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的邏輯思維方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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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的邏輯思維方法

辯證的邏輯思維方法范文1

【摘要】辯證邏輯思維是學生學習物理的重要思維形式,使學生在分析物質發展的過程中,找到各知識之間的聯系,幫助學生認識和理解蘊含其中的物理規律。本文針對如何在初中物理教學中培養學生的辯證邏輯思維,略談幾點思考。

關鍵詞 辯證邏輯思維;教學實踐

在初中物理的學習中,學生對物理現象進行分析、比較、鑒別、綜合和歸納過程中,通過不斷地猜想、驗證、修正來探索物理知識的本質和內在規律,對學生學好物理起著積極的作用。在物理教學中對學生辯證邏輯思維的培養,使學生在學習物理知識的同時,領略辯證邏輯思維的無窮魅力,極大地增強了學生的學習效果。

一、揭示概念內涵,建立對立統一的辯證邏輯思維

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正如電源的正、負,電子之間的引力與斥力,磁鐵的南北極,相互聯系、相互制約。類似這樣的對立統一還有很多,教師要積極地引導學生使用對立統一的觀點看待物理知識,從而深刻挖掘和理解概念的內涵和實質。

比如在學習有關“力是物體對物體的作用”這一概念時,教師就可以利用一些具體的實例和操作,讓學生感受力的存在和消失。

課堂情境:大家來做一個打手的游戲,把你的手放在同桌的手下面,然后迅速地翻起打同桌的手,同桌要極力地避開以使自己的手被打到,看一看誰的反應快?

游戲的引入使每個學生都很興奮,在一段時間后,教師讓學生談談自己的感受,學生都說自己雖然打到了別人的手,但是在打的過程中自己的手也比較疼。有了這樣的生成,教師就可以順勢讓學生思考:“被打的手疼是因為同桌對你的手施加了力,然而你在打的時候是你施加了力,同桌的手沒有反擊,為什么你的手會疼呢?”學生思考后得出結論:在打手時,手既是施力者又是受力者,力的產生需要兩個物體,相互之間產生一對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兩者之間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對立統一的。

學生在學習力的過程中,學會了利用辯證邏輯的觀點看待問題,了解了物質概念內在的關系,對物理世界有了深層地認識。

二、剖析知識本質,滲透量變質變的辯證邏輯思維

在初中物理的教學中,常常有許多常數的漸變到突變轉化的過程,這是物理過程中蘊含的基本法則,其中對物理過程的實質進行剖析時,就是教師滲透量變質變的辯證邏輯思維最好的契機。

比如在學習有關“熔點與沸點”時,結合學生的生活經驗,讓學生對生活中的一些自然現象進行觀察,從而提出問題讓學生來進行猜想探究。

問題的提出,使學生積極地開始對問題進行猜想,學生們都知道溫度升高了冰就融化了,但在具體多少溫度上,還不是很明白。于是,學生進行了實驗操作,將-5益左右的碎冰放入燒杯中,墊上石棉網后利用酒精燈進行小火加熱,同時用溫度計記錄燒杯中冰水混合物的溫度,一邊加熱一邊觀察在冰全部融化為水的過程中溫度的變化,利用表格的方式記錄每隔5 秒燒杯中溫度的變化,在學生利用數據畫出的溫度—時間圖中,學生明顯看到:冰的溫度變化先上升得特別慢,然后非常地快,當冰全部融化為水之后又變得比較慢了。

學生對量變到質變過程的親身體驗,使學生抓住了物理現象變化過程中的特點,了解到了物質狀態變化中量變所引起的質變,極大地增強了學生的辯證邏輯思維能力。

三、課堂實驗驗證,糾正某些錯誤的固有邏輯思維

學生在學習電功與哪些因素有關這一節內容時,進行猜測電功與哪些因素有關時會根據歐姆定律猜與電流,電壓,電阻,時間有關。我們初中教學中往往避開解釋電功與電阻無關的解釋,可是每次教到這里都有學生提出這個疑問,為什么電功與電阻無關?因為學生固有的思維告訴他,電流,電壓,電阻是三個不可分的物理量。

所以我在后來的教學中設計了一個調光燈的實驗,把一個小燈泡與一個滑動變阻器串聯接到電源兩端,滑動滑動變阻器發現燈的亮度發生了變化。于是問學生單位時間內燈的電功有沒有變化?那么燈的電阻有沒有變化?學生回答:燈的電阻沒有變,燈的亮度變了(電功變了)。于是很自然的得出小燈泡的電功與小燈泡的電阻沒有關系。

用實驗驗證的方法來改變學生的固有思維,這樣更能說服學生,培養他們的辯證邏輯思維。

四、認識科學發展,掌握否定之否定辯證邏輯思維“否定之否定”的辯證關系在物理知識中普遍存在,對物理的探索和學習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

比如在學習有關“運動與靜止”時,利用學生的生活經驗,讓學生觀察生活中的一些運動與靜止,從而進入對“參照物”的學習。

課堂情境:我們在奔跑中會穿越一片樹林,樹木是靜止的;然而當我們坐火車的時候,我們還感覺到窗戶外面的樹木在向后退,樹木是運動的。這是為什么呢?

隨著視頻的播放,學生的生活經驗被調動起來,對其中的為什么進行思考,使學生明白事物的靜止還是運動,需要有個參考來做判斷,也就是“參照物”,所選的參照物不同,物體所處的狀態也是不同的。這要看所選擇的參照物與要研究的物體是否發生了位置變化,如果兩者之間發生了位置變化,則為運動的;如果兩者之間沒有位置變化,則為靜止的。

學生在對生活中的運動進行反復的分析中,了解到運動和靜止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從而深刻地理解了相對靜止和相對運動,對否定之否定辯證邏輯思維有了一定的認識。

學生對辯證邏輯思維的體會,逐漸地由剛開始的認識變為了運用,轉而進行了內化吸收,掌握了辯證邏輯思維的方法,使之真正地成為了自己的思維能力。

總之,辯證邏輯思維在初中物理教學中的培養,使學生主動地對物理表象進行分析,在學生的不斷探索中逐步進入知識內部,由表及里地對物理知識進行邏輯推導,從而建立了更為嚴密、科學的知識網絡,領悟辯證唯物主義觀點,從根本上促進了學生辯證邏輯思維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湯克順.初中物理教學應加強辯證唯物主義教育[J].青春歲月.2013(02)

辯證的邏輯思維方法范文2

邏輯思維活動的能力,集中表現為應用內涵更博大、概括力更強的符號的能力,這種能力就是高度抽象的能力。確切地說,學生實現認識結構的組織,是思維過程的最關鍵環節和最本質的東西。提高邏輯思維活動的能力,是對創造性思維能力的自我開發。

(1)為了提高學生的邏輯活動的能力,則必從概念入手。在教學中教師要引導學生充分認識構成概念的基本條件,揭示概念中各個條件的內在聯系,掌握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在此基礎上建立概念的結構聯系。

(2)引導學生正確使用歸納法,善于分析、總結和歸納。由歸納法推理所得的結論雖然未必是可靠的,但它由特殊到一般,由具體到抽象的認識功能對于科學的發現是十分有用的。

(3)引導學生正確使用類比法,善于在一系列的結果中找出事物的共同性質或相似處之后,推測在其它方面也可能存在的相同或相似之處。

2.發散思維的培養

發散思維有助于克服那種單一、刻板和封閉的思維方式,使學生學會從不同的角度解決問題的方法。在課堂教學中,進行發散思維訓練常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兩點:

(1)采用“變式”的方法。變式教學應用于解題,就是通常所說的“一題多解”。一題多解或一題多變,能引導學生進行發散思考,擴展思維的空間。

(2)提供錯誤的反例。為了幫助學生從事物變化的表象中去揭示變化的實質,從多方面進行思考,教師在從正面講清概念后,可適當舉出一些相反的錯誤實例,供學生進行辨析,以加深對概念的理解,引導學生進行多向思維活動。

3.形象思維的培養

形象思維能力集中體現為聯想和猜想的能力。它是創造性思維的重要品質之一,主要從下面幾點來進行培養:

(1)要想增強學生的聯想能力,關鍵在于讓學生把知識經驗以信息的方式井然有序地儲存在大腦里。

(2)在教學活動中,教師應當努力設置情景觸發學生的聯想。在學生的學習中,思維活動常以聯想的形式出現,學生的聯想力越強,思路就越廣闊,思維效果就越好。

(3)為了使學生的學習獲得最佳效果,讓聯想導致創造,教師應指導學生經常有意識地對輸入大腦的信息進行加工編碼,使信息納入已有的知識網絡,或組成新的網絡,在頭腦中構成無數信息的鏈。

4.直覺思維的培養

在數學教學過程我們應當主動創造條件,自覺地運用靈感激發規律,實施激疑頓悟的啟發教育,堅持以創造為目標的定向學習,特別要注意對靈感的線形分析,以及聯想和猜想能力的訓練,以期達到有效地培養學生數學直覺思維能力之目的。

(1)應當加強整體思維意識,提高直覺判斷能力。扎實的基礎是產生直覺的源泉,阿提雅說過:“一旦你真正感到弄懂一樣東西,而且你通過大量例子,以及與其他東西的聯系取得了處理那個問題的足夠多的經驗,對此你就會產生一種正在發展的過程是怎么回事,以及什么結論應該是正確的直覺?!?/p>

(2)要注重中介思維能力訓練,提高直覺想象能力。例如,通過類比,迅速建立數學模型,或培養聯想能力,促進思維迅速遷移,都可以啟發直覺。我們還應當注意猜想能力的科學訓練,提高直覺推理能力。

(3)教學中應當滲透數形結合的思想,幫助學生建立直覺觀念。

(4)可以通過提高數學審美意識,促進學生數學直覺思維的形成。美感和美的意識是數學直覺的本質,提高審美能力有利于培養學生對數學事物間所有存在著的和諧關系及秩序的直覺意識。

5.辯證思維的培養

辯證思維的實質是辯證法對立統一規律在思維中的反映。教學中教師應有意識地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培養:

(1)辯證地認識已知和未知。在數學問題未知里面有許多重要信息,所以未知實際上也是已知,數學上的綜合法強調從已知導向未知,分析法則強調從未知去探求已知。

(2)辯證地認識定性和定量。定性分析著重抽象的邏輯推理;定量分析著重具體的運算比較,雖然定量分析比定性分析更加真實可信,但定性分析對定量分析常常具有指導作用。

(3)辯證地認識模型和原型。模型方法是現代科學的核心方法,所謂模型方法就是通過對所建立的模型的研究來推知原型的某種性質和規律。這種方法需要我們注意觀念上的轉變和更新。

6.各種思維的協同培養

當然,任何思維方式都不是孤立的。教師應該激勵學生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并在例題的講解中穿插多種思維方法,注意培養學生的觀察力、記憶力、想象力等,以達到提高學生創造性思維能力的目的。我們來看下面這些例子:

例1:觀察下列算式:

作用的結果。

再進一步觀察,可以發現3=5-2,4=7-3,4=9-5,…,D=A-B。能發現這樣的規律,正是我們的邏輯思維作用的結果。

何一個創造性思維的產生都是這些思維互相作用的結果。

例2:如圖:在RtABC中,∠ACB=90°,CDAB,垂足為D,求AC的長。請補充題目的條件,每次給出兩條邊。

本題是一個條件發散的題目,條件的發散導致多種解法的產生。事實上,至少存在如下10種解法:

(1)AD,CD;(2)AB,CB;

(3)AD,AB;(4)AD,DB;

(5)AB,DB;(6)CD,DB;

(7)CB,DB;(8)AB,CD;

(9)CB,CD;(10)AD,CB。

已知(1)(2)時,直接應用勾股定理;已知(3)(4)(5)時,直接應用射影定理。只用一次定理即可求出AC,可見已知和結論距離較近。

已知(6)(7)(8)(9)(10)時,需要應用兩次定理才能求解,這五種情況比較,已知與結論的距離遠些。

通過對此題的研究,“窮舉法”在列舉各種已知條件的可能性時得到應用,并體現了發散思維一題多解的思想,更重要的是,學生在觀察中了解了自己的思維層次,在總結、選擇中提高了思維水平,由發散到集中(非邏輯思維到邏輯思維),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就會逐步形成。

總之,我們要利用各種思維相互促進的關系,把學生的思維習慣逐漸由“再現”導向“創造”,用已掌握的知識去研究新知識,引導他們總結規律,展示想象,大膽創新。

總而言之,我們可以看到,創造性思維既有別于傳統教育所注重的邏輯思維,又并非單純意義上的發散思維,它是由邏輯思維、非邏輯思維、直覺思維和辯證思維所構成的有機的整體,并且是一個人創造力的核心。數學教學應該盡快地轉變思想,從傳統的教育模式向培養創造性人才的教育模式轉變,從傳統教育所強調的邏輯思維向現代社會所需要的創造性思維轉變。這個過程將是漫長的,我們將繼續探索下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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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的邏輯思維方法范文3

關鍵詞:協同 思維 數學 教學

1971年德國科學家哈肯提出了統一的系統協同學思想,認為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各種事物普遍存在有序、無序的現象,在一定的條件下,有序和無序之間會相互轉化,無序就是混沌,有序就是協同,這是一個普遍規律。什么是協同思維? 考慮事物的相生或相輔相成,或相得益彰,或交互作用,或協同并存,這是事物協同,這樣的思維就稱為協同思維。協同思維和思維協同是同一思維的兩面,人們培養和提高了協同思維能力,就能思維協同。數學教學中的思維研究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這是國際數學教育的發展趨勢。在教學中,根據學生的學情,對數學思維的各個要素的本質及其聯系進行研究,強調各種思維的協調和同步作用,加強協同思維的訓練,其意義是不可低估的。

一、整理性思維和發現性思維相互作用的理論是協同思維的產物

在中學數學的教學中,大量地需要整理性思維,同時也需要發現性思維,在許多情況下,兩者是互相滲透、互為作用的。整理性思維以演繹論證為主,發現性思維以直覺、猜想、歸納、類比為主,數學教育不能光強調單項訓練,或偏重于某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它們的有機結合和協同互補。對此,很多數學家和數學教育家都有過論述。斯托利亞爾指出:“如果我們想在數學教學中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出數學的創造過程,就必須不僅教學生證明,而且教學生猜測。”波利亞也十分強調在數學教學中必須既教證明又教猜想,既教論證推理又教合情推理,他在《數學與猜想》一書的序言中指出:“論證推理和合情推理在我看來它們互相之間并不矛盾,相反地,它們是互相補充的?!毙炖谓淌谔岢龅脑跀祵W教學改革中貫徹“歸納與演繹交互為用”的原則也體現了這種思想。下面就以此為例作些詳細的說明。

事實上,我們在數學教學過程中,以至在思維發展過程中,總是既用歸納又用演繹,盡管兩者有各自不同的特點,但演繹推理的大前提——表示一般原理的全稱判斷,要靠歸納推理提供出來;為了提高歸納推理的可靠性,無論以一般原理作指導或者對歸納推理的前提進行分析,都要用演繹推理。歸納與演繹在思維運行過程中的這種辯證統一正體現了兩者之間是協同互補的。以演繹推理中的三段論為例(中學數學教材中出現的多是第一格的結構),可以得到證明。

M—P(大前提:集合M的所有元素具有或不具有性質P),

S—M(小前提:集合S?奐M),

S—P (結論:集合S的所有元素具有或不具有性質P)。

例 奇函數的圖像關于原點成中心對稱圖形,

正弦函數y=sinx(x?綴R)是奇函數,

正弦曲線關于原點成中心對稱圖形。

這個演繹推理的大前提“奇函數的圖像關于原點成中心對稱圖形”可由歸納推理提供,在這個歸納推理中,每一個前提可由演繹推理來論證。

“歸納和演繹,正如分析和綜合一樣,是必然相互聯系著的,不應當犧牲一個而把另一個捧到天上去,應當把每一個都用到該用的地方,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只有注意它們的相互聯系、它們的相互補充?!保ā恶R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三卷P548)正確地認識和處理好歸納和演繹的關系,在教學中貫徹“歸納與演繹交互為用”的原則體現了思維的協同性。

我們再從在校青少年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發展的相關來看(根據朱智賢、林崇德的研究,相關系數r=0.56359),中學生掌握這兩種推理的水平雖有差異,但其發展趨勢是一致的。所以貫徹“歸納與演繹交互為用”的原則也符合青少年思維發展的規律。

根據前面的論述,對于整理性思維與發現性思維交互為用的更一般的思想,我們就有了更清楚的認識。

二、在數學教學中貫徹形式邏輯思維與辯證邏輯思維并重和統一的原則展現了思維的協同性

中學生的辯證邏輯思維的發展是與他們的形式邏輯思維的發展相輔相成的,這兩種思維是一個人抽象思維整體的兩個不可分割的部分,是互相促進、協同互補的,在發展學生形式邏輯思維的同時發展他們的辯證邏輯思維,可以使青少年的思維發展更加完整、更具有整體性,所以我認為新課標中的“邏輯思維能力”必須理解為包括形式邏輯思維與辯證邏輯思維在內的兩種思維能力。

在以往的教學中,對于加強形式邏輯思維方面的訓練我們已經有了充分的認識,有關數學教育的刊物及著作也論述得比較多,這顯然是必要的,而且應當是主要的。但是對于數學思維所具有的辯證法特征卻研究甚少,基本上是用靜止和孤立的觀點學習和研究數學問題,直就是直,曲就是曲,有限和無限除了對立就不存在相互轉化的那種聯系了。事實上,在中學數學中充滿了辯證法,如概念和關系的變動性、兩重性、矛盾性、同一性、相互聯系和相互制約性,“數” 和“形”的對立統一,代數、幾何、三角各學科之間的聯系和轉化,有理數運算中的性質符號和運算符號既是不同的又是可以統一的,在二元二次方程

Ax2+Bxy+Cy2+Dx+Ey+F=0 (*)

的討論中,一個方程就包羅了點、相交線、平行線、圓、橢圓、雙曲線、拋物線等各種方程,它們不過是方程(*)中各個系數取某些數值時的一種特殊狀態而已,均統一在一個方程中;數學方法中的歸納與演繹、分析與綜合、特殊與一般等,總之,從數學內容到數學方法到處充滿了辯證法思想。

由于在中學數學中大量存在著相對穩定的狀態,所以我們能用形式邏輯思維的方法進行分析和研究。但也存在著顯著的變動狀態(如前所述),故我們能用辯證邏輯思維的方法認識數學中概念和關系的變動性。例如,按照形式邏輯思維規律,對于每一個數學概念的認識要前后一致(同一律)而且不容許存在不相容的認識(矛盾律,如果存在兩個互相排斥的認識,那么其中必有一真一假(排中律),概念教學必須遵循上述邏輯規則進行,但同時也應指出,用運動的和聯系的辯證觀點來思考,數學概念也是隨著學生學習的數學知識結構的發展而發展的。許多對立的概念可以統一起來(比如實數和虛數同處于復數中,—元二次方程和一元二次不等式同處于二次函數中等);一個概念在不同的場合或者不同的條件下可能有不同的認識(比如冪的概念,最初學習的是正整數指數冪,被理解為幾個相同因素相乘的結果,以后發展到零指數冪——兩個不等于零的相同的數相除所得的商等于1;正分數指數冪——正實數的若干次方根;負數指數冪——正數指數冪的倒數);很多概念也反映了事物的運動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這一規律(如函數概念中的x和f(x),x的值對應著一個或幾個f(x)的值,x變f(x)就變,f(x)的變化依賴于x的變化而變此)。顯然,這些思維方式已經不是孤立地、靜止地看待各個數學概念了,這是辯證邏輯思維在中學數學中的生動體現,與形式邏輯思維相比更高一級。因此,在中學數學教學中,必須既重視形式邏輯思維的訓練又重視辯證邏輯思維的訓練,讓兩種思維在學生的數學學習中協同作用、相互補充,從而發展學生完整的數學思維能力。

三、 重視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的結合是思維協同的表現

我們把人的思維分為三種,即形象思維、抽象思維和靈感思維,并且認為,每一個人的思維活動,往往是兩種甚至三種先后交錯在一起作用。事實上,腦科學的研究成果也表明,人的大腦左右兩半球,既分工又協同活動,雖然左半球的功能主要在于抽象思維,右半球的功能主要在于形象思維,但任何一個思維產物都是左右腦密切配合協同活動的結果,每一個人的思維過程明顯地存在著邏輯思維與非邏輯思維的互補運動。長期以來,人們總是認為左半球是大腦中占支配、統治地位的優勢半球,而右半球則被認為是缺乏高級認識功能、處于從屬地位的劣勢半球,沒有認識到大腦左右兩半球的和諧發展和協同活動是思維發展的物質基礎,加上數學本身的抽象性、嚴謹性,因而在學校的數學教學中“重左輕右”的現象就比較普遍,即只重視抽象邏輯思維(尤其是形式邏輯思維)的訓練,而忽視數學教學中的形象思維的研究。例如,研究位置關系時,忽視其數量關系,記憶各種數量關系的結論時,不會求助于“形” ,離開圖像死記硬背各種函數的性質。實際上這是數學教學中的思維非協同現象,說嚴重一點是忽視了半個大腦的作用,因此,我認為數學思維研究不僅要深入探討抽象思維中的問題,更迫切地是要在形象思維方面打開缺口,開創新路子。同時我更主張,把形象思維和兩種抽象思維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學生的數學思維能力和諧發展、協同并進。為此,我提三點教學建議:

1.在數和形的對立或差異中看到和諧與統一。在數學教材中,從數和形兩個方面描述概念或課題的例子很多,如實數的順序性和數軸上點的位置,復數a+bi及各種運算與復平面上的向量的相應變化,各種函數與它們的圖像,解析幾何中各類方程與其所對應的各類曲線,等等。在教學中由數思形、由形想數,不失時機地抓住兩者的相互結合和轉化,沖破數和形之間那種固有的差異,更多地強調二者的和諧統一。

辯證的邏輯思維方法范文4

關鍵詞:法律思維 法學教育 法律邏輯學 教學方法

法律邏輯學沒有探討法律的邏輯(此處的邏輯意指客觀事物發生、發展變化的規律),但它告訴我們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邏輯(此處的邏輯意指思維規律、規則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論證的規則與方法)。后一種邏輯理性地看待前一種邏輯的現有觀點,思考其未來走向。在法律教育和學習中,法律邏輯不但是基礎,是工具,而且更是目的。這正如臺灣著名的民法學家王澤鑒先生所言:“學習法律,簡單言之,就在培養論證及推理的能力”。

當前,法學教育困惑于怎樣提高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法律邏輯學教學困惑于怎樣對學生進行有效的法律思維訓練。對此,本文結合講授法律邏輯學的體會,總結一些法律邏輯學的教學方法,就教于同仁。

一、強調邏輯自律意識,引導學生重視邏輯思維

人從2歲左右就開始邏輯思維,在成長的過程中,邏輯思維能力不斷提高,但是邏輯自律意識淡薄卻是大家的通病。有一些人,我們不能說他邏輯思維能力欠缺,但在寫論文、教材、專著中,在講話、演講、辯論中,在處理一些重要問題時,卻犯了一些不該犯的簡單錯誤。例如:《中國法學》、《法學研究》中的兩篇文章。

《中國法學》2002年第2期《社會危害性理論之辯正》第167頁:“根據通說,犯罪的本質在于它是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簡單地說,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顯然,它是一個全稱判斷,即所有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于是,反對者很快反駁”這里,作者明顯在偷換論題,從“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推不出“所有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只能推出“有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是犯罪”(全稱肯定判斷不能簡單換位,只能限制換位)。

《法學研究》2004年第1期《證據法學的理論基礎》第109頁:“客觀真實論者一方面聲稱‘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另一方面又將刑事訴訟定義為認識活動與實踐活動的同一,這樣一來,在訴訟中,所謂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這一命題可以替換為‘認識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而所謂真理無非是符合客觀實際的一種認識,因此,上述命題可以進一步替換為‘認識是檢驗認識的惟一標準’。”作者在這里混淆了概念,將辨證思維中的“同一”理解為普通思維中的“同一”,依此作推理,結論肯定不正確?!罢J識活動與實踐活動的同一”指的是辨證思維中的“同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同一,而不是普通思維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同一。

當然,講到這里,老師還要告訴學生:出現邏輯錯誤只是作者和編輯缺乏邏輯自律意識的結果,核心期刊還是核心期刊,法學專家還是專家,我們不能因此而否定全部(作者的文章還是有創新之處,這個例子還可以用來講解思維形式與思維內容的關系等),需要注意的是,核心期刊的編輯、專家尚且出現這樣的錯誤,我們更應該培養和提高自己的邏輯自律意識,把自發的邏輯思維轉變為自覺的邏輯思維。這是學習法律邏輯學的第一個目的。

二、用法律邏輯學理論思考,引導學生提高法律思維能力

法律思維由法律思維形式和法律思維內容組成,法律思維形式和法律思維內容相互依存,但又具有相對獨立性。法學專業課講授法律思維內容,法律邏輯學講授法律思維形式,各有側重,但在培養和提高法科大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對學生進行法律思維訓練時,法律思維形式和法律思維內容彼此相依,形式離不開內容,內容也離不開形式。法律邏輯學教學中融入法律思維內容,法學專業課講授時注意法律思維形式、方法和規律,將會大大提高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實現法學教育的目標。舉兩個例子:

在法律邏輯課堂上,我讓學生把“合法行為”、“違法行為”、“行為”、“犯罪行為”四個概念之間的關系用歐拉圖表示出來,大部分學生把行為劃分為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在違法行為中劃分出犯罪行為。他們認為,一種行為,要么合法,要么違法,為什么?他們說“不違法的就是合法”,“法不禁止即自由”嘛!且不說這樣給合法下定義不合邏輯規則,也先不提合法的定義到底應該是什么,就舉個例子,一個人坐在座位上,另一個人上來打他一下,不重,也不輕,違法嗎?不違法。合法嗎?沒法回答,說是說不是似乎都有問題,但你肯定不能說這種行為合法。還有更多的例子,不違法的并不能說合法?!昂戏ㄐ袨椤?、“違法行為”、“行為”、“犯罪行為”四個概念之間的關系用歐拉圖應該這樣表示:先將行為劃分為法律調整的行為和法律不調整的行為,然后,再將法律調整的行為分為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中有一部分是犯罪行為。想一想,“法不禁止即自由”是多好的一個借口啊,法不禁止的就是自由的,但邏輯理性告訴我們,不是所有時候都這樣。

轉貼于 在和學生一起聆聽的一次學術報告中,一位教授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修改為“科學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執法公平”。目的是希望“依法治國”落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權”上,而不是“依法治民”。但是如果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權”,那么,凡是官和權都要依法而治。行政是權,我們呼吁依法行政,司法也是權,為什么不說依法司法呢?是現在我國的司法已經依法了,還是司法需要凌駕于法律之上,還是司法依不依法并不重要,至少不如行政依法重要,只要公正就可以了?而什么是公正?司法官說了算嗎?這是從邏輯三段論推理想到的質疑。當時,正好講到三段論推理,學生感觸非常深刻。

以上說明盡管法律邏輯學沒有探討法律的邏輯(此處的邏輯意指客觀事物發生、發展變化的規律),但它告訴我們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邏輯(此處的邏輯意指思維規律、規則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論證的規則與方法)。后一種邏輯理性地看待前一種邏輯的現有觀點,思考其未來走向。

三、從法律邏輯學的角度分析案件,讓學生產生學習期望

“案件分析是指對案件事實進行分解、條理剖析,并提出應如何適用實體和程序法律意見的活動?!卑讣治鍪欠▽W專業教育中一種重要的教學方法。案件分析在于揭示案件中的法律理由,包括事實根據、法律依據和二者在法律上的邏輯結合。事實和法律都是由概念組成命題,由命題進一步組成推理,以此來論證法律理由。所以,案件分析也可以從概念、命題和推理入手。

例如,某地方法院判決的婚姻關系上的違約金案。原告和被告結婚時訂立書面的婚姻合同,上面約定了違約金條款:任何一方有第三者構成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25萬元給對方?,F在被告違約,原告起訴請求違約金。法院審理本案,遇到的難題是:本案是婚姻案件,應當適用婚姻法,但婚姻法上沒有違約金制度。違約金是合同法上的制度,而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明文規定:婚姻關系不適用合同法。

怎樣解決這一難題?從法律邏輯學的角度講,合同和婚姻,一是財產法上的行為,一是身份法上的行為。但兩者均屬于法律行為,法律行為是其屬概念。法律行為與合同、婚姻兩個概念之間是屬種關系。因此,法官可以適用關于法律行為生效的規則,具體說就是:其一,意思表示真實;其二,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其三,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審理本案的法官認為,本案婚姻關系上的違約金條款,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現行法對此并無強制性規定,并不違反"公序良俗",因此認定該違約金條款有效,并據以作出判決:責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5萬元違約金。

四、提問式教學,使學生學會思考

提問式教學法,又稱蘇格拉底式教學方法,是老師不斷向學生提出問題,務求達到學生被窮追猛問,難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學生思考,通常不會問問題的人,也就不會發現問題,不會提出問題。因此,要在不斷的提出問題的過程中,促使學生不僅會回答問題,更主要的是會注意問題、發現問題、并以適當的方式提出問題。

有人說,律師的作用就是重新組合案件事實,尋找法律理由,維護當事人的利益。而怎樣在復雜的案件事實中找到突破點?借鑒MBA邏輯考試的方式,針對一個案件,請學生總結各方當事人的可能觀點及證據,思考怎樣支持、加強、反駁、削弱某一方的論證,怎樣解釋、評價某一方的觀點和論證。同學之間可以假設案情,展開辯論。

在個案分析中,不斷提問的方式可以啟發學生的思路,鼓勵學生們積極思索,互相反饋信息,并與教師溝通,在提問、反問、自問自答、互問互答中,探求解決問題、難題的路徑與方法。

五、適當課堂辯論,引用典故事例,設計課堂游戲,激發學生聽課的興趣

邏輯學是在“辯”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的。我國古代,邏輯學也稱為“辯學”。“訴訟”的目的就是找到法律理由,說服別人,維護自身利益。故辯論對于學好法律邏輯學而言,不失為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辯論的題目可以是學生生活、學習中的熱門話題。辯論要求語言流暢,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兩方進行。如“法學教育應側重于理論(實踐)”等。這是一大部分大三學生所困惑的問題,大一、大二學習了一些專業知識,大三開始思考未來發展時,發現所學的理論與實踐之間有差別,而又不知道怎樣解決。辯論的過程中,我發現,他們自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這是辯論的一個作用。此外,辯論中,學生的思維過程展現出來了,邏輯問題也出來了。如:概念的內涵外延不明確,機械類比、循環論證、訴諸無知等等。往往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師可以提醒學生注意,引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法律邏輯學是一門研究法律思維的形式、規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學科,學好它對于我們的法律學習、司法實踐大有裨益;同時,它又是一門交叉學科,高度抽象的邏輯學學科溶入具體的法學學科,概念多、規則多、符號多、公式多,法科學生學起來有一定難度。鑒于課程的抽象性和應用性,有必要設計一些課堂游戲,活躍課堂氣氛,深化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應用。例如,為強化學生對等值命題的理解和運用,在課堂上用10—15分鐘做“換一句話說”的小游戲:第一排學生寫一個命題,后幾排學生換一句話說,然后在傳回來,前排學生評價是否等值;講到法律規范邏輯時,為了引起學生對“應當”、“允許”等規范詞的重視,請學生們課后研讀法律條文,尋找三個相關法律條文,編造“兩個事實與一個謊言”,上課時,請其他同學判斷那一個是謊言;講法律概念時,請學生用三個詞語編一段故事;講推理時,做“誰是作案者”、“故事接龍”的推理游戲等。

六、既講普通邏輯學的知識,又講辯證邏輯學的知識,尋找法律的生命

對思維形式和思維規律可以從不同的視角加以研究,因而邏輯學本身是一個龐大而又多層次的學科體系,如今人們通常把邏輯學分為普通邏輯、辯證邏輯。普通邏輯形成最早,它側重于靜態地研究思維形式的邏輯結構及邏輯規律,研究單向的思維;辯證邏輯研究動態的思維,研究多向的思維;恩格斯說“普通邏輯和辯證邏輯就象初等數學和高等數學的關系”。辯證邏輯思維時針對某一方面的論述同樣要遵守普通邏輯思維的形式和規律。在通常情況下,對于簡單案件,人們使用普通邏輯思維就可以了,但對于復雜案件,必須使用辯證邏輯思維才可以維護法律的正義。畢竟,人類已經進入辯證邏輯思維時期。

從某種意義上講,法律、道德、經濟、政治是統一的,經濟效益有國家、集體、個人之分,有近期、中期、長遠之分;道德上善與惡的標準、政治上利與弊的權衡也因出發點的不同而有差異;談到法律,當它確定時,我們以合法性為標準進行法律思維,當它不確定時,我們怎么進行法律思維呢?而什么是合法?為什么法律如此規定呢?答案是,以當時的政治、經濟、道德為標準所制定。所以,當我們講用法律來思維時,我們仍然要考慮到政治、經濟、道德的因素,當法律確定時,是立法者考慮;當法律不確定時,是司法者考慮。這樣,法律就是活的法律,而不是死的法律;合法性僅僅是法律思維的重心,而不是法律思維的唯一前提。

因此,既要講普通邏輯的知識,又要講一些辨證邏輯的知識。這是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必須告訴學生,形式推理重要,但僅有形式推理是不夠的,在形式推理解決不了的地方,需要使用辨證推理。這樣,學生分析案例發現邏輯知識并不能簡單地應用時,就不容易產生“法律的正義是個變數”等消極看法。

法律離不開邏輯,法律的長足發展要求每一個法律人思考邏輯、應用邏輯,尋找法律的邏輯。法律邏輯學還是一個不成熟的學科,它的成熟需要邏輯學者和法學學者的共同努力,這也是法律發展的要求。

[參考文獻]

[1]秦玉彬.我國當前法學教育困境探微.dffy.com,2004-2-26 20:45:34

[2]林吉.法律思維學導論.[M]山東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版

[3]王澤鑒.《法律思維與民法事例》.[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4]全國工商管理碩士入學考試研究中心.2005年MBA聯考綜合能力考試輔導教材邏輯與寫作分冊.[M]機械工業出版社,2004年7月版

辯證的邏輯思維方法范文5

論文摘要:本文論述了創造性思維研究的現狀,簡單梳理了創造性思維研究的幾種觀點,并鑒于實踐中對于創造性思維研究的成果的應用,列舉了五種較為流傳的創造性思維教學模式,隨后論述創造性思維的本質及構造,討論了創造性思維方法的培養。

著名的未來學家伊薩克?阿西莫夫說過:“二十一世紀可能是創造的偉大時代。那時,機器將最終取代人去完成所有單調的任務,計算機將保障世界的運轉。而人類則最終得以自由地做非他莫屬的事情——創造。”從某種意義上說,人類社會的發展進步,取決于人類飽含生機的創造力。

創造性思維正是探求和創造新知識的思維形式和思維方法。創造性思維由于對于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因此引起了人們越來越多的興趣,成為理論界關注的課題。

教育在培養創新精神和培養創造性人才方面肩負著特殊的使命。要有效地培養出大批具有創新能力的人才,教師首先要先轉變教育思想、教學觀念和教學模式。所謂具有創新能力的人才是指具有創造意識、創造性思維和創造能力的人才,而其核心是創造性思維。所以,創新人才培養理論的核心就是如何培養創造性思維。

根據當代心理學和神經生理學最新研究成果而提出的關于創造性思維的“內外雙循環理論模型”(DC模型)認為,創造性思維結構應當由邏輯思維、發散思維、形象思維、直覺思維、辯證思維和橫縱思維等六個要素組成。而橫縱思維的觀點由于現在仍比較模糊和富于爭議,因此,我們在這里不予論述。

1.邏輯思維的培養

邏輯思維活動的能力,集中表現為應用內涵更博大、概括力更強的符號的能力,這種能力就是高度抽象的能力。確切地說,學生實現認識結構的組織,是思維過程的最關鍵環節和最本質的東西。提高邏輯思維活動的能力,是對創造性思維能力的自我開發。

(1)為了提高學生的邏輯活動的能力,則必從概念入手。在教學中教師要引導學生充分認識構成概念的基本條件,揭示概念中各個條件的內在聯系,掌握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在此基礎上建立概念的結構聯系。

(2)引導學生正確使用歸納法,善于分析、總結和歸納。由歸納法推理所得的結論雖然未必是可靠的,但它由特殊到一般,由具體到抽象的認識功能對于科學的發現是十分有用的。

(3)引導學生正確使用類比法,善于在一系列的結果中找出事物的共同性質或相似處之后,推測在其它方面也可能存在的相同或相似之處。

2.發散思維的培養

發散思維有助于克服那種單一、刻板和封閉的思維方式,使學生學會從不同的角度解決問題的方法。在課堂教學中,進行發散思維訓練常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兩點:

(1)采用“變式”的方法。變式教學應用于解題,就是通常所說的“一題多解”。一題多解或一題多變,能引導學生進行發散思考,擴展思維的空間。

(2)提供錯誤的反例。為了幫助學生從事物變化的表象中去揭示變化的實質,從多方面進行思考,教師在從正面講清概念后,可適當舉出一些相反的錯誤實例,供學生進行辨析,以加深對概念的理解,引導學生進行多向思維活動。

3.形象思維的培養

形象思維能力集中體現為聯想和猜想的能力。它是創造性思維的重要品質之一,主要從下面幾點來進行培養:

(1)要想增強學生的聯想能力,關鍵在于讓學生把知識經驗以信息的方式井然有序地儲存在大腦里。

(2)在教學活動中,教師應當努力設置情景觸發學生的聯想。在學生的學習中,思維活動常以聯想的形式出現,學生的聯想力越強,思路就越廣闊,思維效果就越好。

(3)為了使學生的學習獲得最佳效果,讓聯想導致創造,教師應指導學生經常有意識地對輸入大腦的信息進行加工編碼,使信息納入已有的知識網絡,或組成新的網絡,在頭腦中構成無數信息的鏈。

4.直覺思維的培養

在數學教學過程我們應當主動創造條件,自覺地運用靈感激發規律,實施激疑頓悟的啟發教育,堅持以創造為目標的定向學習,特別要注意對靈感的線形分析,以及聯想和猜想能力的訓練,以期達到有效地培養學生數學直覺思維能力之目的。

(1)應當加強整體思維意識,提高直覺判斷能力。扎實的基礎是產生直覺的源泉,阿提雅說過:“一旦你真正感到弄懂一樣東西,而且你通過大量例子,以及與其他東西的聯系取得了處理那個問題的足夠多的經驗,對此你就會產生一種正在發展的過程是怎么回事,以及什么結論應該是正確的直覺?!?/p>

(2)要注重中介思維能力訓練,提高直覺想象能力。例如,通過類比,迅速建立數學模型,或培養聯想能力,促進思維迅速遷移,都可以啟發直覺。我們還應當注意猜想能力的科學訓練,提高直覺推理能力。

(3)教學中應當滲透數形結合的思想,幫助學生建立直覺觀念。

(4)可以通過提高數學審美意識,促進學生數學直覺思維的形成。美感和美的意識是數學直覺的本質,提高審美能力有利于培養學生對數學事物間所有存在著的和諧關系及秩序的直覺意識。

5.辯證思維的培養

辯證思維的實質是辯證法對立統一規律在思維中的反映。教學中教師應有意識地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培養:

(1)辯證地認識已知和未知。在數學問題未知里面有許多重要信息,所以未知實際上也是已知,數學上的綜合法強調從已知導向未知,分析法則強調從未知去探求已知。

(2)辯證地認識定性和定量。定性分析著重抽象的邏輯推理;定量分析著重具體的運算比較,雖然定量分析比定性分析更加真實可信,但定性分析對定量分析常常具有指導作用。

(3)辯證地認識模型和原型。模型方法是現代科學的核心方法,所謂模型方法就是通過對所建立的模型的研究來推知原型的某種性質和規律。這種方法需要我們注意觀念上的轉變和更新。

6.各種思維的協同培養

當然,任何思維方式都不是孤立的。教師應該激勵學生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并在例題的講解中穿插多種思維方法,注意培養學生的觀察力、記憶力、想象力等,以達到提高學生創造性思維能力的目的。我們來看下面這些例子:

例1:觀察下列算式:

作用的結果。

再進一步觀察,可以發現3=5-2,4=7-3,4=9-5,…,D=A-B。能發現這樣的規律,正是我們的邏輯思維作用的結果。

何一個創造性思維的產生都是這些思維互相作用的結果。

例2:如圖:在RtABC中,∠ACB=90°,CDAB,垂足為D,求AC的長。請補充題目的條件,每次給出兩條邊。

本題是一個條件發散的題目,條件的發散導致多種解法的產生。事實上,至少存在如下10種解法:

(1)AD,CD;(2)AB,CB;

(3)AD,AB;(4)AD,DB;

(5)AB,DB;(6)CD,DB;

(7)CB,DB;(8)AB,CD;

(9)CB,CD;(10)AD,CB。

已知(1)(2)時,直接應用勾股定理;已知(3)(4)(5)時,直接應用射影定理。只用一次定理即可求出AC,可見已知和結論距離較近。

已知(6)(7)(8)(9)(10)時,需要應用兩次定理才能求解,這五種情況比較,已知與結論的距離遠些。

通過對此題的研究,“窮舉法”在列舉各種已知條件的可能性時得到應用,并體現了發散思維一題多解的思想,更重要的是,學生在觀察中了解了自己的思維層次,在總結、選擇中提高了思維水平,由發散到集中(非邏輯思維到邏輯思維),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就會逐步形成。

總之,我們要利用各種思維相互促進的關系,把學生的思維習慣逐漸由“再現”導向“創造”,用已掌握的知識去研究新知識,引導他們總結規律,展示想象,大膽創新。

總而言之,我們可以看到,創造性思維既有別于傳統教育所注重的邏輯思維,又并非單純意義上的發散思維,它是由邏輯思維、非邏輯思維、直覺思維和辯證思維所構成的有機的整體,并且是一個人創造力的核心。數學教學應該盡快地轉變思想,從傳統的教育模式向培養創造性人才的教育模式轉變,從傳統教育所強調的邏輯思維向現代社會所需要的創造性思維轉變。這個過程將是漫長的,我們將繼續探索下去。

參考文獻:

[1]仇保燕.教學思維方法.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221-235.

[2]張楚庭.數學與創造.武漢: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8-10.

[3]王仲春,李元中,顧莉蕾,孫名符.數學思維與數學方法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97-101.

[4]何克抗.創造性思維論——DC模型的建構與論證.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17-20.

辯證的邏輯思維方法范文6

在法律教育和學習中,法律邏輯不但是基礎,是工具,而且更是目的。這正如臺灣著名的民法學家王澤鑒先生所言:“學習法律,簡單言之,就在培養論證及推理的能力”。

當前,法學教育困惑于怎樣提高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法律邏輯學教學困惑于怎樣對學生進行有效的法律思維訓練。對此,本文結合講授法律邏輯學的體會,總結一些法律邏輯學的教學方法,就教于同仁。

一、強調邏輯自律意識,引導學生重視邏輯思維

人從2歲左右就開始邏輯思維,在成長的過程中,邏輯思維能力不斷提高,但是邏輯自律意識淡薄卻是大家的通病。有一些人,我們不能說他邏輯思維能力欠缺,但在寫論文、教材、專著中,在講話、演講、辯論中,在處理一些重要問題時,卻犯了一些不該犯的簡單錯誤。例如:《中國法學》、《法學研究》中的兩篇文章。

《中國法學》2002年第2期《社會危害性理論之辯正》第167頁:“根據通說,犯罪的本質在于它是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簡單地說,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顯然,它是一個全稱判斷,即所有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于是,反對者很快反駁”這里,作者明顯在偷換論題,從“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推不出“所有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只能推出“有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是犯罪”(全稱肯定判斷不能簡單換位,只能限制換位)。

《法學研究》2004年第1期《證據法學的理論基礎》第109頁:“客觀真實論者一方面聲稱‘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另一方面又將刑事訴訟定義為認識活動與實踐活動的同一,這樣一來,在訴訟中,所謂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這一命題可以替換為‘認識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而所謂真理無非是符合客觀實際的一種認識,因此,上述命題可以進一步替換為‘認識是檢驗認識的惟一標準’。”作者在這里混淆了概念,將辨證思維中的“同一”理解為普通思維中的“同一”,依此作推理,結論肯定不正確?!罢J識活動與實踐活動的同一”指的是辨證思維中的“同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同一,而不是普通思維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同一。

當然,講到這里,老師還要告訴學生:出現邏輯錯誤只是作者和編輯缺乏邏輯自律意識的結果,核心期刊還是核心期刊,法學專家還是專家,我們不能因此而否定全部(作者的文章還是有創新之處,這個例子還可以用來講解思維形式與思維內容的關系等),需要注意的是,核心期刊的編輯、專家尚且出現這樣的錯誤,我們更應該培養和提高自己的邏輯自律意識,把自發的邏輯思維轉變為自覺的邏輯思維。這是學習法律邏輯學的第一個目的。

二、用法律邏輯學理論思考,引導學生提高法律思維能力

法律思維由法律思維形式和法律思維內容組成,法律思維形式和法律思維內容相互依存,但又具有相對獨立性。法學專業課講授法律思維內容,法律邏輯學講授法律思維形式,各有側重,但在培養和提高法科大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對學生進行法律思維訓練時,法律思維形式和法律思維內容彼此相依,形式離不開內容,內容也離不開形式。法律邏輯學教學中融入法律思維內容,法學專業課講授時注意法律思維形式、方法和規律,將會大大提高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實現法學教育的目標。舉兩個例子:

在法律邏輯課堂上,我讓學生把“合法行為”、“違法行為”、“行為”、“犯罪行為”四個概念之間的關系用歐拉圖表示出來,大部分學生把行為劃分為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在違法行為中劃分出犯罪行為。他們認為,一種行為,要么合法,要么違法,為什么?他們說“不違法的就是合法”,“法不禁止即自由”嘛!且不說這樣給合法下定義不合邏輯規則,也先不提合法的定義到底應該是什么,就舉個例子,一個人坐在座位上,另一個人上來打他一下,不重,也不輕,違法嗎?不違法。合法嗎?沒法回答,說是說不是似乎都有問題,但你肯定不能說這種行為合法。還有更多的例子,不違法的并不能說合法?!昂戏ㄐ袨椤?、“違法行為”、“行為”、“犯罪行為”四個概念之間的關系用歐拉圖應該這樣表示:先將行為劃分為法律調整的行為和法律不調整的行為,然后,再將法律調整的行為分為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中有一部分是犯罪行為。想一想,“法不禁止即自由”是多好的一個借口啊,法不禁止的就是自由的,但邏輯理性告訴我們,不是所有時候都這樣。

在和學生一起聆聽的一次學術報告中,一位教授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修改為“科學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執法公平”。目的是希望“依法治國”落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權”上,而不是“依法治民”。但是如果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權”,那么,凡是官和權都要依法而治。行政是權,我們呼吁依法行政,司法也是權,為什么不說依法司法呢?是現在我國的司法已經依法了,還是司法需要凌駕于法律之上,還是司法依不依法并不重要,至少不如行政依法重要,只要公正就可以了?而什么是公正?司法官說了算嗎?這是從邏輯三段論推理想到的質疑。當時,正好講到三段論推理,學生感觸非常深刻。

以上說明盡管法律邏輯學沒有探討法律的邏輯(此處的邏輯意指客觀事物發生、發展變化的規律),但它告訴我們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邏輯(此處的邏輯意指思維規律、規則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論證的規則與方法)。后一種邏輯理性地看待前一種邏輯的現有觀點,思考其未來走向。

三、從法律邏輯學的角度分析案件,讓學生產生學習期望

“案件分析是指對案件事實進行分解、條理剖析,并提出應如何適用實體和程序法律意見的活動。”案件分析是法學專業教育中一種重要的教學方法。案件分析在于揭示案件中的法律理由,包括事實根據、法律依據和二者在法律上的邏輯結合。事實和法律都是由概念組成命題,由命題進一步組成推理,以此來論證法律理由。所以,案件分析也可以從概念、命題和推理入手。

例如,某地方法院判決的婚姻關系上的違約金案。原告和被告結婚時訂立書面的婚姻合同,上面約定了違約金條款:任何一方有第三者構成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25萬元給對方。現在被告違約,原告請求違約金。法院審理本案,遇到的難題是:本案是婚姻案件,應當適用婚姻法,但婚姻法上沒有違約金制度。違約金是合同法上的制度,而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明文規定:婚姻關系不適用合同法。

怎樣解決這一難題?從法律邏輯學的角度講,合同和婚姻,一是財產法上的行為,一是身份法上的行為。但兩者均屬于法律行為,法律行為是其屬概念。法律行為與合同、婚姻兩個概念之間是屬種關系。因此,法官可以適用關于法律行為生效的規則,具體說就是:其一,意思表示真實;其二,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其三,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審理本案的法官認為,本案婚姻關系上的違約金條款,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現行法對此并無強制性規定,并不違反"公序良俗",因此認定該違約金條款有效,并據以作出判決:責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5萬元違約金。

四、提問式教學,使學生學會思考

提問式教學法,又稱蘇格拉底式教學方法,是老師不斷向學生提出問題,務求達到學生被窮追猛問,難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學生思考,通常不會問問題的人,也就不會發現問題,不會提出問題。因此,要在不斷的提出問題的過程中,促使學生不僅會回答問題,更主要的是會注意問題、發現問題、并以適當的方式提出問題。

有人說,律師的作用就是重新組合案件事實,尋找法律理由,維護當事人的利益。而怎樣在復雜的案件事實中找到突破點?借鑒MBA邏輯考試的方式,針對一個案件,請學生總結各方當事人的可能觀點及證據,思考怎樣支持、加強、反駁、削弱某一方的論證,怎樣解釋、評價某一方的觀點和論證。同學之間可以假設案情,展開辯論。

在個案分析中,不斷提問的方式可以啟發學生的思路,鼓勵學生們積極思索,互相反饋信息,并與教師溝通,在提問、反問、自問自答、互問互答中,探求解決問題、難題的路徑與方法。

五、適當課堂辯論,引用典故事例,設計課堂游戲,激發學生聽課的興趣

邏輯學是在“辯”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的。我國古代,邏輯學也稱為“辯學”?!霸V訟”的目的就是找到法律理由,說服別人,維護自身利益。故辯論對于學好法律邏輯學而言,不失為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辯論的題目可以是學生生活、學習中的熱門話題。辯論要求語言流暢,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兩方進行。如“法學教育應側重于理論(實踐)”等。這是一大部分大三學生所困惑的問題,大一、大二學習了一些專業知識,大三開始思考未來發展時,發現所學的理論與實踐之間有差別,而又不知道怎樣解決。辯論的過程中,我發現,他們自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這是辯論的一個作用。此外,辯論中,學生的思維過程展現出來了,邏輯問題也出來了。如:概念的內涵外延不明確,機械類比、循環論證、訴諸無知等等。往往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師可以提醒學生注意,引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法律邏輯學是一門研究法律思維的形式、規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學科,學好它對于我們的法律學習、司法實踐大有裨益;同時,它又是一門交叉學科,高度抽象的邏輯學學科溶入具體的法學學科,概念多、規則多、符號多、公式多,法科學生學起來有一定難度。鑒于課程的抽象性和應用性,有必要設計一些課堂游戲,活躍課堂氣氛,深化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應用。例如,為強化學生對等值命題的理解和運用,在課堂上用10—15分鐘做“換一句話說”的小游戲:第一排學生寫一個命題,后幾排學生換一句話說,然后在傳回來,前排學生評價是否等值;講到法律規范邏輯時,為了引起學生對“應當”、“允許”等規范詞的重視,請學生們課后研讀法律條文,尋找三個相關法律條文,編造“兩個事實與一個謊言”,上課時,請其他同學判斷那一個是謊言;講法律概念時,請學生用三個詞語編一段故事;講推理時,做“誰是作案者”、“故事接龍”的推理游戲等。

六、既講普通邏輯學的知識,又講辯證邏輯學的知識,尋找法律的生命

對思維形式和思維規律可以從不同的視角加以研究,因而邏輯學本身是一個龐大而又多層次的學科體系,如今人們通常把邏輯學分為普通邏輯、辯證邏輯。普通邏輯形成最早,它側重于靜態地研究思維形式的邏輯結構及邏輯規律,研究單向的思維;辯證邏輯研究動態的思維,研究多向的思維;恩格斯說“普通邏輯和辯證邏輯就象初等數學和高等數學的關系”。辯證邏輯思維時針對某一方面的論述同樣要遵守普通邏輯思維的形式和規律。在通常情況下,對于簡單案件,人們使用普通邏輯思維就可以了,但對于復雜案件,必須使用辯證邏輯思維才可以維護法律的正義。畢竟,人類已經進入辯證邏輯思維時期。

從某種意義上講,法律、道德、經濟、政治是統一的,經濟效益有國家、集體、個人之分,有近期、中期、長遠之分;道德上善與惡的標準、政治上利與弊的權衡也因出發點的不同而有差異;談到法律,當它確定時,我們以合法性為標準進行法律思維,當它不確定時,我們怎么進行法律思維呢?而什么是合法?為什么法律如此規定呢?答案是,以當時的政治、經濟、道德為標準所制定。所以,當我們講用法律來思維時,我們仍然要考慮到政治、經濟、道德的因素,當法律確定時,是立法者考慮;當法律不確定時,是司法者考慮。這樣,法律就是活的法律,而不是死的法律;合法性僅僅是法律思維的重心,而不是法律思維的唯一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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