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評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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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評報告

公司自評報告范文1

20XX年上半年,我局司法工作以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和上級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指導協助下,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全面履行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三大職能作用。著力在夯實基層基礎、推進依法治理和加強法制宣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上下功夫,各項工作取得初步成效?,F將各項工作的自查情況匯報如下:行政

一、法制宣傳工作

一是制定各類普法文件。

先后印發關于調整區普法講師團及下發《區普法講師團制度》的通知、關于開展全區“法制宣傳村村行暨第八個外出務工返鄉人員普法宣傳月”活動的通知、關于開展區普法講師團“送法下鄉”活動的通知、關于召開“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驗收動員會議的通知、關于開展“深化‘法律六進’推進依法治國”法制宣傳主題活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

二是廣泛開展各類普法活動。

先后開展農民工返鄉現場法律咨詢會、3.15維權周、學習雷鋒好榜樣志愿者現場法律咨詢會、送法到鄭樓、送法制圖書到洋北小學等一系列法制宣傳會。

三是全面做好中期驗收工作。

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驗收之年,在年初就制定迎接驗收的工作計劃,并召開全區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會議和“六五”普法中期驗收工作動員會,布置任務,做好臺賬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作“六五”普法宣傳材料,同時精心選取龍河的喬莊、幸福街道的幸福社區、區實驗小學、精科集團、工商分局等單位作為示范點,5月22日、6月6日區人大和市檢查組先后到我區檢查“六五”普法工作,我局從臺賬準備、示范點的選擇、匯報材料的準備等幾個方面進行積極準備,獲得了區人大和市檢查組的一致好評。

四是積極做好新聞信息工作。

3月底我局成立新聞信息寫作小組,并積極與市局、區委區政府新聞中心對接,了解寫作動態和寫作要求,同時聯系江南日報、法制報、法制網頻道,爭取更多采用我局新聞信息。

二、人民調解工作

一是深入社會矛盾糾紛排查預防。

依托劃分的排查網格,積極開展村居(社區)和基層單位每周、鄉鎮(街道)每半月、區每月的集中排查,加強重點地區矛盾糾紛的排查,及時上報排查發現的糾紛隱患,實現矛盾糾紛排查全覆蓋。同時要求各鄉鎮(街道)按照“有事報情況,無事報平安”的要求,實行矛盾糾紛信息直報、快報及“零報

告”制度。遇到重大矛盾糾紛要直接、迅速上報至區司法局。若無糾紛信息情況,實行矛盾糾紛信息“零報告”每天下午4:30前通過矛盾糾紛調處工作QQ群上報。

二是提高專職人民調解能力。

組織鄉鎮(街道)專職人民調解員及部分優秀村居調解員參加業務知識培訓,由司法局領導班子主講人民調解的相關業務知識、調解技能及相關案例,并邀請了區人民法院同志講解以《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婚姻法》等為主的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增強人民調解員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是加強專業調解隊伍建設。

由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司法局、經信局、總工會聯合出臺了《關于在全區企業建立人民調解組織的實施意見》,()要求在職工人數300人以上的企業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年初調整了區級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組成人員,進一步完善醫患糾紛調解工作。

上半年,全區排查和受理社會矛盾糾紛共991起,調處成功989起,成功率達99.8%。各類糾紛主要集中在勞資、拆遷、交通事故及婚姻家庭糾紛等方面。其中婚姻家庭糾紛共發生171件,占比17.3%;勞資糾紛共發生116件,占比11.7%;拆遷糾紛共發生107件,占比10.8%;交通事故糾紛共發生94件,占比9.5%。

三、社區矯正工作

一是密切協作,規范社區矯正銜接工作。

上半年以來,我們進一步加強了同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溝通,做好社區服刑人員的銜接工作。做好審前調查、假釋評估工作。通過審前調查、假釋評估把好社區矯正“入口關”,上半年以來,共為法院、公安、檢察院、監獄出具各類調查評估意見函133件,采信率達100%。

二是加強舉措,規范社區矯正執行工作。

今年以來,我們以“社區矯正規范化建設鞏固年”活動為抓手,進一步規范日常管理,認真做好監管,要求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將電話匯報記錄、思想匯報收集、集體勞動和學習的組織及走訪等監管工作真刀實槍的落到實處,不搞形式主義,不走過場。同時實施平臺監管,監控到點。推進監控現代化,以定位管理系統為依托,實現移動管控網絡全覆蓋,對重點人員和外出務工人員進行全員定位管理,嚴格矯正對象外出請假審批制度和雙擔保制度,加強重點人員的嚴密監控,目前全區共有167人被定位監管。

三是強化培訓,提高矯正工作隊伍素質。

首先是對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開展月培訓,以會代訓社區矯正業務知識,不定期組織業務考試,并將考核成績納入季度考核。其次是對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績效考評。對專職考工作者的工作實績進行績效考核,一月一考核,實行

積分制,工作實績和薪酬直接掛鉤,工作干的好積分就會高,積分越高工資越高,獎優懲劣。

目前,我區在矯社區服刑人員470人,其中緩刑366人,假釋95人,督予監外執行8人,管制1人;上半年期滿解矯110人,因疾病死亡2人,無脫漏管,無重新犯罪。

四、法律服務工作

一是以創建省級優秀司法所為動力,提升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水平。

為鞏固司法所軟、硬件建設,提高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2月26日在羅圩鄉召開了全區規范化司法所現場會,會上介紹和觀看了羅圩鄉、陳集鎮司法所建設。

二是以構建和諧村居為契機,深入開展法律進村居活動。

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制度,截止5月底,鄉鎮(街道)、村(居)簽訂法律顧問合同率達100%;積極開展送法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全區共印發宣傳材料12000份,為做好法律服務宣傳,區局印發了法律服務便民聯系卡發給司法所,在社區、村(居)發放;圍繞區中心工作,積極組織律師、法律工作者參與城市更新和舊房改造,提供法律服務。

三是以年檢注冊工作為契機,推動全區法律服務所規范化建設再上臺階。

按年檢注冊工作要求,使全區15個法律服務所61名法律工作者順利通過年檢注冊;舉辦法律工作者培訓班,請區法院法官上法律知識講座,受到了與會參訓者的一致好評;同時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全區開展基層法律服務法治惠民活動,切實解決基層群眾最關心、最現實的法律問題,依法維護公民合法權益。

四是以“深化法治惠民活動”為抓手,以年檢注冊和集中教育整頓活動為契機,加強誠信教育,嚴格財務、業務。

今年以來,全區基層法律工作者共擔任法律顧問一家,訴訟事務434件,非訴訟事務513件,解答法律咨詢2088人次,辦理法律援助473件。

五、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法律援助進農村。

印制法律援助知識宣傳手冊,把法律援助知識宣傳到農村千家萬戶,家喻戶曉,并開展“三個一”活動,即:向農民贈送一本法律援助書籍、贈送一張法律援助程序卡和開展一次法律咨詢活動,讓廣大農民了解法律援助的性質、對象、條件和程序,重點圍繞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婚姻家庭等領域解答群眾咨詢。

二是法律援助進社區。

在社區建立法律援助聯絡點,向社區的低保和特困戶發放法律援助聯系卡,為社區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將

社區內所有低保戶、特困戶、老年人、殘疾人等受援對象分類建立檔案,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對象發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務卡》,打造社區的“快速通道”。

三是法律援助進企業。

深入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工地、企業,通過發放《法律援助便民卡》、《農民工維權手冊》、《法律援助指南》等資料,張貼《勞動合同法》和法律援助宣傳掛圖,宣傳法律援助知識,引導他們通過法律途徑表達合理訴求和保護自身權益。

四是法律援助進學校。

積極與學校協作,建立“中小學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發揮“青少年維權崗”的職能作用,向學生及家長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定期開展法制講座、法律咨詢等活動,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20XX年上半年,我中心共受理各類案件267件,其中刑事辯護51件,民事216件,全部錄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統。接待解答法律咨詢600人次,代書5件。

六、隊伍建設

一是深化政治理論建設。

黨“十”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新時期指導司法行政工作、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的根本指導思想。我局充分認識新時期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的緊迫性和重要性。按照黨的“十“精神的要求,深入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實踐教育活動,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隊伍的綜合素質,通過學習教育,我局全體工作人員能夠做到思想上始終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終保持堅定,牢固樹立了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

二是強化隊伍能力建設。

上半年,我局以隊伍能力建設為核心,強化和提高組工干部的學習能力、判斷能力、創新能力、溝通能力和自控能力提升隊伍戰斗力,努力開創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同時強化工作督辦檢查、績效考核等工作機制建設,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督查,促進工作執行和落實。

公司自評報告范文2

一、自評得分情況。

總分值1000分,自評得分955分。其中:政策保障100分,目標任務落實180分,建設90分,管理213分,養護237分,運營135分。

二、工作完成情況。

(一)突出政策法規保障。為加速推進“四好農村路”創建工作??h政府首先強化政策保障,成立以縣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由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自然資源、林草、公安等部門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分工督導工作落實。先后制定出臺《縣爭創省級“四好農村路”示范縣實施方案》、《縣農村公路管理辦法》、《縣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細則》等政策文件,強化主體責任,落實責任分工,將農村公路建管養運納入各級領導和部門績效考核范疇,特別是在養護管理方面,在建立縣級管理機構的基礎上,全縣22個鄉鎮、235行政村相繼成立交通運輸服務中心,“縣道縣管、鄉道鄉管、村道村管”的責任明確、縣鄉村一體化養護管理新格局初步形成。

(二)強化目標任務落實。2019年,圓滿完成年度計劃,完成新改建、養護、安防工程。自然屯通硬化路達到87.4%,推進養護改造、路面養護技術狀況指數逐年上升,加速路網升級,優化路網結構。推進公共交交事業發展,2019年,村村通車率達到89%,全縣共有3A級及以上的景區4處,目前已全部通車,到2020年,建制村通客車比例達到100%。

(三)公路建設成果顯著。2019年,著力以“量”為先,補齊交通基礎設施短板,計劃全年投資36883.8萬元,完成新改建農村公路94.429和“暢返不暢”287.9公里。

1、縣道XX至XX公路新發至黑帝廟(境內)改建項目31.44公里,總投資6323萬元。9月底已全部完工。

2、縣道XX至XX公路XX至長山堡段新改建工程38.193公里,總投資8558萬元,9月底已主體完工。

3、縣道XX至腰XX改建項目24.796公里,計劃投資7500萬元。該工程是兩年工程,2019年路基施工已完成,預計2020年9月底完工。

4、完成“暢返不暢”總里程是305.849公里,總投資18747.08。2018年完成7.43公里,2019年完成298.419公里,總投資18261.53萬元,其中新改建136.529公里,161.89公里,已全部整治完成。

隨著這些工程的竣工,全縣公路硬化里程達到4252.53公里,高速公路206.7公里,國道245.8公里,省道139.4公里,農村公路3660.63公里。硬化公路密度達到60.75公里/平方公里,全縣100%的鄉(鎮)和建制村實現了通瀝青路和水泥路,全縣87.4%的自然屯實現了通屯硬化路。一個科學合理,便捷暢通農村公路網已初具規模。

(四)管理水平不斷提升。一是實現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實現全覆蓋。根據《省農村公路條例》,在原有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基礎上,全縣22個鄉鎮全部成立交通運輸服務中心,全面推行路長制,235個行政村實施行政村村道管理議事機制,制定愛路護路鄉(村))規民約,加大執法力度,采取縣級統一執法、鄉村協助執法的工作方式,建立了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公路管理隊伍。實現路政管理無死角。二是加速公路用地確權工作。2019年,自然資源局對土地的第三次調查對全縣農村公路用地進行了確權,同時,推進路域環境整治,對侵占公路用地、破壞路肩、植樹臺和排水系統、影響公路暢通行為,進行綜合治理,做好路田分離和路宅分離。三是形成愛路護路的強大合力。近年來,交通部門一直與公安交警部門聯合行動,針對損壞路產、超限超載等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積極發動群眾,提高老百姓愛路護路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良好氛圍,使農村公路的到有效保護。

公司自評報告范文3

摘要:文章分別分析研究我國上市公司分紅的狀況和特點,以及境外市場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狀況和特點,總結境外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和現金分紅的經驗,提出完善我國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建議。 

 

一、我國上市公司分紅的狀況和特點 

 

(一)總體狀況 

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有兩種基本形式,即現金股利(派現或稱分紅)與股票股利(送紅股或稱送股)。盡管上市公司通常在公布股利分配方案的時宣布轉增,但轉增并不屬于股利分配的范疇。以wind的數據為基礎進行統計可以發現,從總體看,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表現為以下特點: 

1.2000年以前發放現金股利的公司比例起伏較大,但2000年以后趨于穩定。1995年以前,我國上市公司發放現金股利的比例較高;占所有上市公司比例的50%以上;1996年至1999年,發放現金股利的公司比例大幅降低,僅為30%左右;2000年以后,基本穩定在50%~60%之間。 

2.發放股票股利的公司比例逐漸減少,公積金轉增股本仍是許多公司的偏好。1992-1993年,高達80%以上的公司采取發放股票股利的方式;1993-1996年,選擇發放股票股利的上市公司比例超過一半。1996年以后,選擇發放股票股利的上市公司比例逐年減少,2001年后該比例降到10%以下。盡管目前發放股票股利的公司比例下降到較低水平,但公積金轉增股本仍是許多公司的偏好。1999年以來,上市公司采取公積金轉增股本的比例一直在10%上下波動。 

3.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息率仍處于較低水平,但逐年有所增加。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息率一直處于較低水平。1998年以前上市公司股息率遠低于同期一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1999年以后,由于我國一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已降至較低水平,而上市公司股息率上升,因此兩者的差距有所縮小。2001年以后,我國上市公司股息率逐年有所提高,2004年以后年平均股息率均超過1%。 

4.不分配公司的比例逐漸上升,近年維持在50%左右。1994年以前,不分配的上市公司數量不到10%;1995年以后,不分配的上市公司比例逐漸提高,到1999年,高達62.36%的上市公司選擇不分配股利;2000年以后,不分配股利的公司比例有所下降,基本保持在50%左右。 

5.我國上市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占凈利潤的比例波動較大,近年來趨于穩定。1996-2000年期間,我國上市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占上年上市公司凈利潤總額的比例顯著低于50%,最低的1997年僅有24%。2001年以后,該比例基本穩定在50%左右。 

(二)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板塊差異 

1.以深成指和上證50指數成份股為代表的藍籌公司的各項現金分紅指標均達到較高水平。從現金分紅公司占樣本公司比例看,兩組公司2004與2005年均超過90%;2005年深成指公司分紅比率高達49.26%,上證50公司也達到40.41%;從股息率看,2005年深成指公司達4.19%,超過同期一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近一倍,上證50公司股息率也超過同期一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

2.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標表現出色。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2005年現金分紅的公司比例達到86%;2004、2005兩年現金分紅比率分別達到49.16%和44.89%,均超過同期上證50公司,與深成指公司相當;中小企業板公司股息率不高,主要原因是投資者對其給予了較高的成長性溢價。 

(三)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集中化趨勢 

我國上市公司存在盈利和股利支付高度集中化趨勢,少數優質公司的盈利和股利占了整個市場的絕大部分。以2005年為例,盡管支付股利最多的10%和20%的公司市值僅分別占總市值的53.35%和63.74%,但其息稅前收益分別占到所有公司息稅前總收益的78.13%和89.44%,支付股利分別占到所有上市公司股利總額的80.33%和91.50%。 

二、境外市場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狀況和特點 

 

(一)境外市場上市公司分紅的基本情況 

1.分紅比率。根據2005年度美國標準普爾指數、英國金融時報指數、日經指數、我國臺灣taiex指數和我國香港恒生指數的股利分配數據,美國、英國、日本、我國臺灣和我國香港的分紅比率分別為34.36%、42.61%、50.68%、72.04%和42.51%??傮w而言,美國上市公司的分紅比率并不高,公司平均只拿出34.36%的利潤用于分紅,英國、日本和我國香港的上市公司則大約拿出40%至50%的利潤用于分紅;我國臺灣的分紅比率較高,達到70%。 

2.股息率。據道瓊斯公司統計,2005年度道瓊斯各國市場指數股息率中位數為2.205%,最大值為4.34%,最小值為0.94%。 

3.分紅公司占所有公司比例。2002年度,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法國、日本該比例分別為19.1%、26.5%、56.3%、51.2%、63.0%和85.6%,日本分紅公司占所有公司比例水平高于其它五個國家,美國和加拿大最低。各國近年分紅公司占所有公司比例水平比較穩定。 

(二)境外市場上市公司分紅的特點 

1.股息率較高。境外上市公司通常將其盈利的很大一部分用于支付股利,且現金分紅是公司支付股利的最主要方式。從世界范圍來看,股息收益在各個市場中得到普遍重視,根據道瓊斯公司對世界上32個主要的國家和地區的統計,各市場的平均股息收益年率為2.205%,其中多數市場的股息收益率大于2%。 

2.股利政策透明度高并具有穩定性和持續性。從境外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實踐看,公司在決定股利政策時,大都十分謹慎。多數公司一般都有事先確定的目標分紅金額或分紅率,不論當期盈利增長還是降低甚至虧損,公司也力爭保持既定股利政策。 

3.股利支付存在集中化趨勢。美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呈現雙重結構,即存在股利支付和盈利高度集中化趨勢,少數的優質公司占盈利和股利的主要部分。在1989-1993年期間,美國支付股利最多的20%的公司支付的股利占股利總額的90.4%;在1999-2002年期間,美國支付股利最多的10%的公司支付的股利占股利總額的79.5%;在1989-1993年期間,日本支付股利最多的20%的公司支付的股利占股利總額的73.7%,英國為91.7%;在1999-2002年期間,加拿大支付股利最多的20%的公司支付的股利占股利總額的80.9%,英國為93.6%。 

4.支付股利公司的數量與比例逐漸下降。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法國及日本六個國家支付股利的公司的數量及其所占的比例都在下降,尤其是美國從1989年的61%降為2002年的19%。總體而言,美國、加拿大支付股利公司所占的比例較低,英國、日本、德國、法國支付股利公司占一半以上。 

5.股利分配方式考慮稅收效果。越來越多的公司采取現金回購股票或信托優先證券等多種渠道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從而避免現金股息造成的雙重征稅。少數企業將所有待分配凈利潤轉入留存,達到完全避稅的目的。 6.股利政策具有明顯的行業特征。2006年(2005年度的分紅)全球范圍內,以公用事業為代表的產品或服務需求相對穩定、現金流充沛、資本投入增長穩中有降的行業通常把現金股利作為回饋投資者的主要方式,它們的股息收益率平均在3.24%左右??萍碱惞拘枰芗馁Y本投入,產品市場和盈利波動較大,現金分紅很低,股息收益率最低(0.71%),公司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發展,送股方式比較普遍,投資者則從公司的資本利得中獲利。

7.股票回購日益盛行。1983年以前,美國公司的股票回購金額占股利金額的比例最高僅為13.9%;1984年以后,該比例迅速增加,1998年增至68.10%;之后有所回落,但也保持在40%以上。 

 

三、境外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和現金分紅的經驗 

 

1.境外市場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水平較高。從分紅比率來看,2005年滬深300指數成份股的分紅比率為34.33%,接近美國標準普爾指數成份股的分紅比率,但是稍低于英國、日本、我國臺灣和我國香港的水平。 

公司自評報告范文4

我國學者和機構對內部控制的研究起步較晚,關于內部控制缺陷的研究主要在近幾年才有所進展。1.內部控制缺陷的內涵與分類。楊有紅等(2011)指出正確識別內部控制缺陷,要將其與內部控制局限性進行區分,可分三個步驟認定內部控制缺陷,并提出了缺陷級別認定的標準。[8]王惠芳(2011)認為應將內部控制缺陷分為財務報告內控缺陷和公司內控缺陷,其中財務報告內控缺陷分為賬戶核算類、賬戶核對類、原始憑證類、期末報告類和會計政策遵循類五類;公司內控缺陷分為控制環境類、風險評估類、信息與溝通類、控制活動類和內部監督類五類。[9]魯清仿(2009)將存在補充和修訂財務報告行為以及在研究當期發生注冊會計師變更兩種情況的上市公司劃歸為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10]單華軍(2010)在對深市主板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研究過程中,將內部控制缺陷分為了11類。[11]南京大學會計與財務研究院課題組(2010)借鑒COSO對內部控制五個組成要素的理論框架,分別對應得出針對五類要素的五類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并將這五類缺陷又具體細化為28個小類。[12]2.內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響因素。田高良等(2010)對2008年深市494家上市公司披露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進行了研究,通過Logit回歸驗證了影響內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因素,研究表明,發生審計師變更和財務報告重述的公司更可能披露內部控制缺陷。[13]田勇(2011)研究了深市445家上市公司數據,發現公司規模、盈利能力都會顯著影響內部控制缺陷,并且呈負相關關系;正在進行或已經經歷過重大資產重組的公司存在內部控制缺陷的可能性更大。他也對審計委員會規模、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的比例和審計師變更進行了分析,但沒有發現這三個因素對內部控制缺陷構成顯著影響。[14]通過梳理文獻筆者發現,已有的關于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是以某一年或者連續兩年的披露狀況作為研究對象,對于2008年《基本規范》實施至今五年多的情況目前還沒有學者進行研究;同時,大部分研究集中于內部控制缺陷的識別以及內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響因素兩方面,至于披露的內部控制缺陷信息是否可靠目前尚無學者涉獵。本文主要對《基本規范》實施后內部控制信息連續五年的披露狀況進行研究。

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現狀

自2007年7月1日起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已按《深交所內控指引》①連續六年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本文選取了2008~2012年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②,對其內部控制自評報告③、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及內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狀況進行了詳細的分析。

(一)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現狀

2008年深市主板A股475家上市公司中有460家披露了內部控制自評報告,達到96.84%,2009~2011年連續三年全部披露了內部控制自評報告,2012年也僅有5家上市公司沒有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與前幾年只有少數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相比,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情況已經得到大幅度的改善。深交所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披露狀況明顯較好,原因在于《深交所內控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深交所2008~2012年頒布的《關于做好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也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單獨披露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兩項規則2008年都已經開始施行,所以從2008年起大部分公司都披露了內部控制自評報告。而《基本規范》從2009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其法律效力高于深交所頒布的業務規則,所以自2009年起更是達到了100%的披露,《深交所內控指引》和《基本規范》都得到了較好的執行?!渡罱凰鶅瓤刂敢分付ü緝炔繉徲嫴块T定期檢查內部控制缺陷,評估其執行的效率和效果,并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在自評報告中必須說明存在的內部控制缺陷以及異常事項的改進措施?!痘疽幏丁芬惨幎ㄓ蓛炔繉徲嫏C構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那么,深市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缺陷的披露情況如何?經筆者統計,深市2008~2012年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公司中分別有269家、236家、200家、187家和270家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缺陷,其比例分別為58.48%、49.89%、42.28%、39.62%和58.06%。可以看出,2008~2011年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公司數量逐漸減少,而2012年又有所上升。這可能是《基本規范》配套指引自2012年在主板上市公司全面實施,上市公司要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董事會出具的內部控制自評報告進行審計,激發了上市公司主動披露的動力,所以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公司數量激增。

(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現狀

1.2008年460家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公司中僅有42家聘請了會計師事務所對其進行審計,只占9.33%;2009年和2010年473家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公司中分別有87家和98家聘請了會計師事務所單獨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比2008年翻了一番,但相對數量還是不高,也僅占18.51%和20.85%,且兩年差距不大,2010只比2009年多了11家而已?!痘疽幏丁冯m然要求上司公司對其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評價,出具年度內部控制自評報告,但對于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其進行審計并沒有強制要求,只是提到可以聘請。同樣,雖然深交所的《內控指引》要求注冊會計師就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出具核實評價意見,然而其2008年的《年報工作通知》中并沒有強制要求上市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單獨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只是鼓勵公司聘請審計機構就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情況出具鑒證報告。2009年和2010年的《通知》中也只是提到如果聘請了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可以披露其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也就是說,這三年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是自愿的,并非強制性要求,因此上市公司的主動性不強,從而出現了上述情形。到了2011年,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的公司數量有所上升,達到了138家。這是因為《審計指引》中明確要求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然而《審計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68家境內外同時上市公司和216家內控試點公司施行,所以當年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數量較少。而到了2012年,465家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公司中有295家聘請了會計師事務所對其進行審計,超過了50%,較2011年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原因在于《審計指引》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滬深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全面實施,大部分公司都遵循了這一規定。雖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是強制性要求,然而2012年仍有36.56%的上市公司并沒有這樣做,可能是《審計指引》中指出注冊會計師可以單獨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也可以將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進行(簡稱整合審計),很多公司考慮到單獨進行審計成本較高,依據成本效益原則,選擇了整合審計。為了更直觀地體現深市內部控制自評報告和審計報告的披露情況,筆者將兩者近五年的變化趨勢繪制在同一張圖上,如圖1所示。從圖1中可以看出,五年來,深市主板上市公司較好地執行了《基本規范》及配套指引和《深交所內控指引》,幾乎100%披露了內部控制自評報告。而2008~2011年,滬、深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中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公司比例分別為67.17%、62.85%、76.86%和78.08%。[15]根據表1,2008~2011年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比例分別為96.84%、100%、100%和100%,均高于整體情況。2008~2011年深市主板A股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上市公司中依次有9.33%、18.51%、20.85%和29.36%的公司披露了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呈逐年上升趨勢,且近兩年來有了大幅度的提升,這主要得益于《審計指引》的頒布。然而,從圖1中可以明顯看出,出具審計報告的比例遠低于披露自評報告的比例,同時低于滬深兩市A股上市公司的19.73%、35.56%、41.57%和40.21%。[15]可見,深交所還需繼續加大力度,強制要求上市公司執行《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單獨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2.內部控制審計意見出具情況。圖1顯示出深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審計的上市公司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那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是否可信呢?如表3所示,2008年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均為標準無保留意見,2009~2012年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的上市公司分別有3、1、2和6家被出具了非標準審計意見,分別占3.45%、1.02%、1.45%和2.03%,無論是絕對數量還是相對數量都少之又少。而這其中又分別有2、1、2、5家被出具的是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即被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上市公司中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獲得了其所聘請的注冊會計師無保留意見的比例接近100%。針對這一現狀,筆者提出質疑,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是否真如注冊會計師所描述的那般有效?針對這一疑問,筆者從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統計到2009~2012年分別有48、59、55和43家上市公司對當年的財務報告進行了重述,重述率分別達10.15%、12.47%、11.65%和9.15%。其中,2011年被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136家上市公司中有11家上市公司對財務報告進行了重述,重述率高達8.09%。針對這一統計結果可知,我國還有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即使是被注冊會計師出具標準意見的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也可能存在著某種程度的缺陷。

三、結論與建議

本文以2008~2012年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調查分析了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評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披露情況。調查結果顯示,深市主板上市公司幾乎全部披露了內部控制自評報告,披露情況較好;同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的公司數量也逐漸增加,說明配套指引發揮了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如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的自我評價報告雖然在形式上與基本規范和評價指引相適應,但內容比較空洞;部分上市公司雖然對其內部控制缺陷進行了正面描述,但沒有按照評價指引的要求對內部控制缺陷嚴重程度進行區分,且不能與企業自身實際情況相結合,對缺陷的描述也僅僅停留在簡單的表層描述上,缺乏對缺陷產生原因的分析和解決辦法的闡述。另外,根據前述內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可信度也讓人有所懷疑。針對這一現象,筆者建議:

(一)加大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行為的監管力度

內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不同于其他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其對上市公司而言是“壞消息”的披露,而這也決定了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積極性不高,披露內容空洞,大都流于形式。對于上市公司不按照相關規定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情況,包括不披露內部控制缺陷信息、隱瞞內部控制缺陷的真實情況、披露虛假信息等,監管部門應完善懲罰制度,加大對違規披露的上市公司的處罰,從而增加其違規成本,促使上市公司不斷完善自身內部控制,減少內部控制缺陷,更好地實現其長遠發展目標。

(二)完善公司內部監督機制的建設

公司自評報告范文5

關鍵詞:內控報告 披露質量 評價指標

010年以來,隨著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理論框架的逐漸成熟,其實踐環節也顯得日趨重要。其中,作為利益相關者了解企業經營效率和效果的重要途徑,包括企業自評報告和外部審計報告的內部控制報告的披露質量備受關注。作為上市公司的直接監管機構,上交所和深交所就此開展了大量工作。然而,盡管兩所多次頒布文件規范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報告披露工作,但并未針對報告披露質量提出明確的量化標準。為此,近年來眾多學者致力于從多種角度對影響內控報告披露質量的因素進行分析,并通過構建評價指標體系來評判報告質量。這些研究表明,市場管理者出于宏觀監管的需要,企業基于實現長久立足于資本市場的內在要求,外部投資者為了獲得財務真實可靠的報告信息,都追求高質量的內控報告信息披露。鑒于此,本文依據市場管理者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考核標準,借鑒有關學者的指標分析方法,從市場管理者的視角構建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信息披露質量分析指標。

一、文獻綜述與質量分析指標建立

(一)文獻綜述

2004年推出的COSO報告為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質量體系提供了一套標準化體系,但該體系主要采用定性方法而難以進行定量衡量,并不適用于我國現行的市場經濟,因而國內學者對如何衡量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進行了大量探討。韓傳模、劉彬(2012)認為學術界研究信息披露質量主要采用兩類方法:一是直接采用權威機構的評分;二是學者根據自身搜集的數據給予的評分。戴文濤、李維安(2013)從一個“局外人”如政府監管機構或外部非營利性機構的角度對企業內部控制狀況實施了全面、綜合、定量化評價。宋洪琦、魏建(2011)指出影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的評價指標,既有定性指標,又有定量指標,只有將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有機的結合才能實現真正的綜合測度。孟強、蘇本知、赫紅(2008)認為內部控制的評價方法應從內部檢查、外部監督、注冊會計師的評價三方面進行。另一些學者則引入信息傳播學相關理念,形成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質量評價的理論基礎,構建評價的指標體系與方法,以此來衡量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質量,如劉玉、鄧德強(2011)等。綜上可以看出,學者們在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的研究中對質量測度方法予以了重點關注。本文擬選取一個新的外部監督者視角,即從證券市場管理者的角度,參考現有相關文件,構建一套內控報告信息披露定性與定量的質量分析指標。

(二)基于證券市場管理者角度構建內控報告披露質量分析指標

為了保證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質量,深交所和上交所頒布了一系列規定與考核措施。證券交易所作為證券市場最直接的管理者,輔助五部委組織和監督上市公司的市場交易行為,肩負著規范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及提高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的任務。

深交所2001年《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實施考評。從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合法性四方面劃分評價等級,同時考慮上市公司所受獎懲情況及與深交所的工作配合情況而綜合形成最終考評結果,并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從高到低劃分為A、B、C、D 四個等級。2013年4月深交所對該《考核辦法》進行修訂,增加了真實性和公平性兩項指標,并詳細指出不能評價為A的情形和必須評價為C和D的情形。此后,2013年10月上交所也正式《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評價辦法(試行)》,重點關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和公平性,通過定量計分和定性評價將上市公司分為A、B、C、D四大監管類別,分別為信息披露優秀類、良好類、合格類及不合格類公司。從深交所對考核辦法的修改及上交所試行的評價辦法來看,兩所均賦予了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及準確性重要地位。

因此,本文結合上交所和深交所頒布的信息披露質量考核辦法,選取其共同的五項評價指標進行內控報告披露質量評級。具體定義如下:(1)真實性。是否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對公司的內控自評報告信息披露進行鑒證及外部審計機構的聲譽等級。本文將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定義為第一等級,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定義為第二等級,未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定義為第三等級。(2)準確性。內部控制缺陷及風險的衡量,即是否在自評報告中披露對內部缺陷的定性及定量的衡量和對公司各種風險的闡述與預防、應對措施。(3)完整性。是否按照內控自評報告書寫規范要求出具至少應當披露的8大內容,即董事會對內部控制報告真實性的聲明,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總體情況,內部控制評價的依據、范圍、程序和方法,內部控制缺陷及其認定情況,內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況及重大缺陷擬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4)及時性。《企業內部評價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應當以12月31日作為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基準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應于基準日后4個月內報出”。為對樣本加以區分,本文以10日為一個間隔期對及時性做出劃分。(5)公平性?!吨敢肪蜕鲜泄救绾伪WC公平信息披露提出了幾點原則性要求,如信息披露要平等對待所有投資者;發生未公開重大信息泄漏或股票交易異常時,應第一時間報告交易所并立即公告等,本文據此定義公平性。

從上交所和深交所頒布的信息披露考核辦法中各評價指標的排序可以看出,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和公平性的重要性由高到低,由此本文為上述五個指標設定了等差權重,公差為5%。每個指標設定滿分為20分,總計100分,并為細分項目設定了相應的分值。具體評價指標體系詳見下頁表1。評價測算分數公式為E=ΣW×Xi;評級標準為:85至100分評定為A級,70至85分評定為B級,55至70分評定為C級,55分以下評定為D級。

二、上市公司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分析

(一)樣本選取

本文以滬深兩市主板以及深市部分中小板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基于研究設計的要求進行了適當比例的篩選,即制造業為總樣本的1%,其他行業為總樣本的10%,最終得到100個研究樣本。其中滬市主板49家,包括制造業5家,其他行業44家;深市主板27家,包括制造業2家,其他行業25家;深市中小板24家,包括制造業6家,其他行業18家。

(二)總體披露質量

對100家樣本公司的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使用本文上述質量評價方法打分并評級,得到總體質量情況的分布,具體如下頁表2所示。

從表2可以發現,2011年評價為C級的樣本居多,而2012年評價為B級的樣本居多。2011年上市公司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等級向上累積頻數分布為22、67、95、100;2012年的則為10、35、79、100。從總體來看,樣本公司的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有了明顯的提升。其中,滬市主板高分變動最大,評價為A級的公司由2011年的4家變為2012年的16家,相應比例由8.1%變為32.7%;評價為B級的公司增加5家,占2012年總體的49.0%。深市主板評價為A級的公司增加4家,評價為B級的公司增加9家,深市中小板總體變動不大,略有改善。從年度數據的變化可見上交所和深交所對內控報告規范化的實施具有實際指導意義,證券市場管理者能引導上市公司在理解規范理論的基礎上更加高效率地實施內部控制。

(三)對真實性和準確性指標的進一步分析

在此基礎上本文進一步分析真實性和準確性兩項加和權重為55%的指標,這是由于其對總體質量的評價結果具有較大影響,因此細化而深入的分析能為評價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提供強有力的補充。

1.真實性指標。從證券市場管理者在《指引》中規定上市公司聘請外部審計機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對企業進行審計以加強企業內控建設的行為可見,外部審計機構對上市公司內控報告信息的披露質量的鑒證作用與市場管理者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監管的目的相契合。外部審計機構對證券市場管理者評價內控自評報告信息披露質量有輔助作用。本文將內控審計報告披露質量劃分為以下兩等,若由“四大”出具則為優,若由一般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則為良,具體如表3所示。

可以發現,樣本公司未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的數量由2011年的51家減至2012年的33家,聘請“四大”的總數不變,說明新加入的“四大”之外的會計師事務所增加了18家。其中,深市主板“未聘請”比例由2011年的70.4%降至2013年的37.0%,滬市主板“未聘請”比例由2011年的20.4%降至2012年的4.1%,滬市主板總體狀況明顯優于深市主板,深市中小板“未聘請”比例較高且兩年來幾乎沒有變化。從總體情況來看,上市公司聘請外部審計機構的數量仍有提高空間,證券市場管理者需加強對上市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內控自評報告鑒證監督的工作力度。

2.準確性指標。內控缺陷的準確認定作為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的核心,影響著內控自評報告信息披露的質量。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國內學者試圖對企業內控缺陷認定做出系統研究,并建議在內控自評報告中披露內部控制缺陷定性和定量的認定與分析,與此同時,上市公司也逐漸開始加強此方面的工作。王惠芳(2011)認為內控缺陷的認定是內部控制評價和鑒定中最基礎的問題。若上市公司能加強內控缺陷的認定、有效管理企業內部缺陷,并減少實質性漏洞或重大缺陷發生的可能性則對企業內部控制有良好效益,從而提高內控自評報告信息披露的質量。

筆者選取內控缺陷的相關控制作為內控自評報告信息披露質量分析的關鍵,并將其定義為制定了內控缺陷定性、定量的認定標準或采取了有效預防措施應對內部缺陷,同時增加是否設立包括內部審計部門在內的內控小組考核項,以對內控缺陷的相關控制展開補充,更細致地研究兩年樣本內控自評報告信息披露質量及內部控制情況,具體如下頁表4所示。

由表4可知,樣本內控缺陷的相關控制比例增幅較大,由2011年的41%增至2012年的77%,設立內控小組的上市公司增加了8家,比例由64%增至72%。在這兩項考核中,2011年滬市主板的情況較之深市主板與中小板都顯現劣勢,2012年滬市主板的情況有較大改善,略遜色于深市主板,且明顯優于幾乎未有改善的深市中小板。這不僅說明證券市場管理者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相關規范起了一定作用,更說明上市公司對其內部控制治理的自愿意識有所提高。證券市場管理者應繼續鼓勵上市公司使其提高對內控缺陷的管理與控制,使得市場整體內部控制水平穩步提升。

風險管理是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手段,而風險評估作為美國COSO委員會提出的內控五要素之一,更是內部控制質量衡量的決定性因素之一。這部分內容是否在內控自評報告中得以準確詳盡披露對披露質量有重要的影響,因此證券市場管理者應將上市公司是否在內控自評報告中披露對公司各種風險的評估、預防及應對措施作為另一披露質量關鍵考核點。

筆者提取出較有代表性的另一個細化考核項風險控制,審查上市公司內控自評報告是否有風險評估與控制的相關披露,如對運營風險、財務風險、流動風險等風險的認定及預防應對措施。內控自評報告風險控制的披露情況具體如表5所示。統計樣本顯示,2012年上市公司在內控自評報告中披露風險控制的比例有所增加,其中上交所樣本公司增加了4家;而深市中小板僅增加1家,主板未有變動;2011、2012兩年在自評報告中披露“風險控制”的樣本公司比例,深市中小板最高,主板次之,而滬市主板情況最不盡如人意。上市公司雖然對內控缺陷的披露意識有所提高,但是對風險控制的觀念仍有待加強。

三、結論與建議

本文基于證券市場管理者的角度,以2011年及2012年滬市主板和深市主板及中小板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通過構建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對100家樣本公司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進行實證研究。研究表明,2012年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高于2011年,且滬市的質量高于深市;滬市絕大部分上市公司兩年來皆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對其自評報告進行了審計或鑒證,而深市2011年只有較少數公司做到了這一點,2012情況略有好轉;外部審計機構多為國內事務所,“四大”常被聘請作為外部咨詢機構協助上市公司開展內部控制。

基于此,筆者提出三點建議:(1)證券市場管理者應加強對上市公司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的監管工作,同時制定更加細化的衡定指標以引導上市公司開展實踐。上交所和深交所要肩負起有效考評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的重任,必須建立起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及定性、定量考核標準,在加強外部監管的同時,要求所披露內容必須經注冊會計師審計。(2)證券市場管理者及企業都應提高對內控缺陷認定及控制與風險評估及控制的關注度。對內控缺陷和風險管理實施適度的監督檢查,是市場管理者評價內部控制有效性、企業避免內控流于形式并及時改進的必要持續措施。上市公司的內控缺陷和風險越少或越能被有效控制,則越能保證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從而提供高質量的內控報告。(3)證券市場管理者應督促企業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對內控自評報告進行審計或鑒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且所聘事務所信用等級越高,內控自評報告信息披露的質量也越高,會計師的審計工作有助于確保內控有效性,也可為市場管理者進行內控報告信息披露質量評級提供輔助依據。X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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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評報告范文6

1998年從清華大學畢業之后,謝安便一直從事財務、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相關工作,5年前成為德勤中國企業風險管理服務合伙人,懷著對中國企業內控現狀及未來的思考和期許,謝安接受了《新理財》記者的專訪。

內控報告亂象解讀

《新理財》:2012年,繼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之后,我國所有上市公司被要求出具內控自評報告,對于這些自評報告的具體內容與所反映出的實質,您有怎樣的解讀和評價?

謝安:在上市公司公布內控自評報告方面,每年證監會在年報公告中會提及,兩家交易所也會具體的要求。二者的具體要求有些差別。上交所每年都會公布一份報告的模板,對自評報告的格式、內容均進行規范。同時還會一份董事會成員對內控報告的審議工作底稿,是一張需要做選擇題的表單,要求董事親筆作答并簽名。深交所也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披露內控自評報告,還專門針對中小板要求披露一份內控規范落實自查表,并且要求保薦人對持續督導期的公司的自查表出具審核意見。通常,上市公司會按照交易所的具體要求來披露內控自評報告,因而,并不是所有的公司的自評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均一致。

基本上,那些作風穩健、運作規范、管理基礎好、內控工作起步較早的公司的內控評價報告的可讀性比較強,能比較真實和客觀地反映內控的實際情況,對于存在的問題(當然是比較不嚴重的問題)的描述也比較準確;而基礎不太好的公司的報告中,對問題的描述往往稍顯籠統,并不深挖,這也跟不愿意展露缺陷的心理有關。

《新理財》:與2011年在我國境內外同時上市的首批執行企業內控規范的公司相比,2012年所反映出的執行情況有哪些異同?

謝安:2011年首批執行規范的公司都是境內外同時上市公司,從內控工作開展的角度看,境內外同時上市公司又可以分為幾類,一是美國上市,眾所周知,美國是最早要求披露內控報告的,因而很多同時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的內控工作早在7、8年前就已經起步,包括財務報告內控的自我評價和審計,可以說這些公司在對內控的認知、財務報告內控的健全性等方面的基礎比較好;同時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要在年報中披露企業管制報告,其本質上也是董事會對公司內控的一種自我評價,評價的范圍不局限于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但是并不要求對內部控制做審計?;蚨嗷蛏倬硟韧馔瑫r上市的公司的內控都有一個來自外部的持續的要求,這個要求在促使公司持續完善內控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所以無論從報告編制經驗,還是從內控的實際水平的角度來看,首批實施內控的公司的基礎都會好一些。

對上市公司的內控工作我們有持續的關注,已經連續7年內控調查報告。從調查的結果也能印證上述分析,即每年內控的自評都會有進步的表現,包括越來越實,不像剛開始那樣大而空的感覺;重點越來越突出,篇幅也有所調整,不像剛開始那樣長的幾十頁,短的只有一兩頁,可讀性增強了。

內外兼修跨越差距

《新理財》:對比中美兩國的企業內控報告,從出具過程、所反映出的內容、揭示的問題實質角度來看,存在哪些差異?為什么?

謝安:兩國內控報告最大的差異就在于內控的范圍,美國要求的是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直白點說,是關注那些出了問題會導致財務報告錯報的領域;而中國要求的是全面內部控制,不僅包括財務報告內控,還包括與戰略、運營的效率與效果、合規性及資產安全相關的內控,是包羅萬象的,范圍遠遠大于美國的要求;相應的,在技術上評價的難度也加大了,評價財務報告內控是否失敗,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量化的;而其他方面內控的評價是很難量化的。但是從閱讀者的角度出發,全面的內控自評報告還是更受歡迎的,報告中披露了更多企業經營管理中的細節,包括內控方面的管理架構、企業運營方方面面的政策流程等,投資者可以進一步了解公司,有利于作出更恰當的投資決策;監管機構可以發現公司內控方面的優勢及薄弱領域,并可以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督工作。

《新理財》:我國上市公司內控,從事后懲罰到事前控制,從突擊檢查到持續監察,從被動他查到主動自查,這之間的距離有多遠?如何跨越?

謝安:這個距離看似遙遠,其實只在“一念之間”,只在最高決策層、管理層的認識里。作為檢查的主體,事后懲罰、突擊檢查更容易操作,也更容易“出成績”,而事前控制,持續監察需要更細致、更耐心、更全面的工作,且不容易看出“成績”。從被動到主動,也是一個挑戰自我的過程。一個企業的主動性、挑戰自我的愿望和能力,跟一個人在這方面是很像的,最難做的是挑戰自我、超越自我。

解決之道可以從兩個角度入手:一是外力的推動,充分珍惜監管要求的契機,提升自我;二是內在的需求。有作為的企業管理者應該是定期回顧、調整企業發展目標,不斷自省、不斷提升的,企業發展的內在需求是能夠建成和維護內控長效機制的最有力的保障。一家公司如果真正實現了內控工作從事后到事前,從突擊到持續,從被動到主動,我相信,在其他方面,也會做得卓有成效。

態度決定成敗

《新理財》:中國的企業內控要想沖破形式化“外衣”真正做到行之有效,應從何入手?

謝安:對于任何一家企業來說,內控工作都應該講究實事求是。正如內控技術框架里寫的,最高管理層的理念和行為影響著一家公司的內控基礎,內控工作只有各級管理層認識到位,思路正確,自上而下地推動,才有可能做得好。管理層的認知和思路是內控工作做好的最必要的基礎條件。

除認知外,管理層身體力行的支持也是必需的,上行下效,身教勝于言傳。只有最高管理層時時刻刻嚴格遵循政策、流程,也就是按內控的要求辦事,自然而然的內控體系被破壞的可能性會相應降低,若管理層隨意逾越,內控體系肯定會淪落為空談。

在技術上,需要做的工作是領會監管要求的精神實質,同時充分認識自身的現狀,只有兩者充分結合在一起,才有希望把內控工作做到實處,發揮內控為公司發展“保駕護航”的功能。若是斷章取義地應付檢查,一定會導致事倍功半的后果。若要內控長期有效,勢必應該結合公司的長期及階段性發展目標,持續完善,包括完善監督機制。

事實上,內控的意識、職責、具體的措施應該是無孔不入地融入公司的日常運營,宏觀到戰略規劃的制定,細致到每一份崗位操作手冊,無一不蘊含著內控。從這個角度講,內控體系的建設、持續完善和監督機制運轉正常了,整個公司的運轉也就正常了。

打好持久戰

《新理財》:據您了解目前,中國上市公司乃至非上市公司的內控管理實務中,有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對此,您有怎樣的建議?

謝安:從我們歷年對內控的調查來看,如前所述,最高領導的重視是一個突出的問題。說白了,內控是一個涉及長治久安的話題,要從基礎做起,有些“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意味。真正好的內控,一定是有個好的內控文化作支撐的,而文化的形成,決非一朝一夕之功。

此外,如何把握內控建設的成本效益原則也需要特別注意。好的內控,其效益是很難量化的,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內控工作的投入是現實的。能否、如何將短期的投入跟長期的效益結合起來,這可能跟領導的風格、考核及任期等問題頗有關聯,這可能不僅需要高管層自己思考,董事會等權力機構也要更多地思考。

其他的問題可以看做是衍生問題,比如人才。很多公司做內控工作時感覺人力匱乏。其實內控并不是一個全新的概念,技術壁壘也不高,只要領導真正重視了,舍得投入,培訓、聯合項目組等各種形式都可以迅速培養出內控人才,并且無論什么樣的組織體系,無論是專職還是兼職,都有可能把內控工作做得有聲有色。我們曾經接觸過從集團總部開始,建立獨立的內控部門,垂直管理,進行內控的維護和監督工作(當然也需要其他部門的配合);也接觸過只在集團總部開始成立一個部門,在二、三級公司的各部門均指定內控聯絡員,明確職責,內控工作上下聯動,內控工作也做得非常到位。

再比如工具。越來越多的公司將內控措施固化在系統中,以提高效率和效果設置得當的自動控制的效果要遠遠優于人工控制,效率也不可同日而語。

重實質而非形式

《新理財》:今年3月底,財政部公布了《石油石化行業內部控制操作指南(征求意見稿)》,這也是我國首個行業內控操作指南,對此,您持怎樣的態度?接下來,就政策法規層面而言,您認為還有哪些需要明確和完善的?

謝安:不同行業的公司內控的重點領域、控制手段可能會有不同,行業性的操作指南對于公司的內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從這個角度來說,這份操作指南在中國內控發展的歷史上可稱為一塊重要的里程碑。

行業內公司在參考指導完善內控工作時,很重要的是認識這份指南的精神實質,讀懂字里行間背后的宗旨、原因、目的。說到底,還是結合自己公司的實際情況來操作。事實上,不僅行業,每一家公司的歷史、文化、規模、發展階段、管理層風格等條件的不同,決定了其內控體系也必定是獨具特色的。因此,重要的不是在形式上全部照抄,而是在理解了精神實質的基礎上,完善自己的控制體系,使之能達到指南所含的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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