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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非遺的傳承和保護的建議范文1
關鍵詞:非遺;數字化;保護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明確規定:“非物質文化保護工作,是對非遺“生命力”的明確與強調。”換而言之,非遺是基于特定時代背景下的精神傳承,以代際性和活態性、情境性以及實踐性的特點,依據自身獨特的方式存在并發展,為社會發展創造有利條件。而在此基礎上,數字化技術的衍生,不僅是對非遺生態及觀念的改變,更是以外在存儲或宣傳的方式,彰顯非遺的可能性、合法性,這既是對非遺生命力的詮釋,又是非遺保護的必經趨勢。
一、對非遺數字化保護的分析
1.含義
顧名思義,非遺數字化保護是指:利用數字采集和存儲、處理、展示與傳播等現代技術手段,經轉換、再現以及復原等操作,將其演變為數字形態,并通過新視角的詮釋和解讀,以新方式的保存為基準,對其加以合理運用,用以從源頭上達到非遺保護及傳承的目的。
2.現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2011年6月)中,第13條明確規定:“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全面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情況,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及相關數據庫。除依法應當保護的外,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及相關數據信息應當公開,便于公眾查閱。”該項法律的頒布,是在法律的角度上對非遺數字化保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強調。此外,非遺數字化保護工程的啟動,是依據數字化技術,將非遺予以全方位保護及傳承。例如:陜西和等地非遺數據庫的創建,為其數字化保護及傳承奠定有利基礎。
3.保護技術
傳統非遺保護工作的開展,雖可對非遺予以傳承,但因對其的“傷害”,逐漸被現代技術所取締。如計算機技術的運用,主要采用非遺圖像、音頻與文字記錄的方式,以“虛擬再現”的層面,構建非遺數據庫,這是當前非遺保護的核心策略、關鍵手段。其中,非遺數字化技術包含保存與存檔技術、虛擬再現技術、構建數字博物館。
首先,保存與存檔技術。信息獲取作為非遺數字化保護存檔的首要內容,是以高精度掃描儀、相機為輔助,經非遺信息采集和編輯工作的開展,將其演變為數字化格式,便于光盤和硬盤等介質的存儲,以此達到非遺安全且長久保存的目的。其次,虛擬再現技術。通過數字攝影、虛擬現實以及三維模型等技術,將非遺于還原的前提下創建虛擬情境,尤其針對瀕危非遺數字化保護工作,借助虛擬復原和多維度演示等層面,實現針對性保護、傳播的目的。最后,構建數字博物館。數字博物館是對非遺信息的整理加工,以數字化系統的輔助,對信息加以分類編輯后,存儲至數據庫,便于用戶選用鏈接、搜索等形式對非遺信息資料的快速查找。
二、加強非遺數字化保護應采取的措施
1.優化建檔方式
數字化保存及記錄工作的開展,是非遺保護的關鍵措施,具體可從以下幾個層面予以實現:其一,非遺文獻和圖片、影像與碑刻等資料的整理,以數字轉化及存儲的層面,構建非遺文獻數據庫;其二,非遺實踐工具、場所及產品的記錄,以文字、圖像和音像等格式差異,將其分類儲存;其三,結合數字化技術的運用,時刻關注非遺動態實踐,依據動態立體、高清記錄的層面,對其予以全面性存儲。
對于傳統非遺保護方式而言,數字化保護具有存儲靈活、傳播迅速、應用廣泛的優勢。其中存儲靈活:鑒于數據存儲載體、容量以及格式的逐步優化,非遺數字化存儲儼然成為社會發展的主流,既是對非遺存儲空間、成本以及管理等流程的縮減,又可為非遺盤活創造條件;傳播迅速:經電子存儲,非遺信息傳播、復制、編輯等效率得以全方位提升;應用廣泛:數據分析、統計和查詢、檢索、加工與應用等均對非遺資源予以多元化利用。
2.優化宣傳模式
相較于非遺數字化存儲,其宣傳工作也以資料、器具和實踐等層面獲取相應的非遺記錄信息,但非遺數字化宣傳工作是以展示、展演與展覽等為輔助,通過向外來者、擁有者、傳承者間的非遺信息宣傳,促使人們達到非遺保護警示的作用。由此可見,在進行非遺數字化宣傳工作中,若要從根本上達至最佳宣傳效果,則應對其數字化宣傳的特性予以全方位明確,即是對傳統非遺保護展示、展覽等模式的突破,更是其跨族群和跨時空宣傳的根本;打破非遺靜態和平面展示的局限,如借助數字化技術,優選3D虛擬技術和高清掃描技術,將非遺予以立體化及動態化實物綜合展示的背景下,落實跨時空傳播的真正內涵;以單向展示和宣傳為基準,結合人機互動、體感技術等技術,逐步強化非遺數字化宣傳體效果。
3.優化傳承措施
非遺教育和傳承是其保護工作的核心宗旨,即主要利用傳承者間的精神交流,如心授、言傳身教等手段,配以文字或圖像的傳承手段,達到非遺傳承的目的。但是,伴隨數字化技術的系統化介入,非遺傳承周期明顯縮短,提升傳承效果。再者,非遺傳承在于對“術”、“道”的統一,如“術”代表非遺傳承技術和工藝、儀式等;“道”則代表非遺傳承的內容,常見傳承技巧和技能、傳承信仰與觀念。對此,非遺數字化傳承,應在“術”、“道”傳承的基礎上,對數據采集與分析等模式予以全面思考,用以達到傳承者心理變化、創新特點揭示的目的。
三、結語
總而言之,非遺作為民族“記憶”,其非遺保護、開發工作則屬于人們不容忽視、義不容辭的責任。數字化非遺保護,是通過新保護路徑的開辟,融合非遺保護、文化發展等活動,構建新型非遺傳播、傳承新趨勢??傊P者建議人們應在非遺保護中,高度關注數字化技術的運用,結合對非遺保護內容的全面解析,將其數字化保護工作落實于實處。
參考文獻:
[1]卓么措.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研究[J].實驗室研究與探索,2013,32(8):225-227.
[2]姚順翠.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與開發研究[J].青年時代,2015(20):59-59.
對非遺的傳承和保護的建議范文2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 進校園 理論依據 實踐例證 障礙困難 思路健議
早在2003年,我國便啟動了中華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廣泛展開,一批又一批“非遺”項目得到搶救保護與傳承。但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長期、艱巨而又復雜的文化系統工程,需要不斷創新思路、創新方式、創新成效。筆者認為,讓“非遺”走進校園,堪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一條可行而有效的途徑。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理論依據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主要特征是一種活態文化,主要依靠口傳身授而得以生存與傳承,通過人的傳承活動得以保護和發展。我們應堅持以傳承人為核心的理念,不斷發現和保護傳承者,尤其注重發現和培養新一代傳承人與傳承群體,從而使“非遺”傳承鏈得到良好的恢復與持續性發展。
在大量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存續著豐富的歷史文化知識與珍貴的民族文化創造。新形勢下,應當重新審視和正確定位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觀,對存續于“非遺”中的民族精神傳承與文化符號傳達賦予新的科學認知。充分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中的歷史教育、信仰培養、道德滲入、文化認知、技藝傳遞以及豐富校園文化等方面的功能與作用;充分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傳播民族基因、培育一代新人的文化效力,從而增強使命感與主動性、積極性,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廣泛開展。讓“非遺”在廣大校園中得到有效地保護、傳承與發展。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實踐驗證
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啟動以來,全國不少地區積極探索“非遺”進校園的方法和途徑,取得了不少成功經驗。筆者調查發現,山東省臨朐縣文教共同探討,大膽實踐,不斷取得新的成效,堪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成功例證。
臨朐縣歷史悠久,文脈昌盛。境內沂山風光旖旎,靈氣所鐘。自黃帝始先后有16位帝王登封過沂山,留有歷代帝王重臣、賢達名士詩詞碑碣300余幢。流傳下沂山祭儀、沂山廟會、沂山傳說等諸多珍貴非物質文化遺產。該縣文化與教育部門每年組織中小學生參與和觀摩沂山祭儀文化活動,游覽沂山歷史遺跡,傾聽沂山民間傳說,增進了青少年地域歷史文化知識,引發了其愛家鄉、愛祖國、愛歷史文化的熱情,受到廣大學生的喜愛。
臨朐歷代文化名人輩出,著作頗豐,不少優秀文化創作在民間代代口頭流傳。該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挖掘整理了《昌國》《莊農日用雜字》《蠶絲韻言》等民間傳說專集,以作為課外讀物提供給當地中小學校,被中小學生廣泛傳閱。很多學校還將其引入課堂講說,引發了廣大學生對傳統文化的興趣,增進了學生對民風民俗民生與民間歷史文化的認知。
“周姑子戲”是臨朐縣獨有的傳統劇種,曾在當地民間產生過廣泛影響?!芭R朐周姑戲”被審定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后,當地文化部門積極挖掘整理與推介,組織老藝人進校講教,示范演唱,組織學生開展“周姑戲演唱比賽”活動,豐富了學生戲曲音樂知識,傳承了特色地方傳統劇種。又如“太乙拳”“抵功拳”是流傳數百年的中華傳統武術,經文化部門推介,一些學校將其引入校園體育項目,再如“手繪年畫”是臨朐民間傳統美術的特有產物??h二小等學校將其納入美術教育課目,采用請老藝人授課、舉辦年畫作品展覽等方法,先后培養了一大批手繪年畫青少年傳承人。
臨朐縣文化與教育部門還不斷聯手開展民間游戲、民間諺語、民間技藝、民謠民俗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校園活動,受到學校、學生及家長的認可與贊賞。社會普遍反映:“非遺”走進校園豐富了學生知識,推進了歷史認同,傳播了優秀傳統價值觀,對于培養歷史文化傳承新人及豐富校園文化均具有很好的教益與作用。
綜上所述,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堪為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可行和有效途徑。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障礙與問題
從調查情況看,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仍面臨一些障礙和問題。主要表現在:第一,一些教育部門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作用意義認識不足,尤其在當前以應試為主的教育機制作用下,由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尚未納入應試課題,更未編入教育計劃,因而無章可循,無的放矢。不少校園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元素、內容及保護價值認識不清,導致責任感、主動性普遍缺失。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處于缺少計劃、缺少組織、缺少機制、缺少管理的松散萎靡狀態,號召力保障力明顯不足。第二,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項目內容資料的選擇確認整理滯后,“非遺”教材及讀物普遍缺失。第三,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存在重挖掘、輕保護重申報、輕傳承;重文化部門單方面保護、輕與社會組織聯合保護的弊端,與教育機構及校園尚未形成共識與合力。第四,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限于興趣、形式、課余,致使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內涵掌握不準、元素失真,未達到真正意義的“非遺”保護與傳承。
四、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思考與建議
(一)政府各機構尤其教育系統應當廣泛宣傳落實國家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精神。認識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基礎文化教育工程,是政府及教育文化部門的共同使命。增強校園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責任感、自覺性,為“非遺”走進校園搭建平臺,鋪平道路,結出碩果。
(二)各級教育機構與校園應主動聯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職能部門,選擇項目,認定內容,編輯教材讀物,出臺計劃措施,創新科學方法,讓“非遺”進校園開展的靈活多樣,扎實有效。
(三)各級文化部門應積極與校園合作,積極提供相關資料及文化服務,努力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深入開展,努力發揮其保護傳承作用,積極培養“非遺”保護傳承新人。
對非遺的傳承和保護的建議范文3
關鍵詞: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體育;概念;法律保護
中圖分類號:G 80-054 文章編號:1009-783X(2017)01-0132-05 文獻標志碼:A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于2003年10月頒布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隨之正式成為官方術語和操作概念,在人類文化遺產的范疇中開辟了一個嶄新的領域[”。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下文簡稱“體育非遺”)生動地呈現了各民族人民的生產習俗、生活風貌和,是一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人類社會的歷史遺存,更是民族文化中豐厚的精神養料,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但長期以來,由于人為和非人為因素,世界各國體育非遺不斷遭到損毀,隨著現代化進程的加速發展,這一現象愈演愈烈,尤其是在偏遠落后的地區,一些體育非遺項目已經消失或瀕臨滅絕。學界對“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應時而興、亟待解決的課題進行了探索,圍繞這一領域所取得的成果已非常豐碩。鑒于此,本文從概念與內涵、價值、保護、傳承和發展5個方面對體育非遺研究進行梳理,以期為進一步推進相關研究建言獻策。
1.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進展
1.1關于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與內涵的研究
對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與內涵的探討,學界基本遵循了一致的解釋路徑,認為體育非遺是“體育”與“非物質文化遺產”2個概念的交織,該類別文化遺產必須同時滿足“體育”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核心要素;但基于語言和文化背景的差異,國內外學者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和“體育”概念與內涵的解讀不盡相同,至今沒有形成共識。體育非遺尚存在概念與內涵不清、類別歸屬不明的現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一些具有體育屬性的項目,例如維吾爾族達瓦孜、塔吉克族鷹舞等,其類別歸屬傳統體育、雜技、民俗還是民族舞蹈難以準確定位。
李鳳梅認為體育非遺可以理解為被某一區域人口或固定群體主要用于健身、娛樂、祭祀、競技等目的所遺存的各種身體活動形式和知識,以及與之相關的實物、器具和文化空間。彭金城認為體育非遺是世代傳承、體現傳統體育非物質文化的形式及相對應的文化空間,包括傳統體育技術、動作要領、表演藝術、文化精神等內容。實際上,體育非遺最核心的內涵不是外在的物質表現形式,而是文化持有者在表演和創作過程中含有的特殊內蘊和技藝。從承載主體“文化持有者”的角度來看,體育非遺是“活”的,因而對體育非遺概念與內涵的認識應該是動態的,它隨著時間和實踐的綿延不斷誕生出新的內涵。
1.2關于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的研究
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主要包括文化價值、歷史價值、精神價值、科學價值、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目前,相關研究集中于文化價值、教育價值和經濟價值等方面。孫健等以傳統蹴鞠運動為研究對象,研究認為傳統蹴鞠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軟實力”主要表現為文化的自信力與凝聚力、溝通力與協調力、傳播力和感召力。李成銀等認為,武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主要在于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促進民族文化認同、增強社會凝聚力。馬磊認為,河南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民族傳統體育歷史價值獨特、文化價值內涵豐富、文化傳承的原生態性突出、現實意義重大。
通過整理相關資料可以看出,體育非遺價值研究正處于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中。第一,針對體育非遺價值的研究還處于較為分散的狀態,尚未形成系統,研究時應當從多角度、不同層面,根據不同需求進行具體研究。第二,缺乏對體育非遺價值多樣性與關聯性的研究。在探討體育非遺價值時,我們應該從主體和客體2方面加以考察,不僅要認真研究體育非遺本身,而且要認真地研究體育非遺背后社會發展的現實需求。
1.3關于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研究
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項艱巨復雜的文化工程,要求不同領域的學者和保護工作者結合自身專長,從不同的視角對其進行深入思考和探索。目前,體育非遺保護研究主要集中于保護主體、保護內容、保護方式、保護成效評價等方面。白晉湘針對體育非遺保護的有限性,從分級保護體系、法制保護機制、博物館、數據庫、文化持有者、文化空間等方面提出傳統體育文化發展的路徑選擇。萬義認為體育非遺保護需摒棄“原生態體育”的保守理念,厘清保護對象與保護邊界,樹立可持續發展的生態觀,注重各生態系統間的動態平衡。張春燕從法律保護的視角對民族傳統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現狀進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礎上總結體育非遺法律保護中存在的問題。袁育霞認為將武術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其保護與發展提供良機,并基于此提出武術的保護策略。
近年來,圍繞體育非遺保護的研究非?;钴S,部分學者力主“原生態”地保護體育非遺,這種“原汁原味、回歸本源”的主張在現實生活中難以實現;因為所謂的“原生態”是相對而言的,刻意追求理想中絕對的“原生態”只會是勞而無益,必須以發展變遷的觀點考察體育非遺的原生態、本真性。事實上,體育非遺保護的真諦不在于“原生態”“非物質”或是“物質”,而在于“非物質“物質”之間人的生活態度。
1.4關于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研究
體育非遺傳承研究涉及傳承項目、分布區域、歷史淵源、基本內容、傳承譜系、基本特征、瀕危狀況、主要價值等多個方面,主要集中于體育非遺傳承現狀、體育非遺傳承原則、體育非遺傳承制度和體育非遺傳承路徑。牛芳等以徽州嬉魚燈活動為個案,對徽州民俗體育非遺傳承特性、傳承危機進行研究,提出相應的傳承策略。張慶武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角度探討華佗五禽戲傳承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認為應完善華佗五禽戲管理體制、增加經費投入、加強教育傳承和傳承人保護等。王書彥等從制度角度入手,對體育非遺傳承人的認定存在申報審核制度難以規避地方不當利益、傳承人評審標準模糊等問題進行探討。
從以上對體育非遺傳承的研究可以看出,學者們基本采用了“經世致用”為主導的學術研究范式。“經世致用”的宗旨在于密切關注社會問題,敢于面對社會問題,致力于濟世安民。近年來,體育非遺的研究表現出尚實務實的特點,有效地促進了體育非遺傳承工作的順利進行,并根據非遺面臨的困境進行了合理引導;但相關成果以定性研究為主,得出的結論難免帶有主觀性,對一些重點問題關注度不高,例如體育非遺的群體傳承、教育傳承等方面研究不夠深人。
1.5關于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研究
對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正確理解應是具有良好的造血功能,并具備自身的特色。具體來講,就是要求文化持有者“向內求深度,向外求廣度”,向內求深度是指要保持體育非遺自身的文化特質,尋求文化自覺,向外求發展是指開拓視野,不斷學習和吸收先進的內容。目前,體育非遺發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體育非遺發展現狀、體育非遺發展訴求、體育非遺發展路徑、體育非遺發展前景等方面。蘇雄針對粵西民族傳統體育發展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加大教育投入、發揮媒體作用、保護民族傳統體育環境等建議。楊建營等介紹了浙東內家拳發展概況,認為要厘清內家拳保護、傳承與發展等環節之間的聯系和區別,以使該系統工程的工作得到有序開展。郭玉成從傳統武術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文化發展等方面,總結相關研究成果,認為傳統武術的發展應有別于西方體育,走“文化回歸”的特色之路。
從以上文獻可以看出,人們從不同視角對體育非遺發展進行了探析,為體育非遺的發展提供了理論支持;但此類研究多是理論上的應然性內容,與體育非遺運行實踐中的實然尚有差距。第一,在體育非遺自身發展方面,研究人員沒有充分尊重傳承群體在內的大眾自我選擇,缺乏與他們展開有效的溝通,相關學術成果與傳承群體、地方民眾的認同度相差甚遠,使體育非遺發展研究成為高級理論的低級運用。第二,缺少實證研究。“思考”“構想”和“建議”的思辨式研究偏多,基于田野調查的實證研究不足,尤其是細致入微的成功個案研究十分缺乏。
2.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綜述
2.1國外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起步較早且脈絡清晰
美國、歐洲、日本等在體育非遺領域的研究已有數十年的歷史,歷經多年發展,其理論體系與實踐經驗都較為成熟。相關體育非遺研究,主要來源于《國際博物館》(Museum Intemational)、《國際遺產研究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ritage Studies)、《非物質遺產國際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anaible Heritage)等。
在體育非遺理論的建構與探討方面,美國起步較早,研究成果較為顯著的機構包括史密森尼民俗和文化遺產中心、美國民俗中心、國家藝術贊助基金等。始于1967年從事傳統知識及藝術的研究、展覽與保護工作的史密森尼民俗節就是由前者舉辦,創立之初非常重視學術性研究和地域文化權利的體現。為方便文化持有者以自己的方式宣傳獨特的文化,史密森尼民俗節所有的體育非遺活動都安排在國家廣場的草地上或臨時搭建的舞臺上,使得文化持有者和包括體育非遺學者在內的參觀者在較為輕松的活動氣氛中面對面直接交流。與文化持有者之間的平等對話,保證了訪談的高效,提升了研究者對體育非遺的認識深度。史密森尼民俗和文化遺產中心主任K.Richard認為,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實行中的分離和各自領域的分隔削弱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的有效性。R Nettleford針對體育非遺遷移現象,分析在遷移中造成的遺產流失、衰亡原因,提出了相應的解決路徑。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登錄制度起源于歐洲,有關體育非遺理論保護與傳承的經驗性研究在歐洲也較為成熟。波恩大學、烏爾姆大學等高校嘗試將體育非遺項目納入學校體育活動,為體育非遺研究注入了活化劑。值得借鑒的是德國學者在研究體育非遺項目時,往往選擇很小的事件和社會現象為研究對象,然后就這一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探尋事物的發展規律。例如L Kong教授從個案的實證出發,運用田野調查法從不同角度闡述文化全球化對體育非遺的危害,各民族應從自身實際出發,促使本民族文化適應新時代的要求。追根溯源,歐洲體育非遺保護與研究工作的成功得益于“文化遺產日”的設立。每年9月的第3個周末,40多個歐洲國家的居民舉家出動,朝圣般地參觀文化遺產,增強了民眾保護體育非遺的意識。
經^數十年探索,日本等在體育非遺傳承研究方面,已經形成相對成熟的理論體系。有日本學者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核心在于重視傳承人的技能本身,由于傳統體育技能等具有“無形”特點而難以把握,因而傳承人也被包括在無形文化遺產的范疇。學者M.Shimada認為,日本Soma-Nomaoi(相馬野馬追)的成功傳承主要得益于控制機制的規范化,在保護傳承人、保存項目形式的同時對項目內容進行了必要的調整。
盤點國外體育非遺相關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幾個方面:1)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的建構與探討;2)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的宣傳與管理研究;3)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的歷時性、建議性與反思性研究;4)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保護與傳承的經驗性研究。
2.2國內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逐漸成形但關注不夠
隨著體育文化的廣泛傳播和體育產業化進程的加速,體育越來越受到相關學科的廣泛關注,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視角審視傳統體育隨之成為中國體育研究的一個獨特領域。目前,國內已有諸多學者從不同研究視角對體育非遺相關問題進行探討:從研究理論視角出發,例如社會學、人類學、藝術學、法律保護的角度;從研究層次上看,主要有宏觀、中觀和微觀研究;從研究視角的維度,可以分為多維視角和單一視角等。根據具體問題,研究者通常會選擇適宜的研究視角。
宏觀層面的體育非遺研究是從全社會或整個國家的視角出發,以―些宏大的、整體的體育非遺理論問題為研究對象,強調包容性、概括性和整體性,比如《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我國傳統體育文化保護》、《論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體育文化的傳承》等,分析了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傳統體育文化之間的關系,探討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對傳統體育文化傳承的啟示。也有學者嘗試將民族傳統體育發展、民俗體育文化的保護置于非物質文化遺產視角下進行研究,例如《非物質文化遺產視角下我國少數民族民俗體育文化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視野下的民族傳統體育發展》。王曉在其論文《非物質文化遺產視野下民族傳統體育保護的若干思考》、牛愛軍等在其論文《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民族傳統體育研究中若干問題的思考――兼與王曉同志商榷》中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空間”、民族傳統體育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類別歸屬等問題進行了探討,激發了廣大學者對民族傳統體育保護的關注。
中觀層面的體育非遺研究一般是以局部區域、某一民族或某一項目群的體育非遺為研究對象,例如《貴州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的傳承和發展》、《我國朝鮮族傳統體育的發展現狀及對策研究》和《傳統武術:我們最大宗最珍貴的瀕危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后者出自程大力教授之筆,是中國真正意義上以非物質文化遺產視角研究傳統體育的開山之作,截至2016年3月6日,被引267次,在2 682篇非物質文化遺產類核心期刊論文中被引頻次穩居前三。中觀研究是宏觀研究與微觀研究兩者之間聯系的紐帶,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宏觀層面的體育非遺研究只有借助于中觀研究,經過中間過渡才能在微觀中得到良好體現;微觀層面的體育非遺研究也必須經過中觀驗證,才能具有宏觀推廣的價值。
微觀層面的體育非遺研究是以對某一項目、單個因素或最小體育非遺單位集合體進行的具體研究。研究者采用微觀研究,其目的在于對具體的體育非遺項目進行更為詳細的解析和定位,例如《靈的皈依與身的證驗――河北永年縣故城村梅花拳調查》、《維吾爾族傳統體育項目達瓦孜的傳承與變遷》等?;蚴峭ㄟ^個案進行細致翔實的研究,對某一個或多個典型案例進行描述、分析和反思,例如《農村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困境及其救贖――以鹽城地區義豐龍舞及樓王蓮湘為個案》等。由于微觀研究的個案研究是針對具體的體育非遺問題,研究的代表性和解釋力不足以成為行之有效的推廣模式。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體育非遺研究尚存在以下不足:其一,從單一角度思考問題的研究居多,從整體上系統思考體育非遺問題的研究較少(例如,研究過程中將宏觀研究、中觀研究、微觀研究三者融合,相互補益);其二,歷時性研究和建議性研究較為常見,反思性研究明顯不足;其三,缺乏長期深入的田野調查和個案研究,難以把握相關項目的發展歷程、社會結構和影響因素。
3.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展望
3.1完善田野調查方法,形成研究的時空張力
自英國現代人類學代表人物Haddon首次運用田野調查以來,該研究方法歷經完善與規范,逐漸成為社會科學各個領域的重要調查方法。體育非遺研究借鑒人類學的田野調查方法至今已取得一定成果,但對其理解和運用還不夠深入。第一,研究人員在使用具體方法時對田野調查的共時性存在誤讀,把進入實地之前所整理的文獻資料當成調查的參照,反復印證前人成果,缺少實地調查的探索發現。第二,部分學者將體育非遺田野調查研究的性質定位為定性研究,研究中使用的資料收集方式拘泥于定性方式,較少考慮到定量的方式(例如樣本抽樣調查等)。第三,部分研究的田野調查時間不足一個農業周期或牧業周期,難以真正了解一種文化現象。基于此,在資料收集和分析方面,廣泛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歷史與邏輯相統一的研究范式;在調查研究的視角上,將宏觀、中觀與微觀研究相結合,以確保調查對象的信度和效度;在田野調查過程中,要形成研究人員與調查對象之間的時空張力,切實保證研究的真實性。
3.2法律保護與教育傳承并行,延伸實證研究廣度
通過法律手段保護體育非遺是最為有效的保護方式,但國際上關于非遺保護方面的正規法律并不多見。我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于2011年2月頒布,總體來看,體育非遺的法律保護方面還存在諸多不足,須待進一步完善。在法律保護過程中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問題所在,通過實證檢驗,揭示在體育非遺法律保護中各種內外因素對其產生不同影響的深層次原因和原理。體育非遺教育傳承既是一種發展,又是一種對文化多樣性的保護,對培養年輕一代集體意識、文化認同、民族自尊等具有特殊優勢,能引發人們對民族生存精神和生存智慧的再認識,被視為現代社會保護體育非遺的一種有效方式。要實現體育非遺教育傳承的突圍與跨越,就必須打破民間與學校文化主體間“身份有別”的觀念,實現體育非遺資源對流,優化課堂的文化空間;因此,強化教育傳承實證研究,把踐中積累的研究成果應用于具體實踐,將是體育非遺研究者的一項重要任務。
3.3擴展研究的主位視角,提高文化持有者參與度
體育非遺承載的主體是文化持有者,充分尊重文化持有者對自我文化的認同態度或真實情感是體育非遺保護與傳承的“第―要義”。在具體實踐過程中,政府、經營者和文化持有者之間的博弈關系使得處于弱勢的文化持有者的權益難以得到保障,話語權遭受剝奪,其主動參與度較低。而缺乏文化持有者的積極參與,所有體育非遺工作都會徒勞無功,因此,要擴展研究的主位視角,促進政府、經營者和文化持有者換位思考,滿足體育非遺持有者的利益訴求,提高他們的參與度。首先,必須把體育非遺研究中受到冷落的文化持有者邀請回來,與他們展開有效的溝通,將體育非遺、發生情景和文化持有者構成一個動態系統進行研究;其次,尊重文化持有者的主人地位,逐步引導他們客觀地看待自身傳統和生活方式,傳承體育文化精華;再次,借助政府和媒體的力量,宣傳體育非遺的原真性文化內涵,樹立文化持有者的民族自信心。
3.4闡釋體育非遺本體理論,加強不同學科整合
體育非遺形式多樣,內涵豐富,闡釋體育非遺本體理論是學界研究的一項重要任務。研究者應發掘已有研究優勢,全面分析體育非遺的概念、內涵、特征、價值和分類體系,為構建體育非遺理論體系進行積極的探索。體育非遺研究涉及到體育學、文化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等多種學科,需要整合多學科的理論知識和研究方法,加強不同學科之間的交流與整合。為保證多學科綜合研究卓有成效,需做到以下3點:第一,鑒于不同學科擁有獨特的理論體系和適用范圍,多學科綜合的體育非遺研究必須兼顧各學科的特點,在此基礎上對相關學科進行融會貫通。第二,不能生搬硬套相關學科的研究結論,只有在不同學科的共同點上找到可以互補的前提,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多學科的有機整合。第三,跨學科研究中嚴謹對待每一條資料,充當使多學科綜合研究的基礎資料得到相關學科的相互印證。
對非遺的傳承和保護的建議范文4
關鍵詞:渭南市;非物質文化;保護;傳承;思考
中圖分類號:G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4)15-0231-02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是歷史發展的見證,又是珍貴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化資源。當前,隨著經濟的全球化和社會的現代化,我國文化遺產生存環境漸趨惡化,保護現狀堪憂。2003年10月,旨在保護以傳統、口頭表述、節慶禮儀、手工技能、音樂、舞蹈等為代表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2屆大會上通過。為進一步加強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推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國務院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我國的“文化遺產日”。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悠久的歷史和燦爛的古代文明為中華民族留下了極其豐富的文化遺產。五千年的中華文明發展歷程,給我們留下了極為豐富的文化遺產,目前,我國已成為世界上入選“非遺”項目最多的國家。渭南市有著悠久文化歷史傳統,轄區內擁有12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95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居陜西全省之首,也處于全國前列。
一、渭南非物質文化遺保護的現狀和意義
近年來,渭南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傳承、宣傳、保護工作,通過不斷的探索實踐,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全市普查各類非遺線索多達9126條,已挖掘整理項目600余項,涵蓋10余個門類。全市擁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12項,占陜西省國家級項目總數的18.75%;省級95項,占全省省級項目總數的19.27%,名列全省首位;市級213項;縣級400余項。目前,我市共有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11人,省級69人,市級412人。
因為渭南有著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所以在渭南探索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義深遠。首先,可以提高人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體認知。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人們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知道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激發社會有意識的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其次,有利于提升渭南文化形象。渭南非物質文化遺產居于陜西省首位,陜西又是我國的文化大省,渭南的非遺保護工作直接為提升渭南市文化形象和建設文化強市有著積極的作用,為我國西部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可借鑒素材。第三,有利于形成文化歸屬感。人類學家泰勒在其著作《原始文化》一書中指出:“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來說,乃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和任何人作為一名社會成員而獲得的能力和習慣在內的復雜整體?!狈俏镔|文化遺產傳承著中華先祖們創造的優秀文化,有著很強的民族性和代表性,能夠不斷激發我們學習優秀、保護優秀文化的意識,也是一個地域民族文化心理,有著很強的凝聚力。
二、渭南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的有利條件分析
(一)普查工作情況分析
渭南市專門成立了專門機構具體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挖掘、整理組織、協調、指導和實施等各項工作。嚴格按照分階段、分時限、逐步推進的原則,明確了每個階段的工作任務,使整個普查工作有章可循、有序開展。聘請有關專家學者,舉辦了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和普查人員培訓班,先后有百余人取得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證。通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的認證普查,可以有效的保證非物質文化遺產不被流失。
(二)傳承機制條件分析
經過努力,形成了橫向和縱向交匯覆蓋的保護傳承機制,首先形成了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其次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命名和保護工作。這兩項工作的開展,為傳承機制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活態保護機制分析
建立了渭南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長期展示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保護工作剪影、保護工作成果和具有代表性的相關實物與資料,同時為傳承人提供技藝技能展示展演的平臺。
三、渭南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現實意義及困境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珍貴的文化資源。隨著工業化的不斷深入,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流入開發商業化的模式,如:渭南市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華縣皮影,經調查得知,純手工雕刻一平米的價格約萬元,然而機器加工而成的大約五百元,相差近20倍。市場化、產業化的大環境下,人類生產、生活方式的變化,許多文化遺產的命運正在發生改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已刻不容緩。我們知道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祖先留給人類的共同財富,發掘它、傳承它、保護它是我們責無旁貸的責任和使命。
從“非遺”自身發展條件看,原材料缺乏、傳承人缺失、市場萎縮是普遍面臨的問題。首先,保護經費不足。盡管中、省對一些項目撥付了項目保護扶持資金,且逐年增加,但不是所有項目都給保護扶持資金,市、縣因財政原因目前還難以給予撥付保護扶持資金,形成了大部分項目難于保護的現狀。其次,項目傳承后繼乏人。目前,大部分項目傳承人年齡偏大,而項目的保護對象又大多集中在農村,生活的壓力和經濟建設的需求使農村中青年人大多進城務工,造成傳承人隊伍青黃不接,后備隊伍嚴重匱乏。第三,本土根脈日趨薄弱。以傳統劇目華縣皮影戲與華陰老腔為例,雖然每年演出場次不少,但大多是參加對外交流與旅游景點的演出,在本土農村的演出已很少。第四,現代文明的沖擊。隨著人們現代文明生活進程的不斷加快,對衣食住行的物質需求及精神文化需求也發生了巨大變化,固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也毫不例外的受到沖擊。
四、關于渭南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對策建議
(一)思想為先導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形式和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是歷史發展的見證,又是珍貴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化資源。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對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推動我市經濟、社會、文化的全面協調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市的文化生態也正在發生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傳承生存環境也正在受到威脅。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瀕臨消亡,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著實物與資料遭到毀棄或流失、傳承后繼乏人等問題。因此,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各級政府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工作,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形成保護和傳承工作的強大合力。
(二)教育是重點
充分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優勢,搞好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思想品德教育。各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機構和教育部門,要利用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對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對廣大青少年進行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思想品德教育。通過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講座、專題實物展示以及專題興趣小組等活動,增進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青少年對渭南歷史文化的了解,對祖國歷史文化的了解,激發廣大人民群眾和廣大青少年的愛國主義熱情和民族自豪感。
(三)機構是基礎
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建立協調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制,是非遺保護的基本保障。各級政府要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市、縣(市、區)兩級政府要通過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各級文化部門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牽頭部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縣(市、區)兩級要抓緊建立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認真抓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各項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投入是前提
全市各級政府要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文化發展綱要,明確近期和中長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范圍、保護措施和保護目標。通過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逐年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的投入。同時,要通過政策引導,鼓勵社會捐贈和贊助,調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資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良性投入機制。
(五)落實是關鍵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和縣(市、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要加強指導、檢查、監督。對發現責任單位或責任人不能切實履行職責、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工作的,要按程序給予變更責任單位或變更責任人。對不履行職責,造成保護不力的,要責令改正,并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六)人才是核心
加強非物質文化保護工作,隊伍建設是基本保證。我們要采取積極措施,加大工作隊伍的培訓力度,積極組建一支業務素質好、年齡結構合理的非物質文化保護隊伍,通過和當地非遺保護企業、院校開展非遺人才培訓,逐步形成比較完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人才培訓體系,確保非遺保護與傳承工作后繼有人。
對非遺的傳承和保護的建議范文5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 法律保護 現狀
為更好地開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03年10月份出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我國國務院也在2005年3月份頒布了《國務院辦公廳有關加強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見》①。2011年2月25日,我國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正式通過并公布,這是繼“文物保護法”之后又一項重要法律。然而客觀地講我國保護“非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很多,這給保護“非遺”工作帶來了消極的影響。在筆者看來,之所以會存在這些問題,相對滯后、薄弱的理論研究是其主要原因,因為在理解最基本的原則時有偏差,所以很難在完善、成熟的中國化系統理論上來開展保護“非遺”的相關工作。本文根據這一情況,著重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兩個概念進行了解釋,對保護“非遺”的基本原則進行論述,且在此基礎上系統地反思國內保護“非遺”的實踐和理念,為相關工作提供了宏觀上的分析對策,以促進保護“非遺”工作的開展。
基本原則和理念
在“非遺”的理論體系里,有兩個核心的概念,即“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本文將重點解析“非遺”概念的外延、內涵與其基本原則。
《公約》在界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時作了如下的規定:被各個團體、群體以及個人看成是其文化遺產的所有的技能、表現形式、知識、表演、實踐以及和其相關的文化場所、工藝品、實物、工具等等,其主要涉及下述幾方面的內容:手工工藝方面的傳統技能;和宇宙及自然界相關的實踐、知識;表演藝術;節慶、社會風俗及禮儀;口頭的表述與傳說。從總體上看,其具有四個基本特點,分別是“生態性”、“民間性”、“活態性”,以及“生活性”等等②。
根據論者的觀點,“活態性”指的是,較之于那些處于靜止狀態的物質文化遺產,“非遺”具有鮮活、生動的特征,有著不斷變動的形態。“生活性”和“民間性”關系密切,因為“非遺”是民眾的集體智慧的成果,其在日常的民間生活里自發的傳承、出現與發展,源于民族的社會生活、文化環境,是民族生活得以維系的主要方式,因此一旦其和民間的生活相脫離,其生命力將無法鮮活?!吧鷳B性”指的是根據自然科學里的“生態”概念,來描述民間“非遺”的生存情況,其涉及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其存在是以各地區、各民族所具有的特定的自然環境、人文環境為基礎的,涉及不同的生活方式、習俗、語言等等,這些因素的存在造就了不同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藝術特質和文化內涵;二是各區域的“非遺”形態與其所處的自然、人文環境一起營造出了和諧的文化生態圈。在《公約》里還規定了“非遺”理念的目標和主旨,即實現對人類所擁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切實保護。在筆者看來,這里所說的保護并不僅僅是保護“非遺”現象,其需要從整體上保護“非遺”的生態系統,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非遺”的目的。
我們要想順利地開展保護“非遺”的實踐活動,就必須科學地理解“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在《公約》里明確表述了這一概念,也就是“施行措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得到充分的保障,其涉及到該遺產每方面的立檔、確認、保存、研究、宣傳、保護、承傳、弘揚及振興”③。但《公約》沒有明確地規定保護“非遺”的原則、對象及主體,這給相關工作的開展造成了一定的困難。筆者認為“非遺保護”的對象不僅僅只是《公約》里所涉及到的那些“非遺”現象的本體,比方說口頭的表述、傳說,其還涉及“非遺”所處的自然與人文環境、受眾以及傳承人等等。對于保護“非遺”的主體問題,各國的規定各異,然而其都規定了應構建各方面相互協作、責任清晰、主體明確的有效保護機制的內容。此外,保護“非遺”時應當遵循其自身原則。第一,應開展理解保護,也就是在準確地把握“非遺”形態的意義系統與符號體系的基礎上來保護“非遺”;第二,在開展保護工作時應遵循創新原則,這是由于只有增強“非遺”納新吐故的能力,才能實現健康發展“非遺”的目標;第三,應遵循整體性原則,也就是將“非遺”作為整體文化來進行保護,切忌肢解式保護。
在對保護“非遺”工作的基本原則、對象及主體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后,我們還應當對保護“非遺”和以往常用的那些概念(比方說創新、革新、傳承、保存)進行辨析。原樣的傳承、保留文化遺產即為“保存”,其可以適用于保護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但對動態文化的“非遺”來說,由于其處在不斷變化的生存環境里,有著不斷變化的形態,所以在保護的時候,除了需要保存其原樣之外,還應注重對其發展方面的保護。而“傳承”多指動態的口頭傳承,其是“非遺”形態得以保護的一條重要的途徑?!皠撔隆敝傅氖窃谔幱诓粩嘧兓纳姝h境里,“非遺”形態可以根據外部的變化情況來調節自我,且能夠根據文化本身發展的內在邏輯來進行演變。而“革新”指的多是鼎新革故,這顯然有悖于“非遺”保護的主旨。通過對上述概念的辨析,有助于我們對保護“非遺”的內涵的準確把握④。
現階段國內保護“非遺”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各地在保護“非遺”方面的部分提法不符合“非遺”的基本原則與觀念。需要強調的是,各地基本上都是根據聯合國與國務院的相關文件來制定保護“非遺”的文件,所以各地在保護“非遺”方面所存在的觀念偏差,主要是由其在認識聯合國和國內的“非遺”規定上的偏差造成的。
而且,部分地區在開展保護“非遺”工作時還普遍存在措施靈活性不足的問題。由于國務院所頒布的關于保護“非遺”工作的文件只是對部分總原則進行了規定,所以各地區應當從本地的實際情況出發,設置方針對策,借助于多樣靈活的措施來保護文化的多元性⑤。
在理解保護“非遺”的觀念上存在誤區。國內在保護“非遺”時普遍存在主體責任不明確的問題。我國保護“非遺”的主體很多,其涉及各個不同的層面,比方學術界、政府、工商界、民眾、傳承人以及社區組織等等,若它們間可以實現高效的協作,勢必能產生強大的合力,進而完成對有效保護機制的構建。然而當前卻普遍存在不明確的責任分工這個問題:一是,部分區域保護“非遺”的工作成了少數文化投資商的經濟事務或者是少數文化干部的行政事務,行政的領導擔當著保護的主體,比方說盡管評審“非遺”的委員會是有關領域的專家與文化廳等行政部門的同志一起組建起來的,然而真正的主體是各級部門的負責同志⑥。此外,在開展保護“非遺”的工作時,學科專家與民間的藝人不具有主體地位。這使評定“非遺”工作成了“指定”工作,且容易和實際相脫離。現階段的情況是,部分民間的文藝家協會能夠直接參與到相關的保護工作中來,學者、民間藝人的參與較少,這些情況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保護“非遺”工作的順利開展。
同時,在保護“非遺”的工作中還存在不能準確地把握整體性原則的問題。部分區域在進行保護“非遺”的文件的制定時,常常忽視保護“非遺”的整體環境,未充分地意識到“非遺”是和自然、人文環境一同存在的整體的文化形態。雖然在一些文件里也涉及到了對文化空間的保護,然而其卻不同于整體性的保護理念。受此類模糊的保護觀念的影響,保護“非遺”的工作常常處于“碎片式”形態之中。
未能準確地把握保護“非遺”的主旨。激發人們對文化的保護意識,使文化的多樣性得以維護,確保人類文化能夠維持生態上的平衡是保護“非遺”的主旨所在。而不管是設置“非遺”的名錄,還是設置專項的基金,都僅僅只是最終目標得以實現的手段。所以在保護“非遺”時,我們不能將工作的核心與主要的目標設置成進入“省級”、“國家級”、“世界級”的“非遺”名錄中,這樣做只能是本末倒置,會使文化形態喪失健康的發展空間。所以,我們應該將“申遺”視作促進保護文化遺產工作的一個重要契機,且應把相應的保護工作放在首位,決不能將精力與財力一味地放在名錄的申請上,切忌過分地提高申遺工作的意義。
除此之外,還存在分級政策有悖于保護主旨的情況,部分區域根據國務院的文件,從2006 年開始著手制定涵蓋省、市、縣三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錄,且明確規定只有那些進入了縣級名錄的才能進行更高層次的名錄的申請。在筆者看來,此類分級制度片面地劃分了不同類型的文化等級現象,這顯然不符合聯合國保護“非遺”工作的根本宗旨與目標。
有關國內保護“非遺”工作的幾點建議
提高文化研究的力度,開展理解保護工作。在開展保護“非遺”的工作時,各地應重視提高文化研究的力度,充分地研究調查各種“非遺”形態,準確地理解其精神內核和文化內涵,切實做到理解保護。只有那種理解式地保護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保護,如果對意義不能準確地把握,那么開掘只能是盲目的,其結果必定是毀滅、破壞。概況地講,我們一方面要普查各地的文化,組織多種形式的民間藝術展覽、會演,同時要重視對各地區文化數據庫的建設;此外,還應當收集、整理各地區的文獻、史籍、地方志、家譜、民俗志及專題志等相關的資料,以期能夠深層地解讀非物質文化遺產。
在“原生”環境下維持“原生態”,打造立體、動態的保護模式。在保護“非遺”時,應從“原生”環境里對“原生態”進行保護?,F階段很多地方都制定了“普查全面、記錄立體、搶救及時、整理分類、扶持有效”的方針,其通常會采取兩方面的措施:一方面是建立針對“非遺”的有形形態的檔案,采用靜態保存的方法,比方收集文字資料,或者是借助于現代化的技術手段將民間藝人的生存狀態與表演過程等動態方面的因素錄制下來;此外,對“非遺”事項的單純保護,比方說組織表演藝術展演。顯然,只借助于這兩種保護措施還不夠。我們應在“活態”保護原則的指導下,構建立體、動態的保護模式,也就是把文化形態和其相關的生存環境看成整體來進行保護,讓它們避免被主流意識形態與商品經濟異化。在實踐中,各地可以參考貴州等省的做法,進行生態保護館建設,從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在部分有著豐富的民間文化資源的區域設置民俗博物館與生態博物館,開展動態保護活動,轉變博物館以往那種傳統的理念,比方在朱仙鎮(開封)、桃花塢(蘇州)及楊柳青(天津)等地成立以木板年畫為主題的民俗村⑦;除此之外,在開展非遺的整體保護工作時需要嚴格地遵循“生態性”原則。
應有效地整合社會多方力量,形成上下合力,推動保護理念向文化保護自覺意識的轉化。在實踐中,我們可以參考法國和日本在保護主體方面的成功做法。以日本為例,在保護活動里有許多民間組織的參與,且民俗學者與相關領域的研究人員在認定、審查、調查與研究“非遺”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法國為使保護文化遺產之作的持久性和科學性得以維護,設置了數以百計的相關單位,從事調查、收集資料與相關的研究工作。所以,各地應參考國外的成功經驗,可以設置與保護“非遺”工作相關的專家咨詢與科研機構,同時應重視發揮專家的作用。為使民間藝人在文化保護工作中的積極性得以充分的調動,我們可借鑒日本的經驗,出臺可行性強的措施,以激發藝人在文化傳承方面的積極性。需要指出的是,在現階段,部分有著豐富的“非遺”資源的區域,經濟比較落后,藝人難以維持生計,對于這一問題我們應給予適當的幫助,解決其在技藝傳承方面的后顧之憂。
制定與地方實際相符的、靈活的保護措施。在保護“非遺”時,務必應從地方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和當地文化形態的特點相符的靈活的保護措施。此處我們舉個保護地方戲曲的例子⑧,在開展具體的保護工作時應注意下述幾方面的內容:第一,由于地方戲都有自身的舞臺表演程式與表演體系,因此其保護范圍不能局限于像穿著藝術、化妝、表演的程式、曲牌唱腔、唱念的規范等物質技術層面的內容;應當重視對其精神層面的精神意蘊、文化內涵及審美追求的保護,也就是應將“神”有效的保留下來;應盡可能地減少主流文化與商業文化對其的影響。第二,應重視保護和地方戲相關的審美觀念與語言環境,綜合地保護其相關的藝術構思手法、傳承人及口訣。此外,為了確保地方戲在今后的發展過程中能夠后繼有人,還應當充分利用學校這一重要的人才培養場所。
構建相對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要想順利地開展保護“非遺”的工作,就應當構建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由于自古以來民間文化在我國都是不登大雅的,其被放在陪襯主流文化的位置,以民間音樂為例,長期以來其都被視為一種音樂素材來源,但其并不屬于主流音樂系統。因此只有先完成健全的法律保障體系的構建,才能充分地保障民間文化的尊嚴與相關工作者的權益。
有效地區分調查“非遺”的方式和調查“物質文化遺產”的方式。在實踐中,我們應有效地區分調查“非遺”與調查“物質文化遺產”的方式。在調查“非遺”時,應到調查地進行深入的調研,準確地把握當地文化現象中的精神內涵與其民眾的心理特質,從情感上聯絡調查對象,掌握好當地的情況,做好相關的記錄工作。與此不同的是,在調查那些物質文化遺產時,重視的是那些純技術層面的、靜態的工作。
現階段,我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尚處初級階段,存在問題也屬于正常現象,然而我們應當正視這些問題,如此一來,才能主動地學習各方面的經驗,才能在反省中進行改進,才能推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的健康發展,使我國的文化血脈得以傳承。
(作者為湖南涉外經濟學院思政部副教授;本文系2012年湖南省社科基金立項資助課題“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模式研究”成果,項目編號:12YBA201)
【注釋】
①楊勇勝:“民族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權利論”,《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04年第1期,第8~9頁。
②楊解君,賴超超:“公物上的權利(力)構成—公法與私法的雙重視點”,《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2007年第4期,第20~21頁。
③費安玲:“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的基本思考”,《江西社會科學》,2006年第5期,第33~34頁。
④王鳴明:“民族學視野中的少數民族戲劇”,《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學報》,2005年第1期,第28~29頁。
⑤黎明:“論我國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源問題”,《民族研究》,2007年第3期,41~42頁。
⑥鄭少華:“試論土著民的環境權”,《現代法學》,2005年第3期,第15~16頁。
⑦李世濤:“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的理解與規范問題”,《學習與實踐》,2006年第9期,第39~40頁。
對非遺的傳承和保護的建議范文6
【關鍵詞】廣西;非物質文化遺產;美術課程建設;教學體系
200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式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概念后,“非遺”的研究和保護在我們國家迅速展開,在高等院校當中同樣開啟一股研究“非遺”的熱潮。2002年10月,《中國高等院校首屆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教學研討會》在北京召開,與會專家就高等教育在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事業中的使命與作用建言獻策,呼吁大學教育在越來越多的優秀非物質文化藝術遺產瀕臨消失的關鍵時刻,發揮應有的作用,這次會議開啟了構建我國“非遺”教育體系的序幕。
自此之后,很多高等院校相繼成立了專門的機構研究和保護“非遺”,如中央美術學院、北京大學、蘇州大學、西北民族大學等高校相繼成立了“非遺”研究中心。同時,一些高校在公共課和部分專業課的授課中嘗試性地開展“非遺”課程教學,如青海民族大學民族工藝美術專業開設熱貢唐卡教學等。特別是2011年國家頒布施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學校應當按照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開展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更是為“非遺”在高校教學中常態化發展奠定了基礎。筆者作為廣西的高師美術學專業教師,近年來一直嘗試把本土的“非遺”美術元素納入藝術理論課程的教學當中,取得了一些成績?,F就如何在廣西的高師院校開展本土“非物質文化遺產”美術課程教學實踐及其模式建設提一些設想,以期和廣大同仁為我區“非遺”的發展與傳承盡綿薄之力。
一、廣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概況
廣西地處我國東南,是中國唯一的沿海、沿邊、沿江的少數民族自治區,也是中國少數民族人口最多的省份。在悠久的歷史發展中,以壯、漢、瑤、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為主的12個世居民族創造了輝煌燦爛、豐富多彩的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些“非遺”承載著廣西各族人民的生命記憶,反映著他們的傳統生活和生產方式,蘊藏著深厚的文化內涵和藝術價值。
從上個世紀80年代起,自治區政府就已經開始廣西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挖掘、保護和搶修工作,出版一系列少數民族風俗、民間藝術等方面的著作。直到本世紀初,中國的“昆曲”進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布的首批“人類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一石激起千層浪,全國上下出現了研究“非遺”的熱潮,廣西也開始了全面的“非遺”研究和保護工作。2003年,自治區政府啟動廣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1+10”工程,即以建設廣西民族生態博物館為主,以南丹里湖白褲瑤、三江侗族、賀州客家等10個民族生態博物館為輻射的民族生態博物館群,努力創建和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保護模式。2005年,自治區政府頒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桂政發〔2005〕47號)中明確提出工作的目標是:“通過全社會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備的、有民族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使我區珍貴、瀕危并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并得以傳承和發揚?!辈⑻岢龆喾N途徑保護廣西的“非遺”。此后,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廳與廣西民族大學合作成立“廣西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并啟動“薪火相傳工程”,以及“全區公共文化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業務培訓班”“廣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人才進修學習班”等各種培訓活動,進一步加強對本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保護和傳承工作。時至今日,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和保護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二、廣西高等學校開展“非遺”美術課程教學的必要性
隨著全球化、信息化和城鎮化步伐的加速,廣西許多優秀的“非遺”藝術遺產正面臨大面積的消亡,少數民族語言的語境喪失、生態環境的大規模破壞、“非遺”技藝的傳承斷裂等一系列問題接踵而來,昨日的“非遺”有可能成為今日博物館、美術館中永遠的記憶,“非遺”的保護迫在眉睫。
2008年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表示:“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課堂、進教材、進校園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可持續發展的根本舉措,也是國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成功經驗。”針對“非遺”保護的緊迫性,普遍認為當前最缺少的是大量高素質的保護人才、優秀的“非遺”傳承人和全社會對“非遺”知識的認知與普及,而這三方面的實現,地方高師院校無疑具備最佳條件,也最適合成為大規?!胺沁z”研究、保護和教育的主陣地。作為廣西的高等院校,長期以來肩負著培養基礎教育師資和社會各行業專門人才的重任,高等院校培養模式和課程體系的變革,將直接影響基礎教育和人才格局數十年的發展和成長。開展“非遺”美術課程教學,可以加速“非遺”知識的普及和高素質“非遺”保護人才的培養。此外,傳統“非遺”技藝依靠家庭相傳和師徒相授的方式,一旦兒女或者年輕人不愿繼承,“非遺”技藝的傳承就會斷裂,如果把“非遺”技藝納入我區高校的美術專業課程教學,建立完善的教學體系和系統的專業技能訓練,優秀的“非遺”傳承人數將會不斷擴大,并廣泛帶動基層“非遺”美術課程教學和全社會對“非遺”的普遍關注,從而在根源上解決“非遺”傳承人缺失的現狀。
2011年頒布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長期教育發展規劃綱要(2010一2020)》“總體目標”中明確提出:“到2020年,廣西與全國同步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入西部人力資源強?。▍^)行列,建成國家民族教育示范區”“廣西建設民族教育示范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突出區域教育發展特色;突出民族地區辦學特色;突出各級各類學校教學內容的民族特色;突出教育促進民族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因此,根據區政府關于打造“國家民族教育示范區”的目標規劃,本區高校應該抓住這一機遇,根據自身學科特點和優勢,有計劃、針對性地開設“非遺”課程教學,加大“非遺”基礎知識、實踐技能在美術學科教學中的比重,讓“非遺”美術課程真正進入人才培養方案,將會對我區“非遺”的保護、傳承,特別是對“非遺”的活性和完整性保護產生深遠的現實意義,同時,也是地方高師院校凸顯地域民族文化、打造教育品牌的必由之路。
目前廣西已列入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共五批,375個項目,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有47個項目。和美術學科相關的“非遺”涉及民間藝術、民俗活動、民間技藝、傳統節慶等多個領域。
三、廣西高師院?!胺沁z”美術課程教學模式探析
(一)整體規劃、統一布局
“非遺”美術課程體系的建設應該納入本科和研究生教學的整體學科規劃中。從學校層面而言,應該把“非遺”納入公共課程教育體系,在公共必修課當中添加至少一門“非遺”通識課程,比如《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教程》等,讓學生了解國內、區內“非遺”的分布,懂得“非遺”的內涵、特點、分類,以及“非遺”保護、研究和開發的相關知識,為“非遺”在各個專業學科教學的具體實踐與深化奠定基礎;從美術學科而言,各個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修訂中,專業核心課程或專業學科基礎課程當中至少列入一門“非遺”美術課程,讓學生了解國內、區內“非遺”中豐富多彩的美術元素,懂得“非遺”當中服飾、雕刻、繪畫、蠟染、建筑、刺繡等多個領域與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以及承載在這些美術元素上深厚的文化內涵。通過這樣的“非遺”課程強化,拓展學生視野,加深地方高校學生對身邊的優秀民族文化遺產的認識和了解,激發學生學習和研究“非遺”的興趣。
(二)專業理論課和專業公選課協同滲透
《義務教育美術新課程標準》2001年推出實驗稿,首次把美術教學上升到人文教育的層面,同時,教育部推出三級課程管理體系,給地方學校美術課程建設賦予了更多的機動性和靈活性。此后高校美術專業特別是高師院校的美術專業課程設置中,理論課程的比重逐年增加,除了各個具體專業開設的必修課程,如美術學專業開設的中外美術史、藝術概論;設計專業開設的中外設計史、設計概論等課程外,中外建筑史、中國服裝史、中國工藝美術史等課程也進入相關專業的課程教學;同時,各個專業還開設了相應的人文類選修課和特色課程供學生選擇,比如美學基礎、中國傳統文化、民族民間美術、少數民族文化概論等課程。我區高??梢跃x一些代表性的“非遺”美術資源,化整為零,有計劃、分頭進入美術專業理論課程教學中,通過不同理論課程的“非遺”美術教育滲透,從整體上建構起較完善的廣西民族地區“非遺”美術課程教學的理論框架,為廣西“非遺”美術教材和課程體系的建設奠定基礎。
此外,按照《公共選修課管理辦法》規定,大學生在四年的學習中必須完成一門藝術類課程的選修。因此,美術專業教師開設全校性的廣西“非遺”美術公共選修課,向全體學生介紹和宣傳我區的“非遺”美術資源,和《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所強調的“向公眾、尤其向青年進行宣傳和傳播信息的教育計劃”的精神一脈相承。
(三)專業技術課和特色“非遺”傳習坊并舉
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是通過“口授相傳”這一形式得以傳承和延續的,因此,傳承人的培養在這一過程中尤為重要。近年來,國家和政府雖然都在盡力挖掘和保護“非遺”傳承人,但傳承人的瀕危和現狀的脆弱依然不容忽視,少數民族地區的形勢更為嚴峻。比如文化部公布的四批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中,廣西入選25人,其中年齡最大的82歲,最小的55歲,平均年齡71歲,一些獨門絕技可能隨時面臨消亡。因此,地方高校必須利用人才培養優勢和專業技術優勢肩負起培養本區“非遺”傳承人的責任。
從美術學科專業角度而言,應該從四個方面展開“非遺”傳承人的培養:一是在美術學或設計專業下設置廣西代表性的“非遺”技藝側重方向。比如服裝專業可以開設廣西少數民族服飾(瑤族服飾)側重方向;環藝專業可以開設少數民族建筑(侗族木構建筑營造技藝)側重方向;美術學專業可以開設陶藝制作(坭興陶燒制與制作技藝)側重方向,民族工藝(壯錦)側重方向;等等。二是專業技術課授課中具體的“非遺”技藝學習。比如手工藝課程教學中學習毛南族花竹帽編織、侗族的刺繡、儺面具的繪制等。三是建立特色“非遺”項目傳習坊。根據高校的地緣優勢和美術專業學科優勢,聯合地方政府和“非遺”傳承人,在高校成立“非遺”項目傳習坊,以固定的場所,長期不間斷地開展具體的“非遺”技藝的傳授和學習,最終形成傳授、學習、繼承技藝、創作作品并反哺技藝、擴大影響形成規模等良性的傳承過程。四是利用美術專業考察課和實習課,在“非遺”集中地建立教育實訓基地,定期組織各美術專業學生赴基地開展“非遺”技藝教學實訓,親身感受和體驗“非遺”產生地人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并通過田野調查、訪談等方式整體上認識“非遺”的藝術價值和人文價值。
四、廣西高?!胺沁z”美術課程體系建設的關鍵因素
“非遺”美術課程體系的建設需要系統、科學、合理的規劃,需要從培養計劃、課程大綱、課時學時等方面精心修訂,除了上面的課程構想外,還需要強調幾個關鍵因素和環節:一是“非遺”美術專業教師隊伍的培養。沒有專業的“非遺”教師團隊,“非遺”美術課程體系的建設就成了空話,不但無法傳播“非遺”知識和培養傳承人,更會擾亂正常的美術專業學科體系,誤導學生對“非遺”價值和內涵的認識;二是“非遺”傳承人進課堂?!胺沁z”美術課程體系的建設一定要“非遺”傳承人的參與,特別是“非遺”技藝的授課初期必須要“非遺”傳承人的親授,才能保證原汁原味的、鮮活的“非遺”技藝進入高校課堂;三是“非遺”美術課程體系建設中要充分發揮高校的優勢和特點,除了“非遺”傳承人的培養和“非遺”知識的普及,“非遺”管理人才和科研能力培養也是關鍵因素之一;四是產、學、研的結合。要把“非遺”的研究、傳承與社會發展、時代需求緊密結合,要與當前的經濟文化發展接軌,特別是非師范專業“非遺”美術課程教學中,要加強與企業的合作,注重“非遺”項目研發、產品銷售、技能推廣等方面。
結語
總之,構建廣西高?!胺沁z”美術課程體系,既是新形勢下對我區“非遺”保護和傳承方式的積極探索,又是普及和宣傳“非遺”知識最深入、最持久的有效方式;同時也與我區打造“國家民族教育示范區”的目標精神相一致,也是民族地區高校創建本土化美術教育體系、適應本區域社會文化對復合型人才需求的有效嘗試。當然,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非遺”的傳承和保護是一項長期的、堅持不懈的過程,“非遺”美術課程體系的構建還需要全社會的廣泛關注與積極參與,需要民俗學、文化人類學、藝術學等相關學科的通力合作,才能真正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教學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