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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產權制度范文1
關鍵詞:研發人員 激勵制度 知識產權
一、 引言
知識產權激勵作為激勵方式的一種,對于中小型企業來說,它既具有高效性又能減少企業資金的占用,增強企業資金良性循環利用。企業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激勵制度不僅可提高研發人員研發專利的數量,重要的是可提高研發專利的質量和研發專利的商業化程度,繼而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對實現企業和研發人員的雙贏具有重要意義。
石津公司是一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注冊資金5000萬人民幣,致力于LED照明及相關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該公司LED研發部門共有員工17人。截止到目前,石津公司擁有專利數量達20余項,但這還不能滿足與國內領先企業競爭對研發水平的要求,隨著研發重要性的不斷提高,研發人員感覺現有激勵制度力度不夠,該公司管理層對改善激勵制度產生了迫切要求。
二、相關文獻綜述
研發人員的知識產權激勵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關于它的研究,國內外學者大多集中于國家、產業的宏觀層面,少數集中于企業的微觀層面。
國外學者Markus Reitzig(2004)系統分析了知識產權戰略是如何使企業獲得競爭優勢并幫助企業達到戰略目標的。劉巍?。?006)分析了知識產權不同激勵因素的激勵作用;并提出建立適應國際市場競爭需要的知識產權制度。李江磊(2005)對我國國防科技創新主體構建了知識產權激勵制度。葛玉輝(2009)從股權激勵、設置專項獎勵等方面粗略地提出了員工知識產權激勵措施。包善梅(2007)提出了構建適合企業發展的知識產權激勵機制,把知識產權作為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
綜上所述,知識產權激勵作用確實是存在的,但很少有學者針對具體民用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激勵制度進行深入研究,已有的研究尚未制定具體的收益分配比例,沒有制度化、具體化。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通過分析石津公司研發人員的知識產權激勵現狀,發現問題并分析原因,結合該公司的實際情況提出具體的針對研發人員的知識產權激勵方案。
三、石津公司研發人員知識產權激勵現狀及主要問題
(一)知識產權激勵與員工的知識產權獲取相脫離
石津公司對研發人員的知識產權激勵方式是:一是研發人員不論是否取得專利,每年較普通職工能多拿兩個月的工資。二是傳統的項目獎勵方式。在職務發明后,公司總部給有職務發明的下屬公司一次性現金獎勵,其中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獎勵數額分別相當于員工兩個月工資、一個月工資。但是此種獎勵是給公司的并非給研發人員個人。
(二)知識產權激勵效果不佳
通過問卷調研,發現參與此項調研的研發人員中,有22%的人認為現有激勵方式效果較不好,有43%的人認為現有激勵方式效果一般,有28%的人認為效果較好,只有7%的人認為非常好。可見大部分研發人員認為現有的知識產權激勵效果不佳。
(三)知識產權權利歸屬單一
石津公司2011年研發人員數量為17人,研發人員占公司所有員工的比例約為7%,而其它同類大型企業基本都保持在10%以上。通過與石津公司研發部長訪談,了解到該公司研發人員的三種職務發明專利的專利權全部歸公司所有。研發人員數量相對較少,但產權權利歸屬單一,這種激勵制度更不利于研發水平的提高。
(四)知識產權收益分配不合理
石津公司目前的專利商業化后的收入、知識產權轉讓、使用費收入全部歸公司所有,公司給予研發人員的獎勵只是一定金額的項目獎金。
(五)知識產權方面的努力在薪酬中的回報程度較低
通過問卷調研,發現參與調研的研發人員中,有77%的人認為他們的努力工作在薪酬中有回報,但是不能完全體現研發人員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努力,有23%的人認為不確定,有時無回報。
綜上所述,石津公司現行的研發人員激勵制度效果一般,研發人員的收益和付出不成正比;目前這種單一的知識產權歸屬制度、被動研發制度、對公不對私的知識產權激勵制度不利于從根本上提高研發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研發產品的質量。
四、石津公司研發人員知識產權激勵制度再設計
鑒于石津公司尚無完整的、體系化的研發人員知識產權激勵制度,本文遵循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相結合,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權力化和非權力化相結合,知識產權設計寬泛化四大原則,對石津公司研發人員知識產權激勵制度提出完善的優化策略。
(一)知識產權權利歸屬多元化
知識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針對石津公司研發人員較少,但研發任務較重的現狀,應制定多元的知識產權主體制度,從根本上提高研發積極性。多元的知識產權主體即公司將一定比例的知識產權所有權下分給研發人員個人,這樣可以清晰界定企業和個人的應有權利。比如對于發明專利,公司享有專利權的60%,研發人員享有專利權的40%。這種權利分配制度直接影響今后的專利轉讓收入分配制度。
(二)完善知識產權物質激勵制度
知識產權物質獎勵制度的設計應遵循四個原則:第一,獎勵次數多元化原則。按照與LED燈具相關的專利權的申請、授權、實施順序給予相應獎勵。石津公司可實行階段式獎勵制度,分別是:申請專利期、知識產權授權至商業化前、商業化后、年度最優專利獎。第二,獎勵數額層次化原則。一般應按獎勵階段的順序從始至終依次增多,以實現長期激勵的目標。第三,獎金設置合理化原則。獎勵金額應按照石津公司的收入、支出等實際情況合理制定。對于商業秘密及科技論文等非專利成果,應分別給予合理的獎金。比如每篇科技論文給予500元獎勵。第四,研發人員的績效薪酬同研發專利數量、質量掛鉤原則。以發明專利為例,在專利申請期,按照專利的質量和價值,給予相應的獎金獎勵,并在發明人之間平分;在知識產權授權至商業化前,每個發明人一次性給予2500元獎勵;在授權專利成功商業化后,每個發明人一次性給予3000元獎勵;每年年終評選一次“年度最優專利獎”,每項獲獎專利給予4000元獎勵。
(三)完善知識產權精神激勵制度
具體措施如下:第一,為研發人員設計多層次的技術等級晉升通道,依次為: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資深工程師、技術專家、設計研發大師、首席設計研發大師。將研發人員級別的升遷、技術職稱的評定與其獲得的知識產權專利數量與質量掛鉤。第二,給予研發人員署名權。例如,在LED燈具產品包裝上打印上發明人的名字或者LED燈具產品本身以發明人的名字命名。
(四)平衡知識產權收益分配制度
1、在專利商業化后,為研發人員設置合理的知識產權獲利期
為防止研發人員在研發后期產生怠慢行為并使其保持持續開發的積極性。對于石津公司此類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在企業初步成長階段,可制定較長的獲利期;在發展階段,應逐年降低研發人員的知識產權獲利期。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的有效期分別為20年、10年、10年,獲利期分別自10年、5年、5年遞減至5年、2年、2年,具體設計如表1所示。
2、在專利商業化后,為研發人員設置合理的知識產權收益提成比例
石津公司的專利主要為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研發LED產品種類主要為室外燈、室內燈,每種產品的日產量不等。石津公司應根據不同的產品類型及產品價值規定不同的知識產權收益提成比例。例如室外燈的日產量為20個,室內燈的日產量為500個,價值分別為1萬元、8000元,所以室外燈的知識產權收益提成比例要多于室內燈。
3、在知識產權轉讓后,為研發人員設置合理的知識產權轉讓收益分配方式
知識產權被公司轉讓后,公司應根據規定好的發明人所享有權利的比例,一次性給予發明人一定比例的收益。
五、結論
本文從企業微觀層面對石津公司研發人員的知識產權激勵制度進行了設計。強調從知識產權的收益中大幅度激勵研發人員,這樣,一是能解決中小型企業資金不足的燃眉之急,二是可以提高研發人員專利的商業化轉化程度。本文的知識產權激勵制度設計實現了從獎勵對公到對公和對個人,從激勵與知識產權貢獻脫節到不脫節的跨越。
參考文獻:
①Markus Reitzig. Strategic mana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J].MIT Slogan Management Review,2004:39
②劉巍巍. 自主性技術創新中的知識產權激勵[D].哈爾濱:哈爾濱工業大學,2006
公司產權制度范文2
1、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工程處每月一次安全大檢查總分不合格的項目部罰款1000-3000元,限期整改;
2、對上次檢查出的隱患未按 "三定"(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要求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徹底每項罰責任人50元
3、對不執行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或擅自修改安全措施者,造成安全隱患罰責任人100元;
4、腳手架、井字架、爬架、施工電梯,搭吊、施工用電,不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而使用,罰責任人50元;
5、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帶,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違者每人罰款20元,在高處懸空作業不栓安全帶者每人罰款50元;
6、乙炔瓶和氧氣瓶應有防曬設施和明顯的防火標志,應安裝有出廠合格證的保險裝置,乙炔與氧氣瓶存放點要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離,凡違章者罰責任人50元;
7、塔吊、井字架、施工電梯等大型設備,應裝各種限位器,吊鉤保險齊全,靈敏可靠,凡不全或失靈,符著設置不符合規定的有關責任人罰款50元;
8、起重機械作業違反"十不吊"規定冒險作業,對違章指揮、司機等責任人罰款100元;
9、對挪動安全設施,如跳板、安全網、蓋板、防護欄桿、外架等不及時復原的違章者罰款50元;
10、各種施工機械傳動部位應按規定設防護罩,機械保持清潔,螺絲緊固,凡無罩、不衛生、差、螺絲松動、每臺機械罰責任人20元;
11、配電箱要符合規范,門鎖齊全,有防雨設施,箱內無雜物,清潔衛生,下班或停電必須切斷電源上好鎖,對上述違反者罰款責任人50元;
12、開關箱應符合 "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熔絲入槽,不得用其它金屬代替熔絲,按規定設漏電保護器,膠開關外殼不得有破損,對違章者罰款50元;動力電必須按要求進行接零保護,地下室、樓梯、電梯部位必須用安全電壓,電線、電纜架設,絕緣高度都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罰責任人50元;
公司產權制度范文3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子公司經理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4)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5) 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 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9) 對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各分公司各部門成立安全小組,主要負責:
(1) 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 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 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 全生產責任人:各子公司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4、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公司的主管人員擔任,并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 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 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 各分公司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 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并迅速予以排除。
10、 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 工程、設備儀器
1、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 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 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備。
8、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9、 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并嚴加處理。
11、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三、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 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做出治療。
4、 禁止年齡未滿18周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每天不少于兩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四、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 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 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 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于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 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 對于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 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 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 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 擅動用危險禁運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公司產權制度范文4
200*年我主要從事證券交易系統技術支持、銀證產品的調試上線及其它工程實施工作。
工作主要成績如下:
1、200*年由于一些客觀原因,如人員離職、借調、工程任務比較緊張、人員比較緊張的情況下,沈陽金證的大部分技術支持工作都是我來負責的,其中包括柜臺系統、外圍系統、銀證產品方面維護;銀證產品調試安裝、電話委托安裝等。在五月份,公司推出剩余配售產品后,由于沈陽地區安裝比較早,一方面需要盡快、盡早地把它吃透、學精,為開拓市場時提供好技術支持,另一方面在客戶使用過程中遇到各種問題,我都把他詳細歸類,哪些是理解、使用上的錯誤,哪些是程序錯誤、哪些是程序有待完善的,必要時匯總形成文檔發到總部。而具體使用過程中,不同客戶有不同需求,也要進行相應地程序修改來滿足需求??傊?,在人員緊缺的情況下,盡量把服務做得細致到位,讓客戶感覺到我們的技術服務沒有打折。
2、順利完成北方友好街營業部柜臺系統數據、金傭系統數據合并至熱鬧路營業部,同時從友好街系統內分離另外兩營業部的數據,實現了三家營業部在同一日順利過渡。
3、完成了哈爾濱聯合證券三個營業部的同城集中交易項目實施。在時間緊張、問題較多的情況下,我們得到了各方面、各部門人員的協助,終于比較順利地完成了任務。
4、完成了天同證券工行銀證通的調試、上線工作。
5、完成了北方太原街光大銀行銀證轉帳的調試、上線工作。
6、成了北方熱鬧路中信銀行銀證程序的調試、上線工作。
7、順利完成了金川江營業部與太原街營業部的數據合并工作。
8、順利完成了南五與南八中路營業部的數據集中工作。
9、撫順交行電話銀行中間件接口轉換調試工作正在實施中。
從一年中的工作中我取得的成績是在證券業務、技術水平、開發能力、工程項目經驗上都有了提高,無論從問題的分析解決能力,項目實施經驗上都有了進步,對一些新產品,如內嵌和通用版剩余配售有了深入了解;對其它XONE、移動柜臺、開放式基金代銷系統等也有了一些基本了解。
成績的取得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
1、在工作中不斷積累總結,不放過任何一個小問題,深入找出問題出現原因。
2、銀證項目的進展順利原因是去年做過類似的產品調試工作,比較詳細了解銀證轉帳及銀證通業務流程和工作原理,前后臺間關系,數據流向、資金流向等問題。
3、數據集中項目順利完成是得益于在平時維護中對證券業務知識和柜臺系統熟悉。
4、正在實施的電話銀行中間件接口調試,由起初對業務的不了解,到現在對已經對流程有了清晰了解,增強了分析處理問題能力,并有信心把它完成好。
在工作中存在問題與不足:
5、技術業務還有待深入全面了解。
6、對網絡方面知識和動手能力有待加強。
7、在維護或工程實施中,沒注重對關鍵問題總結,并形成文檔,這樣便于大家來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勞動,提高部門的工作效率。
8、在以后的工作學習中要不斷地學習新業務,新知識,做到知識的更新。
改進措施:
9、平時注重知識技能積累,刻苦鉆研,在邊學習邊實踐中成長。
10、加強網絡方面的學習,有機會多參加相關方面培訓。
11、在工作中善于總結,對典型、關鍵問題解決注意整理,形成文檔,希望部門加強這方面的交流、監督。
12、主動爭取新業務工程實施機會,在實踐中學習。
13、對公司推出的新產品及時了解。
XX年工作計劃:
14、爭取維護工作做得更加細致、更加有特色。
15、個人技術水平通過在具體的工作實踐中有更大幅度的提高。
16、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爭取保質保量完成同時,加強溝通、協調能力。
部門及公司下一步發展的建議
部門:
17、加強部門維護、工程方面的管理,加強管理監督,有始有終。
18、對工程、加班情況能形成制度,進行串休。
19、部門能有一個值班手機。
公司:
20、多提供一些培訓機會給大家。
21、我覺得對公司應對員工要定期進行層層考核,形成競爭的機制,適當地采取獎懲的制度,這樣才有利用發揮員工的積極性。
公司產權制度范文5
關鍵詞:彈性;產權制度變遷;效率;單位交易成本
中圖分類號:F06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0)10-0014-07
一、引言
在制度經濟學研究領域,關于制度彈性的探討已有一些研究成果??v觀國內外文獻,不同學者的研究視角、研究對象顯著不同。從西方經濟學來看,彈性理論是一個重要分析工具,彈性概念是經濟學家阿爾弗萊德?馬歇爾首先使用的,用因變量的變化率與自變量的變化率的比值來表示。而從制度彈性領域的研究文獻來看,第一種研究情況是把制度彈性理解為制度的靈活性,即制度能夠適應經濟和社會結構的發展變化而隨之靈活性調整的性質,研究的目的是防止制度成為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絆腳石。宋娟把因制度安排與實際社會群體需求的差距而引發的制度變遷空間定義為制度彈性的社會屬性。第二種研究重心則不是從制度本身出發,而是偏重于研究人們在現有制度的遵守、執行及其操作層面產生行為偏離的現象。徐勝恩把制度彈性的實質理解為現代市場經濟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從而導致顯性規則失效,并且他認為這種制度彈性的形成原因要從傳統的社會隱性規則中去尋找答案,今天中國社會的制度彈性很大,依然明顯帶有傳統封建社會的隱性規則烙印,那么,在進行市場經濟改革深化的時期,這種制度上的彈性已經對現代市場經濟的形成起到了阻礙作用。第三種研究視角是把制度彈性理解為制度的活力,即制度促進創新的活力效應。這類文獻主要研究工業社會向信息社會轉型過程中,制度彈性對促進學習與認知、技術擴散和技術外溢的重要制度作用,進而推進潛在資源的最優利用和創新進步。代表性學術成果主要來自于Watanabe等、Kondo等、Griffy-Brown等。另外,以創新型國家作為研究樣本的成果亦較為豐富。Watanabe和Yuji采用日本雇用體系的工資彈性作為衡量工具,最終指明,日本促進技術創新和技術擴散的制度活力效應正在逐漸惡化。Watanabe和Kondo主要分析日本的制度彈性在技術創新和可持續增長方面的貢獻遞減性。Griffy-Brown、朱兵、Watanabe等把日本和美國、歐洲的制度彈性進行比較,由于信息技術的創新機制依賴于各國的制度彈性機制,因此,以服務導向為主的信息社會在其構建過程中,各國的制度彈性能否引領信息的創新擴散,亦將制約各國的經濟發展速度。歐美20世紀90年代以來,制度彈性提高,信息創新和經濟發展的持續增強,而日本較之20世紀80年代則進入低制度彈性和經濟停滯的雙重困境。此外,譚忠真、鄒東濤和皮修平也從制度影響人的創造力的角度指出,人的集成創造力的制度彈性就是制度對人的創造力作用的生產力效應。關于制度彈性的第四種研究成果,主要是從不同經濟主體對制度的供給與需求會有不同的反應程度來界定制度彈性的。宋冬林和湯吉軍以東北資源型城市為研究對象,說明東北的社會性沉淀成本是阻礙制度需求變遷的主要因素,主要討論“制度供給一成本變化一制度需求”即制度的引致的需求彈性,但是兩位學者僅是在理論上提出了這個邏輯命題,卻未能從實證數據上進一步量化分析。第五種研究情況則是從制度組織的角度形成研究成果。Wagner在分析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中引入制度彈性變量,即政府部門增長變動率所帶來的非盈利組織的變動率的比值。那么,在集權制與分權制下的制度彈性顯著不同(1),政府和非盈利組織的關系(互補或替代)也存在差異。第六種研究視角是把制度彈性理解為,由于考慮到制度執行時要遵從實際發展狀況而允許存在制度的靈活性調整空間。這類研究更多地已經走出制度經濟學以及經濟學的理論范圍,主要應用于財務審計制度、法律審判制度等實際操作領域。綜合上述,關于制度彈性的眾多研究成果盡管較為分化,但他們的基本研究意圖主要是從發展的、變化的制度空間去尋找制度的動態調整與經濟結構、社會轉型、技術創新、人類發展等方面相互作用的內在激勵和內在相容性。
產權制度是經濟制度的核心和基礎。一般而言,產權安排的效率體現于交易成本的變化。有效率的產權合約安排,因增強預期、減弱不確定性而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在科斯的《社會成本問題》中,關于交易費用、產權調整、資源配置效率的相互關系的論述,開辟了交易費用和產權制度的理論鏈接之橋。制度經濟學家諾思曾指出,作為最直接的形式,交易成本是解釋經濟績效的關鍵,因此,本文在借鑒制度彈性研究成果的基礎上,試圖采用西方經濟學的彈性理論作為工具,側重研究不同產權主體對變遷后的產權制度會有不同的反應程度和適應能力(表現為交易成本的變化),即產權制度變遷效率的彈性問題。
二、采用彈性理論量化檢驗產權制度變遷效率的命題設計
(一)命題設計
為了便于研究,我們做出兩個基本假設:第一,除產權制度之外其他引致交易成本變化的因素均維持既定不變。第二,本文研究的是經濟運行中每一筆經濟關系的交易費用(單位交易成本或平均交易成本,用AC表示)。
在這兩個基本假設下,我們把產權制度設計為自變量,把因產權制度調整而形成的交易成本設計為因變量。那么,產權制度一交易成本彈性命題就可以直接表述為:在一定時期內,某一產權制度接受者的交易成本對產權制度變遷的反應程度。或者,產權制度變遷所引起的產權制度接受者的交易成本的變化率。實質上,采用彈性工具是為了更深入地把握不同的產權制度接受者適應產權制度變遷的能力。這種反應力或者稱作適調力、敏感度,更多地體現于單位交易成本(AC)的變化軌跡。那么,令產權制度記為PR,則產權制度變遷為APR,令產權制度接受對象的單位交易成本的變化為AAC,則本文設計的產權制度一交易成本彈性系數(ε)可以采用數學公式描述為:
產權制度的改進包括企業產權結構的調整、宏觀產權關系的變化和某項具體產權的各項權能在不同的產權主體之間進行重新組合。在實際應用中,為了數據的可操作性,可以使用產權結構的變化軌跡作為工具變量來代替產權制度的變遷。因為描述產權結構的變化軌跡所需要的宏觀經濟數據和微觀經濟數據(公司的股權結構)均易于取證。例如,可以使用非國有股權比重與國有股權比重的比值作為產權制度變遷的代表變量。該比值在(0,1)取值區間時表示國有經濟控股,在(1,+∞。)區間則表示非國有經濟控股,當比值等于1時則表示國有經濟權重和非國有經濟權重平分秋色。
(二)產權制度一交易成本彈性系數(ε)的符號及其制度意義
1 (1)式中分母代表產權制度的增量變遷,所以ε一般為正數。如果ε為負數,則是(1)式
中分子為負數,說明產權制度變遷所引起的產權制度接受者的交易成本下降,這正是我們追求的產權制度變遷的效果。相反,如果ε為正數,則是(1)式中分子為正數,表明某種產權制度的變遷反而致使單位交易成本的提高,那么,就需要考慮變遷后的新產權制度安排失效的癥結何在。
2 彈性系數|ε|=0、|ε|=∞、|ε|=1均是在彈性理論中存在但在實際生活中較為罕見的特殊情境。|ε|=0(無彈性)表明,交易成本對某產權制度的變遷沒有反應;|ε|=∞(無窮彈性)表明,產權制度微小的變遷就會引起交易成本的無窮變化;|∞|=1(單一彈性)則表明,交易成本的變動率和產權制度的變遷呈現出同幅度的變化軌跡。
3 在實踐中更多地呈現出彈性系數0
(1)|ε|>1是一種富有彈性的表征,描述出交易成本變化的幅度大于產權制度變遷的幅度,即產權制度的改進能夠帶來交易成本更大幅度的下降。因此,當|ε|>1時,產權制度一交易成本彈性正是處于產權規模成本遞減階段上,呈現出較為平坦的彈性曲線形狀(如圖1所示)。
這種富有彈性(|ε|>1)的產權制度和相應的交易成本大幅降低的變化軌跡,更好地證明了改進了的產權制度的經濟績效。第一,隨著產權制度的改進,新的產權結構已經與技術機制、生產要素機制等形成內化耦合,體現于生產要素的市場價格、要素報酬、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激勵性回報,進而,促進市場交易博弈的次數越頻繁,單位交易成本(如圖2所示:AC1AC2)就會越來越低,在一定時期內將形成新的穩定均衡(如圖2所示:Q1Q2),并且新的穩定均衡會隨著單位交易成本的下降趨勢而呈現出持久性穩定均衡周期。第二,產權制度的改進會促進產權合約出現單邊向多邊發展的趨勢,使各種生產要素包括信息、勞動力、土地、技術、資本等出現多元化、自由流動和重組趨勢,從而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第三,產權改革對周邊市場具有示范和擴散效應,能促進交易成本進一步降低。
(2)0
這種產權制度一交易成本的弱彈性,體現在交易成本一旦確定就會形成較強的固化作用,短時期內難以隨產權變遷而發生較大的改變。導致這種產權弱彈性的原因亦是復雜的。第一,盡管出現了新的產權制度供給,但是它可能尚未形成激勵與補償并存的利益平衡機制。因為從一般意義上顯示,產權制度的迭進,一方面改進了一部分利益者的福利,另一方面也使其他利益者受損或者不增加其福利。即制度演化多數形成的是零和博弈,而出現正和博弈較難。在這種情況下,補償機制和激勵機制的權重都不宜忽視,否則,受損者以及未受益者依然會選擇初始的要素安排方式,阻止新產權制度的演進,從而導致交易成本高企不下,甚至反而增加。第二,主要是由于產權制度接受者的反應弱靈敏性。這種弱靈敏性可能來源于原始偏好、歷史路徑鎖定效應、資產專用性、非市場化程度、偏好反轉效應、契約方人際關系、初始資源稟賦、初始政治地位和初始話語權等眾多原因。第三,即使產權制度出現演進,但交易成本仍然居高不下,可能是因為周圍的強勢集團效應對產權制度接受對象的重大影響。在一項產權制度的初始時期,基于制度主體的強勢運營,往往會形成該系列經濟鏈條的相關集團共同支持和共同合作的局面,那么,該制度主體在產權制度出現變遷后也不可能迅速地在經濟選擇上發生偏轉,他依然會選擇把貨幣利益投向原有的捆綁在一起的眾多利益集團。由此導致交易成本居高不下,有效的制度變遷根本沒有體現在真正的市場交易中。第四,對于某些對象而言,新產權安排的出現,在短時期內需要適應期和其他適應條件。因此,在研究產權制度一交易成本彈性時,應當注意階段性彈性或周期性彈性。也就是說,在產權演進的不同時期,表現出的產權彈性有可能是不同的。短期內是產權制度一交易成本的弱彈性,或許長期內,隨著主體適應能力的增強和適應條件的改善,就有可能出現產權制度一交易成本的強彈性的狀況。第五,新產權安排有可能導致出現新一輪的交易成本,并在成本規模上超過原有交易成本體系,導致交易成本依然居高不下。第六,從新產權本身來看,或許新產權安排無法行使有效率的產權功能,無法有效地促進外部性(外部性成本和外部性收益集合)內部化以及不確定性內部化,從而導致交易雙方在相對的交易成本體系之下,雙方的無差異曲線不能向相切點靠攏。本文借用非均衡的埃奇沃思方框圖思想來重新設計和表述這個問題(如圖4所示)。
假設參與交易的僅有兩個行為人A和B,他們各自僅有維持生產的交易成本和維持經營的交易成本。那么,盡管已經出現了產權制度的調整,但在新產權安排下的相對交易成本體系,依然無法促進兩個行為人無差異曲線相切,在兩者無差異曲線之間依然存在較大的距離空間。這就證明在這個相對交易成本體系中,有一方行為人的交易成本肯定是過高的,從而使得該行為人的無差異曲線無法向均衡點靠近。這就預示著,該產權安排仍然需要繼續改進,才可能促使現有的相對交易成本曲線改變形狀,行為人的無差異曲線才有可能近似相切而出現穩定均衡。
三、實證研究
(一)選擇樣本的依據
產權制度一交易成本彈性這一命題主要討論的是單位交易成本對于產權制度變遷的敏感度,由此,本文選取單個企業作為樣本對象,并把國有控股企業以及由國有控股變遷至非國有控股企業作為樣本,這符合產權制度變遷或產權結構變遷的時代性。在隨機選擇中,主要選擇意圖就是能夠覆蓋產權彈性的幾種情況。為了能夠獲取公開的權威性數據,本文選擇符合這些股權條件的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
(二)各種測算指標的來源
1 產權制度變遷的衡量指標。本文選擇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非國有股權比重與國有股權比重的比值)作為工具變量。
2 單位交易成本的衡量指標。夏正榮在分析中國企業交易成本過高的問題時,將2004年2月至2005年3月部分代表性行業有效數據作為考察對象,研究結果表明,中國企業的管理費用大概占銷售收入6%以上,銷售費用占4.4%左右,財務費用為1.3%。另外,銷售費用率與利潤率的相關系數為-0.7944,財務費用率與利潤率的相關系數為-0.5953,管理費用率與利潤率的相關系數為-0.0824。本文借鑒夏正榮的研究結論,選擇上市公司的銷售費用、財務費用和管理費用的總和作為單筆交易成本的界定指標。
3 本文設定觀測期是1年,考察年限為2005-2008年。
(三)測算過程
注:因為彈性系數與各變量計量單位無關,所以表1中均未標出計量單位。
數據來源:《RESSET金研究數據庫》、新準則財務報表(年報)及其計算。
根據表1數據,從股權結構變動(非國有股比重與國有股比重的比值,即A/B)來看,不同樣本、同一樣本的不同時期的變遷進度呈現差異化。2005-2006年,金豐投資、航天科技的股權結構改變幅度較大,而澳柯瑪、廣州藥業改變幅度較小,三友化工維持不變。從不同時期來看,航天科技從國有控股向非國有控股轉變的步伐較快,股權結構變動的年增長率為72.57%,而廣州藥業和三友化工(維持國有控股)其股權結構變動的年增長率僅為22.65%和14.47%。另外,從單位交易成本的變化軌跡來看,金豐投資、澳柯瑪表現出交易費用下降的良好局面,航天科技、廣州藥業的交易費用則表現出先升后降的軌跡,而三友化工不降反而上升。綜上所述,單純觀察股權結構變動的數據和交易成本的變動率,就無法更深入地說明各上市公司對因其股權結構的變動而引發的企業交易成本的反應程度,因此需要進一步采用本文提出的產權制度一交易成本彈性系數的工具和方法,依據表1數據,按照本文提出的產權制度一交易成本彈性系數(ε)數學公式(1)計算,計算結果如表2所示。
表2顯示,彈性系數(ε)為負數的有金豐投資、澳柯瑪、航天科技(后期:2006-2008年),這說明股權結構的變動率和單位交易成本的變動率呈反向趨勢,這正是我們追求的股權改革應當促進企業經營管理交易費用下降的效果。金豐投資的彈性系數證實了其產權彈性的性質為弱彈性(0.2442),說明其股權結構的變動僅僅引發企業交易費用的微小降幅。而澳柯瑪則表現出大于1的強彈性系數,證明了其股權演化績效非常顯著,能夠帶來企業交易費用的大幅下降。
在觀察樣本中,彈性系數(ε)為正數的占絕大多數,尤其是在股權結構變遷的前期更為明顯。彈性系數(8)為正數說明上市公司的股權改革反而引發企業交易費用的上漲,這種現象在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向非國有控股演化的公司較為多見,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國有企業的轉型成本、轉型障礙、轉型難度是不容忽視的,他們可能在選擇偏好、集團強勢利益、補償機制、初始配置、組織管理結構等方面存在多種癥結,致使國有企業對產權制度改革、經濟轉型的靈敏度十分弱化,適應能力不足,路經鎖定效應比較突出。因此,在股權更迭的進程中,各種利益的糾葛和引發的轉制成本可能反而促使單位交易費用的提升。
四、結語
產權經濟學基本理論認為,交易成本是產權制度效率解釋的一個重要評判標準。本文采用經濟學的彈性工具,將這一定性的評判標準量化,從而突破了傳統制度經濟學僅對產權與交易成本的定性研究范式,形成了產權安排對降低交易成本以及降低作用程度的量化效率評估手段理論。
本文提出的產權制度一交易成本彈性命題,主要研究的是不同產權主體對產權制度變遷的不同反應程度和適應能力(表現為產權主體的單位交易成本的變化趨勢)。通過對強彈性、弱彈性等值域的研究結論,本文也從實際度量上解決了產權誘變引發交易成本的變化在不同產權主體間的差異性問題。進而,可以依據度量結果去界定產權變遷體現于產權主體的適應性效率,以此來進一步修正產權遞進的規模、結構以及其他影響激勵機制發揮的因素。
在產權演進史上,尤其是轉軌國家的產權更迭,主要表現為漸進的、邊際式的改良路徑,爆發式的、大規模的變革路徑并不常見。因此,本文設計的產權制度一交易成本彈性這一邏輯命題,即從產權制度的邊際遞進而引發產權主體的單位交易成本變化這一視角去度量,符合產權制度研究的邊際激勵改良傾向和路徑探索??梢哉f,本文命題及實際操作對轉軌經濟模式更具有應用價值。
公司產權制度范文6
一、商業銀行產權制度改革的必然性
從根本上說,商業銀行產權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商業銀行,使國有商業銀行成為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的現代金融企業,從制度上保證國有商業銀行的正常經營行為。因此,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產權制度進行改革,構建產權明晰、權責分明、政企分開的現代國有商業銀行產權制度,已成為我國商業銀行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
商業性――通過股份制改造,建立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結構,破除銀行和政府之間的行政隸屬關系,按照出資多少決定投資者在公司重要決策中的地位,保證法人產權的獨立和完整,從而避免政府的直接干預,實現商業銀行的企業化、商業化。
商品性――通過改變商業銀行的國有獨資形式,可以開辟新的資本來源渠道,提高資本充足比率,分散銀行的經營風險,有利于進一步理順銀行、企業和居民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使資金按照其商品的性質順暢流通。
經營性――股份制企業形式之所以成為現代企業資本組織形式,還在于可以形成一整套有激勵、有約束、高效率的企業經營機制。產權的多元化有利于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更有利于建立起經營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約的機制。即使是在國家控股的條件下,對企業的控股者(國家)也是一種制約。
二、國有商業銀行產權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在經營理念、風險控制、業務創新、內控制度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現行產權體制是國有獨資形式,這是我國國情所決定的。但這種制度在產權方面有較大的局限性,在經營政策化、資產財政化、組織機構行政化以及現行產權制度,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了一些同題,突出表現在:
1.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產權虛設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所有權屬于國家,其銀行資源的使用、轉讓和收入的享用權都由國家所有,而國家作為所有者是非人格化的,導致銀行產權虛化,產權約束主體虛化,極易形成“內部人控制”,造成董事會、監事會形同虛設,監事會作用發揮受到抑制,無法對管理層進行有效約束。
2.國有股“一股獨大”,銀行經營自不足
產權的改革就是對國有獨資的產權制度進行改造,實現產權主體多元化。但是,在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中,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局面始終未能改變,政府作為所有者仍可以對商業銀行進行行政干預,國有商業銀行仍然負擔一些政策性職能,充當政府分配社會資金、調節經濟的工具,影響國有商業銀行正常經營和決策。銀行經營自不足,不能按現代商業銀行經營理念及獨立經濟人身份來開展自己的業務,使銀行的商業性徒有虛名。
3.存在大量不良資產
由于產權界限不清,國有商業銀行在國家的保護下,通過政策性的業務將自己商業性業務的風險和成本轉嫁給國家而收益歸自己,使國有企業的信貸風險完全由國家承擔,致使銀行不良資產越來越多。盡管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已經資產管理公司加以處理,但是,現有銀行內部的不良資產數量依然巨大。
4.市場的不完全競爭狀態
建立現代商業銀行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確界定金融產權,以產權改革為切入點,把銀行的經營權和所有權徹底分離。而產權改革的前提條件是有一個充分競爭性市場結構的存在。在銀行業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寡頭壟斷的競爭格局近期很難改變,這就造成了一種金融市場不完全競爭狀態,這與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相矛盾。
5.信用風險
國有商業銀行長期以來有國家信用的支持,以國家財力為后盾,老百姓已形成習慣性心理,認為國有商業銀行是國家的銀行,其安全性超過其他的銀行。股份制改革改變了它的“國有獨資”身份,形成由市場推出、由市場約束、也可由市場退出的機制。失去了國家信譽提供的信用保證,容易使存款人失去信心而形成信用風險。為了避免改革給存款人帶來的恐慌,保護存款人的利益,應該有一個比較完善的存款保險制度。隨著改革的深入,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問題越來越急迫。
三、有效推進國有商業銀行產權制度改革
與國有獨資銀行相比,股份制銀行有較大的優越性。一方面,股份制商業銀行由股東出資組成,通過董事會行使職權,聘任經營管理人員,企業產權清晰,運營規范;另一方面,相對于國有銀行而言,股份制商業銀行也能較好地處理國家與銀行、銀行與企業的關系,國家不再直接調配商業銀行資金,企業也不再把商業銀行作為轉嫁風險、套取資金的場所。所以,國有銀行應借鑒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經驗,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為國有商業銀行的產權制度改革提供一條根本途徑,為此,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可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推進產權制度改革,著力構筑銀行并購的制度環境
要把國有商業銀行建設成為一個真正的適應市場化的金融企業,就要把它改造成一個國家控股的多元化投資的公司。
(1)調整產權結構,建立真正的公司治理體系
對國有商業銀行實施產權制度改革,將其改組為國有控股、各種非國有經濟成分參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以便明晰可交易的銀行金融產權,便于所有者行使產權權益,并通過產權約束機制激發它們產生并購與重組的內在動力,推動其通過產權交易與其他金融機構在資源上進行優化配置。在股份制改造的同時,建立法人治理結構,通過權力分配制衡機制,明確股東、董事、經理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權責分配,規定公司議事規則和程序,并決定公司目標和組織結構,以及實施目標和進行監督的手段。在建立真正的公司體制基礎之上,建立內控機制、風險防范機制,這樣銀行才能發揮作用,實現自我約束、自我發展。
(2)國有商業銀行上市
國有商業銀行上市是公司改造的高級重組,公司會更加社會化,更加公眾化,讓社會來進行監督,成為真正的市場化公司,這是我們真正的目的。首先,通過上市,商業銀行可以實現股權多元化、分散化,促進商業銀行股權結構合理化,使各方參與主體都能對經營決策進行權衡和選擇,對企業的經營管理層起到制約作用。商業銀行股權化有助于商業銀行借助外部力量,推
動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通過信息披露方式,還將進一步促使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透明化、信息公開化,受到社會各方的監督。其次,商業銀行還可考慮引入外資的方式,引進新的國際戰略投資者,逐步實現股權結構國際化。銀行國際化發展離不開股權結構的國際化,從光大銀行1997年引進亞洲開發銀行和香港上市公司的實踐看,不僅可以引進部分外國資金,更重要的是引進國際上領先的銀行管理技術、先進的經營理念、良好的公司治理經驗和較早地適應國際會計準則。
(3)改善制度環境
要大力改善商業銀行并購的制度環境。這一階段,國有商業銀行仍然國有國控,從產權制度意義上講,沒有根本上改變“一股獨大”的弊端,這也是由于金融風險的脆弱性,我們國家實行漸進式改革的要求。前期的并購只是為化解局部的金融風險所采取的應急措施,如果要進一步通過并購與重組來優化中國商業銀行組織體系,則必須為此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第一,建立和健全銀行并購的法律體系,盡快出臺銀行并購法、銀行資產評估法、金融機構產權交易法等實施細則;第二,建立銀行存款保險制度,避免因銀行并購損害存款人利益,保護銀行體系不受擠兌的影響:第三,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妥善安置銀行并購過程中裁減人員;第四,進一步完善市場規則;第五,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發展,方便金融產權流動。
第二階段:建立多種金融產權形式參與的市場化并購活動大規模鋪開
在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基本完成以及政府職能轉變基本到位的條件下,商業銀行的并購與重組將進入到一個由并購雙方依據自身利益和發展的需要,按照市場規則自愿、自主進行交易的發展階段。在這一階段,我國商業銀行的并購重組活動將可能出現以下幾種主要形式:一是強強合并,即產權制度改革完成后的四家國有商業銀行之間的合并;二是四家國有商業銀行與業績良好的新興商業銀行之間的聯合,形成規模較大、機制靈活的銀行集團;三是地方性商業銀行之間合并形成區域性商業銀行;四是各種優勢銀行兼并劣勢銀行;五是拓展海外市場的跨國并購。各種形式的并購將全面推動商業銀行組織體系的優化重組,大幅度提高銀行業的經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