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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評估技術導則范文1
第一條為規范全省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以下簡稱“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管理,確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效果和資金安全,根據《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驗收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是指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既有建筑的圍護結構、室內供熱系統計量及溫度調控、熱源及供熱管網熱平衡實施改造的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利用國家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獎勵資金(以下簡稱“國家獎勵資金”)和省、州(地、市)、縣級配套資金進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項目。
第四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計劃的制定,國家、省級資金的預算、撥付,項目審定、驗收評估和監督管理等工作;各州(地、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計劃制定、資金預算撥付、項目初審、驗收評估和日常監督管理等工作。
省財政廳負責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省級配套資金的落實,國家獎勵資金及省級配套資金的審核撥付和監管工作;各州(地、市)、縣財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配套資金的落實,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第五條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對本行政區域內既有建筑的建設年份、結構形式、用能系統、能源消耗指標、壽命周期等組織調查統計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
第六條高能耗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應當優先列入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強制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后建設的民用建筑不得納入有國家、省、州(地、市)、縣財政補助資金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不能保證繼續安全使用20年以上的建筑不宜實施節能改造。
第七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必須同步進行圍護結構和供熱計量改造,并同步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第八條鼓勵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
第二章項目申報
第九條申報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應滿足如下條件:
(一)產權單位和居民自愿;
(二)不屬于城市改造拆遷范圍;
(三)經節能診斷具備節能改造條件,節能潛力較大;
(四)節能改造技術方案應滿足《供熱計量技術規程》(JGJ173)、《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26)、《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省實施細則》(DB63/617)等現行標準和《既有居住節能改造技術導則》的要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五)自籌資金已落實。
第十條申報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正式申請文件;
(二)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評估機構出具的節能診斷報告;
(三)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方案);
(四)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建筑節能專項備案表和工程概算;
(五)住戶與實施單位簽訂的改造協議書;
(六)其它必要的資料。
申報材料一式五份,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第十一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申報程序:
(一)建設單位向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由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后報州(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二)州(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相關資料進行初審;
(三)初審合格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由州(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匯總后,填報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匯總表(附表1),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統一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申報量不得少于當地任務量)。
第十二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進行審查、評估,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結合審查、評估、核查結果下達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核定國家獎勵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
第三章資金籌措和管理
第十三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資金,原則上由國家、省、州(地、市)、縣和產權單位(居民)按相關文件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配套資金,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十五條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創新方式籌措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資金。
第十六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獎勵資金可與棚戶區改造資金統籌規劃、合并使用。由個人承擔的資金可按有關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和房屋維修基金。
第十七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國家獎勵資金按55元/㎡標準補助(2014年后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室內供熱系統計量及溫度調控改造、熱源及供熱管網熱平衡改造對應的權重系數分別為:60%、30%、10%。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組織驗收評估后,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國家獎勵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根據實際完成工作量撥付到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獎勵(配套)資金必須專賬核算、??顚S茫魏螁挝缓蛡€人不得以任何名義侵占、截留、挪用國家獎勵(配套)資金。
第十九條各州(地、市)、縣財政主管部門應及時落實配套資金,并切實強化對國家獎勵資金和配套資金的監管工作。
第二十條未按計劃完工或未按申報內容實施的項目,相應核減國家獎勵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通過整改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追回國家獎勵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于弄虛作假騙取資金或侵占、截留、挪用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實施管理
第二十二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產權單位(業主委員會),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供熱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組織實施,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筑節能管理機構不得作為建設單位參與項目的實施工作。
第二十三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必須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程序,依法實行招投標,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四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各州(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年度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向各州(地、市)人民政府告知并向社會公布,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第二十五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切實履行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監管職責,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項目實施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和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逐級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第二十六條建筑節能管理機構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改造項目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督。
第二十七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應嚴格執行《供熱計量技術規程》(JGJ173)、《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26)、《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省實施細則》(DB63/617)、《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省實施細則》(DB63/744)等現行標準和《既有居住節能改造技術導則》、《民用建筑外墻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等文件;選用具有《省建筑節能新技術新產品認定證書》和具有節能標識的節能材料(產品),并按規定見證取樣復檢。
第二十八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完工后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能效測評機構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評估驗收的依據;能效測評工作應嚴格執行現行標準和《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示技術導則(試行)》;能效測評機構應獨立、客觀地開展能效測評工作,并對其出具的測評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第二十九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評估驗收參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驗收辦法>》(建科[2009]261號)執行。項目完工后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將驗收評估報告報州(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州(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驗收評估并出具驗收評估報告,并將驗收評估報告及相關資料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財政廳對各州(地、市)、縣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進行抽驗,并形成驗收評估報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
第三十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財政廳不定期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質量、安全、進度、資金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節能評估技術導則范文2
關鍵詞:綠色施工;管理措施;內涵
一、何謂綠色施工
2005 年10 月,原建設部、科技部圍繞四節(節能、節地、節水、節材) 和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制定和了《綠色建筑技術導則》(建科[2005]199 號) ,制定了在規劃、設計、施工、運營直至拆除降解的建筑全壽命周期內的綠色建筑技術標準。2006 年原建設部了《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PT5037822006 ,為綠色建筑提供了評定依據和等級,奧運工程中還專門啟動了“科技奧運”十大專項之―――“綠色奧運建筑評估體系”的課題研究。縱觀整個建筑周期中,施工過程是各種資源、能源消耗最為集中的環節,也是浪費、污染以及出現廢棄物最為突出的階段,2007 年9 月,原建設部下發了《綠色施工導則》(建質[2007 ]223 號) ,通過倡導綠色施工,推行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實現施工期間的“四節一環?!?對改變當前建筑施工中高耗、低效的運行模式,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減少對環境有負面影響的施工行為具有積極的指導意義。
《綠色建筑技術導則》中,綠色建筑從規劃設計、施工、運營管理三個主要階段確立了6 類技術指標體系,分別為: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并制定了各階段、各體系的技術要點;其中在綠色建筑施工技術要點中,對施工場地環境、節能、節水、節材的技術做出了概括性、指導性的要求。從施工階段的策劃、材料采購、現場施工及工程驗收等各階段進行管理,并制定了由“施工管理、環境保護、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能與能源利用、節地與施工用地保護”六個方面的總體框架,確定了各階段、各方面的管理、控制要點,并對一些指標和內容進行了具體的量化控制。
兩個《導則》都是緊緊圍繞“四節一環保”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要求而制定的,由于綠色建筑強調的是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其中包括了施工階段,而且在《綠色建筑技術導則》中已經對綠色施工技術提出了比較明確的要求。《綠色施工導則》則參照了建筑業的現狀、管理模式、施工區域等方面特點,對施工階段制定了切實可行的管理要點、控制指標等內容,較之綠色建筑中的施工要求更為全面、具體,更具有可操作性。因此,綠色施工可理解為綠色建筑在施工階段的拓展和延伸,成為綠色建筑的有機組成部分,成為一套完整的體系。
二、綠色施工的推廣
隨著國家戰略政策和技術水平的發展,各種新技術、新工藝不斷被挖掘、應用,綠色建筑的定義也會被不斷更新和深化,而相對建筑來說,施工周期是短暫的,大力推廣綠色施工的意義更顯突出。在現階段,如何提高綠色建筑、綠色施工的執行力度,如何以綠色施工延伸綠色建筑,如何以現有的綠色建筑標準推進綠色施工的深化更具有現實意義,也更具有研究價值。
(一)管理體系的完善
目前開發建設單位來自各行各業,缺乏對綠色建筑、綠色施工的認識,開發建設項目的目的和初衷各式各樣,而項目建設本身首先要做到最短時間的投資效益最大化,同時工程項目也往往和一個地方的經濟建設指標有著或多或少的聯系,各界的主要注意力多放在工程建設的規模、產值、進度、質量以及后期投入運營后的效益等數據和指標上,如果在項目開發建設時候沒有綠色思想的引入,甚至或者認為綠色建筑、綠色施工就是要增加成本,因此在項目開發以及規劃、設計和實施階段不重視或消極對待綠色建筑和綠色施工,認為這些都是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的事情,事不關己;而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只針對建設單位的招標條件和需求進行承諾和深化,沒必要為自己額外增加負擔,導致一開始就沒有綠色思想的貫徹,而且施工單位對綠色施工的認識還比較模糊,工程在進行過程中,只能在文明施工或一些表面問題上做文章,一旦綠色施工與工程建設出現矛盾時,必然是綠色施工讓路。
因此,綠色建筑、綠色施工的貫徹和推廣應該建立在工程項目開發立項之初,在工程設計、施工的招標、投標中提出綠色建筑和綠色施工的具體要求,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做出明確響應和承諾,并做出周密、科學的部署和安排,將綠色建筑、綠色施工與工期、造價、質量等同對待;在法律、法規等法律文件的建立上,應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納入綠色建筑和綠色施工的管理體系,從而使綠色建筑和綠色施工成為一項重要的招投標合同內容,參與各方都需要認真對待,加上上級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管理,這樣才有了綠色施工的實際動力和需求,才會使綠色施工融入工程建設中。
(二)提升綠色施工含金量
目前建筑業各類獎項設置中對綠色建筑和綠色施工的要求很少,只對綠色建筑單獨設置了針對設計的“綠色建筑創新獎”,沒有綜合考慮,“魯班獎”、“詹天佑獎”和“科技示范工程”等建筑業大獎中并不涉及綠色建筑或綠色施工,而且一些地方性的獎項設置中也沒有綠色建筑或綠色施工的要求。這些獎項已經在建筑業成為了企業擴大知名度、提升競爭力、乃至申請資質等級時的重要參考內容,但是缺少綠色建筑或綠色施工并不一定會降低企業的知名度和競爭力,因而造成了相關政策的執行緩慢,不能引起建筑企業高層領導的充分重視。
因此,在國家和地方,把一些重要獎項的設置條件和綠色建筑、綠色施工有機的結合,加入相關的條件和要求,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比如在結構獎項的設置中增加對“大體積混凝土、大跨度結構等專項施工加入數字化技術”的評定(綠色施工導則4. 3. 2 條中第6 款) ,加入對“基礎施工階段地下水資源保護措施”的評價以及中水等非傳統水源利用等要求,在建筑獎項評定中,增加對建筑垃圾的控制,增加對節地、節能、節水、節材的相關控制內容和評定要求;在國家獎項設置中,更應該納入“綠色施工”的評定要求,有條件的更應該將設計單位“綠色建筑創新獎”納入“魯班獎”或“詹天佑”獎項的評定要求中。
(三)提高綠色施工的內涵
施工階段作為建筑全壽命周期中的重要階段,也是規劃、設計的重要實施階段,在推行綠色施工時,應進行總體方案的優化,在規劃、設計階段為綠色施工提供必要的基礎條件,這在《綠色施工導則》中已經有了明確的要求。
1.在規劃、設計中指導綠色施工《綠色施工導則》中,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技術要點中,許多需要在設計階段就要確立,比如“推廣使用高強鋼筋和高性能混凝土,減少資源損耗”(4. 3. 2 中第2 條) ,“門窗、屋面、外墻等圍護結構選用耐候性及耐久性良好的材料,施工確保密封性、防水性和保溫隔熱性”(4. 3. 3 中第1條) 等;這些綠色施工的要求應在工程設計時進行明確要求,而不是在圖紙會審或進入工程建設后辦理變更、洽商來完成。
在一些住宅小區等群體工程,統一的結構設計有利于推廣鋼筋的專業化加工和配送,減少工程現場鋼筋加工造成噪聲、光污染以及環境影響。對于廉租房、兩限房等保障性住宅設計應根據各省市地域文化等需求,提前設計出適宜居住的標準戶型、套型以及建筑平面,并制定相應各專業的標準設計明細,有條件時,宜制定出以圖集等類型為載體的菜單式設計,便于政府在開發時選擇與決策。而且標準化的設計利于現場組織施工大流水,減小模板配置整體數量,顯著降低模板等材料的使用量;便于鋼筋集中加工,減少損耗、穩定質量,也有效降低了廢棄物的產生,同時也便于招投標和概預算和結算。對于中高檔商品房,在住宅套型平面設計中,考慮除保留剪力墻和衛生間分隔墻外,不設置其余分隔墻,留出充分二次裝修的空間,也可以大量減少后期裝修的拆改;在專業預留上,結合當地一些知名裝修公司,充分考慮后期裝修時對燈光或給、排水等專業的需求,在墻體頂部或梁側等處預留強、弱電盒接口,在廚、衛間頂部預留給水管線接口,減少后期裝修的剔鑿。
在公共建筑中如辦公樓、寫字樓等建筑,結構形式多以框架2核心筒的結構形式,建筑高度較高,框架柱若采用高強高性能的結構體系,如采用勁鋼混凝土柱結構等定型的鋼結構骨架,盡量減少構件截面尺寸,減少豎向結構的鋼筋配置,一方面從建筑空間中增加了使用面積,另一方面截面減少,減少了模板配置量,采用勁性鋼柱,使部分結構構件可以在工廠加工,現場組裝完成,減少了現場鋼筋的加工量。
2.在工程實體中挖掘先進適用技術,實現多層次綠色施工。對于綠色施工中的“四節一環?!?從技術層面上可以在新技術應用以及節能、節材方面挖掘潛力。例如,在結構施工期間,現場馬凳、梯子筋等措施鋼筋委托專業加工廠家定制,避免現場加工,減少現場加工時產生環境污染和用電負荷,穩定成品質量;預拌混凝土多采用自密實免振混凝土,減少現場振搗產生的噪聲。另外,在工程開工之初,建設單位可以首先完善場區內雨水收集系統、中水系統等小市政安裝工程,先期建造、安裝,配合現場臨水、臨建形成統一的體系,在結構施工期間即可實現調試并投入使用,為綠色施工的形成創造條件。
三、結語
大力推行綠色建筑和綠色施工的環境已經具備,而且迫在眉睫,這是一件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但是目前有關綠色建筑和綠色施工的內容并沒有完全落在實處,還受到了許多因素的制約,而且綠色施工、綠色建筑與項目開發建設的初衷并沒有完全契合,這些既需要相關政策和法規的指導和約束,更需要在全行業甚至各級政府中普及綠色建筑和綠色施工的理念,使工程項目在襁褓中就有相關的條件和環境。
參考文獻
[1]綠色施工導則(建質[2007]223 號) [R].2007.
節能評估技術導則范文3
【關鍵詞】建筑節能;評估;設計
中圖分類號:TU2 文獻標識碼:A
浙江省的建筑氣候分區屬夏熱冬冷地區,全面開展建筑節能設計已有十年。這項工作從慨念的宣貫、節能知識的普及、各項節能技術的推廣等各個環節,都體現出政府對建筑節能工作的重視和推進的力度。從業主到建筑設計、審圖、施工、監理等各崗位的建設項目的從業人員,先后都經歷了從不自覺地抵觸到逐步地理解和接受,由開始時的依靠政策強力推動至今已成為全社會自覺執行的共識,項目節能也從剛開始時作為住宅等項目宣傳的亮點,至今成為新建建筑普遍的常態。在民用建筑領域,無論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外窗均為隔熱型材和中空玻璃,屋面和外墻都采用了保溫隔熱措施。在建筑設計中注重環境、朝向、體型和窗墻比,采用計算軟件輔助熱工計算等。一系列業已成熟的設計計算方法和施工工藝得到應用,取得了令人矚目的行業變化和成績。
從2011年10月起,浙江省進一步推出了民用建筑節能評估工作,以筆者所在地區接觸到的情況,這項工作從一開始就起到了進一步統一和規范設計行為,強化相關的從業人員責任意識、促進行業交流,督促、提高、完善建筑節能設計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經過兩年來參與節能評審工作的實踐,體會到建筑節能設計工作尚存在一些薄弱環節有待于進一步深化和完善:
節能評估工作宜提前至方案設計階段介入
由于民用建筑節能評估這項工作尚處在起步階段,還沒有形成全社會的自覺行為,一些地方只是受制于發放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前置條件,業主單位往往是在拿到整套的工程施工圖,有的項目甚至已經通過了施工圖審查才委托評估機構突擊制作節能評估報告。節能評估和后續的評審對設計文件一般只能作小修小補的修改建議,難于對文件的不合理乃至錯誤作根本性的糾正,難免時常會落下些遺憾。本人建議應當落實浙江省《民用建筑項目節能評估技術導則》中的規定:“民用建筑項目建設單位宜在委托建筑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的同時,委托民用建筑建筑節能評估機構開展節能評估相關工作....”的要求,在建筑的方案設計階段就請評估機構介入,對各階段的設計文件提出評估意見,負起建筑節能的相關責任,以保證建筑節能設計的質量。
節能評估報告有協調各專業建筑能耗指標的需求
在開展建筑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以前,建筑專業在圍護結構的部分熱工性能未達到規定的控制指標限值時,可以通過軟件計算,將設計建筑的圍護結構采暖和空調的耗電量,與完全符合規定控制指標的“參照建筑” 的采暖和空調耗電量進行對比,綜合(或稱“權衡”)判斷設計建筑的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是否滿足節能要求。雖然計算的是某種“標準”工況下的能耗,但這個能耗在建筑節能評估時,跟暖通專業的能耗放在一起對比就看出兩者的差距很大,以筆者手頭的六個大型公建項目節能評估報告為例,經“權衡”判斷計算僅建筑圍護結構能耗是暖通專業采暖和空調計算能耗的1.97~4.36倍(且不計空調能耗除建筑圍護結構外,還包含人體、設備散熱的能耗),對于同一份報告中出現數據如此的脫節和不協調,顯然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節能設計標準“本標準在規定這種‘標準’工況時盡量使它接近實際工況”的設想,不利于對建筑整體節能狀況的評價。
本人以為節能評估報告應該協調各專業的計算能耗和建筑總能耗指標,全面、完整地反映項目整體的節能設計水平,以指導建筑節能設計更加科學、合理。
應從節能的角度限制單層玻璃幕墻
玻璃幕墻因其質地光亮、外觀簡潔,圍護結構自重較輕、室內分隔自由度大等優點,一直受到設計者的喜愛,特別是在高層和大體量的公共建筑上隨處可以看到它的應用。通過對一些項目計算能耗來看,對玻璃幕墻除了要有安全性的規定和限值外,還應從節能的角度對單層玻璃幕墻的應用加以限制。
傳統的單層玻璃幕墻的熱工性能等同于窗,節能標準也將它列入等同于窗的要求 ,事實上玻璃幕墻在建筑上替代了窗的同時還替代了外墻 ,(設計時為了達到節能標準對外墻“窗墻比”強制性限制要求,一般會在玻璃幕墻的內側加設一些圍護墻)。盡管節能標準對窗的傳熱系數限值要求比墻的限值放寬了三倍左右,但一般傳統的單層玻璃幕墻的熱工性能還是無法達到這個熱工性能要求。建筑立面上幕墻的面積一般都會大過墻、柱的面積(“窗墻比”大于0.5),是建筑節能的不利因素,也是前述節能評估報告中能耗數據不協調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人建議在有節能要求的建筑上應限制單層玻璃幕墻,推廣熱工性能性能與墻體更接近甚至更優的雙層玻璃幕墻,以提升大型公共建筑的實際節能水平。
應加強對節能構造措施和新型節能材料的研究和推廣
盡管經過十多年的實踐,建筑節能設計的方法已經比較成熟和普及,但也有一些問題需要我們去發現和研究解決,比如對住宅樓板保溫的設計。在2010版的《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實施以前,我們當地管理部門不允許將毛坯房交付時還不存在的裝修材料(木地板)計算在樓板中,節能計算一般都以“權衡”判斷方式獲得通過。在2010版《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不允許樓板的熱工性能突破限值,市場上又缺少滿足毛坯房階段驗收要求的樓板保溫材料和構造做法,使管理部門不得不又允許樓板沒有任何保溫措施毛坯住宅通過驗收。這樣的做法明顯的不合理,也是對執行標準不夠嚴肅的無奈之舉。
另外,建筑節能評估機構應該對設計文件認真審閱評估,本人在節能評審中遇到多個項目圖中采用泡沫混凝土作為屋面保溫材料,計算書取用的傳熱系數卻是K=0.08,大大地優于熱工規范提供的K=0.22的取值。從評估單位在對本人意見的回復中才得知,計算數值取自名為“亞凝硅保溫混凝土”的檢測數據,并附上了企業送檢的檢測報告。就這幾個項目來說,節能評估單位沒有起到應盡的職責,容易造成現場監管困難,或是造成建筑屋面因保溫缺失,而影響建筑的整體節能效果。
類似以上這種情況,需要管理部門對節能材料和節能構造的研究進行梳理,及時和更新市場準入或推廣信息,使建筑節能技術不斷完善和發展,不斷邁向更高水平。
節能評估技術導則范文4
關鍵詞:綠色建筑;舒適性;消費者
中圖分類號:F293.3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2005年出臺的《綠色建筑技術導則》和2006年出臺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表明,綠色建筑有廣闊的前景,但是我國的綠色建筑理論和實踐還處于起步階段,綠色建筑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毋庸置疑是有利于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但由于綠色建筑由于采用了各種生態節能技術,其初始投資成本高要比傳統建筑高5%~10%,綠色建筑的推廣一直舉步維艱。綠色建筑建設的盲目:一是盲目追求建筑智能化系統的高檔次、全覆蓋,造成系統完成后不能夠充分利用或置之無可用,導致投資的浪費;二是開發商追求建筑的銷售過程中的“賣點”,各種智能化系統都要上,但都是淺嘗輒止,未能真正達到滿足實際的應用效果。而綠色建筑的首要目標是為使用者創造舒適環境、提供優質服務的同時,最大限度地節約能源,它不一定是豪華的,但必須滿足建筑功能需求的,是低能耗的。同時,人居委提倡的綠色節能建筑理念是“首先要解決的是舒適度”。
二、國內外現狀
從國內外關于綠色建筑評級標準來說,各國關于何為綠色建筑都制定了相應的標準,如英國建筑研究組織環境評價法(BREEAM系統)、綠色建筑挑戰(GBC),美國的LEED等,我國《標準》的評價指標體系,目前國內綠色建筑要求的重點,比較偏向于對外界環境沖擊的考量,包括在環保與能源資源方面的要求,此部分可與先進國家相媲美。不過,在室內有關居住環境方面的要求著墨較少,尤其是室內空氣品質部分,國內目前的狀況有非常多的問題,但是在綠色建筑評估手冊內尚未有較具體的規定,并且各國關于舒適性方面的評級標準,除了澳大利亞是消費者都可以去判斷是否是綠色建筑外,其他國家均是從專業人士的角度來判斷的。
三、文獻綜述
從文獻方面來說,有個誤區是把熱感覺和舒適感視為統一概念,只考慮了有關熱感覺方面的因素。近來研究表明,除熱因素外,眩光、噪聲、空氣新鮮度等都對人體舒適感有很大的影響。也就是說,熱舒適僅僅是人體總體舒適感的一個方面。到目前為止,已有很多有關舒適性指標被提出,如著名的PMV等。但大多數指標只適用于溫濕度環境大體處于穩態的人工室內環境,對于非穩態占主導地位的室外環境并不一定適用。也有采用標準有效溫度SET3作為室外舒適性指標進行動態的熱舒適性研究。由于室外環境的復雜性,至今該研究領域的成果還不多,沒有全面考慮生理和心理的因素。
綜合以上,缺乏的是從消費者的角度去了解綠色建筑中哪些給消費者提供了他的舒適性,并且他愿意為享受的舒適性買單。
四、目的
綠色建筑具有外部性,綠色建筑與傳統建筑相比,得到了更好的舒適性,但也要付出更多的成本,并且這些成本最終由消費者買單。消費者認為綠色建筑中哪些是他需要的舒適性,并且愿意為這個舒適性支付費用。
五、從消費者角度進行綠色建筑舒適性分析的建議
目前,國際上所倡導的綠色建筑,除了強調對外界的環保,要求從建筑本體中,尋求一種低成本、建材可回收,且在建造過程中,對地球環境影響最低的建筑方法之外,也同時要求能兼顧到室內居住環境的品質,包括居處的舒適性與健康需求等。由國內所頒布的針對綠色建筑評估的七項指標來分析,目前國內綠色建筑要求之重點,比較偏向于對外界環境沖擊考量,包括在環保與能源資源方面之要求,此部分可與先進國家相媲美。不過,在室內有關居處環境方面的要求著墨較少,尤其是室內空氣品質部分,國內目前的狀況有非常多的問題,但是在綠色建筑評估手冊內尚未有較具體的規定。一般人平均每天約有八成的時間在室內活動,基于室外噪音問題,以及裝設空調系統后,節能的考量,現代的大樓都很重視氣密性。由于室內使用的裝修與粉刷材料,大多屬于化工制品,在使用過程中均會釋放出一些對人體有不良影響的氣體,但是所有這些評價指標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把熱感覺和舒適感視為統一概念,只考慮了有關熱感覺方面的因素。
關于室內舒適性,其形成涵蓋以下幾個方面:呼吸性的護結構系統;中央新風系統(無灰塵污染);空氣凈化系統;考慮過敏患者的舒適性;為客戶單獨提供的健康計劃和室內溫度指標;室內防輻射系統。
時間節約舒適性指標涵蓋了以下幾個部分:自動窗戶玻璃、立面清潔系統;地面自動清潔系統;建立廚房清潔計劃;設立墻體內換洗衣物投擲井;中央除塵、吸塵系統。
智能舒適性指標包括:自動防盜門裝置系統;自動警報系統;語音對講系統;利用再生能源的供熱系統;網絡、電話、電子設備集成系統。
休閑舒適性包括:陽光房;桑拿房;室外休閑區;冬天花房、及其他按個人需要。
舒適和健康的生活環境包括:建筑內部不使用對人體有害的建筑材料和裝修材料,室內空氣清新,溫、濕度適當,使居住者感覺良好,身心健康。
其他國家也積極致力于綠色建筑的評價工作,如英國的建筑研究機構環境評價方法(BREEAM);美國的環境評估工程(EVE)和能源與環境設計向導(LEED);國際標準化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0);加拿大的建筑物環境性能評價準則(BEPAC)和綠色建筑挑戰(GBC);英國等國家的可持續項目建設與評價(MFI)、日本政府和學術單位建立的日本地區建筑環境綜合評估指標(CASBEE)等。在我國,目前已有的評估工具最新的有國家建設部于2005年10月份出臺的《綠色建筑技術導則》和為《綠色建筑技術導則》提供評價標準的于2006年6月份出臺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另外,還可以借鑒的評價體系有:《綠色生態住宅小區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中國生態住宅技術評估手冊》、《綠色奧運建筑評估體系》、《香港地區建筑環境評估法》等。
筆者建議,可以采用模糊數學的方法,從消費者角度了解綠色建筑中哪些是他需要的舒適性,并且愿意為這個舒適性支付費用。模糊數學是1965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的控制論專家Zadeh提出的,它是研究和處理模糊性事物的一種新的數學方法。所謂模糊性事物,是指那些邊界不清晰的事物,這種邊界不清是由客觀差異的中間過渡性所引起的劃分上的不確定性所決定的。世界上的萬物千差萬別,形形,除了確定性的事物或者概念外,更廣泛的是不確定的事物和概念。將模糊理論用來解釋這些問題,隨著各評判函數系數的確定,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體生理學家、心理學家、建筑師、建筑熱物理工作者、空調技術人員等多學科專家合作的結果,使得這種模糊評判更加合理化。
所謂模糊評判,就是根據給出的評價標準和實測值,經過模糊變換后對事物作出評價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特別適用于因素較多、相互影響難以定量確定的情況。模糊綜合評判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步驟:①給出備擇的對象集:X={x1,x2,…,xi};②找出因素集:u={u1,u2,…,un};③找出評語集:v={vl,v2,…..,vn};④確定評判矩陣R;⑤確定權矩陣A;⑥由A?R進行評判,按序擇優,得評判結果。
其中,根據確定的因素集u將權重集表示為:A={a1,a2,a3,a4…}。其中,1為u1的重要性系數;2為u2的重要性系數;3為u3的重要性系數,等等。具體的確定方法有很多,常用的方法有德爾斐、專家調查法和判斷矩陣分析法。前兩種主要是考慮專家的意見,后一種是考慮居住者的意見,各有利弊,應當針對具體環境做出具體的分析。
六、結語
本文旨在從消費者的角度來關注綠色建筑的舒適性,只有消費者真正需要的,消費者才肯為此買單,才能更好地促進我國綠色建筑的健康發展。
(作者單位: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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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評估技術導則范文5
1.1中國綠色建筑基礎研究起步晚于國際15年。因為快速城市化發展,房地產發展特點是:建筑量大質低、區域差異大、制度體系不完善、人們的綠色環保觀念欠缺等多方面特殊的國情,中國在發展綠色建筑的過程中遇到比發達國家更多的困難。
影響綠色建筑發展的問題為觀念問題、技術問題和制度體系三大類,
在綠色建筑起步階段,以政府的制度要素和產業技術要素是綠色建筑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而開發商的認識、大眾的綠色建筑消費需求、設計機構的綠色建筑設計能力、綠色建筑的初成本投資等形成第二層次的制約因素群,這些制約在當前已經初步顯示發展綠色建筑面對的主要障礙。
無論是消費者還是開發商關注的都是短期效益。當前,綠色建筑運動倡導的許多原則,都與中國常規傳統基本邏輯和判斷相左,一些消極的傳統觀念不可避免成為制約綠色建筑啟動發展的首要問題。針對這樣一個觀念的問題,政府首先要轉變執政觀念,并要通過教育、政策引導和激勵制度三方面帶動市場去接受這個觀念,形成有利于綠色建筑發展的良性市場環境和機制。相對技術問題而言比較容易些,隨著機制的完善,技術及跟進服務順理成章也就不成問題了。
1.2中國綠色建筑運動相對國際來說要晚15-20年。目前我國的綠色建筑標準體系由國家標準、行業協會標準和地方標準三個層次構成。國家級標準對全國的建設都具有約束力,影響面廣,但受到地區發展不平衡、區域差異明顯等因素的制約,標準的編制特征傾向于一種原則性的粗曠要求;行業協會標準雖然沒有政府推動的力度,但更為靈活,可以提出相對高起點的要求,同時與企業、市場的聯系也更為廣泛,有利于發揮其在實際操作方面的影響力;地方標準是貫徹國家標準的重要一環,將國家標準的原則性要求變為可操作的、具有地方針對性、建筑類型針對性的細則,從而有利于發揮國家標準的作用,但是,由于地域的差別地方標準編制水平參差不齊。
從2001年開始建設部啟動研究綠色建筑以來。到2006年已陸續相關標準和研究成果,如:
2001年5月,建設部《綠色生態住宅小區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
2003年,中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推出了《中國生態住宅技術評估手冊》。
2003年12月,國家科技部立項,由清華大學、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等9家推出了《綠色奧運建筑評估體系》。
2005年1月,建設部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商品住宅性能評定方法和指標體系》。
2006年3月,建設部《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同年10月,建設部和科技部共同頒布了《綠色建筑技術導則》,明確了發展綠色建筑的原則和技術要求。
2007年7月,國家環保局公布《綠色生態環保標志認證標準(生態住宅)》
1.3中國綠色節能建筑標準體制建設存在較大問題。據有關調查顯示,中國綠色節能相關標準法律八成未能實效落實,節能領域更甚。具體從相關制度建設方面分析,有以下存在問題:
基本法規缺乏配套執行力支持。當前中國的綠色建筑標準,作為基本法律,常常只有一般原則規定,缺乏實施技術細則,對建筑實施綠色節能難以起到實際作用;同時,一些建筑綠色節能標準,相應的法律效力太低,執行不力,多數地方省市大都采取敷衍應付的態度。與國外相比差距較大,國外特別歐美總體特點是層次高、執法主體明確,規范配套、細密,獎懲井重,執行認真。這正是目前中國標準規范所欠缺的。因此,要建立以中央或行業社團組織強有力地抓綠色建筑節能配套基本法規建設,才能為綠色節能建筑的推動建立良好的基礎條件。
二、現狀及問題
歸納起來,當前中國綠色建筑運動推進主要存在下列問題:
1、缺乏綠色建筑的緊迫意識和知識
2、缺乏強有力的激勵政策和行政監管法律法規
3、缺乏有效的新技術推廣交流示范平臺
4、缺乏完整系統的標準規范體系,尤其是缺少實施細則
在制度執行思路上,當前我國綠色建筑制度的執行手段仍然過分依賴行政強制性推動,沒有很好發揮制度監管和引導性作用。由于我國特殊的文化傳統和國情背景,政府在許多方面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綠色建筑的發展過程中,這種主導性作用依然非常明顯,消費者的意向、地產開發機構的決策,甚至技術的產業化發展都與政府的政策導向有著密切的關系,因此,政策和制度是當前中國綠色建筑發展在操作層面上,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
下列一組數據說明推行綠色建筑的主要障礙的表現:
?開發商對綠色建筑缺乏認識的占9.46%
?大眾的綠色建筑消費需求不旺盛的占9.91%
?政府的政策導向不力的占29.28%
?建筑師和工程師不熟悉綠色建筑的設計的占8.56%
?施工建設單位對綠色建筑的實現存在困難的占4.05%
?綠色建筑的初期投資太大”的占9.91%
?綠色建筑技術、產品還不成熟的占19.82%
?綠色建筑的長期經濟效益目前看來并不明顯的占9.01%
其中,“政府的政策導向不力”是當前中國綠色建筑發展的主要障礙,政府在綠色建筑發展初期的不作為,成為大多數人詬病的主要目標。
三、解決途徑
節能評估技術導則范文6
關鍵詞:我國建筑技術現狀 綠色建筑 建筑發展策略
經濟要發展、科技要進步,需建立在人類對能源不斷消耗利用的基礎上。人類社會的每次發展,都需要對能源進一步的使用與消耗?,F在,我們以及面臨著全球性的能源危機,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應該堅持可持續發展的策略。科學研究表明,總體環境污染(空氣、水、光、電磁和固體垃圾)中有34%與建筑業有關,并且建筑業也是一個耗能大戶,全球有50%的能量消耗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過程中。建筑作為能源消耗最大的行業,最近幾年,正逐步走上大力發展高效環保節能的綠色建筑之路。[1]所謂綠色建筑,就是指 “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舒適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2]。
1 我國建筑技術發展現狀
20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逐步的走上了綠色建筑的嘗試之路。2005年,建設部出臺《綠色建筑技術導則》,這一系列綠色建筑的技術規則、評估體系及評估規范陸續的出臺,不但給綠色建筑明確的定義,而且針對綠色建筑的規劃設計、施工、智能、運營管理等技術要點也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得益于綠色建筑理論研究的成果,中國很多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等結合本身特點積極開展綠色建筑關鍵技術體系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創造出了諸如節能示范小區、生態小區,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每年建成的節能建筑,從“九五”初期剛超過1000萬m2發展到 “九五” 末期的 5000萬 m2,到 2000 年我國已累計建成節能建筑面積1.8億m2,建成太陽房1000多萬 m2,太陽能熱水器擁有量2. 6萬m2,并以每年平均25%的速度增長。[3]
當前我國在發展綠色建筑方面已接近高端技術研究領域的先進水平。我國的綠色建筑具有超低能耗、健康空調、自然通風、天然采光、綠色建材、再生能源、資源會用、智能控制、生態綠化、舒適環境等十大技術特點。[3]還包括了真空玻璃、光導采光系統、雙層玻璃幕墻、溶液除濕空調系統等在內的一系列綠色建筑技術,并達到了國際的先進水平。
從目前我國的現狀來看,除過自己在不停的開展新技術,進行自主創新之外,也在全面引進國際上的先進技術和已成型的產品。例如年我國都在舉辦“國際智能、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大會暨新技術與產品博覽會”,會議上除過展示國內外建筑節能、綠色建材以及綠色建筑等的最新研發的技術成果之外,還有產品應用實例的展示,同時還提供了一個引進技術、交流技術的合作交流平臺。綠色建筑現在不僅是我國建筑技術的一個現狀展現,也給傳統的建筑業帶來了巨大的沖擊,在促進了相關落后技術進行進步、改革的同時,也讓我國的建筑業逐漸的擺脫了浪費、污染的大蓋帽,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綠色產業時代。[2]從資源上來看,我國有太陽能、水能、風能等各種可以利用的可再生資源,目前國內對可再生資源的利用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規模,在國內的占有量來看,可再生咨詢逐漸的占領到了總消耗能源的接近百分之十。相信在未來的十年中,這個比例還會大幅度的上升。
2 我國建筑行業的發展策略
對于全球建筑行業的發展現狀來看,我國在逐步的趕超國際綠色潮流,但是對于如何能引領綠色潮流,將我國的綠色建筑技術發展到頂尖水平,是目前存在的一個比較大的問題。我們應該從各方各面來考慮這個問題,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用最少的投入,設計出最好的綠色技術。
2.1 綠色建筑的建設必須符合國家對其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實現經濟、環境以及社會效益的統一。發展綠色建筑技術應著重以下幾點[4]:
2.1.1 由于我國處于經濟快速法杖的階段,建筑業是大量消耗能源與資源的產業,所以我們要改變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建筑模式,加強發展綠色建筑,達到可持續發展的方針。[4]
2.1.2 我們要倡導城市緊湊型空間發展模式以及循環經濟的理念。全民參與挖掘發現綠色建筑的潛力,可以很好的處理滿足建筑功能和節能、節水、節材以及環保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