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方式的選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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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方式的選擇

股權激勵方式的選擇范文1

引言

公司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是現代企業的特點,兩權分離引發了問題,為了緩解兩者之間的利益沖突,西方國家最早提出了一種長期激勵制度――股權激勵制度。這一制度在西方經歷了幾十年的發展,實踐表明其在一定程度上對完善公司治理模式,提高公司績效有很大作用。

20世紀90年代初期,股權激勵制度開始在我國萌芽。2006年開始,我國關于股權激勵計劃的法律制度更健全,法律環境更穩定,這保障了股權激勵制度在我國市場上的順利進行和快速發展。然而,由于我國資本市場不完善,社會環境與法律制度與西方有很大差別,所以這種起源于西方成熟的資本主義市場的股權激勵政策在我國發展過程中遇到了許多問題。國內學者對我國上市企業實施股權激勵政策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也做了許多實證研究,主要側重于股權激勵政策對公司績效的影響以及造成不同影響的因素等方面。而本文重點為對不同股權激勵方式進行對比分析,為上市公司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股權激勵方式提出參考意見,協助上市公司深入完善其治理結構,提升企業績效水平。

一、相關文獻述評

在股權激勵與公司業績關系的研究方面,徐大偉、蔡銳和徐鳴雷(2005)對管理層收購的25家企業進行研究發現:管理層持股與公司績效呈現三次方的非線性關系:當管理層持股比例為0―7.50%時,管理層持股比例增加,上市公司經營績效隨之提升;當管理層持股比例在7.50%―33.35%之間時,管理層持股比例增加帶來的問題是其對外部股東進行利益侵占,從而公司的成本增加,最終表現為管理層持股比例與企業經營績效負相關;當管理層持股比例大于33.35%時,隨著持股數的增加,上市公司的整體績效又會得到進一步提升。李維安、李漢軍(2006)的研究表明。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高于40%,公司績效隨著持股比例的升高而提升;當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低于20%時,股權激勵無法發揮顯著作用;當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在20%―40%之間時,高管的股權激勵發揮顯著作用,股權激勵和公司績效為倒U型關系。顧斌、周立燁(2007)認為,從行業角度看,交通運輸業的公司股權激勵效果是最好的,但是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長期效應不明顯。徐寧(2010)則認為,規模小、成長性高的上市公司對股票期權模式更為熱衷,股票期權激勵對公司績效有正的效應。

在不同股權激勵模式的對比分析研究方面,吳網紅、魏?。?008)通過研究認為,企業業績與股權激勵模式的成本有緊密聯系。為了使股權激勵的效應最大化,應根據股權激勵模式成本,考慮上市公司發展階段和類型,選擇操作上可行、比較能發揮激勵功能的股權激勵模式。廖敏(2009)對2006―2008年間宣告實施股票期權模式的上市公司進行研究,發現在剔除行業因素影響后,上市公司股票期權激勵效應總體上不并明顯;從不同的激勵標的物來看,股票期權激勵效果不如限制性股票的激勵效果。

在對股權激勵與公司績效的相關文獻進行梳理后發現,對于股權激勵與企業績效的相關性這一問題上,國內學者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定論。從實證結果上看,正相關、負相關或不相關及非線性相關的結論都有證實。但是,考慮到我國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的時間不長,隨著我國股權激勵政策的進一步發展,這一政策能否對公司績效的提升仍然起到促進作用,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這兩種模式是否都仍然能對企業績效產生積極影響?兩種模式下的激勵效果是否會存在顯著差異?這些問題還有待進一步實證分析。

二、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的現狀分析

(一)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的上市企業規模情況分析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共有287家上市公司宣告實施股權激勵政策,這些上市公司在公司規模上差異顯著,表1為上市公司規模情況。

由表1可以看出,大部分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的上市公司規模較小,50億元以上的上市公司幾乎占了考察樣本的三分之二,50億―100億元的上市公司占了14.29%,還有28家上市公司規模在150億元以上占了9.76%。

由此可得,在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由于公司規模的不同,實施狀況也有很大區別:規模較小的公司更傾向于實施股權激勵政策。這可能是由于較小規模的企業更具有靈活性,更容易推行股權激勵政策,并且規模較小的企業,其對成長性的需求也越大,所以他們希望通過股權激勵政策的實施,使公司獲得績效方面的提升。

(二)激勵標的物情況分析

我國允許的股權激勵標的物有股票增值權、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及其他證監會允許的激勵方式。表2為我國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的上市公司所選擇的激勵標的物的情況:到2012年為止,64.81%的上市公司選了股票期權為其激勵標的物,還有31.71%的上市公司選擇了限制性股票,僅僅只有10家公司選擇了股票增值權,只占了總體樣本的3.48%。

由表2可以看出,股票期權方式下,股票來源全部都是定向發行的,限制性股票方式下,定向發行也占了95.6%。而在股票增值權這一方式下的10家上市公司中,90%選擇了虛擬股票,10%選擇了定向發行。

(三)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的上市公司行業分布情況分析

如表3所示,在整體股票市場中,制造業的上市公司數量也最多。所以,從行業中的比重來說,制造業中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的上市公司僅占到整個制造業的上市公司的10.58%,低于信息技術業的27.09%、傳播與文化產業的13.89%、社會服務業的13.41%以及建筑業的13.04%。對比發現,在信息技術業中,股權激勵政策的推行程度更高。

通過對樣本行業分布進行分析,我們可以從中發現,行業不同導致股權激勵政策的實施情況也大不相同。對比發現,股權激勵政策在信息技術業中的接受程度較高,其原因可能是信息技術業作為一種新興的高科技產業,充分認識到人才的重要性。經營者希望通過股權激勵政策的實施吸收優秀人才,穩定科技團隊,解決治理問題。

(四)股權激勵有效期的情況分布

股權激勵政策應該是一種長期的激勵方式,激勵有效期較長,會更有利于被激勵者將自身的利益與企業的利益結合起來,從長遠的角度上為公司創造價值;若激勵有效期較短,被激勵者容易被短期利益蒙蔽雙眼,不能從長期的角度思考問題,這樣股權激勵政策也不能較好的發揮其應有的效果,表4是我國目前上市公司中股權激勵政策中的激勵有效期的選擇情況。

從表4可得,有將近79%的上市公司選擇的激勵有效期為4―5年,而選擇較長期的激勵有效期的公司相對較少,僅僅5家公司的激勵有效期為10年,只占了1.74%。這表明,激勵有效期過短,是目前股權激勵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這樣容易出現公司管理層為追求短期利益,做出不利于企業長遠發展的決策,并出現后續激勵不足等問題。

三、研究設計

(一)研究假設

股權激勵是一個受到國內外企業廣泛使用的長期激勵機制。在綜合相關理論和國內外學者的實證結論,我們可以發現,利益趨同假說的提出為股權激勵政策的實施奠定了理論基礎,大多數學者對股權激勵政策的實施對公司績效的提升持肯定態度。并且,從解決問題的角度來看,股權激勵制度的實施,經營者將成為所有者,這樣經營者就會站在股東的角度上思考問題,考慮企業的長遠發展,為提升企業經營績效做出最大的努力,所以股權激勵政策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緩解委托這一問題。因此,本出如下假設:

假設一:股權激勵政策的實施與公司績效水平的改善顯著正相關。

股權激勵的形式多種多樣,不同的激勵方式對公司績效可能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我國最主要的激勵形式是股票期權和限制性期權,基于前面對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的文獻綜述,發現大多數學者都認為兩種激勵方式對公司績效的影響度大不相同,有一些學者認為限制性股票的激勵效果優于股票期權。因此,本文提出假設二。

假設二:激勵方式不同,激勵效果也不同,而采取限制性股票的方式帶來的效果顯著優于股票期權的方式。

(二)樣本的選擇及來源

本文的樣本選擇主要有以下幾個標準:

1.選取2006―2012年間宣布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

2.對1進行篩選,選出2006―2012年間宣告并持續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的上市公司。

3.在2的基礎上篩選出了2006―2011年宣告并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的上市公司。

4.剔除了采取股票增值權模式的上市公司。

基于上述原則,通過國泰安數據庫篩選出2006―2012年間宣布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287家,其間連續實施的上市公司164家,在2011年前已經宣布并連續實施的上市公司87家,剔除ST公司、金融保險業,以及相關財務數據異常及不完整的,最終得到實證研究樣本共71家公司。

(三)變量的選取

變量類型及其定義如表5所示。

(四)模型的建立

四、實證研究

(一)股權激勵實施與否與公司績效改善實證檢驗

1.相關性檢驗,變量相關系數如表6所示。

2.模型回歸分析,回歸結果如表7。

由表7可以看出,調整R2為0.106,說明擬合優度一般。對實證樣本和配對樣本的數據進行F檢驗,通過0.05的顯著性水平,這就說明總體回歸方程的顯著性檢驗相關。以上結論說明模型設置比較合理,估計結果可信度較高。

從參數檢驗上來說,解釋變量股權激勵實施前公司績效的回歸系數是0.064,大于零表示股權激勵的實施對公司績效的改善有促進作用;而虛擬變量D1的回歸系數為0.0于0,并且通過了0.05的顯著性檢驗,說明股權激勵政策的實施與公司績效水平的改善是顯著正相關的,從而我們接受假設一。

(二)股權激勵方式的選擇與公司績效改善實證檢驗

1.相關性檢驗,變量相關系數如表8所示。

由表8可知,變量之間無顯著相關性,不存在多重共線性問題,可以對模型進行進一步回歸分析。

2.模型回歸分析,回歸結果如表9。

由表9可知,調整R平方為0.717,說明擬合優度很好,并且對整體方程進行F檢驗發現,通過了0.05的顯著性水平,說明總體回歸方程的顯著性檢驗相關。以上結論說明模型設置比較合理,估計結果可信度較高。

但從參數檢驗上來看,D2的顯著性概率為0.316,明顯大于0.1,未能通過顯著性檢驗。所以我們拒絕假設二,即實施限制性股票帶來的績效改善程度略微高于股票期權模式,但是兩者差異不顯著。

五、研究結論與對策建議

(一)研究結論

從檢驗結果來看,未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的上市企業的績效水平顯著低于實施股權激勵政策的上市企業的績效水平,由此我們通過假設一:股權激勵政策的實施與公司績效水平的改善顯著正相關。

雖然施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兩種方法都能帶來業績的提升,但是兩者之間的差異卻并不明顯。所以我們拒絕部分假設二,即實施限制性股票帶來的績效改善程度略微高于股票期權模式,但是兩者差異并不顯著。

(二)對策建議

本文以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為基礎證實了股權激勵政策的實施確實能對公司績效的改善起到促進作用,股權激勵方式的不同對公司績效的改善程度的確存在些不同,但是這些差異卻不明顯。在我國進一步推行股權激勵政策是有必要的,同時從我國的實施現狀來看,公司規模不同、行業不同,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政策的實施情況也有差異。針對存在的問題,本文提出了如下對策建議。

1.優化股權激勵方案,建全監督機制

企業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訂科學合理的股權激勵方案:要確定合適的激勵對象,分配合理的激勵額度,選擇適當的激勵方式,順應股權激勵制度的長期效應,為調動激勵對象積極性、提升公司績效打下堅實的基礎。在注重激勵對象薪酬方面的激勵因素外,還應考慮到其精神層面和自我實現方面的需求,為股權激勵政策能夠長久、成功的實施提供保障。由于股票市場的波動性,股權激勵政策應具有較好的靈活度,能適時調整,以減少證券市場環境的變動給企業帶來的沖擊。為了防止經營者追求自我的短期利益而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有必要在實施股權激勵政策時建立健全配套的監督機制,致力于整個股權激勵計劃的健康有序進行,提升公司績效。

股權激勵方式的選擇范文2

根據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掛牌企業的公告,共有54家新三板掛牌企業公布股權激勵方案(有些企業實施兩種股權激勵方案),其中有28家企業為做市轉讓,26家企業為協議轉讓。

這54家公布股權激勵的新三板掛牌企業中,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勵方式的企業最多,共有25家企業選擇限制性股票的激勵方式。目前諸如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和員工持股計劃等規范類股權激勵方法依舊是新三板企業的主流模式。不過最近“新花樣”也逐漸被采用,例如精冶源首次采用虛擬股權激勵方案。隨著新三板企業數量的增多和股權激勵逐步普及,新三板將來在股權激勵方式選擇上不排除會出現“百花齊放”的盛況。

近期,新三板出現董秘離職潮,多家新三板公司高管離職公告,其中有近七成沒有實施股權激勵。這凸顯出通過股權激勵來穩定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顯得愈發重要。掛牌企業如何選擇適合促進自身成長的股權激勵“催化劑”是個意義重大的命題。

通過研究大量的統計案例,廣證恒生發現以下六種方法――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員工持股計劃、股票增值權、虛擬股權、激勵基金――出鏡率最高,最受歡迎,實用性最強。股票期權的股權激勵方式適合那些初始資本投入較少,資本增值較快,在資本增值過程中人力資本增值效果明顯的公司,例如高科技行業。

2014年12月26日,新三板掛牌企業樓蘭股份公告,披露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為了留住優秀人才,同時降低激勵成本,公司決定以6.60元/股的價格針對19名核心技術人員發行了72萬份股票期權,涉及的普通股數量約占總股本3500.05萬股的2.06%;公司規定自股票期權授予日起二十四個月,自授予日起至滿足行權條件后10個工作日可以開始行權,授予日為激勵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

樓蘭股份是一家專注于汽車營銷領域的咨詢服務企業集團,以車聯網技術研發與應用為發展方向,目前能提供分銷管理、客戶關系管理、IT 系統建設及咨詢、數據傳輸和分析等整體解決方案,主要應用在汽車產業中的汽車銷售及汽車后市場服務領域。

股權激勵方式的選擇范文3

關鍵詞:管理層;股權激勵;上市公司

股權激勵于20世紀70年代末起源于美國硅谷,其成因是為了解決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利益矛盾,建立對經營者的長效激勵機制。實施股權激勵制度可以將公司的利益、股東的利益和管理層的利益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為了促進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中國證監會于2005年12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國務院國資委和財政部于2006年9月出臺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行股權激勵試行辦法》。2009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陸續出臺《關于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股權激勵相關政策的完善,為股權激勵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當然,近幾年日益完善的資本市場、較好的經濟環境以及不斷提高的公司內部治理水平也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實施起到了非常太的推動作用。

從2006年開始,截至2009年12月31日滬深兩市已有131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權激勵方案,這些方案的激勵對象都包括公司的管理層,少數方案中的激勵對象也包括技術骨干和員工。這些上市公司數量在時間分布上存在很大波動性,其中以2008年推出股權激勵方案的上市公司數量最多,具體情況見表1。

在這131家公司中,已經實施股權激勵的共有44家,僅占A股非ST非創業板上市公司總數的2.83%。本文以2006年至2009年實施股權激勵的44家上市公司為樣本,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現狀進行分析。

一、股權激勵的模式選擇

激勵模式是股權激勵的核心問題,直接決定了激勵的效用。目前,國際上典型的股權激勵模式有經營者,員工持股、管理層/員工收購、虛擬股票、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業績股票、股票增值權和延期支付八種。其中以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權的使用較為廣泛?!渡鲜泄竟蓹嗉罟芾磙k法(試行)》(2005年)中規定,我國上市公司可以采用的股權激勵模式有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和法律以及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勵對象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從上市公司獲得的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其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可放棄該種權利。

通過對已經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采用的激勵模式進行統計。股票期權是被采用最多的模式。占到所有激勵模式的75%其次是限制性股票,占到18%;同時采取兩種激勵模式的上市公司占7%。

對于激勵對象來說,股票期權模式的收益來自上市公司股價對于授予價格的溢價。其成本小。風險低。另外。采用股票期權激勵對上市公司的現金流基本沒有影響。這是許多上市公司選擇股票期權模式的主要原因。

二、股權激勵的額度選擇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2005年)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在此約束下,目前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額度在5%到10%之間。從表2可知,多數上市公司選擇的股權激勵額度較高,5%以上的有25家,占總樣本的56.82%。

三、股權激勵的來源選擇

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主要包括大股東轉售、定向增發和二級市場回購三種。通過對已經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來源進行統計,定向增發成為股票來源的首選,占到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的89%,而大股東轉讓和二級市場回購分別占7%和4%。

2008年3月,證監會頒布《股權激勵相關備忘錄2號》規定股東不得直接向激勵對象贈予(或轉讓)股份,大股東轉售這種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退出歷史舞臺。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股票來獲取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激勵成本較高,且執行的約束條件較多,也很少被采用。

四、股權激勵的行業選擇

本文對已實施股權激勵的44家上市公司進行行業分析,由于建筑業、批發和零售貿易、金融保險業、社會服務業、傳播與文化產業和農、林、牧、漁業這六個行業中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各有一家,所以將其歸為其他行業進行統計,統計結果見表3。已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制造業。達到59%,行業集征非常明顯,其次是信息技術業和房地產業。信息技術業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數量在其行業內所占比重最高,為8.47%,房地產業占4.72%。上市公司授予管理層股票期權或限制性股票,是基于公司未來發展預期較好所做的決策。對于處于成長階段的企業來說,通過股權激勵可以降低支付管理層貨幣薪酬的負擔。近年,信息技術業和房地產業都是增長機會比較大,成長性較好的行為,比較適合實施股權激勵。

五、股權激勵的公司所有制性質選擇

雖然滬深兩市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選遠大于民營上市公司,但2006年至2009年問,實施股權激勵民營上市公司有30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有13家,外資企業有1家。

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在薪酬激勵機制和所依存的政策法律環境上有很大的差別。國資委和財政部2006年頒布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行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和2008年頒布的《關于規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都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有關事項做了嚴格的規范,包括股權激勵的實施條件,公司的治理結構、業績考核體系和股權激勵收益水平等。相對而言,民營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較為寬松、審批程序較為簡單,薪酬激勵方式選擇的自由度更大。二是民營上市公司管理層的任職更多的表現為競爭行為,公司采用股權激勵的方式來引進人才并防止人才流失。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大多數管理層是由政府任命的,對管理層更加注重的是約束而非激勵。

六、股權激勵的資本結構選擇

在對股權激勵的行業選擇的分析中得知,各行業內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較少,所以本文只選取了制造業中的樣本,對實施股權激勵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進行統計分析,將樣本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前一年的資產負債率平均值與行業平均值進行對比。

根據表4的統計結果,我國實施管理層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低于行業平均水平。究其原因,公司負債的存在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管理層可以自由支配的現金流,對管理層起到約束作用,同時使債權人對公司的監管加強。資產負債率低的上市公司,債權人的監督作用較弱,更需要加強激勵作用。

通過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現狀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我國進行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少,股權激勵作為一種長效的激勵機制,有待于進~步推進;實行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激勵模式單一,激勵額度較高,用于激勵的股票來源首選定向增發;行業集中性較為顯著,主要集中在高科技和成長性好的行業中: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多為民營企業;資本結構中負債水平偏低。

參考文獻:

[1]李曜,股權激勵的兩種主流方式孰優孰劣[c]上海:上海市社會科學界第六屆學術年會文集經濟,管理學科卷,2008554-559

股權激勵方式的選擇范文4

美國銀行業股權激勵制度

股權激勵機制的主要類型

在美國上市企業的管理實踐中,股權激勵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是一種與股票增值收益連動的長期激勵制度,是指上市企業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即行權價)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股票期權作為一種看漲期權,代表的是選擇權,激勵對象可以在行權期內任何時候行權,也可以因股票價格低于行權價而放棄行權,行權時間與行權與否均具有不確定性。從實際情況來看,股票期權是美國上市企業最為常用的股權激勵方式。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企業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企業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從中獲益。經營者在得到限制性股票的時候,不需要付錢去購買,但他們在限制期內不得隨意處置股票,如果在這個限制期內經營者辭職或被開除了,股票就會因此而被沒收。限制性股票獎勵計劃目前在美國銀行業使用比較廣泛,是與股票期權計劃相并列的一種長期激勵手段。由于對出售股票的時間做出限制,該項激勵計劃有利于激勵高級管理人員將更多的時間精力投入到某個或某些長期戰略目標中。

員工持股計劃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兼具激勵與福利的雙重機制,指由企業內部員工自愿出資認購公司部分股權,讓員工成為股東,分享企業成長成果的一種員工福利計劃。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可以提高普通員工的積極性以及對企業的忠誠度,激勵他們為企業發展創造更多財富。

股票增值權

股票增值權是一種虛擬的股份激勵計劃,是上市企業授予經營者的一種權利。如果經營者努力經營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上市企業股票價格上升或公司業績上升,經營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獲得這種由股價上揚或業績提升所帶來的收益,收益為行權日當日的股票市值與行權價之間的差價。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支付現金,行權后由公司支付現金、股票或股票和現金的組合。

從實施效果來看,上述股權激勵方式各有優點和不足。對于股票期權而言,其優點是激勵成本由市場承擔,企業利潤不受影響,股價下跌時被激勵對象放棄行權,從而鎖定其風險;而缺點是來自股票市場的風險以及經營者的道德風險。對于限制性股票而言,其優點是激勵約束效果明顯,缺點是有可能造成過度激勵。對于員工持股計劃而言,其優點是在美國能夠享受政府在稅收上給予的優惠,缺點是福利性較強,與員工業績掛鉤較差。對于股票增值權而言,其優點是由于并非實際持股而不會稀釋股東權益,且較少受到法律政策的約束,缺點是激勵效果差,企業現金支付壓力大。

美國銀行業股權激勵的基本特點

目前,在美國標準普爾500指數所列的前250家最大公司中,有98%的公司已建立了股票期權制度,有55%的公司發行了“限制性股票”,有58%的公司設計和實施了與公司業績直接掛鉤的股票獎勵,而銀行業更是幾乎都實行了股權激勵制度。通過對1996~2005年間美國43家代表性商業銀行(包括花旗集團、美國銀行、富國銀行、美聯銀行、J.P

摩根等銀行)股權激勵特征、影響因素等進行了分析,發現美國銀行業的期權激勵機制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由于受到安然事件等的影響,美國銀行業股權激勵經歷了倒U的走勢。資料顯示,1996~2005年間,美國銀行業管理層股權補償占總報酬比重的變化經歷了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的走勢。

數據顯示,管理層股權補償占總報酬比重與資產規模、杠桿比率呈現負相關,與商業銀行成長機會(也即與市值賬面價值比的關系)、外部董事的比例呈現正相關。這充分說明了股權激勵是銀行股東激勵管理層提高經營能力、降低經營風險的重要舉措。

注重長短期激勵方式相結合。從具體實踐來看,美國商業銀行通常實施組合薪酬激勵,短期薪酬激勵與長期薪酬激勵兩者激勵效果各有優勢,實施短期薪酬和長期薪酬的組合激勵可以綜合兩者的優勢、彌補兩者的不足,從而起到優于單純的短期激勵和單純的長期激勵的效果。

重視對全體員工的激勵。與一些投資銀行不同,高級管理層在商業銀行的發展中雖然也起著關鍵的作用,但商業銀行的發展靠的不僅僅是高級管理人員的力量,其團隊整體的力量亦不容忽視。因此美國商業銀行業非常重視對全體員工的激勵,一般通過激勵層次的多樣化來對全體員工實施有效激勵。

國內實施股權激勵的基本情況

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目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對股權激勵有著比較明確的規定,主要包括證監會2006年1月頒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以及財政部和國資委2006年1月和9月聯合頒布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

從表1可看出,我國法律法規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機制有著比較明確的規定,幾乎涉及了股權激勵方方面面,這為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據。正是基于這些法律法規,目前我國有很多A股和H股上市公司提出了比較明確的股權激勵計劃和方案。

國內金融機構的股權激勵

我國國內銀行目前存在一個明顯的問題,就是短期激勵機制比較充分,比如資產回報率、資本回報率,以及其他一些業務考核指標上來了,收入就能跟著上來;但中長期激勵普遍不足,由此造成長期以來人才流失和大案要案頻發的兩大困擾中國銀行業的問題。因此,國內部分銀行開始對激勵機制進行摸索和實踐。

從表2可看出,已上市的大部分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均有著比較明確的股權激勵計劃,并且有些金融機構都已將激勵方案或計劃付諸實施。

然而,由于北京銀行、寧波銀行、南京銀行等城市商業銀行由于歷史原因而實施了員工持股計劃,這對其他商業銀行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并不具有參考性。因此本文選擇已經公開披露且比較具有代表性的工行、建行、中行、交行和招行的股權激勵方案進行具體分析。

研究發現我國商業銀行股權激勵方案比較一致,激勵方式比較單一,激勵對象、激勵期限等都大同小異。對于我國商業銀行而言,目前實施股權激勵方案仍存在如下一些問題。

雖然我國法律法規對股權激勵有了比較明確的規定,但目前監管部門仍然對股權激勵尤其是基于A股的股權激勵仍然持謹慎態度。資料顯示,我國銀行業股權激勵只是基于H股進行實施,除了寧波銀行等由于歷史原因(當時為了提高員工積極性,實施職工持股計劃)實施股權激勵外,在A股上市的銀行(如民生銀行、北京銀行等)仍然停留在方案制訂階段,尚未有真正實施股權激勵的銀行。

股權激勵范圍較小。資料顯示,除建設銀行當時為了吸引H股投資者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外,其他商業銀行幾乎都是對高級管理層的激勵。對于如何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而采取何種行之有效的激勵方式有待于在立法和實踐中進一步探討。

對我國商業銀行實施股權激勵的思考

在我國銀行業全面開放的背景下,為縮小國內商業銀行與外資銀行之間的差距以及增加我國商業銀行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能力,制訂和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將是現實的選擇。

我們認為,中國銀行業在制訂股權激勵方案應該充分考慮到銀行的長期發展戰略目標,致力于提升核心競爭力和提高員工的積極性,而不能僅僅是一種改善員工福利甚至高管福利的工具。據此,我們提出如下建議供業界參考:

盡可能擴大激勵范圍。對于現代商業銀行而言,員工的積極性將直接會影響到銀行的經營,影響到銀行戰略目標的實現。因而,盡可能擴大激勵范圍是更好的選擇。并且從前文分析可知,資產規模與激勵范圍呈負相關關系,對于規模中等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地方性商業銀行而言,在采取股權激勵措施時,激勵范圍應該更大一些。

采取業績指標為考核的主要方式。從前面的分析我們知道,在增長迅速的行業,企業的考核重點應當偏重于市值;相反,屬于穩定發展行業的公司,市場對其已經有了足夠的預期,考核的重點應該著重于企業內部的價值創造。銀行業作為穩定發展的行業,仍應采取財務指標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否則將很可能會大大增加銀行業的經營風險。

加強薪酬信息的披露。國外商業銀行的經驗表明,通過薪酬信息的公開化、透明化,既有利于激勵員工潛力的發揮,從而實現更好的激勵效果,也有利于加強薪酬激勵的規范化管理,探索更好的薪酬激勵方式。

股權激勵方式的選擇范文5

一、股權激勵的理論分析

在西方國家,股權激勵制度在現代公司治理實踐中被廣泛推行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與此相對應,學術界關于這一制度也進行了廣泛的研究。委托――理論認為經濟組織的效率高低關鍵在于能否設計一套激勵機制以誘導人透露其私人信息,使公司資源分配符合帕累托最優或次優,也就是說激勵是相容的。所以,授予經理人員(或人)一定數額的股權是激勵人的一種有效方法,它能使人利益與公司的利益更趨于一致,與委托人的目標更靠近。當一個或者幾個人集決策經營權和控制權于一身時,通過將剩余索取權授予決策者來解決所有者與決策者之間的問題,也是有效率的。總之委托理論認為,經理人員持股能增大公司的價值,有利于公司績效的提高,他們之間具有正相關關系。企業實施股權激勵制度,其實質在于構建一個資本市場和企業經理層之間的有效信息制造和傳遞機制,通過改善資本市場上資金配置效率和實際經濟生活中的資源配置效率來提高整體社會的經濟運行效率。

二、國外股權激勵的實施狀況

股權激勵源于美國,20世紀50年代中期,美國舊金山的一名叫路易斯凱爾索的律師設計出了世界上第一份員工持股計劃。員工持股計劃的具體做法由企業成立一個專門的職工持股信托基金會,基金會由企業全面擔保、貸款認購企業股票。員工擁有對持有股票的收益權和投票權,但沒有轉讓權和繼承權。員工持股計劃主要理論是:在正常的市場經濟運行條件下,任何人不僅通過他們的勞動獲得收入,而且還必須通過資本獲得收入,這是人的基本權利。人類社會需要一種既能公平又能促進增長的制度,這種制度使任何人都可以獲得兩種收入,即資本收入和勞動收入。員工持計劃綜合體現了現代企業的兩種經營理念:一是以股東至上為原則為基礎,強調股東的企業治理結構;二是以“人力資本”為基礎,強調員工的企業治理結構。

股票期權制度是在員工持股計劃的基礎上有了更進一步的發展,尤其是在激勵方面是對員工持股制度的一個飛躍。股票期權是目前國際上最為經典、使用最為廣泛的一種股權激勵制度。股票期權按使用激勵工具的不同可分為限制性股票期權、法定股票期權、非法定股票期權、激勵股票期權、可轉讓股票期權、業績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虛擬股票期權等。經過發達國家資本市場多年實踐證明,相對于其它激勵方式而言,股權激勵是行之有效的中、長期激勵方式,具有力度大、時效長的重要特點,而且有利于理順委托鏈條中的利益分配關系、避免經營者的短期行為。目前,國際上通行的股權激勵方式有股票期權、員工持股計劃(ESOP)、管理層收購(MBO)、虛擬股票、股票增值權、業績股票、延期支付計劃、限制性股票等。

三、我國保險企業股權激勵的實施狀況

雖然保險業實施股權激勵可以采納其他行業相關的經驗,但是保險業有其自身不同于其他行業經營的特點,保險公司經營的對象是風險,而風險無論在空間上還是在時間上都具有不確定性,這就決定了保險公司存在普遍的委托――問題。保險公司的所有者是委托人,而其經營人員是人,負責保險企業的日常經營。保險公司經營人員在與所有者的博弈中處于信息優勢地位,保險公司必須建立一種機制,以便保險公司的經營人員有足夠激勵去監督約束自己的行為,使之與公司長期利潤最大化的目標保持一致。

如果股權激勵政策設計不合理、不規范,在實施過程中就會達不到預期的效果,而且會使金融對經濟的服務出現缺陷。實踐的發展需要相關的理論指導,目前可查的關于保險行業股權激勵的相關研究成果屈指可數。殷紅(2002)認為股權激勵模式作為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一種可行的、有效的創新制度安排,在我國保險公司人力資本管理中具有相當的可應用性;李蒲秋(2006)認為實行員工持股制度,能把長期的物質激勵建立起來,把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更緊密地連接在一起,有利于解決保險行業的人才問題,真正起到穩定人才隊伍的作用。兩者都是從人力資本的角度探討保險業股權激勵的效用。

《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保險業要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科學的考評體系,探索規范的股權、期權等激勵機制,實施人才興業戰略,建立一支高素質人才隊伍。保監會主席吳定富指出,股權、期權等激勵機制是促進保險業轉換經營機制的一個重大政策突破。我國主要保險公司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情況見表1。

從表中可以看出,國內主要保險公司實行的股權激勵計劃,間接將員工利益與公司利益進行捆綁,既有針對高管和公司需要的特殊人才的股票增值權的激勵計劃,也有涉及到公司的外勤人員的員工持股計劃。此外,一些保險中介公司也積極推行股權激勵方案,如華康投資咨詢公司實行的將總股本近15%用于全體內外勤,這是保險中介行業第一個股權激勵方案;江蘇華邦保險有限公司則推出全員持股計劃的股權激勵方案等。

四、適合我國保險公司的股權激勵的模式選擇

(一)員工持股計劃

推行員工持股制度將有以下作用:第一,使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更緊密地連在一起,從而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責任。員工持股后,公司的興衰存亡直接影響其利益。第二,員工持股使公司的發展直接影響員工利益,從而激發員工對公司的熱愛和對工作的激情。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作為市場資源配置的重要要素,追求價值最大化是它的特性。僅憑工資激勵,一旦另一家公司開出更高的工資,就很有可能造成人員“跳槽”發生。但是如果采取持股的激勵方式,那么員工效力的不再是別人的公司,而是自己的公司,這種條件下對公司的熱愛有了更實際的意義。市場經濟是在法律制度的約束下,以利益激勵人們追逐利益。員工持股能使員工把自身長遠利益與公司長遠利益結合在一起,不為外界短期利益所誘惑,長期保持工作激情。如果按貢獻大小進行持股獎勵,效果將更明顯,能真正起到穩定人才隊伍的作用。第三,員工持股可以擴大公司經濟實力。員工大量認購股票,就可以擴大公司經營資本。第四,員工持股有利于公司建立更科學合理的業績考核和利益分配機制。員工持股之后,改變了過去單純的工資及獎金考核辦法,公司除按一般規定考核計發工資外,更主要的還應根據員工所持股份按盈利情況進行分紅,還可根據貢獻獎勵股份。這樣就使公司利益與員工利益更緊密地連在一起,使對員工短期的、局部的工資激勵與公司整體利益相聯系的長期激勵結合在一起。

員工持股計劃中可供選擇的激勵工具有:實股、虛股和增值權等。選擇員工出資認購實股的方式,既是認可公司的員工所希望的,也符合公司發展的需要,是現階段比較合適的一種選擇。但這種方式在目前的政策環境下,難以通過監管層的審批。采用增值權方式容易通過監管層的審批,但激勵效果也難以確定。

規范的股權激勵計劃包括激勵方式、激勵對象、激勵數量、行權價格、行權期限等主要內容。定人、定量、定價、定時為四大關鍵因素。這些方案要件如何設計與公司戰略及公司的運作有必然的聯系。必須以公司戰略為前提,并充分考察公司內、外部的多方面因素做出決定,這樣方案才能具有可行性,并有利于公司的長期發展。

(二)管理層股權激勵

員工持股計劃是參與性廣泛的激勵計劃,激勵的效果相對較弱。由于管理層是推動企業發展的關鍵力量,所以還應有管理層股權激勵。

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中,目前管理層股權激勵的對象暫不包括外部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

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可供選擇的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是在未上市時可以考慮推行“準股票期權”,即管理層可與公司簽訂“準股票期權”合約,以公司凈資產作為標的,按凈資產乘以一個系數確定行權價和“行權日市場價”,上市之后再實行股票增值權激勵計劃

股票期權特別適合處于成長期或擴張期的企業。由于企業處于成長期,企業的運營和發展對現金的需求很大,無法拿出大量的現金實現即時激勵,另一方面企業未來的成長潛力又很大,因此將激勵對象的未來收益與未來二級市場的股價波動聯系起來,從而既降低了企業的當期激勵成本問題,又達到了激勵的目的,真正實現一舉兩得。

二是結合引進戰略投資者計劃設計股權激勵,以引進戰略投資者前后股價差作為收益來源設計對管理層激勵方案。

三是凈資產增值權,即授予激勵對象在一定時期和條件下,因公司業績提升,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行權日和授予日凈資產差價收益的權利。

(三)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需注意的問題

1.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

股權激勵方案的績效指標應體現企業的個性和發展的導向;指標的比較除縱向指標外中,還應有橫向指標;設計能全面反映公司業績和整體價值的綜合指標來代替單一的財務指標。

2.股權激勵的水平和激勵成本應適當

激勵過度和激勵不足一樣都是無效激勵,實現不了激勵的初衷,造成資源的浪費;激勵成本的過大一方面可能是因為激勵水平過高或者激勵對象過多造成的,另一方面則可能是行權期過短而使成本負擔比較集中。

3.股權激勵應體現機制化和長期性

股權激勵方式的選擇范文6

一、 股權激勵的原理

經理人和股東實際上是一個委托的關系,股東委托經理人經營管理資產。但事實上,在委托關系中,由于信息不對稱,股東和經理人之間的契約并不完全,需要依賴經理人的“道德自律”。股東和經理人追求的目標是不一致的,股東希望其持有的股權價值最大化,經理人則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東和經理人之間存在“道德風險”,需要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來引導和限制經理人行為。

在不同的激勵方式中,工資主要根據經理人的資歷條件和公司情況預先確定,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因此與公司的業績的關系并不非常密切。獎金一般以財務指標的考核來確定經理人的收入,因此與公司的短期業績表現關系密切,但與公司的長期價值關系不明顯,經理人有可能為了短期的財務指標而犧牲公司的長期利益。但是從股東投資角度來說,他關心的是公司長期價值的增加。尤其是對于成長型的公司來說,經理人的價值更多地在于實現公司長期價值的增加,而不僅僅是短期財務指標的實現。

為了使經理人關心股東利益,需要使經理人和股東的利益追求盡可能趨于一致。對此,股權激勵是一個較好的解決方案。通過使經理人在一定時期內持有股權,享受股權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擔風險,可以使經理人在經營過程中更多地關心公司的長期價值。股權激勵對防止經理的短期行為,引導其長期行為具有較好的激勵和約束作用。

二、 股權激勵的不同類型

1.三種類型的劃分

按照基本權利義務關系的不同,股權激勵方式可分為三種類型:現股激勵、期股激勵、期權激勵。

l 現股激勵:通過公司獎勵或參照股權當前市場價值向經理人出售的方式,使經理人即時地直接獲得股權。同時規定經理人在一定時期內必須持有股票,不得出售。

l 期股激勵:公司和經理人約定在將來某一時期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股權,購股價格一般參照股權的當前價格確定。同時對經理人在購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規定。

l 期權激勵:公司給予經理人在將來某一時期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股權的權利,經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棄這個權利,購股價格一般參照股權的當前價格確定。同時對經理人在購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規定。

不同股權激勵模式的權利義務是不同的,在表1中對各個方面作了比較。三種激勵一般都能使經理人獲得股權的增值收益權,其中包括分紅收益、股權本身的增值。但是在持有風險、股票表決權、資金即期投入和享受貼息方面都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表1 不同股權激勵類型的權利義務比較

增值收益權 持有風險 股權表決權 資金即期投入 享受貼息

現股 √ √ √ √ ×

期股 √ √ × × √

期權 √ × × × √

l 現股和期股激勵都在預先購買了股權或確定了股權購買的協議,經理人一旦接受這種激勵方式,就必須購買股權,當股權貶值時,經理人需承擔相應的損失。因此,經理人持有現股或期股購買協議時,實際上是承擔了風險的。在期權激勵中,當股權貶值時,經理人可以放棄期權,從而避免承擔股權貶值的風險。

l 現股激勵中,由于股權已經發生了轉移,因此持有股權的經理人一般都具有股權相應的表決權。在期股和期權激勵中,在股權尚未發生轉移時,經理人一般不具有股權對應的表決權。 l 現股激勵中,不管是獎勵還是購買,經理人實際上都在即期投入了資金。(所謂的股權獎勵實際上以經理人的獎金的一部分購買了股權。)而期股和期權都是約定在將來的某一時期經理人投入資金。

l 在期股和期權激勵中,經理人在遠期支付購買股權的資金,但購買價格參照即期價格確定,同時從即期起就享受股權的增值收益權,因此,實際上相當于經理人獲得了購股資金的貼息優惠。

其他股權激勵,如股票增值收益權、崗位股、技術入股、管理入股等,由于其“享受股權增值收益,而不承擔購買風險”的特點,與期權激勵類似,具體的可根據其要求的權利義務不同分別歸入以上三種類型的股權激勵模式。

2.不同類型股權激勵的價值

不同的股權激勵方式對受激勵的經理人來說,權利義務不同,其價值也就不同。

l 現股激勵和期股激勵中有虧損區存在,即被激勵的經理人需要承擔虧損風險。而期權激勵中,不存在經理人承擔虧損風險的問題。

l 現股激勵和期股激勵的區別在于:在同樣條件下,期股激勵使經理人享受了貼息優惠,使其可能承擔的虧損減小,收益增大。

圖1:現股激勵的價值分析。OB0是經理人獲得股權時支付的價款,OB1是考慮資金成本后經理人的持股成本。A1C1是到期收益線,當到期股權價值(對應上市公司即為股票價格)大于OB1時,經理人開始獲益,小于OB1即為虧損。在公司破產或資不低債時,股權價值為0,經理人最大虧損為OA1=OB1,即為經理人的持股成本。

圖2:期股激勵的價值分析。由于遠期付款的約定,經理人獲得股權的實際持股成本為OB2,A2C2是到期收益線。根據支付協議的不同,OB2的大小在OB0和OB1之間,到期收益線A2C2在A0C0和A1C1之間移動。當到期股權價值(對應上市公司即為股票價格)大于OB2時,經理人開始獲益,小于OB2即為虧損。經理人最大虧損為OA2=OB2。由于貼息優惠的存在,OB2〈 OB1,即在同樣條件下,期股方案中經理人的損失要小于現股方案。是否享受貼息優惠是期股激勵和現股激勵的主要區別。

圖3:期權激勵的價值分析。OB0是經理人獲得股權需要支付的價款,B0C0是到期收益線,當到期股權價值(對應上市公司即為股票價格)大于OB0時,經理人開始獲益,小于OB0經理人將放棄股權,因此其最大虧損為0。也就是說經理人不承擔股權貶值的虧損風險,這是期權激勵與現股激勵和期股激勵的主要區別。

3. 不同股權激勵的導向

從不同股權激勵的價值分析中可以看到,現股和期股激勵的基本特征是“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即經理在獲得股權增值收益的同時,也承擔了股權貶值的風險,因此這種激勵方式將引導經理人努力工作,并以較為穩健的方式管理企業,避免過度的冒險。由于受經理人承擔風險能力和實際投資能力的限制,這種股權激勵形式下股權的數量不可能很大,相應地可能會激勵的效果。

期權激勵方式中,經理人不承擔風險,因此期權數量設計中不受其風險承擔能力的限制。通過增加期權的數量,可以產生很大的杠桿激勵作用。這種激勵方式將鼓勵經理人“創新和冒險”,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經理人過度冒險。

由于激勵特點的不同,不同股權激勵的適用場合也不同。企業規模大小、業務成長性高低、行業特點、環境不確定性大小、經理人作用大小、經理人自身特點的不同和公司對經理人的要求不同,都對是否適用股權激勵和適用何種股權激勵產生影響。

三、 股權激勵設計和實踐

1. 股權激勵的設計因素

在具體的股權激勵設計中,可以通過各個設計因素的調節,來組合不同效果的方案。這些設計因素可以歸納為六個方面,具體如圖4所示。

l 激勵對象:傳統的股權激勵對象一般以企業經營者(如CEO)為主,但是,由于股權激勵的良好效果,在國外股權激勵的范圍正在擴大,其中包括普通雇員的持股計劃、以股票支付董事報酬、以股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報酬等。國內企業的主要激勵對象是董事長、總經理等,一些企業也有員工持股會,但這種員工持股更多地帶有福利性質。

l 購股規定:即對經理人購買股權的相關規定,包括購買價格、期限、數量及是否允許放棄購股等。上市公司的購股價格一般參照簽約當時的股票市場價格確定,其他公司的購股價格則參照當時股權價值確定。購股期限包括即期和遠期。購股數量的大小影響股權激勵的力度,一般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l 售股規定:即對經理人出售股權的相關規定,包括出售價格、數量、期限的規定。出售價格按出售日的股權市場價值確定,其中上市公司參照股票的市場價格,其他公司則一般根據預先確定的方法出售價格。為了使經理人更多地關心股東的長期利益,一般規定經理人在一定的期限后方可出售其持有股票,并對出售數量作出限制。大部分公司允許經理人在離任后繼續持有公司的股權。國內企業一般要求在經理人任期結束一定時間后,方可出售股權,一些企業則要求經理人分期出售。 l 權利義務:股權激勵中,需要對經理人是否享有分紅收益權、股票表決權和如何承擔股權貶值風險等權利義務作出規定。不同的規定對應的激勵效果是不同的。

l 股權管理:包括管理方式、股權獲得原因和股權激勵占總收入的比例等。比如在期權激勵中,國外一般規定期權一旦發出,即為持有人完全所有,公司或股東不會因為持有人的重大錯誤、違法違規行為而作出任何扣罰;國內的一些地方的規定中,則認為企業經營者經營不力或弄虛作假時,公司的股東大會或主管部門可以對其所持期權作扣減處罰。股權獲得來源包括經理人購買、獎勵獲得、技術入股、管理入股、崗位持股等方式,公司給予經理人的股權激勵一般是從經理人的薪金收入的一部分轉化而來。股權激勵在經理人的總收入中占的比例不同,其激勵的效果也不同。 l 操作方式:包括是否發生股權的實際轉讓關系、股票來源等。一些情況下為了回避障礙或其他操作上的原因,在股權激勵中,實際上不發生股權的實際轉讓關系,一般稱之為虛擬股權激勵。在激勵股權的來源方面,有股票回購、增發新股、庫存股票等,具體的運用與證券法規和稅法有關。

2. 目前國內采用的主要股權激勵方式及特點

到目前為止,上海、武漢、北京等地政府有關部門和國資管理機構都出臺了關于股權激勵的規定③,這些規定主要面向國有控股、國有獨資企業,涉及行業包括紡織、冶金、、商業、房地產等,具體有以下特點:

l 激勵對象:一般為總經理、董事長,

l 購股規定:一般按任期初凈資產或股票價格確定購股價格,分期購股,經營者不得放棄購股。購股資金來源于經營者的獎勵收入和個人資金的投入,股權數量不大。

l 售股規定:上海規定在任期末經營者可按每股凈資產或股票價格(上市公司)出售所持有股權,也可繼續持有。北京規定按經營者可在任期滿后2年按評估的每股凈資產出售股權,也可保留適當比例的股權。武漢規定經營者在分期購得股權后,即獲得完全的所有權,其出售股票主要受國家有關證券法規的限制。

l 權利義務:在期股到期購買前,經營者一般只享有分紅收益權,沒有表決權。經營者同時承擔股權貶值的虧損風險。

l 股權管理:各地都對經營者有過失行為時的股權獲得作出懲罰性限制。 l 操作方式:在操作中一般都發生實際的股權轉讓關系。股票來源包括從二級市場中購買、大股東提供等,各地還要求在實行股權激勵時首先進行改制,國企經理必須競爭上崗等。

從以上的特點看,各地實施的股權激勵實質上是期股激勵,并對期股的出售和獲得資格等作了較為嚴格的規定,各地在股權激勵的嘗試方面態度比較謹慎。但是,由于各種條件的制約,一些地方的期股激勵并不順利,近日北京市一些企業退出期股激勵試點,經營者寧拿年薪不要期股④。實際上也說明股權激勵并不是一廂情愿就能實施的事情,這種激勵方式必須根據企業狀況、環境和業務特點等具體而定。

3. 高企業和紅籌股公司的期權激勵

一些高科技企業和紅籌股公司則是按照國際慣例制定了期權激勵計劃,這些做法可以為國內其他企業借鑒。香港聯想公司在1998年9月授予6位執行董事820萬股認股期權,方正(香港)公司也在1998年授予6位董事5700萬公司普通股認股股權,其他如上海實業、北京控股等都制定了認股期權計劃。⑤

四、 股權激勵與經理人市場

股權激勵手段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與經理人市場的建立健全,只有在合適的條件下,股權激勵才能發揮其引導經理人長期行為的積極作用。經理人的行為是否符合股東的長期利益,除了其內在的利益驅動以外,同時受到各種外在機制的,經理人的行為最終是其內在利益驅動和外在影響的平衡結果。股權激勵只是各種外在因素的一部分,它的適用需要有各種機制環境的支持,這些機制可以歸納為市場選擇機制、市場評價機制、控制約束機制、綜合激勵機制和政府提供的政策環境,具體如圖5所示。

1.市場選擇機制:

充分的市場選擇機制可以保證經理人的素質,并對經理人行為產生長期的約束引導作用。以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場選擇的確定的經理人,很難與股東的長期利益保持一致,很難使激勵約束機制發揮作用。對這樣的經理人提供股權激勵是沒有依據的,也不符合股東的利益。職業經理市場提供了很好的市場選擇機制,良好的市場競爭狀態將淘汰不合格的經理人,在這種機制下經理人的價值是市場確定的,經理人在經營過程中會考慮自身在經理市場中的價值定位而避免采取投機、偷懶等行為。在這種環境下股權激勵才可能是和有效的。

2. 市場評價機制:

沒有客觀有效的市場評價,很難對公司的價值和經理人的業績作出合理評價。在市場過度操縱、政府的過多干預和審計體系不能保證客觀公正的情況下,資本市場是缺乏效率的,很難通過股價來確定公司的長期價值,也就很難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來評價和激勵經理人。沒有合理公正的市場評價機制,經理人的市場選擇和激勵約束就無從談起。股權激勵作為一種激勵手段當然也就不可能發揮作用。 3. 控制約束機制:

控制約束機制是對經理人行為的限制,包括法律法規政策、公司規定、公司控制管理系統。良好的控制約束機制,能防止經理人的不利于公司的行為,保證公司的健康。約束機制的作用是激勵機制無法替代的。國內一些國有企業經營者的,不僅僅是激勵問題,很大程度上是約束的問題,加強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設將有助于提高約束機制的效率。

4. 綜合激勵機制:

綜合激勵機制是通過綜合的手段對經理人行為進行引導,具體包括工資、獎金、股權激勵、晉升、培訓、福利、良好工作環境等。不同的激勵方式其激勵導向和效果是不同的,不同的企業、不同的經理人、不同的環境和不同的業務對應的最佳激勵方法也是不同的。公司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設計激勵組合。其中股權激勵的形式、大小均取決于關于激勵成本和收益的綜合考慮。

5. 政策環境:

政府有義務通過法律法規、管理制度等形式為各項機制的形成和強化提供政策支持,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不合適的政策將妨礙各種機制發揮作用。國內的股權激勵中,在操作方面主要面臨股票來源、股票出售途徑等具體的法律適用問題,在市場環境方面,政府也需要通過加強資本市場監管、消除不合理的壟斷保護、政企分開、改革經營者任用方式等手段來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五、 關于股權激勵的幾點討論

1. 股權激勵并不能使經理人和股東的利益完全一致。

公司股價與公司長期價值并不一定完全一致,兩者的相關性取決于市場的有效程度。而在股權激勵中,經理人關心的是其股票出售的價格而不是公司長期價值本身。由于激勵成本的限制和經理人投資能力的限制,經理人持有股份的數量是有限的,經理人持股時間也是有限的,這些都制約了股權激勵的效果。股權激勵中,經理人的收入與股權的價值變動有關,但是股權價值的變動不僅僅取決于經理人本身努力,同時還受到經濟景氣、行業發展等因素的影響。國外已經有人對經理人因經濟景氣而獲得的巨額股權增值收益提出質疑。

2. 過小的持股數量起不到激勵效果。

有人對滬深兩地上市公司作了實證⑥,發現上市公司的經營者持股占總股本的比例普遍偏低,并且經理的持股情況與公司業績并不存在明顯的相關性,從而認為過低的持股比例并不具有激勵作用。但是如何確定合適的持股數量,一種觀點是提高經理人持股占總股本的比例。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由于目前國內企業經理人的風險承擔能力和投資能力的限制,不可能大量購股,從激勵成本考慮,也不可能給予過多的獎勵股份。而期權激勵不需要經理人承擔風險,所以相對來說,可以通過提高期權數量使經營者的利益與公司價值增加更多地結合起來。另一種觀點認為,經理人持股不在于占總股本的比例大小,也不在于持股多少,關鍵在于經理人在公司的投資占其自身總收入和自身總財產的比例,但實際上這是一廂情愿的想法。經理人不會愿意接受過多的風險,而且即使經理人將其有限的資產投入企業,由于其持有股份在公司總股本所占的比例極小,使得公司的收益損失落實到經理人的份額很小,過小的影響當然也就不可能具有足夠的激勵作用。 3. 政企不分的情況下不宜實行股權激勵。

政企不分的情況下很難界定經理人的績效。當政企不分有利于企業時,經理人獲得股權增值收益是不合理的,對公司股東和其他員工也是不公平的;當政企不分不利于企業時,經理人當然也就不會愿意承擔股權貶值的風險。

4. 股權激勵并沒有解決經理人的選擇機制問題 目前一些國企的問題不是單純的激勵機制的問題,而是經理人本身就不合適。對不合適的經理實施股權激勵是沒有意義的。經理人的選擇要通過市場機制來實現。經理人市場的建立健全是真正解決經理人選擇機制的關鍵。

5. 經營者持股不能解決經營者拿“黑錢”的問題,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矛盾。

對于拿“黑錢”的經營者來說,“黑錢”收入是百分之百,而公司損失落到他頭上是千分之幾,甚至萬分之幾。只要沒有足夠的管理約束機制情況下,簡單的股權激勵并不能解決“黑錢”問題。目前有些地方在討論關于國企經營者與其他企業經營者的收入差距問題(包括在討論“59歲現象”)時,常常強調的是國企經營者收入過低的問題。然而卻忽略了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這些國企經營者很多本身就是行政任命出來的,是計劃經濟的產物,他所在企業的業績很大程度上也是靠政府扶植出來的,在這種情況下,國企經營者的身價是不可能和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理人的身價進行比較的。實際上很多國企經營者的腐敗不僅僅是激勵機制的問題,更大程度上是一個約束機制的問題。在所有者主體不明確、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政企不分的情況下,國企經營者的約束機制是非常薄弱的。簡單的給予這些經營者股權激勵,不僅不能引導經營者的長期行為,而且在管理機制不完善的條件下,有可能變成一種不平等的福利,甚至演化成一種新的腐敗。

6. 政府的作用

股權激勵本質上是企業所有者與經理人的市場交換關系,政府的作用在于提供建立健全經理人市場的政策法律環境,而不是具體規定激勵條款。各個企業的情況不同,政府“一刀切”的規定,將破壞股權激勵的使用效果。

7. 股權激勵并不只適用于企業經營者。

在市場激烈競爭和企業面臨復雜經營環境時,除了企業經營者,同樣需要其他員工的積極努力,股權激勵同樣適合于普通員工。國外很多公司已經實施了雇員持股計劃(ESOP)。

8. 股權激勵是有成本的,而并不是“公司請客,市場買單”。

公司給予經理人的期權、遠期貼息或股票增值收益權都是有成本的,公司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必須考慮投入產出的平衡和公司內不同成員的利益平衡。

六、 小結

股權激勵有利于引導經理人的長期行為。按照基本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同,股權激勵可以分為現股、期股、期權三種類型,不同的類型對經理人的權利義務要求不同,其激勵指向也不同。在具體的股權激勵設計中,可以通過六個方面因素的調節來組合不同效果的激勵方案。

股權激勵的適用是有條件的,應該把股權激勵作為引導經理人行為的手段來使用,要根據公司的不同情況來設計激勵組合,提高激勵效率,同時不能忽視約束的作用,不能把激勵手段當作約束手段來使用。股權激勵的效率同時受到資本市場、經理市場和其他經營環境的影響,在條件不適合的情況下,股權激勵將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政府的作用在于創造一個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環境,塑造一個良好的經理人市場。

隨著國內各種要素市場的不斷成熟和企業經營環境的不斷改善,股權激勵將越來越發揮出獨特的作用。

① 股權激勵走近上市公司. 朗朗. 上海證券報 99.8.17

② 國企高層經理人員激勵約束機制的調查.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激勵約束機制課題組. 經濟管理 99.10

③ 地方政府對管理人員采取的股權激勵措施. 葛洪偉等. 上市公司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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