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的危害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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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1

環境污染英語教材環保教育環保教育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話題,它的開展是為了保護我們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加強學生的環保教育應該從多方面入手,要巧妙的體現在各科教材中。將環保教育滲透到英語教材中,使學生們在學習英語的過程中,體會到環保的重要性,從而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我們為何要將環保教育滲透到英語教材中呢?環保教育滲透到英語教材中體現在哪?如何去滲透環保教育才能讓學生更好的吸收呢?

一、在英語教材中滲透環保教育的重要性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制造的生活垃圾逐年上升,工業的發展也會帶來大量的垃圾污染,使環境污染加重,環境污染造成了全球氣候變暖,引起降水分布的變化,從而影響生物鏈,增加干旱和水災等,破壞我們的生態環境。環境污染還會對大氣環境造成危害,空氣質量的下降危害著我們的健康。環境污染的危害性不僅僅如此,臭氧層的破壞、生物多樣性的減少、酸雨的增加、土地荒漠化、森林的銳減等等都是危害性的體現。

環境污染有如此多的危害,因此保護環境是必須的。然而環境是大家的,保護環境僅靠一個人是不夠的,需要我們大家攜手,環保教育不僅僅是生物地理學科的內容,也需要在英語教材中滲入,這也是每一個英語教學者的責任和義務,將環保教育滲透到英語教學中來,更能體現我們對環保教育的重視,讓學生們有了更廣泛的方式了解環境問題,增強環保意識。英語學習并不是單獨的課目學習,學生需要多課滲透性的學習,在英語教學中體現環保教育更能引起學生的重視,從而掌握好環保知識,熱愛大自然,更好的保護我們的家園。

二、環保教育滲透到英語教材中的體現

在地球上,生存著許多的生物,人類具有著最高的思維,是地球的主人,因此保護動植物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在歷史的進程中,許許多多的生物因為受到環境的污染而遭到滅絕,物種的多樣性慢慢減少,這對我們人類來說也是一種遺憾。我們無法挽回過去,卻能拯救現在。我們將環境污染的這一危害性也滲透到了英語教材中,例如,八年級仁愛英語教材第四單元中的“Topic l Weshare the world with plant and animals”,圍繞著動植物展開環保教育滲透。

在Section A中,通過對話的形式讓學生們了解動植物是我們人類的朋友,然后以小組活動的方式告訴學生們要拯救那些面臨滅絕的動植物,最后又采用完形填空的方式讓學生們了解食物鏈,這不僅讓學生們了解到生物的多樣性不可缺失,而且也體現了學科之間滲透的魅力。

在Section C中,通過文章、聽力等方式闡述了熱帶雨林對人了的重要性,讓學生們了解到森林的破壞不僅僅會造成植物的減少,沒有了熱帶雨林,許多動物失去了保護屏障,危及這它們的生命甚至造成物種滅絕。在3a和3b中又講述了生命之源――水,沒有水,便沒有了生命的存在,水資源的枯竭會直接造成人類的消失,讓學生們了解到節約用水的重要性,養成良好的用水習慣,及時的關掉水龍頭,合理用水,保護我們的水資源。

在Section D中,講述了幾種特殊的魚類,我們也可以聯想到亂吃動物的危害性,滲透到教學中,讓學生了解到有些動物的身上攜帶病菌,人類亂吃或生吃后會導致疾病,甚至危及生命,保護動物也是保護人類自己,和動物成為朋友,而不是只把他們當成我們的獵物。

三、如何滲透環保教育才能讓學生更好的吸收

在英語教學的課堂上,老師起到引導作用,調動起學生的積極主動性,不要一味地講解,讓學生們成為“復讀機”,被動地接受。要采用靈活多變的方式教學,例如將學生分成幾個競賽小組,讓每個小組舉出在生活小事上的浪費現象,并且用英語表達出來,例如,忘了關水龍頭(Forgot to turn off the tap)。詞匯是英語學習的重要部分,在英語單詞中,有很多是可以滲透與環境有關的問題,例如單詞旅行者(tourist)的學習,老師可以用英語來告訴學生怎樣去做一個有素養的“tourist”,可以插入一些簡單的語句句子,如“不要亂涂亂畫”(Don't Scribble)、“不要亂扔垃圾”(Don't litter)等。通過單詞的講解滲透一些環保教育既能增強環保意識,又使學生更加牢固的掌握單詞。在學習環境有關的英語文章時,老師可以組織征文比賽,征集一些有關環保的小短文,字數不需要多,根據學生的掌握能力來定,這樣還可以鍛煉學生的英文書寫能力。

走出課堂,還有許多的教學資源可以利用,學校是一個育人的環境,所以更需要在校園內宣傳環保教育,營造一個美好的校園環境??梢栽诒Wo環境的指示牌上標注上英語,例如在草坪旁邊可以加上“Keep off the Grass”(勿踏草地)的標語牌。還可以在植物上掛上英語標識牌,例如小草(grass)、仙人掌(cactuses)等,讓學生可以在校園里潛移默化的加強環保意識,而且還能更熟練的掌握英語句子。老師也可以幫助學生制作環保主題的英語宣傳欄,例如用一些英文漫畫來表現破壞環境的現象,說明它的危害性,提醒學生們正確的做法,讓學生們逐漸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在英語教學中可以多組織野外實踐課,在野外實踐中可以講解一下應當注意的環保問題。讓學生貼近大自然,在大自然中去學習有關的英語單詞,用簡單的英文句子來進行交流,例如,不要隨便扔垃圾(Don't throw rubbish casually)。

四、總結

重視環保教育是對學生以及人類的負責,將環保教育滲透到英語教學中去是正確的抉擇,但是切忌喧賓奪主,畢竟英語學習的主要任務是語言的學習,環保教育的滲透要運用的巧妙恰當是很重要的,不要理解成圍繞環保教育去制定英語教學,而是在英語教學中慢慢去滲透環保教育,這樣才能達到一舉兩得的效果,讓學生在英語學習中,加強環保意識。

參考文獻:

環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2

摘要:近年來環境犯罪日益嚴重,尤其是大氣污染犯罪問題顯得尤為突出。今年年初蔓延我國北方大部分地區的霧霾天氣給人們的生產生活帶來了嚴重的影響。有鑒于此,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將此類問題予以刑事法規制。我國目前大氣污染問題嚴重,但是有關大氣污染犯罪的刑事法規范卻很少,只有刑法和一些簡單的附屬刑法做了規定,不盡詳細和具體。這就造成了大氣污染犯罪與理論相脫節的現象。

關鍵詞:大氣污染危害性 大氣污染犯罪 立法反思

一、大氣污染犯罪的危害性

大氣污染的危害性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

1、對人體健康的危害。

大氣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多表現為呼吸道疾病。人的口、鼻、喉等器官容易受到刺激而患病,長期受大氣污染的作用,會引起支氣管炎、肺炎、肺癌等疾病。具體的危害表現為(1)顆粒危害。直徑在5-10Lm的細小顆??傻竭_支氣管區,直徑小于5Lm的微??梢缘竭_肺泡區,從而導致心血管和哮喘病的增加。(2)一氧化碳的危害。一氧化碳是一種能再短時間內致人死亡的毒物,進入人體能直接影響神經并導致心絞痛。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因為大氣污染每年有幾十萬人過早死亡。

2、對人類財富的危害

大氣污染會導致對人類即有財富的破壞。例如美國每年因酸雨所造成的損失達50億美元。大氣污染導致的功能也生產的損失更為驚人,法國因大氣污染使工業生產每年損失為1000億法郎,我國為70億元人民幣左右;我國僅廣東、廣西、四川、貴州四省自治區因酸雨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每年就高達160億元人民幣。①

3、對生態系統的危害

大氣是自然界一切生物生存第一物質條件,生態系統中的動植物及其后等因素均難逃脫大氣污染的損害與威脅。比如大劑量的大氣污染物,會使野生動物大面積死亡。小劑量的大氣污染物,如果持續的時間長,會使動植物患病,并發生畸形病變,最后導致死亡。

二、大氣污染犯罪辨析

1、大氣污染犯罪的概念

大氣污染犯罪的概念在學術界沒有達成一致,爭議的焦點就是大氣污染犯罪是否必須以實害結果為構成要件。有觀點認為構成大氣污染犯罪必須具有造成實際的損害后果這一法定條件;有觀點認為構成大氣污染犯罪必須是污染大氣的行為有足以造成一定的損害后果的危險。②筆者認為大氣污染犯罪一旦發生實際的損害后果,不僅波及的范圍廣、持續的時間長,而且極難治理。為了突出刑法對重大環境法益的保護,所以大氣污染犯罪的應該以危險犯進行定罪處罰。所以大氣污染犯罪是指違反有關法律的規定,利用一定設備、場所、工具,向大氣中處置有毒有害氣體,足以造成對一定區域內人的生命健康、公私財產損失的損害后果的行為。

2、大氣污染犯罪的特征

(1)大氣污染犯罪是危險犯。根據上文筆者對大氣污染犯罪所做的定義,大氣污染行為有足以造成一定的損害后果的危險,就構成大氣污染犯罪。眾所周知,大氣污染犯罪一旦爆發實際的危害后果,無論是對人的生命健康還是對生態系統的危害都是巨大的。懲罰大氣污染犯罪的危險犯既實現了刑法對環境的法益的保護,同時也體現現代刑法預防犯罪的理念。

(2)大氣污染犯罪是法定犯。法定犯是相對于自然犯而言的,由意大利著名犯罪學家加羅法洛昨早提出,是國家基于保護社會公共福利和社會行政管理秩序的角度,在刑法上規定某些行為構成犯罪。大氣污染犯罪作為一種犯罪類型,不是自始至終都存在的,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的階段才出現的。具體而言,伴隨人類經濟社會的發展,環境問題日益嚴重,人們的生存面臨挑戰,由此催生出了環境刑法學科,那么大氣污染犯罪類型也就出現了。

三、我國大氣污染現狀及立法反思

1、我國大氣污染現狀。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5年的環境狀況公報,我國大氣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是顆粒物,在可比的城市中,40.5%的城市顆粒物超過二級標準;超過三級標準的城市占5.5%。全國酸雨區域主要在長江以南,較重的酸雨區域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西、湖南三省。近日,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等機構昨日的《中國城市空氣質量管理績效評估》顯示,經濟發展高的城市,空氣質量普遍較差?!对u估》報告顯示,城市空氣質量的具體狀況是:PM10污染有所改善,PM10暴露人口的比例以中等空氣質量最多,并呈增加趨勢;《評估》結果顯示,空氣質量好的城市個數占10.67%,差的城市占75.80%,極差的城市占13.52%。其中,空氣質量好的城市中,經濟發展水平低的城市所占比例大;空氣質量差的城市里,工業城市、采暖城市所占比例大;空氣質量極差的城市中,采暖城市、經濟發展水平高的城市所占比例大。

2、立法反思

(1)我國立法現狀。目前我國應對大氣污染犯罪的法律主要有兩部,《刑法》、《大氣污染防治法》。2011年出臺的刑法修正案(八)將刑法中的第338條做修改,去掉“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引起公私財產及人身傷亡的重大結果”,增加了“嚴重污染環境”。這樣就避免了過去對大氣污染犯罪的表面認識,大氣污染犯罪不是單純的事故。只要嚴重污染大氣就上升為犯罪,降低大氣污染犯罪的入罪門檻,有利于更好的懲治大氣污染犯罪。但是我國刑法中沒有關于大氣污染犯罪的單獨罪名,在犯罪構成上也不明確。2000年修改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在第61條規定了對不同情節的責任人員和企事業單位的處罰。

(2)立法建議。首先,在《刑法》中規定大氣污染犯罪的獨立罪名。混合罪名的立法模式不利于彰顯大氣污染犯罪在刑法體系中的地位,也不利于指導司法實踐,因此為了加強對大氣這種環境法益的保護,有必要將大氣污染犯罪從環境污染罪中分離出來。

其次,我國刑法中沒有規定處罰大氣污染犯罪的危險犯。我國刑法中規定的大氣污染犯罪要求以一定的危害結果出現為構成要件。如上文所述,為了實現對重大環境法益的保護,應該處罰大氣污染犯罪的危險犯。

再次,引入資格刑的思考。大氣污染犯罪是一種新型犯罪,而我國的刑法體系,還停留在傳統刑法的層面上。法律所固有的滯后性,使法律總是在犯罪出現之后才出現。應對大氣污染這種新型犯罪,其刑罰配置的結構不盡要調整,所以對于傳統刑罰措施之外的刑罰手段的引入是有必要的。(作者單位:西南科技大學法學院)

參考文獻:

[1]付卓:“環境污染罪研究”,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碩士學位論文,2011年。

[2]覃志軍:“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研究”,湘潭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3年。

[3]陳春娥:“重大污染事故罪若干問題研究”,華東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年。

注解

環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3

關鍵詞:環境污染 環境保護

環境污染按環境要素可分為: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按人類活動可分為:工業環境污染、城市環境污染、農業環境污染;到目前為止已經威脅人類生存并已被人類認識到的環境問題主要有:全球變暖、臭氧層破壞、酸雨、能源短缺森林資源銳減、物種加速滅絕、垃圾成災、有毒化學品污染等眾多方面。

一、認真閱讀教材,認識環境污染

新教材中很多章節涉及環境保護內容,并且比較詳細地介紹了這些污染的成因、危害,特別指出氣候變暖、臭氧層破壞、酸雨和赤潮等全球性和區域性環境問題,正在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保護自然環境已成為實現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課題。

二、利用學科教學,進行環保教育

在教學中可以通過一些“思考與交流”活動以及圖片的認識和“資料卡片”的學習,讓學生知道生活中的一些環境污染問題,了解臭氧空洞的形成及危害,認識含硫、含氮氧化合物形成酸雨及其化學控制的原理,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討論在化學實驗以及化工生產中應注意些什么問題等等,提高“愛護環境從我做起”的自覺性,培養學生珍惜資源、珍愛生命、愛護地球等礦區人民應該具有的價值觀和社會責任感。

三、加強實驗教學,掌握環保方法

教材中介紹了化工生產中尾氣回收方法和處理裝置以防止或減少環境污染。例如:金鼎鋅業公司冶煉廠硫酸車間利用硫化鋅焙沙產生的二氧化硫來生產硫酸,變廢為寶、化害為利。

四、結合生活實際,介紹環保措施

通過化工生產實例分析,環境污染的原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節約能源,調節能源結構,發展清潔能源,優化能源質量,提高能源利用率,減少使用煤、天然氣等礦物燃料,更多地利用太陽能、風能等。(2)加強環境管理,限制并逐步停止氟氯烴的生產和使用。(3)回收可利用的舊物品,制造對環境友好的材料,如可光解的或微生物降解的塑料。(4)大力植樹造林,嚴禁亂砍亂伐森林等。(5)強化環保執法,嚴格控制“三廢”排放,做好“三廢”的處理和綜合利用。

參考文獻:

1.《云南冶金集團志》.2006年5月

2.《中國環境報》.2007年3月

3.《中學化學教與學》.2006年3月

環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4

關鍵詞:電子廢棄物,環保理念,危害性

 

一、引言

隨著電子工業和高科技產業的迅猛發展以及電子產品的快速更新換代,電子廢棄物問題逐漸成為一個嚴重的環境問題。我國也逐步認識到,以單純追求GDP為主要目標的傳統經濟,帶來了一系列不可克服的社會弊端,環境污染和資源破壞就是最突出的表現。工業界已逐步認識到,自身再生產經營總以損害環境作代價換取一時的經濟繁榮得不償失。各國正在積極推行循環經濟、清潔生產,降低物耗能耗,減少污染物排放,走循環經濟發展之路。目前,我國對電子廢棄物的環境管理基本上還處于初級階段,它不僅需要有相應的政策法規、專門機構、統一的管理、安全有效的技術和設備對其進行管理,而且更要促使電子廢棄物資源化和環保的理念深入人心,這才是電子廢棄物問題解決的根本之道。

二、電子廢棄物的危害性

電子廢棄物俗稱電子垃圾,是各種達到或接近其“生命周期”重點的電子產品,以及一些企事業單位淘汰的精密電子儀器設備的通稱。具歐盟2005年相關報告指出,電子廢棄物每5年便增加16%~28%,比總廢物量的增長速度快3倍,是世界上增長最快的垃圾。電子廢棄物不僅種類繁多,而且成分復雜,多數含有有毒、有害物質,如果處理不當將會對環境和人體產生巨大的危害。

(1) 電子廢棄物對環境的危害。

根據來源劃分,電子廢棄物可以分為兩類:電子電器產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及達到使用壽命后廢棄的電子電器設備。這些廢棄物不同于一般的城市垃圾,其制造材料復雜,有些家電材料還含有化學物質,如不妥善處理而直接填埋,會對環境造成污染。如電冰箱的制冷劑和發泡劑是破壞臭氧層的元兇;而電腦、電視機的顯象管屬于具有爆炸性的廢物,同時它還含有2Kg~4Kg的鉛,熒光屏為含汞廢物;各種電路板中的錫、鉛、聚氯乙稀、汞等有毒物質很容易隨滲瀝液浸出而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當雨水接觸到這些埋在地下的垃圾時引起化學反應,形成“垃圾滲瀝液”,其毒性更大。即使把填埋區的底部和頂部密封,也可能由于地面沉降、地質變遷等原因使密封的纖維膠布和焊接的接口損毀或遭侵蝕而導致泄漏或造成持續性的污染。如果采用焚燒法,被燒的電子廢棄物會釋放出多種毒性極強的氣體如CO、HC、NOX,在陽光作用下會形成刺激性極強的光化學煙霧。焚燒還會釋放出大量的微粒,影響氣候,使能見度降低,釋放出汞蒸汽,對中樞神經系統的毒性極大。

(2) 電子廢棄物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大量的電子電器,給人們的生活工作帶來便利,而其中的有毒物質卻危害人類健康。如電腦中的材料50%以上對人體有害:顯示器含有鉛、鎘、水銀、六元鉻、聚氯乙稀塑料和溴化阻燃劑等有害物質;陰極射線管(CRT)鉛含量達27%;鐵機箱中含有鎘;開關及位置傳感器中含有汞;印刷電路板上含有鎬和溴化阻燃劑;電線和老式包裝均含有聚氯乙稀、芯片和磁盤驅動器含有汞和鉻。他們可對人體器官及組織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致癌或致畸形、致突變物質,大多數可使大腦與脊髓、腎臟、神經等受到損傷,其余可使身體變弱或損害外形。

三、環保理念平臺的構建

電子廢棄物問題的解決需要各國從戰略管理的高度進行研究,建立相應的戰略聯盟,遵循一定的運行機制,從全球范圍防治電子廢棄物的污染。我國正在通過制定越來越嚴格的環境保護法律和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來引導和約束企業界、消費者和整個社會減少污染物的排放,保護和改善環境質量,變一般性原則要求為具體量化指標。要喚起全社會增強環保意識,支持環保,參與綠色變革,建設生態文明,踐行環保理念。

(1)基于循環經濟理念處理電子廢棄物

發展循環經濟、建立循環型社會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式。碩士論文,危害性。循環經濟以可持續發展原則為基礎,既是一種關于社會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新理念,又是一種新型的、具體的發展形態和實踐模式。碩士論文,危害性。按照循環經濟理念,垃圾只不過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所有的廢棄物都可以找到它的有效用途。廢棄的電子垃圾含有豐富的可回收物質,包括貴重金屬、塑料、玻璃以及一些能再利用的零部件。目前我國淘汰的電子產品的出路主要有:捐贈給欠發達地區;處理給舊貨市場,回收利用;放在倉庫或儲藏室中。幾乎沒有人把整件電子產品當作垃圾扔掉,只有維修下來的廢舊零件才被當作垃圾拋棄,但上述辦法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對環境造出那個的潛在危害。向欠發達地區輸送淘汰產品實際上只是緩解對環境的壓力,而且更危險的是將被捐贈地區作為電子廢棄物的接納地。作為舊貨重新使用的電子資源不但浪費能源,而且對環境有潛在的危害,其污染也不可小視。報廢的電子產品在回收利用過程中也可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要避免二次污染的產生,就必須利用循環經濟的理念對廢舊電子產品進行科學的回收利用。比如:采用具有粉碎、分選、模擬的回收裝置,從粉碎后的電子線路板中分選塑料、銅、鉛等;采用磁選和重力以及渦電流分選的方法,以此可完全分離塑料、黑色金屬和大部分有色金屬,再用化學方法分離鉛和鋅;采用分離有色金屬的專門技術,分離金、銀、銅、鋅、鉛、鋁等有色金屬。我國尤其要以科技和教育為后盾,加強技術研發和普及循環經濟知識。

確立建立循環型社會的基本原則:第一、可以保證環境發展優先于經濟發展,防止以破壞環境為代價的經濟發展;第二、給環境立法體系提供一個總的方向;第三、國家和各級政府在制定相應計劃和綜合性的推進建立循環社會政策的實施是以此為目標;第四、通過在全社會普及環境法的知識,讓企業和公眾都有建立循環型社會的參與意識,并自覺的循環利用社會資源、保護環境并相互監督。同時進行循環經濟立法(電子廢棄物)非常有必要。它是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從微觀來看,它是公民環境實現的有力保障。碩士論文,危害性。碩士論文,危害性。

(2)基于公眾參與理念處理電子廢棄物

公眾的責任是要抑制產品變成廢棄物,盡量循環使用,并適當處置電子廢棄物。碩士論文,危害性。當然這更多是民事主體對自己物品的處置,若無強行法的禁止性規定,民眾享有處置自己財務的自由。碩士論文,危害性。電子廢棄物環境保護組織NGO(非政府組織)是公眾參與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和發展環境保護民間組織,是保護環境的一種好的組織形式和有效途徑,也是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事業的具體表現。該民間組織是保護環境的社會基礎和民眾力量,其活動有利于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環境保護民間組織和群眾運動是公眾參與環境管理的一種有效形式,其活動有助于政府加強環境管理。環境保護民間組織的活動有利于提高全社會的環境保護意識、促進環境道德風尚形成。具體到電子廢棄物就是生產者、銷售商、消費者等公眾全部參與到管理中,防治電子廢棄物污染。

(3)以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治理電子廢棄物污染

傳統決策的失誤呼喚決策,可持續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催生綜合決策,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是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的政策手段。追求社會、經濟和環境綜合利益的最大化,堅持決策成本適度、從源頭控制污染,充分體現科學性、可持續性和民主性是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加強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的機制建設和能力建設,將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納入法制化軌道,以制度化規范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行為,強化宏觀環境管理,提高綜合決策能力。電子廢棄物最好的治理辦法就是將電子技術的發展和環境治理緊密結合,相互促進式發展,在全社會形成推動經脈產業發展的電子廢棄物治理機制。

參考文獻

[1]陳蘇等.電子廢棄物處理現狀與管理研究[J]. 南華大學學報, 2003,10.

[2]張玉林.現代環境保護理念[M]. 北京: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2005,14.

[3]高麗峰等.基于循環經濟理念下的電子廢棄物再利用[J]. 中國環保產業, 2004,(12):21.

環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5

關鍵詞:污染環境犯罪 故意 過失 嚴格責任 定罪量刑

環境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到各國乃至國際的、和文化生活的各個方面。近些年來環境保護領域日益受到全世界法學者的普遍關注,各國紛紛加強對環境保護的刑事立法。針對污染環境的犯罪行為,1970年日本國會制定了《關于危害人體健康的公害犯罪制裁法》(即《公害法》),率先以特別法的形式規定有關污染環境犯罪的。1975年《德國刑法》第28章規定了污染環境的犯罪。[1]奧地利在1974年修正了刑法,增設了公害類犯罪的懲處。[2]我國為改變環境污染日趨嚴重的趨勢也突出了以刑罰手段懲治污染環境行為的立法趨向,97年刑法典設專節規定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并規定了五個污染環境類犯罪:(1)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338條);(2)非法處置進口固體廢物罪(339條);(3)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339條第2款);(4)環境監管失職罪(408條);(5)走私固體廢物罪(155條第3項)。

根據我國刑法的基本理論,在污染環境犯罪構成中,主觀方面是必須具備的條件,即行為人對其所實施的污染環境的行為可能引起的危害環境的結果所持的心理態度。因為多數環境污染犯罪的危害結果并非及時性的,而且犯罪主觀方面具有不同于普通犯罪的復雜情況,司法實務中認定和證明行為人的主觀罪過十分困難。各國環境刑事立法采取的嚴格責任、過錯推定過失等變通原則,雖緩解了實務認定的困難,卻受到刑法理論界普遍的質疑。但行為人主觀方面的認定對于污染環境犯罪的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以及量刑輕重意義重大,所以有必要對這一進行探討。

一、國外污染環境犯罪主觀方面的理論與實踐

對污染環境犯罪,世界各國基本上都采取傳統的刑事責任理論,認為故意和過失是構成污染環境犯罪的主觀要件,如果沒有主觀過錯,行為人的行為便失去了非難的基礎,讓其承擔不利的刑事后果是不恰當的。個別國家也采用嚴格責任理論,在某種特殊情況下,不以行為人的主觀罪過為必要條件,只要具備一定的危害行為或危害結果,即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這一理論是隨著突飛猛進地,高度危險性的行業引起環境公害的事件日益增多,廣大社會成員的福利因少數的營利行為常常被侵害,而引起公害的的主觀過錯難以被偵查機關、法院和公眾所知曉,而由一些學者針對污染環境犯罪原因上的復雜性、行為人主觀過錯證明的困難性而提出的。

(一)大陸法系各國

大陸法系國家傳統刑法理論要求刑事責任的承擔必須確定行為人有罪過的存在。故意和過失不僅是犯罪構成的必要條件,而且是確定刑事責任的前提要件。然而,這種理論適用于環境犯罪,特別是于過失環境犯罪適用上遇到多方位的阻力與挑戰。大陸法系各國對于環境犯罪主觀要件的要求不盡相同。德國、日本、奧地利、瑞典諸國環境刑法均規定,行為人構成環境犯罪主觀上必須具備故意或過失的要件,僅有違法事實不能構成刑罰的適用,即不適用無過失責任。法國、比利時等國家則認為,過失系構成環境污染的必要條件,無必須證明行為人的主觀犯罪故意。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可以適用客觀責任(嚴格責任或無過失責任),如法國農業法第434-1條及434-4條有關水污染犯罪規定,就是以實質犯罪或客觀實體侵害行為事實作為建立客觀責任的基礎。在此問題上,行政機關與立法上的見解不同,前者趨向與客觀的污染事實,即應構成刑罰適用的對象。而后者認為,犯罪行為的構成雖然不要求故意,但應有輕率、疏忽或違反法令的過失行為時,才構成犯罪。其司法實務上的見解亦同,但于法律上有特別規定時,得以無過失責任的事實犯視之,法國的這一作法在歐洲具有廣泛的影響。[3]

(二)英美法系各國

英美法系國家理論界和實務界對于環境污染犯罪的成立是否以故意或過失為必要條件存在有不同認識。美國《水污染管制法》S。309(C)(1)(2)規定,犯罪行為除非行政官署證明為故意或過失,否則不得為該法制裁的對象。美國部分學者強調,企業管理人公害污染的行為,無須有犯罪故意,只要有輕度的錯誤,即足為制裁的對象。英國在審理Alpgacell訴Woodward(本案為制紙工廠由于廢水過濾設備阻塞,致廢水溢入河流,排放超過管制標準,造成污染的犯罪行為)一案中,就采取客觀主義,認為行為人的犯罪意思并非構成環境犯罪的條件,工廠不得以主張欠缺知情或非故意,而逃逸刑事責任。[4]

二、我國污染環境犯罪主觀方面的理論

(一)嚴格刑事責任理論

由于環境犯罪的特殊性,以及為彌補對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害,威嚇和懲罰此類犯罪,有學者提出在采用過失責任制的同時還應考慮嚴格責任制,即有權利用環境的法人和行為人,有義務保證該行為不危害環境,一旦發生危害就應承擔其應負的責任,直至刑事責任。筆者認為雖然嚴格責任是在近代刑法理論的基礎上,為適應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化而采用,是對傳統刑法理論中歸則方式的重大突破,對于懲治某些犯罪可能有著積極意義,但將其適用于環境污染的犯罪,對主體主觀上無過錯的污染行為認定為犯罪,在理論上是不的,在實踐上是有害的。

首先,嚴格責任違背了我國刑法的內在生命,即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和刑法第16條關于行為人無過錯不是犯罪的規定,與我國適用刑罰的特殊預防和一般預防目的悖謬。 其次,嚴格責任在污染環境的犯罪適用中,會有失公正,如果每個企業都按合理標準正常排污,是不可能預見到共同排污的后果,亦沒有義務注意共同排污的后果,且他們的行為大多是獲得許可后的行為,單純追究企業的刑事責任有失公正。其三,嚴格責任適用的環境危害行為的嚴重程度與刑事責任的嚴重程度不匹配。一些國家的無過失或嚴格環境責任的適用范圍主要是一些處以罰金的輕微危害行為,而在把社會危害性達到嚴重程度的行為才宣布為污染環境犯罪的,對于這一類主觀過錯不明或無罪過,但客觀上造成了嚴重環境損害的行為,則納入到了行政處罰的領域。其四,刑罰應該具有謙抑性,寬容性。正如陳興良教授指出,對于某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國家只有在運用民事的、行政的法律手段和措施仍不足以控制時,才能運用刑決的,懲治污染環境的犯罪中適用嚴格責任而擴大刑法的干預是可避免而無必要之選擇。

刑罰作為一種最嚴厲的制裁手段,有其特殊的質的規定性,刑罰的適用既應針對依法構成犯罪的行為,也應受制于刑罰目的。對主體缺乏罪過而并不構成犯罪的行為施以刑罰,實不足取。

(二)過錯刑事責任理論

任何犯罪都是行為人基于一定的被刑法所否定的心理態度而實施的,通過犯罪行為的“中介作用”,得以轉化為客觀現實。沒有否定的心理態度的支配,行為人與其行為所造成的危害結果之間便喪失了因果聯系,行為人即不應當承擔被責難的后果。[5]同樣,脫離了對行為人心理態度的,我們將無從認定環境污染行為的性質,搞不清污染環境犯罪的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也會影響到量刑的輕重。我國刑法理論界和實務界大多認為污染環境犯罪的主觀方面是行為人對其所實施的污染環境的行為可能引起的危害環境的結果所持的心理態度。這種心理態度包括故意或過失。

三、對污染環境犯罪主觀方面的構想

(一)澄清一個有關問題

有人認為行為人故意違反國家環境保護規定也是認定污染環境犯罪的主觀方面的內容而確認為故意犯,筆者不贊同這種觀點。行為人違反國家環境保護規定可能是出于故意,但不能把這種故意與造成環境污染結果的故意或過失的心理態度混談。在我國刑法規定及刑法理論中,犯罪主觀方面是以刑法對于行為人的主觀心理態度的否定性評價為特征的,其實質在于行為人主觀心理態度具有社會危害性。而某種行為之所以構成犯罪,是因為該行為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即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客體??梢?,刑法所關注的是行為所產生或可能產生的結果的屬性進而也就要求行為人在主觀上對行為的結果予以充分的關注,以避免危害社會結果的發生或發生的可能性。行為人對其污染環境的行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反映了行為人對其行為危害環境的心態,進而說明行為人主觀心理態度的社會危害性。而行為人對違反國家環境保護規定的行為本身所持的心理態度不能反映行為人主觀心理上對于危害環境的心態,所以不能認為故意違反規定就是故意犯。所以污染環境犯罪主觀方面是行為人對其行為造成可能造成的危害結果所持的心理態度,而不包括對危害行為本身所持的心理態度。

(二)對環境犯罪的主觀方面應一分為二

在污染環境的犯罪中,往往存在兩個相互聯系的危害結果,一個是環境被污染的結果,一個是環境被污染后所導致的結果,表現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有人以環境受到污染不象有形物遭受損害那樣可以肉眼明斷,而需依賴于第二個危害結果的發生來判斷,進而否認將其分為兩個危害結果。該觀點進從現行刑法典的實然角度出發,似乎缺少對該問題應然性的思考。

對污染環境犯罪中這兩個結果行為人所持的心理態度是存在差異的。對前一個結果,即環境被污染的結果,行為人通常存在間接故意的心理態度。首先從認識特征上行為人對污染環境的危害后果的發生是明知,在意志特征上,行為人表現出放任污染環境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雖不是希望,不是積極的追求,但卻在明知行為可能發生污染環境結果的情況下,為了達到自己的既定目的,通常是為了經濟利益而仍然決議實施這種污染環境的行為,不設法阻止環境污染的發生而是聽之認之。

對后一個結果的發生,即環境被污染后又導致的結果,表現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犯罪主體所持的心理態度是不同于前者的,通常表現為疏忽大意的過失或過于自信的過失。一種可能為行為人對自己污染環境的行為導致財產損失和人參傷亡的結果根本沒有預見,雖對結果發生持排斥態度,卻因把注意力過多地放在其他事物多數情況下為經濟利益的追求,以致對人身、財產損失的危害結果的發生采取了疏忽大意,既沒有履行預見義務又沒有履行避免義務。另一種可能為,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污染環境的行為可能發生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危害結果,盡到了預見的義務。但由于過高估計了環境容量及自凈能力等客觀條件,以為可以避免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過低估計了自己污染環境行為導致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發生的可能程度,正是這一高一低輕信估計心理,支配著行為人實施錯誤的行為而造成了危害結果。

(三)根據主觀方面的不同分段定罪量刑

由上述分析可見,將污染環境犯罪的主觀方面單純認定為故意或過失似乎有粗疏之嫌。而在過錯責任理論背景下,污染環境犯罪的主觀方面關涉到該類犯罪的定罪和刑事責任的正確追究,因此應當設計更為科學且能滿足司法需要的做法。國外一些國家,如德國在其刑法典中(324條-330條a)對各種具體的污染環境犯罪均先規定故意犯該罪處何刑,然同條異款規定過失犯本罪處何刑。[6]又如日本刑法修正草案第15章“關于公眾健康罪”中規定了對于故意犯罪者,可判處5年以下懲役(或者罰金);過失犯罪者,或判處1年以下懲役或者20萬元以下罰金。[7]上述規定。明示“過失”字樣以避免分歧,各個種犯罪均有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且故意犯刑罰重于過失犯,這種做法有利于司法實踐值得借鑒。但另一方面,這些國家對于污染環境犯罪的主觀方面雖具體分析卻未考慮全面。筆者建議對我國污染環境犯罪主觀方面的規定應根據污染環境行為主觀方面的不同分段定罪量刑,對污染環境行為導致的環境被污染的結果因其持間接故意的心理態度,行為人應被認定為間接故意犯;而對環境污染后導致的財產和人身傷亡的結果,因其持的是疏忽大意或過于自信的過失心理行為人應被認定為過失犯。犯罪人應分別對兩個危害結果承擔刑事責任,且前一刑罰應重于后一個刑罰。

對污染環境犯罪主觀方面的這一嘗試性設計是基于現行刑法對污染環境犯罪的一些規定造成學界和司法界理解分歧的情況,為更加便于發揮污染環境犯罪主觀方面對定罪量刑的界限功能和規格作用,同時使環境刑法所保護的法益更加充實全面。這一嘗試與傳統刑法理論產生一定沖突,但任何理論都是從無到有,從幼稚到成熟不斷發展的。我國的污染環境犯罪主觀方面理論也不應囿于一隅,而應不斷探索,以使其更具有科學性,滿足司法的需要。在此拋磚引玉,請各位老師指正。書目:

(1)《環境犯罪司法適用解析》 王秀梅 《湖南省政法干部管院學報》2000年第1期

(2)《公害法原理》 邱聰智 輔仁大學法學叢書編輯委員會編程 395頁

(3)《破壞環境資源犯罪》 杜澎 方正出版社 2000年3月北京第一版 91頁

(4)《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王秀梅 杜澎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1998年8月第1版

(5)《試論我國刑法中的罪過》 劉志金 劉曉南 淮陰師范學院校報 1999年第2期

(6)《中德污染環境犯罪若干問題比較》 唐世月 賀志軍 安徽廣播電視大學學報 2002年第2期

(7)《比較環境法》 肖劍鳴 中國檢查出版社 2001年12月第1版

(8)《刑法學》(修訂版) 蘇惠通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7年版

(9)《環境刑事責任構成要件研究的突破與綜述》常紀文 《湖南公安高等專校學報》 2001年8月第4期

(10)《新刑法法典釋義與》 趙秉志主編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7年版

(11)《新刑法通釋》 嚴軍興等主編 光明時報出版社 1997年版

(12)《刑法的修改與適用》 周道鸞 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7年版

環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6

【關鍵詞】靜脈產業 社會收益 計量方法

靜脈產業是經濟系統中對廢棄物進行收集、分類、運輸及再生資源化或最終處置的產業部門的總稱。社會收益在福利經濟學中是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正的外部性,即某一經濟活動增加了社會全體成員的效用而社會成員并沒有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靜脈產業的社會收益就其狹義而言,是指產業活動給消費者、當地居民和社區組織等與企業不存在直接利益關系的社會公眾帶來的有益影響。廣義而言,還包括通過“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對資源能量消耗的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減少、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保護等非經濟收益。本文考慮的是廣義的社會收益。

社會收益一般不能實際考察或難以用精準的經濟數據計量,但可以用獲得這種收益的機會成本來表示其水平的相對高低。靜脈產業的社會收益主要包括資源收益、環境收益和其他收益。

一、靜脈產業的資源收益

靜脈產業的資源收益是指靜脈產業“節約”了資源,相當于增加了同樣貨幣形式的社會財富總量而產生外部收益,這種節約包括三個部分。

(一)原生資源節約收益

靜脈產業通過再生資源交易市場使得作為原生資源的替代品的再生資源重新流回生產體系,從而減少了社會系統對原生資源的需求,節約了為生產同樣數量的原生資源而支出的成本,這屬于直接的資源節約效益。靜脈產業資源收益的經濟價值較難衡量,在量化時,原生資源節約的效益可采用市場價值法或影子價格法,設靜脈產業共處理并轉化了i種再生資源,其各自數量代表的是節約的原生資源數量。用靜脈產業轉化而來的i種再生資源的數量乘以i種再生資源的市場價格,加總之后得到靜脈產業的原生資源節約效益。

(二)間接的資源節約收益

間接的資源節約收益,即減少原生資源生產中對水資源、煤電油等能源的消耗的效益。據統計,回收利用1噸廢紙,可造850kg再生紙,節約17棵大樹,100m3水,240kg純堿和600度電,節省40~50%的能源。回收1噸廢鋼鐵,可以煉鋼850kg,相當于節約礦石2噸,節能0.4噸標準煤。廢棄易拉罐可無數次循環再造成新罐,可節省95%的新造鋁所需能源。間接的資源節約效益的估算可采用i種再生資源的數量乘以每單位原生資源生產所耗費的各種其他投入資源的市場價格,加總得到總的間接資源節約效益。

(三)土地資源收益

靜脈產業的資源收益還表現在節約了掩埋場占用的土地資源。以焚燒發電廠為例,焚燒發電過程一般可以實現廢棄物減容70%~80%,減重40%~50%。以實現減量50%計算,若目前堆存的城市生活廢棄物全部實現焚燒發電,僅節約堆存用地就將達到2.5萬公頃以上。土地資源效益在量化時可采用“機會成本法”,估算城市固體廢物對土地的占用面積,再乘以地區單位土地面積的機會成本,因為土地是長期占用的,還需考慮貼現的問題。

二、靜脈產業的環境收益

(一)環境收益的計量方法

根據經濟外部性理論,環境污染和損耗是最典型的外部成本案例。環境成本是指為防止、控制或者避免環境負荷的產生,消除對環境的負面影響,恢復環境生態平衡,對引起的環境危害進行補救或是有助于以上工作得以進行的投資和費用。根據環境價值理論,環境是稀缺的有價物品,環境資源價值由固有的自然資源價值、固有的生態環境價值,以及基于開發利用資源的人類勞動投入所產生的價值組成。該理論確認并量化了環境資源價值。

靜脈產業的環境收益是指靜脈產業活動過程中給環境帶來的正的外部性,可以用減少和避免的廢棄物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帶來危害而節約的“支出”表示,可理解為靜脈產業節約的環境成本。包括減少城市固體廢物的最終處置量帶來的生活垃圾減量化環境效益、減少自然資源開發和加工過程產生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效益、節省污染防治費用和環保投資等。

(二)環境收益的影響因素

環境收益的大小與廢棄物對環境的危害性及社會成員對此危害性的認知程度相關。若廢棄物直接排放不會給環境和人類健康帶來危害,或者社會成員認為無危害或危害在可接受的范圍內,則環境收益接近于零。危害性本身越大及社會成員認知此危害的程度越深,則環境收益越大。由于城市生活垃圾數量逐年增加,“垃圾圍城”無論在客觀上還是人們認知程度上都已成為生活質量的障礙,因此靜脈產業活動的環境收益是明顯的。當認為危害性大于可接受水平,且廢棄物的排放者為獲得環境收益愿意承擔一定的處理、處置成本時,環境收益大于或至少等于其愿意或應該支付的處理費。此時處理費是排放者購買靜脈服務的價格,根據微觀經濟學需求與供給的關系,排放費的增加意味著靜脈產業經營主體可以提高服務供給的水平,也即靜脈產業可以獲得更大的環境收益。

三、靜脈產業的其他收益

靜脈產業的其他收益源于靜脈產業提供的廢棄物處置服務具有的準公共物品的屬性。這些其他收益主要包括:

(一)推進廢棄物處理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

靜脈產業的技術支撐體系是構筑靜脈產業的物質基礎,包括平臺性和共性技術,發展靜脈產業對知識經濟的推進作用體現在促進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知識經濟的發展,有利于技術擴散。

(二)增加就業機會,緩解就業壓力

德國“雙元回收體系(DSD)”的建立大大促進了德國包裝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到2000年,DSD已擁有使用“綠點”標志的企業17900個,回收34000萬噸包裝廢棄物,廢棄物處理已成為德國經濟支柱產業,年均營業額約410億歐元,最可觀的是創造了20多萬個就業機會,緩解了德國的就業壓力。

(三)提高人文素質,提升公眾意識

循環經濟在培養綠色消費市場和發展資源回收產業,激勵人們節約資源、增強保護環境的責任意識,自覺形成環境友好型生活方式、節約風尚及可持續消費,在追求科學、文明的環境理念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四)產生政府財政支出的“替代”收益

“替代”收益是指靜脈產業的投資來源于靜脈產業經營主體,相當于節約了政府用于廢棄物處置和環境保護的公共財政支出,從而相對增加了政府用于其他公共福利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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