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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論文范文1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標。教育的培養目標定位,直接決定著人才的培養方向和培養模式。關于我國現行法學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進行過較激烈的爭論,有的認為是通識教育,有的認為是職業教育,還有的認為是素質教育和職業教育的結合。但是,我國法學教育的人才培養目標定位,集中體現在《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教育部制定的有關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國法學教育改革研究報告》中規定,法學本科畢業生應具備下列知識和能力:(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義觀念以及剛正不阿的人品;(2)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3)具有創新意識與創新能力;(4)掌握法學的基本研究方法與技術;(5)了解法學理論的前沿和發展動態;(6)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7)具有運用法學理論與法律知識認識和處理問題的能力;(8)掌握現代文獻檢索和網上獲取信息的方法。從以上目標定位所涵蓋的知識和能力可看,中國的法學本科教育作為法學教育的基礎,屬于兼具通識教育特征的職業教育,具體而言,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是:培養能夠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質、強能力的法律專業人才。從形式而言,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定位是非常明確和理想的,但是,從反映和體現教育目標的法學教學內容來看,現行的法學教育目標主要是追求素質教育。具體而言,在教學內容方面,強調知識結構的完整性和系統性,培養學生具有深厚的專業理論基礎、寬廣的專業知識面和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為學生奠定從事理論研究或法律實務的基礎。在這種法學教育中,法學教學過于理論化,教育不注重培養學生面對案例的實際操作能力,法學是僅作為一種人文知識而非一種職業的科學知識引入的,法學專業與法律職業相去甚遠。從法學教育觀念上來講,在法學教育人才的培養上,沒有把培養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實用人才作為培養的目標,而是要把學生們培養成具有進行法學研究、寫作論文、能力的法學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長于進行理論研究,提高學生的學術素養,豐富學生的法學思想,夯實學生的理論功底。這一局面對我國的法學教育來說是一件幸事,這種教學目標對提升法學教育層次具有積極的作用。但與此同時,其使學生很少能夠在學習過程中接觸到法律應用的實際運作,無法形成法律應用思維和相關應用技巧與能力。簡言之,現行目標定位之下,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能力培養基本脫節、教育目標定位與司法考試價值去向之間產生矛盾。
(二)我國現行法學本科課堂教學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試
眾所周知,法律科學作為一門獨特的學問,具有獨特的語言、思維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識體系,法律科學的這一特點決定了在法學教育中課堂講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從業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職業道德品德和法律職業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學理論知識和職業訓練基礎上。在法學教育中,理論教學對實踐具有指導意義,沒有系統的理論教學,實踐就失去了根基。但與此同時,作為一門具有極強專業色彩的職業,法律專業要求從業者應具備相應的實踐知識和技能。我國現行的法學本科課堂教學,是一種學科教學,也可稱為通識教育,多年來承繼重理論輕實務的傳統,所開設的課程偏向于法學理論,不重視法律知識的具體運用。首先,從教師在課堂上所講的內容來看,大多數教師認為在課堂上需講的是法學各學科的知識體系,法律實務問題只是個法律技能的操作問題,很容易掌握,無須在課堂上講授,基于這樣的觀念,他們在課堂上主要以解釋概念、注釋條文、闡述理論為主,教學概念化、教條化和形式化的色彩過于濃厚,學生在接觸法學教育時,往往是將法律當做一種科學知識來學習,就如同學習歷史、哲學和文學一樣,強調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識的傳授和學習方法的掌握,對司法實務知之甚少。這種教學雖然使學生擁有比較扎實的法律知識,而且學生能夠在某個法學專題領域長篇大論,但卻使其很難運用所學專業知識來解決實踐中的一些簡單法律問題。這一情況充分,我國現在的法學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學理論知識為重,并且過于強調法律知識的傳授、法學人文修養和學術精神的培養等,而對法律知識的實際運用不太重視。這樣,法學教育局限在高等學校內部,有些學校認為法學教育純粹是自己的事,與法律職業界的聯系甚少。這種傳統的法學教學模式將課堂講授這一環節凝固化,課堂上理論教學過多,過于強調知識的灌輸和純理論的探討,討論式教學、案例式教學、啟發式教學等其他教學方法運用過少,忽視職業素養和職業能力的培養、忽視分析及處理實際法律案件和糾紛的能力的培養。相反,司法考試,從其內容看,比較注重考察考生對與司法實務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或司法解釋的理解力,從考試的方式看,則比較多地考察考生對有關法條和司法解釋條款的記憶力和實際運用能力。我國現行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的這種不合理性與滯后性是導致其與司法考試脫節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現行法學本科課程設計與司法考試科目之間存在一定差異
我國教育部確定了法學本科專業必須開設的14門法學核心課程,其包括法理學、法律史、憲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民法學、商法學、知識產權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國際法學、國際私法學以及國際經濟法學等。這些法學核心課程涵蓋了我國法律體系的主體,學生通過學習這些核心課程基本上能夠搭建完備的法律知識體系。國家司法考試的內容范圍不僅包括了這些核心課程外,還包括了與法律職業有關的現行法律法規和法律職業道德規范等。從這點看,法學本科教育核心課程與司法考試科目范圍基本上相吻合。然而實踐中,各個學校在核心課程之外還開設了大量的選修課。這些選修課中很多不是本科學生所需要學習的,如外國刑法、比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選修課和其他課程內容重復,如開設了民法總論和物權法,再單獨開設擔保法全無必要。這樣下來,核心課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證,其課時被大量擠占。此外,給法學本科生的課程安排順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問題,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學課程的安排。從我國各高校法學本科專業的課程安排情況來看,絕大多數學校將法理學課程安排在大學一年級階段,這樣,剛從高中畢業進入大學的學生,在不知法律為何物的情況下,就開始接觸法理學,在抽象的理論學習過程中就出現厭學情緒。這一情況說明,給法學本科生安排課程時應充分考慮課程的性質、難易度、學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專業課程的安排上,應將民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等實踐性較強,學生容易接受的課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學、法制史等理論性強、實踐性特點較小的課程安排在后。從司法考試的考查內容來看,考試的大多數內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訴法、民訴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等課程,這些課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較大,而其它課程所占分值較少,有的只占一、兩分,甚至有的內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試背景下的法學本科教學改革建議
國家司法考試對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影響是不可避免的,其對法學本科教育的導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試對法學本科教育的導向作用主要是通過引導本科教育的課程設計、培養方法革新、影響教學內容、提高學生能力來實現。
(一)應合理確定法學本科人才的培養目標和培養模式
培養什么類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問題。法律職業對法學教育總是發揮著決定性的影響和作用,它不僅決定了法律教育的培養目標、主要任務和發展方向,而且還必然對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養過程發揮重要的引導作用。在當今社會中,法律職業是一種高度專業化的職業,它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學術流派、價值標準和各種制度規定在內的法律知識體系。就法學學科的本質而言,它是一門實踐性和應用性很強的學科,因此,法學本科教育不僅是以知識的獲取為目標,而主要是以獲得法律職業專業能力為目標。從這點看,法學本科教育應該屬于種職業教育,法學本科教育應該以培養具備扎實的理論基礎、較高的心理素質和較強的適應能力的應用型法律人才為培養目標。同樣,司法考試作為一種職業考試,其向法學教育轉達這樣的信息,即法學本科教育是應用教育,其不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專門的、相對抽象的知識體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備特定的法律職業思維、技能,必須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基于這點,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職能應該是使學生獲得更多法學理論知識的同時,使其具備能夠從事法律職業的能力和素質。法學本科教育的這種職能與司法考試制度的設計目標是一致的。
(二)優化課程設置,建構與國家司法考試相適應的法律知識體系
國家司法考試的內容主要涉及理論法學和應用法學、現行法律法規、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等方面,考試科目都是以14法學本科專業的14門核心課程為主體的,并且與本科教育的重點相一致。針對司法考試的這一特點,法學本科教育應該將其側重點放在以上核心課程的教學上,尤其是其教學內容必須包含現行法律法規和法律事務的講授,教師在上課時,有針對性、有重點地對司法考試內容涉及的核心內容進行講授。這不僅不違反法學教育的學科屬性,反而為更高層次人才的培養打下堅實的基礎。為此,在法學本科課程的具體安排應適當與國家司法考試相適應。例如,先安排民法學、刑法學、訴訟法等應用課程,而理論法學安排在應用法學之后。因為這三門課程中,民法、刑法決定了公、私法兩種不同的法律思維模式,訴訟法奠定了程序正義的理念,這些部門法的理論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礎理論,很多概念、術語、原則等在其他法律中還會反復出現,學生在有了較為具體的認識之后再學法理學等理論法學,更易于理解,知識才能一步升華和貫通。此外,針對司法考試科目范圍,應增加《法律職業概論》和《法律職業道德》等課程。這些課程的安排有助于學生對自己將來從事的職業有清楚的認識,進行職業規劃,激發學習興趣。不過,針對我國目前師資結構單一,教師缺乏實踐經驗的問題,上這些課程時,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可以安排司法機關的資深法官、檢察官或者律師等到課堂來給學生進行專題講座。此外,學生到大學四年級時,針對學生的考試需要,還可以給學生安排有關司法考試的專題講座,就司法考試的內容體系,考生所具備的能力和學習方法等,給學生進行介紹,讓學生正確、詳細地認識司法考試。
(三)改進課堂教學方法,使其適應司法考試目的
法律科學的本質決定了課堂教學必須與活生生的司法實踐緊密相連。在當今中國,法治建設迅猛發展,國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進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各種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數量也日益增多,因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而涌現出的法律問題也日益增多。這一情況說明,法學專業學生在大學學習階段需要學習的法學知識也不斷增多,有時候,學生有時候還沒有學完一部法律的相關知識就出現這部法律被廢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況。對于即將成為法律人的人來說,要想在競爭越來越激烈、法律事務紛繁復雜的社會環境中占據一席之地的前提不僅是要具備較高的法學理論素養,而且還要熟悉和系統地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和法律事務。傳統法學本科教育的最大缺點之一就是過于重視法學理論的培養,教師給學生提供的信息也僅限于抽象的理論和概念。這就導致法學教育的知識面過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適應社會對法學教育的要求。國家設立司法考試制度就是為社會挑選出足以為這個社會“定爭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選拔什么“哲學大師”、“思想家”等純碎的理論工作者,這說明司法考試的內容以現行法律法規為綱,考察重點為法學基礎知識和處理實踐問題的能力,考察范圍也比較廣泛和細致。針對司法考試的這一特點,高校法學院系必須充分認識司法考試的性質和目的,不斷地改革其課堂教學工作中的不足,使課堂教學的方法和內容與司法考試的目的適當相符合。就法學專業教師而言,衡量其課堂教學水平高低時,不僅要看其是否重視采用最新版的教科書,而且還要看其能否將國家頒布的新法律法規的內容和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以及法學理論發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課堂來。具體而言,法學專業教師在備課時,必須了解與司法考試相關的信息,并在上課時,可以通過課堂討論,案例教學等方法,將相關信息傳達給學生。其中,案例教學有益于學生法律思維的培養,因此在基礎理論課程之后開設專門的案例分析課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討論課應當涵蓋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領域,具體做法上,教師首先應給學生提供案例讓其課后研讀,然后在課堂上討論分析。通過課堂上教師與學生的雙向討論可以激發學生的思考,增強由事實推論法律的能力。
(四)對現行法學本科專業考試制度進行合理改進,使其與司法考試適當相適應
對現行法學本科專業考試進行改革的重點就是使其與國家司法考試的要求與目標相符合,實現法學本科專業考試與國家司法考試的合理對接。當前,我國司法考試的低通過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學本科畢業生對司法考試試題的不適應,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學校對學生訓練程度的不夠,考試難度也較低,學生容易過關。從當前我國各高校法學院系的情況來看,大多數學校并未實行嚴格的教考分開制度,一般情況下,到期末時,任課教師自己出題,自己評卷。在有的學校,學生的考試通過率作為教師教學效果的重要標準來看待,因此,有的任課老師為了考慮到自己的教學效果達標,其試題難度一般不大,學生只須在臨考前背筆記就能夠通過考試,甚至平時聽課不認真的學生也能通過考前突擊背筆記順利過關,這樣,幾年下來,學生只要通過學校要求的所有課程考試,就可以順利拿到畢業證書。而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作為我國目前難度較高的職業考試,其要求考生對法學各科基本知識的掌握要廣博,為此,考生必須根據指定的大綱、教材和參考書,全面而詳盡地備考,對于指定大綱的任何知識點,都不能抱有絲毫僥幸心理。在此種情形下,高校法學院系如果仍然沿襲陳舊的考試模式,其不僅不利于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而且還會直接影響學生將來的司法考試成績?;谶@點,筆者建議,各高校必須對現行法學本科專業考試制度進行合理改進,在適當提高考試難度的同時,應突出試卷的分析性、靈活性和應用性特點,應切實落實教考分開制度,要嚴格把握學生的及格率,從而使本科期末考試制度與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相接軌,使其成為司法考試的演練題。
(五)加強高校法學專業師資隊伍建設,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學理論,又通法律實務的教師隊伍
法學本科論文范文2
1.學生個人因素
學生個人因素主要包括就業價值觀和綜合素質兩個方面。價值觀對個體行為選擇具有直接的導向作用,就業價值觀反應著學生的擇業目標和擇業要求。在國家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之前,法學本科畢業生大都分配至公、檢、法等國家機關法務部門,工作專業對口,社會地位較高,人們在觀念中也認為法學畢業生最好的去處就是這類單位。同時,由于“城鄉二元體制”、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等體制性問題的存在,法學本科畢業生在觀念上更愿意進入工作性質穩定、社會地位較高、各方福利健全的國有單位。而對收入較高但競爭激烈的民營企業、外資企業興趣往往不大。綜合素質主要包括合理的知識結構、優秀的思想品質和健康的心理素質。實際上,很多法學本科畢業生知識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法學專業素養不扎實、跨學科知識儲備貧乏、外語應用能力較弱、知識視野狹窄等問題。還有一些畢業生雖具備良好的知識結構,但沒有形成優秀的思想品質和健康的心理素質,體現在缺乏誠信品質、團隊意識不強、心理抗壓能力較弱等方面,而這些方面是一個人優秀綜合素質的主要構成方面。
2.學校因素
學校品牌聲望和學校就業指導工作對畢業生就業有著顯著影響。從學校品牌聲望來講,目前法學本科畢業生供給量充足,用人單位有足夠的空間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擇優招錄,而選擇的依據之一就是畢業生所在學校的品牌聲望。事實上,“五院四系”、“985、211院?!钡姆▽W畢業生就業情況好于其他高校。因為用人單位傾向于招錄學校品牌聲望較高的畢業生,其結果就是普通大學法學本科畢業生就業形勢極不樂觀。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在畢業生就業過程中起著關鍵作用。在目前市場決定需求,“出口”決定“進口”的管理機制下,各個高校都從人力、財力和物力等方面加大了對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的支持。但當前仍然存在著學校就業指導人隊伍建設滯后,就業指導人員專業素養欠佳、就業指導工作辦公設施落后以及就業指導與大學生需求不相適應等問題。
3.社會因素
市場需求、市場規則和經濟發展狀況對法學本科畢業生就業也有重要影響。經濟發展狀況影響市場需求,市場需求決定著畢業生就業規模,甚至決定著高校相關學科設置的存亡。隨著我國法學教育規模的迅速擴展,公、檢、法等國家機關法務部門一方面不斷提高招錄門檻,另一方面也無法吸納大規模的法學畢業生。對其他非公有制經濟主體來講,他們需要大量優秀的法律人才,但是這類企業在招聘中存在的不完善的勞動保障以及性別、學歷層次、畢業院校等方面的限制,阻礙了很多法學本科畢業生的就業之路。規范的市場規則有利于保護法學本科畢業生就業環境和創業熱情。但目前一些地方還時有發生的招聘不正之風打擊并影響著法學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期望。法學本科畢業生具有法律人獨有的對正義和公平的高度崇尚與捍衛,而失范的市場規則會打擊他們的法治信仰。
4.家庭因素
家庭背景和父母觀念也會影響法學本科畢業生的就業選擇。隨著城鎮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城鄉二元體制”進一步減弱,但目前依然存在著就業時“生源地限制”、“戶籍限制”等家庭因素的負面影響。有些家長支持孩子非公務員工作不去,非國家單位不選等等,這些誤導性教育導致很多應屆本科畢業生錯失就業機遇。
二、法學本科畢業生就業困境的解決思路
1.革新觀念,提升素質
學生個人因素是就業成敗的關鍵。對法學本科畢業生而言,必須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自我調適。第一,必須革除傳統法學畢業生擇業觀,樹立正確的就業價值觀。要解放思想,要在最具活力的各類工商企業中大展風采,用法律人的嚴謹態度和專業素養維護市場經濟中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要破除樂于安逸,固守安穩的觀念,要平衡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及國家利益的關系,將自身利益與公共利益和諧統一。第二,要不斷提升自身綜合素質。在校期間要致力于所學,在學有所長的同時,拓寬自己的知識視野,豐富自己的知識結構,形成“一專多能”的能力結構。同時要特別注重塑造自己優秀的思想品質和健康的心理素質,將“立德”、“修心”作為人生至高理想追求。
2.塑造學校品牌,提升就業服務
從學校品牌效應來看,用人單位對各個高等院校法學人才培養狀況并不是悉數掌握,用人單位重點關注的往往是部屬重點高校,而對非部屬高校等地方性或地區性高校關注不多,了解也不夠。因此,這類高校法學培養單位就必須重視塑造自己的品牌。探索獨具一格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向社會積極推介自己的法學人才,提高社會認可度。從高校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出發,要構建“全員化、專業化、信息化”的就業指導與服務體系?!叭珕T化”就要求高校人才培養的參與者和實施者,應積極配合就業指導與服務部門的工作,積極開拓就業市場,提供就業信息;“專業化”就要求高校應該有專業的部門和專業的人員及設施和設備為畢業生就業服務,打造和提升專業就業指導人員業務素質;“信息化”就是要充分利用網絡媒體平臺和現代通訊聯絡手段,將就業信息和就業政策及時準確地發送至每一位畢業生。
3.開拓就業空間,規范市場秩序
從市場需求方面來講,公、檢、法等國家機關應靈活調整招錄政策。目前法學本科畢業生進入此類單位,必須經過兩次類似過獨木橋的大考,一是國家司法考試,二是公務員招錄考試。這兩次考試的特點是參考人員多,通過率低,且均與從業直接掛鉤。再加之,公、檢、法等國家機關招錄學歷門檻逐年提高,法學本科畢業生進入此類單位的機會日漸縮小。因此,基層政法部門可否靈活調整招錄政策,降低法學本科畢業生的報考門檻,靈活招錄測試方式。其他非公有制經濟主體應成為法學本科畢業生的主要去向,但企業在招聘工作人員時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避免出現因性別、戶籍、生源地等因素而拒絕錄用的情況。同時,國家有關部門應嚴厲查處各類招聘過程中出現的破壞公平正義、損壞公平競爭的事件,保障法學本科畢業生就業過程中的公平競爭權利。最后,從長遠考慮發展才是第一要務,只有充分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才能為廣大畢業生提供更多的就業空間和就業機會。
4.完善社會保障,優化家庭教育
法學本科論文范文3
關鍵詞 法學本科畢業論文 “前伸性” 模擬法庭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本科畢業論文的寫作是本科教學中的最后一個重要環節,它不僅是對學生四年所學知識和技能的一次綜合性的應用,同時也是高校本科教學實踐的一次檢驗。本科畢業論文質量關系著高等學校的教育質量、人才培養和學生的綜合素質水平。然而,傳統的本科畢業論文有以下通?。哼x題大,觀點舊,理論脫離實際,內容空泛,由此帶來的拼湊現象,甚至是涉嫌抄襲現象在所難免,此種現象已經嚴重背離了法學教育的宗旨,尤其是對于獨立學院的法學教育來說,本科畢業論文模式更應當與應用型綜合性的人才培養目標相吻合,更應當強調學生畢業論文的應用型和實踐性,因此,必須對本科畢業論文寫作與答辯模式進行比較徹底的改革和創新。
1 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改革目標及措施
受大陸法系法學教育模式的影響,我國的法學教育長期注重理論知識的灌輸,缺乏實踐能力的訓練,存在著一個理論到實踐的鴻溝。鑒于法學教育天然具有學術研究性和職業技能性兩方面的特點。我國著名法學教育家孫曉樓先生認為,法律人才需具備三個要件:一是法律的學問;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會的常識。他指出,在法律的學問的培養方面,“第一個步驟,當然是在認識法律,究竟法律是怎么一回事,怎樣一個東西。第二個步驟是在運用法律于認識法律之外,再注意如何運用這個法律。最后一個步驟,我們于認識法律,于運用法律之外,應當知道哪種法律是適應現實的時代和社會,并且如何可使法律現代化、社會化。”我國的現代法學教育普遍忽視了第二個和第三個步驟。由于教育理念的偏差,導致法學專業學生缺乏有效的實踐技能培訓,綜合素質較差。我國的法學教育必須進一步深化和改革,改革的目標應界定為培養實用型法律人才,具備問題解決、法律分析和推理、法律研究、事實調查、交流、咨詢、談判、訴訟、法律工作的組織和管理、了解并應對職業道德問題的能力的綜合法律人才。
我院立足這一法律人才培養的目標,針對學生的實際情況,對本科畢業論文模式進行了一系列改革與探索。在畢業論文的撰寫和答辯中增加模擬法庭演示考核的實踐環節,要求學生自己選擇案例、設計模擬法庭,并通過模擬法庭中所扮演的角色,分析自己體會、感受和經驗,以及存在的問題及建議,最后針對所選取的典型案例中其感興趣的法律問題完成畢業論文的撰寫工作。
2 注重法學本科畢業論文撰寫的“前伸性”能力培養
按照上述畢業論文的改革模式,要求法學本科畢業生必須具備以下能力:第一,運用法學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司法實踐中的實際問題;第二,熟悉司法審判技能,完成法律職業角色的扮演;第三,分析總結法律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并上升到一定的理論高度進行研究。這些能力的培養絕不能靠畢業生最后一個學期短短幾個月的時間準備一蹴而就,而是要將完成畢業論文所需能力的培養進行“前伸”,拓展并延伸到整個法學本科教育培養過程中,與日常教學(教學計劃、課程設置、教案、課程論文、學年論文、課堂案例討論、模擬法庭、社會實踐、法律援助等等)相協調,并融入其中。
我院開展的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中增設模擬法庭演示考核的實踐環節的改革模式,就是希望通過模擬法庭這種跨越理論與實踐的教學方式,檢驗學生是否具備了實用型法律人才的素質。按照這一畢業論文的改革模式,不僅對學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而且作為考核的教師來說也是一個挑戰,教師需要協助學生依次解決以下這些問題。
第一,如何選取典型案例。社會糾紛層出不窮,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不斷涌現,然而何種案件適合學生進行模擬法庭的設計和再創造,適合學生編寫各種證據材料和法律文書,值得考量。
第二,如何避免模擬法庭設計及畢業論文流于形式。盡管要求每個學生必須在模擬法庭的特定情境中,身臨其境地進行演示,但個別學生草率應付的情況很難避免,如何要求學生提高認識,并認識到實踐的重要性。
第三,如何使學生能夠更好地創新。創新是學術的價值和生命所系。學生的認知水平所限,學生獨立思考的空間有限,如何通過教師有限時間的指導來提高學生的學術水平。
為此,筆者將以本人承擔的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為視角,來具體探討如何解決上述問題,更好培養法學本科生撰寫論文的能力。
“前伸性”能力培養注入模擬法庭的教學環節 模擬法庭是為法學學生舉辦的討論模擬或者假設案例的虛擬審判,是教授審判程序、證據規則、法律辯論、庭審技能、具體審判制度以及法律文書寫作等職業技能的一種教學方法和課程,是法學本科專業重要的實踐性教學環節。在模擬法庭的實踐課程中,學生成為了課堂的主角,承擔了某一特定身份的法律職業人(法官、檢察官或律師)的責任,需要將其掌握的法學理論知識綜合運用于具體案件中。這一教學方法有利于全面提升學生的法律知識、實踐技能以及職業道德的培養。
以本人承擔的民事訴訟法學課程而言,其教學內容主要是進行民事訴訟活動的步驟和方法,具有內容瑣碎復雜、實踐性強的特點。這決定了民事訴訟法學課程中必須設置模擬法庭的教學環節,通過學生親臨其境地參加法庭審判過程,感受訴訟的環節及規則,遠比教師在課堂中的單純講授要生動得多、形象得多。
2.1 明確教學目標
教師作為模擬法庭實踐課程的指導者,應在開展教學活動之前明確教學目標。筆者認為,模擬法庭教學的目標應立足于實用性法律人才的培養,漸進提升學生的法律實踐技能:第一階段,讓學生熟練掌握民事審判的法律法規及基本程序步驟;第二階段,引導學生像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人那樣去思考,培養其法律實踐應用能力,包括如何分析案情、收集和運用證據、適用法律規定、制作法律文書、進行法庭辯論等;第三階段,提升學生的法律職業素養,通過模擬案件的審判讓學生產生對法律的興趣及對法律職業的認同感,進而轉化為對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并將這種感受自覺演化到未來的職業生涯中。
2.2 選擇模擬案例
社會糾紛眾多,案件難易程度不同,教師必須考量哪些案件適合學生進行模擬法庭,進而實現由教師指定案件逐步演變為學生自己選擇案例進行模擬審判的過程。因此,教師在指定案例時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一要緊扣課程內容,設置模擬法庭的教學環節是為課程教學服務的,希望學生通過模擬法庭加深對法學理論知識的理解,因為案例的選擇必須與課程內容有銜接,并在一定程度上對專業課程進行理論上的延伸和拓展;二要難易程度適中,簡單的案例會讓學生覺得容易,無法激起學習討論的興趣,而過難的案例會讓學生無所適從,打擊到學生的積極性。此時,指導教師要掌握好“度”,合適的案例應該是能讓學生經過認真地思考和分析后,運用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解決案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同時調動學生的思維積極性,去觸類旁通地整合運用其他的相關知識;三要預留爭議的空間,案例中的爭議問題往往會激發學生的討論興趣,為學生提供辯證分析問題的空間,激活學生的學術創新精神;四要貼近學生的生活,盡量選擇他們生活中熟悉的案例,增加其學習興趣?;谏鲜鲆蛩氐目紤],筆者的民事法學課堂的模擬法庭案例選擇了“學生溺水死亡的民事侵權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一方面,案件當事人角色扮演涉及學生、家長、學校等多方,案情貼近學生的校園生活,容易找到共同語言;另一方面,考慮到大二學生已掌握的法律知識,該案涉及的人身損害賠償方面的法律規定是學生能夠通過查找資料找到和掌握的法律依據。
2.3 組織模擬審判
模擬法庭作為一個教學環節,應該有組織、有步驟地進行。按照模擬法庭的審判規律,一般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分派角色。指導教師應先對學生介紹模擬案例的案情,但要注意對一些細節交代不必過于詳細,提供給學生一些可以發揮的空間。學生在了解案情的基礎上,自愿報名選取模擬角色。當然,教師可以根據學生的特長并征詢其意見后,做一些適當的調整。分派角色完成后,可將學生分為不同的模擬法庭角色組,如法官審判組、原告與律師組、被告與律師組、書記員等其他訴訟參與人組等,便于學生進行集體討論。教師可對每一組學生下達具體的任務,讓其分頭進行準備。
(2)開庭前的準備工作。為了使學生了解并熟悉庭審程序,可組織學生觀看法庭民事審判的教學視頻資料。 在觀看過程中,教師應詳細介紹整個庭審流程,如開庭前的準備程序、法庭調查階段、法庭辯論階段、法院宣判階段等,以及每一階段應完成的任務。同時,給予學生搜集資料、討論問題的時間,教師此時只需做一個旁聽者,不應主動提供意見,但可以給予指導性意見,啟發學生自己去尋找解決問題的(下轉第59頁)(上接第48頁)方法。
(3)開庭審理。為使模擬法庭的效果貼近真實的法庭審判,筆者所任職的法學院專門改裝了一間教室作為模擬法庭,供學生模擬審判之用,并且配備了法官服、律師袍及法錘等裝備,設置“審判人員”、“當事人”、“人”及“證人”席等。整個審判過程嚴格按法定程序和要求進行,由學生承擔法官、辯護人、證人、書記員等職能,組織法庭審判、出示證據,詢問證人、進行辯論。指導教師應認真觀察,及時記錄庭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包括程序是否遺漏或錯亂、法律語言是否規范、法律知識是否運用準確、辯論邏輯是否清晰等。
2.4 模擬審判結束后的總結
模擬法庭審判的完成,并不意味著教學工作的結束。指導教師應組織學生進行庭審后的總結,讓參加模擬法庭的學生對自己的表現發表意見,特別是案件事實的認定、證據的確定、法律文書的擬定、適用法律等方面展開討論。在學生發言的基礎上,指導教師可結合模擬法庭的表現進行全方位點評,如案件的事實是否調查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庭審程序是否按順序進行、法庭辯論是否有理有據、運用法律是否準確得當等等。通過肯定教學成果、解決疑問以及指出不足,啟發學生更深入地學習、研究法律知識,提升法律實踐技能,具備現代法律人才素質。
法學本科論文范文4
摘要:房地產的銷售價格依賴于房地產開發成本,在金融危機背景下加強管理實現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控制對房地產開發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對以上五類成本的控制能力及控制效果,可分為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介紹有效控制房地產開發可控成本的方法。
關鍵詞:房地產;開發項目;成本控制
隨著世界金融風暴對我國影響的深入,社會公眾對房價下調給予了很大的期望,廣大需求者繼續持幣觀望,購買行為也繼續向后推遲,這使得房地產市場低迷、房地產開發企業面臨較大的困境。房地產的銷售價格依賴于房地產開發成本,加強管理實現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控制對房地產開發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1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構成
1.1土地成本
房地產開發離不開土地,作為稀缺資源,國家一直嚴格控制土地出讓一級市場。前幾年出臺的土地儲備、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面的政策的實施使地價不斷上漲;近幾年又因宏觀調控、信貸緊縮的影響,各地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市場不斷出現流拍的情況。開發企業應關注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掌握市場數據,爭取以客觀合理的價格取得土地。具體在競買過程中,應認真研究土地管理部門招標掛牌拍賣文件及出讓合同文本,做好土地可能成交價的分析工作,應特別注意土地在形成熟地之前的拆遷成本。同時為防范風險,根據預控的原則,在競拍前要為自己確定一個包括拆遷成本在內的可承受的心理價位。分析土地可能成交價與可承受的心理價位時宜采用房地產估價中的土地估價方法。
1.2建筑與安裝費用
建筑與安裝成本是房地產開發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是開發建設的所有建筑物的土建、安裝、裝飾、設備購置費用之和。建筑與安裝成本的控制可分招投標合同價管理、建設中造價管理及項目結算管理三個階段。招投標合同價管理是建筑與安裝成本控制的重點,這也體現了預控的重要性。首先應根據工程定額及工程類別等確定項目預算;然后在招投標過程中根據建筑市場、建材市場的供需情況,在預算的基礎上調整為招投標底價;最后根據投標方在招投標過程中的競爭情況確定中標者,并確定合同造價。建造中造價管理是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采用合理的管理手段控制建筑與安裝成本支出的過程。因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有變更條款及工期、質量等方面的獎罰條款,所以合同造價并不就是建筑與安裝成本。
1.3政府規制費
房地產行業的主要工作對象除購房者外就是政府各有關部門。政府規制費也是開發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房地產業界所謂“靠政策吃飯”所講的也就是政府規制費的管理。政府規制費主要包括項目立項、規劃、消防、環保、施工等手續辦理過程中應向政府各有關部門交納的費用。各項費用的交納都有各級政府的文件規定。在這一階段工作過程中,正處于項目前期,開發企業尚未取得預售資格、很難取得銀行貸款,資金壓力很大。這時能夠利用各項政府優惠政策,免交、緩交各項費用,不僅能減輕資金壓力,還節省了貸款利息等財務費用。
1.4配套設施開發成本
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即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居委會、派出所、幼兒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1.5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建設資金貸款利息等。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對以上五類成本的控制能力及控制效果,可分為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
2控制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措施
2.1努力做好房地產投資決策
房地產開發決策階段的基本特征是智力化或知識密集性,決策工作是成本控制的關鍵,因為決策階段產生的決策結果是對開發項目的使用功能、基本實施方案和主要要素投入做出總體策劃。決策的好壞、優劣將直接影響整個成本控制。投資決策成本控制的關鍵是建立成本控制目標。決策階段的成本控制是事前控制,由于決策階段影響項目投資的程度最高,因此在決策階段就應對項目投資成本進行預測,建立成本控制目標體系,確定投資控制目標。對于投資決策階段的成本控制目標就是投資估算,投資估算的準確與否,是決定決策階段成本控制的關鍵。投資估算是擬開發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之一。
2.2做好設計階段成本控制
控制建設工程成本,首先應從設計開始,因為設計是工程項目付諸實施的龍頭,是工程建設的靈魂,是控制基本建設投資規模,提高經濟效益的關鍵。設計階段對投資的影響程度達70%—90%。設計階段工作水平的標低,設計質量的高低,不僅影響到施工階段投資的多少,而且也影響到項目建成投產以后經濟效益的高低。規劃設計的考慮,要圍繞商品住宅銷售的市場和利潤的大小來研究,如高層、多層的比例要合理,容積率高,設計平面組合好,將會使產品銷售好,從而經濟效益也高。因而要保證設計的質量,盡量減少施工期間的洽商變更,就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設計階段的工程成本管理。其措施,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加強設計階段的經濟論證;實行限額設計;實行工程造價和設計方案相結合的設計招標方法;加強設計出圖前的審核工作。
2.3在企業內部引進競爭機制
積極引進市場機制和競爭機制,在承發包上實行招投標,是實現成本控制工作的重點。把競爭機制引入全過程投資控制,在相對平等的條件下進行招標承包,擇優挑選工程承包公司、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材料設備供應單位。實踐證明:引進市場機制,實行工程招投標,推行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是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建設工期、保證工程質量的有效措施。同時,還是實現優勝劣汰,選擇理想的建筑企業作為合作伙伴,杜絕承發包領域的腐敗行為的有效手段。通過設計招投標優選設計方案,為工程造價控制創造了良好的開端,同樣,施工招投標,可以選擇報價合理,施工方案先進,技術力量強,工期短的施工企業,為工程進度、質量和投資控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另外通過公平競爭,可達到優化施工組織設計,使人員、機械和材料的安排更加合理;提高了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縮短了工期,促進了銷售,加快了建設資金的回籠,從而達到降低工程造價的目的。
參考文獻
[1]陳溥才,郭鎮寧.房地產開發項目可行性研究與方案優化策略[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5:168-181.
法學本科論文范文5
一、題目、摘要、關鍵詞
1.論文題目,按常規學術論文標題作出。
2.論文摘要,要求摘出(或者說提取出)文章的主要觀點,或者選摘出文中最重要、最具有新意的某一個或兩個觀點,不必追求全面反映文章的概貌;客觀地把文中的觀點擺出來,不以介紹的口氣敘述自己的文章講了哪些內容。摘要篇幅100-300字。
3.關鍵詞:3至5個,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的術語、概念等。
以上三項置于論文之首。
二、論文中注和參考文獻的區別
1.注指作者進一步解釋 自己 所要表達的意思,文中標碼 ① ,注釋內容統一置文末,文末的序號與文中序號一一對應。
2.參考文獻指作者引文所注的出處,一律放文末,文中設序號 [1] ,文獻說明統一置文末,文末的序號與文中序號一一對應。頁碼置于文中序號之后,例: [1](P12) 。
3. 參考文獻也指雖未直接引述別人的話、但參考了別人著作和論文的意思,應在段中或段末設序號 [1] ,并在文末注明。本項與第2項不必分列,交叉排序即可。文末的序號與文中序號一一對應。此種情況可以不注明頁碼。
4.同一參考文獻多次被引用,文末只標一個序號,文中應多次出現同一序號,在文中序號后加圓括號,注明所引文獻的不同頁碼或篇名。
三、文末參考文獻格式
1.著作
[序號] 作者.書名〔標識碼〕.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1] 張志建.嚴復思想研究 [M] .桂林: 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 1989 .
[2]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 1956 .
說明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毛選、鄧選以及《魯迅全集》、《朱光潛全集》等每一卷設一個序號。
2.譯著
[序號] 國名或地區 (用圓括號) 原作者.書名[標識碼].譯者.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1] (英)靄理士. 性心理學[M].潘光旦譯. 北京: 商務印務館, 1997 .
3.古典文獻
文史古籍類引文后加序號,再加圓括號,內加注書名、篇名或頁碼。例如:
文中 孔子獨立郭東門。 [1] (《史記??孔子世家》)
4.論文集
[序號]編者. 書名[標識碼]. 出版地: 出版社,出版年.
[1] 伍蠡甫.西方論文選(下冊)[C].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79.
論文集別標出其中某一文獻
法學本科論文范文6
關鍵詞:課程與教學論 本土化 發展路徑
一.課程與教學論本土化提出的現實背景
自20世紀初我國教育學界掀起向西方學習的熱潮以來,赫爾巴特五步教學法、杜威經驗課程觀、道爾頓制、設計教學法等西方課程與教學理念先后被引進國內,極大地促進了本土課程與教學的實踐探索與理論研究。但是伴隨著民族文化主體意識的覺醒和近幾年新課程改革的不斷深入實施,課程與教學本土化的呼聲也日益高漲。表現為重外國輕本土,重現代輕傳統,重素質輕知識等。許多學者紛紛指出,單純地對西方課程與教學論的簡單移植與借鑒已經不能很好地解釋并解決中國學校教育的實踐問題,主張急需發展課程與教學的本土化,重建中國課程與教學本土理論與話語體系,來更好地指導我國的教育實踐。
二.課程與教學論本土化發展的必然性
1.指導課程與教學改革實踐的客觀需求
我國基礎教育課程教學改革要進一步深化發展并取得良好的成效,迫切需要符合我國的文化傳統和基礎教育實際,能夠指導課程與教學實踐的理論即本土化的課程與教學理論。
2.適應課程與教學理論發展的內在需求
課程與教學論的本土化不僅是我國課程與教學實踐的呼喚,也是課程與教學論學科自身發展的內在需求。遺憾的是,我國的各種課程與教學論著作及其教材里大多是西方教育家的名字以及對其理論大量的引用,卻很少看到中國教育家的名字及其課程與教學論的介紹。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本土課程與教學論的努力,自近代引進西方課程與教學之時就開始了。時至今日,課程與教學論本土化建設的理論工作者們還在繼續努力并且不斷發展、探索和完善。
三.課程與教學論本土化發展的具體路徑
1.對傳統課程與教學理論的繼承與創造性轉化
很多專家學者在對我國傳統的課程與教學論進行研究時都給予了高度評價:與同時期國外課程與教學論思想相比,中國傳統課程與教學論系統性更強,體系更完善,抽象性更高。在辯證繼承的同時,還需要發揚創新精神,所謂創新就是要創造、發展、更新、超越,推進課程與教學論向前發展,創造出具有中國特色的、符合現代性標準或具有現代性內涵的、民族特色的本土現代課程與教學論。唯有在繼承的基礎上進行創新與超越,一個民族的文化教育思想才能發展,永葆生機活力。
2.對國外課程與教學論思想的吸收與創造性轉化
課程與教學理論與實踐的發展都與各國自身的經濟社會發展、傳統觀念、文化差異等因素密切相關。即使是科學的教育理論,也還是有個適合本土的問題,必須切合本國的具體情況。失去了與國際接軌的本土化基礎,就沒有了與國際交流的必要。所謂創造性轉化,就是要對引進的東西進行加工改造,變成自己的。只有對外來的事物進行一番適應本國的土壤和氣候從而扎根開花的即適切性的改造加工,賦予其適合本國情況的形式和內涵,才能使這些事物真正轉化成為本土的事物。
四.總結
課程與教學論的本土化發展問題的研究事關教育大業的進步。怎樣開發課程、實施教學,推進和實現中國當代課程與教學論從理論基礎、概念范疇、理論體系到建構范式的整體創新,理應成為新時期教育研究者和實踐者不斷追問和努力解決的新問題,呼喚中國教育理論研究者和實踐者協同進行更具“中國化”的開創性的研究和實踐。
參考文獻
[1]馮加漁.課程與教學本土化的辨識與澄清[J].中國教育學刊,2013(11):58-62.
[2]鐘啟泉.中國課程改革:挑戰與反思[J].比較教育研究,2005(12):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