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國有商業銀行的職能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國有商業銀行的職能范文1
從當前我國商業銀行參與公共服務的整體情況來看,公共服務存在諸多問題,如收費服務項目多且復雜、服務手續繁雜冗長、公共服務信息公開程度低等。這使得商業銀行的公共服務職能未能充分發揮作用,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對此,本文以國有商業銀行為研究對象,詳細分析商業銀行參與公共服務存在的問題,深入探究解決問題,提高商業銀行公共服務水平。
關鍵詞:
商業銀行;公共服務;職能;存在問題
黨的十報告中明確指出,在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背景下,銀行業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功能相對健全的銀行服務體系已經初步建成。商業銀行已經不僅僅是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的企業,還承擔著支持金融體系的重任,需要更好地為社會大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但實際情況則不然。諸多國有商業銀行在參與公共服務中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導致國有商業銀行參與公共服務的水平較低。在我國金融服務也逐步發展的情況下,公眾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公共服務提出了新的要求。此種情況下,國有商業銀行應當注意強化公共服務職能,更好地服務于社會公眾,提高自身經濟效益,并促進社會良好發展。
一、公共服務的市場化理論與公共服務的相關調控機制分析
1.公共服務的市場化理論。基于公共選擇理論,對公共服務的市場化解釋是政府官員也具有“經濟人”的屬性,他們把自身的私利和本部門利益作為首要考慮內容,其次才會關注公共利益,這樣就會造成公共政策失效、公共物品供給的效率低等情況發生。在傳統的公共服務中,由政府組織負責公共服務的生產與供給,因欠缺相關機制或制度對政府組織予以約束,再加之市場信息不對稱等因素的影響,導致政府難以做到合理落實公共物品供給服務活動。要想真正改變此種情況,政府需要借鑒企業和市場的各種治理方法,也就是公共服務的市場化,以市場標準為導向落實社會化和民營化的公共服務,對政府執行行為予以嚴格的約束,促使公共服務真正滿足各種公共服務需求,使我國公共服務真正得到改善。因此,采取企業化和市場化的模式推動公共服務是非常有意義的。
2.公共服務的相關調控機制。①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服務的政府調控機制。政府作為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重要主體,在多個領域都發揮重要作用,但它不是公共服務的整個方面,無法單獨完成關于公共服務的所有內容。對此,2012年通過了《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此《規劃》說明了將國有商業銀行納入到公共服務主體中,面向社會和公眾提供公共服務,充分發揮政府調控機制,提升我國公共服務水平。②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服務的自我調控機制。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服務的自我調控機制是指國有商業銀行在履行其應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過程中,按照國有商業銀行行業內部和銀行運行標準,不斷調整行為方式和行為準則,不斷評測銀行的觀念、意識、工作效果以及社會反響,優化公共服務。基于心理學元認知策略提出的自我調控機制,主要是對商業銀行公共服務職能運作予以合理的調節,保證公共服務滿足廣大公眾需求,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穩定的發展。
二、國有商業銀行參與公共服務存在的問題分析
1.公共服務模式缺少創新。在我國經濟蓬勃發展的背景下,國有商業銀行的公共服務有很大進步。但是,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服務依舊受政策、技術、經濟等多方面的限制,促使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服務模式并沒有創新。這一情況主要體現在:①公共服務的主導依舊是政府。盡管國有商業銀行具有公共服務職能,但其在推行公共服務的過程中依舊依靠政府的支持,依舊會受到國家體制、政策等方面的限制。②金融管制過于嚴格。盡管我國金融管制有一定程度的放松,但金融管制對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服務的制約是非常嚴格的,這就造成了商業銀行公共服務模式創新的外在壓力較大,難以實現公共服務模式創新。
2.公共服務方式不能滿足大眾需求。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的背景下,人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參與經濟交易活動的人越來越多,這使得人們對銀行業務的需求更加旺盛。此種情況下,國有商業銀行應當改革和創新公共服務方式,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需求。從當前大眾對銀行業務需求的角度來看,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服務方式存在的缺陷是:①公共服務工具較少。盡管國有商業銀行已經樹立“以顧客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但銀行公共服務工具比較欠缺,如銀行職員的缺少,不能對客戶提供一對一的服務,網絡服務設施少,難以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自動辦理業務窗口少,促使顧客辦理業務比較困難。②服務管理水平低。目前諸多國有商業銀行在公共服務方面樹立的服務觀念比較落后,未意識到服務管理的重要性,促使服務管理過程中,在公共服務信息供給、顧客信息反饋、顧客問題解決、業務人員形象等方面的監督不到位,導致公共服務水平不高。③對公共服務的認識不足。從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服務實際情況來看,銀行工作人員并沒有充分認識和理解公共服務,在經營方面帶有計劃經濟的痕跡,在機制上帶有傳統思想的理念,在服務上缺乏服務觀念的實踐。
3.收費服務項目多且繁雜,收費依據不合理。相關調查顯示,社會公眾對銀行服務與收費的滿意度較低。究其原因,主要是國有商業銀行收費服務項目多且繁雜,收費依據不合理。①收費服務項目多且繁雜。據統計,在中國銀行業服務項目中超過八成是收費項目,只有不到兩成是免費辦理。公眾在銀行辦理各項業務的過程中時常遭遇莫名收費的情況。對國有商業銀行服務項目進行深入的了解,可以確定收付服務較多并且繁雜,如轉賬手續費、異地存款手續費、跨行取款手續費等。②各種收費項目缺乏依據與合理性。的確,國有商業銀行項目收費的設定是依據聽證制度的。但目前聽證制度的作用并沒有充分地顯現出來,其形式化比較嚴重,對項目收費的監管不夠嚴格,造成了項目收費門類與服務費用依據不合理、不明確;也沒有合理的收費標準對費用予以嚴格的約束和控制。
三、提升國有商業銀行參與公共服務水平的有效對策
面對當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服務存在諸多問題的情況,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來調整和解決問題,強化商業銀行公共服務職能,公平、合理地落實各項公共服務工作,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促進社會健康、和諧、穩定的發展。
1.加強政府監管理,核裁不合理收費服務項目。面對當前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服務項目收費繁雜、收費依據不合理的情況,應當加強政府監管力度,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詳細審核國有商銀行公共服務項目,公平公正地裁定公共服務項目是否收費以及收費標準,以規范化、合理化服務于公眾。那么,如何加強政府監督管理,核裁不合理收費服務項目?①建立健全、完善的政策法規。為了真正意義上核裁不合理的收費服務項目,需要我國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執行。而真正意義上的執行,需要有健全的政策法規為依據。所以,中央及地方政府應當制定與商業銀行公共服務項目收費相關的政策法規,提出標準的公共服務項目收費準則,對國有商業銀行收費的行為予以規范和約束,如此不僅可以體現政府對經濟活動的宏觀管理,還可以促進國有商業銀行更加規范化、法制化。②強化政府的監管力度。政府作為公共服務的主導,其職能是盡可能地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公共服務活動。而國有商業銀行作為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委托機構,應當盡量完成公共服務的責任和任務。但事實上,國有商業銀行在公共服務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對此,政府應當充分發揮監管作用,制定相關政策,對商業銀行公共服務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制定評價指標體系,對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服務進行評價。及時發現銀行在公共服務方面存在的缺陷與不足,要求國有商業銀行及時做出調整,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優質服務于公眾。
2.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公開,確??蛻粜畔踩9卜招畔⒅邪ㄒ恍┥婕肮娎娴男畔?,為了確保客戶信息安全并且客戶能夠及時了解信息,國有商業銀行應當嚴格參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的原則與方法,采用適合的方式方法公布和公開公共服務信息,促使用戶可以及時了解公共服務信息,辦理相關業務,避免用戶利益受損,同時也可以促進國有商業銀行發展。另外,國有商業銀行還應當建立健全的信息反饋機制,通過多種方式來了解公眾的需求,及時調節公共服務,促使國有商業銀行與公眾建立和諧關系,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
3.調整和優化公共服務模式。在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服務模式創新難度較大的情況下,應當克服種種困難,不斷調整、創新、優化公共服務模式,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筆者建立創建人文化公共服務模式,為客戶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創建社區銀行、創建網絡銀行等,擴大公共服務渠道、拓展公共服務項目,為用戶辦理各種業務,促進國有商業銀行良好發展,推動社會良好發展。
四、結語
在社會發展狀態良好的情況下,不斷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有利于促進社會、國家可持續發展。但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在公共服務職能建設方面存在諸多不足,引發很多公共服務問題,不利于社會健康、和諧發展。對此,應當通過加強政府監管理、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公開、調整和優化公共服務模式等,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促進國有商業銀行不斷進步,社會不斷發展。
參考文獻:
[1]劉然.葫蘆島市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服務職能研究[D].大連理工大學,2013.
[2]馬國耀.我國商業銀行業發展中的政府作用研究——以陜西省為例[D].西安理工大學,2014.
[3]劉秀姣.WTO反補貼規則下國有商業銀行“公共機構”問題研究[D].上海:復旦大學,2013.
[4]邢會強.商業銀行的公共性理論———兼論商業銀行收費法律問題[J].現代法學,2012,34(1):96-102.
[5]毛金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公共職能研究[D].北京師范大學,2010.
國有商業銀行的職能范文2
【關鍵詞】公司治理結構 員工素質 金融環境
一、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不良因素分析
在改革不斷深化的過程中,我國的商業銀行,特別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打破了原有的分領域經營的界限。一方面商業銀行的資產規模不斷增加,營業網點迅速擴張,產品數量和服務意識等不斷增強;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不良資產居高不下,自有資本嚴重不足,金融案件頻繁發生的危機??陀^地說,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存在的問題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有內部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宏觀經濟環境和外部監管方面的原因。
1、治理結構不健全
長期以來,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一樣,存在產權界定不清、產權約束弱化的現象,并直接導致所有權和經營權不分、監督約束機制弱化的銀行治理狀況。在公司治理不健全的情況下,銀行經營具有明顯的“超經濟”特征,具體表現在兩方面。
(1)“所有者缺位”。政府常常以行政性目標直接干預銀行的正常經營,銀行也常常將滿足政府的政策偏好作為其經營目標,銀行真正所有權的行使實際處于虛置。
(2)“內部人控制”。銀行管理者擁有許多重要事項的決策權,利潤最大化的動力機制和激勵機制嚴重缺失。尤其是國家幾乎承擔無限責任的情況下,銀行無倒閉的可能,經營過程中風險意識淡化也就在所難免。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也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在風險控制、財務管理、人事激勵、業務流程、信息科技等方面進行了一些改革,但由于沒有建立科學的公司治理機制,沒有真正從權、責、利明晰的角度去約束銀行所有者和經營者,改革的效果難免不盡如人意。
2、員工的整體素質不高
困擾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發展的根源在于員工素質低,真正的金融管理人才奇缺。經過幾年的人員機構修整,實施了加強培訓以提高員工自身素質,廣招碩士博士等高學歷的人事改革措施,各行實現了人員零增長甚至負增長。但是,改革背后存在的問題也不斷突顯出來,人員的零增長甚至負增長并不代表國有商業銀行的機構實現了高效率的精簡,相當一批有才識的員工放棄了在國有商業銀行的發展潛力,而投身于競爭更加激烈效率更高的外資金融機構或者民營銀行,造成了人才的流失。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競爭就是人才的競爭,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員工素質普遍不高的問題嚴重影響了國有商業銀行的發展,如何廣招賢才并提高現有員工的素質成為當務之急。
3、缺少一個健康的金融環境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起健全的誠信體系,信用中介服務行業發展嚴重滯后,未能及時公布信用信息;已建立的信用中介機構所建的信用數據庫規模普遍偏小,缺乏同業、各業信用記錄的聯合,無法對市場主體的信用級別做出公正、客觀、真實的評估;再加上各家銀行各自為政,一家企業雖然被某銀行淘汰后仍可以成為另外一家銀行的優良客戶,造成社會經濟的畸形發展。此外,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尚未正確看待國有商業銀行的市場主體地位。當政府的社會目標與國有資本經營相沖突時,往往以犧牲國有資本為代價換取社會目標的實現,產生大量政府逃廢債務的問題,極大的增加了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本。
一個地區的金融環境狀況決定著該地區對金融資源的吸引力。金融環境好就會吸引金融機構大量進駐,資金大量流入,地方經濟就可以較快發展,經濟金融就會步入良性互動快速發展的軌道。反之則投資環境惡化,不良資產大量增加,金融業發展就面臨更多的困難,不僅吸引不到資金反而會引起資金外逃,地方經濟發展將會受到極大制約。
二、措施建議
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改革仍處于初級階段,目前看來,改革獲取的僅僅是一個形似神不似的股份制國有商業銀行。與國外的國際大銀行相比存在著較大差距。本文提出以下六個措施建議。
1、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
商業銀行的體制包括體制基礎、基礎體制和其他體制三個層面。
(1)體制基礎,主要指所有權制度。在體制基礎方面,國有商業銀行應按有關法律要求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平、公正地選擇境內外戰略投資者,改變單一的股權結構,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
(2)基礎體制,主要指所有權制度改革后“三會”制度的建立和有效運行。國有商業銀行應建立起規范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制度。
(3)其他體制,主要指業務流程、財務會計、信息科技、人力資源、公共關系等方面的管理體制。國有商業銀行應建立科學的決策體系,內部控制機制和風險管理機制;指定清晰明確的發展戰略,實現銀行價值最大化;按照集約化經營原則,實行機構扁平化,整合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按照現代金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要求,深化勞動用工人事制度改革;實行審慎的會計制度和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信息科技建設,全面提高綜合管理與服務功能;發揮中介機構的專業優勢,加大培訓力度等。
2、提高基層行的素質
(1)基層行行長的素質應得到切實保障。商業銀行間的競爭,歸根到底還是人才資源的競爭。員工整體素質滿足商業銀行的發展需要是基礎,管理者尤其是基層管理者素質能夠擔當領頭羊的作用,是商業銀行發展的關鍵所在,所以基層行行長的素質尤為關鍵。應通過多種渠道選擇一批有時代思想、知識全面、有政治素質的青年干部去基層銀行擔當重任。
(2)獎懲結合,提高基層行員工素質。針對基層行人滿為患又素質低下的情況,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大力度對員工進行思想教育和職業培訓,改變這些思想保守員工四平八穩的心理狀態,使其積極投身于商業銀行改革的浪潮中,對那些頑固不化并對銀行產生不良影響的員工應加大懲罰力度,用有獎有罰的方式引導國有商業銀行員工各方面素質的整體提高。
3、加大力度培養和吸收高級金融人才
加大對高級人才的培養和吸收力度是加快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基礎。為了適應發展需要,我們要通過學歷與技能教育相結合的方式盡快培養一支熟練掌握計算機和外語的復合型金融業務人才隊伍;并且要吸收金融界頂端的精英作為國有商業銀行的智囊團,集思廣益,從外部特別是從國際上選聘一些專業化的銀行高級管理人才,使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從上到下都有堅強的人才砥柱,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4、加快法治社會建設,加強誠信制度建設
(1)金融業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其所處的外部環境。完善的法律環境能夠有效遏制惡意信用欺詐和逃廢金融債務行為的發生,有效的保護金融主體產權,因此,法律制度環境是影響金融環境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此外,還必須提高司法系統獨立運作的能力,強化司法執法力度,這樣才能切實保證債權人利益,維護金融秩序。
(2)社會信用體系、誠信環境、會計和審計準則、中介服務體系等內容是金融運行的外部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良好的誠信體系建設是金融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改革順利進行應積極加強誠信制度建設,建設的主要方向應該有: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國統一的誠信數據庫,開放并提供共享;健全會計財務信息披露標準;規范發展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市場中介結構。提高其服務水平和誠信水平;努力培植誠信文化。
5、推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轉變政府職能
大力促進經濟發展。改善金融環境,必須加快企業的市場化改革,使作為商業銀行主要貸款客戶的企業真正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建立起財務預算硬約束機制。必須著力加快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增長方式的改變,依靠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做大做好地方經濟,為金融環境建設提供良好的經濟基礎。同時,改善金融環境必須提高金融部門的獨立性,而這又有賴于切實轉變地方政府職能,使其將主要職能轉變到公共服務上來。
6、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金融腐敗體系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銀行政策執行不到位現象嚴重,一方面是受員工素質不高制約,另一方面是金融腐敗造成。我國打擊腐敗的力度日漸加大,在以往的案例中金融腐敗現象觸目驚心。在反腐敗微觀機制中,紀委的獨立性被視為首要問題,通過“反腐敗保險個人賬戶”調整收入預期、高薪養廉,和允許風聞言事的舉報制度同樣重要,而金融反腐敗的宏觀機制設計至為重要。金融反腐敗必須有宏觀戰略,即是把反腐敗機制建設建立在整個經濟體制改革大框架內的廣義思路。
(1)不斷深化改革,克服中間利益集團的阻力,把資源配置權進一步向市場分散。
(2)推行透明度建設是防范金融腐敗的根本所在,把不必要集中的權力下放到市場中,才是治理腐敗的釜底抽薪之計。
(3)必須通過外力強制推行改革,以抵制金融權利主體降低透明度的行為傾向。
【參考文獻】
[1] 王智: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成效顯著,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經濟日報,2005-11-30。
[2] 南軻:完善治理是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核心.金融時報,2005-3-30。
[3] 項志華:股改: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主題.經濟參考報,2005-10-10。
[4] 唐雙寧:關于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幾個問題.當代金融家,2005-11-28。
[5] 趙競偉:阻礙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因素分析.審計署網站,2006-3-8。
[6] 周廣翔: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金融時報,2003-9-11。
國有商業銀行的職能范文3
關鍵詞:銀政關系銀行法金融法
前言
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在目前的中國經濟運行與發展中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這二者之間的關系也是經濟發展中十分重要的一環。二者間的任何互動幾乎都會對經濟形勢造成或大或小的影響。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淵源深厚,關系復雜。如何調整這二者的關系,對于發揮市場經濟制度優勢的同時對其進行有效調控具有重要意義。在行政、法律、經濟、政治等各種調整手段中,究竟哪一種才是應該發揮主要作用的?這種手段又有些什么樣的優勢與不足?本文試圖對以上問題做出一點探析。
一、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關系的具體內涵
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之間的關系復雜,包括很多層次很多方面。本文將這些關系概括為三方面的。要注意的的是,每一方面的關系也不是單純的,各自有著豐富的內涵。對于這種分類,目前并沒有權威觀點,也曾有研究者將其分為八類。本文的分類方法是筆者自己的觀點。
(一)宏觀調控者主體與受體
即使是在市場經濟國家,現代政府往往不再信奉徹底的自由主義,而是要對經濟行使經濟管理職能。在政府管理經濟的手段中,最主要的一種就是貨幣政策。政府通過制定貨幣政策來對經濟進行調整,是主體,銀行便是這種調節中的受體。在中國,這種調控是通過代表政府的中央銀行對于商業銀行的金融活動做出調節與控制來實現的。
(二)管理者與被管理者
政府與國有商業銀行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并不像政府與民營銀行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一樣單純。由于國有商業銀行脫胎自政府,所以二者之間的聯系千絲萬縷。即使在國有商業銀行已經獨立于政府成為企業法人的今天,二者的關系仍然并不單純。在國有商業銀行一步步獨立的過程中,政府都對其進行了管理與控制。這個過程中的一些方面遺留下來構成了二者關系中的重要內容,下面將詳細闡述之。
首先是脫胎階段。在幾次周折進出人民銀行的過程后,國有商業銀行終于獨立,不再是政府的一部分。雖然二者不再具有從屬關系,但是政府對于國有商業銀行的管理仍然有時帶有“父親”般的意味。最為明顯的例子就是,在國有企業改革的過程中,國有商業銀行承擔了巨大的轉型成本,這并不是遵循經濟法則,而是為政府承擔了轉型成本,幫助經濟體制轉型。而政府呢,也在為國有商業銀行因此承擔的巨額不良資產買單,目前仍然存在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就體現了這“父親”一般的關懷。
然后是改革階段。經濟體制改革伊始,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動力并不足,因為它們脫胎自政府,依靠已有的制度優勢已經獲利可觀。而政府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改革中,卻起著主導者的作用,一直積極推進著改革。所以不論是銀行的股份制改革還是商業化改革,這些都是在政府的推動下完成的。
之后是監管階段。在經濟體制改革基本完成后,政府對銀行的管理更多的是政府對于金融業監管的一部分,這一點不論是對國有商業銀行還是對民營銀行都是一樣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三方面并不是一一取代的關系,而是目前仍然并存于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的關系中。
(三)市場經濟中的主體
股份制改革后的商業銀行,是市場中的企業法人,中央匯金公司代表政府對國有商業銀行享有股權,二者的關系中的這一層面是公司中投資者與管理者的關系。
二、以經濟法調整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關系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在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初步建立的中國,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二者關系的調整已經不再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父子關系,也不再是改革初期的混亂關系,而是已經初步成為了市場經濟中的較為清晰的主體之間的關系。作為調控者者、管理者、投資者的政府主體與作為被調控者、被管理者、資產管理者的國有商業銀行主體都已經較為成熟獨立。在現代法治市場經濟國家中,以上二者的關系是由公法調整的,即公對私的法。而經濟法正是政府對企業進行調整的法律部門。由此可見,以經濟法為手段調整二者關系,已經是市場經濟國家的成熟做法。在我國的經濟法立法已經初步完善的今天,把經濟法作為調整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關系的主要手段是十分自然的,俱備合理性。
對于轉軌中的中國經濟來說,采用經濟法手段更加具有必要性。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經歷了從一個主體到兩個主體的過程,中間的密切聯系很多時候使得二者的職能并不是那么清楚,銀行曾經代替政府承擔了轉型成本,而政府又為銀行承擔金融風險。這些都是發展成熟完善市場經濟的障礙。只有以法律明確規定了二者的職能與活動方式,才能使得它們彼此之間的互動規范,在自己的角色與位置上發揮作用。法律手段的調整是針對具有普遍性的重復行為,以經濟法作為主要調整手段,才能避免政府隨心所欲的干涉,保證兩者的獨立,保證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
三、目前經濟法調節手段中的不足
我國銀行業立法的開端是1986年的《銀行管理暫行條例》。這并不是一部法律,而是行政法規。銀行法體系的真正建立是在1995年確立的“四法一規定”。目前我國銀行法體系是由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及金融司法解釋構成的。
目前法律主要有:《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這部法律構建了我國目前銀行業監管的基本法律框架,是目前進行監管的綱領行法律文件。《商業銀行法》,規定了商業銀行設立和運行的基本規則?!度嗣胥y行法》規定了人民銀行在金融監管方面的職責?!镀睋ā贰ⅰ稉7ā?、《信托法》、《反洗錢法》,這幾部法律規定了商業銀行在進行相關業務時要遵循的法律規則。當然,刑法中關于金融犯罪的條款也應該納入銀行法體系。
銀行業行政法規比較多,規定了各個更為細化的問題。如:《金融資產資產管理公司條例》、《儲蓄管理條例》、《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金融機構撤銷條例》、《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人民幣管理條例》等。
雖然經歷了多年理論研究與立法實踐,但是我國的經濟法特別是銀行法的立法仍然有著不足之處,相對于以驚人速度發展的金融業,有許多“鞭長莫及”或者干預過度的地方。本文將我國目前的調節手段中所存在的不足歸納為三方面的:法律體系、法律原則、法律規則,下面分而述之。
(一)法律體系中的沖突
我國目前的調整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關系的經濟法規則在法律體系上還較為混亂,這體現在只有比較少的法律,但是有數目繁多的行政法規與部門規章。由于這些規則的在立法的時候主體不一,水平不一,所以形成了并不和諧的法律體系,其中規則沖突頗多,既有上位規則與下位規則的沖突,又有同為規則之間的沖突,還有加入WTO以后國內規則與國際規則的沖突。
上位規則與下位規則沖突的典型代表是《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第三條規定銀行業公平競爭。但是下位的行政法規中,對于國有商業銀行與股份制銀行又做了區分規定,規定了不同的入市規則。這種區別對待的方式明顯違背了上位規則的規定。
同位規則的沖突是最多的,這主要是因為人民銀行與銀監會屬于同一級別的單位,它們都代表政府行使職能,但是其的許多規章卻是彼此矛盾。2003年之前,銀行監管的職能主要是由人民銀行來行使。在銀監會成立以后,又制定了大量的規章,而對于之前人民銀行的規章并沒有進行及時的清理。在2007年銀監會曾經對這些規章做出過一些規定,決定停止適用一些人民銀行的規章。但是這兩大政府機關是平等的,銀監會的這一行為在法律上并不具有合法性。國有商業銀行如果因為遵守了之前人民銀行制定的規定而受到了銀監會的處理,也是并不恰當的。目前這些規章的運用有一些形成了約定的規則,但是有些規則的適用仍然沒有解決。對于法律規則來說最重要的是確定性,如果同位規則之間的這些沖突還不能及時解決,將會造成更加深遠的不良影響。
國內規則與國外規則的沖突在我國家加入WTO之后日益明顯起來。例如,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的監事會設立是比較晚的,在實踐中發揮的作用也并不理想,但是在國際金融監管規則中,監事會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與之相關的規則復雜詳細。國有商業銀行在面臨涉外資業務時難免就會面臨這樣的尷尬局面。
(二)法律原則的混亂
銀行業之所以需要政府監管,是因為作為政府所追求的價值與作為企業法人的銀行所追求的價值是不同地。國有商業銀行雖是國有控股,但是其作為企業法人的本質決定了這一矛盾仍然存在。是追求效率,還是追求安全,是追求自由,還是追求秩序,銀行與政府的追求是截然不同的。作為政府調節手段的經濟法,本應成為安全與秩序的追求者,與作為市場經濟主體天然追求自由與效率的商業銀行形成制約,這樣的經濟體制才是健全健康的。但是在我國,由于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過去現在的種種聯系,二者很多時候在價值追求上是混亂的,具體就體現在法律原則的混亂上。
安全原則與效率原則的混亂。安全原則是國家在處理國有銀行與政府關系中應該考慮的重要原則,因為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經濟安全被提升到了從未有過的高度。國有商業銀行進行的許多活動都涉及國家經濟秘密與國家安全。但是我國目前的銀行法立法中存在著政府有時激進地追求效率,忽略了自己的本職――追求安全。例如我國曾經積極推動外資入股國有商業銀行,所基于的理由是外資的引入會提高國有商業銀行的效率,形成規范的內部治理結構。但是外資投資者的身份是非常復雜,在引入外資戰略投資者時,難以避免泄露重要的經濟信息。
自由與秩序原則的混亂。企業與政府本應是分別作為自由與秩序的追求者。但是在我國政府主導推動改革的情況下,作為推動者的政府往往會做出“越位”行為,轉為追求效率。這往往會造成實踐中的混亂與缺乏監管,使得風險陡增。例如在2003年修改《商業銀行法》時,對于混業經營并未做出禁止。這一方面是當時放松金融監管的大勢所趨,另一方面也是被混業經營已經在實踐中頗有規模的形勢所逼。但是最重要的是政府對于商業銀行經營自由的追求,希望其在自由競爭充分發揮創造力。到了2006年,政府又進一步通過《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指引》,鼓勵銀行開發更多的金融創新產品。在這一背景下,國有商業銀行開發了大量金融創新產品,混業經營發展迅速。表面上看這是使得金融業得到了發展,但是金融創新產品已經覆蓋到了證券領域,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風險已經蔓延到了資本市場。一旦發生問題,整個金融領域的時序都將十分危險,系統風險不正常地被擴大了。
(三)法律規則中內容的沖突
由于法律體系、法律原則上的混亂,在調整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關系的規則中存在著大量內容上的沖突也就不難理解。本文僅舉一個例子進行說明。
例如在商業銀行定價時應遵循《商業銀行法》與暫行辦法。前者規定收費項目與標準應該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職責分工,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也就是說商業銀行沒有自主設立項目收費的權利。但是暫行辦法第九條中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價格,由商業銀行自行制定和調整。這一混亂就已經引發了商業銀行與消費者對于借記卡年費的訴訟。
綜上文所述,經濟法調整手段的確是目前調整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關系的最近手段,但是其中存在的不足又使得其調整效率有許多不理想之處。對于已經基本建立的銀行法體系進行細化梳理與健全,仍然任重而道遠。
參考文獻:
國有商業銀行的職能范文4
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在人力資源管理中,主要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管理理念問題。在現代的銀行發展過程中,采用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有利于促進人力資源管理朝科學化的方向發展。在我國企業的管理中,已經由以往的人事管理模式轉變為現在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但是在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中,依然停留在人事管理的層面。人事管理的過程,存在著強調事物而忽略人的現象,著重于聽從安排。此種管理模式,很大程度的降低了銀行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忽視了人的個性和需要。由于人事管理的目的脫離銀行的發展目標,在具體的實踐中,銀行員工的招聘、績效管理、薪酬分配以及職位分析等方面缺乏一定的創新,僅僅停滯在銀行職工的檔案管理、工資發放上。
2.用人制度問題。相對而言,外資銀行比較著重于銀行職工的工作能力水平與工作的成績,制定全面??茖W的管理體系,運用全面符合型管理人員的機制。但是,在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中,著重于以官本位為中心的管理模式,以論資排輩為管理內容。雖然銀行員工有很大的晉升空間,但是工資發放的標準以職位級別的高低為主要標準,使銀行職工形成官本位思想,縮小了晉升空間,不能提高員工的上進心,降低員工的責任心,從而阻礙國有商業銀行增強在市場中的競爭力。
3.考核獎勵機制不健全完善。在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中,實行的考核獎勵機制還不夠完善,沒有良好的效果。由于銀行管理中著重管理基層,在機關內部相應的缺少必要的獎勵、監督和檢查手段,嚴重降低了銀行基層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另外,在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中,對員工進行績效評估時,僅僅在于對銀行職工進行獎金發放、職位晉升等方面,而忽視了提高銀行職工的個人能力水平和自身素質。
4.培訓工作沒做好。在目前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經營中,在對銀行員工進行培訓的工作沒有切實做好,機制不夠健全,從銀行的發展戰略角度對于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沒有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對于銀行人力資源的開發、培訓工作沒有做好預知工作,培訓體系不夠健全完善。我國商業銀行目前存在的注重使用、忽略培養的現象,缺乏對員工進行專業系統的培訓。
5.報酬的分配問題。近年來,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在對銀行職工進行工資分配的過程中,運用實施的是以員工的等級、現任目標的津貼為工資分配的制度。充分的根據銀行職工的學歷、技術水平、崗位、績效、工作時間以及職務等各個方面的因素,來合理的發放工資。但是在具體實踐的過程中,員工的學歷、工作時間以及技術水平等因素,對于員工的工資分配有很大的影響,但是員工的考核績效則對收入的影響不大。另外,簡單或者復雜的勞動、一般責任或者重大的責任等方面的因素沒有很好地體現在工資分配上。因此,在工作崗位設定的不夠科學合理、績效評價不夠準確的情況下,工資的分配制度不能拉開員工之間的收入差距,起不到激勵的作用,一方面導致了高水平的人才不愿來或者來了之后留不住的現象出現,另一方面導致了低素質員工不愿意離開或者走不了的現象發生。
二、加強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在人力資源管理上的對策研究
針對我國目前的國有商業銀行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相應的解決對策:
1.樹立良好的管理理念,培養企業文化。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應該從實際情況出發,根據自身發展的特點,經過相關的研究、開發后制定出一套比較科學、合理、完整的銀行職工管理體系,使其能夠順應社會的發展,符合社會經濟發展潮流,并且能夠為銀行職工中的優秀人員在勞動報酬上提供適應的待遇。另外,加強企業的文化建設,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在人才的經營管理上,給每個員工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達到知人善任、人盡其才的目的,形成一個科學合理的人才資源管理方式。
2.加強對銀行員工的培訓。為了能夠更好的促進國有商業銀行的發展,要在銀行內部建立一個完善的培訓體系,加大對員工教育的培訓,對其進行持續不斷、有計劃、有目標的培訓工作,從而能夠全面提高銀行員工的業務素養,盡可能的挖掘員工的潛能,讓員工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另外,還可以通過為員工選擇優秀的金融業培訓基地,對員工進行專業的培訓,通過集中輔導、交流經驗、考察學習等方式,切實的使銀行職員的整體業務素質得到有效地提高,提高國有商業銀行的市場競爭力。
3.定期考核,強化激勵體制。根據國有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每個員工努力奮斗的目標,實現有目的的管理,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考核標準,嚴格規范考核的程序。員工目標的制定,要與銀行發展的目標相同,并盡可能的發揮員工的主觀能動性,促進目標能夠快速的實現。針對不同層次的員工,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標。比如對于職能管理部門進行考核時,考核的指標要與銀行經濟的收益情況、職能部門任務完成的情況等因素聯系起來;對于銀行的客服人員進行考核時,要根據其所服務的客戶人數、對銀行發展的貢獻等方面聯系起來。除此之外,還要加強銀行的激勵體制,實現獎罰并重。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之所以在經營機制的改革上沒有取得實質性的進展,其原因就在于沒有銀行的激勵機制不健全,從而導致銀行職工缺乏積極上進心。因此,要通過一定的獎勵機制,激發員工的工作上進心,使其能夠有足夠的動力來為銀行工作。當然,工作上表現不好的,也應給予其相應的懲罰措施。
國有商業銀行的職能范文5
關鍵詞:國有商業銀行;銀行風險;風險管理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9)13-0114-02
1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面臨的風險分析
(1)利率風險。
根據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頒布的《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的定義,利率風險是指銀行財務因利率的不利變動而遭受的風險。市場利率發生波動以及銀行資產和負債期限不匹配都會造成該種風險。在現實市場中,資金供給和需求的相互作用造成市場利率不斷發生變化,利率風險的存在使銀行暴露在利率的不利變動中。利率風險主要有基準風險、重定價風險、收益率曲線風險和期權風險等四種表現形式。過高的利率風險將對銀行的利潤和資本造成很大的威脅。
(2)信用風險。
商業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是指借款者在貸款到期沒有償還貸款本息,或由于借款者信用評級下降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信用主要分為道德風險和企業風險兩大類。其中,道德風險來源于信息不對稱,即銀行由于缺乏對于借款者借款的目的和用途的完全了解而產生了帶來損失的可能性。企業風險則是由于借款企業的經營狀況不佳而不能按期還本付息的風險。
(3)流動性風險。
商業銀行將面臨市場流動性風險和現金流風險,前者是由于市場交易不足而無法按照當前交易價值進行交易所造成,后者是指現金流不能滿足債務支付的需要,迫使機構提前清算,從而使賬面上的潛在損失轉化為實際損失的風險。目前,上述特點還未暴露在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中,但是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向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型企業的轉變,流動性危機出現的可能性加大。
(4)經營風險。
經營風險是指由于不規范的內部操作流程以及人員、系統或是突發外部事件導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失的可能性。我國金融業所實行的分業經營,導致了商業銀行具有經營對象同質性,貸款對象單一性等特點。我國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大多限定于國有企業,并且具有一定的專業貸款方向。20世紀90年代,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倒閉、重組、改制等原因,使得國有商業銀行難以收回貸款。
2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銀行風險管理權力責任制度模糊,缺少必要激勵約束。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缺乏清晰的權力責任制度、激勵約束制度以及責任追究制度。權力責任制度的缺陷,是指目前貸款權力的分布完全根據行政級別而不是根據風險管理能力來劃分;而激勵約束制度的缺陷則表現在激勵不足、約束過度時銀行信貸人員會選擇消極怠工,而激勵過分、約束不足時則會選擇鋌而走險。
(2)銀行風險衡量方面存在缺陷,風險量化體系有待完善。
商業銀行的信用評級主要用于銀行授信管理和授信業務運作過程。受內外部因素的制約,我國的信用評級的其他重要作用發揮不夠:在信用評級方法上,目前商業銀行的做法與巴塞爾銀行新框架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在信用評級的組織和程序方面,存在分工不明確等問題。尤其是在進行風險量化時,計量分析不足,缺乏量化手段;現有量化指標不能體現出行業和規模之間的差別;指標的調整速度和行業風險的變化不協調。使計算結果失真。
(3)社會經濟環境有待加強,外部作用加劇商業銀行風險。
目前,我國的信用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業務尚處于起步階段,大多數信用評級機構的影響力不大,社會各界對信用評級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由于信用中介行業發展滯后,已有信用數據庫小、覆蓋面窄,無法對市場主題的信用級別做出公正、客觀、真實的評估。
3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增強風險管理的可行性對策
(1)培養和建立自身的風險管理意識,營造健康積極的風險管理氛圍。
加強風險管理,應首先注意國有商業銀行內部風險管理文化建設。即在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形成積極應對,防患于未然的風險與內控管理文化,上行下效,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上級應鼓勵基層工作人員及時揭示和報告風險。金融風險往往是動態的,商業銀行業務層面的經營者和基層管理者對于具體業務中的風險往往最為敏感,了解的最為透徹。所以,每一位員工對風險管理工作都有足夠的認識與重視才有可能使工作中的不良金融風險盡早暴露,使銀行的可能損失降到最小。如此,把風險管理作為一項動態指標融入到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管理中,形成健康積極的風險管理氛圍,在注意收益最大化的同時也關注風險的重要意義,使銀行始終處于穩健經營,持續發展的狀態。
(2)科學化治理結構,集中監督力量,樹立正確的監督方向。
國有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公司法的組建規定,結合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的要求,在決策層、執行層、監督層和業務經營管理層的基礎上,加強監事會職能,設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等監督機制。由此在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中,可以通過監督事權的內在集中統一,外在監督機制的引入,達到合理運行監督機構,理順銀行治理結構,有效制衡銀行內部人員控制的目的,形成銀行治理中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管人員相輔相成相互制約架構。以保證銀行的有效運作。
(3)強化內部控制建設,加強風險管理職能。
不同類型的銀行風險,其產生根源、形成機理、特征和引起的后果各不相同則需要采取不同的防范和化解措施。為了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國有商業銀行應建立識別、評估以及監控全面風險的內部控制結構,完善以風險管理委員會為中心,以總行、分支行的風險管理職能部門為執行機構的風險管理體系。在實際操作中,主要以風險防范為核心,加強業務標準化,實行有專門管理層負責的定期檢查機制,建立起與商業銀行日常業務發展同步延伸的反饋機制,系統地加強風險管理職能。
(4)運用科學信息決策系統,建立風險測評模型。
國有商業銀行的職能范文6
一、國有商業銀行改革中公司治理的規范問題
關于公司治理,國際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了國際范圍內有影響的公司治理指引;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也過關于銀行治理的指引。如果把我國現有的國有銀行的股份制改造與以上指引進行對照可以發現,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治理結果在形態上與國際慣例很類似,都有董事會,股東大會等,但在規范操作和有效治理方面與國際標準比較,還有相當大的差距。
(一)公司層面治理結構的規范問題。改善國有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是商業銀行轉換經營機制的基礎。在現代公司治理理論中,董事會是整個公司治理的核心,所有的有效的公司治理都要求公司的董事會必須是有足夠的執行能力和專業素質的。而我們的董事會一般還是上級組織任命的,仍帶有行政干預色彩。至少他們是否有足夠的銀行專業知識,是否有管理大銀行的能力,是否有代表國有資產的道德標準,缺乏業界的實際檢驗和客觀評判標準。因此,要規范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就必須真正實行所有者和管理者分離的原則,控股股東不直接擔任管理者,而由董事會以市場化方式聘任。并正確行使和發揮股東大會最高權力機關的作用,真正建設一個負責任、專業化的董事會。由董事會確立對銀行管理者的考核評價機制,設立對管理者的考核標準,并賦予管理者真正的經營管理權利。過去采用的對國有商業銀行領導干部實行行政任免且帶相應行政級別的做法,在改革過程中逐步以市場化聘任所取代。
(二)信息披露治理的規范問題。金融決策,無論是宏觀決策還是微觀決策,都是建立在大量金融信息的采集與分析的基礎之上的。如果沒有一個真實、全面、靈敏、超前的金融信息披露,有效的金融決策就無從談起。例如,對于銀行資產質量的統計數據是否可靠,往往涉及到對整個國有銀行改革成效的判斷。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內部沒有設立完全獨立的資產分類的檢驗,評估,采集和的系統,一般披露的資產質量數據的誤差比較大。特別是一些分行的負責人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利用現有的資產分類中存在的主觀判斷,有意低估不良資產比率。但是,不良資產比率這個基本的數據,是衡量國有銀行改革成效的重要指標之一,如果這個指標失真,可能就使得我們對銀行改革成效的判斷失真。因此,規范銀行信息披露的治理,可以形成對以上兩個層面公司治理的良好監督,促進銀行業務運作的透明和高效。在銀行信息披露治理的過程中,銀行監管機構和市場監管機構制定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準則,要求銀行對其資產質量,盈利狀況等各個方面進行完整詳細,準確及時的信息披露,銀行內部應真正建立完全獨立的資產分類的檢驗、評估、采集和的系統,以信息披露促進公司治理的完善。
二、國有商業銀行改革中經營管理的完善問題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目前在經營管理上有兩個問題是值得關注。一個是中長期貸款占比居高不下;一個是金融創新能力比較弱。中長期貸款居高不下;一個是金融創新能力比較弱。中長期貸款居高不下使商業銀行不僅因資本充足率過低難以支撐信貸的超量擴張,而且大量中長期貸款實際上變相成為企業資本金,增大了銀行系統的貸款風險。同時,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產品和服務方式單一,金融創新能力較弱,不能有效的分散信貸業務風險,也就缺乏新的盈利渠道。
(一)完善國有商業銀行的激勵約束機制。中長期貸款居高不下,反映出我國商業銀行在經營管理上的風險控制、風險定價能力,以及績效考核上存在明顯的缺陷。在我國的利率走勢已明顯進入上升的趨勢時,商業銀行仍繼續擴張長期貸款,實際上加大了資產負債的錯配風險。在2004年10月29日央行取消貸款浮動的上限后,商業銀行完全可以充分運用利率浮動的手段對不同風險狀況的中小企業進行貸款定價,開拓中短期和中小企業的貸款市場。但由于商業銀行缺乏獨立的風險定價能力,仍延續了原來利率下降趨勢時傾向中長期貸款行為。因此,國有商業銀行為了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降低不良資產比率,監管部門應對一定期限以上的貸款強制性地要求將貸款劃分為次級貸款,要求銀行足額提取準備金,將其潛在的風險反映到當前的銀行經營中。并建立科學,有效,透明的績效考核機制,改革薪酬制度,引進高端經營管理人才,來規范國有商業銀行經營者的經營行為。
(二)完善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約束機制。目前,我國處在金融風險重新組合,分布的階段,面對新的金融風險格局極其演變趨勢,必須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的風險約束機制。第一應完善銀行內部的治理結構和風險管理制度。第二是外部的金融監管要到位,不能停留在事后監管或行政審批性監管,而因是帶有預警性的,以風險為導向的監管。第三要完善存款保險制度。第四應建立和推進金融機構的市場化退出渠道,即銀行出現經營不善時以市場手段由其退出,而不能由其他經營情況較好的機構去分擔風險。
(三)完善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機制。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能力較弱,表現為產品和服務單一,人均業務指標和人均利潤指標較低。目前在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中,10%的高端客戶貢獻了80%的利潤。但2006年中國金融市場全面開放后,不受限制的外資銀行將會極力競爭這些高端客戶。銀行對高端客戶的競爭,根本上說是融資成本和融資便利的競爭,是為客戶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競爭。因此,國有商業銀行要提高競爭能力,必須從信貸型銀行向服務型銀行轉變,必須降低經營成本,創新產品和服務,滿足各個細分市場客戶的差異化需求。
三、國有商業銀行改革中經營環境的優化問題
國有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體系及國民經濟運行中處于絕對的支配地位,這就意味著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不全是銀行系統本身改革的問題,它與整個社會的市場經濟秩序和金融市場結構的改革密切關聯。因此,要推進國有商業銀行有序,健康的改革,必須優化整個社會有利于商業銀行改革和經營創新的環境。
(一)市場經濟秩序的優化。銀行改革的推進,金融業務的創新,都強烈依賴于整個社會的債權保護,執法效率,社會信用,會計和稅收制度等市場經濟秩序的建設。改革優化市場經濟秩序,特別應防止特殊利益階層形成的利益集團惡意破壞公平市場經濟秩序,或者利用利益集團的影響力建立不公平的市場經濟秩序,從而隱蔽地或非法地從國有商業銀行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損害整個銀行體系的經營環境。如近幾年一部分地產開發商采取種種手段從銀行套取利益,將風險幾乎全部轉嫁給銀行。
(二)金融市場結構的優化。我國金融市場目前存在著直接融資比重過小,銀行間接融資比重過大的問題。近兩年我國金融界開始意識到提高直接融資的重要性,但成效不明顯。如2001年、2002年、2003年我國銀行貸款占企業融資的比例分別為75.9%、80.2%和85%,2004年繼續上升。這種單一的融資結構導致企業資金不足,孕育著非常大的金融風險,同時會沖擊國有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