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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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制度范文1

[關鍵詞]師資均衡配置;義務教育;教師定期流動制;日本教師

義務教育的實施被世界各國認為是現代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影響著國家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決定著國民綜合素質的高低。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推動落實教育公平的前提,也是教育發展的必然要求。師資均衡配置是促進各區域間教育均衡發展的前提條件,是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關鍵環節,是保證學生接受同等教育質量、實現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我們認為,義務教育階段的師資均衡配置是指政府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需要,對教師數量、教師質量以及教師隊伍結構等方面采取相應的合理分配與安置。目前,義務教育教師的非均衡配置是我國義務教育進程中客觀存在的問題,各地區師資力量、教師教育水平存在較大差異,嚴重影響著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實現師資均衡發展是當務之急。日本師資均衡發展逐漸規范并頗有成效,研究其歷史背景、實施狀況是非常有必要、也相當緊迫的,對解決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師資非均衡發展問題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一、日本義務教育師資均衡配置概況

1.日本義務教育師資均衡發展的歷史背景

日本歷來對教育事業尤為重視,“一直致力于教育民主化和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的改革”[1]。二戰后,日本教育面臨著嚴峻的考驗,經費拮據,師資缺乏,大多校舍因為戰爭被夷為空地,整個社會百廢待興。在如此嚴峻的條件下,日本政府把教育放在了優先發展地位。從1947年到1950年,日本政府以“民主化”為原則開展全方位的教育改革。建立了國家高度統一、地方廣域協調的教育制度,并于1947年公布了《學校教育法》《教育基本法》,規定“國民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機會,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苯y一采用“六三三四”學制。與此同時,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實行定期流動制度,日本政府這一舉措有力地促進了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1948年日本義務教育普及率達到了99.27%。1949年日本政府制定了《教育公務員特例法》《國家公務員法》,明文規定教師屬于國家和地方公務員,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調配教師的工作單位。從此,日本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定期流動有了法律和制度保障。1956年《地方教育行政組織及運營法律》的頒布,進一步規定了教師定期流動制度進入廣域模式,也就是由道、府、縣教育委員會實施教師流動的操作及管理。

2.日本義務教育公平理念的確定

日本師資均衡發展的目的就是保證各區域、各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均衡,教學質量的均衡直接影響到教育公平的實現。首先,日本政府高度重視教育公平,倡導教育公平,保障全體國民均享受平等就學的機會,接受同等質量的教育,因而政府在教師數量、教師質量以及教師隊伍結構等方面高度重視,通過各種法律法規的制定、積極的宣傳對策和全面的后期保障實現教育的公平。其次,日本公民普遍關注教育,堅信教育是使人向上的階梯。戰后日本被稱為“新中間大眾”社會,平等和公平的理念深入人心,堅持“平等”的兒童觀、“平等”的教育指導、“平等”的教育評價、“平等”的教師素養。只有社會大眾堅信教育,堅持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才能在民間突顯,因此,日本家長無須為擇校和擇師而擔憂。再者,教師的認識和行為是直接影響教育公平理念得以實施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實施流動的過程中,教師的主動參與與配合更能體現教育的公平,推動工作的順利進行。

3.教師定期流動制度實施現狀

經過70多年的實踐、探索與發展,隨著教師定期流動制度的制定,對教師流動的對象、流動類型、流動頻率以及流動的實施程序進行了詳細規定,使日本義務教育資源配置已逐漸成熟。政策規定,在一所學校連續任教10年以上以及新任教師連續任教6年以上者,為解決定員超編而有必要流動者,在區、市、町、村范圍內的學校及學校之間,在教師隊伍因專業、年齡、資格、男女比例等結構不合理時進行有必要調整。教師平均每6年流動一次,校長3~5年換一次學校,每名校長從上任到退休,一般經過兩次以上流動。一般在每年11月上旬,由都、道、府教師定期流動的實施要旨。[2]從流動的各個詳細規定中可以看出,流動面向全體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除特殊情況的教師都必須參加定期流動活動。流動的時間較穩定,平均6年流動一次。流動的實施不僅體現了以政府為導向,而且各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根據地區實際情況參與管理、組織與調控相結合。日本教師定期流動制度從縱向來看,涉及小學、中學以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可從小學流向中學或特殊教育學校。從橫向來看,日本施行12區域劃分制和階段制,教師間的流動不限于市、町、村,可擴展至各縣之間。流通范圍呈多樣性、多方向發展,打破了單項由下至上的流通,使偏僻地區師資配備完善,為教師流動公平、公正、有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機制。日本政府就是通過不斷地完善教師流動制度,使義務教育的整體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二、日本義務教育師資均衡配置相關配套制度

除了有效的流動制度,相關配套制度的輔助使得日本教師均衡發展的推動更有實效性。

1.教師配置統一管理

在日本,教師作為國家公務員,政府在其管理方面有很強的調控力度,上至文部省、都道府縣下至市町村和各級各類學校都有一整套完整的組織體系。由政府直接進行教師資源配置的統一調控與組織,制定相關政策與法規,避免了教師人事管理限制在市町村一級,有利于教師管理的宏觀調控。都道府對教師人事調動相關要旨,包括區域、地區的制定,相關要求、原則及待遇等。由市町村教育委員會對教師管理工作具體實施,給予政府一定的配合和支持。各市町村教育中心、教師研修指導委員會也對師資均衡發展發揮了一定的作用,如組織教師培訓、研修,教師定期流動細則等。各校校長根據教師意愿選定流出人員并上報上級行政部門審核。日本從中央到地方、從地方到學校,這一有效的組織運行機構無論對于義務教育教師整體水平和綜合素養還是教師地位的提高都有很大的影響。

2.教師均衡發展有法可依

日本政府重視學生公共教育,同時也注重教育立法,其各項教育法規體系系統、嚴謹且完善。戰后,日本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學生素養均衡發展源于其形成了一套健全的各地各校教師必須遵守的法律體系。(1)制定教師定期流動制度。日本先后頒布了一系列的法律與政策,如《關于地方教育行政組織及運營法律》《國家公務員法》《教育公務員特例法》《偏僻地區教育振興法》等,利用國家機器的強制性,對教師身份、教師流動制度等進行詳細的規定,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定期流動制度的順利推行,促進了不同區域、不同學校間師資均衡配置。[3](2)頒布《教職員工資格證書法》《教育職員資格實施》等法律,規定了教師培訓、教師錄用、教師資格體系等。規定從幼兒園到高中的教師一律由大學培養,迅速緩解了國家對教師數量和質量的需求。完善的法制體系使得各級各校在操作程序上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實施過程中,注重結果的跟蹤調查和分析研究,關注教師流動動態,不斷修訂和調整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條款,以保證教師流動的公平,體現了法律的有效性、靈活性。

3.教師專門經費保障

日本義務教育師資均衡配置以及教師定期流動制度的成功實施,離不開強大的經濟保障制度。日本非常重視教師的地位和待遇,在日本教育財政預算中,教師工資占比也是最大。1918年日本政府頒布《市町村義務教育費國庫負擔法》實行小學教員工資國庫“補助”制度,提高小學教員工資待遇。1940年《義務教育費國庫負擔法》指出國庫將承擔所有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及其他所需經費的三分之一。1977年《教師增薪三次計劃》中提出教師工資高于國家公務員工資,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大幅提高,國家提高義務教育教師待遇的程度可見一斑。按照《一般職員工資法》《教師公務員特例法》,日本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結構包括:基本工資、工資調整額、特別調整額、初任工資調整額和各種津貼補助,在特別地區工作還能享受有保障的特殊津貼,如長距離人事調動津貼、特別地區勤務津貼、寒冷地區津貼、偏僻地津貼和偏僻地準津貼等,使得在惡劣地區、經濟條件落后、交通不變及流動到距離較遠地區的教師得以享受這些補助。這些不同種類的津貼滿足了教師定期流動中的需求,確保每個教師不因崗位的變動使自身利益受損,因為有了一定的津貼保障使教師在任何崗位都能享受利益最大化,并在最佳的效果下開展教育教學工作。

三、日本教師均衡配置的實施效果及對我國的啟示

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的飛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家長對優質教育的要求逐步增加,社會對教育公平的呼聲日益高漲。除了學校各種硬件配置的均衡化外,學校的軟件建設也尤為重要,即對優質師資隊伍的追求是必不可少的。日本義務教育師資均衡發展離不開合理的教師定期流動制度、教育公平的理念以及有效的保障機制。通過分析其發展歷史、目的及原因,為我國思考義務教育師資均衡發展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

1.日本教師定期流動制度實施效果

日本教師定期流動在市町村間流動和跨縣級行政區域間流動。這一制度的實施使日本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和校際間均衡化程度在世界范圍內取得領先地位。(1)教師定期流動打破了學校自我封閉的狀況。促使校與校、地區與地區間教師教學經驗以及校長管理經驗的交流,實現了優質資源共享、先進經驗借鑒,促進了集體的雙向共生和整體提高,增長了學校積極辦學的熱情與活力。(2)教師定期流動提高了學生平等受教育的機會。優質師資在偏僻地區和城市地區間、不同學校間分布均勻,各區域、各校間學生素質與學生成績相仿,整體性較強。學生就近入學,避免了因教師水平差異而引發的“擇校”現象。(3)教師定期流動推動了教師工作的激情和創新的熱情。教師通過積累在不同學校和地區的工作經驗,參與各地區教育部門組織的研修活動,從而提高自身的專業素養。不同學校的學生、不同學校的環境以及不同的工作經歷也豐富了教師的職業生活,激發了教師進行深入思考而碰撞出教學的靈感,激起教師進行教學創作的熱情。

2.促進我國義務教育師資均衡發展

目前,我國各區域間、城鄉間、校際間義務教育教師發展仍存在較大差異,教師流動主要是單向流動。長期以來,年輕教師不愿到落后地區和偏遠山區任教,畢業后愿意留在城市,鄉村優秀教師因為環境、待遇、觀念等方面的影響,不斷地向城市或發達地區涌進,重點學校為了吸納更多優秀教師鼓勵偏遠地區教師向上遷移。這一現象導致農村教師流出現象頻繁,流入卻極少,師資嚴重不足,教師隊伍穩定性差,結構不合理。[4]發達地區師資狀況遠遠優越于貧困地區,城市師資狀況優越于農村,重點學校優越于普通學校,極大程度上制約著農村義務教育的進程,助長了家長和社會擇校的風氣,降低了師資配置的總體效用,影響著教育公平。借鑒日本定期多向的流動,政府在教師資源配置間注重整體構建與細節調整相結合、剛性流出與柔性流入相結合、自愿與強制相結合。(1)教師培養體系的完善。保證師資均衡發展,教師自身的素養是不可忽視的因素。完善教師培養體系,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水平特別是職后教師的培訓,對未來教師的發展和學生的發展是有必要的。第一,建立教師培養機構。只有國家、地方、學校三者相結合,從上至下建立好培訓體系,才能使培訓具有可實施性和持久性。三個層面缺一不可,國家對教師培養進行專業統籌規劃,做好培訓的宣傳效果,包括教師學位層次的規劃、不同培訓類型的安排、應達到的能力標準以及教師培訓意識的深化。地方是具體組織培訓機構,涉及培訓范圍較廣、規模大,根據國家規劃具體開展并實施培訓工作,對于偏遠地區、貧困地區、農村學校教師定向培養,以提高教師各方面水平為宗旨開始工作,解決區域教師發展不均衡現象。學校負責教師在具體教學實踐中的指導與幫扶,使培訓在教育教學中的效果落在實處,對于需要加強的方面及時補充。第二,擴大教師培訓規模。無論是職前培訓還是職后培訓,對每一位教師都是有必要的,因此教師培訓應覆蓋到每一位教師,不因名額的限制出現培訓機會的不平等。少數人培訓改變不了師資分配的不均衡化,只有全體教師都參加培訓而使教師間的差距不斷縮小,才能緩解師資配置問題。第三,規范培訓周期。無論是教師個人還是教師群體,其成長并非一觸而就,能力并非一觸即發,培訓并非一次就夠。保持教師培訓的長期性、穩定性和持續性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培訓只追求一次性,對教師的成長和能力的提高是十分有限的。一名新教師成長為專家型教師需要經歷一段較長的過程,規范培訓周期是十分重要的。(2)政府出臺統一的師資配置制度。日本師資得以均衡發展離不開健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的保障,政策制度同樣也是我國均衡師資配置的關鍵點。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目前,我國義務教育師資均衡發展的相關制度和法律還不夠健全,實施過程中缺乏一定的效力。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相繼出臺了關于教師流動政策,但是沒有專門針對教師流動提出具體且詳細的政策,大多是宏觀上提出加大對農村學校的幫扶,地方和學校在實施過程中降低了執行度,教師流動不能有效落實。政府只有通過法律手段強制實施,才能改變教師發展的偏頗現象,也只有中央政府制定明確、合理的政策制度,地方政府才能從日常管理中貫徹落實。特別是制定專門針對教師流動的全國性法律法規,盡量實施教師公務員制度。在保障教師合法權益的條件下,明確教師流通范圍、時間和程序,使教師流動制度化、法制化、公平化和公正化。[5](3)保障義務教育相關配套的均衡性。除了統一的政策制度,相關的配套是保證師資均衡發展的另一因素。首先,完善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如教師津貼補助、教師結構調整規劃等。教師的工資待遇是關系到教師工作熱情、積極性以及教師隊伍穩定的直接因素,國家更應該對偏遠地區的教師福利引起重視,通過立法提高該地區教師工資水平,從而對總則進行有效的補充,促進流動的實施。其次,完善監督評價制度。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本校教師的流入與流出有著極大的自,在實施過程中往往以校長主觀意愿為主,權力濫用,教師流動隨意,缺乏有效的監督。因此,確保師資均衡配置應建立有效的評價制度,使配置均衡化,加強第三方教育機構對配置教師的監督和測評,定期對各地區、各校的師資均衡發展總結、分析,提高每所學校教師教育教學質量。

[參考文獻]

[1]孔凡琴,鄧濤.日、美、法三國基礎教育師資配置實踐與經驗[J].外國教育研究,2007(10):23.

[2]彭新實.日本的教師培訓和教師定期流動[J].外國教育研究,2000(5):51-52.

[3]夏茂林,馮文全,馮碧瑛.日韓兩國中小學教師定期流動制度比較與啟示[J].教師教育研究,2012(3):93.

[4]沈洪斌.中小學教師輪崗交流心態調查及對策研究:基于武漢市的實證調查研究[C].2010年中國教育經濟學學術年會論文集,中國湖北,2010:12.

義務教育制度范文2

近年來,隨著蘇州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帶來財政收入增長逐年上臺階,義務教育經費投入逐年增加,投入水平多年來一直名列全省首位。蘇州市隨著國家“績效工資分配制度”,陸續在各個義務教育中學貫徹實施績效分配,這一措施有力地促進了蘇州義務教育的高水平發展。蘇州市的經濟逐年增長,2009年蘇州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7740.20億元,中國大陸排名第五,按戶籍人口計算GDP已經成為全國人均產出最高的城市。學校體育教育事業也發展相當快,但從績效工資分配制度的實行后,蘇州市義務教育中學體育教師的工資待遇并沒有提高很多,低于其它學科的教師,并遠低于公務員薪金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體育教師工作的積極性。美國學者艾利森認為:在達到政策目標的過程中,(政策)方案確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則取決于有效地實施。我國義務教育績效制度于2009年實行的,起步較晚,發展得不太完善。對中學體育教師來說意義也十分重要,績效工資制度的實施,對體育教師們是機遇也是挑戰。通過對蘇州市義務教育中學70名體育教師的柚樣調查,對實行這一政策的情況如圖1所示,在蘇州市義務教育中學體育教師有66%認為實行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持比較滿意的態度,20%的體育教師認為滿意,而僅有14%的體育教師對現行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不滿意??梢姶蟛糠种袑W體育教師處于基本滿意狀態。

2績效工資對蘇州市義務教育中學體育教師的影響

2.1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對體育教師工資收入的影響

自蘇州市各個中學實施教師績效工資政策以來,教師工資有所增加。根據調查結果分析,如表1顯示:60%的蘇州市義務教育中學體育教師認為他們的工資有少量的增加,23%認為有大幅增加,14%認為沒有增加,說明這一制度的實行對體育教師工資有所影響,并且可以看出他們的工資也普遍的有所增長,但增幅不大,這也表明績效工資制度是維護廣大體育教師的待遇利益。

2.2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對體育教師工作的影響

績效工資制度能形成積極上進、爭創佳績、崗位建功的氛圍,使得教師們形成一個競爭的團體,不斷的創新,不斷的鉆研,促使學校的內環境處于一個不斷更新的狀態,以利于老師們的狀態也發揮到最佳??冃ЧべY分配制度對蘇州市義務教育中學體育教師的影響方面見表2,大多數中學體育教師認為一般。其中有57.1%的中學體育教師認為推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一般;有65.7%的中學體育教師認為促進體育教師專業發展一般;有62.9%的中學體育教師認為學校形成積極上進、爭創佳績、崗位建功的氛圍一般。由此看來,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對蘇州市義務教育中學體育教師能產生的激勵性不大。

3影響績效工資在蘇州市中學實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考核指標對考核結果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是取得什么樣的考核結果的落腳點,指標的全面性和量化程度反映考核結果的真實程度,同時績效考核指標設置要具有可操作性。根據調查,有80%的體育教師認為現在實行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中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只有20%的體育教師認為現在實行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實行情況還可以。從表3調查顯示,有60%的體育教師認為績效工資分配制度需要改進,并根據圖2顯示,目前存在著這些問題:

3.1工作量的不合理

大強度的工作量是影響蘇州體育教師實行績效工資的主要原因。體育教師超量的工作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①工作時間長。很多體育教師從早操到下午課外活動結束,每天的工作時間均超過9個小時,明顯超過其他教師,但帶早操和指導課外活動時間都不計算為工作量;課余運動隊訓練工作量打對折或不計算工作量。②上課時數多。各級學校辦學規模不斷擴大,教學班級大量增加,而體育教師的編制不相應增加,使得體育教師的教學任務越來越重。③教學強度大。由于班級眾多,人數基數大,體育教師無論是備課,還是教學都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和精力。④工作頭緒多。體育教師除了擔任著體育課課、“兩操”管理、課余訓練以外,還負責組織學校群眾體育活動,有的還擔任學生管理工作,繁重的工作量使體育教師疲憊不堪。工作量大而績效工資待遇低是其中最大的問題,也是廣大中學體育教師認為最不合理的一個方面,而合理安排工作量及充分落實績效工資待遇是解決這一問題之關鍵。

3.2工資結構不合理

義務教育中學體育教師的工資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固定工資,由財政撥款;二是績效工資,由學校自籌。2006年的統計顯示,比2002年初中教師增長了63.2%。但這一工資制度卻逐漸走入了死胡同。義務教育中學績效工資總量的70%作為基礎性部分,一般按月發放,而績效工資是收入中“活的部分”,它作為發揮激勵導向作用的重要手段,占30%,由學校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辦法自主分配,一般按學期或學年發放。但教師的工資水平仍然低于國家公務員、醫生和律師等,而體育教師的待遇與其他課程教師比較相對較低,他們之間待遇的懸殊較大。

3.3工作類別處于弱勢

從工作類別論,體育教師的社會地位仍屬低下。教師的社會地位由專業地位、經濟地位、政治地位和職業聲望等幾方面組成。近幾年,雖然教師整體地位有所提高,但體育教學仍沒得到學校足夠的重視,體育教師的經濟地位處于弱勢,缺少校外創收的機會,總體經濟收入水平不高。體育教師在社會政治體系中所處的位置較低,學校內干部的選拔和任用基本與體育教師無緣。在“官本位”等傳統思想影響下,體育教師職業聲望較低。學校領導對體育教育重視程度不夠,輕視體育教師的工作,與體育教師交流溝通少。學校對教師的任用、評價、培養、晉升使得而教師之間存在競爭關系,而體育教師常處于弱勢。

3.4工作能力提高慢

在圖2中,雖然只有29%的認為工作能力提高慢,但是也表明是存在問題的。體育教師的工作能力素養表現為:①扎實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以及廣博的相關學科的理論實踐知識。②先進的教育理念。③較強的創新和科研能力。知識更新速度加快和教師能力提高要求給工作在教育一線的教師們造成了明顯的壓力,尤其體育教師。在科研方面,體育教師較其他課程教師在科研能力上明顯欠佳,其原因,工作量大而缺少時間進行科學研究及撰寫論文。績效工資屬于一種鼓勵機制,體育教師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素養、教學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才能全面完成與達到績效工資的目標及其要求。

3.5學校陽光式的績效工資機制不完善

“陽光式”的績效工資制度的實施有三項原則。首先就是公開原則。其次是公平原則。最后是透明的原則。經對蘇州市義務教育中學實行績效工資制度的調查,很多學校對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做得并不好,70%的體育教師認為,學校并沒有貫徹三公原則??冃ЧべY制度的建設模式仍不明確,考核等配套制度還不規范,考核過程中監督機制不健全。績效考核是實施績效工資制過程中的關鍵環節。構建科學合理的績效工資考核體系。落實績效工資制度的關鍵在于建立科學合理且行之有效的績效工資考核體系。一個科學有效的績效考核體系,在具體設計的時候要根據每個地區和每個學校的具體情況制定績效工資的考核指標,而在具體考核過程中缺乏民主監督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使得績效工資制度實施的目的難以達到。

4結論

1.蘇州市義務教育中學體育教師大部分認為實行績效工資分配制后收入稍有增加,并持比較滿意的態度,并對體育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學校體育教師專業發展、形成積極上進、爭創佳績、崗位建功的氛圍等方面都有正面影響。2.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對蘇州市義務教育中學體育教師的發展是機遇也很挑戰??冃ЧべY制度實行過程中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體育教師的工作地位偏低、工作量計算方法不合理和沒有充分落實績效工資待遇、績效工資制度貫徹三公原則乏力,是影響體育教師工作積極性的主因。

5建議

義務教育制度范文3

【關鍵詞】排污收費制度,排污權交易制度,經濟,對比

1、引言

排污收費是指針對向環境排放污染物或超過規定標準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按標準收取費用。排污權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確定的條件下,利用市場機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權利即排污權,并允許這種權利像商品那樣被買入和賣出,以此來進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從而達到減少排放量、保護環境的目的。

排污收費制度和排污權交易制度作為環境管理政策中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兩個重要經濟手段,既有緊密的聯系,又有一定程度的區別。二者目的相同,但是具體實施過程中排污收費是由政府定價,市場確定總排放水平;而排污權交易則是由政府確定總排放量,市場確定價格。

2、排污收費制度與排污權交易制度的經濟學意義對比分析

2.1經濟學理論基礎

排污收費制度是在“庇古稅”的基礎上進行改善發展而來的。庇古建議應當根據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對排污者征稅,用稅收來彌補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之間的差距,這就是“庇古稅”的由來。最優“庇古稅”的確定是在企業邊際損害成本與邊際私人純收益相等的情況下確定的,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政府很難獲得企業的邊際私人純收益,所以現實中很難達到最優污染水平。收費是征收庇古稅的代替性解決辦法,更具有實踐性。

排污權交易制度則是在科斯理論基礎上發展而來??扑拐J為,“如果交易成本為零,無論初始產權如何界定,都可以通過市場交易和自愿協商達到資源的最優配置;如果交易成本不為零,就可以通過合法權利的初始界定和經濟組織的優化選擇來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排污權交易就是當事人進行協商的結果。由此可見排污權交易是一種以市場為基礎的經濟制度安排,它為從污染源治理環境污染提供經濟刺激。

總的來說,排污收費制度與排污權交易制度都是為解決排污問題所產生的外部性而存在,排污收費制度通過明確價格來使外部性內部化,而排污權交易制度則是通過明晰產權來使外部性內部化。

2.2產生效應分析

(1)排污抑制效應。排污收費制度通過收費對排污單位實行一定的經濟制裁,從而激勵企業將排污量減少到單位排污費用與邊際治理成本相等的水平。排污權交易制度一般是先由政府部門確定出一定區域的環境質量目標,并據此評估該區域的環境容量,然后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許排放量,并將此分割成若干排污權對不同的企業進行分配。排污收費和排污權交易都是通過政府干預的手段對排污量進行控制。

(2)降低成本效應。排污收費制度中政府設定排污費,企業將會根據各自的治理成本在繳納排污費和自行治理污染之間進行權衡,根據總成本最小化的原則,選擇不同的污染控制水平。排污權交易制度中在市場上通過排污權交易,邊際治理成本高的企業買進污染權,而邊際治理成本低的企業出售污染權,最終結果使得整個社會以最低的邊際治理成本達到治理污染的目標,從而實現成本最小化的目的。

從理論上來看,排污收費和排污權交易似乎都能達到社會總成本最小化,但是排污收費通過政府干預,效率相對較低而且此間監督成本較高;而排污權交易通過市場達到資源優化配置,效率相對較高。

(3)技術革新效應。排污收費制度和排污權交易制度都可以通過經濟的手段對企業治污產生一定的激勵效應。在經濟刺激下,企業有動力尋求低成本的污染治理技術以少繳納排污費(排污收費制度)或者出售排污權獲利(排污權交易制度)。在技術革新效應層面上,排污權交易對企業具有更高的誘惑力,因為可以通過改進技術來獲利,從心理學角度來講,相較于少繳費人們似乎更喜歡直接獲得金錢利益。

3、結語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排污收費制度和排污權交易制度都能達到以低成本實現控制排污的目的,但從降低成本和技術革新方面來看,排污權交易比排污收費更具優勢。

參考文獻:

[1] 馬中.環境與自然資源經濟學概論[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 張曼,屠梅曾. 排污權交易制度在中國的應用探析[J],科學·經濟·社會,2002(4).

[3] 陳安國.排污權交易的經濟分析[J],石家莊經濟學院學報,2002(4).

[4] 余耀軍.排污權交易的經濟分析[J],財貿研究,2004(1).

[5] 王延榮,王雅華,張海豐. 排污收費制度的經濟學思考[J],水利經濟,2006(1).

[6] 姜鑫. 排污收費制度的經濟學研究述評[J],經濟經緯,2006(3).

[7] 楊薇. 排污收費制度與排污權交易制度的比較研究[J],內蒙古環境保護,2006(3).

[8] 張學剛,李穎.排污權交易的經濟分析[J],湖北經濟學院院報,2007(3).

義務教育制度范文4

掇刀區總人口24.72萬人,現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167個,共有醫務人員752人。其中政府舉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3家,即團林鋪衛生院、麻城衛生院、掇刀人民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有1家,即區衛生防保站。改革前,我區兩家衛生院和區防保站有編制醫務人員216名,此“兩類單位”共有干部職工216人,其中在編在崗112人,在編不在崗61人,在崗不在編43人。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以來,通過采取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機制、督導考核機制和詢價采購機制等一系列措施,區政府協同區編辦、財政、衛生等部門和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加強宣傳動員、細致調查摸底,在此基礎上合理核定編制并確定了績效工資總量,按規定科學測算了補償資金。兩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試點衛生院今年2—5月醫療收入104.9萬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0%;門、住診人次分別比去年同期上升46%、9%。從目前情況來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成效明顯。全區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以來,藥品價格大幅度下降,門、住診人均藥品費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38%、50%,讓群眾從中真正得到了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

二、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中,雖然總結了一些經驗,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沒有先例可以借鑒,同時受到方方面面客觀因素的制約,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資金統籌問題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改革工作前,兩所衛生院共負債430多萬元,加之兩所衛生院欠繳養老保險金達7年之久,累計欠繳養老保險費440多萬元,衛生院要承擔化解債務和實施改革的雙重任務,自身壓力很大。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后,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辦法,需財政補助437萬元,而鄉鎮衛生院欠繳的養老保險金以及分流人員經濟補償金也需要由政府統籌解決,政府財政壓力很大,難以承受。

(二)人員分流問題

兩所衛生院此次參與改革總人數為216人,已核定編制169人,應分流47人,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以來,鄉鎮衛生院收入減少,兩院平均每日減少2100多元的藥品收入。在業務收入銳減而財政資金又不能完全彌補的情況下,衛生院只能預發職工部分工資,這將影響職工工作積極性,造成人心不穩,使原本存在的人才流失問題更加嚴重。而村衛生室由于不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范圍內,處于“兩難”的境地。部分鄉村醫生年齡偏大,存在著青黃不接的現象,養老保險問題沒有得到解決,而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在不斷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促進了衛生事業大發展,而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在惠及群眾的同時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別是村衛生室的發展影響很大。職工后顧之憂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導致分流工作難度增大,極易引發矛盾和糾紛,影響社會穩定。

(三)藥物控制問題。

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之前,鄉鎮衛生院采購藥品價格較低,主要是因為衛生院與藥品經營企業可以協商定價,在多家藥品企業競爭的情況下,衛生院可以自主選擇服務較好、價格較低的企業配送藥品。改革后,我區配備使用的藥品有230個品種,376個品規。此次增補的118種非目錄藥品,真正適合基層衛生院使用的藥物只有50種左右,還是不能滿足臨床需要。如小兒感冒藥、護肝針劑、阿奇霉素針劑、阿昔洛韋針劑等都需要補充。實施藥品招標后,大部分藥品掛網價格比原來進價高,約占70%。如克林霉素注射液、左氧氟沙星注射液、阿莫西林膠囊、青霉素注射液等藥品網上掛價都高于原來采購價,克林霉素注射液網上掛價比原采購價高375%。有些藥品網上掛價比原來零售價還高,約占20%。如克林霉素注射液、阿莫西林膠囊、青霉素注射液等藥品比原來零售價高,這一情況直接導致了基層醫院藥物供需上的矛盾。

義務教育制度范文5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教育優先發展的要求,大力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努力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真正成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陽光工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實現兩個進位、奮力崛起北”目標、構建和諧作出積極貢獻。

二、實施范圍

全縣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學生。

三、任務目標

(一)確保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達到省定標準。從年起,按照統一要求,把免收學費補助資金和原財政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歸并,以小學生每生每年23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350元作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撥款基準定額,并在預算中留足縣級財政需分擔的資金,確保公用經費全面達到省定標準。

(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從年起,以年結算上劃數為財力上劃基數,新增人員及調資增加的支出,從鄉鎮超收上解財力中安排,不足部分由縣財政解決,鄉鎮教育經費全部納入縣級財政年度支出預算,資金直接撥付至個人賬戶,不再通過與下級往來核算,年終由縣教育局組織決算,徹底做好全縣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上劃工作。

(三)建立校舍維修改造專項所需資金長效機制。校舍維修改造資金由縣級財政統籌落實。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主要用于中小學改善辦學條件和校舍維修改造等支出,縣教育局負責校舍檢查鑒定、維修及經費測算,縣財政局按規定手續審準,真正實現校舍維修改造工作的制度化、長效化。

(四)繼續加大“一免一補”工作力度。做好為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學生都能及時得到政府提供的免費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從今年起原則上按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補助,補助比例不低于寄宿學生總數的10%,補助資金納入縣財政預算。各學校校長為“一免一補”工作第一責任人,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對補助生活費的學生,學校相應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住宿費。

(五)切實做好經費預算編制和資金撥付工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學預算編制制度,將中小學各項合理收支全部編入預算,用預算手段保障義務教育的正常經費需求。并按序時進度撥付,切實保證全面免收學雜費后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了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的領導,縣政府成立由縣長任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具體負責全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領導、協調和組織實施。

(二)明確工作責任。財政部門負責將農村義務教育各項經費納入預算,落實所需資金,并負責監督、檢查農村義務教育各項經費的落實和使用情況。教育部門要科學準確地提供農村中小學的基本數據、基本信息、測算依據和標準,配合財政部門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做好資金管理的相關工作,嚴格監督檢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資金安排、使用、管理情況。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共同推動農村義務教育經費體制改革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強化經費管理。要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農村中小學預算制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要根據學校教育教學的基本需要,結合學校發展規劃,把學校維持基本運轉的日常經費和保證事業發展的必須經費全部納入預算。要建立健全農村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h教育局要進一步完善教育財務管理核算中心,實現“校財局管”。免學雜費和公用經費補助資金要全部用于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開支,保證農村中小學正常運轉。要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確保財產物資安全有效使用和完整保值。要建立監督機制。財政、教育、審計、物價、監察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預算執行、會計核算、學校收費、經費管理及資產管理等方面的監督檢查,確保專項經費及時到位,??顚S谩^r村中小學校要實行財務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特別是師生員工的監督。要加強對義務教育經費投入的督導。

義務教育制度范文6

關鍵詞:英語課程標準 課程目標 解讀

中圖分類號:G6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795(2014)01(c)-0153-01

我國第八次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于1999年正式啟動,經過十多年的努力,新一輪的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果,《課程標準》也隨之出臺,為英語基礎教育改革指明方向?!墩n程標準》中的課程目標定位本著何種理念?對我國義務教育階段英語教學是否有啟迪指導作用?在閱讀施良方老師編寫的《課程理論―― 課程的基礎、原理與問題》基礎上,筆者對我國《課程標準》的課程目標展開解讀和分析。

1 課程目標

美國學者博比特(F. Bobbitt)最早在被許多人稱為“課程論誕生的標準”的《課程論》著作中提出了“課程目標”(the objectives of the curriculum)。在該書中,課程目標指的是實際生活中各種事物要求兒童掌握和形成的能力、態度、習慣、鑒賞和知識的形式[1]。一百多年來,許多學者圍繞課程目標的問題有不同的看法,但主要有三種取向,即行為目標、展開性目的、表現性目標。

行為目標(Behavioral objectives)在課程剛開始作為一個獨立的研究領域時,就有了萌芽。博比特在《課程論》一書中提出課程科學化的問題,他認為,“科學的時代要求精確性和具體性”,因此課程目標必須具體化、標準化[2]。被稱為“行為目標之父”的泰勒(R. W. Tyler)在《課程與教學的基本原理》一書中強調,在課程目標確定后,要用一種最有助于學習內容和指導教學過程的方式來陳述目標,每個課程目標都應該包括“行為”和“內容”兩個方面。隨著泰勒課程原理影響的不斷擴大,行為目標幾乎成了課程目標的同義詞,而且似乎目標越具體越好[3]。行為目標,長處在于它的具體性和可操作性,但短處是易于將那些難測評、難被轉化成行為的內容忽略掉,同時也忽視學習的整體性。泰勒在70年代曾明確表示,“目標應該是清楚的,不一定是具體的”[4],但這一點往往被人忽視。

相比行為目標,展開性目的(Evolving purpose)強調教師根據課堂教學的實際進展情況提出相應的目標,它注重的是過程[5]。這一思想追溯到杜威(J. Dewey),他認為目的不應預先規定,而應是教育經驗的結果,目的是在過程中內在地被決定的。英國學者斯騰豪斯(L. Stenhouse)提出了過程模式,認為課程要以過程為中心,根據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展開,而依據非事先規定的目標[6]。展開性目的這一理論重視了學生的成長、自由發展,但它過于理想化,也對教師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

表現性目標(Expressive objectives)來自美國學者艾斯納(E.W.Eisner),他主張在設計和評價課程時,要準備三類課程目標,即行為目標、解決問題的目標和表現性活動。表現性目標是指學生在從事某種活動后所得到的結果,它關注的是學生在活動中表現出來的某種程度上首創性的放映的形式。它只為學生提供活動的領域,至于結果則是開放的[7]。但表現性目標很難保證學生掌握他們必需掌握的內容。

上述每種課程目標取向都有其長處,也都有其短處,具體采取什么形式的課程目標,取決于這門課程所要解決的具體問題。

2 新課程改革的英語課程目標

我國義務教育階段英語課程的總目標是:通過英語學習使學生形成初步的綜合語言運用能力,促進心智發展,提高綜合人文素養。綜合語言運用能力的形成建立在語言技能、情感態度、學習策略和文化意識等方面整體發展的基礎之上。[8]語言技能和語言知識是綜合語言運用能力的基礎;文化意識有利于爭取地理解語言和得體地使用語言;有效的學習策略有利于提高學習效率和發展自主學習能力;積極地情感態度有利于促進主動學習和持續發展。這五個方面共同促進學生綜合語言運用能力的形成與發展。

新課程目標具體內容表現為:(1)重視培養學生的多文化意識,增強國際理解。(2)培養學生外語使用能力是外語課程的核心目標。課程標準把培養學生外語交流的能力放在首要位置。(3)提倡通過任務或活動的開展而不是單純知識的講授來培養學生的外語運用能力。標準在具體的教學中支持以交流為目標的交互式教學活動,引導學生開展形式多樣的運用語言的活動[9]。(4)課程標準向綱要化方向發展。課程標準應該具有規范性和規定性特征;同時應具有較大的彈性。國家只確定課程的基本目標,不再對教材的編寫和選擇做出詳盡的規定[10]。

上述課程目標內容表現了國家重視學生自由發展基礎上,使課程教學按國家教育目的總體運作的原則,重視了人文性和工具性雙重理念。但同時,在課程目標制定上與其他國家如美國相比,具體性不強。我國《課程標準》的文化意識和情感態度培養目標上相對籠統。在提高具體文化理解與相融的能力,解決語言交流中因文化差異而帶來的各種矛盾和沖突方面,似乎缺乏指導性和確定性。說明我國在課程目標制定的過程中,對行為目標這一取向有所回避。行為目標這種固定的標準一定程度上約束了人的身心充分發展,但如果課程目標缺乏一定具體明確性,教師就會根據各自理解自行制定目標以便操作,反而不利于國家標準的實施。

確定課程目標,不僅有助于明確課程與教育目的的銜接關系,從而明確課程編制工作的方向,而且還有助于課程內容的選擇和組織,并可作為課程實施的依據和課程評價的準則。編訂具體可行、方向明確、利于學生發展的課程目標是課程編制工作者的重任。

參考文獻

[1] 黃甫全.現代課程與教學論[M].2版.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245.

[2] 施良方.課程理論---課程的基礎、原理與問題[M].北京:教育課程出版社,1996,8.

[3] 泰勒,著.課程與教學的基本原理[M].施良方,譯.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136-137.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義務教育英語課程標準(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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