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社會管理和技術服務問題

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防雷社會管理和技術服務問題,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防雷社會管理和技術服務問題

摘要:防雷行政管理是氣象部門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通過防雷技術體制改革、防雷技術服務管理現狀和存在問題的分析,提出防雷社會管理對策以及防雷技術服務工作發展建議。

關鍵詞:新形勢下;防雷管理;技術探討

近年來,寧夏氣象部門在開展防雷減災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也取得了較好地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2014年,隨著國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大力推進,規范和清理多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積極推動新形勢下寧夏防雷技術體制改革和防雷技術服務市場的全面開放,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強化市場監管,規范防雷技術服務管理,促進寧夏防雷技術服務工作健康有序的發展。

1.防雷技術體制改革

隨著行政審批制度的進一步推進,2015年5月中國氣象局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通知》(國辦發〔2015〕31號)清理規范防雷減災行政審批4項中介服務。2015年10月16日下發《國務院關于第一批清理規范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文件精神,取消了雷擊災害風險評估、防雷產品測試和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的相關業務。2016年2月29日,國務院下發了《關于第二批清理規范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新建、改建和擴建建(構)筑物防雷裝置檢測,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新建、改建和擴建建(構)筑物防雷裝置檢測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新建、改建和擴建建(構)筑物防雷裝置的檢測。2016年6月24日《國務院關于優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國發〔2016〕39號)文件,將氣象部門承擔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竣工驗收許可,統一由住建部門監管,易燃易爆場所、?;髽I、雷電高發區內的礦區和旅游景點建(構)筑物,仍由氣象部門防雷裝置審核、竣工驗收許可。公路、水路、鐵路、民航、水利、電力、核電、通信等專業建設工程的防雷管理由各專業部門負責。

2.防雷減災社會管理

2.1防雷社會管理現狀

防雷減災管理工作是《氣象法》和《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法律法規賦予各級氣象主管機構的管理職責。應依法履行管理職責,強化防雷社會管理,促進防雷減災工作的科學發展。

2.1.1落實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要求

認真落實國家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要求,依法履行防雷技術服務的管理職責。積極落實《國務院關于優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國發〔2016〕39號)文件精神。寧夏積極響應改革的要求,及時取消相關的審批事項,調整相關行政審批事項及工作流程,審批服務事項納入“不見面、馬上辦”政務服務。完成了與市縣住建部門交接,明確各相關部門行政許可和監管職責。

2.1.2開展防雷聯合和專項檢查

積極適應新形勢下的防雷工作,加強與地方其他部門間的溝通和交流,聯合安監、消防、工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和專項檢查,對易燃易爆場所、危化企業、礦區和旅游景點進行專項全覆蓋的檢查,進行登記建立管理檔案。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進行防雷隱患整改落實。

2.2防雷社會管理存在的問題

2.2.1執法隊伍專業化程度不高

防雷行政改革后,防雷社會管理工作監管不到位,對真正擔負起防雷社會監管責任還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和差距,主要表現在現有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理念不強、行政執法的監督制約機制不夠完善以及氣象部門自身對氣象社會管理的認識還不到位,基層縣局行政管理人員和執法人員兼職多,沒有專職行政執法隊伍的編制,執法專業化程度不高,導致監督不嚴、監管缺失,法律意識不強,防雷減災科技支撐不夠等,這些都是防雷社會管理工作監管不到位的問題。氣象行政執法獨立自行執法,在新業務技術體制改革后回歸業務,部門行政執法人員變化較大,部分人員回歸業務崗位,兼職人員忙于氣象業務,無法參與執法,執法團隊與以往相比有所弱化,原本對法律法規的應用就不夠熟練,執法水平不高,執法人員缺乏經驗,執法自信心不足,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防雷執法工作的開展,不利于氣象部門全面履行社會管理職能。

2.2.2市場監管缺位滯后

防雷工程和防雷檢測市場已全面放開,防雷工程設計、施工及防雷檢測完全市場化,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防雷技術服務,部門外防雷檢測技術服務企業如雨后春筍出現在市場,對檢測機構和技術服務監管明顯滯后,對外地具有資質的企業進入當地開展防雷技術服務的監管不到位。

2.2.3防雷管理專業化程度不高

在實際工作中發現,改革后住建部門在建設工程防雷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主要表現在施工和管理過程中不專業,工程竣工驗收把頭不嚴格,不嚴格執行技術規范,部分防雷工程質量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如接閃帶的布置和SPD型號的選擇)。

2.2.4防雷意識淡薄,缺乏防雷知識

在進行防雷社會監管時,相當一部分單位和個人防雷意識淡薄,打雷不打雷與自己沒有多大關系,尤其在農村受經濟條件和文化程度的影響,建筑沒有防雷設施,農民缺乏防雷意識,因此遭受雷電災害時,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的威脅。

2.3防雷社會管理對策

根據《國務院關于優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國發〔2016〕39號)文件精神,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原則,全國各地的多家防雷檢測企業進行防雷檢測,全面加強新形勢下防雷社會管理工作的應對措施。為了做好新形勢下的防雷社會監管工作,寧夏氣象部門積極應對,先后多次面向社會舉辦防雷社會監管和技術服務培訓班,明晰監管思路,強化監督管理法治基礎,為現階段基層縣局防雷社會監管提供技術支撐。

2.3.1構建防雷減災安全責任體系

推動地方政府將防雷安全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地方政府考評評價體系,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的原則,明確和落實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以及業主單位在防雷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主體責任,進一步調整結構,健全監管機制,提高管理能力,促進新形勢下防雷減災工作的轉型發展。

2.3.2創新防雷安全監管方式

建立防雷安全聯合檢查機制,加強與安監部門的溝通協調,將防雷安全納入安監部門的安全監管平臺,督促相關行業和部門將防雷安全納入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防雷管理的經常性工作機制,探索推進常態化綜合執法和聯合監管。建議將氣象行政執法納入地方綜合執法,堅持依法監管,突出監管重點,夯實對防雷檢測單位監督管理的法治基礎,加大執法力度,建立約談與處罰相結合的防雷監管機制,強化防雷社會管理,減輕氣象部門的社會管理壓力,促進防雷社會管理工作健康有續發展。

2.3.3強化管理,完善制度和流程

面對改革后的防雷監管形勢,理清思路,建立防雷監管的標準,進一步完善現有的管理辦法、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落實與建設工程防雷管理協調會議制度。開展防雷安全工作督查,切實履行新建、改建和擴建建(構)筑物事中、事后技術服務監管職責,在竣工驗收后對項目單位的竣工驗收報告進行詳細的、專業的檢查,嚴格按照檢測規范進行,加強抽查的頻次和力度,注重實效,使監管不流于形式。

2.3.4加強企業的社會管理

通過強化監督管理,使防雷檢測技術服務有序競爭。抽調防雷技術骨干,加強對各單位、各企業的防雷安全檢查力度和頻次。創新管理模式,建立對企業的防雷技術服務跟蹤機制和信用評價制度,將防雷檢測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息納入地方信用建設體系,監督企業市場技術服務質量,加大對違法企業的責任追究。目前檢測市場比較混亂,存在較大的防雷安全風險,通過對各單位的防雷安全檢查,及時掌握本區域內防雷技術服務企業并進行備案登記,進行信息公開,對檢測資質和檢測人員的能力證明情況進行核實。對標準和技術規范的應用情況、防雷裝置年度檢測報告和防雷技術服務檔案進行檢查,建立臺賬登記管理信息。

2.3.5加快執法隊伍建設

新形勢下,面對防雷社會監管的壓力,須集中人力和物力做好防雷執法工作,擴充防雷行政執法隊伍。通過對現有執法檢查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引進法律方面的專門人才,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管理素質。通過執法檢查,嚴查制度、管理辦法和技術服務規范落實,促使防雷技術服務機構自我提高防雷技術服務質量,助推防雷技術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從而減輕氣象部門防雷社會管理的壓力,降低防雷社會管理風險。

2.3.6規范防雷技術服務管理

規范防雷網上審批流程,公布建設工程的行政審批流程情況,提高審批效率。嚴格防雷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檢查,對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質量的考核。建立日常防雷裝置檢測活動監督檢查制度,對易燃易爆場所、?;髽I實行動態信息化的管理,信息庫包括規模、數量、性質、危害程度和督查檔案等。

2.3.7提升雷電監測預警的業務能力

優化和升級雷電監測站網,建立完善雷電實時監測和臨近預警業務,提高雷電災害性天氣的預報準確率,擴大雷電預警信息覆蓋面,強化雷電監測技術和雷電防護業務的研究,為雷電預警預報、雷擊災害風險評估、災情鑒定、雷電災害應急提供技術支持。

2.3.8搭建行業技術交流平臺

建議組建寧夏區防雷行業協會,召開防雷安全聯席會議,促使防雷技術服務單位加強自律管理。通過協會和聯席會議這個平臺,會員單位之間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探討和交流,相互學習借鑒,尋找差距和不足,共同提高,為寧夏區的防雷減災提供優質的技術服務。

2.3.9建立多元化的經費保障機制

推動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加大地方財政的保障力度,將防雷安全監管、防雷行政審批和資質認定委托技術服務、市場監管執法經費納入各級地方財政保障,為防雷社會管理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3.防雷技術服務工作發展建議

防雷技術服務是防雷減災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防雷技術行政審批管理的重要技術支撐,是實現防雷公共安全的技術關口,如何做好新形勢下防雷技術服務工作是防雷服務企業面臨的新課題。防雷技術服務主要有雷擊災害風險評估、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檢測和防雷裝置年度定期檢測?,F在防雷技術服務市場的全面開放,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防雷技術服務工作。

3.1防雷技術服務應把防雷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每個從事技術服務的工作人員,把防雷社會效益放在首位,不斷增強責任和擔當意識,把強化社會責任作為防雷技術服務工作的重要職責,不能為經濟利益而破壞社會效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防雷技術服務必須嚴格限定在資質范圍內開展工作,不得超資質范圍從事防雷技術服務,以免技術能力不足造成防雷安全隱患。尤其作為氣象部門的防雷企業要起到帶頭模范作用,更加嚴格執行相關的制度,認真負責的做好本職工作。

3.2嚴格執行收費和技術標準

牢固樹立服務質量第一理念,為用戶單位提供優質服務。嚴格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對特定的服務單位實行減免和優惠政策,嚴禁只收費不服務、多收費少服務,嚴禁惡意競爭擾亂防雷技術服務市場。防雷技術服務過程中,嚴格執行防雷技術服務標準,引導防雷服務市場良性發展。做到標準和技術規范應用準確,檢測數據可靠,編制報告書規范合理。嚴禁為了經濟利益違規操作,對不合格項目放寬標準要求。

3.3加強學習,引進人才,提高業務技能

防雷技術服務工作人員要不斷的學習雷電業務技術知識,在雷電監測、預警上提高雷電業務的科技內涵以及雷電資料的應用能力,增強在雷擊災害調查和技術評價工作上防雷技術服務的能力,為科學防范雷電災害提供技術支持。如今在寧夏從事檢測的公司有大批人員技術能力嚴重不足,應通過加大檢查力度,督促檢查業務人員加強教育學習培訓。社會各防雷公司要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提高公司綜合的防雷技術服務能力,培養一支高素質防雷技術服務隊伍。

3.4加強防雷宣傳,提高公眾的防雷意識

加強防雷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媒體進行全方位的宣傳,提高社會公眾的防雷意識和自我防御能力。建議加強農村的防雷工作宣傳,提升農民防雷減災意識,增強農民在自建房時增設防雷設施,防雷技術服務機構也為農村建筑物的防雷提供技術支持,有力地解決農村防雷的薄弱環節,促進鄉村振興和農村經濟的和諧發展。

4.結束語

不斷加快規范化防雷管理進程是促進防雷技術服務工作的關鍵,只有加強防雷社會化管理,才能不斷提高防雷技術服務水平,促進防雷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為全社會雷電災害防御做出積極的貢獻。

作者:韓世昌 湯效軍 王博 楊文海 馬興明 單位:中國氣象局旱區特色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與風險管理重點實驗室 寧夏氣象防災減災實驗室 固原市氣象局 涇源縣氣象局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