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合作社現狀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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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合作社現狀

農業合作社現狀范文1

Abstract: Most farmers in China are retail producers. In this situation, it is hard to organize and control them, which confines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In order to overcome this challenge, China strongly advocat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farmer cooperatives. This paper studies on Dasheng cooperative and then analyzes and solves some related problems. The results show that farmer cooperatives in Jiangsu province is bearing fruits, but it still needs further improvement.

關鍵詞: 合作社;銷售渠道;組織化;信息化

Key words: farmer cooperative;distribution channels;systematization;informatization

中圖分類號:F27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02-0157-02

0 引言

江蘇人多地少,土地資源緊缺,環境壓力沉重,保供難度很大,生產的農產品交易方式主要有自產自銷、農超對接、農民專業合作社。[1]但是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很低,盡管農超對接、農民專業合作社已經出現,但是農產品銷售仍然以自產自銷為主。自產自銷模式因為是小規模農戶生產、分散經營,難以形成規模效應;也會造成生產力低下、物流成本和交易成本等的提高;此外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性,更易形成供需不平衡的情況,造成市場波動、“菜賤傷農”等問題,給農民帶來了更大的風險。[2]因此,應大力發展農業合作社等新型模式,力求保障農民利益,發展農業。

通過對六合馬集鎮大圣水芹合作社的實地調研,我們發現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優勢主要體現在:①它通過對單個農戶各自面對市場的交易行為的大量替代以節約交易成本;②彌補小規模生產的缺陷和不足,形成規模效益,提高議價能力;③獲得了更多的市場信息,有效地減少了信息不對稱性,降低了農產品的種植風險。

1 大圣合作社現狀

1.1 大圣合作社簡介

1.1.1 合作社運行方式 南京六合馬集鎮大圣水芹合作社目前集合了當地約80%的農民。合作社有五個“統一”原則:

①統一標準。這一原則指合作社在銷售水芹時有統一的生產、包裝等標準;

②統一品牌。這是指合作社售出的水芹統一使用“大圣”這一品牌;

③統一收購:參社農戶生產的水芹到了收獲時節,農戶將自己的水芹賣給合作社,由合作社進行統一購買,不允許農戶私自收購或由他人收購;

④統一運輸:合作社收購的水芹由合作社負責運輸到賣場,不需要農戶自己運輸;

⑤統一銷售:水芹的銷售對象由合作社確定,并且所有水芹由合作社統一賣出。

可以發現③、④、⑤3個原則實質上都是一個意思,即所有合作社入股農民將自己生產的水芹統一交給合作社,由合作社銷售出去,不允許私自收購和私自販賣行為的存在。

1.1.2 合作社利潤分配 合作社給農民的利差為5-10元,一般情況下是6元。就是說如果銷售出去的價格是每包50元,則給社員的收購價格是40-45元每包。出售水芹所得利潤按照“40%股份、60%交易量”的分配原則返還農民。但是當市場前景不好時,合作社也會給予社員一定補貼以保持他們的生產積極性。

1.2 大圣合作社銷售渠道 大圣合作社現有3個收購小組,銷售上都是自己與買方形成固定聯系。其主要銷售渠道有三種:①加工成凈菜銷往蘇果超市,②直接售往南京眾彩農副產品配送中心,③外銷到合肥、長沙等地。

1.2.1 售往蘇果 大圣合作社將水芹售往蘇果超市實際上是一種農超對接方式,這是在國家政策扶持、合作社、蘇果三方的因素下形成的一種新型農產品流通銷售渠道。售往蘇果的流程環節見圖1。

通過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其中的問題。在這種渠道下,農民自己承擔了蔬菜分揀的損耗、收割以及分揀人工費、運輸費和這一過程中的所有風險。一般在收獲時節,男工每人每天100元工資,女工為50元左右(2011年人工費用水平),人工費用在總費用中所占比重較高;蔬菜從田間運到蘇果超市馬群配送中心的損耗平均為30%-40%,損耗嚴重,也加劇了成本;再有蘇果超市只負責將合作社送來的水芹配送到各門店銷售,不負責田間到配送中心這一塊的運輸,合作社小批量運輸帶來了規模不經濟現象,車輛空載率高,運輸成本很大。

在理論上,通過農超對接售往蘇果這一渠道農民獲得的利潤應該較其他渠道偏高,但是事實卻不盡如此。通過調查,筆者了解到,售往蘇果的水芹的確比其他模式下的單價高,但是由于蘇果需求量較小,每季大約為100噸,這遠遠達不到規模效益所需的規模,造成單位成本上升,大大削弱了農民利潤。

1.2.2 售往批發市場 這里的批發市場主要指南京眾彩農副產品物流中心。在圖2中我們給出了具體流程環節以及相應產生的費用。

這種渠道中,農民承擔水芹損耗、人工費、運費和風險。同時在眾彩的銷售工作由合作社負責。這種銷售方式中,合作社與商販合作,合作社將菜運達,由合作商販銷售,當然合作社會派人到眾彩進行監督管理。

這種渠道下農民獲利一般,少于理論上售往蘇果的利潤,水芹的售價和銷量依據市場行情,利潤波動較大。但是售往眾彩是合作社的主要渠道,銷量很大,與眾彩的合作也比較穩定,是主要的利潤來源。同時眾彩也會給予一定優惠政策,如保供蔬菜。

1.2.3 外銷 外銷是指合作社將水芹售往外地,如合肥,長沙。但此處的外銷與平時接觸到的有所不同,合作社并非將水芹運至外地進行銷售,而是進行了業務外包。

通過圖3流程圖可以看到,合作社實際上是將自己的水芹放到過路的長途客車上,由長途車順路帶到外銷目的地;到達目的地后由合作商進行銷售。這樣節約了運輸費用和銷售費用。在這種渠道中,水芹在外地市場因稀少而具有絕對競爭優勢,銷售價格比較穩定,利潤也較固定。不足的是目前銷量還較小,今后可能會有所增加。

2 合作社存在的問題

2.1 銷售風險較大 大圣合作社水芹的銷售量80%來自批發市場,但在批發市場渠道中,銷售工作由合作社自己負責,風險較大。如若出現銷售不暢等問題,合作社要自己承擔損失,風險等級高。

2.2 土地與資金緊張 江蘇省人口密度較大,農業用地與需求存在較大缺口,這使得農業生產中關鍵要素之一的土地成為限制發展的重要因素。同時,合作社運轉的資金也較貧乏,進一步限制了發展。

2.3 組織化程度低 大圣合作社只聯合了當地80%的農民,加上農民普遍分散,難以集中,這使得合作社的規模還較小,組織化程度有待提高。同時在合作社的運轉中也需要及時改進管理方式,強化組織制度,是合作社最大程度的發揮效用。

2.4 規?;粔?由于組織化程度低,合作社的產量遠小于規模效益所需達到的量值;加上與蘇果超市合作的農超對接中超市銷量有限,加深了規模不足帶來的問題,使得合作社不能達到規模效益,造成成本的上升和利潤的下降。

2.5 農民定價權的缺失 農民分散、合作程度低、規模小,直接導致農民在市場交易中地位較低,對價格沒有操縱權,只能無條件接受,不能保障自身的利益。

3 發展建議

3.1 加大政策扶持 政府除了積極促進農產品流通和積極建設基礎設施外,應該對于農業合作社提供土地、資金和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并通過法律法規的手段提供保障。[3]同時,農業部門應該及時將掌握的農產品品種、面積、產量等信息定期,指導農戶生產經營。

3.2 深化合作社 合作社的規?;容^小,目前難以形成規模效益。合作社應該爭取更多的農民參與其中,實現農產品生產標準化、流通規范化、銷售統一化,進一步降低農產品的物流成本。

3.3 推廣農超對接 由于潮水競爭壓力日漸增大,消費者對于食品安全、生鮮農產品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超市規模和農產品采購數量日益提高,農超對接和合作社相互促進發展是未來的一大趨勢。[4]推廣農超對接,可以有效地降低農產品物流成本,同時保證食品的質量和安全問題,并能有助于農業組織的深化合作,促使產生規模效益。

3.4 建立信息化生產機制 江蘇省政府及相關部門應該以市場為導向,做好農產品市場的信息采集和工作,完善數據統計系統,指導農民進行生產活動,降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風險。

參考文獻:

[1]胡定寰,楊偉民,張瑜.“農超對接”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2]王志剛,祝倩宜.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方式選擇的理論詮釋[J].商業時代,2006,(33).

農業合作社現狀范文2

關鍵詞:廈門市;農村;農業專業合作社

中圖分類號:F321.4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50833175

為推動新農村經濟的良性穩步發展,國家于2006年正式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為推進農村、農業改革做出積極貢獻。但筆者在走訪調研廈門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中發現,專業合作社固然取得迅速發展的喜人景象,但也暴露出不少問題。

1 廈門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以來,廈門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了迅速的發展,已逐步成為廈門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載體,在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以及產業化經營、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都起到不容忽視的積極作用[1]。觀察現階段廈門市農業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可將其特征概括為以下三點:

1.1 服務內容寬

在積極探索“公司+農戶”、“合作社+農戶”、“技術+農戶”等運行模式的過程中,越來越多的專業合作社依托科技、農技部門、龍頭企業技術優勢和信息渠道,從單一的生產資料購買向標準化生產、無公害基地認證、品牌包裝等方向拓展。

1.2 行業分布多樣化

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范圍覆蓋農、林、漁等領域,“專業特色明顯”是合作社建設的亮點之一。

1.3 帶動農戶多

至2014年6月,廈門注冊登記的農業專業合作社法人達到1567家,帶動農戶35萬戶,占全市農戶數的30%。

2 廈門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的問題

2.1 規模小,帶動效應差

廈門地區接近半數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出資額在50萬元以下,規模小、投資少,對周邊農戶增收缺乏足夠的示范帶動作用。

2.2 品牌效應不強,產品附加值低

品牌效應弱、產品附加值低是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短板,經營范圍仍主要集中在傳統的種植業、畜牧業和海產業上,合作社提供的初級農產品很難形成品牌輻射效應。

2.3 資金籌措困難

農民專業合作社普遍存在貸款難、融資難的問題,其主要原因在于農產品生產缺少穩定可靠的利潤來源,產業風險大,金融機構不愿也不敢貸款。

2.4 人才匱乏,缺少持久發展動力

缺少有科學文化知識、技能和致富能力的專業人才的帶領,是合作社發展壯大面臨的主要難題。

3 發展廈門市農業專業合作社的對策思考

3.1 探索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

要著力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小、散、弱”的問題,使入社農戶從“抱小團”變為“抱大團”。聯合社要著力提高服務能力,為成員社及廣大農戶提供政策、技術、營銷、融資、農資供應、品牌建設等全方位服務,促進農民增收;要規劃成員社管理,奠定聯合合作、抱團發展的良好態勢;成為政府與農戶間的溝通“橋梁”,使支農惠農政策得到更多更好的響應。

3.2 抓住特色產業,推進品牌經營

要立足廈門“四青”作物、果蔬、花卉苗木和海產品等特色產品,深度開發合作社“名、特、優、新”品牌,比如五珍枸杞葉、爐黃金鶯歌紅薯、培陽皺紋盤鮑等,提升農產品附加值,以增強合作社的競爭能力。

3.3 加大政策扶持,優化發展環境

農民合作社亟需政府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解決資金問題和優惠政策。繼續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支持合作社開展信息、技術引進、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等服務,給予必要的財政補助。落實稅收、用地等方面惠農政策,開辟“綠色通道”,在政策允許范圍內適當減免合作社應納稅額,優先批復土地流轉申請等[2]。加強金融支持。指導金融機構盡快出臺專項信貸政策,政府可以為經營規模大、品牌效益高、帶動能力強、規范管理好的合作社提供擔保,優先解決這些合作社的貸款,并給予利率、額度等優惠。

3.4 培育人才,增強合作社發展后勁

農業主管部門要牽頭制定合作社人才教育培養計劃,以遠程教育網絡和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主要載體,選拔培訓一批合作社的帶頭人、技術骨干、種養大戶和管理經驗、致富帶頭作用強的基層村干,通過薪酬福利、職稱評定等政策優待吸引大中專畢業生、優秀農技人才加入合作社工作,以促進合作社經營管理水平和勞動技能的提高。

參考文獻

[1] 薛維肖.嘉興農業合作社運行模式的分析與思考[J].東方企業文化,2015(2).

農業合作社現狀范文3

(一)覆蓋面逐漸增大,數量急劇增加。通過調查表明,從2009年-2013年,湖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數量越來越多,覆蓋的區域液相應的越來越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越來越多。如表1所示,在2009年,湖南省的專業合作社的數量為7000多個,到2013年湖南省的專業合作社數量多達20000多個。截止到2013年,湖南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擁有180多萬的成員,占到農戶總成員的13.2%。

(二)出資規??傮w偏小,制約著作用發揮。湖南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模總體比較偏小,這是因為湖南省的農民經濟收入不樂觀,以及我國關于農民合作社借貸的法律很少,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的抑制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擴展,阻礙了農民專業合作社市場化,導致市場競爭力降低,不利于湖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由表2可知,湖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出資規模在50萬元以下的有6000多個,占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總數的29.53%,而出資規模在1000萬以上的,僅僅占了總數的1.91%。

(三)分布的地域差距大,地區分布不平衡。湖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分布隨著地域的變化而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這就說明不同的地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有著較大的差距。由圖1可知,在2013年,長沙市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個數最多,占全省總數的23.08%。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較慢的城市永州市,占全省的3.67%。從長沙市的23.08%到永州市的3.67%,由數據分析可知,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湖南省的分布差異很大。

(四)產業分布廣泛,主要集中在種植業、養殖業。由圖2可知,截止2013年,湖南省專業合作社主要經營的產業以種植業和養殖業居多。其中,經營種植業的專業合作社有7000多家,占總數的35.34%;經營養殖業的專業合作社有4000多家,占總數的20.13%。據報道,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涉及到的產業領域很廣泛,但主要經營的項目是圍繞地方的主要產業。到目前為止,農民專業合作社涉及的領域有種植業、養殖業、畜牧業、手工紡織業和林牧業等。

二、湖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制約因素

(一)被農民大戶、農村干部所主導,普通社員的邊緣化現象嚴重。通過調查發現,各個地方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都是由大農戶承包,而由小農戶成立的少之甚少。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運營發展很大程度上依賴經濟條件較好的大農戶而非平窮的小農戶。從對湖南省的調研結果中發現,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者和負責人大部分是部門人員任職。由于,小農戶的投入資金少,所占份額低,大農戶的投入資金多,多占份額高,在這種特殊的資本構成上,農民專業合作社最終發展成大農戶吃掉小農戶的合作社。所以,在利益的分配方面,小農戶并不能獲得合作社的主要盈利額,而只能獲得專業的技術以及信息服務。

(二)內部治理不規范,制度設計不完善。通過調研發現,某些地方官員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數量作為政績凸現出來,導致許多專業合作社的成立是強制性的,并不是自發的。造成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注冊數量越來越多,但是并沒有進行真正意義上的投資入股和正規的管理。從對湖南省的調研結果中可知,截止到2013年,有幾千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只是在工商局進行了注冊,并沒有進行運營。根據我農科院研究中心報道發現,我國只注冊的空殼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了6%,還有25%的合作社提供了沒有實質作用的服務。造成這種空殼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監管政策不夠完善,合作社的內部管理制度不夠規范。

農業合作社現狀范文4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民為主體,本著“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形成的經濟實體;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一、尋甸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基本現狀

(一)總體情況

尋甸縣于2002年成立第一家農民專業合作社,截止2012年11月,全縣共有農民專業合作社272個。其中河口鎮44個,七星鎮15個,仁德街道辦事處108個,羊街鎮32個,先鋒鎮10個,六哨鄉7個,柯渡鎮9個,雞街鎮26個,甸沙鄉5個,功山鎮16個。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數達到5321個,帶動非組織農戶14505戶,占總農戶數93341戶的15.54%。按從事行業劃分:種植業168個,林業2個,畜牧業94個,漁業5個,服務業2個,其他類1個。

(二)運作模式

尋甸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按其運作方式主要有以下幾類型:一是專業大戶帶動型:“專業大戶+合作社+農戶”為主要運作形式,以專業種植、養殖大戶的經營模式為依托樣板,由專業大戶牽頭成立合作社,為農戶成員提前、產中、產后服務,形成合作規模優勢。如尋甸馬鈴薯合作社,向社員提供“統一引種、統一技術服務、統一產品銷售”的“三統一”服務,為合作社成員降低生產成本,增加收入。二是龍頭企業帶動型:“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為主要運作形式,在穩定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的產銷關系、協調龍頭企業與農戶直線間的分配關系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如新田種植專業合作社,合作社以產業為支柱,種植戶(成員)的經濟收入增長為目標,土地可持續發展、產品質量提升為根本,堅持走“公司+合作社+種植戶”、“合作社+基地+成員”兩種模式,促進了當地農民的收入。三是科技帶動型:“科技+合作社+農戶”為主要運作形式,通過提供科學技術和優良品種,與合作社結合,帶動一個產業的發展。如尋甸道院種養殖專業合作社,通過技術培訓,促進了當地蠶桑種植業的發展,合作社通過以技術培訓為核心,實現了統一供苗、統一防疫、統一生產加工、統一銷售、形成了規模化種植,促進了當地產業結構調整,增加了農民收入。

(三)管理情況

尋甸縣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由縣農業局農經站主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由5個以上成員發起,其中農民至少應占成員總數的80%,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后成立。成立后即成為公司、非公司的國有和集體企業法人之外的新型企業法人,也有學者稱其為繼我國公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后的“第五類”法人。因此,工商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參照法人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出資額目前沒有最低限額要求,成員出資情況也不需中介機構出具驗資報告,也不要求參加工商年檢。據調查,尋甸縣27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中,僅有六哨鄉依托馬鈴薯合作社,成立了1家六哨鄉農民扶貧互助社,向8個自然村的社員發放貸款,共支持了254戶農戶的農業生產。該資金互助社2012年向當地農戶發放貸款114萬元,其中100萬元為省扶貧辦全額支持,14萬元為歷年利息收入。向社員發放的貸款均為一年期,年利率均為4%,還款方式為利隨本清,社員憑戶口冊、身份證、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和5戶農戶聯保,向扶貧互助社申請貸款,每戶可獲得5000元貸款,貸款資金都用于種植馬鈴薯、養牛。貸款農戶需繳納200元股金,農戶歸還貸款不需再貸時,股金退還,此股金不參與分紅。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經營規模偏小,組織化程度低,帶動效應不明顯

全縣大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都只在本村或相鄰村范圍內發展,每個專業合作社的理事成員只有5至7人,入社會員少,帶動農戶少,有的還存在農戶的自產自銷,未能在全鎮或全縣范圍內輻射。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經濟實力較弱,競爭力不強。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再生產資金和流動資金不足。未形成規?;洜I的實力。

(二)成員文化程度低,創新能力不強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以及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大多數只具有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他們大多數只是農村中種養殖積極性較高的農民,對市場經濟知識缺乏了解,還有極強的小農意識,存在一家一戶獨打單干的現象,創新和發展的能力較弱。

(三)經營制度不規范、不完善

一是《合作社章程》的建立和執行不規范。多數依照農業部示范章程建立,流于形式,合作社成員對章程內容不理解,有的合作社寫一套做一套。二是組織機構不健全,即便有也流于形式,沒有切實履行章程規定的職責,沒有按章程規定正常開展活動,合作社成立之后基本處于松散狀態。有的合作社在決策權上有家長式作風,沒有體現決策民主,農戶利益得不到有效地保障。三是財務制度不健全。多數專業合作社未建立財務管理制度,甚至有的連基本賬目都沒有。

(四)缺乏管理和技術型人才

目前合作社的牽頭人,大多數使一些農村致富能手和專業戶,多屬于傳統農民,學歷不高,缺乏專業知識。而且,由于農業是若是產業,許多專業和技術人才并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因此缺乏專門的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此外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技術上也存在著不少制約,由于缺乏相應的技術指導,大部分合作社沒有能力實施標準化生產,直接影響到市場競爭能力的提高,制約了合作社的發展。

(五)流于形式,盲目注冊

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出臺后,國家有關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政策陸續出臺,對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了各種優惠政策和獎勵措施。受此影響,有些合作組織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借農戶之名,申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待核準后,熱衷于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項目補助和獎勵,而把合作社真正的經營流于形式,造成各地合作社一哄而起,爭相成立。

(六)政策扶持力度小,積極性不高

政府相關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小,或者扶持資金遲遲未能落實到位,極大地挫傷了農民的積極性,很多專業合作社因此也形同虛設,在實際運作中,也只是少數幾個人在組織經營,或者根本沒有運行,專業合作社政策、市場、農民三方紐帶的作用得不到發揮。

三、引導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議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各部門工作合力

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有序發展。一是加大項目資金扶持力度。中央、省、市、縣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資金扶持力度,擴大扶持數量,增加扶持金額;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涉及農業、財政、工商、稅務、國土、勞動等多個部門,要根據各部門管理職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圍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加強溝通聯系,形成政府主管、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從政策上加以扶持,從業務上加以指導,齊心協力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二)加強培訓,提升合作社發展質量

要進一步加強對指導、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培訓,提高技術指導能力,協調管理能力,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向規范化、標準化、高效化發展;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人員的思想意識,拓展合作社發展思路,規范運作,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增產增效,引領農村產業化、產品規?;N售一體化、經濟快速化發展。并可通過與大專院校搭橋、與龍頭企業合作、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創辦合作社等形式多渠道培養、吸納合作社管理、銷售、技術人才,提升合作社發展質量。

(三)健全運行機制,做到規范發展

一是要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要求,引導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立健全內部組織機構和章程,依法辦理登記注冊。二是要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在產、購、運、銷和加工經營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儲備基金,用來彌補經營上的虧損,以保護農民服務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三是要按照專業合作組織內部運行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和積累等制度,保護社員的利益,保證專業合作組織的快速、健康發展。四是要督促其建立契約約束機制,確定農民專業合作和和農戶各方的責任和權利,既保護農戶的利益,又能促進合作社穩定、健康發展。五是要以資金扶持為導向,促進合作社向規范化方向發展,對規范財務制度、規范建賬的合作社給予資金補助。

(四)拓展籌資渠道,實現資金互助

資金是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關鍵,也是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面臨的普遍問題。要加快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對現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房屋使用權、林木使用權進行確認、登記、發證,并在金融機構中探索開展各項農業產權抵押貸款。要引導和支持農戶以土地、房屋、廠房等實物進行入股,壯大專業合作社實力。探索建立專業合作社擔保貸款、政府貼息制度,推進“政府+銀行+擔保公司+農戶”的融資模式,進一步暢通合作社籌資渠道。同時,要以資金作為聯系和發展合作社的紐帶,積極鼓勵多種形式的農戶資金互助合作,允許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林地使用權、農業生產性設施使用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技術等入股,實現互助合作,形成更加緊密的合作關系,正真實現合作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經營理念。

(五)突出地方特色,積極穩妥發展

要以致富典型為帶動,大力推進“一鄉一業”、“一村一品”,以專業合作社為基礎,幫助合作社制定生產發展規劃,把特色農業和名優產品做大做強,發揮專業合作社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組織載體作用。要積極穩妥的做好特色農產品培育,實現規?;?、品牌化,強化合作社之間的合作,形成合力,以“市場+專業合作社+農戶”的經營模式,參與市場競爭,獲取更大的經濟效益,促進專業合作社的不斷發展和壯大。

農業合作社現狀范文5

關鍵詞 農民專業合作社;現狀;問題;對策;青海大通

中圖分類號 F321.4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3)14-0289-01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運而生,并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引導和大力支持下發展壯大。合作社組織的誕生在解決農民增收、提高農民整體素質、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等方面起到了引領作用[1]。然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發展壯大過程中也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需要不斷的總結,加以改進和完善。

1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目前,大通縣共有農民專業合作社325家,其中種植合作社75家、林業(苗木)合作社45家,養殖合作社129家,服務業合作社42家(其中農機合作社10家),其他類合作社34家。共有會員(社員)6 000余人,帶動農戶1 400余戶。

2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點

2.1 辦社方式多元化參與、多渠道發展

一是以產業鏈為依托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如柳林牦牛專業合作社。二是以農業技術為依托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如大通縣明亮肉牛繁育專業合作社。三是以外來投資者和村民合作為依托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如大通縣福泰種養殖專業合作社,村民以流轉方式提供土地,村委會集體以承包或租賃形式提供草山、灌木林地[2]。

2.2 內部運作推行合作制原則

按照“自愿互利”和“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重大事項由社員(代表)大會做出決定;民主管理上,突破“一人一票”的原則,可按股金額與交貨配額結合實行一人多票等;經營范圍上,突破社員界限,允許合作社銷售非社員產品。

3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3.1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資金籌措難

政府雖大力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但在市場競爭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仍處于弱勢地位,承擔著較高的市場風險和運營成本[3]。在信貸支持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向信用社貸款只能以農戶個人名義得到小額信用貸款,利率高,期限短,在產前、產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只能靠個人集資維持運轉。目前,政策和資金扶持更偏重于已形成規模的典型示范社,起步階段的合作社和欠發達地區的合作社難以得到政策及資金的扶持,發展速度受到制約。

3.2 產品單一,但未形成特色

青林鄉地處大通縣腦山地區,交通不便、信息不暢,群眾信息閉塞,合作社資金經費又十分有限,在農牧產品上未形成自己的品牌和特色。

3.3 運作機制不規范,發展壯大難

大通縣青林鄉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雖建立規范的章程,但難以嚴格按章程運作,使大多數合作社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導致合作社難以壯大。加上農民只顧眼前利益,有利就加入,無利就退出,合作社沒有經濟積累,制約合作經濟組織的進一步發展壯大。

4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對策

一是政府和金融部門要給予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弱勢群體,經濟基礎較差,政府和金融部門要研究一套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實際的金融渠道,既避免金融風險,又解決合作社的資金問題。二是上級部門要搭建好平臺。市場是實現企業效益的平臺,有關部門要為專業合作社搭好平臺,讓他們發揮產業優勢。三是培育主導型的新型農民。建議把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成員的培訓納入新型農民培訓計劃,安排專項經費由鄉鎮組織分層次對基層干部、組織成員和農民進行理論和現場實地培訓,提高廣大農民的整體素質,同時利用各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樹立先進典型,在全社會形成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良好氛圍和環境。四是培育一批上規模、上水平、上檔次的合作社。積極培養骨干型農民專業合作社,積極引導合作社開展產業化經營。鼓勵合作社按企業化要求,改善辦公設施、培訓場所、產品收購場地、冷藏設施、加工場地等硬件設施建設,不斷增強和提高服務水平。五是建議整合扶持的政策和資金,扶持欠發達地區和處于起步階段的合作社,以幫助合作社盡快擴大規模,提高水平。農牧部門扶持的專項資金更多地傾向于處于起步階段、規模較小、有發展潛力和產業優勢的專業合作社,讓更多的農民享受改革的紅利,享受到發展的成果,享受到專業合作社的優惠待遇。如整合財政支農資金、發改資金、較少民族發展項目資金、科技發展資金、扶貧資金等。建議改善和改變合作社由多部門多頭管理的現狀,統一由一個部門管理,歸類相關職能統一管理、統一指導執行政策扶持工作。六是建議適當放寬合作社辦理經營許可的規模,建設標準不降低,在規模上適當予以放寬。在嚴格控制建設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放寬養殖場的建設面積、飼舍面積的規模以及動物檢疫許可的規模面積,適當放寬辦理林業生產經營許可和苗木經營許可的種植面積。

5 參考文獻

[1] 孫永萍.大通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及對策[J].青海農牧業,2011(2):16

農業合作社現狀范文6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 融資 對策

近年來,特別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實施以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迅猛。截至2014年2月,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數量達到103.88萬戶。合作社的蓬勃發展對農村經濟的繁榮和農業新技術的推廣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然而,合作社現普遍面臨融資難問題,影響了合作社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現狀

本文以句容市的調研情況為基礎。句容市地處江蘇省西南,人口60余萬,是一個農業大市。截至2014年3月,列入名錄的合作社數量達到288家。筆者采用實地走訪、調查問卷等方式對部分合作社進行調研。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缺乏現象較普遍。據調查,資金缺乏已經成為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最主要問題之一,幾乎所調查的每一家合作社都面臨資金缺乏問題。從數量上看,少則缺少一、二十萬元,多則七、八百萬元,平均需求達到98萬元,而平均注冊資金僅為52萬元,資金缺口達到注冊資金的2倍左右。從資金用途上看,可分為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其中占比例較大的是固定資產投資需求。

從表1可以看出,固定資產投入占所需資金比例超過50%以上的合作社居多,達到84.4%。說明農民專業合作社所需資金主要用于農業機械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倉儲設施建設等固定資產投入,屬于長期資金需求,而流動資金需求量相對來說較低。這也從另一側面說明合作社只能勉強維持自身運轉,但長期發展資金十分缺乏。而長期資金的缺乏正是制約合作社進一步做大做強的瓶頸。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渠道不暢。融資的渠道分為內源融資和外部融資。內源融資方面,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社員多為普通農民,經濟能力一般,所以內部股金非常有限。調查中,有部分合作社農民的出資僅為象征性的50元,平均只有400多元,顯然完全不能滿足融資需求。大部分合作社融資依靠銀行貸款和國家財政支持。

由表2可以看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融資渠道十分狹窄,而在這有限的幾種渠道中,主要還是依賴政府補助和銀行貸款。但是在政府補助方面,上級政策與地方政府在落實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偏差,扶持資金范圍較為狹窄,財政資金的引導與示范作用也非常有限。從調查情況看,近2年僅有54%的合作社獲得過財政扶持,最高的為80萬元,最低的僅為2萬元。獲得財政補助的合作社多為一些規模較大、管理較規范的“四好社”,一些較小規模的合作社基本未獲得財政補助。

銀行貸款方面,所調查的合作社中近2年獲得貸款的數量十分有限。最高金額為200萬元,最低的僅為8萬元,平均僅為22.3萬元,遠不能滿足融資的需求。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難原因分析

(一)現行合作社相關制度存在缺陷,導致融資不足。為鼓勵和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我國于2006 年制定頒布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但該法獨特的制度設計對融資來說存在一些缺陷。首先,該法規定:“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該項原則容易造成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本始終處于變動狀態,不僅難以實現融資功能,而且也容易造成資本的“搭便車”現象。其次,該法規定:“盈余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按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而不是完全按照投入資本進行分紅。這種利益分配機制極大地限制了資本的來源和規模,投資多、承擔風險大的社員,與其他社員同樣僅擁有一票的權利,嚴重影響了社員特別是一些投資戶的投資熱情,導致內源融資不足。

此外,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還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權實行一人一票,成員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決權”。雖然這種管理方式體現了民主管理,但是卻不利于吸收資本。一人一票原則使得投票權與入股的份額不對稱,其結果必然是社員的投資積極性受到影響。許多社員只愿意交納最低的入社股金,導致合作社在吸收股金方面存在天然的缺陷。因此,從深層次看,現行合作社制度缺陷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難的重要原因。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盈利水平偏低。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雖然提高了農業的現代化水平,提升了農民的收入,但是由于目前大部分合作社經營管理還處于較低水平,加之農業行業自身的弱勢,使得農民專業合作社盈利水平偏低。調查的合作社中2013、2014兩個年度都盈利的只占53.6%。近兩年的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僅為6.2%,低于社會平均水平。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盈利能力偏低,風險偏大,使得金融機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興趣不高。

(三)貸款抵押物較匱乏。銀行在貸款時一般會對借款人的抵押品價值或擔保額度進行審核,而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合格抵押物十分匱乏。土地方面,由于農民承包地只能用于農業,不能改變用途,處置變現的能力差,不能作為抵押物。雖然地方政府極力推動承包地可作抵押物,但金融機構仍難以在短時間廣泛接受流轉土地作為抵押物,僅在小范圍進行試點。住房方面,金融機構一般要求抵押物為縣城以上的具有國有土地出讓權的房產,且具有房產證,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而言,大多數難以達到上述要求。

三、解決融資難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一)完善相關法規制度。

1.改變“一人一票”機制。調整“一人一票”的入會原則,對股份較多的成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置附加表決權,這樣可調動出資大戶的積極性,增強合作社內源性融資功能。

2.修正“退社、退股自由”的原則。可參照《公司法》等相關規定,對于有退社意愿的人,可做到股份只轉讓不退現,同時原合作社的內部成員具有優先購買權,這樣不僅合作社內部的股本金能夠穩定,還能夠補充內源性的融資。

3.鼓勵社員將盈余分配轉增股金。修改公積金制度,以公積金轉增股本的形式增強合作社發展實力。并積極鼓勵社員把盈余分配所得留在社內,這樣有助于促進合作社發展壯大,進一步挖掘內部融資潛力,彌補資金不足。

4.在利益分配方面不宜作強制性規定??蓞⒄铡逗匣锲髽I法》等相關規定,由合作社社員自愿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按照社員出資比例分配。

5.銀行貸款政策方面,應逐步擴大農民承包經營權作為融資抵押的試點。中國人民銀行在開展農村金融產品試點時指出:“凡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財產權益歸屬清晰、風險能夠有效控制的各類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用于貸款擔保。”

近年來,許多學者從理論上分析了農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時在實踐中,山東濰坊和壽光、安徽廬江、陜西高陵等許多地方已開始農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試點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農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融資有助于農村土地的加速流轉,有助于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融資困境。

(二)多渠道發展農村金融體系,尤其要大力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社。目前提供農村金融服務的主要是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業銀行及一些地方小額貸款公司。如前文所分析,對農民合作社所提供的貸款數量有限。

新形勢下結合農村實際情況,可大力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社。農村資金互助社是中國銀監會監管下的新型合作金融組織,是國家促進農村金融制度創新的產物,也是在正規金融供給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由民間金融創新結果。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鄉(鎮)、行政村農民和農村小企業自愿入股組成,為社員提供存款、貸款、結算等業務。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以服務社員為宗旨,謀求社員共同利益。

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開展資金互助作為民間融資的一種形式是破解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困境的一種有益探索。目前我國許多地區已開始進行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的試點工作,有效地緩解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季節性的生產資金困難以及災后恢復生產等的資金需求,也為正規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積累了經驗。

但由于農村資金互助社還屬于一個新鮮事物,發展中還存在許多問題,如法律地位不明確、風險控制制度不健全等,國家還需進一步加大扶持和引導,使之健康發展。

(三)加大財稅扶持力度。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已經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的重要來源之一。近幾年國家對合作社發展非常重視,投入也在逐年增加,但總體上看國家對合作社財政支持力度還有限。今后應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尤其要加大對規模大、運作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政扶持,發揮好“示范效應”。

同時,應鼓勵合作社內涵式的發展,從對合作社發展數量的支持向對合作社發展內在質量的支持轉變,鼓勵合作社做大做強。除了資金扶持、稅收減免等“硬性”支持外,應加大技術指導、知識指導、營銷指導等“軟性”支持的力度,提高合作社的競爭力和盈利能力,從根本上解決其資金匱乏等問題,推動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健康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李正華.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現代農業科技,2013,(1).

2.姜葵,周林華,張亞平.江蘇農民專業合作縱深發展的實踐探索[J].江蘇農業經濟,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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