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現狀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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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現狀范文1

關鍵詞: 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融資風險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已上升到了一個新階段。這一階段中僅僅依靠企業的自有資本遠遠滿足不了企業發展需要,而通過資本經營,利用財務杠桿,在短期內實現企業規模的擴張就成為當前我國中小企業特別是高科技企業面臨的首要問題。但是,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十分狹窄,除少數大型知名企業,一般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十分有限??偟膩碚f,企業所獲資金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企業內源融資;二是企業外源融資。其現實狀況是:

    (一)我國中小企業在融資中“內部資金比率”(內部資金/外部資金)普遍偏高

    大量資金都來源于企業的自我積累,不易獲得外部投資,造成企業只能轉向內部挖掘潛力。

    (二)我國中小企業通過間接融資方式所獲資金數量非常有限

    根據近兩年有關統計數據顯示,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信貸投放量僅占全部貸款的4.65%,與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約占1/3的比重形成強烈反差。中小企業之所以難以取得貸款,與其對貸款需求“急、頻、少、高”的基本特性相聯系。同時由于各大國有商業銀行沿襲傳統,其服務對象主要是國有企業,而中小企業淪為“二等公民”。另外中小企業建立時間相對較短、規模較小、資信等級比較低,使得銀行不愿為其貸款。

    (三)從直接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從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獲取資金的寥寥無幾

    種種現象表明我國中小企業以直接融資方式籌集資金難度很大、比例極低。主要原因:一是資本市場發展不成熟,規模有限;二是中小企業規模小,管理不規范,信用基礎不穩定,風險集中;三是多數中小企業不是國家支柱產業,國家“抓大放小”的政策使中小企業在僧多粥少的環境中難以占領一席之地。

    因此,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國中小企業尚未建立外部市場融資機制,基本上是內部融資、自我滾雪球式的發展,致使企業很難形成規模生產。這種狀況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滿足不了中小企業規模擴張過程中的融資要求。

    二、企業直接融資風險的涵義

    風險一般泛指遭受各種損失的可能性。風險是在特定環境下和特定時期內自然存在的導致經濟損失的變化。風險是事件本身的不確定性,或者說某一不利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從財務的角度來說,風險就是無法達到預期報酬的可能性。融資風險的大小主要通過風險成本來反映。企業融資的風險成本主要包括破產成本和財務困境成本。

    財務困境成本的內涵要比破產成本寬泛。企業陷入財務困境時,未得到償付的債權人有權利以合同被違反為理由要求企業在正式向法庭申請破產前,通過一系列非常行動,主要包括資產重組和債務重組,使企業免于破產,維持企業繼續經營的能力。財務困境成本包括三部分:一是法律、管理和咨詢費用;二是間接成本,包括因財務困境影響企業經營能力的降低,至少是對企業產品需求的減少;三是管理層花費的時間和精力。

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現狀范文2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渠道;解決對策

目前,中國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狀況并不理想。因此通過資本經營,利用財務杠桿,在短期內實現企業規模的擴張就成為當前中國中小企業而臨的首要問題。但是,中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十分狹窄,融資能力十分有限。從直接融資來看,中小企業能從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獲取資金的寥寥無幾。而中國中小企業通過間接融資方式所獲資金數量也是非常有限。根據近兩年有關統計數據顯示,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信貸投放量僅占全部貸款的4.65%,與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約占1/3的比重形成強烈反差。

1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分析

1.1 融資渠道窄

融資渠道,顧名思義是指企業籌集資金的方式和通道,一般包括內源性和外源性兩個融資渠道。其中內源性融資是指企業的自有資金部分和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積累的資金部分,企業能夠自給自足,主要通過企業的折舊準備和留存收益來滿足對資金的需求。這一渠道不產生融資費用,是企業首選的融資方式,關系著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外源性融資是指企業運用外部資金來滿足資金需求,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的主要金融工具是債券和股票,沒有金融機構的介入,主要包括發行債券、發行普通股、發行優先股、吸收直接投資四種方式,但其融資成本比較高,對中小企業是一個挑戰。間接融資是以金融機構作為媒介的方式,主要包括商業信用、融資租賃、金融機構貸款等,其融資成本雖然較低,但由于我國資木市場的不完善,對中小企業來說也是困難重重。

融資渠道窄,貸款困難是中小企業需要突破的瓶頸。由于現階段中國資本市場不完善,融資渠道單一,商業銀行貸款仍舊是目前中小企業最重要的融資來源。對于中小企業來說抵押難、很難找到介適的擔保人加上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體系,所以難以獲得銀行貸款。

1.2 政府扶持力度不夠,相關法規政策不完善

近年來,為了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如:由財政對中小企業實行創業資助,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對支持中小企業的信貸項目實行稅收優惠等,但實際上這些措施未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不足問題。另外,由于我國資本市場不成熟,容量有限,因而對投入資本市場的企業有嚴格的限制條件,而中小企業一般規模不大,資本金有限,難以達到主板上市條件。

1.3 信用和擔保制度不完善

信用擔保體制設計的初衷是解決中小企業抵押擔保難的問題,即將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貸交易轉變為擔保公司與銀行之間的信用交易,但從調查情況看,這種設計在實際操作中效果并不理想,主要是擔保公司實力不強,銀行不愿把過高的信貸風險寄托于擔保公司,擔保公司過高收費標準也使得中小企業望而卻步,擔保公司承擔過低的風險責任更使銀行不愿與其發生交易。

2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對策建議

2.1 積極發揮金融融資的主渠道作用,加人信貸資金保障力度

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繼續發揮主板市場作用;逐步擴大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功能;整介和規范現有產權交易市場,為非公有制企業股權轉讓提供服務;繼續推動中小企業企業境外上市工作。鼓勵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允許符介條件的中小企業探索債權融資方式。通過稅收政策支持開展創業投資。擴大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完善為中小企業服務的股權市場,豐富資本市場產品,規范和發展產權市場,推進風險投資。大力發展各類中小金融機構,改善金融機構的服務。健全中小企業融資風險防范機制。

2.2 拓寬融資渠道,積極創新融資服務和融資產品

要針對中小企業自身特點,改進對中小企業的資信評估制度,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放信用貸款,開展授信業務;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拓展公司理財和賬戶托管業務;放寬融資租賃公司的準人條件,支持開辦融資租賃;開展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試點。支持中小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投資和使用國外貸款。鼓勵保險機構開展而向中小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方式和手段。商業銀行完全可以針對中小企業在小同成長階段的融資需求,提供相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挖掘客戶潛力,幫助中小企業盡快成長,完成從創業型、成長型向成熟型的轉變。

2.3 完善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現有針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條文主要是《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鄉鎮企業法》,這兩部法規是按所有制性質和小同的組織形式分類立法的,缺乏統一的立法標準和行為規范。在金融信貸方而更是缺乏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扶持保護法規。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盡快指定有關部門組織制定有關中小企業貸款的法律或規定。首先,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準,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其次,要明確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

結束語

綜上所述,中小企業融資難已經成為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嚴重“瓶須”之一,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政府、銀行、企業三個方而共同努力,但關鍵在于增強中小企業的自身融資能力,基礎在于政府的扶持、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通過各方面的努力,我們相信會大大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在危機過程中,我們更應該關心關注小企業的發展,給予它們更多的支持,同時要建立長期可持續的發展機制,來真正實現小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蘇子威.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對策分析[J].教育教學論壇,2014(02).

[2]門冬雪.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對策[J].商業經濟,2013(05).

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現狀范文3

關鍵詞:中小企業 融資方式 選擇與創新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原因分析

中小企業資產規模較小、經營靈活、變化快捷,造成其資金需求在時間和數量上具有較大不確定性,一次性融資的量較小但頻率較高,使得融資復雜性加大,融資成本較高,而最終又體現在融資難上面。當前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局面,可從兩方面來分析:(1)外部融資環境方面。首先,缺乏完整的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體系。近年來,針對中小企業貸款難、擔保難的問題,國家雖然出臺了一些相關政策,但尚未形成完整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體系,導致大多數社會資源和銀行貸款都流向大企業。其次,缺乏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國有商業銀行是我國現行金融體系的主體,主要是為大中型企業服務,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不大,以致弱化了金融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第三,缺乏有效的信用擔保體系。由于政府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運營直接干預過多,加上信用體系的補償機制仍然是按照計劃經濟的方法進行一次性補償,沒有根據不同信用擔保機構的運營效率、業績進行連續激勵性補償,導致擔保機構運營的效率低下。第四,直接融資渠道狹窄。眾所周知,我國的證券市場是以國有企業改革為宗旨,重點扶持國有企業上市融資,加上證券融資時間長、費用大、門檻高等原因,造成股權融資、債券融資目前尚不能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2)中小企業自身方面。首先,基礎比較差,內部管理混亂。中小企業規模相對比較小,組織結構變化快,財務管理相對不規范、不穩定。其次,信用觀念淡薄。我國中小企業資信等級普遍不高,50%以上的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不健全,資信等級60%以上都是3B或者3B以下,風險抵御能力弱。第三,規模小、實力弱,抵押與擔保受到限制。中小企業資信較差,若要獲得貸款,需提供信用抵押或信用擔保,在中小企業由于既無合適的抵押資產,也無擔保人,自身資信又很低的情況下,獲得金融機構的信用貸款是困難的。

二、中小企業融資方式比較與分析

現實經濟活動中,企業融資方式較多,分類方法也五花八門,下面就以企業與資金供給者的關系——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來分類分析。

1.直接融資方式分析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企業的融資方式趨于多元化,許多中小企業開始利用直接融資來獲取資金,但目前直接融資占中小企業融資的比例較低,可見,我國資本市場在直接融資方面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常見的直接融資方式有股權融資與債券融資,但在當前的中國使用股權或債券融資的中小企業并不多,除自身原因外,更多的是融資環境、政策等宏觀方面的原因。

不少國家在主板以外開設二板,為極具發展潛力的中小型成長企業提供股權融資的渠道。國際經驗表明,同間接融資方式相比,二板市場股權融資這種直接融資方式能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特別是高科技、高風險、高成長性企業的發展。此外,在主板之外設立一些地方性的中小企業產權交易市場,也不失為中小企業融資一種良好方式,讓暫時不能上市的眾多中小企業有機會從資本市場獲得資金。然而,對于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二板市場還是可望不可及的,即使是高科技、成長型的企業,也會由于種種原因不可能在二板上市融資。正因如此,我國有1000萬家中小企業,能上市融資的也只是少數。對于一些資信較好、發展穩步的中小企業,我們推薦采用私募的方式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債券,也可以公開發行債券直接融資。但目前我國的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債券發行制度似乎并不怎么支持企業發行債券,這從目前我國債券市場的情況可以看出。參照國外成熟資本市場的情況,有必要轉變目前債券發行的管理機制,以拓寬債券融資渠道,只要發行債券主體資本結構健全、具備償還能力、財務信息披露充分,就應當允許其登記發債。

2.間接融資方式分析

相對于直接融資,中小企業的間接融資方式似乎更加有效,事實也證明,中小企業發展過程的融資更多的是借助金融中介機構,而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資格審查又相對較嚴,從而使中小企業陷入發展的困境。目前資本市場上常見的間接融資方式有:綜合授信、動產托管、票據貼現融資、無形資產擔保貸款、金融租賃、典當融資、銀行貸款,可見間接融資方式還是比較多,但真正使用的卻不多。在各種間接融資方式中,由于商業信用和票據市場不發達,中小企業通過票據貼現來融資的量還很小,企業金融知識的匱乏又使得其他融資方式難以利用,致使目前我國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方式還是以銀行貸款為主。

對比金融機構貸款,本段將簡要分析典當融資和金融租賃兩種較為適合中小企業的間接融資方式。對于我國中小企業來說,采用典當融資是一種便利的融資渠道,它集合了以下幾個優勢:(1)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2)典當物品的起點低,價值不限,千元、百元的物品均可以典當;(3)典當融資手續簡便,融資速度快,效率較高,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便捷許多;(4)不問貸款用途,資金使用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可大大提高資金使用率。它比較適合資金需求不是很大,急需使用資金的中小企業的融資,典當融資已成為緩解企業短期資金困難的救命稻草,但從中小企業長遠發展來看,金融租賃則是一種比較理想的融資方式。金融租賃自從上世紀在美國誕生以來,在全球范圍內迅速發展,規模不斷發展壯大。對中小企業而言,金融租賃有以下好處:(1)任何經濟活動都要經過復蘇、擴張、收縮和蕭條四個時期,但經濟周期性波動,對金融租賃業影響不大。當經濟處于擴張時期,中小企業急缺資金時,金融租賃能充分發揮其融資的功效。當經濟處于蕭條時期,為了刺激消費、緩解市場疲軟壓力,金融租賃能夠發揮促銷功能。(2)金融租賃有利于中小企業實現表外融資。中小企業承租設備獲得的是其使用權,因而在資產負債表中并不列為負債,不改變企業的資本結構,增強了企業的借款能力,實現表外融資。(3)金融租賃手續簡便,能使中小企業迅速獲得所需的資金,盡快形成生產能力。金融租賃一般要比單純的依賴借貸購置設備的速度快得多,還可以有效的避免因設備過時而承擔風險。(4)金融租賃運作靈活,對承租人的資信及擔保要求不高。中小企業所要投資的項目只要現金流量較充足,一般都能通過金融租賃方式取得所需設備,但由于我國企業信用度不高,租金拖欠現象嚴重,致使目前租賃額偏低,加之租賃行業的不規范及缺乏政策的支持,嚴重制約了金融租賃的發展。

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現狀范文4

與中小企業融資行為相關的外部團體主要有三個(見圖一):政府機構、商業銀行、各類投資者。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商業信貸;各類投資者為中小企業提供股權融資;政府既可以對中小企業投資或借債,又可以通過擔?;虮O督的形式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與大企業比較,中小企業更需要政府的引導和支持,就直接融資而言,中小企業需要管理制度、市場機會的支持;就間接融資而言,它們則需要第三方擔保和對口服務。可見,政府作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紐帶,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發達國家中小企業的政府支持、銀行信貸、直接投資三方面的融資比例是相仿的,據美國學者Berger.A.N和Udell,G.F對美國小企業金融抽樣調查,美國小企業的股權融資約占其總資產49.63%,債務融資則占50.37%。就外部融資而言,以天使基金和風險基金為主的直接融資占總資產的12.86%,銀行信貸占18.75%,非金融機構和政府擔保的商業信貸占15.78%。從中可見,間接融資仍然是發達國家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間接融資中商業銀行自愿型的貸款以及政府支持的信用貸款旗鼓相當。直接融資中的風險投資雖然是中小企業融資的又一重要渠道但并非全部。而且最為重要的是,風險投資由于追求高收益,一般喜歡選擇高成長的高科技企業,而高成長的高科技企業畢竟只是中小企業中較少的一部分。在本文中,我們主要從政府作用、間接融資、直接融資三個角度概括我們對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觀點。

一、政府與中小企業融資

(一)政府對中小企業的作用

二戰后,人們越來越認識到中小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大力發展中小企業是促進世界經濟快速、穩定增長的最佳途徑。尤其是90年代,美國等一些新興科技小企業的蓬勃發展以及在科技板市場的成功上市,引起了世界各國對中小企業的高度關注。雖然發達國家中小企業的作用和地位不斷提升,但是融資困難問題同樣一直是它們頭痛的難題。為此,發達國家在支持中小企業融資上做了不少文章,十分值得中國借鑒。

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美國政府設有正部級的小企業管理局(SBA),在全國50個州中設有96個區域和地區性直屬辦公室,擁有員工3000多人小企業管理局經國會授權撥款,可通過直接貸款、協調貸款和擔保貸款等多種形式,為小企業給予資金幫助;日本在戰后相繼成立了三家由其直接控制和出資的中小企業金融機構: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國民金融公庫和工商組合中央公庫,它們專門向缺乏資金但有市場、有前途的中小企業提供低息融資;西班牙設立了從屬于經濟財政部的中小企業專門機構,該機構由部際委員會、政策工作小組和中小企業觀察局三部分組成,負責研究、協調和監督對中小企業的金融信貸、參與貸款和建立集體投資資金體系;德國政府的“馬歇爾計劃援助對等基金”專門負責直接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從此可見,發達國家設立專門的政府主管部門是對中小企業融資統籌管理的必要條件。我國目前是在經貿委下設立中小企業司,主要負責中小企業政策性研究、中小企業行為輔導等。相信以后中小企業司的作用會越來越大。

發達國家的政府部門雖然也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但最主要的形式還是提供擔保支持。美國小企業管理局對中小企業最主要的資金幫助就是擔保貸款,它們對小企業商業銀行貸款的擔保支付比例最低為90%,可以說十分優惠,另外,政府部門還制定和實施了“債券擔保計劃”、“擔保開發公司計劃”、“微型貸款計劃”等多種資金援助計劃,以幫助更多的存在資金融通困難的中小企業;日本官方設立有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金融機構——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設有52個信貸擔保公司,并在此基礎上設立了全國性的“信貸擔保協會”,共同致力于為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擔保服務;英國政府白1981年起開始實施“小企業信貸擔保計劃”,為那些已有可行的發展方案卻因缺乏信譽而得不到貸款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法國則成立了具有互助基金性質的、會員制的中小企業信貸擔保集團,如大眾信貸、互助信貸和農業信貸等集團就是專門面向地方中小企業和農村非農產業的三大信貸擔保集團。從中可見,政府不一定要大規模地參與中小企業的投資或借貸,而是以擔保引導的形式,讓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多一份籌碼,多一份依靠。融資問題的最終解決還是要放給市場,放給銀行家和股東。

(二)政府在中小企業間接和直接融資中的角色

政府的作用可以在中小企業兩種主要融資形式中得以體現:

在間接融資方面,發達國家都有相應的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商業信貸資金的對口銀行。比如德國的中小企業銀行主要有合作銀行、儲蓄銀行和國民銀行等,根據其國內的相關法規,年營業額在1億馬克以下的企業,可得到總投資60%的低息貸款,年利率7%,還款期最長達10年;法國成立了中小企業發展銀行,主要職能是為中小企業提供商業銀行的貸款擔保、小部分直接向中小企業貸款。發達國家的政府支持中小商業銀行的存在和發展,通過制定反壟斷法規、中小銀行優惠政策的形式保證中小企業貸款的獲得。而且,我們在上面也提到,在間接融資渠道中政府的擔保作用不可忽視。

在直接融資方面,發達國家政府不僅鼓勵中小型投資公司參與投資中小企業,而且利用其高度有效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拓展直接融資空間。以美國為例,官方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和民間的風險投資公司是中小企業籌資的重要來源之一。前者是由美國小企業管理局審查、許可和支持成立的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創業投資公司達300余家,它必須有不少于100萬美元的股本,可按一定比例從聯邦政府獲得優惠融資,然后以借出或認購債務的形式將資金投放于除地產、信貸領域以外的本國中小企業的興建和技術改造。后者是民間投資成立的各種風險投資公司,有600余家,其中一半設在硅谷,它們大多數對具有創新能力的中小企業投入資金以尋求高額回報。直接融資的渠道中,政府表現得更為超脫,它更多地是作為監督者和仲裁者。一般政府不直接參與直接投資,而是鼓勵各種投資公司參與投資,以保證投資的股權有專門的機構經營。這與我國目前政府在直接融資的作用有點不一樣,我國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喜歡直接給予創業者一筆資金,在股權的管理上也缺乏專業機構運作。

(三)我國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現實選擇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小企業有了迅速的發展。但是由于長期為趕超發達國家而重點發展資本密集型工業部門的結果,導致我國大型企業尤其是國有大型企業壟斷現象較為嚴重。我國金融機制也以大銀行為主,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仍然占有70%以上的市場份額(1999年)。銀行業的高度壟斷與產業中的高度壟斷相一致,大銀行與大企業之間的互生關系非常明顯,導致大銀行不愿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的貸款,這就必然造成中小企業貸款難現象。

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結構比較單一,就股權融資而言,沒有發達國家的天使資金、風險基金和公眾資金。在債務融資方面,我國中小企業所能得到信貸資金品種也比較單一。惟一讓人欣慰的是政府由于這幾年對中小企業融資的高度關注,開始在政府支持這一融資渠道方面有所起色。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了《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開始嘗試建立政府出資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服務的信用擔保體系。1999年底,中國人民銀行了《關于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要求商業銀行對建立中小企業信貸擔保體系予以積極配合。據國家經貿委中小企業司初步統計,2000年底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超過200家,中小企業互助擔保機構和從事直接擔保業務的商業擔保機構也超過100家,已有18個省、市、自治區組建了省級再擔保機構。上述擔保機構籌集擔保資金約100億元,可為中小企業提供500億元至800億元的擔保支持。

雖然城市信用擔保機構有了較快發展,但由于發展時間短,缺乏成熟經驗等原因,許多擔保機構存在這樣或那樣問題,導致擔保基金市場化運作不理想,暴露出一些值得注意的傾向。首先是政府行政對中小企業擔保業務管理能力欠缺,要么是過分行政干預,要么管理過松;其次是國家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尚未成立,無法實施對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風險控制與分散;再次是個別省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未開展再擔保,只從事直接擔保業務;最后就是由于缺乏為企業貸款服務的社會化的資信評估機構,也為擔保貸款帶來制約。針對這些問題,國家經貿委正在重點抓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聯網和國家、省兩級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的建設工作。

二、間接融資與中小金融機構

一般來說,間接融資主要包括銀行貸款、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等。其中,銀行貸款是世界各國間接融資的最主要渠道。

(一)間接融資難的理論解釋

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間接融資仍是困難重重,原因主要有:

1.信息不對稱

中小企業金融中最重要的特點是財務狀況缺乏透明度。相比較而言,大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的公開化程度遠高于中小企業,而且信息的真實程度也要高于中小企業。在此情況下,銀行自然愿意向大企業貸款而不足向中小企業。信用的缺失、擔保體系的不健全也是國內中小企業間接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市場經濟實質上是信用經濟、契約經濟。市場交易的順利實現要依賴于交易雙方實現所承諾的信用,即對已達成合同條款的全面履行。在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剛剛出現,處于起步階段。企業信用制度沒有建立,個人信用更為落后,商業信用遭到破壞,造成全社會的信用危機感,影響經濟運行效率,導致銀行對企業失去信任,銀行的貸款條件越來越嚴,手續越來越繁瑣,人為增大交易成本。在信用缺失的情況下,為了減少銀行的壞賬率,從1998年起,我國商業銀行普遍推行了抵押、擔保制度,純粹的信用貸款已很少。Berger和Udell發現,在美國,小企業從金融機構獲得的債務中91.94%屬于有抵押或擔保的債務。然而由于中小企業可抵押物少,銀行對抵押物的條件又比較苛刻。另外,由于我國擔保體系的不健全,也造成中小企業出現貸款難的現象。

2.風險和成本偏高

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愿放貸。據美國小企業管理局估計,有近23.7%的小企業在2年內消失,有近52.7%的小企業在4年內退出市場,相應地我國小企業的命運也肯定不會太好。與大企業比較,中小企業對貸款的要求具有“急、頻、少、大、高”(貸款要得急,貸款頻率高,貸款數量少,貸款風險大,管理成本高)的特點,這也造成貸款成本過高和貸款風險過大。據統計,國內銀行對中小企業、個私經營戶貸款的管理成本平均為大中型企業的5倍左右。由于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要遠高于中小企業,銀行理所當然的愿意向大企業而不是向中小企業貸款。

3.所有制歧視

在中國,中小企業實際上是一個復合群體,既包括國有中小企業、集體中小企業,還有大量的鄉鎮企業、個體私營企業和“三資”企業等。同為中小企業,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卻受到不同的待遇。大部分的銀行貸款給了國有企業,其次是“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得到的貸款最少。因此,在中小企業中,國有企業的負債率高于非國有企業。

(二)中小企業間接融資的現狀分析

央行統計資料表明:2001年6月末,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為13.5萬億元,其中居民儲蓄存款月末余額約為7萬億元。截止2001年9月底,滬深兩市的流通市值為15178億元。顯而易見,銀行是居民最重要的投資渠道,理所當然,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融資來源相當一部分應當來自于銀行。然而商業銀行是國家的商業銀行,它們的服務對象也是以國有企業為主,因此,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中小企業要想從銀行取得貸款的困難是相當大的。從中國人民銀行2000年4月12日公布的當年第一季度金融統計資料來看,截止當年3月底,全國共發放短期貸款65456.07億元,其中私營企業及個體貸款593.24億元,僅占0.91%。由此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間接融資是嚴重不足的。

解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不足的問題,關鍵還是培養愿意為之提供資金支持的金融機構,而現有國有大銀行壟斷的機制顯然是不可能解決這一困境的。因此中國金融市場進一步深化改革必不可少,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培養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中小金融機構。與大銀行等金融機構比較,中小金融機構往往帶有社區性質,這些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最能充分地利用地方的信息,最容易了解到地方上的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項目前景和信用水平,最容易克服“信息不對稱”和因信息不完全而導致的交易成本較高這一金融服務業的障礙。因此,中小金融機構對資產信用不足的中小企業來說,不失為一條重要的融資渠道。在近幾年國有商業銀行權力集中、機構收縮留下金融服務空白的情況下,適當加快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步伐,是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有效措施。

(三)中小企業間接融資的現實選擇

擴大中小企業間接融資的辦法很多,綜合當前學者和實務工作者的觀點,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對非國有金融機構開放市場,以增加金融體系中競爭的程度;(2)完善中小金融機構的監管法規、制度和監督體系,對中小金融機構加強監管,督促它們改善自己的經營;(3)對現有中小金融機構進行經營機制轉換,其目的在于消除政府干預,促使金融機構實現真正的商業化經營。

對非國有金融機構開放市場,主要旨在打破國有銀行壟斷市場的局面,從民間培養中小金融機構。目前央行已經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由此可見,國家對中小企業間接融資問題已經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為了中小金融機構的生存和發展,完全可使利率調節具有一定彈性,在適當情況下允許部分中小企業以低于或高于市場利率的利率進行貸款,適當放寬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目前我國國有銀行正在成立專門的中小企業融資部門,加強銀行業務的創新和拓展。由于中小企業間接融資講究對口服務,要求銀行與中小企業建立密切的聯系,對其財務狀況和市場前景必須有及時地跟蹤。在國有銀行設立類似部門,其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與一般對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工作方式有較大的區別,這就要求對該業務有新的制度規定。在具體業務上,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可以在商業票據、短期融資等方面做新的變動。在商業票據上,要針對中小企業特殊的財務狀況提供特殊的承兌擔保和貼現業務;在短期融資上,可借鑒英、美銀行的經驗,采用“透支管理方式”(給這種賬戶的合格申請者一個可透支額度),并相應規定奸利率水平和歸還時限等;還可以建立專項貸款基金,如再就業基金、西部開發基金等。

三、直接融資與二板市場

從發達國家扶持中小城市企業發展的主要金融舉措看,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叮概括為:債權融資、股權融資、風險投資與資產證券化。債權、股權融資是指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股票等方式募集資金。風險投資是指通過創建風險基金(或稱創業基金)或風險投資公司,為中小城市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中小城市企業)融通資金。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衍生的直接融資工具。典型的資產證券化模型中,必須有一個專門的中介機構;進行投資的項目公司(即原始權益人)向中介機構轉讓或銷售項目下的資產及未來收益,中介機構基于項目資產的支持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所募資金用于項目建設,但項目的開發管理等權利仍然由原始權益人而非中介機構來行使,項目建成后產生的收益用于清償本息,一旦債券本息還完,原始權益人就取得對項目的全部權屬。

(一)直接融資效率的理論評述

信息經濟學告訴我們:信息不對稱在經濟活動中是普遍存在的,它所引起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會大大降低經濟運行的效率。因此,經濟體制的良好運行必須致力于縮小信息不對稱的程度。不同的直接融資方式表觀出不同的融資效率。

在債權融資中,投資者與中小企業之間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實使其為獲得發債成功而存在設法隱瞞不利信息的“逆向選擇”行為,同時也產生損害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另一方面,債權融資中的債權性質使得投資者沒有足夠動力和應有的技能來評估市場信息,從而很難形成對中小企業的激勵機制,而這一點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特別重要。我們知道,對稱信息下的有效市場能自動引導資金從低效率部門向高效率部門流動,從而提高融資效率,而股權融資并非如此。股票市場的融資效率取決于股票價格能否及時、準確地反映公司經營狀況的全部信息。實際中,股票投資者只能通過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來獲取信息,但中小企業再融資的渴望必然同樣產生“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從而決定了投資者與上市公司之間存在較大的信息不對稱。當這種信息不對稱達到一定程度,股票價格便會與公司經營業績嚴重偏離,結果投資者不再關心公司業績,而只關心股價變動,這樣將嚴重扭曲對上市公司的激勵機制。對于接納中小企業上市的二板市場來說,股價的大幅波動將會加重這種扭曲現象,最終產生“馬太效應”,使融資效率大大下降。

(二)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現狀分析

中小企業債權、股權融資困難重重。就債權融資而言,我國目前實行“規??刂?、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規模管理。由于受發行規模的嚴格控制,特別對中小企業不利的額度要求,中小企業很難通過發行債權的方式直接融資。另一方面,國家規定企業債券利息征收所得稅,這樣更影響投資者的積極性,再加上中小企業規模小、信用風險大等自身特點,結果是實際中,中小企業僅有的發行額度也很難完成。在股權融資方面,由于我國資本市場還處于起步階段,企業發行股票上市融資有十分嚴格的限制條件,實際表現為主板市場對中小企業的高門檻。另外,中小企業的自身發展特點也使協議受讓非流通股份控股上市公司、或者在二級市場收購流通股份控股上市公司,或者逆向借殼等方式難以與其結緣?!岸迨袌觥笔侵行∑髽I進行股權融資的一個有效選擇,但由于各種原因,國內二板市場尚未推出。

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風險投資與資產證券化同樣也是中小企業的重要直接融資方式。風險投資是中小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孵化器和催化劑。風險投資通過設立中小企業產業投資基金或中小企業投資公司進行。風險投資中風險資本家的管理參與與分階段投資的性質形成了對中小企業的嚴格激勵機制,同時也給予了中小企業在管理、技術上的支撐,這是傳統融資方式難以發揮的。因此,風險投資在向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的同時,也為其彌補了管理等“稀缺要素”,這一點對中小企業尤為重要。資產證券化可歸結為一種有擔保的直接融資制度,它是中小企業發展的“助推器”:一方面,資信良好的金融中介做發行人或擔保人,使融資目的易于達到;同時該融資方式吸收了BOT融資方式的優點,實行有限追償制,易于為中小企業接受;另一方面,資產證券化融資采用轉讓資產的方式獲得資金,不在資產負債表上顯示融資費用,出售資產所獲得的資金也不表現為負債,從而不影響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這也是中小企業至關重要的一項財務指標。

(三)對風險投資和資產證券化的進一步完善

風險投資與資產證券化融資方式明顯不同于上述傳統的直接融資方式。這兩種直接融資方式不簡單地是以資金來支持技術,而更深層之處在于實現了資金、技術與管理的結合,把投資者、風險資本家(中介機構)和企業管理層三者納于同一系統,建立一套以績效為標準的激勵機制;從而有效避免了股權融資中所有權對經營權的弱化而產生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同時也擺脫了債權融資中投資者對企業激勵的弱化。因此,這兩種直接融資方式大大降低了企業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在機制上更好地解決了信息不對稱問題,顯著提高了融資效率。

但是,作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重要渠道,在我國剛前情況下,兩種融資方式還需進一步發展和完善。

就風險投資而言,還需要做以下工作:首先是要解決資金來源。國外經驗表明風險投資大多采取以私募方式募集機構投資者的資金,這涉及到風險投資發展中一個更為重要的方面——制度建設。從法律法規完整性講,銀行、保險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社會養老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從事此類投資應沒有法律障礙,而私募基金的合法化也需要政府及時提到議事日程。因此,當前作為風險投資成熟化的過渡,可選擇管理水平較高的投資管理公司充當風險基金管理人,并采取封閉式基金管理模式進行風險投資融資。其次是完善退出機制。一般而言,在風險投資項目進入成熟階段以后,風險資本就要考慮退出問題,否則風險投資的持續發展就得不到保證。因此,風險資本的良性循環和周轉客觀上需要一個二板市場,以解決風險投資股權的轉讓困難問題及增強其流動性。二板市場不僅是中小企業上市直接融資的場所,同時也是風險資本的退出領域。在當前國內二板市場尚未推出之時,可積極發揮國際和香港創業板市場的作用。例如,截止2000年第一季度,國內已有21家中小企業在香港創業板上市。

資產證券化融資方式就我國現狀而言還有更多工作要做,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努力:首先,要能夠準確界定“真實銷售”行為,增加實際的可操作性,這需要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其次,要滿足證券化資產的質量要求,證券化資產必須是收益大于成本,且能在未來可產生預測的穩定效益;再者,資產證券化還需要高資質的擔保機構,以降低資產證券化的實際運作成本;最后,通過法律規范使機構投資者進入資產證券人市場,降低由于法律法規不明確而對證券投資機構和各種基金的過度干預,完善資本市場主體地位,優化資本證券化的融資環境。

中小企業融資需跨五大“門檻”

81%的中小企業認為一年內的流動資金不能完全滿足需要,中長期貸款更是沒著落

中小企業貸款難,早已是不爭的事實。近日,國家信息中心和國務院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等機構的調查顯示,我國中小企業目前的短期貸款缺口很大,81%的中小企業認為一年內的流動資金不能完全滿足需要,中長期貸款更是沒著落。

為了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北京市在上周三正式啟動了中小企業金融支持工程,首批備選的1000家企業將獲得銀行提供的總額度為36億元的貸款。在上周末,北京市商業銀行、民生銀行先后推出了支持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便利融資措施,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有望很快得到貸款。

據北京市商業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中小企業融資難,目前主要受五大“瓶頸”限制:一是中小企業經營規模不大,經營業績不穩定,容易給銀行帶來較大風險;二是中小企業做過資信評級的不足一半,個別企業抽逃資金、拖欠賬款影響了整體的信用形象;三是企業無力承受過高的融資成本,而銀行可能要花較高的人力物力調查,有些銀行不愿“花大力氣干小活兒”;四是中小企業的抵押擔保制度有待完善,憑中小企業初期的經營狀況很難提供質押、抵押物;五是無論貸款多少都必須履行銀行完整的融資手續,手續的繁瑣讓不少中小企業望而卻步。

正是為了疏通中小企業五大貸款“瓶頸”,市商行與中關村科技擔保公司聯手推出措施。其中,從時間上看,以往要在銀行、擔保公司辦理的兩套手續縮減成一套,只要中小企業獲得擔保公司擔保,銀行即可“見保就貸”,而留學人員創業需要的金額100萬元以下(含)且一年期限(含)的流動資金貸款,銀行承諾在10個工作日辦理完畢。在貸款方式上,除去傳統的質押、抵押外,將試行企業存貨、應收賬款、訂單和經營權等多種反擔保業務,并且推進出口退稅賬戶質押信貸業務。

民生銀行北京管理部也能為中小企業量身定做貸款方案。比如說擔保中無形資產商標、藥號、專利技術、流動庫存商品都能做抵押,貸款條件中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比例為貸款額的50%以上。凡是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中小企業,還可享受到貼息優惠。

不過,值得中小企業注意的是,不管是各家銀行自己制定的中小企業融資條件,還是貫徹北京中小企業金融支持工程的措施,對扶持的中小企業都有一定的“門檻”要求。比如金融支持工程中,中小企業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可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和稅收的傳統中小型企業(不包括房地產業、中介服務機構),而且工程初期主要以中關村一區五園和各區縣科技園區、工業園區為試點。不在這些區域的一般流通領域內的中小企業,貸款還需提供比較全面的質押、抵押物。

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現狀范文5

摘 要 融資困難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融通資金就成為保證中小企業自身生存和發展的緊要問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不足問題的關鍵是認清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原因。從政府,金融機構以及企業自身三個角度尋找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途徑。

關鍵詞 企業融資 直接融資 間接融資 解決對策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一)中小企業融資的來源及特點

中小企業資金來源不外乎自籌、直接融資、間接融資、政府扶持等4種途徑。由于企業類型和所處的發展階段不同,所需的融資方式也不盡相同,對融資的需求具有不同的規律性。但現實情況是中小企業的發展資金主要是源于間接融資――銀行借貸。而且銀行貸款產品中,中小企業信貸品種運用單一,技改項目貸款和中長期流動資金貸款審批無法適應中小企業的需求。以工行為例,工行的固定資產項目貸款,中期流動資金貸款品種都有比較詳細的規范要求,從要求客戶提供有關項目審批的批文、到項目評估、審查、審批等手續繁多、時間長、要求高,與目前部分企業正處于階段性擴張,急需投入固定資產較長期的資金占用不匹配。

(二)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現狀

資金是現代市場經濟的血液,是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關鍵要素。中小企業要想獲得全面順利發展,就必須解決好資金融通中的各種問題。一般來說,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主要有以下幾條:一是內源融資,包括業主自我、向親友借貸以及進行風險投資;一是外源融資,其中又可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以下我們將從這兩個方面,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作以分析:

1.內源融資渠道分析

中小企業因為自有資金不足,積累有限,風險投資缺乏,致內源融資陷入捉襟見肘的境地。從世界范圍看,小企業在創業階段基本上是靠內源融資逐步發展壯大起來的。這是因為在創業階段,企業的經營規模尚小,產品尚不成熟,市場風險較大,此外融資不僅難度大且融資成本高,因此中小企業不得不把內源融資作為籌集發展資金的主要渠道。但總體上,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自有資金不足的現象。近幾年來,企業的盈利能力呈下降趨勢,導致中小企業的自我積累狀況同樣不容樂觀。

2.外源融資渠道分析

在外源融資的直接融資方面,靠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來解決我國眾多中小企業尤其是非國有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尚不現實。日前,我國資本市場還很不完善,大部分企業尤其中小企業難以通過直接融資渠道獲得所需資金。從股權融資來看,作為企業發行股票上市的惟一市場,滬深證券交易所都設置了很高的門檻,絕非一般中小企業所能問津。從債權融資來看,日前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遠遠落后于股票市場的發展,規模小、信謄等級相對較差的中小企業難以通過發行債券的方式融通資金。在外源融資的間接融資方面,中小企業獲得的資金一也非常有限。在我國中小企業的間接融資渠道中,商業銀行貸款占絕大比重,然而商業銀行在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方而一直存在著種種限制。

二、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業自身方面

1.中小企業的體制不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銀企關系中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給銀行造成嚴重的損失風險。為避免信息不對稱可能導致的逆向選擇或道德風險,銀行對中小企業的審查格外嚴格。

2.企業信用觀念淡薄,失去了銀行支持的信心。企業法人個人信用程度低,造成企業信用行為扭曲,存在著逃債、賴債、甩債等觀念;企業歷史客觀原因,表現為企業信用觀念差,一些企業負債大,包袱重,還貸難度大。

3.抵押擔保能力不足,不能為銀行提供完整的信貸手續,影響中小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融資的成功率。抵押擔保難是制約中小企業取得貸款的主要問題,在私營中小企業中表現尤為突出。一些企業的發展現狀和前景都是好的,于是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等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發放的貸款必然以抵押、擔保貸款為主。但是銀行在對其進行考察時,企業缺乏必要的抵押品和沒有擔保,往往受制于中小企業無法提供正常的擔保信貸手續而不能夠對其進行融資,必然形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狀況。

(二)從金融結構與金融體系方面看

1.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原因是資金的供給和需求不平衡,沒有建立完善的金融體系,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不暢通?,F階段中國金融市場還是以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為主的間接融資體系。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資金余缺問題通過銀行來調劑解決,銀行在此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2.隨著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商業化、股份化的改造和市場化的運作,使得銀行回歸企業的市場地位,把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作為經營目標,在企業服務的過程中越來越樹立市場意識,逐漸擺脫在經營過程中的行政干預,經營決策越來越自主化。這就必然使銀行在經營過程中越來越重視風險意識,在發放貸款等金融服務中產生了強烈的自主選擇性,各家銀行都把追求質優的、有發展潛力前景動力的大企業作為自己的服務對象,而忽視了大量中小企業的正常融資需求。同時,銀行從成本、風險收益的角度考慮時,也往往把貸款成本高、風險大、收益具有較大不確定性的經營環境競爭激烈、發展前景不明、各項管理制度不健全的中小企業排斥在服務范圍之外。

3.中小金融機構不夠發達,沒有形成面向中小企業的具有專業性質的中小金融機構體系,導致對中小企業提供的服務不全面,沒有針對性。從而加大了銀行發放貸款的風險,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的成本,打擊了中小企業融資的積極性。

三、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解決途徑分析

(一)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支持的法律法規建設

要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要從法律、法規的層面上明確中小企業融資在整個社會金融體系中的定位。我國企業的所有制構成比較復雜,中小企業大部分屬于非國有性質,而目我國的企業立法和有關政策是按照所有制性質來制定的,尤其在與融資有關的立法和政策上,一直是嚴重向國有大企業傾斜。因而使得中小企業在融資問題上與大企業處在不同的競爭起跑線上,這很不利于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因此,建議我國應當與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一樣,擯棄所有制歧視,在法律、法規上將中小企業與大企業一視同仁。

(二)提高中小企業整體素質,改善其自身融資條件

1.強化內部管理,提高中小企業內部資金的使用效率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所生產出來的產品有沒有市場是決定一個企業興衰成敗的關鍵。因此,中小企業走出資金困難的根本出路在于生產出有市場的產品。強化企業內部管理,把有限的資金用活用好,這樣才既有內源資金的支撐,又有外源資金的支持。

2.增強中小企業的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

中小企業的弱小決定了其必須走專業化協作之路。日前中小企業要根據自身的行業、區域特點建立合適的組織模式,或與大企業聯合,同其形成協作配套關系;或在中小企業之間開展聯合,組成中小企業聯合體或企業集團,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

(三)完善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體系

1.設立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銀行

根據中小企業的特點從而建立專門的金融機構,或在金融機構中設立專門的融資服務部門。發展適合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加快非公有制金融機構的發展,可削弱國有商業銀行的壟斷地位,有利于銀行間的公平競爭。同時,允許民間企業進入金融部門,創建民間銀行。

2.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信用保證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抵押難的有效方式。近年來,我國的一些地方也建立了中小企業擔?;穑行┦钦鲑Y辦的,有些是政府參與出資辦的,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問題。

(四)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渠道

1.建立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基金

風險投資的功能在于將社會閑散資金聚集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風險投資。我國從1985年起就陸續成立了一些風險投資基金,但這些大多數屬于政府投資機構,仍存在許多問題。因此,在探索建立和健全我國的風險投資管理機制時,應注意引進國外的風險投資基金及其運作經驗。

2.鼓勵中小企業間開展金融互助合作

許多國家政府通過規定協會的組織職能,鼓勵中小企業進行自助和自律活動。建議成立中小企業金融互助協會,實行會員制,企業交納一定會費,可申請得到數倍于入會費的貸款,按地區形成小企業內部的資金市場。

參考文獻:

[1]崔文勇.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及對策.福州大學學報.2004.

[2]江群,曾令華.再論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現代管理科學.2004.

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現狀范文6

[論文關鍵詞]中小企業 融資困境 對策

一、中小企業的內涵及其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一)中小企業的內涵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市場經濟中最活躍的細胞。在我國,根據《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二條的規定,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利于滿足社會需要,增加就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規模屬于中小型的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企業。

中小企業具有生產規模小、經營范圍廣、生產組織形式簡單等方面的特點。與大型企業的大型、集中化的生產模式不同,中小企業通常都是選擇小型、分散化的生產模式,因而其經營范圍十分廣泛,涵括農業、工業、建筑業等多種行業,且多以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而其管理模式以家族式管理為主。

(二)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現階段我國已形成了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中小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國民經濟的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其作用可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吸收多余勞動力,增加就業

“單個大型企業雖然容納的就業人員多,但其單位資本吸納的就業人員少,因為大型企業多為資本密集型企業,在生產中機械設備可替代大量的人工?!倍行∑髽I大多都是勞動密集型產業,能為社會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提高就業率,有助于社會穩定。

2.優化產業結構,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根據市場的需要,把有限的人財物力投入到被大企業忽視的細小領域,發展出自己的特色產業,有利于優化產業結構,彌補市場的空缺。同時,很多中小企業都為大企業提供零配件,這不僅可以增進與大企業之間的分工與協作,取得規模效益,而且可以完善我國國民經濟體系,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3.進行技術創新的先驅力量

由于中小企業生產規模小、資本有限,無論是設備還是技術上都不敵大企業,為了提升自己在市場中的競爭力,中小企業往往會積極進行技術創新,提升自己在市場中的地位。

4.增加稅收,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其原因分析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中小企業融資的融資方式可以劃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內源融資是指公司經營活動結果產生的資金,即公司內部融通的資金,主要由留存收益和折舊構成。內源融資是中小企業目前融資的主要途徑,它包括企業創立者在創設企業時的出資、企業內部職工的集資以及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獲取的資本積累和折舊。外源融資是指企業通過一定方式向企業之外的其它經濟主體籌集資金。外源融資方式包括銀行貸款、發行股票、企業債券、民間借貸等,其中銀行貸款是中小企業外源融資的主要途徑。

盡管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較多,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的限制導致其難以獲取外源融資,目前中小企業融資資金的來源仍以內源融資為主。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原因

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中小企業自身的因素,又有銀行等金融機構方面的因素,此外,法律法規及政策方面的不完善也給中小企業融資增添了難度。

1.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難

(1)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

“金融交易是以信用為基礎的資金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的暫時分離或有條件的讓渡,交易能否成功即出資者的資金及其收益能否如約收回,關鍵取決于出資者對籌資者的信用、能力和投資項目的收益性等信息的了解程度?!比欢捎诓簧僦行∑髽I財務信息管理混亂,當前我國又缺乏完善的資信評級機構,使得銀行難以了解中小企業的資信狀況,造成雙方之間信息不對稱,這容易導致銀行的逆向選擇及道德風險,出于防范風險的考慮,銀行往往會對中小企業貸款設置較高的門檻。

(2)中小企業貸款成本高

“與大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對貸款的要求呈現出金額小、筆數多、時間緊的特點,銀行信貸的經營環節(包括客戶調查、資信評估、貸款發放、貸后監督)卻不能因此而減少,由于固定成本基本不變而經營規模大大減少,相對于大型企業而言,銀行貸款的單位交易成本上升,這使得大銀行對中小企業失去熱情?!?/p>

(3)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所有制欠信任

受我國長期計劃經濟的影響,國有企業往往是國有銀行的重點扶植對象,且大型國有企業應對市場風險的能力較強,資信狀況和經營狀況較好,國有銀行往往會對其有所偏袒。相比之下以個體、私營為主的中小企業往往會受到銀行的所有制的區別對待,難以取得銀行的資金扶持。此外,銀行普遍實行的貸款責任制往往會對經營狀況較差的中小企業產生“惜貸”現象。而銀行信貸審批權的上收也讓中小企業無法從基層的金融機構獲取貸款。

2.中小企業自身的限制因素

(1)生產規模小,應對風險的能力差

中小企業大多以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處于產業鏈中最低端的位置,而缺乏先進的技術及高級設備又使其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由于中小企業資產規模小,應對風險的能力差,使銀行對其產生“惜貸”現象。

(2)資金有限,缺乏可抵押資產和提供擔保的機構

銀行在放貸時往往要求企業提供抵押,但是銀行可接受的抵押物往往只限于土地和房屋類的不動產,而這又恰恰是資產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所缺少的。于是,很多缺乏可抵押資產的中小企業都在申請貸款時被拒之門外。

此外,缺乏提供擔保的機構也讓中小企業無法順利取得貸款。目前我國尚缺乏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企業間也不愿互相擔保,免得出于人情為他人擔保而增加自己的經營壓力和風險。

(3)財務信息管理混亂,資信狀況較差

大部分中小企業都以家族式的經營管理模式為主,缺乏高素質的管理人才,其財物信息管理較混亂。此外,很多中小企業信用觀念薄弱,存在逃避還貸的的現象,有的企業為取得高收益在取得貸款后未征得銀行同意改變貸款資金的用途,把資金投入到高風險的項目中,這加大了中小企業還貸的風險。由于中小企業資信狀況普遍較差使得銀行不愿為其提供資金。

3.相關立法及政策方面的不足

(1)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規

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國陸續出臺了一些法律法規來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然而諸如《中小企業促進法》一類的法律法規往往是從宏觀角度制定的,其條文過于原則性,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規,這就使得這些法律難以實施,無法從根本上促進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解決。而融資租賃、典當租賃這些靈活簡便的新型融資方式在立法的規制上也不盡完善,如缺乏監管部門等。此外,征信管理法律法規的缺失也會影響征信業的發展和金融機構對借款人信用狀況的評估,從而易導致銀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增加貸款審批的難度。

(2)直接融資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不需提供抵押和擔保、也不需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的直接融資極大地節約了融資成本,對于資產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是不錯的選擇。然而,由于直接融資方面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導致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門檻太高,限制了中小企利用直接融資方式獲取資金。如《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對上市發行債券或股票的企業的資產規模和其發行額做了條件限制,這導致大多數中小企業因達不到條件而無法直接融資。

“此外,我國專為中小企業開設的資本市場的中的二板市場被定為為創業型中小企業服務,雖然我國的中小企業符合上市條件的,可以通過創業板上市融資,實現風險投資的轉移,但是,對于大量的不符合上市條件的中小企業,其資本的流通和退出,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難?!?/p>

(3)《擔保法》對法定擔保物的規定范圍過窄

銀行在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時往往出于規避風險的考慮要求申請貸款的企業提供抵押和擔保?!暗F行《擔保法》中對法定擔保物的規定范圍狹窄,注重不動產擔保,而一些有價值的流通性很好的如賬款、存貨一類的動產卻不能作為擔保物,而且擔保登記制度雜亂無章,缺乏執行力?!边@就使得很多中小企業由于缺少符合條件的擔保物而無法成功獲取貸款。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建議

(一)制定專門的《中小企業融資法》

雖然目前我國已經制定了諸如《中小企業促進法》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但是這些法律制度大都是從宏觀角度制定的,缺乏切實可行的配套法律法規。而且受我國早期計劃經濟的影響,大型國有企業歷來都是國家重點扶持的對象,很多法律制度和政策都是為大型企業設計的,因而并不適用于中小企業。筆者認為,針對中小企業資產規模小、資金需求筆數多、數額少、頻率高的特點,有必要制定出專門的《中小企業融資法》,規范和完善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簡化中小企業融資的審批程序和放寬各種融資方式的條件限制,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法律保障。

(二)完善融資方面的立法政策

直接融資中的股權融資、債券融資以及新興的融資租賃及典當租賃比較適用于中小企業,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這些融資方式發揮不出應有的作用。筆者認為可以通過修改《公司法》、《證券法》中的相關規定,放寬中小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的條件限制,如降低中小企業上市所需具備的資產規模等,降低其直接融資的門檻。除此之外,還應進一步完善融資租賃、典當租賃方面的立法,規范各種融資方式,使之更好地為中小企業服務。

(三)完善《擔保法》并逐步建立社會信用評價體系

目前我國《擔保法》中規定的法定可擔保物主要以房屋、土地等不動產為主,很多中小企業因缺乏此類可擔保資產而在向銀行貸款時受限。我們認為應該修改《擔保法》,將一些流通性較好的如賬款、存貨等動產納入到法定可擔保物的范圍。此外,還應通過立法成立專門的資信評價機構,逐步建立社會信用評價體系,便于銀企之間的信息獲取。

(四)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融資機構

我們可以借鑒外國經驗,建立專門服務于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通過立法規定其專門的服務對象、貸款條件和貸款程序,并通過政府撥款、稅收優惠等政策予以支持。同時,銀行內部也應設立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部門,對中小企業適用有別于大型企業的政策和制度,簡化中小企業融資的程序,放寬中小企業融資的條件限制,從而降低中小企業融資的門檻和成本。

(五)促進中小企業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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