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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監管服務范文1
地溝油是垃圾油,極不衛生、質量極差,過氧化值、酸價、水分嚴重超標的非食用油。它含有毒素,一旦食用,則會破壞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腹瀉、強烈腹痛,以至食物中毒,甚至致癌,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如何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防止地溝油流入餐桌,讓老百姓吃上放心油,成了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重中之重。
本文為了解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監管現狀,闡述了食品藥品監督檢測環節的監管難度,分析各監管部門間分段管理,難以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從餐廚廢油和廢棄物的回收、處置方式監管、執法立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等幾個方面,敘述了加強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食品安全監管的對策,從而杜絕地溝油回流餐桌,保證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監管現狀
地溝油上餐桌,早在20世紀90年代在國內報道。各級監管部門一直在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活動并嚴厲查處一些地溝油案件。然而,20年過去,地溝油事件屢禁不止,卻有愈演愈烈的態勢,近日大有跨省市的地溝油犯罪網絡,跨地域的集掏撈、粗煉、倒賣、深加工、批發、零售為一體的龐大的地溝油產銷鏈條。每年有近百萬噸地溝油回流餐桌,已經成為當今社會熱點事件和民眾焦點話題。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餐飲服務環節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專項整治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工作中也發現了監管中存在的一些問題:①餐飲服務環節廚余廢油與餐飲廢棄物流向難以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7月國務院曾下發《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意見》,但只給出了方向,沒有具體實施方案。因此實際操作以來,地方政府及各監管部門之間,組織、領導、協調、配合、分工以及一些細節未形成統一的規范的處置體系,目前絕大部分地區尚未成立經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回收、處置單位,致使大部分餐飲服務環節的餐廚廢棄物多被一些自稱養豬、養狗、養雞等養殖人員回收,甚至一些小吃部將餐廚廢棄物倒入了生活垃圾收運點,致使餐廚廚余廢油和廢棄物去向、處置不明,難以監管。②成品地溝油與成品食用油難以鑒別,加大了食品監督檢測環節的監管難度。如今食用油是否是地溝油的鑒別技術依然尚未誕生,這就無法檢測在餐飲服務環節使用的食用油是否是流回餐桌的地溝油,給監管帶來了很大難度?!恫惋嫹帐称钒踩O管理辦法》規定,餐飲服務環節采購食品時,應當建立食品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以保證食品的來源渠道合法。但是,當我們在實際工作中進行檢查時,只能驗明其食用油的來源,以及固定供貨商是否合法,卻不能證明是否是問題油,甚至是否是地溝油。③成本低,利益最大化,增加了地溝油回流入餐桌的概率。絕大多數餐飲服務經營者,特別是一些小餐館、小吃部、火鍋店,包括學校、企業等集體食堂,為了降低成本,大多采購價格較低的油,尤其是散裝油,這本無可厚非,但卻為地溝油流向餐桌松開了第一道閥門,因為地溝油價格比正常食用油的價格要便宜很多。④各監管部門間分段管理,難以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由于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分別由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但3家監管部門沒有共同的上級領導組織機關,致使出現了誰都應管,誰都不管的現象。目前,地溝油形成大型的產業規模,也正是鉆了各部門職責不清的空子。按照現有的文件,對地溝油的管理屬于齊抓共管,從上游到下游都是層層設卡,工商、質監、食藥監督、公安、衛生等部門各有其責。而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完善的監管制度和統一的領導,致使分段監管沒有形成行之有效的齊抓共管的局面。
加強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食品安全監管的對策
必須建立起餐廚廢棄物回收站及相應的配套措施:要想徹底消滅地溝油,必須從源頭抓起。建立餐廚廢棄物回收站成為當務之急。餐廚廢棄物回收站要經政府許可并備案,同時為其提供相應的配套措施,為回收的餐廚廢棄物提供合理的出路。地溝油原本是可以作為生物柴油等化工品原料的,政府可以購買餐廚廢棄物,進行資源化利用,如生產生物柴油,使之變廢為寶,成為能源型資源。2012年7月2000噸產自上海的地溝油被荷蘭航空加工成航空生物煤油,供飛機使用。從“荷蘭收購地溝油”這事,便可知道,化廢為寶、“垃圾是放錯位置的資源”已經有現實的注腳與寫照了,這也給治理地溝油困境提供了嶄新的視角。
加強對餐飲行業餐廚廢油和廢棄物處置方式監管:對于餐飲服務單位要求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管理,落實責任,要建立臺賬,臺賬要詳細注明時間、種類、數量、收運單位的名稱,聯系電話,并留存回收單位的回收憑證。要為他們配備足夠量的帶蓋的專用餐廚廢棄物收集桶,并有明顯標志,定期由餐廚廢棄物回收站回收,使餐飲企業產出的每一桶泔水都必須有明顯標志,從產出、回收到利用都嚴格記錄在案;餐飲企業將廚余廢油賣給非法機構或個人,一經發現將受到停業處罰;餐飲企業將廚余廢油倒入下水管道,廁所,生活垃圾收集點,一經發現,無論數量多少,都將被處以高額罰款。
加大執法力度,更要健全立法,使二者相輔相成:①嚴查各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的落實情況。建立購銷臺賬,嚴把食用油的進貨渠道,必須從合法商家購買食用油,尤其對小餐館、小吃部、火鍋店和學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體食堂要增加監督頻次,確保從合法渠道采購食用油,對那些進貨時未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單位相關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餐飲服務單位,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②與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聯合執法,全面開展嚴厲打擊違法加工、銷售、使用地溝油專項整治活動,實現食用油安全的可追溯性。在監管中發現來源不明的食用油脂應及時與質量監督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溝通,進行溯源,徹底消滅地溝油。③嚴格的監管執法,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違法成本越高,守法者往往就越多。反之,如果違法收益遠高于違法成本,就會助長違法者的膽量。因此,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對食品行業違法行為作出詳盡而不失嚴厲的懲戒措施,不僅對食品行業經營者違法行為有強烈的震懾作用,也給監管執法人員提供令人信服的懲治標準,使不法分子知法而懼,見懲而退。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①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納入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管理檔案。建立企業誠信記錄,及時向社會公布在地溝油整治出現問題的單位,從而提高餐飲服務經營者的誠信和行業自律意識,使之自覺地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②落實執法人員的崗位責任:分片分責、協同配合。在社區、社區醫療機構設立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監督所在社區的餐飲服務單位,如發現地溝油或者未按規定處理餐廚廢棄物的情況,立即向監管部門報告,由監督部門進行核實處理。
食品安全監管服務范文2
關鍵詞: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檢驗
近幾年,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餐飲服務行業也在迅速的發展,所以相關食品安全部門對餐飲服務食品監測檢驗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餐飲服務食品監測檢驗一般就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對食品的衛生情況進行抽樣調查,這樣不僅可以保證食品安全,而且還可以提高食品的質量保證。對于一些大型的就餐場所,就需要經常的進行食品監測檢驗,但是,目前監測檢驗的方法已經不能滿足新形勢下餐飲服務行業的發展。所以一定要探究一種新的監測檢驗方法,對食品安全進行監測檢驗。
1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現狀
目前,食品的安全問題已經發展成為一種社會問題,對食品進行檢測檢驗的組織有許多,包括衛生安全組織、世界糧農組織等許多國際組織。對于食品安全的監測檢驗,許多發達國家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使完善食品安全控制體系。近幾年,我國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方面不斷地進行改革嘗試?!吨腥A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在2009年出臺[1],這部法律初步明確了分工負責與統一協調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建立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機制以及食品安全評估機制。各級政府按照相關的規定不斷的對監管機制進行完善,希望有效的促進監管能力,提高食品監管水平。
自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始履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以來,開展了許多的食品安全調查以及評價工作,不僅對食品的佐料進行了監測檢驗,而且對食品的安全也進行了監測檢驗以及評價。為了食品監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政府不斷的對食品安全監管機制進行規范。然而,目前我國的食品正處于一種安全風險高發期狀態,影響食品安全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食品安全仍然存在著隱患。
2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檢驗的必要性
近幾年來,我國不斷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媒體對餐飲食品安全的報道越來越多,其中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包括瘦肉精、口水油等,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從而使群眾對食品安全問題充滿了擔憂。根據相關研究部門的調查顯示,近幾年全國產生的大多數食源性疾病中,其中有70%~80%是發生在餐飲行業。一直到2009年,全國的食物中毒事件中,餐飲行業的中毒為51起,中毒人數為2821人,中毒死亡人數為5人,與往年相比較死亡人數增加了3人[2]。目前,食品安全問題不斷涌現,促使人們更加注重食品安全。
餐飲消費環節是市食品供應的最末端,是整個食品生產以及加工中,所有不安全因素集中暴露的環節。食品安全問題一次又一次成位社會大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如何加強食品監管機制建設,是政府所要探索解決的問題。食品安全監管不僅關系著人們的生活質量,而且還對人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新形勢下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檢驗,是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基礎性工作,不僅要及時的對餐飲食品安全機制提供科學的依據,而且還要為地區食品安全進行有效的評價。由于條件的限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檢驗工作還沒有得到大力的推廣,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監管機制,政府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檢驗很有必要。
3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控制以及監測檢驗
餐飲服務活動主要指的是給消費者提供及時加工的食品、就餐的場地以及良好的服務等活動。我國餐飲經營者的管理水品很低,對于食品的安全意識以及風險意識很薄弱,在對食品原料的選擇以及加工過程中,不注重衛生問題,導致餐飲行業的發展出現參差不齊以及操作不規范的現象[3],這就給餐飲食品安全帶來了一定的隱患。特別是在大型的用餐場地,食品安全風險發生率比較高,例如,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目前,政府推廣使用HCCCP全程監控體系,這種體系主要是通過政府立法、在企業實施的一套食品安全控制,HCCCP全程監控體系以科學為主要依據,在食品生產過程中,對食品生產的每一個環節進行評估,將食品的安全生產以及消費,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應用HCCCP全程監控體系,可以有效地將食品安全風險降到最低。
4 構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系統
在食品安全新形勢下,一定要保證食品安全監管技術以及風險評估具有一定的準確性,進而才可以了解餐飲服務安全風險的管理是否有效。根據食品安全新形勢,構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系統,各級檢測檢驗機構應該具備相應的監測檢驗技術以及信息交流平臺,面對突發的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及時的反映,還應該對食品安全有一定的評估能力。因此,各級檢測檢驗機構應該適應餐飲食品監管機制的發展,要對餐飲食品安全工作進行一定的調整,政府應該將檢驗餐飲工作的模式轉變為分析餐飲風險的工作模式[4],這樣不僅可以提升餐飲服務的安全控制能力,而且還可以提升餐飲服務的水平。政府應該對餐飲監管人員進行一定的培訓學習,不僅要完善監管的基礎設施,而且還應該提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檢驗的能力,這樣就可以滿足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的需求。相關檢測檢驗部門一定要注重提升檢驗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加強監測檢驗技術人員隊伍建設。
5 結語
綜上所述,在食品安全監管的新形勢下,政府應該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機制作為食品安全評估的基礎,不僅要快速提高食品監測檢驗的能力,而且還要積極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的評估,同時要加大對食品安全監測檢驗的力度,這樣才能促使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得道一定的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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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孫悅.論新形勢下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檢驗[J].中外健康文摘,2014,(25):48-49.
食品安全監管服務范文3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構建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加快實現全區食品安全“無縫隙、全覆蓋”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工作理念,堅持“預防為主、科學監管、依法治理”的工作方針,緊緊圍繞確保中心城區人民群眾食品安全這一核心任務,著力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管,著力強化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著力規范食品生產經營秩序,著力加快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保障身心健康,為“幸?!苯ㄔO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
力爭用2到3年時間,基本實現中心城區食品安全“無縫隙、全覆蓋”監管,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四大環節的監管水平顯著提升,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違法活動有效遏制,各類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時妥善處理,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食品企業責任意識進一步提高,科學有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基本建立,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意識、防范意識和維權意識明顯提高,對中心城區食品安全放心滿意。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
1.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和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制定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查考評鎮辦和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規范指導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的食品安全工作。各鎮辦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制訂本級食品安全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并組織實施;全面掌握轄區內食品經營企業(個人)的基本狀況,建立工作臺帳;建立健全本級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收集、匯總、報告本級食品安全信息,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食品安全協管員、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員的培訓及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參照市《關于調整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明確的職責分工,堅持分段監管與品種監管相結合,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分別對農產品種養殖環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流通環節、餐飲服務環節實施監管。畜牧、商務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分別承擔畜禽養殖、屠宰的安全監管;林業、水務、糧食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別承擔陸生植物、水產品和糧食的安全監管;城管執法部門承擔對食品攤販設點的地段、時間、經營設施及行為全程監管。公安部門對涉嫌犯罪的違法行為依法立案偵查,重大案件實行掛牌督辦。經信、教育、民宗、旅游、環衛、環保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承擔相應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各部門應從大局出發,加強與各鎮辦及同級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切實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4.在各村(居)、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員,負責收集本單位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食品安全隱患和食品安全意見、建議和投訴,及時上報所在鎮辦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各鎮辦、各部門應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信息員熟悉當地情況的優勢,使其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普查建檔等方面發揮輔助作用。
(二)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5.落實食品安全目標責任考核機制。科學制定食品安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考核評估辦法和實施細則。結合年度工作任務,由區政府與各鎮辦、各部門簽訂《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各鎮辦、各部門與食品經營單位簽訂《食品安全目標承諾書》,明確責任,量化獎懲,建立“分工明確、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食品安全工作實施定期綜合考核和不定期考評。定期綜合考核每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各單位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不定期考評,主要是對各單位專項整治開展、監管效能水平以及依法行政等情況進行專項監察考評。考核結果適時予以通報。
6.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機制。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召集,每月定期召開食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及時總結分析全區食品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督查食品安全重點工作進度,研究解決和處理監管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部署下階段食品安全工作重點和聯合執法方案等。
7.健全聯合執法機制。整合各有關部門監管資源,針對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和區食品安全工作聯席會議確定的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以及廣大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問題,及時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整治。不斷加大聯合執法整治力度,緊緊抓住小餐飲、小商店、小作坊、集體食堂等薄弱環節,突出對重點食品、重點行業、重點市場、重點區域的聯合執法整治。進一步加強對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執法情況的督察力度,確保將各項執法行動取得實效。
8.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機制。順應食品安全監管體制變化,及時修訂食品安全相關應急預案,分級建立區、鎮辦、部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隊伍,建立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周密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涉及多環節、多領域或影響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具體由區食安辦會同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相關部門負責事故責任調查。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并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積極穩妥地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控制、緩解和消除食品安全風險,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
9.建立輿情信息機制。各監管部門應按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引導社會輿論,消除公眾疑慮,維護社會穩定。涉及多個食品安全監管環節和領域的突發事件,以及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由相關部門報區食安辦審核后依法,各職能部門不得擅自對外信息。
(三)做好食品安全各項監管工作
10.全面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工作。認真執行食品安全市場主體準入制度,嚴格按照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條件和程序實施行政許可,堅決取締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的違法違規企業。積極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模式,大力推行監管信息化、企業法人述職等食品安全監管辦法,不斷完善食品安全承諾、量化分級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日常監管制度,加快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全程監管。注重加強監管執法隊伍的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著力提高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改善食品安全執法裝備和檢驗監測條件,加大日常巡查和監督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
11.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按照國家、省、市的統一部署,強力推進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肉制品、乳制品、地溝油、餐廚廢棄物、酒類等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堅持早發現、早控制,依法從重從快予以懲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涉案人員刑事責任。
12.加快建立企業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堅持“宣傳教育與制度建設相結合、企業責任與行業自律相結合、政府推動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規范開展食品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增強食品企業“第一責任人”意識和誠信自律意識。把企業食品安全狀況作為衡量誠信水平的重要指標,進一步健全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嚴格執行食品經營企業“黑名單”制度,褒獎守信企業,嚴懲失信企業。
(四)強化風險監測和預警評估
13.健全食品安全預警評估機制。根據上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組織開展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不斷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的收集、分析、報送和管理。按照“預防為主、科學監管”的原則,定期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評估,針對食品安全事故的特點、可能、趨勢以及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做好預案,開展有針對性的工作。對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必須按相關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14.加快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切實發揮和整合農業、蔬菜、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檢驗檢測機構的作用,逐步實現檢測資源和檢測信息的共享與互通。進一步突出工作重點,加快關鍵檢測技術特別是以現場控制為目的的快速檢測技術普及與應用。
(五)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15.不斷加強全區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規范信息的收集、報送、分析和通報秩序,充分發揮食品安全信息在溝通情況、反映問題、交流經驗、服務決策等方面的作用,實現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農業、畜牧等部門負責有關食用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檢測信息;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負責聯合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區食安辦負責信息收集匯總、傳遞和分析整理,并定期向社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通過區政務網、《食品安全簡報》等渠道,及時通報各鎮辦、各部門食品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及經驗做法,推進全區食品安全各項工作落實。
(六)強化食品安全社會監督
16.積極構建社會監督網絡。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積極歡迎社會各界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依法行政行為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守法情況進行監督。建立完善有獎舉報制度,充分調動群眾監督積極性。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協管員和村(居)、企業食品安全信息員的作用,對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日常巡查,督促企業健全落實質量管理制度、臺帳和記錄,消除食品安全監管盲區。
17.切實落實社會監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民投訴處置辦法,各監管部門在接到食品安全舉報投訴后,對舉報投訴事項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及時依法進行核實、處理、答復;對舉報投訴事項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如舉報投訴事項的管轄責任明確,直接移送相應職能部門處理,并告知舉報人。對舉報投訴事項涉及多個職能部門管轄責任,或職責不清的,應及時報請區食安辦協調有關部門核實處理。對舉報屬實的,按照相關文件及時兌現獎勵。
(七)加強食品安全宣傳培訓
18.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利用報紙、電視臺、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工作成效,及時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認真貫徹國家《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定期舉辦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基礎知識等相關內容培訓,使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守法經營、規范生產成為監管部門和經營企業的自覺行為。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食品安全工作的積極性,推進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的社會化,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關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辦、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本單位目標責任管理考核,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靠上抓,及時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矛盾。要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對發生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鎮辦和監管部門實行“一票否決”。
(二)健全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綜合協調作用,完善工作機制,做好指揮調度、協調指導、監督檢查、應急處置等工作。逐步建立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組織開展綜合執法、聯合執法試點,有效整合資源,形成監管合力,實現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的無縫銜接和食品安全的全程可控、有效監管。
食品安全監管服務范文4
【關鍵詞】食品檢驗機構;第三方;建議
【中圖分類號】F2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7484(2012)11-0044-01
食品檢驗機構是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和執法技術支撐的核心,《食品安全法》對食品檢驗機構設置作了原則規定,但當前各地問題突出?,F結合實踐就構建第三方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思考與建議。
1 當前現狀
目前,我國食品檢驗機構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調整進行了較大變動,形成了以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下屬機構為主,高校、科研等社會機構和民營機構為輔的格局,在規模設備、技術條件、業務能力、檢測項目、職業誠信等方面存在差異。同時,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以加強裝備、壟斷使用本部門下屬檢驗機構為主,基本上不外檢樣品,出現了執法、出證是一大家的情形,在某種程度上左右著監督執法及其公正;民營檢驗機構出現檢測隨意性現象,影響了檢測數據的準確性。目前出現了食品檢驗機構存在設置不合理、銜接不緊密、重復建設多、整體合力弱等突出問題,形成了資源普遍分割、檢驗項目重復、檢測能力不高、布局不盡合理、缺乏統籌協調的食品檢驗體制格局[1]。
2 法律依據
2.1《食品安全法》第57條規定“食品檢驗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認證認可的規定取得資質認定后,方可從事食品檢驗活動?!保⑹跈嘈l生部制定“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據此,任何符合“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并經國家有關認證認可部門核準取得食品檢驗機構資質,依照《食品檢驗工作規范》等規定開展食品檢驗是合法的。
2.2《食品安全法》第60條第三款規定“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執法工作中需要對食品進行檢驗的,應當委托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并支付相關費用。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依法進行復檢?!薄?,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抽檢應當委托取得資質的包括非本部門下屬的食品檢驗機構檢測是合法的。
2.3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57條、第60條第三款的以上規定,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所委托的監督抽檢樣品進行檢測的食品檢驗機構不應再進行審核。
3 思考建議
為了回避部門利益、避免執法不公、強化統一管理、防止重復建設,應從以下方面構建第三方格局的食品檢驗機構。
3.1建議國家(或有關職能部門)出臺規定,要求質量監督、工商管理、食藥監管部門在執法工作中需要對食品進行檢驗的,委托非本部門下屬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不得由本部門下屬檢驗機構檢測,避免監管部門執法利益化和證據部門化,確保監督執法與技術出證的公正性。
3.2 由國家認證認可部門依法嚴格食品檢驗機構統一監管。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監督抽檢食品進行委托檢驗不得對檢驗機構再次審查考核。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全面清理已經制定的相關規定。
3.3 整合現有食品檢驗機構資源,避免各職能部門重點、重復建設本系統食品檢驗機構,選擇在食品安全監管三大部門(質監、工商、食藥)系統外的現有食品檢驗機構設立區域中心實驗室,政府加強重點建設與扶持,承擔第三方食品檢驗機構職能,向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所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社會各界提供同等檢測服務,通過政策引導和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促進第三方食品檢驗機構發展[2],面向社會提供食品安全檢驗綜合服務平臺,實行檢驗報告、數據電子化,實現實時調取查詢、信息共享,逐步建立統籌協調、資源共享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3]。
參考文獻:
[1] 健康報網.人大代表聯名建議整合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EB/OL]. http://.cn/document.jsp?docid=280293&cat=09C,2011-03-12
食品安全監管服務范文5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渝府發〔〕72號)精神,鞏固全縣食品安全綜合整治成果,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扎實推進“健康”、“平安”建設。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食品安全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
食品安全事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基本要求,是有效實施“十二五”規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任務。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切實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放在首要突出位置抓緊、抓實、抓好;要認真研究、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途徑和監管方法,在提高監管水平上狠下功夫,堅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食品安全大案要案;要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使全縣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更加完善,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事故大幅下降,群眾的食品消費安全感得到明顯增強。
二、進一步構建食品行業良好發展環境
(一)加大財稅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重點支持農業規?;?、集約化生產和經營,支持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鼓勵推廣農副產品質量認證,設立食品安全質量舉報獎勵專項資金,加強食用農產品和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減免市場攤位等費用,對食品行業給予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切實減輕食品行業稅負,努力打造食品(食用農產品)行業良好的生產和消費環境。
(二)培育安全農產品品牌。實施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核心的農業品牌化戰略,緊密結合農戶萬元增收工程等重大項目,抓好農業產業化、規?;蜆藴驶ㄔO,不斷提高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加大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的扶持力度。
(三)打造農產品安全產業鏈。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扶持一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領銜建立蔬菜、生豬等農產品生產經營產業鏈,探索建立農業、流通、加工、銷售上中下游一體化的產業運行模式,改變大宗農產品分割、渙散的生產格局,建立食品生產各環節質量集中控制體系和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鼓勵和支持大型超市、餐飲、加工食品等企業建立自己的農產品生產基地。
三、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一)強化政府監管責任??h政府對全縣的食品安全負總責,形成“地方政府負總則、監管部門各司其職”的責任體系。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轄區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整合轄區內的所有資源和力量,領導、組織、協調好轄區內的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落實食品安全監管機構、人員和經費,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監管、農村家宴的備案管理、對轄區內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實行申報備案管理、協助縣級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全面推行“一專三員”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各鄉鎮人民政府設立食品安全監管專兼職人員,由在職工作人員擔任,承擔本鄉鎮的食品安全協管職責,負責掌握本鄉鎮的食品安全形勢和食品經營單位、個體經營戶的基本情況,定期向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相關職能部門反饋市場動態、提供監管信息,并協助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等工作;設立食品安全聯絡員,由各駐村干部擔任;在各行政村設立食品安全協管員和信息員,分別由村主任和村文書擔任,食品安全協管員負責本行政村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食品安全巡查等工作和及時掌握食品安全動態,信息員負責收集報送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隱患等食品安全信息。
(二)明確監管部門責任??h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市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h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職責;縣農委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縣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縣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其他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1.食品流動攤販及夜市的監管。縣市政園林局負責對食品攤販遵守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情況進行監管,并負責對食品流動攤販及夜市經營者占道經營是否合法進行審批;縣工商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劃定的臨時區域(點)和固定時段內食品攤販遵守食品安全管理規定情況進行監管;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轄區內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的食品攤販進行監管,發現食品攤販存在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制止,并通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2.現制現售食品的監管??h質監局負責對有異地銷售行為的食品生產廠家和以食品生產加工為主的小作坊進行監管;縣工商局負責對在商場、超市等流通領域現場制售食品的行為(加工的食品僅限于本店銷售)進行監管;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對現場制售食品并提供餐飲服務場所的經營店進行監管。
3.小型屠宰場的監管。由縣商務局和縣工商局共同協調管理??h商務局負責小型屠宰場的場地審批及行為監管,縣工商局負責辦理營業執照。
4.學校食品安全的監管。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對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管;縣工商局負責對學校小賣部、學生飲用奶等食品流通領域的監管;縣教委負責配合管理食品安全工作,并按相關規定嚴格規劃學校食堂建設標準。各部門要嚴格行政許可,確保學校食堂和小賣部持證率達100%。
5.食用農產品的監管??h農委負責對食用農產品進行分揀、清洗、切割、冷凍、包裝等但未改變產品的基本自然性狀和化學性質的簡單處理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產品生產企業銷售農產品的行為進行監管;縣工商局負責對本縣商場、超市等銷售企業、批發市場、商品交易市場銷售農產品的行為進行監管;縣質監局負責對食用農產品除分揀、清洗、切割、冷凍、包裝等簡單處理以外的行為進行監管。
各職能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前置部門負責制”、“多部門聯動機制”和“首接首辦負責制”;對無證生產經營食品的行為,要按照“誰許可、誰負責”的原則由各職能部門分別進行查處。對食品安全職能交叉、監管空白、難以界定的復合型食品生產經營業態等情況,由縣食安辦根據實際情況指定牽頭單位負責監管。
(三)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及規范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建立健全并實施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定期檢查制度、督促整改制度、獎懲制度、管理記錄制度;嚴格落實源頭管理和溯源制度、供應商實地查驗制度、企業自檢制度、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變質和過期食品銷毀制度;推行臨近保質期食品消費提示制度。探索實行重點食品(食用農產品)供應基地(區域)市場準入“連坐制”,檢測發現該基地(區域)一戶企業食品(食用農產品)質量不達標,取消整個基地(區域)食品市場準入資格,促進食品行業生產經營者之間的相互監督。
四、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機制
(一)加強綜合協調。進一步完善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工作機制和運行機制,加強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和配合,切實抓好對全縣食品安全的監管。
(二)嚴格責任追究。實行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與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各級各部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追究力度,絕不允許各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出現推諉扯皮現象。對因食品安全監管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和失職、瀆職行為造成后果的,將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具體負責人相應紀律處分;對涉及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要自覺接受縣人大和縣政協的監督。
(三)加強風險監測評估。建立全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體系,加強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各種危害因素進行風險評估,強化風險預警,提高主動發現、事前干預的防范能力,促進全縣食品安全從事后監管向以預警機制為主的事前監管轉變。
(四)加強應急處置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輿情監測機制、食品安全執法聯動機制、食品安全信息機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不斷提高食品安全應急處置能力。
食品安全監管服務范文6
關鍵詞:食品安全 監管體制 監管方式 多元主體
隨著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食品行業的發展也更加的欣欣向榮。然而隨之而來的安全問題卻也變得越來越突出了[1]。從蘇丹紅開始到瘦肉精到三聚氰胺,食品安全問題一次又一次地為我國食品行業的發展敲響了警鐘。為此,我國于2009年實施了《食品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規范和約束食品行業,充分顯示了我國對食品安全這一問題的重視。然而,在巨大的利潤誘惑下食品的不安全并不會因為法律條文的實施而消失。因而構建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需要我們重視和研究的一個大課題。
2、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現狀
我國的經濟體制由從前的計劃經濟轉變為市場經濟,在這個過程中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主要還是脫胎于計劃經濟體制[2]。在改革漸進性的影響下,我國食品監管方式具有市場經濟現代監管理念的探索與計劃經濟管理模式痕跡共存的特點。盡管如此,宏觀的監管政策和監管模式已顯現出現代監管體制的初級模式。即政府監管方式為主要方式,而食品行業自律和食品企業的內部控制共存的方式。但在微觀監管方式上我國的監管模式仍處于傳統計劃經濟模式上,即仍以強制為基礎單一的監管方式,這種監管方式不能適應甚至落后于社會及經濟發展需要不利于食品安全監管的有效實施。
2.1我國監管方式主要存在的缺點
(1)監管理念落后于社會及經濟的發展。政府監管方式通常會表現的“重權力、輕權利”,“重管理、輕服務”,強制的方式令監管方式顯示出單方性、強制性、確定性、消極性的缺點[3]。這種落后的理念容易造成權力過度介入市場影響市場秩序,對經濟發展造成負面的影響。
(2)監管方式、手段單一,運動式執法。計劃經濟影響下的政府監管忽視了其他主體對食品安全監管的能動性。通常以罰款代替治理,運動式執法,在出現安全問題后進行“專項整頓”、“專項檢查”等處理方式,過后問題依舊存在并死灰復燃。
(3)政府監管程序不民主。主要表現為監管的不透明不公開,使消費者對問題調查處理不明晰。監管程序的不民主使消費者對監管部門失去信任并對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失去熱情。
2.2影響我國當前食品安全監管方式發展滯后的原因[4]
(1)監管主體的能力所不及。政府監管政策的制定者的主觀認知水平會影響監管方式的發展,尤其是在欠發達國家,在借鑒外國監管體制時,對其監管體制的把握程度往往影響著監管方式的實效。而對于法律及政策的不連貫和不統一也會造成監管方式選擇上的困難,影響監管方式發展,甚至在標準上存在沖突現象,起不到約束食品質量的作用。
(2)監管主體的主體組織的內在性和自利性。政府組織自己內部的內在標準基本為組織自己服務,其數據不足且不可靠,具有很強的自利性。過度的這種自利性必然導致不負責任的現象,進而出現為了政府利益而輕視甚至損害個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現象。
(3)政府監管下的行政壟斷及監督乏力造成監管的低效性。先階段我國食品安全政府監管具有壟斷地位,致使政府監管缺乏競爭的壓力,而缺乏創新的動力,是監管方式與社會需求之間不平衡,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不足,權益得不到保障,進而使監管主體監管的低效性難以得到改善。
(4)政府監管的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食品安全的被監管對象為了獲得更大程度的利潤,會隱瞞相關的生產、經營信息,而監管者因成本條件的限制不能夠獲得全部信息,進而造成某一方面市場監管的失靈。
3、更新監管理念促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向多元化發展
現階段我國食品安全的嚴峻形勢迫切需要監管理念的更新和監管方式的改革?,F代市場經濟中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不是不可調和的對立地位而是以一種多元主體參與的,非強制性的公民積極主動參與、資源服從并參與監管的,融入了更多專業技術與激勵機制的監管方式。是一種多元的、有序的和諧的監管方式。
3.1監管主體的多元化。
隨著食品生產與消費的日益豐富多樣,非政府組織的利益主體也日益的顯出多元化。這就需要一種開放的、動態的和多元參與的監管模式出現來代替過去的那種強制性的政府監管體制,還權于市場主體,從而打破過去監管模式的壟斷性。但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個多元的監管體系中,政府仍舊是主導力量,絕對不能矯枉過正而降低政府自身所承擔的職責。在構建上既要建立政府與非政府監管的平等合作關系,也要建立政府與非政府的監督約束機制。并鼓勵和引導消費者自覺參與食品安全的監督。
3.2監管方式的多元化發展
(1)激勵式契約監管方式。激勵式監管是在保持原有監管框架基本不變的條件下,采取協商、誘導、建議、獎勵等柔性方式來激勵自身企業提高其內部效率的一種監管方式。在這種監管方式下監管者為市場主體指出大致的行動方向,在一定程度上給予市場主體以自由的裁量權,使其能夠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 ,并作出本身合意并符合食品安全監管者所期望的選擇。
(2)重塑結果式監管方式。一般情況下結果監管是一種在事故已經發生并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影響或損失時所采取的補救措施。這種監管是不利于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的,但對于被監管者來說,這種非強制的激勵式監管方式反而更容易接受和進行配合。因而重新構建和重塑這種監管方式就顯得非常必要且可能了。在構建時要做到以事故的結果作為基礎出發點,建立一個事后評價及管理的模式。
(3)進一步發展技術性(專業化)的監管方式。隨著現代農業科技含量的增加,食品的安全信息更加的復雜,消費者對食品質量的辨識性更加的困難,也大大加大了監管者的監管難度,因而必須要進一步發展食品安全技術性(專業化)的監管方式[5]。而發展食品安全技術性監管方式主要要進一步注重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的發展。
4、結語
食品安全無論是在何種發展程度的國家都是至關重要的,而保證食品安全是一個系統、復雜的工程。而影響我國食品安全體制發展的原因是由于監管方式的單一性本身所帶來的,基于我國的監管體制現狀,我們要更新理念促進監管體制的多元化發展和監管方式的改革。這樣,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才能行之有效,才能保證我國的食品安全性,保證我國人民的身體健康。這樣食品行業才能更加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下去。
參考文獻:
[1]張守文.發達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主要模式及對我國的啟示[J].中國食品學報,2008(6).
[2]張濤.食品安全法律規制研究[M].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153—155.
[3]林凌.我國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研究[J].標準科學,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