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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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

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范文1

宋宏:向教授你好。你曾在中央黨校給省部級領導干部班專題講授我國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問題,我了解到你堅決主張“城鄉一體化”的觀點,我完全贊同。很高興有機會和你當面交流這一問題。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長期以來基本醫療保障嚴重不足,并且醫保政策還存在城鄉分割、條塊分割格局。我國經過近30年“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發展,已經達到總體小康而進入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這種城鄉居民二元的醫療保障制度設計,與我國市場經濟和城市化快速發展的形勢越來越不適應,不僅無法滿足龐大的流動人口看病就醫的需求,而且造成了新的城鄉二元結構。如何在制度設計上打破這種城鄉二元的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障體系,應該說是這次“醫改”亟需破解的難題。

向春玲:是的。群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我認為根源是我國醫療資源嚴重不足,而且現有的醫療資源又大都集中在城市。我國人口占世界20%,但醫療資源僅占世界2%,而且就是這點醫療資源又有80%集中在城市。醫療體制改革最重要的問題是三個:要讓老百姓看得起病,看得了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最關鍵的因素是建立覆蓋全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經歷前幾年的改革,目前我國建立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共同組成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分別覆蓋城鎮就業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農村人口和城鄉困難人群。它的特點是:按照廣覆蓋、?;?、可持續的原則,從重點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門診小病延伸;建立國家、單位、家庭和個人責任明確、分擔合理的多渠道籌資機制,實現社會互助共濟。

宋宏:目前初步建立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明顯地具有城鄉分割的特征,即按城鄉居民身份,劃分不同的保障范疇,并且保障標準也不同。從理論和規律上說,基本醫療保障作為公共服務品,必須實現服務對象平等和服務標準均等,而二元結構則違背了公共服務的根本原則。從現實觀測,它也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市場化、城市化不相適應。

向春玲: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和市場經濟的建立,必然給社會經濟的方方面面帶來重大影響,也必然對我國人口流動產生巨大影響。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戶口政策將每個人限制在某一固定的地方工作和生活,社會流動十分緩慢。而市場經濟強調生產要素和資源的合理流動,這里包括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社會學把人口流動分為垂直的社會流動和水平的社會流動,垂直流動主要表現在從農村流向城市。這是因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市場經濟發展,使我國城鄉對人口流動產生了巨大的動力:首先,農村進行的經濟體制改革及土地聯產承包制,解放了農村的勞動力,使一部分農民從農業生產中分離出來,從而出現了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第二,商品經濟、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使農民增強了商品意識、市場意識,產生了離開農村謀求新發展的需求,從而,形成了農村對剩余勞動力所產生的巨大推動力。其次,經濟體制的改革,使城市產業結構發生變化,第三產業、第二產業就業人數增加很多,城市基礎建設規模擴大,對建筑業人員的需求也越來越多,給流動人口提供許多就業機會。因此,城市經濟的發展,對農村地區的剩余勞動力產生了巨大的拉力。水平流動是從內地流向沿海,從不發達地區流向發達地區,從發達地區流向更發達地區,這主要是市場經濟以經濟利益為導向配置資源的作用。沿海地區城市經濟發展快,就業機會多,工資收入高,對勞動力的吸引力強,出現了持續多年的“孔雀東南飛”的人口流動現象。

我國經濟的發展推動了我國城市化的快速發展,我國城市化率從改革開放初期的20%左右提高到現在的44.9%。目前,我國有1.3億的農民在流動。今后,每年還要有1300萬的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城市化的發展是我國進行現代化建設的必然要求,因此,農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動還將持續很多年,這種人口的大規模流動,需要在社會保障、醫療保障政策和制度設計上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城鄉統籌、區域統籌。

正像你說的,目前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是;第一,城鄉分割。實行不同身份的人群有不同的醫保政策,不僅參保繳費標準、財政補貼標準不同,報銷比例、審批項目等醫保待遇標準也有區分。這種城鄉二元的醫療保障制度設計,人為地分割了不同人群,造成了新的城鄉二元結構。第二,管理體制不順。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各自建立一套完整獨立的、自上而下的管理系統。這樣做雖然工作起來相對簡單,但是它造成了條塊分割、自成體系、相互不能兼容的局面,成為各級地方財政和經辦管理的沉重負擔。從大局來看,多頭管理容易形成各自為政,協調困難、效率低下,資源浪費,這需要盡快理順管理體制。第三,開放性缺失。城鄉居民二元保障制度的設計,使城鄉居民看病就醫的可選擇性也受到限制,相對富裕的農民不能加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一些低收入的城市居民不能選擇繳費較低的新農合制度;另外,也不能滿足我國龐大的流動人口看病就醫的需求,難以適應我國市場經濟和城市化快速發展的形勢。

宋宏: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對當前我國社會有一個基本判斷:“我國進入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重要時期?!睘榇?要“建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推動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融合”。我認為,城鄉一體化不僅是經濟發展一體化,而且是社會建設一體化,也就是說,不僅要城鄉規劃布局、產業分工、基礎設施一體化,還體現在城鄉就業、教育、衛生和社會保障一體化。只有這樣,才能構造出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全面小康社會格局。

向春玲:你的觀點很對。所以我主張,在基本醫療保障層面,應盡可能地強調社會的公平性,體現公共服務的均衡性;在制度設計上必須打破這種城鄉二元的醫療保險制度,逐步探索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的統一管理體制,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障體系。但是,二元結構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涉及到很多方面,涉及到廣大的農村,也涉及到城市;涉及到調整城鄉利益,以及很多利益主體。鑒于這種情況,應該先在局部地區探索,積累經驗。不久前,我調查了作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城市的重慶和成都,感到兩個地方在基本建立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統籌城鄉的基本醫療保障體制機制方面,為全國提供了經驗示范。我們調研組在今年第2期《求是》雜志上發表專文研討了兩地的經驗。

宋宏:不妨請你談談這兩地經驗,讓我們先“聽”為快。

向春玲:好的,我談談重慶經驗吧。重慶是中國西部唯一的直轄市,城鄉二元結構矛盾突出,大城市、大農村、大庫區、大山區并存是重慶市特殊的市情。3198.87萬戶籍人口中,至今仍有73.6%的人口屬于農業人口。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13750元,農民純收入3509元。建立城鄉一體基本醫療保障,有兩個問題,一是“從無到有”,二是“待遇平等”。

先說“從無到有”。重慶市自2000年以來,相繼建立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制度,使城鎮職工和農村居民得到了初步的基本醫療保障。但是,重慶城區有大量的務工農民,對于這部分城鄉流動人口,以前由于受到城鄉二元結構體制的限制,多數人沒有享受到醫療保障。2003年重慶市開始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他們由于戶口在農村,就要加入新農合制度,但是,他們在城里工作,一旦生病,他們在看病就醫和報銷醫藥費就會面臨很多的困難。2007,中央正式批準重慶市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重慶市政府決定,在總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驗的基礎上,建立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障制度。具體規定是,凡是具有本市城鄉戶籍的農村居民和不屬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鎮居民,包括學生(除大學生外)和兒童,以及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均可在戶籍所在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

再說“待遇平等”?;踞t療保障制度要一方面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最基本的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需求,同時又滿足不斷增長的不同層次的需求?,F時農村與城市還是存在著較大的經濟社會發展差異,城鄉居民的收入和消費習慣以及對于看病治病的態度也不一樣,因此,重慶市在設計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繳費標準時,充分考慮城鄉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鄉居民醫療消費的差異,全市實行統一的籌資標準,分為兩個檔次,城鄉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自行選擇繳費檔次。一般來講,第一檔是為農民設計的新農合的繳費檔次,而困難的城鎮居民也可以選擇第一檔次繳費;第二檔是為城鎮居民設計的繳費檔次,而有條件、相對富裕的農民也可以選擇第二檔繳費,城鄉居民打破身份界限,自由選擇繳費檔次。這樣一來,城鄉居民在就醫上就擁有同等的待遇。

宋宏:重慶建立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它有什么特征呢?

向春玲:“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簡單地說就是將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險納入同一個制度。它的主要特點是“一個平臺,兩個標準”?!耙粋€平臺”是依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平臺建立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制度;“兩個標準”是指制訂兩個檔次的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供城鄉居民自由選擇。我具體分析一下。

第一,重慶市2003年開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經過5年的發展,已經覆蓋2008萬人口,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管理體系,積累了低水平起步、保障大病醫療、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和基金風險、銜接醫療救助等成功經驗。2007年,在全國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時候,重慶市沒有在新農合制度之外再建立一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而是結合統籌城鄉綜合改革配套試驗區的實際,依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平臺,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設直接與新農合制度融為一體,建立了“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這樣有利于整合公共資源,減少重復浪費,統籌城鄉社會事業,均衡城鄉公共服務,實現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的公平性。為此,重慶市規定,凡是具有本市城鄉戶籍的農村居民和不屬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鎮居民,包括學生(除大學生外)和兒童,以及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均可在戶籍所在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

第二,重慶市根據城鄉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鄉居民的收入情況,在籌資方式上,堅持低水平起步;在籌資渠道上,建立家庭繳費、集體扶持、政府補助的多方籌資機制。首先,重慶市在設計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繳費標準時,充分考慮城鄉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鄉居民醫療消費的差異,全市實行統一的籌資標準,分為兩個檔次。一檔籌資水平,2007年為50元/人/年,2008年為100元/人/年;二檔籌資水平,2007年為160元/人/年,2008年為200元/人/年。當然,籌資標準不一樣,報銷比例的待遇也分兩個檔次。重慶市江北區城鄉合作醫療補償標準情況是這樣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報銷的起付線一檔和二檔一樣,一級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機構)200元,二級醫療機構600元,三級醫療機構(市級)1000元。但是,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報銷封頂線(一個年度)不同,住院費報銷的一檔封頂線12000元;二檔封頂線50000元;特病門診費報銷一檔報800元/人/年,二檔1800元/人/年。不同的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也不同:一級醫療機構一檔45%,二檔60%;二級醫療機構,一檔報25%,二檔40%;三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一檔15%,二檔25%。其次,城鄉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自行選擇繳費檔次。一般來講,第一檔是為農民設計的新農合的繳費檔次,但是,困難的城鎮居民也可以選擇第一檔次繳費;第二檔是為城鎮居民設計的繳費檔次,但是,有條件、相對富裕的農民也可以選擇第二檔繳費,城鄉居民打破身份界限,自由選擇繳費檔次。隨著經濟的發展,可適當調整籌資水平。各檔次籌資水平減去政府的財政補貼之后,剩余部分為個人繳費。再次,選擇一檔參保的,享受當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待遇,對參保人員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予以普遍補助。城鎮困難居民(三類困難群體,即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重慶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的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選擇一檔標準參保,政府增加的60元補助,可由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記賬,用于支付本人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部分或用于建立補充醫療保險。最后,選擇二檔參保的,具體的待遇支付辦法由各試點區政府根據《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和《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擴大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自行制定。

此外,重慶市各試點地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還制定了具體實施辦法,在參保繳費、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范圍、信息網絡建設、補充保險等方面陸續制定了配套文件,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了實施辦法,為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構建了相應的政策保障。

宋宏:這里有一個問題,即弱勢群體的特殊困難,城鎮和農村中的困難居民、低保戶和低收入老年人,往往因為支付不起繳費而不能參保,這將難以享受到醫療保障。對這個問題,重慶市是如何解決的?

向春玲:這的確是個現實問題。重慶市是一個城鄉二元結構突出的城市,在主城區也存在著居民收入差距的問題。重慶市政府做了充分考慮,對城鎮和農村的困難居民、低保戶和低收入老年人等都給予了政策上的傾斜和醫療救助。農村困難居民參加一檔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應繳納的20元參保費用除五保對象由政府全額資助外,農村低保對象、在鄉重點優撫對象由政府資助10元,個人繳納10元。城市困難居民參加二檔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個人應繳納的120元參保費用由政府資助60元,個人繳納60元;對城市困難居民自愿選擇一檔參保的,政府從60元補助資金中安排10元用于資助參保,余下的50元補助資金由合作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記賬,用于當年本人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部分,個人繳納10元。

這也提醒我們,必須做好城鄉居民合作醫療與城鄉醫療救助的制度銜接。我國城鄉醫療制度已經建立起來,對城鄉居民中的困難群眾實施大病和常見病的醫療救助,確實減輕了患病貧困人口的經濟負擔。但是,這項制度還不能很好地解決困難群眾的看病問題,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不足:一是可及性不高。由于大病醫療救助設有門檻,且為事后救助,醫院實行繳納治療費用后再報銷的程序,困難群眾往往因為墊付不起治療費用而不敢就醫,使這部分困難群眾難以享受到醫療救助。二是公平性不強。起付線的設置,造成越是困難的群眾越難以享受到醫療救助;按一定比例給予救助,使越是困難的群眾因自付醫療費用少而得到的救助數額也少。三是程序較繁瑣。醫療救助審批程序設置較多,效率不高,時效不強,困難群眾難以及時受助。四是效果沒有預期明顯。由于制度設計救助范圍較窄,救助方式單一,救助門檻較高,救助水平較低,救助制度的作用難以發揮。要切實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必須把合作醫療和農村醫療救助銜接起來,讓困難居民看病既便宜又方便。

宋宏:毋需諱言,近十多年來我國城市化進程逐步加快,但社會建設則顯滯后,基本社會保障體系不能適應人民需要,引致了諸多社會矛盾。我認為,現在到了必須把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置于同等重要地位的時候,到了必須把包括基本醫療保障在內的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城鄉統籌一體化的時候。

向春玲:是這樣。所以我認為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障制度意義重大。

首先,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的公平性。一是重慶市城鄉合作醫療的試點最突出的成效是在制度上打破了原有的城鄉居民二元結構的醫療保障制度的設計,一個平臺使得城鄉居民共享一個“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建立打破城鎮、農村戶籍限制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體系,無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都在同一個醫療保險制度的覆蓋之下,這就從制度上消除了城鎮和農村的“二元”差異,保證了社會公平的實現。二是“兩個標準”的設計考慮到城鄉居民不同群體在經濟收入、醫療消費上的差異,城鄉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酌情選擇。也滿足了城鄉流動人口對醫療保障制度的需求。同時,在“政府+個人”的籌資模式上,政府對于城鄉居民籌資水平的投入上是一致的,這是政府對待社會公民公平性的表現,克服了以往城鄉有別的醫療保障投入。三是在醫療費用報銷待遇上,只有檔次的差異,沒有城鄉居民之間的差異,從制度上克服了農民報銷比例少,城鎮居民報銷比例多的情況。四是加大了政府對社會弱勢群體醫療保障的責任。通過國家財政投入力度的加大,不僅有效緩解了資金籌集的困難,讓每一個城鄉居民都能享受到政府的補貼,而且有效緩解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社會現象,實實在在給城鄉居民帶來了實惠。真正體現了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使得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得到進一步提高。

其次,有效地整合了資源,降低了制度的運行成本。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有效地總結和吸取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取得的經驗,有效利用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網絡信息平臺,勞動保障部門建立起來的各級社會保障平臺和衛生部門建立起來的各級衛生服務機構,有效地整合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和新農合管理機構的行政資源,提高了管理效率,避免了資源浪費,節約了制度的運行成本,為統籌城鄉醫療保障體系的建立探索出了一條新路子。

第三,緩解了城鄉居民“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推動了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通過以大病統籌為主、兼顧門診的合作醫療政策設計,一部分得大病的城鄉居民享受到了合作醫療制度帶來的實惠,看病就醫率有所上升,群眾醫療負擔有所減輕,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情況有所緩解。同時,也促進了基層衛生事業的良性發展,給衛生體制改革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帶來了生機與活力。

當然,重慶在短短一年的試點工作中建立起“一個平臺,兩個標準”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制度,是解決當前醫療保障城鄉分割、條塊分割問題的突破口,但還不是一個非常完善的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險方案和最終制度,因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沒有納入進來,這需要進一步的探索,這是其一;其二,要盡快理順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的管理制度,現在是多頭管理,容易形成各自為政,協調困難、效率低下,資源浪費,制度管理運行成本高等問題,這需要國家從建立城鄉一體化醫療保障體制的大局出發,整合現有的管理模式,盡快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統一管理體制,這是城鄉一體醫療保障制度建立和有效實施的重要條件。其三,要提高統籌層次,目前是縣級(區級)統籌,范圍比較小,不能滿足城鄉居民異地看病就醫的需求。其四,城鄉一體化醫療保障體制的建立必須與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相配套,政府要加大對公立醫院的投入,轉變醫院“以藥養醫”的經營模式;同時,對于藥品生產和流通環節中的問題政府要加大力度進行整治,扭轉藥品虛高定價的局面。其五,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建設,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人員的技術水平,讓社區居民和農民能就近看得了病、看得好病,降低醫療成本等等。當然,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隨著經濟的發展、城鄉統籌的不斷推進和制度創新來解決。

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范文2

切實減輕人民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

大病的醫療費用高昂。雖然當前全民醫保體系初步建立,全國人民中的13億人有了醫保、新農合,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也在不斷提高,但是城鄉居民的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甚至造成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切實減輕人民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那么,什么是大???大病保險的保障水平有多高?孫志剛指出,在設計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和目標時,參考了世界衛生組織關于“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的定義。

《意見》明確,大病保險對這小部分人群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已經報銷的基礎上再次給予報銷,要求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也就是說,患者進行大病保險報銷時,是以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為準,其報銷范圍更寬泛。

這里的合規醫療費用不局限于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但為避免浪費和過度負擔,不是基本治療所必須的項目不列入報銷范圍。

個人不需再繳費

大病保險是全民醫保體系中新設計的一類補充保險,《意見》明確,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人,所需要的資金從城鎮居民醫?;?、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的繳費負擔。

個人不用再額外繳費,并且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報銷越多?!兑庖姟分赋?,各地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保險籌資能力、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基本醫療保險補償水平,以及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細測算,科學合理地確定大病保險的籌資標準。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越高。隨著籌資、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斷提高,逐步提高大病報銷比例,最大限度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關于大病保險的資金來源,《意見》提到“利用結余籌集大病保險資金;結余不足或沒有結余的地區,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年度提高籌資時統籌解決資金來源”。

對此,孫志剛說:“大病醫療保障是全民醫保體系建設當中的一塊短板。與此同時,基本醫?;鸫嬗胁簧俳Y余,累計結余規模較大。有必要設計專門針對大病的保險制度,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使城鄉居民人人享有大病保障。”

由商業機構承辦

在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過程中,商業保險機構扮演了重要角色?!兑庖姟分赋?,采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大病保險的籌資、報銷范圍、最低補償比例,以及就醫、結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商業保險機構中標后以保險合同形式承辦大病保險,承擔經營風險,自負盈虧。

為什么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孫志剛指出,以往,基本醫保經辦通常有兩種形式,主要是事業單位直接經辦,也有些地方委托一些專業機構提供部分環節的服務,如審核單據、稽查服務行為等。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創新公共服務管理,提升服務效率,新一輪醫改明確提出要探索“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相比而言,商業保險機構以保險合同形式承辦大病保險,主要具備以下幾個優勢:第一,發揮商業保險機構專業特點,加大對醫療機構和醫療費用的制約;第二,商業保險機構在全國范圍內統籌核算,可間接提高大病保險的統籌層次,增強抗風險能力,提高服務水平,放大保障效應;第三,專業化管理和市場化運行機制,有利于促進提高基本醫保的經辦效率;此外,這也有助于促進健康保險業的發展,推動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意見》對商業保險機構的要求具體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制定了商業保險機構的基本準入條件;二是規范大病保險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要求其保本微利,建立起以保障水平和參保人滿意度為核心的考核辦法;三是要求商業保險機構不斷提升大病保險管理服務的能力和水平,為參保人提供異地結算等服務,解決大病異地報銷難題。

讓城鄉居民大病治療有保障

《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出臺是我國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的新舉措,對于減輕人民群眾大病負擔具有重要意義。

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全民醫保制度的有力完善。這一制度拓展和延伸了基本醫保的功能,基本醫保、商業保險、醫療救助制度實現有效銜接,構建了多層次的全民醫保體系;把結余基金利用起來,放大了基本醫保的效用,使更多參保人受益,提高了保障水平;引入商業保險機構經辦管理,政府責任和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得到有機結合,提高了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使基金風險得到更有效的管控,用少量的投入換來更大的收益。

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社會管理制度的重大創新。這一制度強調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適應,強化了社會互助共濟的意識和作用,形成了政府、保險機構、個人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推動了醫保、醫療、醫藥互聯互動,提高了醫療保障水平和質量,促進了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

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體現。這一制度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首位,以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體現了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的理念。

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范文3

充分認識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意義

建立覆蓋城鄉的醫療保障體系,需要社會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等的協調發展和共同推動。其中,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既十分必要,又十分緊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作用和意義在于:

擴大醫療保障覆蓋面。我國醫療保障體系建設面臨的一個重要任務是迅速擴容,力爭盡快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正在全面推進。在這個過程中,社會醫療保險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積極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的委托管理,可以分擔社會醫療保險的壓力,有助于迅速擴大醫療保障覆蓋面。同時,社會醫療保險只保障基本醫療需求,大力發展社會補充醫療保險可以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

提高醫療保障體系運行效率。通過商業保險機制克服社會醫療保障體系運行效率不高的問題,在國際社會具有普遍性。目前我國社會醫療保障體系運行效率還比較低,限制了其功能的發揮。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充分發揮其專業化經營優勢,可以有效提高醫療保障體系的運行效率。

完善醫療保障機制。健康保險涉及第三方,即醫療服務提供者。一般來說,社保機構與醫院合作動力不足,議價談判優勢得不到有效發揮,醫療費用風險控制能力也比較弱。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建立醫保雙方的利益共享機制,有助于解決健康保險發展的風險管理難題。

鼓勵和引導商業健康保險發展

我國健康保險快速發展,但與健康保險的巨大需求相比,與建設醫療保障體系、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發展的空間很大,要做的工作很多。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明確商業健康保險的功能和定位。把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區分開來:在全民健康保障體系中,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由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社會基本醫療保障以外的需求通過靈活多樣的商業健康保險予以解決,重點體現個性化和高效率。鼓勵企業在自愿和自主的基礎上,為職工購買補充商業醫療保險,鼓勵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等。

從政策上支持商業健康保險發展。從國際經驗看,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離不開一定的政策支持,特別是在其發展的初級階段。目前,我國商業保險正處于起步階段。從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體系的實際需要出發,財政、稅務、衛生、社會保障和保險監管等部門應加強溝通協調,大力支持商業健康保險發展,包括制定相關行業標準、規范市場行為等。

利用市場機制引導商業健康保險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利用宏觀調控政策、保險產業政策和國民健康政策等,引導健康保險企業積極參與覆蓋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特別是積極參與中西部地區醫療保障能力建設,為城市困難群眾和廣大農民提供醫療保障服務。

履行好健康保險企業的使命與責任

積極參與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是商業健康保險企業義不容辭的責任。健康保險企業必須將自身發展與服務社會緊密結合起來,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和企業公民義務,積極參與醫療保障體系建設。

全面提升參與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能力。把握健康保險發展規律,走專業化經營之路,打造產品精算、風險控制、核保理賠、信息技術等方面的專業化技術優勢,滿足客戶多層次需求的產品與服務的差異化競爭優勢,內部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精細化管理優勢,高效決策、執行有力的系統化運營優勢等,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保險需求。

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范文4

一、寧波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統一的可行性

在東部沿海農村及城市市郊等生產力水平和農民生活水平提高較快的富裕地區,全面推進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條件已基本具備,應采取措施全面推進農村社會保障的各項制度及服務網絡,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應當納入城鄉一體化發展,農村的健康保障體制可以想城鎮過渡甚至結合。

(一)寧波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統一的社會經濟基礎。

2010年寧波市全民生產總值達到了5126億元,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達到1172億元,經濟實力的增強有助于政府在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統一中的投入。寧波城鎮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30166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4261元。2010年寧波市醫療保險支出290700萬元,其中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投入為179583萬元,基本醫療保險人數城鎮為2235489人,農村為1585282人。寧波市城鄉差距正在明顯的縮小為本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統一提供了現實的可能性。

(二)寧波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群體之間的差異縮小。

寧波市經濟是民營經濟占主導的,這種民營經濟是主要支撐力量是農村居民。這種經濟特點下的農民實際上更多是脫離戶籍所在地的限制轉移到城鎮從事第二或第三產業而“真正的農民”則不多。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在收入情況、職業條件、生存背景等方面已經沒有很大的差別。城鄉居民間的無界限交流顯示出戶籍因素羈絆下的舊城鄉二元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已不適應本地城市化進程的需要。

(三)寧波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率基本統一。

寧波江北區新調整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把籌資標準提高至459元/人,其中寧波市財政補助20元,區鎮財政補助239元,其余200元由參合農民個人承擔。而寧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450元,其中老年居民個人繳納250元,財政補助200元;非從業人員個人繳納350元,財政補助100元。由此對比可以看出寧波市實際上在城鄉居民的兩項醫療保險的費率上已經基本一致,這消除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統一上的基礎難題。

二、寧波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統一的對策建議

(一)確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統一的法制化和制度化。

通過借鑒發達國家以及國內(昆山、順德)試點地區醫療改革經驗,我們總結出成功的醫療保險改革必須以法制化的形式來確立。我國區域性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統一也要求每一項醫療保險項目內容都有相應的法律依據,確保在具體的醫療保險制度內容上有常態化的法制保障。

(二)發揮政府在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統一中的主體作用。

讓城鄉居民公正平等的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是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的基本體現。政府行政組織行為是公共事務管理和保障居民權益的最高效的形式,這就決定了政府在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統一中的主體作用。政府應當堅持維護公共利益與實現以人為本的原則,結合統籌區域內的具體實際,制定藥品的限價,定點醫療機構分布以及具體的醫療保險政策,同時發揮市場經濟的調節作用,使得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障權利能夠得到真正公平的實現。

(三)整合城鄉醫療保險管理機構。

現階段寧波市城鎮居民保險主管部門是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而新農合主管部門是各級衛生部門,當然有些是委托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梢钥紤]將新農合歸于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這樣城鄉醫療保險有了統一的管理機構,而衛生部門則可以專門管理醫療保險各級醫療機構,努力提高本地的醫療服務水平和質量。通過對城鄉醫療保險管理機構的整合,能夠節約行政成本,增強醫療保險服務效率,在具體的操作層面上實現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統一。

基金項目:本課題由寧波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資助。

(作者:周亞勤,寧波大學法學院2010級經濟法研究生;潘瓊文,寧波大學法學院2010級民商法研究生)

參考文獻:

[1]孟醒.統籌城鄉社會保障——理論 機制 實踐.經濟科學出版社,2005:194.

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范文5

目前湛江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擴展到全市城鄉居民和無能力參加職工醫保的從業人員、退休人員,標志著湛江城鄉居民醫保和城鎮職工醫保已實現所有人群全覆蓋,從制度上保證了人人享有醫療保障。

不斷擴大保障范圍

湛江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不斷擴大,保障水平不斷提高,管理逐步規范。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數從2009年的546萬人增加到2012年的637萬人,各級財政籌資標準從2009年的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2012年的每人每年240元。2012年各級財政補助標準為:中央30元,省156元,市、縣54元。按今年637萬參保人計算,市、縣兩級財政需安排補助資金34,398萬元。2012年,湛江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數637萬人,比制度并軌前增加154萬人。2011年將廣東海洋大學等6所普通高校的5.7萬名大學生納入市的城鄉居民醫保范圍,12.5萬名中職技校學生隨家參加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將由政府出資將關閉、破產、解散、停產、半停產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納入職工醫保范圍。到目前為止,全市已有近6萬人納入參保范圍。徹底解決困難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問題。全市五保戶、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由政府幫助繳費。

從2011年起,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市區統一、縣(市)分級管理的屬地目標管理機制。城鄉居民醫保資金籌措由個人繳納和政府補助相結合。2012年個人參保繳費標準分一檔30元、二檔60元。各級政府對參保人每年每人補助240元,其中:中央30元、省財政156元、市縣兩級財政54元。2012年市縣兩級財政需配套補助資金3.44億元。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住院報銷比例分別提高了5個百分點,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病種由2008年新農合的7個增加至目前的23個。

至目前止,湛江參保覆蓋面已達到縣(市、區)的100%,湛江建立了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重點做好中老年城鄉居民的參保和待遇發放工作,逐步實現城鄉居民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障的目標。

科學構建醫??蚣?/p>

實行城鄉居民醫保一體化,堅持原有的醫療保險待遇不降低、管理上臺階、服務上水平的原則,保持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的連續性,充分考慮兩種制度并軌后制度框架的整合統一,以及參保人就醫方便快捷,為此市政府出臺了相關政策。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市級統籌,充分發揮社會保險大數法則作用,提高基金的共濟水平和抗風險能力。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以外的本市城鎮和農村戶籍居民,這標志著湛江市城鄉居民醫保和城鎮職工醫療保將所有人群全覆蓋,從制度上保證了人人享有醫療保障。以戶為單位,按年參保,參保人可自由選擇兩個繳費檔次之一。2009年開始,一檔每人每年20元,二檔每人每年50元;2011年以后調整為一檔30元,二檔為60元。

各級財政補助2009年每人每年90元,2010年為120元,2011年為200元,2012年為240元。

城鎮戶籍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農村戶籍的五保戶、低保對象,個人不繳費,由政府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標準幫助繳費。

還有醫保待遇(其中主要包括居民門診和住院醫療待遇),最后就醫與結算都有了很明確的標準。

“突破”

實行城鄉居民醫保一體化后,湛江社保經辦機構承辦的醫保業務由原來的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不足110萬人劇增至630多萬人,服務人次增加5倍以上。社保經辦機構一直存在人員編制不足、信息系統建設滯后、工作經費緊缺等問題更為凸顯,為此,湛江采取專業銀行出一些、商業保險公司出一些、財政出一些的辦法,多方籌措資金,加大投入,有效保障了湛江醫保工作的開展,被譽為“湛江醫保”模式,被財政部在全國推廣。

四年的實踐表明,湛江城鄉居民醫保一體化改革,符合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要求,符合湛江實際,是欠發達地區推進醫保城鄉統籌的有益探索。湛江財政不斷加大投入,著力完善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五保供養為基礎的社會救助體系,逐步提高社會救助能力和民生保障能力,取得了顯著成效。主要體現為八個“突破”:

一是在人員界定上實現了突破。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破除了城鄉居民的身份界限,打破城鄉醫療保障二元分割局面,實行統一的繳費標準和待遇。

二是在統籌層次上實現了突破。實行市級統籌,全市實現了統一政策、統一核算。提高了基金的供濟水平和抗風險能力,平衡了縣與縣政策上的差異和避免了待遇水平的攀比。

三是在保障額度上實現了突破。引入了商業保險機制,由人保公司承保大額醫療補助,參與城鄉居民醫保管理服務,既分擔醫?;疬\行風險,又控制了基金跑冒滴漏,同時提高了大額醫療補助保障額度。

四是在便捷服務上實現了突破。參保居民就醫更加便捷:全市182家定點醫院可隨意選擇看病就醫;異地長期居住的參保老人、打工者(企業未為其辦理職工醫保的),在當地選擇兩家公立醫院作為定點醫院進行醫療消費。

五是在理順機制上實現了突破。建立了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按照“整合資源、提高效率、方便群眾”的要求,建立城鄉一體的醫療保險運行機構,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辦事效率。

六是在醫保管理上實現了突破。實施城鄉居民醫保后,沿襲商業保險公司和建設銀行參與城鎮職工醫保運作的做法,一方面彌補了社保經辦機構經辦人員、管理力量和辦公條件的不足,強化了醫保業務的管理,減輕了財政負擔;另一方面簡化了參保人大額醫療報銷手續,方便了群眾。

七是在報銷結算方式上實現突破。一是市社保局對醫院采取“總量控制、按月預付、年終總清算”的方式,及時給醫院預付醫療費用。二是參保病人只需結清個人自付費用即可出院,不需持單據經各級層層審核和審批確認才能報銷。三是市社保局直接與醫院、人保公司結算,簡化了報銷手續。

八是在保險比例標準上實現突破。湛江大幅提高了養老、失業、生育、基本醫療待遇水平,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全市月人均養老金水平提高到1446元;失業救濟金標準提高到680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和門診的報銷比例提高5%,統籌基金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10萬元;繼續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最高報銷金額,由原來的16~18萬元提高到現在的25~30萬元。

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范文6

一、醫療保障體系現狀

自國務院決定從1998年在全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到2003年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7年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及開展城市、農村醫療救助以來,經過十多年的努力,我區在推進城鄉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上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根據有關部門提供,截至目前,全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了367萬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200萬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人數1180.47萬人,享受城鄉醫療救助人數達291.3萬人,享受特殊醫療保障5.8萬人,社會城鄉醫療救助29.13萬人。同時將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由從業人員擴大到農牧民、城鎮非從業人員及學生、兒童、老人等。我區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基本形成,初步保障了城鄉居民的醫療需求,維護了社會穩定。

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僅僅走過了10個年頭,特別是農村牧區新型合作醫療、城鎮無就業居民醫療保險是一項剛剛開始的新工作,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存在著需要亟待研究、解決的問題:

(一)各類醫療保障制度覆蓋面窄。參保率低

2007年我區總人口為2405.1萬人,各類醫療保險制度參保人1819.1萬人,覆蓋率75.6%。其中: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367萬人,占應參加保險人數662.2萬人的55.4%,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200萬人,占應參保人數480.5萬人的41.6%。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人數1180.5萬人,占應參保人數1198.9萬人的98.5%。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率比較高外,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參保率僅在50%左右。主要表現在大量的城鎮私營、個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城市居民、老年人、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大學生、兒童參保率較低。其中無勞動能力的、私營企業、個體靈活就業、失業人員、農民工參保人數分別占應參保的1.9%、18%、13.6%、29.7%、41.7%。

(二)醫療保障工作多頭機構管理

目前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特殊人群醫療保障工作,分別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衛生部門、民政部門管理。這種多部門管理造成管理界限很混亂,管理效率不高,同時增加管理難度,存在著部門交叉、互不協調、彼此制時現象。不適應地方一體化,實現全民醫保發展需要。

(三)城鎮職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制度、政策設計分割、保障形式單一化

由于我國目前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不同地區和不同制度之間的醫療保障無法銜接,直接導致了醫療保障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和人群之間的三重“二元結構”。形成不同的社會群體被納入了不同的醫療保障制度之中,享受不同的待遇,身居城鎮的只能參加城鎮職工或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農村牧區的居民只能參加農村牧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社會成員不能靈活的選擇醫療保障險種。如在城郊之處居民。持城鎮戶口的要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持農村戶口的要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現行政策行不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勞動力的合理流動。

(四)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水平存在一定差距

對于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的三個主要的醫療保險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它們之間在繳費和待遇給付上差距比較大。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資金由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其中個人繳納工資的2%,全部納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單位繳納工資的6%,其中的30%納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以呼和浩特市為例:按2007年月社會平均工資2200元計算,城鎮職工每人年繳納醫療保險金1690元。其中個人賬戶642元,統籌賬戶1048元。當參保人員發生疾病風險,產生醫療消費時,起付線在三甲、三乙、二甲以下醫院分別為500元、300元、150元,封頂線為4萬元,住院新發生費用報銷比例在80%-93%之間浮動。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的是定額繳費的模式,實行年度一次繳費制,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為集中辦理參保登記和費用繳納。同樣以呼和浩特市為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規定在校學生及18周歲以下非在校少年、兒童,每人每年繳費120元,其中:各級財政補助70元,個人繳納50元。享受低保待遇和重癥殘疾的在校學生及18周歲以下非在校居民每人每年由政府再補助30元,個人實際繳納20元。男滿60歲以上,女滿55歲以上城鎮居民及重度殘疾病人每人每年繳費240元,其中:各級財政補助70元,個人繳納170元,享受低保待遇的“三無人員”每人每年由政府補助130元,個人實際繳納40元??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水平相對比較有限,同樣都在一定城市,籌集的資金量相差很大。在給付待遇上,城鎮居民醫?;鸬钠鸶毒€標準是三甲、三乙、二級醫院(社區衛生機構)、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機構)分別為700元、500元、300元、100元。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水平比城鎮職工相對比較低的。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籌資繳費和待遇給付上都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差很大,既有差距,又不平衡。

(五)統籌層次較低,不利于資金統籌使用

目前。全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94個統籌地區,有四個盟市(呼市、包頭、烏海、赤峰)實行了市級統籌。大部分地區還是旗縣級統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也只有4個盟市(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海市、興安盟)實現了盟市級統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只有呼和浩特、烏海兩市試行市級統籌。城鄉醫療保障體系的統籌層次低給醫療保障工作帶來很多弊端:一是醫療保險金分散,不能整合、統籌使用。從勞動保障部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區結余醫療保險金17個億,但分散在各旗縣。二是低層次運行,造成了醫療保險關系的域區之間轉移困難,不利于地區之間勞動力流動。三是基金調劑功能不強,不能抵御醫療風險。四是分散的管理工作增加管理成本。

(六)醫療機構服務工作存在的問題

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應有完備且服務良好的定點醫療機構體系,其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重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醫療機構主要包括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區級及市級醫院,其中鄉鎮衛生院是重點。通過這樣的制度設計目的在于引導患者首先在初級醫療衛生機構就醫,節省醫

療費用和醫療資源。目前在醫療服務上存在三個問題:一是基層醫療機構,主要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環境條件差,設備簡陋,醫務人員技術素質較低,患者不愿意選擇這一級醫療機構;二是醫療機構仍然存在以藥養醫、以藥獎醫現象。開大處方,高端儀器診斷、重復檢查,非藥品目錄用藥,加大藥費開支。三是有的新農合規定患者住院由個人支付的押金比較多,出院時通過醫療補給應報支部分,由于有的農牧民無力墊支住院費而延緩疾病治療。

(七)沒有建立起穩定的醫療保障籌資機制

各項醫療保障資金由國家、單位、個人共同負擔。目前自治區各級財政負擔機關、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職工醫療保險金交費,政策規定按單位工資總額的6%交納基本醫療保險,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都有相應的財政補貼。2008年自治區加大了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貼力度。國家級試點地區參保居民,各級財政每年人均補助不低于80元;自治區試點地區參保居民,自治區各級財政每年人均補助不低于65元;對特殊困難群體家庭繳費部分,各級財政再給予補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中央財政和各級地方財政補貼力度,中央負擔40元,自治區20元,盟市10元,旗縣10元。穩定的長效的籌資機制是醫療保障良性發展的基礎。但目前在醫療保障籌資上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繳費難。一些企業不及時或無力繳納醫療保險金,特別是困難企事業、私營、個體單位;二是盟市、旗縣財政沒承擔起應承擔的部分。如烏蘭察布市有的旗縣財政只撥了1%,全市平均為2.62%。由于各級財政欠撥現象較嚴重形成欠繳醫療保險費數量很大。據勞動保障所統計,目前全區累計欠費達3.2億元,其中財政欠2.56億,占全區總欠費的80%;三是由于城鎮居民參保人群分散、結構復雜、繳費標準不同、醫療保險費收繳難度大。大量的欠費,大大影響醫療保障制度的正常運行和廣大群眾的醫療需求。四是由于國家對新開展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重視,在資金撥付上基本到位。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欠費引發了參保人員之間矛盾。

(八)醫療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沒有完全建立起來

目前全區醫療保險金結余17億,加上欠費達到20個億。這么大的結余其原因:一是各項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是按照單位和社會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交納的,隨著城鎮職II資增長相應地增加了繳費數額;二是擴面增加參保人數相應增加了繳費額;三是分流破產企業一次性繳費劃入的醫療保險金;四是也是最重要的一條,隨著工資物價增長,繳費的增加,沒有及時地調整參保者的待遇水平。

二、統籌城鄉的醫療保障體系對策

(一)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醫療保障制度

科學設計城鄉各類人群的醫療保障制度,打破身份界限,全體公民不分有無職業、年齡和城鄉,不論貧困和富裕,都納入相應的制度中,統一以家庭為單位參保繳費。將目前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無就業居民醫療保險,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城鄉社會救助制度,面向城鄉所有人群。每一個人可根據自己所處的地區和經濟狀況任意選擇一種保險,并根據所選擇的保險要求履行自己的繳費義務和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權利,但每個人只能選擇一種保險。

(二)逐步縮小城鄉醫療保障制度差距

目前三種制度之間待遇和繳費差別比較大,為了更進一步實現公平,更好的保障城鄉居民的需求和權益,應逐漸統籌城鄉醫療保險,逐步縮小城鄉之間的差距。我區經濟發展水平總體滯后,地方各級財政的實力有限,縮小三者之間的差別,需要一定的條件和時間?;诔擎偩用襻t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種制度在籌資水平、財政補助方式上有共性。可以先嘗試打破城鄉界限,建立城鄉統籌的非就業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在保證參保居民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先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先進行整合,將其整合為統籌城鄉的居民醫療保險。給城鄉居民創造在城鄉之間選擇保險品種的條件。

(三)逐步提高統籌層次,增強共濟能力

社會保險統籌層次越高,集合風險和化解風險的能力就越強,目前我區三種制度統籌層次較低,特別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目前大部分地區實行旗縣統籌。要創造條件實現盟市一級的統籌,已經實現盟市統籌的可以嘗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實現區域統籌。

(四)建立統一的醫療保險管理服務體系

一體化的全民醫療保險制度需要統一的管理服務體系支撐。針對城鄉醫療保障制度在行政管理的歸口上存在著多頭管理的現象,要逐步整合管理服務部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一個部門主管,并建立獨立于行政部門的管理服務機構。這樣可以統一建立服務系統,節約人、才、物等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強對定點醫院的監管,建立有效的費用控制機制

醫保機構一方面要加強對定點醫院提供醫療服務質量和藥品質量的監管,另一方面要監督定點醫院的醫療行為,避免出現諸如開大處方、進行不必要的檢查、不必要的手術和住院等“供方誘導過度需求”的現象。

(六)提高初級醫療衛生服務的質量,建立雙向轉診制度

城鎮醫療保險的定點醫院中報銷比例最高,起付線最低的是社區醫療衛生服務中心,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定點醫院中,報銷比例和起伏線設置最優惠的是縣級醫院。這樣的制度設計目的之一是為了引導人們在患病時優先去這些初級醫療衛生服務提供機構診治,當患者的病情嚴重到一定程度,或者初級醫療機構限于醫療條件而不能開展的需要的診療和檢查項目,應及時轉診患者到區級以上醫院進行診療和檢查,制度設計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在實際運行中,參保和參合人員在就醫時往往越過這些初級醫療機構,直接到一些大型綜合醫院、??漆t院就診。其中很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不論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還是縣級醫院,在醫療護理人員的人數、素質,以及醫療服務的硬件設施上都與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相差很大。患者往往會對這里的醫療服務不信任。因此今后要加強對初級醫療機構的建設,真正發揮它們的作用。

除了提高初級醫療衛生服務的質量之外還可以通過建立雙向轉診制度促成社會成員更多的優先選擇初級醫療機構。雙向轉診制度的前提是對醫療機構進行分級。醫療衛生服務通常被分為初級、二級和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相應的提供醫療服務的機構也被分為一、二、三級。雙向轉診制度就是在醫院分級的基礎之上,確定各級醫院合理的分工協作關系,即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區域大中型綜合醫院、??漆t院簽訂協議,讓一般常見病、多發病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治療,大病則轉向二級以上的綜合醫院、??漆t院,而在大醫院確診后的慢性病治療和手術后的康復則可轉至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這樣,就可以實現“小病不出社區,大病及時轉診”。對于一名患者來說先到初級醫療機構診治,得到初級醫療機構的轉診之后才可以二級以上醫院進行診療和檢查。初級醫療機構提供所轉送病人的有關信息,手術或住院治療之后,可以回初級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治療的再由轉入醫院轉到轉出醫院。

(七)建立多渠道醫療保障籌資渠道和科學的投入機制

一是在現有的經濟發展水平下,對于建立覆蓋城鄉的醫療保障體系,政府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承擔著義不容辭的責任,這種責任除了進行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之外,更關鍵的是政府在財政上的扶持。要確保應承擔的投入部分,并逐步加大,確保廣大公民,特別是老弱病殘等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醫療保障是公共產品,就需要公共財政來承擔。

在政府承擔財政責任的同時,我們也要明確政府財政扶持的合理科學的投入機制。所謂合理的科學的投入機制要綜合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首先是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由于經濟條件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醫療需求都被包括在保障范圍中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位仍是保大病和初級的門診醫療服務,在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探索提高保障范圍和待遇水平。其次是地方財政的實際能力。福利具有剛性增長的特征,一旦承諾一定水平的財政補貼就很難降低,因此要以理性的原則確定具體的補貼標準。再次在財政補助上一定要區別對待。我區而言,要統一考慮各盟市財政經濟狀況,對醫療保險資金補助,經濟條件好的不補或少補,對經濟條件差的盟市給予重點補助,并要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及時調整補助水平。

二是企業和個人也要積極地交納應承擔的交費部分,并隨著自身收入增長而適應增加交費額,以提高職工的醫療待遇,特別是企業(雇主)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三是發揮商業醫療保險作用。

四是發展慈善事業,發揮社會共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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