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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強企業稅務管理范文1
摘 要 本文主要闡述了水利施工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與意義,并對當今財務管理的現狀進行分析,提出強化財務管理的創新模式與有效措施,以保證水利施工企業財務管理的實效性。
關鍵詞 水利施工企業 財務管理 有效措施
引言:目前隨之水利事業快速發展,相關施工企業對本企業財務管理亦有更高的重視,與承攬施工任務、完成工程任務、提高工程質量等相比,水利施工企業對加強財務管理的重視仍然不夠強,故強化財務管理為施工企業增強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競爭力的有力法寶之一。
一、水利施工企業財務管理意義與目標
施工單位企業財務管理擁有其本身管理的最基本目標及具體目標?;灸繕似湟饬x是社會在提供自身效益同時再不斷持續追求本企業自身創造的經濟效益以達到最高滿意值,施工企業提供給社會產品以及勞務是其最基本職能,在保證提供了的物質質量同時我們還要搞好這些物質的售后服務,來創造更加多就業機會及減少污染環境的情況;具體目標包含:籌資管理、投資管理和損益分配三種目標,籌集資金是為了企業資金以達到運轉起點并且決定企業資金其運轉規模以及生產經營將來發展所具有什么樣的速度,再通過使用資金以提高企業單位的經濟效益,同時按國家的政策規定及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及時將消費、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處理好。
財務管理相較于傳統意義來說有核算及監督的職能。隨著市場經濟更加趨于完善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以及項目法人其負責制等成長于建筑領域大發展背景之下,同時財務管理也應隨著對水利施工單位信息依賴性的強化而增強,并將其本身管理中心再次調整至決策、控制、分析、預測這四個方面,并且要不斷繼續深化及拓展出更新的職能。在新時期發展中,水利施工單位加強財務管理的意義主要體現在:收集各種類型有價值的工程項目成本相關數據;及時對項目成本進行控制并維護施工企業的利益;掌握企業單位資金鏈運行狀況;及時對項目工程的效益做財務分析等方面。
二、水利施工企業財務管理的現狀分析
雖然目前一些企業單位的財務管理體系已經建立起來了,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管理上的普遍問題,具體如下:
(1)對財務管理重視度的力度不夠。跟隨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傳統的財務管理的某些觀念與內容面臨嚴重挑戰。水利企業有時缺少財務管理的意識與科學管理方法。有些企業沒有充分認識財務管理對企業的重要性,還有一部分水利施工企業管理領導者思想較落后,對財務管理理解不充分,沒有充分使企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2)財務管理相關制度不完善,財務管理較為混亂,導致企業的管理監督機體制的欠缺,賬目不清,有做假賬和賬外設賬等現象,也易使部分人員。
(3)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欠缺,部分財務工作人員有專業知識欠缺、預見風險意識較低的狀況,企業內也有財務人員配備并不合理,一些出納、會計一肩挑并嚴重違規,易使內部控制力缺乏,財務核算產生混亂,甚至造成違法亂紀等行為。
(4)資金管理也較分散,因水利施工項目具有線長、點多、流動作業的特點,使流動資金很難集中管理并進行統一調配。一般工程在中標之后,企業采取項目管理,這樣會致使企業資金與財務管理均分散,進而各部門間不但不能較好的展開協調工作,企業對財務管理的作用也得不到更充分的發揮。
三、加強水利施工企業財務管理的創新模式探討
為建立有效的財務管理長期機制,預防項目風險,要從根本上強化財務管理,以實現對財務管理常態化、制度化與規范化,從下幾點探討財務管理的創新模式:
(1)強化對投標階段的管理并將效益分析做好。在當今市場模式影響中想要承接更多水利施工項目及參加某些項目投標等工作,企業會決定其是否會參與投標工作,要強化在投標前期的工作分析,采取財務管理分析效益,并對投入及產出做出量化分析,以為上面領導層所提供數據并幫助其進行決策。
(2)強化對項目成本測算以為做好基礎分析等工作。在中標及簽訂合同后,會依據投標文件,再按照工程量清單及結合概預算定額和公司經驗以測算工程成本來制定出與本企業項目的材、機、人消耗定額可匹配的控制成本。
(3)項目施工中要強化監管及做好監控工作。水利工程各單位的實施劃分以及每個工序的銜接、落實、安排均會影響至整個工程的施工進度,材料、人員及設備的購置、進場及調配都會要與進度計劃等相協調,但因施工現場復雜環境及點多面廣,易對財務成本以及進度計劃造成影響。故針對上述因素,對財務的管理要加強過程監管,以在前期測算得出成本基礎數字,再對比當時工作實際狀況,分析出已完成和計劃完成了的工程量驗算成本、已完成的實際工程量成本等相關數據,預測監控計劃完成的工程量成本,充分做好財務管理并合理控制施工項目成本。
(4)強化項目完工時決算審計并做好總結工作分析。在項目完成后,要及時做完工決算,申報已完成工程總量及價款予項目法人,并在必要的時候可提經第三方做出審計核定;依照子項目于實際中所發生的成本做出對照測算出定額以及計算單項盈虧,在計算同時得出原因及其優缺點,為今后財務管理有關工作得出總結經驗。
四、強化水利施工企業財務管理的有效措施
(1)培訓財會人員達到提升整體素質及強化資金運轉效率的目的
組織財務人員熟悉水利相關規范、費用開支、概預算定額等執行標準以及相關建設規定、管理辦法、法律法規等條例,以提高財務工作人員工作效率及守法意識,重視建設財務人員整體職業道德,嚴格規劃財務管理相關程序劃分與執行。
如何加強企業稅務管理范文2
從目前我國稅收籌劃的實踐看,納稅人及稅務機構普遍認為只要進行稅收籌劃就可以減輕稅收負擔,增加稅收收益,很少考慮稅收籌劃的風險問題。也就是說,稅收籌劃風險并未引起稅務機構的足夠重視。為此,本文試就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規避稅收籌劃風險,談幾點看法。
一、健全稅收籌劃風險防范體系
(一)提高稅收籌劃的風險意識。稅務機構要樹立稅收籌劃的風險意識,立足于事先防范。在接受委托時,要告知委托人(納稅人)稅收籌劃必須合法,只能在一定的政策條件下、一定的范圍內起作用,不能對其期望過高;要向委托人說明稅收籌劃的潛在風險,并在委托合同中就有關風險問題簽署具體條款,對風險有一個事先約定,減少可能發生的經濟糾紛;在具體籌劃過程中,要注意相關政策的綜合運用,從多方位、多視角對所籌劃項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企業的綜合效益進行充分論證。
(二)建立稅收籌劃風險評估機制。要事先對稅收籌劃項目進行風險評估,綜合考慮的因素有:客戶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客戶對籌劃的期望值是否過高;企業對籌劃的依賴程度有多大;過去及當前企業經營狀況如何,所處行業的景氣度如何,行業的總趨勢是否發生不良變化;以往企業納稅情況如何,是否對稅務事項過分敏感,以前年度是否存在重大稅務、審計問題;稅務管理當局對該企業依法納稅誠信度的評價如何;事務所及注冊稅務師對籌劃事項的熟練程度如何;等等。最后評估出一個較為客觀的風險值,然后再決定是否接受委托,或決定如何進行籌劃。
(三)建立完善的稅收籌劃質量控制體系。執業質量對中介機構的生存和發展生死攸關,尤其是在中國加入wto后更是如此。稅務機構要建立健全質量控制體系,強化對業務質量的三級復核制;設置專門的質量控制部門(如技術標準部),依據統一標準,對所內各業務部門及下屬分所、成員所進行定期質量檢查,做到防檢結合,以防為主。要制定稅收籌劃工作規程,對于具體的籌劃項目要確立項目負責制,規定注冊稅務師與助理人員的工作分工、重要稅收籌劃文書的復核制、工作底稿的編制與審核等。要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劃分事故等級,通過教育、解聘甚至機構調整等辦法予以糾正。
(四)購買注冊稅務師職業保險。我國目前未規定實行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職業保險制度,僅在會計制度中規定按收入的10%提取職業風險準備金,這很難抵御日益增加的執業風險。鑒于稅收籌劃等事項的高風險性,稅務機構可以購買職業保險,將部分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這既是加強自身風險防范能力的一種表現,也是對社會公眾負責,可以提高社會信任度。
二、提高稅收籌劃執業水平
(一)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稅收籌劃人員業務素質。稅收籌劃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是評價稅收籌劃執業風險的重要因素。注冊稅務師資格是稅收籌劃人員必須具備的執業資格。在此基礎上,稅收籌劃人員還必須具備較高的稅收政策水平和對稅收政策深層加工能力,有扎實的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稅務機構當務之急是加強人員培訓,吸收和培養注冊稅務師,建立合理有效的用人制度和培訓制度,充分挖掘人的潛力。要使執業人員除了精通法律、稅收政策和會計外,還要通曉工商、金融、保險、貿易等方面的知識,能在短時間內掌握客戶的基本情況、涉稅事項,籌劃意圖等,在獲取真實、可靠、完整的籌劃資料的基礎上,選準策劃切入點,制定正確的籌劃方案。
(二)建立完善的稅收籌劃系統。提高稅收籌劃水平,除了有優秀的人才外,還應有完善的稅收籌劃數據庫和信息收集傳遞系統,使之能及時收集到準確的籌劃信息,建立一套包括資料庫、人才庫、方案庫、客戶檔案等在內的完善的籌劃系統。
(三)及時、全面地掌握稅收政策及其變動。稅收政策在不同經濟發展時期總是處于調整變化之中,這不僅增加了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難度,甚至可以使企業稅收籌劃的節稅目標招致失敗。稅收籌劃從某個角度講,就是利用稅收政策與經濟實際適應程度的不斷變化,尋找納稅人在稅收上的利益增長點,從而達到利益最大化。因此,稅務機構進行稅收籌劃就要不斷研究經濟發展的特點,時刻關注稅收政策的受化趨勢,及時系統地學習稅收政策,全面準確把握稅收政策及其變動,從而避免和減少因稅收政策把握不準而造成的籌劃風險。
三、加強稅務業的管理和自律
(一)制定注冊稅務師執業準則。到目前為止,我國稅收行業尚未制定具體的注冊稅務師執業準則,面對日益加強的稅收征管和稽查,一旦籌劃被查出問題,注冊稅務師就必須承擔因籌劃失敗而被追究的責任。稅務業可以參照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盡快制定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注冊稅務師執業準則。
(二)規范稅務機構內部運行機制。稅務機構要健全內部治理結構,提高管理的科學化利**化程度,強化內部管理。脫鉤改制的稅務中介要獨立面向市場,參與公平競爭,提高水平。要完善勞動人事、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對不符合要求的從業人員要及時調整或清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要樹立質量意識,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抵制各種違規違紀的行為,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提高業信譽。
(三)加大對注冊稅務師行業自律。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實施同業復核制度,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的力量。行業協會除履行服務、協調等職能外,重點是充實管理職能,制定行規行約,加強自律管理。對進入本行業的機構和人員進行資格預審,防止非執業人員從事執業活動,對執業質量進行檢查督促,并對存在問題實行行業懲戒或提請政府部門進行行政處罰等。
如何加強企業稅務管理范文3
論文摘要:加強社會福利企業枕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在促進殘疾人就業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稅務機關必須明確稅收管理的范圍和重點,著重加強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枕務檢查等環節的日常管理與監督,認真把好稅款退還的審批關。
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對社會福利企業實行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服務業”(廣告業除外)營業稅的免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的減征或免征等優惠政策。這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踐中執行得如何,直接關系到殘疾人就業保障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筆者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社會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結合實踐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認識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稅務機關有無必要介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民政福利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規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舉辦的民政福利企業,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的嚴格審查批準”,這就是說,凡申辦社會福利企業的,除了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外,還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一般認為是縣級稅務機關)的審批,才能設立。這項規定明確了“主管稅務機關”應直接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我們知道,一般企業的設立是由工商機關審批登記,特殊企業除了工商機關審批登記外,還必須經過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比如設立米粉生產企業,必須經過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取得“經營衛生許可證”;設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批,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樣,設立社會福利企業也需要經過民政部門的審批,取得“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生產經營。但是否需要經過稅務機關的審批,的確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眾所周知,稅務機關是稅收執法機關,它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力。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是企業設立之后的涉稅事務,對企業設立程序本身的管理,嚴格說來不屬于稅務機關的職責。換句話說,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之前的企業設立審批事項,稅務機關一般不應介人。稅務機關的職責是對與稅收有關的企業事務進行管理;米粉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都涉及稅收政策的執行,這些企業的設立審批均不需要稅務機關介人,為什么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就非要稅務機關介人呢?況且,即使稅務機關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并不等于稅務機關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據“設立審批”的決定給予退稅;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條件是動態的,不是固定不變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稅的條件,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日常稅收管理情況進行判定?!霸O立審批”不能代替日常稅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稅審批。因此,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沒有必要介人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事項。從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并辦理稅務登記起,稅務機關才開始行使稅務管理的職能。
至于是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還是由市(州)級或省級民政部門審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許可法》實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社會氛圍里,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最好也放在縣級民政部門,不要集中到省級審批,以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有的省對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是由縣、市(州)、省三級的民政、國稅、地稅審批,一共要蓋九個公章,才能批準一戶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有的省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經由主管稅務機關和省級民政部門審批,蓋五個公章就可以設立福利企業。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把福利企業的設立環節納人稅收管理是不適當的,為此,建議民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修改現行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審批的有關規定,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權授予縣級民政部門即可,稅務機關不介人設立審批。
思考之二: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稅務機關應把重點放在哪里?
目前,一些地方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納人了稅務管理的范圍,這給我們造成了一種錯覺,似乎只要把好福利企業的設立關,稅務機關就萬事大吉了,結果稅務機關是“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已的田”,放松了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和退稅審批。其實,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日常稅收監管和嚴格退稅審批,才是稅務機關管理的重點。稅務機關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包括辦理稅務登記以及之后的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稅務檢查等環節以及退稅審批環節的管理。
(一)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結合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推行,明確稅收管理員職責,要求稅收管理員應當經常深人社會福利企業,了解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了解殘疾人員的安置及上崗情況,輔導福利企業健全帳務,真實記帳,并寫出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的月度報告。月度報告是主管稅務機關審批社會福利企業能否退稅的主要依據。因此,稅收管理員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工作細致不細致,了解企業的情況是否真實有效,對稅務機關退稅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稅收管理員肩負著稅收管理的重要使命。
(二)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財務核算的管理與監督。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健全財務制度,規范財務核算。按規定設置“應交稅金”明細帳,準確核算收人、成本、稅金、利潤等科目,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三)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嚴格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必須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納稅申報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對未按規定進行申報和繳納稅款的,事后被稅務機關查補的稅款,不得再享受有關稅收優惠待遇;對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加強發票管理。社會福利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的,必須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購進貨物應當取得進項發票的,必須按規定取得,對應取得而不取得或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稅務機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依法作出處理;對取得的進項發票必須按期到稅務機關認證,沒有認證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五)加強稅務稽查。社會福利企業由于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財務會計核算、發票的取得和填開、稅款的繳納等諸環節上可能存在管理的薄弱環節,甚至漏洞;稅務機關也因為社會福利企業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有放松稅收監管的思想。為此,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克服管理松懈的思想,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鐵拳作用,加強對福利企業用工情況、貨物購銷情況、以及發票的取得、領購開具等情況的檢查,督促福利企業嚴格財務核算,嚴格依法納稅。
(六)嚴格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審批。根據財政部《關子稅制改革后對某些企業實行“先征后退”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財預1994 55號)規定,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應報省國稅局核準批復。雖然,報經省國稅局核批增加了審批環節,有損行政效率,但是在稅收管理信息化、網絡化發達的今天,由省國稅局審批社會福利企業退稅是可以做到的。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減輕省級國稅局核批福利企業退稅的工作量,建議對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實行分級審批。比如對月(筆)退稅額在10萬元(含)以下的,由縣(市、區)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10—50萬元(含)的,報由市、州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報由省局審批。同時,社會福利企業申請退還已繳增值稅應當向縣級國稅局提供退稅申請報告、退稅申請審批表、已繳稅款的《稅收通用繳款書》復印件、殘疾人員上崗情況及工資發放表以及國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縣級國稅局根據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申請及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稅收管理員寫出的社會福利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月度報告嚴格審核,并按照審批權限審批。對經審核符合退稅條件的,縣(市、區)國稅局開具“收人退還書”,由國庫部門按退稅稅種的預算級次分別從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中退付。
目前,有的省份為簡化社會福利企業退稅審批程序,對福利企業的退稅均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當然,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的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為此,建議財政部將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的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稅務機關;縣級以上稅務機關主要行使對下級稅務機關的行政監督職能,減少行政審批的具體事務。
(七)上級稅務機關應當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對下級稅務機關實施監督的權力。在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上,應當經常采取調查、檢查等形式了解主管稅務機關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及時糾正執法中的偏差,為加強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提出建設性意見。
如何加強企業稅務管理范文4
關鍵詞:煤炭企業 稅務風險 應對措施
煤炭企業經歷了十年的黃金時期后,從2012年初迎來了陣痛期,煤炭形勢持續進入下滑通道。煤炭企業結束了暴利時代,甚至進入了微利時代,但煤炭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基礎地位很長時間內難以改變。越是在企業經營困難時期,以前沒有充分暴露的問題開始顯現,其中包括稅務風險。近期,許多國際知名企業被披露因為稅務違規而遭受到法律制裁,不僅承受了巨額財物損失,而且對企業的品牌價值和信譽度也造成了巨大傷害。本文結合實踐,淺談煤炭企業經營中存在的稅務風險及應對措施。
一、煤炭企業經營中存在的主要稅務風險
(一)增值稅方面主要存在的稅務風險
一是多抵扣進項稅額。2009年9月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了《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規定,礦井和巷道屬于構筑物的范疇;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如: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稅務部門不允許煤炭企業抵扣“礦井、巷道及其附屬、配套設施”的進項稅額,這一規定對煤炭企業生產經營影響重大。但是現實中,許多煤炭企業沒有注意或者不認同此規定,造成用于巷道施工的材料、設備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抵扣,形成稅務稽查風險。
二是少計提銷項稅額。許多煤炭生產企業將煤炭銷售給所屬集團下屬的運銷企業,下屬礦廠先與運銷企業內部結算,運銷企業再銷售給用煤企業,形成生產、運銷、使用這樣一個完整的煤炭流通渠道。這過程中存在少提增值稅銷項稅額的現象。具體主要表現為:收入未申報納稅,少計增值稅。貨物發出未及時計收入;銷售煤炭副產品收入未申報;收取用戶以返利形式的差價收入未申報;應視同銷售而未視同銷售業務未計提銷項稅金。如:某集團非獨立核算企業水暖廠耗用本企業自產煤未計提銷項稅金;取得的收入長期掛往來賬,少繳增值稅。如某礦2007年、2008年向施工單位轉供電取得收入記入往來賬,不計提銷項稅額,少繳增值稅。
(二)企業所得稅方面存在的稅務風險
一是企業是否存在隱瞞產量、銷量和收入不入帳或設帳外帳等行為。由于煤炭企業生產的特殊性,產量也成為稅務稽查的重點。
二是各項“預提費用”或者“預計負債”年末余額未作納稅調整。煤炭企業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各項基金、收費種類較多,主要有“地面塌陷補償費” “主輔分離基金”、“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費”等,這些費用存在隨意計提的現象,用來調節利潤,在納稅申報時未作調整。
三是多結轉“經營性費用”支出問題。如,煤炭生產企業在正常攤銷“無形資產、采礦權、商譽”時,人為縮短攤銷年限,多攤銷當期經營費用少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某礦業集團購買探礦權支出1.5億元,按稅法規定攤銷期限不低于l 0年,但企業按5年期攤銷,多攤銷7500萬元。
四是超范圍列支“非經營性費用”支出。各礦業公司企業辦社會負擔重,包括:學校、醫院、社區建設等,部分企業將上述企業辦社會的“非經營性”費用支出全部列入成本費用,造成少繳企業所得稅。
(三)個人所得稅方面存在的稅務風險
2001年以來,由于煤炭行業經濟效益較好,非煤產業發展迅猛,以各種名義、渠道發放的工資、津貼補助、福利、年終分紅種類繁多,“三產單位”支付的個人股東股利,支付職工應稅所得未足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問題比較嚴重。
(四)營業稅方面存在的稅務風險
一是集團公司內部關聯企業相互提供建筑安裝、裝卸、運輸等勞務不按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二是處理銷售不動產未按規定繳納營業稅;三是集團公司內部出借資金取得利息收入未按規定繳納營業稅。
二、煤炭企業如何應對稅務風險
煤炭企業是我國主要能源生產的主力軍之一,肩負著建設的動力支持要務,同時,也是主要稅務監管對象,要想做好稅務工作,必須堅持加強管理,始終保持其高效的發展方向和安全的發展要求,努力進行稅務管理工作。如何提高企業內部稅務管理能力和稅務籌劃能力成為企業發展的當務之急。筆者結合自身工作實踐,建議應該采取以下措施。
(一)規范會計核算,增加法律意識,加強稅務培訓
鑒于煤炭企業會計核算較為復雜,為確保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及時性、規范性,要求各礦廠必須設置專職會計、出納和保管,規范財務核算。制定完善的產量、價格監控辦法,實行提煤機、地磅進行電子化監控。加強發票審核,凡是發生的銷售收入都應該開具發票,從而達到“以票控稅”的目的。按稅種和業務流程兩個維度制定管理手冊,全面指引企業的稅務風險控制工作。
(二)加強和完善稅務管理,做好納稅籌劃
做好制度建設和組織保障。集團公司層面應設置專門的稅務管理崗位,配備高素質人才。應引用更多的專業工作人員從事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只有形成專業性較強的稅務籌劃工作人員,才會提出更多可行的稅務籌劃方案。明確各部門涉稅責任和溝通業務。同時,建立內部的稅務復核制度。辦稅人員申報納稅,向稅務機關遞交的資料都應該經過專業分析和復核,降低稅務風險。
參考文獻:
[1]馬偉.礦產資源稅收問題研究究[M].中國稅務出版社,2008
[2]郭英武.合理進行稅務籌劃,提高財務管理效益[J].經濟理論,2008,(05)
如何加強企業稅務管理范文5
作者認為,建筑企業之所以在稅改中受到的沖擊較大,既有當時稅收政策不完善的原因,也有行業自身管理不規范的原因。故作者從三個維度構建了建筑企業增值稅管理新思維,即價稅分離理念、空間管理觀念和時間管理觀念。
第一,切實貫徹“價稅分離”理念。也就是說,在全業務流程管理中均需考慮增值稅的價外稅特性,自覺把增值稅作為企業決策的重要因素之一。從普遍意義上講,價稅分離的對象是“損益”,即包括收益和費用的兩大方面,其中的費用概念是廣義的,既包括會計上的成本和期間費用,也包括尚未轉化為成本費用的購進資產。價稅分離對企業管理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在投標管理上,務必在投標階段就高度重視增值稅的因素。建筑企業應該認真研判業主的招標文件,結合所在省份的計價規則和本企業的實際,根據價稅分離的原則,選擇適當的計稅方法進行報價,確保稅金的足額計?。辉谡袠斯芾砩?,招標工作是建筑企業生產要素配置的關鍵環節,是建筑企業作為招標方對分包商、供應商的選擇,核心的問題是在滿足生產所需的前提下,如何最大程度地降低建筑企業的采購成本;在會計核算上,價稅分離對會計核算的影響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四類事項,一是如何反映收入側現實的納稅義務和未來的納稅義務,二是如何反映成本側現實的抵扣權利和未來的抵扣權利。
第二,把增值稅管理的空間由單一企業拓展至整個價值鏈條。也就是說,增值稅的管理既需要考慮本企業的稅收政策,也需要關注上游納稅人和下游納稅人的稅收政策。站在建筑企業的角度,材料設備供應商、建筑分包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共同構成了建筑企業的上游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及其他建設單位構成了建筑企業的下游企業;它們與建筑企業一道構成了建筑企業的增值稅價值鏈。內部增值稅價值鏈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如何正確處理增值稅的納稅主體與建筑企業商家的分級管理體制之間的關系。
第三,樹立時間管理觀念,重視增值稅的時間管理??茖W把控與增值稅相關的各個時間節點,通過合理規劃涉稅的各個時間點,向時間要稅收利益。建筑企業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會對銷項稅額以及預繳稅款產生直接影響,納稅義務發生了,就需要確認銷項稅額,涉及跨地級行政區施工的,還要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及其附加。觸發建筑企業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因素有四個,即收工程款、開具發票、書面合同約定和工程竣工。其中,工程收款對建筑企業而言,越早越好,而工程竣工則屬于重要履約目標,因此,這兩個因素均不存在管理和規劃的空間。
一直以來,建筑業普遍存在企業競爭白熱化、毛利率較低的問題,而“營改增”的實施又使建筑企業面臨一定的稅務風險和管理問題。為規避稅務風險,建筑企業應做到:
第一,構建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模式。建筑企業應結合自身管理特點和稅務風險點,沿著“防患于未然、提質增效、節約成本”的思路,構建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模式。在風險識別上,應重視信息化管理,當企業在內部環境或經營環節出現稅務風險點時,企業管理人員可以快速接到預警,對風險來源進行識別;在風險分析上,企業要判斷出風險點出現在內部環境、經營環節、還是投資過程,在此基礎上全面調取涉稅風險點相關信息,為風險應對提供有力保障;在風險應對上,企業總部需要根據風險點整體信息制定應對策略,對相關項目部提出原則性建議,也可以將風險點告知到項目部,要求引發風險的對應層級進行針對性應對;在風險監督上,應將風險監督貫穿于整個管理流程,以保障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模式的長效運作。
第二,強化企業內部環境稅務管理。首先要進行業務模式調整及組織結構優化,自管工程項目,調整好合同、發票、資金的關系,理順各業務主體的增值稅抵扣鏈條,從而避免現有業務模式的稅務風險。針對分公司代管的項目,企業必須結合自身特點,在“改變項目部財務數據的歸集主體”和“變分公司為內部管理部門”兩個方案中進行選擇,前者的優勢在于調整幅度小,僅需改變會計報表和歸集主體的匯總路徑,缺點在于分公司產生的進項稅不能完全抵扣,后者的優勢是從源頭上解決了納稅主體和核算主體不一的問題,不會進行獨立核算,缺點是注銷分公司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難度大。其次是發票管理,必須遵循合法合規、分級管理、風險可控原則。再次是合同管理,在合同簽訂上,建筑企業應仔細審核對方資質、納稅資格,對客戶信息進行歸檔,并確定合同模版,簽訂時應明確稅款承擔方、適用稅率等條款;在合同執行上,要派專人監督,避免實物流、資金流、發票流、合同流的不一致。
如何加強企業稅務管理范文6
風險:是在特定環境下、特定時間內,發生某種損失的概率,也就是損失發生的可能性。換句話說,就是人們所期望達到的目標與實際出現的結果的不確定性,稱之為風險。
風險管理:是指有關風險主體(本文風險主體主要是指各級稅務機關)對風險進行識別、衡量、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有效地處置和規避風險,降低由風險帶來的損失的處理方法。簡單的說就是通過管理風險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
稅收風險管理:這里是說稅務機關在對所管轄的各個納稅人進行日常稅收管理的基礎上,通過對納稅人的各項經濟和納稅指標進行分析、比較、評估,以此建立一套有效的防范機制,來保障國家稅收不會因納稅人的各項違法行為而流失。同時也規范和監督了稅收執法人員在稅收執法過程中的執法行為,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最大限度的降低征稅對納稅人生產經營的消極影響,提高納稅人的滿意度。
二、稅收風險管理涉及的主要內容
稅收是支撐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方式。從2008年至今,稅收已占國家財政收入的95%以上,.稅收變得越來越重要。但隨著時代的發展,經濟的迅速增長,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沖突越來越多,主要表現在:一是稅收征收管理標準沒有隨著稅源的急劇擴大而提高;二是納稅人對現有企業的稅負不滿意,影響了稅收管理工作的開展。在這種情況下,各級稅務機關如果按照傳統的稅收管理制度來實現依法征收、應收盡收,顯然是不太可能的。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引入更科學有效的稅收管理模式,也就是要在現代稅收管理制度下開展稅收風險管理,因為只有對不同的納稅人采取科學合理的指標風險分析,才能確定其應納稅款實現的風險程度,才能按照風險程度的高低對企業進行分類分級管理。簡單的說,只有在現代稅收管理制度下充分考慮了稅收風險,稅務機關才能實施有效的稅收管理,才能避免國家稅款不必要的流失。究其本質,稅收風險可以分為兩種:一是稅源管理風險,二是稅收執法風險。
1.稅源管理風險
稅源就是納稅人上交國庫的稅款。稅源管理風險,就是稅務機關如何保證納稅人足額上交稅款所面臨的風險。雖然稅法對納稅人的義務規定的已十分詳盡,但在實際生產經營中納稅人出于各種原因,規避甚至是逃避稅收,而這些都是稅收管理中的潛在隱患。為了消除這些隱患,稅務機關、稅務人員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進行研究并尋找對策,以便強化稅源管理,糾查偷稅行為,而這些隱患就是客觀存在的一種稅源管理風險。
2.稅收執法風險
稅務機關(相關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在稅收執法過程中,如果違反稅收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就會造成違法執法,主要表現為:稅務人員業務水平不高、政治素質不強、稅務人員的吃,拿,卡,要,稅務人員的、,、粗暴執法等等。這些行為都會直接或間接對納稅人造成傷害,激化稅企之間的矛盾,從而影響國家正常的稅收工作。但隨著整個社會法制建設不斷完善,納稅人法制觀念的不斷增強,稅務機關稅收執法風險會逐漸的降低。
三、如何開展稅收風險管理
在當前稅務系統既要求強化管理、又要求優化服務的前提下,只有有效的實施稅收風險管理,才能實現依法征收,應收盡收、才能最大限度的規避稅收執法風險,有效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具體如何實施稅收風險管理,主要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加強稅源風險管理
稅務機關不但要加強現有的稅源管理,而且還要把潛在的稅源轉化為現實的稅收。稅務機關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不斷的改進征管手段,利用自身職業敏感和專業能力,對其所管轄的納稅人進行稅源管理。對納稅人所需繳納的稅種、稅負、以及納稅能力、經營狀況要做到了如指掌。要定期對納稅人的納稅信譽進行評級,重點關注那些信譽低下的企業;結合行業的特點對企業進行必要的納稅評估,通過納稅評估進一步掌握企業實際的盈利能力,以便作為重點稅源管理的依據。
2.降低稅收執法風險
稅收征管工作除了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等工作之外,還包括稅收管理、稅務稽查、稅務審批與減免、稅務處罰等與稅務機關行使執法權有關的工作。由于個別稅收執法人員綜合能力存在問題,(如:因政治素質產生的、,、問題;因個人業務能力產生的不作為、違規執現代稅收管理制度下如何開展稅收風險管理法、政策理解偏差以及自由裁量權的運用帶來的問題。)會帶來稅收執法風險,如何消除此類風險,筆者認為要從以下幾點來開展工作。
(1)加強對各級稅務機關及各級稅務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其自身政治素質和專業能力。
(2)加強現代稅收管理制度的建立,加強稅收信息的管理,特別是加強計算機在稅收管理中的應用。
(3)完善各種監督機制,不但要完善各級紀律和監察部門的監督,更重要是要使納稅人參與其中,只有這樣才能使各級稅務機關更好的行使自已的執法權利。
四、理想的稅收風險管理的設計
實際工作中,稅收風險管理已經滲透到稅源管理和稅收執法工作的每一個細節。稅收管理人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各種評估、驗證和分析工作都只是一種簡單的風險管理。在此情況下,如何建立一種適當的風險管理機制,使之更加系統化和規范化,能更好地發揮指導作用,是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設想完善的稅收風險管理模式主要應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1.重視和強化稅收分析
稅收風險管理中,風險控制標準的制定和執行成為風險管理體制有效運轉的重要保證。而加強對稅收風險點的識別和定位,對稅收風險點進行詳細分析則是有效識別和定位稅收風險,構建合理稅收風險管理系統的核心基礎工作。
2.風險管理控制
對于通過稅收分析確認的稅收管理風險點,稅務機關應該對不同風險級別的企業,結合納稅信譽等級管理,通過制定企業管理辦法、建立行業管理模型進行監控。
3.保障有效監督
在實施強化稅收分析、風險管理控制的過程中,對稅收征管工作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是風險管理機制正常運行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