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經濟存在的原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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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經濟存在的原因范文1

論文摘要:當前進行的勞動價值論的爭論。具有以往爭論的不同性質和特點。實際上,是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及其經濟學說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草之間矛盾的理論表現。而這一矛盾卻是這場爭論的實質內容。它表明:這一矛盾在改草之初,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因此。進一步研究、探討這個問題,并做出正確的回答,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也是社會理論工作者不能回避的責任。

當前,以晏智杰教授與衛興華教授為代表的關于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爭論,具有已往爭論完全不同的性質和特點,突出地表現在:(1)雙方爭論的焦點,已經不在是勞動價值論的個別問題,而是其根本問題;(2)爭論的雙方,不再是共同承認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基礎上展開的爭論,而是其中一方對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正確性、科學性提出質疑,認為應該加以修改或突破而展開的爭論。

這場爭論主要集中在這樣一些問題上,誠如晏教授概括的:“你說需要根據實踐的發展重新認識經濟學的價值概念,他說這同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的價值概念不相符合;你說價值源泉不僅有勞動,還有其他要素,他說這是馬克思早就批判過的觀點;你說生產要素價值論并不一定否認剝削,他說這不可能,理由是:馬克思就是這樣批判薩伊三要素價值論和三為一體分配公式的;你說傳統的勞動價值論有歷史局限性,應該對之有所突破和超越,他堅決反對,理由是:這樣做就是否定勞動價值論,就是反,……”晏教授用“你說,他說”的形式,概括了雙方爭論的一些主要問題。所說的“你說”的你,指的就是晏教授本人以及和他持有相同觀點的人,“他說”的他,指的就是衛興華教授以及和他持有相同觀點的人。雙方爭論的這些主要問題,即從價值概念、創造價值的源泉,直到勞動價值論是否符合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實踐等問題,涉及的都是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根本性和實質性問題,即勞動價值論本身存亡筱關的問題,因而,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和注意。

在這場爭論中,晏教授表示出對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及其經濟學說的正確性和科學性的質疑,明確表示,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及其經濟學說不符合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實踐的要求,應該修改和突破。如他所說:“其實我對勞動價值論的缺點和不足所做的說明都是一些盡人皆知的基本事實,例如,我指出了資本主義的歷史進程已經超出了馬克思經濟學說的預見,因為按照馬克思經濟學說,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早就應當壽終正寢;又如我還指出了社會主義歷史進程同樣超出了原來的預想,尤其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成功實踐,證明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是一個偉大的真理,而傳統觀念認為社會主義同商品生產或市場經濟是勢不兩立的,認為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而我根據世界發展潮流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科學論斷和重大決策,也難以從傳統經濟學得到理論的支撐,其間的距離和抵觸該是何等的巨大,對我們改革和發展的命運該是何等的關切?!?

在這里,我們不去對所謂“盡人皆知的基本事實”進行是非的討論,也不想對“一系列新的科學論斷和重大決策”是否科學等而展開辯論。需要指出,引起人們關注的是:馬克思經濟學說對“盡人皆知的基本事實”和晏教授提出的“一系列新的科學論斷和重大決策”,“從根本上來說是否定的”,如果不對這些否定,那它“就不是馬克思經濟學了”。晏教授把市場經濟改革的事實和理論與馬克思經濟學說之間的對立、不相容等說得如此明白、透徹。這正表明晏教授已經深刻地感到馬克思經濟學說與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之間存在著極其深刻的難以彌和的對立和矛盾。

面對這一矛盾,晏教授試圖用修改、突破和超越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及其經濟學說的辦法,使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要求,提出:“傳統勞動價值論有歷史局限性,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應該對之有所突破和超越……?!?“哪怕是勞動價值論這樣的基本理論,在新形勢下甚至會被要求加以修改和突破同樣不可避免?!策@樣說,也是這樣做的,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科學論斷”,諸如“價值源泉不僅有勞動,還有其他要素”,“生產要素價值論并不一定否認剝削”等等。然而,正是這些所謂“新的科學論斷”,在衛興華教授等人看來,非但不是什么“新的科學論斷”,而且根本就不是什么科學論斷,是對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及其經濟學說的“丑化、窄化和矮化”,是對的背離和否定,故而加以反駁和批判,從而展開了這場意義重大的爭論。

這場爭論所反映的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及其經濟學說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之間的矛盾,在現實生活中,集中表現在這樣一個間題上,即社會主義公有制特別是全民所有制的條件下,能不能搞商品或市場經濟?這是在改革之初就已經提出來,但未能很好解決的老間題,現在又被重新提出來了。對于這個問題,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及其經濟學說的回答是,社會主義不但不能搞商品或市場經濟,而且,還要消滅商品或市場經濟。如恩格斯明確指出:“社會一旦占有生產資料,商品生產就會被消滅?!敝鲝埐猿稚鐣髁x進行市場經濟改革的人們則認為,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在內)的條件下,不但可以也應該搞商品或市場經濟,而且,還要大搞商品或市場經濟。

這樣兩個鮮明而又對立的觀點通過勞動價值論的這場爭論充分地表現出來,一是要堅持并捍衛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及其經濟學說,必然是反對社會主義走發展商品或市場經濟改革之路。認為馬克思經濟學說對資本、對私營經濟、對生產資料的私有制、對商品生產和市場經濟,從根本上來說是否定的,否則就不是馬克思經濟學了。反之,而要堅持走商品或市場經濟改革之路,必然要提出修改、超越和突破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及其經濟學說。因為,改革的行為和理論都“難以從傳統經濟學得到理論的支撐……其間的距離和抵觸該是何等的巨大,對我們改革和發展的命運該是何等的關切?!?/p>

晏教授等人根據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及其經濟學說與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之間存在矛盾,并以此為由,提出修改、超越、突破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及其經濟學說,這種根據或理由是片面的,是站不住腳的。因為,人們同樣也可以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不符合基本原理或不符合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及其經濟學說,來否定這種改革實踐。這兩種說法各執一端,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像這樣重大的間題,必須要有更充分的不容辯駁的事實,才能進行說明。基于這種要求,像晏教授所指出的“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成功實踐,證明了‘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是一個偉大的真理”,可是,卻沒有說明“成功實踐”指的是什么?是指社會主義已經成功地搞起或搞成了市場經濟?還是指市場經濟的建立與發展,成功地鞏固、發展、壯大了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這是兩種不同的情況,不能混為一談。如果指的是前者,是不會有異議的,因為,社會主義完全可以把市場經濟搞起來,而且,還會使它不斷完善、健全。然而,搞起來的市場經濟是不是鞏固、發展、壯大了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這方面需要用建立市場經濟以后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發展、變化的事實來說明。

關于這個間題,早在一百多年以前,恩格斯曾告誡過:“如果生產商品的社會把商品本身所固有的價值形式進一步發展為貨幣形式,最先的和最重要的結果是商品經濟的普遍化,于是商品形式和貨幣就侵人那些為自己生產而直接結合起來的社會組織的內部經濟生活中,它們逐一破壞這個社會組織的各個紐帶,最初,……貨幣使個人的耕種代替共同的耕種;后來,貨幣以最后的分割取消了還實行定期重分的耕地;最后,貨幣促成了遺留下來的公有森林和牧場的分配?!痹谶@里,恩格斯清楚地闡明了商品經濟是怎樣一步一步地否定、瓦解公有制,使人們似乎有身臨其境目睹其過程之感,首先是商品經濟的普遍化;然后,破壞為自己生產而結合起來的社會組織的各個紐帶。最初,使個人耕種代替共同耕種;后來,取消了定期重分耕地;最后,把剩下的一點公有部分也分了。

歷史的事實也充分地證明了商品經濟必然否定、瓦解公有制。在原始社會末期,氏族公社之間發生了商品交換,這是商品經濟的萌芽狀態。隨著商品交換的發展,逐漸滲透到公社內部,其結果,不是鞏固、強化了原始社會的公有制,相反,加速了原始社會公有制的破壞和瓦解。當然,商品經濟的發展加速原始社會公有制的瓦解,促進原始社會向奴隸社會的過渡,無疑是歷史的進步。但是,如果不是從社會的進步而是從商品經濟與公有制二者之間的關系來考察,它也充分地說明商品經濟與公有制二者之間是不相容的,是商品經濟否定、瓦解公有制的歷史證明。

遺憾的是,現在有些人把原始社會末期出現商品經濟和公有制并存這一事實,看作是商品經濟與公有制二者之間不存在矛盾、可以相容的歷史證明。筆者認為,這種看法欠妥。事情很清楚,假設二者之間不存在矛盾,能夠相容,那就一定會相得益彰,即商品經濟發展了,公有制也能得到強化和鞏固。然而,事實相反,商品經濟發展了,公有制卻逐漸地被削弱、瓦解。可見,把原始社會末期出現和存在的公社之間的商品交換作為商品經濟與公有制之間沒有矛盾,可以相容的證明,是不科學的、不恰當的,是對歷史事實的嚴重曲解。

中國改革實踐也在繼續證明發展商品或市場經濟,必然削弱、否定、瓦解公有制??梢詮囊韵聨讉€方面的事實加以說明。

一是全民所有制經濟在數量上絕對地減少。改革以來,采取有償轉讓的形式,使相當多的一部分小型國有企業轉為集體企業或私營企業,也有的國有企業被私人企業兼并,使全民所有制經濟在數量上絕對地減少了。

二是全民所有制經濟在相對地縮小。改革過程中,國家采取允許、鼓勵個體經濟、私營經濟、三資企業存在和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幾年來,它們發展很快,在個別地區還占有絕對優勢。就全國來看,在數量、固定資產、商品零售額、上繳稅收等方面的比重也在迅速增加。以民營企業為主體的非公有經濟部分對當前經濟總量的貢獻,已經不是1/3了,而是超過了50%。據國家統計局的普查報告顯示,截止2001年年末,我國一共有法人單位510.7萬個,其中私營單位數量已占總數的43.7% ,首次超過國有企業數量。這一切表明全民所有制經濟明顯地在相對縮小。

三是中、小型國有企業越來越被個人所控制。在實際存在的中、小型國有企業的改革中,廣泛推行著承包等形式的責任制。在這些責任制中,權力、責任和利益越來越集中在承包者個人或私人身上,他們有決定和左右企業和職工命運的權力,承包者越來越成為企業生產.的組織者和支配者,同時,也更明顯地成了企業生產資料的支配者。在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發生像恩格斯所指出的那種現象,即生產或生產資料的支配者,將成為企業“本身的主人”。隨著這種趨勢的進一步加大,恩格斯所說的那種現象發生的可能性也并非不存在。

四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在向私有制演變,這主要表現在全民所有制經濟中,私人成分在不斷擴大。如果說在承包等形式的責任制中,私人成分還沒有以它本來的面目直接地出現,那么,在改革進一步深人并廣泛推行現代企業制度主要是股份制中,私人成分則以它本來的面目出現、存在和擴大著。

就全民所有制企業來說,可能采取的股份制形式,不外有這樣三種基本形式:第一種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的各個企業通過互相參股或出資創辦的股份制企業。這種股份制形式能不能解決全民所有制產權不明確的問題呢?顯然是解決不了的。因為,構成這種股份制的各個全民所有制企業本身的產權不明確,即資產、資金等產權都是不明確的。當它們拿著自己握有的那部分產權不明確的資金去購買股票,即把產權不明確的資金換成了股票,那么,這些股票的產權是不是就明確呢?顯然,是不明確的。因為,這里改變的不是資金的產權,而是資金的存在形式,即把原來的貨幣形式變成了現在的股票形式。第二種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企業與其他公有制形式的企業通過購買對方股票或互相參股而組成的股份制形式。同樣的道理,全民所有制企業用來購買對方股票的資金,其產權是不明確的,現在換成股票了,其產權依然是不明確的。第三種基本形式,即全民所有制企業與其他各種不同的所有制經濟共同建立的股份制經濟。為了把問題說得更清楚,我們把其他各種所有制經濟只用私有制經濟來代表。即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

一是全民所有制經濟在數量上絕對地減少。改革以來,采取有償轉讓的形式,使相當多的一部分小型國有企業轉為集體企業或私營企業,也有的國有企業被私人企業兼并,使全民所有制經濟在數量上絕對地減少了。

二是全民所有制經濟在相對地縮小。改革過程中,國家采取允許、鼓勵個體經濟、私營經濟、三資企業存在和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幾年來,它們發展很快,在個別地區還占有絕對優勢。就全國來看,在數量、固定資產、商品零售額、上繳稅收等方面的比重也在迅速增加。以民營企業為主體的非公有經濟部分對當前經濟總量的貢獻,已經不是1/3了,而是超過了50%。據國家統計局的普查報告顯示,截止2001年年末,我國一共有法人單位510.7萬個,其中私營單位數量已占總數的43.7% ,首次超過國有企業數量。這一切表明全民所有制經濟明顯地在相對縮小。

三是中、小型國有企業越來越被個人所控制。在實際存在的中、小型國有企業的改革中,廣泛推行著承包等形式的責任制。在這些責任制中,權力、責任和利益越來越集中在承包者個人或私人身上,他們有決定和左右企業和職工命運的權力,承包者越來越成為企業生產.的組織者和支配者,同時,也更明顯地成了企業生產資料的支配者。在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發生像恩格斯所指出的那種現象,即生產或生產資料的支配者,將成為企業“本身的主人”。隨著這種趨勢的進一步加大,恩格斯所說的那種現象發生的可能性也并非不存在。

四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在向私有制演變,這主要表現在全民所有制經濟中,私人成分在不斷擴大。如果說在承包等形式的責任制中,私人成分還沒有以它本來的面目直接地出現,那么,在改革進一步深人并廣泛推行現代企業制度主要是股份制中,私人成分則以它本來的面目出現、存在和擴大著。

就全民所有制企業來說,可能采取的股份制形式,不外有這樣三種基本形式:第一種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的各個企業通過互相參股或出資創辦的股份制企業。這種股份制形式能不能解決全民所有制產權不明確的問題呢?顯然是解決不了的。因為,構成這種股份制的各個全民所有制企業本身的產權不明確,即資產、資金等產權都是不明確的。當它們拿著自己握有的那部分產權不明確的資金去購買股票,即把產權不明確的資金換成了股票,那么,這些股票的產權是不是就明確呢?顯然,是不明確的。因為,這里改變的不是資金的產權,而是資金的存在形式,即把原來的貨幣形式變成了現在的股票形式。第二種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企業與其他公有制形式的企業通過購買對方股票或互相參股而組成的股份制形式。同樣的道理,全民所有制企業用來購買對方股票的資金,其產權是不明確的,現在換成股票了,其產權依然是不明確的。第三種基本形式,即全民所有制企業與其他各種不同的所有制經濟共同建立的股份制經濟。為了把問題說得更清楚,我們把其他各種所有制經濟只用私有制經濟來代表。即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業改為股份制時,可以將國有資產折合成許許多多有一定面值的股份或股票,其中國家可以按比例握有絕大部分的股份。比如握有80% 、70%…的股份,其余的20%、 30%…的股份可以以股票的形式由私人經濟所購買,這樣,原來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就成了股份制企業,問題是,這種股份制形式能不能解決全民所有制企業產權不明確的問題呢?很顯然,也是解決不了的。因為,國家握有的或占有的80%、 70%…的股份,是由全民所有制企業產權不明確的資產或資金轉化而來的,這些產權不明確的資產或資金轉化成股份或股票其產權顯然也是不明確的。

商品經濟存在的原因范文2

前的兩三千年里,炎黃子孫在神州大陸建立了統一強盛的封建帝國,創造了燦爛的中華文化。在這漫長的中,我們既可以看到在一定歷史時期內有不同的關系及其亞種并存,也可以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中尋見各種經濟關系消長的軌跡。從一定意義上講,我國封建始終是建筑在綜合經濟基礎之上的。

正如馬克思所說,在一切社會形式中都有一定的生產支配著其他一切生產的地位和,因而它的關系也支配著其他一切關系的地位和影響。在封建社會中起這種作用的生產是農業,它的關系則是地主制生產關系。地主通過出租占有的土地收取地租剝削佃農,是這種經濟關系運動的軸心。在這種關系中,地主和佃農矛盾對立,相互依賴,各自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地主經濟、佃農經濟以及與之并存的自耕農經濟和各種小生產經濟的總和,構成中國封建社會的主要經濟體制,我稱之為“地主制經濟”。

地主制經濟是人類歷史上多種封建經濟類型之一。這種類型的封建經濟是否也象領主制經濟那樣,其本質屬性是經濟的,或者說它也是以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為基礎的,并可由此進而認為,凡封建社會必然是以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為基礎呢?這個既不應該教條式地肯定,也不可根據一些表面現象簡單回答,最好考察它的基本經濟單位——地主經濟、佃農經濟和自耕農經濟——的運轉過程,它的帶有普遍典型意義的經營方式,以導找適當的答案。

先看地主經濟。所謂地主經濟是指地主自身的經濟,它是地主制經濟中占主導地位的經濟,它制約著并存的其他經濟,影響它們的。地主經濟的主要特征是非生產者——地主占有土地經營農業,其經營形式大體分為兩大類,即地主經營制和地主租佃制。

所謂地主經營制是地主在自己擁有的地產上進行農業經營;一般以使用雇傭勞動為主,有的使用奴婢勞動或僮仆勞動;產品往往是出售的,當其種植經濟作物時尤其如此。所以地主經營大多不是自然經濟。實行地主經營制的地主是經營地主,這類地主到明清才逐漸增多;但即使這時,他們在地主中也是少數。因此本文在對地主經濟進行質的剖析時以租佃制地主為主要對象。因為租佃制地主才是地主經濟成熟了的形態。就讓我們用解剖人體去理解猿體那樣,通過對租佃地主的分析去認識地主經濟一般吧。

地主租佃制就是地主將占有的土地分散出租給佃戶經營;自己坐收地租。中國封建社會中絕大多數地主采取租佃制方式進行剝削。除一般民田外,族田、學田乃至王府莊田、官田屯田等等土地占有形式的經營方式的實質也都是地主租佃制,盡管它們的形式或有小異。所以說,租佃制是中國經濟中大量的、有代表性的土地經營制度,中國封建社會的地主制經濟主要是租佃制的地主經濟及與之相適應的、相伴隨的農業經營制度。

租佃地主占有土地的面積大小不等。絕大多數地主占有土地量不是很大,而且往往沒有草地、牧場、森林等多種類型的地產。有較少的地主土地占有量相當之大,特別是皇室、王府及縉紳。不論土地占有多少,他們把全部土地分割成小塊招佃出租。有的地主留下部分土地自營。自營地的耕作不是采取令租佃土地的佃戶提供勞役耕種,而是依靠僮奴、奴仆或雇傭長工和短工耕作。是為租佃地主兼經營地主。地主出租土地的目的是收取地租。有的地主要求佃農勞役,如為之看家護院,家庭服役等,但這是次要的;地主主要是從佃農那里收取實物地租。實物地租的是谷物。通常的地租量是佃地產量的百分之五十;或于年節之際索些雞鴨之貢,不占主要地位。地主一般不干預佃農的種植耕耘。當其為佃農提供耕牛、農具或種籽時,或對佃農生產施加某種程序的干預。這是因為提供生產資料帶有租憑、借貸性質,干預生產以便于秋后獲得滿意數量的谷物,并非監督種植計劃以滿足地主的多方面需要。大地主設總管或管家,其主要任務是催租,是單純的索取,不是去干涉佃農的生產活動。可見,沒有自營 地的地主的經濟活動內容不包括農業生產環節。這樣的地主是不少的。

再看佃農經濟。租地佃農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另一種基層經濟實體。他與租佃地主相依,無此無彼。這種經濟實體主要以夫妻子女(有時包括雙親)組成的小家庭為單位,依靠佃入土地,自備其它生產資料,依靠家庭勞動力主要從事農業勞動。佃入土地的數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家中勞動力數量的制約。他們從確定種植品種直到收獲的全部生產活動都獨立進行。收獲時把租地上收獲的農產品的二分之一左右無償地繳給地主作為地租。其余二分之一自留,用作籽種、農具等經濟條件的補償、擴大再生產的追加和全家生活消費。有的佃家家庭兼營副業、手作為補充。租種同一地主的各家佃戶自行決定所從事的副業、手工業的種類和規模,地主不作統一安排。出賣勞動力,充當短工,往往也是佃農收入來源之一;再不敷時,借貸則是不可避免的了。佃農自負盈虧,跟地主只發生佃地償租、借債還錢的關系,其經濟條件的補償和再生產不在地主考慮之內。另有一部分佃農自己占有少量土地,同時租入部分土地,都由自家耕種,是為半佃農,其經營方式接近自耕農,屬于自有的那塊土地上的收獲物與地主無涉。

還有自耕農經濟。與地主、佃農時存在的相當大量的自耕農,也是由小家庭組成的經濟實體。他們的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堵陽自有的。土地占有量大體是家中勞動力所能耕種的,或者雇傭少數短工協助即可耕種的。一般地說,自耕農的經濟比佃農優越,家中的勞動力也比佃農較多、較強。他們兼營副業、手工業的規模可能比佃農的大。自耕農自負盈虧,在分配方面不與地主發生直接關系;但需向國家繳納賦稅,承擔差徭。與自耕農經濟地位相仿的是小手工業者、小手工業作坊主,也可包括在自耕農經濟這個范疇之內,不另敘。

在講座自然經濟的條件問題時,我們曾經提到,嚴格的人身依附關系往往既是強制本經濟單位內生產者為土地所有者提供勞役地租的有力保證,也是使勞動者按照土地所有者的需要進行分工的保證。這在領主制經濟中表現得相當明顯。中國封建社會中佃宵和地主的關系是因土地租佃關系才形成的。封建王朝也曾給予地主階級某些特權,使之擁有對佃戶的超經濟強制力。例如,為保證社會治安穩定而將佃戶的戶籍編入地主戶籍,為維護等級秩序而將佃戶的地位置于地主之下,在人口稀少地區制止佃客離開租地他往,以保證勞動人手不致外流,規定佃戶不交租應受刑法懲治,等等。這種超經濟強制力使主佃關系帶有等級特征。不過,由于我國封建政權歷來實行中央集權制,朝廷賦予地主的權力,最大也沒有達到準許地主擁有獨立的司法權的程度。在生產方面,地主一般并不利用這些特權強制佃永按照他的意志進行分工。又由于土地買賣和其他原因,地主與佃戶的關系并不長期固定,因此同一地主的各個佃戶難以形成固定的內部分工。地主索來的地租只是清一色的谷物。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的租佃地主家庭是不進行生產活動的全寄考消費經濟單位。他們的需求卻是復雜多樣的。谷物地租的價值量足夠支付地主一世所需物品的價格而有余,但從使用價值來看,單純的谷物只能直接供給食物中的主食所需,遠不能代其他食品、衣著、住房、車馬以及精神方面的各種必需物品,也不能用以繳納須以貨幣繳納的賦稅。實物收入的單一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靠地主經濟單位自身無法解決。唯有和其他經濟單位彼此發生商品貨幣關系,問題方能迎刃而解。他們只要出售租谷,就可得到貨幣,也可以得到一切。他們完全有條件做到這一點,因而沒有必要強制佃戶按照他們的需要分工生產各種實物。單一的實物地租絲毫不妨礙地主經濟的發展,所以這種地租形態得以久存。概括為一句話,就是:單一實物地租形態不具備自然經濟平衡律的實現條件,租佃地主經濟單位不能以自然經濟為基礎。有一種論點認為,對地主制經濟而言,實物地租是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條件下的地租形式,或者說,實物地租長期占統治地位反過來又鞏固了自然經濟。這種看法是值的商榷的,因為這里忽略了單一實物地租和多種實物地租產生的后果是不一樣的。

租佃制使佃農相對獨立于地主經濟之外,佃農既不被強制提供勞役地租,又不按統一要求提供多種實物地租,地主經濟要想實現使用價值形態自給是不可能的;那么,地主占有土地和擁有其他資源的數量多少,對于是否自然經濟已經沒有意義了。盡管中國封建社會中有的地主集中占有的土地量很大,在資源方面為實現自然經濟提供了可能,租佃制下佃農分散獨立經營和繳納單一的實物地租,使這種可能性再也不能變為現實。

佃農和自耕農有許多共同之外,其基本點是:兩者都是以小家庭為單位的小生產,都是小農經濟。他們耕種的土地面積大小,一般都與家庭勞動力(或加少量雇工)的負擔能力相適應;他們的收獲物都以農產品為主。作為一個生產型的經濟單位,需要是多方面的。除去食鹽、陶瓷器皿等生活資料外,要有鍬、鎬、鋤、鐮、犁等金屬農具,磨、碾、碌碡等石器,乃至車、船等運輸工具和耕牛、挽馬等大牲畜;有些手工業更需另外一些工具,如織機等。這些都不是小農經濟個體能夠自給的。

地主和小宵有一點是共同的,即各自都有使用價值形態的收入單一(少樣)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并且這個矛盾都不能在本經濟單位內自行解決。地主制經濟總產品中相當的一部分須經過如下的轉化:使用價值形態(谷物及副業、手工業產品)賣 價值形態(貨幣)買 使用價值形態(各種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不經過這形態的轉化,生產循環必將發生危機??梢?,中國封建社會中的地主制經濟不具備實現自然經濟的五個基本條件,不能滿足自然經濟平衡律的要求。商品買賣活動對于地主制絕不是可有可無的環節,而是由地主制經濟各個經濟單位的經營方式所決定的。所以說,地主制經濟的發展是以商品交換關系為條件的,商品經濟在地主制經濟的運轉中不是附加的,不是外在的。地主制經濟和商品經濟有著本質的聯系。

在分析中,人們有時認為,為了換了 本經濟單位使用價值的需要而生產部分產品出售,這不是商品生產,不屬商品經濟范疇。這個提法可以商榷。說為買而生產不是資本主義經濟,當然是對的,但說它不屬于商品經濟范疇,值得重新。因為這實際是,為了論證某種經濟單位的非資本主義性質,而簡單地根據是否以使用價值為目的來確定經濟單位的經濟類型。

經濟單位生產活動的目的性可有三種不同情況,即(1)為了獲得直接消費需要的使用價值,簡稱為“為用生產”,(2)為了換得本單位需要而又不能生產的使用價值,簡稱為“為買生產”和(3)為了價值增殖,簡稱為“為利潤生產”或“為賣生產”。經濟單位的生產目的性跟它的生產關系性質、經濟類型的關系可表示如下:

生產關系性質 生產目的 經濟類型

非資本主義生產 (1)為用生產 自然經濟

(2)為買生產 商品經濟

資本主義生產 (3)為賣生產

從表中可以看出,(1)為用生產和(2)為買生產的經濟單位,它們的經濟類型不同但生產關系性質相同;(2)為買生產和(3)(為賣生產的經濟單位。它們的生產關系性質不同但經濟類型相同。(2)為買生產的經濟單位雖是非資本主義性質,經濟類型卻是商品經濟。經濟單位的生產關系性質和它的經濟類型,概括的不是同一層次的問題,兩者雖有密切聯系,但無必然的統一關系。這是因為商品經濟并不專門存在于某種性質的生產關系之中,非資本主義經濟并不必然是自然經濟。因此,分辨生產關系性質時,考慮其生產目的是為了使用價值還是為了價值,分辨經濟類型時考慮的卻是達到目的的方式,即是否通過外部的貨幣交換關系。不要因為(2)為買生產是非資本主義經濟就認定它不屬于商品經濟類型;也不必因為它是商品經濟類型而認定它必是資本主義經濟。人們為了說明(2)為買生產的非資本主義性質而只看到其生產的目的和(1)一樣都是為了使用價值,就認為(2)也是自然經濟。這種看法忽視了使用價值的獲得是否通過貨幣交換;而通過貨幣交換與否,卻代表著看不同的經濟類型。把(20為買生產看成自然經濟,在上是把商品交換納入到自然經濟范疇之中;而商品交換恰恰是自然經濟范疇所要排斥的主要內容,否定為買生產是屬商品經濟范疇,實質也就否定了小商品生產的存在。

我們還應注意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土地的買賣問題。地主兼并土地成為大地主,或破產而出售土地,自耕農出賣土地淪為佃農,或買進土地變為地主,佃農購入土地成為自耕農乃至上升為小地主等等現象,在中國地主制經濟發展的全過程中是經常發生的?!扒晏锇税僦鳌钡闹V語,生動地反映土地易手之頻率。既然土地是商品,土地買賣當然是商品貨幣關系。在正常情況下,想買土地就得先積攢貨幣,出賣土地得到的也是貨幣。小農是存在購進土地的可能性的。經濟上升的欲望總在刺激他們擴大土地占有面積。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盡量擴大(2)為買生產,以便得到多一點貨幣。由此他們與商品經濟的聯系更多了,而不是保持或發展自然經濟。

如前所述,有與農業相結合和與之并存的多種手工業是自然經濟的重要條件。地主制經濟中的佃農和自耕農確有不少是經營家庭手工業的。為了增加產品、擴大收入,他們有必要這樣做;在農業收入不足維持生計的情況下尤其如此。他們也有可能這樣做,因為家庭是由男女老幼不同的勞動力搭配組成的,便于內部協調分工;還因為農業生產有明顯的季節性,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在一年內有許多閑暇,佃農和自耕農都可以自由支配勞動時間,一個小農個體同時從事的手工業項目畢竟是很少的,不可能經營多種手工業。他們選擇哪種手工業,要考慮勞動力數量,原料來源、技術傳統,更需考慮的是產品能否賣出支。通常的做法是致力于自家能夠進行的手工業,盡可能多生產一些拿到市場出售。這也就談不上家庭手工業是為了自給自足了。為了家用而制造一些手工制品,比如為掃地而自做兩把掃帚,與其稱之為家庭手工業,倒不如把這算做家務勞動更為貼切。自然經濟必須有家庭手工業,但有家庭手工業不一定是自然經濟。不能把有關家庭手工業的史料不加分析地統統用來證明自然經濟,其中很多只是反映價值形態的自給自足而已。

許多著作認為男耕女織的耕織結合是自然經濟的典型表現。乍看起來,小農自種糧食以果腹,自織布匹而暖身,衣食具備,無復有求于他人,也就與商品經濟無涉了。其實未必。如前所述,自然經濟是有特定含義的,首要的是經濟條件的自足。很顯然,衣食兩項是很重要的,但遠非全部經濟條件。單一的家庭手工紡織,并不能使經濟單位得到使用價值形態的全部自足。不可否認,家庭手工織品中會有一部分是自給性生產,但不能僅僅看到這一部分因而否定出售部分的商品性。再者,如果說“織”是自給,就意味著該戶農民自己植棉,自己紡紗,自已織布,最后自己縫制給夠全家所需的衣服。可是,種、紡、織、縫中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是自家不愿解決或根本解決不了的;如果進而想到這一系列勞動所需工具的來源,就更復雜了。其實耕種這類經濟作物以及從事一系列手工業生產的農戶的產品,大都遠遠超過自己家庭的需要量。一般地說,桑、麻、棉等經濟作物總是作為商品作物種植的。農村中出售棉花、紗線、布匹,以及買棉紡紗,買紗織布成衣的,從來大有人在。麻亦類似,絲織尤其明顯。在這里,買賣雙方盡管都是為了滿足本經濟單位所需的經濟條件,但都是通過貨幣運動進行的,商人活動其間尚暫不論?!澳懈绾巍鞭r戶的產品從價值形態說可能收支相符,但這不意味著滿足了自然經濟平衡律的要求。產品的使用價值形態對本經濟單位來說,不論是自給不足還是自給有余,都將與商品經濟發生聯系;前者買進,后者賣出??梢姡瑸榱双@得再生產必需的全部經濟條件,耕織結合的小農也得藉助于商品交換。事實上,我國直到明清時期植棉織布的農戶也從未達到總農戶的一半以上,面織麻,織綢的更少,在考慮到大量農戶的穿衣問題并不能依靠家庭自產解決時,可以設想其間普遍存在的商品貨幣關系。何況小農之家機杼之聲達旦,無非是為了明晨拿到市場上的布匹稍多一些。這種耕織結合越發展,市場上的商品量就越大,是不說自明的。男耕女織現象只能反映地主制經濟下男婦勞動力的充分作用,說明小農經濟的經營方式,而不能證明農戶個體或更大的范圍內必然是自然經濟。

總之,對于地主制經濟來說,與農業相結合的單一的家庭手工業除去可能滿足本經濟單位某一種物質需求面外,它的重要意義在于補充家庭經濟收入,而不在于因之實現自然經濟;它不象在領主制經濟單位中的多種手工業那樣,是多品種實物地租的前提。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的結合是自然經濟的必要條件之一,但不是充分條件。在考察地主制經濟時,不要看到哪里有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的結合就認定那里必然是自然經濟;事情可能相反,恰恰那種結合正是商品經濟的表現,它跟商品經濟的發展成正比,甚至可以說,中國封建社會的大商品量的主要依據之一就是小農一和家庭手工業的結合。

說地主制經濟與商品經濟有本質聯系,并不排除中國封建社會歷史可能存在自然經濟的經濟單位。如前所述,凡具備平衡律實現條件的經濟單位都可是自然經濟的。魏、晉、南北朝、隋、唐都有大型的莊田,它們包括大片地產,擁有相當豐富的自然資源和足夠的人身隸屬于主人的勞動力,具備自然經濟平衡律要求的條件。如果這類莊田是統計表的經濟單位,很可能就是自然經濟的個體。不過迄今對它們的組織、經營情況不甚了了,其中主人和勞動者間是否租傭關系,內部如何分工,所屬店鋪、店舍是什么狀況,如此等等,史料語焉不詳。我們姑且把它們看作是類似歐洲領主莊園那樣的自然經濟單位。不過這類莊田是中國封建農村經濟的組織形式之一,一般來說,是不用它做中國地主制經濟的典型代表的。

說地主制經濟與商品經濟發展水平也有很大差異。自北而南沿海堵省,黃河中下游,長江流域及長江、珠江兩個三角洲等地,經濟水平提高,那里的區域間以及經濟單位間的商品經濟都比較發達。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是很明顯的。南方是北方、沿海和內地、中部和邊疆、平原和山區、漢族和少數民族、近郊和遠效、經濟作物區和大田作物區,經濟水平差別很大。有的地區生產水平極低,特別是地理條件決定的困難地區,與外界的經濟聯系極少,呈相對閉鎖狀態。那里有的農民家庭自己生產所需的幾乎一切物品,從而不依賴于市場和它以外那部分社會的生產運動和歷史運動,雖然那里也是地主制經濟。即使在一般地區,地主制經濟各類經濟單位產品的商品率也大不相同,他們之中有的絕大多數產品留自用或大部分自用。

是否可以由此認為自然經濟是地主制經濟的必然呢?不能。經濟單位把部分產品留作自用,這和經濟條件的自我滿足是兩碼事,前者只是部分生產具有自給性,不能稱之為自然經濟。自給程度較高的現象并不是地主制經濟運動方式內在決定的,而是生產力水平低下的結果。與商品經濟聯系很少的農民家庭往往是由于缺乏足夠的勞動力,不掌握較高的生產技能,缺乏原料,因循守舊,或者還有其他原因,他們只得以最壞的經濟條件從事最供銷水平的生產。他們的產品僅夠維持起碼的生存條件,沒有多少產品能向市場提供,從而也極少右能從市場上獲得較多的經濟條件。這種經濟單位再生產的經濟條件低得和勞動力的生存條件極差而外,交通條件惡劣,運輸工具落后,這是農民突破相對隔絕狀態的重要障礙。這些都是生產力水平決定的。誠然,由于中國封建社會生產力一般地說是較低的,因而地主制經濟的經濟單位往往帶有不同程度的自給性。但應注意的是,這種現象基至可能在比封建主義先進得多的生產方式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若就地主制經濟的各種經濟單位的經營方式看,它不但不排斥商品經濟,而且以商品經濟為自身繁榮的條件。在一定條件下呈基本自給狀態的地主制經濟的經濟單位,一量生產條件改善,產品有所嗇加,商品經嚌運動就會展開。生產力水平越高,商品經濟就越發達,地主制經濟也越繁榮。商品經濟的發展不但沒有破壞地主制經濟,沒有改變它的本質,反而使之繁榮;相反,地主制經濟并不以生產的自給性為條件。誰也不會認為,地主制經濟越發展,生產的自給性定然起高??梢?,中國封建社會中有些經濟單位呈自給現象,并非由于它是地主制經濟。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說以自然經濟占統治(或主要)地位是以莊園制為主要內容的西歐中世紀早期領主制經濟的主要特點,是可以的;稱它是以地主制經濟為主要內容的中國封建經濟制度的主要特點,是不妥當的。

再有,所謂基礎是指事物發展的根本。A是B的基礎,意味著B離開A就不復存在,或者改變本質。自然經濟和地主制經濟全然不是A與B的關系。即使佃戶完全進行商品性生產,只要和佃關系不變,它仍然屬于封建的地主制經濟范疇。既然地主制經濟是中中國這樣的大國中躡在了兩、三千年的封建經濟制度,那么在研究整個人類社會封建歷史階段特征時,當然不能無視它的存在。不加區別地統稱封建社會經濟制度以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為基礎的提法,也是不妥當的。

現在討論一些有關的

先談地方小市場的性質問題,我以為,地主制,也要把商品流通放在封建經濟的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整個經濟運動過程之中考察。不能只看上農的商品率較低,便斷言商品經濟僅僅是地主制經濟與之略有聯系的身外之物。而應注意到商品流通是地主制經濟的交換形式,沒有它,分配所得與消費(包括生產消費)所需對不上號,經濟運動難以繼續。地主制經濟依賴商品經濟的根本原則,是私有制下小生產形成的產品單一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不能在本經濟單位內自行解決,這個矛盾是由地主制經濟的經營方式決定的。

地主制經濟的三類經濟實體,地主經濟、佃農經濟和自耕農經濟(含小手者經濟)是我國封建經濟的基本細胞。出于細胞生存的需要產生了地方小市場,在地方小市場的基礎上形成了區域性市場,區域間經濟聯系以及域鎮商業(這里暫時舍象對外貿易)。這種情況,在以經濟為基本經濟單位特征的社會,例如歐洲中世紀早期建立在領土莊制基礎上的封建社會里,是看不到的。

有同志認為,在地方小市場上進行的品種調劑,互相取得原料或成品完成再生產的交換是使用價值的交換,乃是勞動的直接交換,雖然往往也經過商人,但應屬于自然經濟的范疇。這個看法似可商榷。

市場是屬于商品經濟范疇的概念。自從人類社會出現商業以來,市場也和商人,商人資本、貸幣、價值、價格等一系列關系一樣,早已存在。價值也是十分古老的規律,在一切通過貨幣進行的交換關系中,不同程度地發生作用。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下,市場為不同的生產關系服務,它的范圍和性質隨生產關系的變化而有所不同。如果商品生產的目的是 通過購買勞動力進行價值增殖,那就是資本主義商品生產;這種生產關系占統治地位時,商業資本從屬于產業資本,市場就是資本主義市場,其規模擴展到空前的程度,勞動力普遍成為商品。這標志著商品經濟的高度,進入新的階段。不過,不能認為僅只這種市場才屬于商品經濟范疇。

封建社會的國內商品流通曾經相當發達。城鎮中的商品經濟固不必說,地方的、區域性的乃至區域間的商品商場都早已存在。各類市場各有其主要的功能。其中地方集市墟場是整個商品流通的基層環節,它起著為大范圍市場集中商品的作用,更重要提,通過它才解決了基本經濟單位固有的產品單一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生產循環得以順利繼續。

市場,總是反映個人之間、經濟單位之間的商品貨幣關系的概念;大小市場都是一樣的。地方小市場的貿易有許多是商人的活動。也有許多是生產者出售自己的勞動產品。生產者主要是小農和小手工業者,他們的產品有一部分留作自己消費,蓁部分進入市場出售,就成為商品。不是為了出售的,即不是作為商品生產的物品,是不會作為商品進入漢通的。這就是恩格斯所說的,物品生產出來不僅是為了供生產者使用,而且也是為了交換的目的。自發的社會分工使得產品具有商品的形式,商品的相互交換,即買和賣,就使個體生產者有可能滿足各式各樣的需要,既不應以小農產品中出售部分的性質決定自用部分的性質,否定這部分生產是自給生產。也不該以自用部分的性質決定出售部分的性質,否定這種生產是商品生產。盡管在一些情況下,個體小農的產品中進入市場的部分可能不是主要的,但在市場上,他仍以小商品生產者的身份出現。在生產過程中,小農根本無法分清哪一件是為了自消費,哪一件是為了出售而勞動。中交換中,生產關系性質、生產目的性以及購買者目的性都不問題的性質,都被商品這一共性掩蓋了。

馬克思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商品資本轉化為貨幣資本時說,產業資本是和各種不同的社會生產方式的商品流通交錯在一起的,只要這些生產方式同是是商品生產,不論是建立在奴隸制基礎上生產的產品,還是中國農民的,印度農奴的、荷隸東印度的公社的、俄羅斯農奴制國家的或者半開化的狩獵民族的產品,它們總是作為商品和貨幣同表現產業資本的體貨幣和商品相對立,作為它們來源的生產過程的性質如何是沒有關系的。我們在分析封建社會市場進可以運用同樣的。自耕農的產品也罷,佃農交租后自用有余的產品也罷 ,封建主利用奴婢勞動生產的產品也罷,地主收來的地租也罷。當它們作為商品出現時,共同構成市場客體,與貨幣相對立。地方小市場也不例外。

在中國封建社會的地方小市場上,確有許多生產者之間的交易是以物易物的。但不能把這看作是使用價值的直接交換、勞動力的直接交換。從所周知,我國很早就有貨幣,至少到秦朝已經統一了貨幣單位,通行啟蒙 及城鄉了。我國封建社會中包括地方小市場在內的各級的以物易物只中表象,它不是直接的勞動交換,而是以貨幣價格為背景的。使用價值交換是不能離開交換價值。這里已不是一般等價物出現以前的以物易物,而是省略了貨幣轉換過程的商品交換。這就意味著交換的產品不但有使用價值,而且也是交換價值的相當者,就是說,它是商品。

總之,中國封建社會中產品交換過程表現為商品流通過程,前者與后者相一致。地方小市場也和更大范圍的市場一樣,是流通的場所,不屬于自然經濟范疇。小市場不但和更大范圍的商品流通市場是在同一體系之中,而且前者是后者的基礎,不應把它們從性質上分開對待。

再談談經濟單位的劃分問題。所謂自然經濟,是指一個經濟單位的經濟條件通過內部的再生產補償,而不通過與其他經濟單位進行商品交換。因此,與地方小市場是否屬于自然經濟范疇密切相關的一個問題是怎樣確定經濟單位范圍。

有同志認為,在中國地主制經濟中,單一的經濟單位個當于一個鄉或邑縣,包括這一地區的地主、農民、各種工匠、手藝人,還有小商人,一家一戶,包括手藝人戶,只是一個“生產單位”而不是“經濟單位”,他們聯合起來才成為一個經濟單位。邊個意見也可商榷?!敖洕鷨挝弧狈秶拇_定,可因研究的目的面異。例如:研究國際經濟時可以國家或跨國公司算做經濟單位;研究區域經濟時可以經濟區或行政區為經濟單位?,F在我們研究的是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問題,經濟單位劃分的原則宜以是否能夠發生商品交換行為為據。所以,所謂經濟單位,應指經濟活動中最基本的自負盈虧的獨立體,也是最基本的經濟組織。本文有時也稱之為經濟實體。它有經常性的比較固定的收入來源,能夠自行決定本單位范圍內生產、分配和消費的和規模,在交換中是買賣的一方。其內,有決定全部經濟活動的實際上的權威;這個權威是生產資料所有者,或者是主要勞動力,在封建家長制下,往往就是家長本人。其收入如果是來源于農業、畜牧業、手工業等生產活動,它就表現為一個生產單位;如果是經營商業,則表現為一個商業店鋪;如果是出租土地或放高利貸,則表現為一個地主或高利貸者家庭。經濟單位可以是一個消費單位,不一定是一個生產單位,而生產單位總是一個經濟單位。所以,經濁單位實際只表現它在經濟上的獨立性而不反映其性質如何。中世紀早期西歐領主莊園中領主的自營地靠農媽的勞役地租經營,靠農奴繳納多種實物地租滿足經濟條件。農奴雖有相對獨立經濟,他的生產卻在相當程度上決定于領主的需求,農奴之間有勞動交換而不形成商品貨幣關系。領主和他的農奴們共同成為一個不可分的經濟實體。他們之間的經濟關系和地主佃農的經嚌關系相比全然不同。因此,領主莊園作為一個整體是經濟條件自我補償和再生產的經濟單位。中國地主制經濟中的小農家庭(包括佃農、自耕農以及小手工業家庭)和地主家庭,則分別是獨立的社會經濟組織。一個地主即使占有大量土地,也是分租給許多佃戶。佃戶們用承擔繳納地租的義務換取土地使用權。地主如有自營地,并不靠佃戶勞役耕種。佃戶所繳實物地租是地主的經濟來源,但不是再生產的物質條件。地主對佃農經濟的盈虧不承擔義務。佃戶和自耕農一樣自行決定生產內容,他們的經濟條件補償和再生產過程并不包括地主的活動。地主既不是自己的佃戶們的生產計劃者、組織者,更不是一個村、邑縣的經濟級織者。因此,地主和他的佃戶們只相互依存,而不是統一為一個經濟單位;村、縣就更加不成其為統一的經濟單位了,如果把許多自負盈虧的獨立個體,臂如說一個縣范圍內所有的地主、農民、各種工匠、手藝人和商人等都放在一起稱之為一個經濟單位,無異于把肌體說成是細胞。那當然會認為地方小商場是經濟單位內部的事,那些經過商人的貨幣交換活動,也都被劃為自然經濟范疇了,把商品流通活動歸納在排斥商品流通的自然經濟概念之中,這在理論上是費解的。

最后談談地主制經濟下商品經濟的特征及其它。資本主義關系的產生是以商品經濟的發展為條件的。我認為,地主制經濟的發展也是以商品經濟的發展為條件的。中國商品經濟很早就有相當程度的發展,但一直未能促進資本主義關系產生、發展,就是因為這里的商品經濟與地主制經濟相適應。

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產是以生資料私有制和雇傭勞動為基礎的大生產。勞動力成為商品;資本家使用雇傭勞動進行價值增殖。為了價值和剩余價值得以實現,的產品必須全部出售,經過轉化為貨幣這樣一個產品運動階段,否則,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都不得補償,再生產循環中止,利潤也不能實現。機器、原材料等不變資本也是貨幣資本通過流通五一節實現的。因此,商品流通是資本主義經濟運轉中的必要環節。流通從屬于生產;商業資本從屬于產業資本。

地主制經濟也以商品經濟為條件,同樣是在一定水平基礎上的再生產過程的要求。商品經濟的發展促進各經濟單位的生產循環過程,使生產進一步發展。不過,這里的商品經濟是建立在小商品生產即簡單商品生產基礎之上的。佃農、自耕農、小手工業者等都是小商品生產者。他們是依靠家庭個體勞動的小規模個體所有者經濟。商人資本獨立于生產過程之外。所以小商品生產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商品流通(它的公式是W-G-W1)顯然不是資本主義的商品流通(它的公式是:

G-W …P…W′-G′);以小商品生產為特征的地主制經濟,也完全不同于以雇傭勞動為特征的資本主義大經濟。盡管地主制經濟以商品經濟為條件,但商品生產總是停留在簡單商品生產階段,商品流通也總是人屬于地主制經濟,為地主制經濟服務。這樣的商品經濟,其發展程度無法和資本主義的相比,其結果也只能是促進地主制經濟繁榮。

小商品經濟是十字路口的經濟,它時刻在向兩極分化。它本身沒有導向性,其上升的方向明顯地受當時主導經濟形態的制約,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它主要上升為資本主義企業,是謂小商品經濟第時每刻產生資本主義。在封建地主制經濟為主導的社會中,小商品經濟雖然有的也向剝削雇傭勞動式轉化,從而產生具有不同程度的資本主義性質的經濟單位,但它難以壯大為新的占主導地位的生產方式,其中絕大多數走向購買土地進行地租剝削的道路,向地主經嚌蛻化。所以當小商品經濟處于地主制經濟的寬容度范圍以內的時候,它的發展起不了瓦解地主制經濟的作用。而地主制經濟對商品經濟的寬容度之大,可能大大超出了過去的理論設想的程度。因為實際上地主制度經濟對商品經濟的發展不是寬容的問題,而是自身繁榮的必要條件。

在地主制經濟中,土地自由買賣和諸子均分繼承的制度使得大的地主經濟單位往往會分為小的,又或瓦解地主制經濟的作用。而地主制經濟對商品經濟的寬容度之在,可能大大超出了過去的理論設想的程度。因為實際上地主制經濟對商品經濟的發展不時寬容的問題,而是自身繁榮的必要條件。

在地主制經濟中,土地自由買賣和諸子均分繼承的制度使得大的地主經濟單位往往會分為小的,又或瓦解為自耕農或佃農。但地主經濟卻同時有不斷再生的能力。由于遺留或力量強制形成的帶奴隸主義性質的經濟單位,最終也被地主經濟“同化”。如下圖(按,圖略)所示,

地主制經濟就是在這樣的循環中發展的。如果這個示意圖是三維的、全息的,就可以是看出圖中的大圈隨歷史前進越來越大,其中諸半徑形成的夾角在不同時期是有變化的,但它的結構將基本不變。圖中的雙線箭頭()表示的道路不被堵死,地主制經濟的這個圈圈就難有重大的突破,建立其上的封建社會就當然地屹立不動。

由此而順便談及,解決中國封建社會何以特長的問題,我以為最重要的是要弄清地主制為什么能長存,而這一問題的契機,則在于找到地主經濟具有強大吸引力的原因。地主經濟受到上層建筑全力保護和意識形態的全面支持,出租土地坐食地租成為合理、合法、省心、安全的剝削方式。購買土地的欲望成為這個社會的主導投資意識,它對以各種方式積累起來的財富的投向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地主經濟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太陽,整個封建經濟在圍繞著它旋轉。對解決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延續問題來說,這里就是“羅陀斯”。

小商品經濟和地主制經濟的協調統一是因為,一則小商品經濟和小規模經營相適應,二則小商品經濟和適合分散操作的技術及低效能的工具相適應。小農、小手工業者都是依靠歸個人所有的、只供個人使用的、小的、簡陋的和數量有限的勞動資料進行個體生產。在那些小農能夠買得起并且能使用的高效能機器工具和相應的技術出現、從而突破分散的小經營形式以前,小商品經濟只能是小商品經濟。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證明這一點。歸根結底,是生產力狀況決定了生產關系形式及整個社會經濟結構。至于生產力之所以長期處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有其經濟的、上層建設的意識形態的多方面原因,不能企望用任何單一的因素解釋清楚,而這超出了本文討論的范圍。

在看到商品經濟發展促進地主制經濟繁榮的同時,還應看到它對小農的另一面的影響。地主得到的實物地租,一部分直接消費掉,一部分進行糧食投機,其余部分將投放市場換成貨幣,用于其化消費、繳納捐稅、購買土地、從事商業、開張典當,放高利貸以及入柜窖藏。商人和高利貸者用一部分資金購買土地兼行地租剝削,更多的部分用于通過商業渠道或放債、抵押、典當等活動剝削廣大農民。商人資本和高利貸資本是地租的轉化形態,也是地租的派生形態。地主、商人、高利貸者彼此相通,形成三位一體的結合。

小農生產的糧食自留部分中,除去一部分為了生產需要必須投入市場出售外,留作食用的部分,有時為了以細換粗品種調劑,也要通過市場。一些貧困農民則往往陷入如下的惡性循環:春耕時借貸,秋收后賣谷還債,春荒再次借錢買糧度日;自有糧食全得通過市場環節。這就出現了谷賤傷農、谷貴也傷的怪現象。農民明知兩頭吃虧,還不得不投入這種買賣關系之中;他們被卷入商品經濟的程度不但很深,而且無力自拔。

由此可見,我國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發展一方面是地主制經濟生產循環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地主、商人、高利貸者三位一體的層層剝削活動的前提;而三結合的剝削反過來又促進商品經濟的發展。從這個角度看,我國封建社會中商品經濟某些方面的發展,并不一定意味著生產水平有所提高,不一定反映農民經濟十分興旺發達,也不預示生產關系方面將有什么重大變化或突破。但我們卻可以商品經濟的發展中看到了地主、商人和高利貸者三位一體結合的依據。商人資本和高利貸資本是地租的轉化形態,同有商品經濟也就沒有這種轉化。正是從這個特定的意義上說,在中國的封建經濟中,商品經濟是地主、商人和高利貸者聯合對方大農業勞動者進行剝削活動的工具。不同范圍的市場網與三結合剝削網基本上是協調一致的,或者說,前者是后者的表現。上面只是糧食為例說明這個問題,其他所有經濟作物和手工業品的生產又何嘗不是大同小異。如果認為小農純屬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基本無關,實際上也就是把他們排除于商人和高利貸者剝削對象名單之外了,那么,三位一體的剝削又從何談起呢。

以小商品生產為基礎的商品經濟是為整個地主制經濟服務的,它和租佃制度一樣,是封建經濟不可分的組成部分。地主、商人資本和高利貸資本將其根系盤曲交錯、密密麻麻地深扎在封建經濟這塊沃土之中,通過租佃關系、商品關系和債務關系三條管道,盡情地吮吸一切養分以自肥自壯,資本主義之芽要在此地萌生成長,難矣哉!

商品經濟存在的原因范文3

    [論文摘要] 隨著商品經濟的快速發展,確保交易安全的要求不斷增強,出現了保護商品經濟關系交易安全的債的保全方法——代位權制度。債權代位權制度在實行效果上,出現了對“入庫規則”的背離,形成了優先權規則。本文從商品經濟發展的需求、法律對代位權制度的規定以及我國實際存在的“三角債”問題等角度,對保護交易安全的債的保全方法——代位權制度進行一定的評價。

    在傳統民法中,基于債的相對性,債權人的履行請求只能針對債務人,原則上是不及于第三人的。隨著商品經濟的迅猛發展,傳統民法中的債的擔保制度已經不再能全面地滿足確保交易穩定安全的要求。因此,債的保全制度產生了: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給債權人的債權帶來危害,允許債權人對合同關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護合同債權的法律措施。其包括代位權制度,即當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債權人為保全自己的債權,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現有債權的權利。

    在商品經濟日益發達的大背景之下,個體經濟的規模不斷膨脹,個人自由的過少限制使其他個體遭到了損害,交易與流通秩序無法得到很好的確保。因此,有利于保護交易安全的債的保全方法——代位權制度找到了其存在的空間。代位權制度是在近現代民法中出現的,而其法律體系的最終形成是在最近的一百年間。

    傳統民法理論代位權行使的效力遵循“入庫規則”。所謂“入庫規則”,是指行使代位權取得的財產應先歸入債務人的一般責任財產,然后依據債的清償規則由債權人從債務人那里接受清償。其效果,并不是為了滿足債權的實現,而是準備債權的實現,其強調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以期確保各個債權人能平等地受償。當代位債權人在保持住債務人財產后,應把行使代位權訴訟所取得的財產先“入庫”,先歸屬于債務人,然后由債務人向債權人進行平等清償,此即“入庫規則”的意旨?!叭霂煲巹t”的內在涵義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并非是一種直接滿足債權的制度,而只是一種保全債權的制度。因此,通過代位權所取得的財產只能作為全體債權人的共同擔保,代位債權人與其它債權人平等受償。同時,它也體現了債的平等性,債權人在收取自己債權時一律平等。

    在代位權制度中,按照傳統的保全機能,代位債權人無權直接請求次債務人向自己給付??墒?若債務人拒絕受領次債務人的給付,保全機能將無法實現。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財產流轉速度的日漸加快,傳統的保全機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當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有些國家的學者或法律允許債權人請求第三人直接向自己履行。有些學者稱之為債權人代位權本來的趣旨與現實機能的悖離。

    在我國,隨著國家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的轉變,市場交易中的糾紛不斷增加,為了逃避債務,有些債務人故意不主張或者放棄自己的債權,使不少債務案件的判決難以得到執行。同時,存在很多企業體制僵硬,經營觀念陳舊,長年虧損,企業間相互推諉債務,經濟流轉停滯,出現了難以解決的“三角債”問題,國民經濟的發展受到了阻礙。國家為了提高司法效率,在立法時就采取了直接清償原則。

    關于代位權,我國《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弊罡呷嗣穹ㄔ侯C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合同法》解釋)第20條規定:“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過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履行清償,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睆拇藯l可以得出,《合同法》解釋進一步地改變了債權代位權制度本來的功能,代權人代位權直接承擔起了債權實現的機能,脫離了其傳統意義上的保全功能,因為代位債權人可以直接受領次債務人的給付,使自己的債權得到清償。

    立法者對直接清償原則的規定,可能基于以下幾個原因的考慮:擔心債務人在次債務人清償后由于種種原因不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障債權的實現,有效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直接向債權人清償更有效率,可以大大簡化訴訟程序,便于及時清結債權債務,符合訴訟法。

    但是,《合同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導致我國的代位權制度與傳統民法理論不一致,在實行中存在很多問題。代位權行使的目的是為了讓債務人的一般擔保財產恢復應有的狀態,是對債務人故意違反誠信的補救。若代位權的目的由保全債權擴充為實現債權,將造成對債的相對性的嚴重破壞。

    再者,《合同法》解釋第20條的規定還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賦予代位權人優先受償的權利,這點值得商榷。當債務人的財產存在無法履行債務的可能時,債務人的其他債權人也有保全債權的必要,但是并非每個債權人都能得知其債務人的債權情況。代位權人的債權與債務人的其他債權人的債權都是沒有擔保的一般債權,若使代位權人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則將造成債的平等性的破壞與違背。

    在我國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時,一方面,要切實保障債權人的合法利益,為妥善解決我國的“三角債”問題提供可行的途徑;另一方面,對于實現代位權的立法初衷,對于債的相對性與平等性不可加以違背或破壞。立法者應將上述因素均納入立法的考慮范圍,從而使優質、善良的法律得以制定與貫徹,使商品經濟發展中的交易安全與良好秩序得到維持與保護。

    參考文獻:

    [1]王家福:《中國民法學?民法債權》[M],法律出版社,1991版

商品經濟存在的原因范文4

    關鍵詞:商品經濟 市場經濟 計劃經濟 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政治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發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中國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影響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經濟的歷史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問題,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科學分析,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盵1] 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自然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內容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盵2] 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 梢勻我庋竦模??僑【鲇諶死嘍宰勻喚緄娜鮮凍潭群透腦炷芰Γ?瓷??Φ姆⒄顧?健5鄙??Φ姆⒄故?值拖率保?死嘀荒芤攬俊叭說囊覽倒叵怠崩湊絞ぷ勻唬??闋隕淼男枰??餼褪僑擻胱勻恢?淶摹白勻瘓?謾筆逼冢壞鄙??Φ姆⒄鉤魷至松緇岱止ぃ??卑樗胬投?曬?辛聳S嘍???接兄埔院螅?擻胱勻壞奈鎦時浠還叵稻鴕??⒃凇耙暈锏囊覽敵暈??〉娜說畝懶⑿浴斃問繳希?慈嗣峭ü?吧唐方換弧鋇男問嚼詞迪致?闋隕淼男枰??嬤?死嗌緇峋?沒疃?男問揭簿徒?肓恕吧唐肪?謾狽⒄故逼冢壞鄙緇嶸??Φ母叨確⒄梗?股緇岵聘壞囊磺性慈?汲浞鐘苛髦?螅?投??晌?死嗌?畹牡諞恍枰??接兄埔菜嬤??觶?鋈說玫餃?娣⒄梗?鞘比死嗌緇峋?沒疃?問驕筒恍枰?ü?敖換弧鋇男問嚼詞迪鄭?簿筒恍枰?凹壑怠輩迨制浼洌??且浴案骶∷?埽?蔥璺峙洹鋇男問嚼綽?闋隕淼男枰??傭??搿安?肪?謾鋇姆⒄菇錐巍?/P> 

    可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是一個客觀的“自然歷史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币虼?,“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盵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問題。

    社會客觀經濟形態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吧唐方洕毙问降陌l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昂唵紊唐方洕币卜Q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 ?!皬碗s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笆袌觥币殉蔀樯鐣洕顒拥臉屑~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網絡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經濟”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網絡結構的社會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規律,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發展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盵5] “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問題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 。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 。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科學理論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影響。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理論,從分析和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規律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社會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科學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盵8] 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 沼詒蝗鮮讀說謀拘岳炊源?庵稚??Φ氖焙潁?緇岬納??拚??刺?腿夢揮詘湊丈緇嶙芴搴兔扛齔稍鋇男枰?隕???械納緇岬撓屑蘋?牡鶻?。”[9] 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在此基礎上,列寧對“計劃經濟”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發展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經常的、自覺保持的比例性也許確實是計劃性”[10] 。這被認為是對“計劃經濟”經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們深思,它表明“計劃經濟”的內涵在本質上就是要經常的、自覺的保持社會各個生產部門發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計劃經濟工作問題上,列寧更是強調對計劃“應該根據實際經驗和更詳細的研究來修正它”,否則“我們就會盲目行動”[11] 。他堅決反對用主觀計劃來代替實際工作,并且明確地告誡說:“完整的、無所不包的、真正的計劃=‘官僚主義的空想’。不要追求這種空想”,如果把國家經濟計劃官僚主義化了,“這是莫大的危險”[12] 。這對我們重新認識和正確理解“計劃經濟”,為計劃經濟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

    我們從經典作家對計劃經濟的論述中可以看出,他們所主張的“計劃經濟”是建立在符合客觀實際,并且根據實際的變化不斷修正和完善的、科學意義上的計劃經濟,為的是達到合理、充分地調節社會經濟資源和發展社會經濟的目的。這表明,計劃經濟應該建立在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并且反映經濟規律的要求。因此“計劃經濟”是指: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客觀規律的要求,社會(國家)從具體情況出發,預先擬定經濟的發展方案,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地進行修正,從而對社會經濟活動實行“自覺”的組織管理和調節,它是自覺運用經濟規律的主觀表達形式。這就不難看出,“計劃經濟”實際上就是依靠“社會的理智”通過事先的計劃對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計劃經濟”=宏觀調控,宏觀調控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這應該是計劃經濟的本來含意。它與“市場經濟”一樣,既是一種經濟制度,又表現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和自發的“市場經濟’制度相對立,是自覺地按經濟規律組織和管理社會經濟活動的表現形式;作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它表現為一只“看得見的手”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的調節和控制,以實現資源的合理、有效的開發和利用。

    內容提要:當我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現了一種全盤否定“計劃經濟”的思潮。究竟應該如何認識“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這是一個經濟理論界長期爭論不休的理論問題。本文從歷史的角度論證了二者是“主客觀”之間的關系,他們既存在著誰是第一性的問題,也存在著同一性的問題??茖W意義上的計劃經濟應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的結果,這是計劃經濟思想的本意。所謂“宏觀調控”實質上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

商品經濟存在的原因范文5

中華傳統文化博大精深,傳統法律文化更是獨樹一幟。自然經濟的禁錮,等級制度的藩籬,使得傳統民事制度處于夾縫之中,高度發達的刑事法律制度,更使其顯得蒼白無力。以至有學者認為,中國傳統法律是以刑法為中心的法律模式,民事法律是一個空白。不可否認,中國古代確實沒有西方意義上的民法,也沒有形成獨立的民法體系。但不論從客觀存在的需要調整的民事關系,還是保存下來的法律文本,我們都可以窺見民法之一斑。而中國傳統社會的保守性與封閉性、宗法性與倫理性也深深烙印于民事制度之上,形成了獨具特色的中國古代民法文化。

一、中國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

發達的農耕文明孕育了中國古代民法文化的獨特氣質。雖然中國古代沒有形成獨立的民法體系,但透過多樣的法律形式,我們仍可以發現隱于其中的民法精神和獨特之處。中國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內容簡單化

與羅馬法以及后來的大陸法系相比,中國古代的民法極不發達。民事法律制度調整的權利義務內容多集中在婚姻、家庭關系方面,而有關物權制度、法人制度、訴訟制度這些在羅馬法上發達的制度內容卻很少涉及。

中國古代還沒有現代民法中的自然人、法人的觀念。在民事活動中,多不以自然人為民事主體,而是將宗族團體看作一個獨立的實體。家庭事務多以家長為代表,“在家從父”、“即嫁從夫”、“夫死從子”,婦女沒有民事主體地位。有尊長在,子孫不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清末變法修律。公元前594年,魯國實行“初稅畝”,“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局面被打破,國家開始承認土地的私有現象。但中國長期的封建專制統治,使得物權的規定僅涉及所有權、典權,并且極不發達?!肚灏揞愨n》:“典質業者,以物質錢之所也。最大者為典,次曰質,又次曰押?!边@說明當時僅以典質物的大小區分不同的物權現象。

與中國古代的刑法、行政法相比,民事法律制度的內容也極其簡單。中國古代刑法的發達程度在世界上可謂首屈一指。從戰國李悝著《法經》起,到《大清律例》都以刑法為主。中國古代自夏朝建立即開始制定行政法律規范?,F存的《周官》是中國最早的一部行政法性質的法典?!短屏洹肥侵袊钤绲囊徊空嬲饬x上的行政法典。明清《會典》,內容涉及行政體制、官僚機構、行政管理體制等諸多方面。而民事關系一直被視為無關緊要的“細故”,國家很少干預。

(二)私法公法化

在中國古代社會中,客觀上存在著財產關系、商品交換關系、婚姻關系和家庭關系,然而傳統法律對上述私法關系的調整卻采取了公法的制裁手段,即違法違制都毫無例外地規定了刑法性后果———刑罰。以契約法為例,古代法典中雖也不乏有關合同的條文,但制裁手段幾乎只限于刑罰。至于合同本身的效力問題,則長期以來聽任習慣法支配。例如,唐律關于“行濫短狹而賣者,杖六十”的規定,就“行濫短狹而賣”而言,無疑是有關商品買賣關系中的合同履行問題,因而該規范是民事規范,但是,對這樣一種“行濫短狹”行為給予杖六十的刑罰處罰,則顯然屬于刑法性后果,故而該規范又完全是刑事規范。再如,《唐律疏議·雜律》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契約,違契不償、負債不還的,要受笞二十至杖六十的處理,債權人向債務人索取財物超出契約規定數量,或債務人向債權人給付數量不足的,均應以“坐贓論”。

民事規范的刑法化也充分表現在婚姻家庭關系領域?!短坡墒枳h·戶婚》規定:“諸同姓為婚者,各徒二年?!比舯坝撞灰兰议L而私自婚娶者,要受杖一百的處罰?!爸T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徒三年”。明律規定:“凡同居卑幼不由尊長私擅用本家財物者,二十貫笞二十,每二十貫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庇忠幎?“立嫡子違法者,杖八十?!焙茱@然,這些純屬婚姻家庭關系的民事違法行為,在中國古代法律中卻被認定為犯罪,并處以較為苛重的刑罰。

(三)法律倫理化

縱觀中國歷代封建法典,可以發現,法所調整的社會各個領域和各種社會關系,都被籠罩上了一層綱常倫理關系,倫理關系代表古代中國人身關系的全部,一切的人身關系都被納入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這五倫之中,并以綱常倫理為出罪入罪、輕重緩急的準則,民事領域也不例外。古代中國,貴賤、上下決定每個人在社會上的地位和行為;尊卑、長幼、親疏則決定每個人在家族以內的地位和行為。個人地位不同,彼此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也不一致。在君臣關系中,“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在《居家雜儀》有關于父子關系的內容:“凡諸卑幼,事大小,勿得專行,必咨稟于家長”,家長有家庭財產的最高支配權,有家政的最高決策權,同時,父又有將子女作為財產出賣之權,父還有主婚權。在夫妻關系中,是一家之主,有決策之全權,婦只可順從,《禮記·郊特性》:“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狈蚱拗g是極為不平等的。如《大清律例》規定:妻沒有家庭財產的支配權,必須從夫,妻不得有私財,甚至改嫁時不但不能帶走夫之財產部分,并且連其從娘家帶來的嫁妝亦由夫家作主。

(四)均衡觀

中國古代有大量關于均衡的議論。如《尚書·洪范》有:“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薄独献印贩Q:“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笨鬃诱f:“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薄吧兄杏?,求和諧”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占據核心地位,并成為傳統價值體系中最高的價值原則。在民事領域,更是主張公允適應、不偏不倚、崇尚穩定,注重調和,反對走極端。

例如,中國古代在債權關系方面相當注重對于債務人的保護。很早就有明確限制債務利息的法律,唐宋時法律原則上不保護計息借貸債權。均衡觀在財產繼承方面反映的尤為顯著。自秦漢以后,在財產繼承方面一直貫徹“諸子均分”的原則,無論嫡庶、長幼,在繼承財產方面一律平等。遺囑繼承在中國民法史上一直被忽視,在被繼承人有子女時,遺囑尤其是份額不均的遺囑完全不被認可。

(五)多種形式間的脫節

在中國古代社會,習慣法是有適用余地的。習慣法具有屬人、屬地的特性,而且反映了歷史的延續性和濃厚的親情、鄉情,因此,中國古代歷代對習慣法都采取默認的態度。但錯雜而不統一的各種民法淵源必然存在矛盾之處,兩者若即若離。例如,古代社會主張“同姓不婚”?!洞笄迓衫袈伞せ橐觥?“凡同姓為婚者(主婚與男女)各仗六十,離異,婦女歸宗,財禮入官?!钡谏轿髑逶?,陜西長安、直隸、甘肅、湖北等地都流行同姓為婚,以至迫使官府認可其合法。再如,“尊卑為婚”,按規定“若娶己之姑舅,兩姨姊妹者,杖八十,并離異”,也迫于民間禁而不止,最后在附例中不得不規定:“其姑舅,兩姨姊妹為婚者,聽從民便?!痹谇宕牧⒎ê退痉▽嵺`中,除上述民事習慣法與國家制定法存在矛盾外,由于立法技術不高和法理上的疏漏,即使在制定法之間,也存在著許多沖突。例如,為養父母服喪問題,《大清律例》與《大清會典》規定為“斬衰三年”,《禮部則例》則規定為“齊衰不杖期”。

二、中國古代民法不發達的原因分析

中國古代民法忽視個人,不講平等,如果用一個詞來概括中國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那就是“不發達”。而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經濟的原因也有政治、文化的原因,具體分析如下:

(一)經濟上:商品經濟的落后

古今中外,凡是商品經濟發達地區,其民法也較發達,凡是商品經濟落后地區,其民法也較落后。商品經濟是民法產生的土壤和前提條件。中國封建社會自秦朝以來,一直是一家一戶、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生產僅用于自我消費,消費也基本上可以從自然經濟中得到滿足,個別物品的交換往往以物物相易的方式實現,貨幣交換與商品經濟極不發達。封建統治階級依靠對土地的所有權對農民進行殘酷的剝削、壓迫,農民被迫依附于地主的土地忍受剝削、壓迫,雙方根本沒有平等、交換可言。自然經濟具有封閉性、孤立性、單一性和自足性的特點,它造成了生產者之間的隔離,而不是相互依賴和相互交往,由于這種生產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不依賴于市場,因此,以交換為紐帶的商品經濟也就無從發展。商品經濟的落后,束縛了調整平等主體間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民法的發展。

(二)政治上:專制主義的束縛

中國古代的政體是專制主義政體。從秦統一天下建立皇帝制度起,兩千年來專制皇權不斷膨脹。為了維護專制制度,封建統治者極力維護其賴以生存的自然經濟基礎,嚴厲打擊一切危及國家統治和皇帝安全的行為。歷代統治者都極為重視能直接產出生活或戰爭所需物質的農業,認為“農業是立國之根本”,而把發展商品生產認為是本末倒置。如商鞅認為:“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國待農戰而富,主待農戰而尊”。唐太宗李世民也認為:“凡事皆須務農,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睔v代統治者對商品生產的發展多方加以限制,阻礙了民事關系的產生。一方面,對有利可圖的鹽、鐵、絲稠、瓷器、茶葉、酒、礦山等重要的手工業生產和貿易實行國家壟斷,還頒布《鹽法》、《茶律》限制私人經營;另一方面,對于民間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給予種種限制和打擊。如漢高祖劉邦對富商課以重稅,不允許其子孫為吏,唐朝時將工商之人列為百工雜流,同巫師相提并論,宋朝時定商稅以比較,明代禁止出境營商,禁止官宦家庭經營商業,否則子孫累世不得為吏,對宦官經商者處罪。

中國古代社會強調“家國一體”。在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到處充斥著君權、父權、夫權,強調家族主義,向來忽視“個人”。在家族時代,家族組織在社會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它是社會中最基本的組織形式,有著極為廣泛的社會職能,包括宗教、教育、經濟以及現在專屬國家的行政、司法等方面的職能。個人被束縛在家族的身份網絡之中。一個人最基本的身份首先是某個家的成員,在家這樣一個倫理實體中,個人主義意義上的個人是根本不存在的。

商品經濟存在的原因范文6

知識技能

商品經濟的基本含義;比較說明商品與物品、商品與勞動產品的聯系和區別;舉例說明使用價值和價值都是商品的屬性,卻一不可;區別個別勞動時間與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說明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結合實例,說明商品的價值量與社會勞動生產率成反比。

過程與方法

通過學生親自調查、研究,培養學生自己動手、勤于思考的好習慣。

情感、態度、價值觀

通過教學,培養學生的商品經濟意識,樹立起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貢獻力量的愛國情感。

教學建議

教材分析

一、關于商品概念的教學建議:對于商品的概念,學生容易和日常生活中的各種物品相混淆。對此,教師應該把握兩點:

(一)、商品必須是勞動產品。非勞動產品不是商品。因為只有有了人的勞動才有價值,人們才會有了交換的尺度。

(二)、商品還必須是用于交換的。沒有交換就不能進行比較,也無法體現出人的勞動的意義。對于這個概念教師可以用書上的圖形來說明,同時還可以讓學生自己舉例說明哪些是商品,哪些不是商品并說明原因。使學生能夠將商品與其它各種物品、勞動產品相區別。

二、商品價值量的決定因素

(一)、商品的價值量即商品價值的大小,是用人們所耗費的勞動時間來計算的,而勞動時間又有個別勞動時間和社會勞動時間之分。教師在講述這一點時,應該講清楚個別勞動時間與社會勞動時間的區別和聯系。并且要說明為什么價值量應該要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計算。

(二)、講清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含義。要將清其含義主要弄清楚兩個概念: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關于這兩個概念可以以某一個部門或行業為例并可以結合馬克思的話來講述?,F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是指某一行業、某一部門大多數的生產條件,例如某一部門大多數都是手工勞動或者都是電氣化作業。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指的是大多數生產者的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

三、關于商品的價值。

(一)講清楚商品價值的概念。商品的價值是指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這個概念學生很難理解,教師首先要說明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夠進行交換不是因為它們使用價值相同。因為不同的商品有著不同的使用價值,因此無法從量上進行比較。要進行比較就必須找一個質上相同的東西進行比較,而人類的勞動雖然量上不同但是本質上都是相同的,都是人類腦力和體力的付出。而這些是可以從量上進行比較的。

(二)要說明商品交換實際上體現的是商品的社會屬性。它體現的是人和人之間相互交換勞動的關系。例如:1把斧子=15千克大米。說的是人們在1把斧子上所付出的勞動和生產15千克大米所付出的勞動相等。因此,二者的交換實際上是勞動的交換。

(三)要講清楚商品的價值要通過交換價值表現出來。人們的勞動凝結在商品上,商品即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載體。但價值本身不能自己表現出來,必須同另一種商品相交換才能表現,而這另一種商品就是商品的交換價值。例如在:1把斧子=15千克大米中,15千克大米就是1把斧子的交換價值。

四、商品價值量與勞動生產率的關系

(一)、講清楚勞動生產率的含義及其表示方法。勞動生產率是生產者的勞動效率,它可以用生產某一件產品所耗費的勞動時間或一定時間內生產出的勞動產品的數量來表示。相對于勞動者的勞動時間有個別勞動時間和社會勞動時間來說勞動生產率有個別勞動生產率和社會勞動生產率。

(二)、當個別勞動生產率提高時,社會勞動生產率一般保持不變。這樣勞動者個別勞動生產率提高,生產出更多的產品,仍然按社會平均價格來計算,這樣能夠獲得更多的利潤。

(三)、由于不同的勞動生產者生產同一件產品其耗費的勞動時間不同,因此勞動生產率不一樣。而勞動者要想獲得很高的利潤就必須盡量在一定的時間內生產出比別人更多的產品,這樣勞動者要降低自己的個別勞動時間即提高勞動生產率。也就是說個別勞動生產率越高,勞動者的利潤越大。

(四)、一旦整個社會的勞動生產率提高就意味著生產單位商品的勞動時間減少即價值量下降。同時也意味著在單位時間內生產的商品數量增多即使用價值增多。這樣,單位商品的價值量減小,而使用價值增多,價值總量就保持不變。

(五)、這樣社會勞動生產率越高,商品的價值量越小。也就是說商品的價值量同勞動生產率成反比。

五、關于商品的使用價值。首先,教師要講清楚商品使用價值的含義。說明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商品能夠滿足人的需要的屬性。是由商品本身的物理或化學屬性等自然屬性所決定的,商品能夠滿足人們的某一種需要。這體現了人與物的關系,而并不體現社會關系,是商品的自然屬性。但同時還要說明,除了商品以外其他的物品也可能有使用價值,所以使用價值并不是商品的特有的屬性。

六、關于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關系主要講清楚以下幾點:

(一)、對于一個商品來說,必須同時具備使用價值和價值,二者缺一不可。沒有使用價值就不能進行交換因而不是商品,沒有價值就缺乏交換的比例也不是商品。

(二)、作為商品,價值離不開使用價值。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載體,因為價值是抽象的東西,它不能自己獨立存在,必須依賴于有形的東西。而人類在勞動的過程中總是征對一定的有形物體。所以,價值不能離開使用價值而存在。

(三)、作為商品,使用價值也不能離開價值。因為無論在自然界還是在人類社會中,有使用價值的東西很多,但它們并不一定都是商品,因為有些物品如自然存在的陽光、水分、空氣等都由于沒有凝結人類的勞動而不是商品。所以,只有使用價值而沒有價值不能進行交換不是商品。

(四)、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但是,對于商品的生產者和使用者來說,卻不能同時擁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生產者生產出使用價值,目的是要實現在商品上所耗費的勞動即價值,而要得到價值就必須讓渡出使用價值。這樣,生產者出讓使用價值得到商品的價值。對于消費者來說,他購買商品的目的是因為商品對自己有用,能夠滿足自己的需要。也就是說他所要的是商品的使用價值,而要得到使用價值就必須對生產者的勞動支付報酬即讓渡出價值。這樣,消費者出讓價值而得到使用價值。

七、教學重點、難點

(一)商品的概念

商品的概念是本課乃至全書的最基本的概念,它是以后教學的基礎。對此,應該把握兩點:第一、商品必須是勞動產品。凡不是勞動產品就不是勞動產品,當然也有例外,但這不能否定商品是勞動產品。第二、勞動產品必須用于交換才是商品。不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不是商品。教師為了講清這個問題可以利用書上的圖,還可以以列表的方式讓學生區分出商品與其他勞動產品及非勞動產品的聯系和區別。表格如下:

比較

商品

其他勞動產品

商品

其他非勞動產品

區別

1、商品用于交換

2、商品有價值

3、商品是個歷史范疇

1、不用于交換

2、沒有價值

3、勞動產品是人類歷史上一個永恒的范疇

1、商品是勞動產品

2、商品用于交換

3、商品是個歷史范疇

1、不是勞動產品

2、不用于交換(特殊情況除外)

3、物品是個永恒的范疇

聯系

1、二者都是勞動產品

2、二者都有使用價值

3、二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

二者都有使用價值

(二)商品經濟的產生條件

主要講清楚兩個問題:

1、商品經濟產生的過程。對此,教師可以引導學生分析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來進行講述。讓學生明白為什么原始社會沒有商品經濟,而末期卻出現了商品經濟。

例如:

2、商品經濟產生和存在的兩個條件。經過上面的分析學生不難理解社會分工和私有制是商品經濟出現的條件。同時教師還要講明,在現代社會,隨著科學技術的飛躍發展,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也越來越復雜化,因此商品經濟越來越發達。

(三)、商品的基本屬性

1、關于商品的使用價值。首先,教師要講清楚商品使用價值的含義。說明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商品能夠滿足人的需要的屬性。是由商品本身的物理或化學屬性等自然屬性所決定的,商品能夠滿足人們的某一種需要。這體現了人與物的關系,而并不體現社會關系,是商品的自然屬性。但同時還要說明,除了商品以外其他的物品也可能有使用價值,所以使用價值并不是商品的特有的屬性。

2、關于商品的價值。

(1)講清楚商品價值的概念。商品的價值是指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這個概念學生很難理解,教師首先要說明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夠進行交換不是因為它們使用價值相同。因為不同的商品有著不同的使用價值,因此無法從量上進行比較。要進行比較就必須找一個質上相同的東西進行比較,而人類的勞動雖然量上不同但是本質上都是相同的,都是人類腦力和體力的付出。而這些是可以從量上進行比較的。

(2)要說明商品交換實際上體現的是商品的社會屬性。它體現的是人和人之間相互交換勞動的關系。例如:1把斧子=15千克大米。說的是人們在1把斧子上所付出的勞動和生產15千克大米所付出的勞動相等。因此,二者的交換實際上是勞動的交換。

(3)要講清楚商品的價值要通過交換價值表現出來。人們的勞動凝結在商品上,商品即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載體。但價值本身不能自己表現出來,必須同另一種商品相交換才能表現,而這另一種商品就是商品的交換價值。例如在:1把斧子=15千克大米中,15千克大米就是1把斧子的交換價值。

(4)關于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關系主要講清楚以下幾點:

①對于一個商品來說,必須同時具備使用價值和價值,二者缺一不可。沒有使用價值就不能進行交換因而不是商品,沒有價值就缺乏交換的比例也不是商品。

②作為商品,價值離不開使用價值。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載體,因為價值是抽象的東西,它不能自己獨立存在,必須依賴于有形的東西。而人類在勞動的過程中總是征對一定的有形物體。所以,價值不能離開使用價值而存在。

③作為商品,使用價值也不能離開價值。因為無論在自然界還是在人類社會中,有使用價值的東西很多,但它們并不一定都是商品,因為有些物品如自然存在的陽光、水分、空氣等都由于沒有凝結人類的勞動而不是商品。所以,只有使用價值而沒有價值不能進行交換不是商品。

④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但是,對于商品的生產者和使用者來說,卻不能同時擁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生產者生產出使用價值,目的是要實現在商品上所耗費的勞動即價值,而要得到價值就必須讓渡出使用價值。這樣,生產者出讓使用價值得到商品的價值。對于消費者來說,他購買商品的目的是因為商品對自己有用,能夠滿足自己的需要。也就是說他所要的是商品的使用價值,而要得到使用價值就必須對生產者的勞動支付報酬即讓渡出價值。這樣,消費者出讓價值而得到使用價值。

3、商品價值量的決定因素

(1)商品的價值量即商品價值的大小,是用人們所耗費的勞動時間來計算的,而勞動時間又有個別勞動時間和社會勞動時間之分。教師在講述這一點時,應該講清楚個別勞動時間與社會勞動時間的區別和聯系。并且要說明為什么價值量應該要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計算。

(2)講清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含義。要將清其含義主要弄清楚兩個概念: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關于這兩個概念可以以某一個部門或行業為例并可以結合馬克思的話來講述?,F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是指某一行業、某一部門大多數的生產條件,例如某一部門大多數都是手工勞動或者都是電氣化作業。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指的是大多數生產者的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

4、勞動生產率和商品價值量的關系

(1)講清楚勞動生產率的含義及其表示方法。勞動生產率是生產者的勞動效率,它可以用生產某一件產品所耗費的勞動時間或一定時間內生產出的勞動產品的數量來表示。相對于勞動者的勞動時間有個別勞動時間和社會勞動時間來說勞動生產率有個別勞動生產率和社會勞動生產率。

(2)當個別勞動生產率提高時,社會勞動生產率一般保持不變。這樣勞動者個別勞動生產率提高,生產出更多的產品,仍然按社會平均價格來計算,這樣能夠獲得更多的利潤。

(3)由于不同的勞動生產者生產同一件產品其耗費的勞動時間不同,因此勞動生產率不一樣。而勞動者要想獲得很高的利潤就必須盡量在一定的時間內生產出比別人更多的產品,這樣勞動者要降低自己的個別勞動時間即提高勞動生產率。也就是說個別勞動生產率越高,勞動者的利潤越大。

(4)一旦整個社會的勞動生產率提高就意味著生產單位商品的勞動時間減少即價值量下降。同時也意味著在單位時間內生產的商品數量增多即使用價值增多。這樣,單位商品的價值量減小,而使用價值增多,價值總量就保持不變。

(5)這樣社會勞動生產率越高,商品的價值量越小。也就是說商品的價值量同勞動生產率成反比。

教師還可以以下面的簡圖進行說明:

教法建議

1、商品的概念:教師可以列舉各種物品讓學生分辨哪些是商品或者讓學生進行市場調查分辨出商品,然后將商品與勞動產品和物品進行比較分清它們之間的界限。

2、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這一點教師可以讓學生會議人類歷史的發展歷程,然后結合這個發展歷程進行分析。

3、商品經濟存在的條件:這個知識點教師可以與自然經濟相比較,得出商品經濟存在的條件。

4、使用價值:教師可以通過設疑問,列舉各種商品,讓學生明白人們為什么要買這些商品,這依據的是商品的什么內在屬性。

5、價值:通過事例分析兩種商品為什么能夠相交換,這種交換的本質是什么?

6、使用價值和價值的關系:這個關系教師可以通過提問逐步引導,如:“沒有使用價值的東西是不是商品?廢品或變質、賣不出去的是商品嗎?商品的價值體現在哪兒?沒有價值的商品存在不存在?物美價廉是指的什么?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是否可以同時擁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等等?!辈⒔Y合具體事例進行說明,然后讓學生討論、思考并總結二者的關系。

7、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價值量:這個問題可以針對某一件商品的生產,讓學生對不同生產能力的企業進行調查,讓學生明白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含義及為什么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的價值量。

8、商品的價值量和勞動生產率的關系:這個關系教師可以通過列舉具體的事例進行分析。說明社會勞動生產率的高低與商品價值量的大小成反比例,以及與價值總量的關系

商品的基本屬性

教學過程

提問:

1、商品和商品經濟是不是同時產生的?

2、商品經濟存在和發展的條件和商品經濟產生的條件為什么不同?

3、商品經濟的類型有幾種?

上節課我們講了商品的定義,一件物品要想成為商品,必須滿足兩個條件,首先是勞動產品,其次用于交換。那么成為商品后,世界上的商品成千上萬,它們各有各的特點和屬性,但是它們都有兩個最基本的屬性,那就是——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商品的價值。教學過程

一、商品的使用價值

1、商品的使用價值(定義)

商品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叫做商品的使用價值。(讓學生看視頻《商品的使用價值》)

通過這一段視頻的解釋,我們可以看出:商品的使用價值是物對人的需要的一種滿足。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每一種物品都具有使用價值。下面請同學們結合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實際舉出一些例子。

學生舉例略

通過前一節課的學家已經了解到了:商品是包含在物品里面的。既然物品具有使用價值,那么作為物品一部分的商品當然具有使用價值,而作為商品卻必須具有使用價值,因為沒有使用價值的東西,即使在它上面耗費了大量的勞動,但是由于對人們沒有用處,所以不會有人買它。這樣,這種物品不可能進行交換因而不是商品。例如:買糧食是為了吃,買衣服是為了穿,買花是為了觀賞等,每一種商品都有一定的有用性,糧食能滿足吃的這種需要的屬性就是糧食這種商品的使用價值。沒有使用價值的東西,即使在上面花費了大量勞動,沒有用,是沒有人愿意交換的,不是商品。

商品的使用價值具有特定性,一種商品和另一種商品的使用價值是不同的,所以二者才需要交換。使用價值也不能比較大小,你不能說,是一根繡花針使用價值大,還是一列火車使用價值大,因為它們的用途是不一樣的。你不可能用繡花針來運輸,更不能用火車來繡花。

作為商品,它是為了滿足人們某一種需要,有特定性;而作為一個物品,它的使用價值可以是多方面的。如糧食,我們買糧食是為了吃,而糧食用途是多方面的,既可食用,也可用作釀酒,還能制作工藝品,還能造紙,織布等用途。

2.商品使用價值所體現的關系

既然商品必須具有使用價值,下面就讓我們來進一步思考一下:商品的使用價值是人類所賦予它的嗎?

不是,如糧食,最初我們只認識到它能吃,那這時,是不是它就沒有別的用途呢?

顯然也不是。它的使用價值是生與俱來的,是由它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組織結構等決定的。

所以: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

商品的使用價值這種能滿足人們特定需要屬性與人的需要是一種物與人的關系。

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具體的,如一件商品,你能觀察到它的結構,物理性質,質量等內容。

3、商品的使用價值不是商品特有的屬性。

除了商品以外,其它非商品的勞動產品,也有使用價值;與人有關的一些物品,也有使用價值,如陽光哺育萬物成長,空氣供人呼吸等等。

二、商品的價值。

1、商品的價值(定義)

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是商品的價值。(播放視頻《商品的價值》)

這個定義可以分析為“商品的價值是勞動”,勞動是一個抽象的字眼,我們不能看到勞動,只能看到具體的勞動方式或勞動動作,所以價值也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我們看不到,摸不著,那價值是怎樣體現的呢?這就需要交換價值來表現。

⑴交換價值

是一種商品和另一種商品相交換的量的關系和比例。交換價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

例如:

1把斧子=====15千克大米

這15千克大米就是1把斧子的交換價值,15:1就是這兩種商品相交換的量的關系和比例。由于這兩種商品使用價值不同,所以它們需要交換,那又是什么東西決定它們能夠劃等號的呢?這就是價值。

價值是無差別的人類勞動,還拿這個等式來說,生產1把斧子和生產15千克大米的生產工具,生產對象,生產過程,生產方式是很不一樣的,這是有差別的人類勞動。但人類勞動既有差別又無差別,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就是不管差別有多大,在生產中都耗費了人類的體力和腦力勞動,這就是無差別的人類勞動。

這個等式說明,生產1把斧子和生產15千克大米的勞動量是相當的。

⑵交換價值與價值有區別,但也有聯系。

①交換價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

②價值是交換價值的基礎。交換價值要根據價值的大小來決定,價值變了交換價值也會相應發生變化。

2、價值是商品的社會屬性

價值是抽象的,我們也可從等式中得到,表面看是兩種商品在進行交換,實際上人與人在交換勞動。價值體現了人與人的關系,是商品的社會屬性。

3、商品的價值是商品特有的屬性,本質屬性。

只有商品才有價值。自然物品,不凝結人類勞動,形不成價值;不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雖然也在上面付出了勞動,但不用于交換,這個價值就不能表現出來,就沒有價值。所以價值是商品特有的,而且是商品的本質。

三、商品使用價值和價值的關系。

使用價值和價值是商品的兩個基本屬性,這二者之間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這兩者之間到底是一種什么樣的關系呢?下面請大家來看一段視頻(播放視頻《使用價值和價值的關系》)。

(播放完視頻后)下面請大家將視頻上所講的內容和書本結合起來,思考并討論一下使用價值和價值的關系。

(學生討論總結并回答)教師歸納:使用價值和價值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作為物品來說,可能具有使用價值而沒有價值。而商品必須同時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從商品使用價值和價值的聯系和區別這兩個方面來看一看。

1、區別

這些結論是我們從上面分別對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分析中得出來的。商品既然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那么,它們還有著聯系:

2、聯系

⑴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二者缺一不可。

(播放視頻《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購買商品的時候,大家都喜歡買到既便宜而質量又好的商品。也就是說大家都希望以較低的價格買到質量高即“物美價廉”的商品?!拔锩馈笔侨藗儗ι唐焚|量的期望,也就是希望商品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自己的需要,體現的是商品的使用價值。“價廉”是人們對商品價格的要求,也就是要求商品的價格要低,這體現的是商品的價值。從人們的這種心態我們可以看出:

①價值離不開商品的使用價值,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承擔者。

A、一件物品如果沒有使用價值,不會成為商品。當然也沒有價值。

B、商品的價值是抽象的,而使用價值是具體的,抽象的東西必須依附于具體的物質形態上。

C、使用價值的好壞,直接影響商品價值的實現。

舉例:現在重視產品質量就是為了價值的順利實現

海爾首席執行官張瑞敏砸冰箱。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使用價值的重要性,而作為一個國家或企業也必須非常重視商品的使用價值即質量。產品質量不好必然要影響企業的信譽和效益。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很多企業都非常重視產品的質量。所謂“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線”說的就是這個道理。與此同時:

②使用價值離不開價值,價值是商品的本質屬性。

有使用價值,但如果不用于交換,價值就不能表現出來,就不是商品。有價值的東西一定有使用價值。有了價值說明商品生產者之間進行了商品交換,因為價值體現的是商品生產者之間相互交換勞動的關系,既然商品生產者之間進行了商品交換,這就說明商品對人們有用,這樣它就是一種商品。所以,有價值的東西說明它是商品,必然具有使用價值。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使用價值也離不開價值,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人們總是把商品看作一個二因素的東西,希望找到商品使用價值和價值的最佳結合點。

如“物美價廉”“貨真價實”這都是從二者結合的角度考慮的。

⑵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相互對立,相互排斥。

剛才我們是從商品本身來談商品的兩個屬性,看到商品應該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但是,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來思考,我們也會看到使用價值和價值經常相互分離的情況,例如商品生產者和商品消費者就不能同時擁有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

不論是生產者還是消費者,誰也不能同時占有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那么,請同學們分析一下: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在生產者和消費者手中是怎樣分離的呢?

學生回答略

商品生產者是為了獲得商品的價值,而消費者是為了獲得商品的使用價值。商品生產者為了獲得商品的價值就必須讓渡使用價值即將自己生產的產品賣給消費者;消費者為了獲得使用價值以滿足自己的需要就必須用錢來購買商品生產者的商品即向商品生產者支付價值。商品交換一旦成功,二者就分離了

板書設計:

一、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

2、商品經濟的含義

(1)商品經濟的產生過程

(2)商品經濟的含義: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總和

二、商品的基本屬性

三、品的價值量

1、商品價值量的含義

2、商品的價值量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關系

(1)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含義

(3)個別勞動生產率對商品生產者的影響

(4)商品的價值量與社會勞動生產率的關系:反比例

探究活動

一、

可以將學生分成四組,對生產某一產品的廠家或人員進行調查,例如:皮鞋廠、食品加工廠等。分別看它們生產同一件產品所耗費的勞動時間是多少,從而計算出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多少。

日生產產品量

平均生產一件產品所需時間

企業生產的機械化程度

工人文化技術水平的高低

企業盈虧情況

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商品的價格

個體戶

()

私營企業

()

外資企業

()

國有企業

()

注:括號內請填寫企業名稱。

二、

我國的商品市場的發展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過程,可以組織學生了解一下這個過程,以便學生更好地理解商品及商品經濟的含義。

對此,可以讓學生查找資料、詢問老人或進行市場調查,填寫下表。并討論為什么會出現這些變化?

市場上商品量

商品買賣方式

糧食價格

生活必需品平均價格

耐用消費品價格

1978年以前

1988年

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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