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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實施金融監管范文1
關鍵詞:新時期背景 提高 金融監管改革
金融行業對于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有著關鍵性作用,新時期背景下要求金融行業人士金融監管的重要性,不斷的提高金融監管改革的力度,金融行業需要不斷的加強金融監管改革的力度,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才能夠有效的避免金融風險,使金融行業能夠有序的進行,促進經濟的穩定發展。
一、新時期提高金融監管改革力度的必要性
(一)新時期發展的趨勢
全球化的不斷發展,要求不斷的完善金融監管改革,以適應全球化發展的需求,國家之間的聯系越來也緊密,其他國家如果發生金融危機,勢必會給我國帶來一定的影響,部門國際企業與銀行開展了合作,金融機構的范圍也隨之變大,給金融監管改革帶來一定的難度,新時期背景下要求應完善金融監管改革力度,提高金融機構監管的效率[1]。
(二)互聯網信息化的發展
互聯網信息化的不斷發展已被廣泛應用在各個領域,金融業也不例外,通過互聯網的融合,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但互聯網本身的缺陷也給金融監管工作帶來了不利的影響,金融機構之間的服務逐漸趨同化,金融機構現都是運用互聯網開展服務,實現了網絡在線交易,但是資金的流動性比較強,不易監管。
(三)金融機構混業現象
金融機構存在混業的現象,加快了金融監管改革,混業自身也有一定的優勢,能夠為客戶提供全面的服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風險,節約了資金成本,但混業經營也會存在不同的問題,只有加強金融監管改革,才可能夠有效的避免問題的發生[2]。
(四)完善金融市場
金融監管可以通過中央銀行以及人民銀行等部門來對金融市場進行有效的引導,實施金融監管可以及時發現金融機構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的解決。金融監管對于完善金融市場具有決定性作用,金融機構之間的關聯性越來越大,協調好它們之間的聯系任務艱巨,還有金融機構影響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只有通過提高金融監管改革的力度才可以創造出良好的金融市場環境。
二、新時期金融監管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一)金融監管機制不健全
金融行業中缺乏完善的監管機制,監管機制尚未建立,內部控制力度較弱,不能夠通過內部控制加強監管,由于機制不完善,無法將制度落實到位,部分制度的制定也只是空談,在建立部分機制時無法結合實際情況。另外審計部門以及會計部門職責分布不明確,無法對金融機構進行內部監管,使金融監管工作無法得到開展。缺乏高素質的金融監管人員,工作人員的職責意識不強。另外,金融監管缺乏法律法規的支持,在金融監管中還沒有完整的金融法律法規,不能夠為金融監管提供法律性依據,限制了金融監管工作的有效開展[3]。
(二)金融監管無法有效協調
金融機構部門沒有適應時代的發展,無法運用互聯網進行監管,使監管部門無法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金融行業的信息數據庫至關重要,關系著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對于銀行、證券公司以及保險公司來說,要做到信息資源共享具有一定的難度,信息數據庫主要還是以銀行信貸業務為核心,實現銀行、證券公司以及保險公司統一難度較大。在金融機構中各個部門的信息無法得到有效的整合,信息的傳播較慢,信息較為分散,不能達到資源共享,即使各個部門頒發了相關的政策,因無法有效的協調,不能將政策落實到位。部門監管的標準不一致,比如銀行存款比率指標取消后,到了季節末尾銀行的沖時點將會逐步消減,而人民y行將非機構類金融資金存款歸類到了一般性質的資金存款中,銀行監管部門沒有對資金存款進行監管,無法有效的掌握銀行存款的動態變化。
(三)金融監管形式較為單一
部分金融機構在開展監管工作只注重了經濟利益而忽視了金融的風險,給金融行業帶來了不必要的影響,金融監管形式比較單一,監管手段不足,在財務資金方面不能有效的進行管理,無法對工作每個環節進行監控,導致不能及時發現風險,也無法運用措施進行處理,無法有效的規避金融風險,沒有對監管形式進行改革,監管形式單一無法針對性的解決不同的問題,給金融業造成了一定的損失[4]。
(四)監管系統有待改善
現今金融機構是“一行三會”的模式,缺乏完整的監管系統,沒有通過互聯網的形式創建監管系統,監管系統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也無法有效的識別金融風險,缺乏宏觀政策的指導,使金融行業大都缺乏監管系統,另外當前的監管模式沒有考慮到金融消費者以及投資者的權益,缺乏維護權益者監管機構,也沒有為其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使消費者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監管系統的不足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給金融行業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五)監管標準沒有符合新時期的標準
金融監管機制還存在著很多不足,很多金融機構沒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監管,無法做好金融監管工作,不能夠對金融監管進行科學合理地管理,金融機構如果不按照監管標準實行金融監管,將會不利于金融監管改革的進程,增加了金融的風險,無法提高金融監管改革的力度。
三、提高金融監管改革力度的有效策略
(一)完善監管機制
金融機構應轉變監管理念,不斷的完善監管改革機制,才可以有效的規避金融風險,給金融行業減小不必要的損失,確保金融行業能夠有序進行。在建立監管機制時應根據實際的情況,制定出科學合理的方案,監管加強內部控制,將制度落實到位,明確部門之間的崗位職責,提高人員的職責意識,對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培訓相關金融監管理論知識與實踐經驗,確保每個工作人員都能夠接受到培訓,金融行業也應引進高素質人才,能夠組建高素質的金融監管人才,為使金融監管改革工作能夠有效的開展。傳統的監管模式已不能夠適應當今時代的發展,不能夠滿足金融的需求,需要完善監管機制,不斷的創新監管機制,為金融監管提供良好的氛圍,還應為金融監管工作增加法律法規,為金融監管提供有力的法律性依據,提高金融監管改革的力度[5]。
(二)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金融機構應當通過互聯網的形式不斷的健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使監管部門之間能夠實現資源共享,為金融行業建立信息數據庫,以便于更好的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加強銀行、證券公司以及保險公司的協調工作,使他們之間能夠達到信息整合,實現統一發展。應協調好金融機構部門之間的工作,使各個部門之間的信息能夠進行有效的傳播,統一信息,只有這樣才能夠貫徹落實好相關政策。規范部門監管的標準,不能將非機構類金融資金存款歸類到一般性質的資金存款中,成立監管小組,對資金存款的轉移情況及其變化要實時監管,掌握銀行存款的數據動態變化,提高金融監管改革的力度[6]。
(三)完善監管形式
完善監管形式,使單一的監管形式向多元化方式轉變,金融行業正在逐步實現混業經營,必須改變傳統的單一監管模式,能夠促進金融機構協調發展。通過完善監管形式,能夠實時掌握金融機構工作運轉的動態變化,進而可以了解整個金融行業的信息,在發展的過程中能夠做到預防風險。成立監管部門,監管部門應對銀行、保險公司以及證券公司統一實行監控,加強監管的力度,得到準確有效的數據信息,應加強網絡監測的能力,運用網絡監測系統來進行管理,運用網絡監測中的數據庫,為金融監管工作提供準確有效的數據,能夠提前做好金融風險的預防工作,避免了金融風險給金融行業造成損失,為監管工作有效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明確宏觀調控的指導作用
加強宏觀調控能夠有效的規避金融風險,中央銀行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機構,在分析金融風險的過程中能夠通過經濟貨幣來判斷金融風險,中央銀行的職能作用較為明顯,能夠更好的對風險進行監管,中央銀行對于促進金融穩定發展具有決定性作用,還可以穩定市場的變化,另外中央銀行具有宏觀管理的作用,能夠全方位的保障金融機構的穩定。應充分發揮宏觀調控的指導作用,才能夠提高金融監管的力度[7]。
四、結語
金融機構應當明確金融監管的重要性,提高金融改革的力度適應了社會的發展,能夠最大化的滿足金融行業的需求,金融改革的過程中面臨著很多困境,針對存在的不足之處應當制定出科學合理的措施,完善監管機制,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完善監管形式,明確宏觀調控的指導作用,只有不斷的改善金融監管機制,才可提高金融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進金融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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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黃辰,譚雨薇.金融危機反思與改革建議[J].現代經濟信息,2015,(4):308-308.
如何實施金融監管范文2
一、完善金融監管體系是促進我國金融安全的重要手段
1.完善金融監管是現代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1)完善金融監管是全球一體化的重要體現。隨著經濟和金融全球一體化的的發展,一國的金融市場成為國際金融市場的一部分;跨國的銀行和金融機構日益增多,跨國界的金融集團不斷涌現和發展壯大;大的銀行、保險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相當部分是國際業務。一國的銀行或金融市場發生問題會傳染和影響其他國家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甚至整個金融體系,上個世紀末出現的東南亞金融危機和2008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如何防范國際金融風險,保持本國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變得越來越重要。因此,金融監管變得越來越重要。
(2)完善金融監管是中國金融進入全面開放時期。中國金融監管來自兩方面考驗與挑戰,一是外資銀行和金融機構進入中國,中國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融為一體,加大了金融監管難度;二是金融混業經營成為發展趨勢,而中國目前仍然實行嚴格分業管理的金融監管體制和模式。因此,借鑒國際各國金融監管經驗,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我國金融監管體系,加強與國際監管組織和其它國家監管機構的協調,提高金融監管效率,保證金融安全運行,是非常重要的課題。
2.創新是完善金融監管的“催化劑”。金融行業的創新產品不斷涌現,傳統金融領域及金融產品間的界限日漸模糊。金融混業經營的發展趨勢越來越明顯。而傳統的監管制度和監管體系很難適應金融市場發展的要求,出現了很大的監管漏洞。美國對華爾街投資銀行就缺乏必要和有力的監管,對衍生工具市場更是監管不到位,導致衍生工具泛濫,脫離了實體經濟,引發了金融危機和經濟衰退。金融市場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要求各國金融監管體系必須作出相應改變。因此,在新的形勢下,監管機構的監管理念、監管目標、監管手段以及機構設置都面臨挑戰,如何順應市場發展的需要,保持公正有效的監管體系是各國面對的主要問題。在金融監管體制上,統一監管是否是監管體制的發展趨勢是當前引起爭論好討論的重要問題。同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本國金融發展與穩定的金融監管體系,是擺在各國面前的重要任務。
二、完善金融監管體系是促進我國金融安全根本途徑
1.建設一支監管專業隊伍,在明確責任分工,提高監管效率的同時,防止監管的真空??茖W發展戰略,無法實現銀行信息資產風險監管的綜合方法,以及對人類與網絡兩個世界一體化的監管體系的運營和維系,也無法研究信息資產風險價值化體系、信息資產風險監管標準體系和信息資產風險監管法規體系。沒有專門的信息資產監管專業機構,就不可能實現信息資產風險監管計劃、管理和監控,就不可能實現實時掌控銀行信息化系統的運行情況和各種風險情況。隨著金融業務的不斷創新和相互交叉,在實施分業監管的條件下,為最大程度避免監管的重疊與真空,有效防止金融風險的相互傳染和擴散,各監管部門之間以及監管部門與中央銀行之間,必須加強協調配合和信息共享,特別是要提前向有關部門進行預警和提示,并提供必要的支持與協助,必要時要集體做出決定和采取聯合行動。
2.改進風險監管法規,切實提高立法質量。我國的金融監管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滯后于實踐的發展,需要立法機關和相關的監管部門共同努力,加快立法進程。以銀行業監管為例,未來一段時間應在政策性銀行和郵政儲蓄機構、信托業和融資租賃業、不良資產處置、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退出、存款保險等方面推動中國的銀行業監管立法。在立法過程中,應進一步加強規劃性,增強系統性,提高針對性,強化操作性,切實提高立法質量。我們應當重視借鑒國際銀行業監管的良好實踐,采用國際最佳做法,充分利用國際社會的銀行監管和立法經驗,加強和改善我國銀行業的信用風險管理、利率風險管理、流動性風險管理和操作風險管理。同時,我們應從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出發,加強我國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監管部門對金融市場實行統一管理和有效監督,創造一個真正公開、公平、公正、安全的金融市場。
3.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樹立科學的金融監管理念。金融監管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緊密結合金融業實際,把握金融監管工作規律,樹立科學的監管理念。要通過樹立科學的監管理念,從理論和實踐上回答“為誰監管、監管什么、怎么監管”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改進監管提供科學指導。首先,在當前的金融監管中應當引入重視市場機制的理念。如何確保市場機制得以有效運行,除了法律和制度上的要求外,在這里強調以下三點:首先,制定監管目標必須和金融機構的商業目標保持一致、協調。其次,監管措施必須保證市場機制運行的效率,促進優勝劣汰,抑制管理水平低下的金融機構的發展。最后,要從合規監管向風險監管與規范性監管轉變。其次,金融監管要改變目前過度的抑制金融創新的狀況。目前我國存在著嚴厲的行政審批和行政管制抑制金融創新的狀況??墒墙鹑趧撔率菚r時會發生的,這一點甚至不因監管部門的規定而有所改變。只要市場有需求,存在贏利空間,創新產品就一定會被開發出來,所以抑制不能解決問題。只能采取疏導的辦法,理解創新,理清創新線索,促使監管目標和創新目標一致。
如何實施金融監管范文3
【關鍵詞】 金融全球化;新要求;缺陷;金融監管
一、金融全球化
1.概念。金融全球化不僅是一個金融活動越過民族國家藩籬的過程,還是一個風險發生機制相互聯系的過程,也是一個不斷深化的有明顯階段性的自然歷史過程。有學者提出:“全球化或經濟全球化的重要內容和最新特點就是金融全球化”,此觀點將經濟全球化比喻成經濟金融化,并指出“經濟金融化”是指金融關系在經濟關系中不斷擴散和滲透,金融作為經濟資源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金融政策逐漸成為經濟政策核心的一種趨勢和過程。
2.金融全球化的特征。一是金融國際化。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所達成的《服務貿易總協定》及其金融附錄是金融國際化走向制度化的一個重要標志,1991年世貿組織成員達成的《金融服務貿易協定》則是金融國際化的重要里程碑。目前,世貿組織的一百多個成員作出了在金融服務部門開放市場的承諾,全球金融化市場的開放程度將會進一步提高。二是金融自由化。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以放松法律對金融的管制為特征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在主要的發達國家不斷深化,并帶動了拉美和亞洲的主要新興發展中國家先后走上了方式不盡相同的金融自由化道路。三是金融監管規則統一化。金融監管規則統一化的標志就是巴塞爾協議體系的建立,不僅確定了跨國銀行的監管原則、資本充足率的要求,還確定了對金融業全程監管的核心原則。最近更是提出了對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及執行程序的評價,通過有效的信息披露來促進銀行運行的安全、高效的新的監管協議。四是金融政策協調國際化。在金融全球化趨勢下,各國所執行的貨幣政策和匯率政策、國際收支平衡的調節和國際儲備的管理營運,都會對其余的國家產生較大影響。五是金融市場一體化。由于電訊技術的發展,遍布世界各地的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已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使遍布全球的金融中心和金融機構正在形成一個全時區、全方位的一體化金融市場。六是金融信息全球化。這是指隨著金融中介、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場的全球化,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和監管者在進行決策時不能僅僅依據國內的經濟和金融信息,必須廣泛的考慮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金融信息。
二、金融監管的重要性
1.概念。金融監管是指對金融業的監督和管理,是金融監管機構依據監管法律或其他規范,利用其職權對監管對象(包括被監管機構和被監管行為)進行的監督和管理,促使其依法穩健運行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
2.重要性。(1)金融市場失靈和缺陷。金融市場失靈是指金融市場對資源配置的無效率,主要針對金融市場配置資源所導致的壟斷或者寡頭壟斷、規模不經濟及外部性等問題,金融監管則是試圖以一種有效方式來糾正金融市場失靈。(2)道德風險。道德風險是指由于制度性或其他的變化所引發的金融部門行為變化及由此產生的有害作用。金融監管是為了降低金融市場的成本,維持正常合理的金融秩序,提升公眾對金融的信心,這是對金融市場缺陷的有效和必要補充。(3)信息的不確定性、不完備性和不對稱性。信息的不完備和不對稱式市場經濟不能像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描述的那樣完美運轉的原因之一。金融體系中更加突出的信息不對稱和不完備現象,導致即使主觀上醫院穩健經營的金融機構也有可能隨時因信息問題而陷入困境。(4)潛在的金融風險。在上個世紀90年代曾發生多起惡性金融事件(舉例如下),在現在這個金融全球化的時代,金融風險仍然潛在,必須加強金融監管,防范風險。
中國農村發展信托投資公司成立于1998年,1991年問題初現,1995年期下屬公司原糖走私案發,1996年出現債務危機和群眾集資款支付危機,1997年1月4日被關閉,中央銀行成立專案組。廣東恩平市關閉20家城鄉信用社事件。在1995年上半年建行恩平市支行因帳外高息存款出現嚴重金融風波,建行總行為此調集26億元保障支付,1997年春節前后農村信用社爆發支付危機,社會秩序混亂。1998年7月,建行恩平市支行被撤銷,農行恩平市支行停業整頓,20家城鄉信用社行政關閉,損失國家資金68億元。廣西北海城市信用社整體關閉事件。1986年成立首家城市信用社,后增至12家,95~98年,城市信用社普遍出現經營困難,直至出現嚴重的行業性支付危機。98年10月關閉了12家,并吊銷了2家金融營業許可證,城市信用社全部退出當地金融市場。
三、金融全球化對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新要求及我國現行金融監管體制的缺陷
1.在金融市場進一步開放形勢下外資金融機構大量進入,外資銀行具有很強的國際性,金融交易技術復雜,實行混業經營;國內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的交叉融合趨勢也日益增強。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之間的關系如何協調,以防止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這對我國金融監管模式提出了新要求。
2.外資銀行將在我國經營那些我國較少開展的新型金融業務,如金融租賃、投資組合、保險中介及金融衍生產品;國內金融機構出于市場壓力,也將加快金融創新。央行如何對這些不熟悉的業務進行監管,是一個嶄新的課題。
3.《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有專門規定,要求各成員國公布該國所涉及或影響服務貿易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司法判決、國際協定等。這對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法律依據和監管程序不很透明提出了改進的要求。
4.隨著我國金融服務領域不斷開放,各類金融機構的競爭將更加激烈,高科技的廣泛應用在提高金融業整體運行效率的同時,也加大了金融風險。如何對各類風險進行有效的防范,保持我國金融的平穩健康發展,是我國的金融監管部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我國金融監管的主要毛病有:監管方式單一,監管部門缺乏獨立性,缺乏監管的激勵機制,由于缺乏有效的處罰手段,監管力度不夠。
1.目前,商業銀行的監管職能主要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盡管負責監管的人數不少,各種監管制度和規定的條文也很清楚,由于監管渠道單一必然帶來信息不暢通的弊病,監管效果并不理想。
2.中國人民銀行不僅承擔著金融監管的任務還負責執行貨幣政策,宗旨上把促進經濟發展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央銀行的多重目標常常相互沖突,貨幣政策目標與監管目標相混淆。作為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中央銀行監管部門受到各級政府的干預,在多重目標中舉措不定,缺乏獨立執行監管政策的條件。
3.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在當前說假話成風的環境中,法不治眾,導致央行監管局以及下屬的各分行、支行監管處的人不會在監管過程中嚴格執法。
四、金融全球化給我國的啟示
1.設立專門機構,建立集中統一的金融監管機構體系。根據目前國際上通常做法,金融監管機構的設置不外乎這么四種情況:其一是中央銀行兼行金融監管職能,對金融業實行全面監管;其二是設立專門的金融監管機構一一金融監管委員會,由其獨立行使金融監管職能,對金融業實行統一監管;其三是設立多個金融監管部門,對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分別實施監管;其四是中央銀行兼行金融監管職能,但僅僅實施對銀行業的監管,而保險業、證券業則另設專門機構實施監管。其中第二種模式,既能有效行使金融監管職能,又不會出現監管機構獨立性、協調性弱化的問題。可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主體,聯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組成中國金融監管委員會,由中國金融監管委員會對我國金融業行使集中統一全面的監管。
2.明確監管目標,充分保障債權人利益??偟膩碇v,金融監管的一般目標主要有兩個,即保護債權人利益和維護金融穩定。為了防止債權人利益受損,國家需要通過金融監督約束金融機構的行為,以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不受損害。就維護金融穩定而言,一方面金融機構的經營具有內在的風險;另一方面金融風險本身又具有較強的連帶性和易傳播性。為了控制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以維護金融穩定,國家需要對金融業實施嚴格的金融監管,這兩個目標之間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系。但從20世紀80年代特別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金融創新和金融機構并購的不斷發展以及金融自由化趨勢的進一步發展,使金融風險大大增加,因而目前我國基本上應將維護金融穩定放在首位,同時也要兼顧債權人利益的保護。
3.改進監管方式,使非現場監測與現場檢查有機結合。從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方式來看,雖然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都被運用著,都沒能很好地發揮作用,非現場監測的作用更加有限。由于受到宏觀經濟環境、金融機構以及金融監管機構自身行為的影響,非現場監測中存在著諸多問題。必須盡快建立統一、科學、規范化的非現場監測體系、法律體系和風險監控指標;建立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的會計報告制度;必須充分利用計算機等先進作業工具,發揮其網絡監測作用;盡快實現由事后發現和化解風險向事前預警和預防風險轉化,健全非現場監測評級與信息披露制度,實現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測的協調一致,真正使非現場監測成為現場檢查的目標導向,現場檢查成為非現場監測的基本依據,最后形成統一的監管結論,采取統一的監管行動。
4.盡快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參照國際慣例,盡快建立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煽紤]組建隸屬國務院的中國存款保險公司。其初始資金由財政部出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參保銀行支付。鑒于我國己逐漸對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應建立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外資銀行在內參加的強制性的存款保險制度。要建立充分、合理、公正、透明的法律規范制度,并嚴格執行。
5.加強法制建設,強化金融監管的功能和作用。金融監管體制是指金融監管的職責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從金融監管的內容來看,一般應包括市場準入監管、市場運作過程監管和市場退出監管;從金融監管的手段與方法來看,主要依據法律、法規來進行,在具體監管過程中,則主要運用金融稽核手段來進行;從我國金融監管的現狀來看,主要集中于市場準入監管方面,市場運作監管較弱,市場退出監管幾乎是空白,而且金融監管的法律、法規仍然不健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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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實施金融監管范文4
我國金融監管協調的難點分析
各監管部門的利益
各監管部門在監管政策上的協調之所以缺乏動力,其根本原因在于監管者的利益所在。各金融監管機構除了監督管理金融機構的規范經營和防范金融風險外,還有促進國內金融機構發展的職能。這與中國現有的金融管理體制是一脈相承的。以2003年中國銀監會的成立為標志,中國金融業正式步入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體制。在這種監管格局下,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各自實施對銀行業、證券基金業及保險業的監督管理。從監管經濟學的理論來講,監管者是存在監管利益的,各監管機構之間的職能劃分直接決定了該監管機構的權力大小以及權力范圍。
監管機構一方面通過完善制度來規范業內機構的經營行為,另一方面盡量創造比較寬松的環境,鼓勵被監管對象積極創新業務,拓展業務范圍。監管單位競相出臺有利于本行業發展的管理辦法,客觀上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監管競爭。尤其在業務交叉領域,容易導致相同業務的監管規則各異,有悖于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
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推動,勢必影響到各監管機構之間的權力之爭。監管職能如何劃分、利益如何分配,則取決于各監管機構之間、監管機構與改革主導者之間的博弈結果。如果不存在協調機制,由于監管部門擁有對監管對象的人事決定權、經營監管權,完全可以獨自決定行業的政策、發展規劃等事務。因此,各監管部門覺得一旦把這些事務的決定權提交到監管聯席會議上去討論,會削弱自身的權力。另外,監管部門與金融機構的關系猶如“父子”關系,在監管者看來,家庭內的事務完全可以在內部解決。事實上,這種解決的一個代價就是忽視了監管成本,沒有考慮到監管效率。而且,監管者只要保證自己管轄范圍內的金融機構能夠達到監管目標,至于那些監管真空地帶,由于沒有明確是否屬于自身的監管責任,也就不必付出多余的人力物力。
缺乏系統的正式制度安排
舉凡建立協調機制,無論從國際間來看(如G20、G8、上合組織、金磚四國)還是從一國內部(如美國和英國的監管部門間協調),其共同的特點都是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安排,具體包括:一是協調機制建立的目標明確;二是協調機制要具備一定的法律效力或者是形成一定共識且能夠在框架內一致實施;三是協調機制本身對成員具有一定約束或者激勵;四是協調機制的形式確定以后,會明確要求參與各方的級別;五是機制本身要有持續的推動力才能保證逐步達到效率。
中國從2004年開始提出要建設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以來,一直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實際上,當初提出的聯席會議制度在形式上比較松散,也不具備議事和決議權力,尤其是在該機制本身的制度沒有得到明確和完善的情況下,監管不協調是顯而易見的。這些制度層面的原因在于:
協調機制的目標不夠具體。2004年簽署的《三大監管機構金融監管分工合作備忘錄》提出了針對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監管人”理念,原則性地提出“在監管政策、標準和方式等方面認真研究、協調配合、加強管理”。這種原則性的目標,實質上只是提出各監管部門應該加強協調配合,而沒有直指協調的最終目的。在今天看來,協調的目的應該是從中國整體的宏觀經濟金融穩健運行出發,應該是著眼于宏觀審慎監管和系統性風險管理。因為分業監管的現狀基本上可以解決各個機構的監管問題,即使沒有協調,對各自機構的監管仍然處于正常運行之中。而一旦涉及到宏觀審慎監管問題,恰恰就是現有監管體制所不能解決的問題。如果對金融機構的微觀監管與宏觀監管結合起來,并且將這種監管責任落實到相應部門,并且對監管者采取相應的約束機制,這樣一來監管者必然產生內在的與其他監管部門協調配合的要求。
聯席會議的級別注定無法取得協調效果。聯席會議推行的初衷是為了解決各部門之間在監管工作中的問題。按照常理,這種工作應該提交到國務院層面才可能達到實際效果。要想在未達到國務院之前就能夠取得協調效果,除非賦予其決議的權力,并且這種決議能夠得到各部門的貫徹執行。要實現這個目標,首先需要制度上的保證,明確在處理監管空白領域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等問題上必須經過聯席會議討論。這種制度可以通過立法形式,或者國務院通知形式加以確定。但是,光有這種法律或者通知的硬性規定還不夠,因為即使規定在處理這些監管問題必須通過聯席會議,但是還得保障聯席會議能夠取得最終決議。如果光有形式,但形成不了決議,最終只會導致這種聯席會議制度流產。
如果要提高這種聯席會議制度的效力,僅僅依靠三個監管部門形成的組織架構還不夠。從國際組織經驗來看,這種聯席會議也好,聯合論壇也好,一次或者幾次的多邊磋商很可能無法取得任何共識。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最簡單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將多方(多邊)磋商持續下去。中國聯席會議召開的次數屈指可數,且都因為沒有取得明顯成果而偃旗息鼓,其重要原因在于三大監管機構的行政級別相同,相互之間沒有約束。
因此,協調機制的最終解決還得從層級結構上提升一個層次,從國務院層面來討論監管的協調配合、來劃分各自的監管權力和范圍,配合中央銀行的監管協調機制,以期取得監管合力。
聯席會議本身缺乏激勵約束機制。制度本身的激勵約束機制是成員積極參與并能夠一致行動的動力,并在一定程度上約束自身的行為,以達到各方利益平衡的結果。協調機制,或者協調組織,如果不能夠具備強制的法律效力,那就必須要有吸引成員參加的制度設計。從經濟人理性的角度分析,如果監管部門參加協調的效用大于不參加協調的效用,那么它就具有參與一致行動的激勵。如果其效用與不參加協調沒有區別,或者是小于參加協調的效用,那就使其缺乏參加協調機制的動力。以G20這個國際組織為例,之所以各個成員國家會積極參與,那就是因為一旦該組織形成了決議,并在框架內運行,如果其中的一個成員沒有參加,沒有在決議形成的過程中發出自己的主張和利益所求,那很有可能會使得本國的利益受損。
因此,在協調會議決議產生效力的假設前提下,激勵約束機制將是成員積極參與并推動協調機制建設的有力推手。
監管成本軟約束和監管效率考核缺失
金融監管各自為政、互不配合所帶來的一個直接后果是監管成本的增加,監管資源的浪費,以及金融機構監管負擔的加重,最終導致監管效率的下降。造成這個結果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監管成本軟約束和監管效率考核缺失。由于中國沒有監管成本的約束,各監管部門經常對同一機構進行重復監管,而不去采用其他監管部門的監管報告和監管數據(當然,這也與監管報告與監管數據不透明有關)。另外,對監管部門的行為沒有效率評價機制,其監管行為是否有效,是否存在監管漏洞,也缺乏評價機制,這都造成了監管空白的出現。
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建議
從當前監管不協調的原因分析得出,打破各部門的利益劃分、合理分配監管權力、提高監管協調機制的級別、強化監管成本的約束機制和監管效率的評價,是完善中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著力方向。
構建宏觀審慎監管框架下的協調機制
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目標,不僅僅是維護單個金融機構的穩健經營和風險防范,更是為了整個金融體系的健康運行。因此,建設中國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需要從構建宏觀審慎監管機制入手。
明確協調機制建設以強化宏觀審慎監管為目標。隨著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創新的深化,金融風險的傳遞呈現出新的特點,主要是跨市場、跨地域、速度快、范圍廣。這種背景下,金融監管的視角開始從單個金融機構監管轉移到宏觀審慎監管。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機構監管相比,更加注重系統性風險的產生以及其傳導的途徑。
宏觀審慎監管更需要監管協調。各經濟體監管標準的差異往往被金融機構所利用來進行套利,從而促使資本流入那些規則最松、限制最少的業務,這不但會對監管相對嚴格的金融機構競爭力有負面影響,也不利于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因此,盡可能地統一監管標準,降低監管套利空間,減少各監管部門在金融監管方面的競爭,對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有著重要的意義。
構建金融監管中的市場化約束機制
金融監管的實施有兩種方式,其一是政府監管,也就是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經營進行的行政監管。其二是市場化監管,對金融業而言,是指通過市場上利益相關者的行為選擇來影響金融機構經營行為的一種市場調節機制,主要依靠利益相關者受利益最大化的根本驅動來實現。
構建市場化約束機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政府監管部門的監管利益,從而減少金融監管協調中由于部門利益而造成的障礙。在政府監管權力的調整中,應當將市場化約束提升高度,重視市場化約束的作用。
通過強化市場化約束機制,政府監管當局制定引導性和指導性的市場化規則并采用這些規則對金融運行實施監管或提供必要的基礎制度條件,以引導市場參與者采取“用腳投票”或者理性選擇金融服務提供者,從而實現對金融機構及其市場行為實施監督與約束的目的。
建立金融監管協調的激勵約束機制
激勵約束機制的設計,一個根本問題在于一個監管部門能夠在采取同其他監管協調配合的情況下獲取正向激勵,而對于不采取協調配合的部門則實施負向激勵。
激勵約束機制是以目標責任制為前提、以績效考核制度為手段、以激勵約束制度為核心的一整套激勵約束管理制度。在激勵約束體系中,目標責任制是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和實施的前提和依據。這就要求明確對金融監管協調的目標,以維護宏觀金融穩健運行。在這個目標下,各個監管部門與中央政府是一種委托關系,是國家來實施金融監管的職能,并維護經濟金融宏觀穩健運行。在這樣一個模型下,就必須考慮兩個問題,第一是有一個詳細、有效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對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行為進行績效評價。第二是對監管部門的激勵約束要有具體的手段,并且確定實施的主體。這就要成立一個機構(或組織),代替國家實施對監管部門的評價。至于激勵約束的手段,則只需要將評價的結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透明度,自然形成全社會對監管部門的激勵約束。
強化監管成本約束機制
如何實施金融監管范文5
關鍵詞:次貸危機;金融監管改進;監管機構;啟示
中圖分類號:F830.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7217(2008)05-0008-06
在整體金融市場比較寬松的情況下,次級貸款引發的局部金融風險迅速向整個金融體系蔓延,造成了對整個經濟的巨大沖擊。國內外對次貸危機研究較多,主要集中在次貸危機的起因分析與評論及次貸危機發生對我國的啟示。國際金融機構和各國的金融當局IMF、巴塞爾委員會、美聯儲、中國人民銀行紛紛針對次貸發表了各種報告,為研究提供了很多的資料和觀點。雖然金融監管在此次危機中承擔的責任未有定論,但是為了防止危機進一步拖垮經濟,發達國家政府迫不及待地改革金融監管。美國提出了《現代化金融監管結構藍圖》,2008年4月11日在華盛頓召開的七國集團(G7)財長與央行行長會議重點討論了監管機制改革。與之相配合,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于2008年4月16日了更加嚴格的銀行運行監管規則大綱,計劃加強巴塞爾協議II(即新資本協議)的某些規定。如同以往的金融監管改革,各國彼此影響,新一輪的金融監管改革在發達國家中率先開始。
一、發達國家金融監管改進的趨勢
(一)組建超級監管機構的風潮
在次貸危機發生后,2007年10月美國財政部公告對美國金融監管結構進行審查,并由此發動一場關于評估美國金融監管體系以提高效率的討論,并提出了相關的9個監管問題供公眾討論,受到了廣泛熱評。人們認為現行監管體系中包含太多的機構,各自權限互有重疊,而監管體系中還存在許多盲點和漏洞,監管體系的低效將繼續削弱美國金融服務業的競爭優勢。2008年3月31日美國財長保爾森公布了長達218頁的《現代化金融監管結構藍圖》,該計劃減少監管機構,將監管權力集中,賦予美聯儲更大的權力,使其成為超級監管機構,同時該計劃將原由5個機構負責的日常銀行監管事務歸由一個機構負責,形成該機構超級的監管權力以此理順政府監管機構與華爾街的關系。這是自上世紀30年代大蕭條以來美國最大規模的金融監管體系改革計劃。在歐盟內部,意大利針對歐盟內部金融機構在不同國家間的監管套利,建議修改具有4個層次協調機構的萊姆法路西框架,建議設立一個歐盟層面上的超級金融監管機構,取代目前各成員國監管機構間的協作模式。盡管組建超級監管機構的計劃遭到很多利益相關者的反對,但是它代表了發達國家金融監管改革的一個重要意圖。
(二)加強監管合作
盡管各利益相關方對美國《現代化金融監管結構藍圖》中提出的以超級監管機構集中監管權力的做法遭到了反對,但是對提高監管統一性的意圖是一致的,為此提出了監管合作來替代藍圖中的合并計劃,例如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盧肯指出,目前的監管體系通過進一步的合作與交流,也能達到藍圖中所描述的合并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后所可能達到的效率。
跨國間的合作也在加強,英國《金融時報》披露,英國和美國已達成協議,兩國政府將在應對金融危機方面進行合作,并建立一個聯合工作組,就如何監管銀行系統提出建議。歐盟財政部長及央行官員在2008年4月4日的歐洲財長會議上達成諒解備忘錄,原則上同意加強各成員國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通過繼續加強各成員國監管機構間的協作,逐步實現各國監管規則趨同,從而提高對歐盟金融市場的監管。
(三)規則監管重新被重視
20世紀80年代,包括英國在內的眾多國家的金融監管機構制定出大量規則,以期對金融機構進行全面的監管,而且努力使監管規則標準化,以便于國際協調。監管規則日益龐大和復雜,規則間的銜接和協調日益變得困難,甚至可能出現規則間的矛盾和沖突;過分強調規則也容易使監管者僅關注于規則的字面解釋,而忽略了規則背后所隱藏的監管的初衷。由此,2006年,以英國金融服務管理署(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SA)為代表的一些國家的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方法出現了重大變化,從基于規則的監管轉向基于原則的監管。2006年英國強調原則監管后,英國經濟開始了新一輪擴張。2007年,英國全年實際GDP增長3.1%,略高于上年的2.9%。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FSA的原則監管在促進金融業發展,從而推動經濟發展中的功效,但是原則監管由此得到推崇。但是危機以后FSA發生了轉變,加強監管的措施更多傾向規則監管,如新組織一批監管專家對高風險機構進行日常審查,以確認他們是否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FSA的高級管理人員更多地參與直接監管和接觸高風險機構;對流動性風險的監管加強,特別是對高風險機構;強化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工作能力的評估。為了加強金融規則監管力度,金融服務管理局計劃招聘100多名管理人員,加強對主要銀行日常經營的監管。
美國也在危機后加強規則監管,保爾森提交的方案建議向抵押貸款放款人發牌,以及為他們設立全國性發放準則,并建議聯儲向非銀行的金融機構進行實地檢查。這相當于設立了一個統一的規則,要求各方在此規則下開展經營活動。
二、金融監管改進的實質
(一)以超級監管機構克服監管套利
1.以超級監管機構減少差別從而減少套利機會。在次貸危機的形成中,監管缺乏統一性與金融機構業務的綜合性矛盾給市場提供了過多的監管套利機會,使監管被動放松。以銀行為例,在很多國家銀行經營范圍突破了原有的存、貸和結算三項傳統銀行業務,廣泛涉足證券、保險和房地產業,如圖1所示,銀行變成了不同程度的多種經營的金融機構。同時,許多國家監管機構并沒有發生改變,沿襲了分業的傳統。美國為首的一些國家采用了分業多頭監管模式,各機構的監管職責既有明確的分工,又有一定的交叉。例如美國商業銀行的監管機構包括聯邦儲備體系、貨幣監理署、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各州銀行委員。這種監管方式在美國的金融現代化法案實施后也沒有相應調整。又如,法國銀行業的監管機構包括銀行金融管制委員會、信貸機構和投資公司委員會、銀行業委員會、全國信用和證券理事會。在分業多頭監管下,監管功能重迭,銀行常常有兩個以上的監管機構可以選擇,金融機構選擇對自己更有利的,甚至制造機會為自己謀取比較有利
的監管,即“Regulation Shopping”,從而實現監管套利。超級監管機構設計,意圖使監管機構減少,從而監管機構之間的差別減少(如果是大一統的監管機構就無差別),差別減少從而使套利機會(regulationshopping)減少。
由于國與國之間的政治、文化差異大,監管差異必然存在,哪個市場的監管寬松就會吸引銀行進入,倫敦正是憑借著寬松的監管環境吸引了眾多的金融機構“入駐”。歐盟成員國關于建立統一的超級的歐盟金融監管機構旨在減少歐盟內部國與國之間的差異,從而減少套利機會,增加歐洲整體的監管力度。
2.超級監管機構形成超級監管權力以防止監管套利。超級監管機構的實質是賦予它超級的監管權力,特別是行政監督權力和直接市場干預,使監管措施富有層次。在經濟平穩時期,金融監管機構通常采用標準化監管方法和內部模型法監管,Basle Ⅰ和Basle Ⅱ都以這兩種方法來進行監管,所以監管機構的行政權力不易體現。但是,危機發生后,這兩種方法受到質疑,人們認為對所有的金融機構都采用這兩種方式并不適合,而且沒有證據證明金融機構達到監管標準就能避免出現問題。行政命令式的監管重新被美國政府采取以阻止次貸危機影響擴散,如2007年12月6日美國總統布什宣布凍結次貸利率,部分貸款利率將凍結5年。由于行政命令具有執行簡潔、一刀切的特點,不給金融機構以套利機會[,盡管它被認為是非市場手段,對銀行發展不利(James Barth,2008),但它能夠迅速有效地阻止危機發展的特性,作為監管的一種手段在監管改進中被重視。美國《現代化金融監管結構藍圖》的實質就是計劃由政府行政機構特別授權給美聯儲更大的權力,使作為私人機構的美聯儲易于采取政府機構一般的行政命令式的監管手段。另一方面,在次貸危機中,融資市場流動性降低促使美聯儲、歐洲中央銀行和英格蘭銀行等中央銀行采取前所未有的干預措施,以緩解銀行間貨幣市場的壓力,IMF在其報告中認定了這種干預的成功性。從而使直接的市場干預得到了認同。
(二)以加強監管合作克服監管本位主義
次貸危機與以往的全面爆發的危機不同,它的爆發形式是鏈條式的,從局部到全面的爆發。發放次級貸款的銀行是第一環,銀行通過資產證券化,將次貸打包賣給投資銀行以轉移風險。而那些投資銀行再通過資產分類、信用增強等技術,將抵押貸款資產包裝成不同風險等級的結構性衍生產品轉賣給其它投資者。由于這些衍生證券設計復雜,透明度較低,其投資價值并不為投資者所真正了解,其中的風險隱患較為突出。但在整個過程中,各監管機構只關注自己的監管領域,以自身本位利益至上,支持金融機構通過次貸相關衍生產品轉移其風險,最后造成了風險向整個金融體系和其他國家擴散。根據巴塞爾委員會從1992年以來八次提出對資產證券化的監管報告,其原則就是控制資產證券化給銀行帶來的風險,只要證券化資產已經出售或風險已經轉移,就不應在金融監管機構的風險監管范圍內。所以,次貸危機中倒閉與損失最大的是證券行業,而不是次級貸款發起的源頭――商業銀行。根據IMF統計,如圖2所示,在金融產品中,損失最大的并非是源頭產品――次級貸款,而是ABS CDO。同時,美國以外的國家因投資于證券化資產遭受了重大損失。歐洲受次貸危機的沖擊,損失超過1200億美元,幾乎與美國本土的損失相抵。這些結果與監管中的本位利益至上不無關系。其次,金融監管機構努力做好自己的業績而忽視系統性風險。早在2004年初,美聯儲已經注意到貸款機構放松貸款標準進行貸款活動的行為,但為了追求經濟的發展,鼓勵消費,聯儲仍較為支持包括可調整利率房貸產品在內的另類貸款、次優貸款產品的開發與使用。
盡管建立超級監管機構的設想從理論上一勞永逸地解決監管機構的監管本位主義,但由于組建超級監管機構的方式觸及了現有各方的利益,例如在歐盟,意大利提出的組建歐盟統一監管機構的提議遭英國和德國的強烈反對。英國擔心倫敦作為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可能會因為來自歐盟的過多干預而損害,德國則擔心本國金融行業會受制于歐盟。為了防止危機擴散,以減低系統性風險為目標,加強監管合作方式來克服監管本位更易推行。
(三)以倚重規則監管克服監管寬容
在現代金融業中,監管機構在規則監管與原則監管中權衡選擇以期達到最佳的監管效果。原則監管中監管者對監管過程不再拘泥于合規的控制,而是事前為金融機構制定出良好的經營原則,鼓勵金融機構自身采用合適的方法來遵守良好的原則,監管者對金融機構的經營結果進行檢查,根據結果決定是否要對金融機構采取強制性的措施。若將金融機構運營看作是一套系統,監管者不再控制輸入因子(input)和運行過程(progress),而是關注于輸出結果(outcome)。只要輸出結果符合良好經營原則,監管者對輸入因子到輸出結果之間的傳導機制的構建和運行是不加以干預的。但若輸出的結果違背了良好經營原則,監管者必須能及時觀測出結果偏離狀況,并據此對金融機構提出更高的規則要求甚至是強制性的懲罰措施。在經濟發展平穩的情況下,原則監管的效果顯著,因為基于原則監管方法下,行業自律規則和標準發揮更大的作用,使整個金融業更富有效率,但是次貸危機發生后,由于各國對金融監管的目標發生了改變,從原來的側重經濟發展、側重在金融市場競爭中爭取有利地位,變為側重抵御風險,側重平穩。原則監管下,過程不被嚴格監管的做法被認為是監管缺位。在整個金融體系尋求穩定的情況下,金融監管的標準不僅更加細致而且執行更加嚴格,金融機構自律作用減小,雖然專家指出,這種反危機措施傷及了金融機構的主動性,可能是有害的,但原則監管在危機到來后顯得更為危險。
三、發達國家金融監管改進對中國金融改革的啟示
在本次危機中,盡管中國的金融業受到直接的沖擊較小,但是發達國家金融監管的改進是其對本國金融監管的深刻總結,對我國有著多重啟示。世界銀行主計官兼副行長法耶澤爾?喬杜里表示,在次貸危機全面爆發的背景下,中國應該積極參與到當前國際社會對于金融監管改革的討論,并從中獲得借鑒。在分析發達國家的金融監管改進中,可以得到以下幾點啟示:
(一)監管制度的移植與本土化
1.探索本土模式而放棄對西方模式的追求。發達國家的監管已經走過了四個時期,即金融自由化發展時期(20世紀30年代以前)、廣泛的金融監管時期(20世紀30~70年代)、從管制到自由化的回歸時期(20世紀70~90年代)、安全與效率并重時期(20世紀90年代)。目前出現的金融監管改革實際上是第五個時期演進的過程。一方面發達國家的金融監管改革說明,即使人們認為的“成熟”的金融監管體系本身也在一直變動,甚至是劇烈變動。完
美的金融監管模式并不真實存在,所以必須徹底擺脫“胚胎隱喻”的桎梏。同時,以銀行為例,我國的金融制度與發達國家還存在較大差異,如表1所示,中國銀行業的經營范圍遠小于其他發達國家,中國目前尚不可能一勞永逸地找到一個發達國家的范例來照抄。不追求任何一個西方國家的監管模式,根據我國自身的歷史背景、政治、文化因素,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監管制度是目前監管發展的方向。
2.移植制度的選擇。沃森(Watson,1978)認為過去的絕大多數法律改革是一些移植。我國金融監管體系的建立也移植了很多發達國家的制度和國際標準,而且將繼續移植。例如,中國銀監會也就實施新資本協議相關監管文件,了第二輪征求意見稿,要求國內大型商業銀行在2010年底正式開始實施新資本協議,國內商業銀行最遲到2013年底也要全部實施新資本協議。但是,以銀行業為例,如表1所示,James Barth對118個國家的調查中發現,發達國家之間的金融制度、監管制度有較大差異,這些差異在實踐上證明各種金融制度的效率在不同的國家存在差異。最有效的金融制度都帶有該國本土特色的差異,這些差異為我國的金融制度發展提供了豐富的金融監管制度和標準資源,我國可以認真研究各種金融制度在市場中的不同表現,借鑒不同發達國家的制度或國際標準來監管金融體系。
3.監管制度的本土化。法律移植并不必然符合市場經濟需要,它不能替代社會生活中所需要的大量習慣慣例。所以在重視借鑒他國經驗時,要同時開拓適合本國國情的監管工具與監管指標。例如,在資產證券化的監管中,對在次貸危機中已經顯示出薄弱性的國際標準應當審慎接受,同時針對我國的金融機構和評估機構的特點,大力開發符合我國本土金融資源實際情況的監管模式與監管工具。
(二)分權明晰、高度合作的金融監管機構
1.分權的必然性。我國從大一統的金融管制體系逐漸演化成分行業的監管方式,分業監管破除了監管壟斷帶來的大一統、的弊端,使監管更加專業富有效率。在金融機構分業經營的大背景下,分業監管是我國金融改革的一大成果,在我國重新建立超級的大一統的監管體系不太現實。分業監管實質上是按照行業來劃分監管權力,雖然沒有證據證明是最富有效率的監管方法,但發達國家的監管歷史表明,隨著金融創新的深入,金融產品不斷增多,金融機構復雜化程度不斷提高,分業監管能使政府按行業設立新的監管機構或監管部門,有效實現對新產品、新機構的監管。
2.高度合作的模式選擇。如何協調我國不同監管部門之間的關系,一方面避免監管套利,另一方面又減少監管機構間的摩擦,使監管目標得以順利實現是必須要解決的問題。雖然我國的監管機構都屬于政府機構,合作的基礎較好,但是,當監管發生重疊時,同一級的監管機構究竟以誰為主無法可依。例如,我國的企業年金由勞動保障部、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共同監管,而且這種共同監管將隨著我國分業經營逐漸走向混業經營而增多。如果依靠我國一行三會的自覺合作,沒有專門協調機構,由于各監管機構存在著工作績效的競爭關系,很有可能發生表面的合作但實質的不合作。所以,應當在監管機構分權明晰的情況下,有專門的合作協調機構,以達到高度合作的目的。
人民銀行擔任專門的監管合作協調機構具有一定的可行性。根據我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人民銀行具有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應借鑒美國擴大聯儲體系權力的做法,擴大人民銀行的職能,使之不僅成為貨幣政策的制定者而且使其具有超過其他監管機構的監管權力。協調監管機構間的關系。同時,人民銀行是國務院的組成部分,而其他的三個金融行業監管機構是國務院直屬的事業單位。在行政管理關系上也是成立的。但是,人民銀行本身也為監管機構,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黃金市場,也有其監管本位利益,從而使其無法真正起到合作協調者的作用。為此,為了使其成為監管協調機構,應當將人民銀行的金融監管權力分解出去,同時通過賦予其超過行業監管機構的權力,使之成為我國的金融監管協調機構。
(三)規則監管在我國的實施
如何實施金融監管范文6
歷屆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點回顧
據梳理,最早的一次全國金融會議于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召開。時逢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國內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高企,中國國有銀行體系被市場廣泛認為已陷入技術性破產。數據顯示,截至1996年6月底,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為8400億元,占比達24.75%。第一次會議討論的主要議題是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的商業化步伐。會后,國務院陸續出臺諸多改革措施:中央財政定向發行2700億元特別國債,補充四大國有銀行資本金;將13939億元銀行不良資產剝離給新成立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取消貸款規模,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等重要改革措施。同時,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也隨之展開,對金融業實行分業監管,成立了證監會、保監會,分別負責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人民銀行K徑砸行業、信托業的監管;另外對人民銀行自身機構進行了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銷,改成9個大區行,貨幣政策獨立性得以加強。
2002年2月5日至7日,第二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時任國務院總理對下階段金融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加強金融監管與國有銀行改革的思路進一步得到深化,最終組建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主導中國銀行業的重組上市。在銀行改革方面,快速推進新一輪國有商業銀行改革,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在股份制改革與海外上市項目的實施上得到了一系列關鍵政策支持。在金融監管方面,撤消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銀監會,并成立國有銀行改革領導小組,醞釀、統籌、部署國有銀行改革方案,會議還做出了改革農信社的決定,為此后農信社改革的全面鋪開確立了“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指導方針。
2007年1月19日至20日的第三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近幾年來的金融工作,分析當前金融形勢,統一思想認識,全面部署今后一個時期的金融工作。中國農業銀行實行整體改制、國家開發銀行全面推行商業化運作、成立中國外匯投資公司運作部分外匯儲備在此次會議上得到明確。時任國務院總理在此次會議上強調,我國金融改革發展面臨新的形勢,金融業處在一個重要轉折期,也處在一個重要發展期。指出,繼續深化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改革,努力鞏固和發展改革成果,關鍵是繼續完善公司治理,加快轉變經營機制,深化分支機構和基層改革。央行提出,要以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優化金融結構為重點,進一步深化金融改革。繼續推進工、中、建3家銀行完善公司治理,加快經營機制轉變。在此次會議上,國開行被明確定調為全面推行商業化運作,并主要從事中長期業務,不得從事零售業務。權威人士透露,此次會議明確了國開行將堅持的三項原則,即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政策性銀行改革是已經討論了多年的話題。此次會議強調,按照分類指導、“一行一策”的原則,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首先推進國開行改革。此次會議還明確,對政策性銀行的政策性業務要實行公開透明的招標制。這為政策性業務的發展確定了方向。
在外匯儲備領域,會議表示要加強外匯儲備經營管理,積極探索和拓展外匯儲備使用渠道和方式;在資本市場領域,強調構建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和比重,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同時大力發展公司債券;在監管體制上,提出要完善金融分業監管體制機制,加強監管協調配合。與預期一致的是,此次會議并沒有決定成立一家“超級監管機構”。
最近一次全國金融會議召開于2012年1月6日至7日,時任國務院總理對今后一個時期金融改革發展作出部署:一是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多優質金融服務。金融行業要大力提升服務功能,擴大服務覆蓋面,加大對薄弱領域的金融支持。重點支持經濟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和自主創新,特別要加快解決農村金融服務不足、小型微型企業融資難問題;二是深化金融機構改革。著力加強公司治理,形成有效的決策、制衡機制,建立規范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推進股權多元化,切實打破壟斷,放寬準入,鼓勵、引導和規范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參與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改制和增資擴股。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明確劃分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實行分賬管理、分類核算。國家開發銀行要堅持和深化商業化改革;三是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切實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銀行業要建立全面審慎的風險監管體系。證券業要完善市場制度,強化行為監管,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險業要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完善分類監管制度;四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當前我國政府債務總體安全、可控。要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妥善處理存量債務,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分類納入預算管理,構建地方政府債務規??刂坪惋L險預警機制;五是加強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建設,推動金融市場協調發展。促進股票期貨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堅決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建設規范統一的債券市場,積極培育保險市場;六是完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加強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監管政策、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有效促進經濟發展和金融穩定。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七是擴大金融對外開放,提高資源配置能力和金融安全保障水平。穩妥有序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提高外匯儲備經營管理水平。深化內地與港澳臺金融合作,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積極參與全球經濟金融治理;八是加強金融基礎建設,改善金融發展環境。加快制定完善金融法律法規,建立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完善登記、托管、支付、清算等金融基礎設施,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
要求金融部門和金融機構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做好金融工作。一要實施好穩健的貨幣政策,進一步提高針對性、靈活性和前瞻性,保持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二要優化信貸結構,加強對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設,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對企業技術改造的信貸支持。三要深化新股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抓緊完善發行、退市和分紅制度,加強股市監管,促進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協調健康發展,提振股市信心。四要敏銳觀察和跟蹤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做好應對預案,切實防范經濟金融風險。
在2009 年“四萬億”刺激政策實施后,政府融資平臺大量成立,地方債務風險逐漸積累。不過業內人士認為,在2012年提出防范化解地方債風險至今,相應風險已經得到較好控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陳道富稱,地方債風險化解采取了兩方面措施:一是加強對地方政府負債的管理,按新《預算法》及43號文規定,融資平臺應剝離融資功能,不再新增政府債務;二是摸清存量債務,通過債務置換將銀行、信托貸款置換為低利率的地方債,大大減輕地方政府債務壓力。“但部分地方政府財政支出面臨壓力,目前地方政府和社會合作模式快速發展,是一個有益的探索,但政府債務和商業化融資間的界限有所模糊,可能還需要進一步關注。”陳道富表示。
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勢在必行
2012年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來,金融業混業發展加速,但監管體制仍主要是分業監管。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認為,“目前新的金融工具如銀證合作、銀行與基金合作、投Y連接保險產品、互聯網金融等在中國不斷涌現,混業經營大勢所趨,中國金融市場國際化的不斷發展,這對現行分業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提出了嚴峻的挑戰。首先,在分業監管的實施中,缺乏一套合理有效的協調機制。其次,分業監管易產生監管真空和監管套利。再次,分業監管易導致重復監管,增加監管成本。同時,現行的金融監管模式很難適應金融混業經營和金融控股公司發展的需要,難以對金融創新進行有效監管。2015年發生的股市波動,2016年險資大肆舉牌上市公司事件,都說明目前金融監管的脆弱性和各監管部門協調性很差?!标惖栏灰仓赋?,“這些年金融交叉、融合已經越來越明顯,機構、業務、交易結構、資金都在融合,雖然實行分業監管,但是通過各種通道業務、平臺合作等不斷繞開監管?!眹兄行难芯繂T魏加寧更是直言:“我們目前的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最大結構性風險,就是一邊力推混業經營,一邊堅持分業監管不變?!?/p>
事實上,在近兩年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這一改革要點就已被列入?!白ゾo研究提出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方案”,這在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提出;而在2016年,經濟工作會議則再次表示“要深入研究并積極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深化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改革?!辈茗P岐指出,進一步改革與完善金融監管體系“非常必要”。
在此背景下,市場預期如若今年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將是重要議題?!艾F在關注點都在金融監管上,金融監管肯定會涉及,包括宏觀調控的協調。”陳道富表示。
對于如何調整監管框架,曹鳳岐說:“目前基本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主張恢復由央行‘大一統’監管的格局。即撤銷‘三會’合并到央行中去,由央行進行統一的金融監管;第二種意見是合并‘三會’成立新的金融監管機構,與央行共同監管,即‘雙峰’監管模式。我們認為可以合并‘三會’,在此基礎上建立中國金融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進行綜合金融管理,負責統一制定我國金融業的發展規劃。中國金監會對中國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進行統一監管。為了更好地發揮中國金監會的作用,建議在金監會下設立三個委員會,一是成立金融審慎監管委員會,將原來‘一行三會’的宏觀與微觀審慎性監管職責轉到該委員會,該委員會更多的負責起宏觀審慎性監管職能。二是成立投資者保護委員會,負責業務運作與投資者保護,該委員會對金融衍生產品進行審查,對投資者進行提示與告知,協助投資者投訴的仲裁甚至訴訟。三是成立金融穩定委員會。原來在中國人民銀行下屬有一個金融穩定局,可考慮將其合并到金融穩定委員會中,負責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性,同時制訂金融監管的各項法規和政策。中央銀行仍然承擔部分金融監管職能。即中央銀行除了制訂和執行貨幣政策、進行宏觀經濟與金融調控外,還負責監管貨幣市場和外匯市場。形成金監會為主與中央銀行分工協作,共同進行金融監管的格局?!?/p>
東方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邵宇表示,“雙峰監管”可能比較適合我國未來經濟、金融發展。一方面通過宏觀審慎體系,央行加上銀監會管理的一些系統性重要性銀行,確保貨幣政策供應目標、傳導渠道能夠實現;另外將“一行三會”針對微觀監管部分,強化成一體,共同在這些部門中去協調處理以前出現的監管盲點。
防風險有望成為重要議題
除金融監管外,多位受訪人士認為防風險也將成為重要議題?!昂暧^層面,風險肯定是最核心的問題。”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所長助理楊濤稱,“這涉及如銀行體系潛在風險、資本市場潛在風險、地方債風險等諸多方面?!背酥?,很多業內人士認為,金融如何服務實體經濟、金融去杠桿、貨幣政策有效性及利率傳導機制、金融對外開放均可能成為會議內容。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國家發展改革委國際合作中心主任曹文煉2016年9月表示,“十三五”時期和即將召開的中央第五次金融工作會議關注的焦點,可能是研究如何深入參與和推動全球金融體系的改革和全球金融治理的改革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