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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理財消費規劃范文1
關鍵詞:高職;個人理財與規劃;教學分析
《個人理財與規劃》是高職投資與理財專業的一門職業技能核心課程,也是其他金融類專業的專業能力拓展課程。個人理財業務是金融企業利用掌握的客戶信息與金融產品,分析客戶自身財務狀況, 通過了解和發掘客戶需求,制定客戶財務管理目標和計劃,并幫助選擇金融產品以實現客戶理財目標的一系列服務過程。為了讓高職學生畢業后能夠勝任這些工作,教師在該課程教學中,不僅要向學生傳授個人理財的知識與技巧,還要培養他們的綜合觀察、思考、分析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一、高職院校《個人理財與規劃》課程的特點
(1)綜合性和系統性。高職《個人理財與規劃》課程綜合性突出,涵蓋了金融、會計、經濟、管理等諸多領域,需要學生擁有貨幣銀行學、證券投資學、保險學、房地產金融學、國際金融學等諸多課程學習的基礎,而且對不同課程知識之間的整合度較高?!秱€人理財與規劃》課程以居民家庭理財規劃為主要服務目標,包含著投資規劃和生活規劃兩大類內容。投資規劃不僅包括證券投資規劃,而且還包括外匯、黃金等方面的投資規劃。生活規劃包括了現金規劃、儲蓄規劃、消費信貸規劃、房地產規劃、保險規劃、稅收規劃、子女教育規劃、退休規劃和遺產規劃等諸多方面。(2)實務性和專業性。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個家庭都是經濟活動單位,都需要解決如何擴大收入和如何合理消費的問題,一般情況下,家庭理財集中在投資上,很多人將理財等同于投資。但居民家庭生活的各個方面,都需要涉及到資金的分配問題,需要平衡好自身財力和消費水平的關系,因此,個人理財包含著比投資內涵更廣、更為實際的內容。
二、高職院?!秱€人理財與規劃》課程教學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1)欠缺比較成熟的教材。當前市場上可供選擇的《個人理財與規劃》教材數量較少,比較成熟的《個人理財與規劃》教材更是欠缺。現有的教材或偏重理論、實務操作性不強,或內容零散,系統性和時效性較差,直接影響了《個人理財與規劃》課程的教學效果。(2)師資力量的匱乏。近年來,高職院校大規模的擴招,雖然給高等教育大眾化的實現奠定了基礎,但同時也暴露出高職師資隊伍建設相對滯后的問題。一是教師數量不足導致學科梯隊建設不合理,難以適應學校的發展;二是青年教師占比較大,這些青年教師多是從學校畢業后就直接走上講臺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缺乏實踐鍛煉的機會,教學經驗不足。師資力量的匱乏已經成為《個人理財與規劃》課程教學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3)過多重視理論教學,教學方法缺乏多樣性和有效性。對于類似《個人理財與規劃》這類綜合性較強的課程,教師在講課中往往對實際操作重視不夠,傾向于理論講解,不能將更多有用而生動的內容引入課堂,忽視了對學生實際操作技能的培養;有些教師教學手段單一,不善于應用多媒體技術,教學過程不夠生動;還有些教師不善于教學互動,一味的主導課堂。對學生而言,如果教師理論教學與學生實際需求結合不緊密,學生對該課程的興趣會快速下降。
三、高職院?!秱€人理財與規劃》課程教學建議
(1)選用高水平的教材。優質的《個人理財與規劃》教材應系統性強、知識體系健全、編纂正確無誤、重視實訓環節并與課程特點相吻合。高職院校也可以組織專業課教師編寫符合自己學校和學生特色的、針對性更強的教材,增大教材的可選擇范圍,滿足師生的更多需求。(2)重視師資隊伍的建設。師資隊伍的建設主要著眼于兩個方面:一是擴大師資隊伍數量,緩解當前課務繁重的壓力,主要辦法是從現有相近專業教師中選擇合適人員承擔本門課程的教學。二是提升師資隊伍質量。一方面積極引進有影響力的知名教授來擔任專業帶頭人;另一方面加大對內部已有教師的培養力度,從學歷、科研和下企業鍛煉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促進青年教師快速成長。(3)改革教學方法,注重實踐教學。①任務驅動。根據各個金融機構的理財業務內容,編制出多項任務,引導學生積極進行各種基于真實業務的模擬操作和訓練,把學習和工作融為一體,教師配合指導、答疑、評價,將理論知識的運用置于一個真實的工作任務中展開,完成后學生能夠牢固掌握相應理財規劃的設計與檢驗。 ②情景式教學。為了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產生猶如身臨其境的感受,把課程的教學安排在 “金融理財實訓室”, 按金融機構客戶理財工作室的實際環境格局布置,形成了全真化理財業務環境工作氛圍,學生在學校實踐的就是其在實際工作中所面對的。③工學交替教學。按照教學需要帶領學生到當地合作金融企業進行校外實習,并且定期合作舉辦證券投資大賽和投資理財規劃大賽,并通過激烈競爭的大賽,來鍛煉和磨礪學生,提高學生的個人理財與規劃能力。
參考文獻:
個人理財消費規劃范文2
關鍵詞: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現狀分析
文章編號:978-7-5369-4434-3(2012)02-210-03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持續快速增長強有力地帶動了我國居民個人財富水平的迅速提高。來自中國人民銀行的統計數字表明,截至2010年年底,我國居民儲蓄存款總額已經突破31萬億元人民幣。隨著個人財富水平的增長和個人財富意識的覺醒,近年來個人理財在我國成為一個相當流行的概念。個人理財業務也隨之成為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托、金融咨詢等金融機構的競爭焦點。市場上出現了“理財”“個人理財”“理財規劃”“財務規劃”“財務策劃”“金融策劃”“財富管理”“財務顧問”等等稱謂的個人金融理財服務。
一、國內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的含義及現狀
(一)國內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含義
由于許多金融機構和金融專家從不同角度給出了不同的對個人金融理財服務的稱謂,國內業界和消費者一直對“個人理財”的稱謂、定義和內涵缺乏統一的、清晰的認識。這種狀況不僅容易引起消費者的誤解,客觀上也不利于金融機構自身對個人理財業務范圍和內容的界定。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05年頒布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其第一章第二條中對個人理財業務做出了如下定義:“個人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投資顧問等專業化服務,以及商業銀行以特定目標客戶和客戶群為對象,推介銷售投資產品、理財計劃,并客戶進行投資操作或資產管理的業務活動。國際金融理財標準委員會(Financial Planning Standards Board,FPSB)將個人理財服務稱為金融理財,認為個人理財是一種綜合金融服務,是指專業理財人士收集客戶家庭狀況、財務狀況和生涯目標等資料,明確客戶的理財目標和風險屬性,分析和評估客戶的財務狀況,為客戶量身定制合適的理財方案并及時執行、監控和調整,最終滿足客戶人生不同階段的財務需求,使其最終實現人生在財務上的自由、自主和自在。
標準的金融理財應該包括以下6個步驟:建立和界定與客戶的關系、收集客戶信息并幫助客戶確定理財目標、分析和評估客戶當前財務狀況、制定并向客戶提交理財規劃方案、執行個人理財規劃方案和監督個人理財規劃方案執行。
(二)國內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的現狀分析
近幾年來, 隨著國內經濟的逐步發展和個人財富的增長以及金融市場發展,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非常迅速,金融創新不斷。隨著個人理財業務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個人理財業務正在成為國內各商業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目前,國內的居民收入不斷提高,金融產品日益豐富,個人理財市場需求日漸突顯的情況下, 國內各商業銀行紛紛推出了形式多樣的個人理財服務和專有品牌, 如招商銀行的“金葵花”、工商銀行的“理財金賬戶”等。其中,部分地區的一些國內銀行已經在個人理財業務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的管理辦法、掌握了有效的市場營銷宣傳手段,并組建起了擁有相關業務技能的個人客戶經理隊伍,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首先,居民財富水平的提高有力地推動了理財的產生。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經濟發展,我國居民個人財富不斷積累,中等收入個人和家庭數量大幅增加。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字,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持續快速增長,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343.4元增加到2010年的19109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2010年的5919元。截至2010年12月末,我國居民儲蓄存款已突破31萬億元。在國民收入總量高速發展和財富水平上升的同時,出現了收入分配的結構性調整,出現了貧富差距加大和財富集中度提高的現象。2002年國家統計局《中國首次城市家庭財產調查》顯示,我國金融資產出現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戶均資產最多的20%的家庭擁有金融資產總值的比例約為66.4%,從事經營活動的家庭戶均資產為非經營家庭的3.5倍。調查表明,中國社會出現了富裕和較富裕的群體。2005年美林證券和凱捷咨詢發表的《2005中國財富報告》顯示,中國的富裕人口呈現區域集中趨勢,大部分的中國富裕人群集中在北京、上海、廣州、杭州等發達城市。居民整體財富水平的提高和富裕人群的出現奠定了理財服務的市場需求基礎,成為金融理財最重要的推動力。另一方面,金融理財恰恰滿足了居民財富水平大幅提高后理財的需要,體現了金融理財對于個人和家庭的意義和價值所在。
其次,支出結構的變化鞏固了理財服務的市場需求。在居民收入增長的同時,居民的支出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一是反映食物支出占生活消費支出總額比重的恩格爾系數不斷下降。1978年城鎮居民的恩格爾系數為57.5%,到2010年,這一數字已經下降為35.7%。1978年農村居民的恩格爾系數城鎮居民的恩格爾系數為67.7%,到2010年,這一數字已經下降為43.2%。這一方面說明居民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則客觀上對人們合理安排和規劃食物以外的支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使得支出結構發生重大變化。住房制度、醫療制度、養老制度、教育體制等改革相繼推出,使以上各項支出中個人或者家庭承擔部分不斷加大。福利的貨幣化一方面提高了人們的收入,另一方面則大大增加了人們的支出。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人們習慣于自己負擔子女的教育費用和自己承擔部分醫療費用,需要自己運籌帷幄,安排一生。這對于很多人而言是一個很大的挑戰,需要認真面對。簡言之,居民支出結構的巨大變化使得個人和家庭在收入成長的同時,還要面對迅速增長的各項支出,必須未雨綢繆,人們對于理財服務的需求自然迅速成長。因此,理財是居民消費支出結構變化的自然產物。反言之,理財有助于人們更合理地安排和控制消費支出,前瞻性地提高儲蓄,加強財富的積累和管理以用于未來。
二、我國發展個人理財業務存在的難點
第一,受到分業經營金融政策的制約。從銀行理財服務的宣傳資料看,似乎涵蓋了生活理財與投資理財的全部概念,但實質上它們更像是一種傳統服務的延伸。由于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分業經營的金融政策和體制,銀行不能涉足證券、保險、基金、信托領域,除了存貸業務,只能代銷基金、保險等產品,商業銀行提供的個人理財服務還只能停留在咨詢、建議或者方案設計方面,不能真正客戶進行組合投資,銀行理財服務中的核心業務即增值業務大都無法辦理。
第二,個人理財業務同質現象嚴重。各商業銀行推出的個人理財產品同質化現象非常嚴重。一家銀行剛剛開發出新產品,其他商業銀行就立刻跟進,盡管名目互不相同,但功能特點類似、投資收益相當。經過初期的激烈競爭,工資、代扣繳水電費、自助轉賬、刷卡消費等多項服務已成為各銀行開設的最初級的個人理財產品。金融產品易復制的特點在各商業銀行的激烈競爭中一覽無余。而目前各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幾乎都是證券、外匯、基金等投資產品的組合,不僅種類少,而且沒有體現銀行自己的特色,對個人客戶來說也缺少實際吸引力。這種現象在國外極為少見。國外的理財產品種類非常多,銀行會在很短的時間內針對客戶的不同需要設計出一份非常個性化的理財計劃。
第三,個人信用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健全個人信用制度,個人信用監管體系發展嚴重滯后,造成銀行開拓個人金融業務的風險很大,也束縛了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為了確保資金安全,銀行在向個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時,自己需首先調查確認該客戶的信用狀況,這樣在人力和時間上的投入都相當大,效率難以提高,可獲得的利潤也大大減少了。同時銀行對個人客戶設定的準入條件也較為嚴格,需要其完成繁雜的業務手續,由此也使得客戶產生抱怨和抵觸情緒。以上這些都對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
第四,高素質的理財從業人員嚴重匱乏。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業務,理財從業人員除應具有淵博的專業知識、嫻熟的投資技能、豐富的理財經驗外,還應掌握房地產、法律、市場營銷等相關知識,應具有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公關能力。目前,國內銀行符合以上標準的專業人才嚴重匱乏,現有的理財師一般是從銀行、證券、保險等營銷人員或者會計師、分析師、稅務師等專業人員當中發展起來的,數量和質量滿足不了市場需求。許多理財產品的信息公布時間跨度長,且缺乏透明性、無詳細解釋,理財從業人員對QDII的海外投資經驗不足,是商業銀行產品的一大缺陷。
第五,商業銀行運用資金能力不足。目前中國商業銀行的資金投資主要是依托國內信托投資公司和證券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經營資金的能力。由于受制于信托公司和證券公司的投資運作,銀行的資金運用能力難以提高。另外,有一部分理財產品的期權投資部分,都是交由國際投行到國際市場上運作,由于中國的商業銀行對這種理財產品中的期權結構不甚了解,也難以判斷其中風險,因此國際市場部分的資金運作過程和結果無法完全掌控。
此外,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還受到國際國內資本市場動蕩的影響。但是,這并不意味著這一業務沒有發展前途。相反,隨著居民財富快速增長,人民幣不斷升值,個人理財業務一定會成為商業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
三、發展個人理財業務的對策
開展個人理財業務應認真借鑒國內外金融機構的經驗,逐步摸索出一套適合我國銀行自身特點的個人理財業務。
第一,從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轉變?;鞓I經營是當今西方商業銀行普遍采用的一種經營模式,中國商業銀行實行混業經營既是適應金融國際化、應對外資銀行挑戰的需要,也是拓展自身業務特別是個人理財業務的需要。商業銀行實行混業經營后,可以將銀行、證券、保險、信托等業務融為一體,可以為客戶提供一攬子金融服務。因此,一旦政策壁壘拆除,商業銀行的個人理財業務將會獲得長足的發展。
第二,加強產品創新,努力推出高質量、個性化的特色理財產品。只有不斷開發適應市場的具有特色和競爭力的產品,才能保持理財市場的持久繁榮。因此,商業銀行應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在對現有產品進行組合和縱深發展的同時,通過各種創新活動,開發出具有明顯個性化特色的理財產品。二是積極探索與保險、證券和信托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合作的途徑,通過業務外包或互補等形式,滿足客戶的需求。
第三,是以提高客戶的滿意度為目標進行服務創新。在細分客戶的基礎上,實行差異化服務。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選擇有條件的分行,推出針對高端客戶的高度私密性的個人銀行業務服務,全力競爭富裕人群。重視對客戶的跟蹤服務,不斷提高產品的設計能力和客戶服務水平,使推出的理財產品或根據客戶需求設計的理財方案具有核心競爭力。
第四,積極推動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我國的個人信用制度建設剛剛起步,在個人信用信息開放、個人信用管理體制、個人信用征信服務以及消費者保護方面都缺乏明確、具體的法律規定。因此,我國要以促進經濟發展、保護個人隱私為目的,加大信用。
個人理財消費規劃范文3
關鍵詞:銀行個人理財產品 信托關系 委托關系
在金融業高度發達的今天,明確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的法律性質有著十分重大的意義。首先,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的法律性質直接決定了商業銀行履行法律義務的內容及方式,明確其法律性質,將明了商業銀行義務;其次,它還影響著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監管機構的監管理念、監管內容及監管方式方法;再者,它甚至還直接影響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消費者合法權益,如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法律性質模糊不定,將直接導致消費者出現難以維權的尷尬局面。由于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法律性質難以界定,導致消費者和商業銀行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模糊,消費者購買個人理財產品后,往往因為權利義務的歸屬而與商業銀行產生矛盾。并且,當消費者權益受損時,因個人理財產品法律性質模糊導致法院難以確定適用法律、裁判缺乏法律依據,消費者合法權益可能無法得到救濟。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已經走進千萬普通家庭,其消費群體極為廣泛,涉及面寬廣,故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消費者的權益也越來越被重視,而要保障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消費者合法權益,必須要明確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的法律性質。
一、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界定
2004年,中國光大銀行推出了我國第一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陽光理財B計劃,在隨后的九年時間里,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市場發展迅速。截止2013年10月,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存續規模已接近10萬億人民幣,而僅2013年就有37880款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被推出市場。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已然占據了我國金融理財市場的重要位置。根據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的規定,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包括專業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為內容的服務產品。該辦法具體將個人理財細分為理財顧問服務產品以及綜合理財顧問服務產品。所謂理財顧問服務產品,是指僅提供財務分析、投資建議等的專業化服務產品。而綜合理財顧問服務產品則是指商業銀行提供理財顧問服務產品的同時,接受個人客戶的委托及授權,依據雙方事先約定,代個人客戶進行資產投資及管理的服務產品。
單純的理財顧問服務產品在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市場中幾乎不存在,對其法律性質的研究極少,一般認為理財顧問服務產品屬于技術咨詢合同。在理財顧問服務產品中,商業銀行提供專業的理財顧問人員為消費者服務,理財顧問人員憑借自己的專業知識及工具,根據消費者的自身條件及需求,為消費者提供包括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建議等專業化服務,而消費者則支付一定報酬給商業銀行以獲取專業咨詢報告。結合我國《合同法》對技術咨詢合同的規定,筆者認為,理財顧問服務產品性質是技術咨詢合同。一直以來,占據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市場絕對份額的是綜合理財顧問服務產品。但綜合理財顧問服務產品的法律性質學界至今尚無定論。
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法律性質的爭議
(一)委托說
部分學者認為綜合理財產品符合委托法律關系。持該觀點的學者認為:第一,現行法律不允許商業銀行從事信托業務。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的相關規定,我國商業銀行不允許從事信托投資業務。故而,將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歸為信托法律關系實質就是違反了我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第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的管理規定傾向于將綜合理財顧問服務類產品歸結為委托關系。根據《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的規定,綜合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消費者的委托和授權下,根據與消費者事先約定的資產投資計劃和實施方式,代消費者進行資產投資及管理的服務產品。這條規定被認為是“委托說”的重要依據,因為該條文中明確商業銀行受“委托”、消費者“授權”字樣,所以部分學者認定個人理財產品屬于消費者委托銀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的關系;第三,學者認為從法律理論上說,綜合理財產品符合委托法律關系。一般認為委托法律關系是指人通過被人單方授權獲得權,由人在權限內以被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人對人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綜合理財產品的消費者授權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代自己進行資產投資及資產管理,消費者對資產投資及管理結果承擔責任,完全符合委托法律關系的構成。而針對商業銀行對外是以自己名義進行資產運作的情況,持委托關系觀點的學者認為,雖然商業銀行對外以自己名義進行投資,但商業銀行是在權限內為消費者利益而以自己名義實施法律行為,屬于間接(隱名),并且資產投資風險和收益全部由理財產品消費者自己承擔和享有,商業銀行并不承擔任何投資風險,銀行只從中獲取管理費和手續費。該部分學者認為綜合理財產品的法律性質為委托法律關系。
個人理財消費規劃范文4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沖擊;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發展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7)001-000-01
目前,互聯網行業已經深刻的影響到金融行業,并且已經達到了深度的融合,當下各種互聯網金融產品如雨后春筍般興起,如,貨幣基金類、定向委托投資類、P2P 網絡信貸類等,這些產品的出現對于商業銀行的個人理財業務造成了極大的沖擊。本文主要通過對我國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現狀,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的影響,互聯網金融沖擊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根據問題提出一定的應對策略,由此有效推進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
一、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現狀
商業銀行將客戶的各項財務資源進行利用,如,常見的客戶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個人的不動產等,由此分析這些客戶自身不同的財務情況,對客戶需求進行深度挖掘,為客戶制定符合其能力和需求的理財規劃,幫助客戶成功實現人生的目標,這就是商業銀行的個人理財。近年來,我國國民經濟飛速發展使得我國國民的理財觀念發生轉變,人們對于理財的需求越來越多,由此使得我國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日益增加。
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存在的問題
1.個人理財產品缺乏創新
為了盡可能多的吸引用戶,很多大型國有企業、股份商業銀行都紛紛推出本企業的個人理財產品,這些產品主要集中于傳統業務、基金、外匯、保險和債券等,從可選擇的種類上看,商業銀行的個人理財產品業務可選擇的種類較少,在套餐的制定上]有銀行自己的創新,對于客戶沒有吸引力,加之各大銀行之間的套餐大同小異,同質化嚴重,客戶在進行選擇的時候覺得沒什么區別,可能就隨便選擇一家進行購買。此外,商業銀行的“羊群效應”十分嚴重,只要某一家推出一款新的產品,其他的企業就行相繼推出,沒有本公司太多的創新和思考。
2.新品牌認知度低
通常情況下,目前銀行所推出的功能都難以在大范圍內進行推廣,很多銀行的客戶在短時間內無法對新功能的上線得到廣泛的認知。造成這局面你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針對該功能的宣傳力度比較小,另一方面,銀行本身在直銷銀行這一產品的推廣上深度不夠,不能夠很好的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和痛點,銀行的很多營銷策劃僅僅只停留在選宣傳的表層上,分銀行上甚至沒有進行有效的推廣,由此導致產品推廣不出去,人們也就無從知曉直銷銀行的推出,了解業務的也就更加少,更談不上進行購買。
3.電商業務發展戰略缺乏規劃
在互聯網的沖擊下,銀行也嘗試建立自己的電商市場,制定自己的發展戰略,嘗試著以電商化的形式實現轉型。由此,很多銀行在開始以電商化的方式進行操作,吸引客戶在在自己的平臺上進行交易,這主要是為了防止在未來的金融脫媒中占據有利的位置,推進自己業務的發展。但是自身有沒有做好戰略規劃和制定科學的發展方向。在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方面,銀行沒有做好深入的調研,客戶倒流相對較差,在進行運營過程中,其業務發展也相對較差。
三、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對策
1.走垂直型電商平臺道路
與多元化的電商發展模式相比起來,商業銀行的發展應該更加傾向于專門化的垂直類電商,有自己的重點發展領域和規劃,保守和誠信是銀行在電商化發展過程中的優勢,應該充分利用好這一優勢,針對那些高價值的產品進行深度的挖掘,結合用戶的需求,研發那些用戶急需的產品,將產品做細做深,產品不在于量,而在于精,用單一的產品來打動消費者,讓用戶感覺更加專業,同時能夠隨時掌控風險,通過創新來吸引更多用戶的購買。
2.開展海外電商,進行跨國合作
在跨國金融方面,商業銀行有著得天獨厚的條件,銀行可以通過這一優勢的利用和國外的電商進行合作,開展海外代購、直郵等跨國的電商業務,這種電商業務目前在國內是空白的,有很大的市場潛力。此外,對于那些外部的入駐商戶銀行可以進行特別的處理,例如開通特別的商務渠道,給予不同的服務優惠和體驗,滿足不同人的需求。而對于那些內部的金融產品,銀行商城應該進行從頭至尾的服務,包括商品展示、介紹、銷售、包裝、改造和資源的整合等等。
3.完善互聯網營銷平臺服務
借助互聯網平臺的優勢,銀行要增加自身品牌和業務的宣傳推廣,樹立企業良好的形象。當用戶被吸引過來之后,商業銀行需要考慮的是將這個宣傳平臺的網頁、手機客戶端等進行優化,提升用戶的產品體驗,留住用戶繼續在這個平臺了解咨詢,購買服務。例如,可以增加一些方便用戶操作、辦理業務的功能等,讓用戶能夠快速的解決 問題,增加用戶對自己產品的好感度,積累用戶口碑,提升轉化率,促進商業銀行的營銷發展。
四、結語
門檻低、靈活性強、品種齊全、收益高、簡單、方便、快捷等,這些互聯網個人理財業務的特點,所以具有著不可比擬的優勢,在互聯網快速發展的背景下,這一類產品也受到用戶的追捧。而依舊堅持傳統的方式進行運營的商業銀行則會因此受到一定的影響。所以,在互聯網金融的沖擊之下,商業銀行應該轉變營銷方式和理念,走垂直型電商平臺道路,開展海外電商,進行跨國合作,以及完善互聯網營銷平臺服務,由此滿足用戶需求,提升用戶體驗,增強自身競爭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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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理財消費規劃范文5
關鍵詞:藏族大學生;個人理財;教育
中圖分類號:G6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30-0200-03
民族學院是唯一在內地開辦的高等學校,面向、服務,建校五十六年來為培養了大批高素質的少數民族干部和專業技術人才。我校藏族學生具有個性質樸、刻苦勤奮和內向等特點,他們是社會與經濟發展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綜合素質及能力狀況對未來社會經濟發展影響巨大。而大學期間是藏族大學生學習個人理財知識的黃金時間,具備基本理財意識、擁有良好理財及個人職業生涯規劃能力,對藏族大學生未來發展非常重要,因此,筆者對民族學院就讀的藏族大學生的理財現狀進行了調查與分析。
一、藏族大學生個人理財現狀調查結果及成因分析
(一)調查對象、方法
本次調查的對象為民族學院不同年級、不同專業(分為經管專業與非經管專業)的200名藏族學生,并從性別、生源地、家庭經濟水平等方面進行調查與分析,200名藏族學生(其中男生115名、女生85名)來自大中城市32人,來自城鎮59人,來自農牧區109人。覆蓋面廣、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次藏族大學生個人理財現狀的調查方法包括兩種:訪談法和問卷調查法。首先,隨機選擇大約15名學生進行初步訪談,目的是了解我校藏族大學生理財的心理特征、在校期間理財狀況、個人理財行為導向等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科學設計理財調查問卷。本次藏族大學生理財現狀調查問卷共發放了200份,收回有效問卷186份(已剔除填寫不規范問卷),有效回收比例為93%,回收有效問卷數覆蓋全校不同學院的在校藏族學生,其中經管專業占42%,非經管專業占58%,不同專業調查結果存在一定差異。
(二)調查結果及成因分析
1.藏族大學生經濟來源渠道單一,經濟狀況差異明顯、經濟困難學生比例較大。藏族大學生大部分來自邊遠地區和農牧區,家庭經濟收入相對較低。我校藏族學生的資金來源除父母提供以外,還包括學校各種困難補助、國家開發銀行的助學貸款、學校獎學金及社會獎學金、親友資助、打工收入等等。本次問卷調查中藏族大學生經濟來源的結果顯示:我校90.6%的藏族大學生的經濟來源主要依靠父母,生活費來源在兩個以上的藏族大學生只占34.5%;有8.6%的大學生能依靠自己獲得部分收入,完全依靠自己勤工儉學、打工解決經濟來源的藏族大學生只有1名。綜上,我校藏族大學生的經濟來源主要依賴父母,渠道較單一。相對漢族大學生,藏族學生獨立謀生能力相對較低,其中重要的原因是藏族學生漢語能力比較弱,遠離家鄉到內地求學,多數是第一次離開,對內地環境適應過程較長,較難利用兼職緩解其經濟壓力。
2.理財意識淡薄、沒有樹立正確的理財觀,經濟獨立意識差。在進行個人理財訪談時,幾乎所有藏族大學生都提出了“我無財可理”,認為理財是有錢人的事,學生只需做到收支平衡即可,殊不知,越是沒錢的人越需要強化自己的理財觀念,收支平衡正是學生理財的基本要求,有70%的藏族大學生知道“開源節流”這一基本的理財理念,但是對于“個人理財”的概念并不能準確表述,甚至有34%的學生認為“理財就是攢錢”。調查問卷統計結果還顯示:非經管專業的藏族大學生有64%認為理財是畢業有收入之后的事,此比率在經管專業學生是41%。造成此現象的原因主要是藏族大學生在內地求學,受以往就業傳統的影響,學習動機相對內地生源學生小,對學習重要性及其對就業影響的認識不夠。而我校在對經管專業區內班學生的開課計劃中,涉及“個人理財”、“財商”的課程極少,非經管專業基本無相關課程,再加上文化背景知識的缺乏和教師授課過程中理解上的一些障礙,直接影響藏族大學生對理財觀的建立。即使有渴求掌握理財知識的藏族大學生也存在理財知識匱乏、理財技能薄弱的現象。
3.支出沒有計劃、無記賬習慣,消費結構不合理。參與本次調查的200名大學生,來自大中城市32人,來自大中城市(如拉薩、日喀則等市)占16%,來自城鎮的學生占29.5%,來自農牧區占54.5%,由于農區、牧區藏族大學生大部分生活并不富裕,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的平均月支出在500元之內的有31人,占15.5%;500元~1 000元的126人,占63%;1 000元~2 000元的有34人,占17%;2 000元以上的有9人,占總人數的4.5%。在消費支出結構包括5項,分別是飲食、日用品、通訊、網絡、交際和學習支出。經管與非經管專業學生在5項支出中的比率差別不大,其中飲食和日用品是維持生活的必須支出,具有剛性,占主要部分。但是通訊和交際支出比例明顯過高,這與藏族大學生注重友情有關,而學習支出比例明顯偏低,甚至有些學生此項目消費為0,說明部分大學生尚未認清自己的責任和位置,顯示出消費結構不合理的特點。在是否記賬方面,非經管專業有記賬習慣的僅占其總人數的11%;而經管專業有43%的同學會將日常消費記賬,還有同學甚至編制預算,對于此項目的回答可能與學生的專業有關。綜合記賬比率,無記賬習慣的同學出現“經濟危機”的可能性較大,具體表現是:收支不平衡,在月末或學期末時需要借錢,甚至借錢買票返家。
4.不了解大學生理財渠道與方式,風險意識淡薄。本次調查的結果顯示:非經管專業沒有學生選擇理財產品投資,經管專業有5%的藏族大學生通過多種投資方式理財,如銀行存款、貨幣基金(余額寶)、股票,其中投資額度2 000以下的占87%,2 000元以上的占13%。適合大學生投資理財的方式包括銀行存款、商業保險、股票、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風險各有大小,出于穩健性的考慮,股票由于風險大并不適合在校大學生,銀行理財產品由于起點高,大學生難以投資,其他幾種均適合在校大學生。但是進行投資的藏族大學生中,有56%的學生無法列舉或列舉不全這些理財方式,也無法分析其風險和收益的關系,甚至有些學生已經將閑散資金投資于貨幣基金――余額寶,也無法說清楚其“七日年化收益率”的含義,這反映了藏族大學生在投資時,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并未提前了解、分析理財方式與渠道、風險與收益,這樣的投資對個人理財能力的提高影響甚微。
二、提高藏族大學生個人理財能力的建議
1.加強家庭與學校教育,使藏族大學生樹立正確理財觀、金錢觀,提高“財商”。對藏族大學生的理財教育離不開家庭和學校的共同努力。首先,家庭要發揮對大學生個人理財和消費教育應有的教育職能,將藏族大學生視為“理性的經濟人”,重視理財教育,讓大學生明確理財是人生的必修課。家長要以身作則,用正確的理財觀念和消費行為來影響孩子,讓他們充分認識到:在人格基礎上建立起巨大的財富,才能建立起金錢的財富。家長要教大學生認識金錢的重要性與作用,如果理性地對待金錢、如何去賺錢以及為社會創造財富、如何理性的“花錢”,使他們樹立正確的金錢觀。由于我校藏族學生遠離家鄉求學,家長通常會擔心孩子受苦,而一次性給學生巨額生活費,學生如果理財能力不強、消費無計劃,很可能出現花錢無度,甚至揮霍、浪費。因此家長應針對孩子的特點決定生活費的支付方式及金額,讓孩子逐步學習如何妥善處理自己的金錢,怎樣通過自己的安排使收支平衡。第二,學校也應在加強對藏族大學生“四觀”教育,讓藏族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民族觀和宗教觀的基礎上,大學生在擁有“知識財富”的同時,也要擁有理財觀念和“財商”,具體做法包括:在新生教育時,應增加理財教育,進入大學之后,無論時間上還是金錢上相對高中有了更大自由,應樹立正確的金錢觀,在有限的金錢限度內,合理地、有計劃地安排自己的活動,學會把知識變成財富和管理財富的技能,使自己在學校實現財務自由。
2.進行理財課程建設與改革,進行消費道德引導。藏族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消費群體,其消費狀況與特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當前內地求學藏族大學生的價值取向和生活狀態。因此,對于即將步入經濟社會的當代藏族大學生,理財應是他們的人生必修課。讓藏族大學生學習掌握正確的理財方法,最直接、最便捷的途徑就是通過學校的全方位教育。目前民族學院開設的涉及理財的課程僅有《財務管理》、《公司理財》、《ERP沙盤模擬經營》等,涉及的專業主要是經管專業和信息工程專業等,這對于全校數千名藏族大學生的理財知識需求是遠遠不夠的。因此,開設全校性的理財類選修課就非常必要,如《理財學》、《個人理財》、《證券投資學》、《創業常識與沙盤模擬經營》、《消費經濟學》等,這些理財課程既有一定的知識性又有實用性,可以通過開設這些選修課,系統地向學生介紹個人理財理論知識與方法技巧,利用有限的財富和理財知識,合理安排收入與支出,最終實現財務自由,全面提升學生對個人理財和消費道德的理論認識。
3.提高藏族大學生理財興趣,應注重實踐教育,通過多樣化方式營造學校理財氛圍。由于我校藏族學生在高中之前都在自治區讀書,而的基礎教育較內地落后,農牧區尤其如此,有些藏族大學生漢語能力不強、學習基礎較差,來到內地后,接觸來自全國各地的新同學,在學業上表現出學識淺薄、成績不佳、抽象思維能力較差等特征。因此,對藏族大學生的理財教育必須結合其特點進行,與其他少數民族相似,藏族大學生擅長于形象思維,因此學校應注重利用多樣化的方式營造學校理財氛圍,這些措施包括:組織“校園理財知識競賽”、“大學生沙盤模擬經營大賽”、“大學生理財規劃大賽”、“網絡虛擬投資大賽”、“理財讀書筆記交流會”等活動;請有關個人理財專家、優秀校友走進大學校園,開展個人理財講座,高屋建瓴地給學生介紹個人理財以及消費道德的新思想、新成果,還可請專業銀行理財人員講述銀行卡的功能,合理使用銀行卡理財的技巧等;在校園播放有關理財的電影,如《解構企業》、《華爾街》、《硅谷傳奇》、《優勢合作》等。此外,在內地的藏族大學生普遍存在缺乏自信的情況,有些藏族學生通過閱讀書籍及選聽相關課程,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理財知識,但是卻不敢進行投資活動,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實踐經驗太少,因此應有針對性地進行全面實踐理財教育,提升藏族學生的自信。具體方法包括:第一,利用學校的自治區重點會計實驗室進行理財訓練、指導個人理財規劃;第二,針對藏族大學生就業地主要為的特點,進行就業創業指導,讓他們了解自身的特點及努力方向,合理安排大學的時間和金錢,對自身進行職業生涯設計,以理財教育帶動就業,防止學生盲目創業;第三,組織以個人理財教育為主題的參觀、勤工助學、社會實踐等活動,尤其是對于貧困藏族學生,提供相關勤工儉學崗位,既能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又能讓他們融入社會,提高工作能力、溝通能力和理財實踐能力,為今后就業、服務打好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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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理財消費規劃范文6
關鍵詞: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知情權;消費者
中圖分類號:F830.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913X(2016)02-0108-02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金融市場不斷的發展,金融創新不斷的加快,銀行理財產品也日益增多,同時也存在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如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消費者的知情權屢屢遭受侵害,商業銀行隱瞞真實信息或者虛假告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的制度不足,以及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的消費者基于其弱勢地位無法與商業銀行在維權層面進行抗衡。
一、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的界定
2005年9月中國銀監會頒發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進行個人理財業務中推出的產品,根據客戶的不同特點,推出適合不同人群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對投資消費者而言具有一定的高風險性、復雜性。第一,商業銀行對資金的完全支配能力。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時能夠實際的對資金進行占有、處置,并且根據合同的內容由商業銀行對資金如何支配進行設定,以致于銀行處于主導地位,消費者處于被動地位。第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涉及狀況復雜。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不僅涉及風險狀況復雜并且還涉及多方利益關系。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在設計時可將風險收益結構在不同投資者之間進行差別分配,導致它的風險高于儲蓄存款,高于股票等投資行為,并且流動性差。涉及多方利益是指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一般是買賣雙方即商業銀行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但在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的設計的過程中,可能有融資對象、擔保人等參與,所以導致其狀況更加復雜。
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銀行信息披露義務
由于理財業務的高速發展,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日趨多樣化,同時也導致了矛盾糾紛的增多。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時,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充分揭示理財產品的風險,不得對消費者隱瞞事實或進行虛假銷售。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消費者的知情權體現在金融消費者在進行金融產品交易之前、之中及之后所享有的要求金融機構向其全面、準確、及時、透明地披露有關信息的權利。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消費者的知情權與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義務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消費者的知情權需要通過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才能得以實現。
由于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自身的高風險性、復雜性,使得消費者充分理解理財產品的內容并有效行使知情權,從邏輯上講必須具備兩方面的要素:一是要求消費者能夠獲知全面、真實、可理解性強的信息;二是商業銀行合適的告知方式。然而,事實卻是消費者在理財產品消費過程中與經營者商業銀行的信息不對稱狀況難以消除,經營者商業銀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行為屢屢發生。其常見的侵權手段主要表現為:一是向個人理財產品的消費者故意隱瞞真實信息或告知虛假信息;二是商業銀行告知消費者的即便是真實無誤的信息,但鑒于理財產品的復雜性、專業性,而消費者又欠缺理解該信息所需要的較高水平的專業知識,此時商業銀行負有更高程度的告知義務,而商業銀行往往無視自己信息披露過程中的解釋說明義務,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實質意義上的侵害?;诖耍虡I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消費者知情權保護的核心問題在于如何規范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義務和滿足消費者的信息需求,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金融消費者與金融經營者之間的信息對稱。
信息披露義務則是商家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所要履行的基本義務,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雙方信息不對稱,而消費者需要獲取充分、準確、及時的信息作出是否進行消費的決定,并且信息披露義務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一是出于審慎監管的目的,監管機構要求銀行披露銀行的風險狀況、公司治理、重大事項等信息;二是出于誠信、公平的目的,銀行在與消費者從事交易中應向消費者披露有關產品和服務的信息。明確商業銀行所應盡的義務,但在我國的金融法規上體現不充分,致使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消費者的知情權得不到保護,消費者處于弱勢地位。
三、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消費者知情權保護制度層面的不足
(一)法規的空洞化
1.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直接規定消費者知情權保護問題的主要有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具體言及金融消費者知情權保護問題的主要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11年第5號令《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如實告知以及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中適當性原則精神已在《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中有所體現,適當性原則是最早產生于美國大蕭條之后旨在提升證券業的商業道德和職業操守的金融行銷規制手段,經過幾十年的發展與完善后,已成為證券市場中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一項重要制度。但適應性原則是在說明義務的基礎上提出的更高要求,要求適應消費者的知識、經驗及財產狀況。但過于原則化,這些原則性的規范在實踐中并不能明確解答怎樣為“如實告知”、如實告知該到何種程度,具體內容并未明確。
另外,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制度規范將商業銀行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認定為“委托關系”,但這一關系的認定并不符合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的實際操作狀況。隨著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興起,也增加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但僅僅是涉及這一方面,模糊不明,這也體現了我國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2.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說明義務的缺失。說明通常是指為弄清事物與事情的形態進行解釋。信息披露義務與說明義務相關,筆者認為說明義務是以信息披露義務為基礎,是對信息披露義務的繼承與發展。不同于信息披露義務,簡易地將銀行理財產品信息傳達給消費者,而是使消費者充分理解產品的信息,說明義務有著更高的要求,如銀行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時,將產品的弊端風險全部告知,但也有可能消費者對產品的風險理解錯誤并進行購買產生相關糾紛。
3.對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規范,一般以部門規章和相關法規性文件的形式出現,其立法層級低,法律效力也遠遠低于法律法規。在法院審理相關訴訟時,這些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在法庭中不能作為直接依據,法官僅僅可能參考相關文件,也證明了在消費者知情權保護層面其保護力度較為薄弱。
(二)監管的缺位
商業銀行種類繁多的理財產品交叉融合的趨勢導致理財市場的專業化分業監管模式與新形勢下市場化需求不相適應。對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的監管存在監管標準不協調、監管權權屬不清等明顯問題,最終造成有效監管的目標無法實現。僅僅依賴于某一監管機構的專業化分業監管不能實現金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我國現有機構中,對理財產品的消費者負有保護職責的,主要是各級金融監管機構和消費者協會。就金融監管機構而言,多數機構中至今未設置由專門部門負責消費者保護的事務;同時,監管機構理財產品消費者的投訴和解決糾紛的處理機制相對缺失。就消費者協會而言,鑒于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知識結構、認識能力、專業技能等多方面的限制,消費者協會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較為薄弱,基本處于缺位狀態。
四、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消費者知情權制度的完善
(一)加強立法和司法裁判標準精確化
由于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快速發展,銀行違規銷售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法律糾紛頻發。商業銀行在對個人理財產品的宣傳中基于策略的考量可能會極力夸大自己產品的優勢,而在司法認定中,商業銀行的夸大其詞與理財消費者的知情權本身又難以準確界定。立法規范的空洞化造成司法裁判中的裁判標準不明確,造成了司法實務中對理財消費者知情權保護的混亂狀態。為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活動,促進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健康有序發展,完善相關立法使之能夠給予司法以正確性的指引,我國應盡快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
借鑒國外的相關法律條文與經驗,取其精華,棄其糟粕,充實我國有關知情權保護的立法內容。引入說明義務,說明義務要求銀行等金融機構披露有關產品的不利事實和有利事實,使消費者全面理解產品的內容。引入適合性規則,使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能夠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雙方因為信息不對稱而造成的知情權行使的限制,這對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二)改進監管模式
我國金融業實行“一行三會”分業監管模式,針對各自監管領域的理財產品,各個監管機構制定了相應的監管規則,導致其規章制度混亂。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涉及銀行、保險、證券等多個領域。金融市場混業趨勢越來越明顯,為了彌補監管缺位的漏洞,設置維護消費者權利的專門機構,以避免理財消費者知識匱乏所帶來的理財風險。同時,向理財消費者提供透明的、可以充分理解的交易信息。該機構除了行使監管等各項金融服務職責及權能之外,同時應當承擔推行理財消費者金融知識教育這一職能,以此加強理財消費者對金融體系的認知,確保其知情權能得到正當、有效的保護。
(三)強化維權意識
面對復雜專業的個人理財產品,金融知識缺乏的理財消費者難以根據自身風險認知偏好和財務狀況對理財產品運作原理、成本收益和理財風險做出適合自己的理性判斷。加之理財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淡薄及相關法律知識的缺乏,導致其自身權益遭受侵害時,難以及時采取措施維護自身利益。據調查研究表明,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消費者的權利意識淡薄,這也是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消費者合法權利被侵害的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對理財消費者進行金融知識的普及教育,提高理財消費者的風險認知能力,提高其相關理財知識水平以及對理財產品的理解能力,增強理財消費者維權的法律意識,這對于保護理財消費者的知情權,防范理財糾紛的產生和促進理財市場的穩定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