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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信用卡管理辦法范文1
高度同質化不利于信用卡市場發展。由于交易網絡、政策法規、流程管理以及信用政策等框架限制,同質化已成為信用卡發展過程中一直存在且無法避免的問題。各商業銀行信用卡目標群體定位具有高度趨同性,而附加服務也局限于積分方案、減免年費、發卡禮品、開卡禮品等形式,缺乏根本性區別,忽略個性化開發,產品創新能力不足。信用卡的同質化導致了各行在營銷過程中頻繁使用價格策略,既降低了各行的信用卡業務收入,也不利于信用卡市場的健康發展。
單純追求規模擴張而忽視信用卡風險隱患。各商業銀行為了率先贏得信用卡市場的占有率往往放松風險控制。通過對大興安嶺國有商業銀行信用卡發行的調研,發現其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表現:一是低門檻進入。轄內四家國有商業銀行都成立了專門的信用卡營銷部門,為了完成上級行下達的信用卡業務指標,爭奪有限的客戶資源,紛紛降低信用卡申辦門檻,只要辦卡人能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工資證明,就可申辦具有相應銀行授信額度的信用卡;二是存在弄虛作假現象。一些營銷人員為了獲得更多的發卡獎勵和更好的業績,往往默許甚至建議一些沒有達到金卡信用度的客戶采取提供不實或虛假工資證明等手段來提高信用額度;三是對辦卡人資信狀況掌握不全面。對于辦卡人的個人信用信息,各行基本依賴于辦卡人的自報或從業單位的證明,然后對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后就予以核準。這些行為無形中增加了信用卡的風險。
信用卡售后服務水平不能滿足客戶需要。地市級分行信用卡部門只注重把信用卡推銷出去,而不注重售后服務工作,營銷與售后服務出現脫節。在調查中發現,營銷人員在營銷信用卡時只片面向客戶介紹信用卡的好處和客戶享有的權利,而對客戶如何使用信用卡和客戶應履行的義務很少提及。很多對信用卡特點不了解的客戶,為了小禮品或聽信營銷人員的游說而辦卡,而對如何使用信用卡并不十分清楚,經常會出現被銀行通知信用卡欠費并要求給付滯納金等情況,這樣就導致了客戶與銀行糾紛不斷。其次是客戶投訴渠道不暢通,銀行內部互相推諉。地市級信用卡部門讓客戶投訴信用卡中心,而信用卡中心又會將責任推給營銷部門,這就導致了客戶對使用信用卡的抵觸情緒,從而影響信用卡的進一步發展。
支付環境建設與信用卡發展速度不匹配導致信用卡使用率下降。比如由于市場競爭激烈,個別商戶往往會安裝幾家商業銀行的POS機,造成資源的浪費;而另一些商戶為了少交手續費,經常以POS機出現故障為理由限制客戶刷卡消費,這樣將導致信用卡使用率下降。
銀行信用卡管理辦法范文2
“除了誤工損失外,還花費了近8萬元。”對此,不僅有人懷疑,為了千余元的欠款,花費如此多的人力物力,到底值不值?而尹勝民則認為,“現在不是錢的問題,我就是想讓光大銀行給我公開道歉?!?/p>
憑空冒出的信用卡
是什么理由讓這個年輕人走上了一條比“還款”要艱難百倍的維權道路?尹勝民與光大銀行的故事還要從兩年前說起。
2010年4月13日,尹勝民接到一封來自四川迪揚律師事務所的名為《關于光大銀行信用卡透支通知書》的函件。信函稱:尹勝民拖欠光大銀行信用卡本金和利息1000余元,若不在3個工作日里償還,將其至人民法院追究法律責任?!爱敃r我母親很慌,打電話告訴我這件事情后,并主動提出代我償還1126.97元,但我拒絕了?!币鼊倜裾f。
尹勝民從光大銀行獲悉,在他名下有一張名為“新浪音樂卡”的信用卡?!爱敃r我在上海,便立即向上海市徐家公安分局報案,但因案發地點在成都,所以上海公安局并未受理?!币鼊倜窀嬖V記者。
始料不及的是,同年9月2日,尹勝民再次接到來自該律師所的函件,金額又增加至1306.66元。
至此,尹勝民開始了與光大銀行漫長的“談話”之旅。
頗為戲劇性的是,尹勝民在自已維權1年之后,這張隸屬于尹勝民的信用卡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且尹勝民的征信記錄上是一片空白,沒有任何痕跡。
根據第二封函件的內容顯示,截至2010年8月,該卡已有300天。也就是說,如果這些欠款是來自該卡的首筆交易,那么,該卡至少是在2009年11月前被批復下發的。尹勝民表示,他的身份證曾在2008年8月遺失,但當天就進行了掛失,并進行補辦,此后身份證便從未丟過。
讓尹勝民郁悶的是,每次與光大銀行的工作人員進行溝通時,對方都會問他“你要多少錢?”而尤其讓尹無法接受的是,對方在交流中顯現出的傲慢:“尹先生,你這樣的事情其實還有很多,其他人都沒找我們,偏偏你反應如此過激?!?/p>
尹勝民想要去法院光大銀行,但又缺乏相關的資料。而尹勝民表示銀行有錯,銀行卻說,“你要證明我們有錯,拿證據啊?你要說我們有錯,你就我們???”
尹勝民告訴記者,2012年初,光大銀行成都分行的一位經理私下曾向他透露,在他多次投訴信用卡被冒辦后,光大銀行內部曾調查過他的辦卡資料,結果發現申請材料上只有姓名和身份證屬實,其他資料均為捏造。
而按照銀行業的通行做法,在申請人遞交信用卡申請材料后,銀行會對申請人進行電話回訪,確認地址、工作單位、財產等信息。同時,監管層也規定,發卡機構應對申請人的資料進行嚴格的資信審核。
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發卡銀行應當公開、明確告知申請人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請材料必須由申請人本人親自簽名,不得在客戶不知情或違背客戶意愿的情況下發卡。除此以外,該管理辦法中還規定,發卡銀行應當對信用卡申請人開展資信調查,充分核實并完整記錄申請人有效身份、財務狀況、消費和信貸記錄等信息。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表示,就目前資料來看,顯然是由于光大銀行的過失,導致不法分子盜用尹勝民的姓名和身份證資料騙取了信用卡。光大銀行和尹勝民之間是沒有信用卡合同關系的,尹勝民并不用承擔還本付息的責任,“這一違反公司內部盡職調查程序辦理的信用卡是不能約束尹勝民的。”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遠忠律師認為,如果查實尹勝民被別人冒名辦卡,那么就是銀行未盡到自己的審核義務,應該由銀行承擔相關責任。尹勝利雖有不慎丟失身份證,但在他人冒名辦理信用卡的過程中并無過錯,不應承擔法律責任。
信用卡審批漏洞頻出
然而尹勝民的事件并非孤案,其問題的根源就在于信用卡在審批環節上存在違規現象,從而導致信用卡問題不斷。
一位國有大銀行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目前銀行對于客戶申請辦理信用卡的資料只進行形式審查,一般只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姓名住址等個人信息即可辦理。“現在銀行間業務競爭激烈,拉新客戶辦卡的壓力很大,有時只要對方提供個身份證號碼,填寫張申請表就可以辦卡了?!?/p>
如此一來,冒用他人個人信息辦理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案件不斷發生。2008年2月,某銀行一次性向武漢市硚口區法院提起98訟,追討信用卡債務。法官辦理該案時發現,其中大部分糾紛均系他人冒名辦理信用卡惡意透支所為。據法官介紹,98起案件中,僅有30多人是真正自己辦理的信用卡,其他全是別人冒名辦理的。
北京市偉博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偉明告訴記者,從近幾年法院訴訟案件的信息顯示,隨著商業銀行不斷加大信用卡發卡量,但并未在申請人審批方面過多關注,致使銀行審批環節出現多處瑕疵,由于未能完全甄別申請人資信,很多不符合發卡條件的申請人成功申請到信用卡,而這其中不乏光大銀行的案例。
銀行信用卡管理辦法范文3
“禁令”讓各家銀行正在體味“糾結”這兩個字的含義。
郭先生是招商銀行洛陽分行信用卡中心的銷售員,在銀行從事信用卡銷售工作近六年,幾乎與中國風靡信用卡信貸業務一起入市,而他最近想到了辭職。
“現在跑件(業內辦理信用卡業務通俗說法)很累,一個月需要完成100單的業務量,很難完成?!?/p>
招商銀行一直被公認為信用卡業務的“拼命三郎”,也由此發家。
而現在,招行的信用卡業務卻在二、三線城市遇阻。
據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最新數據顯示,其2011年年末信貸余額超過500億,新增不良貸款率低于0.5%,闖進千萬量級的發卡行梯隊,但動輒上億的成本讓其“吃不消”。
險情來襲
郭先生口中的“業績寒流”并不是空穴來風,這與招商銀行近期實施的政策有所關聯。年初,央行了《支付機構互聯網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上規定“客戶不得利用信用卡透支為支付賬戶充值”。
目前,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兩大巨頭,支付寶和財付通都叫停了信用卡充值業務。支付寶2月8日公告,表示“為規范和促進互聯網支付業務發展,已于當天零點關閉信用卡充值服務”。
財付通方面,從2月1日起,就已經停止信用卡向財付通賬戶充值的服務。
禁令給習慣于信用卡網購的消費者帶來了不便,但分析人士認為,央行此舉目的不是限制正規的信用卡消費,而是為了遏制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賬戶套現。
如此一來,信用卡對于如今的中國消費市場來說似乎喪失了“功能”。
有業內人士指出,信用卡業務在中國還是沒有形成一個系統的消費環境,大多數信用卡持有者投機心理還很嚴重。有很多人利用信用卡做融資手段,沒有了中間的“縫隙”,也就沒有了可利用的“價值空間”。
“通過信用卡網上購物,的確存在套現的空間?!钡枰恍疤厥馐侄巍?,并且被查到信用卡套現的話也會面臨非常嚴厲的處罰。
而更大的阻礙是,讓業務員得心應手的向企業“掃蕩式營銷信用卡技能”也“顏面盡失”。
郭先生透露說,洛陽一個大型企業2000多名員工全部領到了一張新的工資卡,而且都辦理了該銀行的信用卡。不為別的,只因這家銀行剛剛給這家企業發放了一筆貸款。
今年,該企業在一家股份制銀行辦理了相關的貸款手續后,就一直排隊等著銀行放款,等了大半年一直沒有拿到資金。聽說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的額度相對股份制銀行較寬松,于是又換到另一家銀行重新申請貸款。
記者觀察到,該國有商業銀行在為其辦理融資過程中強調,上浮利率是必須的,但要得到資金不只是上調利率的事,還需要將這家企業的工資轉換銀行、并為員工辦理信用卡等。
為得到貸款,該企業按所有附加條件一一照辦。
該國有銀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因信貸額度緊張,即便低于銀行基準利率,有議價能力的企業,也難以得到銀行融資。
銀行信貸額度目前成了銀行的寶貴資源。
民生銀行鄭州支行一王姓負責人告訴記者?!靶刨J的緊縮,很多企業都已經不再委曲求全,這種附加的條件會增加企業管理的成本以及不可預知的風險,因為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會殃及企業,使企業受到連帶責任。而這些企業都是銀行信用卡業務的‘大客戶’,銀行信用卡業務的渠道營銷也會受到影響”。
謀變
有研究分析,在信用卡業務發展的初期,年費和商戶回傭收入占據主體;而當業務發展到一定階段,如在信用卡產品發展成熟的美國,初期其利息收入占到信用卡盈利的25%,商戶回傭占到30%,年費及其他收入占到45%;在市場發展成熟的今天,資產業務已經成為美國信用卡盈利的主要來源,其利息收入占到70%,商戶回傭和其他收入各占15%。
數據顯示,四大國有銀行等多家銀行的發卡量均超過了1000萬張,其他股份制銀行也超過了300萬張,專家認為,按慣例前5年發卡行很難賺錢,尤其在中國市場,一家銀行如果沒有300萬張活卡將很難盈利。
但這也不意味達到這個規模就會盈利。
“信用卡的盈利,主要來自于三個方面,年費、商戶的回傭收入和利息收入。但是目前國內的盈利門檻,普遍比國外要高,主要是源于信用卡市場環境和監管政策。”中信證券銀行業分析師周瑾指出。
年費方面,目前很多銀行依然采用刷卡免年費,因此在年費方面收入很低。利息方面,監管層明確規定了18.25%的透支年息上限,境外的銀行不會有這個限制。在商戶的回傭收入方面,鑒于零售市場的盈利能力還較低,因此回傭的費率也普遍偏低。
經過一輪的跑馬圈地后,加之受貸款額度吃緊的影響,銀行傳統貸款業務欲提前“催熟”市場,便不斷向信用卡分期業務延伸。當越來越多的客戶采取信用卡分期付款時,銀行也同時調整分期手續費費率。盡管分期付款不需支付利息,但此舉依然會讓分期客戶的支付成本增加。
按照民生銀行官網的通知,該行3月1日起調整賬單分期及自由分期手續費費率,調整后的手續費率較此前每期上浮了0.02%至0.07%。
有業內人士指出,信用卡分期一直是各發卡行力推的項目。
分期付款讓原本昂貴的商品變得觸手可及,加上很多銀行為了推廣業務,免利息免手續費,這讓很多消費者嘗到了甜頭,養成了分期消費的習慣。銀率網分析師認為,在短暫的跑馬圈地之后,銀行開始調整分期手續費費率,這使得利用分期購買大件商品的消費者不得不增加開支,而這筆開支也就順其自然地進入了銀行的“腰包”。
銀行信用卡管理辦法范文4
境內外信用卡超限費實務中的糾紛
信用卡超限費問題早在1999年《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已經有所規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監督管理辦法》)對其也做了規定,但是國內銀行對信用卡超限費的收取還沒有普遍實施,雖然在其有關章程或合約中有所體現和明確,但是實踐中一些大銀行采取了免收態度,因此相關爭議還不多。但是一些中小銀行對此收費給予了較高的關注,有的收費標準還比較高,甚至突破了監管要求,引發了客戶的投訴。境內銀行超限費也引起了消費者的關注。如,某信用卡持卡人帶著家人去新西蘭度假,出行前致電銀行,將自己原來2萬元額度的信用卡申請調高臨時額度,獲得了銀行的批準。回來收到賬單,實際消費為2.5萬多元。還款時持卡人按照以往經驗,還了10%的最低還款額,即2500多元。但在收到第2個月賬單時,持卡人驚訝的發現,信用卡欠款中多出了一筆230多元的“超限費”。經過向銀行咨詢,持卡人了解了超限費的產生原因,但是對于銀行在自己辦理信用卡、申請調高臨時額度及還款時,都未向自己及時告知此項收費項目的情況表示不滿,向有關部門進行了投訴。
信用卡超限費問題在國際上早已引起持卡人和監管當局的關注,尤其是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發生了許多群體性訴訟。其中最著名的是英國公平貿易局訴國民阿比銀行等的訴訟。2005年至2007年期間,英國銀行在超限費問題上的普遍做法是:即使消費者的透支僅超出透支限度很少的金額,超限透支僅持續很短的時間,銀行也要收取多于12英鎊的“高額”手續費。英國公平貿易局對此進行系列調查后認為:總體上看,信用卡的超限透支費高于銀行相關服務的實際成本;活期賬戶業務雖然實行“有存款即免費”的收費制度,但向消費者收取不易被注意的隱蔽性費用,包括高額超限透支費,這說明活期賬戶業務收費信息不透明,競爭不足。隨后,英國公平貿易局對阿比銀行等八家提供活期賬戶服務的機構提訟。雙方訴訟的焦點在于《1999年消費合同不平等條款規章》中關于不平等條款的規定以及一般法中關于懲罰性收費的規定能否適用于超限費。在一審、二審的判決結果均敗訴的情況下,銀行方上訴到了最高法院。2009年11月25日,最高法院判決銀行一方勝訴,公平貿易局不得評估四類超限透支費的平等性。最高法院認為,銀行的活期賬戶業務是“一攬子”服務,超限透支是其中一項內容而不是單項服務,那么對超限透支費的評估就涉及到對合同核心內容的評估,違反了《1999年消費合同不平等條款規章》的規定。如果超限透支費可以被質疑,那么就意味著所有類似服務內容的小項收費都可以被質疑,這在事實上違反了不能評估合同核心內容的要求。雖然最后銀行方獲得了勝訴,但是其在這一漫長過程中承擔的妥協、賠償成本也依然是一項巨大的支出。
有關信用卡超限費爭議的焦點問題
超限費的標準問題
在英國、美國和澳大利亞有關超限費訴訟的焦點問題是超限費收費標準的合理性問題。我國監管當局對該問題也給予了關注,《管理辦法》對超限費的收取標準做了上限要求,但是《監督管理辦法》未涉及此問題。雖然后者專門指向信用卡業務,但是并沒有明確廢止前者。按照前者第二十二條規定:“發卡銀行對貸記卡持卡人未償還最低還款額和超信用額度用卡的行為,應當分別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超過信用額度部分的5%收取滯納金和超限費?!边@里明確規定了超限費的上限標準為“超過信用額度部分的5%收取超限費”。
從銀行實務來看,2012年4月份開始,部分銀行公示了最新的服務收費項目表。按照最新的收費標準,工行、建行、華夏銀行等幾家銀行免除了之前收取的超限費。中行按超過信用額度部分的5%收取,但這一費用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都是免收的。有部分銀行下調了信用卡超限費的收取標準,如興業銀行就在3月底將超限費的最低收費從20元下調至10元,而廣發銀行之前按5%收取,不設上限,目前也調整為按5%收取,最高200元。
是否應該收取超限費的問題
從國內銀行超限費實務來看,主要有三種情形容易引發是否屬于超限授信及是否應該收取超限費的爭議。
一是隱形超限收費。目前,國內大部分商業銀行對信用額度有嚴格限制,用戶一旦超額刷卡,就會提示交易失敗,如工行等。但也有一些銀行的信用卡,即使超額了也還能繼續刷。這些銀行有的對超限授信部分采取了收費,這就是所謂的隱形額度超限費。此類超限費的產生顯然不合理,也不符合我國現有的監管規定。從銀行的角度來看,超限額度設立的初衷是為了方便持卡人應對突況,當持卡人所持信用卡的剩余額度已經不足以支付眼下急需的某筆支出,超限額度的適時啟用便可解一時之急。
銀行信用卡管理辦法范文5
關鍵詞:信用卡 風險管理 法律制度
信用卡于1915年起源于美國,距今已有近百年的歷史。信用卡在我國的發展則是近二十來年的事,歷時雖短,卻發展迅猛。隨著信用卡犯罪方式的增多,信用卡相關法律關系及各方利益的復雜化,現實中相關法律糾紛的不斷層出,使得信用卡消費過程中涉及的信用卡的善惡意透支、信用卡掛失和ATM機非正常交易問題中各方的權利義務分割與風險轉移法律問題日益明顯并尖銳。
從廣義上來說,信用卡風險指的是信用卡在使用、信用卡相關的交易的過程由于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存在的會給發卡機構、信用卡特約單位、信用卡持卡人等所造成的資金損失所面臨的危險程度。狹義上來說,信用卡風險指在信用卡業務特殊性決定的,由于持卡人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行為共存而導致的銀行損失的可能性。
綜合考察我國信用卡法律體系,尤其是在與其他國家信用卡法律體系對比之后可以發現,我國的信用卡法律體系尚處于不完善階段,還存在著很多缺陷。這些缺陷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 我國信用卡法律制度立法層級偏低
我國目前尚無專門的信用卡法。綜觀我國現有賴以調整信用卡交易的法律法規,既沒有一個較高層次的法律作為核心,也沒有形成系統的信用卡法律體系。除了《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外,信用卡的相關法律規制僅見諸于民法、刑法、金融法律法規中零星的條款,且在這些已經較為稀缺的信用卡法律規范中,有些僅僅是調整普遍民事法律關系的原則性規定,對信用卡業務本身的針對性不強,這導致了使用上述法規調整信用卡法律關系時,其操作性很難體現。
(二) 個人信用制度有待完善
個人信用制度是指根據居民的家庭收入與資產、己發生的借貸與償還、信用透支、發生不良信用時所受處罰與訴訟情況等,對個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并隨時記錄、存檔,以便信用的供給方決定是否對其提供信用和提供多少信用的制度。在我國,個人信用體系尚未建立,這將給信用卡風險控制中持卡人風險控制環節樹立極大障礙。
(三) 信用卡擔保制度不完善
消費信用擔保缺乏法律明文規定,同時缺乏完善的信用評估機構。由于我國沒有相應的信用評估機構,對持卡人及其保證人還無法進行有效的綜合分析評估。
鑒于我國信用卡風險管理法律制度供給不足的現狀,結合美國信用卡風險管理立法及制度的先進經驗,特提出完善我國信用卡風險管理法律制度的相關對策?。?/p>
(一) 健全和完善我國信用卡風險防范和管理的法律制度
信用卡風險管理的效果除了依賴商業銀行自身的努力外,還離不開外部法律制度的供給。針對目前我國在商業銀行信用卡風險管理方面存在的法律制度和征信體系不完善的現狀,必須進行完善,為商業銀行信用卡風險管理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面對日益龐大的信用卡交易與層出不窮的信用卡違法違規案件,只依賴于中國人民銀行于 1999 年出臺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相關通知已經不能適應當今市場發展的需要。因此,應提高信用卡的立法層級,將信用卡所涉及的法律關系集中規定于一部法律文件中已迫在眉睫。
(二) 完善個人信用制度
我國的個人信用市場起步較晚,許多方面還很不成熟,國家要盡快頒布實施個人信用制度法規及其配套措施,以盡快從單位信用保證和道德約束逐步過渡到以個人信用保證為主和法律制約的信用中來,用法律的形式對個人賬戶體系、個人信用的記錄和移交、個人信用檔案的管理,個人信用級別的評定、披露和使用做出明確的規定,同時明確個人信用制度的主管部門和各部門所負的職責,合理分工,嚴格獎罰措施,以國家的強制方式來推行個人信用制度,以使個人信用制度在法律的框架范圍內合理運行,規范發展,從而真正建立完善的社會征信體系。
(三) 完善信用卡擔保制度
由于持卡人用信用卡進行消費并透支的目的為了購買超過自身即期收入限度限度的,同時要在較長的期限內還款的如高檔家具等等消費品。也就是說,銀行在發放消費貸款給消費者時,要求用抵押、質押、擔保作為還款的保證,有利于保證貸款的安全收回,是發放高額信貸必不可少的形式。針對我國信用卡發放與消費的特殊性,在采取擔保制度方面,措施主要包括:
1. 設立存入保證金制度
此保證金制度不但要求持卡人向銀行提供有效擔保,還需要持卡人存入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以此降低風險。而保證金的數額則由發卡行依據其核實的由申請人向發卡行申請領用信用卡時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評級。信用等級高則保證金可以少些,反之則較多。保證金必須由申請人在進行信用卡申領的時候需要將其事先存入,同時在保證的期間內,申請人不能動用保證金。當持卡人的信用卡賬戶有透支情況發生時,發卡行會立即催收。經發卡人多次催收沒有結果的,就可以直接將持卡人所繳納的保證金余額轉讓到持卡人的信用卡存款賬戶同時扣收。發卡行能夠通過持卡人在事先所存入保證金的途經將信用卡所帶來的風險轉移到持卡人身上。
銀行信用卡管理辦法范文6
受此消息影響,中信銀行A股與H股當天早盤分別大跌逾9%和7%,午后暫停交易。在香港上市的騰訊控股下挫4.08%,盤中最大跌幅一度超過6%。同日,中國股市二維碼支付概念股、互聯網金融概念股也紛紛下挫。
對于央行的最新舉動,一種觀點是,虛擬信用卡涉嫌違反中國信用卡管理條例,所以被叫停。一位中國商業銀行業內人士表示,中國商業銀行要發行一款信用卡,照例應按照中國銀監會2011年2號《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提前一個月向監管部門申請并獲得核準后,才能發行。但從目前了解到的情況看,中信銀行、騰訊和阿里巴巴目前計劃的合作模式,突破了上述條例中的“三親原則”(在信貸或信用卡審批環節,對申請人進行親訪、親簽、親核),同時也明顯違反了條例中第四十三條(不得全程自動發卡)和第七十一條(核心業務不得外包)的規定。
阿里巴巴此前表示,虛擬信用卡將由合作方中信銀行簽發,但申請者的信用審核將完全基于其在網上的消費紀錄。騰訊虛擬信用卡原本也計劃由中信銀行簽發,但申辦流程將由該銀行用傳統方式處理。
監管方顯然是擔心,在這類模式下,互聯網企業只是把商業銀行作為發放虛擬信用卡的渠道,不會按照傳統業務標準作用戶審核,很容易引發偽冒申請等欺詐風險。偽冒申請指的是,申請者用假證件或他人證件申請信用卡,然后冒充他人去消費透支。
因此,從業務合規性以及潛在風險考慮,作為牽頭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核心部門,央行對上述明顯涉嫌違反現有管理條例的做法予以叫停,于法于情,都可以理解。此外,央行也強調僅是“暫時停止”此類業務,在對風險作出更完善的評估后,也可能對這類業務亮起綠燈。
此次叫停,預示著中國互聯網金融業的“野蠻”擴張即將結束。此前,各家互聯網企業紛紛趁著監管空白“跑馬圈地”,對傳統金融領域的滲透越來越深,但這種“進犯”看上去已經觸及到了監管者的底線。于是,急劇擴張的互聯網金融和謹慎的監管者之間,發生了第一輪交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