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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1
關鍵詞: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中;難題;整改措施;對策
近年來,隨著經濟建設的迅猛發展,城市規模日趨擴大,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大量涌現,使消防監督工作中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各類違法違章行為普遍存在,特別是城市規模的擴大、城市人口的急劇增加、各類建筑物的大量竣工和投入使用,大大增加了火災的危險性。而重大火災隱患是防火工作的核心問題、根本問題,也是要解決的主要矛盾之一,是防火工作整治的重中之重。重大火災隱患急劇增加,各級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執法工作面臨著極大的壓力和前所未有的挑戰。重大火災隱患的監督整改,作為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實施消防監督管理過程中必須面對的重要一環,如何能夠做到依據充分、界定準確、監督嚴格、整改及時,已經成為當今我們必須認真研究、解決的一個熱點和難點問題。下面,筆者就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進程中存在的難題及相關整改措施對策進行一些淺析。
1.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進程中存在的主要難題
當前,各地重大火災隱患多集中在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的公眾聚集場所及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經營、儲存單位。這些火災隱患存在時間長、整改難度大,一旦引發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事故。盡管火災隱患的成因多種多樣,但是,其整改進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難題都集中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資金不足是制約隱患整改的客觀因素。
隨著宣傳普及教育的不斷深入、監督執法力度的不斷增強和消防法制建設的不斷健全與完善,已經有越來越多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能夠認識到火災隱患及火災事故對生產、生活造成的嚴重危害,主觀上也并非就不想整改或者推托不改,而是確實受現有經濟條件的制約而無力整改。
1.2安全意識淡薄是隱患久拖不改的重要因素。
盡管在社會化消防宣傳工作中,各級公安消防機構不斷加大宣傳教育普及力度,努力使廣大職工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得到增強,但是,至今仍有相當數量的社會公眾未能從以往火災事故中吸取教訓,沒有把消防安全牢記心中。特別是一些單位的領導者,消防安全意識十分淡薄,對消防工作沒有給予足夠重視,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心存僥幸,思想麻痹,沒有把消防安全與經濟發展放在同等位置上,像抓經濟建設那樣抓好安全工作。思想觀念跟不上去,自然就忽視了內部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對火災隱患漠不關心、聽之任之,對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甚至公然對抗。有很多單位具備整改條件,但是也不想把資金投到隱患整改上,認為那是在浪費,花大筆的錢卻看不到什么效益,把經濟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置消防安全于不顧。有些單位則干脆以缺乏資金為借口,推脫搪塞,得過且過。上述問題,直接導致了大量重大火災隱患的久拖不改。
1.3建筑結構先天不足阻礙隱患順利整改。
由于現存的重大火災隱患大多是建筑工程在建設過程中,擅自改變消防設計或降低消防標準,又或是未按規范設計或建成后擅自改變原設計使用性質,還有就是現有建筑結構及內部設施不符合現行規范或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違章裝修,等等這些,都使得建筑本身存在著先天不足,而且,這些隱患整改起來難度極大,有些根本無法整改。
1.4個別地方政府及行業部門的決策,造成了部分火災隱患遺留。
有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沒有把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之中,沒有把消防安全工作作為政府、行業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個別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為了保護這些工程的順利實施,還出臺了帶有地方保護主義色彩的相關規定,以“創造良好的經濟軟環境”等為由,限制或禁止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對火災隱患單位實施消防監督和檢查。還有的地方雖然也制定了類似于“項目審批,消防先行”的行政規章,但是基本上也是形同虛設,執行乏力。這些都給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帶來了相當大的難度。
1.5現行消防技術規范、規定與現實存在一定差距。
雖然我們國家已經多次修改并制定相關的消防法規及技術規范,但是,從執行情況看,這些法規、規范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一刀切”的問題,適用范圍受地域、發展程度、當地消防安全現狀等條件的制約,不能很好地與各地現有實際緊密結合,造成了有的地方執行起來就容易,而有的地方執行起來就困難,甚至有個別條款規定得過嚴、過死,可操作性不強。
2.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和對策
2.1議政府為主,各部門聯合。
火災隱患,關系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關系到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火災隱患能否及時徹底整改,起決定性作用的是各級黨委和政府。因此,各級公安消防機構必須積極為政府當好參謀,緊緊依靠政府的堅強領導,努力贏得他們的大力支持,針對隱患整改工作適時做出安排和部署,科學、規范地制定相關政策和規定,督促各部門、各單位按期、保質、保量地完成火災隱患整改任務。實踐已經證明,黨委、政府在火災隱患整改問題上態度越堅決、措施越有力,火災隱患的整改就越及時、越徹底,反之則相反。
違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2
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及周邊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四季度工作部署和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并就有關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學校及周邊建筑安全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要按照明電〔20*〕38號文件要求,積極配合教育、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主管部門,加強對學校及周邊建筑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采取切實有力措施,確保學校和周邊建筑及施工安全;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及周邊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督促學校周邊建設工程項目強化安全防范措
施,切實落實建設、施工、監理、設備租賃及安裝單位等建設工程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建筑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范標準,杜絕“三違”現象和習慣性違章行為,確保施工安全。
二、繼續深化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對安全隱患的整改力度
要按照《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電〔20*〕15號)有關“隱患治理年”第三階段的部署要求,結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四季度工作安排,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特別是要把學校和周邊建筑及施工安全、施工起重機械的安裝和使用,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儲存、經營場所,礦山(尾礦庫)等作為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對排查出的隱患要下達整改指令,督促有關部門、企業和單位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對發現危及師生安全的重大隱患要立即責令停工停產整改,并做到掛牌督辦、盯住不放,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進行處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按照《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集中力量深入開展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辦〔20*〕28號)要求,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的生產經營活動,特別是對學校及周邊地區違法違規的建設項目和生產經營單位,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堅決予以取締。
三、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要積極配合教育、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加強對學校師生、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從業人員特別是對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有針對性地增強有關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和避險技能。要加強對學校周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經營單位、礦山(尾礦庫)等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其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相關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
四、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
對發生的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和“三條基本要求”(即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查清事故原因,認定事故責任,提出有針對性地整改措施,并嚴肅追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要認真總結事故教訓,針對事故反映出的突出問題,舉一反三,配合相關部門嚴格對學校及周邊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礦山(尾礦庫)等企業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及周邊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違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3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工作方針,扎實開展建筑和燃氣領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大建筑和燃氣領域安全生產執法力度,繼續深化建筑和燃氣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建筑和燃氣領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確?!百|量安全年”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通過在建筑和燃氣領域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促進我縣建筑、燃氣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
二、范圍和內容
(一)范圍:在本縣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工程和燃氣生產、經營及所涉及的相關企業。
(二)內容:
1、執法行動。重點查處以下行為:
(1)工程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和質量安全報監手續的;
(2)施工企業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施工的;
(3)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
(4)對施工現場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
(5)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燃氣生產、經營、建設和運輸,擾亂燃氣市場秩序的;
(6)已經責令整改,關閉或取締后,燃氣企業及站點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7)對燃氣企業在充裝、消防專項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
(8)發生事故隱瞞不報、遲報、漏報的;
(9)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拒不整改的;
(10)其他建筑和燃氣領域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2、治理行動。重點治理以下行為:
(1)對于腳手架工程、模板支撐系統、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按照規定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專家論證或對方案落實不力的;
(2)工程項目未按照有關要求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3)建設工程各方主體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
(4)未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進行演練的;
(5)施工現場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及違反勞動紀律的;
(6)查處過期、報廢鋼瓶充裝行為,規范燃氣轉運行為;
(7)液化氣儲罐站未設置倒罐裝置和殘液回收裝置的;
(8)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9)其他需要治理的行為。
3、宣傳教育行動。重點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1)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強對建筑和燃氣企業“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其持證上崗;
(3)宣傳表揚建筑和燃氣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突出的集體、項目和個人;
(4)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制度,公布建筑和燃氣生產安全重大事故以及違法違章拒不整改的企業“黑名單”,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5)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三、工作步驟
(一)計劃準備階段(2009年6月)
1、制定方案。結合2008年“隱患治理年”發現的突出問題和本縣企業安全生產的特點,研究制定“三項行動”實施方案。
2、宣傳發動。通過各種載體,采取靈活多樣方式,廣泛發動群眾,大力宣傳,增強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3、查找問題。要加大對發生事故和安全管理薄弱企業的安全約談督辦力度,督促其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
(二)排查整治階段(2009年7月至8月)
1、全面排查。對所轄范圍內的建筑和燃氣企業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問題進行認真清理、檢查,對清查出的問題要逐一登記,建檔立案,逐級上報。
2、打擊治理。要堅持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切實做到邊查邊糾、邊查邊改、邊查邊打擊。嚴厲打擊建筑施工企業和燃氣企業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非法違法行為,著力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經營行為,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生產。
3、指導教育。要及時對建筑和燃氣企業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檢查指導,幫助企業解決在“三項行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要圍繞汛期、暴風雨等極端天氣,指導落實防范措施,嚴密防范因臺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結合6月份的“安全生產月”活動各項部署,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要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活動。要按照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建筑和燃氣安全專項督查,為建國60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三)督促檢查階段(2009年9月)
1、階段總結。本站在前階段打擊治理、指導教育的基礎上,對前階段“三項行動”進行階段總結,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集中梳理,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對重大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2、檢查督促。成立縣規劃建設局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督查組對全縣建筑、燃氣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開展情況實施全面督查,在分析總結的基礎上,搞好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階段性工作總結。
3、突出重點。要把對重大危險源的治理、全面深入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作為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重點。
(四)鞏固提高階段(2009年10月至12月)
1、整改落實。在自糾自查和治理整改的基礎上,認真開展“三項行動”回頭看活動,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事故隱患要及時消除、處理。
2、完善措施。要針對第四季度趕工期、搶任務現象增多和進入冬季的特點,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積極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進一步完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效果。
3、總結提高。要對全年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對影響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問題及其成因進行深入分析,要把解決當前問題同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密切結合起來,提出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杜絕非法違法行為的治本之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局屬相關股室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局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全縣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質監站,負責“三項行動”日常綜合協調工作。
(二)做好三個結合。一是“三項行動”要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嚴格實施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繼續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二是與“三項行動”相結合,研究把握安全生產規律,完善和落實治本之策,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建立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三是安全執法與安全治理相結合,重點打擊建筑和燃氣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三)突出工作重點。要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工程、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對重大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和燃氣生產安全事故。
違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4
一、工作目標
緊緊依靠開發區黨委、管委,各網格長、網格員,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全面摸排全區彩鋼板建筑消防安全狀況,集中開展彩鋼板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強力整治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提高火災防控能力,確保全區火災形勢穩定。
二、整治范圍
違規使用聚氨酯或聚苯乙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建筑或用作隔熱保溫層的冷庫和冰雪游樂場所。
三、整治措施
(一)對人員密集場所使用芯材為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鋼板建筑,責令使用企業限期拆除或改造。
(二)對除人員密集場所外的工業建筑使用芯材為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鋼板的,對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熱保溫層的冷庫,責令使用企業限期拆除或改造;同時對其耐火等級、電氣線路敷設、消防設施設置、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設置形式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責令使用企業立即或限期整改。嚴禁在噴涂聚氨酯泡沫保溫材料等施工現場違規使用明火。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11月30日前)
各網格長要召開會議專門部署此項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責任、細化措施,逐級動員,廣泛發動,將工作責任明確到具體崗位和人員。
(二)集中整治階段(12月1日至12月28日)
各網格長、網格員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定期進行調度、督導、通報,及時發現并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嚴格落實整改責任,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確保整改到位。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29日至12月31日)
各網格長、網格員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固化經驗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災防控能力的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網格長、網格員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彩鋼板建筑火災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增強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感、緊迫感,認真吸取火災事故教訓,堅持問題導向,組織對轄區內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建筑或用作隔熱保溫層的冷庫進行系統排查和研判,狠抓各項安全防范責任措施落實,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違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5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省、市建設系統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重點,以排查風險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嚴防事故發生為目的,以前所未有的決心、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斷然措施,鐵腕整治企業安全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敦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自覺開展自查自改,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二、檢查內容
重點檢查企業是否按照《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要求,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認真開展自查自改;是否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并有具體實施方案;是否全面實施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所有隱患建立臺賬,并逐一按要求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隱患是否制定了限期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并向主管部門報告。
三、方法步驟
(一)責任分工
專項執法檢查按照“誰主管、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網格化管理,各職能科室按照分工(見附表)做到責任清晰,任務明確,實現“全覆蓋、無縫隙”,推進專項執法檢查的深入開展。
(二)時間安排
專項執法檢查分企業自查自改、執法檢查、迎接省市檢查、建章立制四個階段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把邊查邊改、打非治違、監管執法、建章立制持續改進貫穿始終。
1、企業自查自改階段(2016年1月)。對全縣建設系統所有企業下達自查自改指令書,要求各企業制定具體的自查自改實施方案,針對本企業的實際安全管理情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建筑行業的標準、規范等進行全面仔細的自查并登記建檔。各企業將自查自改問題和隱患整改臺賬于1月31日前上報縣城鄉建設局對口科室。
2、執法檢查(2016年2月至3月)。我局各相關科室按照職責分工對全縣建設系統所有企業開展執法檢查,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對檢查發現的所有問題逐一進行處理和落實,確保做到“五個一律”,既凡是發現企業不開展隱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處罰;凡是發現企業存在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頂格處罰;凡是發現企業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停產整頓;凡是經停產整頓到期仍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存有重大安全風險、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長期處于停產狀態或者即將倒閉的“僵尸”企業,一律盡快關閉,依法吊銷企業相關證照,并向社會公告。
3、迎接省、市執法檢查(2016年3月至4月)。全力做好迎接省、市主管部門對我縣建設系統企業的執法檢查工作。
4、建章立制階段(2016年5月至6月)。要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補齊“短板”,堵塞漏洞。在省、市執法檢查結束后。集中匯總好的經驗做法,創新監管方式,完善監管手段,建立日常執法檢查機制,督促企業實施制度化、常態化的自查自改,依法主動落實主體責任。
四、工作要求
違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6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建筑行業消防安全大檢查專項整治行動,徹底排除社會單位建筑行業消防安全大檢查存在的安全隱患,使全縣社會單位消防設施驗收前檢測率達100%,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在用消防設施定期檢測率達100%以上,新、改、擴建建筑工程經消防設計備案、抽查(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率達100%,全縣建筑行業消防安全大檢查率達到100%。確保社會單位消防設施功能完善、運行正常、管理規范,有效促進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全面提升,火災防控基礎不斷夯實,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較大以上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有序推進,成立縣建筑行業消防安全大檢查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三、時間、范圍和重點內容
(一)整治行動時間
2月15日至3月20日。
(二)整治行動范圍
全縣新建、改建、在建工程工地、高層和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等。
(三)整治行動重點內容
1.在建的建設工程是否按照國家《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或者竣工驗收(備案)檢查;施工場所是否設置了消防車通道,是否按有關規定設置了消防水源,是否配備了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等。
2.建筑行業消防安全大檢查是否完好有效:①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消防控制設備是否配置齊全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②建筑行業消防設施的電源開關、管道閥門是否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開、關標識是否明顯;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是否采取了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③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功能是否完整,運行是否正常;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防火門等防火分隔設施是否齊全完好,防火卷簾、常開(閉)式防火門的自動、手動啟動功能是否能夠正常運行,防火卷簾、防火門是否符合市場準入條件;⑤應急廣播、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是否正常運行,是否符合市場準入條件。
3.建筑物的產權單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行業消防安全大檢查的單位,是否明確建筑行業消防安全大檢查的維護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同一建筑物有兩個以上產權、使用單位的,是否明確建筑行業消防安全大檢查的維護管理責任并對建筑行業消防安全大檢查實行統一管理。
4.消防控制室是否實行雙人24小時值班,值班操作人員是否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是否具有消防設施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15日—2月20日)。召開全縣建筑行業消防安全大檢查專項整治行動動員會。各有關部門根據實施方案整治重點內容,結合自身實際制定自查自糾方案,對建筑行業消防安全大檢查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現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改。
(二)排查整治階段(2月21日—2月29日)。由縣消防大隊牽頭,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公安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安全監督管理局、城鄉規劃局、房產管理局等單位配合完成全縣所有建筑行業的排查整治工作,徹底查清建筑行業的消防設施的實有數、運行完好數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并全部造冊建檔登記,如實記載排查建筑、場所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檢查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意見,完善基礎臺賬,并存檔備查。
(三)重點治理階段(3月1日—3月12日)??h消防大隊牽頭,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公安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安全監督管理局、城鄉規劃局、房產管理局抽派工作人員組成工作檢查組,對全縣新建、改建、在建工程工地、高層和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等建筑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面對面地督促施工單位整改火災隱患。將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落實建筑行業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國家《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要求、自動消防設施不能運行或拆除的單位和依據消防技術標準應當設置建筑消防設施卻未設置的單位作為重點進行治理,并督促和指導單位落實整改方案、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間,按期消除隱患。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單位,消防大隊要及時上報公安機關并書面報告縣人民政府,由縣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研究實施。
(四)檢查驗收階段(3月13日—3月20日)。由縣人民政府組成工作組,對全縣開展建筑消防設施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驗收情況進行排名、通報,并列入本年度構筑“防火墻”工程、消防安全“五大”活動考評內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精心組織部署。各相關部門要本著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及時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要求,明確工作措施,立即組織開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強化部門聯動,形成整治合力??h消防大隊、住房城鄉建設局、公安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安全監督管理局、城鄉規劃局、房產管理局要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加強溝通協調,通力協作配合,有針對性地采取強有力的工作措施,確保形成執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