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相關法律法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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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遷相關法律法規范文1

關鍵詞: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農民失地

隨著農村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大量農村土地被占用,大批的農民私有住房被夷為平地,拆遷量連年上升,由此引發的矛盾也日趨突出,農民反映拆遷的上訪有增無減,損害農民利益的惡性事件也時有發生。在推進城市化進程中征地拆遷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前期工作,直接關系到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到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的大局,征地拆遷矛盾已危及農村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是當前社會的熱點和政府工作的難點。據國家權威部門估算,改革開放以后,通過低價征用農民土地最少使農民蒙受了20000億元的損失。利益分配的巨大失衡,很容易引發失地農民的不滿,政府公信力也因此受到影響。

征地拆遷與城市房屋拆遷的區別

征地拆遷是指集體土地征收或征用中的房屋拆遷,適用《土地管理法》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規定?!锻恋毓芾矸ā返谒氖邨l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第八條規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這里所指的地上附著物就包括房屋等建筑物。城市房屋拆遷是國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遷,指因城市建設項目的需要,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拆遷單位(拆遷人)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被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按照協議實施房屋拆遷的行為,適用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城市房屋拆遷活動主要是一種民事行為,同時也有一定的行政性質。

征地拆遷與城市房屋拆遷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拆遷活動,各自遵循不同的程序和規則來實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是征地拆遷主管機關,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城市房屋拆遷的主管機關。

征地拆遷中存在的問題

1、法律法規的缺失

長期以來,農村房屋拆遷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對農民房屋的私有財產權,一直采取忽略或放任態度,在可見的法律法規中,房屋僅被包含在“附著物”之中,嚴重混淆了農民土地的集體所有性質和房屋的私有性質。地方政府在辦理農村房屋拆遷補償事宜時主要參照國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辦法進行,有的甚至連參照的資格都沒有,農民公平受償權利在法律上受到了不當的限制,把本該由上位法保護的農民的合法財產權,移位于下位法,由地方性法規、規章及其以下的規范性文件擅自處分農民的財產。這種法律的移位,不能不說是我國法律的一大缺憾。

2、政府行為和職能出現偏差

征地拆遷與城市房屋拆遷有很多不一致,不能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的規定來實施,更不能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的有關規定來實施征地拆遷。征地拆遷存在的問題與政府工作的職能和方式有著密切關聯。征地拆遷中的權力約束機制和利益平衡機制的缺乏使政府行為失范和政府自利性膨脹。由于拆遷情況紛繁復雜,政府及其受托人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過程存在著許多非規范的行為。(1)拆遷許可證頒發程序不規范;(2)私定房屋評估機構;(3)擅用自由裁量權,使農戶間補償不平衡;(4)強行拆遷時有發生。不管農民對拆遷補償是否滿意,有些地方對不愿拆遷的農民采取強制拆遷。

3、行政補償的缺失

現行的征地補償額度是與市場無關的政策性價格,過于偏離土地的市場價值和農民的經濟預期?!锻恋毓芾矸ā芬幎ㄕ鞯乜詈仓醚a償、土地補償和青苗補償三部分。前兩項的補償標準為該耕地前3年平均產值的6至10倍和4至6倍,兩項之和最低為lO倍最高為16倍,特殊情況也不得超過30倍。按此規定計算,每畝土地補償費也就是5萬左右,僅僅相當于一個公務員一兩年的工資收入。雖然國土資源部于2004年11月出臺的《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各省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征地補償標準。但由于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沒有明確農民集體和農民個人在處理土地時,執行主體的界限和地位,從而使征用土地后補償分配存在弊端,往往大頭的土地補償由集體占有,由集體統一支配;小頭的其它補償,歸農民個人。而集體在分配土地補償的過程中,鄉(鎮)、村、組又層層截流,結果到最后大部分農民得到的只是有限的利益,遠遠不能彌補失地損失。

4、補償安置的標準不夠完善

由于拆遷時間、區域的不同,特別是隨著城市建設,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的開發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需要,地方政府對農民建房先后分批進行了控制,造成了農民建房的占地面積、建筑面積相差懸殊,同時造成鄉與鄉、村與村、戶與戶的農民得到補償價格、安置房面積相差懸殊,貧富差別越來越大。搭建違章建筑、拖延拆遷時間等情況比較突出。目前拆遷中普遍存在農民一旦得知要拆遷消息,第一件事就是突擊裝修和突擊搭建,不僅在室內室外的墻面和墻壁上動腦筋裝修,有院子的更把院子搭建成房子,房屋能夠向空中發展的,就想盡一切方法抬樓,還有部分拆遷戶甚至采取改變原房屋用途,臨時用作店面、廠房等非住宅,他們的目的就是希望在補償安置中得到更多的優惠,當愿望不能滿足時,就有人與拆遷人打持久戰拖延時間,討價還價迫使拆遷人做出讓步,這些因素的存在,均使拆遷補償難以平衡。

征地拆遷問題的解決對策

1、制定法律法規,確保拆遷農房有法可依

農房拆遷相關法律缺失,政策供給又落伍是造成農房拆遷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目前所見的行政法規、規章的適用范圍均是國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規定,而對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拆遷補償尚無規定,致使農村集體房屋拆遷在現實中遇到許多難以解決的問題。因此,規范征收土地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盡快制定一部關于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法律十分必要。我們要根據憲法的原則精神,對涉及農房拆遷的一些具體政策和實際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把成熟的經驗和做法,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來,制定出合乎民意的法律法規,規范農房拆遷行為。

2、深入宣傳政策,規范拆遷行為

實踐證明,只要及時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就能得到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許多矛盾都可以得到預防和解決。一是應及時向被拆遷人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告知他們享有的權利及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同時,告知他們應盡的義務,引導農民依法辦事,重德為人,服從國家建設需要,配合拆遷,是拆遷工作順利進行。二是要建立透明的拆遷工作制度。怎樣拆遷、如何安置補償和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都應該向被拆遷戶公示,主動接受公眾監督,給被拆遷人一個平等的權利。三是完善拆遷程序,規范拆遷具體操作行為。在拆遷安置具體操作中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保穩定,做到合情、合理、合法,使拆遷工程成為政府和被拆遷人的共贏工程。

3、拆遷房屋權屬的確定

對拆遷房屋的權屬的確定要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被拆遷房屋產權證載明的建筑面積,是確定拆遷安置補償面積的法定證據。被拆遷房屋有合法權屬證書的,按證書上記載的建筑面積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被拆遷房屋沒有合法的產權證,但持有合法的批準文件,如規劃許可證等,則應當根據有關政策,可以補辦產權證的予以補辦,不能夠補辦產權證的,應有區別與違章建筑予以處理。對于農民擅自搭建的違法住宅,沒有任何合法證明,則應送規劃部門進行年限查證,待查證結果出來后,如符合規劃且在宅基地指標范圍內的,可考慮依法補辦有關土地審批和規劃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規劃要求或沒有宅基地指標的違法建筑,應依法予以拆除,也可以適當給予人性化的補償,保障城市規劃的順利實施。

4、安置政策的合理進行

對被拆遷房屋安置政策有兩種,即產權調換和貨幣安置。對集體土地征用中房屋拆遷,一般也采用這兩種政策,可根據不低于原來水平的原則,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結構類型和建筑面積的大小給予合理的補償,或由政府統一籌建安置房或農民公寓、有條件的附近安排宅基地等進行合理安置。一些地方更是采取了相當優惠的政策,如被拆遷農戶的建筑樓層未達到三樓,簽訂安置補償協議時,均按三樓的建筑面積計算,實踐證明,這項惠民政策的實施,切實地維護了農民的權益,有力地推進了拆遷進程。

征地拆遷相關法律法規范文2

[關鍵詞]征地拆遷;市場管理;深圳市;主要問題

[中圖分類號]F2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3)44-0070-02

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房地產評估、測繪以及房屋拆除等中介服務不僅是房屋拆遷的重要環節,還是維護拆遷當事人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據此,加強對房屋拆遷中介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極為重要。從現實中來看,深圳市在征地拆遷工作方面著重保護被拆遷人的權益,努力平衡拆遷過程中的各方利益,征地拆遷糾紛相比其他城市大大減少。但隨著深圳作為全國窗口城市快速發展的態勢,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使其征地拆遷工作的推進亦趨困難,尤其體現在拆遷服務市場在管理上混亂和無序,致使各類拆遷服務機構在拆遷服務過程中均對拆遷當事人的利益構成不同程度的損害,引發拆遷矛盾。

1缺乏統一的法律管理規范

統一的法律管理規范是形成和完善征地拆遷服務體系的首要前提,但深圳的現狀是關于規范拆遷服務市場方面的立法幾乎空白,這直接導致成熟的征地拆遷服務市場尚未形成。深圳市從事房屋拆遷的測繪、評估服務的機構以及房屋拆遷公司等房屋拆遷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缺乏有效的行業管理規定。依據國家及深圳市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也只明確規定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對拆遷單位的設立資格、資質等情況進行規范和管理,而對于拆遷評估機構和拆遷測繪機構而言,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對其資質、資格進行管理并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或授權依據,如此便導致了拆遷服務機構隨意進入拆遷服務市場,造成市場運作的無序化,從而影響整個拆遷工作的進程。

與此同時,拆遷服務機構缺乏充分的行業規范,其所從事的拆遷服務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行業組織應對其提供專業上的指導和監督,發揮行業組織對該行業管理和規范的職責。目前深圳關于拆遷服務的行業組織有深圳市不動產估價師學會及深圳市測繪學會,但它們僅對拆遷服務機構的執業行為進行監督,現行法律法規及行業組織章程都沒有賦予行業協會對拆遷服務機構的資質、資格乃至準入拆遷服務市場的行為等方面進行管理的權限,使得行業協會作為拆遷服務市場中獨立第三方的地位和作用沒有被充分地體現和發揮,拆遷服務質量也會受到一定的削弱。

2選定拆遷服務機構存在的問題

2.1拆遷服務機構選取程序有待完善

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房屋拆遷服務機構通常由拆遷人指定,而這些拆遷服務機構因與委托人有利益關系,在缺乏嚴密的市場監督情況下,很難保證其在拆遷服務工作中的中立性和公正性。拆遷服務工作具有較強的專業性,而拆遷服務機構在從事拆遷服務工作時極少會將具體工作的操作標準等細節向拆遷當事人公開,因此對于大多數被拆遷人來說,拆遷服務工作的程序是否合法合理,是很難做出正確判斷的;拆遷當事人對拆遷服務機構的資質、資格以及信譽等方面信息同樣存在不了解的情況,且拆遷服務機構與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開發商等主體有一定的利益糾葛,拆遷服務機構資質、資格的真實性同樣飽受質疑。

拆遷服務機構在選取程序尚未理順的情況下開展拆遷服務工作則容易產生各方面信息的嚴重不對稱,誤導拆遷當事人錯選拆遷服務機構,使得不符合資質、資格或者信譽不良的拆遷服務機構參與到拆遷服務工作中,使評估、測繪結果的客觀性和真實性無法得到保障,由此引發拆遷糾紛。

2.2拆遷服務機構申訴途徑匱乏

雖然在拆遷服務過程中,拆遷當事人是最主要的利益主體,但并不意味著拆遷服務機構的利益就不會受到損害。在確定拆遷服務機構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同行間的惡性競爭,而現行相關法律規范規定對惡性競爭損害同行利益的拆遷服務機構的處罰較輕,并不能有效遏制類似行為的發生,被損害的拆遷服務機構的利益也無法得到充分的保護和彌補。而拆遷服務機構申訴途徑的不足,更挫傷其從事拆遷服務的積極性和能動性,不利于拆遷服務行業的發展。

3拆遷服務機構備案制度不夠健全

3.1拆遷評估機構的備案制度

《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資質許可機關或者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應當建立房地產估價機構信用檔案。另外在深圳市政府161號令第五十二條第三款中規定,拆遷人應當自委托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報市拆遷辦備案。市拆遷辦應當建立拆遷評估機構誠信檔案;嚴重失信的評估機構不得從事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屋拆遷評估業務。然而,目前深圳市在實務操作中尚未建立相關的拆遷評估機構誠信檔案,一方面不能對拆遷評估機構形成一種考核機制,約束并規范其在拆遷評估工作中的行為;另一方面不利于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對拆遷評估機構的管理,不利于在行政管理中融入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機制,從而影響整個拆遷評估行業的健康發展。

3.2拆遷測繪機構的備案制度

對于測繪機構方面的備案制度,相關法律法規在測繪機構備案制度或建立誠信檔案等方面并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使得測繪機構雖然受到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管,但成效并不大。由于缺乏完善的備案制度或誠信檔案制度,拆遷當事人的知情權進一步受到限制,使拆遷人選擇測繪機構時由于信息的極度不對稱而導致不符合條件的測繪機構進入拆遷服務市場,在一定程度上擾亂服務市場秩序。

3.3拆遷單位的備案制度

對于拆遷單位,根據《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拆遷單位的設立及其資質、資格是須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進行批準和認定的,也就是拆遷單位的業務范圍、行為規范等方面都受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監管,拆遷主管部門掌握了各拆遷單位的信息,因此未規定備案制度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沒有建立拆遷單位誠信檔案,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拆遷單位的規范管理。在拆遷工作中,拆遷單位承擔最繁重的具體拆遷工作,與當事人針對補償方案進行談判、對被拆遷房屋進行爆破、拆除等,關乎被拆遷人的切身利益,缺乏拆遷單位誠信檔案,拆遷當事人即使對拆遷單位不滿或者拆遷單位作出損害拆遷當事人利益的行為,對其之后繼續參與拆遷工作并無太大的影響,也就是不能有效地通過運用考核激勵機制規定拆遷單位在拆遷工作中的行為,保證其合法合理性。

4違法拆遷行為仍時有出現

深圳市城市建設快速發展的態勢,使相關主管部門偏重于管理的方便而忽視公民權益的保障;偏重于實體性規定,忽視正當程序保障。由此引發了不同程度的違法拆遷事件,增加威脅社會和諧的因素。

拆遷項目的實施進度,往往與政府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績效利益相掛鉤,導致在拆遷工作中,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為提高其績效利益,對房屋拆遷單位的某些違法行為采取放任的態度,在一定程度上損害廣大被拆遷人的人身及財產利益。此外,由于缺乏對違法拆遷行為的有力監管,違法拆遷行為一旦確定,受到的處罰遠遠不能彌補被拆遷人受損的權益。目前,對拆遷行為較為有效的監督主要來自新聞媒體的輿論壓力,但輿論畢竟帶有主觀色彩,對規范拆遷行為只是治標不治本。

5拆遷服務結果爭議處理機制不合理

5.1拆遷估價結果爭議處理機制

《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拆遷當事人對原估價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或者另行委托估價的結果與原估價結果有差異且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鑒定。此外,《深圳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政府161號令)也規定了,市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房地產估價行業自律性組織應當成立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對拆遷評估進行技術指導,受理拆遷評估技術鑒定。

以上規定雖然對評估結果爭議提供處理的依據和方式,但深圳市在實務操作中并沒有建立完備的評估爭議處理機制,既沒有設立評估專家鑒定機構,也沒有明確具體的鑒定程序等,僅規定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行委托其他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自己的被拆遷房屋,而其出具的評估報告必須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指定的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復核。但由于目前制度的不健全,加上受到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當事人強勢干預的因素,政府指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能否客觀公斷是存在質疑的。缺乏一個中立的鑒定機構以及一套完備的鑒定程序對異議結果進行鑒定,爭議糾紛則很難得到公正的解決。

5.2拆遷測繪結果爭議處理機制

對于拆遷測繪方面,《房產測繪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房產測繪成果有異議的,可以委托國家認定的房產測繪成果鑒定機構鑒定。而根據深圳市政府161號令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屋拆遷中的查勘、測繪工作應當委托市政府設立的地籍測繪機構實施。只有在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特殊情況需要時,拆遷人才可以委托具備法定資質和良好信譽的其他測繪機構進行查勘、測繪。

深圳市政府設立的地籍測繪機構為深圳市地籍測繪大隊,主要負責對測繪成果管理、測繪質量監督等提供技術支持。那么,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測繪工作中,如有發生測繪結果爭議的,地籍測繪大隊則同時充當運動員與裁判員的角色,使得測繪鑒定結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遭受質疑,尤其面對當前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日趨繁多,有質疑的拆遷測繪結果無疑會影響拆遷工作的推進。

參考文獻:

[1]王達.房屋征收拆遷法律制度新問題[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

[2]譚曉莉.征地拆遷矛盾現狀及原因研究——以廣州市為例[J].經濟研究導刊,2010(26).

征地拆遷相關法律法規范文3

關鍵詞:中原經濟區;“三化”協調;征地拆遷

基金項目:河南省政府決策研究招標課題(課題編號:2011B885)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三化”協調發展進程中征地拆遷問題對策研究

收錄日期:2011年11月10日

建設中原經濟區,核心是要走出一條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的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三化”協調科學發展新路子?!吨性洕鷧^安陽發展綱要》中明確提出要把安陽建設成為中原經濟區“三化”協調發展示范區,因此對安陽市“三化”協調發展進程中的征地拆遷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安陽市征地拆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目前,安陽市征地拆遷工作整體進展順利,但征地拆遷涉及面廣、環節多、利益問題復雜,由此引發的社會問題不容忽視。

(一)城鄉分割,城房、農房二元結構矛盾突出。與人的身份被劃分為城里人和農村人一樣,同一片區、同一條街的房屋也要根據其土地性質不同,劃分為國有土地的城房和集體土地的農房。安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意見和安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地地上附屬物補償標準的通知等文件的有關規定,使城房、農房存在巨大的賠付標準剪刀差,就自然而然地給舊城改造和征地拆遷工作帶來難以逾越的矛盾和巨大的改造和拆遷困難,也給和諧改造和征地拆遷安置工作埋下不穩定的隱患。

(二)“先改造、后征地拆遷、再安置”已成為工作的羈絆?!跋雀脑?、后拆遷、再安置”就是舊房已改造拆遷,新房未建。即先和被拆遷戶簽訂安置協議,被拆遷戶手中拿著安置房號和過渡費等待安置。然而,按照相關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無論是舊城改造,還是征地拆遷,其所涉及到的房屋征地拆遷,均應該是先安置,后拆遷。但是,在實際的舊城改造和征地拆遷工作中,由于舊城改造和征地拆遷工作速度太快,安置房建設速度跟不上,舊房拆遷戶分戶數量過大,安置房建設歷史欠賬太多等諸多原因,總是不能達到先安置、后改造拆遷的要求,這既影響征地拆遷及其安置的工作效率,又增加建設投資成本,更影響和諧社會的構建。同時,還給被改造和征地拆遷群眾帶來事實上的生活困難。因此,“先改造、后征地拆遷、再安置”已成為各級政府在舊城改造和征地拆遷工作中的羈絆。

(三)政策法規與群眾的現實要求存在明顯差距。一是征用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偏低?,F行拆遷補償基準價難以與房地產市場發展狀況相適應,與商品房價差距也逐漸拉大;二是補償標準不統一。通常按區域劃定相應的補償標準,實行不同的區片地價,但區域相鄰處的補償標準相差過大,會出現不公平現象,引起部分被征地拆遷戶心理不平衡,產生抵觸情緒;三是補償標準不易衡量。土地的預期收益很難準確估算,彈性空間較大,也增加了征地補償的難度;四是后期配套工作滯后,被征地拆遷戶對未來生活擔憂,特別是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突出。

(四)個別被征地拆遷戶要求過高已成最大阻力。個別被征地拆遷戶對政策不理解,想方設法提出一些不合理的條件,要求提高補償價格或給予額外補償。比如,有的被拆遷戶房屋不具備商業用房補償條件,卻提出要按商業用房的價格給予補償等。有些群眾未經建設規劃部門批準,突擊蓋房;不顧季節,突擊種植、突擊栽樹等,為的是能向政府多要一些補償金。有的甚至私下聚會商定攻守同盟,并屢屢以上訪、群訪的形式向政府和有關單位施加壓力。遇到這種情況時,公檢法又不得直接介入征地拆遷,行政手段乏力,嚴重阻礙拆遷進度。

二、對策思路

目前,征地拆遷問題已成為“三化”協調發展進程中的難題。要解決這些問題,不僅要完善制度,還需要各地立足實際,真正做到以人為本,關注民生,尊重群眾意愿,堅持做到依法拆遷、有序拆遷、科學拆遷、陽光拆遷、和諧拆遷,逐步建立“經濟補償、社會保障、就業扶持、統籌發展”四位一體的征地拆遷安置新格局。

(一)堅持以人為本,真正把群眾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工作人員在拆遷安置中要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堅持利民惠民的原則,從政策措施的制定、具體拆遷的實施,到被拆遷群眾的安置,處處為群眾考慮、讓群眾滿意,使人民群眾充分享受發展的成果。可行的措施包括:在進行土地規劃時,為村集體發展適宜產業保留一定的土地,村集體通過產業開發來吸納村集體中的人員;政府通過政策扶持,積極引導村民從事二三產業,創辦社區服務業,對村民進行職業培訓提高其就業的機會;村民改居民后,政府對改制后的居民將與其他城市居民一樣對待,對滿足醫療、社保條件的居民,為其提供醫療和社會養老保障。在殷墟大遺址公園建設中涉及到花園莊整體搬遷,安陽市殷都區積極深入群眾,融入群眾,依靠群眾,獲得群眾的認同感和信任感,并創造了“三會兩公”拆遷模式,真正掌握了群眾工作的主動權,實現了工作的順利推進。事實證明,殷都區花園莊搬遷,不僅沒有使群眾受到損失,反而使群眾得到了更多的實惠。只要各級黨委、政府本著最大限度地維護群眾利益的立場去想問題、辦事情,合理補償他們因拆遷而受到的損失,認真解決他們在拆遷中遇到的困難,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再棘手的難題也能破解,再復雜的矛盾也能解決,再困難的事情也能辦好。

(二)完善立法與制度改革相結合,規范征地拆遷源頭。一是完善征地拆遷的相關法律法規。建議國家立法機關對有關征地拆遷的行政法規進行一次全面審查和完善,確保相關法規與基本的民事、行政、訴訟等法律相一致。條例及各省、市制定的辦法規范的多是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出讓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遷,事實上,在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推進的過程中,涉及更多的是非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農村集體土地上的農村房屋拆遷。目前集體土地上農村房屋的拆遷尚處于“無章可循”的狀態;二是改革土地產權制度。重構農村土地產權關系,全面保障農村的土地財產權益。必須重新確定農村土地的真實所有權,重點是明確農民的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地位,使農村土地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都逐步有法可依、有規可循,減少土地產權運行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和隨意性;三是準確界定公共利益??s小政府征地范圍,減少失地農民數量,是解決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土地利用各種復雜矛盾的上策。凡涉及公益性的公共設施和公用事業用地,采取征地形式供地,其余經營性建設用地可采用集體土地流轉的形式供地,由土地所有者――農民集體經濟組織與使用土地的公司、企業、房地產經營者直接交易,讓農民帶著權利參與工業化、城鎮化,保障土地非農化后對土地收益的分享。

(三)市場經濟與保障民生相結合,著力完善補償機制。尋找政府、征用地主體、被征地拆遷人之間最佳的利益結合點,統籌兼顧、科學合理地調整利益,建立利益分享機制,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一是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征地補償要充分考慮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增長的實際,實現動態化調整,建立每年補償標準隨物價變化的補償機制,改變補償標準跟不上物價和消費水平變化的情況。同時,政府要通過壟斷一級市場,適當降低稅、費、調整土地出讓收益分配比例,提高征地補償標準;二是逐步推行統一價。堅持市場化導向,根據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按地段、地類等將城市劃分成若干片區,每個片區確定一個相對合理的基準地價,在統一征地時實行區片綜合地價,按照統一標準進行補償。對于不同村莊之間地價不統一問題,在總體實行綜合片區地價的前提下,可以給基層更大的自,按照村里“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法提出解決方案,以便合理劃分村集體和農民個人的利益;三是征地補償市場化。允許集體經濟組織代表農民同征地主體平等協商談判,讓農民在所征土地的增值收益中分享利益,避免土地被“買斷式”征占。引入談判機制,允許集體土地逐步統一進入市場,讓集體經濟組織代表農民作為市場主體一方,逐步直接參與市場交易。

(四)超前性與統一性相結合,完善監督管理機制。一是政策制定的超前性。在征地拆遷工作開始前,應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并進行深入論證。在制定政策時必須把日后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最大限度地考慮周全,并制定具體的適應本地實際的實施辦法和補償標準,做到“有據可依”。使群眾真正理解政策、接受政策;二是政策執行的統一性。征地拆遷工作領導機構應自始至終掌握統一的尺度,嚴格按照既定的政策進行拆遷和補償,做到一個政策執行到底。保證“先拆后拆一個樣”,“鬧與不鬧一個樣”,保證政策的延續性和公平性,維護政策的嚴肅性;三是完善監督管理機制。確保征地拆遷的透明度和程序公正、公開,充分保障被拆遷人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莊整體搬遷中,工作人員幾上幾下廣泛征求村兩委、黨員代表、村民代表和全體村民的意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廣大村民在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組織下參與拆遷的全過程,保障他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切實做到以公開促公平,以公平促穩定。

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安陽市將繼續拉大城區框架,構建組團式結構城區,逐步形成中心城區、衛星城、近郊區多層次結構的現代城市格局,做好征地拆遷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我們要勇于面對問題,正視問題,解決問題,積極探索“三化”協調發展的新途徑、新機制,奮力爭創中原經濟區“三化”協調發展的先行區。

主要參考文獻:

[1]安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2011.3.

征地拆遷相關法律法規范文4

征收程序:將尊重農民參與權

對于社會關注的《土地管理法》修改,王守智介紹,國務院法制辦和國土部已經在著手開展工作。國土資源部的修改稿已經完成送審,上報國務院。國務院法制辦也進行了一系列的調查研究、修改論證。

“修改的重點,主要是在集體土地征收這一塊進行完善?!蓖跏刂钦f,完善主要是根據和四中全會的規定,進一步貫徹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的要求,進一步縮小征地范圍,完善征地補償的機制。

“具體制度方面,重點是在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條例相銜接的基礎上,界定土地征收范圍。同時,要完善征收土地的程序,更加尊重農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而且在征收程序上要完善矛盾的化解機制?!蓖跏刂钦f。

征收補償:財產補償+安置保障

征收補償一直是被關注的焦點問題。王守智表示,此次修改中,對征收土地補償的方式也將進行完善和改革。“補償將更加突出不僅要從財產上進行補償,同時要兼顧到安置和保障,要確實做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改善,來進行補償,并同時建立社會保障體系。另外,農民房屋的征收,也要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原則相協調?!?/p>

文件規范:明確區分“征用”“征收”

王守智表示,2004年在憲法修正時,明確了“征用”和“征收”的概念。但2004年之前的相關法律法規,沒有把“征用”和“征收”分開,往往把“土地征收”叫“土地征用”。而實際上兩者在法律上是有本質區別的。

征地拆遷相關法律法規范文5

一、城市征地拆遷工作情況

自《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頒布后,我縣實施的城南沿江大道建設工程等房屋征收項目嚴格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市貫徹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若干意見(試行)》等法律法規進行操作。我們在房屋征收過程中堅持公平補償、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充分保證了房屋征收項目的合法性;保證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權、參與權;保證了被征收人房地產的合法權益。

對于在房屋征收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我們派工作人員及時與被征收人溝通,對征收條例不懂、對政策不清楚的我們及時給予解答。對已實施完成,但存在的工程項目,我們派該工程項目的工作人員及分管領導及時與人溝通,對合理的意見、建議我們充分采納,對不合理的要求我們給予解釋清楚?!秶型恋厣戏课菡魇张c補償條例》實施以來我縣還沒有出現一例強制拆遷。

1.及時成立征收部門明確工作職能。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頒布后,縣人民政府于2011年8月25日下發石府辦抄字[2011]360號文件,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于2011年12月12日下發石編發[2011]24號文件通知,將縣房產局下屬縣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歸并到縣征地拆遷安置辦公室。單位規格和性質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縣人民政府指定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部門;負責全縣規劃范圍內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的綜合組織協調與管理;主要承擔《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在我縣的貫徹實施。單位成立至今,通過全體房屋征收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我縣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取得了較滿意的社會效益。

2、依法征收,加大宣傳,提高房屋征收與補償公信力。隨著城市化進程,城市結構的調整,舊城改造步伐的加快,為全面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把握界定公共利益的基本要求,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一是加大了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宣傳力度。我們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宣傳標語、網絡等多種形式開展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進行全方位的宣傳和報道,將房屋征收的項目實施范圍,征收與補償程序、安置方式、安置地點、征收補償、補助及獎勵標準、安置保障的措施、以及房屋征收范圍內調查的房屋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調查結果一一進行公示。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是做好我縣危舊房改造、舊城改造,調整城市結構,完善城市功能,做好環境治理,提升城市品位的公共利益需要,確保房屋征收各項建設活動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計劃項目列入市、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確保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程序符合《條例》規定的程序要求。二是房屋征收補償項目方案進行了組織論證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征求群眾意見。我縣在房屋征收與補償決定前,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經縣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前,征收補償費用足額到位,專戶存儲、??顚S?。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縣人民政府??h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群眾意見,將征求意見情況和公眾意見的情況進一步公布??h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及時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事項,使我縣的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具有較好的科學性、合理性、經濟性和社會穩定性。三是認真貫徹落實房屋征收與補償應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房屋征收評估機構的確定由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在規定時間協商不成的,由我辦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用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通過上述一系列的依法征收、宣傳發動工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在廣大人民群眾心目中起到了相互溝通,正確引導,工作協調的作用,同時增強了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人員的工作責任感,提高了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公信力。

3.《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頒布后啟動的新項目正在順利實施。2011年9月我縣依法啟動了縣城南沿江大道建設工程,該項目征收涉及私房270戶,其中企業、事業單位18戶,征收房屋總面積約11.4萬平方米。該項目是新條例出臺后我縣實施的第一個房屋征收項目。為了確保該項目圓滿完成,領導非常重視,廣大人民群眾也非常關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程序流程和要求,依法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面對釘子戶,工作人員采取配對做好釘子戶的工作,發揚敢于負責、敢于拼搏、敢于攻堅、敢于創新、敢于碰硬,爭當建設先鋒隊,樂做城市守護人的精神,做到不分節假休息日,及時主動上門做好各項工作。面對難題領導親自出面,力爭達成協議。在工作中我們發揚“白加黑、五加二”等連續作戰的工作作風。目前,該工程項目進展順利,基本上都簽訂了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

4.堅持以人為本,妥善做好老項目工程的收尾工作。目前我縣還有2個老項目正在收尾階段,即:縣城防洪堤二期工程仙源段及周邊改造項目、縣城西外路建設工程。三個項目還有約6戶尚未簽定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其中縣城防洪堤二期工程仙源段及周邊改造項目所剩4戶經過裁決已向縣法院申請了強拆,法院已受理;縣城西外路建設工程所剩約2戶正在協調之中。我縣對于已經辦理了《房屋拆遷許可證》的老項目,按新條例規定,除了不實施行政強拆以外,其它的都按老條例實施。我縣督促了拆遷人要把老項目收尾工作抓緊搞完,而且不能引發矛盾。在拆遷工作中要把工作做細、做實,要依法行政,文明拆遷。被拆遷人有疑問的,我們耐心解釋,盡量減少矛盾,減少對立面,確實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利益。

二、存在不足

1.我們在啟動新項目按新條例實施操作方面還欠缺經驗,建議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要定期對我們業務指導和培訓。

2、到目前我們縣所有的項目都有異地土地安置,如果一旦取消異地土地安置,估計房屋征收難度要加大。

3.征地拆遷案件處理方法不夠多,效果不太明顯,致使部分矛盾糾紛化解的不夠及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房屋征收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力度。采取發放宣傳單、橫幅、舉辦培訓班、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加強房屋征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力度,牢固樹立科學發展理念和以人為本思想。

(二)進一步規范房屋征收程序。認真總結房屋征收工作經驗,及時查找房屋征收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進行整改。制定出臺重大項目社會風險評估辦法等各種配套方案,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規范征地拆遷補償程序。同時,建立日常督查工作機制,由國土、城建、監察、審計、法制等部門不定期對全縣征地拆遷工作進行督查,對不符合政策規定的征地拆遷行為及時糾正,對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堅決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征地拆遷相關法律法規范文6

建立3種意識

1超前意識

開展工程投資管理,最重要的是要有強烈的超前意識,即超前謀劃、運籌帷幄。要做到這一點,一方面需要投資管理工作經驗的積累,另一方面要結合工程建設實際及建立的管理體系,通過調研、歸納和分析,進行投資管理工作的策劃。

2參與意識

工程投資管理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投資管理工作人員要不失時機,積極參與,從征地拆遷、地方政府訴求、設計變更、標段劃分、物資供應等方面入手,適時掌控引起投資變化的情況,指導和協助工程技術人員完善手續、積累資料。

3服務意識

投資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的管理工作,不僅要收集和分析各類信息資料,而且要將所掌握的各類有用信息及時準確地傳遞給所需部門和相關人員,協助和配合他們做好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提高4種能力

1綜合協調能力

工程投資管理是工程建設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面對的單位多,涉及的人員廣,對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影響投資較大的問題,要及時與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協調,能解決的盡快解決,暫時解決不了的說明情況,明確其后解決或處理的時間,并形成書面意見或文件。

2綜合運用能力

要了解和掌握與鐵路工程建設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程規范、技術標準等,以此指導工程投資管理工作,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針對不同的問題靈活、準確地運用。

3綜合業務能力

工程投資管理人員,不僅要熟練掌握和運用本專業的知識與技能,而且還要了解和熟悉其他專業的知識和技術。如施工流程、施工工藝、施工措施,哪些環節和部位的變化可能引起投資的變化、哪些環節是投資管理的關鍵環節,采用何種安全措施對投資進行有效控制等。

4綜合判斷能力

在工程建設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矛盾和問題,面對這些矛盾和問題,應能根據積累的工作經驗,掌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技術標準、批復的文件、簽訂的合同等,做出及時、準確的判斷,正確無誤地予以答復或解決,保證投資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抓住5個關鍵環節

1前期工作

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是合理估算工程投資的關鍵階段,投資管理工作人員要積極參與其中,協助明確設計執行標準、投資估算方法和概算編制辦法、投資變化影響因素、遺留問題及處理預案,盡量做到該設計階段不漏項,后續設計階段需增加的費用有出處。無條件參與前期工作的人員,應收集和了解初步設計的設計內容、概算及批復,具備條件時實地調查地材價格、運輸方式、建設環境、大臨設施等信息和情況,為實現后續階段的投資管理目標制定控制措施。

2施工設計

初步設計完成后到開展施工設計一般都相隔一段時間,各種情況的變化會引起設計方案的調整,規模和工程量的變化,設計標準的提高等。所以,特別是實行施工圖招標的項目,施工設計是影響和控制投資的重要階段。此階段應根據初步設計批復的設計方案和概算,結合工程實際在控制施工圖量差的基礎上,達到有效控制投資的目的。

3變更設計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變更設計是不可避免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都可能提出變更設計,不管那一方提出變更設計都會引起投資的變化。所以,應嚴格控制變更設計,確需變更的應按照變更設計管理程序辦理簽證,有效控制投資。

4地方政府訴求

鐵路工程建設涉及到征地拆遷,征遷群眾的安置和補償等,地方政府會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惠民利民政策,從安全、交通、環保等方面提出增加相應配套設施的要求。在此情況下,應把握政策,依據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實際和簽訂的協議進行補償,有效控制工程投資。

5工程實施

工程實施階段涉及到方方面面各種復雜的問題,是控制投資的難點,這就要求投資管理人員在樹立堅定信心、發揚2種精神、建立3種意識、提高4種能力的基礎上,按照初步設計批復的設計方案、技術標準、建設規模,簽訂的承發包合同及工程量清單,嚴格控制工程變更、施工圖量差、新增工程等。為投資過程清理或最終概算清理奠定基礎。

把握6個方面

1及時交流信息和溝通

各參建單位應根據預先約定,將可能發生和已經發生的影響投資的事件及時與建設、監理等相關單位或部門進行通報與溝通,并將對投資的影響程度通過紀要等形式記錄下來。對投資影響較大的應通過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上報鐵道部。

2熟練掌握投資管理政策

不同的鐵路工程項目所處地理位置不同,技術標準、設計原則存在差異。項目的投資管理者,應熟練掌握投資管理政策和控制投資的有關措施,有效控制投資,使投資始終處于一個科學合理的水平上。

3多方加強信息溝通

對處于地質情況復雜、施工條件差、投資嚴重不足、設計方案變化較大的工程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分層次、多渠道與有關各方溝通,將工程實施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通報給相關單位、部門和主管人員,確保各級相關決策人員掌握足夠的信息,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和決策。

4分類處理存在的問題

鐵路工程建設線長點多、建設周期長,遇到的問題復雜,不可預見的因素多,執行的相關政策跨度大,施工管理人員調整頻繁。所以,投資管理人員應在在崗期間,及時分類統計已發生的問題,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對暫時處理不了的,分類建檔,并提交給相關單位和部門,或留待清理概算時根據政策變化及合同約定,再行處理。

5收集、整理各種技術資料

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工程投資方面的各類文件、紀要,設計方案調整、變更設計、工程量增減及其他有關技術資料等,要及時收集、整理、歸類,作為投資管理工作的依據或參考,并為提高投資管理工作水平奠定基礎。

6準確預測投資管理目標

投資管理人員應根據批復的初步設計方案和概算,招標標的,簽訂發包合同,并在通過實地調查掌握各種資料和情況的基礎上,經過統計分析與比較,合理、準確預測出投資管理目標。按照確定的預測投資管理目標和合同約定,結合投資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進行工程投資管理,達到有效控制投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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