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信貸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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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信貸政策

綠色金融信貸政策范文1

作為環保部門要嚴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關,切實加強項目環保設施“三同時”管理。同時,還要與銀行業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溝通機制,按照職責權限和《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規定,向銀行業提供環境信息。人民銀行及各分支行要引導和督促商業銀行認真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將環保信息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防范可能出現的信貸風險。環保部門、人民銀行、銀監管理部門、金融機構都要加強合作與聯動,以強化環境監管促進信貸安全,以嚴格信貸管理支持環境保護,加強對企業環境違反行為的經濟制約和監督,以改變“企業環境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狀況。

筆者長期從事銀行金融工作,在多年的信貸管理工作中,深深感到:建立綠色信貸長效管理體系是綠色信貸政策具體化、規范化的表現。依據國家綠色信貸政策,搞好銀行綠色信貸管理能充分發揮金融監管部門和環保主管部門及銀行業實施國家綠色信貸政策的指導作用。這樣做,可以把可持續發展和社會責任提升到銀行的戰略層面,還能增進地方黨政領導對銀行信貸政策導向及各金融機構執行相關信貸政策情況的了解和認知度。怎樣依據國家綠色信貸政策,搞好銀行綠色信貸管理工作呢?這是擺在每一位從事信貸管理工作同行面前一道值得鉆研的深奧課題。筆者認真學習了發達國家金融機構執行綠色信貸政策的經驗,探討了搞好綠色信貸管理工作先進的理念和方法。并愿與業內同行共同研討這一課題,力求通過認真研討,闖出一條創新與發展綠色信貸管理工作的新路子。

一、建立綠色信貸評估管理體系

信貸評估是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核心技術環節。建立綠色信貸評估管理體系,能有效地落實黨和國家綠色信貸政策,優化配置銀行的信貸資源,對綠色經濟的發展可以起到引導、支持、保障和控制作用。筆者了解到,最近河北省環保廳與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監局聯合出臺的《河北省綠色信貸政策效果評價辦法》開創了綠色信貸政策評價的先例,這個“效果評價辦法”對形成綠色信貸管理機制為各商業銀行的綠色信貸管理工作進行有效監督提供了一條可行之路。筆者認為,銀行業可借鑒河北省環保廳、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省銀監局的做法,采取以下措施,建立綠色信貸評估管理體系。(1)建立綠色信貸工作標準。銀行業可根據各企業的建設項目、潛在影響和風險程度,將項目分成A類、B類。對A類和B類項目分別進行社會和環保評估并寫出評估報告。針對分類時發現的問題,責成貸款企業制定出以減輕和監控環境社會風險為內容的環境管理方案和企業解決存在問題的行動計劃。(2)建立綠色信貸評估標準。銀行業可成立以經濟研究專家和環境保護專家為成員的審查小組,對A類項目和B類項目遞交的環境評估報告進行嚴格審查,并請專家小組成員根據審查情況擬定評估制度。制度一旦制定,就要嚴格執行,決不能。銀行業每年還要向上級領導遞交綠色信貸評估過程報告和經驗報告。(3)建立綠色信貸審核制度。銀行業應責成借款企業在融資文件中承諾事項:遵守社會和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在項目建設運作周期內遵守行動計劃要求,以及定期向貸款銀行提交項目報告等。同時,還要責成貸款企業建立公開征詢意見和信息披露制度。銀行業應建立投訴機制,征求當地受影響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只有這樣,才能利用金融杠桿,促進建設項目在環境保護以及周圍社會和諧發展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二、積極創新綠色信貸管理模式,支持低碳發展

眾所周知,我國“十二五”時期,綠色環保已成為全球發展的核心內容之一,金融資本也成為綠色環保的助推力。銀行業應順應這一趨勢,大力倡導和積極推進以低碳、環保、節能為核心的綠色信貸,這不僅是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履行社會職責,也是改進銀行業業務發展和調整結構的內在需求。目前,我國將新能源、節能環保等列入戰略性新興產業,這其中就蘊涵著巨大商機。這就需要銀行業以國家宏觀政策和監管機構的要求為導向,按照國際“巴塞爾協議”和“赤道原則”的理念,堅持政策制定著眼綠色環保,資源配置優先綠色環保,產業支持傾斜綠色環保,制度保障考慮綠色環保,客戶服務促進綠色環保,積極創新綠色信貸管理模式,支持低碳發展。筆者認為,首先,銀行業應在“綠色信貸”領域中加強滲透創新。要充分利用和發揮銀行在支持水電、風電等清潔能源領域的傳統優勢,總結推廣經驗,繼續保持信貸資源配置向綠色環保傾斜的優勢。同時,對生物質等新興領域進行跟蹤研究,積極拓展戰略新興產業與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設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謀求更多的發展空間。其次,滿足個性化要求,進行產品創新。筆者建議,銀行信貸部門應根據客戶的特點與資金運作模式,進行跟蹤調查研究,加大供應鏈融資、中間業務產品、并購貸款、上市融資等產品的創新,使之成為一批綠色信貸品牌。然后,銀行業要進一步提高專業化水平,加強服務創新。銀行領導應與信貸部門員工根據客戶、產品、區域的特點,組成金融專門團隊,做好貸前、貸中、貸后的風險控制工作,加強對低碳環保運作模式和清潔能源發展趨勢的研究,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為客戶全面提供財務顧問服務。最后,充分調動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加強機制創新。銀行作為金融企業,必須履行對社會全面負責的義務,決不能見利忘義、袖手旁觀。要著眼于低碳環保大局,對低碳環保企業在信貸政策上繼續大力支持,在資金上重點做好保障,建立一條項目申報、評估、審批、放款、管理一條龍服務的“綠色通道”積極支持低碳環保事業的發展。

三、加強利率引導作用,創新金融產品多樣化

筆者在從事銀行綠色信貸工作中深深感到:作為金融機構,銀行業應積極發揮地方銀行優勢,積極拓展新能源和環保、新材料等新興產業市場,全力支持企業實體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尤其要突出對新能源和環保裝備制造業、電子信息、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重點發展產業的支持。對以上產業要想盡一切方法確保信貸資金的優先滿足。同時,銀行領導與信貸人員還要做好企業的投資顧問,合理引導他們的貸款投向,加強利率引導作用,以提高他們的資金使用率,使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充分體現“擇優扶優,區別對待”的綠色信貸政策。銀行信貸部門要通過實施戰略合作伙伴、重點客戶、名單式管理、專項利率優惠等政策,幫助企業進一步降低融資財務成本。通過設置市場調研系數適度調節擔保風險系數,貢獻度系數及政策調節系數,有效發揮差別利率政策的投放作用。同時,銀行領導要將工作重點放到創新金融產品,滿足多樣化融資的方面上來。筆者在與同行共同探討“綠色信貸管理”工作情況時發現,目前市場融資情況是這樣的:一些中小企業、科技型企業由于擔保原因而導致融資困難,影響了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針對這種情況,銀行領導就要與信貸人員積極采取措施,支持他們的產業發展。銀行可采取擔保方式多樣化,以不動產的抵押、動產抵押、動產質押、企業保證、聯保等手段,不斷創新和完善貿易融資類、置業按揭類、聯貸聯保類、權利質押類等產品,并形成一個比較完善的體系。銀行之間還應聯手合作,積極解決有進出口貿易背景的中小企業資金需求問題,適度利用商票、敞口、進出口銀行貸款、直接融資手段來滿足優質企業多方位的融資需求。在積極促進環保企業發展的同時,銀行業一定要嚴格執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對鋼鐵、水泥、房地產開發貸款實行余額控制,對違規建設項目采取限貸、停貸和收貸措施,對不符合國家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項目嚴禁發放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及用信,促使“綠色信貸管理”工作不斷提高、不斷完善。

四、支持綠色工業,促進經濟發展

眾所周知,從我國的國情來看,我國人口眾多,人均資源匱乏,發展相對落后,環境承載力較弱。目前,我國正處于城市化、工業化的快速發展時期,建設任務十分繁重,特別是我國城市化波及13億人口,比世界現有56個高速度發展國家的人口總和還要多出3億多,這種形勢對資源環境形成巨大壓力和挑戰。這就需要我們國家必須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走資源節約型、環保友好型的綠色發展道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展綠色工業是貫徹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我國在后金融危機時代把握戰略機遇,增強國際競爭力的重要舉措。筆者認為,支持綠色工業,促進經濟發展,可從以下三方面進行。(1)銀行業要支持綠色工業發展,形成市場化、社會化、多元化投融資體系。因為綠色工業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多數處于產業初創期,風險較大,所以在融資方面面臨很多困難。銀行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和資源配置樞紐,支持綠色工業發展是義不容辭的責任。銀行業要運用開發性金融的理念和方法發揮中長期投融資優勢,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為發展綠色工業起到積極作用。(2)發揮優勢,聯合作戰。銀行業應與工信部、科技部、環保部及地方政府等在綠色工業、生態環境領域的企業聯合作戰,堅持政府入口,開發性金融孵化,市場出口的方法,引導社會向綠色工業投資。(3)嚴把貸款關。銀行業一定要嚴格執行國家“綠色信貸”政策,在審批企業建設項目開發時,對因環保問題不合格的項目一律不給貸款,并積極為綠色工業領域發展提供顧問和融資服務。

綠色金融信貸政策范文2

關鍵詞:綠色信貸;實踐;路徑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4392(2013)06-0071-03

一、銀行業監管部門:強化監管引領。著力推動實施

(一)窗口指導,引導銀行業機構樹立綠色理念

在《內蒙古銀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中明確要求加大綠色信貸的投放力度。通過窗口指導,充分利用季度經濟金融形勢通報會等形式公布全區綠色信貸執行情況,明確節能減排授信工作的目標、原則、重點及措施,要求銀行業對政府部門表彰、推薦、鼓勵的節能環保企業和項目予以重點支持,對限制類和淘汰類的新建項目、未獲得環評審批的新建項目等實行信貸禁入。

(二)健全機制,保障綠色信貸政策深入實施

一是健全綠色信貸管理機制。把信貸支持節能減排納入監管評級和監管問責,將評價結果與銀行業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評價、機構準入、業務審批相掛鉤,對節能減排授信工作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二是完善綠色信貸傳導機制。通過年度監管、走訪調研和現場檢查等方式,不定期地評估各家機構的節能減排授信政策。同時,按年開展產業政策指導和行業風險提示,向銀行業公布企業的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環保合規情況,從2008年起,每年對自治區公布的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的信貸情況逐戶進行排查,指導銀行業快速退出。三是建立綠色信貸共享機制。加強與發改委、經信委、環保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協調,積極構建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信息的交流和共享機制。

(三)定量監測,為綠色信貸跟蹤評價奠定基礎

為切實防范產業結構調整轉型時期行業信貸風險,內蒙古銀監局建立兩項專項統計監測制度,加強分析和監測。一是節能減排專項統計監測制度。從2007年開始,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貸款風險專項統計”和“兩高一剩領域重點集團客戶監測統計”,動態監測其授信運行變化,為銀行業機構提供及時的政策指導和風險提示。二是重點行業信貸風險監測制度。結合全區經濟特點和國家調控導向,每年都選取房地產、煤炭、鋼鐵、風電等作為當前重點監測行業,持續開展對重點行業的政策變化、運行特征和信貸風險的監測分析,及時發出風險提示,引領銀行業認真落實相關的政策規定。

(四)戰略相向,著力促進向綠色經濟升級轉型

配合把內蒙古建設成為現代煤化工示范基地、清潔能源輸出基地、有色金屬生產加工等新型產業基地和生態屏障的戰略實施。內蒙古銀監局加大對銀行業落實《綠色信貸指引》和《綠色信貸工作意見》的督導,實現銀行信貸結構調整與經濟結構升級良性互動,促進內蒙古把得天獨厚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升級轉型的發展優勢。截至2013年一季度末。內蒙古銀行業發放用于支持節能減排、循環經濟和新興產業的貸款余額已達1200億元。如貸款300多億元支持全區建成了1862萬千瓦/年的風電規模,成為全國最大的風電基地,平均每年可節約150萬噸標準煤能耗,對改善地區環境、促進節能減排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有效措施跟進。著力尋求突破

(一)公司治理架構體現綠色信貸理念

主要體現在地方法人機構加快綠色信貸戰略轉型步伐,將綠色信貸要求納入公司治理結構。上升為公司發展戰略。從組織架構、運行機制、產品創新等方面規劃綠色信貸的長遠發展。如包商銀行成立節能減排授信(綠色信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行節能減排授信(綠色信貸)的推進工作。

(二)經營管理行為貫徹綠色信貸要求

銀行業根據節能減排的要求和區域經濟的特點,相繼出臺與之相關的信貸政策、授信細則、風險清單等,將環保信息納入信貸管理全過程,同時運用貸款限額、風險權重以及經濟資本等手段促進綠色信貸業務的發展,使轄區銀行業信貸政策更趨理性,信貸操作保壓鮮明。如工商銀行建立了綠色信貸分類與企業評級和貸款質量分類的關聯,實現環境與社會風險全流程管理;農業銀行建立了兩高行業信貸限額管理制度;股份制銀行陸續出臺了綠色信貸政策實施辦法;各城商行明確提出逐步提高綠色信貸占比。

(三)考核問責機制彰顯綠色信貸導向

據調查,轄區銀行業普遍建立了綠色信貸考核機制和問責體系,例如農業銀行對于突破“兩高一?!毙袠I信貸限額的地區,雙倍扣減信貸規模:建設銀行對“兩高一剩”行業的經濟資本設置了較高系數,中國銀行、內蒙古銀行對“兩高一?!毙袠I實施退出管理制度,落實退出責任;興業銀行秉持“赤道原則”,建立了綠色信貸管理團隊,實行總、分行雙線控制的考評獎懲機制。通過探索銀行信貸引導資源配置,影響企業等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選擇。有效防范環境和社會風險,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四)綠色信貸產品和服務品種創新能力不斷提升

內蒙古銀行業將信貸資源與實體經濟發展需求相結合,不斷豐富綠色信貸產品。提升綠色信貸金融服務能力,如興業銀行與國際金融公司合作,推出小企業節能減排抵押授信業務,并與包頭鋼鐵集團合作發放全區第一個合同能源管理貸款。包商銀行與德國國際金融創新組織(CFIF)在能源效率貸款系列方面進行合作,設計專門產品用于更新設備、優化設計、能源回收利用領域。部分銀行還先后探索開發碳排放置換權抵押、排污權抵押等新型的融資產品,以滿足科技創新型和節能環保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支持和培育綠色產業,引導企業綠色發展,積極營造綠色金融與綠色經濟共贏的發展局面。

三、綠色信貸現狀:困難和障礙尚待破解

(一)對綠色信貸的標準認知尚不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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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銀監會已經了《綠色信貸指引》,但由于過于原則,對商業銀行的綠色信貸行為指導性和約束性有限,各商業銀行對綠色信貸的內涵、外延理解并不一致。絕大部分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制定各自的綠色信貸戰略、政策制度、流程和相關產品。致使在推廣綠色信貸工作層面缺少統一的執行標準和衡量尺度。監管部門也難以整齊劃一評價、考核,亟待需要規范、可操作的制度建設。

(二)對環境和社會風險的承受能力尚存不足

目前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于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認識能力、管理能力和管理技術差別非常大,對銀監會提出的有效識別、計量、監測、控制信貸業務中環境和社會風險要求,還很難做到全面跟進落實。特別是部分中小法人銀行機構承擔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能力還比較弱。而“兩高一?!毙袠I產生的環境和社會風險時刻伴隨著銀行業信貸風險而存在,國內外形勢的不確定性或一個政策的變化都有可能導致此類企業關閉、甚至破產,進而可能導致某一商業銀行面臨不可承擔的風險或不良貸款的急速反彈。

(三)協作和信息共享機制尚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監管部門間的協作尚不密切。承擔項目審核和環保審批政府職能部門與屬地人民銀行、銀監部門還只是松散型的協作和信息共享,處于各取所需階段。二是政府職能部門與銀行間的信息尚不透明。銀行業普遍認為,難以及時全面地掌握企業的環保及安全生產信息,只能要求貸款企業提供。從本地區情況來看,目前缺乏統一的環保政策、安全生產等信息機制,甚至從地方保護角度審慎提供部分環評信息,致使銀行獲取此方面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和研判能力受到很大制約。因此,項目審批及環境主管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與銀行業監管部門及銀行業金融機構間不能實現更為有效的聯動配合,或成為制約綠色信貸發展的瓶頸。

(四)綠色信貸產品的創新與服務尚有待深度開發

綠色信貸產品的設計不僅要吸取傳統信貸產品的成功經驗,同時要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更要體現銀行的環境與社會責任意識。目前銀行業綠色信貸與服務產品絕大部分體現與環評結果直接掛鉤上,綠色信貸創新上還顯得遲緩,部分在發達地區創新推廣的排污權抵押等一些綠色服務產品。在本地區還處于探索階段,受制于區域經濟、資源、技術和人才等因素的制約,還難以開發新的服務產品或借鑒先進地區成熟的產品,綠色信貸還處于初步發展階段。如探索“碳金融”服務、開發能效貸款、設計與可持續金融產品掛購的理財產品等方面還只是初步嘗試,均有待借鑒應用和深度研發。

(五)綠色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尚需尋求最佳結合點

由于各商業銀行在實際執行中仍按照行業信貸政策落實綠色信貸政策。對于一些循環經濟園區或循環經濟類型企業的整體授信。在操作中還存在突破產業政策的困難。如內蒙古的部分重點工業園區、循環經濟園區或循環經濟類型企業,都是以煤炭一煤焦油為起始產業鏈,然后形成一個新型、節能環保的循環產業鏈,而銀行在實際項目評估時,必須參考煤炭、煤焦油的信貸政策,而煤焦油又是受限的傳統煤化工行業。所以銀行在支持循環經濟發展上需要與國家產業政策的有機結合。解決好相互摯肘的問題。

四、綠色信貸發展:重在確定現實戰略和路徑

(一)強化頂層戰略設計,促進銀行業向新型“綠色銀行”轉變

在進一步明確綠色信貸標準的基礎上,督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把發展綠色信貸、綠色金融提升為銀行業發展戰略的高度來認識,強化銀行業法人機構頂層規劃。促使分支機構積極實踐。通過銀行業資本配置、績效目標和信貸產品的優化推動信貸結構的優化,進而發揮信貸杠桿在促進經濟結構調整中的作用,實現綠色信貸政策與打造綠色銀行、助推綠色經濟三者實現良好的契合,促進內蒙古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模式向“綠色”轉變。

(二)強化政銀協同聯動,為推動綠色信貸提供支撐和保障

從對口角度,要積極向上級反映綠色信貸執行情況、面臨的困難,需要各相關高層部門解決問題,提供可操作的配套政策支持。從區域角度,要加強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與銀行監管部門及銀行業的聯動,聯手定期制定綠色信貸指導目錄,作為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和授信的重要信息,為信貸決策提供依據,并推動綠色信貸企業信息庫建設,形成管理、評價、貸款、監測一體的協同機制。從良性互動角度,要進一步加強相互間信息溝通,銀監部門積極引導銀行業定期綠色信貸政策信息,政府職能部門定期產業發展、環境評估等信息,及時通報違規違法企業信息,通過高效通暢的信息平臺,全面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和及時有效。

(三)完善監測評價體系,實現綠色信貸制度化、規范化

盡快建立完善銀行業統一適用的能夠進行環境和社會風險評價的統計監測體系:制定銀行業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評價指標,并開展試評價工作,使綠色信貸可量化、可考評、可報告。通過監測和評價,促使銀行業不斷完善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和相關信貸管理系統,形成既有利于綠色經濟發展,又符合信貸基本原則和運行規律的綠色信貸制度,使得綠色信貸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續性。

綠色金融信貸政策范文3

關鍵字:鄱陽湖生態經濟區 綠色信貸 綠色生態銀行

綠色信貸源于國際公認的赤道原則(the Equator Principles,簡稱EP),是指依據國家政策對進行生態保護、新能源開發,從事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和利率優惠;同時對高污染、高耗能企業進行信貸限制或利率懲罰的一種經濟政策手段,目的是通過引導資金、控制貸款等宏觀調控,實現市場資源的“綠色配置”[1]。與一些行政手段相比,綠色信貸可以從源頭上切斷高污染、高耗能行業的盲目擴張和無序發展,遏制投資沖動,對保護環境、實現產業結構調整往往更加有效。綠色信貸體現了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兩型”社會建設的本質特征,在當前江西省實施“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這一國家級戰略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和實踐意義。

一、構建綠色信貸機制的意義

隨著《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的批復,江西拉開了以江西鄱陽湖為核心,以鄱陽湖城市圈為依托,以保護生態、發展經濟為重要戰略構想,努力建設成全國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協調統一、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態經濟示范區和中國低碳經濟發展先行區的序幕[1]。原省委書記蘇榮同志指出:“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的本質內涵體現在四句話:特色是生態;核心是發展;關鍵是轉變發展方式;目標是實現綠色崛起,科學發展”。綠色信貸作為一種全新的市場手段,通過資金的“綠色配置”,使資金在生產、流通、消費、分配等各個環節向生態經濟傾斜,通過影響市場經濟的內在激勵機制,使生態環境的經濟價值在市場中逐步得到反映,必將促進經濟行為與生態環境的和諧發展。

1、構建綠色信貸機制是保護生態的現實需要。高污染、高能耗以及其他人為產生的飲居生態等遭破壞不僅間接增加了銀行的經營風險,甚至可能危及銀行的生存。目前,在我國的一些地區其企業生產項目或建設項目的環評違法和違背產業導向等現象比較嚴重,而實施“綠色信貸”制度,將有效遏止污染型企業的資金投入和流動,使這類企業無法擴大生產規模,減輕其在國民經濟結構中的比重,從而減少經濟發展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實現對生態保護的正面作用。

2、構建綠色信貸機制是經濟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面對當前我國嚴峻的環境形勢,嚴格對企事業單位和建設項目的環境監管與信貸監管已經成為一項緊迫的任務。商業銀行可根據企業規模、授信額度及期限、風險控制等進行審貸,實現差異化利率,將資金調配至有利于環境保護、資源節約使用的產業、企業和項目。

3、構建綠色信貸機制是提高江西省銀行績效的客觀要求

“綠色信貸”產品服務能進一步降低社會資源消耗,減少污染物排放,減少銀行因落后貸款項目派生的呆賬、死賬,落實了銀行的企業社會責任,同時也為樹立良好形象,并帶來了更多優質客戶、項目,實現各方共贏。

二、當前江西省實施綠色信貸存在的問題

2007年原國家環??偩?、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了《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自此,我國開始了綠色信貸的實踐。為保障綠色信貸政策的貫徹實施,2009年5月國務院頒布了《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 》,指出要探索建立綠色信貸等環境保護長效機制。2009年環保部印發了《關于全面落實綠色信貸政策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隨后,國家審計署、北京市、河北省、內蒙古也先后出臺文件推動了“綠色信貸”工作的貫徹實施[2]。

綠色信貸政策得到了銀行業的積極響應,中國工商銀行建立“一票否決制”,將環保因素作為授信審批的一項重要內容和前提條件,切實貫徹落實環保政策和產業政策,切實防范環保風險,把好授信審批關。中國建設銀行對“兩高一?!毙袠I實行名單制管理,同時在授信合同中增加了耗能、污染風險等有關環保條款。中信銀行則將四個“不貸”作為授信審批的標準[3]??梢哉f,綠色信貸取得了階段性、局部性成果。

然而,由于江西省經濟欠發達等歷史原因,許多地方仍然在“脫貧致富”的道路上追逐GDP的增長。作為經濟發展引擎的“信貸資金”還難沒有形成科學的管理機制和體制,因而在推進“綠色信貸”理念時還存在諸多問題:

1、“綠色信貸”意識不強

由于銀行是企業法人,其“營利性”的本質注定了與綠色信貸政策潛在的“公益性”之間的矛盾。在江西省,房地產、水泥、銅業等“兩高一?!毙袠I作為支柱行業和高利潤行業,是各商業銀行競相爭奪的“優質客戶”,是其利潤的主要來源。綠色信貸對這類企業貸款的遏制無疑與其經營目標背道而馳,因此,商業銀行為了營利,往往會放寬信貸標準,使綠色信貸政策無法得到落實。

2、缺乏可操作的綠色信貸機制

目前,江西省銀行對于綠色信貸還停留在理念的宣傳上,還沒有形成綠色信貸管理機制,缺乏一套具體的可操作性強的指導標準,多是綜合性的原則,例如工行江西省分行提出了“一票否決制”,但實際執行過程中,否決的標準誰定,怎么定,是否科學……等等,這些問題并沒有得到很好解決。銀行在信用評估與審核過程中還存在信息不對稱、不完全的情況,并且其本身并不具備進行環境風險評測的能力,需要依賴環保部門,而兩者并沒有形成一個互通機制。所以,商業銀行表面上雖然積極響應“綠色信貸”政策,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極容易使綠色信貸政策流于形式。

3、缺乏綠色信貸的激勵制度

綠色信貸對于社會發展的正面性是與對銀行利潤獲取的負面性是同時存在的。目前還缺少推進綠色信貸的激勵機制,對于環境保護做得好的企業缺少經濟鼓勵性政策,對銀行實施綠色信貸而產生的利潤損失還缺乏政策性的補助,因此,迫于短期業績的壓力,銀行往往會跟在產業的后面發放“綠色信貸”分享利益,而不是走到前面引導產業發展,并去追求長期的生態價值。

三、三大一?。航ㄔO和完善江西綠色信貸機制的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營造綠色信貸良好環境

加強對綠色信貸制度的宣傳,協助銀行切實轉變思想觀念,充分認識到支持循環經濟發展是今后信貸的重要增長點。實施綠色信貸政策,營造濃厚的營銷氛圍,將其作為支持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緊、抓實,將努力提升自身盈利能力與環境保護、提高資源使用效率有機結合起來。同時,實行綠色信息披露,借助輿論力量加強社會監督,以掃清傳統觀念對綠色信貸制度執行的障礙。

2、加大生態銀行建設力度,完善綠色信貸組織結構

在公共財政的支持下,建立一個區域性的政策性綠色生態銀行將是未來破解綠色信貸執行困境的最佳途徑。根據江西省情,由于許多生態經濟項目的低收益性和商業銀行的逐利性,只有不以營利為目的,專門為貫徹、配合公共經濟政策,充當政府宏觀管理工具和機構的政策性銀行才能真正完全扶持生態產業發展,倡導綠色信貸,促進綠色生態經濟發展。

然而,由于江西綠色信貸政策還處于啟蒙階段,一系列綠色信貸的法律法規、核心制度還未建立,立即成立專門的綠色銀行存在巨大的風險和代價。所以,必須分“兩步走”:首先,在現有政策性銀行內設立綠色生態銀行部門,由于其有比較健全的經營制度和成熟的運作機制,能較好地控制風險,并逐步獲得綠色信貸經驗;然后,再由公共財政投資創立或參股單獨設立政策性的綠色生態銀行,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對經濟發展的調控機制,對符合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的產業項目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推動生態文明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3、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完善綠色信貸激勵機制

財政部門必須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探索實行結構性的差別利率政策,對綠色信貸成效顯著的商業銀行實行稅收減免、財政貼息等政策。商業銀行作為信貸市場的主力軍,應該為綠色信貸發揮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綠色信貸具有需求大、周期長、收益低的特點。因此,為鼓勵商業銀行的積極性,這些政策十分必要。

當前,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將重點建設光電產業、新能源產業、生物產業、銅冶煉及精深加工產業、優質鋼材深加工、煉油及化工產業、航空產業、汽車及零部件生產等8大產業基地。這些行業產業均為高技術、低能耗、輕污染的,應對其加大對綠色信貸支持力度,建立以綠色信貸支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形成既符合要求,又保持良好經營收益和社會效益的信貸資產布局。對其他產業和項目,則通過信貸支持,使其增加環保設備、設施投入,改善生產條件,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由此在全省形成全面符合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的產業結構和布局。

4、細化信貸標準,完善綠色信貸管理機制

“生態化”是生態銀行運作機制中最本的要求,要根據行業不同建立環境評級系統,根據環境信用、環境等級確定信貸政策。要建立健全綠色信貸環境標準、評估、監管、風險管理等核心制度,增強綠色信貸的可操作性。同時,出臺生態融資制度,生態投資制度等一些強制性法規,積極引導社會資金進行生態投資,促進綠色金融,逐步建立成“財政資金支持、政府法規約束、銀行精細操作”的體系化的管理機制,使綠色信貸成為金融領域傳導環境經濟政策的重要措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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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信貸政策范文4

從央行日前公布的《2011年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來看,隨著金融宏觀調控各項措施逐步落實到位,信貸資源配置更加合理,有力促進了經濟結構調整。

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實現質的突破,既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等深層次問題的根本舉措,也是促進我國經濟盡快企穩回升的迫切需要。近幾年來,為進一步加強宏觀調控、促進結構調整,有關部門相繼出臺多項新舉措,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了對農業、中小企業、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節能減排等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從2011年的貸款投向來看,中小企業貸款穩步增長,農村貸款和農戶貸款增速高于同期各項貸款,下崗失業人員貸款迅速增長,貸款投放進一步向西部地區傾斜。統計數據表明,信貸投放滿足了結構調整的需要,顯現出了積極效應。

當前,我國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呈現增長較快、物價趨穩、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態勢,金融體系穩健運行,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面和長期向好趨勢沒有改變,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創造了難得的機遇。應充分發揮信貸政策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積極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優化貸款結構,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對于金融業來說,首先應進一步調整信貸政策,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要牢牢把握發展實體經濟這一堅實基礎,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的原則,把握好信貸投放節奏,優化信貸投放結構,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注重推動重大技術突破和傳統產業提升,同時嚴格產業政策導向,進一步淘汰落后產能,促進兼并重組,推動產業布局合理化。

綠色金融信貸政策范文5

【關鍵詞】 綠色信貸; 商業銀行; 綠色金融產品

中圖分類號:F832.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5)23-0044-07

隨著環境保護的深入發展,人們發現,在一些重大的環境污染事故中,銀行信貸都扮演了為企業環境破壞行為提供資金支持的重要角色。銀行業也意識到其信貸行為導致的環境問題可能給銀行帶來風險,為控制銀行借貸中的環境風險,綠色信貸應運而生。綠色信貸是指利用信貸手段促進環境保護與節能減排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及實踐(葉汝求、任勇和厄恩斯特?馮?魏茨察克,2011)。2007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提出以“綠色信貸”機制為主要手段來遏制高能耗高污染行業的盲目擴張,標志著我國綠色信貸政策的正式啟動。2012年2月中國銀監會《綠色信貸指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綠色信貸進行了具體規范。綠色信貸政策實施以來,綠色信貸理念受到銀行業的普遍重視,各商業銀行均進行了積極的回應,并將對綠色信貸的重視作為其履行環境責任的重要舉措,但綠色信貸實際實施現狀究竟如何則值得關注并有待驗證。

一、銀行業綠色信貸實施現狀

本文從綠色信貸制度建設、綠色金融產品創新、綠色信貸實施成效、綠色信貸信息披露4個方面分析16家上市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現狀。

(一)綠色信貸制度建設

1.綠色信貸規章制度建設

各銀行綠色信貸規章制度建設情況如表1所示。從表1可以看出,16家上市銀行均建立了綠色信貸相關規章制度,其中,專門針對“兩高一?!毙袠I的信貸控制制度是綠色信貸制度的重要內容。除北京銀行外,各銀行都出臺了“兩高一剩”行業信貸規??刂品矫娴拇胧鄶点y行采用的主要做法是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制”、限額管理、名單制管理、上收審批權限等做法。具體而言,各銀行綠色信貸規章制度建設可歸納為四種模式:

一是出臺綠色信貸相關的行業指引。從表1可以看出,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均按年度出臺了相關行業綠色信貸指引。

二是對信貸項目進行環境分類管理。從表1可以看出,工商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浦發銀行和平安銀行均建立了信貸項目的環境分類管理制度。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招商銀行的信貸客戶四色分類管理,將信貸客戶分為藍、紅、綠、黃四類。具體而言:環保藍色貸款(環保合格型)是指投向環保合格企業的貸款;環保紅色貸款(環保缺失型)是指生產經營不符合環境、健康、安全標準的企業貸款,對紅色貸款堅決壓縮退出,禁止進入新的貸款;環保綠色貸款(環境友好型)指在企業經營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投向能為環境保護帶來正面影響項目的貸款;環保黃色貸款(環保關注型)指存在一定環境風險的企業貸款。

三是將環境風險控制納入信貸審批流程各相關環節。從表1可以看出,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均在制度上將環境風險控制納入信貸審批流程各相關環節。其中,浦發銀行社會和環境風險管理涵蓋了貸前調查、授信審批、貸后管理、報告制度等各環節。中國銀行于2010年出臺《支持節能減排信貸指引》,將環境風險控制納入信貸流程的貸前審查、貸中發放和貸后管理環節。

四是復合模式,即將環境分類管理與流程控制相結合。如工商銀行、興業銀行和浦發銀行都在環境分類管理的基礎上,將環境風險納入其信貸審批流程各環節。其中,興業銀行的制度建設最完善,其在進行行業分類管理的基礎上,將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流程分為風險識別、分類、評估、控制、監測、信息管理/披露、績效評價等環節,將綠色信貸分類標識植入其信貸綜合管理系統(CM2002),并貫徹到信貸流程各個環節,要求全行在信貸各個環節及時查詢客戶綠色信貸分類標識并將其作為對客戶進行總體評估和信貸決策的關鍵依據。

此外,部分銀行還進行了具有自身特點的綠色信貸制度創新。如平安銀行建立綠色信貸快速審批通道;興業銀行建立了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專家庫機制,對綠色金融服務項目進行“可測量、可報告、可核實”的環境效益測算,實行環保信息共享機制和綠色信貸激勵機制等;華夏銀行實行綠色信貸投向標識和統計體系;工商銀行將客戶環保信息納入其征信系統,并專門針對涉霾行業出臺了《關于加強涉霾相關行業綠色信貸工作的通知》等。

但是,也有一些銀行僅僅比照銀監會(2012)的《綠色信貸指引》宣布了綠色信貸制度建設的目標、思路和框架,缺乏具體的制度和措施,操作性不強。

2.綠色專職機構或崗位設置

在設立綠色信貸專職機構或人員方面,興業銀行設立了環境金融部負責綠色金融管理,并組建了項目融資、碳金融、市場研究、技術服務、赤道原則審查五個專業團隊組成的能效融資專業團隊;招商銀行成立了綠色金融領導小組,并在總行辦公室設置了社會責任專崗,專職負責日常社會責任工作;光大銀行設立了產能過剩行業客戶分類委員會;浦發銀行在2011年建立了“綠色金融團隊”,專門負責全行綠色信貸產品的設計、推廣和管理等。其他銀行則由社會責任管理委員會(農業銀行、民生銀行)、公司戰略管理與投資者關系部(工商銀行)、公共關系與企業文化部(建設銀行)、企業文化部(交通銀行)、公共關系部(浦發銀行)、董事會辦公室(寧波銀行、北京銀行)等機構來兼職行使綠色信貸職能。還有少數銀行(中國銀行、中信銀行、華夏銀行、平安銀行、南京銀行)尚未設立綠色信貸專職或兼職部門。

3.綠色信貸評價與考核機制

綠色信貸工作評價與考核方面只有興業銀行在績效考評中將綠色金融融資業務納入分行年度綜合考評體系。

(二)綠色金融產品創新

16家上市銀行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情況如表2所示。從表2可以看出,除傳統的節能減排技改項目融資外,各銀行綠色金融產品創新主要集中在能效融資與清潔能源融資、排放權金融、綠色裝備供應鏈融資三個方面。其中,能效融資與清潔能源融資類產品主要包括合同能源管理類融資產品(詳見光大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銀行能效融資相關產品)、國際金融公司能效貸款(北京銀行、興業銀行)和法國開發署綠色中間信貸(華夏銀行、招商銀行、浦發展銀)。排放權金融產品主要包括清潔發展機制融資(見光大銀行、興業銀行、華夏銀行、浦發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銀行清潔發展機制相關金融產品)、排污權及碳排放權交易解決方案(光大銀行)、排污權質押貸款(興業銀行、光大銀行、農業銀行)、全球環境基金(GEF)贈款項目(華夏銀行)、基于碳排放權的金融理財產品(中國銀行、工商銀行)、EPA排放保證金保函的反擔保保函(中國銀行)等。綠色裝備供應鏈融資類產品主要包括亞開行建筑節能融資(浦發銀行)、節能減排設備供應商買方信貸融資(興業銀行)、節能減排設備制造商增產融資(興業銀行、南京銀行)等。其中,合同能源管理融資和清潔發展機制融資類金融產品較多。此外,光大銀行的“光合動力”低碳金融套餐、興業銀行的8+1融資服務和排放權金融系列產品、浦發銀行覆蓋五大板塊的十大綠色金融創新產品較具有特色。不難看出,相對于大型國有商業銀行,興業、浦發、光大等股份制銀行在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方面明顯走在前面。

另外,從縱向來看,銀行業綠色金融產品創新的發展過程主要表現為三個階段:一是與國際金融機構合作學習階段,國內銀行早期的綠色金融創新實踐主要是跟國際金融公司、法國開發署、世界銀行機構合作,學習如何作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比如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和北京銀行的國際金融公司(IFC)合作節能減排貸款項目(CHUEE項目);浦發銀行、招商銀行和華夏銀行的法國開發署(AFD)綠色中間信貸項目;華夏銀行的世界銀行節能轉貸項目等。二是推出自主綠色金融產品階段,通過與國際金融機構合作,積累一定的經驗后,國內銀行開始推出自己的綠色金融產品,如表2中相當部分節能減排融資項目類產品都是各銀行自主開發。三是綠色金融產品的整合階段,類似金融產品多了以后,一些銀行開始將其打包,整合成比較成體系的產品服務。比如興業銀行2013年在原“8+1”融資服務和排放權金融兩大產品序列的基礎上,整合形成涵蓋金融產品、服務模式到解決方案的多層次、綜合性的產品與服務體系;浦發銀行將綠色金融產品整合為包括五大服務領域十大創新產品的綠色金融綜合服務方案;光大銀行將其綠色金融產品整合為“光合動力”低碳金融服務套餐等。盡管如此,從表2可以看出,除興業銀行、浦發銀行等較早開始綠色金融實踐的銀行外,相當多的國內銀行在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方面仍處于與國際金融機構合作、學習和嘗試推出自主綠色金融產品的起步階段,創新不足。

(三)綠色信貸的實施成效

綠色信貸領域貸款余額占總貸款余額比重和“兩高一?!毙袠I貸款占總貸款余額比重可用來衡量上市銀行執行國家綠色信貸政策的力度和成效。16家上市銀行綠色信貸執行情況如表3所示。從表3可以看出,各商業銀行已經從操作層面上開始落實國家綠色信貸政策,逐步增加對節能環保項目的支持,綠色信貸余額從2011年的14 653.41億元增加到2013年的311 512.80億元,絕對額擴大20余倍,其占企業貸款總額比重從2011年的5.96%增加到2013年的6.96%。從絕對數上看,綠色信貸余額超過1 000億元的銀行2011年只有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4家國有銀行,2012年和2013年則增加到7家,分別是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農業銀行5家國有商業銀行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2家股份制銀行。從相對比例上看,綠色信貸余額占企業貸款總額比例近3年持續超過5%的銀行是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3家國有銀行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2家股份制銀行。在16家上市銀行中,2011年、2012年綠色信貸余額居前5位的分別是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農業銀行,但2013年開始,興業銀行綠色信貸余額超過交通銀行,擠入綠色信貸余額前5位。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商業銀行綠色信貸余額和比重逐年增加,其中以工商銀行為代表的5家國有商業銀行和以興業銀行、招商銀行為代表的股份制銀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國內商業銀行投向環保項目的貸款數量和比例還偏低。

16家上市銀行“兩高一剩”行業貸款情況如表4所示。從表4可以看出,明確公布近3年“兩高一?!毙袠I貸款余額的銀行只有招商銀行、興業銀行等6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而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卻并未明確披露其“兩高一?!毙袠I貸款余額,只是披露了其退出“兩高一?!毙袠I貸款金額及其絕對數或相對比例下降情況。明確披露“兩高一?!毙袠I貸款余額的6家銀行中,其貸款余額由2011年的4 125.60億元下降到2012年的3 981.45億元,2013年又增加到4 390.09億元;占企業貸款總額比例由2011年的9.84%下降到2012年的8.20%,2013年又下降到8.12%。這說明各商業銀行已開始減少或退出“兩高一?!毙袠I貸款,但減少和下降的幅度并不大,“兩高一剩”行業的貸款存量還占有相當的比重,尤其是沒有明確披露“兩高一?!毙袠I貸款余額的銀行其“兩高一剩”行業貸款余額更不容忽視。

(四)綠色信貸信息披露狀況

通過查閱16家上市銀行的社會責任報告發現,16家上市銀行均對綠色信貸及“兩高一?!毙袠I貸款相關信息進行了披露,其中,除北京銀行、南京銀行、寧波銀行和興業銀行外,其他12家銀行均對其社會責任報告中披露的綠色信貸信息及其他社會責任信息進行了第三方審驗。

二、綠色信貸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綠色信貸政策廣泛推行,但制度建設仍有待優化和完善

根據制度經濟學觀點,完整的制度體系由正式規定、非正式制度安排及實施機制三個部分組成,亦即規章制度、理念文化與組織機構。綠色信貸政策實施以來,綠色信貸理念已廣為銀行、企業和社會所接受,16家上市銀行均建立了綠色信貸相關的制度和措施,并形成了從銀行到監管部門及政府的多層次綠色信貸規章制度。但從實施機制層面來看,綠色信貸專職機構設置情況不夠理想,且缺乏綠色信貸工作評價與考核機制。除興業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和光大銀行設立了專職的綠色信貸部門外,其他銀行或者由企業文化部、公共關系部等機構兼職行使綠色信貸職能,或者尚未明確綠色信貸的執行部門。綠色信貸工作考核與評價方面,銀行內部考評機制缺失,除興業銀行外,未見其他銀行設立綠色信貸評價與考核制度;而綠色信貸政策外部監督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缺失也是銀行內部缺乏綠色信貸考評壓力與動力的重要影響因素。

(二)“兩高一?!毙袠I貸款得到有效控制,但綠色信貸余額及其比例偏低

表4表明,五大國有商業銀行雖并未明確披露其“兩高一?!毙袠I貸款余額,但已開始減少或退出“兩高一剩”行業貸款;明確連續公布“兩高一剩”行業貸款余額的6家股份制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近3年“兩高一?!毙袠I貸款余額控制在4 000億元左右,占當年企業貸款總額比例由2011年的9.84%下降到2013的8.12%,盡管減少和下降的幅度并不大,但各商業銀行“兩高一?!毙袠I貸款已得到有效控制。這與各銀行綠色信貸制度中專門針對“兩高一剩”行業的信貸控制制度,如“環保一票否決制”、限額管理、名單制管理、上收審批權限等約束性的硬政策有關。表3表明,近3年綠色信貸貸款總量大幅增加,但綠色信貸項目貸款占企業貸款總額比例偏低。進一步對比表3和表4可以發現,除興業銀行綠色信貸余額及其占當年企業貸款總額比例高于其“兩高一?!毙袠I貸款余額及比重外,其他披露相關信息的5家銀行綠色信貸余額及其占當年企業貸款總額比例均遠遠低于其“兩高一剩”行業貸款余額及比例。這表明目前綠色信貸的作用主要表現為帶有行政命令色彩的控制“兩高一剩”行業信貸規模部分,而利用市場促進節能減排的綠色信貸部分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

(三)綠色金融產品開發和創新尚處于起步階段,綠色信貸監督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缺乏

我國綠色信貸政策的典型特點是自上而下由政府推動,體現出很強的行政管理色彩,其在政策設計上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特點,但在具體執行上又呈現出更多的自愿性特點。自愿執行的結果就是綠色信貸政策真正起作用的是其中具有行政命令色彩的控制“兩高一?!毙袠I信貸規模部分,而通過市場手段引導資金流向節能環保企業和項目并促使企業持續改善環境績效的綠色信貸部分并未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綠色金融產品開發尚處于起步和摸索階段,創新不足。造成這種結果的主要原因是綠色信貸缺乏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由于缺乏監督和制約機制,地方政府、商業銀行和污染企業三方博弈的結果往往是地方政府出于地方經濟增長的考慮不會嚴懲污染企業,在沒有硬性約束的情況下,污染企業違法成本低,不會持續投入資金改善環境績效,銀行出于商業利益考慮也會進行權衡,其重點控制的是被列入國家相關部門指導目錄名單(如工信部《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等)的企業或因重大環境違法事件被列入“污染嚴重企業名單”的企業或環境信用評級被評為“紅色”或“黑色”級別的企業,大量未列入名單的環境績效差或短期環境風險難以暴露的企業和項目則仍然給予信貸支持。同時,由于監督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缺乏,銀行推行綠色信貸往往出于政治動機或履行社會責任、改善企業形象動機,沒有積極開發新產品和新業務的動力,綠色金融產品創新不足,市場的作用難以發揮,這也是綠色信貸余額及占比偏低的重要原因。

(四)企業環境風險信息溝通機制初步建立,但環境風險評估不夠精細

如前所述,16家上市銀行均對綠色信貸及“兩高一剩”行業貸款相關信息進行了披露,且其中12家銀行對其包括綠色信貸信息在內的社會責任信息進行了第三方鑒證,可見銀行業綠色信貸信息披露較積極,且其披露的信息也具有一定的可信性,尤其是大型商業銀行的成績值得肯定。但是,企業層面的環境風險信息溝通卻不夠順暢。在國家層面和部分省市層面已經建立了環保部門與銀行監管部門及商業銀行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制,企業層面的環境風險信息溝通機制已初步建立,但還有相當多的省市尚未建立信息溝通機制,且現有的信息溝通機制無法全面、及時地向商業銀行反饋信息。此外,我國尚未建立統一的企業環境風險評估標準和方法,銀行從業人員很難對貸款客戶的環境風險進行量化評價。目前,銀行業大都以環境合規性評價取代環境風險定量評價,導致環境友好型企業、環境合規型企業和環境高風險型企業在現有信貸風險評估模式下的評級結果可能毫無差別。

三、進一步推進綠色信貸的對策

通過上市商業銀行綠色信貸實施現狀分析,提出以下完善現行綠色信貸政策的建議:

(一)完善綠色信貸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健全綠色信貸約束和監督機制

已經出臺的綠色信貸政策如《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關于改進和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綠色信貸指引》等都屬于綜合性、原則性的指導性意見,法律約束力較低,相關利益主體環保違規成本低。因此,應完善綠色信貸相關立法。首先要加快國家節能減排法制化進程,通過國家立法確定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從而讓“綠色信貸”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還應對金融機構的環保義務從法律層面進行規范,可借鑒美國《超級基金法案》的做法,從法律層面明確信貸銀行對信貸資金的使用承擔責任。最后,還應強化綠色信貸監督機制,強化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和環保部門的聯合檢查協調機制,同時鼓勵新聞媒體、社區公眾和環保組織對商業銀行落實綠色信貸的情況進行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

(二)構建綠色信貸激勵機制,推進綠色信貸產品創新

綠色信貸激勵機制構建可借鑒德國的成功經驗,由國家對綠色信貸項目給予貸款貼息(如德國對于環境績效好的項目,給予持續10年貸款利率不到1%的優惠信貸政策,利率差額由中央政府予以貼息補貼),同時設立環保項目融資風險補償專項基金,使商業銀行開展綠色信貸業務不僅有利可圖,還可以有效規避部分風險,這樣商業銀行才有動力進行綠色信貸產品創新,發展綠色信貸市場。具體的綠色信貸產品創新方面:一是拓展綠色信貸業務領域,如將個人消費者納入目標客戶群體,針對消費者購置節能電器、節能房屋、節能汽車的行為提供優惠貸款;二是將綠色信貸與中間業務創新有機結合,積極創新綠色信貸衍生產品。

(三)完善商業銀行綠色信貸制度體系建設,推動內部組織結構及流程調整

綠色信貸對商業銀行而言既是挑戰也是機遇,商業銀行應從戰略層次布局綠色信貸工作,完善綠色信貸制度體系建設。首先應在決策層組建專職綠色信貸決策機構,負責綠色信貸策略的制定以及重大綠色信貸項目的授信與審批。其次,應相機在創新信貸業務流程的基礎上設置綠色信貸專職部門或在相關業務部門設置綠色信貸專崗或專員,專司綠色信貸授信審批及貸后風險管理。同時,還應在此基礎上把專職機構的綠色信貸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體系,建立綠色信貸的考評激勵機制。

(四)完善信息溝通機制,提高環境風險評估精細化水平

要在現行由國家環保部與銀監會搭建的環境信息交流與共享平臺的基礎上,由銀行業監管機構、商業銀行與環保部門合作,將環境風險評估與金融風險評價體系有效融合,形成銀行業可操作的環境風險劃分及評估方法簡本,并建立一套面向銀行的環保標識,按行業和客戶進行風險程度分類,為進行風險預警和風險提示提供統一平臺,以便各銀行和金融機構可以借助這一平臺制定自身的環境風險評估框架,從而更精細、更準確地評估和控制環境風險。同時,商業銀行還應加強與同業、行業協會及非政府組織之間的溝通,打造全方位多層次的環境信息溝通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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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信貸政策范文6

一、理論分析與文獻回顧 

長期以來,政府的監管不足,國內的銀行機構在環境保護方面并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許多重污染的項目,由于具有較高的收益從而更容易獲得銀行的貸款支持,這是長期以來中國環境污染治理不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據2016年中國銀行業協會的《2015年度中國銀行業社會責任報告》顯示,2015年我國銀行業綠色信貸余額為8.08萬億元,年增長率為16.24%,我國綠色信貸規??焖僭鲩L。但針對綠色信貸政策的實施效率,現有研究存在不同觀點,部分學者認為我國的綠色信貸實施效果并不顯著,如:陳偉光(2011)認為,由于存在環境信息不對稱企業的環境風險成本較低以及缺乏民眾的監督,我國綠色信貸對產業升級的促進作用并不顯著。王崴(2010)利用VAR模型的脈沖響應函數模型,研究綠色信貸對環境質量的沖擊,結果表明,我國綠色信貸雖然對環境污染具有改善作用,但改善的效果并不顯著。部分學者認為中國綠色信貸政策的實施效果較好,如劉婧宇,夏炎等(2015)通過計算發現,綠色信貸政策在長期能夠較為有效的抑制目標行業的環境污染狀況。 

綜上所述,通過研究我國綠色信貸政策與環境污染狀況之間的關系,分析我國綠色信貸政策的實施效果,具有重要意義。本文擬用協整檢驗和誤差修正模型,重點關注我國綠色信貸、經濟發展和環境狀況之間的關系。通過分析綠色信貸對環境保護的實際效應,為實現金融深化、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最終目標提供政策建議。 

二、實證分析 

(一)指標選擇。本文研究環境污染與綠色信貸和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主要涉及三個方面的指標:一是反映我國環境污染狀況指標。本文采用我國一年內突發的環境事件數量作為衡量環境污染的主要指標,記為E。突發的環境事件越多,說明我國的環境污染問題越嚴重,環境質量越差;二是反映我國綠色信貸量的數據。我國的綠色信貸制度于2007年提出,由于數據可得性,同時為了剔除價格因素的影響,本文選擇用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的綠色信貸量,作為綠色信貸的替代變量,記為GC;三是反映我國經濟發展的指標。為了全方位反映經濟發展帶來的環境問題,我們選擇剔除價格因素后的國內生產總值來反映宏觀經濟發展,記為G。 

環境突發事件的數據以及綠色信貸數據根據2001~2014年《全國環境統計公報》整理得到;國內生產總值數據來自2001~2014年《中國統計年鑒》。為了消除異方差,文中對上述變量均取對數處理。 

(二)單位根檢驗。為了消除時間序列數據計量分析過程中的“偽回歸”現象,首先對變量進行單位根檢驗,以確定平穩性,在對變量取對數后,采用ADF檢驗法對時間序列進行平穩性檢驗。表1給出了各變量的平穩性檢驗的結果。(表1) 

從表1可以看出,變量LE、LGC和LG都是非平穩變量,但其一階差分變量的ADF檢驗值都低于1%顯著水平下的臨界值,可以進行協整檢驗。 

(三)Johansen協整檢驗。本文采用Johansen檢驗方法進行協整檢驗。首先,檢驗該系統所對應的VAR表示法的滯后階數。根據AIC準則,我們確定協整檢驗的VAR模型滯后階數為二階。Johansen協整檢驗結果表明:包含常數項與事件趨勢的協整秩跡檢驗結果為15.86,低于5%顯著水平下的18.17臨界值,說明只有一個線性無關的協整向量,而最大特征值為0.955,表明可以在5%的水平上拒絕“協整秩為0”的原假設,但無法拒絕“協整秩為1”的原假設。即變量LE、LGC和LG具有一個協整關系,協整方程為: 

LE=-10.37+4.85LG-5.14LGC 

該方程表明,我國的環境污染狀況與綠色信貸規模和經濟發展之間存在一個長期穩定均衡關系。其中,綠色信貸的發展對我國的環境狀況具有積極的影響,綠色信貸量與環境突發事件之間的彈性為-5.14。說明我國綠色信貸的增加,在長期能夠有效提升我國的環境質量水平;另一方面,宏觀經濟的增長與環境突發事件成正相關的關系,當我國經濟總量每增加1%,將會導致環境突發事件增加4.85%。這說明我國的經濟發展模式還沒有達到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我國正處于經濟結構轉型的關鍵時期,在接下來一段時間,環境問題將會是制約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四)誤差修正模型。為了進一步分析變量的長期均衡和短期波動之間的關系,進一步引入向量誤差修正模型,用e代表協整方程中的殘差,并將e帶入誤差修正模型并根據最小二乘法估計向量誤差修正系數,得到模型如下: 

dLE=-0.1077+0.485e 

從上述VECM中可以看出,誤差修正項的系數為0.485,反映了誤差修正模型的正向修正機制。當綠色信貸、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之間出現了短期的波動時,通過0.485的調整力度向長期均衡靠攏。 

三、結論及建議 

本文研究發現,我國環境狀況和綠色信貸量以及經濟發展水平之間存在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從長期看,我國的經濟發展對環境狀況具有一個負向的關系,綠色信貸量和環境狀況存在著一個正向的關系。說明我國當前實施的綠色信貸政策能夠較好地緩解我國的環境問題。本文基于以上研究結果,提出以下建議: 

(一)鼓勵商業銀行履行其社會責任。以低碳經濟為主的一系列環境保護措施,需要金融機構切實履行其社會責任。低碳經濟作為一種新型的經濟發展模式,由于其正處于發展階段,存在著較大的不確定性。與傳統企業相比,低碳企業具有規模小、風險高、收益不穩定、運營周期長等特點。因此,對低碳企業的扶持,是銀行必須承擔的責任。銀行業應認識到自身在經濟活動中的巨大作用,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流入環境保護和低碳項目。 

(二)加強綠色信貸種類創新。隨著我國經濟進入換擋期,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面臨著諸多的挑戰。在“十”上,“生態文明建設”被確定為黨施政方針的大背景,銀行將貸款貿然投放到“兩高一?!毙袠I將會產生巨大的風險。因此,銀行在評估貸款項目時,應該把企業環境影響力作為主要評級因素??梢园凑掌髽I對環境的貢獻程度,實行差別化的利率,對高污染行業實行較高利率甚至拒絕提供貸款,對保護環境的企業推行較低的利率。通過將企業產生的外部成本內部化的方法,引導企業進行綠色生產。 

(三)建立第三方環境污染評估機構。我國各商業銀行評判企業對環境的影響并沒有統一的標準。大多銀行參照“赤道原則”進行評估。但赤道原則并不完全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個符合國情的標準,來評價企業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同時,我們還應該引入第三方評級機構。通過這種專業化的服務,可以降低銀行的運營成本。進而從根源上杜絕企業的逆向選擇。同時,商業銀行還應該加強與同業、行業協會等組織之間的溝通,共同打造全方位的綠色信貸服務,推動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陳偉光,胡當.綠色信貸對產業升級的作用機理與效應分析[J].江西財經大學學報,2011.4. 

[2]王崴.中國綠色信貸制度效果研究[D].內蒙古:內蒙古大學,2010. 

[3]劉婧宇等.基于金融CGE模型的中國綠色信貸政策短中長期影響分析[J].中國管理科學,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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