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規劃分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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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規劃分析

土地利用規劃分析范文1

關鍵詞:城鄉規劃;土地規劃;分析

在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中,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經濟建設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起著關鍵的作用,它們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既是統一的又是對立的。兩個規劃的依據都是國民經濟長期發展規劃,其核心內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但研究的對象、范圍、實施年限、方法、步驟各有側重,規劃深度也懸殊較大。長期以來,兩個規劃在規劃和實施過程中仍存在銜接不到位,難以協調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在城市規劃區內、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條也規定了: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以及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1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滯后于城市總體規劃

我國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時間較遲(到 80 年代才在我國起步),先后組織開展了兩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但其規劃的理論與方法不完備,因此規劃制定水平低,規劃體系存在缺陷,致使其可操作性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雖然在控制城市的發展規模與避免城市無規則蔓延上起重要作用,但其以“供給制約和引導需求”的指導思想,由上而下編制,規劃中的主要用地指標也是由上而下分解,沒有充分考慮實際發展的用地需求,脫離實際,存在與城市總體規劃、現狀不一致等矛盾。

1.1 規劃指標分解不合理。有些地方的規劃上下級規劃脫節,在逐級分解規劃指標的過程中,有的供求缺口偏大,有的突破了上級規劃指標;規劃指標分解落實的主要依據―――基礎數據(各地區歷年用地情況統計、土地后備資源調查數據和產業發展規劃等)不真實、不準確;客觀上社會發展、政策和戰略調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規劃指標分解的準確性。

1.2 用地定位不明確。根據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縣級以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各類用地指標,最終要通過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到具體地塊,但在一些地方鄉級規劃與這個要求有很大差距。有的規劃建設用地尤其是農村居民點、非農業建設用地沒有落實用地范圍,農用地結構調整的具體范圍多不落實,尤其是對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未作充分調查研究,定位落實較差。

1.3 規劃文本和圖件不夠規范。一是規劃基數和基礎圖件采用不當。有的規劃未按要求采用統一時間的詳查變更數,人為調減耕地基數,增加建設用地面積,并相應更改了現狀圖。二是土地分類和用途分區與新法規定不一致。新法對土地分類和用途分區作了規定,但有的規劃仍使用過去的分類和分區。三是內容不夠完整。一些規劃內容過分簡略,特別是重要指標,如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面積等不全面或缺少分解指標,有的缺少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規劃圖。

1.4缺乏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一些城市建設用地嚴重不足。根據 2001 年度土地變更詳查數據,2001 年底全市建設用地總量為 834743 畝,至 2010 年是 76597 畝的用地指標,年均只有8511畝。更突出的問題是,規劃期內17.44萬畝建設用地指標中,只有5萬畝是可以占用耕地的,余者皆為非耕地,這在平原地區中是不現實的。有些城市為滿足建設的需要,突破建設用地計劃不乏存在,使大量耕地被占用。

2城鄉規劃科學的理論和方法和實施辦法

城鄉規劃分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詳細規劃是以總體規劃為依據,規定建設用地的各項控制指標和規劃管理要求,或直接對建設項目作出具體的安排和規劃設計,因此規劃實施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城市總體規劃是由地方政府主持規劃,政府方面熱衷于建設大城市,有任意擴大城市規模的傾向,規劃部門為迎合政府意圖,加上自身利益觀念的驅使(按規劃面積計酬),也喜好做大規劃。由于以上原因,加上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經濟的快速增長,帶來了新一輪的圈地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脆弱性也暴露無遺。1997 年~2002 年的六年間,全國建設占用耕地 1646 萬畝,年均274 萬畝,與 1991 年~1996 年的年均 440 萬畝相比,下降了37%。2003 年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之初對十個省市的統計,在458.1 萬畝園區實際用地中,未經依法批準的用地就有 314.6 萬畝,占68.7%。

3 協調處理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關系

由于兩個規劃有著共同的規劃對象和規劃目標,從本質看,它們應該是相互協調和銜接的關系。城市總體規劃除土地使用規劃內容外,還包括了城市體系規劃、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等內容,這應成為土地利用規劃的指導,為土地利用規劃確定區域土地利用結構提供宏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為城市的發展提供充足的發展空間,以促進城市與區域經濟的發展。

城市規劃應樹立耕地保護意識,尤其是保護基本農田。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應在區域規劃的指導下,相互協調和相互制約,共同遵循發展區域社會和經濟,合理利用和珍惜每一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保護生態環境,維持生態平衡,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發揮城市區域的競爭優勢,協調區域間、城鎮間的矛盾。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應依法適時調整規劃,提高修編質量。調整規劃要依法按程序進行,嚴格界定調整范圍。以下幾種情況需要調整或修編規劃:一是受自然災害影響,土地利用現狀和使用條件發生變化并影響規劃執行的;二是新提出的國家或省級重點項目,符合獨立選址條件的;三是在耕地等主要農用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情況下,需要調整用地結構與布局的;四是行政區調整后,影響規劃執行的;五是主要用地規劃定量或定位經核定確實有錯誤或遺漏的。

4 上級規劃調整,需要相應調整或修編下級規劃

應正確處理好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用地計劃的關系,制定年度計劃不能脫離城市總體規劃,必須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根據近期用地需求來制定年度計劃。城市建設過程嚴格執行年度用地計劃,政府不能背離年度計劃隨意批地。

土地利用規劃分析范文2

關鍵詞:GIS技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布局;應用

中圖分類號:F301.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土地資源是人類生產和發展的必要基礎 ,是地球上各種資源中不可再生的重要資源。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口增長需求更多的耕地,以及可持續發展的大背景下,如何使我國有限的資源在時空上最科學、合理、高效、節約地組合或配置,使寶貴的土地資源得到有效充分的利用[1]。因此,如何優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我國土地資源和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所面臨的關鍵問題之一。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也愈發顯得重要。

在我國人多地少的社會環境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成為土地資源科學利用管理的首要環節。近年來,伴隨著計算機和空間分析技術的發展, GIS作為一門處理地理空間數據的綜合信息技術,為土地資源的規劃和管理提供一個革命性的工具[2], GIS技術與土地規劃的緊密結合勢必成為21世紀科技發展以及未來土地管理領域發展的必然趨勢。

1.GIS引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優勢和應用領域

1.1 GIS引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優勢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因其涉及面廣,關系到國民經濟各部門,需要綜合分析自然、社會、經濟等多方面的因素,是一項繁重而必要的工程。GIS具有的數據采集與處理能力以及海量數據管理能力較之傳統的工作方式無法及時有效的反映規劃區域土地利用的動態變化,而且工作過程中費財費時費力誤差大的問題,具有不可取代的明顯優勢。

運用GIS技術,可以將空間數據或信息以直觀、形象的圖形化結果表現出來。GIS與RS、GPS的結合的3S技術,可以為土地利用規劃決策部門提供精確度高、實效性強、綜合性的定量定位信息,有助于信息數據庫的及時正確的更新,保證數據的時效性,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人員提供科學的決策支持[3]。

1.2 GIS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應用領域

GIS的發展至今已有半個世紀的歷程, 但是GIS在國內開始研究應用,始于上世紀80年代。地理信息系統的基礎功能是將一個研究區域的行政界線、地類圖斑、建設用地、水系、交通等區域的基礎地理信息及其屬性信息、社會經濟信息、文字信息、圖表信息等信息錄入系統數據庫之中,將各類信息與其相應的屬性信息結合便于雙向查詢[4]。

目前,GIS在土地利用規劃方面的研究和應用主要集中在一下幾個方面:規劃前期土地適宜性評價、土地利用規劃布局優化、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土地利用規劃動態管理土地、利用規劃信息系統建設、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2.GIS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應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地理信息系統以其在數據存儲和空間分析方面所具有的明顯優勢,應用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眾多方面,提高了規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但是,GIS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應用中的以下幾個方面有待進一步完善。

矢量數據格式轉換困難。進行矢量數據格式的轉換是運用GIS操作分析的必要程序,但是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領域背景和技術背景,導致GIS軟件之間不同格式的矢量數據轉換可能造成屬性數據的丟失[5];一些限制條件和專家知識難以實現合理的量化、等級化。目前一些專家學者在實際評價分析過程中,對指標的選擇較為單一,不夠全面,降低了評價分析結果的客觀性和科學性;關于圖幅整理修飾的問題; GIS軟件是通過多個圖層的疊加來表達所有的地圖要素,多數研究學者是采取肉眼判讀、手工刪除的方式來處理覆蓋情況,步驟繁瑣,錯誤率高;圖件編制與數據庫構建是兩個獨立的過程,制圖與建立數據庫操作步驟的重復、繁瑣,大大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圖庫制作的整體效率;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成果無法在全國范圍內實現數據的共享。目前,全國各省出臺的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建設規范尚未進行有效的銜接,數據格式結構和編碼不是統一標準,無法實現各區域土地利用規劃數據的共享;二次開發和編程的準入門檻高,應用范圍不夠廣泛,受到技術水平的限制,GIS的二次開發目前仍然缺乏靈活、方便的手段,此系統具有專門的開發語言和開發環境,提高了GIS二次開發的準入門檻,很大程度上限制了GIS在土地利用規劃中的應用。

3.GIS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應用

3.1 GIS的系統數據庫

GIS的數據庫在土地利用規劃編制過程中,建立數據庫,利用系統中的各種處理功能,快速的對數據進行查詢檢索,對地理信息進行操作、分析和顯示,這些功能是其他計算機系統所不具備的。如土地利用的變更、規劃圖的編制,都可在相同的工作底圖上運用GIS完成操作、分析過程,GIS的一大優點是它能夠確定圖形特征之間的關系。實際上,GIS可以使你能夠建立新的關系,將新的屬性與地圖特征相聯,然后存儲于數據庫中。

3.2 GIS的制圖功能

GIS有一個獨創的圖形和數據庫編輯器,它有效地將CAD技術和地理數據庫功能聯合在一起。這種聯合不僅對建立高質量的地圖是重要的,而且對建立和維護復雜的地理數據庫也是至關重要的。GIS可在數字化地圖上編輯特殊屬性,加上高質量的文本注釋,可用其它數據庫層作為背景顯示,具有較強的診斷和糾錯能力;所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圖形處理均可構建高質量的地圖。在屏幕上已經設計一個希望得到的地圖后,就能夠保存它或通過繪圖儀輸出。

綜上所述,GIS作為一種利用計算機存儲、處理地理信息的一種實用新型技術系統,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4. GIS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應用展望

GIS技術與城市規劃銜接,研究住宅、工業、商業用地布局。土地規劃以城區建設用地為一個研究對象整體布局的,而城市規劃針對住宅、工業、商業用地分類布局的,這是今后需要進一步深入細化研究方面[6]。GIS技術在土地利用規劃的各環節依據不同軟件平成,并沒有形成系統的高度集成,故系統高度集成是今后深入研究的主要方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涉及多個部門、多方利益、多個學科、多種因素、多源數據等問題,然而目前還沒有一個較理想的GIS數據模型來解決這個問題,這將是今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研究的熱點問題。

參考文獻:

[1]王萬茂.定性定量定位定序--關于鄉(鎮)土地利用規劃思路的新思考[J].新觀察,2002,(6):21-23.

土地利用規劃分析范文3

關鍵詞: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的評價;實施保障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5)015-000-01

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的評價與實施保障一直以來就是我國發展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幾年來,我國政府一直非常重視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的評價與實施保障問題,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來加強土地有效利用規劃管理,出臺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來推動土地利用規劃的工作,并且投資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來支持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的評價與實施保障,但是,由于某些因素,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的評價與實施保障工作中還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直接影響著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的評價與實施保障,所以,我們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來解決這些問題,從而有效管理土地利用和規劃,進一步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

一、土地利用規劃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由于建國發展的迫切需要,我國一直都處于工業生產的高速發展時期,甚至在三十年之內的經濟發展就趕上西方國家一百年的經濟建設成就。但是,土地利用規劃在我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也非常重要,它極大的促進了我國經濟效益的發展。

(一)管理人員的專業綜合素質不夠

現階段,因為社會整體文化價值觀念以及道德意識的單薄,使得一些部門在進行人員聘用的工作中容易忽視招聘標準要求,只是通過外貌或者憑借關系讓一些既沒有專業素質又沒有職業道德的人混進部門,使得這些濫竽充數的工作人員到土地利用規劃的實施。同時國內目前很多土地利用規劃的工作隊伍自身的質量也無法達到發展的需求,更多不少工作者缺乏一定的責任意識,在工作中態度過于隨散漫,在土地利用規劃實施過程中,只要一遇到什么問題,他們就失去了主心骨,亂了方寸,拿不出方案更不知道如何處理危機問題,這種工作水平毋庸置疑的會影響到土地利用規劃工作。

(二)管理的制度不完善

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的有效控制必然需要完善的制度規范體系,不過現階段國內有很多土地的管理工作仍然存在各類問題。首先表現在相關單位部門數量繁多,就這些部門單位的管理工作來說,都是一項艱巨的任務,更不用說對他們的監督引導。一旦制度規范體系跟不上時展的步伐,就會導致單位自身管理工作先暴露出各種問題。影響人力資源的管理,打擊員工的工作積極心,在單位內部形成一種不正之風,最終影響土地利用規劃工作的開展效率,大部分員工無法將自己的精力工作中去,不能將自己的努力貢獻到土地利用規劃的工作中。

(三)規劃管理的監理制度不完善

有效的監理工作在土地利用規劃管理活動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該項管理活動的每一個環節都需要進行嚴格的監督控制,不過目前國內土地利用規劃的有關部門并不見得有相應的制度規范體系為其做保障。整個管理過程相當繁瑣,而且涉及到一系列細節性的問題,都需要有力的監理制度來進行約束,才可以確保該項工作的整體質量和效果符合實際所需。在具體的工作中,不管是哪一個環節由于監管失誤而導致出現問題都會對整個管理工作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造成的損失也是無法估量的。

二、土地利用規劃有效開發和保障措施

(一)提升相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首先,土地利用規劃相關部門在進行人員聘用的過程中,必須要根據所需按照相關的管理制度進行,嚴守人員聘用的質量關,提高該項管理工作的整體質量。其次,我們應該定期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嚴格的培訓,培訓他們深厚的專業知識,熟練的專業技能,培養他們責任意識,樹立集體觀念,將個人與集體利益融為一體。

(二)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實踐中,如果想要提高該項工作的整體效率,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構建一個相對比較完善的制度規范體系,確保土地利用規劃的每一個環節的工作流程都能嚴格按照相關規范標準來進行,將失誤率降到最低。同時要根據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現狀形成一個比較科學的人事資源管理體系,確保每一個工作者都能參與到工作中,擔起自己的責任,保證土地利用規劃活動順利,高效地開展。

(三)建立完善的監理制度

除了上述幾點以外,我們還需要做的就是制定一套完善的監理制度,確保土地利用規劃活動的全過程得到有效的約束管理,杜絕任何工作人員違法亂紀行為的產生。來保證土地利用規劃的每一個細節工作都發到要求。

(四)建立專門的機構協助政府工作

除了加強政府部門對土地利用規劃的管理之外,我們應該適當的建立一些專門的機構協助政府制定和實施土地利用規劃,這樣不僅可以減少政府部門的工作任務,而且各機關部門協助工作,減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最重要的是,我們要保證各機關部門的工作質量到位,在工作之前,從招聘、到培訓、到培養每個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我們都要非常重視,從而保證土地利用規劃的工作質量。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建立一些大型公營企業,負責國土資源開發和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五)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我國應該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對土地利用規劃做適當的約定,從而有效控制土地利用密度和容積率,防止城市不斷擴大,也可以更好的保護農用地。要根據國家各地區的具體情況和人口密度對土地進行有效的規劃,嚴格的約束,并且對各種土地的用途也要進行一定的約束,從而發到土地利用規劃的平衡狀態。

三、結束語

總之,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的評價與實施保障對我國社會經濟的有效發展有著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們應該重視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的現狀,認真分析其中存在的問題,并且對癥下藥,采取有效的措施來解決其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加強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的有效管理,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的大力發展。

參考文獻:

[1]阜康市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分析[J].農村經濟與科技,2015(04).

土地利用規劃分析范文4

關鍵詞:規劃種類、規劃內容、土地利用規劃法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present land use planning of land and resource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problems of the thorough analysis, and combining the many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and the relevant theory of the research results. Puts forward to establish the land use planning, strengthen the land use planning authority, refining the land use planning kinds, clear hierarchy of each planning planning content and responsibility as the main way of strengthening of our country territory resource the land use planning system measures. For our country's land and resources of land use planning to provide scientific reference work.

Keywords: planning kinds, planning content, land use planning

中圖分類號: P285.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土地利用規劃指的是對某區域的土地利用進行超前的規劃與安排,從而能夠根據區域的社會經濟的發展程度以及土地自然歷史特征合理的分配國土資源并科學的組織土地利用的綜合體系。所以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的宗旨是維持居民的生存,優化國土資源利用,維護我國人民的基本利益。由此可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現階段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國內建設投資不斷增多,推動我國國土資源開發與利用的需求進一步加快。面對新一輪的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工作的全面啟動,我國也在不斷的完善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通過分析與研究我國現行的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缺陷,及時解決問題,從而促進我國的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符合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同時向科學、合理、依法、節約的方向發展。

一、現階段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的現狀以及出現的問題分析

現階段我國推行的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是以《土地管理法》為基礎,多種類型、級別、時序、種類互相關聯并且互相影響的綜合系統。主要包括:總體利用規劃、具體利用規劃、專項利用規劃三個層次??傮w利用規劃根據級別不同可以分為全國、省級、市級、縣級、鄉級五個級別;具體利用規劃根據土地利用用途可以分為耕地規劃、交通用地規劃、公共設施建筑用地規劃、水利水電工程用地規劃等;專項利用規劃可以分為開發整理復墾規劃、土地整理規劃等。三種規劃的關系為總體利用規劃控制著其他兩種規劃。三種利用規劃是一種相互依存、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關系。

由以上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現狀分析,可以發現土地利用規劃體系必須具有體系結構合理、具有權威性、各個層次關系明晰、可操作性強等特點。這樣才能發揮其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起步較晚,制定周期過長等因素,所以會導致土地利用規劃體系時效性與可操作性不強的不良后果,筆者結合實際工作經驗以及相關問題研究,總結以下幾點現階段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出現的問題:(1)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權威性有待提高。現階段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的法律地位不高,雖然在《土地管理法》中的部分內容涉及到了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構建,但是仍舊沒有專門的法律保障土地利用規劃的法律地位。近年來,部分大城市在進行城市規劃過程中一味的擴大城市范圍,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能夠憑借法律有效的約束城市總體規劃,從而造成了大量的農用耕地流失,土地供應總量失控的現象;(2)土地利用規劃的種類過于繁雜,不能達到明確分工的目的。有上述內容可以發現我國現階段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比較完善,但是各個級別規劃的職能相互沖突,在宏觀層面上要求過細,微觀層面上規范不足。許多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仍然不到位,詳細規劃部能夠解決實際問題;(3)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時效性較差。現階段我國的土地利用規劃對時效性的把握不到位,缺乏年度方面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很容易造成規劃與實際的土地資源利用之間的矛盾。比如大多數的土地利用規劃為長期規劃,期限大多數為5~20年,所以規劃中的內容或者指標都有可能隨時間發生變化。從而導致了體地利用規劃失真,失去其使用價值;(4)總體規化不能夠與城市規劃保持一致。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極為密切,但是在我國總體規劃與城市規劃是兩種管理機制,屬于兩個部門分別管理,所以雖然在法律上要求兩種規劃要互相一致,但是由于我國城市化發展迅速,處于分割狀態的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內容以及執行等方面出現較多的矛盾,從而會導致國土資源嚴重浪費、農用耕地流失大量流失等后果。

二、強化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措施研究

通過以上對現階段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的現狀以及出現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結合筆者多年的工作經驗以及有關理論的研究成果。總結出一下幾個方面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強化措施,具體內容如下:(1)建立土地利用規劃法,強化土地利用規劃權威性。我國相關立法部門應當盡快將土地利用規劃的法律地位提升,加快規劃立法進度,賦予土地利用規劃較高的法律效力。使得土地規劃法成為我國依法配置國土資源的重要手段;(2)精煉土地利用規劃種類,明確各個規劃層級的規劃內容以及責任。根據我國現階段的發展現狀,筆者認為應當將市級與縣級的土地利用規劃合并,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分為四個層次。其中全國總體利用規劃的規劃內容應當包括: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部署、基礎設施部署、社會服務設施部署、土地整理、城鎮體系規劃、環保規劃等方面。省級總體利用規劃的規劃內容包括解析涉及到該地區的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標與戰略,根據本地區的發展特色對規劃內容進行完善,并對下一層的土地利用規劃提出合理、科學的規劃原則。由此可見全國以及省級土地利用規劃是指引性的規劃,應當具備宏觀性、政策性等特點,能夠正確把握我國國土資源的發展趨勢,起到指引與導向的作用。市級總體利用規劃的規劃內容應當囊括地、縣級的規劃任務,按照上一級制定的規劃原則確定具體的規劃方案:用地規劃、專項規劃等。鄉級總體規劃是整個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基礎,規劃內容應當足夠的詳盡,應當按照土地的用途進行科學的分區管理。從而形成由整體到分支、由原則到具體較為完善的科學土地利用規劃體系。

參考文獻:

土地利用規劃分析范文5

關鍵詞:城市 土地規劃 可持續 發展

一、 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關系

幾十年的社會主義建設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城市用地顯得很重要,現代化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需要很多的土地,國家相關部門雖然嚴格控制城市的建設用地,但是城市土地規劃往往只是從城市的建設和發展出發,不把全局的土地資源供需考慮在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城市用地規劃沒有起到限制作用,城市建設的用地不合理地擴張,侵占了耕地,給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

1.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規劃

城市用地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城市區域內已經被建設、被利用的土地資源,二是已經被有關部門批準,列入了城市規劃的區域范圍之內,有待于開發、建設的土地資源。另外,需要指出的一點就是,按照我國城市規劃法中所規定的城市區域內的所有非建設的用地,象山石、樹林、池水等占用的那部分土地資源,也屬于廣泛意義上的城市用地。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高速發展,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關鍵性和重要性日益凸顯。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既有兼容性,互有側重又互為彌補,同時還具有矛盾性。它們在規劃法律依據、指導思想、理論依據上有矛盾之處,給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帶來了一些困難。

2.矛盾性:供需矛盾、過分擴張

現在我國建設用地規劃把人均建設用地指數作為標準,好像很合理,實際上忽略了很多因素,比如區域與城市之間的關系、城市中建設用地急劇擴張的原因等等,從而直接或者間接地影響了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效果。

3.兼容性:互有側重、互為彌補

從社會主義建設的全局來看,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與城市規劃都是區域規劃的組成部分之一,二者雖然側重點不同,但是它們是互相補充、缺一不可的兩部分。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立足點是一個地區乃至一個國家的遠景發展和統籌發展,側重點不僅是科學分析城市用地的范圍和規模,還有保證城市用地和其他用地的平衡、保護地球自然資源,注重整體性原則和堅持可持續發展。

二、發達國家城市土地利用規劃的啟示

西歐各國的城市化水平較高,極大地帶動了國民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這當中,土地利用規劃的作用功不可沒。通過借鑒國外先進的土地利用規劃理念,對我國傳統的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研究方法上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強調生態優先的發展策略

針對城市生態環境質量不斷下降的狀況,應進行城市的合理容量和城鎮建設的生態適宜性研究,在建設和保護的地區之間,建立起土地要素合理流動的市場化配置資源的機制,從而達到控制環境容量小的城市,發展環境容量大的城市的戰略目的;同時應將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區范圍內的用地劃分為城市化發展促進地區、城市化發展控制地區及非城市化發展地區三部分,通過生態限制因素的分析,確定不可建設區及控制發展區的范圍。在編制土地利用規劃中,必須分析各種土地利用結構對環境影響,并提出相應的改善措施,以求將土地利用對環境的破環減少到最低限度。

2.強調區域觀念

城市的土地利用不能就城市論城市,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速,城市不再是孤立的封閉單元,而是處于區域的循環甚至國際交流圈中。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應著眼于本地區、更大的區域甚至全世界,從區域經濟、大型基礎設施等方面來分析城市土地利用的重要性及土地利用發展的優勢和制約條件。規劃編制中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應提出基于區域合作精神,超越行政區劃的土地空間發展模式;針對城市社會經濟高速發展這―特征,從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結合區域經濟的發展,對城市的土地利用的規模、發展方向、區域基礎設施布局等提出相關建議;通過研究當前國際國內背景下區域關系格局,分析城市發展的優勢及存在問題,將區域合作的組合城市作為城市發展的目標之一,并提出相應的土地利用空間結構重整策略。

3.強調與社會、政治、經濟的緊密結合

城市發展的內在動力是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必須進行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研究,才能保證其科學性。以新經濟時代的到來、全球經濟一體化和中國加入WTO對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為研究的切入點,緊密結合宏觀區域經濟競爭的要求,對城市經濟發展與城市發展戰略選擇關系的歷史、現狀與未來進行分析和展望,從社會、政治、經濟等各個方面(特別是從城市高速成長這一特征出發)對城市的土地利用進行分析,提出構造適應知識經濟的未來發展的土地利用規劃新理念,以求在區域合作、中心城市建設、居住適宜性、歷史傳統保護等方面及相應的土地利用空間重整策略的編制上注重與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緊密結合。

4.強調理論與實踐的結合

土地利用規劃分析范文6

關鍵詞 土地利用規劃;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301.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A

土地與國民經濟息息相關,是一切生產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土地利用規劃是對一定區域未來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計劃和安排,依據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和土地的自然歷史特性在時空上進行土地資源合理分配和土地利用協調組織的綜合措施。

一、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現狀

從我國的土地資源利用狀況來看,國土面積絕對數量大,相對數量少,土地資源的地區分布不平衡,難以利用的土地面積大,后備土地資源不足;從我國目前的土地規劃來看,建設用地的需求猛增,現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土地資源總量供需和時空布局問題。產業結構調整促使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加快,但在實施過程中現行的土地利用規劃與土地利用現狀嚴重脫節。

二、土地利用規劃面臨的問題

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的問題是動態的,在土地利用過程中,暴露出諸多問題,嚴重阻礙土地的合理規劃,乃至對國民經濟產生一定影響。

(一)土地規劃信息庫不完善

規劃是一個時期過程,但從當前土地利用規劃的現實來看,土地規劃所依據的土地信息制度并不完善。土地利用信息是各類用地進行有效控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基礎。我國大部分土地與規劃部門對土地的利用情況掌握不夠,基礎數據不翔實,據此制訂出的規劃只能是空對空、假對假、相關統計數據不能及時更新;歸檔的資料缺失嚴重、缺乏系統規范的整理,很難將現代先進的管理信息系統與土地數據的管理相結合。因此造成土地規劃借以參考的信息具有很大的波動性,相應的土地規劃就處于一個變化、不穩定的狀態。

(二)土地利用規劃方法滯后

在規劃的專題研究中,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應用并不多見。土地利用規劃所采用的方法基本上是沿用傳統的方法,即定性研究的方法。定性研究方法是以經驗判斷為基礎,在對客觀事物觀察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制定出規劃指標,然后進行各種數據推算達到綜合的平衡。而規劃所以依據的土地信息本身就處于不確定的狀態,有的規劃實施不久,客觀情況就已發生重大變化,這種方法的最大缺陷是用靜態的方法處理動態的結果。這樣一來,土地利用規劃就不能很好的指導用地調整。預期的規劃難以發揮效用,缺乏科學性,造成規劃在某些方面的嚴重滯后。

(三)土地利用規劃僵硬

土地利用的動態性決定了土地規劃的靈活性,但靈活性并不意味著調整的隨意性。所謂動態性,是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和對未來用地的科學預測,而只是在原有基礎上表面文章,使得土地規劃在實質上成了“紙上畫畫、墻上掛掛的”附屬品,結果導致土地利用規劃工作滯后,喪失了統籌規劃和參考的意義。靈活性,不是說隨意的更改規劃,而是參照當地的歷史和現狀、自然與文化等更好付諸于實施,也就是發展的眼光看問題。目前很多地方把二者生硬的割裂開,造成了土地利用規劃喪失活力,起不到相應的作用,形同虛設。

(四)土地利用規劃的欠缺法律保障

土地利用規劃的法律保障條款的制訂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空白,在權威與震懾的法律效果上達不到立法的目的,規劃的法律效用難以形成。我國土地利用規劃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性很大,實用性欠佳,缺少本身的獨立性和新穎性,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再加上其規劃本身的針對性和時效性,難免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各級規劃的職責分工不夠明確,規劃體系不夠靈活,規劃協調與銜接性差等。

(五)土地利用規劃執行困難

目前我國土地利用規劃主要集中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上面,土地利用詳細規劃缺少,使得相關部門在處理有關問題時濫用權利,從而損害了國家的公信力;規劃是保障公民土地權益的依據,也是公民履行相應義務的準則。但是由于土地利用規劃在現實生活中只流于形式,民主參與較少,民眾對于這些規范很模糊、很陌生,土地利用規劃真正實施起來矛盾阻力重重。

三、土地利用規劃的出路所在

土地利用規劃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是促進城鄉建設合理有序進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的前提條件。因此,為更好利用國家的土地資源,找到土地利用規劃的新出路,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一)完善土地信息制度

土地利用規劃起調節、分配、控制土地資源的作用。我們應加快體制的技術創新,應用遙感技術、全球定位系統和地理信息系統等現代技術手段,提高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的科學技術含量,進一步核查基礎土地統計數據,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變定期編制土地利用規劃為隨時動態修編土地利用規劃的管理模式;其次,完善土地信息檔案項目,及時更新有關數據,盡可能詳實記錄土地規劃的情況;最后,加強工作人員的考核激勵制度,要求工作人員各司其職,獎懲分明,提高員工的積極性。

(二)開拓創新土地利用規劃方法

土地利用系統是一個龐大而復雜的社會經濟生態系統,規劃的編制和實施需要考慮各種因素。在德國科學分類方法常應用于規劃中,比如建造用地一般劃分居住用地、混合用地、工業用地、特別用地共四種類型。每一種類型又有次一級用區、片構成,如核心區、混合區、居住區等,而這些區片的有關具體規劃思想,具有較為明確的意向性和指導性。另外,近年來我國有的學者推崇的溝通式的規劃方法,它的操作使土地規劃編制更合理、可操作性更強,利于社會公平。這些方法給我們的理念帶來新的沖擊,我們可以集眾所長,找出適合自己的方法。

(三)增強土地利用規劃靈活性

土地利用規劃是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有效手段,因此協調好規劃的靈活性和穩定性至關重要。土地,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生產資料需要保持好穩定性,規劃的市場變化必定會損傷有關部門的公信力;但我們所依據的客觀事實卻是在時刻變化的,所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真正做到在變化中發展,而不是教條的僅把規劃當作教科書來使用。

(四)加強土地利用規劃的法律保障

法律的保障將土地規劃提到一個政治高度。土地利用規劃實行公眾參與的公開性和民主性規劃體制,這就要求在規劃的編制和調整中,要建立規劃公眾參與制度、規劃公示制度和規劃實施監督制度等。這樣一方面可以調動公眾潛力和主動意識,賦予土地使用者知曉、參與、決策、監督規劃的權力,從使用者的角度來對規劃的編制提供意見,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政府部門編制的規劃更加切合實際,同時制約和避免各種違反規劃行為的發生。(五)提高土地利用規劃的執行力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作為一種公共產品,需要在公共管理思想范疇內,引入公眾參與理念,了解公眾對土地利用問題的認識、對重點項目和政策效應的意見等,從而有利于科學合理地制定土地利用規劃工作的目標和任務,使土地利用規劃方案更加科學合理,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六)創新土地利用規劃的模式

土地利用是一個生態系統,是一種擺脫過去只考慮土地量化的新的規劃模式。這種模式遵循協調共生、多樣性、協調面積空間結構協調的原則。將土地規劃納入到綠色、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創新,是民族進步的靈魂,也是制度發展的核心。

結語

就現狀而言,土地利用規劃推進是遇到許多困難和自身的不足。土地規劃必須吸取先進理念,如控制城市向外擴張、保護農田、合理高效持續利用土地等。展望未來,創新理念,真正做好土地利用規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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