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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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系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系范文1

[關鍵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簡稱“兩規”)

中圖分類號:G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25-0343-01

一、“兩規”需要協調的原因

1由于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都要對未來相應區域的土地利用進行安排,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均為國土規劃專項規劃,因此許多專家學者建議兩個規劃的上一層次的國土規劃基礎下進行協調。

2“兩規”研究的角度不同,在用地調整的問題上具有從屬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對行政區域內全部土地的利用結構及其布局所做的安排;而城市總體規劃則著重于城市總體規劃范圍內的建設用地的分類及其布局的安排,如果忽視兩者的差異和關系,將導致兩者在規劃思路和規劃結果上的矛盾。

3“兩規”對于用地均以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為核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本質上是對土地的開發、利用、治理和保護所進行的一項綜合部署,其中心任務是確定土地利用結構、土地利用布局和土地利用方式,以達到合理用地、節約用地和保護土地的目的。而城市總體規劃重點是用地規模的確定、用地選擇和用地分類及布局等。由于土地數量的有限,土地資源的稀缺性決定了“兩規”在用地上都要以節約和合理利用土地為核心。

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不協調的原因

1“兩規”各自的出發點和目的不盡相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目的是:在不增加土地面積投入的條件下,優化土地供需平衡的結構,統籌安排各類用地,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目的是:統籌安排城市各類用地及空間資源,綜合部署各項建設,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它側重于規劃的過程,它的結果只是一種預測,強調的是為達到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目標而進行的調控過程。

2編制所依據的基礎資料和統計方法不一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據的是土地詳查資料及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的更新成果可信度較高;而城市總體規劃依據的是城建部門的統計資料,對用地進行統計時,往往采取抽樣調查的方法,所得到的數據為概查和估算數據。此外兩部門統計口徑不一致也是造成基礎數據不一致的原因之一,如:城市規劃部在統計城市建設用地時,往往將已有城市總體規劃區的、還沒有建設的郊區或部分農村也計人城市現狀用地,土地部門則以實際成為城市建設用地或已辦理了建設用地手續的用地作為現狀城市建設用地,所以統計的城市建設用地面積會大于土地利用詳查及變更調查數據。

三、“兩規”不協調對規劃實施影響的分析

1編制不同步,“兩規”城鎮用地規模的規劃結論缺乏可比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由土地部門負責編制的,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始于20世紀8O年代,直到1998年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作了原則性規定。我國的城市規劃始于20世紀5O年代初期并確立了《城市規劃法》同時早于《土地管理法》。往往在各地的編制過程中,規劃的起點和規劃期限也不同,使得“兩規”在表述城鎮用地規模時明顯存在不同,其結論缺乏可比性。

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水平影響用地規模的控制效果。上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供給制約和引導需求”為指導思想,由上而下編制,實施以來雖然在控制城市的發展規模和避免城市無規則蔓延上起重要作用,但由于土地系統的復雜性、規劃基礎條件的欠缺,加之我國處于社會經濟轉型時期,其規劃的理論與方法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劃實施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

四、“兩規”協調途徑

1實行規劃的同步編制。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過程中,建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兩規”編制的基期年和目標予以規范化、制度化,做到同步編制,并且其他相關規劃也應在規劃期限內進行編制,不得隨意改變規劃編制的期限。

2人口規模預測的協調。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人口規模的預測關系到建設用地規模的預測,因此,在“兩規”的協調過程中,首先必須在人口統計口徑上達到一致;其次二者統計的行政區域范圍必須一致,這樣的話,二者所用的數據基礎是一樣的,由此確定的規劃建設人均用地指標也顯得科學合理。

3建設用地規??刂颇繕私y一。在“兩規”的協調中,目前以人均建設用地指標作為控制城鎮用地規模的標準,但它忽視了城市建設用地擴張原因和影響因素、影響程度的研究,城市與區域之間的關系研究,從而影響了城鎮規??刂频男Ч?。只有在對已有的擴張是否合理進行分析判斷的前提下,針對城市集約利用水平和閑置地、空地情況,根據對未來城市土地需求量研究和區域土地需求的矛盾,才能提出未來城市用地適宜擴張的范圍。顯然,通過上述兩者的結合,將城市現狀、城市用地擴張分析與城市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結合,可確立統一的建設用地規??刂颇繕恕?/p>

4城市發展方向協調統一。要使“兩規”在城市發展方向上達到協調統一,必須先確定城市的性質,城市性質的確定對城市發展規模和發展方向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根據我國的國情,保護耕地應作為城市發展用地時首先考慮的問題,其次結合區域范圍內的土地適宜性評價和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基礎設施的建設情況,在確?;巨r田的基礎上,合理的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即向宜建區和基礎設施有所延伸的地方拓展。

5“兩規”實施一致有效?!皟梢帯敝挥型ㄟ^實施,才能夠真正實現其自身的價值。在“兩規”的實施過程中,各級政府應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為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對“兩規”的實施予以同等重視。“兩規”的實施都應注重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的綜合應用。此外,應加強規劃宣傳、社會的監督和進行規劃實施評價,建立規劃公眾參與制度、規劃公示制度和規劃管理公開,調動公眾的主動意識,促進政府部門的公正執法,提高工作效率,制約和避免各種違反規劃行為的發生,保證規劃的實施。

參考文獻(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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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系范文2

關鍵詞:城鄉規劃;土地規劃;分析

在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中,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經濟建設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起著關鍵的作用,它們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既是統一的又是對立的。兩個規劃的依據都是國民經濟長期發展規劃,其核心內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但研究的對象、范圍、實施年限、方法、步驟各有側重,規劃深度也懸殊較大。長期以來,兩個規劃在規劃和實施過程中仍存在銜接不到位,難以協調統一?!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在城市規劃區內、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條也規定了: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以及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1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滯后于城市總體規劃

我國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時間較遲(到 80 年代才在我國起步),先后組織開展了兩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但其規劃的理論與方法不完備,因此規劃制定水平低,規劃體系存在缺陷,致使其可操作性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雖然在控制城市的發展規模與避免城市無規則蔓延上起重要作用,但其以“供給制約和引導需求”的指導思想,由上而下編制,規劃中的主要用地指標也是由上而下分解,沒有充分考慮實際發展的用地需求,脫離實際,存在與城市總體規劃、現狀不一致等矛盾。

1.1 規劃指標分解不合理。有些地方的規劃上下級規劃脫節,在逐級分解規劃指標的過程中,有的供求缺口偏大,有的突破了上級規劃指標;規劃指標分解落實的主要依據―――基礎數據(各地區歷年用地情況統計、土地后備資源調查數據和產業發展規劃等)不真實、不準確;客觀上社會發展、政策和戰略調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規劃指標分解的準確性。

1.2 用地定位不明確。根據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縣級以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各類用地指標,最終要通過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到具體地塊,但在一些地方鄉級規劃與這個要求有很大差距。有的規劃建設用地尤其是農村居民點、非農業建設用地沒有落實用地范圍,農用地結構調整的具體范圍多不落實,尤其是對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未作充分調查研究,定位落實較差。

1.3 規劃文本和圖件不夠規范。一是規劃基數和基礎圖件采用不當。有的規劃未按要求采用統一時間的詳查變更數,人為調減耕地基數,增加建設用地面積,并相應更改了現狀圖。二是土地分類和用途分區與新法規定不一致。新法對土地分類和用途分區作了規定,但有的規劃仍使用過去的分類和分區。三是內容不夠完整。一些規劃內容過分簡略,特別是重要指標,如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面積等不全面或缺少分解指標,有的缺少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規劃圖。

1.4缺乏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一些城市建設用地嚴重不足。根據 2001 年度土地變更詳查數據,2001 年底全市建設用地總量為 834743 畝,至 2010 年是 76597 畝的用地指標,年均只有8511畝。更突出的問題是,規劃期內17.44萬畝建設用地指標中,只有5萬畝是可以占用耕地的,余者皆為非耕地,這在平原地區中是不現實的。有些城市為滿足建設的需要,突破建設用地計劃不乏存在,使大量耕地被占用。

2城鄉規劃科學的理論和方法和實施辦法

城鄉規劃分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詳細規劃是以總體規劃為依據,規定建設用地的各項控制指標和規劃管理要求,或直接對建設項目作出具體的安排和規劃設計,因此規劃實施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城市總體規劃是由地方政府主持規劃,政府方面熱衷于建設大城市,有任意擴大城市規模的傾向,規劃部門為迎合政府意圖,加上自身利益觀念的驅使(按規劃面積計酬),也喜好做大規劃。由于以上原因,加上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經濟的快速增長,帶來了新一輪的圈地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脆弱性也暴露無遺。1997 年~2002 年的六年間,全國建設占用耕地 1646 萬畝,年均274 萬畝,與 1991 年~1996 年的年均 440 萬畝相比,下降了37%。2003 年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之初對十個省市的統計,在458.1 萬畝園區實際用地中,未經依法批準的用地就有 314.6 萬畝,占68.7%。

3 協調處理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關系

由于兩個規劃有著共同的規劃對象和規劃目標,從本質看,它們應該是相互協調和銜接的關系。城市總體規劃除土地使用規劃內容外,還包括了城市體系規劃、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等內容,這應成為土地利用規劃的指導,為土地利用規劃確定區域土地利用結構提供宏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為城市的發展提供充足的發展空間,以促進城市與區域經濟的發展。

城市規劃應樹立耕地保護意識,尤其是保護基本農田。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應在區域規劃的指導下,相互協調和相互制約,共同遵循發展區域社會和經濟,合理利用和珍惜每一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保護生態環境,維持生態平衡,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發揮城市區域的競爭優勢,協調區域間、城鎮間的矛盾。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應依法適時調整規劃,提高修編質量。調整規劃要依法按程序進行,嚴格界定調整范圍。以下幾種情況需要調整或修編規劃:一是受自然災害影響,土地利用現狀和使用條件發生變化并影響規劃執行的;二是新提出的國家或省級重點項目,符合獨立選址條件的;三是在耕地等主要農用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情況下,需要調整用地結構與布局的;四是行政區調整后,影響規劃執行的;五是主要用地規劃定量或定位經核定確實有錯誤或遺漏的。

4 上級規劃調整,需要相應調整或修編下級規劃

應正確處理好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用地計劃的關系,制定年度計劃不能脫離城市總體規劃,必須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根據近期用地需求來制定年度計劃。城市建設過程嚴格執行年度用地計劃,政府不能背離年度計劃隨意批地。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系范文3

關鍵詞:鄉鎮土地;利用;規劃

Abstract: the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in town planning the lowest level, to implement in planning for land management to provide direct basis, on the rural regional economy development is very important to promote and guide the role.

Keywords: rural land; Use; planning

中圖分類號:[F299.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物質生活條件,是生產建設發展經濟和擴大對外招商步伐的前提。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用地管理提供直接依據。本文試從我區鄉鎮各類土地利用、保護及土地整理、開發、復懇等方面,進行簡要論述。

一、 農用地規劃

農用地是指耕地、林地、草地等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農用地規劃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一般耕地、林地、草地等的規劃。

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應該說,基本農田是為了滿足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而必須確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所以,老百姓稱基本農田為“生命田”、“吃飯田”和“保命田”,必須制定嚴格的制度加以保護?!痘巨r田保護條例》的,標志著我國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的正式確立。這一制度是指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及當地人口和資源狀況,將質量好、產量高、生產潛力大且集中連片的耕地劃為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的一種耕地保護制度。

一般耕地是指除基本農田之外的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這部分土地無論是土質、產量、生產潛力都要較劃入基本農田的耕地差一些,一般種植一些適合生長的經濟作物,例如果圃、苗圃、花圃、瓜、蔬菜等。在我區多用于各鄉鎮農業結構調整的臨時用地,高上地區養殖畜禽,南部大洼地區挖池養魚,這樣不但可以把村莊周圍的閑散地、打谷場充分利用起來,而且還可以完成部分土地的復墾工作。

由于我區大面積林地、草地不多見,在此不詳加論述。

二、 鄉鎮建設用地規劃

鄉鎮建設用地規劃是指城區以外,廣大農村和集鎮范圍的建設占用土地的總稱。鄉鎮建設用地量大面廣,一般要占全部建設用地的60%左右。對鄉鎮建設用地規劃應堅持以下原則:首先要堅持合理用地,使用地指標達到占補平衡。要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合理地編制村鎮規劃,經有關部門審批后,以此為依據進行宅基地的審批工作。通過合理的布局和規劃,提高土地利用率。其次,堅持依法用地,加強監督機制。執法部門要依據《土地管理法》的各項條例,進行監督檢查。國土部實施每季度一次的衛星遙感航測圖,加強了各類用地的透明度,有利地遏制住了土地的亂占濫用情況。再次,要堅持按計劃用地。建設鄉鎮小區要有計劃有目標,確定可行性方案后,再選址、征地、建設要注意能夠利用廢棄場地的決不占用其他土地,避免重復建設造成資源浪費 。最后,要堅持利用各種渠道,加強耕地保護意識。對農民朋友進行《土地法》及各種相關法律的宣傳,提高思想意識,認識到保護耕地的重要性

三、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是人類在土地利用中不斷建設土地和重新配置土地的過程。廣義的土地整理包括土地開發和土地復墾。土地整理應遵循的原則:以農用地為主的原則;量力而行的原則;先易后難、因地制宜的原則。

(一)土地開發規劃

土地開發是指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人們為了某種目的,運用一定的技術、經濟手段擴大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圍,提高土地利用程度的活動過程。土地開發規劃的基本步驟:1、土地開發的可行性論證。進行土地開發的可行性論證,一般以經濟效益為主,同時,應考慮土地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及對社會需求的滿足程度。2、確定開發目標。從當地的技術、經濟條件出發,以待開發土地資源的調查、評價結果為依據,以解決目前土地資源供需矛盾為要求,分清輕重緩急,從而確定出待開發土地資源的目標、方向、途徑。3、確定土地開發利用結構和布局。土地開發利用結構取決于一個地區用地構成的要求,國民經濟發展長遠計劃或企業的經營方針,各類待開發土地資源的數量和質量情況,建立良性生態系統的要求和當地的社會經濟條件。4、確定開發次序和開發速度。首先根據土地資源調查結果推算出規劃期內可開發的數量。其次根據前面所提到的因素分析待開發土地資源的難易程度,進行規劃期內各年分配。第三步是將上述分配的結果與國家計劃開發指標進行比較修訂,最后得出按年計算的開發量。5、開發資金計劃。土地開發需要投資,開發資金的來源一般有國家設立的投資組織、國家財政計劃、地方集資組織以及外資的引進等。6、選定開發模式。它的優勢對土地開發目標的實現及開發者的積極性的大小有直接的影響,它受社會經濟體制、國家干預程度、待開發土地本身特征的制約。土地開發遵循的原則是:1、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原則。2、生態優化原則。3、最佳利用原則。4、可行性原則。

(二)土地復墾規劃

土地復墾就是對各種工礦廢棄地(包括挖損地、塌陷地、壓占地等)采取整理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為了搞好復墾,提高土地復墾的科學性與計劃性,復墾前要認真搞好土地復墾規劃。土地復墾規劃應遵循以下原則:1、因地制宜,恢復利用的原則。2、先易后難,服從全局的原則。3、注重時效,講究經濟效益。4、復墾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以及礦區規劃相協調,與土地管理措施密切配合。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前提和基礎。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有效的用地保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城鄉統籌提供服務,從而保證農村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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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系范文4

關鍵詞:土地利用規劃鄉鎮綜述國內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3973(2010)08-134-03

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編制土地利用規劃的責任,目前隨著省、市、縣級規劃指標分解工作的逐步完成,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將進入實質性的編制階段。截至2006年底,我國有19369個建制鎮和14119個建制鄉。從行政級別來看,鄉鎮雖然其處于中國政府中的最低層次,但其在規劃體系中的作用還是不容小覷。客觀地講,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編制水平直接關系我國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牢固與否,對于自上而下編制土地利用規劃及系統開展土地的調查、登記、統計、評價等工作發揮著非常重要的基礎性作用。為此,在新一輪鄉鎮規劃即將全面開始編制時期,本文通過梳理相關的文獻和專著,嘗試對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的已有研究和實踐進行細致的回顧和總結,以期為新一輪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提供些許借鑒和幫助。

1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的地位和特點

目前,在我國的五級土地利用規劃體系中,鄉鎮土地利用規劃處于最低一個層級,國家、省、市、縣四級規劃的目標、任務和各項控制指標最終都必須通過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得以落實。因此,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具有重要的地位與特點。沈曙文認為與縣級規劃相比,鄉鎮土地利用規劃是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最直接的依據,應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歐名豪認為鄉鎮級土地利用規劃處于規劃的最低層次,屬實施性規劃,其內容應能達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應為用地管理提供直接依據。徐鄧耀等認為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國家、地市、縣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比,具有難度大,工作量大,定性、定位、定量要求高的特點。

與其他級別規劃相比,鄉鎮土地利用規劃作為用地控制管理直接依據的“剛性”要求與其可操作性等要求的“彈性”之間的矛盾更加嚴重,為此部分學者也對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剛性”與“彈性”相結合的問題做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此外,諸多學者還直接或間接地理清了鄉鎮地處基層所具有的技術、人才、資金等劣勢及由此導致的基礎資料不足的特點對于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的影響。但總的來講,缺乏一個統一的界定標準,地位也相對模糊。

2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的任務和內容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劃分土地利用區,確定每一塊土地的用途。據此,不同學者又做了諸多闡釋:

王萬茂認為鄉鎮土地利用規劃是在縣級土地利用規劃分區的基礎上落實分區界線和區內每一塊土地的用途,進一步的指出鄉鎮土地利用規劃要制定分區土地用途管制規則并統計不同用途土地面積。沈曙文認為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應進一步強調“四定”,即定量、定位、定性、定序,“四定”是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四項不可缺少的內容。歐名豪認為鄉鎮級規劃的重點應是在縣級規劃總量控制與用地分區控制的基礎上進行詳細的土地用途編定,但在用途編定時應避免把用途劃分得過細,為市場調節留下足夠的空間。

則結合“四定”的方法,在農用土地適宜性評價的基礎上,綜合考慮縣級規劃的指標安排及當地的自然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對重慶市江津區李市鎮土地進行土地利用分區規劃和研究探索。

鄉鎮土地利用規劃成果的重要表現是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圖,鄉鎮規劃圖是土地用途管制最基礎的圖件和直接依據,是規劃任務和內容得以實現的重要工具和保障。然而現實中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圖編制水平總體不高,突出表現為數、圖、表、文不一致等;由于規劃操作性不夠以及隨意修改也導致規劃內容和任務落實的不夠理想。

3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的階段和方法

對于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階段和方法選擇,代表性的學術觀點主要有以下幾種:沈曙文認為“四定”既是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四項不可缺少的內容,又是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的四個具體步驟和方法。徐鄧耀等則認為鄉鎮級土地利用規劃編制應與鄉鎮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同步進行,相互協調。為此,在各鄉鎮編制規劃之前,縣規劃組應完成全縣人口時空分布預測,主要部門用地需求預測,土地生產力諸要素預測,土地詳查及土地利用現狀分析資料、圖件,土地適宜性評價及功能利用分區,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思路與目標設想并制作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的技術指南。

王靜認為,由于規劃區范圍、規劃對象的不同以及內容側重點和深度有別,因而編制鄉鎮級土地利用規劃的模式、方法等都不盡相同;并在??谑朽l鎮級土地利用規劃編制時,按照距離城市遠近和性質不同等將鄉鎮分為不同的類型城市擴散型、服務城市型、農業型,進而分析了各類型鄉鎮的土地利用特點、規劃編制指導思想和編制規劃內容等。

在王靜研究基礎上,鄧晶認為城市擴展型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重點是合理安排和布局建設用地及其配套設施用地,農業型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農業用地以及農業生產配套設施的安排,生態保護型鄉鎮則應當利用“反規劃”的理念。

童菊兒、吳次芳認為分為鄉鎮級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分為四個階段:準備階段、資料收集分析階段、規劃編制階段、上報審批階段。

尹凌等認為可達性作為反映區域土地利用狀況、居民生活質量和社會公平性的重要指標,如將其應用到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方案的分析與評價中,可以從時空角度量化規劃對農村居民出行可達性的影響狀況,輔助規劃者和決策者科學決策。

石英、程鋒認為遺傳算法是一種輔助鄉級土地利用規劃的有效優化方法,并針對鄉級土地利用規劃中如何將確定的土地利用數量結構方案優化配置到具體的地域空間,提出了輔助產生可供選擇的鄉級土地利用規劃空間布局方案的數學模型和遺傳算法求解方法。

4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制圖問題

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的最終落實需要體現在圖件上面,為此童菊兒、吳次芳認為基礎圖件應采用1∶5000或1∶2000的變更調查圖,同時增加地形圖制圖的部分要素,如地形、地貌、建構筑物界線等,在此基礎圖件上進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的制作;規劃圖件為便于管理可以采用1∶5000或1∶10000的比例尺。

而目前鄉級規劃圖件的比例尺一般為1∶10000,這主要是考慮到要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成果;從多年的實踐來看,萬分之一比例尺的圖件顯然還達不到按圖審批用地、劃用地紅線的程度。此外,由于規劃基礎數據不實以及規劃技術手段落后、人才資金限制等原因,造成規劃圖件、表格和文字說明與實際數據等不一致。這就使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得不到保證,對于規劃的有效實施十分不利。

針對以上問題,彭芳對于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的編制方法進行了深入探討,著重論述了利用GIS技術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的步驟和方法,重點討論了如何在文圖對接中做到圖數一致,并以重慶市江津區26個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進行了深入細致的實證分析。

5鄉鎮土地利用規劃與城鎮規劃的協調問題

“政出多門、協調不暢”一直是中國各種規劃在落實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礙,鄉鎮土地利用規劃亦不例外。歐名豪強調鄉鎮級規劃是村鎮居民點規劃與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的基層融合點,為了從體制上保證規劃體系的整合與協調,必須要對目前的城鎮規劃與土地管理,建議盡快將鄉鎮一級的村鎮建設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合并,把矛盾消除在基層。

童菊兒、吳次芳認為城鎮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主要應解決基礎數據包括城鎮現狀用地規模、人口、城鄉用地規模、圖件等的銜接問題。

劉志剛認為由于多數小城鎮總體規劃是在投入少、無體系規劃指導、無相應基礎資料、無專業技術人才的情況下各地各自為政形成的,在時效、空間與實際存在較大偏差,加之基層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技術力量的薄弱,這就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積極與小城鎮總體規劃互相銜接中難免存在弊端。

李偉芳認為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總體規劃不協調的原因是五個“不一致”:規劃的指導思想不一致、規劃的用地分類標準不統一、規劃在建設用地規模的定位上不一致、規劃人均建設用地標準不一致、規劃城鎮人口統計口徑不一致;認為“兩規”銜接主要內容包括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基礎設施布局、城鎮規模的定位、村莊撤并和整理等方面,銜接途徑包括提高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法律地位、統一資料口徑、實現資料共享、統一規劃編制的指導思想、加強城鎮建設部門與土地管理部門的配合等。

6前兩輪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的評價

蔡玉梅等認為我國五級土地利用規劃體系中各級規劃理應具有不同的目標、內容、方法和保障手段,然而現實中是各級規劃在內容上層次性不突出、職能分工不明確,大多是宏觀上過細、微觀上過粗。

童菊兒、吳次芳認為目前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存在諸多不足如缺乏明確的編制技術的思路、缺乏技術操作規程和技術要點提示、編制規劃的基礎條件差、規劃的科技含量低、城鎮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困難重重等。林素容也認為目前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存在諸多弊端,如權威性不夠、基礎圖件和資料不實、剛性強、與其他規劃協調不足等,建議更新規劃理念、加強規劃銜接、促進公眾參與、提高技術如GIS應用水平等。

鄭偉元等認為各級規劃的編制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辦法,主要指標自上而下逐級分解下達,指標的確定實行從嚴控制的方針,使得規劃缺乏彈性和應變能力。劉志剛則認為由于客觀上的需要、主觀上的促進以及制度存在缺陷等原因導致小城鎮土地規劃跟著項目走。

郭春華等認為由于基層土地管理技術、條件的限制導致地籍資料的準確性、連續性、系統性都比較差,同時鄉鎮土地管理水平不高、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工作滯后,這些都導致鄉鎮土地利用規劃水平不高;此外鄉鎮土地利用規劃隨意調整現象也比較突出。

7小結

雖然鄉鎮級土地利用規劃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地位和實踐價值,然而遺憾的是學者們對此關注和研究嚴重不足,以此為研究主題的論文竟不足20篇(依據中國期刊網2009年7月對題目中含“規劃+土地+鄉/鎮”的搜索,去除非研究類文章,包括西南大學刁承泰導師2008年四位學生的碩士畢業論文),且研究水平整體不高。王青峰、李光認為由于全國各地鄉鎮具體情況千差萬別,鄉鎮規劃作為我國五級規劃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其編制的理論和技術卻往往被忽視?,F有的研究還存在諸多不足,未來應在現有研究基礎上加強對于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理論和技術的研究,如對于GIS技術應用和制圖、數學模型和方法的應用、規劃模式、不同規劃之間的協調和融合、規劃的多目標協調問題、規劃彈性與剛性、公眾參與、規劃后監管與反饋等,從而提高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和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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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系范文5

關鍵詞:土地利用規劃學;研究型;教學內容

《土地利用規劃學》課程是“土地資源管理”、“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的主干課程,目前已有100多所高校在土地資源管理、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開設本門課程。上世紀80年代以后,許多教育工作者在該課程的教材、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顯著成效。在教材建設方面,以前使用的是各校自編教材,1983年由農業出版社正式出版《土地規劃學》全國統編教材。隨后,面向21世紀土地資源管理系列教材、高等院校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精品課程建設教材、土地科學叢書等都有《土地利用規劃學》教材的身影。

由于《土地利用規劃學》是土地資源管理專業課程建設的重中之重,在專業課程設置中具有重要地位,各高校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積極開展《土地利用規劃學》的教學改革和精品課程建設,探討土地利用規劃課程體系的優化與重組,并積極開展《土地利用規劃學》課程建設與土地資源管理人才培養的關系等等,部分學校根據自身厚實的專業背景形成了獨特優勢,許多高校的《土地利用規劃學》成為國家級精品課程,其學科定位、培養目標等為我們提供了有利借鑒。但作為地理科學一級學科下的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具有與土地資源管理專業不同的背景和知識結構,《土地利用規劃學》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模式等不能照搬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模式。因此,根據培養具有特色的創新型和實踐型的規劃人才的迫切要求,適時優化和組合國土規劃的教學內容,構建具有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特色的《土地利用規劃學》研究型教學內容框架,并在實踐中檢驗其效果,具有重要意義,為資環專業的高效持續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1 教學內容改革設計思路

《土地利用規劃學》的研究型教學思路是以培養具有科學創新意識和實踐動手能力的復合型規劃人才為目標,緊密結合學科研究前沿與課程基礎理論,開展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內容的優化重組,探討探究案例式、“親驗式”等教學方法的合理運用;同時結合實驗教學,培養學生研發思維,促進研究型教學模式的形成;探討“課堂、學校、單位”三位一體的教學模式及其結合時機、途徑,切實提高學生的基礎理論水平、規劃設計技能,增強學生的工作應變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其教學改革設計思路主要體現在:

第一,突破傳統的以教師及課本為核心的封閉式教學模式,強調“以教學內容為基礎,以技能培訓為推動環節,以師生互動、規劃高級人才和管理者與學生互動為通道,以實踐型人才培養為目標”的開放式教學模式;

第二,突破傳統的以知識傳授為主的教學思想,強調教學、實訓、創新思維一體化,培養理論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的規劃人才;

第三,提出“學生進入企業、社會,規劃高級人才和管理者進入課堂”進行面對面的溝通培養機制;提出“課堂、學校、單位”三位一體的教學模式及實現的時機、途徑與措施。

2 理論教學改革內容的篩選

《土地利用規劃學》課程教學內容體系龐大,以少而精和避免重復的原則進行了各部分內容的精選,明確和突出授課的內容重點難點,詳略得當,減少了與其他課程不必要的重復,并增加新知識點,適當拓寬講課內容,如增加目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的現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前期研究工作各專題等內容,介紹新的學術觀點如在土地供需預測課程講述中加強對新方法的運用的論述,加強實踐環節和土地利用規劃知識的綜合運用如將土地利用現狀分析體系與土地利用現狀分析與潛力分析專題研究相結合等,開闊了學生的自主思維能力,提高了綜合歸納分析的能力。

具體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章導論:土地、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規劃、土地評價、土地管理的有關概念、內涵等

課堂討論:土地與土地利用概念?目前我國主要存在的土地利用問題?

第二章土地利用現狀分類體系:土地評價程序;我國5個土地利用分類體系

課堂討論:結合生活實例討論土地評價的程序?

第三章土地規劃的數學基礎:坐標系、投影、標準分幅等內容的講解

作業與討論:請將H-49-84-(45)舊編碼按《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分幅和編號GB/T139 89-92》新標準進行轉化后的編碼,并寫出過程。

第四章土地利用規劃理論與原則:本部分內容安排一次課時間查閱資料,準備課件;然后每個小組負責一個理論的課堂講授。

第五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概述:概念、性質、目標、任務、編制程序

布置作業,準備下次課討論:我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演變歷史?現在正在進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意義?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解決的問題?

第六章新一輪土地利用規劃修編重點與創新:從宏觀層次概述第三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2006-2020年)的背景、理念、成果等

課堂討論:所在家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

講座:計劃請校外或基層國土資源部門的一個專家給學生做一個次講座。

第七章土地利用供需預測:基礎數據預測,土地利用現狀、潛力分析,土地供給量預測案例;耕地、基本農田、建設用地需求量預測;土地供給平衡分析、土地需求量預測案例;

布置作業并討論:以武漢市或所在家鄉城市為對象,闡述城市建設用地利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可以通過那些途徑或措施挖掘存量建設用地潛力?糧食安全法進行耕地需求量預測的程序?

第八章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土地利用結構概念、土地利用結構空間分析方法、土地利用結構、擬定方法結構與布局調整地要求、步驟,土地利用分區模式、方法及案例等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專題及大綱等講解、展示:實施評價、適宜性評價、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等專題,潛江、鶴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成果

作業與討論:根據各專題研究的需要,以家鄉所在縣(市、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某一個專題為研究對象,制定一個資料收集清單及收集方案。

第九章居民點用地規劃:居民點和居民點用地,城鎮化問題、城鎮體系規劃,居民點規模及其預測,居民點布局,村鎮用地規劃

第十章耕地規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耕地規劃的基本理論方法、基本農田保護規劃編制的方法、程序等

第十一章土地利用專項規劃:主要結合基本農田土地整理規劃編制的要求講解(整體框架、水資源平衡分析、耕作田塊規劃、土方工程量計算與調配、田間道路配置、排灌工程的設計與布局、規劃設計預算編制)

課堂討論:土地平整、農田水利、道路等的施工工藝分析?

第十二章土地利用規劃方法與實施管理:地理信息系統在土地利用規劃中的應用(GIS、LLIS)、土地利用規劃論證方法,土地利用規劃的實施管理

課堂討論: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對解決我國目前存在的許多土地利用問題有什么作用?

3 實踐教學改革內容的確定

改革傳統的以教師及課本為核心的封閉式教學模式,在實驗課引入研究試驗學術氣氛,由學生提出問題,教師指導學生制定實驗研究方案,培養學生的創造性和試驗技能;同時加強土地利用規劃基本技能如GIS、CAD等的訓練,切實提高學生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實踐教學內容主要結合單位GIS等實驗室的條件,進行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的具體操作,其考核結果要求學生根據提供的實驗報告格式要求,至少提交2個實驗報告和相關成果圖件。根據實驗課時的限制,針對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的特點,擬開展以下幾個方面的實踐教學內容。

實驗一:土地利用規劃基數轉換

熟練掌握土地利用現狀分類體系及其編碼,將某某縣土地現狀分類(二調,2009)和土地利用現狀分類(過渡期,2005)均轉化到土地規劃基數分類體系中,并借助ArcGIS將一幅分幅圖的土地利用現狀圖進行空間數據基數轉換。

實驗二: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專題研究

以耕地需求量預測為基礎,列舉耕地需求量預測所需要的資料清單,并以某某縣為例,采用糧食安全法預測規劃期間(2010年和2020年)的耕地需求量。再此基礎上,撰寫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專題研究提綱。重點掌握借助Excel實現趨勢回歸、灰色預測等方法預測人口、各行業用地需求等。

實驗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控制指標間的關系

學習某某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中指標分解的數據表,試提出對某某縣指標分解需要收集或掌握的資料清單。

實驗四: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的編制

以實驗一進行了基數轉化的分幅現狀圖為基礎,結合野外關于基本農田、預留建設用地等調繪成果,以國土資源部最新頒布的《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圖規范》為依據,借助ArcGIS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分幅圖,重點掌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的編制要求及編繪技巧。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系范文6

關鍵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劃修編;縣級

中圖分類號:F301.24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11-0170-02

2010年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努力消除國際金融危機和“七?五”事件雙重影響,全力推動新疆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關鍵一年,也是深化新疆國土資源管理制度改革,促進國土管理工作科學發展的重要一年。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的工作安排,在總結評估自治區國土資源“十一五”各項規劃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目前正在認真開展國土資源“十二五”規劃綱要編制工作,以及加快推進縣(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和審批工作,力爭年底前基本完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任務。

一、新一輪規劃修編的思路

(一)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新一輪規劃修編工作需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立足地方實際,按照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的要求,統籌發展與保護、需要與可能、局部與全局、當前與長遠、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關系,轉變用地觀念,創新用地模式,加大公眾參與力度,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的土地利用宏觀政策。

(二)樹立可持續發展的土地利用規劃理念

在維護糧食安全和生態平衡的前提下,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放棄外延擴張式的土地利用模式,著重于內部挖潛,依靠土地管理系統功能的完善和科技的進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解決非農建設用地短缺的問題,促進人口、資源、環境和經濟的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

保護耕地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是土地利用規劃的基石。在新一輪規劃中保護耕地要堅持數量與質量并重,加大中低產田改造,加強基本農田的保護和建設。對于建設用地要按照嚴控增量、盤活存量、管住總量、集約高效的要求,注重城鎮用地內部挖潛,根據土地適宜性評價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確定各類建設用地集約高效的利用方式。

(四)加快城鎮化進程,協調城鄉土地利用

推進城鎮化,實現人口從農村向城鎮集中,逐步減少農村建設用地總量,是我國人多地少的國情條件下,促進城鄉建設用地合理調整,有效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的必然選擇[1]。新一輪規劃應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出發,統籌安排各區域用地布局,鼓勵依法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在保證耕地和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的前提下,通過遷村并點、復墾開發廢棄地和居民點整理等方法,合理控制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

(五)構建符合區域自身特點的規劃實施保障體系

土地利用規劃的實施過程是一個極其復雜的動態變化過程。新一輪規劃的實施應在完善原有規劃實施政策措施和借鑒其他國家(地區)規劃實施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針對區域自身土地利用的實際,根據土地利用規劃實施保障體系的基本思路及框架,從法律、行政、經濟、社會、技術、監督等方面構建規劃實施保障體系[2]。

二、新一輪規劃修編進程中的問題分析

(一)基礎資料對規劃修編的支撐力不足

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是否能順利開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規劃基礎資料的支撐力。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受資金、技術、人力等方面的因素,土地調查多為時點勘測,時序資料較為缺乏,在規劃修編過程中所涉及的土地時序數據多為歷年土地利用變更數據累加所得。(2)現行規劃執行過程中,行政區劃進行了調整,加之土地管理工作的疏忽,轄區各鄉鎮土地調查數據對接時不注意修正數據期水平,造成現狀數據不實。(3)由于規劃修編需要的數據資料龐雜,涉及到政府的多個部門,將收集到的數據統一到規劃基期年這一時點上,存在一定的困難。(4)多數現行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缺少規劃實施評價這一環節,不能了解規劃執行的結果是否符合規劃目標的要求,也無法了解規劃的實現程度、規劃的效益和規劃的效力等,進而不能為新一輪規劃修編提供依據。

(二)規劃指標分解的科學依據不足

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采取嚴格的指標控制,引導土地的供需方向,實現轄區內各地類之間的動態平衡。而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般是由地方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組織有規劃資質的大專院校、規劃設計單位來修編;由于規劃修編時間緊迫, 規劃修編單位多采取分析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的方式來了解轄區土地利用情況,實地調研較少,調查研究時間較短,規劃修編人員對區域實際情況很難做到全面掌握,從而造成規劃指標的分解隨意性較大。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土地控制指標多根據重點建設區域的布局情況下分到各個鄉鎮,然后做局部調整,指標分解的說服力不強。(2)規劃指標分解時受修編人員主觀因素的影響較大,某些指標的制定脫離了轄區的發展實際,造成鄉鎮級規劃目標難以實現。(3)受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和時效性的限制,指標分解的科學性也受到限制。

(三)理論研究與規劃實踐存在差距

規劃修編的理論依據包括地租和地價理論、土地區位理論、持續利用理論、生態經濟理論、人地協調理論和系統工程理論[3]。針對規劃修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而進行的理論研究能更好地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但目前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過程中,理論研究與規劃實踐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在研究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彈性問題時,如何根據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要求合理確定縣級土地利用彈性供給需要進一步研究,如何根據上一級規劃的要求合理確定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彈性方案需要進一步研究。

(四)規劃修編的時效性與現實發展脫節

隨著自治區工業化、城鎮化發展速度的加快,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不足也日益顯現,而新一輪規劃卻一直不見結果,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求,某些縣(市)進行了規劃局部調整。目前,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內需和推動新疆“跨越式”發展的大背景下,大量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產業發展項目急需大量建設用地作為支撐,使所剩不多的建設用地指標更加緊張,某些地區甚至已經突破了2010年的用地指標。規劃修編戰線拉得越長越不利于土地利用的管理,同時也造成規劃法律效力的降低。因此,在保證規劃質量的前提下,規劃的修編和審批的速度必須加快。

三、新一輪規劃修編的幾點建議

(一)順應發展,重新定位

對規劃修編的定位要重新認識,不能簡單地認為規劃修編的目的是降低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和耕地保有量,增加建設用地指標。現階段規劃修編的目標應繼續堅持保護耕地的法定國策,認真落實《土地管理法》確定的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突出體現保護耕地的規劃重點和主線,確定保護耕地和節約、合理用地的方式、重點措施等。而從長遠考慮,新一輪規劃應全面把握土地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作用,堅持自然資源的全面保護,堅持區域發展的公平性、發展過程的持續性、人和自然的和諧性等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將規劃的重點由保護耕地、控制建設用地向保護國土資源的方向轉變。

(二)轉變思路,合理規劃

《土地管理法》的頒布,正式確定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法律地位,明確了規劃對土地利用的調控作用。各地、各級領導也開始“認識”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重要性,通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改變轄區用地布局,擴大建設用地規模,將以往違規用地合法化。在新一輪規劃修編過程中,建議轉變以往的修編思路,避免“一屆政府,一套規劃”,做到在聽取各級領導意見的同時,以規劃研究理論為基礎,理性吸收領導建議,滿足社會發展對土地的合理需求,確保規劃方案的合理性,最終使規劃得到各方的理解。

(三)注重銜接,注重實踐

第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與城市總體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相銜接,而下延伸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即“十二五”規劃所確定的重大項目必須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落實到地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相一致。第二,上下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相互銜接,即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服從市級規劃提出的指標控制和區域調控要求的同時,指導和調控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第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與村鎮布局規劃以及交通、水利等各類專項規劃、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等相協調。第四,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與理論研究成果緊密結合。例如在對耕地的調控上,可將基本農田保護圖、農地分等定級圖等反映耕地質量的圖件與規劃底圖疊加,確定耕地調整方案,實現耕地在數量和質量上的動態平衡。

(四)豐富內容,不斷創新

援疆工作會議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的召開,對新疆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在開展的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過程中,首先,要創新規劃理念,強調市場理念、以人為本的理念、綠色規劃理念、目標有限性理念和規劃調控法律化理念[4]。其次,要創新規劃方法,通過對“3S”技術的進一步開發,采用空間模型方法對土地利用變化進行模擬、預測和評價[5],另外還要加快規劃數據庫和監管系統的建設。最后,要豐富規劃內容,以人口、資源、環境為切入點,涉及政策法規、產業發展、環境保護、資源開發、新農村建設等方面,強調土地布局優化、產業結構優化、生態環境改善、區域協調發展等內容,促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向綜合性規劃發展。

(五)強化領導,加強協調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涉及各行各業,關系全局和長遠,縣(市)級領導應將規劃修編及前期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牽頭,專家學者及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規劃修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規劃修編的統一領導??h(市)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在政府的領導下,做好具體組織工作,切實履行職責,要把規劃修編前期工作作為近期國土資源工作的重點,明確工作目標,制訂周密計劃,成立強有力的規劃工作班子,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和聯動,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切實抓緊抓好每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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