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管理條例處罰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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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人口管理條例處罰范文1

計生草案第24條和第47條規定,出租屋業主應與轄區街道人口計生工作機構簽訂《出租屋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責任書》,提供承租人員的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出租屋業主不得把房屋出租給拒不接受處理的超生人員,否則將由區人口計生行政部門處以2000元罰款。

此外,草案還規定,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在辦理住宅租賃合同登記時,應核查出租人與轄區街道人口計生工作機構簽訂的《出租屋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責任書》,同時核查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承租人的《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一位官員告訴《財經》記者,該計生草案出臺的背景是,《深圳經濟特區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在1994年制定并頒布,近20年后已難以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2002年實施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由于立足的是全省的普遍情況,也難以解決深圳的具體問題。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該市常住人口為1036萬,其中戶籍人口為251萬,非戶籍人口和流動人口的超生問題成為人口管理難中之難。

2011年,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經調研后起草了計生草案,并報送至深圳市法制辦。深圳市法制辦一位負責人表示,他們在聯合調研中發現,出租屋是超生的“重災區”,治理難度亦很大。根據“聯防聯治”的綜合治理理念和建立利益導向機制的原則,幾經修訂后,計生草案遂作出前述規定。

在審議中,針對“超生連坐”的條款,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部分委員表達了不同意見,有委員建議刪除該條文。

流動人口管理條例處罰范文2

縣衛生局嚴格按照縣委辦、縣政府辦印發的《xx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部門職責分工》的要求,認真履行衛生部門在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中的職責,做到了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并確定一名計生兼職干部負責搞好全系統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基本做到了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同時,縣衛生局根據縣委、縣政府有關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衛生系統實際,制定下發了《xx縣衛生局關于20*年度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安排意見》,對全系統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并在年初簽訂了目標責任書。

二、認真履行職責,切實落實各項任務

1、組織醫務人員尤其是計生服務人員認真學習《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規條例,從而提高了他們的計劃生育法律意識,增強了搞好計劃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心。

2、各醫療機構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對農村采取節育措施的對象實行免費服務,即農民到醫院接受免費四項手術共60.*萬元。特別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制定三項政策支持計生工作:一是對兩女結扎戶、獨生子女領證戶免去門檻費,僅此一項為他們多報銷30萬元醫藥費。二是為支持計生部門工作將縣計生服務站納入新農合定點機構。三是孕產婦住院分娩時審查準生證,計劃外生育的不予報銷補助。為配合鄉鎮搞好計劃生育突擊活動,從縣醫院、保健所等單位抽調外科大夫到部分鄉鎮衛生院,幫助衛生院開展計劃生育手術,受到鄉鎮的好評。

3、各醫療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在接受孕產婦時,均能按相關要求認真查驗計劃生育證明,詳細登記姓名、身份證號、單位、孩次、戶籍地、現住地等情況,對無生育證的,在產婦入院3日內通知其居住地的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共同做好有關工作。并且和公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管理的通知》,打擊和杜絕私生和非法生育,防止出具虛假出生證明、節育手術證明等,以促進計劃生育。

4、各醫療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與計生部門相互協調,共同做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檢查、鑒定和治療等工作。

三、加大衛生監督執法力度,堅決打擊“兩非”行為

今年以來,縣衛生局多次對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進行了檢查整頓,并要求從業人員認真學習《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水準,增強崗位責任意識,學習省、市打擊“兩非”通告,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非法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在今年下半年進行的全縣醫療市場專項整治活動中,繼續將計劃生育工作列入檢查內容。特別是對非法從事引流產和助產接生的現象加大查處和打擊力度。在專項整治活動期間,共檢查各類醫療機構(包括個體診所)420家,發放宣傳材料2000余份;對28所醫療保健機構督促申辦《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對超范圍從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勒令停止違法行為;對非法宣傳從事產科的5家個體診所,銷毀沒收廣告牌;對2家地下黑診所依法進行取締,處罰款3000元,勒令其立即停止一切診療活動。杜絕計劃外檢查、生育的非法行為,創造計劃生育的良好社會環境。

四、抓好全系統各單位職工及其家屬的計劃生育工作

流動人口管理條例處罰范文3

1.不準出租危險和違章建筑的房屋;

2.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須先到當地公安派出所進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記備案。

3.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4.應帶領外來的暫住人員到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

5.對承租人的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并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6.出租房屋業主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對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對承租人員逐人進行認真登記。

7.承租人系外來暫住人員的,房主要主動協助或督促其到當地公安派出所進行暫住登記或申領《暫住證》(免費)。屬于婚育年齡段的,還應要求出示《婚育證》,對未持證人員督促其到社區計生辦辦理《婚育證》。

8.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9.租的房屋經常進行防火、防盜等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10.租的房屋不準違反規定用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11.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12.如違反上述規定,出租房屋責任人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13.此保證書一式兩份,分別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業主保管備查。

公安派出所蓋章:

流動人口管理條例處罰范文4

【摘要】近年來,我國衛生行政部門雖然不斷對無證非法行醫活動進行專項治理和打擊,取締了大批非法行醫的診所和游醫,但非法行醫現象仍大量存在,嚴重擾亂了醫療市場秩序,危害了公民的身體健康,侵害了廣大患者的權益。無證非法行醫打而不死,死而復生,無法根治的現狀,關鍵在于未建立無證非法行醫的長效治理機制。目前,國內對于無證非法行醫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對無證非法行醫的存在原因進行分析,并根據原因提出對策。但在構建無證非法行醫長效治理機制方面,目前仍處于探索階段。本文通過對長沙市雨花區無證非法行醫的現狀和目前打擊無證非法行醫的主要做法的實證調查,結合相關法律知識,綜合分析雨花區非法行醫得以長期存在的根本原因、目前治理過程存在的問題、綜合治理的重點和難點,并從理論及實踐角度探討構建非法行醫長效治理機制的具體方案。非法行醫在城郊結合部地區尤為嚴重,這是由城郊結合部的特點決定的。雨花區半數轄區地處城鄉結合部,雖然該區衛生行政部門不斷采取措施,加大了打擊非法行醫違法犯罪活動的力度,階段性地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但由于非法行醫有著深刻的社會背景和復雜的社會因素,整治過后,又死灰復燃,無法根治。因此,以該區為例探討非法行醫長效治理機制的構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現實意義。希望本文能為政府和相關部門在治理非法行醫及相關領域提供新的工作思路和決策參考。

【關鍵詞】無證非法行醫;;對策;長效機制;移送;司法解釋

1 研究目的和意義

非法行醫是指不合法地從事醫療活動,具體是指在行醫過程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醫療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根據以上律規定,歸納來講,非法行醫可以大概分成兩個類型,一個是有證非法行醫,即己取得合法醫療執業許可證的機構或個人從事的非法診療行為;另一個是無證非法行醫,即未取得合法醫療執業許可證的機構或者個人從事的非法診療行為。

長沙市雨花區1998年以前為長沙市郊區,地處城郊結合部,下轄9個街道(鄉、鎮),轄區常住人口100萬,流動人口70萬,占全長沙市流動人口約50%,并主要集中在黎托鄉、高橋街道、雨花亭街道。自2005年開始,雨花區衛生行政部門就持續開展了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專項整治行動,雖然無證非法行醫現象得到明顯遏制, 無證非法行醫窩點從2005年的163家減少到2010年的36家,但是雨花區城郊結合部無證非法行醫現象仍然普遍存在,尤其以黎托鄉、高橋街道、雨花亭街道等區域還十分囂張。6年來,雨花區取締無證非法行醫297家次,立案查處110起,罰款人民幣63.7萬元,移送4起無證非法行醫案件至公安機關。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過對雨花區無證非法行醫現狀進行分析,研究非法行醫屢禁不絕的原因,從而對無證非法行醫長效治理機制的構建進行有益探討。

本文的研究意義在于可以為雨花區構建打擊無證非法行醫長效監管機制提供決策參考,同時也可為雨花區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工作提供新的思路。

2 研究內容

2.1 雨花區無證非法行醫現狀:長沙市雨花區1998年以前為長沙市郊區,地處城郊結合部,下轄9個街道(鄉、鎮),轄區常住人口100萬,流動人口70萬,占全長沙市流動人口約50%,并主要集中在黎托鄉、高橋街道、雨花亭街道。經統計,2005年至2010年間,雨花區共有297家次無證診所被取締,發生非法行醫致人傷害案件共11宗,導致13人死亡。

2.2 無證非法行醫主要種類:雨花區無證非法行醫主要形式為,借祖傳秘方、草藥名義開辦非法診所,人流接生,牙科診所,皮膚性病診所,醫療咨詢,免費體檢等,種類繁多。無證非法行醫點的醫生主要由以外地打工者、農民、鄉村醫師、獸醫、剛畢業的醫學生等為主,行醫技能大多很差,不少人沒有正規學過醫,無任何行醫資格;無證非法行醫點的醫療技術設備簡陋,消毒隔離措施不到位,一但發生醫療事故,病人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2.3 無證非法行醫地域分布特點:雨花區無證非法行醫多分布在黎托鄉、高橋街道、雨花亭街道等加工廠多,違章建筑密集的城中村。

2.4 無證非法行醫長期存在原因

(1)流動人口多,收入低,出租屋數量龐大:轄區內有大量食品加工廠和制造業,黎托鄉、高橋街道、雨花亭街道等地外來流動人口和本地居民人口比將近2:1,流動人口和出租屋數量眾多。廣大外來人口主要集中于生產密集加工廠和服務業,收入低。近年來,隨著雨花區經濟的發展和醫療衛生改革的推進,外來人口的大量涌入,對衛生服務的需求急劇膨脹,其中流動人口就有70余萬人。但由于目前雨花區這些醫療機構的數量和醫護人員的編制名額大都是建立在戶籍人口數量的基礎上的,非營利性醫院只有6家,其余均為小型的醫療診所或者門診部,并且此類小型醫療機構也僅有300多家,醫療資源配置并沒有充分考慮到龐大的流動人口的醫療需要,所以目前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的數量遠遠不能滿足該區患者的就醫需要。尤其是對缺乏醫療保障的低收入人群的衛生需求的供給更為缺乏。醫療市場出現供求矛盾,便給非法行醫提供了需求市場。

(2)打擊難:非法行醫的低成本運作和高額利潤。外來流動人口大多收入低、年紀輕,所患疾病是常見病,他們大多首選方便快捷的無證行醫。由于非法診所不辦合法證件、不交稅和繳納管理費用,醫療成本非常低,存在很大的利潤空間。隨著打擊力度的加大,非法診所的隱蔽性越來越強,非法行醫者逃避檢查的方法越來越多。如非法行醫者為了躲避檢查從不掛招牌,什么標志都沒有,一人一桌就作為診療場所,僅在門口張貼有事請撥電話×××;有的工作日總是大門緊閉, 只在晚上和休息日開門,使執法人員屢次撲空。更有甚者跟執法人員玩捉迷藏,你來檢查時,他躲在人群里看熱鬧,你一走,他又繼續開他的“診所”。有的黑診所選址在小巷尾部,或設有專門替黑診所報信的放哨員,執法人員剛現面,巷尾的診所就全部關門,非法行醫者甚至可以若無其事裝成路過者打探消息。有的非法行醫者診室內全部擺滿空藥盒,藥品已另租房屋藏匿,取締時收繳不到藥品,起不到懲戒作用。很多非法行醫者已經不是第一次接受處罰,取締了五六次,但仍難以除掉。

(3)取證難:打擊無證非法行醫行政處罰取證困難是醫療市場監督管理人員普遍反映的問題。無證游醫基本不書寫處方筏及病歷本,收費不開具發票、收據,被打擊次數多了后常拒不提供身份證等證件,查處時幾乎找不到物證;病患當事人多為無證行醫者老鄉、朋友,執法人員對其制作詢問筆錄獲取證據時拒不配合,而第三方的詢問筆錄是構成非法行醫行為立案證據鏈不可或缺的部分。

(4)處罰難:《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 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钡欠ㄐ嗅t案件發出處罰決定后,需超過三個月訴訟期后方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這期間非法行醫者早已另搬地方重起爐灶,違法行醫行為也仍在繼續行政執法部門也沒有更好的辦法終止其非法行醫活動。

(5)雨花區目前有70萬的龐大流動人口群體,且主要集中于生產密集加工廠和服務業,收入低目前,醫療保障制度尤其是外來農民工的醫療保障制度還未完善,導致仍有大量的流動人口和低收入人群未能享受醫療保障。而該群體因收入較低,難以承受正規醫院就醫所需的經費,看病少花錢就成為他們的首選,因此,收費低廉的非法診所就成為了他們唯一的選擇。據統計,光顧非法診所的人群基本上是外來民工和本地低收入人群。另外,正規醫療機構存在看病難、看病貴,服務差等問題也使不少患者尤其是缺乏醫療保障的患者對正規醫療機構失去信心。

(6)很大部分流動人口對無證非法行醫的危害認識不足:大部分流動人口文化素質不高,衛生常識差,缺乏安全就醫意識,無法區分非法行醫,并對無證非法行醫的危害認識不足。據調查顯示,不少流動人口不知道“開診所需要衛生許可,做醫生必須具備兩證才能上崗”,“使用未經消毒或者消毒效果不合格的醫療器械可能導致感染艾滋病、肝炎等感染性疾病”。因為辨別非法行醫的能力和意識不夠,且對非法行醫的危害認識不足,使很大一部分流動人口并不排斥非法診所。由于某區有著100萬之眾且收入低、平均文化素質不高的流動人口,因此,如此龐大的流動人口就成為了非法行醫的巨大市場。

(7)衛生執法部門執法力量薄弱:監督執法力量不足。在目前打擊非法行醫工作中,主要以衛生行政部門為主,其中衛生監督機構承擔著主要工作任務。而醫療執法相比公共衛生監督執法具有時間短、人員新等特點,受編制、經費、保障等諸多因素影響,雨花區衛生監督機構醫療執業科共三名衛生監督員,都是身兼數職,除了監督醫療機構以外,還負責傳染病、職業衛生監督等工作,所以平時用在醫療機構監督方面的精力也就有限。面對日益活躍的醫療市場和屢禁不止的非法行醫,衛生監督執法人員數量不足就顯得更為突出。很多黑診所“釘子戶”的出現也凸顯了管理資源的匾乏。非法行醫者都是幾十人換來換去,隨著打擊次數的增加,非法行醫者幾乎全都認識監督人員,在打擊非法行醫過程中,時常會遭遇到非法行醫者的抵抗、恐嚇、威脅。

(8)其他外部因素如房屋租賃管理等:其他外部因素也為無證非法行醫的存在提供有利條件,如房屋租賃管理不完善的問題。城鄉結合部外來人口多,違章建筑多,出租屋數量眾多,分布廣,外來人口及出租屋管理不完善,非法行醫多以出租房屋為其經營場所,部分出租屋房主為了謀取租房利潤置國家法律法規與要求不顧,不僅為非法行醫者提供行醫的場所,還幫其藏匿藥品等,個別的在遇到執法時還為其通風報信或說情,甚至干擾和阻礙執法活動等。出租屋主基于經濟利益把房屋出租給非法行者,但卻未得到有力監管。外來人口聚居的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正是非法行醫的滋生地。

2.5 雨花區打擊無證非法行醫的主要手段

(1)定期宣傳非法行醫的危害。定期在各街道(鄉、鎮)進行打擊非法行醫的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告知非法行醫及到非法診所就醫的危害,鼓勵群眾積極舉報無證非法行醫,并向社會公示雨花區打擊非法行醫專用投訴電話。宣傳資料的內容主要有《房屋出租屋主告知書》、《無證非法行醫公示》等。

(2)定期召開打擊無證非法行醫聯席會議:雨花區由區政府牽頭,每半年定期召開政法委、公安、衛生、工商、街道(鄉、鎮)的聯席會議,相互交流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工作經驗并改善打擊方法,提高打擊力度。

(3)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專項整治。每月一次摸查非法行醫窩點,對重點地區進行重點打擊。到非法行醫活動比較猖撅的雨花亭街道紅星村、自然村,高橋街道友誼村,黎托鄉花橋村、川河村等城中村逐一摸查無證診所窩點,逐一登一記,摸清無證診所藏匿藥品地點,邀同電視、報紙等媒體,集中公安、工商、街道、社區(村)、衛生院力量,對其進行重點打擊,取締,報道,收繳大批醫療器械和藥品并立案處罰。

(4)持續,長期開展對無證非法行醫窩點的查處:在正規醫療單位日常監督過程中,發現有明顯跡象的無證行醫窩點便即時予以查處,立案處罰并張貼“無證非法行醫取締公告”,同時通知街道、社區人員隨訪并隨時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無證行醫窩點情況。

(5)向公安部門開展非法行醫的案件移送:依據對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后,再次非法行醫的”視為“情節嚴重”,可以非法行醫罪論處,將四起已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上的非法行醫者移送給公安部門,其中2010年3月移送至公安部門的“梁賀財非醫師行醫及擅自開辦診療場所案”中的當事人已被雨花區人民檢察院公訴并處以兩年時間有期徒刑。

3 討論

3.1 雨花區如何建立打擊無證非法行醫長效機制

(1)嚴格立法是根除“黑診所”的有效保障:根據現有法律、法規,我們對非法行醫者仍基本停留在行政處罰上,并且行政處罰難。而依據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46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后,再次非法行醫的”視為“情節嚴重”,移送被行政處罰兩次以上的非法行醫案件至公安機關并隨時協助公安機關取得刑拘非法行醫者所需的證據是一種有效打擊無證非法行醫行為的手段。但無證非法行醫行為“情節嚴重”尚待以更清晰,準確的話語體現在法律中。

(2)執行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聯合執法機制:貫徹各職能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增進經驗交流,在集中打擊無證非法行醫行動中依靠各職能部門分工協作,使查處、立案、移送、刑拘成為慣常模式,切實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分子的囂張氣焰。公安部門加強出租屋管理,理順無證非法行醫案件移送程序,協助衛生部門獲取無證非法行醫案件證據;工商部門依據國務院370號令《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取締無證經營非法診所;衛生部門負責無證非法行醫案件立案查處,移送;街道(鄉、鎮)負責出租屋主的思想工作及查處過程的車輛、人員安全保障;由公安部門及街道(鄉、鎮)聯合協助衛生部門獲取病患當事人的詢問筆錄等有力證據。

(3)加快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優化衛生資源:非法行醫者的服務對象大多為外來務工人員和學生,這一部分人沒有加入醫保,到醫院看病一是嫌貴,二是沒有時間,這也是非法行醫得以存在的土壤和環境。加快第三次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增加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覆蓋面,加大醫藥衛生事業投入經費,允許外來務工人員醫療保障服務的跨地區轉移,促使非法行醫者失去生存的市場。

(4)適當放開醫療市場,“堵疏”結合:重新規劃醫療機構設置, “堵后門”的同時,適度地“開前門”,衛生行政部門以規范其執業行為為重點,抓好醫療質量和依法、守法行醫,在嚴把準入關的同時對一些人員資格和基本條件均符合要求的無證診所可以放開前門,讓其優勝劣汰。

(5)加強對藥品市場的管理:非法診所都是一些無牌無證的機構,往往是由醫藥公司違規為其提供別家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而達成購藥要求。應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嚴把醫藥公司銷售關,依法處罰為追逐利益而違規向不能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個人出售醫療器械、藥品的醫藥公司,斷了游醫們的藥品“源頭”。

(6)辦管分離:加強有證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杜絕有證假醫現象。不斷規范有證醫療機構的執業行為,提高服務水平,也是規范醫療市場秩序的要求,增加民眾對正規醫療機構。

(7)加強輿論宣傳,理順舉報通道:提高人民群眾的認識,通過典型事例、典型案件的報道宣傳,讓無證非法行醫害人匪淺的觀念深入人心,繼續公開無證非法行醫投訴電話,使人民群眾自覺回避到黑診所的診療并積極舉報。

4 結語

小結:目前,我國無證非法行醫現象普遍且越趨猖狂,嚴重擾亂醫療市場秩序和危害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而相關部門雖然不斷對其進行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卻依然不斷死灰復燃,無法根治,問題的關鍵在于未建立非法行醫的長效治理機制,法律亦無直接、迅速、有效懲治無證非法行醫的條款。本文以長沙市雨花區無證非法行醫的現狀和存在原因、目前打擊非法行醫的主要做法和存在問題為例進行分析,并提出構建非法行醫長效治理機制的具體方案。

創新:目前國內研究打擊非法行醫的相關對策大多為與整個國情相關的國家層面的措施,對于建立非法行醫的長效治理機制還處于探索階段,更尚未有系統的、操作性強的治理機制的具體構建。而長沙市雨花區能堅持召開各職能部門的聯席會議,并依據新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被行政處罰兩次以上的無證非法行醫案件予以移送公安機關并成功嚴懲了一名無證非法行醫者,是一種創新,希望對國內其他地區打擊無證非法行醫工作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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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人口管理條例處罰范文5

第二條本市市區范圍內的房屋租賃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的房屋,包括住宅、工商業用房、辦公用房、倉庫及其他用房。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將房屋交付給承租人用于居住、生產、經營、辦公、倉儲等,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出租人將房屋承包給他人經營,或者以合作、聯營等名義不直接參與經營、不承擔經營風險而獲取收益的,視為房屋租賃。

將房屋有償借給他人使用的,依照本規定管理。

第四條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房屋租賃管理的領導和協調,落實管理經費、組織與人員,做好本轄區內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安、房管、稅務、工商、計劃生育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房屋租賃實施監督管理,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實現管理資源共享。

公安機關負責房屋租賃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并負責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及房屋承租人的戶籍管理工作。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房屋租賃的登記備案工作。

稅務部門負責房屋租賃的稅收征管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利用租賃房屋進行的無照經營等違法經營行為,查處非法房產中介服務機構。

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房屋承租人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第六條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組織區公安、房管、稅務、工商、計劃生育管理等職能部門實行聯合辦公制度,集中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承租人信息登記、流動人口暫住登記、稅收征管、工商登記、計劃生育管理等工作。

第七條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房屋租賃管理中應當充分發揮居(村)民委員會、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物業服務企業、單位保衛組織、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的作用。

第八條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的權屬證明;

(二)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

(三)房屋租賃合同。

租賃房屋屬于共有的,出租人還應當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受托人應當提供委托人授權出租的證明;轉租房屋的,轉租人應當提交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證明。

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應當自房屋租賃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10日內,辦理變更、注銷登記備案手續。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不得收取出租人任何費用。

第九條對符合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條件的,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登記申請之日起10日內予以登記備案,并發給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對租賃房屋具有本規定第十九條所列情形,或者出租人未履行本規定第二十條第(一)項所列義務的,不予登記備案。

第十條房產中介服務機構提供房屋租賃中介服務的,應當告知房屋出租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并每半個月將通過本機構中介服務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具體情況報送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情況以及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報送的有關資料報送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將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情況和有關資料進行整理,于每月25日前抄告市公安機關,由市公安機關在人口綜合信息管理系統中公布。

人口綜合信息管理系統中公布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情況和有關資料,應當保持準確、完整并及時更新。

房管、稅務、工商、計劃生育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在法定職權范圍內,有權共享人口綜合信息管理系統中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第十三條出租人應當在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后10日內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承租人信息登記,并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承租人發生變更的,出租人應當在辦理房屋租賃變更、注銷登記備案手續后10日內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承租人信息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非本市戶籍的承租人以租賃房屋為居所的,應當持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出租人出租房屋的,應當持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等資料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登記,申報、繳納稅款。

第十六條承租人以租賃房屋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持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等資料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屬育齡人口的非本市戶籍承租人未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出租人與承租人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時,可以一并申請辦理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

公安、房管、稅務、工商、計劃生育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辦理上述事項的法律依據、辦理條件、程序、期限、收費標準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予以公示。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二)無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的權屬證明的;

(三)屬于違法建筑的;

(四)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屬于危險房屋,影響使用安全的;

(五)不符合房屋消防安全標準的;

(六)被依法查封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出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向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單位和個人出租房屋;

(二)發現租賃房屋內或者承租人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三)向育齡承租人出租房屋時應當督促其遵守有關計劃生育的政策法規;發現承租人懷孕或者生育的,應當及時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告;

(四)協助非本市戶籍的承租人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手續;協助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采集承租人依法應當填報的信息資料;

(五)對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予以協助。

第二十一條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如實填寫承租人信息登記表;

(二)按照房屋規劃用途、結構、消防安全規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使用性質,或者實施其他違法建設行為;

(三)發現租賃房屋內或者同住人員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四)履行計劃生育義務,育齡承租人應當接受居住地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

(五)對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租賃房屋管理工作予以協助。

第二十二條公安、房管、稅務、工商、計劃生育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房屋租賃情況的檢查。

居(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協助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房屋租賃信息采集工作,配合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的房屋租賃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賃管理條例》、《浙江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浙江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行政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四條房產中介服務機構違反本規定第十條規定,未按規定將通過其中介服務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報送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的,由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限期報送;逾期不報送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出租人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未按規定辦理承租人信息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或者未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限期補辦手續,并可處以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其停止出租。

第二十六條承租人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按規定填寫承租人信息登記表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0元罰款。

流動人口管理條例處罰范文6

關鍵詞:公共場所 衛生監督 問題 對策

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是公共衛生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面臨著新的挑戰,為此,我們必須全面分析問題,并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以求更加面面俱到地進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保證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1.存在的問題

1.1制定法律法規滯后,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

目前施行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1987年頒布的,而與之配套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自1991年頒布,一直到2011年2月14日才經衛生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修改,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稐l例》頒布的時間較早,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相繼出現了很多新的服務行業和場所,因此有些規定已經不合時宜。如根據《條例》規定,公共場所包括七大類28項,但近年來涌現出一些新興行業,如網吧、足浴、按摩院、美甲、婚紗影樓、證券交易廳等人群聚集、與健康密切相關的場所未包含在內,與之相對應的管理規定、衛生標準缺乏,這些場所在我們的衛生監管中處于空白監管地帶。而此類公共場所的衛生隱患比較突出,并可能造成各類傳染病的傳播,成為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主要隱患。另外,新《細則》對公共場所某些常見的違法行為卻沒有相關的規定,如:新《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的”,“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場所衛生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但對于公共場所已進行衛生檢測,而報告中提示有衛生指標不合格的,1991年版的《細則》有明確行政處罰條款,而新《細則》卻沒有相關的處罰條款。出現這樣的情況,就難以起到對違法者的威懾和震撼作用,不能有效地遏制違法行為,降低了衛生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不利于公共場所衛生狀況的改善和發展。

1.2公共場所衛生監督任務繁重,執法形式嚴峻

根據深圳市南山區資料,目前南山區共有各類公共場所2221家,而具有執法證的衛生監督員僅有24名,平均每人管理93戶,衛生監督員數量與衛生監督的工作量不相適應,日常衛生監督的任務十分繁重,工作負荷量大。同時,繁重的監督任務占據了監督員大部分時間,以致他們沒有精力去鉆研學習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再加上經費有限,多數衛生監督員在工作中很難有機會接受專業技術的繼續教育,專業知識和執法水平難以提高。隨著中國法制化進程的加快,公共衛生執法的要求和標準逐步提高,而衛生監督隊伍整體水平和執法能力卻不高,已成為影響衛生監督執法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1.3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守法意識淡薄,制約衛生質量提高

在實際監督過程中發現,由于公共場所涉及行業較多,集中培訓不能面面俱到,且缺乏合適教材,公共場所的從業人員衛生知識、法律法規培訓不到位或缺失是導致從業人員衛生法律法規知識缺乏、法律意識偏低的重要原因。大部分個體經營者法律意識和衛生知識缺乏,對衛生守法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工作存在隨意性,嚴重影響了公共場所的衛生質量和正常監督工作的開展。

一般來講,在現有法律法規和評價標準的制約下,多數大、中型公共場所在衛生制度和管理措施、衛生設施等方面比較健全,從業人員受到的培訓比較正規,且有一定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而像一些規模較小的旅店、美容理發店、浴室等公共場所,規模小,流動性大,從業人員多為流動人口且文化程度低,衛生知識和法律知識嚴重缺乏,難以管理,“兩證”持有率較低,衛生問題比較突出,成為衛生監督監測的難點和薄弱環節。

2.對策與建議

2.1進一步完善《條例》及《細則》相關規定

進一步使公共衛生監管有法可依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國家應通過立法途徑,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條例》和《細則》,使之更符合當前工作實際和公共場所衛生現狀,擴大應監督監測的場所范圍,將新出現的公共場所納入監管范圍,同時修改罰則,更加明細處罰條款,使違法行為得到應有的處罰,從而提高法律的嚴肅性和威懾力。

2.2加快衛生執法體系改革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應加快衛生執法體系改革,加強執法隊伍自身素質的建設,呼吁政府加大對衛生監督的經費投入,增加人員編制,配備足夠的交通工具,以提高衛生執法整體功能及工作效率。通過定期組織學習與培訓,提高監督隊伍業務水平及執法能力。此外,加強內部管理,提高衛生監督質量,健全約束機制,加強上下級衛生監督機構之間的業務指導,包括執法程序規范化、法律文書書寫等,及時掌握了解有關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新法規、新信息、新動態、新進展,從根本上杜絕行政執法中存在的漏洞,維護國家衛生法律法規的嚴肅性。

2.3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培訓

加強公共場所經營單位的管理人員及其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遵法、守法意識。在這部分人員中大部分人員文化素質低,流動性大,衛生知識薄弱,因此,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從業人員衛生知識、法律法規培訓制度,加強監督執行和宣傳力度,通過監督部門、用人單位、社會監督三方面的力量共同促進。從而使他們懂得依法經營,持證上崗的重要性。為消費者提供衛生合格的服務,使得疾病的預防和控制落到實處,確保人民的身體健康,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2.4完善衛生監管機制,實施衛生監督良好分級管理

繼續深化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根據《條例》及《細則》的要求,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許可審查和經常性衛生監督的量化評價,按評分高低進行分級,并按等級決定衛生監督的頻率,以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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