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責任相關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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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相關概念

社會責任相關概念范文1

(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江蘇 泰州 225300)

【摘 要】在企業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時代,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尤其重要,同時隨著全球性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興起,企業社會責任越來越成為政府、企業、媒體和公眾的關注,進而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也成為學者們研究和討論的熱點。本文主要介紹了近幾年國內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和評價研究的主要成果,并對進一步的研究提出展望建議。

關鍵詞 企業社會責任;CSR;利益相關

0 引言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概念最早起源于20世紀的美國,是在美國經濟蕭條期,大型企業引發的社會問題日益嚴重,經濟民主運動日益高漲的背景下產生的。

1 國內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研究綜述

20世紀90年代,企業社會責任進入國內,國內大多數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持有肯定態度,認為企業是社會的一份子,企業應遵守權責對等的原則,企業占了社會資源,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占有的資源越多責任越大。

1.1 國內企業社會責任的主要觀點

1990年出版的袁家方主編的《企業社會責任》是國內較早研究企業社會責任的著作。書中介紹了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并圍繞企業在納稅、自然資源、能源運用行為、環境保護、基本建設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責任介紹了企業在各個方面的行為規范及法律責任。

劉俊海(1999)以企業社會責任和經營績效的相關性研究為依據,將企業社會責任分為道德上的責任和法律上的責任,他認為企業不僅以最大限度為股東盈利作為唯一存在目的,應最大限度增進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包含員工、消費者、中小競爭者、當地社區、環境、社會弱者及整個社會公共利益等[1]。

盧代富(2002)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謀求股東利潤最大化外所負有的維護和增進社會利益的義務,企業社會責任包含對員工、消費者、債權人、環境、當地社區、社會福利和社會公益事業的責任[2]。

曹風月(2005)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根據利益相關者理論,即要對股東、雇員、消費者、政府和社區負責,另外提出了企業對環境的責任是不可回避的,因此,她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有6項內容,即股東、雇員、消費者、政府、社區和環境[3]。

周祖城(2005)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應該承擔的,以利益相關者為對象,包含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內的一種綜合責任[4]。

黎友煥(2007)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在某特定的社會發展時期,企業對其利益相關者應該承擔的經濟、法規、倫理、自愿性慈善及其他相關的責任,這個概念是目前內容較完整的、較嚴謹的、動態的定義[5]。

1.2 對國內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研究的評價

從企業社會責任進入國內以來,國內學者從各自不同的學科角度把握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基本上所有學者都認同企業必須承擔社會責任的觀點,近幾年很多學者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傾向于從利益相關者的角度定義。統觀國內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發展的20年,所呈現出的現象是:一是,研究成果少而且觀點片面;二是,缺少創新型研究;三是,注重企業社會責任的應用研究,而比較忽略理論研究。

2 國內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

至企業社會責任進入我國以來,學者們大多認可企業須承擔社會責任的觀點,在肯定的基礎上,我國學者采用各種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對中國企業進行了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常用方法有模糊數學評價法、層次分析法、綜合分析判斷法、主成分分析法、專家打分法等。

2.1 國內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的主要觀點

李立清(2006)在《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理論與實證研究》以湖南省293家企業為研究對象,這些企業包括石油化工企業、建筑業、采礦業、交通運輸業等9個行業,構建的指標體系包括勞工權益、人權保障、社會責任管理、商業道德和社會公益行為五個方面,這套指標體系不僅涵蓋SA8000的主要內容,而且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商業道德和社會公益兩個要素,然后采用主觀賦權法由不同領域的社會責任研究者、管理專家等確定權數,最后發放問卷讓企業針對自己的實際情況自行打分,應用模糊評價法評價湖南省293家企業的社會責任情況[6]。

李正(2006)在《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價值的相關性研究》中采用內容分析法的指數法衡量企業社會責任的高低,如果企業在年度報告中描述了各個企業社會責任活動(作者構建的活動體系)的某一類,則分值為1,如果還有相應的金額再加1分,最后由小類得分加總得到企業的社會責任指數,比較各樣本企業的得分[7]。

梁杰、王鐵成(2007)在《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評價研究》中運用回歸分析方法,通過spss軟件技術對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標與財務業績指標進行回歸分析,并以分析結果為依據建立一般評價模型。運用模型對上市公司進行個體評價時,依據上市公司實際的財務業績指標測算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理論值,再與實際值進行比較,從而得出評價結果[8]。

牛麗文、符丹等(2008)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評價指標體系研究》中通過模糊數學的評價模型評價企業社會責任,首先建立科學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活動因素集,然后分配權重,對這些因素分別進行評價,最后用模糊矩陣對其進行綜合評價,得出評價值,將評價值和事先建立好的評價集E={1.0,0.8,0.6,0.4,0.2}={優秀,較好,一般,較差,差}對比,找出相近的數值做出評價[9]。

2.2 對國內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的總結

以上講述了近幾年的企業社會責任的評價研究,發現目前國內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趨于定量分析社會責任,定性分析的文章很少,定量分析的過程是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或其他理論,比如SA8000標準、社會契約理論等,構建定量指標體系,這些定量指標中或者是財務指標體系,或者要采用社會數據的指標體系,如污水處理費用,具體的數據方法是模糊評價法、主成分分析法、層次分析法、專家打分法、綜合指數法等,通過這些方法評價社會責任的結果都不一樣,不同學者從不同的學術角度研究社會責任。

3 結語

至企業社會責任傳入我國以來,國內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對于我國的研究者,應該繼續在前人的研究基礎上,借鑒先進的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和實踐經驗,繼續開展本土化的探索,加強規范和實證研究,及早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進而引導政府制定與社會責任的政策法規,引導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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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黎友煥.企業社會責任研究[D].西北大學,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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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梁杰,王鐵成.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評價研究[J].集團經濟研究,2007,25.

社會責任相關概念范文2

中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是黨執政的重要基礎。中央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直接關系我國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能力和水平事關中央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報告共分八個部分,包括前言、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國際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現狀、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現狀調查、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典型案例、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戰略選擇、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促進機制。

報告前言闡述了研究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重大意義。

報告第一章從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在西方發達國家的演變歷程著手,立足適應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實踐需要,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與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進行了原創性的探索。

報告系統研究了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在國際和國內的發展。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在國際上的發展,按照社會關注的程度不同,可以劃分為個別研究、廣泛關注、全球發展三個階段。在個別研究階段,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焦點主要在于理念的紛爭,爭論的重點是在自由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否應該承擔利潤目標以外的其他社會目標。在廣泛關注階段,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范圍和影響不斷擴展,研究主體從學者、NGO一直覆蓋到研究機構與政府;聚焦重點涵蓋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履行社會責任的方式和動力等各個維度。在全球發展階段,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已經成為全球關注的話題,眾多國際組織都試圖提出標準的企業社會責任概念。此外,報告還簡單分析了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在我國的發展,從簡單的貿易壁壘認識、公司法學角度的研究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提出企業社會責任概念已經在我國形成了初步共識,即企業不僅要對所有者負責、追求利潤目標,而且要對員工、用戶、供應商、社區等其他利益相關方和自然環境負責,以追求可持續發展。同時,報告指出我國對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研究深度和廣度還不能很好地適應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的需要。

報告重點研究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報告在深入分析國際國內超過50個定義的基礎上,原創性地提出定義企業社會責任的三個維度:內容(履行哪些責任,WHAT);方式(如何履行,HOW);動力(為什么要履行,WHY)。報告按照WHW三個維度對國際上的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的分歧和不同的關注重點進行了系統的總結提煉,為未來我國研究人員剖析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內容與結構奠定了重要基礎。

報告認為一個成功的企業社會責任定義應該滿足四條標準:一是有利于準確界定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二是有利于指導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的深入推進;三是符合常識和中文的表達習慣;四是符合企業社會責任深入研究的需要。按照這四條標準,報告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應該系統回答企業社會責任的三個基本問題,即企業要履行哪些社會責任,如何履行,為什么要履行;提出企業社會責任作為專業術語,實際上是中文表達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簡稱;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應該引入利益相關方概念,這樣既能適應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的需要,又符合國際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基本趨勢。企業社會責任定義引入利益相關方概念,有利于深入研究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范圍、方式與過程,同時適應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的客觀需要。

報告把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為實現自身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遵循法律、道德和商業倫理,自愿在運營全過程中對利益相關方和自然環境負責,追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綜合價值最大化的行為。

按照這一定義,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是指企業對利益相關方和自然環境負責任的行為,所謂負責任是指企業行為要符合法律的強制約束、社會道德的價值規范和企業推崇的商業倫理,追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綜合價值。企業社會責任的外延或內容,按照企業能否自我選擇的程度,可以劃分為必盡之責任、應盡之責任和愿盡之責任;按照企業負責的對象不同,可以劃分為利益相關方責任和環境責任。利益相關方責任又可以劃分為:股東責任、員工責任、用戶責任、伙伴責任、社區責任、社會公民責任和對子孫后代負責的可持續發展責任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方式,一是要把社會責任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企業運營過程;二是強調履行社會責任是企業的自愿追求。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力包括:兩大內部動力,分別為價值觀推動和企業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兩大外部動力,分別為法律規章和社會道德的約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對企業發展方式提出的要求。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本質是社會資源的更優配置機制,有利于實現企業的經濟、社會與環境的綜合價值最大化,推進企業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偫ǘ?,企業社會責任可以歸納為三個方面:第一,法律規范的自覺遵守;第二,道德倫理的高尚追求;第三,企業價值的充分體現。

報告在分析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特殊性和中央企業需要面對的主要社會責任議題基礎上,提出了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履行社會責任是中央企業的天然使命,也是社會對中央企業的普遍期望,并且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實踐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蓬勃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力和帶動力。中央企業的社會責任議題,既包括了一般企業的社會責任議題,也包括了中央企業的特殊社會責任議題。

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可以按照三個維度進行分析:一是中央企業作為整體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內容,報告梳理了八個方面;二是中央企業作為特定個體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內容,報告梳理了兩個層次,基本責任和表率責任,各包括六個方面;三是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內容,報告梳理了六個方面。

報告第二章回顧了國際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發展過程中的重大事件和主要理論。介紹了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兩次著名論爭。分析了企業社會回應思想和企業社會績效思想的產生與發展,闡述了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三個主要支持理論:利益相關方理論、社會契約理論和“社會投資”理論。并重點介紹了利益相關方理論對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發展的貢獻。介紹了企業社會績效與公司財務業績關系的實證研究結果,認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能夠促進企業財務業績的提高。

系統整理分析了歐盟、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多個西方國家和機構的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的法規政策及其發展的情況。從公司法、環保政策法規、勞動法、產品責任與消費者保護四個方面介紹了上述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的演變過程及其企業社會責任法規政策環境的特點??偨Y了西方發達國家健全完善企業社會責任法律環境對我國的啟示:一是創造條件讓職工參與立法,二是公司法中企業社會責任的條款應為授權型,三是改善我國慈善捐贈減免稅收制度,四是征收環境稅,五是政府公共環境信息,六是建立公益訴訟制度,七是完善勞動立法,八是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九是發揮中間力量和非官方機構在政策法規制定中的作用等。

綜合歸納了當前國際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發展的五方面趨勢:一是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力量多元化,二是企業社會責任國際化趨勢日益發展,三是企業社會責任發展呈現標準化趨勢,四是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和實踐不斷深化,五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約束力量不斷增強。適應國際社會責任實踐的發展趨勢,我國應當形成多種力量共同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局面,將企業社會責任問題與提高企業競爭力密切聯系起來,高度重視社會責任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

報告第三章分析了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現狀。系統梳理了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的法律規范,從人權保護、就業促進與社會保障、勞動用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反腐敗與反商業賄賂、公益捐贈與社區共建等方面介紹了有關政策法規的基本內容。研究了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十個方面的力量,包括政府、消費者、環境保護力量、員工、媒體監督和責任評價、責任投資運動、行業協會和企業組織、商業伙伴、世界社會責任運動和研究人員。按照國有企業、外資在華企業和民營企業的類型劃分介紹了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踐的情況。

報告第四章根據調查問卷對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現狀進行了全面的剖析,為今后推進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從社會責任意識方面看,當前中央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的知識儲備較為豐富,社會責任意識總體水平較高,對國有企業應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認識較為統一。積極看待社會責任作用,認為提高企業形象和員工凝聚力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驅動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應量力而行。從利益相關方看,中央企業最為重視股東和政府的需求,外部利益相關方并非其履行社會責任主要壓力,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更多是出于“內生”考慮。從社會責任內涵看,許多企業認為保持良好財務狀況、確保企業利潤、技術自主創新并非企業社會責任的核心內容,多數中央企業認為社會責任的具體范圍應該根據企業的需要來確定。從社會責任實踐看,中央企業表現良好,企業經濟業績突出,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積極反對商業賄賂,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客戶關系,接受客戶反饋意見,重視供應商的社會責任審查,節能降耗,保護環境,積極參與社區公益事業。從社會責任保障機制看,大部分企業沒有建立社會責任的管理機構,沒有在董事會決策中建立保障利益相關方利益的機制,絕大部分企業自身企業文化建設與社會責任的融合程度很高,與股東、員工、社區的信息披露和溝通及時,向社會信息的渠道不夠暢通,社會責任報告的比率不高。

報告第五章介紹了六家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和實踐,按照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先后順序,分別介紹了國家電網、中國海油、中遠集團、中國石油、中國石化和中國移動的社會責任理論和實踐。

報告第六章介紹了近年來中央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取得的顯著成績。中央企業在上繳國家財政稅收、保障社會生產生活需要、承擔完成國家重大項目、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企業自主創新、推動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安全生產、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實施“走出去”戰略、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等方面成績突出,實現了持續穩定健康和諧發展,發揮了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對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報告提出中央企業要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發揮表率作用,努力成為國家的經濟棟梁和社會企業的榜樣。一是要做依法經營、誠信守信的表率;二是要做堅持自主創新、轉變增長方式的表率;三是要做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的表率;四是要做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表率;五是要做以人為本、推進和諧創建活動的表率;六是要做實施“走出去”戰略、提升國家競爭力的表率。

社會責任相關概念范文3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 概念 本質 功能

自1924年英國學者謝爾頓在美國首次提出現代意義的企業社會責任概念以來,企業經營應承擔社會責任的觀念已被社會各界廣泛接受。然而,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的一些關鍵問題,如:何為企業社會責任?企業應怎樣履行社會責任等,學界卻并未取得觀點上的一致。針對上述學界少有的“亂象”,筆者認為應借鑒系統空間思維,分析企業社會責任的維度,把握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與功能。

企業社會責任的維度

(一)對象維度

即從企業社會責任的對象上對其做出界定。例如,Bowen(1953)認為,商人有義務按照社會的目標和價值觀的要求制定政策、作出決策、采取行動,因此在Bowen看來,企業社會責任的對象是社會,至于何為“社會”,Bowen并未做出進一步的解釋;再如,企業社會責任的利益相關者理論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應對其利益相關者履行社會責任,隨著利益相關者理論的發展,企業社會責任的對象在發展,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外延也在發展。

(二)內容維度

即從企業應承擔什么內容的社會責任的角度對其做出界定。例如,Friedman認為,企業唯一的社會責任就是股東財富最大化,因此在Friedman看來,企業社會責任就是指企業承擔使股東財富最大化的責任;再如,Carroll(1979)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包括經濟責任、法律責任、道德責任和慈善責任四種,因此在Carroll看來,企業社會責任不僅包括經營好企業以使股東財富最大化,而且還包括企業在經營中應遵守法律、符合道德標準以及在力所能及的時候、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承擔慈善責任。

(三)表現維度

即從企業社會責任的表現形式上對其做出界定。例如,企業社會責任績效理論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社會責任原則、企業社會責任行為、企業行為結果的統一,因此在強調企業社會責任績效的學者看來,企業社會責任不僅是實在的企業社會責任行為,還包括指導企業社會責任行為與體現企業對社會責任的態度的社會責任原則、象征社會責任行為效果的社會責任信息等。

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不能只強調上述的一個維度或兩個維度,要同時在三個維度上做出把握,而不能偏廢任何一維度。而且,從上述三維度對企業社會責任做出把握,實際強調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立體概念,因此可稱之為企業社會責任的“三維”立體模型。

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

(一)企業社會責任從本質上看是一種企業價值觀

企業價值觀是指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對經營目標和經營手段所持有的基本信念和根本看法,是得到企業全體或大多數員工認同的關于企業意義的終極判斷,是企業對好壞、善惡、美丑的判斷標準,是企業生存、發展與經營的指導思想和基本準則(李季芳,2010);企業價值觀是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處理內外矛盾的價值標準與準則(孫育平,2011);楊慧(2012)總結Dolan.S.L.等學者的觀點認為,價值觀可分為終極價值觀和工具性價值觀。終極價值觀指關于企業存在的目的、目標,如“企業為什么存在?企業未來是什么?”;工具性價值觀包括倫理價值觀和能力價值觀,倫理價值觀是有關達到終極價值的行為和方式的合法性問題,而能力價值觀指有關達到終極價值觀的個人的方式和做法的問題。

作為一種企業價值觀的企業社會責任,要求企業處理經營中的內外矛盾要以對利益相關者負責、對社會負責為準則。具有社會責任價值觀的企業在經營目標和經營手段上都體現了對利益相關者負責、對社會負責,其對企業經營目標與經營手段、經營行為的好壞、善惡、美丑的判斷也以是否承擔了社會責任為標準,因此企業社會責任規定了企業生存、發展、經營須對利益相關者負責、對社會負責。如果有企業將對社會負責上升到為社會謀福利,企業的目標在于社會價值最大化,則企業社會責任就成為終極價值觀,如:“和諧”社會理論認為,企業在本質上是為社會創造價值的經濟組織,承擔社會責任是企業的終極使命;如果企業僅局限于在經營目標和經營手段上對利益相關者負責、對社會負責,則企業社會責任只是一種工具性價值觀,如:企業戰略性社會責任理論認為,企業社會責任不是要求企業承擔所有的社會責任,企業應該有選擇性地承擔能有利于企業業務經營的社會責任項目。

(二)企業社會責任是一種“利己”、“利他”的價值平衡觀

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一種企業價值觀,主張在企業目標、經營手段上體現對利益相關者負責、對社會負責。然而,對利益相關者負責、對社會負責不是空洞的,何為對利益相關者負責與對社會負責?筆者認為,企業在政策制定、生產經營、非市場活動中處理好企業與利益相關者間、與社會間的利益關系,是對利益相關者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本質。馬克思認為,社會關系從本質上說是利益關系。企業社會責任反映的是企業與利益相關者間、與社會間的關系,是企業在經營中形成的特殊的社會關系,該關系的本質也是利益關系。因此,企業對利益相關者負責、對社會負責就是要求企業對利益相關者、社會的利益負責,不要因為追求企業自身的利益而損害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和社會利益。然而,在實踐中,企業利益與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企業利益和社會利益往往存在矛盾的一面,因此企業在追求自身利益的過程中,往往是在與利益相關者的合作、競爭中爭取更多利益,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的關系也被理解為博弈關系。易開剛(2011)認為,企業社會責任體現了如下四種利益博弈關系:企業經濟利益與社會經濟利益的博弈、企業短期利益與長期利益的博弈、企業自身利益和相關者利益的博弈、企業價值觀和社會價值觀的博弈。但筆者認為,博弈僅當“棋逢對手”時,該游戲才為博弈雙方帶來真正的快樂和價值;企業在與利益相關者、與社會的博弈中,企業(尤其是大企業)往往由于信息壟斷、資源壟斷而占據著優勢地位,利益相關者和社會在與企業的博弈中,利益相關者和社會往往處于不利地位,其結果往往是企業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侵害利益相關者和社會等“他者”的利益,企業往往難以處理好“利己”、“利他”間的平衡。因此,不能將企業與利益相關者間、企業與社會間的競爭和合作看成一般的博弈關系,而往往應該看成不平等對手間的競合關系。企業社會責任的作用和價值就在于平衡這種競合關系產生的利益不平衡。由此,筆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體現了“利己”、“利他”的統一,其本質是“利己”、“利他”的價值平衡觀。

企業社會責任的價值功能

(一)企業社會責任具有價值創造功能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價值創造功能,國內外學者都有關注。Anderson(1989)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指企業和社會都采取適當的法律、道德倫理和慈善行為,以保護、改善企業和社會作為一個整體的福利;李偉陽等(2011)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在企業特定的制度安排下,有效管理自身運營對社會、利益相關方、自然環境的影響,追求在預期存續期內最大限度地增進社會福利,最大限度地創造經濟、社會和環境的綜合價值的意愿、行為和績效。根據上述觀點,企業社會責任以改善、增進社會福利為目的。企業社會責任何以能做到改善和增進社會福利?李偉陽等(2011)的企業社會責任觀點主張,企業應有效地管理自身運營對社會、利益相關方、自然環境的影響;Anderson(1989)的企業社會責任觀點主張,企業和社會都采取適當的法律、道德倫理和慈善行為。上述兩種觀點有共性的一面,也有差異的一面。共性的一面是,兩種觀點都主張:企業不應只關注企業利潤最大化,企業僅關注自身利潤最大化可能會導致受企業行為影響的社會整體福利的損害,企業應轉換思維,通過有效管理其行為對社會的影響、承擔社會責任,來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差異的一面是,李偉陽等(2011)的觀點認為,企業社會責任主要是企業的“事”,企業要自覺、主動、有效地管理其行為對社會的影響,企業有效地管理了其行為對社會的影響,減少了企業行為的負外部性,對社會福利整體能起增進作用;Anderson(1989)的企業社會責任觀點認為,企業社會責任不單純是企業的“事”,也是社會的“事”,因此主張企業和社會“都”采取適當的法律、道德倫理和慈善行為。筆者認為,企業采取適當的行為主要指企業有效管理其行為對社會的影響,而社會也應當為企業的經營提供一個適當的法律、倫理、道德環境,社會提供的環境既不能對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太高,也不能對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太低,太高、太低都會導致社會福利的損失。因此,從企業社會責任能增進社會整體福利的視角看,企業社會責任具有價值創造的功能。當然,企業社會責任的價值創造功能也不是絕對的,其條件是企業有效管理其行為對社會的影響,同時社會為企業的經營提供一個好的、要求適度的社會責任環境。

(二)企業社會責任具有價值分配功能

根據企業社會責任的利益相關者理論,企業須對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要求作出回應,因此企業不僅應對股東負責承擔股東財富保值、增值責任,還要對其他利益相關者負責承擔社會責任。此外,根據利益相關者概念的發展,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對象范圍也逐漸發展到包括人類、自然等一切能夠影響企業戰略目標實現和能夠被企業戰略實施過程影響的所有因素。從價值的視角看,企業對利益相關者承擔社會責任的實質是企業將資源分配給利益相關者,為利益相關者提供、分配價值。因此,企業社會責任具有價值分配的功能。然而,進一步的問題是:企業的利益相關者眾多、企業社會責任內容豐富,企業該拿出多少資源來承擔何種具體的社會責任以及對哪類利益相關者分配價值?筆者認為,企業所在的制度環境對企業的社會責任提出了“合法性”要求。這里的“制度”是經濟、法律、倫理等制度的總稱,是嵌入了社會心理因素的;由于嵌入了社會心理因素,制度往往缺乏嚴密的邏輯,這使得企業社會責任也沒有嚴密的邏輯,人們很難對企業該承擔多少社會責任進行定量描述,因此,學界出現了諸多的反對企業社會責任統一標準的觀點(劉強,2013)。在中國的制度背景下,“和諧”是我國社會對企業行為“合法性”提出的最根本要求。因此,作為價值分配的企業社會責任,雖然沒有嚴密的邏輯,但有其準則,即社會“和諧”。從“利己”、“利他”的視角看,“和諧”體現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利己、利他,為私、為公,為當代與為后代的辨證統一。企業在經營中只有綜合權衡自身利益與他人利益、企業利益與國家利益、當代的與后代的利益才能真正算是對社會負責任的。從價值分配的視角看,企業社會責任的價值分配功能只有在綜合權衡自身利益與他人利益、企業利益與國家利益、當代的與后代的利益的基礎上做出,其效用才最大,產生的社會福利才最大。

企業社會責任的價值創造功能和價值分配功能不是彼此孤立、相互分離的,而是相互促進、互為因果的。企業社會責任是價值創造和價值分配的統一。

綜上,本文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維度、本質和功能的分析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可提供如下啟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須在其三個維度上做出科學、正確的決策;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應強調在企業與其利益相關者間實現利益平衡;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應重視價值創造和價值分配的辯證、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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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相關概念范文4

“社會責任會計”一詞最早產生于1968年,它是美國會計學家戴維?F?林諾維斯(David?F?Linowes)在美國《會計雜志》上發表的《社會經濟會計》(Social Economic Accounting)一文中提出的,文中提出了社會責任會計的初步概念,隨著以后各國的深入研究,世界各國對社會責任會計的概念不盡相同,在我國對社會責任會計這一概念的理解也可謂各有千秋。

【關鍵詞】

社會責任會計;理論基礎;內涵

1社會責任會計產生的理論基礎

“社會責任會計”一詞最早產生于1968年,它是美國會計學家戴維?F?林諾維斯(David?F?Linowes)在美國《會計雜志》上發表的《社會經濟會計》(Social Economic Accounting)一文中提出的,文中提出了社會責任會計的初步概念,從此以后社會責任會計開始了廣泛地研究。社會責任會計的理論研究是從古典經濟學的研究開始的,19世紀早期已經開始對其基本概念進行研究。1819年,法國古典經濟學家西斯蒙蒂首次提出了“社會成本”概念。英國經濟學家皮古提出了“外部效應”。 馬歇爾提出了“外部經濟”概念。

(一)相關理論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產生有廣泛的思想理論基礎。社會責任會計的理論基礎是西方經濟學派從不同角度對社會責任的觀念。社會責任會計的服務對象是面向各個社會集團的而不是面向股東。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對社會造成的影而應承擔的義務。

1.1新福利思想。福利經濟學是西方經濟學家根據福利觀點,對經濟體系的運行進行社會評價的經濟學分支學科。舊福利經濟學的代表人物是皮古(A.C.Pigou),他以完全競爭作為前提,在馬歇爾(A.Marshall) 等人的一般均衡經濟理論和邊沁(J.Bentham)的功利主義哲學基礎之上,對福利概念及其政策應用進行了詳細地論述,其中對收入均等化理論、邊際效用價值論、最大社會福利原則等理論進行了系統地闡述,建立起福利經濟學的理論體系。新福利經濟學的代表人物有咖兒多(N.Kaldor)、金納(A.P.Lerner)、薩繆爾森(P.Samuelson)、博克什(A.Bergson)和西克斯(J.Hicks),他們通過“帕累托最適度”、“序數效用論”、“社會福利函數”、“補償原理”等分析工具來說明個人的自由選擇應當得到政府的保證,整個社會的福利要通過個人福利的最大化來增加,最終實現社會福利的最大化。

1.2新環境思想。新環境思想強調人類生存環境的重要性。人類社會以前總是忽視人類對生態環境的依賴性,始終認為應該從人的角度出發看待人們從事地任何活動。新環境思想則認為,人類的生存離不開生態環境,它是同自然環境緊密聯系的,人們的生產活動不僅影響到了生態環境,同時生態環境的好壞也直接影響到社會財富的創造和經濟的運行。新環境思想積極促進了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產生,社會責任報告也隨著它的發展而逐漸完善。

1.3從經濟到社會的推進理論。該理論認為,過去人們只關注經濟效益,卻忽視了社會效益。經濟方式和社會方式是企業分析問題的兩種不同角度,但是,由于企業經營行為已使人們生存的整個社會環境發生惡化,政府受到公眾輿論的壓力也越來越大。經濟方式較為注重經濟效益,主要依賴價格機制和市場機制,社會方式較為注重社會效益,對社會需求和公民利益比較重視,在經濟方式和社會方式的共同作用下,企業利益與社會效益相互影響,企業的生存離不開它所處的社會環境,企業有眾多的利益相關者,它與社會各利益集團和個人有著密切的利益關系。

(二)相關學科

2.1環境經濟學。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環境的污染和破壞日益嚴重,而傳統的經濟學理論已難以解決資源枯竭和環境污染問題,在這樣的條件下環境經濟學應運而生,它成為一門新興的經濟分支學科。

2.2生態經濟學。由于環境污染對生態平衡產生了嚴重的破壞,生態經濟學作為生態學和經濟學之間的一門新興學科能更好的解決生態經濟問題,生態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是在生態和經濟系統共同作用下的經濟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其運動規律。

2.3社會學。企業利益和社會利益息息相關的,社會學是研究社會的發展和社會存在問題的一門學科。企業是一種社會關系的集合體,而不僅是一種經濟的存在。隨著社會倫理觀逐漸完善,要求企業在既要實現經濟效益的同時還應保證社會效益,這樣在傳統會計不能解決的前提下,必然會產生社會責任會計。

2 社會責任會計的涵義

關于社會責任會計的涵義各國的觀點也不同,美國學者David?F?Linowes首次提出了“社會責任會計”概念(社會經濟會計)。他認為,社會責任會計是會計在社會學、政治學和經濟學等社會科學中的應用。此后學者廣泛開展了這方面的研究。美國會計學教授Sylil C.Mobley認為社會責任會計是整理、衡量和分析政府及企業行為所引起的社會和經濟結果;美國會計學教授Ahmed Belkaou認為社會責任會計是防止和處理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對由于沒有很好的履行社會責任而對社會帶來的影響;美國伊利諾斯大學的貝爾考依教授認為,由于傳統會計的局限性,它是從微觀經濟的角度反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經濟實體之間的經濟交換及其結果,而沒有反映企業對社會環境帶來的影響,因而傳統會計不能說明企業經營帶來的社會效益。

在吸取國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我國會計學者發展和補充了一些新觀點。1992年宋獻中和李皎予出版的《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一書是我國最早關于社會責任會計的研究,他認為社會責任會計是以企業與社會之間的社會責任為中心而展開的會計并且對企業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社會成本進行計量和報告。在我國對社會責任會計這一概念的理解也可謂各有千秋,但無論是從微觀經濟角度、宏觀經濟角度、哲學原理角度還是實用性角度來解釋社會責任會計,最終社會責任會計是由于有關各方對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強烈要求而產生的,它是社會責任同會計學的有機結合,社會責任會計是在傳統的會計模式上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的會計分支學科,它以會計特有的方法和技術來反映和控制某一單位經營活動所帶來的社會貢獻和社會損害,其目的在于通過確認和計量企業社會成本和社會效益,真實地反映企業對社會的貢獻和損害,將企業對社會的影響提供給政府和社會公眾,以利于企業決定經營方針、評價經營成果和揭示社會責任,其最終目的是實現企業整體效益,實現社會凈貢獻最大化。

社會責任相關概念范文5

關鍵詞:公司法;公司社會責任;利益相關者;法律保障。

一、公司社會責任的起源和涵義。

公司社會責任思想最早出現在20世紀初期的美國,1916年芝加哥大學的克拉克(J.MauriceClark)在《政治經濟學論文"target="_blank">經濟學刊》上發表的《改變中的經濟責任的基礎》一文中寫到“:迄今為止,大家并沒有認識到社會責任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企業的社會責任。”這是可查實的、最早提出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文獻。然而,克拉克雖然最早提出了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但是他并沒有給出公司社會責任相應的概念或定義。直至近四十年后,鮑恩(HowardR.Bowen)才首次明確了公司社會責任的概念。鮑恩1953年的劃時代著作《商人的社會責任》被公認為標志著現代公司社會責任概念構建的開始,其將“商人的社會責任”定義為“商人具有按照社會的目標和價值觀去確定政策、作出決策和采取行動的義務?!?/p>

公司的營利性和公司的社會責任并非是絕對對立的,兩者是相輔相成的。若只強調公司的營利性,則會導致公司為了營利而不擇手段,爾虞我詐,不惜以犧牲他人利益為代價,這將導致整體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和不安,最終也不利于公司的良性發展;若只強調公司的社會責任,則會令公司背上嚴重的負擔,挫傷公司生產經營的積極性,最終導致社會經濟發展的停滯不前,同時也損害了職工、消費者等與公司相關的主體的利益。因此,應當用公司“利潤最優化”取代“利潤最大化”,即公司在為股東追求利潤的同時,適當地兼顧公共利益,在滿足股東對利潤的需求時,又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達到公司的營利性和公司的社會責任兩者之間的良性相互作用。

在我國,公司的社會責任通常是指,公司不能僅僅以最大限度地為股東們營利或賺錢作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應當最大限度地增進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這些社會利益包括債權人利益、雇員(職工)利益、消費者利益、中小競爭者、當地社區利益、環境利益等內容。

二、有關公司社會責任立法的現狀。

我國2005年修訂的《公司法》第一次以法條的形式規定了公司的社會責任“: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薄豆痉ā凡扇×恕皯獮椤?/p>

模式的法律規范,強調公司“必須”承擔社會責任,這顯然與授權性、鼓勵性法律規范迥然不同。從約束規范上看,既有法律,又有道德;從約束主體上看,既有政府,又有社會公眾;從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性質和內容來看,這顯然應當理解為公司的一項硬任務、一項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義務?!豆痉ā返男乱幎?,說明公司已經逐步成為市場中最重要的主體和不可忽視的經濟力量。公司的一舉一動,將影響眾多與公司利益相關的社會利益。因此《公司法》對公司的社會責任加以規定,是符合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現狀和世界潮流的。然而,或由于立法水平的限制,或出于對減輕公司負擔、促進公司發展的考慮,《公司法》中對公司社會責任的規定也存在著不可忽視的缺陷和漏洞。

首先,《公司法》對公司社會責任的規定過于狹窄,不夠全面?!豆痉ā芳耙恍┫嚓P法規對公司職工的利益保護作了較為詳盡的規定,然而它對于公司的其他利益相關者如債權人、消費者、當地居民等,公司應當如何盡社會責任以及所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的限度卻沒有作出相關的規定。以當地居民為例,公司對其所在地居民的責任主要體現在環境保護上,但是在當前的公司法中對這方面的規定卻是空白的。而在相關的環境保護法規中,也僅僅是對公司的排污標準和處罰標準作了相關的規定。在現實生活中,往往在發生了重大污染事件,致使當地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后相關部門才對肇事公司進行查處整頓。

因此如何在事前對公司進行法律規制,防患于未然,這就顯得極為重要。

其次,《公司法》沒有明確規定公司社會責任的性質,即公司應當承擔社會責任究竟是基于法律義務的要求還是道德義務的要求。我國《公司法》強調公司具有承擔社會責任的義務,卻沒有說明義務的內容,這又給人產生一種公司的社會責任僅僅是一種道德責任的感覺。這樣的一種模糊性的規定客觀上帶來了實施的不便,因此有必要分清公司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其應盡的道德義務的關系。因此,明確公司的社會責任的性質,有利于公司社會責任的落實,杜絕公司以道德責任無強制執行力為由而逃避社會責任。

再次,《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社會責任可訴性不明確。

《公司法》盡管規定了公司必須承擔社會責任,但是卻沒有對公司如果不承擔社會責任時應承擔何種后果、公司的利益相關者能否以及如何要求公司承擔社會責任以保護自己的利益等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因此,如果不對公司社會責任的可訴性問題作出規定的話,公司的社會責任制度將僅僅成為一種擺設,而無法落實到社會經濟生活中。

三、公司社會責任的實現與完善。

1.完善與公司社會責任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和司法的力度。

對于公司社會責任的概念和性質,應當在公司法中作出明確的說明,并且明確例舉公司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并通過《勞動法》、《消費者效益保護法》、《產品責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形成有關公司社會責任的內容體系。另一方面,勞動者和消費者等利益相關者的弱者地位決定了要切實保護勞動者權利和消費者權益就必須輔之以行政行為,加強管理論文"target="_blank">行政管理和監督。因此在執法和司法上,應當加大監管力度,防止公司濫用經濟力量,損害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利益。同時,加大對損害社會利益行為的處罰力度,將成為維持和貫徹公司社會責任的最后一道屏障和最有效的防線。

2.改善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進一步完善勞動者、消費者與其他非股東利益代表在公司機構中的參與制度。

我國2002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一次以專章的形式規定了利益相關者,并明確提出上市公司在保持公司持續發展、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同時,應關注所在社區的福利、環境保護、公益事業等問題,重視公司的社會責任。然而,仔細研讀后卻不難發現,該項規定僅具有指導作用,對于公司卻并無真正的約束。其原因在于在當前的公司治理結構下,公司中的權力機構———股東會,決策機構———董事會往往都由股東或者代表股東利益的人組成,因此在公司的運作和決策中,都是以實現股東的利益最大化為核心和出發點的。促進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維護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應當從公司的內部著手,通過健全法律法規,完善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使更多的利益相關方參與到公司的治理中來,使公司的經營真正能夠體現社會整體的利益,維護市場經濟的良性運行和健康發展。

3.建立披露信息機制和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激勵機制。

在我國當前的信息披露機制下,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圍僅限于公司的財務和業務等信息。但是,隨著公司的壯大和發展,公司的一舉一動已經影響到越來越多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因此有必要擴大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圍,如公司的債務情況、企業內員工權益的保護狀況、商品質量及消費者投訴狀況、環境污染狀況、社區關系狀況等也應當納入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圍。企業以追逐利益最大化為行動綱領是無可厚非的,這是企業創新的重要激勵因素,也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根本驅動力。因此,加強公司利益與公司社會責任的一致性,是促使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根本途徑和方向。建立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激勵機制,能夠使公司的社會責任與營利性目標有效地結合在一起,成為企業發展的持久動力。

4.借鑒國際經驗,引導公司參與社會責任標準認證。

公司社會責任的推展離不開相關社會責任標準的認證活動。一般而言,這類認證是在政府的指導和監督下,由非政府組織出面建立獨立的第三方認證和審核機構,從社會、經濟、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等各個方面,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給予客地的評估和審核,并定期公布評估結果,使之成為權威的參考依據。社會責任標準認證客觀上形成了一種約束機制,可以促使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因此政府應當引導企業參與社會責任標準的認證。以SA8000為例,SA8000是1997年8月由美國非政府組織———社會責任國際(SAI)制定的社會責任標準,是全球第一個針對企業的社會責任認定標準,其宗旨是規范企業道德行為。它把企業的非經營性、非技術性要求如人本管理、商業道德和精神文明等指標化,使關心人、理解人、尊重人、保護人有了可衡量的具體量化標準。

社會責任相關概念范文6

Abstract: In this paper, by analyzing th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fulfillment status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 impact of fulfillment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n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corporate is analyzed from stakeholders, corporate performance, the core competitiveness, trade and investmen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six perspective and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China's corporate must enhance awarenes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long-term development.

關鍵詞: 企業社會責任;利益相關者;核心競爭力;公司績效;可持續發展戰略

Key word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stakeholders;core competitiveness;corporate performance;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trategy

中圖分類號:F2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26-0135-03

1 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及其理論演進歷程

企業社會責任最早于20世紀30年代由英國學者歐文·謝爾頓提出。他認為,企業在追尋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同時應兼顧除股東以外的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即包括股東在內的整個利益集團的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說,企業不應該把最大限度為股東賺錢作為自己唯一的目標,應該適度均衡股東和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以使股東和利益相關者作為一個整體,達到整體利益的最大化。企業社會責任問題已成為各領域界研究的熱點,不斷地有學者、專家從不同的視角、用不同的指標來界定社會責任并發表自己的看法和觀點,但迄今為止仍未提出一個被普遍接受的觀點。例如,戈登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為:解決由企業引發的全部或部分社會問題的責任或義務;博文在研究了企業的經營活動對社會所造成的影響后,提出:企業有義務按照社會所期望的目標和價值,來制定政策,進行決策和采取行動。其中,在對企業社會責任界定的研究中,頗具有影響力的是A.B卡羅爾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和盧代富先生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A.B卡羅爾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是在國際上頗具有影響力的,他指出:企業的社會責任不僅包括經濟和法律責任,還應該包含企業的道德和慈善責任。而盧代富先生提出的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在國內學術界比較認可,他指出:企業在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同時還應兼顧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從盧代富對企業社會責任概念來看,他更傾向于歐文·謝爾頓提出的企業社會責任概念。

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和理論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發展過程,按時間的先后順序可將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主要探討企業經營者的問題。這一階段主要是圍繞“企業的管理者是誰的受托人”來展開的,由該問題可以看出這個階段的觀點,企業的管理者是股東的受托人,企業應該將股東的利益最大化作為唯一的目的,股東的利益要高于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第二個階段主要探討企業的慈善捐贈和經營者的社會責任。該階段通過一個典型的案例來使企業進行慈善活動合法化。第三個階段圍繞三個問題展開:①是否應該承擔道德責任和社會義務;②對利益相關者應承擔的責任;③跨國公司是否應承擔企業社會責任。

2 利益相關者的視角來談企業社會責任

利益相關者概念最早是由美國學者伊戈爾·安索夫提出,他指出:企業必須綜合考慮包括股東在內的諸多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他們可能包括股東、管理人員、職工、供銷商等。利益相關者理論在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①利益相關者理論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因給出了較為合理的解釋。企業是社會系統重要的組成部分,是一組復雜的顯性契約和隱性契約交匯的利益相關者的載體。它不僅包括股東、管理人員、員工、供應商、分銷商、投資者,還包括政府、社區、消費者等。這些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不但注入了資金,還分擔了企業的經營風險。也就是說,雖然企業的股東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承擔了大部分風險,但是剩余企業經營風險確實是要其他的利益相關者來承擔的。既然企業的其他利益相關者承擔了企業的剩余經營風險,他們就應該享有企業經營的剩余索取權,這也是利益相關者理論的核心觀點。②企業向其利益相關者履行責任不僅可以提高企業在社會公眾中的形象、得到消費者的認可,還可以增強顧客的購買傾向,從而改善企業的經營業績,最終使企業核心競爭力得到提高。企業要想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必須要贏得社會公眾的認可和尊重,如果企業無視自身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一味追求股東利益的最大化,忽視對利益相關者應承擔的責任,就會使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對企業失去信任,這對企業的長期發展是很不利的,甚至會威脅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所以提倡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不僅要對股東負責,也要對與企業的利益相關者負責,使股東利益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共同達到最大化。

3 公司績效視角來談企業社會責任

國內學者任力等對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公司績效進行了實證研究,將企業社會責任研究與利益相關者理論結合起來,在利益相關者理論框架下對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公司財務績效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首先提出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的越好,其財務績效就越高的假設,并設置因變量:企業社會責任(利益相關者財務業績指標的加權得分來衡量),設置自變量:每股收益(凈利潤/總股本來計算)、總資產凈利率(凈利潤/總資產來計算)、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凈資產來衡量)、總資產增長率(本年總資產/上年總資產-1來計算),并設置控制變量:企業規模(總資產的自然對數來計算),通過變量指標的合理設計,建立了企業社會責任與各變量的線性關系,在合理選取所需數據的基礎上,通過運用SPSS軟件進行了數據分析,最后得出結論:企業社會責任與通過各種財務指標進行衡量的公司績效之間都呈現出顯著的正相關關系,這就說明企業具有良好的社會責任確實能夠相應的提高公司績效。實證研究從數據的角度來證明了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公司的財務績效確實存在正相關的關系,但并沒有說明出現這種結果的原因,下面我們就從理論上對企業的社會責任和公司績效呈正相關的原因進行分析。①股東作為企業的所有者,與企業共擔風險、共享利益,并且還可以直接影響企業制定決策,企業經營業績的好壞顯然與股東的利益呈正相關性。②債權人由于企業負債比率的提高所帶來的風險不斷加大,因此就需要企業對債券人承擔更多的責任來進行彌補,由此可見,債權人與企業的日常經營和戰略決策也存在很大的關系,這種關系與企業的社會責任顯然是正相關的。③員工與企業社會責任的正相關性是由于當員工達到某一設定的目標時,他們的歸屬感使得他們將企業的目標更好的融入到個人的目標中,從而為企業帶來更高的公司績效。④市場的需要是企業立足的根本,企業要想長期的存在于社會之中,必須滿足市場的需求,而市場的主題是消費者,故企業必須以滿足消費者的需要為前提,以消費者滿意為企業的核心目標。⑤政府作為企業運行的監督者,其制定的法律法規都會對企業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企業要想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就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

4 核心競爭力視角來談企業社會責任

基于中國上市公司的數據,國內學者楊蓉等也對企業社會責任與核心競爭力進行了實證研究,以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與企業核心競爭力作為研究對象,建立企業社會責任、企業核心競爭力指標體系進行研究。在指標的設計中,考慮到指標的選擇應在科學性和正確性的基礎上充分考慮數據的可獲得性,作者選用企業的償債能力、成長能力、運營能力、獲利能力四個指標來衡量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自變量),其中,償債能力采用的是資產負債率和流動比率兩個指標,成長能力采用的是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和利潤增長率兩個指標,運營能力采用的是總資產周轉率指標,獲利能力采用的是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主營業務利潤占總利潤比率三個指標來衡量;企業的社會責任成本(因變量)是通過投資者、雇員、政府、社會公眾和環境五個指標來衡量的,投資者指標通過分配利潤支付的現金計算,雇員指標通過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來計算,政府指標通過支付的各項稅費計算,社會公眾和環境指標通過環保支出來計算。此外,設置了行業和企業規模等的控制變量。由此可見,該實證研究所設計的指標和數據的獲得都較為可取,用來進行企業社會責任與核心競爭力的實證研究是合理的。通過選取合理的樣本數據,并運用SPSS統計軟件進行回歸分析,結果表明,中國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成本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之間呈現較強的正相關性,由此可見,我國上市公司要想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就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意識、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關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5 貿易與投資視角來談企業社會責任

在貿易與投資的視角來看,企業應加強社會責任意識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①外貿原因。近年來,貿易保護主義利用社會責任標準,限制進口發展中國家的低廉產品,而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制造遍及全球,這一標準的實施不但影響企業出口訂單還增加了企業國際貿易成本,給中國進出口造成了重大的影響,中國企業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②企業原因。從情感方面來說,企業是社會系統的一部分,企業經營業績來自社會,若社會存在問題必然會影響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因此從企業自身的利益出發,企業理應承擔社會責任。從企業競爭戰略需求來說,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不僅可以增強企業的差異化優勢,還會提升企業的信譽度和公眾的認可度。從表面上來看,企業博得了更多的認同感和社會影響,實質上增強了公司的競爭力。③投資原因。首先,企業社會責任要求企業合理的引進外資,早期為了發展中國的經濟,不惜以環境污染為代價,給中國帶來了嚴重的環境問題,隨著可持續發展的提出,要求企業提高社會責任意識,合理的引進外資,從而促進我國社會、經濟健康和諧發展。其次,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意識有利于進行跨國投資,國外企業很早就承擔了社會責任,中國企業要想立足于海外,就必須“入鄉隨俗”,提高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只有這樣才能得到當地政府和居民的支持,才能保證企業的順利發展。

6 可持續發展視角來談企業社會責任

可持續發展對企業提出四點新的要求:①企業切不可以環境為代價來換取暫時的發展。具體包括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應危害地球生命及其構成要素、合理利用可再生資源和確保不可再生資源在替代物出現之前不會枯竭以及企業應該保護生物的多樣性。②企業發展的同時應改善職工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具體包括: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環境美化、提高福利待遇、創造培訓和再教育機會等,企業職工是企業生產經營的維持者,企業為了自身的持續經營,提高職工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是理所應當的。③企業應積極參加公益事業和社會福利事業。可持續發展戰略指的是經濟和社會的協調進步,是站在社會的高度來理解發展的。為了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社會的協調進步,企業應積極參加公益事業和社會福利事業,否則只有企業的經濟發展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可持續發展。因此企業應該立足于長遠、著眼于大局、做一個對社會負責任的組織。④堅持誠信的基礎上為顧客提供滿意的產品或服務??v觀國內外許多企業,為了追求高額利潤,不惜偷工減料等降低成本,結果給消費者帶來嚴重的損失甚至生命安全??沙掷m發展戰略要求企業秉承誠信的原則,嚴格把好產品質量關,給顧客提供最滿意的服務。雖然表面看起來,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意味著費用的增加、利潤的減少,實際則不然,從辯證的角度來說,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不僅為企業擴大生產規模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境,還提升了公眾和顧客的認可度,從而可以擴大企業生產提高銷售收入。反過來講,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又有利于促進我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因為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成功實施,其結果在一定程度上使企業受益,從而使企業更能積極主動的去承擔社會責任。

7 結論

企業社會責任思想的出現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本文從利益相關者、公司績效、核心競爭力、貿易與投資和可持續發展戰略與企業社會責任的關系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得出企業要想長期立足于當今激烈的市場環境中,要想做大做強企業、提高經營業績、實現利潤,最終獲得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加強社會責任意識,履行社會責任,并不折不扣地推進我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成本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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