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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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文1

關鍵詞:公路工程;固定資產管理;問題;對策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國有企業改革的日趨深入,公路工程施工企業作為建筑施工行業代表之一,獲得了巨大的進步,企業逐漸從傳統勞動密集型作業模式轉變為信息化、智能化新型模式。公路工程施工企業的生產建設工作存在“建設周期長、分布廣、資產種類繁雜、施工環境惡劣”等特點。因公路施工企業存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資產管理部門之間缺乏暢通的信息溝通渠道,資產管理人員業務水平較低、資產管理信息更新不及時等問題,導致企業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過程中暴露出一些問題,通過健全并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精細化管理,提高員工資產管理意識,確保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使用安全及優化資源配置,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

一、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管理概述

本文所論述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且單位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公路工程企業施工專用機械設備、運輸工具等主要設備或常用設備。

(一)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的含義

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管理是包括固定資產采購、驗收入庫、出庫領用、日常維護與保養,調撥、報廢處置等業務的全過程管理。公路施工企業的固定資產單價較高,使用壽命比較長,施工地點不固定等特點,給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增加了難度。公路施工企業運用信息化辦公手段加強資產管理,合理安排固定資產采購、驗收、使用與日常維護與保養,調撥、報廢處置等相關活動,逐步降低固定資產采購及日常維保成本,不斷深化加強固定資產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資產調轉協調工作效率,從而實現公路施工企業資源的合理配置,為企業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

(二)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要性

第一,隨著國企改革的深入發展,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如何合理調配資源、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不僅成為企業生存發展的立足之基,生存之本,也逐步為擺在國有企業管理者面前的頭等大事。第二,國有公路施工企業結合企業固定資產使用現狀情況,積極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一方面,通過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加強監督,科學管理等方式,強化對資產采購及維保等日常工作的規范化管理,降低企業固定資產購新購置支出和日常維保成本,降低固定資產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協調統一、物盡其用,避免盲目購置固定資產,通過規范化的固定資產管理,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合理調整施工時間和施工組織方案,多點,多面協調,高效合理的使用資產設備,進一步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公路工程施工的合理利潤。

二、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國有公路施工企業規模不斷擴大,工程項目日益增多,企業每年投入大量的財力購置固定資產,卻因固定資產管理缺乏健全制度體系、資產管理部門之間缺乏暢通的信息溝通渠道、資產管理信息更新不及時、資產管理人員業務水平較低等原因,很難及時獲取到固定資產的真實狀態信息,企業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過程中暴露出一些問題,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國有公路施工企業的發展。

(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

公路施工行業競爭日趨激烈,國有公路施工企業也逐漸認識到提高資產管理水平的重要性,開始了向管理要效益的探索之路。多數公路施工企業管理層對制度建設都很重視,并相繼制定并印發各類資產管理辦法,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相對還不健全,仍有很大空間需要完善,諸如制定的制定與實際業務開展情況脫節;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尚未設專職部門,專人管理,導致現行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管理職責不清,缺乏明確的管理部門現象。公路施工企業資產管理人員多是技術出身,技術功底雖然扎實,但缺乏資產管理專業知識,管理能力不高,加劇了公路施工企業資產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資產利用效率低下問題。(二)固定資產管理信息溝通程度不高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往往多個施工項目部并存,且分布在不同區域同時施工,各項目經理部擁有相對獨立的施工部設備采購及管理權限,導致固定資產缺乏統一管理,企業資產管理部門與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財務審計部門三方信息溝通不到位,經常出現信息不對稱的情況,諸如:已經報廢的固定資產達但財務未下賬處理、資產狀態不及時,企業管理層無法及時掌握固定資產的真實狀態信息,影響資產利用效率和使用收益。

(三)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存在賬實不符現象

相較于普通企業,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存在數量多、品種雜、調撥頻繁等特點,導致固定資產轉移頻繁,資產隨項目轉移而轉移,加之受野外惡劣的施工環境影響資產自然損耗嚴重等因素,為固定資產的跟蹤管理工作和現場存放空間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第一,為滿足公路工程施工需要,項目之間經常調撥,給資產的臺賬管理與計價核算帶來困難;第二,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工程量調整等不確定性多,影響企業固定資產正常的采購或儲備計劃。第三,由于固定資產的管理人員缺乏執行力,現行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并未得到貫徹執行,部分企業存在固定資產在分類上不夠明確,相應資料不齊全,影響了固定資產的管理質量。第四,信息不對稱導致資產盤點清查工作過程中,暴露出部分固定資產登記信息、數量、使用狀態與管理系統、使用部門臺賬信息不一致,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三方管理信息不一致;部分固定資產或長期閑置、或常年失修、或已達到報廢年限已無使用價值,但使用部門未及時進行資產調配、報廢清理、盤活等工作,違背了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準確性、及時性,制約了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三、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的對策

國有公路施工企業管理層針對資產管理存在的諸多問題,不斷強化對資產管理工作認知水平,通過健全并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精細化管理,提高員工資產管理意識,提高資產的利用效益,確保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使用安全及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推動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可持續發展。

(一)健全并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轉變思想,提高認識,借助現代化的信息技術,建立對各項固定資產全生命周期流程的動態化監督管理,進一步明確資產管理部為集團資產的職能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企業資產管理和指導子公司及項目經理部進行資產管理。國有公路施工企業資產管理應遵循科學規范、責任明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歸口負責、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的管理方式。根據不同部門的職能可劃分為具體實物的管理部門(資產管理部)、投資管理部門(經營管理部)、價值管理部門(財務審計部)以及資產使用部門。首先,資產管理部門是企業固定資產的統一領導部門,應負責制定、修訂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組織固定資產相關業務知識的專項培訓;固定資產采購、驗收入庫、出庫領用、日常維護與保養,調撥、報廢處置等業務的審核及處理;負責建立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臺賬,對各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全生命周期信息進行信息化管理;負責企業項目管理過程中引起的固定資產交接監督及資產變更登記工作;經營管理部是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歸口管企業技改技革以及未納入年度預算,單項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編制審議單位企業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劃;負責制定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制度;其次,財務審計部門是固定資產價值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業務賬務處理,負責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負責提供固定資產調撥、報廢處置等業務的相關數據信息資料;協助資產管理部門對各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進行管理;最后,資產使用部門及項目經理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建立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專人專崗崗位職責;負責建立本單位固定資產出入庫登記臺賬和固定資產實物流轉明細賬;負責具體實施本單位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保證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賬實相符、賬卡相符、賬賬相符、固定資產卡片記錄與實物相符;負責提出本單位固定資產大修和技術升級改造工作提出建議,報資產管理部門納入大修和技術改造計劃報批程序;負責監督落實本部門員工工作變動引起固定資產的移交相關工作,并報資產管理部門及財務審計部門備案。公路工程施工企業加強固定資產全生命周期的核算監督工作,公路工程施工企業應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資產管理辦法》《資產巡查管理辦法》《資產評估管理》《固定資產使用人責任制度》等固定資產監督管理體系,不斷深入研究資產管理工作流程,明確固定資產采購、驗收、使用與日常維護與保養,調撥、報廢處置流程和審批程序。明確資產管理工作關鍵崗位職責及KPI指標體系建設,完善資產管理工作評價體系建設,將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目標責任化,與資產管理部門業績和參與人員的績效掛鉤,使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有制度可循、有制度必循,進一步規范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提高資產的利用效益,實現資產保值、增值。

(二)提高員工資產管理意識,責任落實到人

思路決定出路,轉變思想,狠抓落實,促進企業資產管理工作常抓不懈,落到實處,進而使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一方面,國有公路施工企業通過不斷強化對管理者及資產管理參與人員的系統培訓,逐步提高資產管理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管理素質。通過舉辦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普及國有資產法律法規政策及資產管理業務知識技能,不斷夯實資產規范管理的思想基礎,促進資產管理參與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不斷提高;強化資產管理主人翁意識,使資產管理人員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不斷革新管理模式,不斷提高資產管理的整體水平,更好地服務于公路施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另一方面,國有公路施工企業應建立健全資產管理部門,賦予并強化各級資產管部門的崗位職責,權責清晰,確保資產管理工作在實際工作中能夠落實到具體責任人,認真貫徹落實企業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根據資產管理業務流程和管理情況,梳理識別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各種潛在風險,及時彌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程序漏洞,確保固定資產出、入賬及使用記錄相符。此外,國有公路施工企業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機制,加強對固定資產“新增、核銷”等重點工作程序流程的審核監督,避免出現固定資產利用效率不高等現象,保證項目資產的保值增值及優化配置,全面落實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三)信息化精細管理,確保企業固定資產賬實相符

嚴格按照資產管理辦法,采用現代科技手段和管理軟件,結合國有公路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構建固定資產信息化管理系統。充分掌握固定資產的原始數據信息,為企業固定資產管理整體工作水平的提高保障。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資產管理部、財務審計部和資產使用部門應密切配合,互相監督制衡,分別建立資產臺賬明細,記錄固定資產的流向和使用狀態,將固定資產明細賬與實物逐一進行清點并進行編號管理,并定期核對,確保企業固定資產賬賬相符,賬實相符。一方面,對盤盈、盤虧必須嚴格審查,分清責任,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對失去使用價值、長期閑置、達到報廢狀態資產,按規定發起報廢申報流程,經管理層決議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在相關領導和資產管理參與人員離任時,及時辦理資產移交手續,人走賬清,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另一方面,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應建立固定資產信息管理數據庫,對單位價值高的固定資產進行專項管理,通過數據庫及時采集設備信息,資產收益和資產調配、使用情況等信息,全方面掌握資產信息和流向,實現資產的信息化精益化管理,有效減少固定資產的閑置時間,不斷提高資金周轉和利用效率,為國有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后期評價指標分析提供數據支撐,促進企業提高固定資產投資水平和國有資金使用效率。此外作為固定資產價值管理歸口部門的財務審計部應認真履行財務會計核算和監督的基本職能,嚴格遵守國家財經紀律,確保固定資產從購入開始到退出企業的整個生命周期全部信息能夠及時同步更新,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準確性和及時性;便于企業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全程精細化跟蹤管理,降低企業固定資產經營管理成本,優化企業固定資產的結構,提高固定資產的運轉效率。

四、結束語

國有公路施工企業應充分認識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要性,結合公路施工企業資產管理特點和資產清查盤點結果,正確分析當前企業出現盤虧的原因,逐步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認真分析公路施工企業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通過舉辦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普及資產管理業務知識技能,不斷夯實資產規范管理的思想基礎,規范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使用和管理行為,提升國有公路施工企業固定資產管理效率,促進國有公路工程施工企業固定資產管理逐步向科學化規范化管理邁進,使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得到不斷提升,提高施工合理利潤,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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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1-0-01

固定資產是行政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所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質要素,也是行政事業單位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資源之一。如何科學有效地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確保安全和完整,實現保值增值,對提高單位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無疑是十分重要的。近年來,筆者通過對本市的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發現,多數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很不規范,存在許多弊瑞。現結合本人近兩年的工作實際,談談自己對如何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一些看法。

一、存在的問題

1.固定資產購置缺乏計劃性,處置手續不全,隨意性大。一些單位對預算編制不重視,對需要更新和添置固定資產缺乏計劃性,多數設備的購入未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核、批準,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監管困難;一些單位擅自處置固定資產,未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核備案;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僅經單位負責人同意,手續不完備,管理乏力,導致固定資產的流失。

2.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不準確。單位固定資產入賬價值不完整,設備購置往往不包括運輸、裝卸、安裝等費用;車輛購置不包括車輛購置附加費;對改建、擴建的建筑物所發生的增值費用,也不記入相應的固定資產賬戶中。

3.固定資產疏于日常管理,造成賬實不符。通過近幾年資產清查等工作的開展,部分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意識有所提高,但有些單位由于更換保管人或工作地點變化,造成財產物資交接不清,致使資產賬實不符;有些單位對出租的固定資產不進行備查登記,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不辦理入賬,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進行核算,如上級部門配置的手提式電腦、照相機等,若不予管理,則會變成私有財產,致使單位的國有資產在無形中流失。

4.單位房屋出租不規范。 房屋租賃合同簽定不規范,有的不簽定《租賃合同》,有的逾期不續簽,有的條文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造成租賃費不能及時收??;有些單位對外招租不透明、不公開,以低于市場價格出租,經辦人從中謀取私利;單位出租公房,收入未全部入賬,形成“小金庫”;四是由于收支不入賬的核算,造成出租、出借方偷逃房產稅、營業稅以及所得稅等稅款情況的發生。

5.崗位職責不明確,賬物一人管理。按照《會計法》的要求,財務會計部門和財產物資管理部門以及使用部門應做到分工協作、責任到人。然而,長期以來,一些單位從賬到物都由同一人操作,缺乏監督制約機制,嚴重違反了賬物管理相分離的原則,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6.固定資產應每年盤點一次。但實際工作中,由于年終人手少工作繁雜而未進行。財產管理中的問題不能及時發現,導致財產丟失、損壞甚至自盜、被盜現象發生。

二、問題存在的原因

1.政府有關部門重國有企業的資產管理輕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由于人們片面地認為行政事業單位是“吃皇糧”的,一般不具有經營性,固定資產就不存在保值增值的問題。因而,在核算上流于形式。

2.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負責人看重政績和形象工程,片面追求資產的增值,脫離實際,在大型設備的購置引進上,不進行科學預測和論證,盲目上項目,致使項目引進后,業務開展甚少,經濟效益低下,投資成本無法收回,給單位背上了經濟負擔,給國家造成了資源浪費。

3.固定資產管理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管理機制。固定資產采購預算沒有真正起到制約事業單位按預算采購的作用,盡管單位已實行國庫集中支付,但實際采購中單位提出購買申請,只要零余額賬戶有額度,就可以購買該資產。而財政部門在預算撥付后未能繼續跟蹤固定資產的采購、使用和處置情況。

4.缺乏統一、規范的管理制度。《財務規則》僅對資產作出原則規定,在實際操作和運行中缺乏統一、有效、規范、責權利明確一致的管理辦法和系統的制度,這給資產流失留下了可乘之機。

三、對策與建議

1.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一是制定和完善資產管理辦法、增減審批等規章制度,使每個單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便于操作。二是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逐步建立正常的監督制約機制,要通過檢查工作,不斷探索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做到單位資產管理質量與財政撥款相結合。

2.擴大政府采購的范圍和規模,加強政府對資產購置的監管。隨著《政府采購法》的貫徹實施,努力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科學制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完善政府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撥付辦法,各行政事業單位在購置、新建固定資產時,一律通過政府采購的形式進行,使固定資產的增加在源頭上得到有效控制。

3.政府采購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加強信息溝通。政府采購部門把通過政府采購的固定資產信息及時通報給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便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建立檔案加強日常管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也應及時將對單位日常管理以及報廢、拍賣固定資產的情況通報給政府采購部門,便于審查單位固定資產采購申請及實施采購時予以參考。

4.強化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素質。固定資產管理不僅局限于數據統計,傳遞資料,還應對固定資產的使用進行分析,為管理者提供決策參考。因此必須建立人員素質控制制度,管理人員上崗必須接受崗前培訓,并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業務技能。

5.各監督部門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監督。審計、財政部門以及車輛、房產、土地管理部門從各自的職責出發,加強監督,形成健全的監督網絡,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

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字:固定資產;通信公司;效益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1

一、簡述固定資產管理理論

1.固定資產的確定

根據我國《會計準則》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生產、經營用的設備、房屋、建筑物、運輸工具、生產工具等;而非生產、經營用的設備、物品等,但其使用期在兩年以上、并且價值2000元以上的也可列為固定資產。確定固定資產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一是與該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將流入企業,二是資產成本可以可靠的計量。

2.固定資產的分類

由于核算依據不同,固定資產的分類頁有所變化。通常情況下,根據經濟用途可將該固定資產分為生產經營所用與非生產經營所用;根據具體使用狀況可將該固定資產分為未使用的、使用中的以及無需使用的;根據產權歸屬可將該固定資產分為自由固定資產、融資投入的固定資產以及租入的固定資產;根據實物狀態可將該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建筑物、生產設備、電子設備、交通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設備;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期限可將該固定資產分為5年期的、10年期的、20年期的。在實際工作當中,固定資產也可依據企業日常運營的具體情況和需求將其分為房屋和建筑物、辦公設備、專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運輸設備、圖書、機械設備以及其他固定資產等。

對于通信公司而言,其固定資產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郵政運輸設備、郵政機械設備、市內電話線路設備、市內電話機械設備、長途電信機械設備、長途線路設備、電源設備、電信運輸設備和其他。

3.固定資產的核算

一般來說,固定資產核算有三個任務。一是建立科學、有效的固定資產卡片,對固定資產卡片進行管理;二是準確、全面、及時地記錄有關固定資產增加、減少以及使用的情況,保護生產資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三是正確計算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以及修理費用,并進行該固定資產折舊以及修理的核算,以保證實現固定資產的再生產。

二、通信公司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缺乏對固定資產管理正確意識

我國通信公司大多為國有企業,運營資金主要由上級主管部門下撥,習慣了舊的無需自負盈虧的管理模式,由此就導致了目前通信公司對固定資產疏于管理的現狀。目前我國通信公司對固定資產采購缺乏科學、合理、有效的預算,對固定資產的擁有數量、使用情況、維修情況等記錄都有紕漏,這就造成固定資產達不到其預期的使用效果,甚至出現資產閑置狀況,造成資產的浪費,增加了企業成本。

2.缺乏嚴格的監督機制

通信行業是新興行業,在我國發展的時間尚短,缺乏行之有效的固定資產管理監督制度。監督制度的松懈將導致通信公司內部管理出現漏洞,致使固定資產閑置,企業資源浪費,增加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的同時,還減少了企業的運營資金,阻礙企業的發展進程。

3.缺乏完善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目前,我國境內的通信公司基本上都缺少完善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我國大多數通信公司的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都存在管理環節約束制度不完善的情況,對已經擁有的固定資產不能及時、準確的盤點,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不能全面了解,使得固定資產流失率增加。對于通信企業而言,完善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僅是員工的一種約束行為,也使得固定資產的管理有法可依、有據可行。

三、提高通信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效益措施的建議

1.提升企業內部員工對固定資產管理的認識

提升員工對固定資產管理的認識,使基層員工能夠主動保護固定資產,深度認知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要性,是提高通信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效益的有效措施之一。通信企業可以通過開展關于保護固定資產講座等方式,為員工營造出一個積極的環境,有意識的引導員工端正價值觀,進而使得企業員工主動的履行保護固定資產的責任,以全面實現企業實施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目標。

2.完善固定資產管理的監督機制

眾所周知,固定資產是通信企業展開工作、為社會服務不可或缺的物質基礎,建立完善的固定資產管理的監督機制是保護通信公司固定資產的主要途徑。通信企業可以通過完善固定資產管理的監督制度來監管固定資產的采購情況、驗收情況、領用情況、使用情況以及報廢銷毀情況,用以保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和減少資源浪費。

3.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管理機制

固定資產是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其管理的科學化直接影響到通信企業的健康發展與增值。通信公司要對固定資產的信息進行系統的登記、歸類,及時維修故障設備,嚴格控制新固定資產的采購活動,促使固定資產結構更為合理化、科學化。與此同時,通信企業還應該建立科學的、行之有效的固定資產采購計劃,以杜絕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4.優化企業資源配置,避免資源浪費。

通信企業屬于高收入、高投入的資源密集型企業,固定資產種類以數量多,并且分布范圍廣,需要不斷引進先進的設備和技術,管理相對困難。這就需要資源整合、優化配置的輔助來完成對其的管理工作,以提高資產的利用率。

四、總結

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對固定資產進行整合、優化配置,不僅可以節約企業資源,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提升企業在通信行業的競爭力,還有效的促進我國整個通信行業的發展與壯大。

參考文獻:

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文4

關鍵詞:固定資產;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25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117(2012)03-0050-02

固定資產指的是使用期限超過了1年的運輸工具、機械、機器、建筑物、房屋以及與經營、生產有關的其他的工具、器具、設備等。不屬于經營、生產設備的物品,如果單位價值達到了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了2年的物品,也應當劃作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是生產力的要素之一,也是勞動手段,不論是民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固定資產使他們賴以經營、生產的主要資金。從會計的角度來劃分的話,固定資產可以分為接受捐贈、融資租賃、租出、非生產使用、生產使用固定資產等。但是,在固定資產的管理當中,還存在不少的問題,造成了固定資產無法充分發揮效益。

一、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固定資產賬簿建立不規范。少數企業或者單位在固定資產管理當中,沒有建立固定資產賬,或者建立了固定資產總賬,但是沒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即使建立了固定資產總賬以及固定資產明細賬,但是沒有建立實物管理賬,導致一些凈值為零但是仍有使用價值別且正在使用中的設備等物品沒有納入賬內進行管理。同時,一些企業或單位雖然建立了固定資產的管理賬,但是賬簿不規范,不利于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規范管理。

(二)管理意識不強,管理制度不完善。少數單位或企業沒有專人來進行固定資產管理,而且部分管理制度仍然采用的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管理方式,不能滿足當前固定資產管理的需要。新購進的固定資產不僅沒有入賬,而且還從成本費用中直接列出,不利于成本的準確核算,也比較容易造成資金的流失。不少企業或者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混亂,權責不明,保管員雖然多,但是基本上都是“誰買誰管,誰用誰管”,人人插手而又無人管理,管理比較混亂。有的單位或者企業直接將實物管理納入到了財務人員的管理工作范圍之中,這也違反了會計制度中“賬務分離”的基本制度。沒有嚴格把住固定資產的出租、出借、報廢等關口,出租、出借的手續不全,對固定資產進行報廢處理的時候,導致了還有價值的固定資產沒有及時地收回殘值。另外,部分固定資產在損壞之后沒有及時維修,人為地造成了固定資產閑置。

(三)對閑置的固定資產處理不及時。不少企業或單位對閑置的固定資產不重視,沒有派專人復雜管理,不能夠及時地對閑置的固定資產進行處理或者調劑使用。而且閑置的設備等固定資產沒有專人保養維護,導致部分還有使用價值、有處理價值以及可以調劑使用的固定資產變成了報廢資產,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了較大的經濟損失。另外,部分固定資產的損壞之后維修不及時,人為地造成了資產閑置。

(四)固定資產賬目與實物不符。由于管理不善或者維修不及時,導致丟失或者損壞報廢的固定資產仍然長期掛賬,沒有按照相關制度及時辦理報廢手續,也沒有進行賬務處置。由于財務糾紛、領導更換、監管不力、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導致了新增的固定資產沒有及時入賬,甚至不入賬,造成了有物無帳。個人或者外單位長期占用或借用的固定資產沒有辦理手續,而且也沒有及時進行賬務處置。違反相關規定,少提或者不提固定資產折舊,致使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得到虛增,造成賬實不符。

二、固定資產管理對策

(一)加強固定資產購入管理。第一,把好投資關。企業或者單位在購入固定資產之前要認真做好論證和調研工作,例如設備機型、工藝流程、投資效益預測和分析等都要進行仔細、認真的工作,以確保固定資產的投資效益的實現。第二,把好固定資產轉資驗收關。待形成固定資產項目購置完成之后,要及時地做好實物轉資驗收工作,例如施工質量以及竣工的材料是否齊全、設備的精度以及運轉記錄是否良好,各種經濟技術指標是否達到了設計的要求等各項組織工作。同時,也要把好轉資項目價值審核關。一般來講,構成固定資產原值的主要有管理費、安裝費、運輸費、設備費等,要逐項逐筆地進行審核,嚴禁亂列亂攤,防止在固定資產轉資的過程當中出現弄虛造價等現象。

(二)建立規范的固定資產賬簿。企業或者單位要建立規范的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賬、明細賬、總賬,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進行統一編號和分類管理,做到賬賬相符、帳卡相符、賬物相符,各種編號、表格、卡片、賬簿等要統一形式和規范。

(三)提高管理意識,健全管理制度?!胺彩骂A則立,不預則廢”,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更是如此。企業或者單位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制,例如相關領導干部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固定資產的保值考核獎懲制度等相關制度。明確各個部門責任人的管理內容和管理方式,落實好崗位的具體工作內容。按照賬物分離的原則,建立專門的物資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報損、調配、處置、購置等工作,一切固定資產增減進出需要通過物資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的手續。另外,財務部門也要持有物資管理部門開具的相關手續才能夠進行收付款以及進行其他的賬務處理。就像前中國足球國家隊主教練米盧說的那樣,“態度決定一切”。固定資產管理不是只喊口號就能管理好的,還需要真刀實槍的去做,去提高人們的管理意識。

(四)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護、保養等工作,以及對閑置固定資產的合理處置。首先,在對固定資產進行維護、保養的時候,單位或企業的物資管理等部門要做好維護、保養記錄,對正在使用的設備等按照設計需要和設備性能有計劃地進行定期的維護、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充分發揮設備的使用效益。每年都要進行固定資產的清查工作,對要修理的固定資產及時地編制計劃,將修理工作落實好。對達到了報廢標準的固定資產,物資管理等部門要及時地報廢銷賬,并且要完善相關歸檔等工作。對于沒有達到報廢標準卻無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報廢處理。其次,對閑置的固定資產要及時地處理或者調劑使用,派專人管理閑置的固定資產,對還有使用價值的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等工作,使閑置的固定資產保持使用價值,減少經濟損失。

(五)提高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素質。豐富的管理知識有益于提高人的管理意識,那些缺乏管理意識的人,大多都是一些知識貧乏的人。學習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可以增強大家的管理觀念,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當中自覺地按照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辦事。學習固定資產管理規范,可以使管理人員合理管理,精心管理。對固定資產進行核算,最主要地就是進行價值核算,因此,管理人員要加強學習,豐富自己的固定資產知識,熟知固定資產的技術指標以及相關性能,能夠準確地對固定資產價值進行評估。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能夠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處理。因此,管理人員要具備豐富的管理知識,才能夠管理好固定資產。

總結:固定資產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各個部門的配合及其協調。對企業或者單位來說,固定資產的管理水平以及固定資產的狀況和結構等對企業或者單位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大的影響,是影響競爭力的一個重要因素。提高固定資產管理水平,可以顯著提高企業或者單位的市場競爭力。同時,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當中,要加強監督,保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獨立性。另外,管理人員要樹立全過程管理的理念,創新管理思路,降低額外支出,提高單位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傊?,固定資產是企業經營、生產、發展的物質基礎,是重要手段,是重要的生產資料。只有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才能使企業或者單位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之中屹立不倒。

作者單位:內蒙古集通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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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文5

現將勞動部、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頒布〈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19號〕(以下簡稱《規定》)轉發給你們,根據《規定》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市情況,做如下補充,請各單位一并遵照執行。

一、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以下簡稱勞服企業),作為以承擔就業安置任務為主的特殊企業群體,曾為穩定我市城鎮就業形勢做出過重要貢獻,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勞服企業也必須適應“兩個根本性轉變”,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企業發展機制。根據《規定》的有關要求,在勞服企業推行股份合作制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會議有關精神和新形勢下勞服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勞服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市勞動局、市體改委、市地稅局、市國有資產管理局等有關單位應加強對我市勞服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工作的領導,幫助和指導勞服企業健康有序的開展實行股份合作制的工作。通過實行股份合作制把勞服企業提高到一個新的發展水平,使其在實施再就業工程中,更好的承擔就業安置任務。

二、勞服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制時,應遵照《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暫行辦法》〔市政府(1994)14號令〕和勞動部等四部委局關于《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規定》一并執行。勞服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時股權設置一般為職工個人股、集體共有股、法人股。股權設置比例由企業自定。但職工個人股和集體共有股應占企業總股本的51%以上。在職工個人股比例設置中提倡企業的負責人、生產經營骨干的股權多于一般職工。

三、勞服企業改建股份合作制須對企業資產進行產權界定和資產評估。進行產權界定時,按照市勞動局、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市地稅局《關于轉發勞動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頒布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產權界定規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勞服發(1997)208號〕有關產權界定政策規定和工作程序執行。資產評估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服企業產權界定結果,涉及國有資產的,應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準登記;涉及集體、個人及其他投資者所有的,由地方稅務部門進行資產核實,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核準登記,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全民所有制性質勞服企業改制工作,按《北京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體改委、市經委關于進一步加快本市國有小企業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1997)50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界定為國有資產的凈資產,在征得出資主體和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后,可比照京政辦發〔1997〕50號文,鼓勵勞服企業職工出資購買轉為職工個人股。對因凈資產數額較大,一次性買斷有困難的本企業職工,允許在不超過五年的期限內分期付款,但首期付款額不得低于全部購買款的30%。對未付款部分不享有所有權。還可根據企業要求留給企業有償使用并以不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收取資產占用費。

五、界定為勞動者集體共同共有的資產,可折股形成集體共有股,對集體共有股分得的股利一般可按下述方法進行分配:一部分(約30%-40%)分配給現職職工;一部分(約30%-40%)分配給原企業離退休人員;一部分(約20%-30%)作為企業勞動分紅。集體共有股股利的分配由職工(股東)大會決定。調離本企業的職工不再享有分紅權。

六、按照《規定》的有關精神,原有勞服企業改建股份合作制企業時,在做好上述前期準備工作的前提下,按下列程序辦理實行股份合作制的審批手續:

(一)根據《規定》的有關具體審批手續,凡原勞服企業改建為股份合作制的,由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市或區、縣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審核;

(二)經市或區、縣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審核簽署意見后,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94〕第14號令《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暫行辦法》、京政辦發〔1997〕50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再到同級委、辦、局履行改制的審批手續;

(三)經同級委、辦、局批準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改制的工商注冊登記手續;

(四)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改制注冊登記后,按隸屬關系將改制情況報市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備案。

七、新辦的股份合作制企業,凡經勞動部門認定并發給《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證書》的,并達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字(94)001號〕規定安置比例的,經當地地稅部門批準,可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

八、原勞服企業改建為股份合作制時,凡在享受減免稅期內并繼續承擔就業安置任務、符合安置規定比例的,可繼續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至減免稅期滿時止。

凡被勞動部確定的本市實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試點的勞服企業,自轉制之日起視同新辦企業,凡達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94〕001號文件規定安置比例的,可從轉制的當年算起享受勞服企業的減免稅政策。

附件:勞動部、國家體改委、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頒布《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19號)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體改委(辦)、稅務局、國有資產管理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勞動部、國家體改委、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制定了《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規定》,現予頒發,請遵照執行。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改革,進一步發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以下簡稱勞服企業)促進就業、平抑失業率和保障社會穩定的作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是借鑒股份制的做法,實行勞動合作與資本合作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第三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全員入股,股權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三)實行民主管理;

(四)實行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

第四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凡繼續承擔安置城鎮失業人員任務的,仍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94)001號文件中規定的對勞服企業的優惠政策。

第五條  各級地方勞動部門應安排一定比例的就業經費、生產扶持資金和失業保險金扶持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對參加了失業保險的勞服企業,可用適量失業保險金作為向銀行貸款的貼息。

第六條  各級地方勞動部門就業服務機構和行業部門勞服企業管理機構應依照《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管理規定》,加強對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的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

第七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與主辦或扶持單位簽定協議,建立新型的合作關系。經雙方協議商定,勞服企業可有條件地為主辦單位承擔一定比例的職工子女和富余職工的安置任務。

第八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堅持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成本工資與稅后利潤按股分紅和勞動分紅的分配辦法。并根據地方政府確定的工資指導線和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等因素自主決定企業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依照規定標準為企業職工繳納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保險費。

第十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依法自主決定用人形式,通過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十一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職工及其他投資者以其所認購股份對企業承擔有限責任,企業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二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后,其財產和正常經營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三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加強黨的組織建設,開展黨的活動。

第二章  企業的設立

第十四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采取原有企業改制和組建新企業兩種方式設立。

新組建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由三名以上作為發起人,并有20名以上個人股東;原有企業改為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經原企業職工大會通過,有外來投資的,應征得投資者的同意。上述兩種方式均需報地方勞動部門就業服務機構審查同意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由稅務機關辦理稅收減免手續。

第十五條  勞服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應向當地勞動部門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下列文件:

(一)申請報告;

(二)實施方案;

(三)企業章程;

(四)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或新組建企業發起人協議書;

(五)企業財產驗資確認書;

(六)企業資產所有者及投資者意見;

(七)勞服企業認定證書;

(八)審批機關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十六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章程必須載明下列事項:

(一)企業的名稱及場所;

(二)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三)企業設立方式、股金來源和股權設置;

(四)收益分配及虧損分擔辦法;

(五)股份管理辦法;

(六)股東(職工)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產生程序及其職權;

(八)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九)企業組織機構及其職權;

(十)企業章程修訂程序;

(十一)企業承擔安置城鎮失業人員任務的措施和辦法;

(十二)其它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三章  產權界定

第十七條  勞服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制,應在勞動部門就業服務機構、國有資產管理、稅務等有關部門組織指導下進行,并吸收投資者參加,成立清產核資小組,清理原有企業債權、債務,核實企業全部資產,界定企業的凈資產產權,明確債權、債務的責任。

第十八條  清產核資和產權界定的結果,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報政府授權部門確認,并發給資產確認書。涉及國有資產的應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

第十九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按下列原則進行產權界定:

(一)企業開辦初期和企業發展過程中,全民單位為解決職工子女就業撥給的閑置設備等實物,界定為勞服企業集體資產。扶持的資金及非閑置設備等資產(折合資金),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無協議的按照國家為解決主辦單位職工子女就業的有關政策有償使用。經雙方簽訂協議,這部分資產可作為勞服企業改組為股份合作制時主辦單位國有法人投資,或作為繼續安置主辦單位職工子女和富余職工的扶持條件。

(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所享受的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所形成的資產,歸企業集體所有,并依照國家規定,列為企業集體資本金。

(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使用銀行貸款、國家借款等借貸資金形成的積累,歸企業集體所有;全民單位提供擔保并履行了連帶責任的,全民單位應予以追索清償。

(四)企業生產經營場地,其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可繼續有償使用。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繳納土地使用占用費。

(五)企業享受國家稅前還貸和以稅還貸等特殊優惠政策而形成的資產,屬于扶持性國有資產,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入企業公積金,單獨列帳反映,國家保留對這部分資產處置權,不參與管理和收益。資產可用于企業發展和安置就業。

(六)投資主體不清的資產,以及接受無償資助和捐贈所形成的資產,其產權歸企業勞動者集體共同共有。

(七)企業自籌資金,投資收益形成的資產,其產權歸企業勞動者集體共同共有。

(八)企業職工個人出資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資產,其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

(九)其他社會法人投資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資產,其產權歸投資的法人所有。

第二十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職工獎金、工資儲備基金等,其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章  股權設置

第二十一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的股東,可以用貨幣投資,也可以用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等有形資產、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折價入股。以無形資產作價折成股份,其金額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產的20%。

第二十二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根據資產來源和歸屬設置股權。其股份按投資主體分為:職工個人股、職工集體股、法人股。

(一)職工個人股,是指本企業職工個人出資及當年新安置的城鎮失業人員帶資入廠或以技術、實物、財產等投資入股的股金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權為職工個人所有。

(二)職工集體股,是指在原有企業界定產權時,劃歸勞動者集體共同共有的資產構成的股份,其股權為本企業全體職工集體所有。

(三)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資產投入到勞服企業的股份,或扶持單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資產投入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權為法人所有。法人股為優先股。企業章程應對優先股作出具體規定。

第二十三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的職工應按照企業章程認購所規定的限量數額股份。新組建的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職工個人股在本企業股本總額中應占主體。改制為股份合作制的勞服企業,職工個人股和職工集體股的股本總額應在企業股本總額中占主體。

第二十四條  職工個人股不得退股,但遇職工死亡、退休、調離、辭職或被企業辭退、除名、開除等,企業可根據情況購買職工持有的股份。當出現企業章程規定的特殊情況時,經股東大會同意,可由企業負責收購部分個人股份。企業收購的股份,可出售給企業其他職工或新參加企業的職工。

第二十五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不發行股票,只出具出資證明書,作為資產證明和分紅依據。

第五章  收益分配

第二十六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按照國家對勞服企業有關稅收政策規定,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二十七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彌補前年企業虧損,不足彌補的虧損額,以企業公積金彌補,仍不足的由股本金抵補。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三)提取公益金。

(四)支付勞動分紅。

(五)支付優先股股利。

(六)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二十八條  個人股東的股份收入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九條  職工集體股分得的股利,可拿出一定比例分配給在冊離退休職工和現職職工。具體分配比例及標準由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決定。現職職工分配,可采取兩種辦法:一是直接分配給職工;二是將分配的股利記入職工個人帳戶,由企業有償使用,企業擴股時可轉增職工個人股股本。職工集體股分得的股利給職工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可單獨列帳,企業擴股時,轉增職工集體股股本。

第三十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

第三十一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公積金應用于彌補企業虧損,擴大企業生產經營或轉增股本。

第三十二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公益金應用于企業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第三十三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財務管理,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

第六章  管理體制

第三十四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可實行股東大會和職工大會合一制度。股東(職工)大會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議可實行一人一票制。股東(職工)大會應定期召開,聽取董事會、監事會工作報告,表決企業議案。股東(職工)大會行使下列權利:

(一)選舉或罷免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

(二)決定企業的設立、合并、終止和清算;

(三)批準企業安置城鎮失業人員的方案;

(四)修改企業章程;

(五)批準企業年度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

(六)對企業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七)決定企業發行債券;

(八)對其它重要事項作出決定。

第三十五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可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企業的決策機構,向股東(職工)大會負責。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定企業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企業發展規劃;

(二)審定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三)決定召開股東(職工)大會,并向大會報告工作;

(四)執行股東(職工)大會決議;

(五)制定企業增減注冊資本方案;

(六)制定發行企業債券的方案;

(七)審定企業安置失業人員的方案;

(八)制定企業設立、合并、終止方案;

(九)制定企業章程修改方案;

(十)選聘企業經理(廠長)及有關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標準和支付辦法;

(十一)企業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第三十七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可設監事會。監事會是企業活動的監督機構,由三名以上單數監事組成。其活動方式依照企業章程規定。監事的任期每屆不得超過四年,但可連任。監事不得兼任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職務。監事會議決議由三分之二以上監事表決同意,方可實行。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監事會的主席或監事代表列席董事會會議;

(二)對董事和經理(廠長)履行職權進行監督;

(三)查閱企業財務帳簿和其它會計資料,要求董事會和經理就相關的問題作出書面報告;

(四)審核企業年度決算和清算的表冊,并就審核的結果制作意見書,向股東(職工)大會報告;

(五)必要時召集股東(職工)臨時會議;

(六)對董事會和經理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向股東(職工)大會報告。

第三十八條  監事會行使職權時,聘請律師、注冊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的費用由企業承擔。

第三十九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因其規模限制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其有關職責由股東(職工)大會確定專門人員負責。

第四十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產生,由企業章程作出規定。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由股東(職工)大會選舉產生,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和實施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二)實施股東(職工)大會或董事會通過的決議;

(三)提出企業發展規劃、生產經營計劃和企業規章制度草案;

(四)提出職工收益分配方案;

(五)提出企業年度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

(六)決定企業管理機構的設置,任免副經理和其他管理人員;決定副經理以下職工的獎勵和處分;

(七)提出安置失業人員就業的方案;

(八)定期向股東(職工)會議和董事會報告工作,并聽取意見,接受監督;

(九)行使企業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第四十一條  各級勞動部門就業服務機構和稅務部門,對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承擔安置城鎮失業人員情況及享受減免稅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年度檢查。

第七章  變更與清算

第四十二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合并分為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企業合并應由各方簽定協議,處理好債權、債務等遺留問題,妥善安置好企業人員。合并各方未清償的債務由合并后的企業承擔。

第四十三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分立時應由分立各方簽定協議。分立協議中應明確劃分分立各方的財產、債權、債務。對企業債權的承擔,應事先作出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債權人,并簽定清償債務的協議。經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不得分立。

第四十四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合并與分立,應報當地勞動部門就業服務機構批準,依照規定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五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因宣告破產、撤銷或其他原因而終止,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清算組織,限定日期做好企業財產清算工作和各種債務償還工作。

第四十六條  破產的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其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一)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

(二)應繳未繳的社會保險費;

(三)應繳未繳國家的稅款;

(四)尚未償付的債務。

不足清償同一順序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文6

[關鍵詞]國有投資 經營性項目 財務管理

一、國有投資公司的發展與現狀

經營性項目主要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輔之以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國家經濟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導向,投資主體多元化,可以是國有企業,也可以是國有控股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投資可以收回并能夠獲得預期收益,現金流量穩定。運行過程遵循市場化規則,實行公開、公平的招投標競爭方式,誰投資誰受益,但由于涉及到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在價格制定方面需要在政府協調下兼顧投資方和公眾的利益。本文經營性項目側重突出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房地產業、商品流通等行業展開論述。

經營性項目投資的現狀是經營性項目單位申請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時,先通過地方計劃部門(現在的地方政府各級發改委)提出項目申請,經地方計劃部門(現在的地方政府各級發改委)審核并逐級上報審批后,由地方計劃部門(現在的地方政府各級發改委)下達項目計劃,再由地方財政部門根據地方計劃部門下達的項目計劃,由地方財政部門下達項目資金計劃。再由經營性項目單位直接到地方財政部門辦理項目撥款手續。(一般只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下達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很少對國有參股企業、民營企業下達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2002年以后才逐漸對國有參股企業、民營企業的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進行投資。

在財務管理上,國有投資公司對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不能參與管理,沒有投資和被投資的關系。在財務核算上,地方財政部門直接對項目單位(用款單位)撥款處理,而項目單位(經營性項目用款單位)收到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后納入資本公積和專項應付款核算,待項目完工交付使用時,從專項應付款核算轉入固定資產管理。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項目建設單位收到收到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后納入資本公積是不能參與企業收益的分配的,造成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長期沉淀,國家也疏于這部分資金的管理,使國有資產的大量沉淀。在國家出臺的法律法規方面也沒有這方面的有效的管理辦法。從財務管理和財務核算的角度來說,也不能參與經營性項目單位的經營管理和收益分配。

國有投資公司、經營性項目單位在收到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時,國有投資公司財務上作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2002年前經營性項目單位在接到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資金、國債資金國有投資公司不作財務處理,財政直接將項目資金撥給項目單位。只有在國有投資公司直接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時,才將這部分資金在財務上作資本公積處理)。而經營性項目單位財務上作資本公積(2002年前作專項應付款,待經營性項目單位項目竣工后再從專項應付款轉入固定資產)。

二、國有投資公司財務管理中的問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國家已經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實施,在《企業國有資產法》中有專門章節規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地方政府及其地方政府各部門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制定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試行辦法》、《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地方政府授權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地方財政局收取國有資本收益,再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托國有投資公司向企業收取國有資本收益。對于有規范的股權結構,可以根據《公司法》按國有股權所占的比例直接參與收益分配。而對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方面,根據《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四章第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不相適應的地方。根據《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四章第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經營性項目單位收到此資金后,記入資本公積管理,待項目單位同意增資擴股的情況下,可以作為國家資本金管理。而國有投資公司在與經營性項目單位簽訂協議并出具收據后,記入長期股權投資(或者長期債權投資)。

根據以上財務處理辦法,國有投資公司在經營性項目單位不具有規范的股權(債權)結構。依照《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的有關規定,不能正常參與經營性項目單位的收益分配(無法律依據),加之在國有參股和民營企業中,特別是民營企業為了自己的利益長期虛虧實盈,更不愿意在增資擴股時將這部分資金作為國家資本金增加股權所占的比例,對企業實施控制,讓國家資本對企業實施影響。對這部分國有資產投資如何進行管理,應該采取哪些辦法和措施,來保證對使用這部分資金的項目單位實施有效的管理,既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有保障地方財政參與企業收益分配增加地方財政收入。

2.根據《預算法》、《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地方政府制定的《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試行辦法》,對以國有資本的形式直接投資的企業可以根據《公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和參與企業的收益分配。而以其他形式投入企業的國有資產則不能根據《預算法》、《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地方政府制定的《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試行辦法》,不能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和參與企業的收益分配。而對于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的企業,由于國有投資公司只是受托管理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這部分資金,名為受托管理,實為管理缺失,無法規、政策可操作管理依據,只是掛賬管理。

國有投資公司對經營性項目單位在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的企業缺乏有效的管理,在財務管理上已經形成潛在的隱患。特別是對國有參股公司、民營企業長期疏于管理,造成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使用沉淀,資金使用效益較差等情況,已經造成國有資產不能保值增值。待項目單位同意增資擴股的情況下,才可以作為國家資本金管理。《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中沒有硬性規定將這部分資金在企業增資擴股時增加國有資本金,很多民營企業還沒有等到增資擴股時就已經不存在了。如何對經營性項目單位在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方面加強管理,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地方政府如何在制定地方法規或者地方行政命令上來約束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這部分資金,來確保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地方政府以某種形式授權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托國有投資公司參與經營性項目單位財務管理,并以一定的形式參與使用經營性項目資金單位的收益分配,來保障地方財政部門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在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上有一定的依據。

對股權結構規范的企業可以根據《公司法》規定,直接按規定參與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分配。而對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存在向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國有參股公司、民營企業等經營性項目項目單位撥款,因存在形式與《公司法》中股東出資形式有一定的差距,即出資人身份和形式不規范,造成國有投資公司無法以代表政府行使出資人身份參與企業經營,更無法參與國有資本收益的再分配,不能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對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國有參股公司、民營企業等經營性項目單位撥款會產生不同的影響。

《企業國有資產法》中對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本的界定。國有資產包括國有資本,國有資產的定義在《企業國有資產法》中有明確的界定,而國有資本在《企業國有資產法》中沒有明確的定義。但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專門章節進行了規范,對國有資產的監督在《企業國有資產法》中也有專門規定,對國有資產的轉讓在《企業國有資產法》中也有比較詳細的規定。

《企業國有資產法》所規范的是企業全部國有資產,有比較詳細規定只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而對國有資產的規定就比較籠通。國有資產(國家所有者權益)=國家資本金+資本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潤。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在編制國有資本收益經營預算時進行嚴格區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只有以國有資本的形式存在各類企業中的國有資產,在目前的法規中才能夠編制國有資本收益經營預算,地方各級政府才能安排所屬職能部門編制國有資本收益經營預算,增加地方財政收入。

三、國有投資企業的改進措施

1.加強國有控股企業的財務管理

從財務風險管理的角度,國有投資公司主要應從自身的業務特點出發,以財務監管為抓手,不斷完善對項目單位管理體制,健全財務內控系統,防范財務風險。

(1)實行全面預算管理

對項目單位的戰略協同涉及財務監管機制方面,主要是加強項目單位的財務預算管理與控制。保證全面預算的順利執行,也就是保證了對項目單位權力分配的實施。對公司對項目單位在按年、季、月編制財務預算的基礎上,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及時糾偏補漏,對執行結果實施考核評價,及時整改完善,從而將目標控制與過程控制、結果控制相結合,在一定程度上掌控項目單位的財務風險。

(2)建立重大財務事項報告制度

對公司對項目單位的管理如果過細過緊,很可能“一管就死”,放得過寬過松,又可能“一放就亂”。因此,對公司關鍵是要管好項目單位的重大財務事項,只要不超越邊界,就給項目單位充分的經營自,讓他們充分發揮能動性。

(3)強化對項目單位的內部審計

對項目單位的內部審計,一是除控股項目單位外,要將內部審計延伸到參股項目單位;二是除年度決算審計外,還可以根據需要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財務預算審計等專項審計;三是審計時要注意與項目單位的溝通,注意方式、方法和界入的時機;四是審計要深入,整改要落實。

(4)完善控股項目單位經營者的激勵約束機制

從委托―的角度考慮,由于信息不對稱、責任不對等、契約不完備等內在矛盾,人可能產生“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因此,必須建立對經營者的激勵約束機制,用激勵機制來促使經營者為股東出力和謀利,用制衡機制來對抗潛在的權力濫用。

2.加強參股公司的財務管理

筆者認為,對國有參股企業(包括民營企業)中的國有資產的管理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1)對國有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資產進行立法管理:首先要盡快做到有法可依,即建立一整套國有資產的法律、法規體系,依法治產,使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特別要對查處國有資產流失的辦法盡快立法。

(2)對于國有參股企業內部,每年應定期進行國有資產清查,核實國有資產存量的分布構成、經營效益、增減變動;清查是對日常資產的檢查、驗收和評價,建立能落實責任、獎懲分明的管理機制。

(3)規范產權轉讓行為,強化產權交易中心職能。明確國有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資產產權屬國家所有,只有國家授權機構才具有產權轉讓資格。還要規范轉讓的中介機構,以信息充分,合法場所,公開、公平交易,公正監督為前提,依法管理。對交易行使統一管理,確保產權交易的規范化,合理性和權威性。

3.完善相關法律保障

國有資本屬于全體人民所有,對于全體人民所有的資產監督也應由全體人民的代表來履行。目前我國現有監督體系中,國有資產初始委托人(全體公民)的出資者監督權虛置。而在各類法律法規條文中,并沒有對于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有專門的法律規定,有關的規定都散見于其它法律條文中。所以需要在憲法中明確規定人大對國有企業的最高監督權,需要盡快制定《國有資產法實施細則》以明確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的法律地位。此外還要制定《國有資產組織機構法》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以確定國有資產的管理體制,并修改完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將國有企業的監督管理納入法治化的軌道。

目前以所有者代表身份履行監督職責的國資部門,實際上只是中間人(政府)的代表,而不是初始委托人(全體公民)的代表。在設置了對國有建設項目的獨立監督機構后,國資部門將不再對建設項目進行全面的監管,而轉由獨立監督機構專司履行監管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應該明確規定該獨立監管機構的監督權,并委托人大常委會負責管理獨立監督機構,負責對國有投資建設項目的建設情況進行監督。

從現行的法律構架來看,審計監督的法律依據最為充分,也最為完整,從國家根本大法《憲法》到專門的法律規范《審計法》再到相關的具體實施法規《審計法實施條例》,都明確了審計部門的監督權力。在《憲法》中第九十一條規定:“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痹凇秾徲嫹ā分械诙畻l規定:“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這些法律法規構成了審計監督所依據的完整的法律框架。

相比之下,財政監督的法律依據比較模糊。財政監督所依據的主要是《預算法》和《會計法》,財政部門的職責是對社會經濟運行的全過程、國民經濟的各部門、社會再生產的各環節進行綜合檢查監督,對企業的監督則不限于國有企業,而且監督的內容也僅僅是預算執行情況和會計信息質量,其對國有投資建設項目監管的法律依據并不充分。

從本質意義上來說,國資部門的監督和國有投資公司對建設項目的監督性質是一樣的,其監督權都是來自資產所有權的延伸,所不同的是國資部門是受到政府的委托管理國有資產,其主要法律依據是《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條例》,而國有投資公司則受國資部門的委托出資,其監督權完全來自所投資資產產權的自然賦予。為協調獨立監督機構中各方面的法律關系,應該盡快出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以明確國資部門和國有投資公司的監督權,并修改《審計法》、《預算法》和《會計法》,以協調監管各方在對建設項目監管是時的法律地位和相互關系。

四、結束語

國有控股投資公司是國有企業改革和政府投資體制改革的產物,也是適應從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過渡過程中應運而生的體制創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它既要作為法人實體通過市場化機制進行獨立經營,又要作為政府投資代表履行部分政府職能,處于一個比較尷尬的境地,其發展能否實現可持續性面臨著一大挑戰。

國有投資公司的最基本責任是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但是在實際投資管理中對國有控股、參股項目都遇到的很多問題,尤其是對國有參股企業、民營企業,無法很好的通過內部控制和審計對其監督,需要財務管理措施以及制度上的創新改革,同時需要法律法規的保障。筆者相信只要我們能及時發現管理中的問題并及時更正改進,國有投資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會上升一個新臺階。

參考文獻:

[1]宋立;肖金成.國有投資公司存在的問題與政策化改革思路.財貿經濟.2003-04-25

[2]楊勤勇.論國有投資公司在國資管理中的作用.華東師范大學.200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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