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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社會治理的難點范文1
關鍵詞 社工 志愿服務 志愿者
作者簡介:王德明,重慶工商大學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
一、社會治理的基本取向
所謂社會治理是指在黨領導下,由政府組織主導,吸納社會組織等多方面治理主體參與,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的治理活動,是以實現和維護群眾權利為核心,發揮多元治理主體的作用,針對國家治理中的社會問題,完善社會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推動社會有序和諧發展的過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社會治理的概念取代了社會管理的字眼,意味著黨和政府在執政理念上有所轉變。長期以來,社會管理被賦予管控和統治的內涵,采取強制性的管控思維來維持社會穩定。事實上,基于管控思維的網格社會管理模式,并不能真正有效地解決社會矛盾,反而增加了許多社會不穩定因素。而社會治理的目標是追求社會的“善治”狀態,促使社會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過程。在社會治理的框架中,強調各個主體的主動參與性,明確各個行為主體的責任,通過社會關系的協調與社會行為的規范,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和諧。
創新社會治理的取向在于基層社會治理。隨著社會領域的擴大和公共社會的興起,過去由政府全權包辦管制的社會方式,逐漸轉變為由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管理的社會治理方式,基層社會治理已成為中國社會發展的重要命題??梢哉f,基層社會治理、社會服務是社會轉型過程中興起的一種新的社會治理方式,對穩定社會秩序,促進經濟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社工引領志愿者合作路徑辨析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方式,強調基層社會治理主體的多元化,激發治理主體的責任意識,培育治理主體的社區參與,促進治理主體共同管理公共生活。社工與志愿者作為社會治理的生力軍,在社會治理與管理創新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一)社工引領志愿者服務模式的可能性
2.社工與志愿者同理:利他精神。社會工作者遵循助人自助的價值理念,綜合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和方法,為有需要的個人、機構、家庭、社區提供專業社會服務。它與人們把本職工作之外的福利性、公益性和非專業性助人活動稱為的社會工作,有本質不同。志愿者提倡“互相幫助、助人自助”,堅持“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憑借自己的雙手、頭腦、知識、愛心開展各種志愿服務活動,幫助那些處于困難和危機中的人們。
3.社工與志愿者同心:大愛之心。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都用自己的愛心去服務和關懷需要幫助的群體,幫助困難群體走出生活的困境。社工運用自己的專業技巧為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等提供專業的社會服務。志愿者利用自己的愛心積極參與各項公益活動,用一顆愛心感染者身邊更多的人投身于志愿服務,盡自己的力量去幫助更多的困難群體。
(二)社工引領志愿者服務模式的必要性
1.社工服務在于專精,而志愿服務在于量大面廣。社會工作者多用于自身的專業性、技巧性來幫助有需要的人解決困難。相對與志愿者服務的方面較窄,但較于志愿者的服務更加專一,精準。由于志愿者的人數眾多,職業教育背景也不盡相同,因此志愿者要比社工的服務范圍大,覆蓋面要廣。
2.專業社工數量有限,志愿者數量眾多。改革開放以來,許多高校相繼開設社會工作專業,三十年來培育了眾多的社會工作專業的學生,但真正從事社會工作這一行業的全職社工少之又少。因此,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專業社工數量難以滿足社工服務市場的需求。充分利用志愿者的人數優勢,挖掘志愿者的潛能,在社工的帶領下開展相關服務,已成為彌補社工人數短缺的重要途徑。
3.社工重在鏈接資源,志愿者服務強調落地生根。社工在提供專業化服務的同時,更要注重資源的鏈接。通過社區資源整合,在社區工作分工的基礎上,強調整合資源進行相互協作,合理配置資源,保障資源能夠被有效協調和使用,發揮資源最大的效率達到共同的目標。
(三)社工引領志愿者服務模式存在的難點
1.社工雖具有專業優勢,但人力資源有限。志愿者的人數眾多,但服務缺乏專業性,系統性,長效性。因此,社工要通過培訓、引導志愿者,提高志愿者的服務水平,使得居民享受到常態化、規范化、專業化的服務。
2.由于當前的管理體制問題,存在著政府部門利益分割,社會組織職能分離等問題。在管理體制上,由于長期受計劃經濟的影響,政府各部門與社會組織機構缺乏良好的溝通,從而影響了社工與志愿者的交流合作。
3.社工與志愿者在觀念和專業背景上存在著差異。不可否認的是,社工與志愿者都認可彼此之間有加強合作溝通的必要性。但志愿者與社工互不認同,互不配合的情況時有發生,從而阻礙了社工與志愿者之間的互動。這些是我們在采取社工引領志愿者服務模式中不得不面臨的現狀。
三、基層社會治理路徑探析:社工引領志愿者――以渝中區上清寺路社區服務為例
重慶市“社工引領志愿者”市民學校服務模式是共青團渝中區委與重慶市民悅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渝中區上清寺街道辦事處、渝中區520志愿者組織和重慶市青年助學協會共同發起的。該模式主要是通過專業社會工作者對社區居民的日常的探訪和服務,了解居民的實際需要,并將需要歸類,旨在通過整合轄區的專業社工資源和志愿者資源,以專業社工為引領,以廣大志愿者為依托為社區居民提供有序、可持續和專業化的服務,以滿足社區居民個性化、多樣化和復雜化的需要。 (一)“社工引領志愿者”的服務理念
1.堅持助人自助的服務理念。助人是一種美德,努力幫助被助者提升自己幫助自己的能力、環境和條件,最后促進被助者實現自助。如在服務居民過程中,就是要注意喚起居民的參與,培育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能力。
2.促進鄰里互助。當前,社會競爭日益激烈,工作競爭壓力大,人口流動、居住方式的改變等使原有的鄰里關系遭到破壞,重建鄰里關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鶎由鐣卫硇枰⒆阍谥亟ㄠ徖镪P系、培育守望相助的非正式支持系統,因此,“社工引領志愿者”的服務需要立足增進鄰里關系,培育鄰里之間的互助,形成守望相助的和諧氛圍。
3.促進社團協助。社工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術訓練,在助人過程中重視其角色和藝術,非社工專業的團隊,如志愿者組織、社團等擁有助人資源,當社工在一線服務中發現和評估居民的需求后,可以協助社團更有效的服務居民,并告知服務者需要明晰的是其角色是協助者,而非主角。這樣可以使社團的資源發揮更好的助人效果。
(二)“社工引領志愿者”的體制、機制
1.政府搭臺,社工、志愿者唱戲。由民政局、文明辦、團市委等單位牽頭,共同搭建社工與志愿者聯誼會的架構,協調社工與志愿者服務項目的運作。通過這種方式一方面是易于社工與志愿者的接受,另一方面其職能更多體現在交流、合作,而非規制、管理。
2.社工與志愿者互相認同。“了解―熟悉―認同―合作”機制是社工與志愿者能夠合作的必然路徑。除了要加強對社工的宣傳力度外,社工作為受薪人員,也應該主動的邁出一步,與志愿者交流,比如以個人身份加入志愿者組織,參與志愿者活動,在活動中建立友誼,樹立權威。
3.加強社工與志愿者培訓交流機制。培訓社工與志愿者是增進雙方認同的良好平臺,培訓可以采用“引進來,走出去”的模式,也可以通過個案討論沙龍、分享會的形式開展。通過培訓,樹立社工與志愿者共同的服務信念。
(三)“社工引領志愿者”的具體服務內容
1.周末劇場。依托嘉陵橋西村星光廣場現有的周末電影放映活動。例如,通過社工的日常探訪了解居民喜愛什么樣的電影,并將電影分類存檔,建立電影庫,引領志愿者挑選下載具名喜聞樂見的電影,豐富了社區居民的文化生活。
2.開展愛心直通車活動。社工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征集轄區內困難青少年、空巢老人的心愿,通過社工站平臺和結對共建單位,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建立一對一關愛幫扶機制,幫助困難青少年和空巢老人完成心愿,使其快樂健康成長。
3.四點半課堂。上學日的下午16:30-17:30,在社工的引領下,由轄區志愿者為社區小學生們提供服務,日常安排為課業輔導、陪護托管,并根據青少年的成長性需要設計形式多樣、內容豐富且具有積極意義的專題活動,通過鏈接各志愿隊伍,定期開展志愿服務。
4.開展藝術團活動。以歌會友,以舞會友,以拳會友,重建鄰里關系。根據社區群眾興趣愛好和要求,通過組織引導相關志愿者,成立了以居民為主,旨在重建鄰里關系、形成良好的鄰里守望的支持系統的居民心連心藝術團,不僅豐富社區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更促進常住居民和暫住居民之間的鄰里關系,形成守望相助的支持系統。
基層社會治理的難點范文2
當前,我國正處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經濟體制、利益格局、社會結構發生深刻變化,社會管理面臨諸多新問題?;鶎由鐣芾砣绾渭訌姡咳绾巫叱鲂碌穆纷??如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體系建設,如何創新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而達到維護社會平安、促進社會和諧,帶著這些問題,近期,我們對萍鄉市安源區社會管理服務工作的基本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認真查找和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就做好今后的社會管理服務工作做了有益的探索。
主要工作情況
強化組織領導,宣傳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安源區委政法委高度重視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制發了文件,明確了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工作格局,為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宣傳法制及政法綜治社會管理工作。中央、省、市主流媒體刊載宣傳文章、圖片、音像資料200余篇;組織了50場政法綜治“走基層、創平安”文藝團隊在鄉村社區巡回演出,觀眾達萬人;發送短信20萬條;走百村,入千戶,深入村民家中關心幫扶。通過開展宣傳教育等系列活動,公民法制意識、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質進一步提升,廣大群眾對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的知曉度不斷提高,參與社會管理的熱情得到有效激發,形成了“人人參與、共建共享”的良好社會氛圍。
強化關懷服務,特殊群體得到有效管理。打造出租房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新模式,建立“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制度。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根據屬地管理、地理布局、現狀管理等原則,注重整合機關干部、基層黨員、村(社區)兩委班子等工作力量和資源,因地制宜配置每個格內服務團隊。建立特殊人群常態化管控機制,扎實開展打擊專項行動,積極推進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進一步加強了對社區矯正等重點人群的管理、幫教和服務。深化“留守學生”關愛行動,加強未成年青少年管理和教育,“陽光學?!闭e極籌建中,促進了青少年健康成長。
強化綜合治理,社會大局保持和諧穩定。加大資金投入,推進“天網”工程建設,實現了重要路口、主要街道、重點部位的監控全覆蓋;開展為期四個月的“安源暴雨”行動,進一步加強派出所巡防隊伍建設,配齊人員,城區見警率大幅提高;廣泛開展農村群防群治活動,農村治安防范能力進一步增強。強化治安突出問題整治,加大了對重點地區和治安亂點的整治力度,積極開展打擊街面兩搶、入室盜劫、打擊非法傳銷、打擊黃賭毒等專項整治行動,全區治安形勢不斷好轉,群眾安全感不斷增強。三季度人民群眾公眾安全感測評安源區在全省排33位,創歷史最好成績。
強化關鍵突破,重點難點工作有序推進。全面實施社會平安風險評估,建立健全群眾利益訴求表達、維權、協調溝通和權益保障等機制,構建完善“大調解”工作體系,整合調解工作力量,延伸調解網絡,全區各類矛盾糾紛得到了及時有效化解,總量及進京、到省到市上訪量與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實現了形勢>!
存在問題
群眾的利益訴求格局日趨多元。利益結構的深刻調整造成社會矛盾糾紛多樣化,大量利益訴求以矛盾糾紛形式凸顯出來,涉及領域不斷擴大,矛盾主體多元化,主要為土地征用、拆遷安置、社會保障、涉法涉訴等方面,各種社會矛盾相互交織、相互作用、日益復雜,化解社會矛盾,預防、處置的難度加大。特別是隨著網絡的興起,群眾越來越注重利用網絡來表達利益訴求,但是由于缺乏正確的引導和有效的制度規范,網絡信息真假難辨,網絡惡炒、惡意中傷、散布虛假消息等現象逐步增多,嚴重影響著網絡輿情的正確導向。
傳統社會管理模式日趨滯后。一是思想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一些部門和鄉鎮對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重經濟建設、輕社會管理的現象仍然存在。二是缺乏公眾參與社會管理的有效途徑。對傳統社會管理資源和手段利用不足,硬管理有余,軟管理不足,缺少柔性化的道德教化、溝通協調,公民主動參與社會管理的意識不強。三是基層政法保障力度不夠?;鶎泳τ邢?,基層政法綜治工作人員兼職現象突出且變動頻繁,難以保證專職專用,與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
公共服務的均等化、社會化程度亟待提高。公共服務供給不僅總量有限,而且在城鄉之間、群體之間的差距依然極大。一方面,群眾對基礎教育、就業培訓及信息服務、公共衛生服務、社會保障相關服務等的需求還無法得到充分滿足。另一方面,由于農村居民居住相對分散,導致農村居民獲得公共服務的成本隨之提高。另外,由農民工引發的“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等問題也開始凸現出來,增加了社會不安定因素。
建議對策
以保障改善民生為根本,夯實社會管理基礎。改善民生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
基礎。一是建立健全民生保障機制。努力健全社會安全網,推進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機制建設,切實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不斷提高群眾的生產生活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公平的利益分配機制。努力創造平等競爭的社會環境,確保各利益主體在分配上機會平等。三是建立健全收入平衡機制。加大政府公共服務投入,大力發展社會事業,改革公共服務方式,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注重向社區、向農村傾斜,建立符合區情、統籌城鄉、持續發展的基本公共服務機制,有效縮小城鄉差距。
以加強社區建設為重點,構建社會管理平臺。一是大力加強社區建設。將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把能下放的職權下放到街道和社區,使其有權管事、有人做事、有錢辦事。二是大力推進農村村級組織建設。依法加強對民主直選村委會干部選舉的監督和領導,設定嚴格的干部候選人標準,嚴防一些地方宗族勢力、黑惡勢力插手選舉,確保黨對農村基層組織的領導,有效維護農村社會長治久安。三是加大村(居)、社區資金和政策保障力度。著力解決村(居)、社區一級組織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經費、場所的保障問題,有效提高村(居)干部工資待遇,進一步完善村(居)干部的養老保險制度,解決其后顧之憂。
以矛盾糾紛化解為突破,解決社會管理突出問題。緊緊圍繞排查化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管理各類矛盾,有力促進社會和諧平安。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機制。二是建立健全“大調解”工作機制。三是建立健全社會矛盾多元化調處機制。四是探索建立突出矛盾糾紛長效化解機制。
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關鍵,提高社會管理能力。加快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有效完善基礎性、關鍵性社會管理制度,做到有用的硬辦法要用好、軟辦法要有效、老辦法不能丟、新辦法要跟上。一是創新社會組織管理服務。二是創新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務。三是創新虛擬社會綜合管理機制。同時,建立網上、網下一體化聯動管控機制,提高發現處置、偵查打擊、防范控制的能力,嚴防形成由網上向網下傳導的社會破壞力量。
基層社會治理的難點范文3
一、總體要求
村民自治模范單位以建立健全黨領導的村級民主自治機制為目標,以完善農村依法治理體系、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為重點,以實施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能力為主要內容,進一步規范完善村規民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促進幸福美麗新村和農村社區建設。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把切實保障城鄉居民民利、創新城鄉社區治理方式、改進服務手段和工作方式作為創建重心,以群眾評價作為先決條件,以創建活動為契機,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多元化需求。
堅持標準先行、分類指導。根據《省村民自治模范單位指標(2015年)》(以下簡稱《指標》)要求,實行村(社區)、鄉鎮、區分級創建,要求創建單位突出亮點特色,起到引領示范作用。
堅持動態管理、擇優表彰。創建工作按三年一個周期進行安排,本輪表彰命名的村民自治模范單位,下輪創建時對不符合模范單位要求的,不再保留模范單位稱號。
堅持多方評審、全程透明。評審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抽樣調查、實地走訪、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進行,全過程實行公開公示,確保創建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三、時間安排
從2016年1月中旬啟動,計劃用5個月時間完成創建工作。
(一)1月20日—2月29日,自查自評,各村對照《指標》進行自查,完善相關資料,重點打造3個村備檢,我鎮重點打造武陽、白鶴、官廳。
(二)3月1日—3月31日,完成省村民自治模范區申報工作,接受市、區民政局組織的初審。
(三)4月1日—5月30日,查漏補缺,接受省人社廳、民政廳組織的評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村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把此次創建活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落實領導責任。各村也要建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落實措施,確保創建活動順利進行。
基層社會治理的難點范文4
一、抓基礎。一是明確責任,綜治工作以“村為主”,鎮村組戶層層簽訂了綜治責任狀,做到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村。今年共發生民事糾紛10多起,全部得到調處,無因糾紛調處不力引起的案件和民轉刑案件。二是加大了鎮村兩級綜治規范化建設的投入力度。為我鎮社會綜治穩定工作爭先創優,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二、抓隊伍。建立健全全鎮村組戶四級綜治網絡。村設立“一小組一辦兩會三人員”綜治組織機構,即綜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治保委員會、調解委員會、綜治維穩信息員、矛盾糾紛調解員及法制宣傳員,組配齊綜治信息員、糾紛穩定員、普法調解治安中心戶,并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
三、抓制度。一是定期召開綜治例會,平安創建講評會,研究部署綜治工作。二是健全不穩定隱患排查制度,建立穩定、治安、安全三本臺帳。三是建立每月15日書記、鎮長接待日制度。解決群眾的熱點難點問題。四是嚴格執行綜治目標管理工作責任制、“一票否決權”制和領導責任追究制度。
基層社會治理的難點范文5
[關鍵詞] 居民委員會;居民自治;發生機制
[中圖分類號] D6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0863(2014)01-0045-06
一、問題的提出
居委會在制度設計上被定位為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群眾性自治組織,但是在城市基層治理的實踐過程中,居委會卻有著雙重性質,它一方面是群眾性的自治組織,代表著居民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國家政權的末梢,是國家政權的組成部分。居委會的雙重性質將其置于一種困境之中:作為國家政權的末梢,居委會要承擔大量的由街道和其他政府機構交付的行政事務,于是居委會僅有的工作資源就只能用來完成行政事務,與此同時也就只能將自治工作耽擱下來。因此,作為自治組織的居委會在一定程度上成為行政組織,其工作重點同居委會的自治要求有所偏離。
處在轉型時期的國家需要居委會發揮管理社會的作用,那么這是否意味著居委會不可能發揮居民自治的功能呢?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筆者對上海市的11個居委會進行了深度調查,結果發現雖然很多居委會的自治工作不盡如人意,但是仍然有一些居委會能夠在承擔行政工作的同時有效地開展了自治工作,在工作實踐中借助一些特定的機制,居委會協調了其行政性質和自治性質之間的沖突,從而鞏固了居委會作為城市群眾自治基本組織形式的地位。
分析居民自治的案例,筆者發現有一些共同的機制運轉在不同的個案背后,正是它們的存在導致了看似不可能的居民自治在實踐中發生了。本文認為城市居民自治的發生有賴于社會資本的培育、經濟資源的開發、公共議題的創設、組織主體的轉換等機制的運轉。城市居民自治的發生機制不是預先給定的,而是行動者在正式制度建構的政治空間中為了解決工作中的難題而無意識地創造出來的,但是機制在解決問題時表現出來的正面效果,則誘使行動者開始有意識將同一機制擴展到其它難題的解決上,或者尋找其它機制來解決新的難題,在多重機制的共同作用下城市居民自治出現了。
二、社會資本的培育
居民自治是同國家政治相對應的過程,在國家權力涉足不到或者不去涉足的地方,自治作為社會自我管理的過程就出現了。[1]自治的社會性質意味著自治的發生必須建立在社會力量的基礎上,這種社會力量就是社會資本。社會資本是指在人際交往中形成的信任關系、互惠規范和參與網絡,帕特南所從事的開創性研究表明,民主政治的質量依賴于社會資本的存量,因為社會資本能夠克服集體行動的困境達到自愿合作的目的。[2]筆者的調查發現,社會資本的存在不僅推進了國家層面的民主政治,而且對于城市社區的居民自治而言也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當筆者跟隨居委會的工作人員了解社區的居住環境時,最為直接的發現就是社區是一個熟人社會,行人之間相互打著招呼,路口有志愿者在執勤,不遠處成群的居民聚在一起鍛煉身體。當然,居民之間的熟悉度是社會資本的一個構成要素,但是不能將社會資本簡單地等同于熟人關系,社會資本的具體表現形式主要是社區居民的公共生活以及由此形成的自發性的群眾組織。社區中的群眾性組織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圍繞文藝體育生活而形成的自我服務性團隊,此類組織在社區中廣泛存在著,可以說是群眾性組織的主要組成部分,另一種是履行綜合功能的公益性志愿組織,具體而言就是進行社區安全和環境監督、維護社區交通秩序的“紅袖章巡邏隊”。
活躍在城市社區中的群眾性組織起初并未受到注意,只是在群眾性組織的公共性與居委會的工作勾連在一起的時候,群眾性組織在基層治理中的價值才開始進入國家的視野。城市社會的快速發展要求國家重構其治理體系以實現對城市基層社會的控制,國家采取的戰略是強化居委會使其成為國家政權的末梢,但是居委會并不足以完成控制城市基層社會的任務,城市基層治理過程同居民的切身利益直接關聯在一起,如果沒有居民的參與、認可或者同意,居委會不可能有效地開展工作。[3]雖然在制度設計上居委會是居民選舉出來的群眾自治的基本組織形式,但是居委會所承擔的行政事務壓制了居委會的社會性質,這就意味著居委會在工作實踐中也很難成為居民認可或者同意的對象,此時自發性的群眾性組織開始介入基層治理的過程,成為溝通居民和居委會、街道之間關系的橋梁。
自發性的群眾組織存在“私”和“公”兩種屬性,就“私”的方面而言,它是居民為了強身健體、陶冶情操而聚集在一起的,并沒有正式的組織形式;就“公”的方面而言,它是社區公共生活的載體,利用了社區中的公共資源(例如場地、環境、設備等)。正是由于自發性的群眾組織的雙重屬性,使得它們既能夠為居民所認可,又能為街道、居委會所接受。當然,自發性的群眾性組織介入基層治理過程是與居委會的引導分不開的,也就是說是居委會為了有效地進行基層治理,因而有意識地利用了自發性群眾組織的公共性。一位居委會主任在訪談時說:
“你問我居民自治是怎么搞起來的?你可能想象不到,是從里弄運動會開始的。我們這里有辦里弄運動會的傳統,曾經間斷過一段時間,后來又繼續辦,居民都樂于參與。在體育熱情的影響下很多居民自發組織了體育團隊,這些體育團隊為里弄做了很多工作。我們這是老城區,原來的居住環境很差,特別是居住空間太小,很多居民沒有辦法就只能占用公共空間,在小區里搭建了水斗、雨棚、車棚等違章建筑,你要是去拆掉它們,居民肯定是不愿的,但是不拆的話又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居委會就去和體育團隊的骨干商量,請他們出面和居民做工作,這樣難題也就迎刃而解了?!?/p>
自發性的群眾組織在城市基層治理中的有效性促使居委會開始有意識地培育社會資本,這種培育不僅體現為居委會推動居民組織群眾性的團隊,而且體現為居委會積極開展社區公共活動從而培育居民的公共性。從調查的居委會的實際情況來看,有三個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居委會的重視:第一是為自發性的群眾組織提供便利,特別是借助居委會的身份向住區單位尋求幫助,從而為群眾的文體活動提供場地;第二是針對特定人群組織社區公共生活,特別是在重陽節開展老年人的金婚紀念、郊游等活動;第三是利用家庭代表會議來商議、決定同居民切身利益相關的社區公共事務,如制定舊房改造工程方案等。
社會資本對城市居民自治的促進作用,反過來激勵了居委會有意識地培育社會資本,于是在社會資本與居民自治之間形成了一個相互促進的循環過程,因此社會資本的培育就成為了居民自治得以發生的重要機制。帕特南在研究國家層次的民主時認為社會資本是歷史的產物,但是城市居民自治的實踐過程則揭示在地域有限的熟人社會里,社會資本更多是當下的行動者實踐的結果,或者說城市基層治理的體制和組織在社會資本的形成過程中發揮了重要影響。居委會雖然是國家政權的末梢,履行著管理城市基層社會的諸多行政職能,但是其居民自治基本組織形式的性質則使它成為了一個“親社會資本的行動者”(Prosocial Capital Actor)[4],于是居委會的行動將成為推動社會資本生長和發展的重要力量。
三、經濟資源的開發
居委會作為城市基層群眾自治的基本組織形式在實踐中之所以成為了國家政權的末梢,一方面是因為宏觀政治體制使然,另一方面是因為受到了經濟資源的約束。就宏觀政治體制來說,居委會是基層治理的組織形式,在縱向的治理體系中處于末端,而且在工作實踐中居委會也需要國家權威的支持,因此居委會需要完成政府安排的任務 [5];就經濟資源的約束而言,居委會干部的工作津貼和居委會的日常工作開支都依賴于政府的行政撥款。
在調查居民自治時筆者曾訪談過街道的官員,當筆者問及街道為什么給居委會指派行政任務時,街道的官員直白地回答道:
“居委會是群眾自治組織,街道確實不應該給居委會指派行政任務,但是居委會的干部都是拿了街道津貼的社工,所以當然應該給街道干活了?!?/p>
街道官員的回答只是居委會受到的資源約束的一個縮影罷了,其實居委會開展工作的經費也基本上來自于街道。調查發現居委會的經費來源主要有三個渠道:街道撥款、居民捐助、駐區單位資助。一般而言街道撥款占到居委會經費總額的絕大部分,每個居委會每年可以從街道獲得7萬左右的撥款,居民捐助約1萬元,駐區單位的資助則存在很大的差異,大多數居委會每年從駐區單位獲得資助也在1萬元左右,但是有些居委會則能夠從駐區單位獲得遠遠超過街道撥款額的資助,因此就一般情況來看街道是居委會經費的主要來源。
重要的是街道下撥給居委會的有限經費有規定用途,包括辦公經費、黨建經費、幫困經費、走訪經費和文體活動經費,其中與居民自治直接相關的經費支出僅文體活動經費一項,由此可見,盡管街道每年給居委會下撥一定的資金,但是這些資金主要不是給居委會開展自治工作的,而是給居委會完成行政工作的。在這樣的資源結構中,居委會的工作實踐實際上被預先鎖定了,居民自治工作不可能成為居委會工作的中心,如果居委會要把居民自治作為中心工作,那么居委會就必須開發經濟資源,從而減少居委會對街道的資金依賴。
就當前的情況來看,居委會開發經濟資源只有一種途徑,這就是向駐區單位尋求幫助,使駐區單位成為居委會穩定的經費來源。從居民自治的角度來分析,居委會向駐區單位尋求資金支持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個是駐區單位提供給居委會的資金必須是大額的、至少是不少于街道撥款額度的,否則不足以支持居委會開展自治工作;另一個是駐區單位提供給居委會的資金必須是常年穩定的,否則居委會開展的自治工作不具有持續性。而要使居委會常年穩定的從駐區單位得到大額的資金支持,就必須在居委會與駐區單位之間形成互惠機制,換言之,居委會必須使用社區之中的某種資源同駐區單位交換以滿足駐區單位的需要,而且居委會用來交換的資源只能是能夠反復利用的。
筆者在調查過程中了解到一個居委會和駐區單位共同修路建停車位的故事。故事是以停車難作為開端的,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讓很多城市家庭邁進了“汽車時代”,但是私家車的急劇增加不僅導致了公共交通的擁堵,而且帶來了社區中停車位的緊張,為了搶占停車位居民之間矛盾不斷,日積月累最終導致了一夜之間居民紛紛購買銅柱鐵鏈搶占路面的情況,小區的道路被切割的支離破碎,車輛無法通行,小區的交通完全癱瘓。嚴峻的形勢不僅影響了居民的日常生活,而且影響了駐區單位的正常工作,為了徹底改變停車問題導致的“公地悲劇”[6],居委會向駐區單位尋求幫助,經過協商居委會和駐區單位達成共同修路的協議。協議主要內容是:由駐區單位提供資金對小區道路進行拓寬,將原本只能單行的道路拓寬為雙行車道;道路修好之后嚴格執行單向行駛規則,即道路一半用來行車,另一半用來停車,居委會負責單向行駛規則的執行;道路拓寬形成的停車位實行錯時停車制度,即在工作時間居民將車開出小區,空出的停車位要保障駐區單位職工的停車需求,下班時間駐區單位職工要及時將車開走,保障居民下班后能夠有停車位;駐區單位每年為使用停車位向居委會支付費用。
停車位是潛藏在社會之中的重要資源,駐區單位每年支付給居委會的停車費有街道行政撥款的5倍之多,在駐區單位資金的支持下居委會打開了自治的大門。由此案例我們不難發現經濟資源的開發同居民自治之間的密切關系:首先,有了駐區單位的資金支持,居委會擁有足夠的資金來組織社區公共生活;其次,無論是單向行駛制度還是錯時停車制度的執行都由居委會負責,而居委會為了保證制度的執行就專門組建了居民自治小組,同時也動員了群眾性的團隊“紅袖章巡邏隊”,這不僅完善了居民自治的組織體系,而且將更多的居民帶進了社區公共事務的管理過程之中;最后,社區內部的文明停車和有序行車是社區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因此居委會同駐區單位的合作也增強了居委會提供社區公共服務的能力。概而論之,居委會開發經濟資源,不能簡單地理解為使居委會有更多的資金可以使用,而是催生居民自治的重要機制。
四、公共議題的創設
城市居民自治不僅意味著承認居民具有“自覺思考、自我反思和自我決定的能力”[7],而且意味著居民生活的社區存在一定類型和數量的公共事務需要進行管理,如果社區缺乏公共事務,那么居委會和自發性的群眾自治就會處于缺乏自治對象的局面,因此一定類型和數量的公共事務的存在是城市居民自治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就當前中國城市社區的實際情況來看,社區除了滿足居民日常的休息與休閑需求外,并沒有出現大量的公共事務,城市治理中的公共事務往往超越了社區這一有限的空間。[8]社區公共事務的缺乏意味著居民自治必須創造公共事務,也就是居委會必須具有創設公共議題的能力,通過創設公共議題來豐富社區公共事務,從而為居民提供自治的對象。
在調查中筆者發現社區公共事務不是既定的、等待居民去管理,實際上社區公共事務存在“顯在”與“潛在”兩種類型,顯在的公共事務在每個社區都是不多的,如果居委會只是將顯在的公共事務作為自治的對象,那么居民自治是很難持續的,而潛在的公共事務則廣泛地存在于社區之中,本文所講的公共議題的創設能力就是指居委會將潛在的公共事務變成顯在的公共事務的能力,或者說是居委會將居民的私人生活組織成為公共生活的能力。居委會創設公共議題的能力越強,社區公共事務就越豐富,居民參與也就越活躍,居民自治就越是能夠持續。
在城市社區生活中潛在的公共事務主要有四種類型:第一類是被廢弛了的顯在的公共事務,本來此類公共事務有明確的主體進行管理,但是由于管理主體的能力不足或者不作為導致了此類公共事務蛻變為公共難題,以致此類公共事務無人能管最終成為潛在的公共事務,售后公房的物業管理就屬于這種類型。第二類是與社區公共環境管理相關的事務,主要表現為公共場地的衛生維護、噪音污染的治理、小區防火防盜工作、養寵物的規則制定等,此類公共事務本就與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但是單個居民是沒有能力解決的,只能依靠群眾自治組織動員居民共同參與才能解決。第三類是居民的文體活動,城市生活的急劇變遷催生了城市居民加強身體鍛煉、豐富精神生活等需求,此類生活需要是私人性質的,但是此類生活需求的實現則必須超越私人性質,因為文體活動的場所、不同文體活動之間的協調都需要居委會的介入。第四類是政府推行的民生工程,此類事務在形式看是行政事務,但是此類事務的完成有賴于居委會以自治的方式來配合,因為民生工程雖然有利于改進居民的物質福利,但是工程的實施本身將對居民的生活帶來不便甚至引發鄰里沖突,所以沒有居民積極參與的民生工程導致適得其反的效果。
將與居民利益密切相關的潛在的公共事務,變成居民積極參與其中的顯在的公共事務,取決于居委會創設公共議題的能力。公共議題的創設能力包括利益判斷、信息溝通、協商決策、信譽承諾、執行保障等環節:利益判斷是指居委會能夠認識到某種事務確實與居民利益改進密切相關,如果此類事務得到了良好的治理,居民的福利將明顯改善;信息溝通就是居委會將預先進行了利益判斷的事務,通過居民聽證會的形式同居民進行充分的信息交流,達到居民認可居委會的利益判斷的效果;協商決策就是居委會召集家庭代表會議,就是否從事某項工作以及如何從事某項工作進行磋商,在獲得絕大多數代表支持的前提下做出決議;信譽承諾是要求支持某項決議的家庭代表在意愿承諾書上簽字,并且由居委會在小區中張榜公布,實現居民共同監督的目的;執行保障是居委會要組織足夠的人力、物力來保障決議的落實。
社區中“一平方米”改造工程的推進,非常典型地詮釋了居委會創設公共議題的能力。上海老城區的售后公房的廚房和衛生間都是幾戶人家合用的,為此鄰里之間時常發生矛盾,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條件,上海市政府決定分批對合用廚房和衛生間進行改造,核心內容是將現有的合用廚房和衛生間改造成為每家獨立使用的廚房、衛生間,改造之后的廚房、衛生間大約為一平方米。由于 “一平方米”改造工程涉及的面很廣泛,因此居民所在的小區能否盡快改造,取決于居委會能否在街道層面爭取到指標,而街道是否會優先接納某個居委會的改造申請,則取決于居委會能否將政府工程轉換成為社區的公共事務,也就是取決于居委會創設公共議題的能力。筆者訪談到的一位社區黨總支書記回憶起“一平方米”改造工程時說道:
“我們認定改造有利于居民,但是居民覺得太麻煩,改造過程中生活不方便,而且對工程實施方案也有疑問,房管局來征求意見時很多人反對。后來居民看到其它居委會開始改造時又動心了,為此我們組織居民到臨近街道去參觀已經改造完成了的小區,當時大家都拿著尺子,硬是手把手的量出了一平方米改造的可行性?;貋砗笪覀冋偌瘧糁鏖_會,每家說話能夠管事的人來參加,反反復復討論之后制定了一個詳細的實施方案,凡是同意改造的都必須在承諾書上簽字,由居委會在弄堂口張榜公布。這里邊主要是在工程實施期間,居民不能做飯,也不能用衛生間,吃飯可以出去花錢買,但是衛生間就必須修建臨時的,否則就太不方便。臨時衛生間的位置選擇、花費分擔、清潔打掃、使用監督實際上是改造工程的難點,動工前不僅必須講清楚而且要寫在紙上貼出來,居委會專門組織了志愿者隊伍來負責臨時衛生間的管理,特別是協調因使用導致的糾紛。事不經歷不知難,我們像一群螞蟻,硬是啃動了這塊骨頭,真是不容易啊?!?/p>
公共議題的創設是居民自治至關重要的發生機制,這不僅是因為公共議題的創設豐富了社區的公共事務從而使居民得到了自治鍛煉,而且是因為公共議題的創設是居委會自治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可以說公共議題的創設過程就是居民自治的過程。改進民生已經成為城市治理過程中的重要議題,政府一系列民生工程的實施都離不開居委會的工作,因此通過居委會對公共議題的創設,實現民生工程同居民自治的有效銜接,不僅提升了政府的治理水平,而且推進了包括居民自治在內的社會建設的進步,這些積極后果將在宏觀層面上拓展居民自治的發展空間。
五、組織主體的轉換
國家將居委會界定為城市居民自治的基本組織形式有著特定的意圖,這就是使居委會成為國家治理基層社會的主體,從而實現國家控制基層社會的目的。在此種意圖的作用下,居委會雖然是社會性質的自治組織,但是居委會卻承擔著種類繁多的行政任務,所以居委會在基層治理的實踐過程中儼然變成了國家政權的末梢,是行政系統的一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了。
根據何艷玲的歸納,居委會承擔的行政工作有十大類百余項之多,十大類包括環境衛生、社會治安、民政幫困、計劃生育、調解糾紛、宣傳教育、文明達標、收款收費、人口普查、物業管理。[9]如果對居委會所從事的工作根據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居委會完成街道和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約占全部工作量的60%,居委會完成單位和機構委托的各項工作約占全部工作量的30%,而居委會從事的社區內部的事務約占全部工作量的10%。[10]由此不難想象,政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已經將居委會視為街道的下級組織,街道和其它政府機構的工作必須通過居委會來落實或者通過居委會配合來完成,處在這種治理體系中的居委會在應對行政事務時尚且會“選擇性應付”[11],更遑論有時間、精力、人手從事居民自治工作了。
在田野調查中筆者卻發現難以發生的事情居然發生了,居委會居然能在完成繁巨的行政任務之余尚有能力有效地開展居民自治工作。居民自治的發生促使筆者意識到一種至關重要的差別:居委會是城市居民自治的基本組織形式,但是居委會不是城市居民自治的唯一組織形式,居委會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人員開展居民自治,但是居委會可以指導其它組織開展居民自治。正是在這種差別中孕育了城市居民自治的又一個發生機制――組織主體的轉換,這就是說作為城市居民自治基本組織形式的居委會可以不必直接開展居民自治工作,而是借由其它的組織主體來開展居民自治工作,而居委會則充當這些組織主體的指導者和協調者。
筆者在調查中發現居委會可以通過三種類型的組織來開展居民自治工作,它們是居民自治小組、群眾自發形成的文體團隊、自治理事會。居民自治小組是居委會在社區之中根據居住小區、弄堂等地域組建的新型自治單元,它是居住在同一小區或者弄堂里的居民進行自治的組織形式,因此在居委會之下就形成了若干個居民自治小組。居民自治小組是在社區之中的次級地域里進行自治的組織,而對于超越了居民自治小組范疇的社區公共事務的管理,則交由居委會在居民自治小組之上組織的自治小組組長聯席會負責,因此在社區自治中居委會并不直接開展自治工作,而只是負責召集自治小組組長聯席會,指導、協調、監督居民自治小組的工作。
群眾自發形成的文體團隊是建立在具有相同愛好的人群基礎之上的自治組織,當社區中的居民廣泛的參與文體團隊的時候,居民自治就可以借助文體團隊來實現。在城市基層治理過程中,居委會放手文體團隊來組織社區的公共生活、管理社區的某項公共事務,同時給文體團隊的自治工作提供資金等方面的支持,并在具體事項的進行中承擔指導和協調工作。
自治理事會是居委會在整個社區層面上組建的新興自治組織,它在組織結構上同居委會一樣分設多個專門委員會,其工作人員則是來自社區居民的志愿者群體,在功能上自治理事會兼具議事和執行兩種職能,居委會參與到自治理事會中去并在自治理事會的運轉中發揮領導作用。自治理事會的實質是居委會的自我擴張,通過擴大居委會的組織機構和工作人員的方式來增強居委會的工作能力,從而使得居委會既能承擔行政事務又能開展居民自治。
作為城市居民自治的發生機制,組織主體的轉換實際上就是借助新的組織形式將更多地居民動員到社區公共事務管理的過程中來,因此是完全符合城市居民自治的精神的。這里值得探討的問題是新型自治組織同居委會之間的關系,雖然在正式的城市居民自治制度中并沒有新型自治組織的地位,但是居委會的有效運轉離不開依托新型自治組織形式形成的居民參與網絡,與此同時,新興自治組織存在的合法性則離不開作為城市居民自治基本組織形式的居委會的確認,因此在城市基層社會的治理過程中,新興自治組織不可能挑戰居委會的地位,而只是居委會開展居民自治的工具而已。從發展的角度來看,居委會的工作將越來越依賴于動員居民參與網絡的能力,這就迫使居委會花費更多的時間和資源來促進居民參與網絡的再生產[12],所以通過組織主體的轉換來催生城市居民自治,應該代表著中國城市居民自治發展的方向。
六、總結與討論
本文立足上海經驗探討了城市居民自治的發生機制問題,雖然居委會承擔了大量的行政事務,是國家政權體系的末梢,但是在實踐中居委會借助社會資本的培育、經濟資源的開發、公共議題的創設、組織主體的轉換等機制的作用,從而將城市居民自治從制度變成了現實。
其實,社會資本的培育、經濟資源的開發、公共議題的創設、組織主體的轉換四種發生機制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城市居民自治是居民借助一定的組織形式對社區公共事務進行治理的過程,因此新型自治組織的出現是居民自治的重要環節,而能否出現新型自治組織則取決于社會資本的存量,只有當社會資本發展到一定程度時新型自治組織才會形成。而新型自治組織一旦在社區治理過程中形成,社區公共議題的創設能力和經濟資源的開發能力就會得到增強,與此同時,經濟資源的開發能力越是強,新興自治組織也就越是能夠創設公共議題,從而將居民自治推到更高的水平。
城市居民自治的發生說明我們對城市居民自治的分析,不能將眼光局限于城市居民自治制度和街道-居委會行政體制,而應該從居委會的工作實踐中去發現非正式的行為規范,如周雪光所強調的:“組織的正式結構變成了象征性的東西,對組織內部的運作沒有實質上的意義。組織內部可能采用非正式的職業規范的組織結構來約束行為。也就是說,組織不是依靠硬性的組織結構而是靠這種非正式的職業規范來約束人們的行為。換言之,正式結構是適應制度環境的產物,是做給別人看的。而非正式的行為規范是組織運作的實際機制?!盵13]由此可見,如果離開了對社會資本的培育、經濟資源的開發、公共議題的創設、組織主體的轉換等非正式的行為規范的關注,我們將難以完整地理解城市基層治理及其所發生的變化。
[BF]居民自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社區是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戰略性空間,但是“在政府主導下的社會發展模式下,政府給社會自主空間的大小以及社會自身的成熟程度,直接決定著居委會自治功能的實現程度”。[14]就城市基層治理而論,國家一方面通過確立居委會的自治性質來賦予城市基層社會以自主空間,另一方面又將居委會納入到城市治理的行政系統中去從而約束了城市基層社會的自主空間,因此城市居民自治的發生就只能依靠城市基層社會自身的成熟程度。上海經驗的一般意義就在于此,以社會資本的培育、經濟資源的開發、公共議題的創設、組織主體的轉換為主要內容的自治機制的形成,說明城市基層社會能夠孕育出推動自身走向成熟的條件,這些條件匯聚在一起所導致的城市居民自治將成為推動城市基層社會逐步趨向善治的基本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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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ccurrence Mechanism of the Residents’ Autonomy:
Based on the Experience of Shanghai
Zheng Wenrui Wang Shikai
[Abstract]This paper argues that the residents’ autonomy relies on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capital, the exploitation of economic resource, the creation of public issue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organization, however, the occurrence mechanisms are not given in advance, but the actor create unconsciously in order to solve problem in practice, when the positive effect of the mechanism show in practice, the actor begin to extend the same mechanism to other problems, or to find other mechanism to solve new problems, thus, the residents’ autonomy come to being under the effect of multiple mechanisms.
[Key words]the residents’ committee, the residents’ autonomy, the occurrence mechanism
基層社會治理的難點范文6
一、深入推進公正文明規范執法
1、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開展“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完善執法辦案內部程序和流程管理制度,落實執法責任,健全考評機制,努力推行網上辦案和裁判文書網上公開,努力解決執法不規范、不公開、不文明等問題,提高政法機關的執法公信力。
2、加強執法監督。加強政法委對政法部門執法活動的監督,完善執法巡視、案件評查和執法評議制度,組織開展刑訊逼供、亂收費亂罰款、執行難等問題專項整治,及時清理涉法涉訴積案,開展聽庭評審活動,促進公正廉潔執法。開展公正司法示范點創建活動。
3、深化依法行政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重點完善辦事公開制度,實現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和公共事業領域辦事項目充分告知。加強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和網絡問政情況的督查,暢通監督渠道,實現陽光行政。開展依法行政示范點創建活動。
4、改進行政執法工作。大力推進說理式執法、執法考評、基層執法評議等工作,強化監督考核,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各項行政事務的能力。認真執行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落實行政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制度,切實解決“出庭不出聲”問題,繼續保持出庭應訴率100%。
二、著力提升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
5、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著力完善決策程序,建立決策跟蹤、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努力實現“應評盡評”和“真評實評”。
6、推進基層民主管理。全面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辦”服務管理新框架,重點加強綜治辦規范化建設。認真總結社區居民有序參與社會管理的新形式、新方法,充分發揮群眾自治組織、基層行業協會在基層社會建設、管理和服務中的積極作用。
7、推進依法化解社會矛盾。完善群眾訴求表達的渠道,健全依法處理群眾工作機制,繼續開展集中清理疑難積案活動。深化大調解工作,擴大醫患糾紛、交通事故糾紛等專業調解覆蓋范圍,堅持調解優先,最大限度化解社會矛盾,促進案結事了人和。完善行政爭議多元化化解機制,及時有效化解行政爭議。
三、全面推進法治創建活動
8、深化法治鄉創建活動。加快鄉域法治化進程,按照提高質效、樹立品牌的要求,完善考評內容、考評標準、考核程序,推動法治縣創建活動向縱深發展。
9、深入開展基層法治系列創建活動。進一步推進法治機關(單位)、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誠信守法企業等創建活動,積極拓展學校、醫院等企事業單位的法治創建工作,努力建設覆蓋城鄉方方面面的民主法治實踐平臺。
四、大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
10、全面開展“六五”普法活動。強化法治文化引領作用,重點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國家基本法律。注重抓好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民以及流動人口的法制教育。全面建立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試和公務員任職法律資格考試制度,繼續推進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法。進一步拓展“法律六進”及法制宣傳日、宣傳周、宣傳月等形式多樣的普法教育活動,推動全社會形成自覺學法用法、尊法守法、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
11、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開展法治文化示范點創建活動,因地制宜建設一批法治文化廣場、街區、場館等文化陣地,促進公共文化服務設施與法治文化建設的有機融合。積極創作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法治影視、書畫、文藝、動漫等作品,促進法治文化的繁榮和發展。
五、積極實施法治惠民工程
12、開展法治為民辦實事活動。圍繞便民服務、執法監督、權益保護、辦事公開等方面,確定2012年法治惠民項目。注重抓好執法規范化、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法治實事項目,堅持項目化管理,工程化推進,加強評估考核,推動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努力提高法治惠民實效。
13、啟動法治維權中心建設。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為切入點,緊扣維權主題,落實法治惠民舉措,健全工作機制,實現法治惠民常態化。在衛生局、人社局等單位建立相應的勞資糾紛、醫患糾紛維權中心,保護群眾合法權益,解決群眾實際困難。
14、加強基層執法司法服務設施建設。進一步推動基層服務設施建設的投入,從工作實際出發,以便民為根本,以服務為目標,因地制宜建設一批便民服務設施,不斷提高服務群眾的水平,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滿意度。
六、切實加強法治建設的組織領導
15、加大領導力度。各村居、各部門要將法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部署工作中強化依法治政理事的意識,并把法治建設納入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承擔起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分管領導具體抓好工作落實。人大要加強對法治建設工作的視察、檢查和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