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經驗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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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經驗論文

護理經驗論文范文1

摘要:目的:探討人工授精術婦女的心理狀態及護理干預措施。方法:自擬心理狀態調查表,對行人工授精術婦女(人工授精組120例)進行心態調查分析,并與自然受孕婦女(自然受孕組120例)進行比較。結果:人工授精組在“是否非??释麘言小薄ⅰ皳暮蟠欠翊嬖谏砣毕荨?、“渴望提供相關醫學知識”、“社會壓力大”等方面與自然受孕婦女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意義(P<0.01);而且人工授精組普遍存在“擔心醫院是否為其保密”、“手術成功率有多少”、“手術是否疼痛”、“是否有副作用”等的心理問題。結論:接受人工授精術婦女存在著較大的心理壓力,有必要針對性地進行護理干預,以提高手術成功率。

關鍵詞:人工授精;婦女;心態分析;護理干預

DiagnosesandNursingInterventiononPsychologyofWomenUnderwentArtificialInsemination

Abstract:Objective:Tostudythediagnosesandnursinginterventiononpsychologyofwomenunderwentartificialinsemination.Methods:Todraftpsychologyquestionaryforwomenunderwentartificialinseminationandcomparedwithwomenunderwentnaturalfertilization.Results:Comparedtowomenwithnaturalfertilization,thewomenunderwentartificialinseminationwerereportedtobemorethirstforpregnancy,moreworryaboutthedisfigurementofoffspring,moreyearnforcorrelationmedicalknowledgeandhadmoresocialpressure.Thereweresignicicantdifferencesbetweenthetwogroups(p<0.01).Thewomenunderwentartificialinseminationhadthepsychologyproblemssuchasworryingaboutwhetherthehospitalwouldkeepsecretforthem,thesuccessfulrate,thepainandsideeffectofoperation.Conclusion:Asthespecialcolonyunderwentartificialinseminationhavebiggishpsychologicalpressure.itisnecessarytocarryoutnursinginterventiontoraisethesuccessfulrateofoperation.

Keywords:Artificialinsemination;Woman;Psychologicalanalysis;Nursingintervention

我們就人工授精婦女的心態進行調查分析,并擬出相應的護理對策,報告如下。

1對象與方法

1.1對象:選擇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在我院生殖中心接受人工授精婦女120例(人工授精組)及我院婦產科門診就診的自然受孕婦女120例(自然受孕組)為調查對象。240例婦女年齡25~42歲,平均33.5歲,均排除軀體疾病,近半年無重大心理創傷和生活事件。兩組年齡、職業、心理狀態比較,均P>0.05,差異無顯著性意義。

1.2方法

1.2.1調查方法:自擬心理狀態調查表,包括“是否非??释麘言小?、“擔心后代是否存在生理缺陷”、“渴望提供相關醫學知識”、“社會壓力大”等8項內容,調查前由經過培訓之護師對兩組婦女作統一語解釋,再由兩組婦女用“是”或“否”選項獨立完成問卷調查。發出問卷240份,收回240份,有效回收率100%。

1.2.2統計學方法:所得數據采用X2檢驗。

2結果

兩組婦女心理狀態調查見表1。

表1兩組婦女心理狀態比較略

3討論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人工授精組:①100%婦女“非常渴望懷孕”。由于種種原因未能懷孕,有的婦女經過長時間治療,花費了大量的醫療費用讓她們潛藏著很高的負性心理,表面上無優無慮、表情平靜,內心卻已潛藏著壓抑。與自然受孕組婦女相比,更渴望成功懷孕。②72.5%婦女“擔心后代是否存在生理缺陷”。分析其原因為人工授精畢竟不是正常的妊娠方式,有一定的失敗率;人工授精組婦女多年不育久治無效,為此信心不足;由于促排卵藥物治療的廣泛應用,使人工授精組婦女顧忌較多。③人工授精組與自然受孕組“渴望提供相關醫學知識”的人數分別為90%和26.7%。明顯高于自然受孕組,其原因為擔心自己已超過最佳受孕年齡,造成手術成功率下降,因此對醫務人員寄予厚望,渴望得到醫務人員更多的指點及幫助。④81.7%婦女感到“社會壓力大”。壓力大部分來自于社會輿論及家庭鄰居的歧視。由于人們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加之對妊娠生理知識缺乏,往往把久未懷孕采用人工授精都歸罪于女性,使她們長期處于孤獨、自責、壓抑無助的狀態中,終日精神恍惚,甚至擔心丈夫變心。

資料表明,在“擔心醫院是否為其保密”、“擔心手術成功率”、“擔心手術是否疼痛”和“擔心是否有副作用”四項是接受人工授精術婦女特有的心理狀況,與自然受孕組比較,差異有極顯著性意義。表明接受人工授精婦女承受著更重的心理壓力。

4護理對策

4.1建立密切的護患關系:通過調查得知,幾乎所有人工授精術婦女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壓力,且較自然受孕組大。提示護理工作從“減壓”著手,針對受術者的心理問題進行耐心、細致的心理疏導,把人工授精術的相關醫學知識向受術者及家屬宣傳,幫助他們認識到人工授精和自然受孕的后代智力、體格的發育無區別;手術操作簡單、無痛苦、用時少且是安全的,并承諾為受術者保密,保護他們的隱私;還要特別講明人工授精的成功率不是100%,以免妊娠失敗后承受不了心理打擊而帶來的不良后果。解除或減輕受術者的思想顧慮,使受術者及家屬樹立信心,以良好的心態接受手術,以提高手術成功率。

4.2正確認識人工授精助孕技術:向受術者及家屬詳細說明人工授精術前相關的檢查程序及手續,幫助受術者認識并選擇排卵期,告訴受術者排卵的一些現象,同時可進行B超監測卵泡的發育、排卵情況,讓受術者有一定的思想準備。

4.3手術室情感支持:受術者進入人工授精手術室后,往往會產生陌生、孤獨感,特別是有部分接受AID的受術者,由于他們的丈夫不同程度上都有些自卑感,難免會波及到受術者的情緒,加重受術者的心理負擔,而影響手術的成功率。手術室護理人員應熱情、主動接待受術者,給病人良好的第一印象,消除或緩解受術者的陌生、孤獨感,使他們有種“賓至如歸”的感覺。

4.4術后指導受術者采取仰臥屈膝并抬高臀部15cm的臥位,至少休息1h后方能起來,以防外溢。告之術后可能有輕微腹痛,是由于中含有的前列腺素刺激子宮收縮所致,疼痛是完全可以忍受的。術后二周禁止,保持外陰的清潔,防止生殖道的感染。同時注意避免感冒,術后安排規律的起居生活,放松精神,調整好心態,保證手術的效果。

參考文獻:

[1]鄭修霞,夏海鷗,等.婦產科護理學[M].第3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2.307-309.

護理經驗論文范文2

1.1一般資料

選取本科2012年12月~2014年12月收治的100例確診癌癥患者為研究對象。其中男68例,女32例;平均年齡65歲;均為早期惡性腫瘤治療;均使用21號留置針;以上患者隨機分為對照組和實驗組,各50例。實驗組在輸液過程中使用水膠體敷料預防保護輸液血管及局部組織,使用的水膠體敷料規格為5cm×10cm,其薄,呈半透明型。對照組未使用。兩組患者身高、體重等一般資料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

1.2排除標準

①對化療藥物過敏者;②病情危重,生命體征不穩定;③不能進食,消瘦嚴重者(惡病質);④血管過細或不宜保留留置針者;⑤療程未結束,中途自動出院者。

1.3方法

1.3.1治療方法

靜脈留置針目前已在臨床上廣泛應用,它既可保護血管,減輕患者反復穿刺的痛苦,方便用藥,又可減輕護士的工作量。但留置針留置期靜脈炎及感染的發生率為30%左右,靜脈炎的發生縮短了留置針的留置時間,而留置時間的延長又可增高靜脈炎的發生頻率。輸注化療藥物之前一般都為患者選取上肢淺靜脈置管,防止患者活動后藥物外滲保護血管及周圍組織,且方便觀察和防護。

1.3.2實驗組患者清潔皮膚

選取合適血管為患者置管,均為21號安全型留置針。成功置管后用透明敷貼給與固定,清潔置管上端皮膚,自然晾干后,將水膠體敷料覆蓋于穿刺上方沿血管走向5~12cm處,透明敷料緊貼于皮膚,不得有氣泡或水泡,觀察局部皮膚變化,無破損及炎癥。對照組使用同型號靜脈留置針常規穿刺固定,未使用水膠體敷料進行預防性保護。

1.4統計學方法

應用SPSS17.0統計學軟件進行數據統計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x-±s)表示,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檢驗。P<0.05表示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兩組患者在進行化療藥物治療中靜脈炎發生情況對比,對照組50例患者發生Ⅰ級靜脈炎的有27例,占54%。而實驗組50例患者發生Ⅰ級靜脈炎的有7例,占14%。實驗組總有效率為86%明顯高于對照組的46%,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水膠體敷料對預防化療性靜脈炎在臨床使用中效果明顯,同時患者護理滿意度也明顯提高。

3討論

化療性靜脈炎是每個患者在化療期間常見的并發癥之一,初期表現為局部紅、腫、熱、燒灼樣疼痛,在輸液后第2~3天也會沿靜脈走向出現條索狀紅線,局部靜脈觸之疼痛有條索感,也可能局部出現缺血、潰瘍或壞死,嚴重的可造成肢體功能障礙甚至導致全身感染。水膠體敷料是一種新型敷料,由親水膠體微粒的明膠、果膠和羧甲基纖維混合組成,可吸收少量到中量滲液,具有部分清創作用。密閉的半透膜保持局部低氧張力,毛細血管生成快,改善局部組織的微循環,使組織接近正常生理狀態,加快吸收滲出液。所以,水膠體敷料預防化療性靜脈炎,可以減輕患者的痛苦與不適,增加患者對治療的信心。本文結果顯示,對照組50例患者發生靜脈炎27例,占54%,而實驗組50例患者發生靜脈炎的只有7例,占14%。兩組患者對比,實驗組總有效率明顯高于對照組(P<0.05)。

4結語

護理經驗論文范文3

「關鍵詞鼻內鏡;手術;護理

鼻息肉和鼻竇炎是鼻科常見病,手術后癥狀不改善或病變復發已成為頗為棘手的問題,一直為鼻科醫務人員關注。隨著鼻內鏡的臨床應用,給鼻科帶來了全新的局面,它的出現使鼻部解剖、生理得到重新認識,既往存在的誤區被糾正,由此產生的新手術方式與傳統手術方式相比具有組織損傷小、良好保存鼻腔生理功能、復發率低的優點,是慢性鼻竇炎手術治療的一次飛躍。我科2003年11月~2005年7月對154例鼻腔鼻竇疾病患者采用鼻內鏡下手術治療,取得滿意的效果,現將護理體會報告如下。

1臨床資料

本組154例,男98例,女56例,年齡15~76歲,其中鼻竇炎和(或)鼻息肉148例,上頜竇囊腫4例,鼻腔狀瘤2例。

2護理

2.1術前護理

2.1.1心理護理鼻部疾病多為一種慢性病,患者對治療往往喪失信心,對疾病的治愈也產生疑慮,加之鼻內鏡手術屬新開展的技術,患者對新療法缺乏認識,對疾病的預后有顧慮,從而導致不同程度的憂慮,有的甚至產生消極情緒。針對這些現象,為取得患者的合作,保證手術的順利進行及成功,術前應首先向患者說明新手術方法具有損傷小、出血少、術后反應輕、恢復快、療效確切等優點,通過耐心提示和啟發、病友的現身說法等手段,使其解除心理負擔,主動接受手術治療。

2.1.2術前準備說明原因并做好相關輔助檢查,協助醫生做好各項術前準備。特別是血常規、出凝血時間、鼻竇CT等檢查。術前1天備皮、剪鼻毛、洗頭、洗澡,術前晚保持足夠睡眠,必要時口服安定。術前按醫囑給予阿托品、魯米那鈉肌肉注射,并把鼻竇CT片帶入手術室,供醫生術中參考。

2.2術后護理

2.2.1一般護理(1)全麻術后未清醒病人給予去枕平臥,頭偏向一側,防止嘔吐物吸入氣管,并及時清除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暢。局麻術后病人取半臥位,以減輕頭面部的充血和腫脹,減少不適。(2)術后48h內可行鼻額部冷敷,以減輕毛細血管的通透性,抑制組織腫脹、降低神經末梢的敏感性,可起到減輕鼻部滲血,有效控制疼痛的目的[1]。(3)術后由于鼻腔堵塞,需張口呼吸,囑患者多飲水,濕潤口咽部、補充水分等可有效緩解術后疼痛及不適感,對疼痛明顯者,可服用鎮痛藥(如瑞普樂等)。(4)加強口腔護理,預防傷口感染。

2.2.2嚴密觀察生命體征變化術后3日內可有吸收熱,如持續發熱或高熱提示傷口感染或發生并發癥,全身應用大劑量有效抗生素,控制炎癥,預防顱內感染發生。

2.2.3傷口出血的預防及護理(1)術后給予溫涼的半流質飲食,避免過熱、過硬及刺激性強的食物,減少出血因素。(2)患者術畢回病房,取彎盤于床頭,囑其將口內分泌物吐在彎盤中,以便較準確地估計出血量。注意檢查咽后壁有無新鮮血液流出,如有頻繁吞咽動作,反復從口中吐出血液或血凝塊,或前鼻孔有持續血液滴出,應立即報告醫生。配合醫生行鼻腔填塞止血,加速止血藥物的輸入并經常巡視,避免大出血導致休克。(3)囑患者勿大聲說話,不要擠壓鼻部,注意鼻腔填塞物固定,若鼻腔填塞物自后鼻孔脫出,可沿軟腭游離緣水平剪斷,切忌隨意拉出。告知當有打噴嚏感覺時,應立即張口呼吸或用手指按壓人中穴,以免填塞物松動脫出引起出血[2]。

2.2.4注意觀察眼部情況嚴密觀察有無眶內血腫、眼球移位或眼球內轉障礙、復視或視力下降等癥狀,若發現上述癥狀常為術中損傷紙樣板所致,損傷紙樣板引起眶內感染可導致視神經炎,引起失明[3]。因此,發現紙樣板損傷癥狀,應及時報告醫生處理。本組患者發生紙樣板損傷1例,經及時松解鼻腔堵塞物、應用足量有效抗生素等處理而痊愈。

2.2.5注意觀察有無腦脊液鼻漏的發生腦脊液鼻漏是鼻內鏡手術最嚴重的并發癥,常為術中損傷硬腦膜所致。如發現應及時報告醫生處理。本組病例未發生此并發癥。

3出院指導

3.1健康指導囑患者注意鼻腔衛生,加強體質鍛煉,注意勞逸結合,勿過度勞累,避免感冒,盡量不吃辛辣刺激性食物,戒煙酒。

3.2用藥指導出院后注意按時使用滴鼻劑,防止粘連,滴鼻時方法要正確,使藥物能充分進入鼻竇,發揮藥效。

3.3按時復查向患者說明鼻內鏡術后復查及定時清洗鼻腔的重要性,出院后定期隨訪半年以上,3個月內一般1~2周復診1次,3個月后每月復診1次,尤其術后1個月內應在鼻內鏡下清除鼻腔內痂皮,保持鼻腔清潔,促進黏膜上皮生長,恢復鼻竇功能。

「參考文獻

1郭育華,黃幼鳳。鼻內窺鏡手術患者的健康教育。中原醫刊,2005,32(4):64。

護理經驗論文范文4

論文關鍵詞:厭氧生物濾池,PTA廢水處理

 

PTA(精對苯二甲酸)是生產聚酯纖維和PET樹脂產品的基本原料。PTA裝置排出的廢水有連續和間斷兩種,pH呈酸性,主要含甲酸、對甲基苯甲酸、苯甲酸、醋酸等污染物。廢水預處理去除水中部分TA殘渣,初步調整pH值后送入污水處理裝置。

PTA廢水的COD濃度較高、水量大、溫度高、具有腐蝕性,在水量、COD、pH值和固體含量等方面有較大的波動性,PTA廢水的處理難度較大[1]。為了提高現有PTA廢水處理裝置的處理能力,保障污水處理出水水質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標準B標準”,某石化新建了厭氧生物濾池預處理PTA廢水環境保護論文環境保護論文,以保障二級生化裝置出水達標排放。

1 工藝流程

圖1 廢水處理工藝流程

Fig.1Flow chart of wastewater treatment process

工藝流程如圖1所示。來自上游生產裝置的PTA廢水經配水、均質后進入厭氧生物濾池,出水經過吹脫后與低濃度水混合進入純氧曝氣裝置,出水部分達標外排,部分經過深度處理后回用。厭氧生物濾池為升流式,設計進水量250m3/h,進水COD為5500mg/L,出水COD為2200mg/L,COD去除率60-70% ,負荷4-5kgCOD/(m3d),有效容積8250m3。厭氧生物濾池內裝填有梅花形填料供微生物附著,以提高反應器內的污泥濃度,增加有機物的去除總量。在濾池內,沿著反應器的高度,一部分有機物分解為甲烷和二氧化碳,另一部分難降解的有機物被分解為低分子量的有機物,作為后續二級生化處理的營養源。

2 運行

2.1 厭氧生物濾池的啟動

2.1.1 啟動初始階段

2009年5月厭氧生物濾池建設完成,進入啟動開車階段論文怎么寫論文格式。由于沒有厭氧泥種,采用好氧污泥馴化厭氧污泥。在厭氧生物濾池中加滿純氧曝氣池的剩余污泥,MLSS約為13g/L。陳化五個月后加入少量的原水,并采用閉式循環的方式運行。當反應器內的厭氧污泥達到一定的活性和有一定量的沼氣產生時,才能混合原水進入啟動階段。

2010年1月厭氧生物濾池正式進水,首先間歇進水,初始量為50m3/d,每周增加50m3的進水量環境保護論文環境保護論文,直到每天進水量為250m3后開始連續進水。連續進水初始量為10m3/h,一周后出水COD無明顯增加,進入負荷提升階段。

2.1.2 負荷提升階段

為保證厭氧生物濾池中微生物的生長處于最佳條件,避免厭氧微生物受到沖擊,制定了負荷提升計劃,具體數據見表1。

表1 厭氧生物濾池提負荷進度表

Tab.1 The schedule of the Anaerobic Filter loadraising

 

日期

水量

進水回流比

負荷

負荷變化

m3/h

kgCOD/(m3d)

3月11日

10

1:48

0.12

3月18日

15

1.5:48

0.17

50%

3月25日

20

2:48

0.23

33%

4月1日

25

2.5:48

0.29

25%

4月8日

30

3:48

0.35

20%

4月15日

40

4:48

0.47

33%

4月22日

50

5:48

0.58

25%

4月29日

60

6:48

0.70

20%

5月6日

70

7:48

0.81

17%

5月13日

80

8:48

0.93

14%

5月20日

100

10:48

1.16

25%

5月27日

120

12:48

1.40

20%

6月3日

140

14:48

護理經驗論文范文5

刑事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是刑法立法與刑事司法的關系問題,其中的根基性問題又是刑法規則與人為的自由裁量的關系問題。回顧我國刑事法制建設所走過的歷程,我們自覺不自覺地走入了一個認識的誤區,要么是因人治而廢棄法治和規則,要么踐行法治而排除人的作用。兩個極端都是不可取的。刑事法治的核心和精髓是在二者之間求的動態的平衡,我們既需要科學而完備的刑法立法,更需要公正而高效的刑法運行機制。從近20多年來我國刑事法治建設的情況看,我們自覺不自覺地奉行著刑法立法的單邊主義,立法修改法條,司法依賴法條,學者注釋法條,法條萬能思想泛濫,法條崇拜之風盛行。對刑法規則的過度迷信和依賴,已經走向了事物的反面,刑法實踐備受冷落,刑法的公正性演化為刑法法條的公正性。從刑事法治建設的大局看、從刑法在我國依法治國方略中承擔的歷史使命看,刑法應當發揮好其應有的功能。

影響刑法功能發揮的主要障礙是刑法運作機制不順。機制,是指一個工作系統的構造、功能和相互關系,尤指該系統中組成部分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和方式。刑法機制,是指刑事立法與司法適用之間的相互關系和作用過程,二者分別遵循自身的運作規律并相互促進,刑法立法和司法適用有機配合,保證刑法保護社會和保障人權兩大功能得到最佳的發揮。判斷刑法機制是否順暢的唯一標準是刑法功能發揮是否正常。刑法機制包括刑法立法機制和刑法適用機制。刑法立法機制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刑法立法科學合理,現在需要重視的關鍵問題是要以科學的刑法立法方法去指導立法活動。刑法適用機制的核心問題是建立良性并順暢的刑法運作機制,目標是促進刑法功能的最佳發揮,使刑事司法既高效又公正,高效是打擊犯罪、保護社會,公正是保障人權、促進社會進步。

當前,我國刑法立法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立法思想理想化,立法目標定位有偏差,法條細則化傾向試圖排斥人為裁量。長期以來,我們對刑法的評價和認識是以“立法萬能論”為基調的,立法規則至上的直接目標是要否定自由裁量,期望立法能為刑事司法提供一把能開萬把鎖的鑰匙。對刑法典的過高期望,以增強刑法可操作性的面目出現,“合情入理”、自覺不自覺地伴隨我們走過了改革開放以來刑事法制建設的全過程,其合法地位似乎勿容置疑。例如1997年修改刑法時討論最多的“口袋罪”拆分問題、正當防衛中對防衛人保護不夠造成“正不壓邪”的問題等等,將立法問題和司法適用問題混為一談,試圖通過立法來解決所有問題,使立法承受高壓。1997年刑法修訂之前,從理論界、實務界到立法層面,曾有一種非常樂觀的思想,將刑法修改視為解決刑法適用中所有問題的畢其功于一役的途徑。其時,立法機關及刑法理論界似乎將刑法適用本身的所有問題都納入了立法視野,試圖通過刑法立法細化罪狀設計來解決刑法適用的可操作性和公正性問題?,F在,我們可以說理想化的刑法立法思想可以休矣。我們需要現實的刑法立法思想,我們需要科學合理的刑法立法。

與我國刑事司法的現實狀況相匹配,理想化的刑法立法思想成了被動刑事司法的遁詞,掩蓋了刑法適用機制不順的現實。由于我們對立法有過高的期待,立法解決不了的問題留給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如果沒有立法或“兩高”司法解釋的細則化規定,司法就非常被動,這種狀況完全排除和抹殺了法官解釋刑法的可能性。法官適用刑法的良性機制無從談起,刑法功能的發揮受到實質性的制約。

研究刑法機制,目的是揭示刑法立法與刑法適用中的基本規律,促進刑法功能的最佳發揮。收入本研究專題的一組論文,較為系統地論證了本人關于刑法機制問題的一系列想法,當然這些研究還只是初步的,需要深入研究的問題還很多。本人的研究只是拋磚引玉,期望刑法學研究同仁共同關注這一課題。

《刑法立法思想現實化》著重論述,自成文法出現以來,法律的核心是試圖以一般化、普遍化的概念和語言(法典)來揭示社會生活中的規律性,這是定性認識(一般性),但是定性認識有局限性。《刑法法典化及其可能性》進一步從犯罪規律的本體論角度論證了刑法規范的局限性。通過這兩篇文章的論述就確立了刑法立法思想現實化的基本邏輯起點。刑法立法規范有局限性這一命題的重要結論是,刑法典不能封閉司法活動,它應當為司法留有余地?;诹⒎ㄋ枷氍F實化的考慮,刑法分則條文在設計罪狀時只受刑事政策(犯罪態勢)的影響和決定,以嚴厲打擊犯罪為主要目標,不能為了縮小打擊面(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而規定不利于打擊犯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指定量因素)甚至以犧牲對犯罪的打擊為代價,分則中罪狀設計以定性認識為要,目標是不縱,這是《刑法分則的功能:立法定性》所要表達的思想。在刑法分則事實判斷的基礎之上,對特定行為的價值判斷將由總則部分來解決?!缎谭倓t的功能:刑法適用解釋的途徑》說明,犯罪構成結構為刑法條款的適用解釋提供了一整套規則和途徑,為控、辯雙方的說理提供了一個法律的場所?!缎谭ㄟm用解釋的功能:司法定量》著重論述,在刑法適用中通過控、辯雙方的說理和證明活動保證刑法條款被正確地適用,使具體案件的定罪量刑問題得以合理解決。《刑法適用解釋機制與刑事法治改革》指出,刑法適用解釋需要外部的制度保障,程序是刑法適用解釋形成良性運作機制的必要保障,這里的程序是指具有自治性功能的系統,刑事法治改革應當以程序改革為重點。

一、成文法的出現及其意義

人類社會早期對秩序和權威的認識表現為對由神定或神授的規則體系的信奉,如太陽神將制定好的法典賜給漢穆拉比,摩奴指示其子口授摩西法典。在這種氛圍中,世俗社會中,人們將治理社會的理想寄托于人(由主權者來統治)本身,從而推導出對人性的信任。同時,早期社會對人的能力也持樂觀態度。古希臘早期的哲學思想中,對人的能力曾寄予厚望,柏拉圖曾經設計了一個沒有法律的、由哲學王統治的最高、最完美的統治形式。其理由無疑是充分的。柏拉圖認為,“法律是剛性的,它會束縛政治家統治的手腳。相反,政治家的統治全憑其知識,可以隨時應變制定出一切必要的措施,能夠適應變化了的情況和滿足特殊的需要” [i] ,只有通曉世間知識的哲學王能滿足個別的、特殊的正義需求,正義被認為是“給每個人以適如其份的報答” [ii] .對主權者的迷信產生了人性善的樂觀估計,對哲學王能力的肯定致使法律在社會中沒有存在的價值。

然而,柏拉圖的理想國在西西里島的敘拉古遭到慘敗,這使他意識到,人治是行不通的。因為,“人類的本性將永遠傾向于貪婪與自私,逃避痛苦,追求享樂而無任何理性”,“人類必須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則他們的生活將象最野蠻的獸類一樣”,而法律和秩序是人類“第二種最佳的選擇” [iii] .古希臘歷史上對人性信任的失敗記錄為后來的賢哲提供了前車之鑒,亞里士多德認為:“人在達到最完美境界時,是最優秀的動物,然而一旦離開了法律和正義,他就是最惡劣的動物” [iv] .美國憲法的起草人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說:“人不是天使?!彼M一步指出,如果人是天使,就不需要法律了。由此得出一個結論,社會對人的絕對依賴是不可靠的,權力是會被濫用的。自亞里士多德開始,以法律這種非感情的客觀的東西來抵抗、克制人性之惡就成為西方社會設定法律價值的一條基本思路。法治被認為是社會能夠理性發展的基石。

法治的核心命題是:以法律支配權力。究其根本作用而言,它不過是防范人性的弱點-權力為惡的工具。其技術性特點均因此而設計,其價值目標在于不僅規制守法者,同時也是規制立法者本身和司法者的尺碼。換句話說,成文法的公布是要使全體社會成員的活動被限制在適當的范圍之內。法律的技術性特點恰好能滿足這一社會需求。

馬克思指出:“法律是肯定的、明確的、普遍的規范,在這些規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論的、不取決于個別人的任性的性質,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經” [v] ,馬克思的經典論述科學地描述了法律的技術性特點:法律乃是具有普遍性、確定性的行為規范。

所謂普遍性,首先指法律是對社會關系的共性、一般性的揭示與歸納,而舍棄了社會關系的個別特性。其次指法律所設想的適用對象不是特定的個人及有關事件,而是一般的人和事件。盧梭所主張的法律的兩個特點之一便是適用對象的普遍性,即“法律只考慮臣民的共同體以及抽象的行為,而絕不考慮個別的人以及個別的行為” [vi] .法律的普遍性使其保障最低限度的自由、平等、安全成為可能,并使社會活動具有了法律上的可預見性。

所謂確定性,是指法律規定了一定的行為方式及其法律后果之間穩定的因果關系,而模式化、固定化了的因果關系可以使人們在行為之前即可預見到法律對自己行為的態度,進而作出趨利避害的明智選擇。法律的確定性以法律的明確性為依托來排除不確定性,模棱兩可的模糊性法律會使人們無法把握法律的意旨,無所適從。貝卡利亞指出,法律的含混性是一個弊端,它會把法律這樣“一部莊重的公共典籍變成一本家用私書” [vii] .法律的確定性還意味著法律是一種不可朝令夕改的規則體系,以避免削弱法律的權威性。亞里士多德曾指出:“法律之所以能見成效,全靠民眾的服從,而遵守法律的習性須經長期的培養,如果輕易地對這種或那種法制常常作這樣或那樣的廢改,民眾守法的習性必然消減,而法律的威信也就跟著消減。” [viii]

法律的技術性特點之所以能滿足法治的價值標準,緣由在于法律的普遍性和確定性使其成為不加區別地規范一切的穩定的客觀尺度。這種無私無欲的社會控制手段足以使人們獲得安全保障,將人性的弱點控制在不得為惡的最低限度之內。具體要求是減少法律的隨意性,同時獲得“同等情況同樣處理”的公平與公正。成文法出現的意義就在于此,中外皆然。

我國古代刑法的特點是:“臨事制刑,不豫設法?!痹诔跗诘男虝?,罪名都很具體而不概括。概括的罪名還不曾出現。因此,最易形成的刑書體系是以刑統罪。如五帝時的刑法內容就是這樣組成的,如《尚書·大禹謨》:“汝作士,明于五刑”;《尚書·呂刑》:“士制百姓于刑中”等都是以刑統罪的表現。在思維層面上的特點是:當時的統治者以直觀為依據而行事,概括能力不夠,刑是就個別事項而設立的,概括化的程度極低,即臨事制刑。臨事制刑又為統治階級的利益而服務,“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刑法發展在認識論上的規律是由個別、特殊到一般、概括,李悝造《法經》六篇,其中的具法 [ix] 即為我國刑法發展史上最早體現一般化思維特色的規定;在該法中,具法置于最后,意味著先特殊后一般,先具體后概括,這種形式布局體現了認識發展的過程。同時出現了盜賊之類的概括犯罪類型的章節,出現了以罪名為綱領的萌芽,為以罪統刑的最終出現奠定了基礎。以罪統刑的出現和成文法的公布在歷史上是進步的標志,在其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中貫穿著一條主線:刑法規范以一般和概括的準繩來確立法制和秩序。這種進化是認識規律和思維方式的進化。

二、成文刑法的局限性:價值沖突

人類社會生活中的恒定主題可歸結為:如何獲得公正與公平。公平,按《布萊克法律辭典》的釋義,乃是指在利益沖突的情況下保持平衡,擺脫偏頗。其道德屬性極為明顯,因此,對達到公平的方法、途徑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這樣一來,滿足社會正義的手段和方法就必須從社會本身的客觀規律中求得。

歷史地考察,人類社會在本體論上有兩個特性:第一,理想主義。思想史上理想主義的典型代表是柏拉圖的理念論。柏拉圖的理念論認為,如果若干個體有著一個共同的名字,他們就有著一個共同的“理念”或“形式”,例如,雖然有著各種各樣的床,但是他們只是“理念”的“床”的摹本,各個不同的具體的床都是不完善的和不實在的,只有“理念”的“床”才是一張完善的、有實在意義的床,這個“床”的理念是由神創造的,屬于“不同的世界”。對于這個由神創造出來的床,我們可以認識它,這種認識就是“知識”;而對于木匠們所制造出來的各種各樣的床,我們也可以有認識,但這種認識只是意見。通過“意見”,我們是無論如何也不能作出什么是最好的床這個判斷的;只有對“理念”的床有“知識”,人們才能明了床的一切必要要素,以根據實際需要造出各種適應不同需要的床來。同理,在城邦生活中,雖然人們可以對共同生產和生活的規則性要求有所認識,并依此制定出法律,但是,這些認識和據此制定出來的法律都是來源于人們對具體的、特定的城邦生活的經驗和思索,只是屬于“意見”的范疇,它們本身并不能達到至善;只有通過對“理念”的國家的“知識”,才能指導城邦生活達到至善。這樣,在一個追求至善的理想生活的城邦中,只有知識的化身-哲學王才能平衡、調適各種各樣具體的沖突,而不致違背至善的理念,亦即達到本體論上的公平和正義。這樣一來,本體論上的社會正義就包含了主觀性色彩,它是一種理想追求,而非一次性地依靠法律來規劃、分配的現實。

第二,社會規律本身具有個體化的特性。古羅馬法學家烏爾庇安曾說過:正義乃是使每個人獲得其應得的東西的永恒不變的意志。古羅馬哲人西塞羅也曾指出,正義是使每個人獲得其應得的東西的人類精神意向。這些看法都是把個人作為社會的分子來看待社會正義的,亦如柏拉圖所謂“給每個人以恰如其份的報答”。把個人視為社會分配的邏輯出發點,正揭示出社會的個體化本質。正如新康德主義歷史哲學家李凱爾特所主張的,“文化領域里只有個別的東西,自然領域里才有一般的東西?!?[x] 因為,文化事件的意義完全依據于它的個別特性,因此我們在歷史科學中不能要求確定文化事件的普遍化“本性”。在這里,法律被納入文化科學的整體來考慮。由于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在規律性方面的這種差異性,認識、思維上須遵循不同的規則。自然科學采用普遍化的認識方法 [xi] ,而在經驗的文化科學中,不確定性是如此之大,以致文化科學甚至于往往必須反對把自然科學方法宣稱為唯一有效的方法。因此,必須用個別化的方法來研究歷史科學 [xii] .

社會規律以個別化為本質特征,再加上人類賦予它的價值屬性和理想色彩,法律這種分配社會權利、義務的技術手段必須以此為追求目標,而不僅僅是停留在寬泛、膚淺的一般化概念上。這種經過人類“反自然的選擇” [xiii] 而采用的技術手段,使人們在獲得法律益處的同時,也必須承受法律的局限性,并要求人們客觀地面對法律的價值沖突。

法律的局限性涉及認識論上的核心問題,即認識是否能夠達到終極、至上。假如認識能夠一次性地達到終極真理,依這種認識而設計的法律就可以是完美無缺的,根本無局限性可言。16、17世紀法國的啟蒙思想家曾為西方社會設計了一幅理想的圖案,絕對的理性和正義被推向極致。法國的理性主義者認為,僅用理性的力量,人們就能發現一個理想的法律體系,很自然,他們都力圖系統地規劃出各種各樣的自然法規則和原則,并將它們全部納入一部法典之中 [xiv] .其實質是立法至上論。

立法至上論有兩個邏輯上的前提:一是唯理論;二是知識完備論。前者認為,人類的知識可以明了自然和社會的規律。這兩個命題已為科學所證偽。理性主義試圖憑借抽象的邏輯思維,經過嚴密的推理而獲得可靠的知識,但這種思維方式無時不在受到來自傳統、習俗、經驗的干擾,經驗論者休謨、哈耶克主張基于傳統的改造社會的思路。與法國理性論者同時代的蘇格蘭啟蒙思想家批評其法國同行將理性夸大到肥腫化的程度,是對理性的誤解。知識完備論與唯理論直接相關,主張理性思維達到的知識是可以完備、充分的。德國數學家康托關于實數集合的不可列舉性的證明,揭示了人類認識之外有無限的未知領域,否定了知識完備論命題。英國哲學家羅素的理發師悖論(Paradox) [xv] 是說,某城市的一名男理發師要給并且只給該城所有不為自己刮胡子的男士刮胡子,那么,他們要為自己刮胡子嗎?如果他不為自己刮胡子,那么他就必須去刮自己的胡子;反過來,如果他為自己刮胡子,則他不應該刮自己的胡子。這個悖論是對亞里士多德以來邏輯學和數學的巨大沖擊,也就是說,如果邏輯學和數學依然是那樣可以信賴的,那么,數學知識和邏輯處于悖論的邊緣,它們無法窮盡現實,以普遍的邏輯概念來涵蓋客體容易忽略個體的特質。數學領域的哥德爾定理 [xvi] 對知識完備論進行了總結性的否定,哥德爾定理說明了邏輯本身的局限性,并指出,沒有完備而無矛盾的邏輯體系。

基于唯理論和知識完備論之上的立法至上論同樣受到現實的詰難,立法的局限性已成為共識。經驗主義者否認人具有把握事物實在本質的能力,因為人的感官無法把握具體事物內部的細微部分的組織和運動,無法把握事物之間廣泛的關系和影響,因此不可能建立確實的普遍命題,否定了制定普遍法律的可能性。哈羅德·伯曼在談到美國為何不制定包羅萬象的法典時指出:“人類的深謀遠慮程度和文字論理能力不足以替一個廣大社會的錯綜復雜情形作詳盡的規定?!?[xvii] 立法的局限性體現在,法律試圖以簡單化的公理來表達復雜的客觀現象。在此過程中,法律規范通常都是以消極的方式來規定人類的行為,法律對人類行為(道德善惡)的列舉不可能窮盡到禁止所有的惡的地步,正如一條蘇格蘭法律諺語所說,法律對不仁無可奈何;況且,人類所使用的語言也還沒有完善到可以絕對明確地表達一切立法意圖的境界 [xviii] .

有學者指出,所謂法律的局限性是指法律基于其防范人性弱點工具的特質在取得其積極價值之同時不可避免地要付出的代價,是法律由于其技術上的特點不能完善地實現其目的的情況 [xix] .這種看法將法律的局限性歸結為法律本身的屬性,至少存在言猶未盡的不足。事實上,法律的局限性起因于法律與社會規律二者之間手段和目的的對比關系。由于人的創造性參與,社會規律有理想化和個體化的特點,而法律手段從本質上大異其趣,后者重在從一般化的邏輯與概念來把握社會,二者無法匹配。與現實本身相比,認識總是一種簡化 [xx] .這里的認識當然包括法律認識。

刑事法律作為一種人造之物,一經制定便獨立于人之外,與人形成主客體關系,它在滿足人類防范、限制刑罰權濫用方面具有如下價值屬性,并包含有相應的價值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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