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監督形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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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監督形式

行政監督形式范文1

一、衛生監督與行政法

“行政”一詞就其原意來說有兩層含義,一指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即國家行政機關,二指國家行政機關依其職權所從事的管理活動。行政法是規定國家行政機關組織、職責權限、活動原則、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它調整國家各級行政機關及其職能部門在行使行政管理職能中,同其他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的社會關系。衛生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既有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之間、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與同級人民政府之間、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與其衛生行政相對人之間的縱向行政管理關系,又有各種醫療機構、各種提供衛生服務的企事業單位與服務對象之間的橫向衛生服務關系。就縱向的衛生行政管理關系而言,衛生法與行政法是從屬和補充關系。

衛生監督工作是衛生法的執行工作,即衛生行政執法工作。從衛生法與行政法的從屬和補充關系來說,它是以行政法為基礎,以衛生法律法規為依據的具體行政執法工作。具體來說,衛生監督是指具有法定監督權的國家機關、杜會組織和衛生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對衛生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的行為.

二、衛生監督主體及其特征

1、主體的特定性

衛生監督執法的主體主要是各級衛生行政機關.只有衛生行政機關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衛生行政執法主體。只是在特定的條件下,法律法規才將衛生執法權授予某一組織。這種組織稱為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一般應視同于行政主體。衛生行政機關要把執法權委托給其他組織行使,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規章明確規定,并承擔法律貴任。

2、職權的法定性

衛生監督執法主體所執行的法律規范,只能是法律規定應當由衛生行政執法主體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執法主體只能在法定職權內履行衛生行政管理責任,不得越權執法。

3、行為的主動性

衛生監督執法是一種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的主動行為,不以相對人的意愿為轉移。一般講,法律規范頒布后它僅是一種抽象規范。有關公民、組織不自覺遵守,又沒有行政主體去執行,就不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產生權利和義務的實際影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關系不會自動的發生、變更和終止。行政執法行為,則成為法的定與實施之間的橋梁和紐帶。

4、國家強制性

衛生監督是國家衛生管理行政權運轉的一種特殊方式,是由衛生行政主體單方面決定的國家管理活動,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具有國家強制性。

行使衛生監督職權的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并根據衛生法律、法規規定,具有某一方面衛生行政管理和執行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職權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取得衛生監督主體資格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第一,依據組織法或組織規則設立,并且具有外部生管理職能,能代表國家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生行政上的法律關系。

第二,必須得到衛生法律、法規的明確授權,代表國家行使某一類別衛生行政執法職權。無論什么機關、組織和個人沒有得到法律、法規的特別授權就沒有衛生行政執法職權。

第三,法律、法規的授權必須與其外部管理職能、權限、范圍一致。包括權限上的一致性及管理范圍和對象上的一致性.如縣級衛生行政機關就不能被授予省級衛生行政機關的相應權限;其他管理職能的機關也不能被授予衛生行政執法職權。

第四,獲得衛生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還應當具備履行某一項衛生管理職能應有的技術能力。

根據《行政處罰法》及有關部門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監督主體包括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和受委托組織三種.

1、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是國家設置的,依法行使國家職權,執行法律、法規,組織和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國家機關。行政機關一般具有以下特點:①行政機關是執行機關,其工作實質是通過職能運轉將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付諸實施;②行政機關按層級結構組成,實行領導從屬制,下級服從上級;③行政機關在決策體制上實行首長負責制;④行政機關行使職能是主動的和不間斷的;⑥行政機關最經常、最直接、最廣泛的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生關系。行政機關成為衛生執法主體,首先,必須具有外部衛生行政管理職能,或某一特定的相關衛生監督管理的外部職能;第二、依法取得有關的衛生行政執法權第三,在法定的職責范圍內從事執法工作。

根據我國目前實際情況,衛生監督主體中的行政機關主要有:

(1)衛生行政主管機關。包括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地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地(市)衛生局、縣(縣級市、區、旗)衛生局。簡稱各級衛生行政機關(部門)。

根據我國憲法、組織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衛生行政機關的主要執法職責是:①制定規范權。根據其法定職能范圍,依法制定相關的規范性文件、政策、標準、規范;②監督、檢查權,依法對所管轄范圍內的社會公共衛生,與健康相關的產品及其生產經營活動,醫療衛生機構及人員等進行監督、檢查;③審查審批權。依法對與健康相關的產品,與健康相關的社會活動進行審查、審批、頒發有關衛生許可證;④調查處理權。依法對醫療事故,藥品、食品中毒事故,職業中毒事故,其他與衛生和健康有關的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實施處罰權。依法對違反衛生法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2)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我國一個獨立的衛生類行政執法機關,是國務院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藥品監管的直屬機構,負責對藥品(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生物制品、診斷藥品、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醫藥包裝材料等)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管理、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負責保健食品的審批.

(3)計劃生育管理機關。即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所設的計劃生育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依法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和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行為作為進行處理和制裁。

(4)國境衛生檢疫機關,國家出人境檢驗檢疫局是我國衛生行政執法主體之一。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境衛生檢疫法》,對出人境人員或運輸工具等進行衛生檢疫查驗、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對進口食品進行口岸衛生監督檢驗;對違反國境衛生檢疫法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處罰。

2、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所謂授權是指法律、法規規定把某些行政權力,授予某些不是行政機關的組織行使,使該組織取得了行政管理的主體資格,即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地行使某些職權的能力。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這種行政管理權的組織,就是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授權必須有法律或法規的明確規定,其他組織或個人沒有授權的資格。被授予權力的組織必須同時具備四個基本條件:①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②具有熟悉有關部門法律、法規和業務的人員;③具有相應的檢查、鑒定能力等;④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3、受委托組織

所謂受委托組織,是指受行政執法機關委托,承擔具體行政執法任務的組織。委托實際上就是一種行為,即受委托組織作出委托的行政機關執法,并且以委托機關的名義進行執法活動,委托機關對委托組織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 1)委托條件。①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規章的明確規定,否則行政機關不能自行委托;②委托組織必須符合《行政處罰法》規定的三個基本條件,即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有熟悉法律和業務的工作人員、有相應的技術檢查和鑒定能力。

行政監督形式范文2

第一條為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推進勤政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行政效能建設。以加強思想、作風、制度、業務建設為內容,通過健全行政管理制度、實施行政績效考核加強行政效能監察,達到提高行政效率、管理效益和社會效果的目的綜合性工作。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行政效能監察。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的活動。

第四條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第五條監察機關依法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本規定所指監察機關是指區監察局。

第六條本規定適用范圍是全區行政監察對象。

第七條行政效能建設實行“黨委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監察機關監督檢查,群眾積極參與”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全區各行政機關是行政效能建設的主體,行政效能建設工作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各行政機關的行政首長是本單位行政效能建設的第一責任人。

第八條行政效能監察工作應當堅持加強領導與依靠群眾相結合。思想教育與獎勵懲罰相結合,預防與治理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

第九條行政效能監察工作應當加強與組織、人事、審計等部門的協作與配合。各相關部門應依照職責做好行政效能的有關工作。

第二章監察機關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職責與內容

第十條監察機關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職責是

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監察對象影響行政效能的問題和行為的投訴;

二)檢查、調查監察對象在行政管理活動中影響行政效能的問題和行為;

三)根據檢查或者調查結果。

四)指導本區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向區人民政府和上級監察機關報告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五)總結、宣傳和推廣運行高效的行政管理經驗;

六)履行其他法定職責。

第十一條監察機關檢查、調查監察對象影響行政效能的問題和行為時。

一)否依法履行職責。并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順序合法;

二)否依法公開與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密切相關的有關事項。否履行法定告知義務,依法應當聽證的否組織聽證;

三)否按規定或約定時限完成工作計劃、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完成的工作是否達到質量要求及取得預期效果;

四)有關行政效能方面的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科學并得到有效執行;

五)涉及多個部門的管理工作運轉是否協調、有序、規范;

六)其他影響行政效能的事項。

第三章行政效能監察的方式和方法

第十二條監察機關應當根據下列情況確定行政效能監察事項:

一)根據法律、法規對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確定檢查事項;

二)根據區人民政府和上級監察機關的布置和要求確定檢查事項;

三)根據區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工作重點確定檢查事項;

四)根據區人民政府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建設和資金、專項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益的情況確定檢查事項;

五)根據人民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行政效能問題確定檢查、調查事項。

第十三條監察機關按下列方式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一)對監察對象履行職責、落實工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二)對監察對象依法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三)對具體的行政效能投訴進行調查;

四)對涉嫌違反行政紀律、應當追究行政責任的影響行政效能的行為進行調查。

第四章行政效能監察的工作順序

第十四條行政效能監察實行立項制度。

行政效能檢查事項應當由監察機關負責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機構填寫《監察機關行政監察事項立項申請表》提請監察機關負責人決定是否立項。

必需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和上級監察機關備案。重大的行政效能檢查事項立項。

第十五條對已經立項的行政效能監察項目。

一)檢查的目的

二)檢查的對象和內容;

三)檢查的方法、方法和措施;

四)參與檢查的人員組成;

五)時間布置;

六)工作要求;

七)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應當報監察機關負責人批準。檢查方案經監察機關負責人批準后實施;檢查方案變卦。

第十六條監察機關進行檢查前。但不宜提前通知的除外。

監察機關可以視情況將檢查方案作為監察通知下發被檢查單位。監察通知書應當載明檢查的主要內容、時間安排和具體要求。對涉及范圍較廣的行政效能檢查事項。

監察通知書應當由監察機關負責行政效能監察業務的機構簽發。

第十七條監察人員在檢查或調查中。收集證據,查清問題及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八條對存在影響行政效能問題的檢查或調查完結后。

第十九條行政效能監察事項結項前。

第二十條監察機關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第五章行政效能監察的措施

第二十一條監察機關履行行政效能監察職責。

一)對檢查或調查事項涉及的單位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有權進行詢問。監察人員可以列席被檢查或被調查單位的有關會議,解有關情況;

二)要求被檢查單位限期就檢查事項進行自查并提交自查報告;

三)要求被檢查或被調查單位提供與檢查或調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財務賬目及其他有關資料。必要時,有權依法暫予扣留、封存;

四)要求被檢查或被調查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就檢查或調查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

五)責令被檢查或被調查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停止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政紀律的行為;

六)責令被檢查或被調查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其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害采取必要的彌補措施;

七)責令被監察部門和人員退還非法收取的費用;

八)建議有關機關暫停有嚴重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執行職務;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二條監察機關可以根據檢查或調查結果依法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監察決定或監察建議應經監察機關負責人批準。

第二十三條監察機關依法作出的監察決定。有關部門無正當理由的應當采用。

將執行監察決定或者采用監察建議的情況書面演講監察機關。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自收到監察決定或者監察建議之日起30日內。

監察機關有權對被檢查、被調查單位執行監察決定和采用監察建議的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第二十四條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監察機關依法提出的監察建議認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異議:

一)依據的事實不存在或者證據缺乏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規章錯誤的

三)提出的順序不合法的

四)涉及事項超出被建議單位或者人員法定職責范圍的

五)其他影響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對監察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監察建議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監察建議的監察機關提出。

行政監督形式范文3

【關鍵詞】市場 政府 中介機構 監管

西方經濟學中有兩個著名觀點,一曰市場失靈,一曰政府失靈。古典經濟學家長期奉行市場至上原則,認為市場自然形成完美秩序。但信息不完全、競爭不充分、市場不完善的現實最終導致市場失靈,打碎了經濟學家們的美好愿景,也迫使政府介入市場??墒?,政府也不能保證實現資源有效優化配置,也會出現政府失靈。因而,在現代社會中,沒有市場的政府和沒有政府的市場都是無法想象的。離開了市場,現代社會將難以持續健康發展;離開了政府,市場正常運行的制度前提也將無法保障。

當然,政府和市場之間的這種共生關系并不是親密無間的,而是保持一定的距離。中介機構,比如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師事務所,作為政府和市場的“橋梁”,應運而生并逐漸壯大。

中介機構是指依法通過專業知識和技術服務,向委托人提供公正性、性、技術性等中介服務的機構。中介機構行業比較特殊,它既是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卻又負有客觀、真實、充分地披露經濟活動運行信息的社會責任,被公眾視為“沒有編制的警察”;他們接受服務對象的雇傭,提供評估、鑒定、咨詢等服務,工作成果卻不止于服務合約雙方,各利益相關方乃至政府都在利用這些成果。因此這個特殊的行業是政府實施行政監管的重點,其監管意義不止于促進相關行業發展,規范其運行秩序,更在于借助中介機構行業的服務輻射作用,形成社會監管體系,提高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由微觀管理、直接管理向宏觀管理、間接管理轉變?,F階段,中介機構行政監督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急需解決。

一、中介機構行政監管中主要存在的問題

從監管主體看,多頭監管問題屢見不鮮。日常管理中,行政部門和行業自律部門都對中介機構提出監管要求,如業務報備,給中介機構帶來較大的負擔。監督檢查中,也存在多部門檢查現象。以證券類事務所為例,要接受財政部專員辦、中注協、證監局等多個部門的檢查。

從監管結果看,對違法違規行為懲處力度不足?!缎姓幜P法》和相應行業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行政部門可對違法違規的中介機構實施行政處罰,《刑法》也將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罪入刑。但在實際監管過程中,行政部門對中介機構的懲處往往形式大于內容。

從監管職責劃分看,行政監管和自律監管的界限不清晰。行業自律部門自成立起就與行政部門有著密切的聯系,很多行業自律部門甚至在很長一段時間具有行政部門下屬事業單位的性質。行業自律部門既要維護行業成員利益,又要服從上級行政命令,這種角色的沖突讓行業自律部門難以充分發揮作用。行政部門則既有可能越位,干涉行業自律領域的事務,又有可能缺位,推卸行業監管的職責。

從監管行為看,過度監管和不當監管的現象仍然存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發揮市場基礎性作用,減少行政力量干預市場,但當前資質林立、條塊分割、過度審批、政府不當干預市場等現象仍屢見不鮮,如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仍在享受超國民待遇。

究其原因,主要是中介機構行政監管中存在政策目標不清晰,監管制度體系不完善,監管主體錯位、缺位與越位等情況。

二、國內外理論研究借鑒

(一)國外理論研究借鑒

對于中介機構行業的監管,國外學者觀點分兩類,一是認為中介機構必須加強監管,理由是中介機構的服務報告要取得公信力,就需要一定的增信機制,政府監管是途徑之一;二是認為監管增加了企業購買中介機構服務的成本。

(二)國內理論研究借鑒

我國學者對中介機構行政監管研究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對監管主體,提出要提高監管機構的獨立性,吸引政府外人士加入監管隊伍;界定行政主體和自律主體之間的管理權限,使政府和協會能夠根據各自的特點行使管理權;行政監管和行業協會監管可以靈活輪換進行,防止“管制俘獲”現象的發生。二對監管方式,提出要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三、完善注冊會計師行業行政監管的若干建議

(一)明確監管目標

長期以來,行業監管的目標過于偏重于秩序,只要市場有失靈現象,政府就積極干預,比較忽視政府干預是否有效,導致政府微觀管理過多,扼殺了市場活力。現代政府行政的首要目標是維護市場主體經濟自由,允許市場在經濟活動中發揮基礎性作用。我國現階段政府對市場的監管,應當是“適度監管”,盡可能減少微觀干預。

因此,中介機構行政監管的最終目標是為中介機構創造良好的競爭環境,充分尊重中介機構的自,激發其市場活力。

(二)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誠信體系未能建立,客觀上造成中介機構違法成本過低,難以激勵其誠信經營。中介機構行業提供著存在外部性的特殊產品―鑒證或者審計報告,從本質上來看,這是一種“信任品”,社會公眾對中介機構報告的信任度決定了這種商品的價值。因此,長期來看,違法違規的中介機構最終將因失去公眾的信任而被市場淘汰。如果誠信體系健全,失信者很快能受到市場的懲罰,行業參與者將會加強自我約束,行業監管面對的壓力將驟降。

近年來,我國政府正在大力推行誠信體系建設,但由于部門間利益分配,各系統間信息未能共享。中介機構處于現代服務行業,服務對象分布在社會各行各業,其誠信相關的信息也散布各處。因此,在大數據時代下,建立誠信信息平臺必須依靠各部門合作,建立統一的中介機構誠信信息平臺。

(三)合理區分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監管

首先要實現行業自律組織去行政化;其次要明確行政監管和行業自律監管的界限。在逐步取消中介機構設立審批制的背景下,包括設立、變更、注銷等備案職能可以移交行業協會,行政機關主要負責制定相關政策以及事中事后監督檢查。

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監管權限分離的情況下,信息要做到互通有無。行業自律部門在日常管理中發現的中介機構違法線索應及時向監管部門移交。行政部門要對行業自律部門的管理行為進行監督,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糾偏、懲戒,行業自律部門保留申訴乃至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權利。

(四)創新行政監管手段

一是實行分類監管。完善分類評價指標,建立以職業道德、執業質量、內部治理、綜合管理為主的指標體系。對于評價優秀的,可以減少行政監管次數,且一般以非現場檢查為主;對于評價較差的,行政部門定期進行跟蹤督導,限制其開展特定業務。

行政監督形式范文4

摘 要 現代網絡的發展已經深深影響著人們的生活。如何最大限度地通過網絡對政府行為的合法性進行監督和政府如何為社會大眾提供這樣一個平臺來接受監督是值得我們關注的焦點。

關鍵詞 網絡時代 政府行為 合法性監督 “良法”與“善治”

網絡革命不僅給經濟生活,而且給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以及整個社會環境帶來了深刻的變革。政府作為社會利益的總代表,不能忽視網絡的存在和力量。不管是在行政立法之中還是在執行具體行政的過程之中都不能夠避開網絡的存在。

一、前網絡時代政府行為的合法性監督的有效性不足

在網絡盛行之前,政府行為的合法性監督主要是靠內部監督,因而其有效性就大大降低。

(一)內部監督為主,公正性值得懷疑

在前網絡時代,由于受到外部條件的制約,政府行為的監督主要還是靠內部監督為主,其公正性值得懷疑。

(二)大眾監督缺乏話語權的平臺

在網絡進入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之前,大多數公民都沒有一個較為自由的表達自身言語的平臺,其政府行為的合法性監督就成為了美麗的“海市蜃樓”。

(三)有限的自由度無法激發公民表達意識的渴望

長期以來,我們的新聞媒體都是政府的“喉舌”,公民很難通過這些傳統媒體表達自己的心聲,傳統媒體很難能夠捕捉到公民內心真正的想法的,即使能夠捕捉到,也很難能夠通過這些平臺傳達出去。

二、網絡時代下政府行為監督的有效性

“信息高速公路”的迅猛發展把我們帶入了網絡時代,利用網絡之所以能夠對政府行為的合法性監督起到傳統媒體無法起到的作用,我認為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現代網絡的特點

1.傳播范圍極其廣泛。只要你面前有一臺連接終端的計算機就可以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隨時瀏覽信息。

2.資源共享。網絡的出現讓資源共享變得異常簡單,交流的雙方可以跨越時空障礙,隨時隨地交流信息。

3.虛擬身份讓交流變得更加安全。因為以虛擬身份交流,交流變得更加輕松與安全。

4.互動性增強。在現代網絡技術條件下,交流的雙方可以實現實時的互動交流。

(二)激發公民監督政府行為的熱情

在網絡虛擬平臺上,任何個人的或者團體的直至政府的行為不再是神秘的。只要他愿意,他的所見所聞就可以通過網絡呈現在社會公眾的眼前,與此同時,只要你愿意,你也可以對展現在你面前的這些信息發表你的任何評論,而這些言論同樣也展現在社會公眾的眼前,以此模式形成一個廣闊的輻射網,形成一股強大的輿論信息,進而影響著事件的進程??梢哉f,網絡的出現極大地激發了人們對于社會事件,尤其是關系到政府執法行為的監督熱情。

(三)有效減少“人治”現象

隨著現在網絡的發展,更多的信息展示在我們的眼前,為大多數人提供了判斷事件是非曲直的基本依據,以形成有效的輿論支持,制約著政府的行為而不至于容易“出軌”。

(四)“威懾”政府

正是因為網絡輿論的影響力,政府在處理公共事務的時候,就不能不考慮這個強大的“緊箍咒”,并且得不由自主的考慮這個影響力??梢院敛豢鋸埖卣f,網絡正在深刻地改變著政府的行為。

網絡媒體作用于社會政治信息溝通和公眾的政治參與,逐漸成為國家法治化進程中的有力推動器和實驗倉。如何建立一個科學的網絡平臺實現對政府行為更為有效的監督制度是值得我們研究的一個方面。

三、如何建立網絡平臺實現對政府行為的有效性監督

(一)正視問題,積極面對

網絡媒體的出現,為公眾對政府工作進行評議,參政議政等提供了一系列具有互動、便捷等特點的新渠道和新方式。與此同時,諸如文化傳播、盜竊他人知識產權、網絡詐騙等現象也并存著,人們在享用網絡自由的同時也面臨著私人空間的縮小等問題。

(二)網絡法治建設,形成“良法”與“善治”

面對網絡的異軍突起,政府首要任務就是要進行網絡法治建設。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政府如何規范“網民”行為的各種法律法規,更需要的是政府在這場網絡法治改革的過程之中的一種自我約束與自我規范。不僅僅需要的是“良法”,更需要的是在這場改革浪潮之中的一種魄力和法治精神。

(三)政府積極介入網絡,主動與公民形成良性互動

傳統的政府與公民的互動模式,公民很難能夠平等的與政府進行互動。而網絡的出現是改變此種狀態的機會。公民可以以一種更加平和的心態與政府進行互動式交流。與此同時,如果政府不主動參與這種互動式交流就無法對網絡上的不良信息進行澄清,如果任由發展,將會大大加深政府與公民的敵對情緒。因此,政府應該積極主動地加入這場“網絡大討論”,與公民積極對話,共同監督公務人員的行為,減少腐敗的空間。

(四)公民“網絡自治”

網絡的興起將社會民眾推向了時代的舞臺中央,公民“網絡自治”就是要在網絡平臺上實現公民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監督的一種自理。凈化網絡環境,為后代營造一個健康的網絡氛圍。

(五)網絡運營商堅守自己的“良心”

網絡環境的健康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網絡運營商的良心。在這場革命中,網絡運營商更應該規范自己的職業操守,努力營造一個健康的網絡環境,為政府和公民的互動式交流提供一個干凈的空間。

參考文獻:

[1]張宇潤.網絡社會?政府與法治.法學雜志.2001.7:28-30.

[2]張慧霞.美國UGC規則探討――兼論網絡自治與法治的關系.業界實務.2008.5:37-39.

行政監督形式范文5

伴隨著我國逐漸朝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方向進行轉型,在這個重要的歷史時期,人們應當清楚地認識到財政監督體系的加強完善對于各行政事業單位中財政資金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財政監督的具體實施作用是針對財政資金的流動加以監管和控制,其本質是一種財政管理的有效途徑。首先對于行政事業單位中財政監督的作用和意義進行闡述,之后對當前階段中財政監督所存在的不足之處進行思考,提出完善和解決意見。

關鍵詞:

行政事業;財政監督;理性思考;探討

飛快發展的社會經濟帶動了財政收支不斷提升,這些財政收支的流向和各個行政事業單位對這些資金的分配措施,都是當今社會廣大人民群眾所關注的熱點問題。這不僅關系到了人民群眾相關的經濟與生活利益,更是政府能夠合理地對財政資金進行分配的有效保障。然而當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中有關財政監督的機制還不夠完善,尤其在法制和信息化建設等一些方面仍然需要加強,避免這些不足限制各個行政事業單位中財政監督水平的發展。

一、財政監督的意義及作用

財政監督,就是利用有關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條例,對行政事業單位中財政資金活動的各個環節進行有力監督,借助這種形式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權力進行規范,以保證行政事業單位可以在法律和制度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財政活動。財政監督還是進行財政管理的一條非常重要的途徑,是監督管理財政收支流動的有效方式,是保證財政管理能夠實現預計目標的重要保障,同時還是一種對財政資金活動進行約束的管理機制。合理的財政監督能夠及時發現行政事業單位中財政資金預算在流動過程中所出現的偏差,及時進行糾正,讓財政方面的收支可以實現合理的分配。所以,財政監督在各大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管理中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F階段我國建立財政方面的監督制度是針對各大行政事業單位財政的支出進行合理有效的控制,一定程度上是對某些行政事業單位代表政府其的權利進行制約。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在其他方面的權利和財務監督部門之間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系,致使財務監督的管理機制并沒有完全發揮出它在對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支出方面實施監管的效力。財政監督機制的出現推動了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在財政支出方面更加科學合理。對財務監督的力度進行加強,有利于行政事業單位建立起一個完善、全面的財務支出的效益評價機制,增強行政事業單位中財政支出的有效收益。行政事業單位對財務評價體系不斷地完善,總結平日值得學習的經驗,吸取教訓,為行政事業單位在財務支出方面未來的發展提供有效的依據。持續加大財政監督的力度,利于各地區不同的部門之間進行財務支出的交流與評價,以防經濟損失和浪費的現象反復地出現在同一部門或者同一區域。行政事業單位中各級財政部門是主管財務的有關職能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與財務活動進行財務的管理并進行隨時的監督,保證資金的有效利用。對行政事業單位資金使用的情況進行評估是財政監督工作中的一項重點內容,通過對項目資金流動的情況進行檢監察,有關部門便能夠對財政支出資金使用的效益進行評價??偠灾?,合理的財政監督可以有效科學地評價資金使用的效益,以加大資金在使用過程中的合理性。

二、行政事業單位財政監督存在的問題

(一)財政預算缺乏有關的監督機制

財政預算是對財政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合理性限制的有效財政手段,所以,想要實現財政監督預期的目標,需要將財政預算這一環節算在考慮范圍之內。在進行財政資金的分配之前應當制定有效合理的預算編制,財政預算的監督機制正是為了保障預算編制的一種有效規范方式。缺少有效財政監督的預算編制通常不夠規范,很多事業單位對待財政預算的編制環境并不重視,只是簡單粗略地依據上年財政支出的情況進行大概的編制,非常容易造成預算結果與實際支出之間的數額偏差過大,最終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的財政監督制度不夠完善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的財政監督機制完善與否對于財政資金的總體監督水平有直接的影響,現階段在我國的行政事業單位中工作人員往往比較排斥監督,所以,財政監督人員在這進行財政監督一過程中需要承受來自行政事業單位中工作人員的冷淡與不理解態度,甚至拒不合作等等諸多方面的壓力。行政事業單位和一些相關的部門在對財政收支進行支配的過程中,只關心款項撥付過后的剩余部門,很少考慮到成本方面,長期如此就形成了財政在成本方面管理的疏忽,導致賬面記錄與實際情況大相徑庭。除此之外,由于缺乏較為完善的財政監管制度,行政事業單位往往在資金使用的方面上大手大腳,致使資金流失。這些情況都是由于各個行政事業單位缺乏合理的內部監督機制所造成的,是財政管理方面的系統疏漏,這些都對安全使用財政資金造成負面影響。

(三)行政事業單位對自身的監管不夠完善

現階段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監督管理體系對財政支出沒有進行明確的界限劃分,這樣極其容易造成利用項目支出對其他支出進行填補的情況。許多行政事業單位只對單位個體的利益實施重點的關注,只一味撥款,忽視了對資金進行合理的預算與監督,導致行政事業單位資金支出的總量居高不下。作為在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財務人員,不僅需要本單位領導進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財政部門的監督也不能少,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財務人員對于財政部門的監督通常比較抵觸,對財政監督也造成了一些困難。除此之外,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到目前為止還是沒有建立足夠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

三、行政事業單位中完善財政監督的舉措

(一)預算監督的合理

強化行政事業單位和有關的財務管理部門想要有效地對財政資金進行監管,需要加大財政支出預算環節監督的力度,加強事前監控。為了能夠有效強化預算的監督,應當提前在單位中對財政監督的重要作用進行大力的宣傳,取得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的認同,積極配合財政監督的管理工作,讓預算監督可以更加有效地開展。在實施財政監督的過程中要及時發現在預算編制中出現的問題,工作人員對國家的相關政策要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方便科學有效地指導進行預算工作的編制人員正確地編制。域各個部門勤加溝通,對于在溝通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予以及時的指正。嚴格把關日常支出,全程監督管理,構建和諧統一的預算監督體系,從根源上保障資金的安全性。

(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監管機制的完善

構建率先構建起一個全面的資金監管機制,由各單位的負責人對各個部門的權責和相關二段經費權限進行準確的說明,公開界定的結果,讓各個部門之間都可以進行相互監督。針對和財政資金有關的一些財務支出活動,應當由資金監管人員提前進行審批,定期對單位的資產情況實行核對檢查。為了能夠充分發揮出監管體系的作用,各個行政事業單位還應該制定出一個健全的風險評估機制,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出科學的內控體系,讓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有章可循。

(三)信息化的財政監督管理平臺

如今,互聯網信息技術已經逐漸應用到了各個行業之中,在財政資金監督管理方面,也可以利用相關的電子信息技術,構建出與時俱進的信息化財政監督的管理平臺。通過信息化的改革讓監督更加具有實效性。在管理系統中輸入財政支出的細則,讓財政支出變得更加規范。通過信息系統還可以針對網上資金的支取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全方位掌握資金的流向動態,有違規問題能夠及時發現并指正。每筆資金的收支和流動情況都輸入到管理系統中,實行跟蹤記錄,及時發現問題的源頭,明確有關部門的責任與義務,除此之外還能夠借助信息平臺進行資金風險的估算,增強和完善的財政管理的預警機制隨著我國實行改革開放到今天,我國社會經濟在持續不斷的摸索中逐漸建立起一套相對來說較為成熟完整的財政監督體系,并在實踐過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結束語

隨著我國實行改革開放到今天,我國社會經濟在持續不斷的摸索中逐漸建立起一套相對來說較為成熟完整的財政監督體系,并在實踐過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監督工作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綜合性工作,應當持續不斷地推進財政配套設施的改革,同時需要各個有關部門與各個行政事業單位之間進行密切的配合,需要財政、審計、稅務等多個部門之間進行通力合作,早日建設出完整的財政監督管理體系。

參考文獻:

[1]祝子麗.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特征研究[J].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學報,2014

[2]劉春強.行政事業單位財政監督的理性探討[J].企業技術開發,2015

[3]李洪瑞.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財政監督的理性思考[J].經濟研究導刊,2015

行政監督形式范文6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方位深入細致地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和相關敗訴案件分析,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責任體制。

二、檢點

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行政執法委托、行政敗訴、采取行政強制、行政執法(含許可、收費)案卷、行政執法相關制度制定情況。

三、具體內容

(一)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落實情況。

(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和學法記錄情況。

(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行政執法證件使用和管理、適用法律、執法程序、執法文書、罰沒票據使用、行政執法著裝、行政執法車輛標識等情況。

(四)對違法行為的查處情況;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備案情況。

(五)各部門(含省直和市直部門)執法工作中存在的交叉執法問題。

(六)未經市政府授權和部門委托,違法執法問題。

四、檢查方法

(一)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聽取行政執法部門對有關情況的匯報。

(二)調閱處罰案卷、許可案卷、征收案卷等有關資料,審查行政執法的合法性。

(三)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征求各部門對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并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四)對公眾舉報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現場檢查和暗訪。

(五)市政府法制機構組織年終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開展對行政執法單位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是加強和規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徑,是政府法制部門監督行政執法活動的經常性和基礎性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應提高認識,從加強法治文明建設、促進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強化內部監督的高度來對待本年度檢查,組織和配合好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二)各有關部門要制定自查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自查結束后,本年度11月中旬前向市政府法制辦報送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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