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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檢查管理制度范文1
1 目的
為強化加油站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明確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站內檢查與主管公司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提高檢查效果,逐步實現檢查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加油站。
3 職責
3.1安全檢查計劃和安全檢查表的編制由加油站安全領導小組負責。
3.1綜合性、季節性、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由站長負責,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實施。
3.2專業安全檢查由加油站上級部門派遣專業人員負責或加油站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檢查組負責。
3.3 節假日安全檢查由站長負責,由當班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實施。
4 工作程序
4.1加油站安全檢查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檢查計劃,并填寫《安全檢查計劃表》,建立《安全檢查臺賬》。
4.2 編制各種類型安全檢查表,并且評審通過后,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并且每年評審修訂一次安全檢查表,填寫《檢查表評審修訂記錄》及《檢查表問題整改記錄》。
4.2加油站應根據生產情況開展的計劃性和臨時性自查活動,主要分為綜合性檢查、日常檢查、季節性以及節假日前后檢查和專項檢查等形式。
(1)綜合性檢查:即對加油站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行為、安全生產狀態進行全面檢查、考核或評價,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為重點。公司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油站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填寫《綜合性安全檢查記錄表》。
(2)日常檢查分崗位操作人員巡回檢查和管理人員日常檢查。崗位操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進行日常檢查。填寫《日常安全檢查記錄表》。
(3)季節性檢查由各業務部門的負責人組織本系統相關人員進行,是根據當地各季節特點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并填寫《季節性安全檢查記錄表》。
(4)節假日檢查是對節假日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物資設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重點要害部位,進行重點檢查,同時還要對加油站附近企業,居民用火、燃放煙花爆竹等,進行聯防檢查。在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等)前后進行安全防火大檢查。填寫《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表》。
(5)專業性檢查主要是對生產工藝設備、安全裝置、監測儀器、廠房建筑及防火防爆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及在裝置開、停工前、新裝置竣工及試運轉等時期進行。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負責人組織本系統人員進行,主要是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構建筑物、安全裝置、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監測儀器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檢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并填寫《專業性安全檢查記錄表》。
(6)其他檢查編制其他檢查安全記錄表,通過審核,批準后,填寫存檔。
4.3對加油站各項檢查、上級單位檢查和政府安全監督部門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指出的隱患,要逐項整改,編制整改方案。 隱患治理整改依照本體系中《隱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相關規定執行,并填寫相關記錄。
4.4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要采取臨時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防范預案,確保經營安全,必要時采取臨時停業措施。
4.5安全檢查表由安全員負責編制,報主管領導審批;每年組織有關人員對安全檢查表進行評審和修訂。
4.6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4 相關文件
《隱患治理管理制度》
AQBZH-ZD/3-2
5 相關記錄
《綜合性安全檢查記錄表》
AQBZH-JL/11-1
《日常安全檢查記錄表》
AQBZH-JL/11-2
《季節性安全檢查記錄表》
AQBZH-JL/11-3
《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表》
AQBZH-JL/11-4
《專業安全檢查記錄表》
AQBZH-JL/11-5
《安全檢查計劃表》
AQBZH-JL/11-6
《安全檢查臺賬》
AQBZH-JL/11-7
《檢查表評審修訂記錄》
AQBZH-JL/11-8
監督檢查管理制度范文2
一、推行執法稽查“歸口”管理制度,著力建立四個機制
在推行執法稽查“歸口”管理制度工作中,逐步完善建立了執法稽查大聯動機制、綜合執法機制、支持技術機構快速發展機制、報告會商協調機制四個機制,有效保證了執法稽查“歸口”管理制度的實施。
一是建立了執法稽查大聯動機制。市、區兩級質監部門統籌行政管理資源,依照“統一領導、分兵把口、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橫向信息溝通,每月召開案件分析通報會議,研究案件相關情況,提出解決方案,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通過隊伍整合、職能融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有效實施集服務、管理、執法為一體的執法稽查大聯動工作機制。
二是完善了綜合執法機制。積極推行規范協調、精簡高效、保障有力的“綜合執法”新模式。執法督查局統一管理全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從查處、立案、備案、案審、結案、案卷歸檔等環節制定統一程序和標準。加強與市局各業務科室、技術機構和旗縣區局(分局)的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及時通報案件辦理情況和檢驗檢定情況,從一定程度上有效解決了行政執法工作中長期存在的多頭執法、權責分割、執法辦案效率不高等問題。
三是建立了支持技術機構快速發展機制。采取多種措施支持技術機構健康快速發展。在執法監督檢查中積極為技術機構開拓產品質量檢驗資源,逐步增加技術機構的經濟收益。切實發揮好質監執法優勢,解決個別企業存在的拒檢、拒交檢驗費等制約技術機構健康發展的實際問題。
四是建立了報告會商協調機制。實行了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向政府報告制度和向區局備案制度,建立了與紀檢、檢察、公安等部門的會商機制。積極與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溝通協調,完善信息共享、聯合行動、優勢互補的合作工作機制,聯合開展重點產品的專項整治,執法打假“利劍”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
二、推行執法稽查“歸口”管理制度,著力提升人員素質
全面推行質監執法稽查“歸口”管理制度,將對執法稽查人員的能力素質提出更高的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全市質監系統行政稽查執法人員能力提升活動,為全面推行執法稽查“歸口”管理制度奠定堅實基礎。
一是建立行政執法稽查人員培訓制度。采取以觀摩辦案、聯合辦案、現場執法講解、專家以案說法、執法文書及專門法制講座等方式,堅持對執法稽查人員年培訓時間不少于15天的培訓制度。邀請全國執法打假專家呂長富同志傳授執法打假經驗,傳輸了“以人為本,法技生益”的打假理念,豐富了執法稽查人員的打假經驗和方法。與三門峽質監局開展了跨省域間的“互學互促”活動,為我們走出“質監”看“質監”,提升執法稽查理念,開拓執法稽查視野,搭建了直接進行溝通交流、學習合作的平臺。
二是提高稽查執法人員聯合辦案水平。為了達到在實戰中練兵的目的,執法督查局組織全系統各旗縣區局(分局)、市局各業務科室執法稽查人員集中辦案,查獲了電線電纜、低壓配電柜、乙炔氣、PE管材、鋁合金塑鋼型材等一系列案件,組織召開了首次查辦案件分析會,開拓了行政執法稽查辦案工作的思路理念和方法措施,在實戰中提升了全系統行政執法稽查人員的能力素質。
三是完善執法績效考核機制。成立了由執法督查局、法制科組成的市局執法督察組,統一對全市質監系統稽查執法工作依法進行執法督察和法制監督,對重大案件進行全過程的督查、督辦,對各單位、各執法機構的辦案程序和適用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抽查和追蹤。采取考核、通報等形式,加大執法稽查考核工作的力度。堅持每季度對各旗縣區局(分局)的考核通報制度,切實增強考核實效。
三、推行執法稽查“歸口”管理制度,著力服務地方經濟建設
一是主動服務工業園區發展。始終將服務工業園區發展作為執法稽查工作融入地方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和切入點,深入開展執法打假“利劍”行動,規范和整頓無證生產、銷售等違法行為,主動向自治區質監局、地方各級政府報告園區中存在的問題,努力營造工業園區健康、規范、有序的經濟環境。
二是全力維護好人民群眾利益。在執法稽查工作中將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工作的重點,分階段組織開展對特種設備、豆芽菜、桶裝飲用水、化肥農藥、汽柴油、CNG、LNG天然氣等產品的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法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消費環境,切實維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是加強聯合執法的力度。執法中加強與自治區質監局、各旗縣區局(分局)、各科(室、局)聯合辦案的同時,注重加強與公安、工商、衛生等部門的溝通協作,提高執法的威懾力和執法效果。
今年,與公安局聯合對防水卷材、豆芽菜產品進行了集中治理,與市消防支隊聯合對消防器材、防盜門產品進行了集中治理,與自治區質監局對含制氫站的企業進行了集中治理,有力打擊了相關行業的違法行為,凈化了市場經濟秩序。
四、推行執法稽查“歸口”管理制度,著力推進質監稽查文化建設
在推行執法稽查“歸口”管理制度中,加強具有包頭質監稽查特色的文化建設,找準質監稽查工作與文化建設的切入點、結合點與著力點,提高執法稽查隊伍的創造力和凝聚力。
一是樹立具有質監特色的執法理念。圍繞“民生為本、民信為天”的核心理念,積極組織開展執法攝影、知識競賽、執法技能比武等多種形式的執法文化活動,努力推動建立具有時代特征、執法特點的執法打假文化建設,樹立剛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科學權威的技術執法形象、可親可信的人民質檢形象。
監督檢查管理制度范文3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依法組織開展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切實履行法定職責。
一、認真實施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嚴格抽樣檢驗工作程序
(一)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對本轄區范圍內流通環節的食品進行定期抽樣檢驗。
(二)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中確定的重點食品、消費者申(投)訴及舉報比較多的食品、市場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比較集中的食品,以及查辦案件、有關部門通報的情況,對流通環節的食品進行不定期抽樣檢驗。
(三)應當委托符合法定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對流通環節食品進行抽樣檢驗。抽樣檢驗應當采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應當采用備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沒有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應當采用依法備案的企業標準作為對該企業食品抽樣檢驗的判定依據。
(四)對流通環節食品進行抽樣檢驗時,應當制作抽樣檢驗工作記錄,現場檢查所抽檢食品的進貨查驗情況;應當要求檢驗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采樣規則進行取樣,并將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標稱的食品生產者。
(五)被告知的被抽樣檢驗人或標稱食品生產者對抽樣檢驗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承擔復檢工作的食品檢驗機構申請復檢,并說明理由。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最終檢驗結論。
二、積極引導和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食品自檢體系,嚴格防范不合格食品進入市場
(六)積極引導有條件的大中型食品經營企業配備必要的食品檢測設備和專業技術人員或委托符合法定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對所經營的食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檢。
(七)督促食品經營企業以消費者投訴、舉報多或銷售量大的食品品種為重點,加大自行抽檢或送檢的力度,嚴把食品質量入市關。
三、強化對抽樣檢驗結果的綜合分析和運用,依法報告和抽樣檢驗信息
(八)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檢驗結果5個工作日內,將抽樣檢驗結果通知被抽樣檢驗人,責令其停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并監督其他食品經營者對同一批次的食品下架退市。同時,報告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抄告相關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被抄告的相關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及時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并通報本級衛生行政和相關監管部門,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
(九)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準確、及時、客觀的公布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對食品抽樣檢驗結果涉及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的,應當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必要時,直接報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十)縣級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匯總和綜合分析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及時發現轄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及時進行消費提示、警示,開展消費引導;對抽樣檢驗中發現的由其他環節引起的食品安全問題,應當按照國家工商總局《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協調協作制度》,通報相關部門,促進源頭治理;根據工作需要,向行業協會通報抽樣檢驗信息,促進行業自律。
四、認真開展快速檢測工作,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一)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日常監督管理中,應當對消費者申(投)訴、舉報多的食品,采用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快速檢測方法對食品進行初步篩查。初步篩查結果不得作為執法依據。
(十二)實施快速檢測發現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將食品樣本送符合法定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檢驗,并依據檢驗結果進行處理。食品經營者應當在檢驗機構未出具檢驗結果之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采取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
五、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切實保障抽樣檢驗經費的落實
監督檢查管理制度范文4
一,案件管轄范圍經濟檢察部門負責受理、偵查刑法中的下列案件
(一)偷稅、抗稅案(刑法第121條);
(二)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款物案(刑法第126條);
(三)假冒商標案(刑法第127條);
(四)貪污案(刑法第155條);
(五)賄賂案(刑法第185條);
(六)人民檢察院認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
法紀檢察部門負責受理、偵查刑法中的下列案件:
(一)重大責任事故案(刑法第114條);
(二)刑訊逼供案(刑法第136條);
(三)誣告陷害案(刑法第138條);
(四)破壞選舉案(刑法第142條);
(五)非法拘禁案(刑法第143條);
(六)非法管制、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刑法第144條);
(七)報復陷害案(刑法第146條);
(八)非法剝奪公民的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案(刑法第147條);
(九)偽證案(刑法第148條);
(十)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案(刑法第149條);
(十一)重婚案(刑法第180條);
(十二)泄露國家重要機密案(刑法第186條);
(十三)案(刑法第187條);
(十四)案(刑法第188條);
(十五)私放罪犯案(刑法第190條);
(十六)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案(刑法第191條);
(十七)人民檢察院認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
二,案件分類標準
經濟檢察、法紀檢察部門立案偵查的案件標準參見經濟檢察、法紀檢察立案標準。
經濟檢察部門立案偵查的情節、后果嚴重的下列案件,列為重大案件:
(一)個人貪污、受賄數額在一萬元或共同貪污、受賄三萬元以上的;個人貪污糧食一萬五千公斤或糧票二萬五千公斤、共同貪污糧食二萬五千公斤或糧票三萬五千公斤以上的。
(二)國營或集體工商企業偷稅抗稅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個體經營者偷稅抗稅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三)國營或集體工商企業假冒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三萬元以上的;個體經營者假冒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非法獲利一萬元以上的。
(四)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款物在二萬元以上的。
(五)縣級以上干部犯罪的。
經濟檢察部門立案偵查的情節惡劣、后果特別嚴重的下列案件,列為特別重大案件: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貪污糧食在十萬公斤或糧票十五萬公斤以上的。
(三)個人受賄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四)地級以上干部犯罪的。
領導機關交辦的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詐騙犯罪的重大案件、特別重大案件標準,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當前辦理經濟犯罪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試行)》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嚴懲嚴重經濟罪犯的意見》有關規定精神執行。如:個人投機倒把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數額三萬元以上的;個人詐騙或走私非法獲利在一萬元以上的,一般可視為重大案件。對個人投機倒把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對個人詐騙或者走私非法獲利個人所得在五萬元以上的,一般可視為特別重大案件。
法紀檢察部門立案偵查的情節、后果嚴重的下列案件,列為重大案件:
(一)重大責任事故死亡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致人死亡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因侵犯公民民利、人身權利而致殘、重傷的;或者影響很壞的。
(四)私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竊取財物價值五千元以上的。
(五)縣級以上干部犯罪的。
法紀檢察部門立案偵查的情節惡劣、后果特別嚴重的下列案件,列為特別重大案件:
(一)重大責任事故致人死亡十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致人死亡十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因侵犯公民民利、人身權利而致死一人以上的;或者影響極為惡劣的。
(四)私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竊取財物價值一萬元以上的。
(五)地級以上干部犯罪的。
三,備案制度
(一)經濟檢察部門、法紀檢察部門立案偵查的案件,應將《立案請示報告》和《立案決定書》一式兩份,報上一級檢察院備案。
(二)經濟檢察、法紀檢察的重大案件,由立案的檢察院將《立案請示報告》和《立案決定書》逐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一式二份備查。
(三)特別重大的經濟案件、法紀案件和涉及港、澳、臺及外籍人犯罪的案件,由立案的檢察院將《立案請示報告》和《立案決定書》逐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一式二份備查。
(四)對已經報送上級檢察院備案的重大案件、特別重大案件的偵查終結報告、書、免予決定書、撤銷案件決定書和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應按照規定及時報送上級人民檢察院。
(五)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報來的備案材料,應指定專人審查,承辦人應填寫《備案材料審查表》,提出審查意見,報送部門領導或檢察長批示。并將審查出的問題和處理意見,用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下級檢察院。
四,案件偵查、責任制度
(一)案件的受理和立案偵查,由發案地或被告人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檢察院負責。分(市)檢察院應對辦理重大案件工作負責檢查指導,并對特別重大案件組織或參與偵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對特別重大或疑難案件進行檢查指導,并直接參與一部分案件的偵查、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選擇一部分案情復雜、特別重大或涉及港、澳、臺及外籍人犯罪的案件,進行檢查指導,或參與一部分案件偵查、工作。
(二)涉及幾個縣或城市幾個區的案件必要時由分(市)檢察院組織協調偵查、工作;涉及幾個地(市)的重大、特別重大案件,必要時由省、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組織協調偵查、工作;涉及幾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特別重大案件,必要時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協調偵查、工作。
(三)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案件的偵查終結和終止偵查。一般案件由縣(市、區)檢察院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由縣(市、區)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特別重大案件由立案的檢察院決定。偵查終結和終止偵查案件的請示報告和決定等有關材料,按照備案制度的有關規定報送上級檢察院備查。新晨
(四)上級檢察院發現下級檢察院對經濟檢察、法紀檢察立案、偵查終結、終止偵查、、免訴、撤銷案件不當的,應當及時給予糾正或變更,所作的決定,起法律效力。下級檢察院對于上級檢察院有關案件方面的決定、指示,要認真執行。
五,健全案件報告制度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要在每季第一個月的中旬將上季辦理重大案件和特別重大案件情況綜合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一月和七月中旬將半年受案、立案和案件辦理情況匯總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
(二)在辦案中有關執行刑法、刑事訴訟法和偵查方面的問題,應按照逐級請示、答復的原則辦理。
(三)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案件統計報表方面的有關問題,另行規定。
六,附則
監督檢查管理制度范文5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動態巡查是指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單位、個人遵守或執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動態巡回監督、檢查,并對違反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制止、查處的執法活動。
第三條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動態巡查工作必須執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嚴格依法行政。
第四條完善社會監督機制,構建全覆蓋的執法監察網絡。基層國土所(分局)應當設立舉報信箱、公布舉報電話,鼓勵群眾舉報國土資源違法行為。
第五條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本轄區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動態巡查的管理和指導工作,對基層國土資源所(分局)動態巡查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考核??h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和基層國土資源所(分局)具體承擔本轄區的動態巡查工作。
第六條縣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巡查的主要內容:
(一)檢查基層國土資源所(分局)動態巡查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
(二)檢查基層國土資源所(分局)動態巡查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檢查基層國土資源所(分局)動態巡查的效果;
(四)檢查具體建設項目用地批后使用情況;
(五)檢查土地出讓合同和礦業權出讓合同執行情況;
(六)檢查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未經批準擅自占地等土地違法行為及制止情況;
(七)檢查無證、越界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等礦產資源違法行為及制止情況;
(八)其他需要巡查的內容。
第七條基層國土資源所(分局)巡查的主要內容:
(一)檢查本轄區內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未經批準擅自占地等土地違法行為;
(二)檢查本轄區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批后使用情況;
(三)檢查本轄區內土地出讓合同和礦業權出讓合同執行情況;
(四)檢查本轄區內無證、越界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等礦產資源違法行為;
(五)其他需要巡查的內容。
第八條縣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和基層國土資源所(分局)應當配備動態巡查必需的交通工具和辦案設備,保證動態巡查工作正常開展。
第九條開展動態巡查工作應當合理劃定巡查責任區域,落實巡查責任人,明確巡查周期,及時發現國土資源違法行為。
縣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和基層國土資源所(分局)每周對轄區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動態巡查不少于2次。節假日期間應當加強巡查。
城鄉結合部、公路干線兩側、村莊周圍、基本農田保護區、各工業園區、重點礦區、礦產資源禁采區等,應當作為巡點區域,加大巡查密度。
第十條開展互查、抽查、聯查等方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由國土資源監察大隊統一組織,定期抽調各基層國土所(分局)人員進行集中巡查。每月組織一次各國土所(分局)互查,并把檢查結果進行通報。
第十一條巡查人員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應當向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出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證》。
第十二條對動態巡查中發現的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應及時進行制止,做好現場調查、勘測筆錄、拍照、取證等工作,及時下達《責令停止土地(礦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做好相關處置和報告、聯系工作。
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制止率必須達到95%以上,并進行跟蹤監督檢查。
對群眾舉報、動態巡查等發現的礦產資源違法行為,應當及時通知安監、公安、電力等有關部門。
對繼續搶建的,應當查封其建筑材料、施工工具、設備。仍不停止違法行為的,對搶建部分的建筑物、構筑物依法實施。
違法建筑物拆除必須報請所在地鄉鎮政府組織實施,也可經鄉鎮政府同意后,由基層國土所(分局)負責組織實施??h、鄉(鎮)兩級政府指定較大規模的專項拆違行動由縣、鄉(鎮)兩級政府組織實施,執法人員由縣國土資源監察大隊統一調配。
第十三條對重大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和因受到阻力,干擾、制止后繼續搶建等原因難以制止的國土資源違法行為以及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違法違規問題,應當在發現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本級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對本地區動態巡查的情況、國土資源違法態勢、國土資源違法數據,應當定期進行統計分析,并及時向本級政府、上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和有關部門通報。
第十四條對在巡查責任區內發生的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應當發現及時,三個工作日內發現率必須達到95%以上。
對群眾舉報、動態巡查等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須立案查處的,應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及時上報,依法立案,案件查處率必須達到95%以上。
第十五條建立動態巡查臺帳和統計制度。執法監察動態巡查應建立完備的巡查臺帳,在巡查記錄表中詳實記錄每次巡查的時間、范圍、巡查人員、巡查路線及處理情況,對巡查活動的有關數據進行登記。
巡查記錄表一經登記核實后,不得擅自更改,并應歸檔備查。
各基層國土所(分局)巡查情況按月進行統計匯總,并在下月開始第一個工作日內上報縣國土資源監察大隊。
第十六條建立巡查報告制度。各基層國土資源所(分局)應按《縣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的若干意見》(仙土資[2008]21號)有關規定,對本轄區內的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及時進行立案查處。對巡查中發現的重大、典型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在立案查處的同時應向上一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并專報于當地政府,不得瞞報、虛報、拒報。
第十七條建立聯合巡查制度。各基層國土資源所(分局)加強同鄉鎮(街道)、相關部門的配合。建立健全村級國土資源協管員制度,發揮村級協管員作用,使其積極協同和參與巡查工作,綜合預防各類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發生。
第十八條縣局每年不定期組織對國土資源所(分局)執法監察動態巡查工作的檢查考核,并隨機抽查。
基層國土所(分局)每月內必須對所轄行政村范圍執法監察動態巡查情況全面檢查一次。
第十九條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不制止、不組織查處的,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建立動態巡查責任制落實與年終考核相掛鉤的獎懲機制。對考核優秀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和個人取消年度評先資格。
發現違法用地行為后,不認真登記臺帳,應巡查到位而未巡查到位,未依法查處的,發現一次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批評,并扣發1個月工作獎金;發現二次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扣發1季度工作獎金;發現三次以上的(含三次),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戒免談話,并扣發半年工作獎金。
在巡查過程中,對責任心不強,巡查不認真,與違法當事人相互勾結、串通,知情不報,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對相關責任人予以組織處理,并扣發工作獎金。
監督檢查管理制度范文6
[關鍵字]執法監察 國土資源管理 土地違法濫用
[中圖分類號] F323
[文獻碼] A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2)-10-27-1
伴隨我國人口的不斷增加及土地的肆意開發、違法濫用的情況頻繁的發生,導致我國土地資源的情況日趨嚴峻,可耕種的土地面積在日益的減少。就九臺市的情況,全市土地面積為3375平方公里,其中在耕地372.5萬畝,按農業人口計算,人均4畝,其中糧豆作物面積217.5萬畝,人均3.62畝,市屬林地面積97.4萬畝,草地面積19.68萬畝,水域面積37.92萬畝。我市人均耕地面積雖然高于全國人均耕地面積,但對于我市國土資源的合理開發及利用還是值得關注和重視的問題。目前我們在執行和貫徹《土地管理法》中,以嚴格的執法監察為工作重點,以保護耕地面積為工作核心內容。
1加強執法宣傳,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由于一些管理階層的干部及農民對土地法律的無知和獨斷,法律意識的淺薄,導致違法用地、違法建筑的事情時有發生,在進行執法的在過程中不能夠認識到違法用地及違法審批用地的危害性、嚴重性。面對這種問題我們每年都制定周到細致的宣傳計劃,認真的執行落實到位,不做形似化的工作。對在宣傳工作中有突出表現及特殊貢獻的同事,給予獎勵和表彰。我們定期在村所開展座談會,對土地法進行講解和討論,提高農民對與土地的重視程度,增加對土地的保護及管理,并對國家一些新的土地政策,進行普及。我們每年印制派發宣傳手冊5000多份,宣傳單1萬多份,設置宣傳欄500多個,每年在我分局管轄的17個自然村開展30多個座談會及宣傳土地法律知識講座。
2針對薄弱執法環節,制定有效措施,解決執法難點
獲得良好的土地資源管理、使用秩序,必須加大執法監察的力度,以國家制定的《土地管理法》為執法管理的標準及核心。依據本地特點總結工作重點,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進行加強,以獲得更好的土地使用及管理的秩序。
(1)提高執法強度,加強防范意識
在工作中我們一直堅持以防治為主,以預防同違法發生處理措施相結合的形式。建立土地監察的網絡管理模式,分別進行市、縣、鄉三級管理,任命各鄉鎮的主管領導、民主選取的村民代表、土地的監督管理人員為土地監管信息員,設置土地違法使用及審批案件舉報箱、告知舉報電話,利用群眾的力量輔助對國有土地資源的監察管理。其次要進行分工巡查責任制,把我局所分管的17各自然村及城區管理區域進行劃分,落實到個人。對街道、工業區及交通不便。容易發生違法使用及違法審批建設的土地使用的區域,進行周期性或是隨時的巡視監察早期發現、及時制止。
(2) 秉公執法,加強執法力度
對于性質惡劣,導致極壞不良影響的違規、違法占用、轉用農用耕地,不論涉及到哪些單位及個人,都要堅持原則追查到底,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絕不姑息。例如在2010年在鎮郊,有一戶農民為村書記的直系親屬,在沒有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于路邊建造門面房打算自用開設店鋪,在當地群眾中造成極其不良的影響。多次進行教育及通告,均無悔改及消極對抗執法,在我局集體會議的研討下進行沒收所建房屋充公,進行作價拍賣的處罰。
(3)積極配合執法,提高聯合執法力度
由于國土資源監察工作的地域廣、執法人員緊張、執法情況較為復雜、政策性較強,在面對特殊案件時,對一些疑難案件,多個部門協商研討進行直接處理,如還存在一定困難的情況下報請上級部門給予支持及處理性意見。及時進行公安、檢察院、法院,紀檢監察等多個執法部門的溝通合作,加強執法監察的力度。例如在今年初,我局對一起私自承包及買賣農用耕地,建造養魚池的案件進行查處,遭到暴力的抗拒執法,我局聯合多個執法部分,將主要責任人進行刑拘處理,參與及共同違法人員進行治安處罰,依據相關法律對其進行,追求其法律責任。
3堅持以人為本,提高執法隊伍建設
(1)是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每年都定期舉辦國土資源部門人員的學習進休班,聘請資深的專家、上級的領導及工作戰線上的老工作者,進行講授,執法監察的理論知識,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加深掌程度。參加及研討一些相關疑難、復雜案件的處理,增加實踐經驗,提高執法隊伍監察、查處的水平。近期我局共開辦學習、培訓班、研討會及知識問答競賽等20余次,參加人數達到300人次。
在進行執法監察的過程中,應該嚴格的遵守執法程序集各項規章制度,在進行執法監察的過程中應進行統一的著裝,在執法時告知所在相關部門及出示執法證件,拒絕盲目執法的發生。在工作中要嚴格要求自己不亂收費、罰款,清楚告知被處罰人所違反的法規政策、公開收費標準及收費的項目。對為了明確責任,實行"一包五定"責任制,即領導包案,定辦案責任、定辦案人員、定結案時限、定查案方法、定辦案質量,以提高辦案質量、縮短辦案時間、增加辦案的效率。設立公示板對疑難復雜性案件進行公示,接受公眾的監督,實行辦案透明化。
(2)是樹立服務意識,轉變執法觀念。
國土資源的主要工作內容和核心是在保持我國國有土地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情況下,進行合理的來發利用,保持我國國土資源的使用及管理秩序。為后代子孫留有經濟開發及農業發展的大好未來。土地監察執法是控制違規、違法使用土地的手段而不是最終的目的,所以我們要明確工作的目的和注意正確對待嚴格執法及同群眾搞好服務的關系,在為群眾良好服務的情況下,進行嚴格執法監察。
在對省、市重點建設工程項目,要充分發揮部門職能服務于民的作用,提供良好的用地保障及優質服務態度。給我市的經濟開發建設及招商引資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投資環境,為農民群眾保證了其應有的利益,為更好的進行服務于人民及對土地的執法監察,我們還應繼續不懈的努力,在促進經濟發展;合理性增加建筑;保持土地使用及專用的秩序的大前提下,保持豐富遼闊的國土資源,給予子孫萬代。
參考文獻
[1] 曲姍姍, 宋來.如何建立有效的土地監察體制[J].科學與財富,2011(1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