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能源及碳排放管理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能源及碳排放管理范文1
1.1機構方面缺乏與企業的溝通與對接;免費培訓項目少。節能服務機構在對企業進行能源審計、清潔生產審核的同時要關注溫室氣體核算方面的工作,服務機構作為主管部門與用能企業之間的橋梁,應該發揮服務機構的靈活性,在與企業的項目對接過程中,增加在低碳環保方面的專業培訓,讓企業認識到,節能工作、環境保護與企業的利益息息相關。
1.2社會方面廣大民眾對低碳環保的認知問題;低碳成為口號,與己關系不大。舉辦與大眾相關的低碳講座,在每年的節能周中不單要做企業的節能宣傳,與百姓相關的節能低碳小常識也要進行推廣。
2開展碳核查工作的重點
核查機構對被核查單位審核的重點:廠區平面圖;生產工藝流程圖;工廠用化石能源的使用量匯總表及與之相對應的證據:月報、季報表;或發票及庫存盤點記錄;或臺帳;含碳物料的使用量(或產量)匯總表及與之相對應的證據:月報、季報表;或發票及庫存盤點記錄;或臺帳;各種化石能源的熱值、碳含量、碳氧化率和含碳物料(白云石、石灰石等)的相應組分等相關的證據:企業自測檢驗報告,或企業送第三方檢測報告,或供貨商提供的檢驗報告;(電力企業)廠用電量、發電量、供電量的匯總表及與之相對應的證據;(鋼鐵、石化企業)外購電力量和自產供電量及與之相對應的證據:相關數據、監測儀器清單列表:如皮帶秤、氣體流量計、電表等;其他要求填報的數據,根據企業實際選擇報表、臺帳、發票、檢測報告等獲取有關信息。
3開展碳核查的步驟
核查策劃:制定核查計劃,包括核查時間表、核查程序、記錄管理。核查機構與企業簽訂核查協議,明確各自責任和義務。核查實施:文件審核;現場核查;編制核查報告;報告內部復核。核查報告:核查報告應由核查工作負責人、核查組長、核查小組成員和技術審查員簽字,加蓋核查機構公章并提交主管部門審核。對核查過程中的全部記錄和資料整理歸檔,形成核查記錄存檔,以備市發改委復核、查閱。其中檢查實施環節頗為重要,文件審核包括:能源審計報告、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統計報表、能源平衡表;主要耗能設備清單;能耗消耗日記錄及月記錄;能源進貨驗收單據、能源計量器具一覽表,計量設備統計臺賬;電力消耗結算單、外購熱力發票、其他移動源消耗量記錄、購買記錄;能源檢測報告。識別排放單元與排放源是否準確,核查主要耗能設備及能源品種。交叉核對:對月度統計臺賬數據與年度數據交叉核對;至少抽取2個月的日運行記錄與月度數據交叉核對;至少抽取2個月的能源購入憑證與月度統計臺賬進行交叉核對。發現異常數據,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證據。核對企業不同排放單元的監測報表和統計報表。碳排放狀況報告、初始碳盤查及碳核查報告?,F場審核要檢查相關計量器具情況;審閱臺賬、原始憑證等材料;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抽樣方案;與能源管理人員進行面談;總結并記錄核查情況。
4開展碳核查對環境保護及節能工作的影響
4.1實時跟進碳核查工作最新動向,依托合理用能評估、能源審計工作,開展低碳、節能、降耗技術的研究和推廣,組織相關人員參加碳核查培訓工作,碳核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對企業的環保工作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碳核查工作與環境保護息息相關。
4.2在能源審計的基礎上對企業碳排放數據進行統計、核查,在能源審計報告與碳排放報告中找差異,及時解決統計中出現的問題。能源使用和碳排放互相影響、制約,只有提高能源利用率、推行清潔新能源的使用,才能有效緩解碳排放問題,碳排放問題又牽制著環境問題,近年來,由于工業、農業和城鎮化進程,溫室氣體濃度持續升高,環境方面的壓力也是主管部門急需解決的問題。做好碳核查工作,一方面能夠了解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家底,另一方面可以根據這個基礎數據進行必要的節能改造和環境治理工作。
4.3從完善和“做實”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入手,能源管理和環境管理密不可分,能源利用率的提高會對環境保護工作帶來積極促進作用。
4.4根據萬家企業“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萬家企業需定期開展節能與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培訓,提高各用能單位對低碳發展、節能環保的認識。
能源及碳排放管理范文2
[關鍵詞] 行業碳排放量 能源利用效率 要素稟賦結構 洛倫茨曲線 基尼系數
社會主義公平正義是建立和諧社會的基本原則之一,它體現在政治、經濟和文化等各方面,在資源稀缺情況下,行業領域能源分配不均,是社會公平正義在經濟領域出現偏頗的重要表現。先不考慮行業是否需要以能源為主要原料和行業投入多少的情況,每個行業得到能源消費利用的機會應該是均等的。換句話說,不管該行業對該種資源消費與否,每個企業都有權利獲得滿足自己所需要的能源消費量,或者至少能得到屬于自己與其他行業等額的消費權利。而目前行業的能源消費是不公平的。
一、研究范圍和數據來源
本文研究范圍具體包括: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品機械制造業,家具制造業,炯草制品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丈教體育用品制造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通用設備制造業,印刷業和記錄媒介的復制,醫藥制造業,飲料制造業,塑料制品業,食品制造業,木材加I: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金屬制品業,紡織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橡膠制品業,化學纖維制造業,工藝品及其他制造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造紙及紙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燃氣生產和供應業,非金屬礦采選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
二、行業碳排放量和能源利用效率不公平分析
按照經濟學資源稀缺性前提假設,行業間碳排放量和能源利用效率不公平,意味著資源使用存在普遍競爭的情況下,不同行業之前碳排放量和能源利用效率是存在差異的,但是這種差異違反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公平正義” 原則,有的行業用較少的能源消費創造了更多的社會財富(T業總產值),而有的行業消耗了大量能源(伴隨著更大的二氧化碳 )卻創造了較低的財富(T業總產值)。按照國際慣例作出分析:若低于0.2表示絕對平均;0.2—0.3表示比較平均;0.3—0.4表示相對合理;0.4—0.5表示差距較大;0.5以上表示差距懸殊。圖1描述了按照碳排放量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和后十名行業,總體呈現輕工業的碳排放量相對較少,重工業碳排放量相對釋放較多特點。
三、行業碳排放量影響因素及不公平的原因探析
影響碳排放量大小的因素,目前主要歸結為:經濟發展狀況、人口增長狀況、人均收入水平、產業結構、對外貿易水平和能源效率等,具體到行業內碳排放量的影響因素還未有人總結,行業的單位能耗強度可能是影響碳排放量的重要因素,并且行業碳排放量大小和行業對能源消費量大小成正相關,行業要素結構必然影響行業碳排放量大小,選用從業人口作為控制變量,并借鑒C—D函數雙對數形式建立方程(1)采用分位數同歸方法,回歸結果如表1。
根據表1和圖1可知,在各分位點上回歸方程的擬合優度均達到70% 以上,在20% 的分位點上只有截據項沒有通過1%顯著性水平檢驗外,其他情況下各變量均通過1% 顯著性水平檢驗。這說明各解釋變量均能很好的解釋該模型。首先,行業從業人口狀況對行業碳排放量的影響十分顯著,并且作為行業投入要素之一,具有很重的影響度。但隨著分 位點不斷上升,即當行業面臨較高的碳排放量時,該因素對行業的影響度卻是十分平緩的,只是在分位點的最初經歷一個短暫的上升,到20%分位點上達到頂峰后開始下降,直到在45% 的分位點上開始變為平緩,并除了在65% 的分位點上經歷一個突升為0.967之外,一直保持平緩的趨勢不變。
四、行業碳排放量庫茲涅茨曲線拐點的證明
以上分析了單位能耗(能源利用效率)行業之前的差異,以及單位能耗對行業碳排放量影響的重要性。減少行業碳排放量,提高行業能源利用效率,有必要測算行業碳排放的拐點下對應的能源效率值。
建立行業碳排放量和單位能耗之間的庫茲涅茨曲線如模型(1),考慮結果的穩定性和行業要素稟賦差異對碳排放量的影響,建立擴張性的碳排放量庫茲涅茨曲線如模型(2)
(詳見表2)。
令(2)式為零,得出LNEFF=0.574 (只留取最大值點對應的LNEFF,下同),EFF=1.624,對應于圖6中左圖E(0.574,8.953),此行業碳排放量的庫茲涅茨曲線是“N”型。根據計算結果,中同共有11行業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存在單位能耗過高現象,能源利用效率偏低,大約占總研究行業的1/3。
五、結論和建議
鑒于本文研究結果,為適應低碳經濟發展趨勢,縮減行業碳排放量、提出相關結論和政策建議:
第一,行業碳排放量和單位能耗的基尼系數分別為0.59、0.49,行業碳排放量和單位能耗均存在較大差距。在能源稀缺前提下,同樣的產值在不同行業間的能源消耗卻存在差異過大,嚴格意義上說違背了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努力縮減行業單位能耗差距是社會公共正義在經濟上的體現。
第二,行業要素稟賦差異是影響行業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最關鍵的因素。
第三,單位能耗低于1.6—1.7萬噸標準煤/億元時,行業碳排放量存在拐點。加大重工業行業有效管理,提高能源開采、利用和保護技術是促進行業排放量拐點到來的關鍵手段。
第四,重視和鼓勵能源技術創新和合作聯盟建立。技術創新是一個長期和艱辛的過程。鼓勵行業內進行合作聯盟甚至是國際技術聯盟,是一種節約智力資源,以最小成本獲得最大收益的有效推動力。
參考文獻
[1]史丹 吳利學 傅曉霞等:中國能源效率地區差異及其成因研究— — 基于隨機前沿生產函數的方差分解[J]. 管理世界,2008,(2):35—43
能源及碳排放管理范文3
關鍵詞:工業 能源 低碳經濟 無錫
中圖分類號:F2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7-096-03
一、引言
隨著低碳經濟的迅速發展以及國際間低碳經濟合作的日益緊密,我國城市低碳經濟發展的議題成為國內城市發展中的熱點。梁朝輝(2009)根據碳排放量分解模型,建立能源消耗、人口、GDP和第三產業所占比重的能源消耗總量模型,定量分析出上海2020年在不同情景下的碳排放量預測趨勢;趙敏等(2009)根據IPCC碳排放計算指南中的碳排放計算公式,測算出上海市1994-2006年的碳排放總量、碳排放強度,針對上海的能源結構、碳排放產業部門進行分析,提出適用于上海低碳經濟發展的合理化建議;朱守先(2009)則系統提出研究城市低碳經濟發展水平的一系列指標,如人均碳排放、碳生產率、碳能源排放系數,并通過ESD模型探討城市產業結構發展水平與城市低碳經濟發展、節能降耗之間的關系,從而提出中國城市低碳經濟發展的建議;劉薇(2010)具體分析北京低碳經濟的發展現狀和現實措施,并從工業園區產業機構的調整以及新能源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議;葉祖達(2010)在研究城市低碳建設中提出考慮碳排放的社會成本因素社會最優化的排放水平是指減排的邊際成本等于排放帶來的邊際社會損失,當邊際成本等于邊際損失時,社會的最優碳排放水平可以被確定;黎廣明等(2010)在具體分析廣州的經濟、環境等因素,從法規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角度提出廣州建立低碳城市經濟的建議;謝傳勝等(2010)認為城市低碳經濟的發展必須要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城市低碳經濟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并將社會經濟體系分為五大系統進行實證分析,利用模糊粗糙集法分析信息決策。本文通過對無錫市工業能源消耗以及碳排放狀況的定量分析,提出相應的合理化建議,以期其他相關城市的工業能源消耗及碳排放的分析提供借鑒。
二、無錫市能源消耗狀況分析
1.能源結構分析。能源結構為低碳能源與高碳能源的比例結構。從能源消費碳排放系數可知,天然氣碳排放系數較煤炭和石油低,一次電力(核電、風電、水電)碳排放系數最小。平均碳排放系數等于碳排放量與能源消費量的比值,當低碳能源所占比例增加時,平均碳排放系數將減小,能夠體現能源結構調整對碳排放影響。
2000年以來,無錫市工業的能源消費量伴隨著工業的增長而迅速提高,從2000年的1.13*107噸標準煤的消費量到2008年的3.06*107噸標準煤,無錫市工業能源消費量增加了170.52%,年均增長13.25%。在無錫市的能源消費中,主要以煤炭、電力為主,但本文主要研究無錫市工業的碳排放量,對于電力以及火力部門所用的煤炭、天然氣等能源統一計入相關工業能源消耗量中,對于無錫工業的能源消費結構,重點分析碳排放量較大的原煤,以及碳排放系數相對較低的清潔能源原油和天然氣。
從表1和圖中1可以看出,無錫工業能源結構并不是十分合理,特別是與國內外主要經濟體相比較,對于碳排放系數較低的清潔能源如石油和天然氣使用量較少,無錫仍是以煤炭作為工業能源的主要來源。
(1)煤炭消費:煤炭在無錫市工業能源消費結構中占有很大的比重,2008年無錫原煤消耗量占總能源消費量的56.74%,而1995年無錫原煤消費量占總能源消費量的73.59%,原煤消費量在總體能源結構中的比重在不斷下降,使無錫市整體能源結構的逐步改善,但是隨著原煤消耗量的絕對增長,碳排放量還在不斷增加,對于無錫市的原煤消費還需進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原煤消費最多的行業是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占原煤消費總量的63.41%。在制造業中,原煤消費量超百萬噸的有四個行業,分別是: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這四大行業原煤消費量占全市原煤消費總量的28.01%。
(2)原油及石油制品消費:2008年無錫石油消費占總能源消費的3%左右,原油消費主要用于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和化學染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而其他石油制品消費則比較分散,總體來說,無錫的石油消費量并不高。
(3)天然氣:自2004年西氣東輸天然氣首次引入無錫市,當年無錫地區全社會天然氣消費量僅為3418萬立方米,至2008年全市天然氣消費量已達48123萬立方米,三年增長了14.08倍,天然氣消費量已占無錫市全社會能源消費總量2%。天然氣工業消費量按行業分,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化學纖維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以及金屬制造業四大行業是無錫市天然氣消費大戶,占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天然氣消費總量的67.72%。
2.產業部門結構分析。從產業部門出發研究無錫城市低碳經濟發展潛力,主要對產業結構多元化演進水平(Evolution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diversification degree,簡稱ESD)加以分析。ESD的計算公式為ESD=Σ(P/P,S/P,T/P),式中,P為第一產業產值;S為第二業產值;T為第三產業產值。ESD的值域為1至無窮大。
由于產業結構與碳排放之間具有顯著的相關性,因此,產業結構的調整是提高碳生產率的重要途徑。其次是非煤能源消費比重,煤炭是含碳量最高的化石能源,非煤能源消費比重越高,單位能源消費產生的碳排放越小,同樣也有利于低碳發展。2007年,北京、上海和廣州3大城市的非煤能源消費比重超過60%,而無錫工業的非煤能源消費比重只有45%,與以上三個城市還有一定的差距,對于無錫工業而言,能源消費結構的優化尤其是非煤能源消費的增加是促進低碳發展的重要途徑。
從1978年以來,無錫的產業格局不斷發生變化,第一產業由1978年的14.3%下降到2008年的1.4%,第二產業由1978年的68.3%下降到2008年的57.6%,而第三產業則在不斷增長,由1978年的17.4%增長到2008年的41%,無錫市的產業結構在不斷優化當中。但是,對于第二產業而言,由于無錫屬于工業性較強的城市,第二產業還是占有相當大的比重,經濟的發展相當一部分得益于工業部門產值的不斷提高。
因此,無錫市的低碳經濟建設還需從工業入手,積極采取措施優化工業特別是重點能源消費行業的能源消費結構,同時積極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從而帶動無錫市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
3.無錫市碳排放測算。在計算能源消費碳排放量時,應注意:產生碳排放的為能源終端消費量(標準量);不計加工轉換過程、運輸和輸配損失能源的碳排放;電力既有無錫市火力發電也有市外來電,熱力主要是本市供熱,其碳排放是按火力發電和供熱投入的能源計算,不再計算能源終端消費部門熱力和電力的碳排放。對于無錫市的能源計算中,不計二次能源轉換,碳排放計算能源數據為無錫市規模以上工業能源消費數據,并不是無錫市整體工業。
本文中碳排放估算方法是基于IPCC《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指南》作出的,基本計算公式為:E=∑Ci*Fi(1)
其中E為無錫市碳排放總量,Ci為能源i的消費量,按標準煤計,104t;Fi為能源i碳排放系數,(104t/104t);i為能源種類。
從表3中可以看出,無錫市工業碳排放量增長迅速,從1995年的412.15萬噸到2008年的2203.19萬噸,碳排放量增長近五倍,年增長率達到13.77%。從表4中可以看出,無錫市工業人均碳排放量較高,并且有逐年增長的趨勢,而無錫工業的碳排放強度相較于發達國家而言仍然相對較高,以2005年為例,無錫工業碳排放強度如果以kg/美元計算為1.31kg/美元(2005年人民幣對美元平均匯率為8.19:1),而澳大利亞為0.141kg/美元,加拿大為0.13kg/美元,德國為0.088kg/美元,英國僅為0.074kg/美元,即使在國內,上海為0.108kg/美元,全國為0.156kg/美元,這表明無錫的低碳經濟發展在工業方面具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三、實證分析
1.數據。能源消費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如經濟總量、能源結構、人口總量、經濟結構、產業結構、技術水平等。無錫作為工業城市,經濟發展有很大一部分為工業增長做出的貢獻,而其中又以重工業為重。重工業能源消耗大,尤其是含碳能源。結合梁朝暉(2009)的研究,本文以人均GDP、三產比重作為能源消耗的影響因素。
2.模型估計及結果分析。為方便進行數據分析,對數據建立相應的代碼,GDPP為人均GDP,EP為人均碳排放,TP為第三產業占GDP比重。
從表5中可以看出,無錫市三產比重在2002年之前及2003以后均不斷增長,僅2002年和2003出現分段,因此設立分斷函數,以TP*D2002作為參數,2002年之前取值為0,2003以后取值為1。
通過模型估計,得出無錫市碳排放的關系式為:
從方程中可以看出各解釋變量均通過顯著水平1%,人均GDP對碳排放隨其增長具有雙向效應,而三產比重對碳排放量具有負向的影響。通過懷特檢驗,說明方程不存在異方差。
從公式(2)中可以看出,如果以人均GDP與碳排放存在到U型關系,即符合庫茲涅茨曲線。以人均GDP為唯一解釋變量,公式即表明無錫市的碳排放隨經濟的增長和人均GDP的增加先升后降:隨著人均收入的增加,碳排放量由低趨高,當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水平后,隨著人均收入的進一步增加,碳排放量又由高趨低,逐漸減小。
EKC曲線表明無錫工業碳排放量是符合庫茲涅茨曲線的規律,雖然現在無錫市的碳排放量還處于逐漸增長的趨勢,但是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和優化,新能源產業將會得到長足的發展,而含碳能源消耗量較大的工業產業發展則會受到抑制,有助于碳排放量的減少。同時,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居收入的不斷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不斷上升,對于環境的要求也會隨著提高,環保意識也會逐漸增強,政府也會制定相應的環境保護政策和針對碳排放量大的工業產業的準入機制等。
由公式(2)得出,無錫市碳排放量增長的拐點在人均GDP達到9.833萬元左右時出現,由此無錫市碳排放量進入下降階段。而無錫市2009年GDP已達到8.115萬元。無錫市1995年-2008年年人均GDP增長率為12.92%,以此估算在2012年左右,無錫市的經濟增長就達到了EKC曲線的拐點,無錫工業碳排放量進入遞減的趨勢。
四、對策建議
無錫作為一個工業城市,其工業發展深深影響其經濟的發展。而無錫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中,工業占有很大的比重。無錫能源消耗結構不合理,煤炭等含碳量大的能源消耗較多,而如風力、水力等清潔能源使用比例較小,嚴重影響無錫低碳城市轉變的進程。同時工業產業結構和管理也不盡完善,能耗大的產業比重大,相對的高新清潔產業較小。而從建模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人均GDP以及三產比重對于碳排放有著較大的影響。因此,針對無錫工業低碳經濟發展,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調整能耗結構,加強清潔能源利用。雖然無錫市煤炭使用量在整個能源消費結構中所占的比重逐步下降,但是其比重仍在60%左右,且其絕對值也在不斷增加,過量的煤炭消費必然影響城市的低碳經濟,抑制了無錫能源利用率的提高發展。因此在工業能源消費結構中,應逐漸降低煤炭直接利用的比重,或者提高煤炭的使用效率,促進煤炭資源的多重利用,改變煤炭的單一使用方法。無錫工業對于清潔能源的使用還處于較為空缺的階段,應借鑒上海對于清潔能源的一些做法,如增加外來電和天然氣的使用量等,同時積極開發利用適合無錫地區使用和推廣的可再生能源,如生物能源和太陽能的開發利用,將可再生能源作為無錫市能源結構中對于煤炭的補充能源和替代能源,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開發,從而優化能源品種結構。
2.優化產業結構。無錫工業高耗能產業比重過高,高耗能企業過多,給節能降耗工作帶來了較大難度。無錫重點碳排放行業主要集中在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黑色金屬冶煉以及壓延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品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等五大行業。2008年,五大行業的碳排放量占無錫工業碳排放總量的81.98%。因此,必須大力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重點發展具有成長性、低耗能和高附加值特點的行業,突出抓好重點耗能行業和企業的節能工作,提高市場準入門檻,抑制高耗能產業盲目地擴張,促進產業結構向低耗高效方向轉變,走能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經濟效益好的新型工業化道路。
3.促進循環經濟與高新技術相結合。無錫工業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建立適合無錫工業自身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將發展循環經濟與高新技術產業相結合,重視工業高新技術的研究和開發,不斷發明新的技術和材料,對不可再生的稀缺資源進行替代,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從而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特別是對于能夠促進工業能源結構優化、降低煤炭使用量的高新技術或者生產工藝給予大力支持,實現少投入、高產出、低污染,使廢棄物質資源化、減量化和無害化,從而達到節能減排的效果。
4.促進第三產業發展。第三產業的發展對無錫排放排放量的增長起反作用,有利于無錫對碳排放的控制。無錫根據實際情況,大力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促進無錫產業結構的升級換代,不斷增強第三產業在無錫三產中的比重,實現第一、二、三產業機構的合理優化。
5.政府部門的宏觀調控。政府應加強對于工業企業節能減排的宏觀調控,對企業節能降耗進行監管和指導。政府應研究制定企業節能降耗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如在政策方面制定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激勵企業節能的優惠財稅政策,研究制定對購買、使用高效率節能產品定額補貼的政策,節能技術產品研發的優惠政策等,在制度方面,建立嚴格的節能管理制度,建立政府與企業對接的能源監管機制,與企業合作建立產品能耗定限考核制度、能源利用分析報告制度等,既要加大對于企業節能指導和監管的力度,強節能監督檢查,加大懲戒力度,強化節能管理,同時也要做好自身的服務職責,保證國家節能法規的貫徹執行落到實處。以重點用能單位作為試點,大力推進節能降耗,貫徹執行“開源節流并重,節能優先”的能源方針,從而為節能政策的推廣打下基礎。
五、結論
低碳經濟的發展對于無錫市經濟發展轉型、促進經濟更快更好發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無錫市工業能源消耗結構不合理,煤炭等碳排放量較大的能源消耗量過多,同時第一、二、三產業結構、工業內部產業結構不合理等,這些因素都將會阻礙無錫市低碳經濟的發展。無錫市要發展低碳經濟,必須政府、企業以及公眾的共同努力。政府應該充分做好指導者的作用,加強對于無錫工業低碳經濟發展的宏觀調控和指導作用,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促進工業產業結構的合理優化,企業也應加強自身的管理,促進能耗的降低。
[基金項目: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091029531)]
參考文獻:
1.劉薇.北京低碳經濟發展的路徑分析[J].商業研究,2010(9)
2.葉祖達.低碳城市建設的社會成本研究[J].低碳城市建設,2010(8)
3.黎廣明,何國偉,劉靈輝.廣州建立低碳經濟發展途徑初探[J].廣東農業科學,2010(8)
4.謝傳勝,徐欣,侯文甜,許鳳茹.城市低碳經濟綜合評價及發展路徑分析[J].技術經濟,2010(8)
5.梁朝輝.上海市碳排放的歷史特征與遠期分析[J].上海經濟研究,2009(7)
6.趙敏,張衛國,俞立中.上海市能源消費碳排放分析[J].環境科學研究,2009(8)
7.朱守先.城市低碳發展水平及潛力比較分析[J].開放導報,20094)
8.BP.BP world energy statistics 2006[Z].London:BP,2006
9.張坤民.低碳世界中的中國:地位、挑戰與戰略[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8(3)
10.江蘇省統計局,江蘇能源消耗變動因素的實證研究[EBOL]
stats.省略/tjfx/dfxx/t20080829_402501557.htm
11.無錫市工業能源消費結構及利用效率研究[EBOL]
stats.省略/tjfx/dfxx/t20070913_402432944.htm
12.陳耀興.無錫調整產業結構的進展、問題及其對策[J].現代化研究,2007(11)
13.趙敏,張衛國,俞立中.上海市能源消費碳排放分析[J].環境科學研究,2009(8)
14.何建坤,劉濱.作為溫室氣體排放衡量指標的碳排放強度分析[J].清華大學學報,2004(6)
15.徐國泉.中國能源效率問題研究[D].大連理工大學,2008
(作者單位:江南大學商學院 江蘇無錫 214122)
能源及碳排放管理范文4
一、碳稅與碳排放權交易兩種政策工具的比較
碳稅和碳排放權交易同為減少碳排放的有效政策工具。碳排放權交易是在政府確定碳排放總量的前提下,賦予企業一定的二氧化碳排放權利,一些以較低的成本有效降低碳排放量的企業可以將其剩余的配額轉讓給其他需要更多配額的企業獲取利潤,從而達到促進企業減排的目的。二者都是基于市場機制的碳減排政策工具,都能使二氧化碳產生的外部成本內在化,并且都已在一些國家的實踐中得以運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梢哉f,這兩種政策工具在很多方面各有優劣。
(一)作用機制碳稅是價格激勵型政策工具,而碳排放權交易是數量激勵型政策工具。碳稅的作用機制是通過對化石燃料征稅,從而引發化石燃料價格上漲,激勵單位和個人減少對化石能源的依賴和使用,或以其他能源取而代之,或以非能源產品替換能源產品,并最終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碳排放權交易的作用機制則是在排放總量控制的前提下,激勵企業采取節能減排技術減少自身的碳排放,以期節省更多的指標轉讓給其他企業獲利,進而達到減排的整體效果。后者對能源價格的影響是不確定的。
(二)管理成本碳稅的管理成本明顯低于碳排放權交易。碳稅的設計、征收都相對簡單,由于相關能源產品的含碳量是確定的,其碳排放量直接由含碳量決定,主要將征稅范圍和稅率確定好,其他稅制要素都容易解決。在征收管理上,不需要另設機構,現有的稅務機關就可以承擔起相應的職責,只需花費少量管理成本就可以實施。而碳排放權交易的管理成本高,管理難度大。如何制定碳排放總量、如何在企業間分配初始配額、如何有效監督碳排放權交易,這些都會使政府大費周章,而且還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體系、建立交易平臺、另設新的行政機構來執行和監督碳排放權交易。對于像我國這樣市場機制不成熟的國家,建立有效的碳交易市場并非一朝一夕之功。
(三)公平性碳稅比碳排放權交易更加公平。碳稅的征收符合污染者付費原則,誰排放誰交稅,誰污染誰治理。碳稅收入歸政府所有,可以用于對低收入者發放補貼,也可以用來減輕其他稅收所造成的扭曲效應。而碳排放權交易所得的收入大多留在某些企業內部,低收入者無法獲得補償。
(四)效果確定性碳排放權交易由于事先明確了碳排放總量,所以排放結果是確定的。而碳稅的減排效果是通過價格機制曲折地發揮作用,減排總量無法預估,減排效果確定性差。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碳排放權交易也可能存在由于政府迫于各方壓力而改變(尤其是提高)碳排放總量而使環境保護效果大打折扣,損害減排效果確定性的問題。碳稅則有可能隨著經濟發展的需要而隨時調整稅率,以增強環境保護效果的確定性。
(五)實施阻力碳稅的實施阻力無疑要大于碳排放權交易。一項新稅種的設立,勢必會加重納稅人的負擔,碳稅的實施會使相關能源產品價格提高,影響企業的競爭力,使納稅人的生產和生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因而容易招致不滿和抵制。而碳排放權交易雖然有可能是變相地征稅,但是其對能源價格的影響不太明顯,因而在政治上更容易被接受。綜合來看,碳稅和碳排放權交易各有利弊,分不清孰好孰壞,二者也不是簡單的替代關系,可以結合起來使用,相互補充,共同致力于環境保護的總體目標。
二、我國開征碳稅的必要性
碳稅的開征對環境、經濟和社會等方方面面都會造成復雜而深遠的影響,既有正面效應,也有負面效應。它可以推動節能減排,帶來環境效益;改善能源消費結構,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卻又對經濟帶來雙重影響,短期內會對企業競爭力產生負面影響,長期內會促進經濟健康發展;還有可能會擴大資本與勞動的收入差距等等。因此,理論界對于是否開征碳稅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我們認為,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有效手段,在我國開征碳稅很有必要。
(一)有利于創建環境友好型社會中國是能源消費大國,改革開放30多年經濟的高速增長,產生了對能源的巨大需求,中國的能源消耗占世界總量的1/4。由于我國的能源結構以煤炭為主,因而化石能源的消費已占到我國能源消費比重的90%。②這使得我國碳排放量逐年增加。由科技部、氣象局和中科院等部門聯合的《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稱,2000年我國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34億噸,占世界總排放量的12.78%,排放總量已躍居世界第二位,人均碳排放量達0.65噸,約合世界平均水平的61%。時隔不久,《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指出,2004年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已達50.7億噸,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增至3.65噸,相當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7%。③可見增長勢頭之猛。如此之高的碳排放量已引起了國際社會和國內各界的廣泛關注,要求中國政府承擔環境保護義務限制能耗減少排放的呼聲也越來越高。與此同時,國內脆弱的生態環境和能源供應日益緊張的現狀也使得碳稅的實施越來越有必要。一些主要發達國家碳稅的實踐表明,碳稅政策的實施能夠帶來較好的減排效果。較早開征碳稅的芬蘭在1990—1998年間因實施碳稅有效抑制了約7%的二氧化碳排放量。④瑞典自1991年實施碳稅,1995年其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了15%,其中90%排放量的減少歸功于碳稅。⑤同年開征碳稅的挪威政府估計,若沒有碳稅,1998年挪威的排放量會比1990年增長15%~20%。挪威的碳稅使一些工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了21%,家庭機動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了2%~3%。1992年歐洲委員會建議引入碳稅,歐盟1990—200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了3.5%。⑥反觀國內,由稅收引起產品價格變化進而對生產產生的影響相對較小,碳稅的減排效果沒有發達國家顯著。不過根據學者們的估算,開征碳稅對二氧化碳的減排效果還是十分明顯的,而且稅率越高,減排效果越好。假定我國從2015年開征碳稅,則2020年、2030年、2040年及2050年二氧化碳減排率如下:當稅率為30美元/噸碳時,分別為1.0%、5.0%、10.0%和15.0%;當稅率為50美元/噸碳時,分別為2.1%、14.7%、22.7%和24.5%;當稅率為80美元/噸碳時,分別為4.9%、20.5%、28.6%和30.1%;當稅率為100美元/噸碳時,分別為5.2%、27.6%、31.7%和34.4%。⑦因此,可將碳稅作為緩解我國環境壓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政策手段之一。
(二)有利于樹立負責任大國的國際形象溫室效應引發的氣候變暖是全球性的問題,應對氣候變化已成為繼反對核擴散及應對金融危機之外的重要議題之一,需要各國的共同參與和積極努力。發達國家單邊的碳稅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會造成“碳泄露”問題,即某些發達國家減排而其他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不減排的話,能源密集型的企業便會由環境規制較嚴的國家涌向環境規制較寬松的國家,從而使這些國家增加碳排放量,這樣就會使發達國家減排的成果付之東流,全球的環境也不會改善。為防止此類事件發生,發達國家提出了兩個應對策略:一是在開征碳稅時,對受影響的產業通過稅收返還來保障其利益,盡可能減少損失;二是對進口的化石燃料征收與國內相同的碳稅,對進口的其他產品按其碳排放量征收碳稅。中國是出口大國,又是世界第二大碳排放國,與其被動讓發達國家對我國出口產品征收碳關稅,還不如我們主動實行碳稅制度,這樣更有利于提升我國的國際地位,樹立負責任大國的國際形象。同時,我國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締約國之一,按照2007年出臺的“巴厘島路線圖”達成的協議,2012年以后發展中國家有義務在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采取對國家合適的減排行動,開征碳稅正是履行承諾積極承擔責任的表現。
(三)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我國傳統的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低產出的經濟增長方式受到資源和環境的制約已難以為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大勢所趨。然而,現實情況卻不盡如人意,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產業仍然大量存在,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任重而道遠。實行碳稅制度,有助于這種局面的改觀。對化石燃料征收碳稅,使相關能源產品價格上漲,這會從幾個方面產生積極影響。首先,由于化石燃料價格上漲,企業會減少化石能源的消費,提高現有能源的利用效率,從而減少了二氧化碳和伴生的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其次,由于化石燃料價格上漲,促使企業研發相關的替代產品,探尋新的可再生能源,以資本和勞動等要素替代能源要素,研究并開發節能減排的新技術,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舊工藝,促進能源技術進步。最后,無法有效應對化石燃料價格上漲和及時采用新能源、新工藝的落后產業及落后產能在競爭中被淘汰掉,而潔凈煤技術行業、可再生能源行業、節能技術行業等新興行業發展壯大,結果是促進了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因此,開征碳稅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
(四)有利于經濟長期健康成長對碳稅的質疑主要來自其對企業競爭力所造成的不利影響上面。征收碳稅容易造成企業相關成本的上升,尤以能源密集型企業為甚,短期內可能會降低私人投資的積極性,對經濟增長產生不利影響。這也是碳稅政策難以在一些國家獲得通過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學者們通過大量實證研究證明,短期內GDP確實會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從中長期來看,征收碳稅對GDP的影響很小,甚至表現為正面作用,而且損失掉的GDP多是“污染”的GDP。⑧美國經濟學家波特(Porter)提出了“波特假說”,他認為,嚴格的環境政策實際上會激發企業的創新活動,與環境政策寬松的國家相比,這些企業的競爭力將會得到提高,因而嚴格且有效的環境政策會因環境改善而帶來社會福利的提升和企業自身利益提高的“雙贏”局面。⑨事實上,碳稅的短期成本可以通過一些措施來降低,如在征收碳稅的同時,減少其他稅種如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的征收,使總體稅負保持不變;或通過增加投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手段進行彌補。長期來看,碳稅政策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推動產業升級換代、刺激新興行業發展壯大、加快新能源開發利用的政策效果會愈發顯現,屆時將換來國民經濟的健康成長和綠色GDP的增長。
三、我國開征碳稅的政策建議
(一)開征碳稅前的準備工作開征碳稅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進行充分論證和完備細致的準備工作。在我國還需要對現行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進行市場化改革,調整優化現行的稅制結構,選擇適當的時機引入碳稅。1.改革能源價格形成機制。目前,我國大部分能源的價格仍由政府主導,市場化的定價機制尚未形成。能源價格不能真實反映供給與需求的變化,價格長期被壓低,與國際價格相背離,這進一步引發了對能源的過度需求,同時,也造成能源利用的粗放和能源的損失浪費現象。如前所述,碳稅制度的設計是基于價格激勵的減排政策工具,需要在定價機制完備、經濟主體對市場價格反應靈敏的成熟市場經濟條件下運行,而當前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顯然不符合碳稅實施的要求,會使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因此,要加快能源價格管理體制的市場化改革步伐,盡快產生能夠充分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系的價格形成機制,為未來碳稅制度的實施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2.調整現行稅制結構中功能交叉的稅種。我國現行稅種里面,有些稅種存在與碳稅功能交叉重疊的部分,諸如資源稅、消費稅、燃油稅等。如資源稅中有對原油、天然氣、煤炭等資源按其銷售數量(銷售額)而進行的課征;消費稅中有對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腦油、溶劑油、油、燃料油的從量定額課征;燃油稅擬對行駛的汽車購用的汽油、柴油進行課征等等;碳稅則是對煤炭、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天然氣等能源按其含碳量或碳排放量來課征。因此,在實施碳稅之前,要對現行的稅制結構進行調整與整合,以避免出現稅種之間的交叉重疊和重復征稅現象而加重納稅人的負擔。3.選擇適當時機開征。碳稅的開征在我國很有必要,但也要選擇適當的時機加以引入。我國的經濟發展階段仍在沿著倒U型“環境庫茲涅茨”曲線(environmentalKuznetscurve,EKC)爬升,根據該曲線的分析,在經濟飛速發展過程中難免會經歷環境惡化的階段,只有人均收入達到一定水平之后,經濟增長的收益才能緩解環境的破壞,實現經濟增長和環境保護的和諧共贏。我國目前還沒有到達拐點的階段,碳排放量的快速增長也難以避免,碳稅的過早引入恐怕短期內會影響經濟發展的速度。然而,與此同時,國際社會對中國減排的壓力也越來越大,“巴厘島路線圖”已經明確提出了發展中國家在2012年以后要承擔減排責任。為此,政府應在專家充分論證的基礎上,詳細征求利益各方的意見和建議,借鑒發達國家實施碳稅的成功經驗,綜合考量經濟發展狀況和能源結構戰略以及國際貿易情況,選擇合適的時機推出碳稅政策。
能源及碳排放管理范文5
一、我國試點碳市場納入門檻設定
我國試點碳市場納入門檻設定內容主要包括設定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基準年(年段)及其排放基準量等因素。我國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湖北和深圳7個試點碳市場設定的納入門檻情況如表1所示。各試點碳市場納入門檻設定具有以下特點:(1)試點碳市場主要采用“控排目標+歷史排放”的方法設定納入門檻,即各試點碳市場主要以所在地區的能源消費強度下降目標、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等為依據,并結合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歷史數據設定納入門檻,即納入門檻與所在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能源消費和排放情況等密切相關;另外,天津、湖北、廣東等碳市場還采用不同的模型和情景分析方法評估了本地區未來排放趨勢以及目標減排量,為科學設定納入門檻提供理論支撐和驗證;(2)試點碳市場納入門檻基準年(年段)不同,并且除北京碳市場以基準年段內的年均排放量為納入門檻外,其他試點碳市場均選擇基準年段內“任一年達標排放量”為納入門檻,表現出各碳市場對重點排放單位排放控排力度的差異;(3)試點碳市場納入門檻不同,深圳碳市場納入門檻最低,即3000 噸CO2當量/年及以上,湖北碳市場納入門檻為年綜合能耗在6萬噸標煤(相當于年排放量約為15萬噸CO2當量)及以上,是試點碳市場中最高的納入門檻;北京、深圳等地區第三產業在產業結構中占比較高,屬于經濟發達地區,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費在能源消費總量中占比較低,地區二氧化碳直接排放總量相對較少,同時為了保證碳市場具有一定的排放總量,因此,北京、深圳碳市場的納入門檻較低。湖北省第二產業在產業結構中占比高,大型重化工業企業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較高,所以湖北碳市場的納入門檻較高;(4)各試點碳市場均納入了高排放產業企業,排放門檻不同直接導致碳市場覆蓋行業和企業不同,并且部分碳市場納入行業種類和企業數量隨著碳市場的發展不斷增加,表明政府采用碳市場控制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的決心和能力進一步增強,碳市場溫室氣體核算、報告和核查(MRV)能力進一步增強。
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對納入門檻的要求
為推動全國碳市場建設,2014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頒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是全國碳市場設計和建設的指導性文件,明確了全國碳市場建設的總體思路和框架。管理辦法規定,省級碳交易主管部門應根據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公布的重點排放單位確定標準,提出本行政區域內所有符合標準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并報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確認后向社會公布。經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批準,省級碳交易主管部門可適當增加納入碳排放權交易的重點排放單位。由此可見,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全國碳市場納入門檻的管理體系及其責任和權利,以及納入門檻的設定程序;具體地說:(1)構建兩級管理體系設定和管理全國碳市場納入門檻,即由國務院碳交易管理部門(即國家發改委)和省級碳交易管理部門(即省級發改委)負責設定和管理納入門檻;(2)全國碳市場納入門檻最終由國務院碳交易主管部門確定,并負責最終確認和公布重點排放單位名單的;(3)省級碳交易主管部門在設定納入門檻方面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可以根據所轄地區情況制定與本地區相適應的納入門檻,但該納入門檻必須需要經過國家碳交易主管部門批準;這樣有助于緩解地方經濟發展和溫室氣體減排的矛盾,并使設定的納入門檻更加符合地方溫室氣體控排的實際情況,可操作性更強;(4)省級碳交易主管部門確定的納入門檻必須比國家碳交易主管部門設定的納入門檻更嚴格;(5)全國碳市場的納入門檻設定程序主要有三步,第一步是國家碳交易主管部門設定重點排放單位標準,第二步是省級碳交易主管部門依據所轄地區情況和國家設定的重點排放單位標準提出轄區內的納入門檻,第三步是國家碳交易主管部門最終批準和公布納入門檻和相關的重點排放單位。
三、歐盟碳市場納入門檻設定
歐盟碳市場(EU ETS)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已經過了三個階段的建設和發展,其納入門檻也在逐漸發生變化。在EU ETS啟動之初,就碳市場納入門檻而言,EU ETS規定裝機超過20 MW的燃燒設施(發電、制造業等),排放超過50噸CO2當量/天的石灰生產設施、排放超過20噸CO2當量/天的玻璃生產設施,以及排放超過20噸CO2當量/天的礦業生產設施均強制納入EU ETS。在EU ETS第一階段(2005―2007年),EU ETS納入的排放設施分布在發電,煉油、煉焦、鋼鐵,水泥、玻璃,陶瓷和造紙等行業。EU ETS計劃2012年納入航空行業,但由于全球航空組織等聯合抵制,航空業目前尚未納入EU ETS。在EU ETS第三階段(2013―2020年),EU ETS納入行業將增加石化、化工、合成氨、有色和冶煉等部門,并根據各行業的特點設定了以排放量或產量為基準的納入門檻[1],例如,產能為2.5噸/小時的生產粗鐵(粗鋼)的設施,產能為20噸/天的造紙設施等。另外,在EU ETS第一階段(2005―2007年)、第二階段(2008―2012年)只納入二氧化碳一種溫室氣體,第三階段(2013―2020年)開始EU ETS將納入全部溫室氣體。EU ETS已納入約5000家公司的11500個排放設施,覆蓋歐洲地區約50%的二氧化碳排放和43%的溫室氣體排放。從EU ETS設定的納入門檻可以看出:(1)不同行業企業可以采用不同的納入門檻;(2)隨著碳市場發展階段和成熟度不同納入門檻不同,從而覆蓋范圍也不同;(3)設定的納入門檻應使碳市場覆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占該地區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相當大的比例。另外,在設施排放情況缺失的情況下,可以采用能源消耗量、設施功率或者產能等實物量形式作為納入門檻。由此可見,EU ETS納入門檻的設置充分考慮了行業發展、減排目標、排放數據基礎和碳市場管控溫室氣體排放能力和要求等因素。
四、全國碳市場納入門檻設定原則
由于全國碳市場覆蓋地區和行業企業相對較多,加之各地區和各行業企業的經濟發展水平、能源消費水平和結構、產業結構、排放情況、減排成本存在明顯差別,因此,全國碳市場納入門檻設定與單一試點地區碳市場納入門檻設定有所不同,結合上述對我國試點碳市場和EU ETS納入門檻的總結和分析,下面就全國碳市場納入門檻設定原則與要求進行討論。
(一)構建高效的MRV體系,夯實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基礎
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是設定碳市場納入門檻的基礎,是制定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全國碳市場納入門檻的保障,因此,必須建立高效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和核查(MRV)體系,建立健全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庫,使得主管部門可以完整、準確、及時的掌握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
為了構建高效的MRV體系,夯實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基礎,首先,應構建高效的MRV管理體系,明確各管理機構相應的職責和權利。二是加強支撐MRV體系的政策法體系建設,制定MRV體系建設規劃,依據建設規劃制定和出臺MRV管理辦法細則,建立和不斷完善MRV體系技術和規范標準,建立和完善MRV體系運行監督評估機制。三是既要加強政府對溫室氣體數據的監管,又要加強企業內部溫室氣體數據管理。政府機構應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核查及復核、執法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建立統一的排放數據直報電子信息化平臺,加強對第三方核查機構的管理,加強對重點企業排放MRV工作的管理,推動溫室氣體排放核查市場化等;同時,企業也應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的內部管理,制定合理的溫室氣體排放監測計劃,加強排放數據內部審核提高數據質量,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檔案管理體系,適時披露溫室氣體排放和交易信息等。四是加強對MRV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不斷加強政府、重點排放單位和第三方核查機構的能力建設。
(二)體現地區差異性和行業差異性
全國碳市場覆蓋地區和行業多且其經濟發展和排放情況存在較大差異,因此,設定全國碳市場納入門檻不能“一刀切”,應在保證完成各地區碳市場減排目標的前提下,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產業發展需求,設定合理的納入門檻。例如,第三產業為主且經濟較發達的地區納入門檻可以較低,而第二產業為主且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納入門檻可以相對較高;同一行業在經濟發達地區的納入門檻可以較低,反之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納入門檻可以較高;高耗能企業納入門檻可以相對較低,而低耗能企業納入門檻可以相對較高。
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產業發展需求設定納入門檻時,還必須慎重考慮以下問題。一是如何合理劃分經濟發達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例如,雖然北京市和人均GDP都超過1萬美元,但實際上兩者的經濟發展階段、產業結構、能源消費結構都有較大差距,因此,北京市重點排放單位的納入門檻可能并不適用于重點排放單位的納入門檻,由此可見,用人均GDP來劃分地區經濟發展程度可能不適合設定碳市場納入門檻,必須探索適用于碳市場的劃分地區經濟發展程度標準,該標準既能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階段,又能反映地區環境因素。二是設定納入門檻時如何既能體現地區和行業差異性,又能保證配額同質化。制定納入門檻時要求體現地區和行業差異性主要是為了緩解減排與發展之間的矛盾,為了保證排放配額價格盡可能真實反映減排成本。但是,在考慮地區和行業的差異性時,不可避免地參入主觀因素。如果在設定納入門檻過程中過多參入主觀因素,可能使排放配額價值的分化,不利于碳市場合理發現排放配額價格。因此,全國碳市場主管部門在設定碳市場納入門檻時要加強監督和指導,掌控設定納入門檻差異性的尺度,保障設定納入門檻不發生大的偏差。三是在設定各地區、各行業納入門檻時選擇的基準年或基準年段必須一致,否則各地區、各行業的排放量和減排目標將不具有可比性,也可能會導致碳市場排放配額分配不公和排放配額價值發生分化,致使排放配額無法合理交易。
(三)設定動態可調的納入門檻
為了確保碳市場穩定運行,要使碳市場納入門檻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穩定;但是,隨著碳市場發展逐漸成熟,隨著碳市場MRV能力的增強,應該逐漸降低碳市場納入重點排放單位的門檻。逐漸降低碳市場納入門檻有利于增加納入碳排放權交易的重點排放單位,有利于進一步擴大碳市場的覆蓋范圍和排放總量,并使得納入門檻與地區和行業的發展水平、排放水平逐漸相適應,有利于提高碳市場交易的活躍程度,有利于提高碳市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成效。
另外,降低碳市場納入門檻將使一批溫室氣體排放相對較小、行業分布廣、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和管理基礎薄弱的重點排放單位參與碳市場。因此,在通過逐步降低門檻逐步擴大碳市場覆蓋范圍時,必須考慮以下因素:(1)注意地區功能定位要求,綜合地區和行業在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能源消費結構和減排潛力方面的差異,考慮實施差異化政策的程度,保證設定納入門檻的公平性;(2)納入重點排放單位過多,可能會增加碳市場管理難度,必須進一步加強對碳市場的監管和技術支撐;(3)注意與配額分配方法相匹配,確保不使重點排放單位履約成本過多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必須在相對較長時期內(幾個履約期內)保證納入門檻的穩定性,以免頻繁變更納入門檻徒增重點排放單位負擔,影響碳交易政策的延續性和公信力,以至于減弱碳市場的減排成效。
(四)“自上而下”與“自底向上”結合設定納入門檻
“自上而下”是依據“政策―經濟―排放”類模型確定納入門檻,即根據全國碳市場覆蓋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目標、減排目標、人口變化趨勢和能源消費及其結構變化等因素,建立排放總量模型,并預測未來排放情況以及跨區域碳市場的排放總量和相應的年度減排量,然后根據納入碳交易的行業發展和企業排放情況,確定全國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的納入門檻?!白缘紫蛏稀笔歉鶕珖际袌龈采w地區企業的具體排放情況,并結合各地區的減排目標和經濟發展目標設定全國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的納入門檻。“自上而下”與“自底向上”相結合能更好地平衡經濟發展和減排的要求,最終確定較合理的全國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納入門檻。
總之,全國碳市場納入門檻要能保障碳市場的減排成效,并能反映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減排潛力。設定合理的全國碳市場納入門檻既要因地制宜,考慮地方和行業的差異性,考慮數據的準確性和可獲得性,又要使其與碳市場覆蓋范圍、排放總量和配額分配方法等碳市場要素相匹配。不斷探索合理設定全國碳市場納入門檻原則和方法,并通過不斷深化試點碳市場建設對其進行檢驗和修正,為全國碳市場納入門檻設計提供支撐。
參考文獻:
[1]The European Parliament
能源及碳排放管理范文6
1.低碳經濟
低碳經濟是一個與環境氣候相聯系的概念。狹義的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量為基礎的經濟形態,其目標是應對當前氣候變暖問題。廣義的低碳經濟是指低投入、高產出經濟發展方式,其目的是實現人類的可持續發展。低碳經濟發展模式是指國家經濟發展由高碳能源生產向低碳能源生產轉變,由高碳消費低碳消費轉變,實現經濟增長與碳排放的脫鉤,以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種經濟發展模式。低碳經濟是一種正在興起的新型金融方式,其特征是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目標,構筑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經濟發展體系,包括低碳能源系統低碳技術和低碳產業體系。低碳能源系統是指通過發展清潔能源,包括風能,太陽能,核能地熱和生物質能等替代煤、石油等化石能源以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低碳技術包括清潔煤技術和二氧化碳捕捉以及儲存技術,低碳產業體系包括火電減排能源汽車節能建筑、節能與減排與經濟資源回收環保設備節能材料等等。
2.碳金融
一般而言,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務于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金融活動,包括直接融資,碳指標交易和銀行貸款等。低碳經濟的發展促進了碳交易的發展,而碳交易的成功又依賴于發達的金融體系。低碳金融,是由低碳經濟發展來的,十余年來國際金融新興的一種金融,即低碳金融是與碳有關系的金融活動,也可以叫碳融資。金融界有人從廣義和狹義兩個方面界定了碳金融的內涵:從狹義上講,世界銀行把碳金融定義為提供給購買溫室氣體減排項目的資源;廣義的碳金融是指氣候變化的市場化解決方案。同時,又提出碳金融的四大功能:減排的成本收益轉化功能;能源連轉型的資金融通功能;氣候風險管理和轉移功能;國際貿易投資促進功能。
3.低碳經濟與碳金融的相互聯系
碳金融具有很大的市場空間,要發展低碳經濟必須走碳金融之路。金融以經濟為核心,低碳經濟的發展引導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發生轉變,為與之相關的金融的發展和創新提供了機遇與空間,促使金融體系由傳統金融向低碳金融發展。而低碳經濟和其他經濟活動一樣離不開金融的支撐。金融機構資金的投入,能夠引領低碳經濟低碳經濟領域技術的創新和發展。
二、我國低碳經濟和碳金融發展的現狀
1.我國低碳經濟發展的現狀
低碳經濟已經成為各國未來經濟發展的主流方向,我國也不例外。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已經開始大力提倡低碳經濟,減少碳排放量,雖然已經取得一些成果,但成果并不顯著。目前我國存在的問題還很多。
(1)高碳排放經濟仍無法舍棄
我國的能源主要是煤,石油等,這些能源還在大量使用,使我國的碳排放量遠高于其他國家,而且為了保持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還在繼續依賴高碳經濟。而低碳經濟的發展的關鍵是低碳技術,但低碳技術實現難度大,涉及范圍廣,嚴重制約低碳經濟的發展,并且低碳技術前期投資大,短期內可能無法帶來經濟的快速增長。因而為了實現經濟快速發展的目標,我國的高碳排放量經濟短期內仍無法舍棄。
(2)我國缺乏發展低碳經濟的技術支持
國外低碳經濟的快速發展離不開先進的技術,我國卻僅僅希望依靠降低能源消耗中的碳排放來實現低碳經濟是不可能的的。低碳經濟發展過程的低碳技術的發展,是實現高資源利用率和開發新能源的關鍵,因此我們應該加大低碳技術開發的投資力度,加強與國外的在低碳技術開發上的合作,學習外國先進的經驗與技術,實現國內低碳經濟的快速發展。
2.我國碳金融發展現狀
(1)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
我國已先后在低碳經濟和節能減排方面,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在低碳金融方面和聯合國環境署《金融機構關于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聲明》以及《綠色信貸環保指南》等有關指導性的政策和綱要。這些政策和綱要可操作性差,缺少低碳金融的支持性政策,妨礙了金融機構的發展。
(2)碳金融的發展局限
目前國內碳金融市場發展不健全;很多企業對碳金融和CDM的商業價值認識不足;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操作模式、項目開發、交易程序還很陌生;以及碳金融項目本身較長的開發周期、不確定的風險因素、較高的交易成本等都影響了金融機構與相關企業的參與熱情。
三、積極采取措施解決相關問題
1.加大銀行對低碳項目的投融資力度
低碳經濟的發展拓寬了銀行的貸款產品范圍和金融服務內容,給銀行帶來了金融創新新領域的壓力和低碳經濟發展資金的巨大需求。銀行在履行社會職責的同時分享低碳經濟帶來的的盛宴。目前國內商業銀行業應該加強在碳金融核心部分的研究,加強對CDM 相關專業知識及政策法規的了解,將低碳經濟項目作為貸款項目支持的重點,采取積極相應的貸款政策,拓展融資渠道,加大對相應產業的投資力度。商業銀行在開展碳排放交易時,要積極創新貸款管理機制以適應低碳經濟的發展要求,并做好資金的風險管理,重視潛在的政策風險,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保證低碳項目開發的順利進行。
2.加強對碳金融發展的政策支持
碳金融是一個新生事物,其發展要以相關政策為支持,不斷探索和總結實踐經驗。首先政府應該將發展低碳經濟置于國家戰略高度,加大對低碳經濟的支持力度。金融監管機構要不斷拓寬視野,更新服務理念,轉換監督方式,探索監管新思路。有關部門要規范碳金融管理機制,積極吸取國際先進經驗,加強對相應碳金融業務國家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制定和完善低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保障低碳市場運轉的規范化;構建國家級碳交易管理平臺,形成合理的交易價格;采取一系列經濟懲罰獎勵政策,包括稅收補貼價格和貸款政策等,建立和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和生態補償金制度,制定鼓勵企業的節能減排措施;建立政府、媒體、企業與公眾相結合的宣傳機制,培養低碳領域人才,提高人們的低碳意識和理念,引導人們向低碳生活方式轉變,逐漸建立一個低碳社會。
3.提高碳金融領域的科技水平
政府應該投資建立以企業模式運作的獨立公司碳基金,以幫助工商業和公共部門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捕獲低碳技術的商業機會;加大產品的生產能源的利用率,廢物循環使用,處理溫室氣體的凈化,新能源的開發,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的發掘等領域的科技創新投入;大力促進商用低碳技術的研發推廣,在碳捕獲、碳儲存等領域占領綠色產業的技術制高點;提高能源效率,發展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建設示范低碳發電站,發展清潔煤技術,減少二氧化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