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減政策研究現狀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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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減政策研究現狀范文1

中圖分類號:D630;X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409(2017)06-0034-04

Influence Factors of Atmospheric Governance Policies Based on Grounded Theory Research

MENG Fanrong, WANG Huan, CHEN Zitao

(School of Public Policy and Administration, Xian Jiao Tong University, Xian 710049)

Abstract: Taking “The Haze Pollution Reduction Work Implementation Scheme” in X city in Northwest China as example, this paper conductes deep interviews to the Scheme implementers who are from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s of the city. Based on the grounded theory, researchers analyze the content of the Scheme implementing processand summarized the key influencing factors as well as its mechanism. The result indicates that the goal setting, organizational internal management and the external support have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air control policy. Specifically, the clarity, difficulty, the decomposition and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goal set by the air control policy are the leading factors to result in normal and deviation implementing behaviors. Among this relationship, the internal management factors including the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managing structures, value orientation would affect the implementing strategy. While the external support such as the public supervision, institution restriction and resources input would affect the implementing impetus. Both the implementing strategy and impetus perform a double helix promoting role on the goalbehavior relationship.

Key words:air pollution governance; goal setting; implementing impetus; implementing strategy; implementing behavior

秋冬?l發的霧霾天氣使治理大氣污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國家從1979年的《環境保護法》(試行)到2015年的新環保法,制定了20多項環保法規,地方也出臺了多達900多件的規章,共同組成了中國特色的環保政策法規體系。環境污染事件層出不窮,環保執法剛性不足,政策法規形同虛設。面對緊鑼密鼓出臺的各項法案和尷尬的實施效果,如何執行落實才能使政策奏效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大氣污染原因的復雜性決定了治理的高難度性,在此過程中,政策執行機制的有效發揮有著復雜的影響因素和實現機理,唯有發現其中的規律,才能提出有針對性的執行方案。為此,本文擬回答如下問題:中國大氣治理政策執行的影響因素有哪些?產生影響的作用機制是什么?旨在為中國大氣治理政策執行提供一個新的解釋視角。

1文獻述評

作為政策過程的關鍵環節和實現政策目標的唯一途徑,政策執行的研究由來已久且成果豐碩,先后產生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綜合模式。1990年代以來,政策執行主客體的行為分析成為重要的分析工具。綜合相關研究可發現,政策執行者采取何種行為策略,受到權力結構[1]、職責歸屬[2]、問責機制[3]、繁文縟節[4]、執行者情感承諾等[5]因素的影響。

針對政策執行的影響因素,國內研究主要從以下三個視角:一是政策執行階段論視角,符合西方公共政策研究范式,運用較為廣泛。二是組織理論視角,包括組織內部的組織特征、成員意向等和外部環境[6]。三是網絡分析視角,加入了公民[7]、媒體[8]、政府間[9]等形成了網絡[10]。雖然政策執行因素的研究受到廣大學者關注,但定明捷[11]發現較少涉及環保領域。針對環境治理執行層面,已有學者發現財政聯邦主義、政治錦標賽、壓力體制、環境政策的“可度量性”較低等因素,造成了基層政府在環境政策執行中呈現出“合謀”“訴苦”“做作業”等異化行動邏輯[12,13]。

綜上, 現有研究不足在于:①研究視角雖然逐漸豐富,但缺乏整體性理論框架;②以往研究將治理機制視為靜態工具,未能足夠重視組織作為開放系統與外部環境的互動特征;③缺少在中國情景下對大氣污染治理前因后果的解釋。研究方法上看,實證研究較少,而案例研究多呈碎片化、事例化的特征。因此需要運用多元的研究范式,將政策執行與外部環境的交互作用、參與主體的關系等不同因素都納入研究框架中進行系統思考,才能達到對政策復雜性的完整把握。

2研究設計

扎根理論要求建構實質理論,強調從經驗資料的反復比較中抽象出新的概念觀點[14]。鑒于此,本文在西北X市運用結構化訪談的方式收集一手資料,運用扎根理論提煉影響因素并形成模型。X市位于我國西北地區,地勢較低屬平原地區,東部南部為高聳山脈。該市人口、建筑密度較高,全年風力較小,空氣污染物不易擴散。秋冬兩季霧霾頻發,持續時間長、危害程度高,因此該市在國家相關政策的基礎上,專門制定了《治污減霾工作實施方案》。

研究選取了X市基層一線環保工作人員共計30個訪談對象。從實際經驗看,無論研究需求還是工作量,20~30的樣本量都最為合適[15]。所有訪談對象均是正式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基本情況如表1所示。

訪談提綱主要圍繞著《治污減霾工作方案》的執行情況,訪談時間集中在2016年4月到5月,依據具體情況采取個人深度訪談和小組結構化訪談兩種形式,收集了訪談信息,并整理成訪談紀要和備忘錄。隨機抽取三分之二做資料分析,對其進行分類概括,繼而對初步整理的數據進行開放編碼、主軸編碼和選擇編碼,最終獲得有關影響因素及關系模型[16]。剩下的三分之一留作理論飽和性檢驗。質性研究的效度不同于量化研究,用來評價研究結果與現狀之間的相符程度[14]。為了保證編碼效度,采取策略:整理紀要訪談稿約一萬余字,由兩組熟悉本領域、且掌握一定的質性研究方法的研究人員編碼,對專業人士與部分受訪對象反饋,檢查修正信息。

3模型建構

31開放編碼

開放編碼要求研究者?λ?有的訪談資料進行仔細閱讀和初步整理,不遺漏所有關鍵信息,且頭腦中不能預設相關概念[17],最大可能接近原始數據,從中自然而然地提煉相關信息,形成若干概念和標識,最后對其命名。過程中,剔除個別前后明顯矛盾和頻次極少的初始概念(少于兩次)[18],最終得到17個范疇,受篇幅限制節選部分內容見表2。

表2訪談資料的開放編碼范疇化整理表(節選)

原始訪談語句(初始概念)范疇

省上領導的思路是收,但是剩下的活就要基層去彌補(基層承擔任務、壓力)制度壓力

我們晚上12369一整夜,你正常接個電話,都是投訴要我派工作人員去處理(公眾投訴)公眾監督

當時X市說的是20周內燃煤鍋爐要全部拆完,20周后要拆除燃硫和脫硝(清晰的目標)目標設置清晰度

這幾年什么都沒有了。比如說誰搞得好,獎勵多少錢,現在就是求穩(求穩心態)

這活兒真不是人干的活兒!實際上做做環保,很難干,沒啥干頭(動機不強)公共服務動機

以環保局為主導成立的治污減霾辦,統一牽頭管理的還是治污減霾辦,是環保局牽頭(環保牽頭橫向協調)

我們可以轉辦,給相應的管轄部門,不整改就要扣他們相應的分(部門間協調聯動)橫向協調

我們就認為拿優良天數來作為目標考核的一項內容是不現實的,甚至可以這么講有可能就是造成有些基層單位作假(數據造假)虛假執行

資料來源:作者自制

32主軸編碼

主軸編碼主要發現范疇間的聯系,發展主范疇和副范疇,以表現各個部分的關聯。過程中,概念間關系更為明確,為研究建構理論框架提供了基礎。研究在此過程中得到4個主范疇內容見表3。

33選擇編碼

選擇編碼是更為聚焦的一個過程,以主軸編碼中的主范疇為中心,再次編碼,拋棄與議題無關的類屬,發現核心范疇。通過“故事線”的方式描述行為事件和脈絡框架,分析核心范疇與主范疇及其他范疇之間的邏輯關系,搭建出新的理論框架。本文在主范疇之間發現“目標―動機―策略―行為”的四維結構關系,如表4所示。

圍繞“大氣治理政策執行的影響因素及作用機制”這一核心范疇,形成了4個主范疇:目標設置、內部管理、外部支持和執行行為,并展開“目標驅動――螺旋推進――行為選擇”的三階段作用機制。第一階段的目標驅動主要指目標設置是前導驅動因素,直接影響政策執行行為。第二階段的螺旋推進主要指外部支持與內部管理的雙因素共同作用,外部支持進一步通過監督壓力和資源供給情況強化或削弱著執行者的執行動力,而執行者本身所在的組織機構內部管理中的價值取向和管理機制進一步約束著執行策略,執行動力與策略在目標與行為的關系中起到雙螺旋推動作用。第三階段的行為選擇主要指在上述目標、動力、策略的共同作用下,執行行為會出現正常和偏差等多種選擇。整體理論模型框架如圖1所示。

34理論飽和度檢驗

本文利用剩下的三分之一進行理論飽和度檢驗。結果證明,上述模型中概念范疇已經豐富,達到了飽和,沒有發現除了上述四個主范疇之外的其他可能形成的關聯,主范疇內部也沒有新的、有價值、高頻次的概念范疇。由此可認為,所建的模型在理論上是飽和的,達到了扎根的要求。

4結論

41結論與政策建議

本文得到以下結論:目標設置、組織結構和執行壓力對大氣治理政策執行行為存在顯著影響。其清晰度、難度和分解程度直接影響大氣治理政策執行者的執行意愿,產生正常執行和偏差執行等執行行為。執行機構的內部管理機制和價值取向,加之外部環境的支持與壓力會交替產生作用,形成對執行策略與執行動力的雙螺旋推進作用,具體解釋如下:

第一,目標設置是大氣治理政策的驅動因素,直接影響了政策執行行為。目標設置對執行行為的影響在X市的具體表現為目標責任考核制的實踐運用。X市在環保領域推行目標責任考核制以后,優良天數也得到了上升。實踐中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受公共領域自身特征影響,很多指標難以量化,且線性思維過重。年年累積的目標任務造成了一味攀高、任務下壓等多種負面后果,直接影響了政策執行的有效性。

實踐中需直面大氣環境問題的真實現狀,進行空氣質量元解析抓住主要原因進行目標設置。大氣環境問題深受當地地理環境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態影響,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遍法則,需要當地政府實地調研,科學分析實際環境容量和問題原因,對癥下藥提出科學合理的目標任務,并深入到基層執行層面了解可行性,為政策的有效執行奠定基礎。

第二,外部支持不僅是大氣治理政策執行的情境條件,同時直接影響著政策執行。政策執行壓力同其他壓力一致,通過“壓力―認知―行為”路徑對政策執行產生影響。不同主體的關注成為執行者的壓力源,包括公眾監督、體制壓力和資源限制。外部支持與制定環節中的目標設置無關,但對目標設置與執行行為有著調節作用。當外部支持較小時,哪怕目標設置科學合理,執行者會選擇“忽視”,投身于外界普遍?P心的政策問題中,符合“經濟人”假設。當外部支持較大時,哪怕目標設置不合理,執行者也要保證執行效果。

實踐中要合理利用社會力量,發揮公民在政策執行中的作用。不僅延伸了環保管理的觸角,緩解了當前環保部門人員不夠的尷尬局面,同時形成一種多方參與的環保治理格局。與此同時,政府部門也應持有開放的姿態,對社會力量進行合理引導,與其進行平等對話,為其提供合法合理的活動平臺,實現雙方的優勢互補。

第三,內部管理是執行大氣治理政策的物質載體和機構保障,通過對政策執行策略的選擇影響著執行行為。由于中央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環保部門已體現出其超越其他同級部門的權力優勢,政策執行中的協調能力得以加強,但同時也會因“相對獨立”的垂直管理方式而失去當地政府的部分資源支持,明顯影響政策執行的進程和執行策略。組織機構的管理機制是科層制形成的,而機構成員的價值取向是受自身特征影響,均與目標設置無關。當組織機構科學,即便目標設置不合理,執行者也能夠憑借自身較高的公共服務動機,借助科學的管理機制努力完成目標,貫徹政策執行。當組織機構缺乏科學性,哪怕目標設置再高,只會反向導致公共服務動機持續下降,甚至“寄希望于抽調到市局部門”。

實踐中要完善組織機構的管理機制,明確各部門的職能,實現條塊優勢互補。在保證環保資源的情況下實施垂直管理,處理好與屬地管理間的平衡。國家應明確環保部門在環境管理中的領導統籌地位,將細小雜偏的環境工作交予其他部門負責,使環保做到分散化和統一性相結合,同時促進橫向部門之間的協調溝通。

雙減政策研究現狀范文2

[關鍵詞]經濟危機;稅收流失;稅收管理

[中圖分類號]F812.4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0461(2009)03-0001-03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制度障礙與政策研究》(08CJY043)。

一、我國稅收流失現狀及其危害

在許多發展中國家,有限的管理能力成為稅收的束縛。對發展中國家的逃稅情況的研究表明,半數以上的潛在所得稅未能征收入庫的情況并非罕見,其他稅種也有些類似情況。我國這類研究資料比較缺乏,但同樣,應征額與實征額之間有較大的差距,稅收流失嚴重。有學者曾對我國逃稅的規模進行測算,結果令人震驚:在1995年至2002年中,我國逃稅規模分別為4473.95、4099.14、4358.44、4524.92、4440.31、4438.13、4320.56、3991.88億元,逃稅率分別為0.74、0.59、0.53、0.49、0.42、0.35、0.28、0.23。[1]最近,審計署公布的有關審計結果表明,由于企業存在著核算、申報不實等諸多問題,導致大量稅收流失。這不僅使得政府收入流失,稅收對資源配置、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大打折扣,更降低了稅制的彈性。特別是在通貨膨脹的條件下,由于管理的原因,導致稅收收入相對額下降,要想增加收入,只有不斷地提高名義稅率和開征新稅,導致了高稅率低稅額的現象,也使得減稅面臨巨大困境。并且,從長遠角度看,稅收流失還會對國民經濟產生負面作用。因此,減少稅收流失是一項重要而又迫切任務。

二、稅收流失問題的原因

(一)公民的依法納稅意識淡薄

企業通過做假賬,多攤派費用,減少賬面利潤來減少納稅已成為一種風氣,公民的依法納稅意識淡薄。這固然與我國公民素質不高有直接原因,但是還有其他方面因素。

1.部分征稅人征稅觀念不正確。在部分“稅官”看來,我是“國家稅官”,我就有權管你,你不服,我有法治你,一副典型的“稅老大”的模樣。并且,某些地方人情大于稅法,只要人情到,好處到,一切都可以通融。這使得納稅人感覺社會主義稅收跟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的“苛捐雜稅”“橫征暴斂”并無本質區別,從而產生反感。

2.政府機關的財政支出不夠透明,甚至錯位。雖然我國人大每年都對預算情況進行審議和監督,但是絕大部分納稅人并不清楚財政收入有多少用于納稅人,有多少用于政府開支。如果納稅人看到的僅是政府機關漂亮的辦公大樓,寬敞的職工宿舍和高檔的轎車,他們就會感到即使依法納稅,也都被“當官的”揮霍掉了,故產生一種少繳稅甚至偷稅的動機。

3.稅收宣傳不得體。到目前為止,中國的稅法宣傳仍然停留在“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任務”、“社會主義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階段上,這使得納稅人誤認為稅收是政府無需付出取得的,稅收是一種絕對的權利,權利義務的不平等使得納稅人對征稅產生抵觸情緒。

4.偷稅懲罰力度不夠。納稅人看到:許多偷稅漏稅單位或個人并沒有被發現;即使被發現,受到的懲罰力度也很小,從而使依法納稅的人們有不公平的感覺,他們也改為不依法納稅。這種“示范效應”使不依法納稅成為普遍現象。一旦如此納稅人就不會因為不依法納稅而產生罪惡感。

(二)稅制設計不合理、稅務管理能力弱

1994年稅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了我國現行以流轉稅和所得稅并重的雙主體稅制結構,基本上適應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取得了初步的成效。這可以從我國宏觀稅負不斷的提高中看出。據統計,從1994年~2002年,我國宏觀稅負率分別為10.96%、10.33%、10.18%、11.06%、11.82%、13.02%、14.07%、15.95%、16.40%。[2]但從稅收結構情況看,流轉稅和所得稅這兩個主體在結構上是嚴重失衡的,流轉稅比例過高,目前已達到稅收總收入的70%以上,而所得稅所占的比重則比較低,僅有16%左右,其他財產稅等輔助稅種也未調整到相應位置。同時,應該看到,我國稅務管理能力較弱,這使得稅制實施的效果不好。從實踐看,正是由于對法定的各個稅種缺乏管理能力,在許多發展中國家,稅制設置的初衷與實際運行情況之間往往存在巨大的差異。其結果首先是影響一定時期稅收收入的總量與結構。在這種較低的稅務管理能力下,要增加收入,政府往往必須不斷提高稅率和開征新的稅種,其結果必然使得稅制缺乏嚴謹的體系。我國稅務管理能力弱,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征收系統信息化程度低,征管手段落后。首先,稅收計劃缺乏彈性,稅務機關的征收進度比照稅收計劃進行,很難做到應收盡收。其次,征收大廳沒有充分發揮其功能效應。雖然投入大量硬件設施,但其功能的應用有待于開發。如以計算機代替手工征收,雖然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目前的軟件功能尚有欠缺,只是對納稅人簡單情況進行儲存,打印稅額及征收日報等,不能提供大量信息。對納稅申報資料的人工審核不但缺乏可比性而且還存在滯后性納稅評估,稅源監控信息在征管實踐中沒有被靈活地運用。特別是對未申報戶、欠稅戶缺乏很好的源泉控制方法,未能與工商、銀行、企業進行聯網。再次,征管數據沒能為稽查選案即使提供有價值的信息。

2.管理系統信息化程度低,沒能有效地支持征收系統和稽查系統。管理系統是稅收征管體系的橋梁和紐帶?,F行的管理系統從稅源監控的廣度到深度都沒有達到應有的程度,而且信息化程度低,過多強調了靜態稅收資料的保管,忽視了動態稅收資料的采集。

3.稽查系統效率不高,沒能把稽查中掌握的第一手資料及時反饋給征收和管理系統?;槿藛T所占的比例不足,稽查力量有待充實,稽查的內容、方法也有應進一步完善。特別是目前稽查部門實行的“選案、稽查、審理、執行”一整套方法,雖然本意是要強化對稽查權力的制約,減少大規?;槎黾拥亩愂粘杀荆趯嶋H執行中卻出現一些問題,利用選案提供的數據不盡準確,影響了稽查工作的準確率。

4.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門之間的職責范圍劃分有時不甚合理,缺乏整體協調。表現在征管數據沒有能為稽查選案及時提供有價值的信息;管理系統既缺乏相對獨立性又不能有效地支持征收系統和稽查系統;稽查沒能借助于征收和管理系統獲取選案線索,有針對性地實施專項稽查和重點稽查,同時,也沒有很好地做到把稽查檢查中掌握的第一手資料及時反饋給征收和管理系統。

5.征管工作在具體操作中缺乏一定的規范性。首先表現在稅務人員的素質、業務水平有待于提高;其次辦稅程序、手續、文書還不甚規范,稅務人員執法的規范化問題仍然存在。

(三)稅收法律法規不夠健全

雖然我國目前已經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稅收法律框架,《稅收征管法》等稅收程序法的頒布實施,也進一步完善了稅務執法、法制監督、和法律救濟的制度體系。但隨著市場化進程的加快,新型經濟及相關法律的不斷涌現,稅收法制建設中不僅原有的問題日益突出,而且還暴露出新的矛盾。主要問題有:

1.稅收法律體系不完善。許多重要的稅收法律,如稅收基本法、稅務違章處罰法、稅式支出法、稅務法理法、納稅人權利保護法等還未出臺;稅收實體法內容滯后,稅種設計不合理。

2.稅法與相關法律存在明顯脫節,長期游離于整個法律體系之外。不僅《憲法》中未對稅收的開、征、停、減、免以及公平稅做出規定,稅法與行政法之間還存在矛盾。

3.稅收依法行政上存在明顯缺陷,稅收司法運行機制存在明顯不足。

三、稅收流失問題解決辦法

(一)提高公民的依法納稅意識

現代各種稅種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公民的納稅意識,這種納稅意識一方面來自于納稅人的“覺悟”,另一方面來自于考慮到被抓住后會受到懲罰。公民的納稅意識很大程度上來自納稅人對作為正式制度的稅法體系的認同程度。如果納稅人能確認稅收用途正當,與自己享受的公共服務能聯系在一起,是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影子價格”,并且能感覺到與其他納稅人相比,稅收是公平的。這個時候,納稅人對盡義務的意愿會大大加強。但是不少納稅人對征稅有抵觸情緒。要改變這一態度,一是要改變目前征稅人高高在上的錯誤觀念,使他們知道:正是公民的納稅,政府機構才能正常運轉,才能給公務員工資。二是要改變目前的稅法宣傳,不能只停留在“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任務”、“社會主義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之類口號宣傳的水平上,而要使納稅人看到:稅收是他們為社會生活付出的代價,是為消費公共產品而支付的價格。稅收給他們生活中增加的,并不只是負擔。

要增強公民的依法納稅意識就要加強對違法納稅人的檢查和處罰,并將這些情況公布,以儆效尤。而這又和加強稅收管理是相聯系的。一個合理的稅制跟一個完善的稅收管理體系,應該使納稅人衡量逃稅的成本―收益后選擇依法納稅。 關于這一問題,我們可以用下面的公式解釋:

E(Y)=K[Y-T(Y)-P(m)m×Y]+(1-K)[Y-T(1-m×Y)][3]

其中, E(Y):可支配收入 ,Y:個人真實收入 , T(Y):稅收函數 ,m:真實收入被隱瞞比例 ,P(m):罰款率函數 ,K:逃稅行為被查獲函數 。

因此,理性的納稅人要使個人可支配收入最大化,預期的最優“逃稅”程度取決于稅率結構、逃稅被查獲概率以及罰款率結構。在其它因素不變情況下,逃稅程度取決于查獲概率K(檢查力度)、罰款率P(m)(懲罰力度)。因此,降低畸高稅率,加大查處力度和頻度,提高罰款率,均能減輕逃稅。而這些,是稅制設計和稅務管理所決定的。

(二)改進稅收管理

1.優化稅收征收系統。要實現稅收系統信息化,包括納稅申報方式多元化,納稅申報數據采集、處理、分析自動化,稅控裝置普遍化,稅款入庫無紙化,與相關機構實現網絡化。

2.管理系統信息化。管理系統信息化的重點,應該放在納稅信息的分析,存儲和與征收系統和稽查系統的相互銜接、相互交流上,建立管理系統與征收、稽查系統相配合、相促進的機制。只有逐步實現管理信息化,加大管理力度,最大可能地獲取納稅信息,縮小征納雙方的信息差距,實現合理有效的納稅評估機制,才能使征收、稽查系統高效運作。

3.強化稅收稽查,提高稽查水平。要加快稅務稽查的制度建設,規范稅務稽查執法的權限和程序,建立稅務稽查考核體系。稅務稽查要實現信息化,以征管數據作為稽查選案的依據,充分利用協查信息,使稽查選案更具有針對性,提高稽查效能。在稽查體制上應確定選案、稽查、審理、執行四分離格局,既能分解權利,又能明確責任,應強調在對稽查權力制約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稽查行為。

4.制訂規范的核定征稅程序。通過規范核定程序,可以有效地避免核稅的隨意性。具體要求包括:同一城市對核稅文書做出統一規定;核稅人員定期開展轄區業戶經營情況的調查分析及定稅后的跟蹤管理;逐步實現核定征稅由手工管理向計算機管理轉化。[4]

(三)完善稅收法律法規

加強稅收立法,健全稅收法律體系。這是推進依法治法、治理稅收流失的基礎?;舅悸肥牵航⒍愂栈痉槟阜ǎ愂諏嶓w法、稅收程序法相配套的稅收法律體系。

1.建立稅收基本法。稅收基本法是具有最高稅收法律地位的“母法”,規范稅收共性問題,統一、約束、指導、協調各單行稅法??梢詾槎愂請谭?、司法及其監督確立目標,提高執法、司法水平。

2.健全稅收實體法。稅收實體法是指規定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與義務的稅收法律規范。在我國現行的各稅收實體法中,除了《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外,其余稅收法規具有與法律同等的效力,但從實際情況看,這種有稅無法的狀況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稅收的強制性,國家應該盡快將一些可以預見長期適用的稅種完成立法程序。

3.完善稅收程序法。稅收征管法是指規定稅收法律關系主體權利與義務履行過程的執行程序的稅收法律規范?!吨腥A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案)》于2001年5月1日開始實施。新征管法充分考慮了稅收對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的影響,將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為一個立法宗旨。但隨著形勢的變化,稅收法律關系主體權利與義務履行過程的執行程序還需要不斷加以完善。

[參考文獻]

[1]易行健,楊碧云,易君健.我國逃稅規模的測算及其經濟影響分析[J].財經研究,2004,(1):31-40.

[2]2002統計年鑒[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2.

[3]Allimgham, M.and Sandmo, A..Income Tax Evasion: A Theoretical Analysis[J].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1972,(1):323-338.

[4]曾國祥.對我國稅收管理戰略目標和框架的構想[J].稅務研究,2002,(6):64-66.

Research on Tax Evasion Issu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Financial Crisis

Wei Guo

(School of Business,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3,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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