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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方式范文1
一、總則
(一)人口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開展本市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目的在于查清2000年以來我市人口在數量、結構、分布和居住狀況等方面的變化情況,為解決民生問題、發展高端產業、調整產業結構、制定人口規劃和調控政策等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為各級政府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服務。
(二)本市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
市、區縣人民政府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設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和組織實施北京市和本區域內的人口普查工作。
社區居委會和村委會設立人口普查小組,做好本區域內的人口普查工作。
普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將人口普查工作列入本單位2010年的重點工作,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對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
(三)本市人口普查所需經費,由市、區縣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足額到位。
人口普查經費應當統一管理、??顚S?,從嚴控制支出。
(四)各級宣傳部門和人口普查機構應采取多種方式,積極做好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為人口普查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人口普查實行嚴格的質量控制制度,各級人口普查機構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人口普查數據質量負總責,確保人口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二、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對象和內容
(六)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10年11月1日零時。
(七)人口普查對象是指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八)人口普查采用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普查對象不在戶口登記地居住的,戶口登記地要登記相應信息。
(九)人口普查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戶分為家庭戶和集體戶。
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口,作為一個家庭戶;單身居住獨自生活的,也作為一個家庭戶。
相互之間沒有家庭成員關系、集體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為集體戶。
(十)人口普查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國籍、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十一)人口普查表分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長表》。抽取10%的戶填報普查表長表;其余的戶填報普查表短表。
在境內居住的港澳臺和外籍人員,在現住地進行登記,填寫供港澳臺和外籍人員使用的普查表短表。
(十二)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同時填報《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調查表》。
(十三)人口普查表由國務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和國家統計局統一制定,北京市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北京市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印發。
(十四)中國人民現役軍人及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由軍隊領導機關統一進行普查、匯總。
軍隊各類單位中服務的職工、文職人員、非現役公勤人員以及家屬、保姆等,在軍隊營院內居住的,由軍隊機關負責普查,普查表移交所在鄉鎮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不在軍隊營院內居住的,由所在鄉鎮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組織普查。
(十五)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武警機關負責普查登記,普查表移交所在區縣人口普查辦公室。
武警部隊各類單位中服務的職工、非現役公勤人員以及家屬、保姆等,在武警部隊營院內居住的,由武警機關負責普查,普查表移交所在鄉鎮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不在武警部隊營院內居住的,由所在鄉鎮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組織普查。
(十六)駐外外交機構人員、駐港澳機構人員、其他各駐外機構人員以及派往境外的專家、職工、勞務人員、留學生、實習生、進修人員等,由其出國前居住的家庭戶或者集體戶申報登記。
(十七)拘留所、看守所、強制戒毒所、強制治療管理處(安康醫院)內的人員由其所屬的公安機關統一進行普查,普查表移交所在區縣人口普查辦公室;監獄、勞教所內的人員,由其所屬的司法機關統一進行普查,普查表移交所在區縣人口普查辦公室。
三、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
(十八)各級宣傳部門和人口普查機構應制定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十九)各級宣傳部門應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在人口普查的各個階段,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和戶外廣告等多種渠道,宣傳人口普查的重大意義、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積極營造良好的人口普查氛圍。
(二十)各級宣傳部門和人口普查機構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動員社會各界支持、參與人口普查工作。
四、普查指導員、普查員的選聘和培訓
(二十一)每個普查小區至少配備1名普查員,每個普查區至少配備1名普查指導員,原則上4至5個普查小區配備1名普查指導員。各區縣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陪調人員,協助普查員入戶調查。
普查員負責人口普查的入戶登記等工作,普查指導員負責安排、指導、督促和檢查普查員的工作,也可以直接進行入戶登記。
(二十二)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原則上由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認真負責、能夠勝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員擔任。
(二十三)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可以從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借調,也可以從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或者社會招聘。借調和招聘工作由區縣人民政府負責,區縣人口普查機構具體實施。
借調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在普查任務完成以前,不得隨意更換。
(二十四)借調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工資由原單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變,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崗位。
招聘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勞動報酬,在人口普查經費中予以安排,由聘用單位支付。
(二十五)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選聘工作于2010年7月底前完成。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選聘時間和數量應根據人口普查工作進度安排分期、分批、分階段進行。
(二十六)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培訓工作由區縣、鄉鎮街道人口普查機構分階段統一組織進行。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后,由人口普查機構頒發統一的證件。培訓工作應于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
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執行直接面對普查對象的人口普查任務時,應當出示普查指導員證或者普查員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充人口普查機構、普查人員進行社會調查或者進行欺詐活動。
五、人口普查登記前的現場準備工作
(二十七)人口普查按照劃分的普查區域進行。普查區域的劃分要堅持地域原則,做到不重不漏,完整覆蓋北京市地域范圍。
(二十八)普查區劃分以社區居委會和村委會所轄區域為基礎。對每個普查區的建筑物進行核查。每個普查區按照一個普查員所能承擔的工作量,劃分成若干個普查小區。
普查小區劃分工作應于2010年7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在人口普查機構統一領導下,以公安部門為主開展戶口整頓和摸底工作。戶口整頓和摸底工作應當按照普查區域的范圍,摸清戶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動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無戶口、應銷未銷戶口等情況,編制普查小區各戶戶主姓名底冊。戶口整頓有關資料應當提交同級人口普查機構,供普查登記時參考。
戶口整頓和摸底工作應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
(三十)人口普查登記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要做好普查小區圖和戶主姓名底冊的核實、更新工作,明確普查小區的地域范圍、摸清人口和居住情況。鄉鎮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組織普查指導員抽取長表調查樣本。
核實和長表抽樣工作應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
六、人口普查的登記和復查工作
(三十一)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從2010年11月1日開始到11月10日結束。
(三十二)人口普查登記,采用普查員入戶查點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普查員應當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項目逐戶逐人詢問清楚,逐項進行填寫,做到不重不漏、準確無誤。
普查表填寫完成后,普查員應將填寫的內容,向申報人當面宣讀,核對無誤后,申報人和普查員在普查表上簽字或蓋章確認。
(三十三)普查登記時,申報人應當依法履行普查義務,如實回答普查員的詢問,不得謊報、瞞報、拒報。
(三十四)普查登記結束后,普查指導員應當組織普查員按照規定的方法進行全面復查,發現差錯,應重新入戶核對,經確認后予以更正。
復查工作應于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
(三十五)復查工作完成后,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組織事后質量抽查。
事后質量抽查工作應于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十六)人口普查對象提供的資料,應當依法予以保密。
人口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作為對人口普查對象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人口普查數據不得作為對地方人民政府進行政績考核和責任追究的依據。
七、人口普查數據的匯總、和管理
(三十七)人口普查表經復查后,按照統一規定的標準進行編碼。
編碼后的普查表經復核、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錄入。
(三十八)《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短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長表》,以普查小區為單位分別裝入不同的包裝袋。《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調查表》以普查區為單位裝入相應的包裝袋。
普查資料在運送和保管過程中,必須嚴格包裝,專人護送,妥善保管,保證完整無損。運送單位和接收單位應當按規定的程序辦理交接手續。
(三十九)人口普查數據由人口普查機構負責進行數據處理。錄入采用光電錄入的方式,數據錄入、編輯、審核、匯總程序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下發。
(四十)人口普查機構對普查登記的主要數據,先進行快速匯總。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北京市人口普查辦公室對數據進行審核后主要數據公報。各區縣的主要數據應于北京市公報之后。
(四十一)北京市人口普查辦公室應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人口普查全部數據的匯總工作。
(四十二)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工作結束后,原始普查表按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的統一規定銷毀。
(四十三)數據處理形成的單個普查對象的資料,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和北京市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管理。
(四十四)北京市人口普查辦公室和各區縣人口普查辦公室應編制普查報告書,分別向北京市和各區縣人民政府報告工作。
(四十五)各級人口普查機構應做好人口普查資料的開發和應用,為社會公眾提供查詢、咨詢等服務。
八、人口普查的質量控制
(四十六)人口普查實行質量控制崗位責任制,普查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崗位工作規范,保證各自的工作質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四十七)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應對人口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質量情況,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
(四十八)在人口普查登記、快速匯總、編碼、數據處理各環節實行質量驗收制度。驗收不合格的必須返工,直至達到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方可轉入下一工作環節。
九、其他
(四十九)對認真執行本方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五十)違反本方案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等追究法律責任。
人口普查方式范文2
人口普查是我國十年一次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為我國未來制定人口政策,經濟政策等提供重要的參考。本文將從人口普查的區域劃分和地圖繪制、“兩員”選調、業務培訓、清查摸底、普查登記、宣傳動員六個方面著力分析人口普查各階段工作的難點,并提出初步對策。
一、人口普查區域劃分和地圖繪制階段
在人口普查中,劃分普查區域便于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是保證登記不重不漏的可靠基礎,是建立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的有效途徑,并能為后續工作提供依據。劃分原則一般是普查區域盡可能與行政區劃相吻合,逐級劃分,地域覆蓋不漏不重,特殊地區特殊對待。人口普查區域劃分和地圖繪制階段存在著以下難點:一是普查區域的邊界難以確定。一般普查區域范圍大,人口密度集中,外來人口多、流動頻繁,村(居)交叉混雜嚴重,并且存在“飛地”問題,普查區域的邊界難以確定。二是特定區域劃分難。我區私營經濟發達,工業區較多,這些特定區域也給人口普查的區域劃分增加了難度。三是普查員業務素質不高,地圖繪制能力較弱。由于普查員都是從社會上臨時抽調的,素質參差不齊,缺乏業務知識,對于專業性較強的地圖繪制工作比較生疏,難度很大。因此,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解決人口普查區域劃分和地圖繪制階段中碰到的問題。一是按照地域原則劃分普查區域。按照區域劃分普查區,而不能按照戶口或其他的部門管轄隸屬進行普查區域劃分,這是保證人口普查不重不漏、實現全面覆蓋的前提。二是人口普查區域的邊界要有明顯的標志(街道、公路、鐵路、河流等),普查區和普查小區圖的邊界應該是一條首尾相接、連續不交叉的封閉曲線。以便保證普查有明確的分工,為實現登記的不重不漏提供堅實的基礎。三是區域劃分要便于操作、靈活處置。劃分人口普查地理區域,特別是劃分普查區和普查小區應該要便于實際操作、便于普查工作進行,具體情況、靈活對待。行政管理體系健全的、居民居住相對集中的地方,可按行政區劃來劃分普查地理區域;行政管理不健全的(新建的居民區)、居民居住混亂無序(城鄉結合部)的可地域切塊來劃分,也可二者兼顧,有主有次;對于一些學校、工廠、農場等單位,規模較大、完整獨立的可單獨劃為普查區,讓這些單位自己去組織普查;規模較小、職工居住地域上比較分散的單位可歸入當地的普查區域由當地的普查機構進行普查。
二、“兩員”選調階段
普查指導員、普查員作為整個人口普查工作的鏈接點,擔負著入戶調查,填寫普查表等具體工作,控制著普查數據質量的源頭,主宰著普查數據質量,“兩員”的重要性和地位由此可見非常重要。這次人口普查“兩員”選調存在很大的困難。一是選調“兩員”符合條件的人選少。“兩員”應當由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統計專業知識,責任心強、認真負責的人員擔任,符合條件的人員少。二是“兩員”數量龐大,配齊難。初步統計,我區第六次人口普查需要配齊“兩員”數量達4000人之多,如此龐大的基數,難度是可想而知的。三是居住人口復雜、人員流動性大的地方,合適“兩員”選調難。在外來人員眾多的地方,因為人員流動頻繁,治安情況較差,“兩員”選調難。針對“兩員”選調難,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努力選配高素質的“兩員”隊伍。各鎮(街道)要切切實實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兩員”隊伍中應該既有鎮(街道)的基層干部,也有群眾中的積極分子、社會志愿者,還應該有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廣大教師、大學生村官等一批具有較高素質的人員。二是切實提高“兩員”的實際工作能力。人口普查中的許多項目專業性、技術性較強,增加了普查的難度。因此,“兩員”要對人口普查的業務知識達到非常熟練精通的程度,才能在實踐普查中發揮出色。三是保障“兩員”的經費補貼及時到位。在目前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環境下,必要的經費保障是確保人口普查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基本條件,特別是要落實好普查員、普查指導員的勞動報酬,這是提高“兩員”工作積極性,保障數據質量的重要基礎。
三、業務培訓階段
人口普查不像農業普查、經濟普查,涉及的普查對象不是很多,它是關系到家家戶戶、是全民參與的一次普查行為。由于人口普查對象的廣泛性,本次人口普查選調的“兩員”也是為數最多的一次。他們來自社會的各個階層、各個行業、各個專業,有些甚至從未從事過相關方面的工作,缺乏統計、普查方面的業務知識,面對人口普查的一系列報表也往往是無從下手。因此,如何組織好為數眾多的“兩員”進行業務培訓確實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在配足配強“兩員”隊伍的基礎上,要對“兩員”進行集中、規范、專業的業務培訓。一是要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因材施教,保證業務培訓工作的高質量、高效率。人口普查涉及面廣,需要培訓的內容很多,因此對培訓對象、培訓內容、培訓方法、培訓日程安排等都要有明確的規定,并要制定程式化流程。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有關指標、難點、普查表的正確填寫,都要統一口徑。對共性的問題要集中講解,對個性的問題進行個別解答。二是根據“兩員”的業務能力,分層次進行培訓。“兩員”基數龐大,業務能力有高有低,對部分能力較弱的“兩員”要從最基礎的內容開始培訓,要以解決實際問題的方式來講解理論知識,從簡單入手,由淺入深。對于素質較高,能力強的“兩員”要起到帶領作用,從而保障普查培訓順利進行。三是要新時期、新條件下創新培訓的新方式。要采用傳統教學與多媒體教學方式相結合的方式。在傳統教學方式的基礎上,利用現代多媒體教學手段,使培訓內容更形象、具體、直觀易懂,更能增加參訓人員從理性認識到感性認識的過渡。
四、清查摸底階段
在對人口普查進行正式登記之前,要對人口做清查摸底,先掌握人口的基本情況,為正式普查登記打下堅實的基礎。在人口普查的清查摸底階段存在著以下難點:一是調查小區地圖的繪制工作以及《戶主姓名底冊》的編制。在摸底過程中,要在短時間內掌握調查小區內的居民住房及其它建筑物的數量和分布情況,調查小區內住戶的住址、戶主姓名,本年出生和死亡人數、本戶戶籍人口等多項指標,對普查員來說一是時間緊,二是工作量偏大。而且對于小區地圖的繪制,因為普查員業務素質普遍不是很高,有些對簡單的繪圖知識都不了解,難度非常大。二是人戶分離現象導致清查摸底過程中出現漏登情況,與公安、計劃生育部門掌握的人口數量差距過大。漏報現象嚴重,導致人口普查的數據失真、不準,數據的可信度大幅度下降。三是流動人口、居無定所人群摸底難。人口普查清查的原則是“區不漏房、房不漏戶、戶不漏人”這是對固定場所而言的,對于居無定所的人群,清查摸底往往無從下手。針對人口普查清查摸底階段的一些難點,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認真做好普查區劃分和繪圖工作。區域劃分和繪圖工作是普查登記前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這一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到登記對象是否不重不漏,所以必須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普查區、普查小區劃分一定要實地調查摸底,不僅要考慮地理習慣,還要考慮普查員登記的工作量。只有做到了普查區的全面覆蓋和無縫連接,繪制地圖清晰準確,才能為尋找普查對象打下堅實基礎,保證普查的登記質量。二是收集整理好現有的行政資料。在清查摸底前,縣鄉兩級普查機構要收集相關的行政資料,包括公安部門的戶籍底冊、外籍人員登記資料,計生部門的流動人口登記冊、孩子出生登記資料,民政部門的死亡登記資料,房管部門的產權登記、物業登記等資料,并將相關行政資料整理好按普查區域分解反饋。這樣可有效地減少漏戶漏人現象。
五、普查登記階段
人口普查入戶登記階段是調查員直接向被調查者了解和登記有關普查信息的統計調查方式,是普查數據采集的重要環節。從歷次人口普查來看,入戶登記階段存在著以下難點:一是人戶分離現在嚴重。由于城市建設的發展,新建住宅的增加,加上工作、生活條件和某些政策的制約,居民遷新居的不愿或不能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也有一些人常住地實際未搬遷,為了子女入學遷移了戶口,造成這些人的常住地與戶口登記地的不一致,這種現象多年來一直存在。二是外來人口流動頻繁,加大入戶登記的難度。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沿海經濟較發達地區鄉鎮、個體企業的崛起,吸引了大量的外來勞動力。外來人口自身的特點就是來源廣、規模大、流動頻繁,在人口普查登記中,如何查準、查清流動人口一直是工作的重點、難點。三是無戶口人員導致人口普查數據容易漏登。在農村中,還存在相當部分的人口,有的因沒有出生醫療證明不能申報戶口,更多的是計劃外生育害怕處罰不敢申報戶口,還有一些地方的抱養收養孩子現象突出,孩子沒有任何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收養的家庭沒有也不可能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最擔心的是孩子的身份一旦被證實就可能離開。這些不能報、不敢報、不想報戶口的現象,成為人口普查登記的一大突出難點。針對人口普查登記存在的各個難點,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密切配合。人口普查是一種政府行為,要緊密加強與公安、計生、民政等重要部門的合作。針對外來人口密集的地區,公安部門要協助做好登記工作。計生部門要做好出生人口的登記工作。支持和鼓勵群眾及時向公安部門申報戶口,申報不需要計生部門任何證明,對超計劃生育、早生早育、未辦獨生子女證等原因未辦理常住戶口的要準予登記。二是人口普查登記前的戶口整頓,為人口普查打下較好的基礎。戶口整頓澄清了各類人口數,解決了一批人戶分離、應落未落戶口和應銷未銷戶口以及戶口重登、項目登記差錯等戶籍管理中的問題。一時無法解決的,公安部門也進行了登記,待日后陸續解決。戶口整頓的有關資料,為人口普查提供了重要的參考資料。
人口普查方式范文3
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將查清以來我國人口在數量、結構、分布和居住環境等方面的變化情況,為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進行。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置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設置人口普查小組,分別負責人口普查的領導、組織和具體實施。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
三、人口普查所需經費,在保證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和厲行節約的原則下,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是和平時期最大的社會動員,各級人口普查機構要配合各級宣傳部門,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積極做好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為人口普查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各級人口普查領導機構,對人口普查數據質量負責,確保人口普查數據的真實、準確、可靠。
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間、對象和內容
六、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間是20__年11月1日零時。
七、人口普查的對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自然人。
八、人口普查以戶為單位,在現住地進行登記。不在戶口登記地居住的,戶口登記地要采集相應信息。
九、戶分為家庭戶和集體戶。
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的人口,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作為一個家庭戶;單身居住獨自生活的,也作為一個家庭戶。
相互之間沒有家庭成員關系,集體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為集體戶。
十、人口普查表分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長表》兩種形式。《普查表長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戶填報;《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戶填報。
十一、11月1日至20__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同時填報《死亡人口調查表》。
十二、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十三、人口普查的普查表由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制定,各省負責印發。
十四、中國人民現役軍人、文職干部、編內職工及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由軍隊領導機關統一進行普查。
在軍隊編內單位服務的編外職工以及家屬、保姆等,居住在軍隊營院內的,由軍隊機關負責普查,普查表移交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機構;不在軍隊營院內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機構負責普查。
在軍隊所屬的福利性、保障性企業,子弟學校、幼兒園等單位居住的非現役軍人、文職干部和編內職工,由其所在單位負責普查,普查表移交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機構;不在上述單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機構負責普查。
十五、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武警機關負責普查登記,普查表移交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機構;在武警部隊營院內居住的家屬、保姆等,由武警機關負責普查,普查表移交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機構。
十六、駐外使、領館人員,各駐外單位人員以及派往國外的專家、職工、勞務人員、留學生(包括公費和自費)、實習生、進修人員等,由其出國前居住的家庭戶或者集體戶申報登記。
十七、依法服刑、被勞教的人,由當地公安機關和監獄、勞教機關進行普查,普查表移交縣、市人口普查辦公室。
普查員、普查指導員的選調和培訓
十八、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由普查員承擔,普查指導員負責對普查員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原則上每個普查小區配備一名普查員,每個普查區配備一名普查指導員。
十九、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應當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認真負責、能夠勝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員擔任。
二十、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可以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也可以從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會選任,或從社會招聘。
普查員在普查任務完成以前,不得被調動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二十一、借調人員的工資由原單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變,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崗位。
選任和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由普查機構支付。
二十二、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調工作于20__年9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培訓工作由縣(市)人口普查機構統一組織進行,并于20__年10月15日前完成。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經過培訓并測試合格后,由普查機構發給證件,入戶登記時,必須佩帶。
冒充普查員、普查指導員進行社會調查或者進行詐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人口普查的宣傳和社會動員
二十四、各級人口普查機構要與宣傳部門密切合作,統籌制定宣傳規劃,做好宣傳方案。要大力宣傳《人口普查條例》,深入宣傳這次人口普查的重大意義、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宣傳積極參加人口普查登記,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二十五、各級宣傳部門要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在人口普查登記前后,采取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和戶外廣告等多種形式,廣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傳和社會動員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貼近普查實際,貼近普查各個階段的中心工作。
二十六、各級普查機構要積極協調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大力開展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做好群眾的思想發動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各階層支持參與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登記前的準備工作
二十七、人口普查按照劃分的普查區域進行。
二十八、普查區、普查小區的劃分堅持地域的原則。以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所轄地域為基礎劃分普查區。每個普查區,按照一個普查員所能承擔的工作量,劃分成若干個普查小區。各普查小區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疊和遺漏,所有普查小區連接起來,要完整覆蓋全國。
普查小區劃分工作應于20__年8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在人口普查機構統一領導下,公安機關進行戶口整頓,并將有關資料提交同級普查機構,供普查登記時參考。
戶口整頓工作于20__年9月底前完成。
三十、人口普查登記以前,普查員、普查指導員要對普查小區的人口和居住情況進行摸底,明確普查登記的地域范圍、繪制普查小區圖、編制普查小區各戶戶主姓名底冊。
摸底工作于20__年10月28日前完成。
人口普查的登記和復查工作
三十一、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從20__年11月1日開始到11月10日以前結束。
三十二、人口普查登記的方法,采用普查員入戶查點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普查員應當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項目逐戶逐人詢問清楚,逐項進行填寫,做到不重不漏、準確無誤。
普查員調查完一戶,應將填寫的內容,向本戶申報人當面宣讀,進行核對。
三十三、普查登記時,各戶申報人應當根據普查員的詢問如實回答普查內容,不得謊報、瞞報、拒報普查項目。
三十四、各級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應當動員、支持群眾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不得授意、指使、強迫群眾不如實申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表和匯總內容;不得對如實申報普查項目的群眾打擊報復;不得以各種形式和借口干擾人口普查工作。
三十五、普查登記的個體資料不得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
三十六、人口普查機構和各級普查工作人員,對各戶申報的情況,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機構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泄露。嚴禁公開個人和家庭的登記資料。
三十七、普查表只作為數據處理和綜合匯總使用,人口普查機構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查閱普查表。
三十八、普查登記結束后,普查指導員應當組織普查員按照規定的方法進行全面復查,發現差錯,經核實后,予以改正。
復查工作于20__年11月20日以前完成。
三十九、復查工作完成后,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事后質量抽查。
質量抽查工作于20__年11月底以前完成。
普查數據的匯總、和管理
四十、對普查登記的主要數據,先進行快速匯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匯總結果于20__年12月31日以前報送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數據進行審核后,于20__年2月底前公報。
四十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長表》,以普查小區為單位分別裝入不同的包裝袋。《死亡人口調查表》以普查區為單位裝入相應的包裝袋。
普查資料在運送過程中,必須妥善包裝,專人護送,保證完整無損。運送單位和接收單位應當按規定的程序辦理交接手續。
四十二、人口普查表經復查后,由編碼員在編碼指導員的指導下,按照統一規定的標準,集中在縣級進行編碼。
編碼資料經全面復核,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錄入。編碼工作于20__年2月底前完成。
四十三、人口普查資料由人口普查機構負責進行數據處理。錄入采用光電錄入的方式,匯總程序由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下發。
四十四、數據錄入后,原始普查表轉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資料庫保存。
四十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于20__年9月30日以前將全部匯總結果報送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于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國人口普查匯總工作。
四十六、全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數據資料,包括圖像和個體數據資料,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
四十七、人口普查匯總數據,不得用于對基層政府的政績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數據追究以往瞞報、漏報的責任。
四十八、國務院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對普查匯總資料進行評估和分析研究,編制普查報告書,分別向國務院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告工作。
其他
四十九、對認文秘站-您的專屬
秘書!真執行本方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政府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五十、對違反本方案規定的,由人口普查機構予以批評教育,本人所在單位給與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據《中華人們共和國統計法》、《人口普查條例》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給予處罰。
五十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口數字,按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的資料計算。
臺灣、彭湖、金門、馬祖地區的人口數字,按臺灣當局公布的資料計算。
五十二、少數邊遠、交通極為不便的地區,需采用其他調查方法的,須報請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批準。
人口普查方式范文4
能。人口普查會咨詢人員的婚姻狀況,接受普查的人員需要如實回答,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調查的方法,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十二條 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國籍、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二十四條 人口普查對象應當按時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資料,如實回答相關問題,不得隱瞞有關情況,不得提供虛假信息,不得拒絕或者阻礙人口普查工作。
第二十六條 普查人員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恪守職業道德,拒絕、抵制人口普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的普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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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方式范文5
一、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h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領導、組織協調縣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風險防控工作。各鄉級人口普查機構負責本地的風險防控工作。
(二)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增強預警分析,強化預研預判,做好應急演練。高度重視風險預防和處置工作,做好風險防控的各項準備,必要時提前啟動預案,防患于未然。
(三)規范流程,加強管理。規范工作流程,嚴肅工作紀律,將風險防控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軌道,提高對突發事件全過程的綜合管理和緊急處置能力。
二、風險的主要種類
(一)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風險。主要表現為統計對象未如實提供統計數據,普查人員未入戶調查,以及普查機構虛報不實數據,存在人為干擾數據報送等,造成統計數據虛報或瞞報。
(二)方案執行風險。主要表現為人口普查機構或普查人員執行《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不統一、不規范、不完整,影響普查內容的完整性、準確性。
(三)工作進度風險。主要表現為由于公共衛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導致全縣普查工作進度無法正常推進。
(四)輿論導向風險。主要表現為出現不利于普查組織實施、結果等工作順利開展的社會輿論,導致普查對象不配合普查工作,社會公眾對普查結果存在質疑等情況。
(五)數據保密風險。主要表現為因管理不善或人為事故,造成涉及國家秘密或普查對象商業秘密、個人信息的個體資料或匯總資料丟失、泄露。
三、各環節主要風險的預防和應對措施
對于人口普查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事件,全縣各級人口普查機構要認真梳理,制定預案,明確分工,嚴格流程,積極應對,妥善處置。
(一)嚴格執行普查方案。
1、堅持普查方案的統一性。普查方案是組織實施普查工作的總綱和基礎,是對普查各項工作的規范。各級不得對普查方案進行更改。
2、保證執行方案的規范性。認真學習、熟練掌握普查方案和實施細則規定,在工作中嚴格落實執行,確保普查工作規范統一。
(二)做好普查現場登記。
1、對于采取普查員入戶方式進行登記的戶,必須由普查員入戶采集數據并向申報人逐一核實普查項目,決不允許不入戶而編造數據;必須由普查員獨立、親自、及時報送數據,絕不允許任何人代替普查員報送數據。入戶登記要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全部入戶。
2、對于采取互聯網自主填報方式登記的戶,普查員必須根據摸底情況把控登記質量。如果自主填報情況與摸底情況有差異,普查員應當上門核實,不應出現漏人等情況。
(三)確保數據采集進度。
在公共衛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社會安全事件等情況發生,影響到本地的普查數據采集進度時,需及時報告上一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并提出解決方案,批準后認真抓好落實,確保全縣數據采集工作按時完成。
(四)做好數據審核驗收。
1、按照《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及有關實施細則中數據檢查、審核與驗收的規定,隨報(傳)隨審,分級審核。發現錯誤及時更改。
2、針對普查登記數據中存在的邏輯問題和通過比對部門行政記錄資料發現的人口漏報問題進行重新核查并上報。重點進行重名重身份號碼審核,核實鄉鎮街道間重復登記的戶或人,確認其信息是否匹配,剔除重復登記的數據。
3、根據普查方案要求,對普查摸底、登記復查、編碼等環節進行抽查與質量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必須返工,直至達到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對實際登記情況差異或變動較大的鄉鎮街道,要組織核查組進行實地調查后方能驗收。
(五)確保數據處理安全可靠。
1、加強對原始資料數據的安全管理,建立數據備份、復制、對外提供審批流程和授權機制,防范數據被擅自復制、留存或對外提供。
2、加強對部門資料的管理。對獲取的部門資料要專人負責管理,嚴格資料使用管理,防止部門資料丟失、泄露。
3、對于登錄數據采集管理平臺的計算機,必須安裝正規軟件,每日查殺病毒。發現染毒計算機,切斷染毒計算機的網絡連接,停止一切工作操作,保護現場。同時,立即啟動病毒應急處理流程,升級防病毒軟件并進行全面殺毒,在最短時間內恢復計算機的正常運行,并在確認沒有病毒和安全漏洞后恢復計算機網絡連接。數據采集電子設備,在使用期間,要進行殺毒,不得下載不安全軟件,確保數據安全。
4、加強數據處理相關人員安全管理。加強數據采集平臺賬號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分配數據處理人員權限。數據采集平臺操作人員須經安全培訓,離崗、離職時應及時取消其賬號和權限等。對于中途退出調查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要及時注銷已分配的普查小區,并及時更換新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
(六)規范普查數據。
1、依據《統計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國統字〔2018〕76號),對擬的數據提早明確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人員范圍,并報保密部門備案。數據前,要認真分析研究數據可能產生的社會影響,制定針對性強的輿情問題清單及預案,按規定提前公布數據時間,做好數據的解讀和說明工作。
2、在全縣人口普查主要數據之前,各鄉鎮、街道不得提前本地人口普查數據;各級人口普查機構人口普查公報,應當經上一級人口普查機構核準。
3、不得公開、對外提供涉及國家秘密和單個普查對象的數據。
4、事先加強普查數據匹配性的審核評估,組織公報數據解讀,集中解答媒體關注的熱點、難點和疑點問題。
(七)確保普查數據資料管理安全。
1、加強對普查數據資料使用的安全管理,對外提供普查資料,公布普查數據,應以上級人口普查機構審核認定的普查資料為準。
2、實行普查數據庫或資料交接制度,如遇機構或人員調整,必須對所建立的普查數據庫或數據資料辦理交接手續,確保普查數據庫和資料的連續與完整。
3、各級普查機構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數據導出。
(八)強化普查宣傳動員。
1、按照《國家統計系統重大統計新聞輿論事件應急預案(試行)》,有效應對輿情。由縣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傳組牽頭,制定重大輿情應對方案,聯合相關單位共同開展輿情監測和研判工作。
2、發生普查相關重大輿情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報告上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政府,迅速起草應答口徑,按程序審批后,采用適當形式和渠道傳播,必要時聯系相關部門控制負面輿情和不實報道傳播蔓延。
3、對失實報道,應及時與有關媒體和當事人聯系溝通,責成其立即采取措施減少不良影響;對媒體曝光的普查數據造假問題,組織核查組赴有關鄉鎮、街道調查核實情況;對普查對象不配合登記問題,強化依法普查宣傳,提升普查對象對普查工作認知度和配合度;對電子采集設備登記、互聯網自主填報等過程中可能遇到的突發問題,通過媒體及時通報事故后續處理情況。
4、加強系統輿情管理的聯動性,各地應建立輿情監測、研判和應對工作機制,并做好與上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銜接,統一開展輿論引導、應對工作。
(九)依法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1、通過舉報電話、舉報信件、舉報電子郵件、領導批示、媒體反映、業務部門移交等多種渠道,及時掌握人口普查違法線索。
2、認真做好人口普查違法舉報的登記、受理和報告,及時組織普查數據的核查及執法檢查工作。
3、對人口普查違法責任單位和個人,特別是干預人口普查數據的領導干部,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的合作,確保責任追究到位。
4、通過失信人員公示等渠道,對干預普查、拒絕接受普查、提供不真實普查數據,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案件,以及對省、市人口普查工作懈怠輕慢、經檢查仍屢查屢犯的地方,堅決予以公開通報。
5、妥善處理群體性違法案件。對于大規模不配合普查事件,當地人口普查辦公室要充分發揮行政動員能力,開展針對性的宣傳動員,并迅速依法開展執法檢查。必要時,要充分發揮相關部門的職能作用。對典型案件進行曝光,起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
(十)嚴格執行保密規定。
1、對普查中接觸、處理或知悉國家秘密的人員納入人員管理,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保密教育,簽訂保密承諾書。同時,做好數據處理場地中包括印有數據的廢紙在內的各類介質保管工作,對數據處理場地的廢紙必須經碎紙機粉碎。
2、加強普查法律法規教育,提高保密意識。對于重大失泄密事件,按照《國家統計系統統計信息重大失泄密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試行)》的規定,依法依紀迅速處置。
3、依法被判處徒刑的人員,由當地公安機關和監獄進行普查,填寫指定格式的電子普查表,并移交所在地縣級普查辦公室??h級人口普查辦公室指派專人接收,并負責安全保密。
4、對于部門資料中含有內容的資料,要按相關密級文件的交換方式提供,嚴禁使用非專用的移動存儲設備拷貝數據。
5、未經允許,嚴禁非數據處理人員進行數據處理操作。
6、有關保密單位的數據處理、銷毀等其他事項,參照《國家統計局辦公室關于保密單位名錄管理及統計數據采集報送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統辦字〔2014〕23號)執行。
四、組織領導
縣人口普查辦公室成立預防風險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別由縣人口普查小組領導小組副組長擔任,成員由辦公室各內設工作組組長和有關成員擔任。預防風險辦公室負責制定預防風險方案,接收突發事件風險報告,組織實施風險應對工作,協調全縣人口普查系統預防風險工作。
預防風險辦公室實行工作組組長負責制。各工作組職責分工參照《縣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工作規則》。
各級人口普查機構要根據本地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組建相應的預防風險辦公室,根據本地可能發生的各種風險制定預案,負責接收縣人口普查辦公室下達的工作指令。各級人口普查機構預防風險辦公室要及時上報本地的預防風險情況,明確職責與分工,提出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
五、工作制度
縣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預防風險辦公室建立聯絡員值班制度、報告制度。
(一)聯絡員值班制度。
在普查工作期間,縣人口普查辦公室各工作組要明確各個工作項目預防風險工作的聯絡員或負責人,公布其電話、郵箱等聯系方式。要確保相關人員在崗和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值班人員負責接收風險事件的情況匯報,由預防風險辦公室統一處置風險事件。遇到特殊問題、不能判定或需要上級協調的問題,應及時請示、匯報,不得延誤。
對于地方或部門報告的問題,屬于本工作組職責范圍的,要負責解決;涉及其他工作組的,要與其他工作組協調解決后,將意見反饋地方或部門;屬于其他工作組的工作事項,要完整、準確填寫值班記錄,及時轉交其他工作組處理;對于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判斷是否會引發系統風險,并及時上報。
(二)報告制度。
各級人口普查機構要建立本級風險預案,并確定各項工作聯系人。一旦出現突發性事件或工作風險,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有關人員必須立即向本級人口普查辦公室領導匯報。各級普查機構預防風險辦公室要及時向上一級普查機構報告。報告應包括時間、地點、原因、事件詳情、損失情況、影響范圍、發展趨勢、處置措施等內容。在接到上級指令前,應在職權范圍內進行相應的應急處置。
縣人口普查辦公室預防風險辦公室要立即對接報情況進行研判,根據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決定是否啟動工作預案。對特別重大的突發事件,要在啟動應急預案的同時,及時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政府報告和向有關部門通報。
人口普查方式范文6
人普特征的認知能力
人口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和平時期最大的社會動員,相對于其它大型社會活動有著很大的差異。同經濟普查,農業普查以及日常的統計工作也有相當大的區別。只有充分認識人口普查的特點和規律,才能準確把握人口普查的難點,采取有效的措施,確保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順利推進。人口普查的特征歸納起來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組織協調難度大。人口普查的對象是在大陸居住的所有居民,包括外籍人員和港澳臺人員,范圍非常廣。而且涉及的部門也很多,在組織發動、八戶調查中需要協調的事情也很多,組織協調的難度非常大。僅需要有關部門提供人口方面的行政記錄就包括:公安部門的戶籍管理和流動人口方面的資料,外國人出入境管理處的外籍人員方面的資料:民政部門的死亡人口方面的資料;計生部門的出生人口方面的資料,房屋管理部門的居民住房方面的資料等。在普查人員入戶調查時,需要公安部門,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公司等部門配合。這就需要做大量的協調工作。人口普查需要選調大量的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如何有效地組織,完成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也是一件十分不易的事情。
二是工作環節多。人口普查環節比較多,包括機構組建、人員選聘、經費落實、普查試點、普查區域劃分、戶口整頓、宣傳動員、摸底調查、普查登記,質量復查、普查表編碼、普查表錄入、資料開發、總結表彰等。不僅工作環節多,而且環環相扣,任何一個環節做不好,都會影響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影響普查數據的質量。例如,普查地域劃分不準確,必然造成人口普查的遺漏;宣傳工作不到位,必然影響居民的配合程度。
三是社會高度關注。人口普查每十年進行一次,可以查清人口的總量,結構、特點、地理分布,對于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是制定發展規劃的依據,各級黨政領導非常關注,人口問題又是一個敏感問題,中國現在有多少人,未來人口的趨勢是什么,社會公眾也非常關注:2010年,世界上很多國家開展人口普查,如人口大國美國、印度,中國將如何開展人口普查,國際社會也都非常關注。
四是難點問題增多。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諸多改變,從而影響人口普查的因素也在增加。如人戶分離現象的增加,人口流動的頻繁,居民配合程度的下降,居民擁有多處住房,這些都增加了工作難度。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首次將外籍人員和港澳臺人員作為普查對象,都對人口普查提出了新的挑戰。
人普工作的謀劃能力
“預則立,不預則廢”。人口普查持續時間長,工作環節多,涉及面廣,時效性強,這就要求街鄉人普辦主任必須提高科學謀劃人口普查工作的能力,提前考慮各項工作,確保人口普查有序進行。在科學謀劃人口普查工作中要抓住“四個重點”。
一是加強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指導。前期,我們按照每100戶為一個普查小區、配備一名普查員,5個普查小區配備一名普查指導員的數量選調人員,并經過培訓。但在開展工作中,也還是要多做好具體指導。同時,要加強對普查員、普查指導員的科學管理,嚴格按照普查規定開展工作,確保人口普查工作質量。
二是有效的宣傳動員。宣傳動員是做好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重要保障,街鄉普查辦主任要將其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結合本地域的實際,開展卓有成效的宣傳動員,既要提高公眾的知曉率,更要提高公眾的支持率,為人口普查營造良好的氛圍。
三是解決八戶難的問題。入戶難是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最大的難點,也是影響人口普查成敗最重要的因素。街鄉人普辦主任必須在調研中,掌握本區域的特點,協調動員可以利用的資源,制定工作預案,切實解決好入戶難的問題。例如:對于居住在餐館的服務人員,因不符有關規定,會隱瞞實情,故可以請工商部門協助普查。
四是做好人口普查資料的開發利用。街鄉人普辦主任要高度重視和及早謀劃人口普查資料的開發利用,在查清人口現狀的基礎上,深入、系統分析本區域內人口情況的特點,以及對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使人口普查成果在改革、發展,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
人普工作的落實能力
街鄉人普辦主任在各級人口普查機構中處于最前沿,核心的職責就是按照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和要求組織具體的實施,強力推進本區域的各項工作。對此,必須具有強力推進人口普查工作的能力,具體抓好“三個環節”。
一是各項工作部署要到位。在人口普查各項工作部署時,街鄉人普辦主任要靠前指揮,不能當“甩手掌柜”,要了解所有普查工作細則和要求,做到心中有數。對于重要環節,關鍵問題要親自部署,防止出現“夾生飯”和“信號遞減”,確保人口普查在實際工作中不走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