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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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范文1

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現對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的激勵與約束,使他們的利益與企業的長遠法杖更緊密地結合,做到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并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探索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有效途徑,促使決策者和經營者行為長期化,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探索和建立股權激勵機制,已勢在必行。

一、股權激勵概述

所謂股權激勵是指授予公司經營者、雇員股權,使他們能以股東身份參與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服務的一種激勵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權、員工持股計劃和管理層收購等方式。中國證監會在200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中將股權激勵定義為“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

股權激勵的本質是通過對人力資本價值及人力資本剩余價值索取權的承認,正確處理貨幣資本與人力資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機制與制度安排,它是企業基于未來可持續性成長和發展的一項戰略性人力資源舉措,在實際操作中要達到兩個目的:一是要持續激勵企業高管團隊為股東創造更高業績,二是激勵和留住企業需要的核心專業技術人才,股權激勵方案的設計要始終圍繞這兩個基本目的而

展開,這就需要在方案設計和實施中充分了解經營團隊及核心人才的內在需求結構、激勵現狀與問題,與股東及董事會成員充分溝通,雙方就股權激勵的對象、標準、條件、激勵水平達成共識,方案的設計既要反映公司核心價值觀及人力資源戰略的價值取向,又要反映激勵對象的內在激勵訴求。

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可分為股東轉讓股票、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另外,還有一種以虛擬股票為標準的股權激勵方式,稱為股票增值權。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適用于上市公司,雖然對有限責任公司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但上市公司是股價透明、交易市場活躍,有限責任公司是封閉性公司,具有股價不易認定,轉讓受限等特定,使得有限責任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有其特殊性。有限責任公司不可能照搬上市公司的規定來實行股票期權或限制性股票計劃,必須根據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因企制宜,制定適合自身特點的股權激勵方案。

二、我公司現狀分析

我公司現有注冊資本5220萬元,股東為陳**、**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陳**)及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出資分別為:1700萬元、3300萬元、22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比例分別為:32.57%、63.22%、4.21%。從上述股權結構上看,公司實際控制人陳**合計持股95.79%,截止2009年末,公司資產總額246,020,370.63元,負債總額70,855,640.81元,所有者權益175,164,729.82元,按股份公司的折股比例計算,將公司全部凈資產折算為5220萬股,每股股價為3.35

元。

公司成立至今,經歷了中高層頻繁流動到相對穩定的階段,現階段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逐步暴露企業存在一股獨大、員工打工心態嚴重,公司治理停留在典型民營企業人治特征的弊端,如何激勵和留住能將個人使命與公司使命緊密結合,通過實現公司愿景來達成個人愿景的公司高層及核心業務技術骨干,緊通過加薪等辦法要留住核心人才有時也力不從心,適時實行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除可激勵員工外,也可改善公司股權結構,現階段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機已成熟,條件已具備。

三、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設計

公司在近幾年的高速發展過程中,引進了大量的優秀管理、技術人才,也建立了一套工資、獎金收入分配體系。為了適應公司的戰略規劃和發展,構建和鞏固企業的核心團隊,需要重新界定和確認企業的產權關系,本企業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不是單純為分配企業目前的財富,而是為了使公司創業者和核心骨干人員共享公司的成長收益,增強公司股權結構的包容性,使企業的核心團隊更好地為企業發展出力,更具凝聚力和更具效率。為此設計了一套實股+崗位分紅+業績股份期權的多層次長期激勵計劃。

(一)第一層次:現金出資持股計劃

大量實踐表明,要實施股權激勵,如果全部是由老板來買單,對激勵對象而言,只是額外增加了一塊收入而已,即使得到了實在的股權,時間久了也會產生股東疲勞癥,本方案現金持股計劃是由高管層盒管理、技術骨干自愿現金出資持股。因為實實在在掏了錢,所以

更容易與企業結成共同體,當然,讓高管和骨干掏錢,可能怨言很大,所以為了鼓勵激勵對象掏錢,可以采取給出資者配股或價格優惠等措施。

1、現金出資持股股份來源:

包括向激勵對象增資擴股、老股東轉讓股份等方式。

(1)、向激勵增資擴股。這種方式可以使企業通過增資擴股來增加資本金,但在我公司也存在需要股東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準,需要解決股權頻繁變動與有限責仟公司股東人數限制的法律障礙。還有由于公司股本溢價為1:3.36,出資者實際出資與進入注冊資本的股權“縮水”問題,激勵對象感情上難于接受。當然解決這些問題也是有辦法的,將在后面分別闡述。

(2)、實際控制人贈與配送

根據我公司實際,由于前面述及的股本溢價問題,為了調動激勵對象現金出資的積極性,實際控制人應當對現金出資者給子一定的股權配送,可以按照職務級別、工作年限、貢獻大小,按100%至5%的配送比例對現金出資者配送股份。如國內知名企業家柳傳志、任正非、馬云、牛根生等,他們都有“散財以聚才”的理念,其中華為的任正非通過轉讓或配送方式,主動將自己的股份稀釋到零點幾.沒有膽識是很難做到的,當然這些企業家個人魅力很強、很自信、很霸氣、很強勢、多少也帶點專制性,因此不怕把股權讓出去以后失去控制權,如果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民營企業家出讓股權很容易引起企業的混亂,這也是很多企業有過先例

的。

(3)、實際控制人股份轉讓

如果公司不想增資擴股,叫采用實際控制人轉讓股權方式,在轉讓過程中,按照出資對象職務級別、工作年限、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的優惠比例。通過轉讓過程完成買股與配送的過程。

2、激勵對象出資的資金來源:

激勵對象出資的來源主要通過如下幾種方式獲得:

(1)完全由激勵對象自籌現金解決;

(2)從支付給激勵對象的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以認購股份。

(3)從公司公益金中劃出一部分作為專項資金,無息貸給激勵對象認購股份,然后從激勵對象的薪金中定期扣還。

第一種方式則由激勵對象州自籌資金購買,后2種方式實際上都屬于延后支付獎金的形式,如完全采用第1種方式,則在激勵對象自有資金不足時將無法認股,后果可能是激勵者因無資金認股而放棄股份.激勵效果大打折扣。為保證激勵對象有充足的資金認購股份.可考慮幾種方式相結合的辦法,規定用延后支付獎金的形式認購股份的上限,剩余的部分必須用自有資金認購。

3、激勵范圍、激勵力度

理論上說,現余出資持股計劃的激勵對象適用于全體員工,差別只在于股份配送或優惠比例不同,目的是體現股權激勵方案公平公正性,讓每一位愿意參加股權激勵計劃的員丁廣泛參與進來。體現了公司包容性和一種利益共享的企業文化。但在實踐中,因為要考慮確保實際控制

人的控股地位,以及股權管理成本,參與持股計劃人數不宜過多,控制在不超過20人較為適宜。

4、出資股份的權利

現金出資者本應當具有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但由于股東會人數過多導致股東會成本增加并降低決策效率,小股東應實行股權或委托制,確定五至十名核心持股成員,其他繳納現金股份的成員,必須委托這些人行使法律上的股東權利。

5、股份的變更

激勵對象出現辭職、職務變更等情況的,已經認購的股份可繼續保留,可繼承、可轉讓。但配送的股份未達到行權的條件的,由實際控制人無條件收回

綜上所述,現金出資持股方案較適合公司當前的實際狀況,是整個方案的核心.但也存在兩個主要的缺點:一是要激勵對象的抵觸情緒大,由于大多數人過去在國營企業工作,國營企業用的最多的方案就是現金入股,由于效益不佳,常常無紅可分,實質上變成了企業變相籌資掏空員工的錢袋的手段,因此,要讓激勵對象實實在在看到現金入股的好處,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是推行這個方案的關鍵。二是激勵成本較高,由于實現利潤后要年年分紅,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現金的壓力大,同時實際控制人分紅所得繳納個稅稅負重;

(二)第二層次:崗位分紅股

崗位分紅股是對特定的崗位員工,授予一定數量的股份,使得該管理人員在這一崗位上任職期間可以享受該股份的分紅權。

崗位股的特點是不需要購買,人在特定崗位時擁有,離開該崗位自動失去,由繼任者享有。

此方案股權來源,全部由實際控制人提供。實質上就是大股東為完成業績目標的高管讓渡分紅權.由于在第一層次的現金持股計劃中,繳納現金入股的激勵對象,實際控制人已根據其崗位、職務級別、貢獻大小進行了無償配送,故此方案適用于未參加現金持股計劃的激勵對象。在崗位股實際設置時,要考慮與配送金額的匹配,以及與年薪制的補充。

(三)第三層次:經營業績股

經營業績股是指對高管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并為公司服務一定年限后,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

該方案的優點是:能夠激勵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努力完成業績目標,具有較強的約束作用。激勵對象獲得獎勵的前提是實現一定的業績目標并持續服務于公司,并且收入是在將來逐步兌現。實施該方案主要涉及如下幾個問題:

1、經營業績股份來源:①從實現的凈利潤中提取增資:②由提取的獎勵基金中從實際控制人處回購公司股份。

2、激勵范圍、激勵力度

經營業績股份的激勵范圍通常為有業績目標的高級管理人員,通常公司對高管分配為年薪制,但年薪制必須與一定的經營目標掛鉤,在超額完成經營目標的前提下,做為年薪制的一種補充分配方式,可以延緩公司現金分配不足,也可以通過此方案,逐步提高高管層的持股比例,穩定高管隊伍。

3、業績目標的設定

業績目標是約束激勵對象的重要條件.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公司可以選擇總產量、總銷售收入、利潤總額等絕對數指標為業績目標,也可選擇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等相對盈利指標為業績目標,還可以以絕對盈利指標和相對盈利指標結合為業績目標。對超額完成業績目標的,除兌現基本年薪外,超額部分可在績效考核辦法中規定給予業績股份的獎勵。

4、經營業績股份的權利

激勵對象獲得的經營業績股份,享有分紅權。為了避免高管的短期行為,必須規定所有權保留期,在期滿后,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公司按持股份額發放股份登記證書。

總之,經營業績股目的是為了激勵高管完成經營目標,經營業績股份兌現得越多,股東的回報越高,此方案較適合公司當前的實際狀況,但也存在兩個主要的缺點:一是公司的業績目標確定的科學性很難保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可能會為獲得經營業績股票而弄虛作假:要求公司有健全的審計監督體制;二是由于獎勵的是股權,被激勵者在公司實現利潤后可年年分紅,使這個方案的激勵成本比年薪分配方式高。

三、在股權激勵方案實施中要關注的幾個問題

(一)關于激勵對象范圍和人數問題

如前所述,股權激勵的重點對象是公司的高管和核心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但根據我公司的實際,一是成立時間不長,有的高管和核心專業技術人員進入公司時間短,二是部分高管和核心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偏大,對他們實施股權激勵效果并不明顯,加之實施后股權不能過與分散。因此我認為,我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的重點對象范圍應界定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者:

1、在公司擔任中高層管理人員者(含公司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及中層干部);

2、由董事會確定的未擔任中層的核心骨干、技術人員

;

3、方案實施時已連續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

4、方案實施時年齡限制為男不超過45周歲.女性不超過40周歲者;

5、參與股權激勵總人數不超過20人。

(二)管理機構的問題

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后,大量股權管理的工作,涉及人力資源、薪酬分配、業績目標制定、考核等大量日常工作,建議設立專門股權管理機構,來實施股權管理日常工作。

(三)具體實施細節問題

1、為了增加對股權激勵對象的約束,實際控制人配送的股權由實際控制人與激勵對象簽訂《公司股權期權協議書》,規定配送的股份只有分紅權,必須在服務一定年限或完成一定工作業績后,可正式辦理行權手續,在行權前仍由實際控制人保留所有權:

2、為出資者或擁有股權者發放《股權登記證書》,鼓勵建立內部股權交易市場,為股權轉讓者辦理變更登記等提供方便。

四、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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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和處理

為保證本單位生產順利進行,預防機電設備突發故障影響日常工作,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本著思想重視、制度嚴明的目的,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1、應急措施版權所有

(1)各站任何人發現機電設備突發故障,應立即報告本站站長。

(2)接報告后,各站站長負責調派本站電工、車輛應急。

(3)本站電工有正當理由無法立即趕赴現場時,該站長應向其他站長提出援助,無法達到要求時,可向工程股提出協調要求。

(4)本站車輛有正當理由無法立即趕赴現場時,該站長應向所部調度人員請求調車,無法達到要求時,可向辦公室提出協調要求。

(5)辦公室、工程股無法協調各自的工作時,應立即報告所長。

(6)供電設備的檢查維修。任何機電設備都離不開電,所以專職電工必須保證供電電源的可靠性。我單位供電為單電源供電,市電停電,就必須盡快發動柴油發電機。日常工作中,專職電工必須保證按規定維修保養及保持機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應。

(7)變壓器的檢查維修。變壓器在運行中,專職電工要定期進行檢查,通過儀表、保護裝置及各種指示信號等設備了解變壓器的運行狀況。日常工作中,專職電工應注意檢查變壓器的如下項目:油枕內和充油套管內油面的高度(油面的高度應在油表刻度1/4~3/4以內),封閉處有無滲油現象。通過溫度計檢查變壓器上層油溫,一般不應超過85~90℃。變壓器的聲響是否正常。絕緣套管有無破損、裂紋等。冷卻裝置運行情況。檢查一、二次母線是否過緊過松,接頭接觸是否良好、不過熱。呼吸器是否暢通,硅膠吸潮是否已飽和。瓦斯繼電器有無動作。變壓器是否良好。

2、責任分析

(1)報告不及時,屬當班班長的責任。

(2)接報告后,各站站長未及時調派本站電工、車輛應急,屬站長的責任。

(3)接站長通知后,各站電工、駕駛員無正當理由未立即趕赴現場,屬該電工、駕駛員的責任。

(4)站長發出調車要求后,所部調度人員未及時調車或無法調車時又未及時上報,屬所部調度人員的責任。

(5)辦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長未能妥善協調好各自的工作,又未立即報告所長,屬辦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長的責任。

(6)平時未按規定對供電設備、變壓器等進行維修保養,未保證機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應,致使機電設備不能正常運轉,電工負主要責任,工程股股長負領導責任。

7)平時未按規定維修保養,致使車輛不能及時救急,駕駛員負主要責任,辦公室主任負領導責任。

(8)站長、辦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長的手機無故關機,致使突發事件不能順利解決,均要追究各自的責任。版權所有

(9)電工、駕駛員的傳呼機無故關機或未及時回機,致使突發事件不能順利解決,均要追究各自的責任。

3、事后總結

(1)小型事件發生的次日,各站、辦公室、工程股應將事件基本事實情況、結果及涉及本部門的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告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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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 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機制

一、引言

股權激勵是企業通過股權的形式來分配收益,借以激勵企業員工,使員工與企業結成穩定的利益統一體,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從而使企業獲得更多利益的一種長期激勵方式。股權激勵作為一種有效的激發人力資源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管理方式,對改善企業治理結構,提高企業管理效率和市場競爭力,增強企業凝聚力等起到及其重要的作用。下面從股權激勵基礎理論入手,對企業股權激勵進行討論。

二、股權激勵基礎理論

(一)股權激勵理論

股權激勵機制的主要理論依據是人力資本理論、委托理論和契約理論三種:首先,人力資本是企業最重要、最寶貴的資本,是能夠帶來現在或未來收益的存在于人的知識技能與健康等綜合價值存量,是企業維持與獲得核心競爭力的源泉。人力資本是財產的一種特殊形式,存在著產權問題,其所有者屬于個人,因此需要依靠激勵機制來調動。企業是一個特殊市場合約,由眾多獨立要素所有者所擁有的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共同訂立,企業通過經營者股權激勵機制設計,使經營者擁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權,經營者的人力資本價值得以認可。其次,委托理論由米契爾?詹森與威廉?麥克林于1976年首先提出,該理論認為,任何滿足人參與約束及激勵相容約束而使委托人預期效用最大化的激勵合約中,人都必須承受部分風險;如果人是一個風險中性者,那么就可以通過使人承受完全風險,即讓他成為惟一的剩余權益者,來達到最優激勵效果。委托理論中,由于委托人無法觀察人的私有信息,也不能觀測到人的行動選擇或者觀測成本太高,只能觀測到企業的業績,因此委托人需以激勵契約來促使人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為。第三,現代企業產權關系的兩權分離管理方式,促使委托關系的產生,而委托關系是通過契約的形式建立的,在激勵機制方面,股權激勵可以彌補不完全契約的不足,企業高管人員的自身素質與經營能力決定了高管人員獲得的股權激勵的收益多少,因而具有自我激勵作用。

(二)企業股權激勵常見模式

按企業股權激勵的表現形式,常見模式有管理層收購(MBO)、經理層股票期權和員工持股三種;按基本權利義務關系則可分為現股激勵、期股激勵和期權激勵模式三種。管理層收購模式是指管理人員通過舉債融資來收購所在的企業,改變本企業的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與資本結構,從而達到本企業重組并獲得預期收益的一種收購行為一種股權激勵模式。管理層融資收購真正實現了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完全結合,企業管理層不僅包括企業的董事長、董事、財務主管等高級管理人員,也包括子公司的相應高級管理人員。經理層股票期權模式是指有條件地授予企業高層經理人員和部分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一定的價格購買本企業股票的權利的一種企業人力資源激勵機制。員工持股模式是指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企業部分股權,并委托一個專門機構作為社團法人代為管理和運作,委托機構以法人形式進入董事會參與管理、按股分紅的一種新型企業財產組織形式。

三、企業股權激勵的幾點討論

(一)結合企業生命周期選擇企業股權激勵設計方案

企業在進行股權激勵設計與策略選擇時,應根據企業的生命周期特點,在企業生命周期的不同個階段制定符合現狀的方案,妥善解決員工的短期激勵和長期激勵的問題。如在企業的初創期,由于企業現金量相對不夠充裕,因此應采取長期激勵尤其是首先考慮股份,激勵對象最好是全體員工,尤其是企業關鍵人才,應給予一定的實股,使每一個員工與企業緊密相連。但在企業衰退期,由于員工存在對企業的信心不足,股份激勵作用相對較小,反而現金激勵員工會覺得更實惠。因此,企業應考慮生命周期,選擇適合企業的方法,在此基礎上考慮激勵對象、激勵方式、員工持股總額及分配等關鍵因素進行方案設計。

(二)經理人、股東利益與企業股權激勵關系問題

實踐中企業股價的變動不僅取決于經理人本身努力,還與經濟環境、行業發展狀況等因素有關。在企業股權激勵中,經理人往往關心的是其股票市場價格而非企業的長期價值。尤其當受激勵成本與經理人投資能力限制時,經理人持有股份的數量是有限的,這樣經理人可能會為了自身利益在股價相對高位時減持股份,經理人持份數量和時間的改變,會使公司股價與公司長期價值并不一定完全一致,將制約股權激勵的效果。

四、結束語

文中從企業股權激勵理論、企業股權激勵常見模式、如何進行企業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等方面進行討論,提出應結合企業生命周期選擇企業股權激勵設計方案等建議,供企業股權激勵機制研究借鑒。

文獻參考: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范文4

“不可否認,金融危機正在影響著世界的各個角落,中國也不例外。由于經濟環境的惡化和市場的波動,很多公司取消或推遲了新的股權激勵計劃。監管機構也開始叫停金融企業的長期激勵。但我們認為低迷的市場恰恰是一個好時機,可以讓企業重新思考和審視長期激勵,進而修正其薪酬戰略并改進長期激勵方案?!逼杖A永道業務合伙人Mark Gilbraith表示。

有效設計的長期激勵可以改變企業經營層的短視行為,并且使經營者的利益與股東利益更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共度時艱。同時,作為中短期激勵的替代,長期激勵可以減少公司中短期的現金薪酬支出。而且,在低迷的市場環境下長期激勵的估值較低,對公司和員工而言都能以更低廉的成本發放和取得長期激勵。從公司角度可以幫助其改善現金流,節約成本。即使是在經濟危機時期,保留和吸引重點人才對企業而言仍舊至關重要。

對于那些已有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而言,超過80%的被調查公司表示即使在股價已經下跌到嚴重低于行權價格的情況下,也并不打算對現有的計劃做出任何調整。

普華永道人力資源業務總監吳福民指出:“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無論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都應該拓寬思路,從激勵模式選擇和方案設計細節等方面著手,完善公司的長期激勵計劃,盡可能在實現激勵目標的同時規避市場風險?!?/p>

國內股權激勵實踐和國外相比存在很多共性,比如長期激勵常用模式的選用。但也存在其特性,比如在長期激勵的計劃期限、授予對象和業績考核指標方面都有所不同。這些差別與中國的法規和文化環境等有一定的關系。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范文5

關鍵詞:上市公司 股權激勵問題 對策研究

一、股權激勵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激勵方案設計不夠完善

在推出股權激勵方案的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股票期權模式受寵、公司董事和高管獲得的激勵股票數量過多、激勵成本過低等現象。制定者沒有考慮到在市場低迷時期,股票期權可能失效、給子公司董事和高管過多的激勵數量會導致價值分配不均衡以及為了降低激勵成本,一些上市公司低的行權價削弱了激勵效應等問題這些都會直接影響到激勵的實施效果。

(二)公司治理結構的不夠完善

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與股權激勵實施的有效性是相輔相成的。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后,降低了委托關系中的道德風險。另外,股權激勵設定的較為嚴格的考核程序,進一步規范了公司的運營。因此,股權激勵有利于強化公司治理結構。反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為股權激勵的實施創造了良好的內部環境,通過強化所有者的控制與監督,改善董事會結構,加強監事會的獨立性,也會強化股權激勵的效果。但是目前上市公司中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導致了上市公司大量的短期行為以及控股股東之間的不正當關聯交易。

(三)經理人市場不夠完備

2007年的調查顯示,上級主管部門在企業經營者的產生過程中,仍占主要作用。行政任命因受到許多復雜因素的影響常帶有相當的不確定性,通常情況下,經營者在某一公司的任職一般都不會超過5年,而股票期權的行權期一般都需5年—10年甚至更長時間。在這種情況下,股權激勵這一長期激勵機制就很容易同不可預見的行政任命制發生沖突。

(四)使用股權激勵機制時激勵過度

這與激勵不足并不矛盾,最高管理層的灰色收入,甚至是違法收入,構成了其收入的主要來源,從而顯性收入的增減激勵作用不大或根本不起作用。按照經濟學的效用遞減規律,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再通過提高收入來激勵就非常困難。此時管理者就會更多考慮維持現狀,規避自身風險等問題;精神激勵過多,榮譽的光環太甚,或者“一葉障目”、忘乎所以,被沖昏頭腦,造成決策失誤,或者榮譽感麻木,喪失前進的動力。

(五)考核指標體系不健全

實施股權激勵的一個必要條件是企業己經建立完善的業績評價體系,而我國現有的業績評價體系還存在評價對象與目標模糊、指標單一、標準單一等缺陷,財務指標體系不夠全面、細致,非財務指標涉及較少,不能全面、客觀和科學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業績和管理層的努力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股權激勵的效力。

二、完善我國股權激勵機制的措施

(一)制定切實可行的股權激勵方案

上市公司應在不違背國家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股權激勵方案,避免與證券會有關規定相違背而被叫停的難堪局面。激勵過度,很可能會影響高管及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人都是有惰性的,不需努力輕而易舉就可以得到,反而對公司的發展不利。同時會引起市場與股東的質疑。而激勵的門檻太高了,經過努力拼搏也無法達到的目標,只能讓人望而卻步,同樣也無法調動高管及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那么以什么樣的行權價來實行股權激勵?同時,要綜合兼顧上市公司、激勵對象以及中小股東三者之間的利益均衡,做到多贏。監管層應該為市場,為投資者把好股權激勵關,出臺個更為完善、更為全面、更為細致的“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并對這個辦法的實施加以監督管理,營造良好的股市環境;上市公司制定公平合理、切實可行的股權激勵方案,是股權激勵得以順利進行的關鍵。

(二)完善治理結構、加強監督作用

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關鍵是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力絕公司經營者或日常管理者“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的現象。股權激勵事關公司資本結構變動和公眾股東利益,與一般的薪酬方案不同,它需要更嚴格的審議和決策機制,獨立董事、薪酬委員會在其中應發揮更積極的作用。上市公司的股權計劃除了需要股東大會特別決議的批準外,公司外部的律師、獨立財務顧問和咨詢機構的意見或建議也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重視。建議建立公司內部人、股東出資人、期權理論專家三方期權激勵科學治理機制。公司內部人是期權受益人,股東出資人是期權決策人,理論專家是期權評審人或設計人。其次,完善公司治理外部機制。政府可以設置一個管制機構。在公司治理的外部機制中,一個有效的政府管制機構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早期發展階段。

(三)建立共同目標

委托人與人的具體行為目標是不一致的。造成了人的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然而企業價值最大化是委托人的最終目標,而人也要借企業的經營獲取報酬,雙方都不希望企業面臨暗淡的前景,這就為雙方的目標協調提供了契機。在委托契約既定的前提下,人的報酬應當是相對固定,委托人適當的讓渡一部分增量價值于人,使企業能夠分享增量價值。這就在很大程度上確立了委托雙方的共同目標,產生雙贏效果。現實中,在委托雙方之間建立柔性契約是比較可行的。

(四)培養有效、穩定的資本市場

首先是解決大小非問題。建議“大小非”解禁期限設計應該延長些,可以考慮設定10年甚至更長時間解禁完畢,每年只能解禁部分。這樣,就不會對股市造成太大的壓力;對大小非解禁后的交易,央企大小非解禁應該明確時間表,市場需要一定時間來吸收股改大小非解禁的壓力。其次,引入賣空機制。在有“賣空”機制的情況下,如果股東們對公司的改組還有期望,他們就可以繼續持有公司的股票,但會通過“賣空”的操作手法,一方面減少損失,另一方面也向董事和經理傳遞出不滿的信號。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范文6

IPO企業多數處于快速發展階段,隨著企業規模不斷壯大,許多老板們逐漸意識到:人心散了,隊伍不好帶。IPO又是個“磨人”的過程,尤其需要員工與企業“風雨同舟”,于是老板們就謀劃通過實施股權激勵來“綁定”核心員工,確保其為股東長期利益服務,同時也為大家熬過IPO過程打一劑“強心針”。但是老板們沒有意識到,由于涉及股份支付費用化會計處理、股份支付稅負等問題,股權激勵的實施亦可能對公司IPO申報、激勵效果等造成較大不利影響。筆者分析了近年來IPO過會的相關企業案例,結合多年的實踐經驗及法規要求,就IPO企業實施股權激勵方案的財務影響及方案設計時應考慮的問題進行探討,以期對IPO企業有所幫助。

股權激勵誰買單

在實務中,IPO企業通常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來完成股權激勵行為:

第一,通過對激勵對象實行較低價格的定向增發,低于公允價值的這部分差額是企業的一種“付出”。

第二,企業的創始人(即大股東)通過較低的轉讓價格向激勵對象進行股權轉讓。這種方式似乎是大股東自身的“付出”,與企業無關,實則不然 。

上述兩種方式本質上同時具備股份支付的兩個特征。其一公司通過股權激勵換取了企業員工提供的服務;其二公司所換取的服務存在一定的對價,即前述“付出”,且該“付出”是可以計量的,簡單地說,就是激勵對象所支付的“購買成本”與外部PE價格(公允價值)存在的差價??梢姡蓹嗉顚嶋H為企業職工薪酬之一,在它發揮激勵作用的背后,企業或大股東以低價出讓股份的形式承擔了一定的“隱性”成本,但許多老板往往沒有意識到。

股權激勵有多貴

股權激勵對老板們而言,不僅僅是賬面股份的減持或稀釋,更大的代價是其“股份支付費用化處理”引發的財務影響。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相關規定,IPO企業股權激勵如滿足股份支付的條件,則應將企業實施激勵的股權公允價值與受讓成本間差額部分費用化處理,減少股權激勵當年度的利潤總額。筆者分析整理了2010年7月IPO重啟以來過會的企業在上市前實施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情況。其中,2010 年以來尤其是從 2011年下半年開始,除創業板企業外,其他IPO申報企業大部分都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要求對上市前的股權激勵作為股份支付進行了費用化處理,計入費用的小則幾百萬元,大則一億多元。在股份支付會計處理規定方面,對于申報創業板的IPO企業并無特殊規定。根據目前的監管動向,創業板的IPO企業今后在股權激勵處理方面應與主板、中小板一致,即應計入企業相應期間的費用。

另外,中國證監會“首發管理辦法”對IPO企業的財務盈利指標以及成長性有著較高的要求。盡管實務處理上證監會允許把股權激勵的費用計入非經常性損益,但是在 IPO審核中對企業盈利指標的要求都是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的原則來計算,若股權激勵設計不當有可能對IPO申報產生嚴重影響。

那么,該如何合理設計股權激勵方案,達到企業、股東及員工的共贏呢?

股權激勵路在何方

IPO企業實施股權激勵時應重點關注以下四個因素,以設計出“性價比”較高的股權激勵方案,既能為激勵對象提供有“含金量”的對價,又能最大程度上保護企業及股東的利益,實現真正的共贏。

實施時機—股權激勵時機選擇不當,有可能帶來管理費用的大幅增加導致公司不再滿足上市的業績條件。解決這一問題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將股權激勵時間盡可能提前,如果股權激勵發生在申報期的早期,只要不導致公司虧損或申報期累計利潤達不到申報條件,反而會使申報期的財務數據顯示出較好的成長性。如果發生在申報期最后階段,比如最近的一年又一期突擊入股,則不僅會讓監管部門對突擊入股的動機產生懷疑,增加中介機構的核查工作量,也將直接影響公司的關鍵財務數據,對公司業績的成長性帶來壓力。當然,也有企業提出是否可以考慮將股權激勵安排在上市后再來實施,但從現有監管法規及實務案例來看,不管是采用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對于激勵計劃中的行權價格、行權條件均有更為“苛刻”的規定。近3年已有神州泰岳、兆馳股份、中能電氣等30家左右上市公司由于股價跌破行權價或業績下滑導致股權激勵計劃“泡湯”。

因此,股權激勵的實施時機盡量選擇在IPO改制前,越早越好,且與引入PE時點間隔一定的時間,以對公司申報期業績成長性影響最小化。實務中,如股權激勵實施時間靠近引入PE時點且PE價格較高時,為了降低其財務影響,在計算股份支付時可借鑒日出東方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采用收益現值法對股權激勵時點公司整體進行評估作為股份支付公允價值的計價依據。

授予價格—股權激勵所采用的價格一般有面值、賬面凈資產值或市場價格(PE入股價格或市場上同類其他企業的 PE 價格)等。實務中經常出現兩種“尷尬”局面:第一,采用面值或低于每股賬面凈資產的價格入股,這會攤薄公司的每股凈資產,損害老股東的利益,需要老股東做出較大的讓步與付出;第二,采用外部PE 的價格入股,這種方式很難讓激勵對象感受到來自公司的“實惠”,容易導致激勵方案實施失敗??梢?,以每股賬面凈資產、或者略高于每股凈資產的價格入股是激勵對象可以接受的,授予價格低于外部 PE 入股價格的幅度越大,激勵對象所感受到的激勵力度也就越大。

因此,股權激勵授予價格應在每股凈資產的價格與市場價格之間,且實施時間越靠近申報期,其價格應越接近于“市場價格”。

授予方式—近年,許多創業板企業上市后高管紛紛辭職,難逃減持套現嫌疑,這與股權激勵的出發點是背道而馳的。因此,許多企業通過設立持股平臺的方式完成股權激勵,以加強公司對于激勵對象的控制,保證激勵對象的穩定性。對企業及老板們而言,在選擇個人直接持股或通過持股平臺間接持股方式時,需要了解兩種方式下激勵對象減持便利性及限售期存在著較大的差異。

個人直接持股時,激勵對象在限售期滿后可在二級市場自由流通減持,除非激勵對象為“董、監、高”,其減持行為則受到法規的嚴格限制。《公司法》規定:“董、監、高”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同時,交易所也就上市公司“董、監、高”買賣本公司股票特別是離職后減持比例和期限有著更為嚴格的要求,尤其是創業板企業。

設立持股平臺公司(或有限合伙企業,下同)間接持股時,激勵對象在限售期滿后減持時需要通過持股平臺公司來完成,操作上沒有直接持股時方便和自由。但該方式下,持股平臺公司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鎖定是根據持股平臺的上市承諾,目前法規對持股平臺沒有追加鎖定期,且其減持行為亦沒有額外的交易所限制。此外,持股平臺的股東轉讓平臺公司股份目前亦未有明確的法律限制。

可見,采用間接持股方式更為靈活,其退出機制所受到的法律限制較少,但對激勵對象而言,直接持股時其減持的“自由度”較大。企業可根據激勵對象的范圍、激勵目的等對授予方式進行靈活安排。

股權激勵的稅負考慮—實務中,高額的股票減持稅負也常常讓老板與員工們“一聲嘆息”。在股權激勵背后,企業為換取員工服務的對價實際為大股東與員工“博弈”的結果,其“對價”相對固定,因此未來減持稅負越高則意味著企業需要支付的“稅前對價”越高。因此,對老板們而言,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也需要考慮未來減持稅負的影響。

結合現行國家稅務法規及各地方政府出臺的實施意見,筆者對個人直接持股、設立有限合伙企業持股平臺 ,以及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持股平臺三種方式下未來減持稅負進行了測算。

由此可見,激勵對象個人直接持股時未來減持稅負最低;在間接持股方式下,激勵對象作為有限合伙制企業的有限合伙人(LP)間接持股的形式未來減持稅負較低。在現有法規及政策范圍下,IPO企業更多傾向于成立有限合伙企業持股平臺形式完成股權激勵。在持股平臺中,IPO企業實際控制人或授權代表作為普通合伙人、激勵對象作為有限合伙人,以實現企業、創業家與激勵對象間的共贏。

另外,股權涉及到控制力,股權過于分散不利于企業家對企業的控制?,F代企業的股權治理結構,實際上是決策的“民主”和“集中”問題?!懊裰鳌钡臎Q策和權力的制衡,對企業平穩發展、少犯致命錯誤當然非常重要,但這種“民主”更適合于具有相當規模的成熟企業。對于處于發展期的創業企業,決策的效率是第一位的,企業必須有一個堅強的權威核心,否則難以成功。國內知名的成功企業,如聯想、海爾、萬科、華為,在相當長的發展過程中,決策都是比較“集中”的,企業達到相當規模后才逐步“民主”。股權分散不利于權威的形成,大家都會有“搭便車”的心態,關鍵時候就沒有人起來擔當,因此創業企業在創業之初就需要通盤考慮股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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