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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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范文1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深刻汲取“8.16”馬和汽渡沉船重大事故教訓,認真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檢查活動,切實增強水上交通安全防控能力,進一步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努力減少水上交通責任事故的發生,為促進全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環境。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檢查活動,進一步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消除事故隱患,加強渡口、渡船、渡工安全管理,杜絕渡船不適航,輪流、超齡、殘疾人擺渡,私渡、農用船載客等非法營運現象的發生,全面增強我縣渡口、渡船、渡工安全管理水平,避免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水上交通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

三、整治內容

(一)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省鄉(鎮)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好管理機構、人員、責任、經費和制度,并在現有的以鄉(鎮)政府、開發區負責制為核心、以屬地管理為原則、以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行業管理為重點、以海事執法監督為保證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機制的基礎上,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向渡口所在地的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組延伸,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分解到村、組和個人,進一步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網絡。

(二)渡船安全管理情況。渡運船舶和汽車輪渡是否持有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與船舶登記證;渡船標明載客定額與安全注意事項;船體是否有有滲漏、銹蝕現象;機動船舶是否按照規定配備人力助航工具;救生、消防和夜航等安全設備的配備;渡船是否標明載客定額與安全注意事項。

(三)安全教育情況。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講座、標語、宣傳車、信息平臺等手段對船舶所有人、經營人、駕駛人(含渡工)的宣傳教育,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機構。為切實加強全縣水上交通安全大檢查活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和開發區要分別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安全大檢查領導組,落實組織機構,明確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此次安全大檢查的實施工作。

(二)加強協調配合。縣安監局、交通局、公安局、水務局、地方海事處、農委、各鄉鎮人民政府之間要相互協調配合,切實做到統籌安排,條塊結合,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關口前移,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確保水上交通安全大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整體推進。

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范文2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文件精神,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為方針,以“雙降”、“一控”、“一杜絕”(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控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為目標,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依法監管、綜合治理為重點,以推進科技創新、安全達標、建立長效機制為重要內容,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為抓手,突出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建設行為,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確保我區水路交通運輸安全暢通。

二、組織領導

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地方海事處、區運管所、區公路站、區航道站(港口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滕士明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推動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水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事故預防控制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及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向縱深發展,提升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制止非法運輸現象,大幅度減少違章行為,杜絕特別重大事故,防止特大事故,減少重大事故。

(1)嚴把市場準入關,嚴格企業、船舶經營資質審查,運輸市場中無達不到規定資質條件的水運企業、船舶;“三無”船舶非法渡運、無證非法造船等得到有效遏制。

(2)船舶證書齊全有效達到95%以上;船舶技術狀況適航,救生、消防、通信、防污設備齊全有效達到l00%;浮橋舟體技術狀況及安全設施、設備符合規定要求達到l00%;船舶簽證率達到100%;船舶超載、超定額載客、超航區航行、非載客船舶載客等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鄉鎮船舶四級安全責任制簽訂率達到l00%。

(3)有效降低船員“人證不符”、“船證不符”等違規現象,船員持證上崗、實際操作與安全知識,安全應急應變能力明顯提高,大力加強船員責任心、有效減少人為因素對水上交通事故的影響。

(4)基本消除設置在內河航道及航道兩側規定范圍內的水產養殖、捕撈網具等礙航物;治理非法挖掘、各種破壞航道的行為,加強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的監管;使通航水域通航環境明顯改善,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四、整治重點

重點整治對象是轄區到港船舶及轄區內船舶、港口、渡口及其經營者和鄉鎮船舶。堅決取締達到報廢年限的船舶、老舊船舶、載運危險品船舶和“三無”船舶。整治船舶秩序,嚴把船舶現場監督和船舶檢驗關。

對船舶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制度。重點檢查消防、救生、應急、防污染設備、應急演習和船員實際操作能力,嚴禁超載超航區、超抗風等級航行,對到港船舶區別不同情況開展安全檢查、現場監督檢查。對多次出現事故、故意違章、多次違章、列入“黑名單"等的船舶和公司列入重點監督檢查對象,到港即查。對查出的問題,能在本港糾正的就在本港糾正,該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缺陷的船舶,接程序實施禁止離港。

組織開展客(渡)船、渡口、鄉鎮船舶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船舶證書、船員證書是否齊全有效;船舶技術狀況是否適航,救生、消防、通信、防污設備是否齊全有效;系泊和聯接裝置是否牢固,救生、消防、安全欄桿等安全設施是否齊全等。凡達不到安全運營條件的,一律進行停業整改;整改完畢,經船檢、海事部門復查合格后,方可恢復運營。進一步強化現場監督管理,嚴格船舶簽證制度,船舶簽證率達到100%。加強船舶安全檢查,堅決打擊船舶超載、超定額、超航區航行、非載客船舶載客等違法行為,維護水上交通秩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有關規定,全面落實內河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渡口、船舶、浮橋、船員、旅客定額的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專門人員,督促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遵守有關內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對本地區水域存在的“三無”船舶和非法渡運船舶堅決予以取締,確保本地區水上交通安全。

開展鄉鎮船舶及渡口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區鄉(鎮)、鄉(鎮)與村、村與船主、船主與船員要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簽訂率達到100%。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頒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交通部有關規定,加強內河及其他封閉水域危險口貨物運輸的監督管理,嚴禁在內河運輸劇毒化學品;嚴禁在湖泊、水庫等封閉水域運輸有毒有害危險品;嚴禁鄉鎮船舶從事危險品運輸。

整治船員秩序。針對船員流動、分散的特點,集中力量組織開展船員持證情況和“實際操作與安全知識”的檢查,對“人證不符”、“船證不符”等違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規的船員,船舶安全檢查中存在缺陷的當事船員或實際操作不合格的船員按有關水上安全監督管理法規進行處罰,并對嚴重違法或屢次違法的船員實施強制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繼續從事原職務證書限定的職務。嚴歷打擊租借船員證書、租借持證船員代辦簽證等行為。通過強制培訓,大力提高船員的責任心、安全意識、操作技能和應急應變能力,有效減少人為因素對水上交通事故的影響。

整治通航秩序。開展對轄區水域內的習慣航路、重要水道、錨地、禁航區、港區及定線制通航水域的使用范圍、管理現狀及其合法性的綜合研究。

依法清除通航水域航道及航道兩測規定范圍內的水產養殖、捕撈網具等礙航物,治理非法挖砂和各種破壞航道的行為,改善和優化通航環境。加強對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安全整治,主要對施工水域范圍、施工單位資質、施工船舶技術狀況、影響通航安全等涉及安全的因素進行整治,嚴厲查處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作業船舶和船岸聯系機制不暢通、施工船舶配員不足、人證不符等違法行為,堅決制止不符合要求的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落實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之間、工程總包方與分包方之間的安全責任制,落實工程船舶防污染措施。通過專項整治,保證水域通航秩序,保證施工水域清潔,杜絕工程船事故的發生。

五、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從3月1起至3月30日,主要是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活動機構,明確職責分工,搞好組織發動,形成輿論聲勢。

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范文3

一、強化領導,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

安全生產只有責任落實到位,才能領導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工作格局,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牽頭抓,職能部門協調抓,相關部門具體抓”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做到“五個強化”:一是強化行政正職作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負責,每季度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分析、部署、督促、檢查本單位防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履職報告;對安全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和經費、設備方面的存在問題應予以重視,努力解決好。同時,領導班子成員人人都負起相應的安全工作責任。二是強化安全生產主體的責任,特別是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企業必須全面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和措施,保障安全生產必要投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三是強化縣、鄉、村、船主“四級”安全責任,全面落實“三長”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355號令及交通部、國家經貿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意見》和省政府《關于加強鄉鎮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的意見》。四是強化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保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堅持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不管哪一級領導,或具體工作人員,不管對哪一項工作業務,凡涉及安全生產事項的,誰審批、驗收、誰檢驗、認可、誰發證,誰就要負相應的責任。各級各部門都要逐項落實到位。并通過分級管理去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行業管理機構都有兩個方面的責任:一是因直接管理而負有的責任,二是對下一級進行部署安排、組織協調、監管督查的責任。一級管一級,強化考核、強化落實。五是強化安全管理目標管理責任的落實。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原則,把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到基層、到現場、到崗、到人,同時組織考核組對各級各部門落實目標管理責任。

二、建章立制,進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工作規范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規范交通行業安全監管,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基礎性工作。要落實好“六項制度”:一是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年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傳達精神,總結工作,交流經驗,表彰先進,部署任務;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通報情況,交流工作,分析形勢,研究措施,布置工作;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重大問題,分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原因,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二是安全生產報告制度。一方面,各單位行政正職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履職情況報告。另一方面,按照國家、省政府、交通部及交通廳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上報安全生產事故,認真做好事故月報、快報等統計工作,建立完善事故隱患報告制度。三是安全生產檢查考核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堅持和完善“三結合、三為主”(綜合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以專業為主;一般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以重點為主;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的監督檢查方法。圍繞“自查、檢查、督查”三個環節,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工作。每半年組織一次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年終組織考核,并將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完成情況作為考核領導班子政績的依據。四是安全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舉報制度。落實省財政廳省安監局對事故隱患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等,建立健全受理事故隱患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登記、核查、處理、督辦、答復、統計和報告制度。五是安全生責任追究制度。凡發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查處,嚴格執行重特大事故責任“倒查制”,從事故發生的全過程倒查責任,嚴格追究相關部門、企業和人員的責任,嚴肅處理。六是安全生產情況通報制度。大力宣傳安全生產和監管的先進典型經驗,披露嚴重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違法行為,通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責任制考核情況。還有建立安全生產聯席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整改登記制度等。

三、加大投入,夯實交通安全監管基礎

各級交通部門要認真研究,切實解決安全生產管理經費問題,改善安全基礎設施條件;要善于運用科技手段和信息技術,提高安全監管工作科技含量,增強安全監管手段。

一是組織實施撤渡建橋和渡口渡船改造項目建設。逐步解決農村群眾出行難和出行安全問題。

二是加快農村客運站點建設步伐。認真做好規劃和計劃的編制工作,多方籌措建設資金,合理確定規模,優化站場設計,確保建設計劃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三是扎實搞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各級交通公路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支持,加大配套資金的籌措力度,扎實推進國省道公路、主要旅游公路以及事故多發路段、危險點(段)整改、交通標線和安全防護設施設置。加強公路養護,加強公路巡查,及時清理路障,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四是依靠科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各級交通部門積極引導運輸企業,做好GPS或行駛記錄儀的推廣使用,以出租汽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高速公路、運距在400公里以上的客運為安裝GPS的重點車輛,逐步建設全省汽車GPS安全服務系統。

五是地方海事部門要按照“夯實雙基”的要求,以“二江三湖”和“四客一?!睘橹攸c,加大全省海事系統基層單位基礎設施和裝備建設的投資力度,改善基層執法手段,啟動水上搜救體系建設,適應當前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水上救援的需要。

六是研究建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三項經濟政策。充分運用經濟政策和經濟調控手段,建立道路交通運輸行業安全費用提取、傷亡事故經濟賠償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等三項制度,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嚴格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四、強化監管,嚴格交通安全生產源頭控制

(一)認真履行道路運輸“三把關一監督”職責,強化運輸行業安全監管。一是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要重點加強對旅客和危險品貨物運輸經營資質的管理,加強對客運企業和危貨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的分類指導。二是嚴把運輸車輛技術關。要督促運輸企業認真貫徹《通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的配套規

定、標準和規范,加強運輸車輛技術管理,防范機械原因引發的交通事故。三是嚴把駕駛人員從業資質關。進一步改進和規范駕駛員聘用制度;建立客運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和“黑名單”制度。四是加強對客運站的監督。要督促客運站加強安全管理,配備好安檢人員、安檢設備和設施,落實好“五關”,認真查堵旅客攜帶危險品進站上車,嚴格實施客車日趟檢制度,嚴格出站實載核查,嚴禁超載客車、人貨混裝的客車出站。

(二)加強水上交通安全源頭監管。加強船公司、船舶、船員管理,強化對船舶檢驗、船員考試發證、航運公司審批及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的監督管理和過程控制,切實加強水上交通安全源頭管理。一是規范行政許可,嚴把市場準入關,禁止不合格的航運公司進入航運市場。二是要加強船舶檢驗,禁止低質量船舶進入航運市場,并積極穩妥地推進船型標準化,加強對老舊船淘汰步伐。同時要加強船員的跟蹤管理,切實提高船員的安全技能。

(三)加強交通工程安全基礎設施建設。一是重視公路交通安全,實現人、車、路的協調發展。公路設計部門在設計時,要充分考慮使用者的安全和方便,真正體現以使用者為本的新的設計理念。二是規范港口建設建設工程項目和港口生產系統的安全評價管理。根據交通部、國家安監總局聯合印發的《港口安全評價管理辦法》等規定,督促港口建設、經營單位做好港口建設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以及港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現狀評價、專項安全評價,促進港口建設和經營生產安全,保障港口經濟建設健康發展。

(四)深化車輛超限超載整治。治超工作要突出源頭管理,完善監控網絡,逐步建立長效機制。要繼續以超限超載重點監管車型為重點,開展路面執法工作;繼續嚴厲打擊外掛車輛超限超載運輸和以駁載為手段短途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堅持全省聯手聯動,繼續加大對超限超載嚴重地區的治理力度。查處車輛超限超載過程中,要杜絕公路“三亂”以及不經檢測就罰款和只罰款不卸載的行為。

(五)深化交通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一是各級交通部門嚴格履行行業安全管理和監督職責,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監督檢查工作做到“四個結合”:與深化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與安全生產檢查相結合,與加強日常監管相結合,與責任追究相結合。盯住“六個重點”: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時段、重點人員、重點車船、渡口渡船,完善監管體系,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二是針對交通安全管理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多部門聯合,多地區聯動,促使問題盡快得到解決。

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范文4

交通安全風險和危害巨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占全國各類生產事故死亡人數的80%以上。隨著社會的發展,電力企業配備的汽車數量不斷增加。交通安全是電力企業安全管理的邊緣專業,經常被忽視,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最容易發生群死群傷,危及企業安全生產。影響交通安全的因素很多,本文通過對電力企業內部交通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分析,僅從企業內部的管理、駕駛員、車輛三方面提出防止交通事故發生的措施。

一、電力企業交通安全現狀

(一)制度不健全

電力企業主營業務是電力生產,在電力生產各環節中,規章制度、技術標準等都比較齊全。而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主要依賴于地方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門,企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對駕駛員、車輛行駛的安全、技術規章制度較少。這實際上是一種誤區,交通安全的責任主體是企業,地方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是行業監督管理部門。

(二)駕駛技術培訓缺乏

在電力企業內部,駕駛技術方面的培訓、考試相對比較少,駕駛技術水平的提高主要靠駕駛員自身經驗的積累,這是遠遠不夠的。

(三)過程監督難度大

駕駛員“單兵”作戰,難以監督,行車過程處于“不可控”狀態。當前,公路上車輛多,司機新手多,車速快,行駛過程都在動態,不定的危險因素多,稍不留神或預見不足,瞬間即可發生事故。

(四)保障措施單一

電力企業交通安全管理職能部門一般都放在辦公室或后勤事務中心,沒有像重視電力生產安全那樣重視交通安全,專業管理力量和工作力度也不夠,管理邊緣化,沒有更多措施來加強和監督交通安全管理。

(五)安全意識不高

個別單位交通安全氛圍不佳,以開快車、逃違章為榮,駕駛人員未認識交通事故的危害性,自以為駕駛技術好、反應快,不會出事,疲勞駕車,超速行駛,行車過程注意力不集中,隨時可能發生交通事故。

(六)制度執行不力

部分電力企業雖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但未嚴格執行,對交通違章行為不追究、不考核,導致小違章不斷,最終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二、電力企業防止發生交通事故對策

(一)加強企業內部交通安全管理

1.明確責任。電力企業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明確交通安全主管領導和管理職能部門,制定交通安全目標,將交通安全目標細化并納入各級人員月度、年度安全業績考核,與駕駛員簽訂安全駕駛目標責任狀,完成情況與當月獎金和年度績效掛鉤。通過明確責任,提高各級人員對交通安全的重視程度,交通安全管理組織、制度等方面才有可能像電力安全管理那樣全面、到位。

2.完善制度。電力企業應建立以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駕駛員安全管理和技術培訓制度、交通安全獎懲制度、車輛臺賬和安全檢查制度、車輛調度管理制度、交通安全定期分析制度等。

3.加強監督。各單位應對車輛行駛限速、限時。在車上配置GPS安全行車記錄儀、安裝電子眼等設備實時監控車輛的行駛狀況,減少車輛運行的安全風險性;車上設安全監督員、核實本單位車輛是否違章等,都是監督行車安全的有效手段。

4.有效獎懲。為鼓勵駕駛員安全行車,對全年安全行車無事故的駕駛員,年終給予安全行車無事故獎。對駕駛員在車輛管理或行車中發生的違章行為,違章記分管理規定進行相應的違章記分和經濟考核。

5.重點提醒。根據不同季節、不同路段、不同時期,出車前對駕駛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交代和提醒。如遇有大霧、雨雪天氣,出車前管理人員應向駕駛員發出的重點提示,提醒駕駛員減速慢行。

(二)提高駕駛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駕駛員是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源頭,是第一道防線。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駕駛技能,對保障交通安全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1.嚴把駕駛員入門關。駕駛員應選擇持有有效駕照、具有一定駕齡和行駛里程、無酗酒和熬夜等不良嗜好、性情不易急躁、身體狀況較好的人員,凡新增的專兼職駕駛人員都必須經過申請、崗前培訓,經考核小組理論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領取準駕證。所有駕駛人員必須持企業發放的準駕證,方可駕駛與準駕車型相符的企業車輛。

2.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組組織觀看交通事故錄像、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聘請交警授課,以及駕駛員個人談行車安全體會、營造安全駕駛氛圍,讓駕駛員深刻認識到交通安全風險和事故危害巨大,使企業安全駕駛的要求變為駕駛員個人的自覺行動。

3.加強駕駛員技能培訓。請資深的老師現身說法,介紹每個季節和特定氣候條件下車輛行駛的注意事項和防范措施,對行車易發生問題的地方講清,不易發生的問題講到。組織專兼職駕駛員進行駕駛技術和車輛保養知識的交流,以老帶新,以強攜弱,并定期進行駕駛員技能考核。

4.重視駕駛員出車前精神狀態。首先是駕駛員應自律,出車前應保證休息良好,身體狀況正常。出車前,車輛管理人員或乘車人員應觀察駕駛員的精神狀態,如有不適應及時提出、更換駕駛員。發現駕駛員疲勞,應避免疲勞駕駛。

(三)保證車輛運行狀況良好

良好的車況是確保行車安全的重要基礎,加強車輛安全管理,必須把車輛視同生產設備,做到“管理有規范,維護有周期,檢查有標準”,從根本上杜絕車輛帶“病”上路運行,把不安全苗頭消滅在萌芽中。

1.實施車輛管理責任制。設立車輛管理部門、車輛管理責任人,明確管理職責,做到凡車有人負責。

2.建立車輛設備臺賬。建立一車一臺帳,內容包括車輛基本資料、修理費統計、油耗統計、行駛公里數統計、車輛交接、年檢記錄、車輛調度、安全檢查、行車日志、維修保養日志、違章記錄、缺陷管理等。

3.嚴格執行定期檢查制度。嚴格執行“三勤”、“三檢”等定期檢查制度。“三勤”即要求駕駛員勤檢查,做好車輛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安全檢查;勤緊固,做好輪胎、傳動軸、車輛部件的螺絲緊固;勤擦拭,保持車輛內外部的衛生清潔。“三檢”即是加強車輛的日檢、半月檢和抽檢。

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范文5

一、渡口的設置與管理

第一條 設置或者撤消渡口,應當由渡口所在村委會提出申請,鄉鎮政府轉報,經交通局、海事部門同意后,由市政府審批。

第二條 渡口設置應滿足《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水文地質、安全設施條件,渡口碼頭應設置“渡口守則”及警示標語,標明渡口名稱、審批機關。

第三條 渡船應持合格的船舶檢驗證書和船舶登記證書,并在醒目位置表明載客定額和安全注意事項,配備足夠的救生消防設施。

第四條 渡船船員必須年滿18歲,身體健康,經海事部門培訓考試后取得相應的適任證書。

第五條 渡船船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嚴格履行職責,不得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如發生水上交通事故,要迅速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及時向海事部門和村委會報告。

第六條 渡船應按核定的固定線路渡運,應當注意避讓過往船舶,不得搶渡或者強行橫渡。嚴禁渡船超載、超抗風等級、洪水或霧天冒險航行,嚴禁人貨混裝。

二、市人民政府具體職責:

第七條 宣傳貫徹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貫徹落實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

第八條 確定本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目標和責任,與鄉(鎮)人民政府簽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責任書,并組織落實和考核。組織鄉鎮船舶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渡口渡船安全檢查。

第九條 負責轄區內鄉(鎮)、村渡口設置、遷移、取消的審批工作,但在審批前,應征求當地海事管理機構意見。

第十條 督促和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非客運船舶載客和“三無”船舶(指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以下同)予以取締和處理。

第十一條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三、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職責:

第十二條 負責渡口渡船的統一行政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宣傳貫徹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負責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責任制,落實渡口船舶、船員、旅客定額的安全管理責任制,督促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遵守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與村委會或船主簽訂船舶安全管理責任書,督促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按規定向海事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船舶建造、檢驗;督促和組織船員參加海事部門舉辦的安全和技術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十三條 設立鄉鎮到管理機構,配備專人負責渡口渡船的日常安全檢查。加強對渡船的安全檢查,配合有關部門禁止非客渡船違法載客和客渡船違章超載。在學生集中過渡、群眾性活動、節假日、墟日以及惡劣天氣期間,組織人員加強現場管理、監控,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整改。

四、村民委員會具體職責:

第十四條 向鄉鎮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宣傳有關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

第十五條 與船主簽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責任書,并督促落實。

第十六條 負責所在村渡口渡船的日常安全檢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禁止渡工無證渡運及客渡船違章超載和冒險渡運。在學生集中過渡、群眾性活動、節假日、墟日以及惡劣天氣期間,組織人員加強現場管理、監控,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五、渡口渡船經營人具體職責:

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是水上交通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第十七條 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加強對其船舶、船員的安全管理,切實履行職責。

第十八條 渡船不得違章超載、冒險運輸;不得載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參加船舶、旅客保險;禁止船員無證駕船和酒后駕船。

第十九條 在惡劣天氣期間應停止渡運,加強值班,做好船舶系固等工作。

六、有關部門的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渡口渡船交通安全實施行業管理:(一)交通局應定期組織水上交通安全檢查,加強節日、惡劣天氣期間渡口安全監管,組織海事、邊防等部門對所轄水域“三無”船舶、無證渡運予以處理。協助鄉(鎮)制定渡口渡船緊急情況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市水上突發交通公共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二)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所轄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和實施水上安全執法監督工作,并負責渡口渡船的檢驗、登記、發證和船員(渡工)的培訓、考試和發證工作;海事管理機構應與渡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建立聯系制度,共同分析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采取相應措施及時予以解決。

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范文6

一、推進警務前移,增強基層實力

“三基”工程建設的成敗關鍵看基層的實力如何。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機動車保有輛的迅猛增長,交通安全日益嚴峻已成為一個不爭的事實,要充分發揮公安交警主力軍作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交通事故發生,基層領導要把解決基層實際問題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上級“三基”工程建設規劃的總體要求,建立機關民警下基層工作機制,把民警下基層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目標考核中。領導要率先垂范,經常下基層、蹲基層,帶隊執勤執法,正常跟蹤督導。同時,要嚴格落實管理責任制,對秩序整治、安全宣傳、車輛管理等工作制定目標要求,明確每個民警的工作職責和任務,機關各科室也要劃定管理區域和路段,使機關科室轉變工作角色,由單純搞業務變成既搞業務又兼顧路面執法、安全宣傳等工作,機關民警的大局意識和執法意識也隨之增強。這樣,不僅可以增加一線路面的執勤警力,提高民警的工作積極性,加快民警的工作效率和節奏,增強戰斗力,而且能通過基層的工作活力,規范機制運作,提升隊伍形象,全面夯實和穩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堅持科學用警建立效率勤務

要更好地調動民警的積極性、節約有限警力資源,促進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長足發展,打牢“三基”工程建設之本,還必須樹立求真務實觀念,以科學發展觀為指針,結合實際找準工作切入點,以解決當前工作中的薄弱問題為突破口,創新勤務理念,探索高效率、高運轉的新型科學化勤務模式。

首先要在完善“五定一包”責任制的基礎上,探索不同類型的公路勤務機制,在國道、省道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領導包線、中隊包段、民警管點、低峰巡線、高峰守點、點線面結合、查防一體化的事故預防管理體系;在城區各個執勤點,全面推行錯時工作制。其次要全面開展道路交通危險路段排查工作,摸清和掌握轄區事故多發點段、交通秩序亂點和群眾出行特點,將危險路段和城區主干道等秩序易混亂的路段作為重點管控路面,把握重點巡防時段;將客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三小”車輛及校車作為重點管控車輛;重點保護農民、學生等弱勢群體的出行安全,適時調配布控警力,將警力放在群眾最需要的地方。三要加強內外互動,形成聯防聯控機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項社會化的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界的鼎力支持,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堅持定期向政府匯報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并積極主動地協調聯席會議相關責任單位抓好綜合管理,逐步形成政府總攬、公安負責、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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