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與控制,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自2016年世界經濟增速放緩,國際金融市場交易中的巨虧事件頻繁發生,國際知名的摩根大通、法國興業、瑞士銀行也未能幸免,出現了多起巨虧案例。我國的商業銀行在市場化經濟的背景下,金融市場業務增長迅速,不斷增大的市場交易量、更加復雜化的產品結構、交易對手和客戶的到期違約行為,都使得交易的信用風險逐年提高,因此如何有效的進行風險防控就成為了國內商業銀行面臨的核心挑戰。本文從金融市場交易的特征出發,從產品、交易渠道、交易模式的角度,進行分析與剖析,找出金融市場交易的信用風險特征。在此基礎上,通過定向設限、保險金、黑名單等方式,從控制交易過程中的信用風險發生前后進行監控。以求為我國商業銀行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的管控,提供一個可行的研究方向。
關鍵詞:金融市場交易;過程管控;信用風險;交易特征;交易渠道
一、商業銀行金融市場交易信用風險特征
戰后的全球經濟一體化促使著市場經濟進入了高速發展的黃金期,金融市場也隨之發生了飛速的變化。金融產品的更新速度加快,使得利率、匯率、商品價格、政治風險的波動加劇,使得商業銀行的風險預測難度不斷增加。商業銀行對于信用風險的注意可以追溯到20世紀70年代,金融全球化與市場自由化的擴張,使得信用風險從影響商業銀行的業績升級到影響商業銀行的存亡。從1992年的英鎊匯率危機導致巴林銀行倒閉,到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引發東南亞商業銀行呈批倒閉,信用風險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在不斷增大。我國資本市場起步晚發展慢,使得資本的融通調配主要依托間接融資,而間接融資是商業銀行最大的業務板塊?!缎沦Y本協議》的辦法與銀行也全面開放使得我國的商業銀行將會不斷增加,這就使得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防控能力和健康程度不但是商業銀行的問題,更是金融業與我國金融市場安全的問題。信用風險的劃分,最早是在《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中予以了商業銀行金融風險的明確劃分,也是目前商業銀行金融市場交易中三大風險之一。這里指的信用風險,單指由于交易對手無法按照交易協議進行義務的履行,從而導致交易的某一方出現損失的風險。在金融交易市場來看,信用風險根據資產和負債分為銀行資產類、負債類,不確定類交易信用風險。根據渠道的不同又分為交易所內會員審核的場內渠道交易和無審核的場外渠道交易。目前來說大多的信用風險都是由場外交易與資產類交易引發。這就使得信用風險具有了以下四個特點:
(一)風險的客觀性
高風險高收益是金融行業的基本特征,商業銀行作為金融行業的組成主體。也具有風險經營的特點,這就使得每一筆信貸行為都必然伴隨著信用風險的產生,信用風險具有客觀存在的特點,商業銀行對于信用風險只有防控和管理,以求降低風險損失的能力,而不具有杜絕和從根本上消除信用風險的特點。
(二)風險的內生性
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的成因主要是債務人的違約,而商業銀行的債務人違約主要受還款能力與還款意愿的影響,這就使得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具有特別明顯的個體特征,需要商業銀行對于債務主體做到及時且深入的背景調查,以確定債務人的信用現狀。而就我國的現狀來說,金融市場和大數據市場的落后都使得銀行對于債務人的背景調查和信用評級存在明顯的缺陷,導致信用風險具有很強的內生性。
(三)風險的相關性
風險的產生和債務人行為、市場環境、債務人決策具有明顯的關聯性,相同市場條件下不同的主體對待同樣的債務問題會有不同的決策,從而延伸出不同的風險結果。不同的市場條件下不同的主體對待同樣的債務問題做同樣的決策,也會衍生出不同的風險結果。所以這就需要銀行對于債務人的判斷除了債務人自身的各項數據外,還需要考慮所處地區的政策、市場環境等關聯要素,深入到整個區域經濟活動的不同環節、不同行業、不同行為主體和決策中,得出盡量全面的決策信息。
(四)風險的非系統性
信用風險與系統風險不同的是會聯系到資產的本身特征,商業銀行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受非系統因素的影響,無法用資產組合理論和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及基于組合套利原理的套利資產定價模型(APT)來定價,所以這就使得銀行需要重視對信用風險的管理,盡可能全面的評判債務人的財務狀況、經營能力、還款意愿等。
二、商業銀行金融交易市場信用風險防控現狀
(一)金融市場交易信用風險現狀
伴隨著經濟增長帶來的市場化改革,銀行的經營結構與產品類型也發生了巨大的改變,雖然交易制度和交易模式經過多年的發展已有所變化,但總體來說,我國的商業銀行金融市場業務分為兩個大類。第一個是代客交易類,第二個是自營投資類。代客交易主要側重于結售匯與外匯買賣,特征是提供金融市場投資的增值途徑。自營投資類則側重于商業銀行參與的國際市場的外匯證券及衍生品交易,特征是銀行金融資產的投資與增值,目的在于銀行對敞口風險的對沖管理。
(二)金融市場交易信用風險防控現狀
商業銀行在金融交易市場中因為其所處的角色不同,在信用風險防控的措施上也有所不同。當商業銀行處于代客交易類的角色的時候,商業銀行更多的是在交易對象的預先監控與評定上,主要是通過商業征信、銀行流水、償還能力、獲利能力、經營情況、發展能力、履約情況和潛力現狀等多個方面做出客戶的信用預估,并根據預估為客戶提供相對應的代客交易服務,對大額交易的客戶,針對其交易類型及期限限制,收取對應的保證金,以保障在交易過程中,銀行在對客的利潤收益大于預計損失。當商業銀行處于自營投資類角色的時候,商業銀行更多的側重于對投資國家、區域內的監控,注重于對投資地區的政策、自然、法規、社會環境因素的檢測與分析,避免因其變化而出現的金融惡化,導致商業銀行出現投資折損。
(三)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管理現狀
雖然近年來我國金融市場已經開始要求商業銀行剝離不良貸款,但我國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最突出的特征就是不良貸款率高居不下,且大多數以損失率較大的可疑類貸款和損失類貸款為主,高風險行業授信集中在公路基建等壟斷行業,項目收益差,且存在重復投資的特點,使得大量貸款無法按期償還,將銀行風險與行業風險綁定,增加了信用風險。另一方面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較低,被風險機構劃入第四、五、六類的商業銀行普遍存在資本充足率低于3%的情況,長期處于虧損狀態,信用風險管理極差。最主要的是,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結構過于單一,中長期的貸款業務為主要的業績組成,使得商業銀行因貸款期限的延長新增了風險比例,使得商業銀行的負債期限結構失衡。
三、金融市場交易信用風險問題
我國信用制起步較晚,第三方的信用評級機構過少,這就使得我國的信用評級模式遠落后于國際水平,其所遵從的《新巴塞爾協議》標準法對于商業銀行的評級非常不利。另一方面雖然第三方評級機構已經有所成長,信用市場也初步成型,但大量企業的數據與實際數據不相符,甚至于聯合第三方機構進行數據造假,都使得商業銀行所獲取的信用評級與實際的企業風險等級不對等,客觀的造成了信用風險增加。另一方面,雖然《新白塞爾協議》要求了銀行內部評級需要有5年以上的數據來進行預估參考,但實際上我國銀行內部的評級資料也存在數據遺失,對于往期客戶的違約情況、違約率、風險損失記錄都存在缺失,使得銀行內部對于債務人評級難以借鑒往期數據。同時,我國的商業銀行對于信用評級還停留在“打分法”的層次,僅以財務指標和定性指標為評分標準,使得準確性和實用性上難以負荷違約概率(PD)和違約損失率(LGD)的估計值,缺乏參考意義。再加上我國特殊的職場現狀,商業銀行的高素質人才大量被國有銀行吸納,使得風險防控的高素質人才缺失,內部的資料整理和統合分析缺少專業人士,又進一步的促使了信用風險的增加。最主要的是,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金融市場交易中,都是依靠相應的IT交易系統來進行業務再開,因其對象不同,IT系統也有所區別。通常商業銀行在代客交易類的業務都會開發相對應的代客交易系統,自營類業務則多由場內交易與場外交易來完成。但即便有專業的IT系統做保障,保障了交易活動的信息化與可檢測化,但目前來說大多的信用風險都是由場外交易與資產類交易引發。所以大多的商業銀行都采用中央交易對手模式進行干預,通過有效的中央交易機構,對雙方的敝口進行清算匯總,得出凈額,從而達到減少產品交易風險敝口的目的。另一方面,雖然目前商業銀行已經可以在金融市場交易前的對客戶與對手進行了信用審核,信用評定,信用設限和風險轉嫁對沖等措施,但無論是交易的評估,還是交易中監測,又或者是交易后的記錄,都缺少體系化的流程,致使各個部分相互隔離,導致信息無法連貫,使得防護措施只停留在理論階段,而未形成信用風險防護體系。
四、金融市場交易信用風險的應對策略
針對我國商業銀行金融市場交易存在的體系化缺失問題,應當打破交易前的信用評定、審核、監督、對沖和交易中的協議、累計記錄、黑名單入庫等措施的體系聯通,從而使得商業銀行在金融市場交易之前,就能明確交易對象可能出現的信用問題,造成的損失,交易之中產生的風險問題也能及時終止與封存,避免二次受損,提前做好未發生和已發生的信用風險應對策略。而這就需要宏觀微觀兩部分來共同作用。
(一)從宏觀方面來看
1.完善金融體制與法規。我國商業銀行的債務主體分為個人、企業、地方政府,在實際的債務借貸行為中,不講信用和不守誠信行為多發,使得短期借貸變成長期借貸,甚至于導致大量債務集中于某一行業之中,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資產結構不合理程度,所以需要政府來引導建立征信體系,保障商業銀行的債務借貸能夠按合同進行。2.減少政府干預。我國地方政府由于發展考慮多干預商業銀行的資金投向,使得商業銀行的借貸出現資源的錯誤配置,導致了大量不良資產的產生。雖然商業銀行可以通過法律訴訟和強制執行的方式保障權益,但依舊會出現大量的債務問題,這是導致商業銀行資產結構不合理引發不良資產過多,信用風險高居不下的原因。3.加強企業管理。我國企業在借貸后缺乏從償還能力而出現的外逃避債、拖延還貸問題頻發,企業在擴大生產與多元化改革過程中的債務整合基本不受債權銀行和資產管理機構管理,這就使得大量企業通過債務整合來沖銷沖減銀行貸款的本溪,將經營風險轉嫁給了商業銀行,從企業的經營風險變成了銀行的商業風險。4.社會道德整肅。我國信用機制建立過于落后,征信制度建立緩慢,使得市場和社會對于誠信問題不重視,信用意識也遠遠不足,對于債務問題也多有逃賴的僥幸心理,大量的個體債務人逃避還債、拒絕償債,都使得銀行的信用風險增加。
(二)從微觀層面來看
我國的商業銀行缺乏嚴格的風險管理制度,雖然績效考核部分增加了信用風險的考量,使得從業人員對于信用風險有了認,增加了風險防控意識,但銀行內部的風險管理部門架構缺失,各部門之間相互值周,極大程度上影響到了風險防控工作的落地。1.交易前信用評估:(1)專項授信。商業銀行當構建客戶與交易對手的信用評級體系,從償還能力、獲利能力、經營情況、發展能力、履約情況和潛力現狀幾個方面,通過不同的標準構建等級體系,以此體系作為金融市場交易中的對手與客戶進行信用評級預估。以專項授權的方式,對不同的客戶與交易對手開放核定的專項額度,在不影響正常交易業務獲取利潤的基礎上,做好客戶與交易對手違約形成信用風險造成的損失預估,從而把損失控制在可控范圍之內,保障銀行對客戶與交易對手的利潤收益大于預計損失,從而做好風險規避。(2)國別風險限額。商業銀行當定期對某一國家的信用評級進行審核調整,通過第三方的信用評級監督,信息披露等為不同國家進行不同的風險限額,并做好實時的風險管控,保障銀行能夠在第一時間或超前期間內對其出現的政策、自然、法規、社會環境因素影響而出現的金融惡化做出應對,針對其經營、內部管理、資產質量下滑程度,及時或超前做好限額調整,從而保障行對客戶與交易對手的利潤收益大于預計損失,從而做好風險規避。(3)交易協議。商業銀行當做好凈額結算和押品管理,以ISDA協議為保障,通過中央交易對手模式來降低信用風險的破壞性,從而有效降低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敝口,達到減少清算過程風險的目的。(4)客戶保證金。信用風險的遠期和掉期的不可控性,使得客戶未來違約風險難以管控,所以在客戶的授信等級無法掩蓋其可能由于信用風險造成的損失時,就可以通過保證金與質押的方式增加銀行抗損失能力,將可能發生的損失以保證金的方式抵消掉。從而使得銀行在對客戶與交易對手的利潤收益大于預計損失,從而做好風險規避。2.交易中信用監測:(1)交易對手累計交易筆數。商業銀行當對交易對手的累計交易筆數做好限制,避免其選擇集中交易的方式來分散信用風險,隱形上增加了銀行信用風險損失。(2)違約風險加權資產。金融市場交易的場外交易特性,決定了商業銀行當以權重法與內部評價法對場外衍生品交易進行違約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從而確定一旦出現信用風險時會對銀行造成的實際損失,從而做好可能出現損失的預估控制。3.交易后的體系聯通。在客戶或交易對手通過了交易前的專項授信、國別風險限額、交易協議、客戶保證金幾個流程后,將其評估數據轉交給風險監測人員,由監測人員進行交易對手累計交易筆數、違約風險加權資產的監測。一旦發現交易中心的累計交易筆數和場外加權交易出現問題,即可調整客戶或交易對手的授信等級與保證金數目,個別嚴重違約的客戶,更需要納入黑名單客戶管理,將違規客戶與信用低客戶納入黑名單系統記錄,在后期的銀行金融市場交易業務中進行監控,禁止黑名單客戶進入與參與,降低可能造成的銀行損失。從而打通從交易前、中、后的風險防控一體化,保障商業銀行的金融交易信用風險問題。
五、結論
經濟發展必然促使資本的融通和流速的加快,這就必然導致金融產品的更新與風險的增加,所以信用風險的產生是不可避免也無法避免的,切實的做好信用風險的管控是商業銀行必須要考慮的問題。我國的金融市場起步晚,信用機制的構建緩慢,使得金融市場受政府影響和不誠信價值觀的影響大,這就導致大量的債務回收困難,諸多貸款流向了單一行業,增加了銀行資產配比的不合理性,必然會產生大量的不良貸款,增加銀行的信用風險。同時,商業銀行的自身的風險管控存在專業的人事和架構,都會進一步影響到商業銀行對于風險的認知,這些綜合起來就會導致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高居不下。所以商業影響想要做好信用風險的防控管理,就必須要宏觀和微觀兩個部分共同作用,一方面由政府從宏觀方面入手,減少地方政府對于商業銀行的影響,使得商業銀行能夠以信用評級為主要的參考標準,將貸款投放到低風險的行業、企業和個人,從而降低貸款結構不合理問題產生的信用風險。另一方面由政府牽頭聯合第三方的信用機構建立完備的征信體系,對企業和個人進行征信評級,從制度上杜絕企業和個人的逃債、賴債的僥幸心理和行為,減少商業銀行需要依靠法律訴訟維權的頻率。另一方面商業銀行也需要增加自身對于風險防控的認知,首先加大對于風險防控人才的招募和培養,增加專業人士提高業務能力,再引入信息化的設備和技術,增加銀行內部對于債務人的風險評級的準確性和完備性,使得銀行能夠對每一個債務人的有清晰的定位。同時構建完備的部門合作和風險管控體系,讓商業銀行能夠時刻監管債務人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的各項數據,做到實時監控,實際調整,最好每一步的風險防控。
作者:董翰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