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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監理實施方案范文1
1.基本情況
1.1地理位置及工程概況
老山口水庫工程是一座兼備工業供水、灌溉及農村人畜安全飲水的綜合性水利工程。工程壩址位于玉銅高速公路上游約120米處,水庫校核洪水位681.85m,總庫容110.1萬m3,正常蓄水位680.0m,死水位672.0m,死庫容10.4萬m3,興利庫容70.5萬m3。
老山口水庫樞紐工程包括擋水工程、灌區輸水工程和泵站供水工程。首部樞紐工程包括細石混凝土砌石重力壩、表孔溢洪道及取水口等建筑物,灌區輸水工程包括輸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泵站供水工程包括廠房和供水管道等建筑物。
壩型為C15細石混凝土砌石重力壩,壩頂高程683.0m,最大壩高26.0m,大壩軸線長度238.0m,壩頂寬度4.0m;泄水建筑物為開敞式表孔溢洪道,堰頂高程680,雙孔布置,每孔凈寬7.0m,無閘門;供水泵站廠房布置在庫區右岸岸坡,占地84m2,采用深井泵取水。泵站設計流量600m3/h,單臺泵功率90kw,設計揚程90m,共裝3臺泵(兩用一備),供水管線長835m;灌區輸水工程采用重力自流方式輸水,設一條主管和一條支管。副壩為土壩,壩頂高程683.0m,最大壩高4m,壩軸線長度30m,壩頂寬3m。
1.2水土保持方案設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和《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審批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建設單位于2016年10月委托貴州同澤生態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承擔《萬山區老山口水庫工程水土保持監測實施方案》編制工作。
1.2.1水土保持投資
根據省水利廳的批復,本項目水土保持總投資為177.3萬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設靜態投資174.3萬元,水土保持補償費3.0萬元。水土保持工程建設靜態投資中,工程措施125萬元,植物措施17.3萬元,臨時措施32萬元。
1.2.2水土保持措施
《萬山區老山口水庫工程水土保持監測實施方案》設計的本項目水土流失治理措施體系由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臨時措施等構成。工程措施主要是擋土墻、截水溝、覆土整治以及全面整地;植物措施是指擾動地表后空閑地的植被恢復;臨時措施為施工前對可剝離表土區域采取的表土剝離和過程中采取的臨時攔擋。水土保持方案中項目區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如下:
水源樞紐區(包括渣場)——采用分級開挖的方法控制開挖邊坡;壩肩受擾動范圍坡面植物保護措施為保護植被,播撒黑麥草。漿砌石攔渣壩,護坡格柵內覆土,播撒黑麥草,狗牙根;渣場頂部進行覆土、復耕、種植紫云英改善土壤肥力。
道路區——采用建擋土墻,修排水溝,覆土整治,種草種樹等措施。
泵站區——表土剝離,臨時土袋攔擋,臨時排水溝等措施。
下游河道區——混凝土護面等措施。
廊道出口區——設截、排水溝、護坡并進行綠化。
1.3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總體目標
1.3.1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總目標
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總體目標:因地制宜地采取各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使建設區內水土流失得到治理,將項目建設過程與生產運行過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實現工程建設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促進水土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1.3.2水土保持分區
根據《萬山區老山口水庫工程水土保持監測實施方案報告書(報批稿)》及現場調查實際情況,項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劃分為5個防治區(水源樞紐區、道路區、泵站區、下游河道區、廊道出口區)。水土保持措施以工程措施為主,輔以植物措施。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情況
建設工期:主體工程于2014年10月開工,2017年05月完工,建設總工期32個月;水土保持工程伴隨著主體工程的建設實施,于2014年10月開工,2017年05月完工,建設總工期32個月。
本工程未單獨開展水土保持監理工作,而是由建設單位委托主體工程的施工監理及質量監督單位進行。我監理部通過對現場踏勘和對主體監理已詳細統計的水土保持措施進行現場復核,認為建設單位重視水土保持工作,針對各分區的水土流失現狀實施了相應的水土保持措施,對防治水土流失產生了明顯的效果。通過現場調查及查閱業主提供的相關資料,本項目水土保持工程完成建安總投資1599200.04元。
1.實際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情況
(1)水源樞紐區(包括渣場)
①護坡工程:1項。
②種草:1項。
③種樹:1項。
④臨時防護:1項
⑤其它臨時防護:1項
(2)道路區
①攔擋工程:M7.5擋土墻183.2m3。
②排水工程:M7.5排水溝222.83m3。
(3)泵站區
①C15埋石砼擋墻:120.32m3。
②M10漿砌石護坡:135.23m3。
(4)下游河道區
①右岸砼護面:C15砼27.94m3。
②左岸砼護面:C15砼55.62m3。
(5)廊道出口區
①M7.5擋土墻:142.83m3。
②C20排水溝:9.8m3。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工程監理
本工程未單獨開展水土保持監理工作,而是由建設單位委托主體工程的施工監理及質量監督單位進行,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對施工過程中有待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要求施工單位盡快完善相關措施。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委托貴州同澤生態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對已完成水土保持工程進行復核統計,并就水土保持措施的完成情況進行分析評價。我監理部通過現場踏勘和對主體監理已詳細統計的水土保持措施進行現場復核,并出具監理報告。
1.監理依據
我監理部本著“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進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以下列內容作為監理依據:
(1)業主方與我單位簽訂的水土保持工程監理合同文件及附件。
(2)業主方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所簽訂的承包合同文件及附件。
(3)合同文件所規定的合同專用條款、合同通用條款以及工程圖紙文件。
(4)水利部頒布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
(5)《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GB/T16453.4-2008)、《水土保持治溝骨干工程技術規范》(SL 289-2003)、《造林技術規程》(GB/T15776-95)、《主要造林樹種苗木》(GB6000-85)等相關技術規范、標準。
(6)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內的有關規章制度。
、2.項目監理機構及人員
2.1監理機構的設置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為全面、優質完成水土保持工程監理工作,我公司派遣具有相應資格證書及監理工作經驗豐富的監理工程師擔任項目總監,同時派遣在水保、水工等方面有豐富經驗的工程師擔任監理工程師,組建項目監理機構——水保監理部。項目監理部實行總監負責制,公司委托總監理工程師行使監理合同中規定的監理單位的職權,并接受我公司管理及業主單位的監督。
3.監理方法
根據水土保持開發建設項目工程監理要求,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施工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監理由主體工程監理代管),本項目后期水土保持工程的工作采用巡視監理。
4.監理過程
水保監理(含主體工程監理)部嚴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和水土保持工程相關規范要求開展工作。主要對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安全、質量、進度、投資進行控制,對施工承包合同和相關資料進行管理,協調工程參建各方的關系。客觀、公正地維護參建各方的合法權益。
4.1工程質量控制
水保監理(含主體工程監理)部在質量控制過程中,堅持從事前、事中、事后進行控制,抓住控制要點,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收集相關的圖紙文件,建立資料檔案,熟悉掌握方案設計各類治理措施的技術質量要求,關鍵措施具體所在的位置,了解施工單位的組織、設備和人員情況,復核施工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規程及相關技術標準的規定,審查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明確施工放樣控制點。督促承包商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成立質檢組,由質檢組負責對工程質量進行自查自驗。
施工過程中,主體工程監理部對各項工程措施嚴格按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技術規范GB50433-2008和水利工程相關施工技術的質量標準進行控制,以確保工程質量。
本項目水土保持工程監理初次進場踏勘時,項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已結束,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設計要求并結合現場建設的實際情況開展了一定的水土保持工作。監理人員進場后,積極的熟悉了項目概況,了解了施工現場,收集了批復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合同、施工資料、竣工報告等文件,掌握了各類治理措施的技術質量要求,并對已實施的水土保持措施進行了復核,認為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滿足相關要求。
為保證水土保持工程質量劃分和評定的完整性和統一性,在后期質量單元劃分和評定過程中,經與建設單位、主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協商,并根據《水土保持工程質量評定規程》(SL336-2006)的相關規定,對本項目水土保持工程作出了單元質量劃分和評定。
本項目的水土保持工程劃分為1個單位工程(老山口水庫工程水土保持工程),5個分部工程(攔擋防護工程、排水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碎石鋪墊、植物防護工程和臨時防護工程),23個單元工程。其劃分情況如下:
(1)攔擋防護分部工程
按照分區、施工時序劃分單元工程,共劃分6個單元工程
(2)截排水分部工程
按照分區、施工時序劃分單元工程,共劃分4個單元工程
(3)土地整治分部工程
按照分區、整治方式劃分單元工程,共劃分5個單元工程
(4)碎石鋪墊分部工程
按照分區劃分為1個單元工程
(5)植物防護分部工程
植草綠化按照分區劃分為3個單元工程
(6)臨時防護分部工程
按照分區和措施類型劃分單元工程,共劃分5個單元工程
工程施工過程中,通過與施工單位的及時溝通,圓滿地完成了本項目水土保持工程。
工程完工后,監理部認真審查各單元工程的完成情況,并對已完成的水土保持工程進行評定,評定結果如下:
分部工程5個,合格5個,合格率100%。
單元工程23個,合格23個,合格率100%。
4.2工程進度控制
我監理部入場后,積極做好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協調工作,查閱本項目的工程進度資料,了解已實施工程的進度情況。
本項目水土保持工程與主體工程基本同步建設同步完成。在參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05月,本項目水土保持工程全部完工。
本項目水土保持工程實際施工進度為:攔擋防護和排水工程于2014年11月開工,2015年06月完工;土地整治和碎石鋪墊工程于2016年10月開工,2016年11月完工;植物防護工程于2017年01月開工,2017年02月完工;臨時防護工程于2014年11月開工,2015年02月完工。
4.3工程投資控制
根據省水利廳的批復,本項目水土保持總投資為177.3萬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設靜態投資174.3萬元,水土保持補償費3.0萬元。水土保持工程建設靜態投資中,工程措施125萬元,植物措施17.3萬元,臨時措施32萬元。
2017年05月,本項目水土保持工程全面竣工,共計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建安總投資1599200.04元。其中工程措施111.12萬元,植物措施16.8 萬元,臨時措施32萬元。(詳見表3-2)
本項目水土保持完成建安投資與方案設計建安投資相比,減少了17.38萬元。投資減少的主要原因土地整治工程根據具體情況未實施。
項目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投資統計詳見表3-1。
項目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投資對比詳見表3-2。
表3-1 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投資統計表 單位:元
序號
項目名稱
單位
工程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第一部分 樞紐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1388000
(一)
護坡工程
項
1
900000.00
900000.00
包括左右壩肩和渣場
(二)
種草
項
1
38000.00
38000.00
(三)
種樹
項
1
130000.00
130000.00
(四)
臨時防護
項
1
300000.00
300000.00
(六)
其它臨時防護
1
20000.00
20000.00
第二部分 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78282.77
(一)
M7.5擋墻
m3
183.2
212.7
38966.64
(二)
M7.5排水溝
m3
222.83
176.44
39316.13
第三部分 泵站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70333.73
(一)
C15埋石砼擋墻
m3
120.32
338.17
40688.61
(二)
M10漿砌石護坡
m3
135.23
219.22
29645.12
第四部分 下游河道防護措施
28694.51
(一)
右岸C15砼護面
m3
27.94
343.4
9594.6
(二)
左岸C15砼護面
m3
55.62
343.4
19099.91
第五部分 廊道出口水土保持措施
33889.039
(一)
C20排水溝
m3
9.8
358.07
3509.09
(二)
M7.5擋墻
142.83
212.7
30379.94
第一至五部分 合計
1599200.04
表3-2 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投資對比表
序號
項目名稱
單位
工程量
單價
完成金額
合同金額
第一部分 樞紐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1388000
177300
(一)
護坡工程
項
1
900000.00
900000.00
900000
(二)
種草
項
1
38000.00
38000.00
38000
(三)
種樹
項
1
130000.00
130000.00
130000
(四)
臨時防護
項
1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
(六)
其它臨時防護
項
1
20000.00
20000.00
20000
(七)
土地整治
項
1
350000
350000
(八)
林木撫育
項
1
5000
5000
第二部分 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78282.77
(一)
M7.5擋墻
m3
183.2
212.7
38966.64
(二)
M7.5排水溝
m3
222.83
176.44
39316.13
第三部分 泵站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70333.73
(一)
C15埋石砼擋墻
m3
120.32
338.17
40688.61
(二)
M10漿砌石護坡
m3
135.23
219.22
29645.12
第四部分 下游河道防護措施
28694.51
(一)
右岸C15砼護面
m3
27.94
343.4
9594.6
(二)
左岸C15砼護面
m3
55.62
343.4
19099.91
第五部分 廊道出口水土保持措施
33889.039
(一)
C20排水溝
m3
9.8
358.07
3509.09
(二)
M7.5擋墻
142.83
212.7
30379.94
第一至五部分 合計
1599200.04
1773000
4.4工程安全控制
施工安全是本工程參建各方列為首要的任務之一,監理(含主體工程監理)部進場后,要求施工單位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并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生產制度和措施,建立了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負責制。為此,建設單位在承包書上將安全指標作為考核條件之一,如有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則追究承包商經濟、行政、直至法律責任。
監理人員在現場檢查各施工點的安全文明施工過程中,按安全規范JGJ80-91、JGJ88-92、JGJ33-86、JGJ46-88及時指出存在的安全及隱患,并督促和協助承建單位加強安全控制的具體落實情況,直至工程結束,本項目水土保持工程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
4.5合同管理
監理(含主體工程監理)部進場后,首先收集相關的合同文件,了解合同內容,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督促承包商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條款和相應的技術標準及設計圖紙、文件要求施工。經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三方的共同努力,合同履約情況良好。
4.6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實施工程項目控制的基礎,是管理決策的依據,是協調建設各方關系的媒介。本項目水土保持工程信息管理工作主要有:
(1)監理(含主體工程監理)部建立收發文制度,做好施工現場記錄,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及時編制工程技術資料和工程檔案,并做好文、錄、表、單的日常管理,同時充分利用聲像手段及計算機處理技術,加強對信息工作的管理,工程竣工后及時編寫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2)監理(含主體工程監理)部著重與建設單位建立項目部的信息傳遞工作,并按各類信息反饋、傳遞時限要求,確保信息管理的連貫性和信息反饋的真實可靠性,使各項工作得以迅速落實,保證了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3)收集資料有:施工合同、工程措施布置圖、監理工作聯系單、工程驗收記錄、竣工結算資料等。
4.7組織協調
組織協調工作貫穿于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中,是監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適度協調可以使各種意見統一,使各方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轉化。監理部在組織協調工作中,堅持原則性、科學性、公正性的統一,實事求是,平等協商,嚴謹慎重,認真協調參建各方的關系。
為使工程順利完成,監理部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和技術要求制定了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和人員安排計劃。同時,監理人員多次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質量監督單位等相關機構進行了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的交流、溝通,隨時掌握工程動態,有針對性的及時進行相應的協調工作。及時的向建設單位匯報工程進度情況,指出各參建單位應該注意的事項,協調統一各單位對質量、進度、安全等問題的認識,確保了工程的順利完成。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工程綜合評價
建設單位對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有一定的認識,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因害設防,根據需要及時實施了攔擋、排水、土地整治及植被綠化等措施,這些水土保持措施對建設過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對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雖然實施了相應的水土保持措施,但較原《方案》設計目標和要求仍有較大差別。
從現場踏勘結果來看,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各分區采取了相應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臨時措施,已實施的水土保持措施與項目區內植被自然恢復相結合,基本滿足防護要求。
一、擋土墻工程質量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墻體外觀線行流暢自然,規則平整,無明顯工程缺陷,起到了攔擋和保持水土的作用。
二、排水溝工程質量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墻體外觀線行流暢自然,規則平整,無明顯工程缺陷,起到了排水和保持水土的作用。
三、土地整治措施回填土采用了理化性能好、結構疏松,通氣保水、保肥力強的土壤,覆土厚度、土質均達到要求。
四、實施的植物措施成活率和覆蓋度基本達到要求,達到了生態恢復與環境美化的有機結合。
五、從整體上看,各項水土保持措施質量較好,運行正常,未出現質量問題,植物措施的保存率、成活率較高。
第五部分 經驗體會
老山口水庫工程水保監理部積極與建設單位、主體監理單位以及施工單位溝通,得到了參建各方的信任和支持,使監理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加之前期主體工程監理嚴格,使工程質量得到了保證,水保監理部的主要工作體會有以下幾點:
一、開發建設項目實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使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和防治進度報告制度基本落到實處,為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單項工程驗收提供基礎資料。
二、開發建設項目實施水土保持監理是減少施工期水土流失、落實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實現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的重要環節。水土保持工程監理部進場后,熟悉并掌握水土保持方案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各項措施布局,主動與建設單位、主體工程監理,施工承包人溝通,在確保主體工程進度和質量的前提下,查缺補漏,完善了水土保持工程,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實現水土流失防治目標。
三、積極主動地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溝通信息,宣傳水保監理工作的各種行為與活動內容,并通過各種形式的會議,協調溝通,保證了水保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在水保監理工作中必須堅持“守法、誠信、科學、公正”的工作態度和辦事原則,樹立監理公正性、獨立性、科學性的形象,從而獲得參建各方對水保監理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第六部分 建議
水保監理部在工作中得到了業主單位的大力支持,使水土保持工程監理工作得以順利開展,保質保量完成。建議建設單位下一步仍需做好相關工作:
道路工程監理實施方案范文2
該項目于2011年9月26日經市國土資源局批準立項(贛市國土資發[2011]138號),項目建設總規模217.80畝,預計新增耕地(均為旱地)192.15畝,預算總投資128.87萬元,該項目屬耕地占補平衡項目。項目實施后,不僅能增加耕地面積,解決我縣補充非農業建設項目報批占用耕地的耕占指標,還將改善項目區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增加農民收入,其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十分明顯。
二、組織領導
成立鎮村等二個鎮三個村復墾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三、責任分工
(一)縣政府辦負責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二)縣財政負責資金的撥付和監督等工作。
(三)縣國土資源局負責項目資金的管理、組織項目招投標、項目工程管理、技術指導、資金撥付審核、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及報備等工作。
(四)縣監察局負責項目的監察工作。
(五)縣審計局負責項目建設資金的監督、審計等工作。
(六)縣林業局負責項目區土地權屬調處等工作。
(七)縣水利局負責項目區農田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等工作。
(八)縣水保局負責項目水保方案的審批,水保工程建設的技術指導、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驗收等工作。
(九)縣農業和糧食局負責項目復墾地塊的質量監督檢查、新增耕地土壤檢測等工作。
(十)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項目招投標工作的協調、管理及監督等工作。
(十一)鎮政府、壩鎮政府負責所在地項目區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和清理、權屬調整、糾紛調處,復墾后的新增耕地落實耕作主體及后期管護等工作。
(十二)縣司法局負責項目區涉及的爭議事宜進行人民調解。
(十三)縣公安局負責項目工程實施期間安全穩定、依法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等工作。
(十四)其他相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配合等工作。
四、項目建設主要內容
項目由土地平整、農田水利、道路工程和其它工程組成。
(一)土地平整工程由以下單項組成。項目區土地平整工程投資37.72萬元,具體包括田塊土方平整、土地翻耕和田埂修筑。
為了更好地滿足項目區農業耕作需求,結合排灌溝渠和田間道路進行平整土地。規劃設計將項目區以每個田塊作為一個土地平整單元,分別進行平整。項目區推土機推土工程量為55414.88立方米(礦區43295.89立方米,壩礦區12118.99立方米),修筑田埂956.68立方米(礦區694.83立方米,壩礦區261.85立方米),對礦區的廢棄蓄水池采取回填方式平整,填方量為234立方米,壩礦區2091.52立方米,土地翻耕192.15畝
(二)農田水利工程由以下單項組成。本項投資額52.78萬元,具體包括排灌工程及水工建筑物工程。
排灌工程:項目區新建農溝2577米(礦區1595米,壩礦區982米),斗溝399米(礦區399米),維修斗溝204米(壩礦區204米)。
水工建筑物工程:過生產路涵管4座(礦區2座,壩礦區2座),跌水16座(礦區11座,壩礦區5座),沉砂池16座(礦區7座,壩礦區9座),蓄水池5座(礦區2座,壩礦區3座),維修堤壩30米,擋土墻33米。
(三)道路工程由以下單項組成。本項投資額5.20萬元。
道路布置和田塊相結合,并與周邊交通道路相銜接,以便農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主要田間路沿現有的田間路布置,生產路結合溝渠布置。
項目區新建生產道路共1157米(礦區542米,壩礦區615米),維修田間道813米(礦區481米,壩礦區332米)。
(四)其他工程
本項工程投資額為3.57萬元(不含后續土壤培肥費3.84萬元)。包括:192.15畝新增耕地土壤培肥;田坎上條播草籽1.17公頃;植沙樹560棵。
五、項目總投資
項目總投資約128.87萬元。其中項目預算投資120.99萬元,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3.27萬元,獎勵經費約4.61萬元。
(一)項目預算投資約120.99。包括工程施工費,前期工作費,工程監理費,竣工驗收費,業主管理費,不可預見費和新增耕地土壤培肥費。
1.工程施工費99.27萬元。包括土地平整、農田水利、田間道路、其它工程。
2.前期工作費5.6萬元。包括土地清查費,項目可行性研究費、項目勘測費、項目設計與預算編制費,項目招標費。
3.工程監理費1.49萬元。委托具有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全程監督與管理所發生的費用。
4.竣工驗收費6.24萬元。包括項目工程驗收費,項目決算編制與審計費,土地測量費,土壤檢測費等。
5.業主管理費2.25萬元。項目承擔單位為項目的組織管理所發生的各項目管理性支出。
6.不可預見費2.30萬元。
7.耕地開墾后二年土壤培肥費3.84萬元。
(二)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3.27萬元。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按每畝150元包干撥給鄉(鎮),總計32670元,具體為:鎮167.73畝×150元/畝=25159.5元,壩鎮50.07畝×150元/畝=7510.5元。
(三)獎勵經費約4.61萬元。為提高鎮和壩鎮、涉及的三個村和縣國土局的工作積極性,確保項目順利驗收,參照兄弟縣(市)和我縣中寨鄉村等三個鄉(鎮)七個村土地開發項目的做法,對鎮和壩鎮、涉及的三個村和縣國土局按驗收實際新增耕地面積每畝各80元進行獎勵,預計新增耕地192.15畝,預算獎勵經費4.61萬元。
六、資金來源及撥付
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社會資金,由市土地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按項目預算全額投資。項目建設資金通過縣財政賬戶直接撥付縣土地整理中心專戶,獨立核算,并根據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和質量標準劃付工程款。工程款由施工單位申請,技術施工指導組負責人、監理人員、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負責人、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項目領導小組組長簽字批準后方能支付。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由縣土地整理中心直接撥給項目區所涉的二個鄉(鎮)政府;其它費用由縣土地整理中心根據相關合同要求支付。
七、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
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由鎮政府、壩鎮政府負責。租地及補償費用按項目規模每畝150元在本實施方案批準后一周內撥給鄉(鎮),總計3.267萬元,由鎮、壩鎮二個鄉(鎮)在2011年12月22日前包干完成并做好糾紛調處工作。
八、工程招投標
(一)報名、開標時間
201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公告,201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報名,2011年12月22日開標。
(二)招標方式
為保證工程質量和便于項目管理,本項目為一個標段,由縣土地整理中心擔任業主,實行委托招標組織招標。
(三)評標方法
本項目工程采用合理低價法進行評標。
(四)投標人資格條件:投標單位必須是市政府投資工程承包商名錄的企業,并具有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并同時具有土石方專業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及有相關土地開發整理業績。投標企業有不良記錄,且正在處罰期的,取消投標、中標資格。
(五)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5萬元,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潛在投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基本帳戶(不含設立的分公司或辦事處的帳戶)轉入招標人指定帳戶;投標人必須在進帳單中填寫工程名稱、投標單位全稱、開戶行、帳戶,以便退回未中標單位的保證金,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中標者的投標保證金可充抵履約保證金,未中標者在中標者簽訂施工合同后5日內退回(不計利息)。
(六)履約保證金:中標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前必須交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在完成總工程量的25%時退還(不計利息)。
九、工程進度計劃
工程實施時間為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2月24日。
(一)鎮政府、壩鎮政府、縣國土資源局、縣林業局2011年12月5日前按項目批準范圍確定項目區。
(二)鎮政府、壩鎮政府2011年12月22日前全面完成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工作。
(三)2011年12月25日開工建設,2012年2月24日工程完工,2012年3月25日前完成初驗,2012年4月底前完成終驗。
十、質量管理
(一)質量標準。必須按照《土地開發整理標準》(TD/T1011-1013-2000)以及批準的項目規劃設計書所確定的建設標準執行,項目必須按審批的規劃設計書實施,單項工程必須按照交通、水利、農業等行業標準建設,組成分部工程的分項工程,按照有關施工規范及技術規范施工。
(二)質量監督控制。工程施工實行監理制度,質量監督分專業監督和工期監督,施工前進行基礎條件檢驗,施工中進行隱蔽工程監督驗收,工程完工進行全面驗收。施工單位建立全面質量保證體系,設置專門的質量檢查機構,配備專職質檢人員,完善質量檢查制度,建立工程技術檔案。監督人員對任務工藝、材料設備等進行無條件下的檢查和監督。
十一、資金管理及工程款支付辦法
(一)由縣土地整理中心開設鎮村等二個鎮三個村土地復墾項目專戶,獨立核算,根據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質量標準、各項工作的進展撥付資金。
(二)工程款按工程進度支付,完成工程量的25%,退還履約保證金,完成工程量的50%,預付工程款40%,完成工程量的80%,再預付工程款的20%,工程全面完工后再支付20%,審計結果出來后再支付10%,余款作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或保修達標,竣工驗收后一年后付清,不計利息。工程款的支付由施工單位申請,監理人員、項目工程管理單位負責人、縣土地整理中心負責人、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項目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后,由縣土地整理中心項目專戶中支付,以上款項憑稅務發票付款。
(三)財務監督檢查由縣審計局負責,受上級主管部門及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監督檢查。
(四)項目工程竣工決算由縣土地整理中心牽頭編制后,再提交縣審計局審計。
道路工程監理實施方案范文3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地下管線,是指城市地面以下,用于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交通信號等管線(含附屬設施),地下管線綜合管廊及其相關的地下空間設施,但不包括軍事專用地下管線。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省城市規劃區內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維護及其檔案信息管理活動。
第四條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市地下管線開發和利用的指導工作。
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城鄉建設或者政府確定的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協調部門(以下統稱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協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協調和監督工作。
城市政府規劃、建設、市政公用部門以及發展和改革、國土資源、水利、公安、人防、通信、新聞出版廣電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地下管線相關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市、縣規劃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報同級政府批準實施。
地下管線產權單位和由政府投資建設的管線管理使用單位(以下統稱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和本行業發展規劃,編制城市地下管線專業規劃。
第六條 各類地下管線的走向、位置、深度應當符合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的要求,并按照下列原則實施:
(一)地下管線的走向應當平行于規劃道路中心線,并與地下隱蔽性工程相協調,避免交叉和互相干擾;
(二)同類管線應當合并建設;
(三)擬建管線避讓已建成管線,臨時性管線避讓正式性管線,分支管線避讓主干管線,小管徑管線避讓大管徑管線,壓力管線避讓重力流管線,可彎曲管線避讓不宜彎曲管線,技術要求低的管線避讓技術要求高的管線,柔性結構管線避讓剛性結構管線;
(四)地下管線埋設的深度和各類管線的水平間距、垂直間距以及與建筑物、構筑物、樹木等的間距,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執行。
第七條 地下管線綜合協調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地下管線專業規劃,編制城市地下管線建設計劃,并與城市道路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相協調。
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城市地下管線建設計劃進行建設。
城市道路范圍外的地下管線應當分別納入相關項目建設計劃,配套建設。
第八條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依法辦理許可手續;與道路同步建設的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應當與道路工程一并辦理。
辦理地下管線工程許可手續時,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將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檔案內容和要求告知建設單位。
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內,大修道路竣工后3年內不得開挖敷設城市地下管線。因搶險等特殊情況確需挖掘的,按規定報市、縣政府批準。
超出前款規定期限,需要挖掘道路敷設管線的,建設單位應當制定道路挖掘計劃,報所在地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協調部門,經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協調部門統籌協調后,納入城市地下管線建設計劃,并向社會公告。
第十條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時,道路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要求為地下管線預埋橫穿道路的管道。
各類地下管線應當按照城市規劃要求預留支管或者接口,支管或者接口預留至城市道路規劃紅線1米范圍以外。
第十一條 城市新區和各類園區地下管網以及新建、改建、擴建城市主干道路時,符合技術安全標準和相關條件的,地下管線工程應當采用地下管線綜合管廊技術;無法采用的,應當為地下管線綜合管廊預留規劃通道。
第十二條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核實建設單位提供的地下管線現狀資料;在原有管線或者設施埋設的位置不明時,應當進行探測,掌握實際情況后方可施工。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地下管線隱蔽工程進行監理,并做好管位的監理記錄。
第十三條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測量單位進行竣工測量,形成準確的竣工測量數據文件和管線工程測量圖??⒐y量所需費用納入管線工程造價。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城市地下管線工程勘察、測繪、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設單位應當將竣工驗收情況報告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協調管理部門。
第十四條 建設工程不得擅自遷移、變更城市地下管線,確需遷移、改建城市地下管線的,建設單位應當與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協商后提出實施方案,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廢棄城市地下管線的,應當向城市規劃、建設或者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對于廢棄的城市地下管線,存在危險性確需拆除的,由產權、管理單位予以拆除;對產權單位不明的廢棄城市地下管線,由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協調部門組織拆除。
不便拆除的城市地下管線,應當將管道及其檢查井封填。
第十六條 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應當對其地下管線的安全運行負責,具體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二)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安全技術防范設施,定期進行運行狀態評估;
(三)建立日常巡護和維護制度,地下管線破損、缺失、老化的,應當及時修復、更新;
(四)對輸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質,以及可能產生其他危險情形的地下管線所涉及區段和場所,進行重點監測;
(五)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六)發生地下管線事故后,迅速組織搶修,并依法向有關部門報告;
(七)建立地下管線信息檔案制度;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七條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地下管線工程竣工檔案(含竣工測量成果),并移交測量數據的電子檔案。
第十八條 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做好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接受、整理、鑒定、統計、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提供服務。
城市政府應當建立城市地下管線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維護、更新和管理的具體工作。
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地下管線信息標準和要求,建立和維護各自的子信息系統,并納入城市地下管線綜合信息管理系統。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有關部門制定城市地下管線信息數據的交互格式、標準及信息共享目錄清單。
第十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查閱、利用城市地下管線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查閱、利用綜合信息管理系統中非本專業管線信息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機構應當為查詢、利用地下管線信息資料提供便利,并不得收取查詢費用。
第二十條 市、縣政府應當定期開展城市地下管線專項普查。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協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地下管線普查實施方案,并組織開展地下管線普查和補測補繪工作。
第二十一條 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協調部門應當制定城市地下管線安全應急綜合預案。
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應當制定城市地下管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并報所在地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協調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建設單位在城市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未按規定進行竣工測量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1%以上5%以下罰款,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二)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擅自遷移、變更城市地下管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鄉建設或者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未按照城市地下管線建設計劃進行建設的;
(二)地下管線工程施工單位未按照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規定的時間、有關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地下管線工程施工的;
(三)監理單位未對地下管線隱蔽工程進行監理并做好管位監理記錄的;
(四)地下管線工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
(五)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未按規定拆除廢棄管線的。
第二十四條 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協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編制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專業規劃或者建設計劃的;
(二)未定期組織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的;
(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四)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監督管理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道路工程監理實施方案范文4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市第二次黨代會和市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精神,按照“推進新跨越、建設新___”的總體思路,堅持“規劃、建設、管理、經營、鞏固、提高”的原則,以加快柳湖新區開發建設步伐為重點,進一步配套完善公用基礎設施,著力擴充容量,提升功能,努力使中心城市建設邁上一個新臺階。
二、工程建設主要任務
20__年,中心城市建設工程主要包括一帶、兩區、三園、四路、五建五個方面,概算總投資6.51億元,其中政府直接投資2.31億元,社會投資4.2億元。
一帶:指涇河大道旅游景觀帶建設,工程概算8980萬元。主要工程有四項:
1、涇河大道景觀綠化工程:按照大道景觀綠化設計要求,實施道路南北兩側綠化及景點設施建設。工程概算投資3900萬元,需征用土地300畝。該工程建成后,景觀綠化總面積將達到785畝,與道路南北兩側建成的10多個景觀設施相映襯,從而形成涇河大道旅游景觀帶。該工程南北兩側的綠化由市林業局負責實施;隔離帶綠化及景點設施由市城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負責實施。
2、涇河千畝水面建設工程:在涇河大道北側河堤治理的基礎上,對八里橋至涇河大橋段的河床河堤進行綜合治理,清理河道亂堆的沙丘,平整河床,設置多級橡膠壩,形成千畝涇河水面。工程概算投資3900萬元。該工程由市水務局負責實施。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方面進一步進行考察、論證,做好規劃設計等前期準備工作。
3、虎山大橋建設工程:沿虎山路橫跨涇河修建虎山大橋,概算投資1000萬元。該工程由市交通局負責實施。
4、涇河渡槽改造工程:對白廟提灌站渡槽加寬改造成人行通道并形成水面空間景觀,工程概算投資180萬元。該工程由市水務局負責實施。
兩區:廣成路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和桃園小區綜合開發。工程總概算14億元,計劃分期實施,20__年計劃完成投資3.5億元。
1、廣成路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建設:該小區東臨新科路,南接柳湖路,西至廣成路,北連涇河大道,占地面積400畝,規劃建筑總面積53萬平方米,工程總投資概算4.12億元,20__年計劃建設20萬平方米,概算投資2.5億元。該項目由市建設局負責,按照統一規劃、市場運作的方式組織實施。同時,在甘溝路修建廉租住房200套,解決城區困難居民的住房問題,由崆峒區政府負責實施。
2、桃園小區綜合開發:該小區位于崆峒大道至涇河大道桃園路兩側,總占地673畝,由六個不同的組團組成。開發建設高檔商住小區并配套建設商業步行街。采取市場運作的方式,實行統一規劃,板塊開發,一次性競標,分年度建設。20__年計劃投資1億元,完成土地統征、范圍界定、掛牌出讓等工作。
三園:柳湖公園東擴續建、新區綠地公園建設和南山公園改造。工程概算7150萬元。
1、柳湖公園東擴續建工程:概算投資1600萬元,主要實施柳湖書院、古城墻、望樓、思雨閣、湖心亭等仿古建筑,總建筑面積7200平方米,治理二級臺地,完成公廁、綠化、亮化等配套工程。由市城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實施。
2、新區綠地公園建設工程:東臨仁愛路,南接崆峒大道,西至博愛路、北接柳湖路,占地總面積199.7畝,工程概算總投資4550萬元。計劃分年度實施,20__年完成拆遷征地、規劃設計等前期準備工作。由市城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實施。
3、南山公園改造工程:依照市城市總體規劃,重點做好公園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在此基礎上,按規劃對園內的公共設施進行改造完善,鋪設雨污水管道、實施綠化、亮化等配套工程,提升公園綜合使用功能。工程概算1000萬元。由崆峒區政府組織實施。
四路:即果園北路、興北路、虎山路、定北北路四條南北向道路,道路總長3.74公里,總占地面積237.5畝,概算投資6973.5萬元。由市城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實施。
1、果園北路建設工程:南接柳湖路,北至涇河大道,全長650米,道路寬度30米,主車道15米,兩側人行道各7.5米。
2、興北路建設工程:南起崆峒大道,北至涇河大道,全長1078米,規劃建筑紅線40米,道路寬度30米,一塊板路面,主車道寬度15米,兩側各7.5米人行道。
3、虎山路建設工程:南起崆峒大道,北至涇河大道,全長1231米,規劃道路寬度柳湖路以南為90米、以北為30米。
4、定北北路建設工程:南起柳湖路,北至涇河大道,全長780米,道路寬度30米,控制紅線40米。
五建:主要包括城市基礎設施、市場建設、背街小巷改造、便民公廁建設等五個方面的工程,工程概算投資7040萬元。由崆峒區政府組織實施。
1、城市污水回用工程:該項目為在建工程,總投資1.42億元,20__年計劃完成投資1500萬元,年內全面完成雨污水分流,與華能電廠二期改造一并考慮,接通污水管網進廠處理,并通過項目竣工驗收。
2、城市集中供熱工程:該工程總投資9262萬元,20__年計劃完成工程投資1200萬元,主要是結合城市新區開發,實施新城區住宅小區內供熱管網的前期配套,建成供熱站及部分管網工程。
3、市場建設工程:采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方式,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功能配套、方便群眾”的原則,改造新建10個專業市場及便民市場,工程概算投資2400萬元。
4、便民道路工程:按照“統一規劃設計、統一質量標準、統一調度管理、統一技術驗收”的原則,對城區10條背街小巷進行改造,工程概算投資1640萬元。
5、公廁建設工程:采取政府主導、社會支持、誰投資誰受益的方式,新建便民公廁10座,概算投資300萬元。
繼續實施好20__年的續建工程。包括柳湖書院、湖心亭、思雨閣、望樓的建設和二級臺地綠化、老公園道路改造和保豐路建設工程。
按照“創建省級園林城市實施方案”的要求,做好20__年城市道路和城市林地、林帶、廣場、公園的綠化和城市美化、亮化工程。
三、工程實施的主要途徑
(一)分工負責。在市城市建設
工程總指揮部的統一規劃、統一組織調度下,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鄉鎮按照分解的任務,分工負責,抓好實施。工程建設費用按“誰實施,誰承擔”的原則各自分擔。
(二)項目支持。由市發改委負責,協同建設、交通、林業、水務等部門做好涇河大道景觀綠化、涇河水面、虎山大橋等建設項目的可研、立項工作,積極爭取國家和省上的專項資金扶持。
(三)貸款啟動。按照“適度舉債,加快建設”的原則,進一步整合城市資產,優化篩選、打捆包裝新的貸款項目,繼續爭取交通銀行、開發銀行和商業銀行的貸款支持。
(四)經營土地。把增加土地經營收益作為今年城市建設和清償貸款的主要手段,實施桃園小區、廣成路小區、來遠路小區、百興集團小區、涇河大道南側縱伸100米范圍內等區域建設用地的拆遷統征,加大招、拍、掛力度,土地收益原則上全部用于工程建設。
(五)市場運作。要繼續探索城市市場經營的有效模式,特別是對城市公廁、市場、園林、綠化、集中供熱、垃圾處理等公益性項目,要全面放開市場,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收益”的原則,鼓勵吸引社會資金投資建設。要繼續執行“以建設帶開發、以開發促建設”的城市市政公益建設優惠政策,在城市建設中,凡開發商在道路兩側開發修建商貿設施或住宅小區的,必須承擔該區域內道路拆遷、綠化及其它配套設施建設任務;繼續對城市公交線路、戶外廣告等城市公共資源實行特許經營,拍賣經營權,收益用于城市建設。
(六)財政補助。加大財政對城市建設的扶持力度;全面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嚴格收費減免;確保城市維護費及專項資金的足額及時撥付。
(七)社會參與。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針,廣泛動員各部門、單位和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城市綠化、美化、亮化等工程建設,為中心城市建設工程的順利實施貢獻力量。
四、拆遷安置及土地開發政策
(一)房屋拆遷補償及安置政策
今年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房屋拆遷,嚴格遵守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甘肅省《拆遷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評估指導意見》,補償標準原則執行平政發〔20__〕20號文件精神。
1、凡占壓道路紅線的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原則上不予補償,由產權單位自行拆除,土地無償退出。
2、對符合規劃要求的原有道路無償占用,不予補償。
3、對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性建筑,一律自行拆除,不予補償;尚未到期的臨時性建筑,結合剩余期限給予適當補償。
4、城市居民房屋拆遷:房屋按同類標準補償,土地按征地指導價給予適當補償;確需劃地安置的,房屋按標準補償,土地按居民宅基實際占地(含建筑物占地)面積,在規劃的安置區“占一劃一”,由被拆遷戶按規劃自行修建,土地使用權歸被拆遷戶所有。
5、城市規劃區農民房屋拆遷,參照執行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的相關政策。對需劃撥宅基地的農戶,房屋按同類標準補償,土地按征地指導價補給村、社,由所在村、社按統一規劃修建農宅小區或村民住宅樓,互找差價后合理分配;對被拆遷農戶自愿放棄劃撥宅基地、享受一次性貨幣補償的,經村委會同意,房屋按標準補償,土地按市政府確定的征地指導價,結合農民宅基實際占地(含建筑物占地)面積進行適當補償。
6、拆遷鄉、村、社集體房屋,房產按標準補償,土地按指導價統征。
7、拆除私營企業房屋,房屋按標準補償,自行拆除。土地按取得來源,屬集體性質的按指導價統征;屬國有劃撥的,無償退出;屬出讓取得的,按合同出讓價結合土地剩余年限給予相應補償。
8、拆除直管公房,房屋由現住戶自行拆除,材料歸其所有,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后,按《房屋使用證》載明的建筑面積“拆一還二”,在安置區無償劃地安置。
9、對房屋交錯分布,占地尚未確權登記的“大雜院”,其占地面積由共用戶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按所處地段和確權房屋面積,采取均攤的辦法,連同房屋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
10、對積極配合拆遷,按“協議”規定時間提前完成拆遷任務的拆遷戶,可按拆遷在證房屋面積給予一定獎勵。
(二)土地征用、開發及失地農戶安置政策
1、因道路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占用的集體土地,區分用地現狀性質,限價征用,分類補償。具體由市土地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調研分析,合理測算后提出征用補償意見,報市政府審定公布后執行。
2、因政府收購儲備土地涉及征用集體土地的補償,仍執行平政發〔20__〕92號文件標準。
3、涇河大道南側,凡能整體開發的地段,按規劃由市土地儲備中心統一儲備,面向社會,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積極為城市建設籌集資金。
4、道路兩側拆遷后騰退的國有土地,無償劃撥為道路用地。
5、對因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收購失去宅基地的農戶,由市政府按照城市規劃要求,修建一批經濟適用住房或就近征用并劃撥住宅用地,交由村社組織集中修建安置住宅樓,一次安置到位,避免重復拆遷。對不愿意集中安置的農戶,可鼓勵進保豐、甘溝安置區或在新選定的安置小區內安置,結算差價后,享受居民的安置政策。
6、凡已經市政府審批,由柳湖鄉有關村社實施的農民安置樓項目,必須用于因城市建設工程征地拆遷失地農戶的安置,并以成本價出售農民,不允許商品住宅開發。
7、要圍繞“城中村”改造,由市區社保、民政等部門負責,調研出臺失地農戶的社會保障政策,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甘政辦發〔20__〕28號文件精神,與征地拆遷同步進行實施。
五、工作措施
(一)統一思想,堅定信心。今年,是實施中心城市建設工程的關鍵一年,工程量大,涉及面廣,任務艱巨。市區各部門、單位和中、省駐平各單位,都要從統籌城鄉經濟、加快___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城市建設工程的重大意義,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力量凝聚到落實各項工程建設的目標任務上來,形成合力,全力推進。
(二)精心組織,靠實責任。工程建設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城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統籌調度,統一規劃設計、統一組織管理,市、區及相關部門分級分工實施。要充實加強市城市建設工程指揮部工作人員,抽調市區建設、土地、民政、社保、文化、宣傳、等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業務骨干,到總指揮部工作,參與城市建設工程。要建立完善指揮部工程建設管理運行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協作,上下 配合,全力抓好各項工程建設任務的落實。凡涉及工程拆遷、征地、建設的市、區有關部門及柳湖鄉、崆峒鎮、西郊開發區、各街道辦事處,都必須服從市城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的指揮調度,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確定專門領導,認真抓好落實,保證各項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
(三)廣泛宣傳,全民動員。市區兩級電視、廣播、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中心城市建設工程的重大意義、政策措施;及時報道社會各界對工程建設的愿望和呼聲,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激發廣大干部群眾熱愛___、建設___的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市民尤其是動遷范圍內的單位、村社、居民、農戶的參與意識,積極配合工程建設。
(四)依法行政,嚴明紀律。在拆遷和建設工作中,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事,自覺遵守法定的拆遷、建設程序。不斷改進工作方式和方法,堅持公開、公正的辦事原則,規范建設項目管理程序。強化工作督查和工程質量監管,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及時研究解決征地拆遷建設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防止引發大的矛盾,確保社會穩定。對拒不執行政策,無理糾纏的拆遷戶,在提供周轉房后,要下硬手依法組織。
(五)完善機制,攻堅破難。發揚艱苦奮斗、頑強拼搏、扎實苦干的良好作風,創新工作機制,注重總結經驗,樹立典型,整體推進。堅持工程調度例會制度,及時評比通報,加快工程建設進度。超前安排,集中優勢,倒排工期,加班加點,確保按計劃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六)各方配合,形成合力。計劃、財政、金融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和行業優勢,積極做好工程建設立項、爭資和融資;土地管理部門要全力做好工程建設范圍內的土地征用和出讓工作;供水、電力、通信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工程建設,做好相關地下管線的拆遷和埋設;交警部門要配合工程建設,做好交通疏導和交通管制工作;公路交通部門要全力配合工程的施工;公安、法院等部門要積極為工程建設提供有效監督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