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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經濟及其規律范文1
關鍵詞:商品經濟市場經濟計劃經濟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政治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發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中國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影響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經濟的歷史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問題,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科學分析,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盵1]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自然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內容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盵2]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而是取決于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當生產力的發展十分低下時,人類只能依靠“人的依賴關系”來戰勝自然,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人與自然之間的“自然經濟”時期;當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同時伴隨勞動成果有了剩余而產生私有制以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關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形式上,即人們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滿足自身的需要,隨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形式也就進入了“商品經濟”發展時期;當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使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勞動將成為人類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隨之消亡,個人得到全面發展,那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就不需要通過“交換”的形式來實現,也就不需要“價值”插手其間,而是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從而進入“產品經濟”的發展階段。
可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是一個客觀的“自然歷史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因此,“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問題。
社會客觀經濟形態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商品經濟”形式的發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昂唵紊唐方洕币卜Q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復雜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市場”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樞紐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網絡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經濟”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網絡結構的社會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規律,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發展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盵5]“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問題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科學理論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影響。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理論,從分析和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規律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社會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科學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盵8]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終于被認識了的本性來對待這種生產力的時候,社會的生產無政府狀態就讓位于按照社會總體和每個成員的需要對生產進行的社會的有計劃的調節?!盵9]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在此基礎上,列寧對“計劃經濟”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發展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經常的、自覺保持的比例性也許確實是計劃性”[10]。這被認為是對“計劃經濟”經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們深思,它表明“計劃經濟”的內涵在本質上就是要經常的、自覺的保持社會各個生產部門發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計劃經濟工作問題上,列寧更是強調對計劃“應該根據實際經驗和更詳細的研究來修正它”,否則“我們就會盲目行動”[11]。他堅決反對用主觀計劃來代替實際工作,并且明確地告誡說:“完整的、無所不包的、真正的計劃=‘的空想’。不要追求這種空想”,如果把國家經濟計劃化了,“這是莫大的危險”[12]。這對我們重新認識和正確理解“計劃經濟”,為計劃經濟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
我們從經典作家對計劃經濟的論述中可以看出,他們所主張的“計劃經濟”是建立在符合客觀實際,并且根據實際的變化不斷修正和完善的、科學意義上的計劃經濟,為的是達到合理、充分地調節社會經濟資源和發展社會經濟的目的。這表明,計劃經濟應該建立在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并且反映經濟規律的要求。因此“計劃經濟”是指: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客觀規律的要求,社會(國家)從具體情況出發,預先擬定經濟的發展方案,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地進行修正,從而對社會經濟活動實行“自覺”的組織管理和調節,它是自覺運用經濟規律的主觀表達形式。這就不難看出,“計劃經濟”實際上就是依靠“社會的理智”通過事先的計劃對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計劃經濟”=宏觀調控,宏觀調控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這應該是計劃經濟的本來含意。它與“市場經濟”一樣,既是一種經濟制度,又表現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和自發的“市場經濟’制度相對立,是自覺地按經濟規律組織和管理社會經濟活動的表現形式;作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它表現為一只“看得見的手”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的調節和控制,以實現資源的合理、有效的開發和利用。
內容提要:當我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現了一種全盤否定“計劃經濟”的思潮。究竟應該如何認識“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這是一個經濟理論界長期爭論不休的理論問題。本文從歷史的角度論證了二者是“主客觀”之間的關系,他們既存在著誰是第一性的問題,也存在著同一性的問題??茖W意義上的計劃經濟應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的結果,這是計劃經濟思想的本意。所謂“宏觀調控”實質上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
關鍵詞:商品經濟市場經濟計劃經濟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政治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發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中國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影響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經濟的歷史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問題,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科學分析,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盵1]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自然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內容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盵2]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而是取決于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當生產力的發展十分低下時,人類只能依靠“人的依賴關系”來戰勝自然,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人與自然之間的“自然經濟”時期;當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同時伴隨勞動成果有了剩余而產生私有制以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關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形式上,即人們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滿足自身的需要,隨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形式也就進入了“商品經濟”發展時期;當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使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勞動將成為人類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隨之消亡,個人得到全面發展,那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就不需要通過“交換”的形式來實現,也就不需要“價值”插手其間,而是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從而進入“產品經濟”的發展階段。
可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是一個客觀的“自然歷史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币虼耍叭藗兘枰赃M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盵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問題。
社會客觀經濟形態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吧唐方洕毙问降陌l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昂唵紊唐方洕币卜Q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皬碗s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市場”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樞紐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網絡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經濟”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網絡結構的社會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規律,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發展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5]“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問題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科學理論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影響。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理論,從分析和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規律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社會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科學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終于被認識了的本性來對待這種生產力的時候,社會的生產無政府狀態就讓位于按照社會總體和每個成員的需要對生產進行的社會的有計劃的調節。”[9]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商品經濟及其規律范文2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尤其是在這種體制尚未完全確立和不盡完善的情況下,經濟犯罪總是不可避免地存在著。本文著重從四個方面論述經濟犯罪與市場經濟的關系。
一、經濟犯罪及其特征。1、經濟犯罪并不是一個法律術語,而是經濟和犯罪這兩個概念的相加與組合。經濟犯罪指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并與經濟活動直接有關或者具有財產內容的,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讓利法規定為犯罪,并且應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2、特征:(1)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并與經濟活動直接有關或者具有財產內容。(2)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3)被刑法規定為犯罪或者違反了刑法規定的行為。(4)應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二、市場經濟及其法制特征。特征:(1)是權利經濟。(2)市場經濟是自主經濟。(3)是契約經濟。(4)是競爭經濟。(5)是法制經濟。三、經濟犯罪對市場經濟的危害。1、侵犯經濟活動主體的合法權益。2、擾亂市場競爭的有序、正常運行。3、妨礙國家對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措施的落實。4、破壞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外部環境。四、抑制經濟犯罪對市場經濟危害的途徑。1、嚴格執法是抑制經濟犯罪對市場經濟危害的根本保證。2、完善刑事立法是抑制經濟犯罪對市場經濟危害的基本前提。3、增強公民法律意識,養活經濟犯罪,是抑制經濟犯罪對市場經濟危害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經濟犯罪、市場經濟、法制、刑罰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高速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健全,使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空前活躍。但與此同時,由于歷史的現實的各種原因,也由于商品經濟本身的各種負面效應,經濟領域的犯罪現象也不斷出現,這極大的阻礙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并直接或間接的引發了很多經濟犯罪,嚴重的妨礙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如何有效的預防和控制經濟犯罪也因此成為當前的突出問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尤其是在這種經濟體制尚未完全確立或不完善的情況下,經濟犯罪總是不可避免地存在著,思考探索經濟犯罪,市場經濟二者之間的關系,作為一名法學本科生,對于正確地理解和把握刑法的有關規定,有著積極的意義。
一、經濟犯罪及其特征和特點
絕大多數的犯罪行為,歸根到底都與經濟有關,但是人們通常并不把這些犯罪都稱之為經濟犯罪。一般情況下,人們只是把某些與經濟活動有關聯和具有財產內容的犯罪行為稱之為經濟犯罪。從嚴格意義上講,經濟犯罪并不是一個法律術語,而是經濟和犯罪這兩個概念的相加與組合,是在犯罪這一整體范疇中從經濟這一角度或者層面對犯罪中部分范圍的界定。而犯罪一般被認為是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違反刑法規定,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經濟犯罪中的“經濟”一詞本身是一個多義詞,在這里應該理解為,經濟活動或者財產。因此經濟犯罪就應該定義為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并與經濟活動直接有關或者具有財產內容的、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被刑法規定為犯罪、并且應該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梢娍闯鼋洕缸锏倪@一定義,3、具有以下四個層面的涵義:一是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并與經濟活動直接有關或者具有財產內容的行為。只有這樣的行為才可能是經濟犯罪,沒有這一特征的犯罪,只能是其它犯罪;二是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經濟犯罪直接危害著社會經濟秩序和其它秩序,并且這種危害性達到了一定程度,否則不是經濟犯罪;三是被刑法規定為犯罪或者違反了刑法規定的行為。這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則所決定了的,刑法沒有規定為犯罪的不為犯罪,只有被規定為犯罪的才可能是經濟犯罪;四是應該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任何違法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犯罪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當然要受到刑罰的處罰。這四層涵義密切相聯,共成一體,構成經濟犯罪的一般特征。經濟犯罪與其它犯罪的最大的區別是經濟犯罪的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并與經濟活動直接有關或者具有財產內容,這一區別也是經濟犯罪的獨有特征。另外,我們從經濟犯罪的這一特征入手,可以將經濟犯罪分為兩個類別,一是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并與經濟活動有關的經濟犯罪,它直接破壞著經濟秩序,可稱之為經濟活動犯罪;另一類是具有財產內容的犯罪,它破壞著經濟秩序,同時也破壞著其它秩序,比如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侵犯財產罪、貪污賄賂罪,可稱之為財產犯罪。
經濟犯罪嚴重的擾亂了市場經濟的秩序,我國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換過程中,經濟犯罪浮動呈現上升趨勢,有其以下特點:1、經濟犯罪發案率居高不下,犯罪金額越來越大。近年來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大案要案不斷出現,犯罪金額在幾十萬元以上,甚至數百、上千萬元的大案時有發生。2、職務經濟犯罪以及非職務人員與經濟領域工作人員相勾結的共同犯罪呈上升趨勢。犯罪分子利用從事政府的公務或在經濟領域工作的職務之便實施經濟犯罪,其犯罪手段具有相當隱藏性,社會危害也較其他犯罪更為嚴重。3、單位犯罪已成為當前經濟犯罪的顯著特征。這類犯罪后果嚴重,查處十分困難,經濟犯法案范圍的加大,犯罪主體身份的復雜化,犯罪手段的智能化、隱藏性等特點,導致了司法機關對經濟犯罪的查處阻礙重重,十分艱難。
商品經濟及其規律范文3
早在公元前七世紀時,中國記載管仲經濟思想的《管子》一書中,已有關于市場價格變動的論述:“物藏則重,發則輕”,“民有余則輕之,民不足則重之”;也有關于谷米、貨幣和萬物三者間價格相互關系的論述:“粟重黃金輕,黃金重而粟輕”,“谷重而萬物輕,谷輕而萬物重”,“幣重而萬物輕,幣輕而萬物重”。
公元前六世紀時,范蠡提出“旱則資舟,水則資車”。主張在不急需某種商品時預為收儲,等待時機高價出售 。這說明范蠡已懂得供求和價格的關系,利用價格變動謀取利益。公元前五世紀時,李悝提出平糶說,主張政府在糧價低時收購、糧價高時拋售,吞吐糧食以穩定糧價和調劑供求。
雖然中國古代思想家對價格理論進行了探索和研究,但由于中國長期停滯在封建社會,商品經濟不發達,價格理論一直局限于政府如何穩定物價的平糶、平準理論的探討。
西方封建社會時期,價格理論也并不發達。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商品關系滲入到社會經濟生恬的每一角落,探求價格形成基礎的價值論成了經濟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經濟學中的不同流派通常是以對價值的不同認識來區分的。
古典經濟學家配第、斯密、李嘉圖等把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交換價值和價值區分開來,為勞動價值論奠定了基礎;而形形的資產階級庸俗經濟學則以生產費用理論、邊際效用理論等來反對勞動價值學說。
同時,對于價格運動的規律性,對于商品供求和商品價格關系,對于完全競爭條件下以及不完全競爭條件下供求對價格的不同影響,也基于不同的價值理論而有著不同的價格理論。近代西方的價格理論已逐步向計量化發展。
現代的價格經濟學是一門年輕的 、正在發展和完善的學科。價格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包括價格形成規律、價格變化規律、比價和差價以及怎樣運用價格杠桿為生產經營服務等。
價值是價格的基礎,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價格經濟學要從理論上闡明價格形成的客觀基礎及其歷史演變。商品價值雖然創造于生產過程,卻要通過交換在流通過程中實現,它不可避免地要承受市場供求各項因素的制約,因而商品價格很難同價值完全絕對一致,總會有不同程度的偏離。因此需要認識價值決定與價值實現之間的矛盾,闡明在交換中價格與價值相一致與相偏離的運動的規律性。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各種商品價格相互之間具有系列銜接關系,既有縱向聯系的差價關系,又有橫向聯系的比價關系。價格運動不僅會發生水平的變化,還將引起種種連鎖反應。要認識這種關系,須研究適合于計劃商品經濟的合理的價格體系。探索價格運動的目的,是為了把握價格運動的規律性,以便發揮價格的杠桿作用,為生產經營服務,從而使價格經濟學研究對象同研究目的統一起來。
商品經濟及其規律范文4
一、新的運行機制中國家、市場、企業的三者關系
大家一致認為,黨的十三大報告中所提出的“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新的運行機制,是對社會主義經濟是有計劃的商品經濟論斷的深化和發展。它既指出了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又指出了有計劃商品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這一運行機制的提出,擺脫了長期以來計劃和市場什么為主、什么為輔以及在兩者結合方式上的爭論,是理論上的創新和突破。對國家和市場在經濟運行中的地位和相互關系問題上,有兩種意見。一種觀點是雙向調節論。持這種觀點的同志認為,目標模式的運行不是線性的、單向的、單純以國家調節主體的簡單模式,而是非線性的、雙向的,市場具有反調節效應,這時調節的主體是市場,客體是國家。“國家調節市場”這一環節,表現為二元調節主體的雙向調節,不能認為國家調節就是經濟運行的主導環節。另種觀點是國家主導論。這種觀點認為國家是宏觀調節的主體,是社會主義經濟運行的主導環節,市場是聯結企業和國家的樞紐,國家行為和企業行為的“禍合點”,是實現微觀經濟運行和宏觀經濟運行相協調的中介環節,企業是市場活動的主體,是經濟運行的基礎環節。在經濟運行中,國家和市場雖然都可以構成調節的主體,但是由于市場功能的內在缺陷及其局限性,國家調節始終處于綜合平衡的位置,從宏觀、總體上把握了市場運行方向。因此,可以說國家調節是經濟運行“雙主體”中的主導環節。它的地位是肯定的。
上述兩種觀點都認為,國家與市場關系,應該是國家通過經濟參數的適時輸入,向市場滲透國家計劃的意圖,使市場運行保持在預定的軌道。這里,調節的主體是國家,調節的客體是市場。同時,國家調節行為大量的、主要的是通過市場而發生,但有些調節行為也可以直接作用于企業不通過市場。然而國家計劃必須建立在自覺運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它不僅不能破壞市場機制的運行,而且受市場機制的制約和校正。市場只運行的內在規律構成計劃的外生約束,通過市場信息反饋環,要求計劃機制的運行保持在尊重客觀經濟規律既定的軌道上。在市場與企業的關系上,一種意見認為,首先是企業在調節市場,因為企業是生產部門、是基礎。市場上的商品是企業生產出來的,企業生產什么,生產多少,對市場起著非常直接的調節作用。在這里,企業應被視為調節的起源。因此,.市場與企業的關系也是二元主體的雙向調節。另一種意見認為,在市場運行中,滲透著國家意圖的市場活動,通過利益的誘導,使企業行為合乎有計劃商品經濟發展的要求。這里,調節主體是市場,調節客體是企業。由于企業目標是微觀的、多元的、互相區別的,不可能讓場沿著某個企業的目標軌道運行,因而企業難以調節市場。因此“市場引導企業”表現為一元調節主體的單向調節。
二、新的運行機制是否是不同杜會制度
下商品經濟運行的共有機制一種觀點認為,新的運行機制是發達的或比較發達的商品經濟社會所具有的一般的、共有的運行機制。因為在現代商品經濟條件下,企業是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市場具有自動調節功能,必然受市場引導,否則就無法生存。但是市場又具有盲目性、局限性、時滯性、短期性和不穩定性的內在缺陷,要解決這個問題,國家必須對市場進行干預。
另一種觀點認為,這一調節系統的“宏觀主體”、“市場中介”和“微觀基礎”均殊異于凱恩斯的國家干預式的市場調節體系,社會主義經濟運行機制中的利益制衡、約束機制與資本主義的根本不同,相形之下具有優化的傳遞鏈條和調節效應,與以往商品經濟社會制度比較,是嶄新的社會主義經濟運行模式。因為從有計劃商品經濟制度的確立那天起,國家就從宏觀、總體上規劃國民經濟有計劃、按比例發展,實行自覺的有計劃的調節。只不過我們經過30多年的探索,找到了商品經濟社會主義運行機制罷了。
三、“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實現條件
與會同志一致認為,按照新體制框架中的三個層次—企業、市場、國家的經濟運行機制的實現,需要一些基本條件。首先,企業要成為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企業是國民經的細胞。在社會化大生產中,企業作為基本單位,是發展社會生產力的直接承擔者。企業是否具有強大的生機和活力,決定著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效率和成果。與會同志提出,目前國營大中型企業80%以上搞了各種形式的承包經營責任制,不論從宏觀還是微觀看,效果不錯。但是相應地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承包墓數如何科合理問題,如何解決企業包盈不包虧問題,如何遏止承包企業產品漲價趨向以及承包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問題,都須有完善的解決辦法。如果企業不能真正成為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那么,新休制框架中市場和國家這兩個層次就無從談起。一些同志指出,微觀基礎的構造,特別是在保持公有制條件下,使企業真正成為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是向新體制過渡的最大難點。
其次,要有一個完善、發達的市場體系。在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條件下,只有通過市場,企業才能在市場參數的引導下,順利實現生產調整和資金轉移。只有通過市場,國家才能把宏觀意圖傳遞給企業。目前我國市場發育程度低,新機制的運行必須有生產資料、資金等生產要素市場,否則市場在國家與企業間起不到中介作用。有的同志進一步指出,向目標模式邁進,在總體上必須有一個較寬松的市場環境。第三,國家要搞好宏觀管理。與會同志認為,目標模式要求國家在全社會的規模上自覺運用價值規律,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通過經濟杠桿調節社會經濟運行,保持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現在的問題是,行政性的東西不撤銷,市場機制就不能很好地發揮作用,當然,行政性的東西撤銷了,市場體系不完善,間接調控手段也不能完全發揮作用。
目前,國家原有的控制手段的效用大大降低,而間接控制手段因其作為依托的市場機制尚未健全,企業還沒有成為完全的商品生產者而不能生效,這是國家宏觀調控能力弱化的階段。如果想盡早走出困境,那么按照目標模式進行改革,首先就要放開價格,而這又是社會所承受不了的?,F在改革處于“兩難”的境地。怎么辦?一些同志認為,下決心塑造一個比較寬松的、良好的市場環境,“忍痛割愛”,關、停、并、轉一些效率低下、虧損的企業,特別是市場上多年沒有銷路的產品,不能再生產了。搞好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解決社會供給與社會需求總量的失衡、結構的失衡問題,解決改革目標要實行宏觀控制與現實運行由于“兩個失衡”又不得不依賴直接的行政干預的矛盾。要解決這些問題和矛盾,經濟運行必須從“兩個失衡”中走出來,創造出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大體平衡的經濟環境,這是保證推進改革,從根本上穩定經濟生活的基本條件。否則,我們的改革只能在“企業進入市場”環節上兜圈子。
有的同志特別指出了發展農業生產,對推進經濟改革的基礎保證作用問題。我國農業基礎薄弱,目前大規模的還是小生產,與市場缺乏聯系,市場信號的短期性玉可能使他們的生產發生巨大而頻繁的波動。我國農業生產經受不起這種折騰,這是一個令人擔憂的問題。
四、國家宏觀調控的內容、手段問題
商品經濟及其規律范文5
關鍵詞:明清時期;商品經濟;近現代;全面拓展
中圖分類號:J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3)02-0187-01
一、明清時期的繪畫功能
明清時期已經進入了封建社會的末期,各種社會矛盾都已經發展到非常尖銳的地步,社會基礎與社會制度受到挑戰而風雨飄搖,而且在封建社會內部催生出新的生產關系―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從《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82頁) ,因此明清兩代的繪畫在整體沉寂停滯中又呈現出了進步與發展。在此期間出現了像董其昌、吳門四家、揚州八怪、石濤、等藝術大家,他們在新的文化思想與審美趣尚以及日趨頻繁的中西文化交流中推陳出新,故而明清繪畫既具備了時代所賦予的獨特面貌,又彰顯出中國繪畫由古代向現代轉型的趨勢與特征。
以往時代的畫家把創作作品當成一種表現自我、情感宣泄的產物,而明清時期的最大的也是區別于以往任何時代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商品經濟進入繪畫領域內部同時也深入影響了繪畫藝術本體的其它環節。明代初期,政治上中央集權,思想和文化上實行專制統治,宮廷繪畫占主導地位,統治階級的干涉束縛讓畫家完全投其所好,總體藝術成就不高。明代中晚期以來,伴隨著工商業經濟的迅速發展,巨大的社會需要和利潤空間使一向被視為自娛寄興的繪畫作品通過多種交易渠道進入流通領域,染上濃厚的商品化色彩。
繪畫領域商品經濟的盛行在一定程度改善了畫家的生活環境,使其能更好的從事繪畫創作,而且它也豐富了中國畫的表現形式,促使文人畫家的“書卷氣”與職業畫家的“匠氣”融合,但是它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視的,這一時期的畫作大都粗制濫造,有些畫家完全用經濟的手段和規律對待藝術的創作,就十分荒唐了,甚至有可能造成繪畫整體水平的下降。文人畫家的宗旨是自娛、寄興,而在明清商品經濟的刺激下,許多畫家不顧藝術操守和作為一個商人的誠信,這不能不說商品經濟給繪畫藝術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中國繪畫史上的真正藝術家,即使處于怎樣的社會背景下,也決不會因商品利益的引誘而放棄對于藝術本位追求。
二、近現代的繪畫功能
近現代中國經歷了從逐漸衰落到衰敗至及再至民族復興的艱苦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延續數千年的封建專制制度被徹底,中國社會呈現出前所未有的激烈變革,社會思想也發生著劇烈的沖突與斗爭,革命思潮與運動風起云涌,為適應新的社會化模式、行為模式,此時中國的近現代美術也產生了前所未有的變革。“海派”在這一時期表現的尤為突出,在藝術傳統上,“海派”畫家繼承了“揚州八怪”的世俗化傳統,同時由于面對更廣闊的文化視野、更紛繁復雜的社會生活和更激烈的矛盾沖突,他們的繪畫創作及其世俗化特征向著更開闊、深入、成熟的方向發展,他們將詩書畫印融為一爐并且真正做到了雅俗共賞,在中國近現代美術史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更令人稱贊的是“海派”的畫家們在國家遭受天災人禍時一次又一次的書畫賑災活動。
20世紀20年代以后的中國畫壇由于受到的影響,中國畫向現代轉型的趨勢日益增強,在肯定中國畫傳統價值的同時更著重于在傳統中求變求新,把師造化的獨特感受與傳統中最有價值的部分有機結合,從而開拓出一片新的天地,這一時期繪畫的功能得到逐漸完善。20世紀三四十年代,中國畫面對傳承與發展,徐悲鴻主張“古法之佳者守之,垂絕者繼之,不佳者改之,未足者增之,西方畫之可采入者融之”,提倡寫實主義;20世紀四五十年代,這一時期的畫家主張繪畫應該是意義功能與客觀再現功能的統一;繪畫功能全面拓展的時代是上世紀70年代末,我國進入改革開放的偉大時期,隨著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的迅速繁榮,中國文化亦開始走向全面的復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也得到全面發展,因此,當代繪畫功能得到了全面的拓展,歸納起來有:教育功能,審美功能,自娛功能,文化交流功能,科學研究功能,經濟建設功能,商品功能,環境美化功能等等。
三、結語
在世界繪畫史上,還沒有哪一個畫種比中國畫更為古老,更具有精美、深邃而綿延不斷的傳統。因而“歷史”在中國畫領域,不僅僅是圖像傳承和風格興替,更是一種精神象征。就當今中國畫的發展狀況來說,我們現在正處在一個瞬息萬變的信息時代,多元化已經成為中國畫發展的必然趨勢,在當代社會中,藝術已經逐漸被商業魅影附了身,已經逐漸喪失藝術功能本來的面目,現當代的藝術家在順應時代潮流的過程中,也有責任和義務重塑繪畫的本土文化,以使繪畫的功能得到更加全面的發展。
商品經濟及其規律范文6
關鍵詞:現代經濟法;民商法;基礎
在對經濟法的研究中,不少學者認為經濟法屬于獨立的法律,但其與民商法的界限仍然不是十分明晰。因此,研究者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對經濟法與民商法的淵源進行分析,兩者之間在邊界上表現出的模糊性,正是由于兩者之間存在緊密的聯系。
1 民商法的發展及其中存在的不足
1.民商法的發展
在商品經濟最初的發展階段,羅馬法中民法將“意思自治”作為最基本的理念,使之成為市民社會中最為基礎的法律。商法是民法中的特別法,在其最初始階段是作為商人的習慣法而存在的,當時的法律是通過商品經濟規律來反映的,商人之間的交易規則也是在法律上的重要反映。隨著商人對利益的不斷追求,使得市場經濟得到快速的發展。經濟的發展伴隨著各種問題的出現,為解決經濟關系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就需要相應的法律對經濟行為進行約束和規范,民商法便因此而出現。民商法是伴隨著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的,在民商法最初的發展階段,其內容更加偏向于民法。從另一種角度來看,民商法的基本法是民法。商法的建立是以民法為基礎的,是作為民法的特別法而存在的。民法和商法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的,商品經濟的局限性決定著民商法必然存在一些不足。
2.民商法的不足
商品經濟的發展開始出現社會化大生產,在行業中便逐漸出現較為明顯的分工。同時,壟斷現象伴隨著社會分工而出現,壟斷導致市場經濟秩序遭到破壞。民商法在市場經濟中的調節作用越來越弱,導致各種矛盾開始涌現出來。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主要原因就在于民商法并沒有得到公眾的認可,是一種“私法”。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民商法也得到相應的發展,但其在發展過程中始終沒有擺脫“私法”的性質,即使民商法在不斷的調整,也難以實現其“公法化”。因此,為有效的解決這些問題,經濟法便以“公法”的性質出現,并對市場經濟活動進行調節。
2 經濟法產生的民商法基礎
法律的產生和擴張都是以社會關系為基礎的,同樣,社會關系還能對法的調整方法起關鍵性作用。在經過漫長的發展后,經濟法已經不再是虛擬的,而是真實的,人們基本能夠接受并使用經濟法。比如,從全球范圍來看,市場經濟最發達的國家是美國,美國的商法也是最完善的。同樣,美國是現代經濟法的誕生地。從現代經濟法涉及到的范圍來看,資源配置是現代經濟法認可市場機制的根本性手段,但在Y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的卻不是市場機制。這是因為在戰爭時期,市場主體需要滿足戰爭的需要,而在其他時期,市場主體則需要滿足政治的需要。因此,社會經濟變化的結果并不是法律,法律只是其變化中的一部分。
當資本主義國家爆發經濟危機時,其社會中的矛盾越來越多,矛盾程度也在不斷的加劇。于是,各種社會問題也隨之而出現,這個時候的人們開始意識到市場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比如,市場中存在惟利性;市場調節機制在競爭中所表現出的秩序性,以及其被動性、滯后性等,這些都不是市場能夠解決的。所以,在人們看來,國家需要對經濟的發展進行監督,加強對經濟發展的管理。因此,為避免在市場競爭中出現障礙,并組織障礙的擴散,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相繼誕生。而政府在對市場經濟進行管理時,要受到市場規律的約束,為不能以政府的意志為轉移。當市場調控的作用無法發揮出來時,現代經濟法便因此而產生。由此可以看出,壟斷源于商法,社會化大生產是在商法的促進下進行的,也因為如此,才會產生經濟法。所以可以認為商法是經濟法的母法,商法的繁榮發展才促使經濟法的產生。而在經濟法出現后,民商法的內容變得更加完善,經濟法同時能對市場經濟的游戲規則進行保護。
3 兩種法律在價值上的互補性及在制度變遷中的整合
1.在價值上的互補性
在現代經濟法中,民商法是其中是一項基礎性法律,其價值是非常明顯的。因此,在還沒有經濟法的時候,統治經濟社會中最為基礎的法律是民商法。而從經濟法的價值來看,其遠遠超過民商法的價值。從法律性質來看,民商法屬于“私法”,經濟法屬于“公法”,這就能說明經濟法比民商法更先進。從社會適應性來看,經濟法更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與民商法相比,經濟法更加完善。首先,民商法的“私法”性質是由其保護對象決定的,其保護的是私人的利益,所以民商法難以為整個社會創造價值。而經濟法與民商法是相反的,其解決的經濟問題屬于全社會范疇,所以其性質被定為“公法”,其在保護私人利益上的層次更高,經濟法能體現出更加明顯的現代化特征。其次,從公平的角度來看,民商法比較形式化,并不成熟,只能滿足少數人的利益,所以其在法律上是有缺陷的。經濟法的公平是在民商法的基礎上進行優化和創新的,是相對于全社會而言的。因此,與民商法相比,經濟法在公平這一點上表現得更為先進,經濟法更關注公眾的利益。
2.在制度變遷中的整合
法制建設并非本身就存在的,從沒有到出現,是由于法律制度變遷的結果,而在其變遷過程中,還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同樣,人們思想上的變化在其中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比如,在法律體系中,經濟法和民商法的整合與重構,是伴隨著經濟制度變遷而產生的新內容。這是由于民商法比經濟法先出現,所以,當經濟法出現以后,其功能之一就是對民商法的法律空白進行補充。我國的民商法與經濟法基本是在相同的時間產生的,完善民商法和進一步定位經濟法是同時進行的。與西方國家的經濟法相比,我國的經濟法是產生新的空白,或者對空白進行分配,而不是對民商法中的法律空白進行補充。伴隨著商品經濟與與計劃經濟相結合,發展到后來的市場經濟,我國經濟法逐步調整其內容范圍,使得其范圍逐漸清晰。在發揮經濟法作用的過程中,國家調控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弱,經濟法的本質得到充分的體現。與西方國家的法制建設不同,我國更重視根據實際的問題進行具體的分析,從而確定出適合中國國情的政府推進式模式。但是,在相關因素的影響下,使得社會制度沒有達到理想中的承受能力,社會秩序開始變得混亂。在社會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民商法的影響力是非導向性的,且具有事后性特點。因此,我國的經濟法必須具有前瞻性,這樣才能對民商法的事后性缺點進行彌補。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經濟法的發展是建立在民商法繁榮發展的基礎之上的,而民商法的“私法”性質,決定著其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缺陷。所以,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下,經濟法的出現是對民商法的補充和完善,經濟法擁有比民商法更大的價值,兩者在價值上具有互補性,在制度變遷中的整合重構使得經濟法能夠更好的發揮自身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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