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農經濟的產生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小農經濟的產生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小農經濟的產生范文1

關鍵詞: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績效評價;東西湖區;

作者簡介:鄧遠建,博士,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為生態經濟與農業可持續發展、城鄉經濟與區域發展。

綠色農業產地環境是指進行綠色農業生產活動區域內的土壤、水、大氣等自然環境條件的具體狀況。綠色農業產地環境安全與否直接關系到生產出的農產品是否符合綠色農產品要求。安全的生態環境,尤其是產地環境為發展綠色農業奠定了物質基礎,生態環境的良性自演替會適合更高級別綠色農產品的生產[1]。與傳統農業和常規農業相比,發展綠色農業對生態環境的標準要求更高。針對綠色農業發展的這一要求和產地環境現狀,通過農業生態補償政策調整引導農民采取“生態友好型”生產方式,更有效地實現激勵———抑制效應[2],是實現綠色農業產地環境保護的有效途徑。從目前國內外生態補償與農業生態補償研究現狀來看,主要集中在對農業生態補償的內涵界定與補償實踐效果分析[3],補償機制建立與政策支持[4],補償主客體的確定與激勵制度[5],補償標準核算及補償方式選擇[6,7]等方面。運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在借鑒國外相關成果的基礎上,將定性研究與定量推算、理論研究與實證分析相結合。未來研究的重要趨勢和方向是從新方法突破、空間優選拓展和補償績效評估等方面加以深化[8]。鑒于此,本文選取武漢市重要的綠色農產品供應基地———東西湖區作為研究區域,運用層次分析法與模糊綜合分析法,構建了包括職能指標、效益指標、潛力指標3個一級指標,10個二級指標和39個三級指標體系,客觀評價其綠色農業生態補償政策的實施績效,為進一步完善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機制與政策提供參考。

1研究區域

1.1東西湖區地理區位

東西湖區隸屬于湖北省武漢市,地處長江左岸,武漢市的西北部,漢江、漢北河及府環河匯合之處。東西湖區位于北緯30°34'-30°47',東經113°53'-114°30'之間,是古云夢澤的一部分。1958年,由漢陽、黃陂、孝感、漢川部分地區組成。全境東西長38km,南北寬22.5km,總面積499.71km2。東西湖區先后獲得了省級農村黨的建設“三級聯創”先進區、省級“兩型”社會改革試驗示范區。東西湖區地貌屬崗邊湖積平原,四周高、中間低,狀如盆碟,自西向東傾斜;屬北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水源豐富,四季分明。因此,東西湖區農業生產條件良好,是武漢市的重要農產品供應基地。2002年,東西湖區被確定為全國生態示范建設試點地區。2005年,東西湖區經國家發改委和環境保護部(當時為環??偩?批準,成為中國第一批循環經濟試點之一。

1.2東西湖區農業生態環境問題

在綠色農業生態補償政策和措施實施前,東西湖區的農業生產還存在諸多不足。武漢市衛生防疫站曾在市場購得小白菜樣品53份進行檢測,有機氯檢出率達100%。菜農自主種植經營,控制農藥污染的難度大大增加。有的菜農在經濟利益驅動下,盲目加大使用化學農藥的劑量,違章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增加了病蟲害的抗藥性,使農藥施用量不斷加大,從而帶來了嚴重后果。通過對東西湖區稻米中有機氯農藥殘留量進行監測分析,發現稻谷的六六六殘留量最高,其平均值超過國家標準0.9倍,超標率達54%,樣本最高達1.324mg/kg,超過國家標準4.4倍。在東西湖區的農業生產中,有機肥仍受到冷落,施用量相對較低。有機肥施用的比例由20世紀60年代的9∶1下降到3∶7,土壤中有機質含量以6‰的速度遞減,在化學肥料大量施用同時,放棄了有機肥的施用,每年大量寶貴的糞肥資源流失到江河湖泊,造成不同程度的水源污染。上述農業生態環境問題,給東西湖區綠色農業產地環境造成了一定影響,給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也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1.3東西湖區生態補償政策措施

為了消除產地生態環境問題對綠色農產品生產的負面影響,東西湖區加大了生態補償力度,大力實施生態農業工程、湖泊修復工程、耕地保護工程等綠色農業生態補償政策措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農村能源結構,保護了農業生態環境,實現了政府、企業、農民共贏局面,促進了區域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提升了綠色農業產地環境質量水平。

1.3.1生態農業工程

在生態農業工程方面,一是推廣農業“三品”生產。目前,東西湖區已形成了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三級基地建設網絡。如慈惠農場有機蔬菜基地面積200畝,年產有機蔬菜300t,并注冊了“尚原堂”商標,建立了有機蔬菜包裝二維條碼產品質量追溯系統,提高了品牌意識和質量保障。二是建設生態農莊。如在東山建設了100畝生態農莊,2萬頭生豬養殖沼氣工程,實現沼氣、沼渣、沼液全部綜合利用,形成“豬———沼———電———果———游”循環農業示范園,同時制定相關政策,給農民提供資金和技術等方面的補償。三是倡導生態種植。推廣“蛙———稻”、“鴨———稻”種植模式,形成“稻———蟲———蛙(鴨)———稻”的天然食物鏈,既生產出無污染、高品質的農產品,又減少了農藥的施用量,還可增加副產品的收入。四是發展生態養殖。推廣健康(標準化)養殖、生態養殖、清潔養殖,設置養殖水源凈化區、生態養殖區及養殖廢水處理區等三個功能區,減少牲畜糞便對水環境的污染。

1.3.2湖泊修復工程

在湖泊修復工程方面,一是退田還湖。通過平退,可以保持自然植被,防止湖區水土流失,減緩泥沙沉淀的速度;解決農民耕種時施加的農藥、化肥等污染問題;通過生態修復,恢復天然湖濱帶,綠化美化了湖岸景觀,攔截凈化了入湖污染,提高了湖泊自凈能力,為全湖性水生生態的恢復創造了良好條件。目前,東西湖區計劃實施3.9萬畝退田還湖工程,納入綠色農業生態補償整體設計。還湖工程會收回大量農田、魚塘,就必然與當地農戶的利益產生沖突。生態補償工程通過專項資金給予農戶直接資金補償,且提供技術支持提高生產率,保證農戶的收入水平穩步提高,從而確保退田還湖工程的可持續推進。二是生態清淤。生態清淤涉及對湖泊水質進行凈化、對過境河道進行疏浚溝通,是東西湖區水生態環境補償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減輕東西湖污染負荷的有效措施。

1.3.3耕地保護工程

在耕地保護工程方面,一是進行耕地數量保護。東西湖區人口較為密集,人均耕地數相對較少。近年來,武漢城市化進程加快發展,飛速擴張的工業用地擠占了大量的優質農田,農業耕地保護形勢嚴峻。為此,東西湖區制定了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以土地詳查數為基礎,全面完成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對城鎮建設規模形成有效控制。在保證耕地數量不減少的同時,主動出擊,設法增加耕地供應,實施“工業向園區集中,農民向集鎮集中”戰略。二是耕地質量保護。具體措施包括:1廣辟有機肥源,增加土壤有機質投入。如大力發展健康畜牧養殖業,不僅可提供優質糞肥,還可開發利用菌菇渣肥,每畝增加菌渣肥1t以上。2實行統測統配,合理施用化肥。在全區推廣了測土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技術,根據不同作物的生育特點和需肥規律以及不同土壤的供肥能力,實行化肥統測統配統供模式,改過去的單供氮肥為氮、磷、鉀、鋅、硼、硅等全面合理配比施用,使化肥總用量逐年下降,土壤營養元素逐步趨向平衡。

2評價指標體系構建

隨著綠色農業發展、湖泊修復、耕地保護等生態補償政策的逐步推行,東西湖區綠色農業產地環境質量不斷得到提升。為了客觀評價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政策的實施效果,本文在充分遵循可行性、層次性、系統性、及時性、階段性、動態性等原則的基礎上,構建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政策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并將評價指標分為三層,由職能指標、效益指標、潛力指標3個一級指標,10個二級指標和39個三級指標構成[9,10]。當然,其他部門或地方在具體應用時可以考慮其實際情況進行增減。具體內容見表1。

職能指標是針對職能績效進行測量的指標,是政府在其職能范圍內所表現出的績效水平。它檢驗的是政府生態環境管理的基本職能,是績效指標體系的主體,可以從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法規制定、生態補償實施管理、生態補償意識宣傳、生態補償效能等方面來綜合評價。其中,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效能是評價行政機構履行生態補償組織職責效率的重要指標,是行政機關管理水平的一種綜合反映。

效益指標是測量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效果以及對綠色農業生產和整個社會經濟發展影響和貢獻,具有間接性和根本性。這一指標直接考察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反映在環境、社會和生活中的效果。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的效益主要分為環境效益和經濟、社會效益兩方面,環境效益主要體現在大氣、水、土壤、物種多樣性等生態環境狀況的改善,社會效益主要體現在對綠色農業生產的促進作用以及公眾對環境保護的滿意度等。

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績效既體現在外部環境的變化上,同時也體現在其內部的管理和能力建設上,潛力指標反映的是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的管理水平。它是履行生態補償職能的基礎,也是政府環境績效持續改善的保證,因此,潛力指標在整個體系中也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潛力指標主要包括生態、環保產業投資、生態補償機構設置、生態補償管理人員的交流和培訓以及相關科研狀況等。

3績效評價

3.1確定指標權重

根據AHP法的遞階層次分析結構,設以O為比較準則,A層次各因素的兩兩比較判斷矩陣為O-A,類似地以Bi為比較準則,C層次各因素的兩兩比較判斷矩陣為BiC。因此,得到14個比較判斷矩陣,其中,O-A比較判斷矩陣如表2所示,A1-B、A2-B、A3-B、B1-C、B2-C、B3-C、B4-C、B5-C、B6-C、B7-C、B8-C、B9-C、B10-C與O-A比較判斷矩陣類似,限于篇幅不一一列出。

3.3進行一致性檢驗

為了保證應用層次分析法得到的結論合理化,還需要判斷矩陣的一致性。這里引入一致性指標CI(ConsistencyIndex)作為衡量不一致程度的數量標準。,其中,λmax為判斷矩陣的最大特征值。當判斷矩陣的最大特征值稍大于n,稱A具有滿意的一致性,其量化標準為平均隨機一致性指標,即RI值(見表3)。

在表3中,當n=1,2時,RI=0,這是因為1,2階判斷矩陣總是一致的。當n≥3時,令CR=(CI)/(RI),稱CR為一致性比例。當CR<0.1,認為比較判斷矩陣的一致性可以接受,否則應對判斷矩陣作適當修正。

對上述各比較判斷矩陣,通過以上方法求出其最大特征值及對應的特征向量,并將特征向量經歸一化處理后,即可得到相應的層次單排序的相對重要性權重向量,以及一致性指標CI和一致性比例CR。

3.4單因素指標評價

要評價項目區域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政策的整體效果,首先要根據實際需要將各個指標定量計算,而要定量計算就要根據前述評價指標的隸屬度確定方法,將各個評價指標進行量綱化。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政策綜合效益的評價,需要進行前后對比才能發現項目是否帶來良好的效果,如果帶來效果變化,那么前后的變化是多少?為了確保評價指標的量綱化的準確性,在問卷調查中將根據實際調查情況將要評價的指標間接呈現在問卷中,然后根據項目區域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前后的實際狀況做一個主觀性判斷,進行五級評判,最后根據評判再做模糊統計計算,得到各指標的隸屬度,建立模糊評價矩陣。

(1)模糊運算結果。根據已經計算出的各指標權重,并結合上面的各指標隸屬度矩陣,按照模糊綜合評價模型Bi=Ai×Ri和B=A×R,進行模糊運算。其中,各指標權重Ai已通過層次分析法逐步得出,這里不再列出。

(2)評價分值計算。按照前述效應分值計算方法,計算東西湖區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政策實施前后各指標效益分值,通過分析綠色農業生態補償政策前后各指標值的變化情況,得出區域綠色農業生態補償政策是否達到預期目標,以及補償的整體效益狀況,以便能夠更準確的了解當前東西湖區綠色農業生態補償項目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計算結果如表5所示。

4結論與建議

4.1主要結論

(1)從評價結果來看,所構建的評價指標體系和運用的層次分析法評價方法,在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政策績效評價方面是有效的。當然,每個地方綠色農業產地環境面臨的影響因素各異,采取的生態補償政策和措施也存在差異。因此,在進行具體的生態補償政策績效評價時,所選取的評價指標也可以適當增減,以得出更可靠的結論。

(2)總體而言,武漢市東西湖區實施的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政策發揮了一定的作用,政策實施前后各指標的效益分值差都在30以上,這說明生態農業工程、湖泊修復工程和耕地保護工程等生態補償政策與項目的實施是有效的。綜合來看,生態績效、社會績效以及經濟績效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預期的目標,既保持了東西湖區綠色農業生態資本存量的非減性,同時也為武漢市提供了較充裕的優質綠色農產品,取得了相應的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因此,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政策績效評價要堅持生態文明理念和生態、經濟、社會價值取向。

(3)分指標來看,在二級指標中,政策目的設計、政策戰略規劃、政策反饋指標、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行政組織建設等的變化值都在50以上;政策實施管理指標、資源利用、農業生態補償技術的變化值都在30以上,其中,資源利用的變化值為48.475,接近50。這說明政策實施管理指標、資源利用、農業生態補償技術是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政策的薄弱環節,也是完善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政策和機制的方向。

4.2對策建議

4.2.1加強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政策實施管理

綠色農業生態資本的投資效率低下,綠色農業生態資本的損失狀況嚴重,這往往與缺乏有效的生態補償管理政策存在密切關聯。制定有效的生態資本投資和生態補償管理政策,就能優化綠色農業產地環境建設的投資結構和投資主體,這對解決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的生態問題有積極的作用。為此,在完善區域綠色農業生態補償政策過程中,要充分考慮農戶的生態利益訴求,協調好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加強生態補償政策實施的管理,構建生態文化創新、生態技術創新、生態制度創新三位一體的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績效創新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機制與政策。

4.2.2提高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資本利用效率

東西湖區綠色農業產地環境生態補償政策績效達到了綠色農業生態資本在運營載體上的經濟發展、生態環境和社會環境影響等方面均衡的狀態,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綠色農業生態資本積累的目標和要求,為綠色農產品生產提供了生態條件支撐。[11]但也應該看到,產地環境還存在綠色農業生態資本利用率偏低的問題,因此,要繼續大力實施生態(綠色)農業工程、湖泊修復工程和耕地保護工程,并進一步加大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保護好綠色農業產地氣候環境,提高綠色農業生態資本利用效率[12]。

小農經濟的產生范文2

關鍵詞:農村土地制度:農經濟:專業化生產;規模經濟;價格波動:機會成本

一、我國現行的農村土地制度形成了我國特有的小農經濟

我國現行的農村土地制度是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民可以承包土地,承包期30年。這種土地制度造成了農村人人有地,但都不多的局面。另外,憲法規定“農民對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既不能出賣,也不能轉讓”;土地的承包權可以轉讓,但轉讓期限不能超過承包期限,這限制了長期投資者受讓承包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集體土地。對國家征地僅的濫用導致了土地的過度征用(蔡繼明,2007)。這大大增加了受讓承包權的風險。樓惠新(2002)認為有三個因素阻礙了農村土地的流轉:土地產權不明晰,七地產權市場不完善。戶籍制度限制土地流轉。凡此種種使得土地的流轉不暢。農民都只耕種自己承包的少量土地,土地很難從種植能力低的人手中流轉到種植能力高的人手中。這就形成了我國特有的小農經濟。

二、小農經濟為什么無效率

第一,小農經濟損失了規模經濟從而減緩農業生產技術的發展。相對于小農經濟,規?;a的好處顯而易見:易于實現生產機械化,從而節約成本:規?;洜I可以促進專業化:規?;a可以促進農業生產技術的發展:規?;洜I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規?;洜I有利于新技術的研發。李燕瓊(2004)的研究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例證,她通過對日本農業生產規?;难芯堪l現規?;a導致了較高的專業化和較高的經濟效益。

第二,小農經濟導致農產品價格的波動和偏高。在物資緊缺時期,國家以相對穩定的價格收購農民的農產品(主要是糧食),這釋放了小農經濟的生產力。隨后國家逐漸放開了農產品的價格,使其市場化。市場化了的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頻繁,使得農民承受了很大風險。為了規避風險,農民開始與當地的龍頭企業簽訂契約以規避風險。然而,市場價格的不穩定使得契約的履約率很低(趙西亮,2005)。據有關資料,農產品相關的契約違約率達到80%(劉鳳芹,2003)。事實上,我們認為這種契約是一個零和游戲,且受傷者多是農民而不是龍頭企業。無法移除的風險大大挫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第三,小農經濟會內生地產生價格波動。這源于代表性農民特有的成本結構:農民進行小規模農業生產投入的固定成本(土地成本)很小,這是因為由于流轉的困難,土地進行農業生產的機會成本很小。由于小農經濟很難進行專業化生產,因而農民選擇改變種植作物的種類的固定機會成本就很小(考慮專門方便面制造商該行造汽車將產生巨大的機會成本:包括該企業特有的方便面制造技術,鋪好的方便面銷售渠道等)。這就使得小農經濟中農民可以靈活地從種植白菜轉而種植芹菜,或者從種植豆角轉而種植黃瓜。

另外,也源于農產品行業的特點:靠預期價格下決策,而在下一期獲得收益(考慮農民1月份依靠預期價格決定種植大白菜,要到6月份大白菜收獲時才能兌現決策的收益)。

由于小農經濟的上述兩個特點,將會使得大量生產技術相似,依靠自身的預期價格作生產決策的小農以一種難以把握的規律參與到各類農產品生產中,從而造成價格波動。

第四,小農經濟將會造成農產品價格偏高。這里是說,小農經濟相對于規模生產和專業化經營來講,將會造成農產品總體上價格偏高。當然,由于小農的預期價格可能與市場價格相差很多,從而使得某類農產品供給過剩而價格低廉。小農經濟由于生產效率不如專業化生產來得高,所以平均成本要高些,價格自然也高一些;再加之小農經濟自身也不能有效率的安排生產,會進一步拉高平均成本,拉高價格。

第五,小農經濟導致耕地利用的無效率。正如上文分析的那樣,小農經濟損失了規模經濟,造成農產品價格的波動,挫傷農民生產積極性,這都會降低耕地的利用效率。

第六,增加農民轉向非農產業的機會成本。在我國現行的農村土地制度下,以低廉的價格承包土地對于農民來講相當于一種補貼。根據上文的分析,這種補貼是無效率的,因為這種模式的存在使得土地的流轉不暢,也使得土地的利用無效率,這些都使得土地的價值遠低于土地的潛在價值。作為一種補貼,它還增加了農民轉向非農產業的機會成本。這種機會成本不僅體現在物質上,還體現在意識層面上。這無益于我國人口結構的調整,也不利于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

三、小結

我國現行的農村土地制度相當于給了農民一種無效率的補貼,用土地作為補貼這種做法降低了作為補貼的土地的價值,并增加了農民進入非農產業的機會成本,不利于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的轉移;產品價格的波動使得農民承受很大的風險;整體上無效率的農產品生產使得其價格高于規?;洜I時農產品的價格,給消費者的福利帶來損失。

參考文獻:

1.趙西亮,朱喜,農業產業化經營中商品契約穩定性研究[J],當代財經研究,2005(2).

2.劉鳳芹,不完全合約與履約障礙一以訂單農業為例[J],經濟研究,2003(4),

小農經濟的產生范文3

關鍵詞:理學經濟倫理;封建小農經濟;發展與促進

中圖分類號:F30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20-0006-02

理學經濟倫理是適應并維護封建生產方式和扼制、反拔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是建立在宗法家族主義農耕文明基礎之上,與具有中國特色的封建經濟基礎相適應的道德規范體系,從總體特征來看,它與商品經濟倫理分屬于兩種不同的價值體系。它在中國古代的基本作用是適應并促進了封建小農經濟的發展,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使之長期處于稚嫩狀態。它對中國經濟發展的作用在明代中葉的前后是不同的。在明代中期以前,中國還沒有產生新的生產關系,中國的封建生產關系并不算落后,生產力仍在發展,這期間理學起著維護封建統治,加強中央集權的作用,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理論價值,理學經濟倫理還能適應并促進封建生產方式的發展,因而具有進步性。明代中期,中國的經濟出現了歷史性的變化,新的生產方式――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出現了萌芽,面對新的社會變化,程朱的后輩理學家們不是努力建設一個合理的經濟秩序,更新社會、國家的管理方式,以疏導、培育日益蘇醒和增長的新經濟因素的幼芽,而是仍然堅持天理的封建說教,企圖以扼止“人欲”為代價,用強化道德秩序的辦法來達到穩定政治經濟秩序的目的,理學經濟倫理對新生產方式的發展和科學技術進步的阻礙作用日益顯露出來。也就在這時,中國的種種問題和危機開始充分暴露,中國在世界范圍內開始趨于落后,中國封建制度仍在農業文明的發展方向上繼續緩慢行進,走向爛熟。毋庸置疑,中國社會經濟由先進滑向落后,經濟倫理沒有突破是一個重要因素。到了近代,它的保守性和危害性更加明顯。歷史事實證明,理學經濟倫理不可能促進中國的近代化,隨著歷史的發展,它作為一種文化類型的存在,與封建王朝一樣被拋到時代的后面去了。

理學經濟倫理在中國歷史上的基本價值在于:促進封建小農經濟發展,阻礙商品經濟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在明代中期以前主要起著積極作用,在明代中期以后主要起著消極作用。

從總體上看,理學經濟倫理對封建小農經濟的促進作用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第一,適應了中國封建社會政治經濟結構的特點,維護和穩定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宗法家族主義政治經濟體制。唐代中葉以來的社會變革使中國封建社會形成了這樣一種多層次的經濟結構:從土地所有制結構來看,形成了封建國家經濟、地主經濟、小農經濟等多種經濟形式和皇帝、皇室宗親、官僚貴族、官(鄉)紳地主、自耕農、佃農等多層次的社會經濟群體;從社會生產結構來看,形成了以耕織一體的自然經濟占支配地位條件下的農業與手工業、商業等經濟部門之間的特殊聯系以及農民與手工業者、與商人的經濟聯系;從分配結構來看,形成了國家賦稅徭役、官吏俸祿、地主地租、工商業利潤以及農民勞動所得基本衣食生活資料等多層次經濟利益分層。理學經濟倫理把社會倫理問題與整個民族的社會心理活動糾纏在一起,將經濟與倫理相重疊,最后完全從這一思維背景中提取解決社會經濟問題的信息和方法,將政治和經濟等各種矛盾作宗法倫理的化解和處理。這樣,理學經濟倫理一方面像一塊模板塑造出符合封建政治和倫理規范的經濟人格;另一方面又像一條堅硬的河床規范著經濟這條奔騰不息的河流,以防其肆意泛濫。它把封建社會政治經濟結構納入它的人倫道德之網,不僅給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又加上一條倫理紐帶,而且把政治上的等級關系和多層次性的社會經濟結構一體化、集權化和穩固化,從而具有極大的調節和聚合作用。

第二,適應了宗法制小農經濟的社會經濟基礎。理學經濟倫理竭力推崇家庭和家族的地位,強化家族血緣宗法關系,相信這是一種最合理的生產組織形式,由此推而廣之,可以達到社會經濟關系的和諧穩定。正是中國的宗法小農經濟與理學倫理相結合,創造了中國封建社會中后期經濟的繁榮。西方的經濟學家一直認為追求私利是經濟發展的原動力。恩格斯也強調:“自從階級對立產生以來,正是人類卑劣的――貪欲和權勢欲成了歷史發展的杠桿?!盵1] 但是理學的公利主義由于找到了自己的社會經濟基礎,因而在現實中發揮著巨大的正面作用。這個基礎便是宗法制小農經濟。因為在家庭或家族內部,成員之間休戚相關、榮辱與共,一般會更重視情感心理的需要,集體感與凝聚力都是非常強的,家庭或家族的公利確乎具有極高的地位。應該指出,小農在一定的時期是具有很大創造力的。著名的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西奧多?舒爾茨指出:“小農的經濟行為在傳統農業的范疇內,他們是一種富有進取心并能對資源作最適度運用的人。傳統農業可能是貧乏的,但效率很高,它漸趨接近一個‘均衡’的水平。在這個均衡之內,生產因素的使用,較少有不合理低效率的現象。總之,小農作為一個經濟人,毫不遜色于任何資本主義企業家?!盵2] 可以說,對于宗法制的小農經濟,只要政府能“為政以德”,努力扶植并加以保護,至少能給一條生路,他們就能夠使社會經濟繁榮,在一定程度上實現理學經濟倫理的愿望。然而,盡管統治階級都希望有這樣的經濟繁榮,但其貪婪的剝削本性使其不可能真正持續做到“為政以德”,天災人禍總會把宗法制小農經濟推向絕境,于是農民們鋌而走險,揭桿而起。

第三,適應了封建社會的生產力狀況。這突出地表現在重農主義、均平分配原則和崇儉黜奢消費觀方面?!稗r業是整個古代世界決定性的生產部門?!盵3] 中華民族屬于農業民族,和世界其他古老民族一樣,歷來重視農業生產。重農主義作為封建國家干預和調節社會分工與產業結構應遵循的倫理規范,在宋代仍然是符合中國國情、符合當時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對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起了積極作用。但在宋代以后,特別是資本主義萌芽產生以后,一些思想家們不加分析地一味抑“末”,則嚴重地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

中國在宋代及以后很長一段時期內,社會生產力都是處于停滯狀態,特別是沒有新的科學技術的刺激,新的生產方式沒有也不可能產生,社會財富的日趨集中和由此引起的貧富自發兩極分化,只能使財富進一步以更大的規模、更快的速度集中在既不勞動又不經營的寄生性的地主階級手中,農民失去土地之后,除了做佃農或淪為乞丐外別無出路,因而不僅不會有利于生產力的發展,而且反而會使社會生產力受到更大破壞。理學的均平分配論對當時社會財富的集中和貧富兩極分化趨勢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有助于把社會各等級分層的財產占有等差距限定在一定范圍之內,使社會各階級、各階層在財富的占有和分配上保持一定的比例關系,從而保持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相對穩定,促進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短暫繁榮。

“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和消費形式?!盵4] 生產力越落后,消費水平就越低,社會越貧窮,消費結構就越簡單,反之亦然。中國古代社會以男耕女織為主要生產形式,它只能提供糧食和衣料。這種小農經濟的能量即使在太平盛世又能有多大呢?吃飯曾經是中國人的頭等大事,溫飽問題至今在不少地區仍未得到最后解決??梢栽O想,中國古代在這個問題上會是多么艱難,正像經濟史告訴我們的,所謂“文景之治”、“貞觀之治”,也只不過是勉強解決溫飽,倉庫里有一點余糧,而大部分時期,除少數人以外,難免啼饑號寒。歷代思想家又有多少不是以溫飽作為太平盛世的根基、禮樂文明的前提呢?因此,以溫飽為社會消費目標,絕不是一個保守的目標。崇儉黜奢的消費原則也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國情所決定的,以此作為消費倫理是明智與現實的。它緩和了生產與消費的矛盾,穩定了國民經濟;確保了積蓄,備戰備荒;有利于國家財政收支平衡和抑制統治階層的奢侈性消費。

第四,適應了封建社會商業發展的需要。自從有了社會分工就有了商品交換,商業是封建自然經濟必不可少的補充部分。理學經濟倫理雖然輕商,但并不否認商業存在的合理性,其經濟倫理思想廣泛地涵攝商業行為規范。在中國封建社會,商品經濟水平低下,市場規則不完善,加之受到種種封建特權和其他因素的干擾與阻礙,價值規律不可能自由地充分地對商品經濟發生作用。在這種情況下的商品交換有很大的主觀隨意性甚至欺詐性。理學提出的倫理道德法則作為一種作用于人的心理,作為實現社會經濟心態協調統一的力量,自然有利于維持封建商業的正常秩序。商人們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促使買賣的公平進行,也愿意接受理學倫理道德教條的約束。例如封建社會后期,民間商業運行中形成的組織嚴密的“伙計”制度,就是我國商人利用理學經濟倫理關于“人和”的文化資源,將傳統的宗法家族關系轉化為新的商業組合的一項創舉。商業“伙計”制度的產生,不僅給日益發展壯大的商業補充了力量,帶來了利潤,而且也增強了商界的凝聚力和穩定性,從而促進了古代商業的發展。不僅如此,理學經濟倫理還以一種特殊方式作用于封建社會中后期的商業行為,這就是商人們大都同理學有著世代相沿的“血緣”關系。他們中不少人自幼熟讀朱熹集注的科考教材《四書》,深受理學倫理的熏陶,從小就樹立了踐履儒學理想的抱負和志向,只是由于在科場中累試不第,或因家庭牽累,才棄學經商,棄儒為賈。商人與理學的這種特殊關系,足以表明商人與理學在精神上的相通之處。所以,商人們盡管埋頭于茍茍營利的生意場上,卻并沒有遺忘理學的諄諄教誨,而且當他們在商場上發跡之后,其中不少人躍躍欲展少年志,棄商學儒或捐錢入仕。這對于他們來說,既是一種社會榮譽,一種事業成功的裝飾,又是一種難得的資本,會給他們所從事的商業活動帶來有形或無形的利益。單從倫理動因來看,正是因為理學既不否定商業的存在而又輕商抑商,所以中國封建社會商業才長期處于稚嫩狀態。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宗法制小農經濟的發展有其內在的極限。理學經濟倫理對當時社會運行機制無條件的維護無疑會阻礙新的科學技術的推廣運用,從而妨害社會經濟的突破性發展。事實上,自唐宋以后,中國農業經濟的增長,主要是依靠開辟新的土地和提高集約化的程度來實現的。到了明代中葉,經濟最發達的江南地區的農業經濟增長,就明顯地受到了邊際效用遞減律的影響了。

參考文獻:

[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3.

[2] 西奧多?W?舒爾茨.改造傳統農業[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

小農經濟的產生范文4

關鍵詞:農村金融;農村經濟;創新;改革

中圖分類號:F832.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06)08-0054-04

一、我國農村經濟制度的特殊性

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分析,農村金融是根植于農村經濟土壤之上的制度安排。基于金融發展的一般規律:經濟發展及其結構決定金融發展及其結構,因此只有從我國農村經濟制度的特征分析入手,才能找到農村金融創新動力的邏輯起點。由于我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農業社會,而且歷史比較漫長,超過世界上任何其他的國家,這本身就蘊含著我國農村問題的特殊魅力。迄今為止,應當說,研究我國農村經濟問題的文獻已比較豐富,但是涉及我國農村經濟制度深層次的探討,特別是立足于歷史長期演進視角者依然鮮見(張杰,2003)。[1]正是因為如此,今天,大凡涉及農村金融改革的制度安排,依然無法擺脫“摸著石頭過河”的困境,這一點在目前進行的農村信用社改革過程當中表現得尤為突出。因此,選擇適當的分析視角就顯得十分重要。

談到農村問題,不得不研究農村經濟的細胞――農戶,宏觀層面――農村經濟運行正是微觀層次――農戶行為的有機組合。國外歷史文獻對于農戶行為的研究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強調農戶的理性動機,可稱之為“理性小農說”。例如197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舒爾茨認為,農戶相當于資本主義經濟當中的企業,小農的行為準則與企業的行為準則沒有什么區別,因而改造傳統農業與企業追求利潤過程當中獲得創新激勵的路徑是一致的。[2]另一類側重農戶生存邏輯,可稱之為“生存倫理說”。蔡亞諾夫(Chayanov)認為,在農業社會當中,農戶與資本主義條件下的資本家是有根本區別的,由于農戶不是資本所有者,因而其行為特征不可能與企業主一致,如果說企業家考慮的是利潤最大化,農戶首先考慮的則是溫飽問題,因此他不可能像資本家那樣去進行所謂的成本――收益比較。[3]為此,農戶的行為模式是無法簡單套用市場化的分析套路的。以上兩種思路僅僅是就一般意義上的農戶行為進行分析而得出的結論,其研究藍本畢竟是立足于西方社會,如果將視角移至我國農村,會發現這個問題更為復雜、內涵更為豐富。黃宗智教授對我國農戶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貢獻,在對我國小農經濟進行大量調查研究的基礎之上,他提出了獨具特色的“小農命題”。[4]

與西方學者的觀點不同,黃宗智認為,我國農民的“半無產化”狀態決定了我國小農經濟的獨特屬性:農戶除了不多的土地之外再無其他資產,因而是一種“半無產”狀態,這種半無產狀態又形成了農戶獨特的收入結構――農業收入與非農傭工收入,以兩者之和維持生計。這種狀態在過去表現為農民在種地的同時,還要經常外出扛長工、打短工,在當今的社會中則演變為以“鄉下農民”與“城市農民工”雙重身份來參與經濟活動。這一格局之所以能長時間延續,首先是基于我國農業人口“過密化”的特殊原因,無論是單純務農收入還是單純的非農傭工收入,都無法保障農戶的生存,只有同時以兩者支撐,才能保證生計之需。黃宗智教授進一步認為,這兩種收入的地位不是等量齊觀的,務農收入雖然不高,但是一種“生存保險收入”,非農傭工收入盡管可以從形式上超過農業收入,卻只能是一種“補充收入”。之所以如此,不僅是因為務農收入具有相對穩定性,還因為對農民而言,與那片生于斯、長于斯的土地具有無法割舍的文化、習俗與情感聯系,土地除了維持生存之外還有確立家庭尊嚴、維系家庭社會地位等厚重的內涵因素。而這些因素是不能以簡單的量化分析來說明的。因此,資本主義企業的行為范式對于小農經濟條件下的農戶非但不適用,而且相去甚遠。由此可以看出,盡管黃宗智的分析與蔡亞諾夫的分析結論相似,但從過程與層次上看,黃宗智教授的觀點顯然要更深入一步,因為他的分析并沒有僅僅停留在一般經濟因素分析的層面上,而且涉及到了歷史人文因素等更為深刻的層面。根據“小農命題”的邏輯,不難得出推論,我國農村的小農經濟具有一種“超穩態”的社會結構,即便是到了當代,外部的市場因素也很難迅速瓦解小農經濟的格局。

按照經濟決定金融的一般邏輯,我國農村經濟制度的特殊性必然要影響到農村的金融結構及其性質。由于小農經濟具有天然的自我封閉屬性,這種經濟模式與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的信用活動是相互排斥的,因而在農村所見到的被稱為“非正規金融”的交易活動常常都與血緣、親情、鄰里關系相關聯,而且交易過程都是人格化而非匿名化的,這種金融交易顯然與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活動的開放性、匿名性、廣泛性相去甚遠。正是因為如此,農村金融內部的創新過程就會表現得遲緩且與外部市場經濟的發展不相協調。

二、政府介入狀態下金融創新的格局

小農經濟的存在與延續,與社會化的大生產顯然是不兼容的,由此產生的社會經濟的二元結構也必然成為制約經濟均衡發展的一個障礙。在這樣一種格局下,政府介入金融創新的邏輯思路必然是:運用政府主導之下的信用力量,使小農經濟迅速向社會化大生產融合。無論是從時期將信用社由民辦強制轉化為官辦,還是1994年將中國農業銀行的部分政策性業務劃出成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及1996年的農業銀行與信用社分離,2003年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的推出等一系列舉措無不體現這一基本主導思想。

從宏觀層面分析,這種主導思想與政府的理性預期目標是一致的。在一個以農業為基礎的國度里,農業發展緩慢,農業向工業化轉變的過程滯后,對國民經濟整體發展的制約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政府介入,實施“強制型”或通俗地稱為“政府主導型”金融創新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一般而言,政府主導的金融創新屬于宏觀制度層面的創新,盡管其中也可能包含一些十分具體的微觀層面產品與服務的供給,但制度供給一旦確立,相應的微觀層面創新內涵與外延也就基本確立了。

如果將這種創新路徑與西方國家金融創新的路徑相比較,就會發現其中的典型差異。市場經濟國家的金融創新主動力來自于微觀主體,來自于市場活動,正是由于微觀的創新,導致原有的金融制度規則不再適應新的金融交易過程和新的金融活動程序,最后導致一國金融制度、監管規則的調整,整個創新路徑體現為先微觀、后宏觀;我國農村金融創新則是先有制度供給,然后出現新的金融產品、服務、交易方式等,整個創新路徑體現為先宏觀、后微觀①。為何會出現與其他國家截然不同的相反路徑,一些學者從我國社會經濟的“二重結構”角度予以解釋,認為在縱向社會結構之下,政府的權威可以降低制度變革成本,至少可以節省創新過程的時間成本。[5]為此,我們不應當簡單地否定“政府干預”之下的各種農村金融制度安排。事實上,1979年中國農業銀行恢復以來,農行在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中曾一度居于核心地位,起著主導農村金融的作用。此后的一段時期內,農行一直是農業信貸資金的主要供給者。自1980年以來,農行和信用社的貸款總額逐年增加,由1980年的589億元,增加到2000年的24986億元,增長了41.4倍,年遞增20.6%。農行的農業貸款也在逐年增長,由1980年的128億元,增長為2000年的4877億元,增長了37.1倍,年遞增18.9%。從客觀上講,這一階段在政府主導之下的農村金融制度安排,無論是對農業發展還是農村經濟的增長,都起到了相應的推動作用。特別是改革開放之后的一個時期,鄉鎮企業如雨后春筍般大量涌現,對“超穩態”小農經濟是一次不小的沖擊。這里,有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就是,沒有政府安排下的農業銀行、信用社的金融支撐,很難想象大量的鄉鎮企業會有一個迅速成長階段。

但從農村金融改革的整體績效而言,改革開放以來歷次由政府主導的制度變遷還不能令人滿意,目前社會各界對農村金融改革最大的非議集中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滯后性與非均衡性。關于農村金融改革滯后與非均衡的問題,筆者已專門做過論述(2006),茲不贅述。[6]在此,僅結合我國農村經濟結構做一簡要分析。如前所述,我國的縱向社會權力結構決定了其推行制度創新的效率,同時也蘊含著制度長期被扭曲的可能性。

政府作為創新的主導者,要保證制度供給的充分有效性,首先要盡可能大量地占有信息,但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事前完全徹底了解情況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因而只能是采取先試點,后推廣,通過“在改革當中不斷完善”的方式來不斷調整改革參數與各方經濟利益關系。前面已經談到我國的小農經濟“超穩態”的社會基礎,小農經濟具有自給自足、自我封閉的屬性,因而天然地排斥與外部世界交往(準確地說應當是排斥與血緣、宗族、親屬以外社會圈層的交往)。因此,政府在主導改革的過程當中,要想獲得更加充分信息的難度是可想而知的,所以農村金融制度供給與農村金融服務需求不相耦合的情況就會經常出現。其次,縱向社會權力結構之下制度創新的效率(特別是時間成本方面的優勢)是建立在“政策一刀切”基礎之上的。而我國農村如此之廣袤,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人文地理環境、社會風俗、歷史積淀極不相同,統一化的政策措施顯然無法“包治百病”。在2003年的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當中,盡管其靈活性比以往的方案已有所增加,但依然沒有走出“政策一刀切”的基本套路。對于這一問題,政府實際上處于兩難抉擇過程當中:實施整體劃一的變革,節省時間,節省決策成本,有利于排除各方干擾(這也是縱向社會權利結構的最大優勢之一),但一旦方案不結合實際,制度創新的供給與需求不相匹配,就會導致改革受挫;而采取“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的方案盡管有利于制度創新的供給與需求相匹配,但決策成本大,決策時間長,而且還容易出現實施過程中的“倒逼機制”(亦即縱向社會權利結構的優勢難以發揮)。如何擺脫這種困境,是未來一個時期農村金融發展與創新過程需要進一步思考的問題。

三、從宏觀角度再度審視農村金融制度改革與創新

對于我國農村金融制度的創新問題,國內理論界大致形成兩大思路,一種是堅持政府主導,充分運用現有農村金融的組織體系、存量規模,對之進行必要整合與功能創新,使之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農村經濟結構,充分發揮其在金融體系與農村經濟體系當中雙重主力作用;另一種觀點是要注重發揮“非正規金融”在農村金融制度創新過程中的作用,由于非正規金融與農業、農村、農民具有天然的親和力,其制度安排及其形式更為農戶所樂意接受,這種金融活動更容易嵌入農村經濟的各個層面與過程當中,從而形成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內生因素,隨著時間的推移最后由農村金融活動的主體――農民來決定最終選擇什么樣的金融上層建筑。[7]

整體上看,持第一種觀點的學者占據主流地位。從我國目前正在實施的農村金融改革過程來看,實際上也體現的是第一種觀點的思路。通過前面的分析得知,我國的農村金融制度改革與創新選擇第一種思路具有客觀必然性,這不僅僅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整體布局的要求,也是充分發揮金融功能,促使小農經濟走向開放,與社會化大生產相互交融的要求。誠然,非正規金融在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目前東南沿海一代的民間經濟能夠在全國率先走過資本原始積累的過程,昔日的非正規金融活動是做出了貢獻的。然而,相對于存量巨大、覆蓋面廣泛的正規金融而言,非正規金融的力量畢竟是有限的。因而,重視非正規金融在創新當中的作用不能等同于非正規金融取代正規金融的作用。

因此,如何發揮政府主導之下農村金融創新的效率,實現改革的預期目標,就成為問題的一個關鍵。眾所周知,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的市場化程度很低,而且資本高度稀缺,若采取類似于城市經濟當中“國有股減持”方式將政府對農村金融產權控制力度削弱或取消,放手由市場調節農村金融服務的供給與需求,其后果將是不堪設想的。因此,在政府主導框架之內,通過制度供給的方式激勵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的創新將是一個必然的選擇。特別值得指出的是,在建設新農村的過程當中,政府的一個重要歷史使命就是要不斷弱化千百年來我國農村經濟當中業已形成的“超穩態”的小農經濟結構而不是保留它或者固化它。這也是政府主導之下農村金融創新所要實現的目標之一。

而難點在于,如何保證政府主導創新過程的充分理性,如何克服政府主導創新決策成本過大的問題?根據張杰等人的研究,在我國二重結構(1996)的社會制度之下,社會的運行過程直接體現為“官”與“民”的對立。這種社會結構的優勢在于政府的意圖能夠迅速地傳遞到社會下層。[8]在現實生活當中,這種運作特征體現為,一旦某個問題引起政府的高度關注,該問題就會立刻進入“解決”的程序當中。然而,這種社會結構的效率要依托于一個全能型的政府以及政府必須事事過問,一旦對某件事情“關注”不夠,就會導致制度安排嚴重滯后,同理,政府調查研究不夠深入,掌握信息不夠全面,其決策也會造成制度供給的扭曲。目前,我國正在實施過程當中的有關農村金融改革的措施就正在面臨這一問題困擾。

相比之下,歐洲的社會經濟結構呈現“三重化”的特征,即在政府與貧民之間,有一個商業中產階層,這個中產階層并不是政府的幕僚或者人,而是具有獨立經濟地位及與之相適應的政治地位的社會階層。這個中間層存在的意義在于,他們既與下層貧民之間形成了一種相互支撐、相互制衡的關系,同時也與政府存在著相互支撐、相互制衡的關系。這樣一來,政府就有可能退出全能型政府而轉向功能型政府,這也是西方社會提倡小政府、大社會的社會經濟基礎之一。而在我國的社會經濟結構當中,正是由于缺少這樣一個連接宏觀與微觀的“緩沖帶”,結果必然導致最高當局事必躬親。以正在進行的信用社改革為例,改革過程當中的每一個細小環節都離不開中央銀行、銀監會這樣的高層決策部門過問。在這樣的社會框架當中,即便是決策當局有時間、有精力面面俱到地關注改革的每一個側面,也會極大地限制甚至是泯滅微觀主體創新的主動性。通過以上的分析,是否可以提出這樣一種思路,在今后農村金融體系重構過程當中,應當通過明晰產權、完善治理結構的方式,將現有的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甚至包括一部分非正規金融組織體系塑造成為農村社會經濟結構當中的中間階層,使之充當聯結宏觀制度創新與微觀產品、服務創新的橋梁。如果這一思路是可行的話,那么無疑將會揭開我國農村金融發展新的一頁。實際上,這樣一種中間階層在我國的某些地區、某些領域已經初現端倪。例如前面提到的“溫州商團”,他們即不是社會上層幕僚,也不屬于社會下層民眾,而是形成了一股可以影響宏觀經濟的不可小視的力量。盡管從目前來看,這股社會力量行為模式還有一定的非理性特征,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體制的不斷演進,其理性化的成份正在不斷加深,這樣一個階層成長的過程,實際上也就是匿名經濟與市場規則內生的過程。信用活動的匿名化,社會信任的邊界突破血緣、宗族、鄰里關系的限制,這些都是未來農村金融深化改革的核心內容,如果外部制度供給有利于這一深化過程,則解除金融壓抑,實現金融發展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在邏輯上是成立的。

注釋:

① 在我國農村金融發展過程中,也曾出現過局部的微觀創新超前的情況,但這些創新通常不被歸入正規金融創新之列。例如改革開放中期“三會一部”的出現,這些金融活動就很快地被界定為“不合法”并加以整頓治理或者取締。

參考文獻:

[1] 張杰.中國農村金融制度:結構、變遷與政策[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2003.

[2] 舒爾茨.改造傳統農業[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

[3] Chayanov.The theory of peasant economy[M] Madison: of Wisconsin Press, 1986.

[4] 黃宗智.華北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M] .北京:中華書局,2000.

小農經濟的產生范文5

關鍵詞:烏江流域;小農意識;多元;兼容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農耕是人類為了生存、繁衍和發展,在認識客觀物質世界的基礎上,謀取生活資料來源的最基本的生產方式,是人與自然和社會關系的綜合表現。農耕的出現“是人類歷史上一件劃時代的大事,是由攫取經濟到生產經濟的偉大革命性轉變。人類第一次通過自己的活動來增殖天然的產品,從而改變了整個社會的經濟面貌,對人類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盵1]71綜觀烏江流域農耕文化歷史,始終是在特定的自然生態和社會生態的動與靜之中,和諧而有序地發展變化著,除了物質層面上的諸如農耕工具、農業品種等文化現象之外,還集合了儒釋道文化,及各民族宗教文化、風俗習慣為一體的精神層面,由此形成了烏江流域地區多元、多彩,且具有較強兼容性、開放性、延續性的地域農耕文化特征。

一、傳統農業中的小農經濟特征

英國經濟學家伊特韋爾(Eatwell.J.)與美國經濟學家米爾蓋特((Milgate.M.))和紐曼((Newman.P.))編纂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小農(peasant)是耕種土地的人”,許滌新主編的《政治經濟學辭典》、馬洪利等主編的《經濟與管理大辭典》、丁光遠的《經濟大辭典》(農業經濟卷) 也都有小農和小農經濟的辭條, 這些辭典的解釋都強調小農和小農經濟指的是為了簡單再生產,滿足自身食物的需要,以家庭為單位、從事傳統農業的個體小生產者,其耕作方式以鐵犁牛耕為主?!八麄兏N的目的都是為了謀生,而不是為了攫取利潤”。[2]40考察烏江流域地區,其小農經濟的特點在歷史上表現為:

第一,生產經營單位規模小。在農業社會,土地是最重要的自然資源,然而,烏江流域地區的民族多聚居在山多田少,土地貧瘠的地方,使人們的生產活動十分困難。正如《勞動歌》寫道:“山外原無地,刀耕農當鍤,火種野無煙。灌溉難為力,榮枯只問天,傳聞春夏日,此歲雨綿綿。”[3]302耕地狹小,環境封閉,加之地質災難,如水土流失,致使土層淺薄,肥力下降,基巖,石漠化面積擴大,使得人均耕地量面積不大,人們只得在極為狹小、分散的小塊土地上從事種植業生產。所以,在烏江流域農耕史上,以“溪峒”①為代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自然經濟居于主體地位,分散、隔絕的山地特征十分明顯。人們耕地以自食,紡織以自衣,伐木以建屋,劈竹以制器……構成“小國寡民”的經濟基礎。

第二,生產工具原始。生產工具是衡量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尺,其發展是一個從粗陋到完備,從簡單到復雜的歷史過程。從原始社會到奴隸社會,烏江流域農耕文化從使用天然石塊,再到對石料經過選擇,進行打制和磨制,經歷了漫長的歷史歲月。 “工具的磨制是由于農業發生后才需要并普遍出現的。由于農業的產生,才有了所謂以磨制為特征的新石器?!盵4]夏商周時期,雖然私有制已經出現,但烏江流域地區的人們還主要靠集體耕作,使用的農具,絕大部分仍然是木制和石制工具,僅有少量青銅農具。直到秦漢時期,才開始出現鐵器農具的使用和以及牛耕技術。西漢時期,由漢武帝時搜粟都尉趙過發明的開溝與播種同時進行的專用播種農具“耬車”,亦在烏江流域夜郎地區得到了應用。三國、兩晉和南北朝時期用于農業灌溉的翻車,用于谷物加工的水碓、水磨,隨唐時期創造的新灌溉工具“筒車”,用于水田耕的“曲轅犁”等農業生產工具在烏江流域地區已基本成熟和定型。之后,宋、元、明、清直到中華民國,烏江流域地區的農耕工具少有突破和發展。在建國之后實行農村集體化時期,烏江流域部分地區曾出現過短暫的如拖拉機、收割機等農業小型機械化時代,但隨著土地承包下戶,以家庭為單位的小農經濟重新了占據主導地位,使得農機械化工具曇花一現,烏江流域地區的生產工具出現大面積的倒退。時至今日,在大部分偏僻的農村,其生產仍主要依賴人力、畜力和粑子、鋤頭、鏵犁等手工工具,水平似乎滯留在隋唐時期。究其原因,除了體制方面的原因之外,一方面傳統農具工藝和操作相對簡單。傳統農業中的耕、鋤、割、脫粒等所使用的犁、木漏、鏟、鋤、鐮刀等工具,沒有復雜的機械原理,簡單易學,不需要多高的文化程度,不需要專門的培訓學習,就可掌握,且使用方便,一個人即可操作;另一方面烏江流域地區地形復雜,地貌崎嶇,境內山多地少,嚴峻的生產條件不適合一定規模的現代農耕農具使用。

第三,農業生產經營方式散漫?!赌印酚性疲骸稗r夫早出暮入,耕稼樹藝,多聚菽粟,此其分事也。婦人夙興夜寐,紡績積,多治麻絲葛緒捆布,此其分事也?!痹跒踅饔蜣r業社會時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在社會生產力中占著主導地位。以一家一戶為生產基本單位的體力勞動是烏江流域地區長期以來農業生產的基本模式。各自為政、各行各法散漫的經營方式是這一基本模式的特點。

生產規模小,工具簡單原始和個體的散漫的生產方式,加之山川阻隔,交通不便,使得生活在烏江流域地區的農民祖祖輩輩,終日臉朝黃土背朝天,在炎炎烈日下在凜冽寒風中勞作,他們對外面的世界知之甚少。以家庭為單位的生產方式和坐井觀天的視野,一方面造就了他們質樸、誠實、勤勞、勇敢的秉性,一方面又養成了他們不思進取、固守成規、僵化保守、自私自利、狹隘懦弱等人性缺陷。我們將這種人性缺陷所反映出來的社會心理和社會意識稱之為小農意識。小農意識是烏江流域地區傳統農業社會中典型的思想觀念和行為方式,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和價值觀的主要載體和表現形式。

二、多元與兼容的農耕文化特征

(一)差異性與多元性

美國生態學者朱安利?斯圖爾德(Julian Steward)認為,“相應的環境特征由文化決定。較簡單的文化比發達的文化更直接地受環境制約。”[5]12自然環境不僅決定了物質存在的方式和形態,也是文化現象賴以產生的載體。從地域上看,烏江流域地區西接云南、北連巴蜀、東臨荊湘,南毗嶺南,使之天然地與四川、湖南、廣西和云南有較多的交往。加之通往鄰省的河流多在下游通航,形成一個通道,所以,烏江流域地區東、南、西、北四部分的區域差異相當明顯,分別受楚文化、粵文化、滇文化和巴蜀文化的影響。然而,封閉式的自然經濟,又客觀上造成了烏江流域農耕文化的相對封閉性。無論是中原文化、巴蜀文化、滇文化、楚文化、粵文化以及西方文化等,在傳入烏江流域地區的過程中都受到一定障礙,時間上滯后,空間上有限。大而言之,烏江流域地區的黔東、黔中、黔西、黔北四大塊始終沒有得到充分的融合,各具特色;小而言之,山與山之間,壩子與壩子之間,山與壩子之間,似乎各是一個小天地,文化的傳承在某種意義上大于文化的傳播,所以,多樣性的文化特征明顯地表現出來,影響人們的生產以及生活方式。在農業生產方式、技術水平以及衣、食、住、行各方面顯示出若干差異和獨特之處。譬如說,生產方式上,與技術水平有關,有粗放式的刀耕火種,有集約式的精耕細作;飲食喜酸、喜辣、喜食糯米,長于煙薰、腌制。山地環境,還影響人們的氣質,養成一種吃苦耐勞、不畏艱險、樸實耿直、粗獷憨厚的民風,從而形成若干特殊的風俗習慣、民俗信仰,在文化上表現出許多特有的自然形態,形成了它多樣化格局和迥然不同的風格特點。總之,在生產生活方式上,不但地區間有較大差異,民族間有所不同,而且同一民族處在不同地區也不一樣。表現出烏江流域地區包括農耕文化在內的差異性和多元性特點。

(二)兼容性、開放性、延續性的農耕文化特征

烏江流域地區文化具有典型的移民特征。歷史上,各個民族因不同的原因從四面八方遷徙至此,帶來了不同的文化。但由于山川阻隔,交通不便和破碎的地形,使生活在烏江流域各區域各民族文化雖然未能得到充分整合而形成了一個個相對獨立的文化圈,使烏江流域地域文化“既多且奇,融而未合,分而未化”。然而山高谷深的地理環境,阻隔不了民族之間的相互對流,阻隔不了農業作物的遷徙與交融。一方面,產于烏江流域地區的、稻谷、烏桕、油桐、茶葉、馬匹等,通過驛道、水路的運輸,改變了周邊地區乃至中原地帶的農商格局,另一方面,從中原、內地傳入進來的玉米、紅薯、棉花、洋芋、煙葉等也改變了烏江流域地區的農耕種植面貌。同時,各民族之間的互為穿插,特別是與漢族之間的雜錯而居,加之封閉式的自然環境逐漸被打破并開放,使得各民族在農耕作業、技術水平、生活方式等在傳承與延續的接觸點上發生了諸多的變異,產生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農耕文化特點。正是這個原因,同其他文化現象一樣,烏江流域地區的農耕文化在兼容、開放與延續性中得到了進步和發展。從這種意義上說,烏江流域地區的農耕文化的發展與各民族之間的交融有著剪不斷的文脈關系。

(三)以農為本、守則與和諧的農耕文化特征

生活在烏江流域地區的先民為了生存、繁衍,在認識自然與改造自然的過程中,發育和培植了具有烏江流域區域特點的農耕文化。這一文化最大的特征是就是以農為本,守則與和諧。如在服飾方面,盡管各民族的服飾千姿百態、色調多樣,但從總的樣式來看,其上衣和褲子都較為肥大,特別是袖口和褲口都較為寬松,以便于從事農耕生產;在村落選址方面,為了少占耕地,一般都建在視野開闊而土地見少的坡地上,依山勢向上分臺而筑。而把那些較為平坦的洼地、壩子、臺地留著耕田種地之用,這反映了烏江流域地區山多地少的現實,又體現了烏江流域地區人民“以農為本”,節約用地以求生存和圖發展的心理。在烏江流域烏蒙山回族地區,流傳有“戶戶種良田,家家小而全”的諺語,就是這種“以農為本”思想的體現。在西北高原地帶,那些橫亙在山梁、山坡上的層層梯田,是烏江流域地區農耕文化中一道獨特的風景,閃耀著烏江流域地區人民順天順地,接天地之氣,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智慧與靈光。在一些不宜于農業耕作的高山草地,則用于放牧。藍天白云、牛羊成群,落英繽紛、鳥唱蟲鳴,充分體現了烏江流域地區人民守則與和諧自然生態的農耕文化思想。所有這些,無不反映了烏江流域地區的民族特質和民族風貌,亦從本質上體現了傳統農耕社會里人民共同的價值取向。

綜上所述,烏江流域地區在歷史上是各民族交往的大走廊和結集地,從不同的地方和區域帶來了各自不同的文化符號。烏江流域地區山高菁廣,地勢險峻,山道崎嶇,水道不暢的地理生境,使這些民族文化符號在“大雜居、小聚居”的生存環境下,使烏江地區的農耕文化既具有 “山地文化”的小農經濟特征,又具有分異融合、守則和諧的特點。

注釋:

①所謂溪峒,從地理上看,是指一些相互隔絕的小區域,在萬山叢中,人們以“壩子”為中心形成聚落,彼此間隔著道道山梁和溪流,方圓數里或數十里不等,自成一個小天地。從經濟上看,由于地形復雜,氣候多樣,動植物呈垂直分布,所以在一個小區域內,大體可以“自給自足”。

參考文獻:

[1]李根蟠等.中國原始社會經濟研究[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

[2](美)羅伯特?芮德菲爾德.農民社會與文化[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

[3]王承堯等.土家土司史錄[M].長沙:岳麓書社,1991.

小農經濟的產生范文6

【關鍵詞】中國發展研究

中國社會的發展關鍵取決于國人自身的努力,因為人是社會發展的主體性和能動性因素。而國人的行動又取決于國民性。綜觀中國歷史,國民性的兩大痼疾是流氓性與文盲性,或者也可以說國民性的兩大痼疾是缺乏誠信和理性。

什么是流氓?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一是原指無業游民,后來指不務正業、為非作歹的人。二是指施展下流手段放刁、撒賴等惡劣行為。

流氓性不同于流氓。流氓是一種具體和表象,而流氓性是一種抽象和實質。流氓性的深層表現是缺乏誠信。

從觀念的層面看,中國社會是非常強調誠信的。對誠信的要求構成了中國傳統道德的核心精神之一。“誠”即真實無妄,其基本的含義是誠于己,誠于自己的本性?!洞髮W》言:“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誠”既是天道的本然,也是道德的根本?!罢\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孟子·離婁》)真實無妄是天道,而對誠的追求則是人道,故“養心莫善于誠”(《荀子·不茍》)。以“誠”為基礎,中國人形成了許多相關的道德,如為人的“誠實”,待人的“誠懇”,對事業的“忠誠”。正如《中庸》所說,“不誠無物”?!靶拧钡幕竞x就是誠心實意,就是言行一致,表里如一?!靶拧迸c“誠”是相通的品德。《說文解字》云:“信,誠也,從人言。”孔子把它作為做人的根本。“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保ā墩撜Z·為政》)《呂氏春秋》有《貴信》篇,把信當作人立身處世的根本,并主張人生以誠信為貴,“君臣不信,則百姓毀謗,社稷不守;處官不信,則少不畏長,貴賤相輕;賞罰不信,則民易犯法,不可使令;交友不信,則離散郁怨,不能相親;百工不信,則器械苦偽,丹漆染色不貞?!?/p>

但從現實層面看,中國社會又是非常缺乏誠信的。這里缺乏誠信的原因,除了信息不對稱、經濟人、有限理性等一般原因外,還與中國社會特定的政治經濟文化結構有密切關系。馬克思恩格斯認為,“不是意識決定生活,而是生活決定意識”(《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73頁),“占統治地位的思想不過是占統治地位的物質關系在觀念上的表現”(《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98頁)。首先,傳統的小農經濟生產方式是產生缺乏社會誠信現象的經濟根源。自給自足小農經濟所體現的人與自然博弈不同于社會化大分工所體現的人與人的博弈,前者更有助于催生博弈主體的機會主義意識。當然,小農經濟有家庭內部的經濟分工,所以,小農經濟所導致的誠信更多體現的是一種家庭誠信,而非社會誠信。其次,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傳統官僚集權體制是滋生社會誠信缺乏的政治土壤。人治導致隨機性,隨機性導致機會主義泛濫,而機會主義泛濫必將導致社會誠信缺乏。再次,以小農經濟為根基的中國傳統文化所表現出的價值取向是導致社會誠信缺乏的文化溫床。防止誠信缺乏的最有效策略就是提高誠信缺乏者的決策成本。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為貴”等處事原則為缺乏誠信者提供了溫馨的避難所?!按笫禄 ?、“小事化了”,其直接結果是增大了無誠信者的收益,減少了其不守信用的成本。所以,這種游戲規則只會導致更多的人去作奸犯科,而不是誠實守法。

什么是文盲?辭海的解釋是:不識字或識字極少的人。這里文盲性不等同于文盲。文盲性的深層表現是缺乏理性。不識字不等同于沒有理性,教育水平的提高并不等同于理性水平的提高。知識分子不是文盲,但不能排除知識分子具有文盲性。有些農村老漢斗大的字不識,但并非就一定具有文盲性。

在中國,文盲性的主要表現是:一是重迷信,輕科學;二是重實際,輕理論;三是重當前,輕長遠;四是重幻想,輕理想。

與產生流氓性的根源一樣,文盲性產生的深層根源也在于中國社會特有的政治經濟文化結構。首先,落后的小農經濟生產力水平是產生文盲性的經濟基礎。落后與愚昧是緊密相連,“窮”與“愚”是互為因果。治“窮”關鍵在于治“愚”;同樣,治“愚”關鍵也在于治“窮”。其次,封建專制的政治體制是催生文盲性的政治根源。專制主義總是與文盲性相伴而生。文盲性為專制提供存在的前提和基礎;而專制主義又不斷催生著文盲性。再次,封建專制文化本質也是一種為強勢服務的愚民文化,這種愚民文化又進一步加深了社會的文盲性。

另外,流氓性與文盲性也是一對互補的范疇。文盲性催生流氓性,流氓性催生文盲性,二者構成一個循環的怪圈。

流氓性與文盲性對中國社會健康發展的危害是深遠和持久的。

首先,導致了中國社會發展的高成本。誠信的缺乏,增加了社會運行的無序。誠信是一個社會健康發展的必備條件。誠信的本質體現在誠與信兩個方面。有誠者,則個人品格就高尚,而個人品格高尚,則社會競爭主體行為的合理化就能得到保證。有信者,則個人與社會的承諾就能得到遵守,而遵守承諾又是社會有機體運行有序化的重要保證。眾所周知,健康社會應滿足有秩序的基本條件。而當一個人自己既遵守對自己的承諾,又遵守自己對別人的承諾,這時,社會秩序也就有了保證。這樣,對于一個社會競爭主體而言,預期就有價值,契約就能得到有效執行,交換就能得到順利實現,資源可在不同空間和時間內能得到有效配置。另外,理性的缺乏,也導致資源配置只有短期最優,而無長期最優;只有局部最優,而無整體最優;只有個體最優,而無社會最優。

其次,不利于中國社會的法治化建設。法治本質就是要求每一個人遵守眾人的約定。所以,有了誠信和理性,法治社會也就有了保證,法律就能夠得到有效執行。另外,法律是一種外在約束,誠信和理性是一種內在約束。再完備的法律,也不可能窮盡所有可能的情況,所以,外在的法律形式必須與內在的誠信和理性世界有機結合,才能使法治走向更加完善的程度,也才能使法治社會的運行成本更小和運行更高效化。同時,內在約束同外在約束相比,內在約束是更為基礎的約束。一個社會競爭主體,只有將外在約束建立在內在約束的基礎上,并且能將兩種約束有機統一起來,其約束才是最有效率的。

再次,不利于中國的民主化建設。民主的核心在于民主精神。無民主精神的民主只有形式,而無實質。而誠信和理性也是民主精神的核心要素。因為若沒有誠信和理性,民主就有可能陷入“囚徒困境”,民主就有可能成為偽民主。

第四,由于缺乏誠信和理性,“面子”與“血緣”就成了中國社會的一種秩序均衡。一方面,人們總是希望別人有誠信和理性;另一方面,對自己又是另外一套。于是,“面子”就應用而生。雖然“面子”是給別人看的,其對人的約束力是有限的,但相對于無序而言,

“面子”仍不失為是一種較好的約束。所以,“面子”本身就是一種社會無序競爭的自組織均衡。另外,“血緣”也是由于社會競爭中誠信和理性的缺乏所導致的一種合作均衡。人們產生合作的路徑主要有:血緣、地緣、業緣等。其中血緣是產生合作的天然最短路徑。而在誠信和理性缺乏的條件下,合作一般會更趨向于路徑最短化,所以,重血緣,講血緣,就成了中國社會濃重的一道風景線。

第五,缺乏誠信和理性,不利于民主化和法治化;而民主化和法治化建設的滯后又進一步使誠信和理性更加缺乏。它們之間是一個互相作用和互相嵌套的結構,并共同制約著中國社會的健康發展。

在中國,解決流氓性與文盲性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

首先,大力發展經濟是解決問題的基礎。經濟的發展將促進社會建立起普遍而發達的社會分工體系,這是消除誠信缺乏和建設理性社會的基礎所在。這里,用經濟作為解決社會問題的基礎變量,也符合的基本原理。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們所達的生產力總和決定著社會狀況”(《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0頁)。“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頁)“當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便同它們一直在其中運動的現存生產關系和財產關系(這只是財產關系的法律用語)發生矛盾。于是這些關系便由生產力的發展形式變成生產力的桎梏。那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隨著經濟基礎的變更,全部龐大的上層建筑也或慢或快地發生變革。”(《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頁)所以,“一切歷史沖突都根源于生產力和交往形式之間的矛盾”(《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頁)。一切“社會生產關系,是隨著物質生產資料、生產力的變化和發展而變化和改變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5頁)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