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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衛生保健制度范文1
資料與方法
對象:鄂州市城區71所幼兒園、學前班,農村三個區3所鎮機關幼兒園。
方法:根據《湖北省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評審標準(試行)》九方面進行檢查,滿分為1000分,達750分為基本合格,達800分以上為合格,達900分以上為示范幼兒園。
結 果
基本情況:此次評審74家幼兒園,其中公立幼兒園3所,農村幼兒園3所,其余均為私立幼兒園。評審為合格的幼兒園29所(39%,其中2所公立幼兒園為示范幼兒園),基本合格32所(43%),限期整改10所(14%),完全達不到標準3所。
公立幼兒園評審情況:我市3所公立幼兒園隸屬市教育局直管,他們嚴格按照《湖北省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評審標準》進行日常管理。在基礎管理、生活制度、健康檢查、消毒隔離、防病工作,安全保護、家長聯系,營養與膳食等方面執行很好。其中市試驗幼兒園能根據小兒生理、心理年齡特點,在我市率先開展兒童心理保健、培養孩子的健康人格,積極的人生態度,為孩子的健康成長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市第一幼兒園保健醫生肯動腦筋,結合平常工作,制作各種幼兒園衛生保健表格,在衛生保健資料整理和歸檔上更加直觀。但3所幼兒園還存在營養計算方面缺乏專業培訓,不能很好的進行營養帶量食譜分析,各種資料匯總統計不齊全,缺乏資料管理的連續性等問題。
私立幼兒園評審情況:這次評審私立園所71家,占幼兒園總數的90%,其中有10所私立幼兒園規模較大,入院兒童數達150名以上。衛生保健反面做的比較到位,逐步縮短了與市級示范園的距離,近幾年來也得到了社會上的認可和家長的廣泛好評。其余的私立園所在一日生活制度,兒童健康制度,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衛生消毒制度,預防接種及傳染病管理制度及家長聯系等方面基本能執行,但在兒童常見病管理,體弱兒管理,飲食衛生與營養管理,安全管理、健康教育,衛生保健登記統計等制度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問題。少數幼兒園的管理者,衛生保健意識淡薄,管理環節薄弱,對衛生保健相關法律、醫學知識、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內容了解不夠,認識不足,一味的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盲目追求生源,辦園條件差,場地狹小,室內擁擠,空氣質量差,食堂流程不合理,不能做到生進熟出一條龍,無專用消毒及防蠅設備,外購食品不索證,食品物品擺放混亂,不能定期制定幼兒食譜并進行營養計算,幼兒玩具及室內環境未定期消毒,保教人員上崗前健康檢查和幼兒每年1次健康體檢得不到落實,極個別幼兒園根本沒有進行幼兒體檢,給幼兒在園的身心健康帶來安全隱患。更有甚者在沒有民辦辦學許可證和衛生保健合格證的條件下私自辦幼兒園,這說明托幼機構管理工作亟待加強。
討 論
大力宣傳,強化政府職能,齊抓共管:要利用各種輿論工具和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有關政策法規和兒童保健方面的健康教育知識,提高社會對托幼機構衛生保健重要性的認識。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組織領導,主動與教育、物價部門聯合,加強對托幼機構監督,檢查力度,通過每2年1次的評審工作,將每次的評審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檢查不合格的園所暫不發放《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合格證》,督促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驗收合格后再發證,讓家長選擇有衛生保健合格證的托幼機構入園,使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公識。
加強園舍建設,改善辦園條件:針對此次評審,部分私立園辦條件簡陋,基礎設施差,建議市教育、物價部門協同衛生、婦兒工委等部門,制定私立園辦園標準嚴格審批手續。園舍建設基本達到國家建設部《城市居民規劃建設規范》要求,改善兒童生活環境,房屋設施安全,符合幼兒年齡特點,寢教分開,房舍與幼兒比例要符合要求并做到寬敝明亮,通風良好,增加戶外活動場地,以滿足衛生保健工作的基本需求,為在園兒童創造一個安全、溫馨、舒適、健康的生活教育環境。
加強衛生保健制度的落實:公辦幼兒園嚴謹規范的辦園思想,嚴格的執行各項衛生保健制度是保障集居條件下兒童身心健康的關鍵,而私立幼兒園衛生保健各項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到位,為集居兒童的身心健康帶來陷患,為此,我們應針對各個環節,在市級婦幼保健院的指導下,做好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的規范性管理,提高托幼機構保教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衛生保健服務水平。有重點地開展或加強兒童常見病的管理,體弱兒的管理,營養膳食的管理,完善衛生保健登記統計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知識宣傳活動,嚴把入園體驗、復園體檢、教職員體檢關,確保各項衛生保健制度落到實處,把影響幼兒生長發育的不利因素降到最低點,確保在園兒童身心健康成長,為提高集體兒童保健質量打下良好的基礎。
基本衛生保健制度范文2
統計方法
利用Excel錄入數據以及SPSS16.0進行統計分析。
基本情況
如表1所示,全街道共10所托幼機構,其中民辦機構7所,集體辦機構3所,共有兒童1820人,其中3歲以下兒童180人(9.9%),3歲以上1640人(90.1%),在職員工總數192人,其中保育人員50人(26.0%)。
保健人員及設施配備情況
均配備保健人員1名,有3所托幼機構配有專職保健人員,另外7所配有兼職保健人員;所有保健人員均未獲得醫(護)師(士)執業證;10位保健人員中,學歷為本科1位,大專3位,高中及中專6位;8位參加了崗前培訓,并獲得相關證件;6位參加過托幼園所第一時間緊急救護技術培訓并獲得相關證書;本次衛生保健工作檢查驗收中僅1所為良好,6所基本合格,仍有3所不合格;在配備方面,多數園所房屋、戶外活動場地符合要求,并按要求設立了保健室和隔離室,配備了常用藥物,衛生保健設施設備較齊全;飲食管理制度叫健全,每周制定帶量食譜,每季度進行一次營養評價。
集體兒童健康狀況
由于研究期長,兒童入學等原因,最終實際接受體檢集體兒童1931人。共檢出視力異常26人,檢出率1.35%;齲齒人數116人,檢出率6.01%;3歲以下兒童共133人,聽力異常0人;3歲以上1798人,聽力異常0人。貧血1人,檢出率0.05%;中度體質量低下(<M-2SD)13人,檢出率0.67%;中度生長遲緩(<M-2SD)共17人,檢出率0.88%;肥胖兒0例,先天心0例。
討論
1衛生保健現狀及存在問題
本街道3歲以上兒童大部分均入學托幼機構,在托幼機構中學習和生活,2011年集體兒童體檢情況顯示視力異常檢出率1.35%;齲齒檢出率6.01%;貧血檢出率0.05%;生長遲緩和體重低下檢出率分別為0.67%和0.88%;本次的調查中發現,多數托幼機構配備齊全,按要求設立了保健室和隔離室,配備了常用藥物,但在10所托幼機構中,僅有3所托幼機構配有專職保健人員,另外7所配有兼職保健人員;所有10位保健人員均未獲得醫(護)師(士)執業證。保健人員學歷較低,學歷為本科1位,大專3位,高中及中專6位。
2加強托幼機構保健工作的監督管理,規范衛生保健工作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是公共衛生的重要方面,必須加強管理,保證兒童身心健康,托幼園所應將規范保健行為和執法監督相結合。應規定所有的保健醫師均要具備醫學學歷,并加強對他們進行培訓和業務指導,制訂相關的繼續再教育規定,加強家庭及教師的知識培訓,提高業務水平。衛生部、國家教委1994年頒布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中提出,兒童數為100~150名的托幼機構應設專職保健醫(護)師(士)l~2名,以后每增加100名兒童,增設專職保健醫(護)師(士)1名。
另外。幼兒園要做好穩定職工隊伍的工作,嚴格落實對新上崗的教師和保育員的崗前培訓、考核與健康體檢制度,合格后方可上崗。另外,衛生保健部門需對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指導,及時發現及解決問題。
3加強托幼機構信息資料管理
信息資料有助于快速和全面的反應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情況及衛生措施實施效果,應建立登記、統計和上報制度,統一規范計劃膳食、衛生消毒隔離等項工作,規范各種衛生保健表格和各種分析報表的填寫,適時抽查以保證報表的真實度。報表的內容應包括兒童健康管理登記、傳染病、集體免疫接種情況、膳食制定、人員及設施配備等情況。
基本衛生保健制度范文3
1 托幼機構現狀
全市有三所公立幼兒園,16所私立幼兒園。263名幼教老師、保育員,3056名幼兒、學齡前兒童,兩名專職保健醫(公立幼兒園)。
1.1 行政管理
1.1.1部分私立幼兒園制度不健全,分工不明確,責任未到人。我站每年雖對市區公私立幼兒園保健醫、園長,進行了每年2次的培訓,但遠遠不夠,新進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保育員、炊事員也要參加衛生保健培訓,因此需加大培訓力度。
1.1.2托幼機構的保教人員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檢查得到很好落實,一些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性病等不得從事保教工作的人員能做到及時調離崗位,2010年幼兒園保教人員(包括新進人員)仍存在無證上崗情況,按照文件要求一年一次到我站做體檢,體檢率96.2%。
1.1.3除本市兩所公立幼兒園環境比較好外,現許多私立幼兒園都是自建房屋,建筑布局比較合理,,各班活動室、臥室及衛生間面積寬敞,彩光、照明基本合格,但衛生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環境綠化面積少、室外活動面積少。
1.2 衛生保健
1.2.1衛生保健設施不到位:兒童是身體迅速發育的階段,環境對兒童的心理及生長發育有直接的影響,除市一、二幼兩所公立幼兒園有保健室,各有一名專職保健醫生外,所有私立幼兒園均無保健室,也無專、兼職保健醫,而且沒有按國家要求,按兒童數的比例配備專兼職保健人員(150名以上不少于1人,500名以上不少于3人)。無專用的保健室(隔離室),衛生保健設備不健全、不配套。一人一杯一巾、消毒隔離、晨午檢等衛生保健制度落實不了。
1.2.2衛生保健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執行不力:兒童按要求入園前必須體檢,體檢率為100%。大部分公立、私立及鄉鎮場幼兒園把關很嚴,按文件要求憑保健證、憑體檢單入園,只有少部分私立、鄉鎮場幼兒園入園無體檢單,2010年憑證入園率92.85%。同2009年58.5%相比增長了40個百分點,有少部分體檢單不是指定的博樂市婦幼保健站的體檢單,而是其他公私利醫院的體檢單。
1.2.3衛生消毒與預防:兒童活動室、臥室有消毒設施,兒童的日常用品基本符合要求,并且能定期消毒。對于體弱兒、肥胖兒不能做好指導、護理。
1.2.4幼兒每日入園 按要求進行晨檢,私立幼兒園無保健醫不能做晨檢,有疾病的在園患兒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1.3 膳食管理
1.3.1食品衛生狀況一般,個別托幼機構的廚房面積小,無防蠅設備,廚房用具生、熟不分,餐具不能做到一餐一消毒,以及采購食品不索證等。
1.3.2所有幼兒園有營養食譜,兒童基本安食譜飲食,但膳食不合理,缺乏對兒童營養知識的指導,大部分個體園(所)未進行科學的食譜設計和營養計算,膳食單調,這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兒童的身體發育。
表1托幼機構現狀
表2教師兒童體檢情況
2 幾點建議
2.1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衛生部 教育部令第76號令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加大執法力度,協調好各部門之間的關系,保障托幼機構預防性保健工作的順利開展。
2.2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管理應實行三級管理,既衛生行政部門、婦幼衛生機構、托幼機構管理。
2.3市衛生局、教育局聯合制定本地區有效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個體幼兒園應嚴格整頓。
2.4制定相應的辦園標準及考核細則,組織衛生監督所、婦幼站、疾控中心、教育局相關人員對托兒所、幼兒園進行定期指導,并進行一年兩次考核,加強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5由婦幼保健站負責對轄區內幼兒園園長、保健人員進行培訓、保教人員。炊事員的培訓由幼兒園保健醫負責。
2.6嚴格把關,憑婦幼站站的保健證、體檢單入園,幼教老師持婦幼站站簽發的健康證上崗。
2.7加強膳食管理,制定帶量食譜,并向家長公布幼兒每月膳食費用,保證餐具、飲水及食品的安全衛生。
基本衛生保健制度范文4
【摘要】目的了解深圳市龍華新區民辦中小學學校衛生保健人員現狀及其需求,為制訂學校衛生工作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學依據。方法
采用整群抽樣方法,對龍華新區18名民辦中小學衛生保健人員采用自制問卷進行面訪調查。調查學校和學校衛生保健員的基本情況、學校衛生工作培訓的需求和方式,進行描述性分析。結果
11.11%的民辦中小學沒有設置衛生室,民辦中小學的學生人數與學校衛生保健員配比介于967∶ 1~4449∶1之間,均大于600∶1。77.78%的學校衛生保健員從事學校衛生工作工齡不超過5年,衛生專業的占27.78%,初級職稱的占33.33%,高級職稱的占5.56%。結論龍華新區民辦中小學的學校衛生保健隊伍存在專職衛生技術人員配備比例不達標、人員流動性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低、專業技術職稱不高和學校投入不足、衛生室設置不達標等問題,教育和衛生部門要采取針對性措施全面提高學校衛生工作的水平。
【關鍵詞】民辦 中學 小學 學校衛生 衛生保健 需求
doi:10.3969/j.issn.1671-332X.2014.11.060
學校衛生工作的有序、規范開展可有效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1-2] ,是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但是這些工作的開展不僅需要強有力的行政支持,還需要一批有一定專業素質的學校衛生保健人員。龍華新區地處深圳市中北部,是深圳市的產業大區,外來務工人員眾多,他們的子女大部分就讀于民辦學校。為了解龍華新區民辦中小學學校衛生保健人員現狀,掌握學校衛生工作需求,旨在為調整衛生資源,提高民辦學校的學校衛生工作水平提供科學依據。筆者對龍華新區民辦中小學的學校衛生專業人員現狀及其需求開展了調查,現將結果報告如下。
1對象與方法
1.1對象龍華新區18所民辦中小學的18名學校衛生保健人員。
1.2方法采用整群抽樣方法,由接受過統一培訓的調查員,使用自制的調查問卷對18名學校衛生保健人員進行一對一的面訪調查。
1.3調查內容包括:①學校的基本情況;②學校衛生保健員的基本信息、專兼職情況、專業、職稱、工齡等;③學校衛生工作的需求,包括學校意外傷害事故的防治、常用藥物的使用、健康促進學校、學生常見病的綜合防治、食品安全、心理咨詢技巧、傳染病應急處理7個方面;④學校衛生工作培訓的時間、形式。
1.4統計分析使用EpiData 3.0建立數據庫,數據經雙份錄入核對后運用spss 17.0進行描述性分析。
2結果
2.1基本情況
本調查共獲得有效問卷18份,有效問卷率為100.00%。18所學校中,小學5所,9年制學校13所;學生人數介于967~4 449人/所;建校年限為1~23年。
2.2學校衛生室及學校衛生專項經費配備情況
18所學校中有2所學校沒有配備衛生室;有3所學校沒有學校衛生工作專項經費,有專項經費的15所學校的專項經費介于1.31~33.92元/(人·年)之間,見表1。
2.3學校衛生保健人員配備情況
18所學校均各配備有1名衛生保健員,學校學生人數與學校衛生保健員的配比為967∶1~4 449∶1,均大于600∶1,見表2。
2.4學校衛生保健人員年齡和從事學校衛生工作工齡情況
18名學校衛生保健人員的年齡21~52歲,30~39歲的占44.44%;工齡1~20年,55.56%從事學校衛生工作的工齡≤3年,22.22%的工齡為4~5年,超過10年的為11.11%,見表3。
2.5學校衛生保健人員學歷、專業和職稱情況
61.11%的學校衛生保健人員是大專學歷,大學學歷僅占5.56%;沒有職稱和初級職稱的學校衛生保健人員各占33.33%,高級職稱的僅占5.56%;18名學校衛生保健員中衛生專業的占27.78%,有16.67%的為師范專業,其他的占38.89%,見表4。
2.6學校衛生保健人員專兼職情況
44.44%的學校衛生保健人員為專職,其中9年制學校專職衛生保健員僅為38.46%;兼職學校衛生保健人員,除從事學校衛生工作外,還需要從事學籍管理、教學、工會、倉庫管理等工作,見表5。
2.7學校衛生工作需求
18名學校衛生保健人員都認為需要進一步加強學校衛生培訓工作,其中72.22%的學校衛生保健員認為需要加強學校意外傷害事故的防治方面的培訓,其次是傳染病應急處理(占61.11%)和食品安全(50.00%),見表6。
2.8學校衛生工作業務培訓方式
55.56%的學校衛生保健員希望能在工作日開展培訓,有72.22%的人希望以培訓班的形式開展,22.22%的希望能夠采取實地考察的形式,見表7。
3 討論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規定:“城市普通中小學、農村中心小學和普通中學設衛生室,按學生人數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學生人數不足六百人的學校,可以配備專職或者兼職保健教師,開展學校衛生工作?!北菊{查發現,龍華新區18所民辦中小學中,有11.11%(2/18)的學校沒有設置衛生室,雖然所有學校都配備了1名學校衛生保健人員,但尚有55.56%(10/18)的學校無專職衛生保健人員,學校學生人數與學校衛生保健員的配比為967∶1~4 449∶1,均大于600∶1。學校衛生室的設置和學校衛生專職人員的配備均未達到《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規定的標準。學校衛生室是學生獲得衛生保健知識的重要途徑[3],學校沒有設置衛生室,學校衛生工作就無法正常開展,配備的學校衛生專職人員不夠,或者這些工作人員兼職過多,勢必影響學校衛生工作的質量,這都制約了學校衛生工作的扎實有效開展。
調查發現,這些學校衛生保健員中有44.44%的年齡為30~39歲,有77.78%的衛生保健員從事學校衛生工作工齡不超過5年,其中55.56%的不超過3年,超過10年的僅為11.11%,這與上海、鞍山等地的研究結果基本一致[4-5]。學校衛生保健人員工齡普遍比較短,反映了學校衛生保健人員流動性大的問題,這可能與教育部門對學校衛生保健崗位設置重要性認識不足有關,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僅有83.33%的學校每年有學校衛生專項經費,其中72.22%的學校專項經費不足10元/(人·年),此外也可能與學校衛生保健人員待遇相對教師低、職稱晉升困難等有關[6-7]。進一步分析發現,這些學校衛生保健員中,衛生專業的僅占27.78%,大部份為師范、管理等其他專業,低于北京地區的65.12%[8]。此外,18名學校衛生保健人員中沒有職稱和初級職稱的各占33.33%,高級職稱的僅占5.56%,與國內其他學者的報道基本一致[5,9],可見我國普遍存在學校衛生保健人員職稱不高的問題。調查還發現,61.11%的學校衛生保健員為大專學歷,高于國內其他學者的報道[10-11],這可能與伴隨著近年來龍華新區經濟的快速增長,到我區就業的高學歷畢業生增加較多,以及這些學校對新錄用的工作人員學歷要求的提高有關。
調查結果還顯示,所有的學校衛生保健人員都希望能夠得到學校衛生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其中前三位的知識需求分別為學校意外傷害事故的防治、傳染病應急處理和食品安全。培訓時間以工作日為主,形式以培訓班為主(占72.22%),有22.22%的希望采取實地考察的形式??梢娒褶k中小學衛生保健員對學校衛生相關知識有著強烈的需求,并且希望能夠通過培訓等方式提高業務水平,提示相關部門在今后的學校衛生相關培訓中要采取培訓班和實地考察等方式重點加強意外傷害、傳染病以及食品安全知識方面的培訓。
由以上可見,龍華新區民辦中小學學校衛生保健隊伍存在專職衛生技術人員配備比例不達標、人員流動性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低、專業技術職稱不高的問題,再加上學校對學校衛生工作專項經費投入不足以及衛生室設置不達標等,嚴重制約了民辦學校衛生工作的深入規范開展。且這些民辦中小學學校衛生保健人員有著強烈的知識需求,尤其是學校意外傷害事故的防治、傳染病應急處理和食品安全等方面。建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各有關部門和學校,充分認識學校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投入,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置衛生室、配備學校衛生保健人員,研究和制定學校衛生保健人員職稱晉升、薪酬定級等規章制度,穩定學校衛生保健人員隊伍。此外,衛生部門和教育部門還需進一步加強協作,采用日常培訓和實地考察等形式做好學校衛生保健人員關切的業務知識的培訓工作,解決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增加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全面提高學校衛生保健人員的業務素質。從而,全面提高學校衛生工作的水平,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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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衛生保健制度范文5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招收0~6歲兒童的各級各類托兒所、幼兒園(以下簡稱托幼機構)。
第三條托幼機構應當貫徹保教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作為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檢查指導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負責對轄區內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業務指導的內容包括:膳食營養、體格鍛煉、健康檢查、衛生消毒、疾病預防等。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定期為托幼機構提供疾病預防控制咨詢服務和指導。
衛生監督執法機構應當依法對托幼機構的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條托幼機構設有食堂提供餐飲服務的,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有關規章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負責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托幼機構食品安全的指導與監督檢查。
第七條托幼機構的建筑、設施、設備、環境及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
第八條新設立的托幼機構,招生前應當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符合《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的衛生評價報告。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衛生保健工作質量納入托幼機構的分級定類管理。
第九條托幼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本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十條托幼機構應當根據規模、接收兒童數量等設立相應的衛生室或者保健室,具體負責衛生保健工作。
衛生室應當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保健室不得開展診療活動,其配置應當符合保健室設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條托幼機構應當聘用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保健人員。衛生保健人員包括醫師、護士和保健員。
在衛生室工作的醫師應當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師執業證書》,護士應當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經過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具有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基礎知識,掌握衛生消毒、傳染病管理和營養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條托幼機構聘用衛生保健人員應當按照收托150名兒童至少設1名專職衛生保健人員的比例配備衛生保健人員。收托150名以下兒童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保健人員。
第十三條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應當定期接受當地婦幼保健機構組織的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應當對機構內的工作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疾病預防、衛生消毒、膳食營養、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等方面的具體指導。
第十四條托幼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托幼機構應當組織在崗工作人員每年進行1次健康檢查;在崗人員患有傳染性疾病的,應當立即離崗治療,治愈后方可上崗工作。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
第十五條托幼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開展衛生保健工作。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一)根據兒童不同年齡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兒童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為兒童提供合理的營養膳食,科學制訂食譜,保證膳食平衡;
(三)制訂與兒童生理特點相適應的體格鍛煉計劃,根據兒童年齡特點開展游戲及體育活動,并保證兒童戶外活動時間,增進兒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檢查制度,開展兒童定期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健康檔案。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做好常見病的預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內外環境及個人衛生。加強飲食衛生管理,保證食品安全;
(六)協助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在兒童入托時應當查驗其預防接種證,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要告知其監護人,督促監護人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七)加強日常保育護理工作,對體弱兒進行專案管理。配合婦幼保健機構定期開展兒童眼、耳、口腔保健,開展兒童心理衛生保?。?/p>
(八)建立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衛生安全防護工作,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九)制訂健康教育計劃,對兒童及其家長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
(十)做好各項衛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告工作。
第十六條托幼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做好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機構發現傳染病患兒應當及時按照法律、法規和衛生部的規定進行報告,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對環境進行嚴格消毒處理。
在傳染病流行期間,托幼機構應當加強預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收集、分析、調查、核實托幼機構的傳染病疫情,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托幼機構,并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兒童入托幼機構前應當經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托幼機構。
托幼機構發現在園(所)的兒童患疑似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通知其監護人離園(所)診治。患傳染病的患兒治愈后,憑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方可入園(所)。
兒童離開托幼機構3個月以上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機構。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開展健康檢查,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改變。
第十九條托幼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一)未按要求設立保健室、衛生室或者配備衛生保健人員的;
(二)聘用未進行健康檢查或者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員的;
(三)未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健康檢查的;
(四)招收未經健康檢查或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兒童入托幼機構的;
(五)未嚴格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開展衛生保健工作的。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處理結果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其作為托幼機構分級定類管理和質量評估的依據。
第二十條托幼機構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設立衛生室,進行診療活動的,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一條托幼機構未按照規定履行衛生保健工作職責,造成傳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導致托幼機構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二條小學附設學前班、單獨設立的學前班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結合當地實際,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基本衛生保健制度范文6
近年來,我省民辦學前教育機構不斷發展壯大,為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民辦幼兒園在教育教學管理、師資隊伍、衛生保健、安全保障等方面也出現了不少問題,為了進一步規范民辦幼兒園的辦學行為,提高幼兒保育、教育質量,促進我省民辦幼兒園的健康發展,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規范管理,依法辦園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民辦幼兒園的廣大教職工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陜西省民辦教育促進條例》和《幼兒園工作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剛要》)以及陜西省實施《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文件,正確領會和掌握國家關于幼兒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的基本精神,堅持依法辦學,以法辦園。
要進一步加強對民辦幼兒園的科學指導,對民辦幼兒園的管理和辦學行為提出具體要求和指導性意見。要把學習和貫徹落實《規程》、《綱要》,作為當前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各市、縣(區)教育局是各級各類幼兒園的主管部門,也是學前教育機構登記注冊和審批的主管部門,要負責對目前已經開辦但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注冊的民辦幼兒園,重新辦理有關審批注冊手續,并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未經審批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興辦幼兒園。
各市、縣(區)教育局負責對當地審批注冊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督導評估,核定辦園等級,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園長、幼兒教師及其它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培訓、資格審定和職稱評聘等。
二、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管理,不斷提高幼兒保育、教育質量
各市、縣(區)教育局要指導各類民辦幼兒園認真貫徹執行《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及時總結、吸收教改新理念,并結合民辦幼兒園實際和幼兒年齡特點,認真開展保教工作。
民辦幼兒園在教育教學管理中要嚴格按照《綱要》要求,堅持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全面教育。保育和教育計劃要目的明確,有層次,符合幼兒的年齡特點及認知水平,注重全面發展,注重幼兒的個體差異,促進其身心健康和諧的發展。
在教育內容和方法上不得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教育內容要體現時代性、科學性、趣味性,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寓教育于各項活動之中,嚴禁使用全日制小學教材對幼兒施教。在保育和教育活動中,要尊重、愛護幼兒,嚴禁以任何形式虐待、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侮辱幼兒人格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在教學方法上,要有直觀性、趣味性、操作性,善于把握教育時機,充分調動幼兒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幼兒在游戲中學習,在快樂中成長,努力培養幼兒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身體以及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
三、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
幼兒教育的關鍵是教育實踐主體,即保教人員和管理人員,只有擁有高素質的師資隊伍,才能創辦高質量的幼兒園,各市、縣(區)教育局應當始終把師資隊伍建設放在各項工作之首。按照《規程》和《綱要》規定,對幼兒園的園長、教師、保健人員的任職、任教資格嚴格把關。
幼兒園園長、幼兒教師應具有幼兒師范學校(包括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學歷,熱愛幼教事業,有一定業務能力,并取得教師任職資格證書。在崗園長必須持有園長崗位證書,政治素質好,熱愛幼教事業,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并能深入教學第一線指導幼兒園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
衛生保健人員應具備醫學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受過專業培訓,并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保育員應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傳染病、精神病患者,嚴禁在幼兒園工作。
民辦幼兒園要加強對幼兒教師的業務培訓,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師培訓計劃,通過培訓、學習,使幼兒教師深刻領會《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幼兒園工作規程》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更新教育理念,努力提高教育教學的能力和水平。要重視幼兒教師彈、唱、跳、說、寫、畫、做等基本功的訓練,使教師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并熟練運用現代化教育設施。認真貫徹以幼兒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的教育理念,一切從幼兒出發,在生活中做幼兒的母親,在游戲中做幼兒的伙伴,在學習中做幼兒的導師,努力為幼兒創造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創造安全、溫馨的心理環境,使教師在保育、教育過程中成為幼兒學習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導者。
要進一步加強幼兒教師的師德教育。教育教師熱愛幼兒教育事業,關心幼兒,儀表端莊,言行文明,在園期間必須講普通話,嚴禁吸煙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四、建立健全各項衛生保健制度,進一步提高衛生保隨工作質量
學前教育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宗旨是監測和指導兒童生長發育及心理衛生保健,防止疾病流行和意外傷害的發生。保護和促進兒童的身心健康;各市、縣(區)教育局要認真貫徹執行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和省上有關衛生保健規定,建立健全幼兒園體格鍛煉,健康檢查,疾病預防,衛生消毒,安全、衛生保健登記統計,體弱兒童管理,飲食衛生管理等各項衛生保健制度,防止疾病和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民辦幼兒園的工作人員必須持健康證明上崗,衛生保健人員需有任職資格證書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工作要嚴格遵守衛生部頒發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和其他有關衛生保健的法規、規章和制度,及時掌握幼兒生長發育動態和健康狀況,認真做好幼兒衛生保健工作,要把幼兒生理、心理衛生保健工作融入到日常保育和教育活動中,倡導保教人員要做幼兒喜歡的教師,用燦爛的笑臉、關愛的懷抱、親切的目光、溫柔的話語,關懷愛護每一名幼兒,為幼兒營造和諧、寬松、師幼平等、相互尊重的生活氛圍,促進幼兒生理、心理健康成長。
民辦幼兒園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認真完成幼兒計劃免疫工作,預防傳染病的發生。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進一步加強飲食衛生管理,避免發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認真搞好幼兒園環境衛生及美化、綠化、兒童化工作,努力為幼兒創造安全、整潔和優美的生活環境。
五、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
創造安全、穩定的園舍環境是幼兒園的一項基本建設,也是保障幼兒園保育、教育效果的有效措施。各市、縣(區)教育局要根據有關法規,提出具體要求和措施,進一步建立健全幼兒園房屋、設備、消防、交通等安全防護檢查制度,強化常規管理,并建立幼兒園安全工作保教人員責任制,具體落實到崗到人。
按照原國家教委《幼兒園管理條例》要求,舉辦幼兒園必須將幼兒園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污染區和危險區設置幼兒園。幼兒園必須具有與保育、教育要求相適應的園舍和設施,園舍和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遠離污染源,無噪音,日照充足,場地開闊,排水暢通,園內及周圍環境體現安全、凈化、綠化、美化、兒童化、教育化,嚴禁在幼兒園內設置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筑物和設施,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
根據陜西省實施
民辦幼兒園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教職工、幼兒的安全教育,使幼兒及時掌握安全常識,不斷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六、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務管理工作
幼兒園實行按質劃類,按類收費。收費的項目和標準,依照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財政、物價部門制定的收費辦法辦理,幼兒園不得自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嚴禁向幼兒家長強行收取任何形式的贊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