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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風險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大洼恒豐村鎮銀行風險管理,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承受度和風險應對策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的有關規定,結合我行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風險是指我行經營活動中與我行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包括信息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和法律風險等。
本制度所稱風險評估是指通過對基于事實的信息進行分析,就如何處理特定風險以及如何選擇風險應對策略進行科學決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各部門為我行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責任機構,具體職責:
(一)對我行經營活動中的風險進行識別;
(二)
對識別的風險進行評估,辨識評估出風險等級并將中、高風險以書面形式上報我行管理層,上報內容應包括:風險發生地、發生原因、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三)
執行審批后的風險應對預案,并及時反饋風險的應對、解決結果;
(四)
對識別的風險進行監控,發生變化時重新評估,并根據新辨識評估的風險等級進行相應的處理;
(五)
年中、年度對風險評估管理工作進行總結。
第四條
我行企劃部門為我行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具體職責:
(一)負責制定我行的風險評估方案;
(二)負責組建風險評估工作小組;
(三)負責審核風險清單、應對預案;
(四)擬定我行風險評估報告,上報我行管理層。
(五)負責建立經營環境監控體系,切實監控并記錄內、外部經營環境和條件的變化,以修正風險識別與評估。
(六)負責建立風險預警指標體系,要求各具體部門定期提供數據,進行指標分析;
對于超過風險預警值的指標,應確定相應的整改措施。
第五條
財務部門的風險評估
(一)負責建立流程識別和應對會計法規、準則、制度的變化,評估對會計信息的影響。
(二)負責建立溝通渠道和流程參與我行業務操作流程的變化,評估對會計核算的影響。
第六條
我行管理層主要職責為:
(一)審定我行各部門風險管理工作職責;
(二)批準風險應對預案;
(三)研究、確定我行重大風險事項及應對預案;
(四)審定內部審計部門提交的我行風險管理方面的報告,并報董事會審議。
第七條
董事會負責審議我行管理層提交的我行風險評估報告報告,批準風險管理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章
風險評估的頻率
第八條
風險評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根據實際需要增加評估的頻率。
第九條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應考慮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一)企業經營模式發生重大變動;
(二)企業所使用的信息技術發生重大變動;
(三)關鍵人員變動;
(四)企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發生重大變動;
(五)購并的發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等等涉及到復雜的會計處理要求的事項發生;
(六)其他。
第四章
控制目標的設定和傳達
第十條
企業董事會應當按照戰略目標,設定相關的經營目標、財務報告目標、合規性目標與資產安全完整目標,并根據設定的目標合理確定企業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務層次上的可接受的風險水平。
第十一條
我行董事會應定期更新和修正我行的戰略目標、經營目標、風險管理目標;
第十二條
我行管理層應向各部門清晰傳達了我行的戰略目標、經營目標和風險管理目標(如通過工作準備會等),并進行目標分解。
第十三條
我行企劃部負責風險評估方案的制訂,風險評估方案須經我行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執行,風險評估工作由企劃部組建風險評估小組負責風險評估的具體工作。
第五章
風險識別
第十四條
我行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評估方案的要求,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準確識別與實現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
第十五條
我行各部門在進行風險識別時,可以采取座談討論、問卷調查、案例分析、咨詢專業機構意見等方法識別相關的風險因素,特別應注意總結、吸取企業過去的經驗教訓和同行業的經驗教訓,加強對高危性、多發性風險因素的關注。
第十六條
各部門及子我行應廣泛、持續不斷地收集與本我行風險和風險管理相關的內外部信息,包括歷史數據和未來預測。
第十七條
我行識別內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員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
2.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開發、技術投入、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新因素。
4.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5.營運安全、員工健康、環境保護等安全環保因素。
6.其他有關內部風險因素。
第十八條
我行識別外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經濟形勢、產業政策、融資環境、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2.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穩定、文化傳統、社會信用、教育水平、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因素。
4.技術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
5.自然災害、環境狀況等自然環境因素。
6.其他有關外部風險因素。
第六章
風險分析
第十九條
我行各部門應當針對已識別的風險因素,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兩個方面進行分析。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風險類別確定科學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標準。具體如下:
表一: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程度
描述
說明
I
大致確定
事件可能在多數情況下發生
II
可能
事件有時可能發生
III
可能性不高
事件只在少數情況下可能發生
IV
罕見
事件僅在很少的情況下發生
V
極不可能
事件極少的情況下發生
表二:
風險的后果或影響
程度
描述
說明
1
微不足道
沒有經濟損失
2
輕微
輕微經濟損失
3
中度
可以得到控制,經濟損失不大
4
高度
經濟損失較大
5
災難性
經濟損失巨大
第二十條
企業應當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依據風險的重要性水平,運用專業判斷,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對企業影響的嚴重程度進行風險排序,確定應當重點關注的重要風險。
風險程度定性分析表
可能性
后果
微不足道
1
輕微
2
中度
3
高度
4
災難性
5
大致確定
I
C
C
D
E
E
可能
II
B
C
C
D
E
可能性不高
III
A
B
C
D
E
罕見
IV
A
A
B
C
D
極不可能
V
A
A
B
C
C
注:
E
=
極高;要立刻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在風險減低前有關工作須完全禁止進行。
D
=
高風險;要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如有關工作現正在進行中,須提供有效監控及緊急應變程序。
C
=
中等風險;須規定有關管理職責及指引把危害控制,或在可行下進一步減低風險,如有關風險可能產生嚴重的危害,應作進一步危害評估及加強控制。
B
=
可接受的風險;按正常運作程序管理,在不影響成本下可作進一步改善。
A
=
微不足道的風險;無須作任何行動,按慣常運作。
第七章
風險匯總及應對預案
第二十一條
企業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分析情況,結合風險成因、企業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務層次上的可接受風險水平,確定風險應對策略。風險應對策略主要包括風險回避、風險承擔、風險管理和風險分擔經營。
第二十二條
我行各部門應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編制風險清單,并制訂相應的應對預案,風險清單、應對預案須報我行風險評估工作小組審核后,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八章
風險評估報告及執行
第二十三條
我行風險評估工作小組負責編制風險評估報告,風險評估報告經我行總經理辦公會審核后,報我行董事會審議。
第二十四條
風險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風險評估的范圍;2、風險評估的方法;3、風險清單;4、風險應對預案;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應根據董事會批準的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實施,對風險應對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并及時反饋風險應對、解決的執行情況。
第二十六條
內部審計部門(或協同風險管理部門或小組)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具體部門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整改情況,形成檢查記錄。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行章程的規定執行;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我行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行章程的規定執行,并及時修訂本制度,報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我行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我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大洼恒豐村鎮銀行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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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風險管理制度范文2
關鍵詞:商業銀行 理財業務 風險轉移風險監管
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770(2011)03-025-05
一、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發展迅速
2004年,商業銀行開始推出理財產品,發行品種從開始的123款以平均每年146%的高速增長至2009年的5986款,至今已有82家商業銀行,累計發行上萬款不同類型的理財產品(見圖1)。據普益財富數據顯示,發行規模也從2005年的2000億元,迅速增至2009年的4.75萬億元。同比,2004年至2009年基金發行總數從162只增至557只,2009年規模2.65萬億元。與市場上另一主要理財品種基金相比,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可謂超常規發展。
除了數量和規??焖賶汛笠酝?,發行理財產品的商業銀行也越來越多;理財產品品種不斷豐富,投資幣種和投資方向多元化;產品結構日益精細化,結構類產品不斷推陳出新,開發了各種滾動組合類理財產品;市場合作模式不斷改進,銀信、銀證、銀基等合作不斷深入;期限安排更加靈活,有各種投資期限的理財產品可供選擇,有些理財產品甚至可以天天贖回,流動性增強。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發展雖然起步較晚,但在綜合化經營的步伐下,商業銀行憑借在金融行業內的總量優勢和客戶優勢,理財業務發展日新月異,已經成為理財市場中的主導力量。
二、快速發展的理財業務風險聚積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快速發展的同時也積聚了越來越多的風險。2008年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零負收益風波使投資者真正認識到理財產品的投資風險,2009年信貸類理財產品放量激增,間接突破信貸規??刂?,使監管者真正意識到理財市場的金融風險。
(一)法律風險
目前,商業銀行普遍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產品運行期間缺乏持續的信息披露;投資者資格審查形式化;夸大宣傳,強調產品的預期收益,誤導投資者;風險揭示不到位等現象。這些商業銀行理財業務中普遍存在的風險一旦構成法律上的欺詐、重大誤解或顯示公平,損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都將會對理財合同的效力產生重大影響,容易引發解約潮或發生大量的損害賠償之訴,個體投資者的風險將會發展成為理財業務的系統性風險。
(二)市場風險
目前商業銀行發行的各類理財產品涉足貨幣、債券、股票、外匯、黃金等多個金融市場,貨幣政策的調整、利率和匯率的變動、債券的供給、股市和期貨市場的波動、物價指數的上升等任何一個市場的風險都會傳導到理財市場。伴隨投資方向不斷豐富,掛鉤石油、農產品、貴金屬、紅酒、碳排放等各類標的理財產品不斷出現,理財業務面臨更為廣泛的市場風險。
(三)信用風險
普益財富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8月5日,2010年已公布發行規模的銀信合作理財產品新增額逾1.82萬億元,如果加上未公布發行規模的產品,市場普遍預計銀信合作理財產品規模超過2萬億元,其中信貸類理財產品占據絕大部分。目前商業銀行對信貸類理財產品依然采用傳統的抵質押方式進行信用風險管理,沒有其他信用增級措施,該類產品面臨的信用風險和信貸資產幾乎相同,如果按照2009年商業銀行1.58%的不良貸款率計算,違約金額也將達到幾百億元。同樣,“雷曼迷你債券”風波爆發的最直接和最突出的風險就是交易對手信用品質惡化,雷曼兄弟破產觸發提前贖回,購買與“雷曼迷你債券”有關的結構性產品的投資者損失慘重。
(四)操作風險
相對經營傳統信貸業務的商業銀行而言,理財業務屬于新型業務,其產品的設計、運營、流程、系統、人員等各個方面在現階段存在諸多不完善之處,操作風險突出。目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存在的操作風險主要有:1.產品風險。有些產品明顯存在不同風險資產配置比例不合理的問題,基礎資產波動周期與產品投資期限錯配等產品設計缺陷是造成“零負收益”的重要原因。2.系統風險。系統設計存在缺陷,參數設置不合理等都會導致系統風險的出現。3.交易過程管理風險。尤其是結構性產品的自動贖回機制,在單邊下跌的市場情況下“形同虛設”,內控機制不健全。4.雇員及其商業行為帶來的風險。無論“雷曼迷你債券”風波、KODA事件還是匯豐銀行“雙利存款”事件,其中重要的根源之一在于“銀行以不當方式向客戶銷售產品”,錯誤銷售導致了投資者對虧損事實難以接受。據香港證監會披露,在其所接獲的8055件“迷你債券”相關投訴中,有7799件是針對銀行及其工作人員,占比高達96.82%。
(五)流動性風險
為增加理財產品的流動性,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開始發行滾動組合類理財產品或其他開放型理財產品,發行規模越來越大。但是,在產品存續期內如果投資者產生流動性需求,商業銀行可能面臨投資品種持有期與資金需求日不匹配的問題,容易發生贖回風險。
(六)聲譽風險
由于理財產品是由銀行發行,大多數投資者是基于銀行信用才購買理財產品的,再加上目前普遍存在的風險警示不充分,所以一旦發生理財產品虧損或低于預期收益率的情況,投資者和銀行之間就極易發生法律糾紛。不斷出現的理財訴訟案件和零負收益報道無論對客戶信任度還是銀行品牌都產生了負面影響,損害了銀行信用和良好的聲譽。
三、基于風險轉移的理財業務監管理念轉變
不斷積聚和逐漸暴露的理財業務風險呼喚有效的金融監管機制和措施,金融市場的監管始終圍繞風險展開,理財業務的風險承擔與傳統信貸業務不同。
(一)理財業務的風險承擔與風險轉移
1.風險承擔
根據收益類型的不同,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一般分為保本固定型、保本浮動型和非保本型三類。理財業務發展初期,各家商業銀行都以發行保本固定型理財產品為主,其次是保本浮動型,非保本型發行數量最少。但隨著理財業務的發展,從2007年開始,情況完全相反,非保本型后來居上,發行數量大增,遠遠超過保本固定型和保本浮動型理財產品。2004年-2009年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發行數量累計,非保本型發行數量大于保本固定型和保本浮動型之和(見圖2)。
從保本固定型理財產品到非保本型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發展的一個過程,更是一種趨勢。在金融脫媒的壓力下,商業銀行迫切需要改變以信貸為主的業務結構和以利息為主的收入結構,進行經營戰略轉型。保本型理財業務是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的嘗試,其本質仍擺脫不了保本付息模式的束縛,投資品種有限,投資收益有限,無論對商業銀行,還是金融市場而言,風險仍徘徊在銀行體系之內。非保本型理財業務是綜合化經營的深入,投資領域廣泛,投資收益有空間,對銀行和投資者都更具吸引力,而且銀行還可以有效地分散風險,因此成為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發展的趨勢。
2.風險轉移
商業銀行通過非保本型理財業務雖然有效分散了銀行風險,但是,分散的風險并沒有消失,而是轉移到理財產品購買者即投資者身上。在理財業務中,保本型理財產品一般多投資于貨幣、債券等風險較小的金融市場,風險有限。真正投資于風險較大的股票、期貨等金融市場的理財產品多為非保本型,高風險由投資者完全承擔。加之,非保本型理財產品成為理財業務發展的趨勢,發行數量和規模猛增,占比增高??梢哉f,理財業務的主要風險已經從銀行轉移到了投資者身上,風險的最終承擔者主要是投資者。不斷出現的零負收益風波和糾紛以及商業銀行不斷增長的理財業務收入說明銀行并不是理財業務風險的真正承擔者,投資者才是最終損失的承受者。
(二)從以資本為核心轉向以投資者保護為中心的監管理念
傳統商業銀行以信貸業務為核心,監管部門的監管主要圍繞商業銀行的資本控制。因此,對理財業務的監管就也停留在以資本為核心的監管理念和監管模式上。
1.以資本為核心的監管理念
在傳統信貸業務中,銀行到期向客戶還本付息,銀行是風險的完全承擔者,客戶并不直接承擔風險。因此,傳統的銀行業監管圍繞信貸風險控制,確立了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一系列監管指標,如存貸比、流動性比率、撥備覆蓋率、不良率等,整個監管制度和措施都圍繞銀行信貸業務風險展開,通過增加資本金增強商業銀行風險承受能力。因此,以資本為核心的監管體系是從銀行利益出發,體現的是一種銀行本位的監管理念。
但是,現有的監管理念和體系在遭遇理財業務時面臨尷尬。理財業務屬于中間業務,一般不進入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傳統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信貸監管體系監管不到。于是,在傳統監管理念指導下,監管部門出臺新規要求商業銀行“將不符合轉移標準的理財資金所投資的資產納入表內核算”,并明確提出商業銀行對發展迅猛的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按照150%的撥備覆蓋率要求計提撥備,同時大型銀行應按照11.5%、中小銀行按照10%的資本充足率要求計提資本。”資本占用要求和風險撥備要求一出,銀信合作理財業務基本停滯。
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風險撥備全覆蓋的監管措施雖然可以有效地將理財業務收于籠中,但也使理財業務失去發展的原動力。商業銀行處于貸方市場,信貸業務發展良好,資本回報率穩定,但不斷強化的資本約束使信貸規模擴張受限,因此,商業銀行進行戰略轉型與創新,大力發展不受資本約束的理財業務。如果堅持以資本約束為核心的信貸監管理念,商業銀行將失去綜合化經營和創新的動力,回歸傳統的信貸業務。
2.以投資者保護為中心的監管理念
在理財業務中,客戶進行的不再是一種保本付息的存款業務,而是一種投資。融資方式發生了變化,間接融資變成了直接融資,銀行從融資鏈條中退出;風險發生了轉移,大多數情況下,投資的風險不再由銀行來承擔,而是由選擇理財產品的客戶來承擔;角色發生了轉換,銀行成為中介和第三方,客戶成為投資者。
堅持以資本為核心的監管理念,加重商業銀行的資本約束,并不能克服理財業務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資操作不規范、資產混同、風險控制機制不健全等理財業務中出現的主要風險,增加的只是銀行的買單能力,但實際上大多數理財業務的風險是由投資者買單,傳統以資本為核心的監管理念實際已經不能適應理財業務監管的需要。
商業銀行發展理財業務應該擺脫傳統信貸思維的束縛,監管者、投資者更應該深刻理解理財投資含義以及投資所帶來的風險轉移和監管重心的改變,對理財業務的監管以投資者保護為中心,保障信息的充分披露,操作的公
開、透明,通過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交易環境,保護理財業務中風險的承擔者,即投資者的權益,繼而保障理財市場健康發展。
四、完善以投資者保護為中心的理財業務監管制度
在分業監管的體制下,銀行監管制度主要圍繞傳統信貸業務,對商業銀行的理財投資監管甚少,即使對某些理財產品開始加強監管,也是納入傳統的信貸監管體系,難以全面、有效監管所有類型理財業務的風險。但在分業監管體制的約束下,其他市場監管部門也不能對銀行及理財產品的發行及投資進行監管?,F有監管不到位,其他市場監管部門又無權監管,分業監管體制和傳統監管方式已經難以跟上商業銀行綜合經營的理財步伐,金融監管落后于金融創新。
在目前分業監管體制不變的情況下,銀行業監管部門唯有轉變監管理念,以理財投資者利益保護為中心,借鑒其他投資市場及監管部門比較成熟的監管制度,針對商業銀行理財投資風險加強監管更切實可行。目前,對于商業銀行理財業務,銀監會已經制定了2個暫行辦法、2個指引,13個相關通知,對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投資者資格審查、投資管理等方面逐漸加強監管。但總體而言,內容簡單零散,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各種“通知”雖多,但沒有形成完整的制度體系,法律效力層級較低,需要圍繞投資者利益保護進一步加強監管制度建設。
(一)建立寬嚴有別的市場準入機制
市場準入門檻的高低取決于市場本身的風險大小,同時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也能夠有效地控制風險。對于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管部門基本沒有設置準入門檻。從現有的規定來看,任何商業銀行包括其分支機構都有資格發售理財產品,無需監管部門審批,原來商業銀行發行保證收益性質的理財產品需要向中國銀監會申請批準的相關規定也被取消了,全部實行報告制。雖然監管部門在有關“通知”中也指出“理財業務的風險特性日益復雜”,需要“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的監督管理”,但除了將報告期限從事后報告又改回事前報告,并增加了報告的內容和材料外,主要還是依賴銀行內部的審核,仍然是一種開放式的準入機制。
理財資金可以進入各種類型的投資市場,市場風險復雜,其中包括高風險的證券市場,投資損失大多由理財投資者承擔,但商業銀行卻可以不受證券市場嚴格的準入機制約束,以理財產品的名義將普通投資者的資金帶入,監管標準明顯不一。同時,大多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也早已突破向“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和銷售的發行限制,公開宣傳,發行數量、發行對象不受限制,發行方式上已經從私募發行變為了公募發行,但商業銀行這種面向不特定的普通投資者募集資金甚至大額資金進行風險投資的公募行為卻不需要像股票發行、基金募集那樣經過審批。
完全信賴商業銀行內審機制的開放式市場準入是政企不分的表現,商業銀行作為金融機構而不是監管者,在募集公眾資金進行風險投資時同樣需要適當的準入機制加以約束。對于新興的理財業務而言,不是所有商業銀行都具備豐富的市場投資經驗,健全的資金分離、風險控制等機制,特別是一些中小型商業銀行,尤其是非保本、高風險類型的理財產品發售,投資者面臨的風險大,需要監管部門的把關。當然,鑒于商業銀行的內控機制和金融實力,對于商業銀行的準入機制可以靈活寬松,區別產品類型、風險大小、投資金額、發行對象和發行方式采取報告制和審核制并用。完全開放式的準入機制和公募發行方式為理財業務埋下了監管隱患。
(二)制定切實有效的投資者分類標準
理財業務的風險類型比較復雜,投資者的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存在重大區別,需要商業銀行根據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提供與其相適應的理財產品。因此,投資者分類制度是理財業務中一項重要的基礎制度,是決定理財產品分級發行的基石,同時也是理財市場不同于其他投資市場的一個控制風險的特色制度。
投資者分類制度在目前的相關規定中已經有所體現,監管部門要求“商業銀行應在客戶分層的基礎上,確定向不同客戶群提供個人理財顧問服務的通道。”“建立客戶評估機制,切實做好客戶評估工作?!薄吧虡I銀行應將理財客戶劃分為有投資經驗客戶和無投資經驗客戶;僅適合有投資經驗客戶的理財產品的起點金額不得低于1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不得向無投資經驗客戶銷售?!钡芏嗌虡I銀行的評估工作流于形式,沒有做到準確了解客戶的財務狀況、投資目的、投資經驗以及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這種情況的普遍存在一方面是由于監管不嚴,懲罰機制不到位,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制度本身不完善,難以有效實施,其中最為欠缺的是統一的評估尺度,難以對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作出可靠的判斷,監管部門也難以判罰。
其實,在這方面,國內外都有制度可借鑒,如美國1933年的《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中就規定“具有一定資格的投資者是指資產超過500萬美元的銀行、保險公司、基金及其他公司等投資機構和年收入超過30萬美元的富裕家庭、年收入超過20萬美元的富有個人。”我國《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中也規定了“合格投資者”的條件,“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或“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資產和收入與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密切相關,而且可調查、可量化、易判斷、易監管,是完善理財業務投資者分類制度的重要方向。監管部門需要綜合資產、收入等能夠真正區分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實質性指標進行定性和定量的規定,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體系。
(三)加強信息披露的強制性
對從傳統信貸業務逐漸走向綜合化經營的商業銀行和監管者而言,信息披露義務遠沒有證券市場那么熟悉,但是,信息披露機制的健全對于任何一個投資市場都必不可少,投資者承擔理財市場風險的決策基礎是銀行的信息披露與風險提示義務。充分的信息披露可以保護投資者的知情權,解決信息不對稱引發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因此,在銀監會下發的一系列規定和通知中不乏對理財業務信息披露問題的規定,要求商業銀行“做好信息披露,充分保障客戶金融信息知情權”,從“提供理財產品賬單、市場表現情況報告、收益情況報告”,到“理財資金的投資方向、具體投資品種以及投資比例等有關投資管理信息”都有涉及。但信息披露不充分仍然是理財業務被詬病最多的地方,風險揭示不足也是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法律風險之一。
原因在于:一是披露的強制性不足?!渡虡I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中就規定“商業銀行應按季度準備理財計劃各投資工具的財務報表、市場表現情況及相關材料,相關客戶有權查詢或要求商業銀行向其提供上述信息?!边@是使得商業銀行免除了向投資者主動披露信息的義務。二是披露時間不明確。對于“定期”、“及時”披露沒有具體時限要求,賬單提供雖然規定“不少于兩次,并且至少每月提供一次”,但又規定“商業銀行與客戶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時有時無,投資者難以及時獲得相關信息。三是披露內容缺乏規范?!爸卮笥绊懙耐话l事件”、“投資管理信息”、“收益報告”重要信息等應該如何界定,包括哪些內容缺乏具體的規范指引,為商業銀行選擇披露提供了空間。總之,信息披露缺乏原則性的規定和相關配套制度,信息披露不規范、不完整、不連續、不及時,甚至不真實,對信息披露不到位的商業銀行也缺乏有效的判罰機制。
(四)完善理財資金的投資管理
第一,理財資金的投資范圍應該根據理財業務分級銷售的特點,分別規定有投資經驗和無投資經驗理財產品各自可投資的品種和禁止投資的品種,采取概括式、列舉式和排除式,以較為周延的方法加以明確,而目前對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品種主要為排除式,一是不得投資于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得投資于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但私人銀行業務除外。二是代客境外理財業務中,“不得投資于商品類衍生產品,對沖基金以及國際公認評級機構評級BBB級以下的證券”。對于其他風險較大金融衍生品或結構性產品等投資品種,以及投資品種的評級標準等均沒有涉及,簡單且不周延,隨意性較大。
第二,資產配置的關鍵是投資品種的組合及比例,合理的組合配置是分散投資風險的重要手段。但是,資產組合的投資原則在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的投資運作中卻基本沒有體現,僅在代客境外理財中規定了“投資于股票的資金不得超過單個理財產品總資產凈值的50%;投資于單只股票的資金不得超過單個理財產品總資產凈值的5%。”
第三,資產管理的核心是保證理財資金的獨立性,將理財資金和其他銀行資金隔離,通過資產隔離實現風險隔離,保證投資者理財資金的安全。按照規定,“商業銀行發售理財產品,應委托具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托管理財資金及其所投資的資產?!薄皩τ诳梢杂傻谌酵泄艿目蛻糍Y產,應交由第三方托管?!庇捎诓皇菑娭频牡谌酵泄?,并且大多商業銀行本身都具有托管資格,因此理財資金大都由發售理財產品的商業銀行自行管理,開設專門的資金賬戶。但是,這種內部的賬戶管理方式不透明,資金管理者就是理財產品的發行人,現實中也已經出現某些商業銀行將理財資產池中的資產進行置換的情況。雖然目前出于聲譽風險的考慮,商業銀行是將優良資產置換掉資產池中劣質資產,以保證理財產品的收益率,但是這種資產置換的隨意性,一是無法真正實現理財資金的隔離,投資者資金安全難以保證;二是這種置換實際將已經存在的風險導回并隱藏在商業銀行內部,危及銀行資產安全。引入第三方托管可以有效克服這種內部資產隔離方式存在的隱患,保證理財資金的獨立和安全。
伴隨理財業務的發展,專業投資機構、托管機構、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會不斷引人到理財業務中,對這些理財業務參與者之間法律關系及權利義務的界定,對不斷壯大的理財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對虛假陳述、欺詐客戶等行為的認定和法律制裁等監管制度都有待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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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風險管理制度范文3
一、國內外學者對于風險管理的理論綜述
1955年,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的施耐德教授首次提出了“風險管理”一詞,并將風險管理的描述為控制某事物因期望值與現實值存在差異而導致的損失。從此風險管理的概念在全球范圍內廣泛使用,并引發國內外眾多學者和各類機構不停的研究和擴展。1997年9月,巴塞爾委員會了《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引出“全面風險管理”概念和基本框架,但是該文件為了補充《舊巴塞爾協議》在金融監管方面的努力,并未能及時建立風險測算模型。在隨后的六年間,巴塞爾委員會更新了《操作風險管理與監管有效措施》,系統理論的闡述了銀行資本管理的風險測算方法VaR(ValueatRisk)與模型,為我國國有大型企業的風險管理研究提供了新的技術參考和管理模式。
2004年4月,全美反欺詐財務報告委員會所屬的內部控制專門研究委員會(又稱發起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COSO委員會)在1992年頒布的《內部控制整體框架》的基礎上,吸收多年來專家學者在風險管理方面的研究成果,按照《薩班斯一奧克斯法案》(SOA)在報告方面的要求,頒布了《企業風險管理框架》(ERM),為建立現代風險管理建立了較為完美的理論體系和實物框架,并提出了通用的風險管理定義:“風險管理是指對影響組織目標實現的各種不確定性事件進行識別與評估,并采取應對措施將其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圍內”。2005年5月,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在借鑒和遵循的國際審計通行準則和國外大型企業在風險管理的先進理念的基礎上,了《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6號“風險管理審計”準則,標志著我國內部審計理念中首次引入風險管理理念,并逐步促使公司管理層和治理層重視對各類風險的管理。
2006年6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參照《企業風險管理框架》(ERM)的理論框架,制定并了《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首次對“全面風險管理”的概念、基本流程組織體系、信息系統和管理文化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并將風險管理納入中央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指標,建立了我國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的框架體系,引發了國內大型企業對風險管理的高度重視。據美國標準普爾評級機構,2012年對世界上2300家大中型公司管理層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已接近3/5的企業已經逐步建立風險管理機構或引入風險管理理念,表明實施全面風險管理已經成為國際企業風險管理的發展趨勢。在我國由于市場經濟發展情況落后于發達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除了部分國有大型企業和部分金融機構建立風險管理職能部門或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之外,絕不大部分中小型企業和民營企業仍未將風險管理納入公司章程。
二、人民銀行的風險管理發展歷程
1948年,人民銀行成立以來,隨著國家經濟水平的發展,人民銀行的職能發生了四次重大改變,對不同時期的人民銀行風險管理模式也進行了不斷的革新。按照人民銀行的發展歷程,結合當時的經濟特殊性,我們將風險管理分為以下四個階段,按照應對風險對象,將風險劃分為外部風險和內部風險。外部風險主要有市場風險、法律風險,內部風險有網絡風險、操作風險等。
1.無風險管理階段(1948年至1983年)。在人民銀行成立初期,由于經濟體制和政治改革的動蕩,在長達35年的時間里,人民銀行在“大統一”的國有商業銀行體制下,一直擔負在“雙重責任”,一面承擔著人民銀行發行貨幣職能,另一方面擔負著國有商業銀行存貸款業務。隨著計劃經濟體制的發展和國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銀行面臨的風險主要源自發行貨幣帶來的資金往來風險。這一階段從觀念上講,基本不存在風險管理。
2.風險管理引進起步階段(1984年至1997年)。改革開放帶來了國際貿易的繁榮昌盛,同時刺激了我國金融業的快速發展。1984年,國務院決定對人民銀行職能的調整,剝離從人民銀行出存貸款業務成立我國資產規模最大商業銀行—工商銀行。由于這一時期,經濟體制的變革,人民銀行風險管理開始逐漸借鑒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經驗,率先在貨幣發行、經理國庫等會計核算業務中引進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復式記賬法”的現代化風險約束機制,標志著人民銀行內部管理水平有了較大的提升。
3.發展深入階段(1998年至2003年)。國務院對人民銀行的職能進一步明確,擔負著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兩大核心職能。這一時期,兩大職能存在著一定的矛盾導致少數分支機構出現一些影響惡劣的舞弊案件,促使管理層對風險管理的重視。隨著“大區行”的成立,人民銀行從總行至地市中支各級單位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明確了內部審計部門重點從事賬項導向審計和制度導向審計,標志著風險管理進入新的里程碑。
4.改進成熟階段(2004年至今)。2004年,國務院剝離了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的部分監管職能成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進一步強化了人民銀行的宏觀調控性和社會性職能。面對日益復雜的會計核算業務,在地市中支一級設立了事后監督部門,用以防范和化解會計核算方面的風險隱患。從人民銀行成立至今,風險管理緊跟時代的發展經歷了一系列的變化,但是風險管理主要依靠分散的部門和一些具有針對性的制度約束為主,到目前為止尚未形成有效的風險管理框架,風險管理仍然處在理論探索階段。
三、當前人民銀行風險管理的存在的問題
從人民銀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法律賦予人民銀行的職責來看,人民銀行風險管理能基本適應當前經濟的發展,有效的防御和化解面臨的各種外部風險和內部風險,但是在下列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亟待完善。
1.風險管理機構不健全。從全球中央銀行情況來看,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許多歐美國家中央銀行在多次金融危機的洗禮中,逐步設了專門的風險管理委員會或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而我國人民銀行的一些風險管理活動主要分散于各業務部門,風險管理機構只有成立的內部控制領導小組來承擔。
2.風險管理認識不足。一是管理層對風險管理認識存在誤區。從人民銀行近十年通報的違紀違法的案件中顯示,管理層通常認為內部控制包含風險管理,而事實上,美國COSO委員會新報告認為內部控制疏于風險管理的范疇。二是管理層對風險管理重視程度不夠。人總行在內部控制方面做了積極探索和努力,印發了《人民銀行內部控制指引》,但目前為止尚未印風險管理方面的綱領性文件。三是人民銀行職工對風險管理理解不深。由于人民銀行風險管理起步時間晚,加之宣傳和培訓教育力度不夠,不少職工對風險管理缺少系統認識,甚至有職工認為風險管理就是案件防范。
3.風險管理制度存在疏漏。一是風險管理方面的制度覆蓋面不夠。目前,人民銀行風險管理的制度覆蓋面僅僅覆蓋了重點涉及資金流動的個別部門,定風險管理制度未能覆蓋分支機構履職范圍。二是風險管理制度內容不夠完善。從各部門的風險管理制度看,多數未能明確風險管理措施、獎罰機制、多部門聯動機制。三是未建立風險跟蹤機制。風險是在動態模式下不停的發展變化,只有建立風險跟蹤機制才能及時降低風險隱患發生率,并且總結風險管理經驗,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4.風險管理制度執行力不足。制度約束力主要體現在制度能否執行到位,風險管理制度執行方面通常存在三種困難,導致執行力不足。一是風險識別不夠。由于人民銀行沒有建立起完險識別體系,導致風險管理過程中不能準確識別風險。二是人員素質達不到風險管理要求。由于歷史原因形成了人民銀行員工年齡結構、知識儲備和崗位要求之間矛盾突出,常常導致人員素質達不到風險管理要求,且無法通過其他方式進行避免。三是風險管理硬件設施不能滿足要求。風險管理通常需要“人防”和“技防”相結合,而目前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普遍存在“技防”硬件設施儲備不足的情況。比如:應急管理中由于費用緊張導致的物資儲備不足等情況。
5.風險管理框架缺失。多年來,人民銀行在內部控制方面做了積極的努力,人總行在2010年下發文件要求各分支機構每年進行一次內部控制檢查,主要針對風險隱患開展評估,實際執行狀況顯示,內部控制檢查能彌補風險管理,但是畢竟內部控制本身存在一定的薄弱環節,缺乏科學系統的框架模型,而人民銀行風險管理主要從內部控制發展而來,針對自身風險管理的學術研究和理論體系建設嚴重滯后于發達的西方國家中央銀行。特別是在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風險跟蹤、風險監測等方面存在薄弱點。
四、完善人民銀行風險管理建議
從國內外風險管理的取得研究成果來看,建立健全風險管理機構、營造良好的風險管理環境、實行科學的風險管理模式,才能以最小風險管理成本獲得最大風險管理收益。筆者認為,人民銀行的風險管理框架的構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1.成立獨立風險管理委員會。發達國家風險管理中始終把公司治理作為風險管理的基礎,認為只有建立健全治理機構是風險管理的有效保障。根據經合組織在1999年對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的研究發現,公司內部治理中管理層的權力和責任分配對風險管理會影響很大。只有獨立的風險管理委員會,才能對擺脫管理層對風險管理的影響。目前,人民銀行各級機構均設有內審部門,且履行著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部分職能,但受同級管理層的影響,很難客觀公正的處理風險隱患,因此筆者建議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應充分吸取內審部門的尷尬地位,實行上級委托制,以保證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2.營造良好風險管理環境。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要著力營造良好的控制環境和濃厚的管理氛圍,加大風險教育宣傳力度,向員工灌輸風險管理理論,根植“風險防范、安全第一”意識,讓員工從理論上逐步認識、從思想上完全接受、從行為上自覺控制,讓風險管理滲透到各部門、各崗位和每一位員工,不斷增強員工的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使所有員工都了解風險管理的重要性,熟悉崗位職責要求,理解和掌握內控要點,并積極參與風險管理。
3.建立風險評估體系。從2005年起,由于各類舞弊事件的頻繁發生,部分國有大型企業和少數的政府機構借鑒國際經驗,率先嘗試內部審計轉型,逐步從傳統的賬項審計和合規審計向風險導向審計轉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0年,人總行內審司嘗試在部分分支機構開展了風險導向審計,取得了豐富的實踐經驗。筆者認為,可以借鑒各類風險導向審計方法,以各級行為主體,采用概率統計的方法建立風險環節評估系統,對各類風險點進行風險值測算和概率評估。
銀行風險管理制度范文4
關鍵詞:次貸危機;商業銀行;金融產品;風險防范;措施分析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35-0013-02
我國迅速發展的經濟,在次貸危機到來的時候,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響。美國發生次貸危機的主要原因就是應用擴張性的貨幣政策,持續下調經濟利率,對經濟秩序造成了影響,發生了世界范圍的金融經濟危機。商業銀行對金融產品的風險防范制度進行創新,結合我國的經濟發展現狀,根據次貸危機影響的規律和特點,制定適應次貸危機下商業銀行發展的金融產品風險防范制度,保證制度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我國的經濟損失,避免次貸危機對商業銀行的不良影響。
1 簡述次貸危機和商業銀行
1.1 次貸危機
隨著次貸危機的爆發,我們可以了解到,這次危機主要是美國的債券市場和衍生品市場造成的。產生危機的導火索是美國的次級住房按揭貸款,產生了一定的次級債務,美國政府為了調節經濟,持續地進行利率下調,引發了經濟的動亂。次貸危機產生,可以說是經濟杠桿效應的失常、過分的證券化和監管力度不足等原因造成的,影響范圍極廣,很快地從單一的證券市場波動到整個金融市場,對全球范圍的金融經濟都造成了影響。
1.2 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主要的經營業務是進行工商業的存款和放款,主要的經營目的是獲取經濟效益。相比較其他的銀行來說,商業銀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例如,商業銀行的經營業務,主要是貨幣和貨幣資本這兩種特殊的經濟商品,主要的經營對象是金融的資產和負債;商業銀行的特殊性還體現在經營業務上,跟一般的銀行和專業的銀行相比,商業銀行提供的金融服務,范圍更加廣泛,種類更加全面。例如,商業銀行有門市服務,可以進行零售的金融業務經營,還可以進行大額信貸。
商業銀行的特殊性,在我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我國的金融體系中,商業銀行占了重大的比例。實現商業銀行的風險防范和管理,有利于提高我國金融經濟體系的穩定性。在次貸危機的影響下,創新我國商業銀行金融產品的風險防范管理體系,可以有效地降低次貸危機造成的經濟損害,保護我國金融經濟的穩定發展。
2 從金融產品的角度分析次貸危機
從我國商業銀行的金融產品角度分析,次貸危機對我國金融經濟的發展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和影響。商業銀行的金融產品,通常是指貨幣和貨幣資本,雖然提高了商業銀行的經濟收益,但是也存在一定的經濟風險。美國次貸危機爆發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次級貸款存在一定的問題,充分體現了資產的不穩定性。風險投資是一些資產投資人員,重新整合存在問題的資產,獲取新的經濟效益的方法。這種方法可以解決一些存在問題的資產,獲得一定的經濟效益,但是存在很大的風險。所以,在商業銀行金融產品的管理過程中,應該加強風險防范,與時俱進地對風險防范制度進行創新,才能在次貸危機中降低商業銀行金融產品的風險。
次貸危機產生的一個主要的影響因素,就是分散抵押貸款機構的信用和流動風險過高。這個因素,出現了美國的證券化現象,主要表現是美國投資銀行,把和次級貸款性質相同的按揭貸款,在次級債市場通過債券的形式進行出售。美國次貸危機金融產品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債務抵押證券,是以次級按揭的按揭支持證券作為基礎,進行資產的重新整合,然后發行的一種新的證券化產品。在美國次貸危機的證券化過程中,實現了信用風險到債務抵押證券投資者的轉移。因為信用風險程度的不同,所以轉移的過程中,也會按照實際的風險情況,轉移給不同檔次的債務抵押證券投資者。在風險轉移過程中,信用違約互換類別的金融產品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例如,信用違約互換可以增強高級檔債務抵押證券的信用程度,實現信用風險的轉移;信用違約互換還可以構造風險較高的合成債務抵押證券,通過對次級按揭風險的承擔,獲取經濟效益。金融產品實現了風險轉移的市場化,擴散范圍廣泛,可以有效地降低次貸危機造成的金融經濟影響。
金融產品是次貸危機產生和傳播的基本條件,增加了金融體系的信用風險承擔量,可以有效地實現信用風險的轉移,降低次貸危機對金融經濟的影響。所以,對我國的商業銀行金融產品風險防范制度進行創新,可以在次貸危機中發揮重要的作用,提高我國金融經濟的穩定性。
3 商業銀行金融產品風險防范的創新
3.1 提高商業銀行的信用
次貸危機下,避免大范圍的金融經濟沖擊,降低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可以對風險防范制度進行創新。實現風險防范的創新,可以從商業銀行本身的管理制度進行。例如,提高商業銀行的信用。在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中,主要的資產是金融產品,最大的影響就是銀行的信用風險。因為銀行的業務經營、經濟效益的提高,都需要具備自身良好的信用程度和信譽水平。擁有良好的信用,可以讓客戶放心地辦理銀行業務,有利于銀行工作業務的實施,可以減少次貸危機對商業銀行的影響,降低次貸危機造成的經濟損失。
3.2 完善風險管理制度
在商業銀行的金融產品管理過程中,創新風險防范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根據風險管理制度,在銀行中全面地實施風險管理,可以對金融經濟風險進行統一的測量,有效地進行風險預防和控制。對風險防范制度的創新,要求商業銀行與時俱進地進行風險制度的完善。例如,在次貸危機中,結合我國的金融經濟管理制度和政策,根據商業銀行實際的發展情況,通過新的風險測量模型的應用,針對風險管理的問題,在原有的制度上,進行補充和完善,保證風險管理制度的科學化、合理化和有效性,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次貸危機的影響,減少經濟損失。
3.3 提高風險防范的創新意識
眾所周知,企業競爭能力和核心能力的發展和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都需要培養創新意識,提高創新能力。商業銀行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次貸危機下,提高商業銀行發展的穩定性,減少經濟損失,需要創新風險防范管理制度。做好商業銀行金融產品風險防范的創新工作,需要提高風險防范管理人員的創新意識。例如,商業銀行定期地對風險防范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讓他們時刻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經濟信息,對可能產生的風險進行預測。模擬可能出現的風險,會對商業銀行造成哪些影響,分析研究和討論之后,制定相應的解決措施。不斷地進行創新訓練,才能實現商業銀行風險的全面防范。
4 結語
次貸危機下,提高商業銀行金融產品的風險防范管理水平,可以有效地降低次貸危機對商業銀行的影響,減少商業銀行的損失。創新風險防范的管理制度,是提高風險防范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徑。對經濟風險的防范和控制,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水平的體現,所以提高銀行的經濟效益,降低次貸危機造成的影響,可以根據商業銀行和次貸危機的特點,通過不同的形式,實現商業銀行金融產品的風險防范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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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風險管理制度范文5
關鍵詞:商業銀行 基層機構 全面風險管理 合規部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體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商業銀行在獲得眾多發展機遇的同時,也面臨著日益增長的風險。改善和加強自身內部的風險管理和控制,做好銀行風險的防范工作,成為商業銀行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還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操作風險、管理風險以及其他一些經營風險等。這些風險的存在與商業銀行的基層機構管理控制有著密切的關系。如何進一步的加強和完善商業銀行基層機構的全面風險管理,完善內部控制,提高商業銀行防范風險的能力,是當前擺在商業銀行面前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商業銀行風險分析
商業銀行的風險是指銀行在經營管理的過程中,由于存在多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銀行的實際收益和利潤發生了一定的偏差。商業銀行作為一種綜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業,其風險不僅影響到其本身的經營,而且還影響到了宏觀經濟的各個方面。商業銀行的風險主要有:信用風險,即銀行對貸款人的信用水平做出的評價和判斷;市場風險,即由于市場價格的變動,造成銀行業務發生損失的一種風險,這種風險在商業銀行中最為明顯;利率風險,即銀行的財務狀況在利率出現不利的波動局面時面對的風險;轉移風險,轉移風險是國家風險的一種表現形式,是與借款人所在國的經濟、社會和環境等各個方面有關的風險;除了上述風險之外,商業銀行一般還存在著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以及匯率風險等。
商業銀行的操作風險管理不僅涉及到商業銀行內部程序和流程,同時也與商業銀行的組織結構、政策以及操作風險的管理流程等多個方面息息相關。對于基層全面風險管理機構而言,處理操作風險應該有適當的、針對操作風險的政策。要確定這些政策,同時要把這些政策告知整個銀行的人員。在這個過程當中要考慮幾個方面:首先要有一個明確的治理結構,必須了解在什么情況下應該向誰匯報。在一個典型的銀行案例中,除了應有一個獨立的信用風險管理機構,由不同業務部門負責日常業務的管理也必不可少,即需有兩個報告機制,有關日常運作,向這種業務部門經理匯報;而有關信用方面,必須向有關風險經理匯報。在銀行涉及的所有信息當中還有一點至關重要,即獲得信息的人及獲得的所有信息在不同層面的細節。比如董事會所需要的是一個概括性的信息,因而不可能把同樣信息交給所有的人。另外,信息應當是具有靈活度的,還需要有靈活收集信息的方法。從商業銀行的風險監管分析來看,一般來說,它有三個核心的指標,即風險水平、風險遷徙和風險抵補。風險水平包括一系列的風險性指標,以時點的數據位基礎,是靜態指標的一種;風險遷徙是衡量商業銀行風險變化的程度,它是屬于靜態指標的一種,包括正常貸款遷徙率和不良的貸款遷徙率;正常貸款遷徙率為正常貸款中變為不良貸款的金額與正常貸款之比,正常貸款包括正常類和關注類貸款,不良貸款遷徙率包括次級類貸款遷徙率和可疑類貸款遷徙率。次級類貸款遷徙率為次級類貸款中變為可疑類貸款和損失類貸款的金額與次級類貸款之比,可疑類貸款遷徙率為可疑類貸款中變為損失類貸款的金額與可疑類貸款之比。風險抵補是用來衡量銀行抵補風險損失的能力,一般包括銀行的盈利能力、準備金德充足誰水平以及資金的充足程度等。
二、商業銀行基層機構全面風險管理的現狀和問題
近年來,隨著我國商業銀行體制和機制的不斷完善和創新,商業銀行基層機構的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得到了不斷的加強,基層機構的風險防控能力得到了較大提升。但是就目前商業銀行機構管理現狀分析來看,由于部分基層機構在具體的操作中暴露出來的違規問題以及一些風險隱患問題還比較突出,極大的削弱了風險管理水平,其具體問題如下:
(一)部分商業銀行基層機構的員工合規操作意識差,風險意識不高
一些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缺乏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的意識,有的員工甚至感情用事,忽視內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極度排斥理性的控制管理機制,使得銀行的很多管理控制制度形同虛設,無疑加大了商業銀行的操作風險。
(二)一些商業銀行的基層機構管理人員往往只重視業務的發展,輕視對基層機構的風險管理
在基層機構中,部分基層管理者面對業務的發展和同行的競爭,由于管理和經營理念上的偏差,偏重于業務發展,盲目追求業績,忽視風險控制管理的現象屢屢發生,因而,使銀行留下多重風險隱患,對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極為不利。
(三)商業銀行現有一些部門職能交叉嚴重,關系界定不清晰,也制約了合規風險管理能力的提升空間
目前,雖然商業銀行在現有的風險管理制度中,大部分行都已經實施了授權授信、審貸分離和內部審計等一系列的風險管理措施,使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升。但從長遠來看,從風險管理的傳導載體的組織系統分析來看,僅有這些措施還遠遠不夠,風險管控水平仍然比較薄弱,其中統一的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尚缺乏一個穩固的基礎;另外,銀行風險管理政策的推行和其具體業務的操作,都缺乏一個必要的、合理的組織網絡和結構載體,這直接導致銀行相關業務部門的職責和風險管理部門的關系界定不清,職能交叉嚴重。這種風險管理體制不健全的問題,不僅制約了銀行風險管理工作的順利展開,而且還嚴重制約了銀行風險管理戰略思想的貫徹,并直接影響到銀行基層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在商業銀行的基層機構風險管理組織中,專職人員數量少,兼職人員數量多
很多商業銀行的基層非法人銀行機構的合規人員較多,缺乏專業的職業素質和能力,在具體的操作中增加了銀行的風險;同時,由于這些基層機構的管理人員,其業務素質參差不齊,專業的人員缺乏,使得銀行的人員工作職責難以進一步的提高,給基層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水平的提高帶來了較大困難。
(五)一些商業銀行的基層機構風險管理中,其合規部門的職權和考核體系的獨立性不足影響了其履職的主動性
一般而言,銀行基層機構的全面風險管理中,其有效的合規風險管理應該設置獨立的管理部門,并給予獨立與商業銀行經營活動的權利,但是從商業銀行基層機構的管理組織機構現狀分析來看,還存在較多的問題,一方面,合規的管理部門缺乏獨立的調查權利,風險管理的具體實施還不能完全的獨立展開,導致一些職能沒有得到真正有效的實施;另一方面,獨立的、系統的人員績效考核體系還沒有完全建立,很多對人員考核的指標主要停留在一些防控方面;第三方面,風險管理考核指標在全行綜合考核評價指標權重分值占比很小,不足引起行領導的高度重視,因而,使得商業銀行的基層機構風險管理問題突出。
三、完善商業銀行基層全面風險管理的對策
商業銀行只有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為主線,做到點面結合,以點帶面,一手抓基礎建設,一手抓具體問題,才能全面提升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具體對策如下:
(一)全面推進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建設
首先要加強對銀行基層機構風險管理的重視。銀行風險的有效管理是提高銀行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證。一方面,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商業銀行要重視經營效率和經營利潤的提高,不斷的提升自身的利潤和發展空間,提高銀行內部人員的競爭力,增強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熱情;另一方面,重視銀行的風險管理,加大對風險管理的投入,采取必要的措施,努力提高商業銀行規避風險的能力。總之,銀行的經營效益和風險管理是緊密相連,密不可分的,而這缺一不可,因此,商業銀行管理者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其次應該完善風險管理政策制度體系。制度是保障,要想推進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建設,就要建立和逐步完善全面風險管理政策和信用、市場等重要風險管理基本政策,明確各類風險的管理目標、風險偏好、基本原則、管理流程、職責分工等,作為制定具體的基層風險管理和業務經營制度辦法及操作規程的重要依據。制訂和完善風險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根據監管要求,建立健全包括信用、市場、操作、流動性等各類風險的管理制度,明確全過程、各環節的風險管控要求。最后要結合業務發展戰略,提高風險合規水平。努力完善風險的報告線路、內容以及范圍等,結合自身發展的實際,明確合規績效考核的指標和項目,在總行指定的相關制度下,提高合規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的工作效率。
(二)明確界定合規管理的部門職責,保證合規管理的獨立性
我國一些商業銀行的基層機構風險管理中,職責不清的問題依舊突出。因此,首先要明確合規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責,按照部門職責分工,明確主辦、協辦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合理有效的分工合作機制,界定合規部門支持并協助銀行基層機構風險管理做好管理工作;同時,賦予風險管理部門獨立的工作權限,增加他們的主動權,對調查和發現存在風險的問題,能夠及時的向上級匯報;另外,還要開通一條直接上級報告的線路,建立獨立的審查報告通道,以確保合規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職能的有效發揮。其次要同時還要對整改工作加強督導,確保整改要求有效落實。各分支行主要負責操作層面的整改工作,積極行動、狠抓落實,對問題集中、管理薄弱的重點機構要開展專項治理,并對出現問題的基層機構進行持續關注、持續檢查,以使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再次,要加強各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努力做到上下協調、左右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三)改善合規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
商業銀行基層機構的全面風險管理,其高素質、高能力的管理人員是基礎和保障。因此,一定要選撥一批有資歷、有經驗、具備良好的風險管理理念,具有良好品德的人員,建立一支強有力的風險管理隊伍,提高合規隊伍的整體能力;同時,努力改變專業人員缺乏的現狀,加強培養專業的工作人員,對合規人員進行合規管理,及時發現風險管理中的問題和不足,持續改進合規化建設;除此之外,還要強化全員的合規培訓,提高銀行一線工作人員的合規化管理能力和操作能力,增強他們的職業素質,實現有效的規避銀行風險。
(四)重視商業銀行的企業文化建設,創造與銀行風險管理一脈相連的管理理念
合規風險管理也依賴于銀行合規文化的建。首先,在銀行內部積極倡導和建立全員的合規文化價值觀和道德理念,增強他們的責任感和自豪感;其次,努力培養全員的安全意識和行為準則,強化他們行為的科學性、規范性和自覺性;除此之外,還要努力加強工作人員之間的交流,重視工作人員之間的相互學習,致力于和規劃企業文化的建設培養和創新,改善銀行風險管理的薄弱環節。
四、結束語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國際金融的不斷發展,我國商業銀行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商業機遇和挑戰,商業銀行要想抓住機遇,得到進步和發展,就必須切實抓好內部控制管理工作,做好基層全面風險管理的工作,為銀行的發展和壯大創建良好的環境。同時,還要建立一支強有力的管理隊伍,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建立獨立有效的職能部門,重視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加強企業文化建設,保證商業銀行的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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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風險管理制度范文6
一、后危機時代商業銀行面臨的宏觀經濟形勢
與世界各國經濟形勢相似,在次貸危機結束之后,我國金融經濟發展也逐步步入后危機時代,商業銀行在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著新型宏觀經濟形勢,具體體現在:
1、國家經濟發展財政政策轉向以“調結構”為主導方向自2010年以后,隨著08年次貸危機的逐步平復,政府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更加重視市場這只“無形”的手以及政府這只“有形”的手之間力量的平衡,在宏觀經濟發展模式的調控過程中,開始轉向以“調結構,轉方式”為主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模式,推動了我國傳統以政府及國有單位為投資主體的經濟發展模式逐漸向以民間投資及消費者推動為主的經濟發展模式,具體體現在:一方面是在投資上面,國家的財政投資力度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則是加大了對民間投資主體的貨幣政策以及經濟政策等方面的優惠力度,而貨幣政策也呈現出逐漸收緊的趨勢,這勢必會對以后的投資和消費產生一定的影響,投資以及消費會持續增加,但速度會有所放緩。
2、貨幣政策新環境自2009年以來,我國國民經濟逐漸恢復增長,但主要呈現出“V”型增長趨勢,這就意味著,其增長基礎并不牢靠,仍需要政策的支持;但與此相對應的是,在經濟政策的支持下,雖然我國國民經濟得到快速恢復和發展,但由此帶來的負面效益也日益顯現出來,給2010年的貨幣政策帶來了新挑戰環境,具體體現在:一是受2008年次貸危機的沖擊,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正常的投資、消費以及進出口三者之間的比例關系不復存在,這進而引起了三個領域貨幣分配的嚴重失衡性,一旦沒有進行及時的貨幣供給結構調整,勢必會造成我國貨幣出現結構性的通貨膨脹問題;二是作為我國的微觀經濟主體,商業銀行以及企業、居民等投資和儲蓄行為對央行貨幣投放形成了一定的制約關系,增加了國家宏觀經濟調控過程中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難度。
3、信貸呈現高速增長趨勢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過后,從2009開始,為有效應對金融危機為我國經濟發展造成的負面影響,加快經濟的復蘇,國家實施了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這種實為擴張型的貨幣政策,使得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需求量出現跳躍式的增長,供應量也隨之增加。這種高速增長的信貸供給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為促進我國經濟的復蘇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資金支持,大幅度提升了商業銀行利潤空間,但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如帶來了通貨膨脹預期上升等。
二、后危機時代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信貸風險
在我國后危機時代宏觀經濟形勢下,商業銀行在業務拓展過程中主要面臨著以下方面的信貸風險:
1、由貨幣政策帶來的信貸風險由貨幣政策給商業銀行帶來的信貸風險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由反周期貨幣政策帶來的信貸風險,主要表現在2008金融次貸危機結束后,國家為盡快復蘇經濟制定的適度寬松貨幣政策帶來的信貸規模增加,據相關統計數據證明,2009新增貸款額度大約是2008年的兩倍,且一直持續到2010年上半年,這種信貸規模并不是在市場經濟自我資源優化配置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而是由國家貨幣政策及刺激經濟措施引起的,很有可能成為商業銀行新增不良貸款的根源,埋下系統性安全隱患;二是由當前調控背景下緊縮型貨幣政策帶來的信貸風險,伴隨其而來的是國家對信貸規模的控制,這就造成商業銀行的可貸資金大幅度降低,而銀行債務人則面臨著較大的還款壓力,一旦不能及時還款,銀行則會面臨著債務鏈斷裂問題,形成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風險。
2、由信貸規模增長帶來的信貸風險由信貸規模高速增長帶來的信貸風險主要體現在對銀行系統性風險的影響上。國家積極擴張的財政及貨幣政策是促進商業銀行信貸規模迅速擴展的重要因素,而在商業銀行信貸總額度中,基礎設施行業比重占據一半以上,并具有資金需求量大以及工期長、受政策影響大等方面的特點,且呈現出貸款主體集中化、單一化以及政府化的趨勢,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商業銀行信貸系統性以及集中性風險。
3、由房地產價格調控帶來的信貸風險房貸是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體系的重要構成部分,而國家對房地產價格的調控或者是市場經濟背景下房地產價格的自我調控,都有可能增加個人住房的按揭貸款風險;此外,房地產行業是與金融行業息息相關的產業,這就意味著,房地產價格以及行情等方面因素的波動都會直接影響到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并為商業銀行信貸發展埋下系統性風險禍根。
4、由經濟結構調整帶來的信貸風險經濟結構調整是目前我國政府運用宏觀調控手段的主要方向,在結構調整過程中,出于資源優化或者是市場競爭加劇等方面原因,勢必會造成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主體中部分產能過剩或者是運轉失靈行業企業出現倒閉或者是轉產等現象,而在我國日益嚴格的融資管理體制下。
三、后危機時代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完整信貸風險管理和控制制度體系的缺乏完善的信貸風險管理和控制制度體系是規范我國商業銀行各項信貸風險管理行為的重要前提。但在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和控制過程中,其并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信貸風險控制制度體系,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信貸客戶的制度管理上,其不僅缺乏有效的評價及考察制度,且就目前客戶信用評價資料及評價方法來看,也存在著明顯的資料不完備及方法不合理現象,而客戶資料的更新以及跟蹤服務也較為滯后,導致商業銀行在信貸業務處理上很難選擇正確的信貸方向,很有可能致使信貸風險的產生;二是在信貸風險的內部管控制度上,其存在著明顯的不完善現象,如規范性操作程序的缺失、信貸流程運行的低效率性等,導致銀行各相關部門在職能履行以及制衡過程中存在著明顯的失衡現象。
2、完備信貸風險預警體系的缺失一套完備的、科學合理的信貸風險預警體系是有效降低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重要保障。但就目前來看,多數商業銀行,尤其是小型商業銀行在信貸風險管理和控制過程中,并沒有建立起完備的信貸風險預警系統,且在對銀行相關工作人員預警職責的培訓上存在著明顯的缺失現象,而由于各項信貸風險控制制度的缺失,銀行在發放貸款后,對信貸風險的控制能力就大大降低。
3、科學信貸風險管理方法的缺少就目前來看,我國多數商業銀行在進行信貸風險評估和管理的過程中,還尚處于由定性風險分析向定量模型風險分析的過渡發展階段。因此,商業銀行還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風險評估定量分析模型以及人工智能等相關數字化、信息化科學技術方法在信貸風險評估上的影響;此外,在實際的信貸風險處理過程中,多審貸人員更加傾向于選擇規避風險,而非經營風險,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商業銀行信貸風險,但始終不是長久發展之計。
4、完善風險管理組織結構的缺失就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組織結構現狀來看,其主要存在著兩方面的問題,嚴重制約了信貸風險管理和控制部門獨立化以及集中化風險控制能力的發揮:一是橫向職能劃分的不明確性,風險管控部門職能的獨立性以及專業性不強,導致其在信貸風險管控過程中很難對風險進行及時深度的識別以及保持風險處理的專業性;二是縱向風險管控鏈條的過長,導致在信貸風險控制過程中要經由客戶、客戶經理、貸后管理人員、風險管理部門以及最上層的分管業務行長、風險管理委員會,嚴重影響了信貸風險政策控制的靈活性。
四、有效解決后危機時代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問題的相關策略
1、完善銀行信貸風險管理制度,建立起完備的風險預警機制一套完備的信貸風險預警機制離不開銀行風險管理制度的支持,而完善的銀行信貸風險管理制度則是保障銀行各項信貸風險管理行為規范化、秩序化的重要制度性前提。因此,商業銀行在信貸風險管理過程中,要建立起完善的信貸風險管理制度,具體包括:一是建立起完善的客戶管理制度,完善客戶評價體系,既要加強對貸前客戶信用的調查和評價,亦要加強對客戶信用變化的監控以及資料的更新,及時關注存在的潛在性信貸風險;二是建立起完善的信貸風險內部管控制度,嚴格信貸程序和條件,明確信貸風險管理的崗位職責,并加強對信貸客戶信用的跟蹤和監控;三是建立起完善的企業信息系統以及信用評級系統,對企業客戶進行全面的信貸關系控制,以不斷完善信貸風險預警以及控制系統,將信貸風險對銀行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
2、加強對銀行信貸風險管控人才的引進和培訓,建立起科學合理的風險評估定量分析模型人才是提高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控能力的重要基礎。因此,商業銀行在信貸風險管理過程中要加強對信貸風險管控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訓,并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和薪資待遇,并積極督促其在綜合考慮我國國情、宏觀經濟運行大環境以及財務制度的基礎上進行風險評估定量分析模型以及企業違約分析模型、破產預測分析模型等科學模型的開發研究,以加強商業銀行對貸款客戶企業目前經營狀況、經濟實力以及未來發展前景的分析和堅持,對預期違約概率、賠付率等數量進行科學的估算,以將可能避免商業銀行在信貸業務開展過程中可能遭受到的風險。
3、重組銀行風險管理組織結構,健全信貸風險崗位職責制度為保障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部門職能的有效發揮,避免傳統組織結構帶來的管理弊端,商業銀行在進行風險管理組織結構重組的過程中,要嚴格遵循風險管理全面化、集中化、垂直化以及獨立化四方面的組織結構重組原則,以便于商業銀行在實施信貸風險管理過程中能夠按照業務種類對信貸風險進行自上而下的垂直化管理,以客戶為中心,合理規劃風險管理組織構架,實現信貸審批和風險管理的獨立性和專業性,具體包括:一是設立獨立性貸款業務執行部門,主要負責從貸款申請、客戶貸前信用以及資產調查審核直至貸款發放和收回的全過程業務管理,并具有一定的獨立決策權;二是設立專職性的信貸風險管控部門,并賦予其明確的信貸風險管理職能職責,實行崗位職責制度。
五、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