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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的體系范文1
企業社會責任成本核算作為現代成本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一直是企業財務管理內容中探討的重要話題。我國的財務核算體系還不夠成熟,很多上市公司在編制財務時缺乏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賬務處理方法欠缺統一性。本文以企業社會責任成本的定義及核算現狀作為出發點,從計量要素、計量假設、計量方法、計量主體等方面探討了如何構建一套完整的企業社會責任成本核算體系,并就企業實施社會責任核算體系給出一些具體的途徑,以期給企業進行財務管理、成本管理提供一些幫助。
關鍵詞:
社會責任成本;核算;現狀;途徑
伴隨著我國經濟和科技快速發展,社會責任成本核算在企業集團財務中運用越來越廣泛。社會責任成本核算體系作為企業在財務管理中新的管理模式,不僅是現代成本管理研究的新課題,也是對我國上市公司標志財務報表、進行會計賬務處理等信息的完整性負責。目前,我國很多企業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略社會責任,將社會責任當做是慈善事業追求的目標,與企業的經濟目標毫無關系。因此,企業盲目追求經濟效益導致員工權益得不到保障、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等一系列后果。國家針對這一情況,陸續出臺了一系列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律法規,為企業構建一個公平性、完整性、合法性的責任成本核算體系提供法律保障。
一、企業社會責任成本的定義及核算現狀
(一)企業社會責任成本的定義社會責任成本是企業在經濟活動過程中產生的費用支出,企業的社會責任與企業的社會成本是息息相關的。一方面,社會責任可以對企業在賬務處理過程中出現的錯誤進行及時反饋和掌控。另一方面,社會成本需要基于社會責任進行會計信息計算??傊?,一個完整的責任成本核算體系需要企業履行會計職責,承擔相應的成本費用,協調好企業責任與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目前,我國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成本的界定沒有唯一的標準。按照企業社會責任發生范疇來看,社會責任成本主要分為環境污染成本、社會管理費用等;按照成本類型來看,社會責任成本分為稅務成本、職工責任成本等。
(二)企業社會責任成本核算現狀近幾年,我國企業一直實行“加權平均法”、“先進先出法”等成本核算方法,對企業責任成本核算運用還不夠到位。雖然有些大型企業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了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但是對會計處理過程中的相關準則、制度還沒有明確規定。另外,企業在對會計處理中遇到的責任成本費用問題當做常規費用支出,直接將生產成本納入制造費用中去,將其他費用納入管理費用中去,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費用納入營業外支出,沒有獨立的核算賬戶,也沒有設立明細科目。這些現象導致企業的成本在實際的賬面上不能明細反映,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也不能在實際賬面上得到披露??偠灾?,我國企業對會計責任核算體系認識還不夠到位,政府還沒有出臺相關的社會責任法規,企業對成本、費用的支出還不能準確計量。
二、構建社會責任成本核算體系
(一)計量要素對會計要素內容加以延伸是社會責任成本信息的條件之一。從社會責任核算占整個成本核算體系中的比例看,社會責任能夠有效反映企業經濟目標、企業經濟活動執行力情況。與傳統的企業會計核算內容相比,企業社會責任成本核算在形式上、結構上、內容上并沒有做多大改變。但是在核算要素上增加了從宏觀角度看待成本處理事項的內容,比如社會責任收益、社會責任成本、社會責任資產等等。社會責任收益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銷售過程中給企業創造的純收益,具體反映在會計賬面上就是扣除社會成本之后的凈收入;社會責任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銷售等階段發生的費用支出,或者是企業在履行社會義務(如向國家上繳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各種稅款)時導致資金減少的行為;社會責任資產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了實現經濟效益而投入的資金,或者其他股東的股票、基金投入。
(二)計量假設傳統的會計計量假設包括會計主體、會計分期、持續經營,但是隨著社會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傳統的會計計量假設以不能滿足企業社會責任核算體系對會計信息處理的綜合要求。企業成本核算不能單純從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價格機制標準來核算,也不能將貨幣作為唯一計量單位。因此,很多專家、學者希望可以在實際會計核算中用實物量或者時間單位作為假設計量單位。相比而言,用實物量或者時間單位作為假設計量單位,不僅可以為企業創造更多的機會成本和時間成本,還可以為企業提供更真實、更可靠、更及時的財務信息。
(三)計量方法現行成本和未來現金流量凈現值是構成傳統會計計量屬性的內容,貨幣是會計計量的單位。隨著我國企業逐步走向多元化發展,傳統的成本信息輸入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也不能全面評價企業費用支出和收益之間的比例是否恰當。因此,針對傳統企業計量方法的不全面性、不專業性和運用過程中出現的漏洞問題,我國學者諸如周游對計量方法做出了一些調整和創新。綜合歸納學者周游的計量方法主要有:替代評價法、調查分析法、生態社會責任法、其他核算方法。其中,周游對調差分析方法相當推崇,認為調查分析方法可以讓企業了解博弈知識(調差分析法包括博弈法),對企業生產經營起到一個指導性作用。目前,這些方法在上市公司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計量體系,國外和國內的許多學者雖然都對社會責任核算計量方法和核算單位上有過深入研究,但是要在企業中普遍實施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四)計量主體經濟組織是區分社會責任會計計量主體和傳統會計計量的臨界點,經濟組織可以是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企業,也可以是社會團體。計量主體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一個地區。所謂會計核算計量就是對主體企業產生的社會成本進行核算,對企業產生的社會責任收益進行計量。傳統的會計計量只是對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企業進行資產核算,忽略了政府、地區的社會成本,從而導致國家賬面總成本支出與實際支出不一致現象。
三、企業實施社會責任核算體系的途徑
(一)國家設立統一的社會責任成本核算部門我國政府對經濟的調控主要是以宏觀調控為主,微觀調控為輔。因此,站在整個社會經濟發展角度來看,政府需要設立統一的社會責任核算部門,配備專門的成本核算設施,實行雙重成本核算模式。所謂雙重核算模式是政府設置專門核算機構對企業社會責任成本核算形成一個統一的核算規則制度,方便政府向企業下達指標,也讓企業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參考依據。而企業在接到政府指標分配后,根據政府制定的相關規定計算核算成本。首先,國家管理中心要事先計量好企業的社會成本率,針對特殊企業的強制性社會責任成本根據特殊企業的財務情況進行綜合計量。其次,對于有些企業采取自愿性社會責任成本計量時,國家要設立風險防控管理部門,根據企業風險防控能力來歸屬各生產部門對自身企業成本負責。最后,對有明確歸屬的社會責任成本的企業,國家根據配比原則將社會責任成本分攤到產品成本中去。例如,國家對股票、基金、證劵等金融行業成立一個市場風險成本控制核算部門,不定期抽查企業社會成本,對企業成本核算后將社會責任依次分配到股票、基金、證劵行業,市場風險成本控制核算部門計算出各行業的社會責任成本率。國家設立統一的社會責任核算部門不僅可以有效調控各行業的成本率,還可以減低社會環境對企業的危害。
(二)企業要明確核算方法國家對企業的社會責任成本率做出了明確指標,并在總體上對社會責任成本進行了計量,企業就可以將社會責任成本作為費用或者成本對成本進行計提、分配。企業對成本計提、分配主要有以下兩種方法。第一,將社會責任成本看做是凈利潤的減項。這種方法的目的是為了企業在進行賬務處理時可以避免出現費用在稅后扣除現象,將社會責任成本當做是企業的費用,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費用可以在稅前計提。對企業賬戶設置時專門設置一個“社會責任成本”科目和“應付社會責任成本費”科目。社會責任成本率和當期稅前利潤的乘積就是社會責任成本,即當期稅前利潤×社會責任成本率=社會責任成本。對應付社會責任成本費進行賬務處理時的借貸方分別為當計提應付成本時,借方為“社會責任成本”,貸方為“應付社會責任成本費”;當對企業期末結轉時,借方為“本年利潤”,貸方為“社會責任成本”;當企業向國家繳費時,借方為“應付社會責任成本費”,貸方為“銀行存款”。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上對應付社會責任成本費納入其他流動負債項目中,從消費者的角度使社會責任成本得到廣大社會的關注。第二,將社會責任成本直接看做是一般企業成本。這種方法的目的是為了將企業“本期發生的社會責任成本”當做“制造費用”處理,與將社會責任成本看做是凈利潤的減項處理方法是相同的。
社會責任成本率和上期主營業務收入的乘積就是應付社會責任成本費,即期主營業務收入×社會責任成本率=應付社會責任成本費。將社會責任成本直接看做是一般企業成本的賬務處理的借貸方分別為:借方為“制造費用”,貸方為“應付社會責任成本”。對比分析方法一與方法二,可以明確,將社會責任成本看做是凈利潤的減項這種核算方法是國家提倡的,原因是應付社會責任成本費最后是要上繳國家的,可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將社會責任成本直接看做是一般企業成本這種核算方法是企業提倡的,原因是社會責任成本納入了產品成本,將社會責任成本基金留給了企業,并將社會責任成本轉移到消費者身上。但是這種核算方法就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國家的支出就不能從企業中得到補償。針對這種情況,企業就要將一部分社會責任成本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上繳至國家。企業在向國家繳納社會責任成本基金時,需要在對應的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因此,對應付社會責任成本費進行賬務處理時的借貸方分別為:當提取應付社會責任成本費用時,借方為“制造費用”,貸方為“應付社會責任成本費”。當企業向國家繳納費用時,借方為“應付社會責任成本費-上繳國家”,貸方為“銀行存款”。當企業留用一部分社會責任成本基金時,借方為“應付社會責任成本費-企業留用”,貸方為“銀行存款”。
企業將社會責任成本看作是費用或者成本進行不同核算方法時,需要依據國家對會計成本核算率的標準進行會計責任成本的計量。傳統的成本核算是將成本信息通過賬簿的形式記錄,但是企業當期發生的成本在上月或者上個季度沒有計提、分配,使企業整體賬目不明確,不便于企業對本期成本統一規劃。企業將社會責任成本作為費用或者成本對成本進行計提、分配這種核算模式不僅方便企業將本期成本發生額與各期成本發生額進行對比、計量,使財務信息更加完整性;還可以加強國家對企業責任管理的宏觀調控,明確各行業的會計責任,讓企業更加關注社會責任這一問題,將社會責任問題當做是企業財務管理中的重要探討話題,承擔企業應盡的義務。
(三)完善社會監督體系加強政府相關部門對社會責任成本核算的監督是保障社會責任核算體系的有效途徑之一。會計責任成本不是以一個單一的個體或者形式存在在核算體系中,在社會監督體系中還扮演著社會核算職能的角色。因此,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社會成本核算的引導、監督力度。首先,國家要出臺相關法律法規來規范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過程中的會計行為,將社會責任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得到落實。其次,立法機關要加強立法工作,監督機關要加強對社會責任核算體系的監督力度,讓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的各個部門都成立社會責任管理組織,對企業財務核算過程中存在的人為操控、虛假漏報等現象進行調查,將調查結果做成調查報告書,最有上報給監督機關、立法機關,立法機關和監督機關通過法律手段來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處理好企業短期與長期、局部與整體利益之間的關系,承擔企業在社會環境中應盡的社會責任。最后,政府要改變單一的監督方式,采用多元化形式展開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監管。根據不同企業機構設置的不同,實施與企業核算體系的運營、監管機制,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將企業的社會責任資產和社會責任成本相匹配,實現社會責任與經濟效益的有效融合,從根源上調動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積極性。
四、結束語
成本的有效控制一直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中之中,成本的合理支出也是與一個企業的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息息相關。構建一個完整社會責任成本核算體系不僅需要國家政府的監督,還需要企業自身樹立社會責任意識,將社會責任與社會利益放在同等位置,自覺履行與社會責任相關的義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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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的體系范文2
國家電網創新設計了“鼎·心”模型并制定了“十二項”推進行動策略指導公司的社會責任實踐,這充分體現了國家電網科學、穩健、務實的態度:
第一,系統思考:國家電網確立了“研究先行”的社會責任管理推進策略。“責任發展,認識為先”。國家電網通過實踐社會責任體系推動企業管理變革、運營方式變革、溝通方式變革、工作方式變革四大變革。正確的理論認識是前提,體系的作用和內容是實質,推進落地工程是行動和保障。國家電網通過系統性的設計和實踐不僅構建了全面的社會責任管理創新體系,也反過來不斷提升對社會責任管理的理論認識,更好地指導實踐操作,實現了良性循環。
第二,創新設計:國家電網創新性地提出了追求綜合價值最大化的全面社會責任模式,創立了全面社會責任管理的“鼎·心”模型,利用中國的傳統文化詮釋了國家電網心系社稷,自覺履行社會責任,追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綜合價值最大化的企業社會責任觀。
第三,全面參與:國家電網通過全員參與、全過程覆蓋、全方位融合構建全面社會責任體系,并將管理理念融入其管理體系、公司企業文化、戰略規劃、績效管理以及各個階層員工。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是對企業的重新認識,是對世界觀、價值觀的再次提升,對于一個企業的內在影響深遠,需要企業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通過持續不斷的溝通、培訓實現企業變革。
第四,穩步推進:為了確保全面社會責任管理體系順利實施,國家電網制定了“十二項”推進行動策略以及從四級試點到全面試點的推行,本著務實、穩健的精神實現了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的有序平穩推進,在變革的同時也保障了可靠、可信賴的能源供應,實現了社會、企業穩定發展。
理論指導實踐,國家電網通過理論上的創新,最終構建了一個創新的、科學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成為一個新型的管理工具。國家電網不再單單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而是最大限度地創造經濟、社會、環境的綜合價值,實現綜合價值最大化,已經成為央企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的標桿和楷模。
國家電網在社會責任體系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企業實踐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必然會遇到很多的困難,企業不能打無準備之仗,在實踐的時候國家電網必須對未來可能發生的重大問題做充分的思考和準備:
第一,如何與集團戰略有效融合,企業社會責任體系將企業目標從原來的股東利益、財務指標變成現在的綜合價值,綜合價值如何進行有效的、合理的量化并讓多數人接受?公司戰略從公司自身出發,不可能站在所有利益相關者的立場上進行集團戰略構建。而全面社會責任管理強調企業是利益相關方合作創造社會價值的平臺,包括股東在內的利益相關各方都追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多元價值,希望通過企業這一平臺實現各自的多元價值追求。所以戰略出發點的本質區別背負了企業社會責任體系與集團戰略難以融合的“原罪”。
社會責任的體系范文3
[關鍵詞] 我國企業 社會責任 評價指標體系
一、問題提出
自加入WTO以來,我國已愈來愈深地融入到全球化浪潮中。作為“世界工廠”,中國已成為全球資本和產業鏈中的重要一環,國際上正在風行的社會責任運動也越來越直接地影響到中國企業。比如,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不斷對中國供應商施加壓力,要求他們在工廠的勞動條件、工人權利、健康與安全及商業道德方面能夠符合相關行為守則。從國內來看,在人們的溫飽問題解決以后,食品安全、生活質量、環境保護等問題日益成為社會公眾關注的焦點。因此,國際和國內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浪潮,對于企業來說,是一個越來越強的、新的、不可回避的外部約束,只有那些快速反應的積極應對者,才能贏得競爭優先地位,從而更好地生存并發展。為了幫助我國企業更好地應對國內外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新挑戰,制定并推行既符合國際慣例,又切合中國實際狀況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顯得尤為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既是企業應該遵守的行為準則,又是企業改善社會責任表現的行動指南。
二、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界定
企業社會責任(CSR)的概念可以追溯到19世紀20年代,英國人奧利弗.謝爾頓首次于1924年提出企業社會責任這一詞條,繼《商人的社會責任》一書之后,人們才開始了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和實踐研究。由于大型商業企業所擁有的權力及其對社會所造成的重大影響,博文將社會責任定義為:商人有義務按照社會所期望的目標和價值,來制定政策、進行決策或采取某些行動。自博文之后,學者對社會責任的研究逐漸深入和寬泛,對社會責任概念的界定也逐漸從關注商人個體轉向關注企業這一經濟組織的社會責任。對CSR的概念界定也進入一個百家爭鳴的時代。
而在我國學術界,對企業的社會責任的研究還是一個嶄新的研究領域。對我國企業來說,新的公司法已經對其社會責任做出明確的書面表達:“企業必須承擔社會責任”。因此,理清社會責任對于我國企業的的內涵是十分有必要的。企業的社會責任強調企業對自身角色的認知和行為界定,經歷了“企業辦社會”時代的中國企業,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是有誤區的,如將企業的社會責任等同于企業捐贈或企業所做公益事業等,這些認識是不全面的,企業社會責任是指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有計劃、有目的的承擔企業對員工、股東、客戶、供應商、政府、社區以及自然環境的責任,以獲得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社會贊譽,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由于我國特有的政府政績考核機制與特有的政企關系,我國企業的社會責任的內涵主要包括以下幾種:第一,單一強化經濟責任:這種經濟責任不僅包括對股東和企業所有者創造最大化利潤的責任,同時承擔著增加最大化利潤以最大化地方稅收,最大化地區GDP總量的責任;這種單一的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與地方政府的地區競爭制度息息相關。由于地方政府的競爭主要是招商引資,為了吸引投資企業,他們往往提供各種便利,企業的其他責任被刻意弱化。第二,倫理責任。企業除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以外,還要承擔特定地區與特定時期的社會期望,包括產品安全責任、環境保護責任、依法納稅責任、社會公益責任等,還有些特殊的倫理責任如妥善安置下崗工人、投資再就業工程,貧困助學等。第三,發展的責任。企業的發展責任是指在本土商業環境中的探索發展模式的責任。如提高員工利益,探索解決“民工荒”問題的新的基于價值而不是價格的商業模式的責任。第四,慈善的責任。我國企業現已經逐步認識到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作用。2006年CCTV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調查顯示,我國各類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正在深化。大量中國企業積極參與到慈善捐贈與公益事業的事業上。
三、指標選取原則
建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便于對我國企業的社會責任水平進行有效的、準確的評價,并更好的引導我國企業率履行社會責任。對此應考慮三個層面的關系,經濟關系、社會關系和環境關系。同時在指標的選擇上,也要考慮以下原則:
1.目標一致性原則
是指在指標選取時要考慮行為目標的一致性,即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目標要與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相一致。
2.可測性原則
該原則是指該指標要可量化,便于測量。
3.信息成本最小化和可比性原則
不同的指標需要不同的收集方式,有的可以從生產記錄中獲得,有的需要專門的技術首府安進行檢測,還有的需要企業配備專門的人才進行收集,因此,指標的選擇要本著到信息成本最小化的原則;同時要求指標簡明扼要,具有可比性,計算基礎必須一致。
4.有效性(Timing)原則
是指該指標信息的披露要及時、真實、有效。
我們在每個層面進行了代表指標的選取。指標選取主要考慮是,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力圖使所選指標具有代表性和可操作性,選取其中那些有可靠信息承載量的關鍵指標。
四、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根據以上原則,結合中國現代企業的特點,分層次構建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我國企業經歷了“企業辦社會-企業下社會包袱”的特殊的歷史階段,對于社會責任的認識還停留在強制執行的社會責任的范疇內,而實際上,企業的社會責任是由強制型的社會責任和自愿型的社會責任兩部分組成的。其中,強制型企業社會責任主要包括企業必須承擔的責任,有社會經濟貢獻的責任、遵守法律法規的責任和環境保護的責任;而自愿性社會責任包括企業自身發展的責任、員工培訓與安全的責任、利益相關者利益保障的責任、社區服務與貢獻的責任、產品安全與消費者教育的責任、公益捐贈和公平競爭的責任。具體如下表所示:
表 我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
同時,由于不同企業所處的行業和經營業務的不同,對社會責任的內涵也不同。因此,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的選取也將針對不同行業的企業、不同組織特點的企業有所不同。建立起各行業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可以幫助企業科學的界定社會責任,將對企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起到科學指引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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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的體系范文4
財務成本是任何企業都重視的要素,在履行公司社會責任的過程中財務成本將扮演著重要角色。
在這里,財務成本不僅是指由會計制度核算出來的,用于公司內部成本管理的成本,還應包括企業外部成本,以及非核算化成本。財務成本分析(下文簡稱成本分析)是尋求成本降低途徑的一種管理手段,其目的是利用企業內部成本和外部成本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對成本水平及其構成的變動情況進行分析和評價,以揭示影響成本升降的各種因素及其變動的原因。
一、引入公司社會責任的財務成本分析必要性
1.公司社會責任的界定
“公司的社會責任”一詞起源于美國,是20世紀2o年代以來隨著資本的不斷擴張而產生一系列社會矛盾,諸如貧富分化、社會貧困,特別是勞工問題和勞資沖突等提出的。對于公司的社會責任,目前世界各國并無劃一的定義。自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公司社會責任普遍被理解為公司對股東之外的利害關系人的責任。我國學者普遍認為,公司不能僅僅以最大限度地為股東盈利作為自己惟一存在的目的,而應最大限度地增進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這些其它所有社會利益包括:雇員(公司職工)的利益、消費者的利益、債權人的利益、當地社區利益,以及整個社會公共利益等內容。既包括自然人的人權尤其是社會、經濟、文化權利,也包括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權利和利益。
2.引入公司社會責任下的財務成本分析的必要性
(1)保持企業持續生命力的需要。成本意識理念是所有企業經營管理中必須具有理念之一。一段時期以來,成本分析多限于“以物為中心”的經濟活動分析,未能重視“以人為中心”成本分析,如員工技術培訓、員工素質教育、員工身心健康等投入支出分析。遵循會計核算的客觀性原則,成本分析所獲取的成本數據主要源自于業務形成,成本是顯現的、看得見的,如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而對非顯現成本影響企業經營成果的程度,如環境污染、熟練員工流失、生產安全疏漏等造成的損失缺乏認識。由于上述這些現象在短時期內對企業獲利影響并不顯現,很容易被人忽視,但從長遠發展看,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企業生存、發展。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意味成本分析是不僅站在經營者的角度,更站在整個社會利益人的角度來衡量公司經營活動的成果。這種做法對確立企業在社會地位,樹立企業形象,以及保持持續的生命力均具有重要意義。
(2)提升企業財務業績的需要。道瓊斯可持續發展指數的金融分析師發現,與那些毫不考慮社會和環境公司相比,那些充分負有社會責任的公司的股票業績更佳。珠海聯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蔡金樂的經營理念是“愛國”,每一個重大決策都是以“國家利益、民族利益”為重;經營方向明確為人民大眾,且企業戰略走“公眾品牌”之路。自1994年辦企業開始,將未來企業設定在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上。1998年改變了中國原料藥——半合成青霉素不再進口的局面。產品在保證質量前提下,價格設計首先計算一下患者用兩天的藥量的藥費負擔。其財務業績由1995年銷售收入2.6億元上升到2001年度銷售收入18億元。
(3)維護顧客忠誠度的需要。許多企業將“顧客滿意”作為評價企業聲譽的標準之一,但很少考慮顧客滿意度與生產、服務于生產這一產品的“人”的關聯度。大量調查表明:企業越是注重社會責任,其產品和服務就越有可能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而工作在一線的員工的心態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維護工作一線的員工自身權益是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的重要保障。因為顧客的滿意度,來自于員工的滿意度,員工能全身心地投入生產、服務,才能保證企業生產流程的安全、產品質量的安全。二、公司社會責任視角下財務成本分析的構想。
本文認為應從構建公司社會責任財務成本分析指標體系,以及營造分析制度環境兩個方面著手。
1.構建財務成本分析指標體系
建立在公司社會責任基礎之上的財務成本分析體系應包括以下分析指標:
一是反映保護環境、資源力度的成本分析指標
(1)廢料利用率。廢料利用率指標反映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廢料可以循環使用的程度,該指標反映公司對資源的珍惜和節約程度。其計算公式為:
廢料利用率=可循環使用的廢料÷物質消耗總額
(2)環保投資率。環保投資率反映企業投入環保資金所占總資產的比例,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對人類生存環境的責任感。其計算公式為:
環保投資率=環保投資額÷總資產
(3)單位收入耗能量。單位收人耗能量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消耗水、電、氣、油支出所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反映生產經營對能源的消耗強度。其計算公式為:
單位收人耗能量=企業水、電、氣、油等能源消耗額÷主營業務收入
(4)單位收入排廢量。單位收入排廢量反映企業未達標“三廢”排放量與主營業務收人的比值,該指標表明了企業對人類生存環境所承擔生態責任的一種態度。其計算公式為:
單位收人排廢量=公司未達標“三廢”排放量÷主營業務收人
其中:三廢是指工業“三廢”,即廢氣、廢水、廢渣。
二是反映穩定員工、富有創新力的成本分析指標
①單位收入研發費。單位收人研發費反映企業每年投入研發費所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該指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企業對人類社會技術進步所負的責任大小。其計算公式為:
單位收人研發費=每年投入研發費÷主營業務收人
②人員培訓支出率。人員培訓支出率反映企業對不同層次員工基本素質、業務水平培養投入情況,該指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企業對留住人才措施履行程度。其計算公式為:
人員培訓支出率=每年投入培訓費÷主營業務收入
③工資、福利支付率。工資、福利支付率反映企業已付工資總額、福利支出與應付工資、福利總額的比值,該指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企業對員工自身權益利益保障程度。其計算公式為:
工資、福利支付率=已付工資、福利支出額÷應付工資、福利總額
④工作安全投放率。工作安全投放率反映企業對員工工作環境安全應投入程度。其計算公式為:
社會責任的體系范文5
【摘要】
總結和回顧了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成果,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構建了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該體系包括5類一級評價指標,19類二級指標,66個三級指標的。
【關鍵詞】
企業社會責任;員工權益保護;慈善公益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涵義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最早由美國的謝爾頓(Oliver Sheldon)于1924年在其著作《管理的哲學》一書中提出,但時至今日,仍沒有形成較為統一的認識。世界銀行將企業社會責任看作企業為改善利益相關者的生活質量而貢獻于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承諾。國際勞工組織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在經濟、社會和環境領域出于自愿承擔的某些超出法律要求的義務。歐盟委員會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自愿基礎上,把對社會及環境的關切整合到其經營運作以及與其利益相關各方的互動過程中。
盡管表述不同,但目前國際上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有一些共同的看法,一是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大多高于國家法律的要求;二是認為其性質屬于企業的自愿行為;三是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的目標是為了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
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各個研究機構和學者對此認識也各不相同。一種觀點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其實就是企業責任,只是它涵蓋了企業的各種責任。這一觀點的代表人物是美國佐治亞大學的阿奇?B?卡羅爾。卡羅爾(Archie B. Carroll)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就是社會希望企業履行的義務,社會除了要求企業實現其經濟上的使命,還希望其能夠“遵法度、重倫理、行公益”。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慈善責任是完整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四個方面。第二種觀點是將企業社會責任看作是企業責任的一部分。企業責任包括經濟責任、法律責任、道德責任、社會責任。企業的經濟責任主要以企業股東的利益為關注對象。是企業傳統的和固有的責任。企業的法律責任是法律規定企業應負有的責任,與經濟責任實際上是有交叉的。道德責任是企業應當對自然及社會等履行的遵守道德及維護道德的責任。社會責任的內涵必須承認和尊重企業的其它類型的責任。第三種觀點是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進行了界定。
三、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標準化
雖然進行了很多研究,但如前文所述,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和內容并不明確。近些年國際上興起了企業社會責任標準化的研究和實踐,以使企業社會責任更具有可操作性。目前全球當時有近300個企業社會責任標準。影響較大的是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即社會責任標準,該標準由社會責任國際(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制定。SA8000頒布后,很快獲得了西方發達國家政府和跨過公司的支持。除SA8000之外影響比較大的還有:美國的公平勞工協會(FLA)標準、全球負責任的服飾生產(WRAP)標準、英國的道德貿易行動(ETD)標準、德國的外貿零售商協會(AVE)標準、荷蘭的清潔服裝運動(CCC)標準等等。這些非政府組織標準一般都成為第三方認證標準,但沒有一個標準是公認的權威標準。
四、我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的原則
我國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起步較晚,還沒有形成較為完整和權威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評價指標的選擇是評價和量化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的必要前提,我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通用性原則。通用性原則是指評價指標既要反映反映我國企業特殊環境下企業社會責任的普遍客觀要求,又要使得評價指標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國際上,都具有較好的可比性。
2.獨立性原則。獨立性原則是指評價指標之間應相對獨立,指標之間不能兼容或重復,嚴格拒絕自相關。
3.可獲得性原則。考慮到企業社會責任的復雜性、評價視角的多維性、評價標準客觀性與主觀性并重的實際,要求指標要直觀、簡單、易于判斷,且具有廣泛的社會共識,否則就難以獲取。
4.相對完整性原則。相對完整性是指所選指標要能基本涵蓋各類不同企業應負的社會責任的主要方面。
五、我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的具體構建
在總結和回顧了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成果,界定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和主要內容的基礎上,通過文獻回顧、專家訪談、調研和實證分析等方法進行篩選和提煉,本文構建了一套適合我國特點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這套指標體系共分員工權益保護(權重為40%)、利益相關者責任保護(權重為32%)、環保及可持續發展(權重為12%)、社會公益及慈善活動(權重為8%)和和社會責任管理(權重為8%)五類一級評價指標,十九個二級指標,66個三級指標。
員工權益保護所為比重最大。員工對于企業來說,是不可或缺的人力資本,員工的素質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因此,企業不僅要讓員工在物質上,而且要在精神上得到更大的滿足,獲取快樂工作的環境,獲得教育成長和自我價值的實現條件。員工權益保護評價因素下,分為勞資關系(權重為8%)、勞動報酬(權重為8%)、健康安全(權重為6%)、培訓及發展(權重為6%)、社會保障(權重為6%)和民主管理(權重為6%)六個二級指標。其中,勞資關系評價因素包括全員簽訂勞動合同(權重為2%)、無使用童工現象(權重為2%)、招聘、任免和解雇過程中無歧視現象(權重為2%)和無強迫用工現象(權重為2%)四個三級指標。勞動報酬評價因素包括是否執行政府最低工資標準(權重為2%)、能夠按時足額發放薪酬(權重為2%)、已經建立起員工薪酬增加制度(權重為2%)和發放加班工資(權重為2%)四個三級指標。健康安全評價因素包括工作設施和條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權重為2%)、提供必要的防護設備(權重為2%)和提供固定休息場所(權重為2%)三個三級指標。培訓及發展評價指標包括建立相應的文件規定培訓機制(權重為2%)、能夠保證培訓經費(權重為2%)、提供崗位培訓及建立公平的升遷制度(權重為1%)、進行職業生涯規劃和開展學歷教育培訓(權重為1%)四個三級指標。社會保障評價指標包括依法參加各種社會保障體系(權重為2%)、按比例繳納社會保障費用(權重為2%)、提供尊重當地文化習俗的必要福利(權重為1%)和對員工生活中的困難提供額外幫助(權重為1%)四個三級指標。民主管理指標體系包括依法成立工會(權重為2%)、為工會提供經費支持(權重為2%)、支持工會的各項活動(權重為1%)和有爭議調解制度和辦法(權重為1%)四個三級指標。
利益相關者責任保護評價因素分為股東(權重為6%)、債權人(權重為4%)、顧客(權重為6%)、供應商(權重為4%)、競爭者(權重為4%)、社區關系(權重為4%)和政府(權重為4%)七個二級指標。其中,股東責任評價因素包括股東享有法律賦予的一切基本權利(權重為2%)、連續三年為股東帶來利潤(權重為2%)、向股東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權重為1%)和對股東合理分配利潤(權重為1%)四個三級指標。債權人責任評價因素包括及時足額歸還欠款(權重為2%)和按商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權重為2%)兩個三級指標。顧客責任評價因素包括為顧客提供安全合格的產品/服務(權重為2%)、產品/服務價格合理(權重為2%)、為顧客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權重為1%)和建立提高產品/服務質量的制度體系(權重為1%)四個三級指標。供應商責任評價因素包括要求供應商具備合法資質(權重為1%)、將社會責任要求納入采購合同(權重為1%)、促使供應鏈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權重為1%)和制定合理采購價格并按期付款(權重為1%)四個三級指標。競爭者責任評價因素包括依法公平競爭,杜絕價格聯盟(權重為2%)和尊重競爭對手,主動維護公平競爭環境(權重為2%)兩個三級指標。社區關系責任包括積極參加社區活動(權重為2%)和為社區提供就業機會(權重為2%)兩個三級指標。政府責任評價因素包括遵守法律法規及政策(權重為1%)、按時主動納稅(權重為1%)、杜絕商業賄賂(權重為1%)和積極響應政府號召的各類社會公益活動(權重為1%)四個三級指標。
環保及可持續發展評價因素分為環境保護(權重為8%)和可持續發展(權重為4%)兩個二級指標。環境保護人保評價因素包括依法獲取原材料,不超標使用有害物質(權重為2%)、生產過程中排放達標(權重為2%)、依法回收處理廢舊產品(權重為2%)和沒有受到環保部門的處罰(權重為2%)四個三級指標??沙掷m發展評價因素包括使用可再生原材料與能源(權重為1%)、有追求零排放的規劃和措施(權重為1%)、對廢舊產品進行綜合再利用(權重為1%)和資助或自愿研發對廢舊產品處理新技術四個三級指標。
社會公益及慈善活動評價因素分為公益活動(權重為4%)和慈善事業(權重為4%)兩個二級指標。公益活動評價因素包括鼓勵員工參加志愿者及社會公益活動(權重為2%)和直接贊助公益活動或項目支出(權重為2%)兩個三級指標。慈善事業評價因素包括每年有公益及慈善活動經費預算(權重為2%)和公益捐贈的兌現程度(權重為2%)兩個三級指標。
社會責任管理評價因素分為社會責任戰略管理(權重為4%)和社會責任目標管理(權重為2%)兩個二級指標。社會責任戰略管理評價因素包括目前公司已經有完善清晰的社會責任理念(權重為1%)、企業發展戰略中有社會責任的表述(權重為1%)、有專門負責企業社會責任的辦公室及主管(權重為1%)和編寫社會責任報告(權重為1%)。社會責任目標管理評價因素包括員工的發展、健康及安全指標(權重為1%)、產品安全指標(權重為1%)、節能減排指標(權重為1%)和社區參與指標(權重為1%)。
參考文獻:
社會責任的體系范文6
食品安全一直是關乎國計民生的大事,是關系人民健康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無論是政府,還是普通民眾,都對食品安全有著很高的關注度。因此,基于社會責任視角,食品企業不僅要承擔一般性企業社會責任,還要將保證食品安全和消費者身心健康作為核心的社會責任。但是,三聚氰胺、地溝油、皮革奶、廋肉精、蘇丹紅等近期頻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身心健康,降低了我國整個食品行業的社會信任度。一時間,食品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廣泛的關注,相關利益各方亟需了解食品企業以食品安全為核心內容的社會責任履行的真實情況。由于該信息本身的復雜性和專業性,相關利益各方很難從自身角度針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給出客觀評價,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有效監督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履行,如何保證食品企業披露的社會責任信息真實公允,本文認為開展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審計評價勢在必行。
社會責任審計研究在我國起步較晚,審計人員由于專業知識、工作經驗所限,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水平也不相同,這在客觀上就造成不同的審計人員對同一社會責任事項可能會產生不同的看法,進而形成不同的審計評價結果,而審計評價標準及具體指標體系作為審計人員開展審計評價工作的依據,可以指導審計人員科學地、系統地開展審計評價工作,避免工作中的主觀性、隨意性。在此背景下,本文試圖為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審計工作構建評價標準及具體的指標體系,以該指標體系為工作依據,對我國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及信息披露開展審計評價,以此滿足利益相關各方的信息需求;同時對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履行形成有效監督,促進和保障食品企業更好的履行社會責任。
二、文獻回顧
學者Monika Hartmann強調,鑒于食品行業的特殊性,對食品企業社會責任進行研究是非常有意義的。食品企業應該怎樣承擔及如何披露社會責任,一些專家學者開始對此有所關注,并取得了一些成果。筆者對相關文獻成果進行閱讀及梳理發現,我國學者對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視角,現階段主要集中在食品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界定的基礎上,對食品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研究,以及對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分布狀況的分析研究。這些研究對于推進食品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向社會公眾高質量的社會責任報告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但是筆者也發現,這些成果的最終實現必須是依靠企業內部作用的發揮,然而從現狀來看,我國食品行業的準入門檻低,經營者素質普遍不高,單靠企業內部自身作用的發揮是很難優化食品企業踐行社會責任的狀況的,近期頻發的食品安全事故與食品業為數甚少的社會責任報告充分證明了這一點。鑒于此,不僅要從企業內部強化社會責任意識,更要從企業外部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進行監督和管理,因此對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審計的研究非常迫切。
什么是食品企業的社會責任,食品企業應該履行哪些社會責任,從哪些方面對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履行開展審計評價工作,這些問題的解決都需要首先明確界定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徐華基于美國經濟發展委員會提出的三層同心責任圈模型構建出食品企業的社會責任。徐華指出,同心圓的內圓是生產健康、安全的產品,這也是食品企業最核心的社會責任;中間圈是食品企業應該承擔的有關道德、信譽方面的社會責任;最外圈是企業對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的責任。朱振指出,食品企業的社會責任,即食品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與利益相關者和諧共處,自愿履行法律道德以及確保健康、安全、環保的責任。李保京分析了食品企業的特殊性,將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細分為產品安全、環境保護、公眾安全、依法納稅、公益事業等責任,并強調保證食品安全是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特征。陳慧敏認為,食品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企業應對與其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各方承擔責任,包括對消費者的責任、對員工的責任、對政府的責任、對供應商的責任等。張娜娜認為,食品企業社會責任是在企業實現經濟目標的基礎上,還應尊重股東、債權人、消費者、員工等利益相關者,承擔對利益相關者的責任。陳慧敏、張娜娜以利益相關者理論為基礎,構建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的觀點也得到李年琴、王思盈等的認同。
本文認為,從食品企業利益相關者的角度定義食品企業社會責任,能夠全面闡述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的范圍、履責對象及具體內容,有助于對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和認識。由于食品企業及其產品的特殊性,在食品企業各利益相關方之中,消費者的健康與生命安全利益尤為重要。由此,本文以利益相關者理論為出發點,對上述學者的觀點進行梳理總結,認為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可以分為核心社會責任與一般社會責任。其中,核心社會責任是食品企業應該滿足消費者的合理預期和利益,保障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及身心健康;一般社會責任是食品企業除追逐利益最大化,對股東負責外,還應承擔對員工、債權人、政府、環境、社區,以及包括供應商在內的食品供應鏈各環節的責任。
三、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審計指標體系的構建
陸建橋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審計是審計人員運用一定的方法對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查、分析和評價的過程。根據陸建橋對企業社會責任審計的界定,本文認為,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審計是審計人員運用一定審計方法對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查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對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做出判斷和評價的過程。審計評價職能的發揮離不開相應的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審計評價工作的展開也是以一定的評價指標為標準依據才能順利進行的。因此,要對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評價食品企業是否承擔了社會責任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承擔了社會責任,也需要有一個相應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本文認為,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審計指標體系的構建,應該既能滿足企業社會責任審計的一般性需求,能夠全面系統的對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進行評價,同時還應重點考慮食品企業及其產品的特殊性,具有行業針對性的構建審計評價指標,以使評價結果更加具有相關性和有用性。鑒于此,本文立足食品企業這一微觀視角,構建適用于食品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并以此為依據對我國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評價。
前已述及,食品企業的社會責任分為核心企業社會責任與一般企業社會責任兩大類,其中核心企業社會責任是指食品企業對消費者的責任,一般企業社會責任是指食品企業對員工、對債權人、對股東、對政府、對環境、對社區以及對基于供應鏈各環節的責任,根據該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內容框架,本文構建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的審計指標體系涉及四個指標層級:一級指標包括食品企業核心社會責任、食品企業一般社會責任兩個維度,在這兩個一級指標之下,根據核心社會責任與一般社會責任所包含的具體內容又設計了包括對消費者的責任、對員工的責任等8個維度的二級指標,然后再根據二級指標以及食品企業的具體情況設計形成了20個三級指標及52個四級指標。本文在構建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審計評價具體指標時參考了GRI推出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第四版(G4)及第三版的《食品加工行業補充指南》,CEPAA推出的SA8000標準(1997),以及國內學者構建的社會責任審計評價體系。
四、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審計指標體系的實證檢驗
樣本選取及數據來源
社會責任報告審計,是審計對象更為明確的社會責任審計。本文通過企業社會責任中國網、商道縱橫網、上交所網站、深交所網站及各食品企業官網收集,并最終確定選擇2014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38家企業為樣本企業,以樣本企業公開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作為主要數據資料來源,采用因子分析法(SPSS16.0)對本文構建的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進行實證檢驗,通過計算樣本企業社會責任各因子得分及綜合得分,對樣本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情況做出審計評價。本文采用指數法對構建的社會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賦值,通過閱讀和分析樣本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確定指標體系中每一個四級指標的分值,然后匯總得出三級指標的分值,通過對三級指標分值的匯總,得出企業對各利益相關主體履行社會責任的分值,即二級指標的分值。本文按如下方法對指標進行賦值:如果樣本企業相關報告中提及四級指標中的某一個指標,分值為1;如果披露具體的數量信息,分值為2;如無任何文字或數量信息,分值為0。
五、結語
本文基于我國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構建了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并運用該指標體系對我國2014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38家樣本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情況開展審計評價,除實證分析結論之外,還發現以下兩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