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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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范文1

2020年是極不平凡的一年,一年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堅持“民生為本、服務優先”的主線,以社保扶貧、待遇發放、資格認證為重點,中心全體成員忠誠盡職、團結奉獻、開拓創新,較好地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現匯報如下:

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截止12月31日,共完成各類貧困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代繳108511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員72372人,低保對象9998人,重度殘疾人5238人,特困戶272人,計生兩戶20631人,代繳完成率均達到100%。全區符合待遇條件各類貧困老年人26557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員16933人,低保對象6265人,重度殘疾人1442人,特困戶1522人,計生兩戶395人,60周歲以上貧困老年人100%領取養老金,貧困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現全覆蓋。同時,按照上級人社部門安排,為111名戶籍在我區的外省、外縣區貧困人員辦理了參保代繳手續。

二、重點工作開展情況。

(一)參保任務全面完成。截止12月底,全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43.74萬人,繳費人數32.23萬人,續保率達到98.22 %;共征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保費10567.83萬元,申請各級財政補助資金18102.19萬元,其中:中央財政11279萬元,省級財政3434萬元,區財政3389.19萬元。

(二)待遇支付及時完成。根據人社、財政部門關于調整中央基礎養老金的文件精神,及時為115687人調整補發養老金179.49萬元,調整后人均養老金達到137.3元/人/月;年末享受養老金待遇11.49萬人,發放養老金18192.5萬元,發放率100%。

(三)基金監管常態化運行。一是通過宣傳彩頁、“武威人社”、“涼州社?!钡任⑿殴娞柸轿欢嘟嵌冗M行宣傳,引導群眾通過手機自助認證。截止12月底,完成認證11.21萬人,認證率達到97.48%;二是借助于殯儀館火化信息、居民醫保信息及人社部數據核查平臺,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定期進行核查,確保不留死角,共核查出重復及死亡冒領養老金408人,追(扣)回41.21萬元,有力地保障了基金安全,維護了社會公平;三是根據區紀委監委及財政部門安排部署,逐月完成待遇數據整理及上傳工作,全年共采集整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發放數據156.92萬條,涉及資金17907.71萬元,2020年數據已全部錄入,做到應錄盡錄,無死角。

(四)業務辦理逐步實現精細化。以精細化實施方案為依據,確保了在規定的時間內基本完成即定的各項工作,具體工作中力求突出精、準、細、嚴,健全工作機制,切實為參保人員提供“記錄一生、服務一生、保障一生”的社保服務。

(五)信息化工作迅速推進。一是根據省人社廳關于更換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系統的通知,及時做好相關數據的備份及前期準備工作,并舉辦了全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和新版信息系統操作培訓會,印發培訓教材,同時邀請山大地緯工程師現場講解,培訓區鎮、街道、社區工作人員120名,切實提高了各級經辦人員的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二是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各部門現有的數據資源,著力抓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網上便民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打造線上線下一體化的“互聯網+城鄉居?!毙聵I態。2020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可通過手機APP、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實現,認證可通過手機APP實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真正做到“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路”,“零距離”服務于群眾;三是業務經辦實現省、市、區、鎮、村五級聯網,做到了數據向上集中,服務向下延伸,進一步方便了群眾,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業務運行方面。銀行、社保、稅務三方數據銜接還存在諸多問題,突出表現在無法正常繳費、到賬緩慢、甚至繳費后卻無法查詢到繳費信息等現象,繳費過程中諸多本應由稅務部門處理的矛盾統統指向社保,社保工作常常處于被動局面。

(二)經辦力量不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面廣量大,現有的經辦能力、經辦模式與社會保險規范化建設還有一定的差距。各鎮、街道盡管成立了機構、確定了工作人員,但基層經辦人員身兼數職且變動頻繁,疲于應付。

(三)風險防控方面。一是依然存在重復領取及死亡后家屬冒領養老金的情況;二是鄉鎮街道工作人員更換頻繁,工作人員變動時無交接,導致責任不清;三是中心內部存在不相容崗位兼職的情況,不符合基金風險防控工作的要求。

(四)承諾制運行方面。辦理社保業務承諾制試點工作開展以來,辦事群眾做出虛假承諾者居高不下,形成虛報冒領,日后被審計部門查出,又成新的問題。

(五)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方面。一是目前養老待遇過低,待遇享受人員參與認證的主動性遠遠不夠,基本上以村組干部上門服務為主;二是是一年一次的認證無法及時掌握待遇領取人員的生存狀態,死亡喪葬補助追討及責任追究等制度并未建立,導致工作出現責任不清,各部門配合不力,靜默認證不能很好的開展。

四、2021年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終將社保扶貧工作擺在首位,按照脫貧不脫政策的標準,緊盯每一位貧困人員,并實現動態管理,確保符合條件人員100%參保并享受代繳,確保60周歲以上老年人100%領取待遇。

(二)全力做好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做好補貼資金的劃轉及養老金的發放等相關工作,確保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新舊政策平穩過渡。

(三)全力做好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同時加大比對核查頻率,切實維護基金安全,將一些問題杜絕在源頭。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范文2

【關鍵詞】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

引言

在城鄉養老保險過程中,檔案資料能夠提供為其提供科學的指導和有利的依據,因此養老保險檔案管理非常重要。這些檔案資料的形式多樣、內容豐富,能夠更好的展現參保人的實際情況,屬于我國檔案資源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當前發展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形勢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顯,并且已經成為我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部門的首要工作任務。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工作的意義

1.事關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程。隨著社會的進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正在實現全國并軌,在推行的過程中,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增加了很多切實符合人民利益的新內容。鑒于中國社會的實際情況,所需要承擔起的社會系統的工作量是極其龐大的,想要完整無誤的記錄每個人的詳細信息,那么對整個保險部門的工作都是一項極大的挑戰,也促進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進一步改革。2.事關城鄉居民的切身利益。參保人自辦理參保手續開始再到退休之后享用養老保險所提供的福利,在此過程中需要辦理很多手續。首先在辦理入保手續時,需要錄入詳細的個人信息,將其作為原始資料保存在個人信息檔案中,建立個人賬戶,之后所交的保險費都會將其劃到你的個人賬戶。新農保制度和老農保制度在進行鏈接時,或者是居民和職工的養老保險過渡之時,需要辦理保險關系和基金的轉移手續,其原始的個人檔案信息記錄是以后享受社會保險福利的重要依據。城鄉居民個人的養老保險信息好壞程度極大的影響參保人所能享受的待遇。

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工作的特點

1.涉及面廣。我國作為世界上的人口大國,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有近50%的人口分布在農村,還有龐大的城鎮居民,我國的城鄉居民保險所囊括的群體異常龐大,相對于其他保險其工程量是極其巨大的。再從信息上看,所具有參保條件的參保人的信息錄入,開戶,繳納保險費,基金管理,保險和基金轉移等等。整個業務檔案所涉及的信息繁冗復雜,數量龐大,包含方方面面的問題。2.變動性大。農村、城市的居民大都屬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服務對象,這些對象基本都沒有固定工作,因此流動性很大,戶籍也會隨著遷移而調動。尤其是在城市規模不斷擴大的今天,城市人口數量不斷增多,農村人口向城市涌入的趨勢更加顯著,農村勞動力也大量向城市移動,這些居民常年居住在城市,遠離家鄉,并且工作單位也經常發生變化。這就為檔案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難度,居民養老保險檔案構建到繳納中的很多問題都在變化。3.政策性強。我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要遵從?;?、可彈性、覆蓋廣等基本原則,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也必須要與其相適應,要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則,給予不同參保群體的尊重,雖然這些群體具有一定流動性、差異性,但是檔案管理必須要做到一視同仁。保存好參與保險居民的信息、參保時限、待遇水平等內容,這些都與參保人利益之間有密切聯系,同時也關系到黨的惠民政策是否能夠真正落實。

三、涉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工作的建議

1.建立和完善現有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檔案管理機制。根據社會保險操作流程的相關規定,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實際狀況和養老保險的特點,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檔案管理,做到有理可循,有章可遵。完善管理機制,及時入檔,及時歸檔,切實做到信息資料的真實完整,完善制度中檔案管理工作人員的權利與義務,績效考核以及獎懲制度,做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檔案管理的程序化和規范化,使得養老保險信息檔案能夠成為切實的為人民群眾謀福利的最好依據。2.提升檔案管理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水平。想要檔案管理工作實現效率化,檔案管理工作人員的作用是不可忽視的。因此,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培訓,督促其進步,提升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相關部門可以舉辦專家講座,專業化培訓等,從而提升檔案管理工作人能夠熟練掌握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加強對檔案管理工作的重視,促進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檔案管理的系統性和規范性。除此之外,檔案管理人員自己要加強學習,促進自己提升,樹立積極管理工作的觀念,從而增強檔案管理人員工作的自主性和責任感。3.提升檔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程度。隨著我國社會的快速發展,老齡化現象越加嚴重,導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相關工作量不斷增加,這也成為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從紙質化向信息化管理過渡的關鍵原因。在這種工作模式下,就需要信息檔案管理人員提升個人專業技能,加強對計算機系統的操作技能的學習,掌握相關軟件的使用方式,增強對電子信息文件的分類,歸檔,整理系統化管理力度,促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工作更加具有效率和質量。結束語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工作,能夠為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并更好的保障居民利益,促進和諧社會構建。隨著養老保險工作的不斷發展,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工作也呈現出了一些新的特點,本文對其相關管理對策進行了分析,希望能夠為相關檔案管理者提供一些建議和參考。

參考文獻:

[1]高獅.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的規范化管理[J].企業改革與管理,2016(16).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范文3

關鍵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管理;對策研究

近幾年,隨著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初步形成并逐步完善,當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重心,由過去的“急風驟雨”形式的抓擴面、抓試點正在走向常態化和規范化,然而現有的管理服務體系還是處于弱勢,遠遠無法滿足工作的需求,因此加強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管理問題及對策研究,使工作更加規范、有序是亟待解決的課題。

一、存在的問題

1.政策宣傳不到位百姓不認可

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宣傳人員不夠專業、力度不夠大而導致宣傳不到位,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只是按照文件照本宣科,并不真正理解政策的內容和要領,對于需要參保的群眾不能進行正確的引導,對其提出的問題沒有給出清晰答復,從而影響了城鄉居民參保的積極性。

2.鎮、村工作人員不足專業程度不高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服務的人群數量龐大,是目前規模最為龐大的社會保險,經辦工作非常繁重。然而目前鎮、村兩級工作人員較少,而且絕大部分身兼數職,又沒有從事該項工作的經驗,業務水平不高,有些年齡偏大的人計算機操作能力達不到要求,對信息系統向社區的延展造成阻礙。另一方面,兼職額外增加了他們的工作量,勞動報酬沒有相應提高,嚴重挫傷了工作人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3.村居和社區平臺建設不足服務滯后

現在各地鄉鎮和街道這一級的社會保障以及人力資源平臺建設的逐漸成熟,然而農村基層的居民養老保險經辦力量和基礎設施建設十分薄弱,很多的村居和社區沒有配備電腦及打印機等設備,并沒有實現網絡貫通,甚至連獨立的辦公場所也沒有,大多情況下只能依靠村委會開展工作,距離村民參保“四個不出村”的要求相差甚遠。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管理問題的幾點建議

1.加強學習,廣泛宣傳

深入開展“聽群眾說,向群眾講,帶群眾干,讓群眾享”的群眾路線實踐,工作人員加強政策學習,提高自身認識,改進工作方法,做到“走千家萬戶,道千言萬語,吃千辛萬苦”,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宣傳車巡回宣講、舉辦專項咨詢會等多種多樣的方式進行細致深入宣傳。以人民滿意為目標,讓服務進家門,將宣傳和服務送到每一名群眾身邊。認真講清政策、講透利益,把宣傳、解釋、測算、養老金發放等這些詳細的工作說到農民的心坎里。做到入戶宣傳率達到百分百,資料入戶送達率達到百分百,居民知曉率達到百分百,讓群眾全面知曉參加養老保險的好處,做到自覺參保。

2.強化服務,利民惠民

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強化服務,從參保的各個環節采取相應的便民措施。對于身體有殘疾和行動不便的老人,上門服務;每年的參保人員認證工作都事先進行廣播宣傳,之后組織服務小組到各村認證。對于在外地打工不方便回家的群眾,采取拍照認證、視頻認證、擔保認證和當地社保部門協助認證的辦法加以確認。這樣不僅方面了群眾,更讓他們感受到溫暖。

3.建強平臺,優化隊伍

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工作能不能做好,很大部分要看平臺建設的如何以及服務的是否到位。積極爭取政策支持,按照“數據向上集中,服務向下延伸”的要求,推進服務平網,配備配齊必要的辦公設備,切實的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同時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服務,使城鄉居民能夠享受到足不出戶的便捷服務。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服務工作十分重要,與其他的社會保險不同,不能依靠參保人數來進行服務人員的簡單配比,應當結合實際進行考慮。要增加財政投入,充分挖掘潛力,多渠道解決鎮、村經辦管理服務機構人員數量不足運行效率低下的問題,更好服務群眾。

三、結語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問題是重要的民生問題,涉及到每一名群眾自身利益,關系到城鄉的發展和穩定。經過近幾年的不懈努力,這項工作不斷深入推進,群眾出現了積極參保的良好現象。下一步還需要立足鎮情村情,結合當地實際,規范管理,強化服務,不斷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做的更加細致扎實,為推進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參考文獻

[1]孫彬程.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管理中的問題及其對策研究[D].湘潭大學,2014

[2]趙秀齋,李冠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管理問題及對策研究[J].管理觀察,2016(27):28-31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范文4

關鍵詞: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流動參保人員;管理

前言

我國自2009年起開展全國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11年起開展全國性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這種以“?;?、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為基本原則,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鄉社會居民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保┲贫龋钩青l居民養老問題有了根本的制度保障。目前全國現有的2853個縣級行政區,加上3個不設區的地級市全部納入制度覆蓋。2012年底,全國城鄉居民參保人數達到48370萬人,13075萬城鄉老年居民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鄉居保參保人員中部分人員由于各種原因,處于流動狀態,由此帶了參保繳費、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關系銜接等一系列問題,如何破解由參保人員跨地區流動帶來問題?結合工作實際,筆者對這個課題進行淺顯、有益的探討。

一、參保人員流動帶來的城鄉居保的問題

(一)異地居住人員繳納保險費不方便

隨著經濟發展和人口流動的加劇,外出務工和經商人員日益增多。他們長年在外,每年回家的次數有限,甚至一年、數年不回家,無法按年正常繳費,他們中的大部分人員的繳費與家中老人領取基礎養老金掛鉤。這部分人員的繳費同時也是各地繳費工作的難點,為了完成參保和續費任務,有的地區甚至由村干部統一墊資為他們繳費。

(二)異地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難

隨著城鄉居保全覆蓋的推進,領取城鄉居保待遇人員日益增多,有部分人員因隨子女居住、外出務工等原因在異地居住。他們在領取養老金時有難處,主要表現是:異地取款銀行一般會收取0.5%―1%不等的手續費,城鄉居保的養老金水平本來就不高,打了折扣后的養老金就更低了。銀行存折打滿或存折遺失后一般都需返回戶籍地更換新存折或掛失,既增加了他們的車旅費用,也增加了他們的往返勞頓之苦。

(三)異地居住人員認證、稽核難

異地居住人員每年需要回戶籍地進行認證,成本高,難以執行。這部分人員中隨子女居住的,因要照看小孩、協助子女料理家務,很難回戶籍地,而外出務工人員由于工作的緣故,也難回戶籍地。以江蘇省興化市為例,2012年共有317028名人員需要資格認證,共有2285名人員未進行資格認證,未認證人員中大多數為異地居住人員。在目前社保系統未實現全國聯網的情況下,對異地居住人員是否同時領取兩地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核查難。

(四)異地轉接養老保險關系難

城鄉居保自身的異地轉接難,各地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是有心無力,等待相關政策的出臺。參保人等著轉出,往往選擇在轉出地退?;蛟谵D出地保留參保關系。城鄉居保、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職工保險”)的異地轉換無法實現。各地的城鄉居保、職工保險的本地轉換尚在探索之中,異地的轉換更是無法實現。部分因超齡無法實現職工保險的異地轉接人員,急等著轉入戶籍地的城鄉居保。

二、參保人員流動帶來的城鄉居保問題分析

(一)統籌層次低,無法實現異地繳費

目前城鄉居保大多以縣級統籌為主,雖然正逐步提高統籌層次,短期內難以實現異地繳費。而外出打工、經商人員以青壯年為主,他們一般是逢年過節和農忙時才回家。他們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家庭參保的主要經濟來源,他們如果繳費,往往會繳納全家人的保險費,這間接解決了城鄉居保繳費難的大問題。

(二)模式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目前各地城鄉居保養老金發放的社會化模式是:一般由縣級城鄉居保經辦機構選定本地一家或幾家銀行作為養老金的銀行,在銀行開好賬戶后由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按月將養老金匯入待遇領取人員賬戶。而原先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中國郵政局的郵儲業務部門都先后置換了身份,原來關于職工保險退休人員異地領取養老金免收手續費的規定尚不能執行,城鄉居保領取待遇人員異地取款收取的手續費更是無法減免。也有少部分城鄉居保待遇領取人員提出在居住地開好存折后由經辦機構往存折上打錢的請求,但限于現狀而無法實施。

(三)資格認證方法有待改進,各地社會養老保險信息不共享

目前各地的資格認證方式以現場認證為主?,F場認證的方式為:每年規定在一定時間內需要進行資格認證的對象到所在地勞動保障所或村進行認證,到了規定時間根據認證的結果進行繼續發放、注銷和停發處理?,F場認證雖然最為有效,但是存在以下缺點:被認證對象人數眾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花費成本高;每年只在一個時間段進行認證,其他時間處于“真空”狀態,缺乏有效監管;被認證對象中異地居住或長期在外人員難以得到消息,即使他們得到消息后也難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回戶籍地進行認證。各地社會養老保險信息不共享主要體現在:各地城鄉居保起步時間不一致,業務操作系統開發時間有先后,所使用的業務操作系統不一致,城鄉居保信息很難在各地共享。城鄉居保實施時間晚于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大部分地區城鄉居保的系統都和大社保系統分開,很難實現兩者間的數據共享和實時更新。

(四)無異地轉接辦法,先退保后參保的操作損害了參保人的利益

城鄉居??绲貐^保險關系轉移目前是個盲點,大部分地區只能實行在地市級區域內的保險關系轉移。如江蘇省泰州市雖然規定:“參保人在本行政區域內跨統籌地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個人帳戶儲存額全部轉移。參加轉入地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5年以上的,方可在轉入地享受養老待遇。參保人跨本行政區域外統籌地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個人帳戶中不含政府補貼部分的本息。”但實際操作中只能實現在泰州市范圍內區縣間的保險關系轉移。向泰州市外轉移只能先在轉出地退保,再在轉入地參保。參保人的原先繳費年限、參保補貼都無法轉出。而職工保險早在2010年就實行了全國范圍內的保險關系轉移。

三、解決參保人員流動帶來的城鄉居保問題的途徑

(一)逐步提高統籌層次,解決異地居住人員繳費難題

逐步提高統籌層次,當省內、市內為同一統籌區時,異地繳費的問題會迎刃而解。利用過年過節、農忙等外出人員返鄉的時機,積極組織、宣傳,動員返鄉人員進行繳費。對無法回家繳費人員通過參保人員與代收銀行訂立協議的方式進行收繳,參保人員往指定存折上匯錢,代收銀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代扣。

(二)改變養老金模式,免除異地取款手續費

改變養老金模式,在提高統籌層次的基礎上,與銀行溝通,免除異地取款手續費。借鑒江西省職工保險養老金直發的做法,讓異地領取居民保險養老金人員在居住地開設銀行存折,在城鄉居保經辦機構登記后將養老金打到領取人指定的賬戶上去。與銀行溝通,為異地居住人員開設本地銀行借記卡,免除借記卡異地取款的手續費,避免了存折打滿后需要換折的麻煩。推廣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做法,逐步實現銀行存折和銀行卡的異地掛失。

(三)改進資格認證方法,統一業務操作系統

對居住在本地的領取人員采取定期認證的同時,對被認證對象中異地居住或長期在外人員可采取預約認證的辦法,由這部分人員自己約定認證時間,在約定的認證時間內不認證的給予停發處理。通過異地認證后寄回認證表、異地聯網認證的辦法進行認證。由政府牽頭,建立人社、公安、民政、財政等部門組成專門工作組,督促相關部門將相關數據定期提供給人社部門,人社部門根據數據來完成對生存狀況認證的對象的稽核。逐步統一城鄉居保業務操作系統,并將其融入大社保系統,實現各地的數據共享。借助外力,進行相關核查。各地經辦機構根據審計部門提供的兩地領取社會養老保險人員名冊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做出相關處理。

(四)出臺異地轉接辦法,建立自身及與職工保險轉換的通道

出臺異地轉接辦法,打通異地間社會養老保險轉換通道。在實現城鄉居保的異地轉接的基礎上,同時實現城鄉居保、職工保險的本地、異地轉換。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2年已完成《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對社會各界的意見征求,正是順應社會民意的體現。逐步統一業務操作軟件,使各地的業務經辦有良好的操作平臺。

參考文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范文5

關鍵詞:新農保;城居保;合并;現狀;問題;建議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9-00-01

一、利川市新農保與城居保合并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利川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情況城鄉差異懸殊

就我們的調研結果來看,利川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參保率較高。根據利川市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管理局提供的數據,城鎮居民參保率在65%左右,而農村居民參保率也接近60%。

但是在參保率這個數字的背后,我們通過調研發現了某些隱性的問題。最為明顯的一點,就是該政策實施情況的城鄉差異。

這種差異首先表現在居民對制度的理解與主觀接受方面。正如訪談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的,城鎮居民大多比較了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一制度,是在了解的基礎上參保。而農村居民大多是糊涂的,雖然參保了,但是對制度內容及相關程序一點也不了解。

其次,城鎮居民參保所選擇的繳費檔次比較多元化,從最低100元檔的到最高2000元不等。而農村居民普遍的選擇是最低100元檔。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在農村存在的具體問題

對農村居民的問卷調查及訪談結果,反映出的最大的問題在于:政策宣傳不到位;經辦單位服務提供能力低。

1.政策宣傳不到位。對農村居民的訪談與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幾乎所有農民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相關內容是一無所知的,僅僅知道100元、15年、60歲這樣幾個關鍵數字。而據了解,宣傳渠道非常單一,即村委的講解。宣傳頻率也很低,除了每年繳費時,幾乎再無其他時間會有經辦人員對相關政策進行講解。

2.經辦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服務提供能力較差。村民普遍對社保經辦人員的工作不太滿意,據他們反映,主要表現在工作人員執行工作簡單強硬。例如,村委在動員居民參保時,往往是簡單告知需要參保繳費,并且以“不參保的話什么利益就得不到”這樣的理由強硬要求居民參保。導致很多居民是在并不愿意的情況下繳費參保。

此外,經辦單位及工作人員事后服務工作也不到位。在居民參保后,遇到關于政策的疑問,或是辦理手續等遇到問題,在向村委干部咨詢的過程中,其并不每次均耐心解答?;蛘?,常常出現解答出錯的情況,讓居民產生“過河拆橋”的感覺。

(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推行存在的困難

居民調查部分所發現的問題,在對經辦人員的訪談結果里,就能找到原因所在。而這,恰恰就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在利川市的實施縮存在的困難。主要包括人員、經費和宣傳三個方面。

1.人員困難。據利川市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的描述,利川市有14個鄉鎮,585個行政村,卻只有24名正式的工作人員,外加部分就業政策安排的非正式工作人員,平均一個鄉鎮只有兩到三個工作人員,負責整個鄉鎮所有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相關的工作。而全國的平均水平為八到九個人。因此,這就直接導致每個工作人員工作量大,因此沒有能力事無巨細地把每一件事情落實到最好。

此外,鄉鎮的社保辦還直接隸屬于鄉鎮政府管轄,因此僅有的兩三門工作人員還需要做一些鄉鎮政府要求的工作,就更加大了很好地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相關工作的難度。

2.經費困難。利川市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管理局和柏楊鎮社保辦的工作人員普遍反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辦公經費非常少,平均下來每個工作人員每年最多三四千塊錢,村委干部也只有很少的績效補貼(在參保率達標的基礎上才有)。這就一方面打擊了工作人員努力工作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也給工作的開展造成直接的影響。因為,無論宣傳還是服務,都需要一定的物質保障。

3.宣傳困難。宣傳困難是該地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面臨的最大困難,一方面,這是由人員困難與經費困難造成的;另一方面,這樣的地區宣傳本身就存在不可避免的障礙,主要包括該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限制等等因素。

二、對進一步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議

(一)存在以上問題的原因分析

該地存在以上問題,主要有三個原因。首先,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該地落后的經濟發展水平與交通通信是根本原因所在;其次,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農民的文化程度和價值觀念也是一大障礙;再次,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的工作素質、責任心也是重要因素之一。這三大原因導致了該地農村地區新農保與城居保合并存在的諸多問題。

(二)對客服困難的建議

毫無疑問,要徹底解決該地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存在的問題,必須發展該地農村地區的社會經濟,大力發展教育,改變農村地區落后的狀況。而從制度的實施角度,我們也有很多可以努力的方向。

1.加大經費支持,建立績效獎勵。相關部門及工作人員的責任心是關鍵的因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本身就是一項惠農政策,對農民養老具有重大意義。只要讓農民真正了解和理解這項政策的內涵,他們定會從內心接受這項政策。因此,為大局考慮,上級部門還是應該適當加大經費支持力度,用辦公經費建立對下一級單位及工作人員,尤其是基層經辦人員的激勵機制。

2.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提高經辦人員的工作效率。無論存在多少問題,筆者認為最根本的在于人的問題。只要經辦人員全力以赴,很多問題就不再是問題了。因此要建立對經辦人員的監督機制,在完善的監查制度下,一旦發現不作為的基層經辦人員,要加大懲罰力度。這樣,才能對基層經辦人員形成反面激勵,促使其不敢不作為。

3.加強宣傳力度。宣傳問題,一方面要加強頻率。更重要的,是要改進宣傳方式。除了村委進行簡單講解,還可以通過地方電視媒體宣傳、上級領導下鄉宣傳、招募學生志愿者進行宣傳等等方式。只有讓老百姓真正了解政策了,他們才能真正接受政策。

參考文獻:

[1]張麗賓.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調查與思考――從6省12市縣區74位居民訪談說起[J].經濟研究參考,2013,10.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范文6

戶籍關系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年滿16周歲及以上年齡的農村居民,以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以外的城鎮居民,可按本辦法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第二條(目的依據)

為建立健全覆蓋我市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三條(基本原則和制度模式)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堅持“?;尽⑷采w、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權利與義務對應、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第四條(管理主體)

市勞動保障局負責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區(市)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市和區(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經辦。

市和區(市)縣財政部門負責政府補貼資金籌集、管理和監督,農業、民政、公安、稅務等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第五條(養老保險費繳納)

農村居民按以下辦法繳納養老保險費:

(一)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參保人,在區(市)縣政府按以下5個繳費檔次確定的具體檔次中選擇一檔作為繳費基數,按12%費率一次性繳納15年養老保險費。5個繳費檔次分別為:繳費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30%、40%、50%。具體繳費金額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每年初定期公布。

(二)國務院確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的農村居民,其子女參保繳費后,本人可不繳費,享受省政府規定標準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三)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參保人,在區(市)縣政府按以下5個繳費檔次確定的具體檔次中選擇一檔作為繳費基數,按10%費率按年或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5個繳費檔次分別為:繳費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30%、40%、50%。每年具體繳費金額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年初定期公布。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以外的城鎮居民按以下辦法繳納養老保險費:

(一)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的參保人,按繳費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或50%為基數,按12%費率一次性繳納15年養老保險費。具體繳費金額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每年初定期公布。

(二)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參保人,按繳費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或50%為繳費基數,按12%費率按年或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每年具體繳費金額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年初定期公布。

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參保人履行了耕地保護責任的,可用耕地保護金代繳養老保險費。

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參保人繳費期間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時,經批準可暫停繳費;恢復繳費后,對暫停繳納部分可以補繳,也可選擇降低檔次繳費。

第六條(政府補貼)

(一)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的城鄉居民,本人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后,在按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計發養老金的同時,享受省政府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標準的基礎養老金補貼。

(二)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本人按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后,區(市)縣政府按本人繳費基數2%給予養老保險繳費補貼。

(三)國務院確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本人按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后,享受省政府規定標準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該繳費補貼低于本人繳費基數2%的部分,區(市)縣政府給予補足。

(四)國務院確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農村重度殘疾人,區(市)縣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具體標準及分擔比例由區(市)縣政府確定。

第七條(個人賬戶)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參保人繳費基數8%為其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省政府規定的計息標準計算利息。

(二)國務院確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享受省政府規定標準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劃入本人個人賬戶。

第八條(養老金待遇)

(一)參保人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計算辦法見附件),同時發給省政府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標準的基礎養老金補貼。

(二)參保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具備領取養老金條件。參保人距年滿60周歲不足15年的,應按年或按月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參保人距年滿60周歲超過15年的,應按年或按月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三)市政府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養老金水平。

(四)參保人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扣除已領取養老金后的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并按死亡當月養老金標準向其直系親屬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養老金作為喪葬補貼。

(五)參保人繳費期間死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六)已按《*市農民養老保險辦法》(市政府令第152號)領取養老金的農村居民,原養老金標準不變。

第九條(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全額轉移,繳費工資基數、繳費年限分別換算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

(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全額轉移,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年限分別轉換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

(三)農村居民因土地被依法征用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未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含個人賬戶資金)全額劃轉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扣除已領取養老金后的余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四)參保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本市行政區域外的,按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基金管理和監督)

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按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分賬核算,并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區(市)縣級管理,今后逐步提高管理層次。

市和區(市)縣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預算、劃撥、發放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檢查。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

第十一條(解釋機關)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并可制定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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