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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聯系范文1
一、從社會經濟的角度看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關系
1.共性
(1)兩者都是分攤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同以概率論與大數法則作為制定費率的數理基礎,同以建立保險基金作為提供經濟保障的物質基礎。(2)兩者同屬于社會保障機制,具有穩定器的作用。(3)兩者都是處理風險的方法,能起到分散風險、消化損失的作用。
2.區別
(1)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僅滿足人們的基本需要;商業保險則根據投保人的能力,以更高層次的保障來實現他們的需求。(2)經營機制不同。社會保險由政府或指定的機構經營,具有行政性和壟斷性,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是在市場條件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行為,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的。(3)繳費方式不同。社會保險的保費由個人、企業和政府共同負擔,由國家負總責;商業保險的保費由投保人負擔,保費中包括公司的營業和管理費用;(4)業務范圍不同。社會保險僅是對人的保障;商業保險不僅保障人而且還保障財產與相關利益的損失,就是對人的保障也具有選擇性,只保障符合投保條件的人。
3.互補
從雙方的關系看,兩者具備了互補的基礎。
(1)社會保險對商業保險的補充。商業保險保障具備投保能力且符合投保條件的企業或個人,而社會保險對保險標的不具有選擇性。被商業保險排除在外的人群可以通過社會保險保障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通過社會保險使更多的人得到了保障。
(2)商業保險對社會保險的補充。有些勞動者收入較高,而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又十分有限,他們只有通過參加商業保險保障其養老、疾病、意外、財產等方面的需要。
二、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對商業保險的影響
由于兩者存在聯系,社會保險的改革就會對商業保險的發展產生影響。
1.有利影響
(1)社會保險理論方面。我國的社會保險改革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個人也要繳費,強調權利義務對等,使受益與個人繳費相關。在效率優先原則的指導下,鼓勵勞動者通過合法途徑增加收入,提高生活的質量,這樣人們將不滿足于較低水平的保障,而更多地轉向保障更高的商業保險品種。
(2)社會保險體系方面。我國實行三支柱的保障體系。第一支柱是政府主導的強制性社會保險;第二支柱是政府指導,企業實行的企業補充保險;第三支柱是自愿性投保的個人儲蓄保險。其中企業補充(養老、醫療)保險的基金,可以委托社會保險部門管理,也可向商業保險公司投保,這就給商業保險的發展注入了大量資金,而個人儲蓄保險更是商業保險的一塊大市場。
2.不利影響
(1)社會保險拓展方面。社會保險的覆蓋面由國企向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拓展,在既定的保障需求條件下,由于社會保險滿足了一部分保障需求,對商業保險的需求也就減少了,而且保障水平越高,對商業保險的替代作用就越大。兩者客觀上形成了“基本”和“補充”的競爭關系。
(2)企業效益方面。我國企業普遍效益較差,許多企業無力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更無力舉辦企業補充保險,也就談不上將保險基金投保商業保險,并提供發展資金了。即使效益好的企業開辦了補充保險,也由于政府和勞動部門關系密切等原因,將這部分保險基金交給社會保險部門經營,保險公司在競爭中還處于劣勢。
三、商業保險的發展方向
1.企業補充保險領域
商業保險要積極參與這一領域。各企業購買保險公司的團體年金或醫療保險后,保險公司要為企業提供方案設計、賬戶管理、投資管理、待遇發放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2.個人儲蓄保險領域
在傳統的生存、死亡、兩全、意外傷害保險的基礎上,從規避通貨膨脹的風險和適應人們理財多元化的需要出發,積極開拓分紅保險、投資連接保險、萬能壽險等新型保險產品或家庭綜合保障計劃。另外,發展分紅、儲蓄、返還相結合的家庭財產保險,讓財產保險更多地融入社會保障體系。
3.健康保險領域
國務院規定,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額的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這就為商業保險提供了機會,公司應根據不同的需求,開辦形式多樣、方便客戶選擇的新型健康保險,如手術保險、住院保險、大病保險、意外醫療保險等,滿足不同層次群眾的需要。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聯系范文2
1.共性
(1)兩者都是分攤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同以概率論與大數法則作為制定費率的數理基礎,同以建立保險基金作為提供經濟保障的物質基礎。(2)兩者同屬于社會保障機制,具有穩定器的作用。(3)兩者都是處理風險的方法,能起到分散風險、消化損失的作用。
2.區別
(1)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僅滿足人們的基本需要;商業保險則根據投保人的能力,以更高層次的保障來實現他們的需求。(2)經營機制不同。社會保險由政府或指定的機構經營,具有行政性和壟斷性,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是在市場條件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行為,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的。(3)繳費方式不同。社會保險的保費由個人、企業和政府共同負擔,由國家負總責;商業保險的保費由投保人負擔,保費中包括公司的營業和管理費用;(4)業務范圍不同。社會保險僅是對人的保障;商業保險不僅保障人而且還保障財產與相關利益的損失,就是對人的保障也具有選擇性,只保障符合投保條件的人。
3.互補
從雙方的關系看,兩者具備了互補的基礎。
(1)社會保險對商業保險的補充。商業保險保障具備投保能力且符合投保條件的企業或個人,而社會保險對保險標的不具有選擇性。被商業保險排除在外的人群可以通過社會保險保障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通過社會保險使更多的人得到了保障。
(2)商業保險對社會保險的補充。有些勞動者收入較高,而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又十分有限,他們只有通過參加商業保險保障其養老、疾病、意外、財產等方面的需要。
二、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對商業保險的影響
由于兩者存在聯系,社會保險的改革就會對商業保險的發展產生影響。
1.有利影響
(1)社會保險理論方面。我國的社會保險改革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個人也要繳費,強調權利義務對等,使受益與個人繳費相關。在效率優先原則的指導下,鼓勵勞動者通過合法途徑增加收入,提高生活的質量,這樣人們將不滿足于較低水平的保障,而更多地轉向保障更高的商業保險品種。
(2)社會保險體系方面。我國實行三支柱的保障體系。第一支柱是政府主導的強制性社會保險;第二支柱是政府指導,企業實行的企業補充保險;第三支柱是自愿性投保的個人儲蓄保險。其中企業補充(養老、醫療)保險的基金,可以委托社會保險部門管理,也可向商業保險公司投保,這就給商業保險的發展注入了大量資金,而個人儲蓄保險更是商業保險的一塊大市場。
2.不利影響
(1)社會保險拓展方面。社會保險的覆蓋面由國企向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拓展,在既定的保障需求條件下,由于社會保險滿足了一部分保障需求,對商業保險的需求也就減少了,而且保障水平越高,對商業保險的替代作用就越大。兩者客觀上形成了“基本”和“補充”的競爭關系。
(2)企業效益方面。我國企業普遍效益較差,許多企業無力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更無力舉辦企業補充保險,也就談不上將保險基金投保商業保險,并提供發展資金了。即使效益好的企業開辦了補充保險,也由于政府和勞動部門關系密切等原因,將這部分保險基金交給社會保險部門經營,保險公司在競爭中還處于劣勢。
三、商業保險的發展方向
1.企業補充保險領域
商業保險要積極參與這一領域。各企業購買保險公司的團體年金或醫療保險后,保險公司要為企業提供方案設計、賬戶管理、投資管理、待遇發放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
2.個人儲蓄保險領域
在傳統的生存、死亡、兩全、意外傷害保險的基礎上,從規避通貨膨脹的風險和適應人們理財多元化的需要出發,積極開拓分紅保險、投資連接保險、萬能壽險等新型保險產品或家庭綜合保障計劃。另外,發展分紅、儲蓄、返還相結合的家庭財產保險,讓財產保險更多地融入社會保障體系。
3.健康保險領域
國務院規定,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額的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這就為商業保險提供了機會,公司應根據不同的需求,開辦形式多樣、方便客戶選擇的新型健康保險,如手術保險、住院保險、大病保險、意外醫療保險等,滿足不同層次群眾的需要。
4.農村保險領域
(1)設立專業化的農業保險公司,專門開辦涉農保險業務,提高農民防災防損和生產自救能力。(2)代辦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使商業性農業保險、政策性農業保險、農村救濟制度、農業補貼制度相銜接,逐步建立多層次的農業保險體系。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聯系范文3
關鍵詞:社會保險;商業保險;融合發展
1社會保險及商業保險的內涵及重要作用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需企業協同企業員工共同繳納的一項基礎社會保障險,目的是為勞動者能享有基本工作生活保障的一種保險制度。社會保險涉及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社會保險從某種程度上而言具有強制性,也正因為其強制性保證了社會保險的高普及度,保障了社會經濟民生的穩定運行。凡受勞動法保障的勞動者及其企業有義務按法律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且社會保險不具有盈利性質,社會保險是由各地級市社保機構強制實施,為維持社會穩定及社會勞動者基礎生活保障為目的,所籌集的保險資金經合理歸攏調配發予被保險人。同時社會保險擁有高普及率,經過國家的合理管控及高頻高強度教育滲透,不僅明確了其權利與義務的劃分,更以較底保費、大范圍、高保障力度普遍讓參與者所接納認可,為每個參保的社會成員提供基礎的生活保障,維持社會的穩定。商業保險是投保人根據自身所需生活保障及自身經濟能力自由選擇保險公司與其簽訂多種類的保險業務合同,雙方依照合同約定,明確權利與義務,參保人定期繳納對應保險金額,保險公司合理保存保險資金并統一調配,為參保人提供相應的財產、人身保障,賠付約定的承保金額。商業保險對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首先是參保人與保險公司共同自主自愿合作行為,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經濟能力自由選擇商業保險的保險類型。復雜多樣的保險種類及形式彰顯著商業保險的盈利性特點。商業保險在某種意義上可被看作一種金融活動,它以盈利行為目的,保險公司籌集投保人的保險金可自主經營,通過商業投資等渠道將資金池中的資金增值,資金的核算經過精密計算,支付部分參保人的賠付金額后,獲取資金投資所剩的收益。保險公司自負盈虧,與社會保險的公益福利性質有著本質目的上的差異。在商業保險中權利和義務明確且對等,只有參保人可在合同約定情況下領取相應保費,且按照所投比例不同進行對應的保險服務,合同期滿權利和義務隨之失效。商業保險的保障范圍要遠大于社會保險涉及的保障范圍,只要參保人的條件符合參保條件,且雙方按照共同約定參與相應的承保方式繳納保費即可得到對應的商業保險保障,形式多樣給予參保人多重組合式選擇。由此可見,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是作為兩個不同的風險經營體系在運營的,但它們之間必然存在一定的關聯,只要找到兩者的關系因素并加以研究,就能找到兩者的區別與聯系。當前分析兩者的融合必要性,提出多種融合互補方案,對解決當下保險體系的問題及進一步研究保險活動的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2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的意義
對于社保基金的研究,已有的國內外文獻大多是從政府受托責任角度進行的。公眾與政府是一種特殊的委托關系。政府受公眾委托管理公共資源,并向公眾報告其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未參保人員的戶口性質農業戶口居于首位。在養老保險中未參保原因居于前三位的分別是個人未參保、失聯以及參軍。醫療保險中未參保原因居于前三位分別是新農合、失聯以及參軍。工傷保險中未參保原因居于前三位的分別是個人未參保、參軍以及失聯。失業保險以及生育保險未參保原因居于前三位分別為個人未參保、失聯、參軍。部分弱勢群體依靠自身無力參保繳費。參保登記不等于參保繳費,通過入戶調查和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的分析,我們發現還有大量人員由于個人原因未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一些弱勢群體已經完成全民參保登記,但是沒有按時足額交納社會保險費,影響到擴面征繳的實現。這類群體主要包括城鄉貧困居民、老弱病殘人員、農村留守老人和兒童。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過程中已經對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按照一檔繳費標準予以補助。但是,由于數據信息的共享機制沒有完全實現,扶貧辦、民政局、殘聯等部門的社會救助信息不能實時對接和更新,參保繳費信息滯后。對于各種原因無法享受民政部門社會救助的困難群體,日益增長的社會保險繳費增加了他們的負擔,自身無力承擔。而農村留守老人和兒童由于對相關政策的不熟悉、不了解,再加上經濟方面的考量,影響了他們的參保繳費。重點參保人群參保率不高,表現在:第一,就業人口職工參保率偏低。主要體現在中小微企業尤其是服務行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參保率偏低。職工社會保險多是依托單位參保繳費,但是一些中小微企業反映目前的繳費率偏高、負擔過重,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員工多、生產成本高、企業利潤低,職工工資普遍較低,在基本相同的費率下,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負擔重,導致參保率低。第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率不高。靈活就業人員工作不穩定、收入相對較低,按照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的繳費數額相較于其收入過高、負擔較重,隨著社會平均工資的快速增長,這部分人員不參?;蛑袛鄥⒈5谋壤仙瑓⒈B氏陆?。第三,農村人口參保率不高。農村青壯年人口大多數身體健康,當前對社會保險的待遇需求不高,再加上對于社會保險政策的不了解,思想認識不夠,參保積極性不高。同時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采取自愿方式,約束力較弱,也影響了農村人口的參保率。非正常中斷參保繳費問題嚴重。從全民參保登記信息數據的分析可以發現,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非正常中斷參保繳費的人數變動較大,主要體現在經濟轉型企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流動性較強的就業人員。經濟轉型企業人員由于一定時期內企業效益下降,社會保險費率偏高,出現漏繳、少繳和欠繳等問題,致使職工中斷繳費。靈活就業人員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本基數進行繳費,隨著社會平均工資的快速增長,一部分人負擔沉重,中斷繳費。流動性強的就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就業不穩定、收入不穩定,在加上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政策不完善的影響,工作變動后繳費中斷現象較多,基于此,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2.1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融合互為補充,共同發展
鑒于目前我國保險行業中保險經營的復雜多樣性,此時急需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兩種模式的有力融合:其一,商業保險可充分利用借鑒社會保險的有效處理機制及大眾認可接受度完成;其二,社會保險需要充分研究商業保險的經營體系。首先以當前我國國情來分析,社會保險或商業保險均可由大眾自身情況和個人喜好來進行選擇投買的,對于并未完全符合社會保險投買要求的人群可自行購買社會保險來進行保障,而對于已經普及到社會保險范圍的人群亦可加購商業保險對自己及家人提供多重保障,兩者在這一方面是互不影響且互為補充的。而商業保險始終是以盈利為目的,這就導致商業保險的眾多險種無法普及到更多有保障需求但是資金不足的人群中去,顯然這就需要社會保險的合理介入。
2.2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融合有利于消除兩者關系的不平衡狀態
在經濟新常態環境下及一定的經濟承受能力下,居民對社會保障的總需求是有限的,這使得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形成了此消彼長的狀態。如若社會保險的保障范圍過大,勢必會抑制商業保險的發展,反之,商業保險的發展空間就過大。這樣不利于兩者的相互作用、互為補充,所以要促進兩者的高度融合,保障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之間的互補性。社會保險在很大程度上對工薪階層群眾的基本生活、工作提供了相當基礎的保障,但是在投付金額及標準和保障對象上有很大的局限性,此時商業保險可在一定范圍內及時彌補到社會保險在范圍、險種及承保對象上的限制,面對不同層次及更多風險項進行承保,兩者的融合可打破此消彼長的盈利機制,可更好地促進融合發展,共同構成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并對國民經濟起到保障。
2.3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融合狀態下,保險范圍和技術層面上均存在互補性
社會保險主要涉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幾個項目,能滿足人們最基本、普遍的生活保障要求,而商業保險此時發揮了險種多、形式多的優勢,能滿足不同層次需求人的其他疊加項目保障,可以做到依據不同人群的個人收入、個人層級需求提供更全面的選擇,所以從險種范圍上來看,兩者的融合存在互補性。與此同時,社會保險在保險技術和方法上越來越著重借鑒商業保險的資金歸攏、收支平衡、風險保障等精算技術,商業保險公司也基于自身發展需要,為樹立良好公眾形象和口碑,逐漸發行性價比高,更貼合社會基層需求的保險險種,結合原有的社會保險體系,可以更好地維護保障群眾的基本生活穩定,在資金上增值保值,保障被保險人的最大利益,均體現出商業保險同社會保險融合的新形勢下的優勢。
3經濟新常態環境下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發展新策略
3.1社會保險借鑒商業保險的資金保管運營模式,保障融合的資金安全及合理化分配
商業保險的資金流轉均由相關行業及部門的監管下進行,在相對比較完善的法律制度下,絕大部分商業保險公司均能保障資金的增值盈利且能較好地進行同一調配。而就我國社會保險機制而言,保險資金的運營及監管保障則是由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自行負責管理,自身作為政府的行政部門,既是保險資金的保管運用者,又是保資的監督監管者,在金融業經營管理下有嚴格的法律法規作為指向,某種意義上而言無法對被保險人的資金作出合理保障。政府應極力建設完善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以此來規范化社會保險體系的架構,制定社會保險基金規則,出臺相關法規來保證兩者在保險體系中所占比重以及保證資金流向,借鑒商業保險運營模式,委托第三方具有保險業經營經驗的專業金融企業代為運營,避免社會保險資金的違規挪用及監管不力等風險,保障社會保險金的增值及合理調用。
3.2利用商業保險優勢,逐漸將其融合進社會保險中,成為重要組成部分
社會保險可極力融合商業保險對于資金的技術統籌和精算保險基金的增值模式,從而達到降低保險費率,增加基礎險種,減少基層受眾群體及企業的投保資金比例,減輕繳納保金負擔,提升社會基礎保險的普及率。增加社會保險及商業保險的社會互助保障能力,協調雙方利益比例,將社會互助范圍擴大,保證保障基金的來源及總量,從而加大整個保險體系的保障能力。應利用好社會保險險種的基礎性、國家介入的強度及宣傳普及度,結合商業保險的資金統籌、融資及增值能力進行兩者良好的融合,使得商業保險逐步成為社會保險的組成部分,建設完善社會保險體系,對社會保險資源的再分配、資金的保持利用、增值有正向引導作用;兩者的融合也可將商業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調動起來,促使商業保險依靠自身優化的運營模式替代掉部分社會保險中的基礎險種,促進共同發展的同時推動國家政策、經濟新常態、社會服務能力的全方位發展,做好人民群眾的生活、工作、娛樂需求保障。
3.3商業醫療保險作為社會醫療保險的補充應支持其大力發展
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框架是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其他多種形式補充基本醫療保險,其中包含商業醫療健康保險,鼓勵政府完善和落實配套的支持手段給予商業保險公司,在政策和稅收上作出改良給予商業保險一定的鼓勵支持,確立商業醫療保險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的地位,最大程度上將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有力結合,此舉不僅有利于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各項醫療需求,同時也有利于發展社會的政策、經濟穩定性。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環境背景下及經濟新常態環境下,給予商業保險醫療保障制度新的發展機會。在社會保險醫療體系中基礎且廣泛的覆蓋模式下,及時補充社會基礎醫療保險外的險種項目,遵循商業保險的自愿原則,解決廣大人民群眾基礎醫療保險外的需求。同時政府加大商業醫療保險的宣傳教育,提高商業醫療保險的普及率,基礎與升級險項結合,打造全范圍覆蓋網,在政策及稅收上提供有力支持,明確相關法律法規在惠民利民的同時監督保障保險金的合理汲取歸納,為人民群眾帶來切實利益保障,帶頭宣傳確保群眾了解多層次醫保體系新狀態、新形勢,有力構建穩定和諧的社會體系。
3.4利用大數據及“互聯網+”促進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
保持信息數據交換的準確、及時、暢通,以便有效獲取戶籍變更、人員死亡、社會救助、企業登記、就業等信息,確保參保登記信息數據及時更新。這項工作需要政府主導,充分利用大數據和現代化信息技術,在國家層面出臺相關政策,從頂層設計統一的數據采集、管理制度和標準,逐步將不同部門信息數據打通,實時動態管理??v向上加強頂層設計,統一機制實時更新。就縱向而言,建議從國家層面強化頂層設計,盡快建立部、省、市三級信息資源共享長效機制。按照信息系統“省集中”的要求和“數據向上集中”的原則,市經辦部門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數據集中到省級數據中心,建立省級集中大數據平臺,并實現按月更新。省人社部門將參保數據匯集到國家人社部,建立國家級全民參保登記大數據庫,實現每年更新。這項工作不僅需要省部級數據信息系統的更新和兼容性,更需要借助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手段,對調查登記數據進行分類、深度分析,為社會保險政策調整提供數據支撐,為全民參保登記計劃提供決策支持。
3.5加大社會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融合的保障措施
為解決當前我國老齡化嚴重的現象,政府僅靠基礎社會保險養老體系難以支撐龐大的保險金支出,適時有效地引入商業保險養老項目的融合,有利于解決當前保險金的籌措。首先政府應配合地方社會保障機構大力提供政策扶持,合理采用稅收政策等刺激商業養老保險發展,政府適當提供補貼發展農村養老保險策略,將有效促進融合的發展。適當在個人所得稅上改變個人可收入支出比例,帶動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消費需求,加大組織宣傳力度,增加個人參保商業養老保險積極性。在商業養老保險發展上提供相應法律解釋支持,協助商業保險行業制定合理的相關保障制度,給予商業保險公司鼓勵,共同建設養老保險新形勢的發展。對企業和個人提供繳納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和參保人自愿納入商業養老保險項目。商業養老保險的融入將有助于政府保險機構面臨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市場需求。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聯系范文4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社會制度的不斷完善,居民對于醫療服務及保障制度的要求也日益增加,因而對于各國政府來說如何解決居民醫療保障問題就成為了公共衛生政策中亟待解決的問題。而如何在現行的保障制度之下,逐步完成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的銜接與融合,也成為了未來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探索的方向。
二、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各自的特點
(一)社會醫療保險的主要特點
(1)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與我國當前的生產力水平相適應,即處于“低水平”下?,F行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籌資比例已經大幅降低,因此只能提供最為基本的醫療保障。
(2)社會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很廣,也就是要盡可能的使所有的單位及企業加入。而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就包括中央、省屬單位、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等。
(3)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保費籌集,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的。
(4)社會醫療保險具有“統賬結合”的特點,即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將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
(二)商業醫療保險的主要特點
(1)通過資源整合、風險集中的方法,來達到共同分擔由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目的。
(2)通過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簽訂合同、締結契約關系的方式,來達到雙方履行權利及義務的目的。
(3)作為一種特殊商品的醫療保險,可以根據社會不同需求產生的不同險種來開展業務,市場可以調節其供求關系,其特點是靈活自由,可以適應社會的多層次需求。
(4)醫療服務供求雙方處于并不對等的地方,供求雙方的聯系完全是被市場所調節的,經常會出現“市場失靈”的情況。
三、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在實踐中的幾種混合模式
盡管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各具特點,兩者目的不用、各有區別,但在實際中世界各國大多會將兩者結合,主要有三種不同的混合模式。
(一)社會醫療保險為主、商業醫療保險為輔的模式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目前的通用做法,是將商業醫療保險作為社會醫療保險的補充及附加形式。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一般是通過社保稅進行籌資,覆蓋勞動者及其家屬;而作為公共衛生的補充形式,商業醫療保險覆蓋的主要是未加入社會醫療保險的居民,同時還會對公共衛生服務體系中并未包含的服務項目進行負擔,這一模式大多被歐美國家所采用。
(二)商業醫療保險為主,社會保險為輔的模式
商業醫療保險在這種醫療體制架構之下處于主導的地位,并且被允許占據整個醫療保險市場。而社會醫療保險則只是作為一種補充,為不愿或無力保障的人群所建立,如低收入者和老年人等。其主要不足之處是,無法參加社會保險同時又無能力參加商業保險的人口不能得到任何形式的醫療保障。
(三)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并存的模式
商業醫療保險在此種框架下,是以替代公共醫療保險的形式存在的。居民自主選擇參加社會醫療保險或者投保商業醫療保險,因而形成的模式是兩種制度各自獨立運行。人們的付費能力決定了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險服務,付出的代價與服務是對應的。而社會保險的覆蓋對象則是參加商業保險之外的人群,因而其提供的醫療服務待遇是取決于公共衛生資源的水平的,這一兩種體制并行的模式主要被一些中低收入國家所采用。
四、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融合的對策及建議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兩者相互融合的實質,就是要充分發揮社會保險在保障體系中的基礎保障作用,與此同時要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對于社會保障體系的補充作用。因而要采取一定的對策,確保二者平衡發展,具體如下:
(1)政府必須明確社會保障政策,給予商業醫療保險以充分的發展空間,同時加大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合作,來幫助支持他們發展商業醫療保險事業。
(2)要從整體上把握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發展策略??梢葬槍Ξ斍吧绫sw系制定短期、中期以及長期的規劃和目標,同時要依據所制定的發展規劃,對社保制度的整體組織結構、運營方式和業務品種等方面進行全面的整合和統籌。
(3)合理的劃分政府與市場的作用,明確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空間。要從我國國情的實際情況出發,使得社會醫療保險覆蓋基本的醫療保障需求,對其制訂合理的封頂線及報銷比例,也就是承擔有限的保障責任。而針對基本醫療以外的屬于市場范疇的醫療保障需求,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由商業醫療保險自行解決。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聯系范文5
(一)商業保險參與養老保險是保險公司獲得更深層次發展的主要渠道
保險在金融市場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基于金融與經濟發展大融合的背景下,商業保險參與到養老保險中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保險這一主體的盈利空間,在另一方面還發揮著資金融通,提高投資效率等積極作用。截至2014年底,瑞士再保險研究報告中明確指出:在過去的10年時間里,新興市場的商業險保費每年以14%的比例上升,是發達市場的2-3倍。與此同時,中國商業險保費以32%的比例呈直線增長,大大超過GDP的增長速度。但是就我國目前情況來看,中國保險市場與西方發達國家的保險市場兩者間還存在很大差距。倘若站在保險行業的角度來看,衡量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地區的保險業發展水平的兩個重要參考依據是: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在查閱相關資料結合我國實際后發現,我國2008年-2014年,我國的保險密度從629.12元上升至1323.13元,增長近乎兩倍;保險深度也由2.43%上升至3.75%,從中也就不難發現,保險業隨著經濟的發展不斷發生變化,而社會各階層民眾接受和運用商業保險的程度也不斷提高。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社會保險市場存在的空白不能簡單依靠國家和政府予以填補,相反需要商業保險的加入,無疑為各個商業保險公司獲得更深層次發展提供了機遇,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商業保險之間的競爭也將日趨激烈,基于此種背景下,商業保險要想在同行業中獲得更大競爭優勢,除了要不斷提高自身產品的投資回報和服務質量外,還要依據自身實際情況準確預測市場的擴容方向,明確市場定位,進而積極的參與到社會養老體系的構建,促進其健康可持續發展,更好的服務于民眾。個人作為社會最基本的元素,養老更是亙古不變的話題,從傳統的養兒防老逐漸向投資防老的轉變,所透露出來的種種都反映了人民更多的關注在整個生命周期內的財產分配。加上商業保險個性化一直是社會各階層關注的重點,越來越多的民眾通過購買商業保險提高自己養老的隱形替代率水平。與此同時,個人商業保險也是建立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并沒有違背商業保險公司的經營理念和原則,當然也需要商業保險自身依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發展計劃,在提高服務質量的同時、開發新產品,用市場運營效果驗證商業保險的競爭力,因而商業保險參與養老保險具有必要性。
(二)個人養老的選擇
就我國目前形勢而言,養老保險在原有基礎之上都有了廣度和深度上的拓展,但是從社會保險的性質和運作方式來看,其不能夠有效解決新形勢下每個人的社會養老問題。與此同時,基于現收現付的社保體系下,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存在的“空賬”問題也受到社會各階層的廣泛關注。早在2013年7月,社會科學院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就明確指出:“城鎮養老保險個人記賬金額在2012年底為2.9萬億,其中實賬部分僅為其十分之一,“空賬”高達2萬億。從中也就不難看出?!翱召~”金額巨大,從某種意義上也就透露出“裸老”人口的養老問題還存在或者潛在著巨大風險,因而新形勢下為孤寡老人或者是失去勞動能力的部分人群尋求一種行之有效的保障途徑顯得尤為重要。新形勢下和諧穩定社會建設是一項科學化、系統性強的工程,并不是在短時間內能夠實現,相反其需要長期努力和探索。站在系統工程的角度出發,其不僅整合了各方面因素,其還為構建和諧穩定社會提供了內在動力,而保險業在這個過程中發揮著積極作用。甚至可以說其實社會民生的“必需品”,是建設和諧穩定社會的助推器和劑。從中也就不難發現,緩解我國矛盾需要養老保險與商業保險兩者相互作用,因為養老保險解決了民眾“共性化”需求,而商業保險則解決了民眾“個性化”需求,兩者都在養老產業鏈上扮演者著重要角色,基于此商業保險在實現自身發展過程中,要明確自身定位,在這個基礎上與新農保、企業年金甚至于城鎮養老保險試點等工作緊密聯系起來,為更好更快促進我國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三)商業保險的高效率運行有助于降低空賬率
眾所周知,商業保險公司是市場的企業法人,其初衷和目的便是追求市場利潤。同養老保險相比,不管是在組織形式或者是人員服務上都有著絕對優勢。當然者都依賴于垂直經營的商業保險公司組織模式和直接性的全國統籌管理,為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了可能。保險公司能夠依據市場變化調整發展計劃,并且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計劃對各個地區的保險資源進行優化配置。再者,商業保險能夠充分利用自身存在優勢,例如:服務網點、人員服務等,在這個基礎之上收集相關養老信息,結合精算技術能夠準確計算出不同種類的保費率,并根據實際情況開發出新產品,滿足民眾高層次要求。從另一方面來說,養老保險出現的“空賬”效應會“倒逼”商業保險,使其全身心投入到管理和運營當中,唯有如此其才能夠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而在這個過程中各個商業保險公司可以針對市場需求進行系統化、科學化管理,在這個基礎之上成立商業養老保險基金,而此類基金運作應當交由專業人士進行監管和執行,為養老基金保值增值創造一個有利環境。從養老保險所特有的社會功能考慮,穩定、風險小是養老基本首要考慮的因素,自然而然的債券成為投資的首選。但隨著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社會形勢變幻多端,很難保證養老保險能夠真正發揮出其養老作用,而商業保險參與到養老保險中,在各方面都得到保障的情況下,為社會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營造了一個良好環境,加上各保險公司的積極參與,不斷推出新養老險種,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滿足了民眾高層次要求,延伸了社會成員可選擇的途徑,為商業保險更好的參與到養老保險中奠定堅實基礎。
二、新形勢下商業保險參與養老保險的發展建議
(一)依據實際情況制定行之有效的發展計劃,確保養老金改革工作穩步推進
新形勢下要想根本性解決或者緩解社會養老問題,推動養老金體系改革已經刻不容緩。就我國目前形勢而言,建立健全養老金制度具有緊迫性和有利性。緊迫性表現在我國處于城市化發展的關鍵時期,城市化率上升至50%以上,換一種方式來說,城市化的穩步推進割斷了傳統社會保護網絡和土地之間存在的關系,因而加快養老金制度改革具有緊迫性。有利性表現在,我國有一部分城市人口呈現出幸福指數不高的特點,當然這也給予國家和政府逐漸推進養老金制度改革預留出一部分時間,但是這個時間是相對短暫的。在查閱相關資料結合實際發現,截至2030年中國城市化率將上升至65%,倘若純粹依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將難以支撐其養老機制的可持續運作。新形勢下商業保險參與養老保險,直接關乎到中國千千萬萬民眾的切實利益,而這也是其受社會各階層廣泛關注的原因所在,同時也涉及到政府、企業、保險公司等,這也就需要相關部門充分依據實際情況,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改革計劃,進而為商業保險獲得政策支持創造條件。
(二)保險業應加強研究,提高參與效率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聯系范文6
一、從個案地區的情況看補充醫療保險的現實需求
為了展望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有必要先了解補充醫療保險的現實需求。這里我們以四川的情況為例進行一些初步的分析。該個案地區的情況原出自四川省勞動保障部門于1998年10月至12月對省內部分地區用人單位和職工進行的醫療保險情況抽樣調查。此次調查的單位樣本共189家,共有職工:92630人,男女職工比例為8:5,離退休人員占職工總數的25%。81家企業單位中經濟效益較好的占4.8%,一般的占31.l%,較差的占55.4%。所調查的單位1997年職工人均年度工資為6056.50元。通過對調查結果的分析,關于補充醫療保險,可得出如下幾點印象和結論。
1、大多數單位指出他們能夠接受的“基本醫療”部分的籌資比例在8%以下,能夠接受的封頂線為當地社會年平均工資的3至5倍。超過半數的單位不愿為單位職工投保補充醫療保險,不愿意投保的主要原因是單位負擔不起;愿意投保的單位能接受的繳費比例約為職工工資的2%左右。這反映出許多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負擔較重的實際情況。因此,補充醫療保險方案只能采取非強制性的自愿參保方式,保險費亦不能定得過高。
2、愿意自辦或為職工投保補充醫療保險的單位大多希望參加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辦的補充醫療保險,并愿意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3%來自辦或參加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辦的補充醫療保險。這說明由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開辦自愿參保的補充醫療保險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除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外,也符合廣大職工和單位的愿望。
3、大多數職工(占68.7%)認為所在單位不會為其購買商業醫療保險。超過60.9%的職工個人不愿意投保商業醫療保險,不愿意投保的主要原因是經濟上負擔不起和對商業保險公司缺乏信任感,愿意投保的個人大多(占56.1%)僅愿意每年拿出不多于100元來購買商業醫療保險。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商業保險公司雖然具有靈活、高效和服務周到等優點,但由于目前我國整個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還處于起步價段,廣大職工和單位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度不高,對其支付能力還不放心。這是商業保險公司在設計補充醫療保險產品時應當加以考慮的因素。
二、補充醫療保險發展趨勢分析
(一)補充醫療保險將成為影響勞動力流動的因素之一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制框架的結構之一就是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任何形式的市場經濟都無法回避一種情況,即市場機制的優勝劣汰功能作用的結果會增大社會成員生存和生活的風險。而社會保障體系作為社會發展過程的減震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國的現階段,在社會保障各個項目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對于勞動力的流動影響最大。這種影響表現在兩個層面:一,用人單位有沒有這兩種社會保險。如果有的單位被社會保險所覆蓋,而有些單位尚未進入社會保險的保障范圍,則條件較好的勞動力將首先考慮向有社會保險的單位流動。當然,來自農村的勞動力和在勞動力市場上處于劣勢的人往往不得不選擇那些沒有社會保險的工作崗位。二,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水平高不高。在同樣都有基本社會保險的單位中(主要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勞動者的流向將取決于用人單位的補充社會保險的保障程度。因此,補充醫療保險將和補充養老保險共同構成直接影響勞動力流向的首選因素之一。凡是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單位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方面,特別是中年人才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相反,無力或不愿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在此方面將相形見絀。
(二)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之間的相關性
第一,時間上的相關性。從實行補充醫療保險地區的情況看,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的改革實踐在時間上的關系有兩種情況。一是在整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先行起步。在此之后的兩至3年,補充醫療保險亦將開始建立,如四川和山東威海;二是隨著整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啟動,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與新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起步??梢灶A計,在全國范圍內,補充醫療保險與新型基本醫療保險啟動的時間差并不長。補充醫療保險將是緊隨基本醫療保險之后的涉及地區廣、覆蓋單位多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一大景觀。因此,對補充醫療保險及早進行理論研究和政策立法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補充醫療保險的進程將影響基本醫療保險改革的速度。我們認為,補充醫療保險仍然屬于社會保險的范疇,補充醫療保險具有代替原醫療保險部分功能的作用。它可以彌補因降低原有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水平而產生的保障缺口。因此,是否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何時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將直接影響新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的速度。可以說,補充醫療保險建立早的地區,其基本醫療保險的改革也會較為順利。如果沒有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或者很難建立或者操作起來難度較大。為了比較順利地推進整個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在原享受醫療保險制度的單位和個人中,補充醫療保險的設計應當與基本醫療保險的啟動基本同步。從長遠看,補充醫療保險有可能將演變為另一種形式的基本醫療保險,也就是說,補充醫療保險在公營部門將成為整個醫療保險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