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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服務合同范文1
合同類別:
合同編號:
科技合字(19
)第
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
(公章)
(甲方)
服 務 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公章)
簽訂日期:
19
年
月
日
合
同
有效期限:
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一、服務的內容、方式和要求:
二、委托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驗收標準和方法: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六、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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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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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 │?。ü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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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 │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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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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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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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帳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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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 │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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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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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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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ü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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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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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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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帳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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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 │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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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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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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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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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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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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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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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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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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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服務合同范文2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人:
鑒于,乙方有權及相應資質提供消防技術服務,甲方需要消防技術服務支持;
現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消防技術服務事宜,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并簽訂本消防技術服務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 。
1.2、項目地址: 。
1.3、建筑面積: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包設計、圖紙、材料設備供應、施工安裝、驗收合格、消防手續辦理。
第二條、技術服務內容
2.1、配合甲方對所承租區域進行前期接收,按照國家相關消防施工及驗收規范對
消防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物業提供的消防系統的完整性和使用性。
2.2、參與甲方所承租區域的前期設計工作,依據相關消防設計規范,確保甲方所承租區域得到最大限度合法、有效的使用,并編繪消防設計圖紙,并取得相關消防行政審批、建審手續。
2.3、乙方全權代表甲方按照設計圖紙及工程進度對消防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及進度進行監督,并結合消防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消防設備設施竣工驗收。
2.4、配合甲方完成承租區域消防改造的物業驗收工作。
2.5、在甲方承租區域的消防行政審批及驗收工作中提供有效的技術服務。
2.6、甲方店鋪開業前,對甲方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確保甲方員工掌握基礎消防常識,在火災發生時具備初期火災撲救能力和應急疏散能力。
第三條、設計圖紙、包裝、運輸
3.1、設計圖紙
3.1.1、設計周期:甲、乙雙方確認測量數據完畢之日起 個工作日,乙方
完成設計后,甲方組織設計會審及交底。
3.1.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設計及制作施工圖和效果圖后提交甲方審核,甲方審核確認使用的,雙方在所有圖紙上加蓋印章進行確認,經甲方審核確認需要修改的,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修改至滿足甲方要求,如乙方拒絕或拖延修改或經修改三次仍然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的,則甲方有權尋找第三方進行設計,因此產生的相關設計費用及延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1.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施工圖紙作為本合同項下消防工程的施工依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
3.2、包裝
乙方應為消防施工材料提供適宜運輸的包裝方式,防潮、防濕、防震、耐粗暴搬運,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破損,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3.3、運輸
乙方將消防施工材料運輸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承擔相應的運輸費用。
第四條、設備及材料供應
4.1、本合同項下工程所需要設備及材料經雙方協商同意,均由乙方負責供應。
4.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慣例、生產廠商、乙方自有、甲方要求的消防產品質量驗收標準(各標準之間存在差異的,以較高標準為準),并具有合格證書。因產品質量不符合驗收標準而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4.3、供應時間: 。
第五條、工期
5.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條、驗收
6.1、質量標準
6.1.1、乙方應提交本項目所進場消防材料、設備的出廠合格證書,試驗、化驗報告單,使用說明,檢測、檢驗報告和設備驗收標準。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可以隨機抽檢原材料和設備,并有權對其進行化驗、檢測,不合格的材料、設備不允許進場使用和安裝。
6.1.2、一般標準:本項目工程質量應符合關于消防工程的國家、行業、慣例、廠家標準、乙方自有標準、甲方要求、設計要求、樣品標準,各標準之間存在沖突的,以較高標準為準。
6.1.3、具體標準:詳見附件《驗收標準》。
6.2、驗收
6.2.1、驗收時間:乙方交付材料設備/完成中期/隱蔽/尾期工程后提請甲方驗收,甲方于收到提請驗收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
6.2.2、驗收方式(甲方、乙方、物業方三方共同驗收):
6.2.2.1、初驗:各所需材料、設備進場之日,乙方提請甲方接收并驗收,甲方收到乙方提請后根據雙方約定對材料、設備(包括但不限于數量、質量)進行交接與驗收,驗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出具書面《交接確認單》。
6.2.2.2、中期驗收:工程過半且隱蔽工程完成之日,乙方提請甲方進行中期驗收,甲方收到乙方提請后根據雙方約定就過半工程及隱蔽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向乙方出具《中期驗收確認單》,乙方根據確認單進行下道施工工序;驗收不合格的向乙方提出異議,乙方根據甲方的異議立即進行整改直到符合驗收標準及甲方要求。
如乙方拒絕或拖延整改或經整改三次仍不能符合驗收標準的,甲方有權自行尋找第三方進行整改,因此導致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亦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未經甲方驗收擅自進行下道施工工序的,甲方有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誤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2.2.3、竣工驗收:全部工程完畢之日,乙方向甲方、物業和/或消防行政機關提請竣工驗收,甲方收到乙方提請后根據雙方約定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向乙方出具《竣工驗收確認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保修單》,驗收不合格的向乙方提出異議,乙方根據甲方的異議立即進行整改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甲方(物業、消防行政機關)要求,如乙方拒絕或拖延整改或經整改三次仍不能符合驗收標準的,甲方有權自行尋找第三方進行整改,因此導致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亦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2.3、相關消防審批手續辦理完畢作為驗收合格的依據之一。
6.2.4、相關材料、設備所有權自到達項目場地轉移至甲方,相關材料設備及工程的風險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轉移至甲方。
第七條、付款
7.1、合同款項:本合同工程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 元(小寫);本合同金額為打包價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設備及其配件、包裝、運輸(包括任何原因導致的二次運輸)、搬運、裝卸、裝飾裝修施工、水電、工具、人工、售后、技術咨詢服務、技術培訓、技術支持、驗收、利潤、風險、稅費等全部為實現本合同甲方目的而產生的應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合同金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做任何調整。
7.2、付款方式:
7.2.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小寫)】作為首付款。
7.2.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小寫)】,合同金額的5%作為質保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小寫)】,質保期滿,雙方無任何糾紛的,甲方向乙方無息支付。
7.3、雙方銀行賬戶信息
7.3.1、甲方賬戶信息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7.3.2、乙方賬戶信息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7.3.3、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賬戶信息真實、準確、有效,乙方指定銀行收到甲方指定銀行的付款,視為乙方已經收到相應款項;乙方如需更改指定銀行賬戶,應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能/延遲履行通知義務而導致的不能或延遲付款的,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因此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售后
8.1、質保期:自甲方出具的《竣工驗收確認單》之日起 年。
8.2、售后服務:質保期內,如本合同項下工程項目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提出維修要求,乙方應于 小時內為甲方維修完畢,如質量問題影響甲方經營的,被視為緊急維修,乙方應于甲方提出緊急維修要求的當日維修完畢。對項目消防工程進行不定期的維修工作,確保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
8.3、如乙方接到甲方的維修通知后拒絕或拖延維修或經維修三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自行尋找第三方進行維修,因此導致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亦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承諾與保證
9.1、乙方承諾并保證其具有完成本合同項下工程所需所有權利和/或資質,并承諾與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質證照原件及復印件均為真實、有效、準確、持續的,復印件均與原件內容完全一致。
9.2、乙方承諾并保證其自行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工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包、分包,且其供應的所有消防材料設備、施工質量均符合本合同約定和/或樣品標準。
9.3、乙方承諾并保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及遵守商場防火要求施工,消除事故隱患,如果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完善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對乙方工作人員、甲方、任何第三方)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雙方權利義務
10.1、甲方權利義務
10.1.1、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10.1.2、辦理物業部門開工手續,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度。
10.1.3、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10.1.4、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中期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10.1.5、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10.1.6、甲方有權委派施工監理,負責管理監督現場施工過程和工程驗收。
10.2、乙方權利義務
10.2.1、乙方對其派遣進入甲方工程項目現場的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因勞動關系、合作關系、加工承攬關系等任何法律關系使相關人員為乙方提供勞動或服務的均視為工作人員)的安全性及職業性承擔相應責任,如該等工作人員在甲方工程項目現場發生任何人身和/或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該等工作人員給甲方和/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和/或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10.2.2、乙方應向其工作人員進行應有的培訓,并在施工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施工規范、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確保項目現場相關財產、人員的安全。
10.2.3、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裝修設計圖紙,乙方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裝修設計單位提交圖紙消防設計意見。于5個工作日內根據甲方定版裝修設計圖紙出具消防設施設計圖紙。
10.2.4、甲方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派遣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到甲方所承租的區域進行原有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查工作。
10.2.5、甲方提前五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消防行政審批所需要的資料,乙方負責報審材料的預審工作,并協助甲方完成申報工作。
10.2.6、甲方或甲方委托的裝修施工單位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消防施工進場時間,乙方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所承租區域的消防施工工程。
10.2.7、甲方提前一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派遣專業工程技術人員配合甲方進行此次消防改造物業驗收工作。
10.2.8、甲方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對甲方新開店鋪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10.2.9、乙方應每日向甲方報送施工計劃和己完工程進度統計報表,應于提請甲方竣工驗收時提交竣工驗收材料及竣工驗收報告,乙方負責通過當地消防部門的驗收,并取得消防達標文件及驗收合格證書,否則不予結算。
10.2.10、乙方對項目現場的所有材料、設備、設施承擔妥善保管的義務,乙方有義務對于項目用電、水承擔節約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各期相應款項,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金額的 %作為逾期違約金。
11.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完成本合同項下材料交付、工程施工,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未完工程對應工程款項的 %作為逾期違約金。
11.3、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質量交付工程材料及完成工程施工,如質量不合格的(甲方發現和/或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如因質量不合格返工發生的工期延期,乙方仍應按照11.2條款承擔逾期違約責任,如前述賠償不能彌補甲方的全部損失,則乙方仍應補償相應損失差額至甲方所有損失。
11.4、任何一方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1.5、由于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1.2條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11.6、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因自身原因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守約方承擔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的,仍應向守約方補足相應損失賠償額。
第十二條、變更
12.1、如乙方變更圖紙、材料、施工工藝等可能影響到合同金額的,需提請甲方書面同意,甲方確認同意的,該書面確認作為增/減項付款依據,乙方于提請甲方進行工程驗收確認時一并提交增/減項書面《變更單》。
12.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導致合同金額減少的,如未給甲方造成相關損失,則經甲方確認可以進行各期驗收并據實決算;如給甲方造成相關損失,甲方不予各期驗收,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以更換、修補等方式進行整改至滿足甲方要求,并向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的款項中扣除相應應由乙方承擔的賠償金額。
12.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導致合同金額增加的,增加的金額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因甲方未承擔該等增項費用而降低之后的材料、工程質量標準。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指戰爭、動亂、瘟疫、洪水、地震、風暴、火災、政府政策臨時變更(提前一日公布視為臨時)或其他本協議各方于協議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防止且不能避免或克服的其他客觀事件。
13.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盡快通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詳細情況報告及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程度的說明,并于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由公信第三方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的書面證明。
13.3、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承擔防止損失擴大的義務,如違反本條款約定的,則仍應承擔擴大損失的賠償責任。
13.4、違約行為發生在不可抗力之前的,違約方仍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如雙方對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存在爭議的,首先應經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其他
15.1、甲方、乙方駐工地代表:甲方代表姓名: (電話: );乙方項目經理姓名: (電話: )。
15.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補充協議未約定內容,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15.5、本合同文首所述雙方聯系方式作為通知信息,任何一方如需變更通知信息,均需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對方,因變更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導致通知方發出的通知無法到達收取方的,則通知發出時即視為通知已經被收到。
15.6、合同簽訂地北京朝陽區。
第十六條、附件
16.1、附件一:工程報價單。
16.2、附件二:施工圖、雙方有關工程的洽談、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16.3、附件三:驗收標準。
技術服務合同范文3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鑒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項目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鑒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服務項目名稱
1.1 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 鑒于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復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范圍遠不限于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于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復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復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鑒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托方提供技術服務。
2.2 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采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鑒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 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托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托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復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托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原始設計文件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托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 雙方約定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托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盡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范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鑒于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于軟科學范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于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采用鑒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托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鑒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采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 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委托方違反合同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
8.2 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委托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委托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由此給服務方造成的損失。
8.3 委托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和保管費;
委托方逾期六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服務方有權處分工作成果,從所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后,剩余部分返還委托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委托方補齊不足部分。
8.4 服務方發現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者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補充、修改或者更換,委托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期作出答復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5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委托方或者提出建議,委托方應在約定期限內作出答復,委托方未按期答復的,委托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6 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或者服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保密范圍和期限以及各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委托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7 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 服務方遲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服務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樣品及已收的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 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缺陷,委托方同意利用的,服務方應減收報酬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嚴重缺陷,沒有解決合同約定的技術問題的,服務方應免收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0 服務方對委托方交付的樣品、技術資料保密不善,造成丟安、缺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1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而未中止工作、或采取適當措施也未及時通知委托方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8.12 服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委托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9.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 爭議發生后,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 若雙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 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0.1 技術服務:是指科學技術專家或者由專家組成的智囊團利用自己擁有的科學技術知識為他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一項服務活動。
10.2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建議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10.3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10.4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運用自己的技術知識為促成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而進行的介紹活動,并協助解決約定的技術問題而訂立的合同。
10.5 特定技術問題;是指需要運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的專業技術工作中有關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問題。
10.6 技術工作成果:是指服務方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和手段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完成的、以科學技術知識為內容的工作。
10.7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當技術服務合同實施完成后,雙方約定的通過何種標準和方式來驗收技術服務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附文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
技術服務合同范文4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鑒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項目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鑒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服務項目名稱
1.1 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 鑒于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復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范圍遠不限于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于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復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復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鑒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托方提供技術服務。
2.2 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采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鑒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 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托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托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復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托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原始設計文件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托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 雙方約定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托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盡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范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鑒于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于軟科學范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于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采用鑒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托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鑒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 元人民幣。
技術服務合同范文5
市場分析編輯
技術服務項目內部定價程序的第一步,是根據技術服務項目的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市場分析。 企業應積極搜集與該技術服務項目有關的市場資料,包括相關成本、用戶的價格敏感性、競爭者的行為等,通過調查、分析、評估,確定該技術服務項目目標市場的價格預期和需求價格彈性等。著重介紹技術服務項目的獨特性,了解目標市場對該項目的感知和需求狀況,將非常有助于技術服務項目價格的確定。
所謂需求價格彈性,是指某商品的需求量(對企業來說是銷售量)變動率與其價格變動率的比值,它反映了商品需求量對其價格變動反應的靈敏程度。需求價格彈性的彈性系數=需求量變動的比率÷價格變動的比率當彈性系數<1時,稱需求缺乏彈性,此時,商品價格變動幅度大,需求量變動幅度小;當彈性系數>1時,則稱需求富有彈性,此時,商品價格變動幅度小,需求量變動幅度大。
技術服務的對象是特殊的目標市場,其需求價格彈性的彈性系數普遍小于1,市場不會因為技術服務的價格偏低而膨脹,因此,技術服務項目的宜采用高定價,用高定價給企業帶來高利潤。
定價目標
技術服務合同--定價目標
完成技術服務項目市場分析后,接下來就是要明確技術服務企業在該目標市場中的定位以及技術服務項目的定價目標。
所謂定價目標,是指企業商品價格實現后應達到的目標,定價目標應該和企業的經營戰略目標相一致,并為經營戰略目標服務。定價目標是企業制定價格的始點和終點,不同的定價目標,會導致企業制定不同的商品價格。雖然不同的企業、不同的技術服務內容、不同的技術服務市場,其定價目標名稱各不相同,但就其實質我們仍可以將其概括地分為利潤目標、市場占有率目標和信譽目標三大類。其中,利潤目標是根本,市場占有率目標是企業實現短期利潤的表現形式,信譽目標是企業實現長期利潤的表現形式。
一般情況下,企業的定價目標不是單一的,而是一個兼顧利潤、市場占有率和企業信譽的多元組合體,只是彼此權重不同而已。同時,企業經營者應密切關注市場變化,及時調整定價目標,以保證企業經營戰略目標的實現。
定價策略
確定了技術服務項目定價目標后,如何獲取利潤,就要依靠定價策略了。由于技術服務存在法律上的壟斷(專利權)或事實上的壟斷(保密),所以技術服務兼具創新性和先進性,對于該類商品,一般都采用撤脂定價策略。撤脂定價策略是指企業將技術服務的價格定得比較高,以高價進入市場,以期在短期內獲得最大的利潤。這就像從湯中撇取頂層的油脂一樣,故稱撇脂策略。它非常適用
撇脂策略撇脂策略
于細分市場中有專利保護且技術先進、需求價格彈性小、在短期內無競爭對手的技術服務項目。高定價可以使企業在經營活動中保持主動,并能使研發成本得以較快回收,也為日后企業的降價留出了空間。
高定價同時也是對技術服務的定位。優質優價的大眾意識,導致用戶對優質服務較高價格的認可。企業應持續改進技術服務以保持其領先性,培育忠誠顧客,做好市場領導著并從中獲取利潤。
發達的社會縮短了技術服務項目的生命周期,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原有的先進技術會很快速冷成傳統技術,技術服務項目進入衰退期,此時銷售量急劇下降,一般說應該及時撤出市場以免拖累。
定價方法
需求導向定價法
定價目標、定價策略著重解決思維問題,屬于戰略范疇。而定價方法則是定價目標、定價策略的具體化,是商品價格的具體確定,屬于戰術范疇。按照價格理論,影響商品定價的因素主
需求導向定價法需求導向定價法
要有三方面,即需求、成本和競爭。市場需求影響著顧客對商品價值的認識,決定著商品價格的上限;成本是商品價值的基礎部分,它決定著商品價格的下限;市場競爭狀態則調節著價格在上限和下限之間的波動幅度,并最終確定商品的市場價格。
技術服務項目的定價,不僅要考慮其市場需求、成本和競爭狀況,還必須要考慮技術服務的特殊性。如上所述,技術服務具有壟斷商品的特征,其價格既不由商品的生產成本所決定,也不由商品本身的價值決定,而是由購買者的需求和支付能力決定。所以企業在確定技術服務項目定價時應重點研究顧客對商品價值的認識,我們把這種定價方法稱之為需求導向定價法。
所謂“需求導向定價法”,既是以商品功效、消費者所能理解的商品價值以及消費者可能支付的價格水平為依據來制定商品價格,其結果會使消費者感覺到購買該商品可以獲得較多的價值。
測定市場需求價格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主觀評估法:組織企業內部有關人員對商品價格進行評估。
(二)客觀評估法:組織企業外部有關人員及用戶對商品價格進行評估。
(三)實銷評估:選擇有代表性的用戶進行試銷,以評估試銷價格在市場上的反應。
技術服務合同范文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歷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4規定填寫。
二、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技術服務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系、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并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征、標的范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合同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他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屬技術培訓合同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的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人簽訂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當應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____標準,采用____方式驗收,由____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____.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采取補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服務費或培訓費):____________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________方負擔。
(二)本項目中介方活動經費為: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方負擔。
中介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_元,由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③其他方式: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技術服務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培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第約定,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
七、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