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治理的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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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治理的政策

環境治理的政策范文1

 

1、定義

 

整體性治理就是以公民需求為治理導向,以信息技術為治理手段,以協調、整合、責任為治理機制,對治理層級、功能、公私部門關系及信息系統等碎片化問題進行有機協調與整合,不斷從分散走向集中、從部分走向整體、從破碎走向整合,為公民提供無縫隙且非分離的整體型服務的政府治理圖式。波利特在其發表的《聯合性政府》一文中認為整體性治理是一種通過橫向和縱向協調的思想與行動來實現預期利益的政府治理范式。簡言之,整體性治理理論是以政府內部各層級機構、部門的整體性運行為出發點,強調預防、公民需求和結果導向,充分重視信息技術在治理當中的重大作用,通過在政策、規章、服務和監督四個方面的層級整合、功能整合、公私部門整合,達到整體性的治理效果,為公民提供一站式無縫隙的單一窗口服務的新興治理理論。

 

2、問題指向

 

碎片化與棘手性是整體性治理理論所面臨和需要解決的兩個問題。??怂拐J為,以往根據功能將政府劃分成了各個部門,部門之間呈現高度分化的狀態,以至于難以有效地解決越來越復雜的民生問題,整體性治理則是要解決這一問題。他認為,整體性治理所指的碎片化是“專家之間因為缺乏協調所導致的結果”“;碎片化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它有無數種問題的來源,必須在完善設計的整體性治理當中才能準確的知道它的由來”.韓保中則認為“碎片化是指不同功能及專業的機關間,缺乏溝通、合作與團結,導致各自為政的局面,無法有效處理共同的跨界議題,造成政府機關個別或整體政策目標執行時的失敗”.棘手性是整體性治理的一個挑戰方向。希克斯指出“人民有許多聯合性的難題(Joined-up problems)……,這些難題并不是按照專業、功能或機構的邊界發生的”,“解決跨部門邊界(Boundries)的復雜難題,需要新的途徑”,“棘手性是指許多民生問題跨越了數個部門的邊界,導致很難以單獨的某個部門獨自解決的情形”.按照他的理解,棘手性的問題是跨越部門邊界的、是具有聯合性質的不能以單一部門的力量解決的,因而整體性治理需要以此來作為努力的方向,找到解決這些棘手性問題的對策。

 

3、核心概念

 

(1)目標與手段相互增強。??怂拐J為單純的跨界合作并不能構成整體性治理,要分辨一個政府的管理形態是否為整體性政府需要從目標和手段兩個維度之間的相互關系程度來判斷。他以組織機構的政策目標和手段是否相互增益將政府的治理形態分為漸進式政府、領主式政府、整體性政府、碎片化政府和協同型政府五種,而整體性政府要求的則是達到目標與手段相互增強的效果。

 

(2)協調整合。??怂箤⒄w性治理中的整合分為兩個維度進行了闡釋,一個是政府的組織構架與形態,一個是政府運作。在政府的組織構架與形態上的整合包含治理層級的整合、治理功能的整合以及公私部門的整合三個方面,治理層級的整合是指國際與國家層級的整合、中央與地方層級的整合等階梯式的整合;治理功能的整合是指將具有不同功能的各部門進行整合;公私部門整合是指將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非營利性組織進行整合。在政府運作層面則包含了政策、規章、服務和監督四個方面的整合,政策整合主要包括政策制定、政策內容、政策評估以及政策過程的整合;規章整合是指有關個人的規章制度與公共部門的規章制度、私人部門的規章制度中的內容的整合;服務整合是指將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公共產品、供給方式以及產生的影響進行整合;監督整合則是對政策整合、規章整合、服務整合三方面的科學評估。

 

(3)信任與責任。??怂拐J為在政府組織之間建立信任是整體性治理所需要的關鍵性整合,沒有信任的相互合作和協調是不可能成為現實的,即使成為現實也是不會長久的。因此,建立信任的相互關系對于構建整體性治理戰略非常關鍵。同時,??怂拐J為責任感是整體性治理當中最重要的,這里的責任感包括了誠實、效率以及有效性(或項目責任)三個方面的內容。誠實主要是指在涉及公款使用的時候應當遵守規矩;效率主要涉及在提供公共服務時,政策輸入和輸出之間的關系;有效性(或項目責任)指的是行政人員應對其行政行為負責。

 

(4)信息技術。信息技術是整體性治理理論的重要治理工具,也是整體性治理取得成功的先決條件,其快速發展為整體性治理的實現奠定了基礎。鄧利維認為,數字時代的治理核心在于強調服務的重新整合,整體的、協同的決策方式以及電子行政運作廣泛的數字化。因此,整體性治理理論把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作為治理的手段,整合不同的網絡支撐技術、網絡基礎設施和人力資源,簡化基礎性的網絡程度和步驟,從整體性目的出發,力求建立一個統一、標準的信息平臺,簡化政府治理的程序,實現輕松快捷、資源共享的在線治理模式。

 

二、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現狀

 

1、整體性治理視角下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存在的問題(1)存在政府部門之間合作不足的現象。政府部門之間合作不足主要是由于各部門、各層級之間的條塊分割所導致的。部門間條塊分割導致的合作不足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行政職能上的重疊,導致資源浪費;二是行政行為上的互相推諉,導致治理效率低下。行政職能上的重疊主要表現在各部門分別對自己所轄范圍內的行政事務負責,這樣就容易出現因為相互之間的信息溝通不足導致政出多門的情況;同時,不同的部門彼此之間可能目標沖突、數據不一致、標準不一,多重管理和執法最終導致人力、財力資源的雙重浪費。行政行為上的相互推諉在那些職能重疊、邊界模糊的行政問題上屢見不鮮,“遇到好管的事,都爭著管;遇到有財政資金分配支持的事,都搶著要”,遇到難管的事則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終導致行政效率低、信任度缺失。

 

(2)存在公眾及其他治理主體參與不足的現象。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主體包括政府、公民、企業、環境 NGO 等,但是由于各種體制內和體制外因素的影響,公民、企業、環境 NGO 等民間治理主體在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中的參與程度不高、作用不明顯。我國獲得環境標志認證的企業數量相對于我國龐大的企業基數來說偏少,參與渠道受限、專業人員不足、活動經費有限等才是我國環保 NGO 在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中作用受限的主要因素,公民的“搭便車”思想也限制了其作為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主體的積極性。

 

(3)存在信息閉塞的現象。我國在城市生態環境治理問題上,信息不暢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導致的信息閉塞;二是電子政府服務系統建立不夠完善導致的信息閉塞。“環境中污染物成分的多樣性和復雜性對檢測設備的技術要求愈來愈高,而多數環保部門現有的監理儀器裝備嚴重匱乏、陳舊落后、檔次低、品種少?;鶎迎h保部門情況更糟,以至于不能及時出數據;有些需要監測的項目,無能力監測,只好放棄”.網絡技術的運用在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上面也顯得非常欠缺,2013 年環境統計年報數據顯示,我國環保系統機構總數達 14257個,其中國家級機構 45 個,省級 400 個,地市級 2252 個,縣級環保機構 8866 個,鄉鎮環保機構 2694 個,但是這些機構多數都沒有自己獨立的網站,有獨立網站的也很少更新。

 

2、整體性治理視角下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問題產生的原因

 

(1)制度建設滯后。在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中,制度建設的落后可以簡單概括為法律法規制定的滯后性和模糊性以及組織管理模式的不合理兩個方面。首先,我國在環境治理上的研究起步較晚,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和完善,法律數量和所涉及的范圍相較于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所面臨問題的難度和寬度還是有所不足,導致一些環保問題無法可依、模棱兩可。其次,我國現行環保法律法規對于跨地域性的生態問題規定多個治理主體,但是沒有細化主體之間的職責和義務,導致在執法的過程中無所適從,自由裁量。同時,我國目前實行的政府直控式的管理模式使環保部門工作的開展受限,成為制約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發展的重要因素。

 

(2)社會環保意識不高。從整體性治理視角而言,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不僅僅是政府的責任與義務,企業、公眾、非營利組織更是踐行環保政策、環保行為的直接主體。但是目前的狀況是全民無法做到共同參與、共同治理,無論是民眾、企業還是非營利組織環保意識不足,參與度不夠。公眾雖然重視環保,但是落到實處的行動還是非常有限;企業追求利益,不惜以破壞環境為代價;環保 NGO 很多掛靠在行政機構之下,行政色彩濃厚,在資金、人員等方面缺乏獨立性,大多數心有余而力不足。

 

(3)政府的自利性特征。以布坎南為代表的公共選擇理論學派將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員的行為納入了“經濟人”的假設,認為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員具有自利性的取向,他們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當公共利益與他們自身的利益相沖突時,他們更多選擇的是自身利益。我國目前官員考核選拔的重要衡量標準是 GDP,即使還有民生改善、社會進步、生態效益等考核指標,但 GDP 在其中還是占據著主要位置,這就容易導致地方政府、官員為了促進本轄區的經濟增長,不惜以破壞環境和自然資源為代價,降低環境準入的標準,把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企業引進來,對他們的污染破壞行為睜只眼閉只眼,甚至干擾環境部門執法。

 

(4)技術支撐不足。城市生態環境治理是一個從頂層設計到具體執行都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支持才能高效運行的系統,掌握信息、處理信息對這個系統的正常運轉有著很大的作用。首先,環境信息的獲取需要更為先進的監測裝備和更多的專業知識,但是我國目前在監測裝備上的先進程度與西方發達國家還存在一定的距離,由于購買裝備的費用過高,很多政府部門都不愿自己掏腰包去完善監測系統。其次,有很多的政府網站缺乏有關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通報,即使是專門的環保部門網站數據也沒有及時更新,網絡技術的運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三、我國城市生態環境的整體性治理策略

 

1、構建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中政府組織與形態的整合策略

 

(1)加強治理功能的整合。整體性治理所強調的治理功能的整合主要是指“機關內功能之整合,如行政院之各部委,或功能性機關間的整合,如健保與社福功能之整合”.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功能的整合可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入手:首先,強化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目標,大力宣傳“生態城市”的理念,嚴格執行綠色 GDP 制度,將城市生態環境的治理轉變為每一個部門、每一位公務人員的切身責任。其次,構建區域環境綜合管理體系,目前在我國實行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大部門治理方式(即大部制)還不具備成熟的條件,因此構建我國“區域環境綜合管理體系”,將區域內各相關政府部門和機構協調整合起來,就有可能成為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突破口。最后,建立協調議事機構,由于涉及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政府部門有很多且同屬于一個級別,因此設立一個較高級別的協調議事機構對于推動全國城市的生態環境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加強治理層級的整合。行政層級的整合意味著減少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中的治理層級,創建扁平化的行政組織結構模式,扁平化的組織機構有利于增強信息共享、加強各部門各層級的橫向聯系、縮短決策層與執行層之間的距離,在城市生態環境治理方面加強治理層級的整合可以通過“省部合作”、“市區共治”、“市縣共治”、“友好城市”來實現?!安渴『献鳌笔墙陙聿粩嘁娭T報道的跨越層級鴻溝、實現互不隸屬的政府部門之間直接銜接向等級間協商轉變的很好體現。因此,在城市生態環境治理方面我們也可以借鑒這種模式,實現治理層級的整合。發展“市縣共治”“、市區共治”有利于減小市級行政部門的壓力,調動縣一級和社區等相關部門治理環境問題的積極性,市級政府運用政策引導、財政補貼、先進獎勵、大力宣傳等工具,運用經濟杠桿與分級統籌、合作參與的形式,推動縣級和社區積極參與城市生態環境的治理和建設?!坝押贸鞘小笔谴龠M國際間城市交流的重要方式,目前其主要涉及文化、經貿、教育等方面,若將其擴展到城市生態環境治理領域,將是拓寬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合作渠道的重要途徑,也是打破國際與國內城市生態環境治理層級的重要方式。

 

(3)加強與私營部門及非營利組織的合作。由于城市生態環境的復雜性和公共部門作為治理主體存在的各種缺陷,公私合作在城市生態環境治理問題上就顯得尤為重要。公私合作不僅要求在公私之間建立良好的信任機制和順暢的參與機制,還要求在私人參與治理城市生態環境時政府相關部門提供法律和政策以及資金的支持,在城市生態環境治理問題上的公私合作可以從實行合同能源管理、采用美國 E.S 薩瓦斯提出的 BOT 與 TOT 模式、大力推廣清潔發展機制(CDM)等與私營產業合作的整合策略出發,大力培育環保 NGO,拓寬其參與治理城市生態環境的渠道,走出一條“政產學研聯盟”一體化的城市生態環境治理道路。

 

2、構建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中政府運作層面的整合策略

 

(1)加強政策的整合。政策的整合是希克斯關于整體性治理理論的關鍵活動之一,為了實現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政策上的整合目標,我們要保持有關環保政策的連續性和一貫性,以高效的管理和執行,提供給國民更好服務質量的治理,從而達到預防和治療的效果。在我國的具體實踐當中,我們要在環境管理政策、環境經濟政策、環境技術政策和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四個方面下工夫,以生態城市建設為中心,把握好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經濟發展好與快的關系、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關系等。

 

(2)加強服務的整合。整體性治理理論中服務的整合,指的是對公共服務、公共產品的內容、供給方式以及其產生影響的整合,在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過程中,要充分發揮政府提供和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相結合的積極作用,鼓勵市場主體參與到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中來,形成以政府為主導、市場活躍、非營利組織積極參與的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公共服務和產品提供模式,提高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質量。

 

(3)加強監督的整合。首先,構建完善的績效考核機制。在政府方面,以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科技進步、資源消耗和利用以及生態環境治理作為考核指標,建立起一個“政績指標”和“綠色指標”相統一的績效考核體系;在市場方面,提高行業進入門檻,加大環境污染的懲罰力度,以企業污染物排放量和是否破壞城市生態環境作為考核標準,決定是否強行關閉該企業;在公民個人方面,可以建立環保獎懲機制,促使公民在日常行為中自覺遵守環保政策。其次,完善環境監督體制。加大環境信息公開的力度,通過立法構建公眾參與環境監督的方式,構建多元主體的環境治理監督體制。

 

(4)加強規章的整合。規章可以分為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國務院組成部門以部長令形式的是國務院部門規章,地方政府以政令形式的是地方政府規章。要將以上類似的規章制度形成一股治理城市生態環境的合力,就必須要對其進行整合,構建一個整體性的規章制度框架。首先,在國家層面上理清各部委的相關職責,以免出現規章重復、多頭執法的現象。其次,在地方層面必須嚴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本地方相應的規章制度,與中央層面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以公共利益為目標,規避地方政府自利性的特質。再次,建立和健全監督機制,進一步強化現有的區域環境保護督查機構,增強其協調處理跨行政區域污染防治的職能。

 

3、構建一體化的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信息系統

 

(1)改造和整合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信息資源系統。制定《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信息集中報送管理辦法》,在政府網站上設立當地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專欄,按照分類、及時、雙向、集中的原則采集和反饋有關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和治理的政策、制度、節能、排污等實時情報。

 

(2)建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信息公開、共建和共享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制度,及時公開相關企業的能耗與排污情況、污染布局以及環境評價的相關信息,促進信息共享,形成環境治理的數據信息網絡。

 

(3)通過信息流與服務再造,力爭向“一站式”城市生態環境治理信息系統靠攏,實現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一體化。采取網上辦公服務的方式,將事前審批、環境評估、稅費繳納等涉及不同部門的對接活動聯合起來,轉變傳統串聯審批的方式為并聯審批,實行一次性告知服務,實現“一站式”的服務目標。為了實現我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一體化,可以在環境治理數據信息網絡的基礎上,收集和傳遞由各省市提供的各種生態環境治理信息,實現與各級城市生態環境管理部門及環??蒲胁块T的局域網相連,通過網絡將國家級、省部級和地市級的環境治理信息系統相連,促進不同區域間的信息交流,實現數據資源共享,及時了解全國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的具體情況,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及時的信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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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曾凡軍:基于整體性治理的政府組織協調機制研究 [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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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3 年環境統計年報[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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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治理的政策范文2

關鍵詞:慢性精神分裂癥;生活質量;護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R473.74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7526(2012)04-0247-01

1 對象和方法

共調查義烏市某醫院診斷為精神分裂癥的住院患者125例,男性46例,女性79例,年齡18~52歲,平均(38.6±7.1)歲,平均病程(12.9±9.4)年,平均住院次數(3.6±1.8)次;文化程度:小學32例、中學83例、大學10例;婚姻:未婚36例、已婚89例。均接受相應的治療且病情基本穩定,同意參加調查,無理解力障礙。入組時評估一般情況,包括年齡、婚姻、文化程度、病程、住院次數等。采用世界衛生組織生活質量評定量表(WHOQOL-100)定式問卷,評估者(護士)由從事心理測量的專業人員培訓。隨后進行綜合性干預,包括針對患者進行心理護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 2周后評定WHOQOL-100。

2 結果

2.1 精神分裂癥患者生活質量與常模比較:精神分裂癥患者生活質量與常模比較,顯示患者主要在心理部分、社會關系部分、總的生存質量及健康狀況顯著低于常模(P

2.2 綜合性干預2周后精神分裂癥患者生活質量的變化:干預2周后精神分裂癥患者(見表1)在心理部分有顯著提高(P

3 討論

本研究發現精神分裂癥患者在臨床癥狀消失并排除藥物的影響后,生活滿意度仍顯著低于正常人,主要表現在心理部分、社會關系部分顯著低于常人,積極感受、思想、學習、記憶注意、自尊、消極感受、對藥物及醫療手段依賴性、個人關系、社會幫助、性生活、經濟來源、休閑娛樂活動等因子分均顯著降低,表明精神分裂癥患者常有自卑感、生活能力、認知功能下降,社會功能受損等,從而影響了患者的生活質量。

對生活質量影響最大的是健康狀態,而不是物質生活條件。持續服藥可以緩解精神癥狀,但對生活質量的改善不明顯。由于精神分裂癥患者有被社會、家庭隔離的傾向,人們的偏見、社會的歧視、工作能力的下降、就業困難、因病致窮、因病致家庭破裂、自尊的打擊、社交活動減少等眾多因素影響患者的生活質量。同時,對患者和家屬實施心理社會干預過程中,把社會上的不良態度作為應激因素給予干預,從提高患者和家屬的自信心和適應能力入手,將會對精神病的治療與康復,改善患者的生活質量有著重大意義。另有研究顯示接受家庭治療,包括改變家屬的態度,傳授患者及家屬解決問題的技巧,促使他們加強溝通,可以顯著降低患者復發率并減輕其家庭的經濟負擔。因此研究者對精神分裂癥患者及家庭成員進行綜合性干預,包括針對患者進行心理支持、疏導,改善患者的認知水平,家庭成員心理治療、健康教育、用藥指導、疾病應對等。干預2周后精神分裂癥患者在心理部分評分有顯著提高,社會關系部分評分也明顯提高,其中積極感受、思想、學習、記憶注意、自尊、社會幫助因子分顯著提高,休閑娛樂活動因子分有明顯提高。提示綜合性干預可使患者對疾病有一客觀而全面的認識,同時可消除人們的偏見,減輕精神分裂癥患者的恥辱感,增強自尊心,此外,盡可能改善他們的生活環境(包括工作和經濟方面的支持),可以較大程度地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

參考文獻

環境治理的政策范文3

【關鍵詞】神經性厭食癥 生命質量 護理對策

【Abstract】 Object: The health-related quality of life of patients with anorexia nervosa (AN) was compared to published norms for the general Chinese people. Methods: 49 AN outpatients or inpatients were evaluated by the Self-rated medical outcomes study SF-item Short-Form Health Survey (SF-36). Results: The average health-related quality of life of AN patients was worse than that of the general people. Conclusions: AN is associated with impaired health-related quality of life.

【Key words】anorexia nervosa (AN); Quality Of Life (QOF); nursing strategies

神經性厭食癥(anorexia nervosa,AN)是一種以體重明顯減輕、閉經、體像障礙和極端追求瘦為特征的嚴重的精神疾病?;颊叩捏w重比正常平均體重減輕15%以上,或者Quetelet體重指數為l7.5或更低[1,2]。本文對AN患者的生命質量進行了初步研究并提出護理對策,現報告如下:

1 對象和方法

1.1 對象

選取49名AN患者。入組標準:① 符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CCMD-3)中AN診斷標準,且為主要診斷;②既往無精神疾病史,無精神疾病家族史;③文化程度:小學以上;④年齡≥13歲。其中男性5例,女性44例,年齡13~ 27歲,平均年齡為(17.9±3.3)歲,平均受教育年限為(11.2±2.5)年,平均發病年齡為(16.1±2.1)歲,其中17歲以前發病者29例(59.2%),17歲及以后發病者20例(40.8%)。病程3~180個月,平均病程為(23.3±7.5)月。平均身高(162.7±6.3)mm,平均體重(41.5±6.8)kg,平均體重指數BMI(15.6±2.3)kg/m2。對照組為中國普通人群的常模[3]。

1.2 方法

1.2.1 自制調查表:包括編號、姓名、性別、職業、婚姻、文化程度、身高、體重、起病年齡、總病程、起病誘因、目前診斷、治療情況(種類、療效)等,均由研究小組成員在入組當天詢問患者后填寫。

1.2.2 生命質量評定:采用SF-36量表[4],評價AN患者健康相關生命質量,包括生理健康(前四個維度)和精神健康(第五到第八個維度)兩個方面的8個維度:生理功能(PF)、生理職能(RP)、軀體疼痛(BP)、總體健康(GH)、活力(VT)、社會功能(SF)、情感職能(RE)和精神健康(MH),另外尚有一個條目為自評健康變化(HT),不進行統計分析。其計分方法是根據各條目不同的權重,計算分量表中各條目積分之和,得到分量表的粗積分,將粗積分轉換為0到100的標準分。分數越高,表明該方面的功能狀況越好,生命質量越高。測得的結果與適用于中國普通人群的常模進行對照。

1.3 統計分析:使用SPSS11.0軟件包進行資料分析,分類資料比較采用χ2檢驗,均數比較采用t檢驗。

2 結果

AN患者SF-36 量表各維度分數與中國常模比較 AN組SF-36量表分值與正常人群相比,在RP、GH、SF、RE和MH維度分數均低于普通人群,而且均有顯著意義(P <0.01)。 (見表1)

表1 AN患者SF-36 量表各維度分數與中國常模比較

3 護理對策

3.1制定整體護理計劃 神經性厭食是一組與心理社會因素有關的以進食行為異常為主的精神障礙。設計護理治療模式對疾病的療效及預后極為重要。采用整體護理模式,在心理疏導和常規心理護理的同時采用生物反饋、音樂放松綜合性治療和護理[5]。隨著病情逐漸好轉,鼓勵患者參加適當的娛樂活動,如跳繩、打撲克牌、唱歌、韻律操、室內游戲、外出散步等,逐漸增加患者活動量,以分散患者注意力,調節不良情緒。

3.2 心理護理 由于患者缺乏對疾病的認識,住院時不配合治療,95%患者出現對立情緒。因此,我們針對患者的年齡、心理特征、發育特點首先開展心理護理。支持性心理護理良好的護患關系是做好心理護理的關鍵。患者入院后,護士要主動熱情接待,并與其談心,態度要親切和藹,語言熱情誠懇,使其產生親切感、安全感、信任感,以便深刻的了解其內心世界,以對癥施護[6]。有計劃地向患者介紹正常的生長發育、健康營養、標準體重知識及營養缺乏對生長發育的危害等。同時,積極創造陪護和探視條件,使患者感受到親情的溫暖,取得信任與配合。

3.3 加強針對性飲食護理,逐漸糾正患者的不良飲食習慣。由于患者長時間厭食,其胃納降低,對患者進食品種及量均針對不同情況制定循序漸進的食療計劃。對患者進食的改善給予及時鼓勵,逐步培養良好的進食習慣[7]。入院初期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少量多餐易消化的食物,使其逐漸適應。對于不吃的患者給予耐心勸說,但不能強迫喂飯,以免增加精神刺激。培養良好的進食習慣也很重要。督導患者按時作息,定時進餐,采取共同進餐,專人看護的方式。吃飯時有意識地避免談論與體重有關的話題,而多談論患者喜歡的話題來分散其注意力。進餐后一段時間仍需密切觀察病人,防止其誘發嘔吐。注意食譜的搭配,不可隨意吃零食,尤其在進食間隔期間不可吃過多糖果,以免影響正常食欲。

3.4體重護理 給患者講解飲食與營養對人體的作用與重要性,告知患者不同年齡和身高都有所需的最低體重標準,體霞過重或過輕都屬異常情況;每天必須攝人足夠的熱能和營養素,過分節食可導致營養不良,給軀體功能造成各種損害,對閉經患者講解閉經對以后生育的影響。定時測量體重,即每天起床后排空膀胱測量,根據測量結果繪制體重曲線?;颊咧匦逻M食時體重不宜增加過快,每周增加1.0kg為宜,以免增加患者心理負擔[8]。

3.5基礎護理 對嚴重營養不良,導致電解質紊亂及脫水的患者,要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注意生命體征的變化,做好基礎護理和對癥護理,預防感染和其他并發癥。積極為患者創造良好的休息環境,解釋睡眠的重要性,勸其注意休息,減少活動量,適量運動以增加體質量,對失眠患者必要時睡前給予安眠藥以取得成效。有些患者依從性將發給的藥物藏起來或扔掉,所以服藥的護理是非常重要的。給藥時應仔細觀察,確認患者將藥服下后再離開。此外對于伴有抑郁情緒的患者,還需防止患者將藥物積累而頓服自殺[9]。

3.6 建立家庭支持系統 告知家屬支持在治療中的重要性,為幫助患者戒除不良的飲食習慣,安排家屬參與制訂治療計劃并監督患者進食情況。做好患者父母的健康指導在為患者做好治療護理的同時選擇時機向其父母介紹正確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隨時注意糾正患者的不良個性,對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不可過分遷就,也不可采取粗暴的方式給予拒絕,以免激惹患者情緒,出現過激行為。指導父母在患者出院后要加強與患者的溝通交流,讓父母扮演既是長輩又是朋友的角色,通過交流了解患者的內心世界,合理搭配飲食,培養患者良好的生活習慣[10]。

4 討論

近年來,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和媒體開放等影響,AN在我國正呈現增多的趨勢[11]。AN患者的生命質量也越來越多的得到關注。

AN患者的不良進食習慣和不良營養狀況常常引發各種醫學并發癥,對身體造成危害乃至危及生命,其死亡率高達20%[1]。進食障礙嚴重影響患者的日常生活,它給患者帶來生理、心理、社會功能的受損,從而使患者的生命質量下降[12,13]。由于AN復雜的病因和治療上的困難,通常病程遷延,預后差。較長的病程將給患者帶來更多的軀體并發病,更多的社會心理功能受損,也影響患者的生命質量。臨床上應該加強包括心理、生活護理,實施整體護理是提高患者生命質量是非常關鍵的措施。

參 考 文 獻

[1]Tamburrino MB,McGinnis RA.Anorexia nervosa[J].Panminerva Med,2002;44(4):301—311.

[2]中華醫學會精神科分會.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M].山東: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2001

[3] 王紅妹,李魯,沈毅.中文版SF-36量表用于杭州市區居民生命質量研究[J].中華預防醫學雜志,2001

[4]李魯, 王紅妹,沈毅. SF一36健康調查量表中文版的研制及其性能測試[J]. 中華預防醫學雜志, 2002

[5]潘紅芬. 神經性厭食癥11例臨床與護理[J]. 上海醫學, 2007

環境治理的政策范文4

關鍵詞 癌性疼痛 病因分析 護理干預

癌癥是機體正常細胞在多原因、多階段與多次突變情況所引起的一大類疾病,病因是機體在環境污染、化學污染、電離輻射、自由基毒素、微生物及其代謝毒素、遺傳特性、內分泌失衡、免疫功能紊亂等等各種致癌物質、致癌因素的作用下導致身體正常細胞發生癌變的結果,常表現為局部組織的細胞異常增生而形成的局部腫塊。癌癥患者治療過程中往往需要經受長期的化療藥物和靜脈營養支持治療,中心靜脈管的應用能夠有效的保障這一過程的順利進行,但因為中心靜脈管置入所造成的并發癥則需要特別加以預防【sup】[1]【/sup】。2009年7月~2010年6月將87例置入中心靜脈管的腫瘤患者加強置管前后的護理經驗進行總結分析,以進一步探討中心靜脈管置入前后應采取的護理措施。

資料與方法

一般資料:2009年7月~2010年6月收治腫瘤患者87例,分別予以中心靜脈管的置入。87例患者,年齡46~83歲,平均57.3±7.7歲;病因診斷:消化道癌32例,肺癌21例,乳腺癌11例,肝癌10例,胰腺癌8例,子宮/宮頸癌5例;其中經外科手術切除原發病變者49例,僅采取放化療38例。

中心靜脈管置入方法:由高年資臨床醫師或麻醉醫師進行操作,采用鎖骨下靜脈穿刺置入62例,頸內靜脈穿刺置入25例。

不同階段護理原則【sup】[2~4]【/sup】:①中心靜脈管置管前護理:術前應詳細了解患者病史和治療史,特別是對于行過頸部和胸部手術的患者,應詳細查閱手術的詳細過程,必要時復查胸部增強CT掃描以了解頸內靜脈和鎖骨下靜脈的走行變化;術前向患者和患者家屬解釋置入中心靜脈管的目的和意義,并簡要講解穿刺方法,以達到減輕患者緊張和恐懼的心理;要說明可能產生的并發癥以及相應的處理措施;術前將患者病房或治療處置室進行紫外線消毒。②中心靜脈管置入術的護理:輔助穿刺醫師將患者置于舒適;嚴密觀察術中患者表現,注意觀察生命體征的波動。③中心靜脈管置管后護理:預防穿刺部位的感染,加強穿刺部位的無菌處理和觀察,注意穿刺部位的清潔護理,應定期更換敷料,并且觀察局部皮膚有無紅腫、觸痛、滲出及異常分泌物,以利于早期發現感染的可能性;預防導管的脫出,固定牢固,對于意識不強或年齡過的不能合作的患者可局部縫線固定,高溫天氣和易出汗的患者要定時檢查,及時對可能出現的松動加以加固;預防導管堵塞,每次輸完液后,特別是營養液輸入,均行沖管操作,并行肝素封管預防血栓形成。④出院患者中心靜脈管護理:教育患者妥善對待中心靜脈管,主要注意穿刺部位的清潔和活動對導管位置的影響;培訓患者家屬學會觀察中心靜脈管,熟悉各種異常表現;加強和規范腫瘤患者的護理隨訪制度執行。

結 果

本組87例置入中心靜脈管的腫瘤患者,除1例首次穿刺失敗行更換部位2次穿刺外,余86例均1次穿刺成功。置管階段住院時間為11~28天,平均18.3±7.9天;經隨訪置管時間為23~147天,平均57.8±33.6天。術中術后并發癥6例,發生率為6.9%。術中首次穿刺失敗1例為術中患者突然出現劇烈咳嗽疑似氣胸發生,終止操作后對癥處理并行立位胸部正位片排除氣胸,考慮為穿刺鎖骨下靜脈時穿透血管壁并觸及肺尖部系膜帽結構所致。置管術后共5例發生不同的并發癥:2例發生導管脫落,其中1例為晚期肝癌患者住院期間發生肝性腦病,1例為胃癌根治術后患者出院后活動時;2例發生穿刺部位感染,其中1例為合并糖尿病患者伴發穿刺部位真菌感染;1例為導管堵塞,于置管后第17天予以更換導管,此例患者為胃癌根治術后患者除經中心靜脈管給予化療藥物外,輔以營養支持治療。

討 論

中心靜脈管置入術操作并不復雜,但在穿刺過程中應注意避免氣胸、誤穿動脈等并發癥的發生,相較而言頸內靜脈發生氣胸的可能性要小于鎖骨下靜脈穿刺【sup】[3]【/sup】。

中心靜脈管置入后的護理至關重要,主要包括預防感染、防止導管脫落和導管阻塞等方面。此外腫瘤患者的特殊性決定其往往需要多次住院化療,而出院期間中心靜脈管可不予拔出,但需要護理人員在住院期間、出院前對患者和患者家屬進行相應的護理知識培訓和指導,并且要加強患者的護理隨訪。本研究證明診斷這些并發癥而采取相應的護理措施能夠有效的減低術后并發癥的發生,本組病例經護理干預后并發癥的發生率為6.9%,低于其他文獻的報道【sup】[1]【/sup】。

總之,腫瘤患者行中心靜脈管置入術前后輔以專項護理能夠有效地降低并發癥的發生,有利于腫瘤患者治療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 解桂平.腫瘤患者中心靜脈置管化療22例臨床護理[J].齊魯護理雜志,2009,15(21):35-36.

2 鄧雪梅.頸內靜脈置管的護理[J、.家庭護士,2008,6(5B):1265-1266.

環境治理的政策范文5

論文摘要:文章闡述了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整合的依據及在整合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提出了策劃整合方法的建議探討。

南車株洲電力機車有限公司于2001年底通過了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2002年10月又通過了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為避免兩大體系在運行中出現的管理重復和效率不高等問題,他們開始謀求既符合標準要求,又便于操作的整合型體系模式。整合型管理體系,又稱一體化管理體系,是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管理體系經過整合而形成的綜合性管理體系。筆者有幸參與了公司兩大體系的建立,在此將企業環境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整合過程中面臨的難點和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及解決的方法進行了一些探討。

一、兩大體系整合的依據

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均以戴明模式為基礎,遵照PDCA循環原則,不斷提升和持續改進的管理思想;都是為了滿足社會、員工和其他相關方的要求,推動現代化企業的發展和取得最佳績效;都強調系統化、標準化、程序化、文件化的管理,采用相同的17要素管理模式,且條款號一一對應;具備相同的控制邏輯圖,即具備相同的管理思路,甚至兩大體系連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都是互相補充的。因此,兩大體系是完全可以整合的。

二、兩大體系策劃整合中可能遇到的問題

建立整合型體系,要了解整合體系中各構成要素間的相同、相異之處,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整合策劃。

首先,是二者依據的標準存在差異,防止機械式疊加,導致名合實分。由于環境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兩者間管理目的、管理對象、管理內容、具體控制要求的差異,使得雙方在整合中會出現一些不容易融合甚至是互相沖突的問題,應在確定體系結構、內容和控制措施時予以充分的考慮。

其次,標準中“4.3.1環境因素/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所直接涉及或由此引發的問題應在實踐中區別對待,從不同角度都可發現兩者的個性和共性的差異。雖然兩大體系的4.3.1要素條款要求從表面上看有許多不同之處:一個講環境因素,一個講危害、風險;一個要求制定風險計劃,一個沒有在本條款明確這項要求……但拋開其管理對象不談,二者同樣具有“識別(辨識)、評價、更新”的要求,而且“控制計劃”同樣可以用于環境因素,“定期評審”也不必只針對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及風險,完全可以在手冊的同一章節、同一程序中進行整合。

第三,注意矛盾點的合理解決,防止各自為陣。由環境因素和職業安全健康危害、風險自身性質所決定,有些問題形成了很明顯的對立矛盾,因此在文件編寫過程中就該注重文件的可操作性。如粉塵,從工作場所排出去時關注重點是環境因素,密閉在工作場所則是對現場操作者造成職業危害的關注。對這類問題,在建立整合體系時要

整體認真考慮,慎重對待,選擇最佳整合方式,便于體系內各單位的實際操作。 轉貼于

三、策劃整合方法的探討

其一,通用要素程序,應盡可能合并。通用要素程序指在管理目的、對象和內容上不必進行細致區分,以完全相同的工作流程和控制條件即可滿足要求的要素的程序,如法律法規、員工培訓、內審等程序,應盡可能將兩大體系的通用要素程序合并成一個程序,這樣可以減少內審員幾乎一半的工作,減少一套手冊和部分程序,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二,差別明顯的相對應要素的程序,應依企業具體情況而定。指在管理目的、對象和內容上有明顯不同,必須分別明確控制條件方可滿足要求的要素的程序,如“4.3.1環境因素/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從整合的角度,當然還是能用一個程序解決就用一個程序。但在程序中應該將環境因素/危害辨識的辨識以及重大環境因素/危害辨識評價方法在程序中詳細寫。

其三,要素4.4.6運行控制所需的程序,運行控制需要多少程序,要依方針的要求、環境因素/重要環境因素和職業安全健康危害與風險的識別、評價結果,目標、指標、管理方案的內容、企業的具體情況而定。作為整合體系,也還是應本著通盤考慮、能合不分的原則,盡可能將相關兩個方面問題放在一個程序中控制,如:《對相關方的控制管理程序》規定對相關方的控制要求,兼顧環境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兩方面。其四,其他應考慮的相關問題。如場所、周邊環境、員工素質、工藝流程、設備設施、財務狀況、操作難易以及第三層文件的支持程度等,第三層次文件因為其對工作具體程度的指導較為細致,建議分開建立并分別實施。

總之,在企業策劃環境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整合時,我們應堅持通盤考慮、能合不分、簡潔易懂的原則,綜合上述思路的內容,策劃一個關系清楚、便于理解、容易操作的體系結構。建立體系并保持其正常運行是一項系統工程,整合體系則是更為復雜的系統工程,使整合體系能夠滿足充分性、適宜性和有效性的要求,還需要體系策劃人員更加全面、細致的工作。

四、參考文獻

[1] 張劍青,實現ISO9000與ISO14000一體化.企業標準化,2000,2

環境治理的政策范文6

    通過剖析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作用機理可以發現,政府自身的利益傾向及政府制定、實施的環境政策工具,都會影響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有效性。而決定或影響政府自身的利益傾向與實施的環境政策工具,既與民主、法制等制度構架及財政分權體制有關,也與環境政策制定與執行過程中人的有效理性及信息是否完備等有關。當然,政府內部的科層環保體制也是不容忽視的重要影響因素。

    1.環境治理中政府治理機制績效的影響因素

    在環境治理的政府機制中,政府是最重要的環境治理主體。而政府是由多層級的不同職能部門組成的。政府的環境政策是由不同的部門或不同的政府人員制定、執行的。公共選擇理論的相關研究表明,政府部門或政府雇員他們同樣也是理性的經濟人,是機會主義者,他們也有其自身的部門利益或個人利益。政府職能部門或政府雇員并不必然總是以社會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在具體的政策制定與執行過程中,是以部門利益最大化或個人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所以與市場機制一樣,在環境治理中,政府機制同樣也會表現出“政府失靈”。就我國而言,在現行的民主法制體制與財政分權體制下,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政府失靈”,可能表現為政府在環境治理中的低效或嚴重失效。在現行的民主法制體制下,由于環境政策的制定與執行都需要較強的專業知識,信息的不對稱,導致社會公眾難以對環境政策的執行部門或執行人員進行執法監督。

    環境政策的執行部門或執行人員可以利用其專業優勢,為獲取個人利益,實施機會主義行為,鉆環境政策空子,與排污企業合謀,放松污染企業的環境規制。盡管存在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內部監督,社會大眾與新聞媒體對環境政策執法的外部監督,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或信息不充分,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監督會存在信息失真,從而導致上下政府之間的內部監督失效。就環境政策執法的外部監督而言,由于信息的不對稱,環境檢測需要較強的專業知識,環境政策是否被如實執行,社會大眾無從得知。環境政策執法部門有可能可以利用信息不對稱及專業知識優勢,與污染企業合謀,從而放松對企業的環境規制。

    另外,法制的不完備,也會為企業環境污染留下空間。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受害人對污染企業的控告需要原告舉證,證明其受害與污染企業存在直接的聯系。對于企業環境污染造成的環境損害,受害人存在舉證困難,這導致法律對企業污染環境的行為約束低效,從而削弱了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作用。在現行的財政分權體制下,地方政府通過發展經濟增加財政收入的目標往往會讓位于環境保護目標。與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總收入的比重較小,而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占全國總財政支出比重較大,盡管有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但地方政府每年還是存在較大的財政收支缺口。在我國現行的財政分權體制下,增值稅在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中占有較大的比重,各地方政府為獲取更多的財政收入,會大力發展石化、能源、鋼鐵等重工業。而石化、能源、鋼鐵等屬于環境污染較嚴重的高能耗、高污染的企業。

    由于地方政府與這些企業存在利益的一致性,所以在環境政策的執行過程中,相關政府部門往往會放松對該類企業的環境規制,如降低環境規制標準、減少罰款、任意擴大排放指標等。例如,2011年6月渤海灣康菲漏油事件,最后只對康菲公司罰款20萬元。另外,石化、能源、鋼鐵等重工業企業規模大、實力強,有較強的影響能力,由于利益的一致性,這些重工業企業往往會形成利益集團,通過政治游說影響政府環境政策的制定與執行或通過邀請地方政府官員擔任公司董事或管理顧問等形式“俘獲地方政府”,從而使地方政府放松對其環境規制。即使環境政策制定與執行過程中不出現政企合謀,由于人的有限理性與信息的不對稱,同樣會導致環境治理中政府機制失效或低效。環境政策的制定具有超前性,環境政策具有穩定性,環境政策一旦制定,不會輕易改變。在制定環境政策時,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不可能對事后可能出現的各種環境污染與環境破壞作出詳細而又明確的規定,也不可能對事后可能出現的違規污染作出充分預計,在環境政策的監管之外總有些污染行為存在,而且不受環境政策監管。

    2.科層環保管理體制在環境治理中的內在沖突

    利用政府機制實施環境治理,并不是單一依靠某一個政府部門,而是涉及到眾多的政府職能部門,通過眾多政府部門之間的分工協作來完成的。所以,環保體制是影響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有效性的重要體制因素。如同馬克思?韋伯所言,與市場組織不同,現行的政府組織是建立在分工及專業化基礎之上的,依靠行政權威而非市場機制來維持運轉的行政等級體系。這種行政等級體系一方面適應了社會化大生產與高度專業化分工的需要;但另一方面,也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弊端。就環保體制而言,這種弊端就是因專業化分工造成了環保相關部門職能的內在沖突。就中央政府而言,在環境治理方面,除了環保部外,還涉及到財政部、建設部、林業局、水利部、氣象局、國土資源部、交通部、衛生部、科技部及國家海洋局等。部門之間的高度專業性分工,造成了環保部門之間職能的內在沖突。我國各地方政府的職能部門設置,基本上都是與中央政府對口。在地方政府內部,同樣存在環保相關職能部門的內在沖突。

    以中央政府為例,環保相關職能部門的內在沖突如表1所示。具有環境管理職能的部門擁有環境監督職能與經濟管理職能。其中的經濟管理職能主要表現為審批權,對環境管理部門有較強的激勵功能。由于各級環境保護機構具有“理性經濟人”的特質,在行使職能過程中表現出逐利性。內部職能的相互沖突導致各級環保職能部門愿意經常使用一些獲利的審批性職能,而放棄環境監控職能。就地方的環保部門而言,盡管實行垂直管理,但其經費來源是依賴于地方政府的財政撥款,其人事安排是由地方政府控制。而地方政府要增加財政收入與經濟增長,往往會向地方環保部門施壓,基于自身部門利益的考慮,地方環保部門也往往會放松對企業的環境規制,甚至利用本部門的環境監管職權獲利。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統籌規劃與統一管理。當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涉及到眾多的政府職能部門時,其主要弊端就是職責不明確,部門間信息傳遞失真、溝通不暢,容易造成政府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當有利益時,各部門相互爭搶,當涉及到擔責時,相互推脫?,F實中“八龍治不好一水”就是這種科層環保體制低效的體現。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涉及眾多政府部門,在政府行政信息不透明,政府外部監督與內部監督缺失,法制不健全的條件下,這種多次級的科層環保體制并不能有效實施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國外環保體制改革的趨勢是在高度專業分工的基礎上,成立統一的管理部門,協調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分工,同時加大對環保部門的外部監督。

    二、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有效的作用條件

    環境治理具有較強的正外部效應,需要政府的參與。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也會出現“政府失靈”。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有效性,依賴于一系列的約束條件。當這些條件不具備時,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有效性就會受到影響。

    第一,利用政府機制實施環境治理,首先要求政府是責任型的政府。所謂環境治理過程中的責任型政府,就是要求政府對社會公眾負責,追求社會福利最大化。政府能夠識別、預警、防范環境責任事故,有效執行環境政策。在環境治理政策實施方面,要求政府有充足的環境政策工具,靈活、有效防控環境污染與環境破壞。

    第二,利用政府機制實施環境治理,要求政府對經濟主體的污染行為有充分完備的信息。政府部門只有掌握充分的信息,才能對污染者的產品與生產工藝制定污染指標,規定所有行業中的每個企業、每個消費者的污染物排放的種類、數量方式。同時也要求環境政策的制定與執行成本較低,否則會影響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作用效果。但是,實際上,環境政策的制訂與執行成本可能并不低,政府也不可能擁有完備的信息。就政策成本而言,由于不同的企業或不同的行業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要為其量身定做污染控制手段與減排量,需要進行全面的調查。顯然,這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與財力,加大政策制定成本。就信息而言,政府與企業雙方存在信息不對稱。污染企業不向政府部門透露真實的污染信息對其更有利,政府部門難以準確獲取有關污染排放量與污染控制成本方面的充分信息。因此,高昂的成本與不充分的信息降低了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有效性。

    第三,健全的民主制度與完善的法制體系,是利用政府機制實施環境有效治理的制度保障。正如制度經濟學家所言,如其說是政府的失靈,不如說是制度的失靈。針對環境治理中政府機制的失靈,同樣需要完善民主法制體系。人的利已本性并不非隨環境的改變而改變,政府工作人員在政治市場上與經濟市場上并無二至。因此,需要通過建立健全的民主制度與完善的法制體系,強化對政府自利行為的制度約束。防范政府在環境治理過程中利用其擁有的行政資源優勢謀利。

    第四,財權與事權相對稱的財政分權體制,是增強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有效性的重要條件。現行的財政分權體制決定了地方財政必然存在收支缺口。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壓力,是導致地方政府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發展高能耗、高污染型重工業的誘因。所以,財政分權體制影響著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的有效性。因此,建立健全財政分權體制,保障財權與事權對稱是提高利用政府機制實施環境治理有效性的改革方向。

    第五,公開、透明的政府運行機制與有效的信息獲取機制,是克服政府環境政策制定、執行過程信息不對稱,同時也是減少政府環境執法過程中機會主義行為的有效途徑。另外,是否存在統一的協調機構與足夠的權威,化解環保部門之間內部職能沖突,并實施政府部門間的有效溝通,是影響政府機制在環境治理中有效性的關鍵因素。

    三、簡單結論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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