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存在的問題與對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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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城鄉規劃存在的問題與對策范文1

關鍵詞:城鄉規劃管理;要求;問題;解決對策

中圖分類號: TU9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1069(2016)20-26-2

0 引言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農村人口占大多數。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對城鄉規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鄉規劃主要指的就是政府調控的活動,它是促進城鄉建設的一項重要手段。但是,從目前我國城鄉規劃管理的現狀來看,依然存在很多的問題,比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職能不足、城鄉規劃管理缺乏相關理論指導、對城鄉規劃監督和管理力度不足等,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城鄉規劃的發展,因此,我國相關政府應該不斷合理調度城鄉資源,加大城鄉規劃宣傳的力度,從而保證城鄉規劃管理的合理開展。

1 城鄉規劃管理的要求

眾所周知,農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推動著我國城鄉建設的發展。同時,傳統的城鄉規劃管理已經跟不上市場發展的需求,因此,面對新形勢,對城鄉規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

1.1 對于經濟轉型的適應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受傳統思想的束縛,使得經濟管理方式比較落后,對于城鄉規劃管理來說,它已經不能跟上經濟轉型的步伐,因此,我國政府要想進一步推動城鄉建設,就必須對城鄉規劃管理進行創新,要結合當前城鄉發展的實際情況和未來城鄉發展的需求,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城鄉規劃,以此來適應市場發展的需求。

1.2 對于經濟模式的適應

由于受到以往計劃經濟的固有增長模式影響,從而給我國國民經濟造成了一定的損失,使得經濟處于長期滯后狀態,這對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是非常不利的,因此,為了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變化,我國相關政府就要結合當地城鄉經濟發展的現狀,從而實現科學有效的資源調度,順應多樣化經濟增長模式,從而推動我國經濟的綜合發展。

1.3 對于經濟結構的適應

在以往我國的經濟發展中,主要是以農業發展為主,忽視了工商業的發展,這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我國國民經濟的增長,自改革開放以后,我國的經濟結構主要以工商業為主,農業為輔?,F如今,我國經濟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因此,我國相關政府必須加大對城鄉規劃的管理力度,對各個行業資源采取有效合理的分配,從而保證我國城鄉規劃管理的有序進行。

2 城鄉規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 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職能不足

從目前我國城鄉規劃管理的發展現狀來看,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職能不足,從而使得我國在城鄉規劃管理過程中存在很多的漏洞。在具體的管理過程中,由于其職能與所賦予的權利不相符,同時,相關政府部門缺乏有效的管理技術,導致了城鄉規劃管理面臨許多問題,嚴重影響了城鄉規劃的協調發展,因此,各級政府應該不斷加強自身管理職能,從而保證城鄉規劃空間布局設計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2.2 城鄉規劃管理缺乏相關理論指導

在具體的城鄉規劃管理中,還缺乏相關的理論指導,從而使得城鄉規劃跟不上時展的步伐。特別是對于一些經濟發展欠缺的地區,由于當地資金的短缺,使得空間布局存在很多不合理之處。與此同時,由于城鄉規劃缺乏短視性,沒有設置長遠的目標,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城鄉規劃管理的有效開展。另外,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城鄉規劃管理起步晚,發展緩慢,再加上缺乏相關理論指導,從而導致了在管理上沒有取得明顯的效果。

2.3 對城鄉規劃監督和管理力度不足

在我國城鄉規劃管理中,對城鄉規劃監督和管理力度不足也是影響城鄉規劃管理進行的一個重要因素。第一,雖然目前我國很多地方政府已經加大了對城鄉規劃的重視度,但是由于缺乏相應的監管力度,從而使得城鄉規劃設計存在很多的漏洞,使得城鄉規劃管理流于形式。第二,在管理使用城鄉土地時,經常出現一些違法用地等現象,由于管理監督的力度不夠,使得城鄉規劃未能達到預期目標。第三,雖然我國政府制定了一些相關的管理制度,但是并沒有把這些管理制度落實到實處,缺乏嚴格的執法管理力度,從而阻礙了我國城鄉建設發展。

3 有效解決城鄉規劃管理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3.1 實現科學化管理

為了保證城鄉規劃管理的有效開展,促進城鄉和諧發展,我國政府應該重視城鄉規劃管理。首先,政府應該利用現代化管理技術手段,實現科學合理的管理,并建立科學化標準,從而促進城鄉規劃建設。其次,相關的城鄉規劃管理人員應該改變以往的傳統觀念,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軟件,改變城鄉規劃管理方式,從而保證城鄉規劃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再次,我國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應該建立完善的規劃管理體系,比如,建立全市一張圖,實現多規合一,確保通過搭建技術線路。最后,管理人員要摒棄以往的手工操作,采用計算機輔助手段,把城鄉規劃中的信息用計算機的形式表現出來,這樣不僅能夠節省大量勞動力,而且又能提高辦公的效率;同時,還要加大對城鄉規劃管理的相關數據進行更新,保證相關數據的實效性和完整性??傊挥袑Τ青l規劃管理實現了科學化管理,才能從根本上推動城鄉建設的發展。

3.2 合理調度城鄉資源

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政府把過多的精力放在了發展城市建設上,忽視了城鄉結合發展,因此,導致了城鄉不和諧的發展。因此,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城鄉規劃建設,我國政府應該合理調度城鄉資源,從而促進我國社會的經濟增長。在以往我國傳統的城鄉管理中,只是根據市場的變化進行調整,通常情況下不考慮當地城鄉的實際情況,從而使得城鄉發展很不協調;同時,在具體的城鄉規劃中還經常出現調配資源的不合理,給城鄉發展帶來了不利的影響。因此,政府應該加大城鄉資源的調度力度,保證城鄉資源分配的合理性,避免給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減少資源的浪費情況。除此之外,政府還要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城鄉規劃方案,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從而為城鄉和諧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3.3 加大城鄉規劃宣傳的力度

在城鄉規劃管理中,加大城鄉規劃宣傳的力度也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有效措施。因此,相關政府應該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重視公眾參與性,從而保證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在具體的宣傳過程中,可以通過報紙、電視等形式來加強宣傳力度,從而提高群眾對城鄉規劃管理的重視度。另外,政府還可以利用互聯網技術來加大宣傳,擴大宣傳范圍;同時,政府還可以舉辦一些規劃展覽活動,讓群眾積極發表自己的見解;最后,政府還要堅強對城鄉規劃管理的監督,避免一些違法操作行為的發生。

4 結束語

總而言之,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為了縮小城鄉差距,相關政府部門就應該重視城鄉規范管理。城鄉規劃管理是一項長期且復雜的工作,因此,我國政府應該加大城鄉規劃宣傳的力度,實現合理化、科學化的管理,從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

參 考 文 獻

[1] 周天野.試談城鄉規劃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5,16:250.

[2] 別志軍.試談城鄉規劃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J].江西建材,2015,18:49+51.

[3] 李小曦.提高城鄉規劃管理的對策探討[J].江西建材,2016,02:44+47.

城鄉規劃存在的問題與對策范文2

【摘要】

城鄉一體化是我國城市發展的一個新階段,改變長期形成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實現城鄉居民享有平等的待遇,使城鄉經濟全面的可持續發展。《城鄉規劃法》的出臺旨在運用統籌的思想提高城鄉發展水平,規范城鄉規劃行為,起到促進和保障作用。但是,在具體實踐中,城鄉規劃一體化還是存在很多困難,本文將就這些問題提出合理化的對策。

【關鍵詞】

創新體制;城鄉規劃;一體化;對策

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發展變化,國家的綜合實力在不斷增強,人們生活水平也在不斷提高,但是,我國的城鄉結構仍然存在很多不和諧的地方,城鄉居民不能平等享受生活保障、醫療保障,使農村發展停滯的主要原因就是城鄉二元經濟機構。我國大多數的居民仍然生活在農村,如何能使這些居民的生活得到質的提升,就需要加快城鄉規劃一體化的進程,刺激農村經濟,鼓勵城市到鄉鎮消費,使城鄉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資源,使整個城鄉經濟社會全面的可持續發展。

一、城鄉規劃一體化內涵

城鄉一體化的思想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已經產生了,由于歷史原因,各種經濟矛盾不斷涌現,城鄉一體化的思想得到重視。城鄉一體化要想更好的發展,必須要科學的規劃,而城鄉規劃一體化就是對城鄉經濟的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社會文化等各方面進行合理的規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改革,加快城鄉郊區化和鄉村城鎮化的進程。但是,在實踐規劃中,農村的建設和土地資源的浪費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基于此,我國出臺了《城鄉規劃法》,目的是對城鄉一體化進程中行為進行規范和制約,使城鄉差別逐步縮小,最終實現城鄉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推進城鄉規劃一體化進程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在推進城鄉規劃一體化進程中還存在很多問題:

1.城市帶動農村發展意識不夠。目前,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是影響我國城鄉規劃一體化的關鍵因素。農民作為城鄉規劃一體化的主體,受傳統思想的影響,仍然把土地作為生活的主要依靠,不愿意離開農村去城市生活;同時,一些干部對城鄉規劃一體化的認識不夠,缺乏自覺性,他們將大部分精力放在如何提高政績上,根本沒有從農村實際出發,探索適合農村發展的模式,不知道如何提高城鎮化建設,如何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缺乏城鄉規劃一體化的具體規劃。

2.城鄉規劃布局不合理。目前的城鄉規劃中,受到短期利益的驅使,沒有進行長期而深遠的計劃,致使空間規劃不合理,同時,很多農村超前投資,占地多利用率少的情況屢見不鮮,城市的中心城區功能不強,工業空間人口密集度不高等現象廣泛存在。

3.城鄉管理機制不健全。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的影響,傳統的體制還在頑固的發揮著作用,勞動力就業體制,基礎設施建設,教育體制等都有待突破。

三、創新體制背景下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的對策

要在創新體制背景下推進城鄉規劃一體化,實現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要在體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城鄉統籌的管理機制。針對以上問題,提出如下對策:

1.提高城市支持農村的意識。在政策上大力宣傳城鄉規劃一體化的優勢,使農民真正體會到甜頭,同時,要構建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建立完善的農民就業體系,可以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讓農民在農閑之時創造更多的價值,也要健全農民工保障制度,使農民在就業的同時得到應有的法律保障,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

2.構建城鄉一體化的規劃機制。讓農民對承包的土地實行自愿的原則以入股、質押、置換等方式進行流轉,征地程序要透明合法,適度的開發土地,使農民得到應有的補償,避免出現矛盾。結合城鄉的特點,在工業園區的建設、生態環境的建設等方面進行科學的布局,以促進城鄉規劃一體化的發展。同時,建立健全基礎設施建設,升級農村的水利電力等設施,形成城鄉統一的管理體制,得到統籌發展。

3.建立健全管理體制,促進城鄉規劃一體化順利進行。健全勞動力就業體制,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是實現城鄉一體化的前提,要賦予農民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就業權利,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的就業制度,保障農民就業前培訓權利和就業后收入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使農民在就業的同時,同樣享有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大保險。建立健全城鄉公共服務體制,使農民享有義務教育、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務服務。建立健全戶籍改革制度,讓農民享有自由進程和自由遷徙的權利,廢除現行的農業與非農的區別,廢除現行的人口流動管制,使人才可以自由流轉,進一步下放戶口審批權限,取消對申請進城的條件限制。

四、結束語

城鄉規劃一體化是一項重大的社會變革,不僅需要思想觀念的改革,也需要體制措施的改革,關系著我國大部分農民的切身利益。要從根本上廢除城鄉二元經濟機構,使農民從思想上接受城鄉一體化,變強迫為主動。雖然在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進程中存在很多問題,但是機遇和挑戰并存,我們要從體制上變革,真正實現工業反哺農村,實現合理科學的規劃,在創新體制背景下促進城鄉規劃一體化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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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趙洪祝.以“三化”同步推進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J].今日浙江,2011,(4)

作者簡介:

城鄉規劃存在的問題與對策范文3

【關鍵詞】城鄉規劃建設;具體要求;現狀問題;解決措施

城鄉規劃建設是國家規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著力針對其建設中的現狀問題采取策略加以解決,并從各項基礎保障方面為規劃建設提供有效支撐?;诖?,以下就城鄉規劃建設現狀問題及解決措施進行了分析。

一、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的要求

對城鄉規劃建設具體要求而言,其主要分為科學整合與系統協調兩個方面??茖W整合是要求全國范圍內的各區域呈現之間要構筑以核心城市以及中心城鎮為輻射點的整個大空間整合的規劃,同時著力保證小城鎮中的中心城鄉獲得優先突出的地域與交通的整合,從而推動區域城鄉整體空間、小城鎮城鄉等各方面的一體化城鄉網絡的建成。系統協調則是要求城鄉規劃發展必須與區域發展的計劃相互協調,盡量達到對基礎設施、資源等方面的協調建設與應用,全面推動區域發展中的土地資源、水資源、旅游資源等在城鄉協調規劃中的滲透。

二.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的現狀問題

1、城鄉規劃建設的現狀。我國是一個幅員遼闊的國家,因此在城鄉規劃建設過程中,區域發展以及區域內的城鄉發展等環節都存在著十分明顯的不平衡狀態,這對于國家的現代化發展是一種極大的阻礙,尤其是城鄉之間存在的差距,嚴重地影響著國家城鄉統籌發展目標的實現。因此,城鄉規劃建設一直是我國國家建設中的重點。隨著城鎮化建設的快速推進,城鄉規劃建設已經取得了諸多的進步。但是,長期以來,我國實施的是一種城鄉之間獨立發展的二元規劃策略,未能注重二者之間的統籌與協調,《城市規劃法》以及村莊和城鎮的規劃建設的《管理條例》規定還在很深的程度上影響著城鄉統籌規劃工作的實施。一直到2007年下半年我國《城鄉規劃法》的編制與出臺才打破了以往的規劃建設僵局,將建設工作推向了新的臺階。

2、城鄉規劃建設存在的問題。(1)城鄉規劃建設過程中缺乏科學合理指導的問題。當前在進行城鄉規劃建設工作時,普遍缺乏一種全局整合、長遠利益的目光,簡單地應對某個城市或者鄉村地區的開發需求進行隨意的開發建設,普遍不能真正地將每一項開發工作納入到長遠城鄉規劃建設工作中。從具體方面來講,這是由于我國目前尚缺乏以區域和城鄉科學整合、協調發展等為依據的具有針對性的系統長遠規劃方案所引起的,國家相關的城鄉規劃的負責部門無法嚴格地依照科學合理的指導方針對每一項開發工作做出詳細的審核與有效的指導,從而使得城鄉規劃建設落入了一種對空間布局不夠合理、規劃區域功能較低、產業與人口密集程度搭配不均的狀況中。(2)城鄉規劃建設法律體制不完善的問題。城鄉規劃建設過程中,雖然在2007年針對城鄉規劃建設出臺了具體的法律規定,但是,城鄉規劃是以時展為指引而處于流動狀態的工作,各種新的規劃發展的需求層出不窮,這就要求國家必須具有詳細的不斷完善的新型規劃方案及專項法律保障。這就使得我國現存的法律體制不夠完善的問題日益凸顯出來,從而制約了呈現規劃建設各個方面的協調統籌平衡狀態的實現,因此,要想真正地推動城鄉規劃的優化建設,國家還面臨著法律體制等方面的極大挑戰。

(3)城鄉規劃發展協調平衡不足的問題。進行城鄉規劃建設過程中發展牽涉到經濟、政治、文化、資源等各個方面的問題,只有全面地將這些問題統籌起來實施協調的建設,才能夠保證國家的城鄉規劃在整體方面實現協調。但是,目前我國存在的城鄉發展嚴重不平衡的問題,直接地阻礙了各種規劃因素協調性的不足。同時,我國對于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的開展,往往將重點置于城市發展方面,對城市的產業結構進行優化調整、完善城市各種投資環境、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但是,鄉村的建設與發展卻處于被忽視的狀態,各項基礎設施建設不足、經濟發展活力不夠、基礎經濟活動缺乏等問題普遍存在,這就使得鄉村在城市快速發展的狀況下更加地落后于城市水平。

三.當前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現狀問題的解決措施

1、建立健全城鄉規劃中法律法規的建設。國家當前對于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的實施,主要是以《城鄉規劃法》作為依據,要想推動城鄉規劃實現良好發展,就要將此法作為中心和基礎來逐步推動本法律的更新完善以及其他相關輻射法律法規的大力健全,為我國逐步萌生的新的規劃需求提供法律法規保障。具體來講,國家要利用多種渠道及方式來向所有的城鄉住戶進行《城鄉規劃法》的普及性宣傳,指引當前的城鄉建設人員按照必要的審批工作要求以及相關制度等來進行具體的建設。同時,國家還應當鼓勵城鄉居民針對法律的不足來提供完善建議以及創新見解等,著重推動其他相關法律對《規劃法》的補充,全面推動我國城鄉規劃系統合理實施。

2、加強城鄉規劃機制與體系建設的科學指導。首先,國家在目前推動城鄉規劃合理有效的實施,還必須致力于健全城鄉規劃建設的各項項目審核機制、責任追究機制、建設保障機制等的建立,確保城鄉建設的各項活動在開展之前能夠得到國家相關負責部門對于各種條件的審核,保證各項建設符合國家城鄉規劃的整體建設方案。同時,還要積極地加大周圍群眾對于各建設活動的監督,追究非法建設活動的法律責任,將各項建設全面納入城鄉規劃的大體系。而且,國家要為某些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的基礎建設項目,提供法律、政策、資金等方面的保障,推動民間力量對于國家規劃建設工作的幫扶。其次,國家還要以全局與部分、短期與長遠、發展與保護、城市與鄉村等方面的統籌兼顧為原則,來調節并完善城鄉規劃建設具體的體系。

3、加大對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的投入。國家當前開展城鄉規劃建設工作是利國利民的一項大事,也是保證我國立足于國際的重要保障,因此,加大對于城鄉規劃建設中各項工作的投入必不可少,尤其是要極大對于建設工作的各項資金投入。國家除了為城鄉規劃建設進行財政撥款之外,還可以通過政策優惠等策略來調動其他力量的參與,并努力拓展籌集渠道,致力于補償資金不足的問題。同時,國家在進行規劃建設投入時,關鍵還要針對當前鄉村建設不足的問題,來加大各項投入對于鄉村發展的適當傾斜,以縮小城鄉建設的差距。

四、結束語

城鄉規劃是以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根本任務、促進土地科學使用為基礎、促進人居環境根本改善為目的,涵蓋城鄉居民點的空間布局規劃。沒有城鄉的不斷發展就不可能為實施城鄉規劃提供物質基礎。在編制城鄉規劃時是否有利于區域綜合發展、長遠發展,應當成為我們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也是檢驗城鄉規劃工作的根本標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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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波,姚宏偉.村鎮規劃建設中的問題及解決對策[J].中國科技博覽,2012(16)

城鄉規劃存在的問題與對策范文4

關鍵詞:城鄉規劃;可操作性;對策

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0510(2008)12056-02

1、引言

城鄉規劃的可操作性是一個歷久常新的話題,編制出可操作性強,實施性強的規劃,是每一位規劃師極力追求的目標。但規劃的實施往往受到政治、經濟,社會等客觀環境的影響和制約,規劃的確效實施,也需要從法律、政策、管理等方面創造促進其實施的環境條件。從規劃師自身角度而言,如何從改進規劃編制的方法出發,制定出科學性強、透明度高,廣泛反映社會意愿的規劃,來加強規劃的司操作性,是每一位規劃從業人員所認真思考的問題。

2、當前城鄉規劃可操作性不強的緣由

“城市規劃的問題,既是理論問題,更是實踐問題。從根本上說,城市規劃并不是為了”紙上畫畫“去編制文本,而主要的是付諸實施,它是一個從編制到管理、再到實施和反饋的連續過程”。這一論斷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城鄉規劃的本質。也揭示了規劃編制與實施之間的關系。

設實施,規劃只有實施才能體現價值。不能實施的規劃不能算是合格的規劃。同時,實施可以反饋規劃中的一些問題,以便于更好的編制規劃。然而,由于存在規劃的可操作性不強,導致目前很多情況下規劃與實施的脫節,規劃成果成為“圖上畫畫,墻上掛掛”的擺設。規劃的可操作性成為規劃工作者的軟肋。究具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因素:

2.1偏重對空間形態等“硬”規劃的研究,缺乏對實施機制等“軟”規劃的認識

規劃的實施分析需要實施機制的強力支撐,而實施機制往往涉及到各級政府的各個部門。由于受傳統“技術工具型”規劃編制技術路線的影響,規劃設計人員往往偏重對空間布局、空間形態等“硬”規劃技術的研究,而對實施機制等“軟”規劃的認識不夠。而一個規劃的實施與政府的財政體制、行政體制、社會保障體制等實施機制關系密切,如果規劃編制不能與現行的實施機制有效銜接,規劃的可操作性就無從談起。

2.2缺乏對實施路徑、建設時序的考慮。使規劃缺乏彈性

對發展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都要求規劃方案有一定的彈性,以應對不斷變化的情況。然而,目前“靜態藍圖式”的規劃模式,使規劃人員往往忽視對實施路徑和建設時序的考慮。不能幫助實施者對規劃實施的路徑、時序做出較為明確和清晰的把握?,F實情況稍微有點變化,規劃就無法應對,導致規劃應變性差,操作性不強。

2.3規劃方案的唯一性,使規劃缺乏科學性

事物發展存在的多種可能,然而,目前規劃過程中往往是強調規劃方案唯一性,把事物發展存在的多種可能方向。最終規劃成一種發展可能,對規劃的實施發展訴求存在的更多的可能條件分析不足,這使規劃缺乏一定科學性。也就降低了規劃的可操作性。

2.4規劃設計過程中沒有充分反映民意,閉門造車。缺乏民意基礎。

我國規劃師往往存在一種觀念,認為規劃是一項需要復雜技術的職業,甚至受計劃經濟時代自上而下觀念的影響,視為技術官僚和技術精英。在內容上往往偏重在建設形態,空間形態的研究,缺乏對多元化的社會利益平衡的考慮。對規劃受外部各種變化的力量所作用的連續進程這一點,漠不關心。對民意訴求和社會各界其他的意見吸納不夠。使規劃不能體現多元主體利益的要求和充分反映民意,缺少可操作性的基礎。

2.5對實施主體認識的缺位,缺少與大部分實施主體的溝通

目前,規劃階段對實施問題研究的偏少,跟廣大的實施主體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也是導致可操作性不強的一個重要原因。規劃人員往往偏重與規劃編制組織主體的溝通聯系,在城鄉規劃領域內規劃編制組織主體一般是規劃建設部門,但是在現行的體制背景下,建設規劃部門不是一個綜合、全局的部門,她僅僅被賦予了一個專業部門的職權,只承擔了規劃實施一部分職能。這種工作方法導致規劃與相當多的實施主體的溝通不足,在規劃編制階段沒有充分暴露矛盾,揭示問題,沒有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方案的可操作性也大打折扣。

3、提高城鄉規劃可操作性的對策與思路

3.1重視多視角的切入,多目標的統籌,加強規劃“廣度”

規劃中重視多視角的切入,可為規劃方案的制定提供多元的考慮因素,注重多學科與多價值觀的合作與交叉,可增強了規劃的“廣度”,使規劃的思路更加寬厚,為規劃更具有科學性,提供了較好的基礎條件。城鄉規劃牽扯到經濟、社會倫理,生態環境、空間布局等方方面面,若規劃論規劃,未免視線過于狹隘。因此規劃強調多視角的切入,按照目標與問題雙重導向的思路,強化多目標的統籌。為規劃方案的制定提供較為全面的視角考慮。

3.2以人為本,強調公眾參與的實踐規劃

公眾參與是多元主體思想和觀念的交流、碰撞和整合過程,為不同利益主體對話,協調乃至最終走向合作構建了一個有效的平臺。公眾參與可以起到集思廣益的作用,從而有效減少規劃過程中的失誤。城鄉規劃涉及政府、公眾、開發商等多方主體,各方主體在目標導向和主體利益上會有所不同,在主體的的觀念和思想上。會存在著較大的分歧。因此,城鄉規劃編制過程中要多路徑推進規劃的公眾參與。通過公眾參與能保證規劃成果能夠較為全面地反映不同主體的要求和意見,通過公眾參與實現不同利益主體分歧的協調,減少實施中矛盾的激化。

3.3多方統籌,重視多部門利益的綜合協調,調動各部門參與規劃的積極性

長期以來,城鄉規劃制度的研究往往集中在規劃部門本身,城鄉規劃獲得的權限也是建立在特定的行政組織結構基礎之上的。導致城鄉規劃編制的側重點也往往偏重在建設規劃部門歸口,對其他部門職能利益考慮不全,規劃的實施也往往得不到相關部門的應有的支持。城鄉規劃的綜合性要求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加深對其他職能部門職權與城鄉規劃之間關系的研究,重視多部門利益的綜合協調,突出各部門價值的導向,主動引導、明確職責,以期能得到了相關政府部門的積極響應,為規劃的實施提供良好的政府基礎,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對社會經濟發展的統籌和綜合調控作用。

3.4重視規劃的政策屬性。加強“配套政策”的研究和支撐

規劃編制具有技術與政策的雙重特性,規劃成果既是藍圖,也是規劃管理的依據。規劃編制既是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技術,也是建立目標,指導實踐的公共政策過程。為了體現規劃“公共政策”的屬性,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應該加大了配套政策和實踐保障措施方面的研究,進行體制創新。配套政策是城鄉規劃發揮效用的制度基礎,也是規劃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主要體現,從政策層面來研究規劃實施中的管理制度、標準、政策等問題,可以大大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

3.5強調成果表達方式易讀性和規劃管理的便利性

規劃成果的表達更具有易讀性,提供方便性,可增強規劃的公眾參與性,加強規劃管理的便利性,也是提高規劃可操作性的一個方面。因此,在規劃成果表達上從不同層次公眾能看懂、讀懂的角度,把規劃的主要過程和規劃設想表現在成果體系上,使規劃從現狀得出結論的過程,以及規劃的措施和方法一目了然。另外,也要強化規劃與實施的互動,從實施過程中反饋問題,給規劃編制提供經驗借鑒,形成規劃與實施的良性互動,增強規劃編制的可操作性。

城鄉規劃存在的問題與對策范文5

1.引言:

城鄉規劃的可操作性是一個歷久常新的話題,編制出可操作性強,實施性強的規劃,是每一位規劃師極力追求的目標。但規劃的實施往往受到政治、經濟、社會等客觀環境的影響和制約,規劃的有效實施,也需要從法律、政策、管理等方面創造促進其實施的環境條件。從規劃師自身角度而言,如何從改進規劃編制的方法出發,制定出科學性強、透明度高,廣泛反映社會意愿的規劃,來加強規劃的可操作性,是每一位規劃從業人員所認真思考的問題。

2.當前城鄉規劃可操作性不強的緣由

“城市規劃的問題,既是理論問題,更是實踐問題。從根本上說,城市規劃并不是為了“紙上畫畫”去編制文本,而主要的是付諸實施,它是一個從編制到管理、再到實施和反饋的連續過程”。[1](馬武定)這一論斷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城鄉規劃的本質,也揭示了規劃編制與實施之間的關系。

規劃與實施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規劃的目的是為了指導建設實施,規劃只有實施才能體現價值。不能實施的規劃不能算是合格的規劃。同時,實施可以反饋規劃中的一些問題,以便于更好的編制規劃。然而,由于存在規劃的可操作性不強,導致目前很多情況下規劃與實施的脫節,規劃成果成為“圖上畫畫,墻上掛掛”的擺設。規劃的可操作性成為規劃工作者的軟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因素:

2.1偏重對空間形態等“硬”規劃的研究,缺乏對實施機制等“軟”規劃的認識。

規劃的實施分析需要實施機制的強力支撐,而實施機制往往涉及到各級政府的各個部門。由于受傳統“技術工具型”規劃編制技術路線的影響,規劃設計人員往往偏重對空間布局、空間形態等“硬”規劃技術的研究,而對實施機制等“軟”規劃的認識不夠。而一個規劃的實施與政府的財政體制、行政體制、社會保障體制等實施機制關系密切,如果規劃編制不能與現行的實施機制有效銜接,規劃的可操作性就無從談起。

2.2缺乏對實施路徑、建設時序的考慮,使規劃缺乏彈性。

事物發展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都要求規劃方案有一定的彈性,以應對不斷變化的情況。然而,目前“靜態藍圖式”的規劃模式,使規劃人員往往忽視對實施路徑和建設時序的考慮,不能幫助實施者對規劃實施的路徑、時序做出較為明確和清晰的把握?,F實情況稍微有點變化,規劃就無法應對,導致規劃應變性差,操作性不強。2.3規劃方案的唯一性,使規劃缺乏科學性

事物發展存在的多種可能,然而,目前規劃過程中往往是強調規劃方案唯一性,把事物發展存在的多種可能方向,最終規劃成一種發展可能,對規劃的實施發展訴求存在的更多的可能條件分析不足,這使規劃缺乏一定科學性。也就降低了規劃的可操作性。

2.4、規劃設計過程中沒有充分反映民意,閉門造車,缺乏民意基礎。

我國規劃師往往存在一種觀念,認為規劃是一項需要復雜技術的職業,甚至受計劃經濟時代自上而下觀念的影響,視為技術官僚和技術精英。在內容上往往偏重在建設形態,空間形態的研究,缺乏對多元化的社會利益平衡的考慮。對規劃受外部各種變化的力量所作用的連續進程這一點,漠不關心。對民意訴求和社會各界其他的意見吸納不夠。使規劃不能體現多元主體利益的要求和充分反映民意,缺少可操作性的基礎。

2.5對實施主體認識的缺位,缺少與大部分實施主體的溝通

目前,規劃階段對實施問題研究的偏少,跟廣大的實施主體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也是導致可操作性不強的一個重要原因。規劃人員往往偏重與規劃編制組織主體的溝通聯系,在城鄉規劃領域內規劃編制組織主體一般是規劃建設部門,但是在現行的體制背景下,建設規劃部門不是一個綜合、全局的部門,她僅僅被賦予了一個專業部門的職權,只承擔了規劃實施一部分職能。這種工作方法導致規劃與相當多的實施主體的溝通不足,在規劃編制階段沒有充分暴露矛盾,揭示問題,沒有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方案的可操作性也大打折扣。

3、提高城鄉規劃可操作性的對策與思路

3.1重視多視角的切入,多目標的統籌,加強規劃“廣度”。

規劃中重視多視角的切入,可為規劃方案的制定提供多元的考慮因素,注重多學科與多價值觀的合作與交叉,可增強了規劃的“廣度”,使規劃的思路更加寬厚,為規劃更具有科學性,提供了較好的基礎條件。城鄉規劃牽扯到經濟、社會倫理、生態環境、空間布局等方方面面,若規劃論規劃,未免視線過于狹隘。因此規劃強調多視角的切入,按照目標與問題雙重導向的思路,強化多目標的統籌。為規劃方案的制定提供較為全面的視角考慮。

3.2以人為本,強調公眾參與的實踐規劃。

公眾參與是多元主體思想和觀念的交流、碰撞和整合過程,為不同利益主體對話,協調乃至最終走向合作構建了一個有效的平臺[2]。。公眾參與可以起到集思廣益的作用,從而有效減少規劃過程中的失誤。城鄉規劃涉及政府、公眾、開發商等多方主體,各方主體在目標導向和主體利益上會有所不同,在主體的的觀念和思想上,會存在著較大的分歧。因此,城鄉規劃編制過程中要多路徑推進規劃的公眾參與。通過公眾參與能保證規劃成果能夠較為全面地反映不同主體的要求和意見,通過公眾參與實現不同利益主體分歧的協調,減少實施中矛盾的激化。

3.3多方統籌,重視多部門利益的綜合協調,調動各部門參與規劃的積極性。

長期以來,城鄉規劃制度的研究往往集中在規劃部門本身,城鄉規劃獲得的權限也是建立在特定的行政組織結構基礎之上的。導致城鄉規劃編制的側重點也往往偏重在建設規劃部門歸口,對其他部門職能利益考慮不全,規劃的實施也往往得不到相關部門的應有的支持。城鄉規劃的綜合性要求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加深對其他職能部門職權與城鄉規劃之間關系的研究,重視多部門利益的綜合協調,突出各部門價值的導向,主動引導、明確職責,以期能得到了相關政府部門的積極響應,為規劃的實施提供良好的政府基礎,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對社會經濟發展的統籌和綜合調控作用。

3.4重視規劃的政策屬性,加強“配套政策”的研究和支撐

規劃編制具有技術與政策的雙重特性,規劃成果既是藍圖,也是規劃管理的依據。規劃編制既是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技術,也是建立目標,指導實踐的公共政策過程。為了體現規劃“公共政策”的屬性,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應該加大了配套政策和實踐保障措施方面的研究,進行體制創新。配套政策是城鄉規劃發揮效用的制度基礎,也是規劃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主要體現。從政策層面來研究規劃實施中的管理制度、標準、政策等問題,可以大大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

3.5、強調成果表達方式易讀性和規劃管理的便利性

規劃成果的表達更具有易讀性,提供方便性,可增強規劃的公眾參與性,加強規劃管理的便利性,也是提高規劃可操作性的一個方面。因此,在規劃成果表達上從不同層次公眾能看懂、讀懂的角度,把規劃的主要過程和規劃設想表現在成果體系上,使規劃從現狀得出結論的過程,以及規劃的措施和方法一目了然。另外,也要強化規劃與實施的互動,從實施過程中反饋問題,給規劃編制提供經驗借鑒,形成規劃與實施的良性互動,增強規劃編制的可操作性。

4、結語

規劃實施是規劃編制最終結果,而規劃可操作性是推動實施的根本動力。隨著城鄉規劃實踐的深入,規劃編制的類型越來越多,規劃編制工作充滿了更多的復雜性與挑戰性。做為一個城鄉規劃設計人員,責任感促使我們要從規劃實施的角度來更多探討規劃的可操作性。把規劃的可操作性作為主線貫徹規劃編制的始終,通過不斷的實踐,來把握規律,尋找共性,服務社會,體現城鄉規劃應有的價值。

參考文獻(References):

城鄉規劃存在的問題與對策范文6

關鍵詞:公眾參與;城鄉規劃;行政許可;問題;完善

目前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建設發展的新時期,隨著人們對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需求不斷增長的同時,對當前城鄉規劃管理工作也有了新的要求,這對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發展來說,是一個良好的機遇,而事物通常是具有兩面性的,因此也是一種挑戰。而公眾參與城鄉規劃工作是對城鄉規劃法的貫徹和落實,也是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直接需求,因此是勢不可擋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基礎與核心就是行政許可管理工作,因此要對其引起高度的重視。

1、 城鄉規劃管理應該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

實施依法行政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和意義,依法行政是貫徹和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體現,只有實施依法行政,才能確保完善城鄉規劃制度,使得公眾更積極全面的參與到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中,并保證他們的權利,只有實施依法行政,才能保證城鄉管理規劃的職能得以履行,并實現對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調控。第一,在城鄉規劃管理中,從本質上看,無法保證行政機關和被管理者具有平等的地位,行政機關或者是沒有依法行使管理職權而導致了管理者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的現象時有發生,因此為了確保被管理者的合法權益能受到保護,避免管理行政機關出現的現象發生,就必須規范行政機關的管理職能以及權限;第二,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所涉及的內容比較廣泛,而且會涉及到很多的利益關系,光是通過行政協調是無法實現對各方面利益的合理調整權衡的,也無法保證公眾的利益,因此需要借助法制手段來對各方面的關系進行調整,以使得公眾的利益得到保證;第三,在城鄉規劃管理中,無論使用任何方法和手段,都要確保其和法律手段相結合,進而形成完整統一的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機制,才能從為管理的實施提供可行的依據。

2、 完善的城鄉規劃行政許可行為的基本要求

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必須要以行政許可法作為基礎,依據行政許可法中的相關要求,要明白規范的城鄉管理行政許可行為的基本內容,這樣才能確保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合理合法。

2.1確定城鄉規劃的公布及公共參與制度

要將公眾參與作為一項決策制度來對待,而且公眾參與的內容應該整個城鄉規劃管理的全部過程當中。這主要體現在第一,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的編制當中,在這個階段,可以以訪談或者是問卷調查的形式來征求公眾對城鄉發展現狀以及未來發展的希望和建議,在編制時充分考慮他們的建議;第二,公眾參與到對規劃方案的評議和選擇當中,這實際上也體現了公眾參與政府決策中,也體現了民眾在城鄉規劃管理中的權利,公眾參與到對規劃方案的評議和選擇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證城鄉規劃的公正和科學性;第三,公眾參與到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中,一旦城鄉規劃方案得以確定之后,公眾就需要對各種建設行為進行監督,確保行機關的所有行為嚴格遵循城鄉規劃方案中的要求,監督其依法進行管理;第四,公眾要參與到城鄉規劃實施效果的信息反饋當中,城鄉規劃的實施需要較長的時間,整個過程中會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利益,是動態的,因此在整個過程中進行一些政策調整時難免的,這就需要公眾可以隨時向相關部門反饋各種信息,同時行政主體應該給公眾提供一定的參與途徑,以確保公眾能真正的參與到整個城鄉規劃管理當中。

2.2公開行政許可申請和受理的基本條件

第一,《行政許可法》中明確規定了行政許可受理方面的內容,而且這些內容的核心就是公開,要求在城鄉規劃中,行政部門的應該廣泛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所有的行為的決定和行為都是公開的,而且公眾有權知道這些活動的內容;第二,《行政許可法》中明確的規定了行政許可受理的基本條件,所以說行政許可的條件是法律規定的,任何人和部門都不能擅自更改;

2.3要全面了解行政許可審查決定的標準和依據

以前行政主管部門一直強調城鄉規劃管理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對于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的審查和決定通常都是通過內部討論以及論證的方式來完成審查和決定。一旦建設單位的行政許可沒有得到行政管理部門的許可,通常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如何處理,這實際上違背了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雖然城鄉規劃管理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但是城鄉規劃管理屬于行政管理行為,因此要嚴格遵守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要明確將審查的標準和依據制定出來,同時要對審查的結果進行詳細的解釋。

2.4要建立行政許可的聽證制度

《行政許可法》中明確對聽證的程序以及利害關系人制度進行了規定,如果行政機關發現行政許可中的事項和厲害關系人的重大利益有一定的關系,要讓利害關系人知道,同時他們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2.5要對行政許可做出和實施的時限進行統一

第一,對“一書兩證”審發的工作時限進行規定,《行政許可法》中明確規定了行政許可的最長時限為一個月。城鄉規劃管理工作通常具有較強的綜合性,整個過程中會涉及到多個部門,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擔任著審批的重任,所以在工作的過程中要將做好和相關部門的協調和溝通,進而保證審批工作的順利完成;第二,對“一書兩證”實施的有效時限進行規定,目前城鄉規劃法中并沒有對“一書兩證”的有效期限進行規定,所以管理起來和比較麻煩,為了方便管理,應該在地方立法中給予相應的規定。結合我國目前的發現趨勢以及管理進行考慮,筆者認為“一書兩證”的有效期限應該規定為兩年,如果在規定的期限之內沒有完成的,建設單位要提前一個月向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等待其的決定。

3、 公眾參與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的意義

從我國目前的發展狀況來看,城鄉規劃行政許可工作基本上指的就是城鄉規劃法中所指出的“一書三證”的許可制度?!耙粫C”和“一書兩證”的許可制度相比起來雖然有了一定的改善,過規定的內容也日趨完善,但是公眾參與機制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對后期實踐工作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由于公眾參與機制的不完善導致了一系列問題的出現,比如很多工程得到了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同意之后,開始了施工,在施工的過程中以及工程完工結算中,對于一些移民拆遷的處理以及建設項目的有關問題方面都產生了一些糾紛,為了使得這些糾紛得以解決處理,無疑很造成很多行政管理資源的浪費。這都是在整個城鄉規劃工作沒有讓公眾充分參與進來而導致的,如果讓公眾充分參與,提前聽取他們的建議和期望,就不會造成后續這些問題的出現,所以這些問題都是由于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的不足之處,是由沒有完善的公眾參與機制而引起的問題。想要減少或者是避免這些問題的出現,就要建立完善的公眾參與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中,廣泛聽取公眾的意見,尤其是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和要求,盡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出現,進而減少對行政管理資源的浪費,做到優化社會資源配置,確保整個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的公正科學,使得城鄉規劃行政許可觀看的智能得以正常的發揮,為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促進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

4、 公眾參與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當前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雖然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是在公眾參與機制上依然存在很多的問題,這些問題或多或少對城鄉行政管理部門智能的正常發揮起到了制約作用。

4.1法制保證存在一定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城鄉規劃法中只涉及到了城鄉規劃項目在景觀相關部門完成對規劃的編制人后得到城鄉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之后就可以按照規劃進行實施,但是沒有對公眾參與進行解釋和闡述。而想要確保公眾真正參與到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當中,避免出現一些列的問題和糾紛,就應該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保證。

4.2組織職能存在問題

在城鄉規劃行政許可信息的填報申請環節,各級政府機構多半拘泥于形式上的,光光是走流程??v使相關正機構給公眾提供了參與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的平臺,但是并沒有獲得公眾的信息反饋,所以對于城鄉規劃項目的水平和實施來說,公眾的參與并沒產生任何影響。綜上所述,政府相關部門的組織職能依然不夠完善,有很多的問題需要解決。

4.3技術方法存在一定的問題

該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是在城鄉規劃中,政府針對城鄉規劃項目所開展的以書面調查或者是交談的方式來對公眾的意見進行征求,但是主動性沒有得到有效發揮;第二,政府部門對沒有充分對各種輔助技術的應用,一些地方政府部門雖然針對城鄉規劃項目制作了三維虛擬圖,但是三維虛擬圖主要是針對項目的一些關鍵地段來制作的,不具有整體性,而且不能在公眾參與的網絡平臺上出來,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公眾參與。

5、 完善公眾參與背景下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的措施

正是因為公眾參與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中存在一定的不足,為了確保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下文中將提出了完善公眾參與背景下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的措施。

5.1要不斷加大公眾參與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法規的建設力度

為了確保公眾參與城鄉行政許可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保證行政許可管理工作得到順利的開展,就需要加大對公眾參與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法規的建設力度,應該將對公眾意見的征詢以及聽證等公眾參與的方式都納入與之相配套的法律當中。此外要給與公眾真正行使監督的權利,,使其能對城鄉規劃項目進行全面的監督,以確保其權利得到真正實現。各級地方政府就夠應該將公眾參與背景下的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專項化,對在整個規劃管理中參與方的利害關系進行詳細的規定,以避免發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使得各種行政資源得到合理的使用,不會造成浪費。

5.2構建完善的公眾參與組織保障體系

在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中,政府在整個過程中都要起到主動性和服務性的作用,處理好自己主體參與者和公眾之間的關系,以確保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得以高效實施。除此之外,政府可以創立一些相關的性機構組織,通過社會咨詢的形式來廣泛的獲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從根本上保證公眾參與機制在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中得到真正的實施。

5.3要將傳統和現代的技術相融合

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和進步,現代的信息技術給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提供了一些輔助的技術方法,但是公眾參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得以實現主要還是需要政府提供的主導性技術作為保證。政府作為公眾參與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中的主體參與者,要積極構建虛擬場景,以及網絡平臺等方式實現和公眾進行更好的交流,將規劃的內容告知公眾,以得到公眾的認可和支持,并參與到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當中,以推進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我國的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工作中,讓公眾參與是其發展的必然要求,公眾參與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各級政府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方法,使得公眾能真正的參與到城鄉規劃行政許可管理中,確保管理工作得以順利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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