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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計師的主要職責范文1
第1條加強財務監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方法,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方法。
第2條財務監管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財務監管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方法。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方法執行。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監管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監管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方法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方法;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監管工作。
第11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方法、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監管,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方法。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方法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方法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總會計師的主要職責范文2
關鍵詞:財務總監 國有企業 模式
一、財務總監制度的涵義和模式
現代博弈理論認為,“制度”是博弈各方共同認知的、內生性的、決策中各方遵循的規則。因此,我們認為現代企業財務總監(cfo)制度是在經營權和所有權適當分離的公司中,財務總監與公司其它權力層(股東大會、董事會、公司經理層)以及其它利益相關者之間,在進行多重博弈中形成的行事規則。
在西方資本主義發達國家,公司財務經理下設財務司庫和財務控制員。財務司庫的任務是管理公司現金,募集資本,同銀行和股東保持經常性業務聯絡;財務控制員主要職責是控制公司經營管理在預算框架下運轉。規模較大的公司,如企業集團中,董事會中行使最高財務決策權力的“財務經理”就是首席財務執行官(英文簡稱cfo)。從廣義上理解,財務總監(包括財務經理和cfo)應是受托,包括受股東委托、受集團企業管理層等其他委派,進行財務監督管理的高級財務管理人員。這個定義中有三層意思,一是受托,二是行使財務監督職能,三是高級財務管理人員,有別于一般的財務管理人員。
現代財務總監制度模式主要受著資本市場、公司的資本結構、公司治理模式等因素影響,根據資本市場發達程度和公司治理模式不同,財務總監制度又可以分為美國、德日和東南亞等三種模式。
二、我國實行財務總監制度的現實必要性和意義
財務總監制度產生于兩權分離,屬于財務監督的范疇。由于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高級管理人員作為經理層,在目標、利益、行為等方面與所有者存在很大差異,當雙方利益不一致時,經理層往往通過選擇會計政策、會計方法、會計程序等等來維護自身的利益,從而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損害。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西方國家通過建立財務總監制,監督總經理及經理層,以避免“內部人控制”問題,有效保護所有者的利益,滿足所有者對企業經營監控的要求。
財務總監制度雖然起源于西方國家,但對我國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卻有非常現實的借鑒意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國國有企業里,尤其是大中型國企,經營者與所有者的背離有過之而無不及。為數不少的國有企業存在會計信息失真、財務收支混亂、國有資產流失嚴重等問題,窮廟富方丈不勝枚舉。究其根本,財務收支管理失控是主要原因。這個問題不盡快解決,將極大地妨礙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因此,國家在大中型國有企業中建立財務總監制度,在財務收支及管理標準上對企業的投資、籌資、收入分配以及日常經營收支在時間上、數量上實施監控,是非常有必要的。
財務總監介入企業治理問題。從所有者的愿望來說,財務總監的監督范圍應大一點,而從經營者的愿望來說,財務總監的監督范圍應小一點。在公司內部,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各機構相互制衡的機制遠沒有發揮作用。股東大會所實施的所有者監督由于國有資產產權主體的虛設而嚴重缺乏,使得股東大會作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有名無實;董事會與經理層高度重合,使得董事會制衡作用完全失效,要么是由于種種原因導致“董事會不懂事”;監事會由于監事自身的能力不足,信息不充分以及缺乏激勵等原因也形同虛設。在這樣的特定條件下,財務總監介入企業治理,把所有者的監督及時傳遞給經營者,把經營履約的情況反饋給所有者,對經營者產生制約,運用法律手段,真正按現代企業制度構建權力制約的機制。
(一)財務總監制度是對國有大中型企業總會計師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的發展與完善。
財務總監制度吸收了總會計師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的財務管理與監督職能,彌補了總會計師在職責權限上的局限性和內部審計制度滯后性的缺陷。此外,企業的監事會雖然也是監督機構,但其職能主要是事后監督,人員也并非專職,而財務總監則是對國有企業的整體財務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專業專職監督。
(二)財務總監制度維護了所有者的利益,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
現代企業制度下,所有權和經營權之間的關系應是互相制約、互相促進、互相保證的,因此,所有者有必要對經營者實施適度的監管。這種監管首先體現在對經營者的選擇,即選擇最適當的人擔任總經理;其次是對經營者的重大經營決策,財務決策的審定和制約。從我國的現實情況來看,在兩權關系上存在的突出問題是所有者主體缺位和經營者行為失控并存。經營者的行為未受到應有的制約,由此導致國企的種種腐敗,因此,規范和約束經營者的行為,關系到國企改革的成敗,關系到現代企業制度能否建立和發展。
財務總監制度的實施,就是為了改變所有者主體缺位和經營者權力失控,目的在于建立一種兩權互相制約的機制。強化所有權對經營權的約束,使經營者在重大決策和財務收支上最大限度地體現所有者的意志,這也是國際上處理兩權關系的通行做法。
實施財務總監制度,并不是干預經營者的經營權,盡管財務總監所實施的監督貫穿于企業經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但經營者與財務總監在企業總體目標上是一致的,賦予財務總監代表所有者行使監督使命是完全合理可行的,也與強化企業自我約束機制、轉換企業經營機制、保障企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與政企分開和兩權分離的基本要求是相吻合的。
雖然財務總監是受企業所有者的委派以獨立的身份進入企業的,但其職責的履行是與企業內部經營活動以及決策行為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構成了現代企業內部約束機制的有機組織部分,在內部約束機制運行中發揮財務監督職能。這種監督具有及時、有效經常、自覺的特點,顯然,這種作用于企業內部約束機制的監督是企業外部任何監督都無法實現的。
現論認為更有效地監督應該是對企業實施事前與事中監督。但是,來自于企業外部的監督如政府監督、債權人監督和社會監督等都不可能詳細、全面和及時,他們只能審查會計核算的最終產品———財務報告。企業的內部審計由于審計人員的任命、考核、待遇等問題直接受制于企業領導,所以無法發揮制衡作用,財務總監制度則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這是因為一是財務總監由所有者委派,代表所有者行使監督權,具有法定的權威性。二是財務總監按照一定的程序進入董事會,行政職權相當于企業副總,參與企業的決策具有實質的權威性。三是財務總監從財務專家中選拔,除具有專業會計知識外,還具有很強的財務管理能力和審計能力,具有專業的權威性。四是財務總監的人事關系、工資待遇、考核晉升和住房等利益與企業無關,具有獨立的權威性。因此,財務總監對總經理及經理層有天然的制衡力,可確保會計監督落到實處。
實踐證明,對國有企業派出財務總監是加強對國有企業財會監管的好辦法,不少地區和部門在一些大中型企業試行財務總監制度,收到了比較良好的效果,突出表現在以下方面:能夠較真實地反映企業經營狀況,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奠定了良好地基礎;摸清了企業的家底,為企業正確決策創造了條件;通過資金運作的聯合簽名,正確把握了資金的流向;能及時發現領導的違紀違法問題,對企業主要領導起到有效的制衡。
三、我國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制度模式探討
從目前發展階段來看,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仍然在國民經濟中占有主要地位,起著主要作用,搞好國有企業特別是搞好國有大中型企業是中央經濟工作的重心和難點。因此,筆者建議我國的財務總監制度模式應采取財務總監與總會計師并行,財務總監監督經理人,財務總監的職責主要是監督。
(一)財務總監與企業總會計師的關系
從委派的主體上看,財務總監由董事會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委托,對上述委派人負責。企業總會計師由總經理任命,對總經理負責。雖然我國會計法規定會計對企業財務有監管職能,但實踐中,總會計師往往受制于經營者,無法真正履行監管職責,而且總會計師來自企業的內部,與經營者的利益是一致的,通常會更多的維護經營者的利益。而財務總監來自于企業外部,又置身于企業之中他不受經營者的領導,可以站在投資者的立場上,為維護投資者的利益而對企業進行財務監管。從雙方的職責上看:總會計師執行總經理的指令:組織會計核算、內部控制、主管企業財務、會計、審計和結算中心的日常工作、為企業內部和外部提供真實有用的會計信息,保證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并參與企業的財務、經營決策,當好廠長、經理的助手。財務總監不主持企業的財會工作,他的主要職責監督國有資產的營運是否能保值增值;企業賬目的完整性、真實性;重大財務、經營決策以及企業資金的流向是否符合董事會的決議等等,并定期向董事會提交審計報告,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
鑒于財務總監和總會計師各有不同的職責與作用,兩者不能互相取代,如果不設財務總監,仍采用總會計師單軌運行制,則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所有者缺位、經營者權力失控等問題就很難解決:如果用財務總監制完全代替總會計師制,那么,財務總監既是管理者,又是監督者,又回到了原來的老路,而不利于發揮經營者的特長,又削弱了投資人的監督,最終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損害,因此,財務總監制與總會計師制應同時運行。
(二)財務總監的職責
總會計師的主要職責范文3
關鍵詞:鐵路企業;內部財務監督;思考
一、鐵路企業內部財務監督的必要性
鐵道部通過制定加快轉變鐵路發展方式、確立運輸企業市場主體地位等改革推進方案,使體制機制創新邁出重要步伐。加快市場經營,謀求企業效益最大化變成鐵路企業的重要任務。只有提高鐵路企業的內部財務監督,進一步促進鐵路企業財務工作規范,提高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和財務管理水平,才能為鐵路實現協調、和諧、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1.是規范企業財務管理、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的需要。隨著鐵路建設的快速發展,投融資業務的不斷開展,社會對鐵路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鐵路企業通過實施內部財務監督,能健全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強化財務管理過程控制,提高行業會計規范化管理水平,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的完整、真實和可靠。
2.是保護國有資產安全、保障經營合法合規的需要。隨著當前鐵路體制機制改革,多元化經營戰略實施,財務工作勢必將面臨更為復雜的局面,實施內部財務監督,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類財務風險,規范鐵路企業經濟行為。
3.是加快企業健康發展、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需要。加強內部財務監督,可以約束企業非理性經營行為、節約開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二、上海鐵路局內部財務監督實踐及存在問題分析
目前,筆者任職的上海鐵路局,除定期接受國家審計署、鐵道部審計中心、社會中介機構的外部財務監督外,也定期開展內部財務監督,建有比較完整的財務監督體系,完善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
1.建立內部財務監督體系,促進財務管理水平
(1)總會計師。主要職責有:組織對全局資產資金安全、財務收支、內部控制制度等情況進行審計檢查,指導開展專項審計檢查;協助組織財務預算、落實情況,實施全局國有資本監管、建立完善企業內控制度,企業投融資、擔保、抵押及大額資金支出等重大事項的安全監管,強化財務監察工作,確保全局資產、資金安全等。
(2)審計處。是路局行使內部審計監督職權,管理全局審計工作的獨立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有:貫徹國家、鐵道部有關審計法律法規,制定全局內部審計規章制度。根據局有關規定,對局屬單位年度業績進行考核審計,對局屬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各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執行財經法規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局屬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促進各單位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促進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
(3)財務處。是路局財務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有:貫徹國家、鐵道部有關財經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全局全面預算管理、資金籌集運用、會計核算、國有資本監管等財務管理工作,檢查督促局屬單位和控股合資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內部財務監督方面設有:一是財務監察,負責監督檢查局屬單位執行《會計法》及國家、鐵道部、路局財經法規情況,全面預算編制、內部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會計基礎工作、國有資本營運、管理情況,內外部審計問題整改情況等;二是資金結算所,主要加強資金監管,規范使用、管理資金,落實局屬單位大額資金監控、現金管理、建設資金支付實時監控等工作,實行每日資金動態報告制度。
2.完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1)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以轉換經營機制為主線,逐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制定并實施《上海鐵路局財務監察實施細則》,重新修訂《上海鐵路局內部財務會計控制制度》、《上海鐵路局財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財務管理辦法,以制度促管理,切實提高財務保障能力。
(2)加強國有資本動態監管。在工作中,嚴格執行《鐵路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落實逐級負責制,嚴格執行國有資產評估的相關規定,加強評估項目的過程監管。
(3)加強資產的日常監管。以經濟效益為中心,建立并全面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對外投資等經濟事項事前分析認證、事后評價考核制度。開展優化資產配置的專題研究,盤活閑置資產,努力實現資產效益的最大化。加大對企業改制、重組、對外投資、產權轉讓、重大資產處置的監管力度,強化資產源頭的動態控制。
(4)強化財務監察監督職能。充分發揮財務監察隊伍作用,強化財務監督職能,結合階段性工作重點,采取日常檢查和抽查、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一步加強生產過程控制,嚴格落實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制度。
(5)開展財務管理包保調研工作。建立財務包保管理制度,加強對所屬單位財務預算管理的調研、檢查、分析和指導,督導各單位進一步強化全面預算管理,合理統籌各項財務資源,實現運輸生產過程成本可控,有效發揮財務包保作用。
3.內部財務監督取得成效及存在問題
(1)取得的成效
一是有效防范經營風險。通過路局設立總會計師、所屬單位試點配備總會計師,參與企業經濟活動的策劃、論證和可行性研究,利用專業的財務知識,有效地防范重大經濟決策失誤 給單位帶來重大損失,合理規避了經營風險。
二是有效保證資金安全。嚴格執行 “三重一大”決策、大額資金聯簽、貨幣資金內控等資金安全管理制度,強化了資金安全控制,提升資金管理效益,保障全局資金安全、有序運行;加強內部資金調劑過程管理,合理控制資金調劑規模,提高了內源性存量資金的效益,確保結算資金安全可控。
三是夯實財會管理基礎。舉辦2010年會計規范年活動,對所屬單位進行會計基礎達標考核工作,實現財務管理常態化,夯實會計基礎規范管理,進而在2011年的復驗工作中,取得會計基礎規范化單位達標率100%的成效。
四是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強化財務監督職能,由路局財務處、站段總會計師組成兼職財務監察隊伍,開展財務監察專項活動。通過開展交叉檢查、定期檢查、財務監察、季節性監察等,強化全局財務預算管理過程監控,做好經營管理的參謀和“保健醫生”,為加強增收節支提供有力依據,為完成財會重點工作奠定基礎,并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舉一反三,堅決督促整改,并從制度、機制入手,進一步完善、建立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
(2)存在的問題
一是內部財務監督信息未能實現資源共享。目前,我局缺乏一個路局財務處、審計處以及各單位共享各類審計信息的平臺,通常是外部審計機構、內部審計機構(即審計處)、財務處組織的財務監察小組各自按照財務監督工作要求,完成對單位的審查工作,提交審計報告或檢查結果。財務處負責統一督辦整改情況,做好外部審計函復;內部審計則由各單位自行復函,財務處則收文督促整改。如此,一方面,財務處無法得知單位整改情況,需不時電話督促,跟蹤效率低;另一方面,對于共性問題,各單位整改程序不盡相同,沒有規范的流程。
二是內部財務監督水平亟待進一步提高。雖然,通過路局內部財務監督系統,各單位未出現重大違法違紀行為,但是仍然有少量諸如會計核算、會計基礎不規范等情況在外部審計報告中出現,有時還是重復出現或未及整改,反映了我局財務監督工作尚存不足之處。
三、對進一步加強鐵路企業內部財務監督工作的建議及對策
鐵路企業雖然大多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內部財務監督體系,但普遍由于線長點多,局內單位跨省市跨地區,在內部財務監督工作中難免會存在不盡完善的地方,筆者對此提出以下兩點思考:
1.設立路局內部財務監督信息平臺
(1)總體思路及具體步驟
總體思路:利用計算機及網絡技術,創建“財務規章知識庫”和“審計檢查問題庫”,搭建路局相關處室與所屬單位共享的查詢督辦平臺,具體權限由路局合理設定。在“財務規章知識庫”分類置放國家、鐵道部和路局財務規章、文件,在“審計檢查問題庫”分類置放外部、內部財務監督發現問題;規范整改業務流程,建立問題跟蹤、預警、反饋機制,督促單位分析查找問題產生根源,達到對各類問題的動態監控;分析統計各類審計檢查問題,針對性地制定相關措施,達到對違章違紀行為的及時防范;建立審計檢查評價體系,客觀、公正地評價各單位遵紀守法情況,達到對所屬單位經濟行為的有效控制。
具體步驟:首先,科學、合理分類財務規章文件、審計檢查問題,運用計算機及網絡技術手段,創建“財務規章知識庫”、“審計檢查問題庫”,實現財務規章、審計檢查問題信息資源共享,避免信息不對稱,問題重復審查,浪費資源;其次,在共享審計檢查問題庫的基礎上,規范整改業務流程,建立問題動態實時跟蹤、預警、反饋機制,督促單位分析查找問題產生根源,反饋整改情況,從源頭防范違規、違紀問題的重復發生;再次,在進行對各類審計問題綜合統計基礎上,根據統計結果進行橫向、縱向對比、分析,針對性地制定相關措施,及早防范經營和財務風險;最后,根據審計檢查發現問題的類別、性質、金額大小,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復合分析評價方式,做到對事的控制和對人的管理相結合,建立科學、合理的審計檢查結果評價體系,對各單位遵守財經紀律情況給予科學公正的評價,并據此進行通報和獎懲。
(2)建立內部財務監督信息平臺的預計作用
一是有利于規范企業內部經濟活動,減少違法違紀行為發生;二是有利于加強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提高制度執行力;三是有利于實現規章信息資源共享,提高企業決策效率;四是有利于各部門工作交流,提高財務人員業務素質;五是有利于實現資源效用最大化,節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提高鐵路企業內部財務監督水平
(1)加強財務法規和政策研究。只有加強財務法規、各級政策文件學習,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和法規意識,才能使鐵路企業財務工作運作合理合法,財務監督運行及時高效。
(2)制訂內部財務監督條例。監督條例應當體現群眾監督、組織監督和法律監督的原則,以利于鐵路企業財務工作自覺遵紀守法,監督有理有節。
(3)加強內部財務審計。通過對企業各項財務管理、經濟活動進行審查,幫助及早發現問題、糾正問題,使鐵路企業財務工作符合財務管理制度,促進多元化經營健康發展。
(4)將監督活動滲透于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及全過程。內部財務監督不是只對某一項,如資金活動的一定過程進行監督,而是要貫穿于資金活動的全過程,并且貫穿在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等各個環節。
(5)加強財會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充分利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平臺,選擇路局紀委、審計處等部門,結合案件案例,加強財會人員職業道德教育,不斷增強財會人員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自我約束能力,抵制不正之風,保持隊伍純潔。
(6)進一步健全財務監督的組織體制。加大所屬單位總會計師配備力度,在內部控制、投融資決策、公司治理、財會信息化、財務監督和生產經營等領域切實發揮站段總會計師的作用。
參考文獻:
總會計師的主要職責范文4
一、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
單位負責人是單位中的法定負責人或是由相關的法律和行政規定規定的代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其中單位負責人主要的會計責任包括以下幾點。
1、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監管
由于單位負責人自身為單位的最高負責人,是單位中所有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一旦自身出現問題將會影響到整個單位的會計工作。根據《會計法》第四條中的說明,單位負責人應該對該單位會計工作進行負責,并保持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一旦其中一項出現問題,單位負責人應承擔首要的法律責任。
2、確保會計報告的質量
根據《會計法》中的第二十一條條例,財務會計報告應該擁有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三方的簽名和印章,若單位中設置有總會計師的職位,則應加上總會計師的簽名和印章。在簽名和蓋章工作過程中,單位負責人應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由于單位負責人是單位中的最高管理者,對于單位中的一切經濟活動和管理工作都有重大的責任,在實際工作過程中,需要對會計報表的數據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驗證,檢查相關對財務會計報告簽證蓋章單位是否對于財務會計報告做了相應的審查,杜絕僅僅只是單純蓋章而已。同時單位負責人應給予相關審查單位足夠的財力、物力和人力,來對財務報告進行審查,保證報告的真實完整性。
3、完善健全單位會計工作制度
根據《會計法》中的第二十七條,完善健全單位內的會計監督制度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環,這個過程則需要單位負責人利用權力和財力來進行建立。單位內部的會計監督制度是對會計工作進行監督的一個重點,通過完善該制度能對會計工作和會計人員的行為做法定的約束,強化單位內部的工作執行,有效防止會計違法行為的發生,加強單位資金的安全性。
4、保證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作為單位的負責人,應保證單位中的相應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對于會計人員的違法現象及時進行指出并監督其改正,不能以自己的權力來指使相關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辦理違法的會計事項。單位負責人應對單位內的會計工作和會計人員依法進行監督,盡力幫助會計人員解決麻煩和困難,同時為單位內部的會計工作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保證會計工作的高效展開。同時,單位負責人應對會計工作加以監督,以身作則防止會計人員觸法犯法,不應干擾會計人員的依法行事或進行打擊報復,否則將由其所在的相關單位給予負責人相關的處分。
5、接受監督
單位負責人應根據相關法律和行政規定接受監督檢查部門的監督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應如實向監督單位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和會計工作情況,不得拒絕檢查、謊報數據。對于接受委托幫助單位進行會計的會計事務所提供真實的會計資料,不得以其余任何方式要求會計師出具虛假、不完整的審計報告。
6、依法任用會計人員
單位負責人應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設置會計部門,并選取能夠承擔責任的會計人員作為會計部門的主管,同時要保證單位會計部門中的從業人員均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保證整個會計過程的合法性。
二、單位負責人承擔會計責任的合理性討論
會計部門作為單位殊的一個部門,多由包括有會計部門負責人和總會計師在內的一系列會計工作人員組成。作為單位內獨立的部門,會計部門有著相對獨立的會計理論體系和方法體系。但大部分單位負責人主要從事單位經營項目的管理和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不一定了解會計,故對于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做出了相應的探討。其一,由于在一個單位中,出現經濟行為時,需要進行成本收益的比較,只有確定所帶收益高于成本收益時,單位才會實施行為,其中收益越大,實施力度也將會越大。若是在會計過程中對利益進行隱藏、假報,編造會計報告,將會減少單位負責人的稅賦情況,并能吸引更多的客戶,故單位負責人應對單位內的會計情況做相應的承擔,否則出現上述情況將會使得單位負責人大大受益。只有將其通過法律的途徑進行約束,才能控制單位負責人的造假情況發生。由于單位負責人的權力較大,在指示會計人員進行違法操作時會計人員將會承受來自單位的巨大壓力,并可能受到打擊報復,從而不得不配合領導進行造假。從這一方面來講,通過將責任施加到單位負責人的頭上,將會對于會計工作的真實性有很大的提升。其二,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在對外時需要代表公司來進行各種活動,會計資料也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提供。單位負責人作為單位內會計行為的主體就應該對于會計造假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且單位負責人擁有管理單位行事的權力,能夠對會計工作加以監督和控制,故選取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責任人。
三、單位負責人對于違法會計行為的預防
對于會計行為進行監督時,并不需要單位負責人事必躬親,而是需求單位負責人加強單位的會計管理方面的建設,同時增加自身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責任感,來控制和管理會計機構。
1、完善單位內的會計監督制度
完善單位中的會計監督制度是對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的基礎,通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證單位內的整個會計過程符合國家的法律規定,避免會計風險,提高單位內的經營管理效率。由于單位內各部門都是互相聯系的,為了相同的目標而分別運行,制定完善會計方面的制度,加強會計質量的同時,可以很好地指導其他工作的順利進行,能夠保障企業中資產的安全。對會計部門建立相關制度也能促使會計工作人員明確自身的職責和任務,便于單位的管理,也方便對會計人員進行考察考核。若沒有相關制度對會計工作進行約束監管,將會導致會計工作的不嚴謹、不規范情況,出現違法犯法的現象。《會計法》中也強調了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重要性,不容許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相關工作人員之間應多進行監督和約制,防止單位內部出現過分集權的情況。建立完善的單位內部制度并執行,能使單位內部的業務有序的進行,防止經濟混亂的現象發生,保護了單位資金的安全并保證了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性。
2、加強單位內部的審計工作
單位的內部審計是對于單位內的各項經濟活動和會計行為進行評價和控制、不同于會計部門的一個獨立部門。審計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對現行的政策和程序進行評價和改善,審視會計行為是否規范,單位內資源是否被合理利用,能否達到工作目標等。其中內部財務審計是對會計工作進行控制和再監督的手段,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有重要檢查作用,目前大部分單位中尚未建立內部審計部門,或者是僅僅有一個審計的表象,并沒有對會計內容進行實際的再次審查;有些部門的審計工作并沒有脫離會計部門,而是附屬在會計部門內,導致其難以發揮自己的審計作用。為此,單位負責人應承擔起建立審計部門的責任,加強內部審查工作,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作用,提升會計質量。
3、充分利用會計人員的職能
《會計法》對單位負責人作為單位會計行為負責的主體進行了規定,對于會計部門、會計人員的職責和相關法律責任均作了相關的規定。會計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應同時受到單位內制度和相關法律條款兩者的約束,通過讓會計人員在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等工作中充分發揮自己的作用,才能提高單位內會計工作的質量。會計部門、人員規范有序地完成工作,互相約束,是糾正違法會計行為的基本要求,而這些需要單位負責人加以監督和落實。單位負責人應該支持和鼓勵會計部門依法履行自己的職責,解決會計過程中的各種問題,依法進行核算,以便于監督和管理。
總會計師的主要職責范文5
1987年,從河北地質學院會計系畢業后,劉寶增主動申請到地礦部塔北勘探聯合指揮部,成為一名會計。扎根邊疆,一干就是25年。如今,作為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以下簡稱“西北油田”)總會計師,他的工作重心是企業戰略布局和管控舉措,其中,全面風險管理是2013年的核心要務。
從事后,到事前
“事前定則不困,行前定則不疚?!憋L險管理就是要提前管理未來可能出現的“困”和“疚”。
“近些年,包括中石化集團在內,國內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開始思考如何建立一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眲氃稣f,“前段時間我去美國,跟專家探討這個問題。國際上大企業集團都非常關注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但是,中國很多企業把過多的時間和精力用于處理事務性問題,特別是應對一些事件后續發展的態勢,這個階段實際上是‘事后管理’。而風險管理實際上更多的是引導大家實現‘事前管理’,控制風險的發生。”
劉寶增表示,建立一個比較成熟的企業風險管控體系,應由以下幾個主要環節組成:
首先,要知道企業有什么風險,風險點在哪。“企業都知道有風險,但是很多企業搞不清楚具體的風險是什么,每種風險的風險度有多大,而明確這些非常重要。通常我們認為企業的風險大體分為5類:戰略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作為一家石油天然氣資源類企業,如何確定我們的5類風險,就需要對風險進行識別,這是風險管理首先要做的?!?/p>
其次,應對風險進行評估。劉寶增認為,主要應側重于量化的評估。比如風險發生的概率有多大,損失度有多大,以此先確定分析評價的方法,建立一套評價模型,形成參數設置。同時,因為每年的風險評價都不一樣,所以要建立一個可持續應用的方法體系,實現對企業風險的排名、分析、評價。
再次,研究出應對風險的方法和手段,制定相應的風控策略和措施,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我覺得這是非常關鍵的、實質性的一個步驟。它所涉及的面很寬,包括企業管理的所有維度,從體制設置、機構調整,到崗位設置、員工培訓等。”劉寶增說。
第四,評價風險管控措施的實施效果。企業要有一套評價方法,定期地對相關風險管控措施進行效果評價,比如評價其對風險防控產生的作用如何。
通過這樣一個體系的搭建,可以實現企業從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的轉變,企業管理也會因此發生質的變化。“當然,整個體系的搭建必須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實現?!彼a充說。
從員工,到高管
劉寶增介紹,2013年,西北油田將把企業風險管理作為一個重點項目,立項實施,推動企業有效搭建風險管控體系。
“靠現有的內控和內審部門都不能獨立完成所謂的風險管理工作,將來整個體系建成以后,也不會是一個部門來做這項工作?!眲氃霰硎荆麄€企業每一個業務流程、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都應該是風險管理者,都有風險管理的責任和義務。
他把風險管理人員,大體上劃分為3類:
一類是企業的高管。這類人很少,但是作用很大,要讓企業的高管,從理論上到方法手段上,具備風險管理的理念、意識和能力。同時,風險管理的主要對象也是高管,因為他們最容易出現風險問題。
第二類是員工,或者說是企業的部門、單位,以及每一個崗位上的員工?!八麄兪瞧髽I風險管理的中堅力量,要靠每個人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判斷風險、控制風險,同時也要應對風險產生的后果。”劉寶增說。
第三類是企業內部監督機構,比如內控、內審、效能監察部門。這些部門主要是來評價風險管理效果的,當然,也要重點監督一些重大風險的管理控制過程?!暗撬麄兊闹饕氊熓窃u價控制,是裁判,他不能沖到一線去?!彼麖娬{。
可見,實際上風險管理是貫徹于企業整個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每個人都應參與其中。
分步驟,重平衡
“目前,我國有些企業已經做了風險管理的嘗試,但還不是很多、很普遍?!眲氃稣f,“這方面成熟的經驗可以借鑒,同時我們自己也要加快推進步伐。”
關于具體實施的計劃,劉寶增有兩方面的考慮:
“一個方面要看中石化集團從整體上如何部署這項工作。中石化一直非常重視企業的管理和控制,特別是傅成玉董事長到了中石化以后,他特別強調風險管理問題,前兩年中石化就已經提出了風險管理,我們西北油田將按照集團總體設計及架構來實施。”
第二方面,就企業自身來講,每個企業都有其特點,要立足自身進行管控。“比如西北油田是上游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企業,和煉油化工的差距很大,我的初步設想是從2013年啟動,借助一些外部的專家力量,用2~3年的時間,把整個風險管理體系全部建立起來。”
總會計師的主要職責范文6
關鍵詞:建筑工程;全面預算管理;應用研究
Abstract: This paper integrates the theory of MBM (Master Budgetary Management) to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designs MBM system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Targeted to a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nalyzes the basis business of MBM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he design of comprehensive MBM. Specific methods are given MBM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MBM; applied research.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1 引言
近年來,國內企業逐步引入全面預算管理(Master Budgeting Management,MBM) [1],但是,將全面預算管理引入建筑行業還處于初始階段。長期以來,我國建筑工程受計劃經濟影響,同其他許多企業一樣,存在“企業老,包袱重,困難多”等特點,但如此同時,我國建筑市場又面臨面向世界開放的挑戰。在內外因素影響下,我國建筑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利潤空間越來越小。因而,探討、研究全面預算管理的應用對我國建筑工程來說,不僅具有緊迫性、必要性,而且具有現實意義和推廣價值[2]。
本文從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入手,把全面預算管理應用到我國建筑工程管理中,討論全面預算管理在我國建筑工程管理中的應用。
2 全面預算管理制度設計
建筑工程的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包含基本規定、預算組織體系、預算體系、預算循環等內容。基本規定:主要界定設計管理制度的目的、范圍、模式和預算期及編制期等內容;預算組織體系:主要界定如何構建全面預算管理機構,以便貫徹執行全面預算管理;預算體系:主要指預算分類,如何編制預算業務流程問題;預算循環:主要包含編制與審批、執行與控制、反饋與調整、分析與考核等內容[3]。
2.1 基本規定
2.1.1 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的目的
確定了建筑工程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目的。即主要是為了配合公司實施總體戰略和經營計劃的實現,不斷加強公司對各項目的管理與指導,努力提高公司效益。
2.1.2 全面預算管理的范圍
從時間上,事前編制、事中控制、事后分析考核進行全面考慮。因為預編制過程就是事前控制過程,預算執行過程是事中控制過程,而預算分析與考核不僅是事后控制過程,也是為下一步事前控制提供支撐和依據。從空間上公司的所有單位、所有員工及其工作活動全面納入,充分體現全面預算的系化管理思想。
2.1.3 全面預算管理體系模式的選擇
全面預算管理體系模式很多,不同歷史階段、不同情況的工程,采取不同的體系模式。建筑工程發展己比較成熟穩定,任務飽滿,而成本費用開支居高不下故采用以目標成本為核心的全面預算管理模式。它以主營業務收入目標為依據來確定一定的利潤空間,進而規劃公司的總預算成本。再以總預算成本為基礎進一步進行分解,形成各預算單位的分預算成本。
2.1.4 規定全面預算期和預算的編制期
全面預算期,是指預算編制覆蓋的經營期間和預算實際執行期,建筑工程全面預算期為每年的1月l日至12月31日;預算的編制期,指編制下一年度全面預算的時間,公司全面預算編制期為每年的10月――12月初次編制預算,可從前一年的9月份開始,以便順利完成編制任務。
2.2 全面預算管理組織機構
實施全面預算管理,首先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根據建筑工程實際情況設置全面預算管理審批機構、預算管理委員會、算管理辦公室及各責任部門等機構。同時,制定各部門的主要職責,以便提高預算管理效率。
2.2.1 預算管理審批機構
全面預算管理的審批機構的職能由總經理兼任,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草案,負責審批全面預算方案、預算外調整方案等。
2.2.2 預算管理委員會
既是全面預算的審議機構,也是決策的參謀機構。由經營副總經理擔任主任,其他副職領導、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擔任副主任,委員由財務部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項目經理、各下屬單位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制定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方法及有關流程。
(2)審議、確定預算目標,并下達正式預算。
(3)負責審核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及中長期財務規劃與預算。
(4)研究制定實現預算管理目標的重要措施,并安排落實。
(5)在預算編制和執行的過程中,對各單位之間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重大分歧進行協調。
(6)定期檢查和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聽取預算管理辦公室及其他部門的匯報,
提出改進意見,督促預算管理目標的實現。
(7)根據預算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組織對預算進行調整。
(8)審議決算報告,提出獎罰意見。
2.2.3 預算管理辦公室
預算管理辦公室是全面預算的執行機構,掛靠財務部。主任由財務部長擔任,副主任由經營發展部、工程造價部部長擔任,成員由財務部、經營發展部、工程造價部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如下:
(1)具體制訂預算管理辦法和政策,報預算管理委員會主任和總經理審批。
(2)傳達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各部門、各子公司預算的編制。
(3)分解下達各項預算指標。
(4)根據預算編制方針,對各單位編制的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負責匯總全面預算草案,送交預算管理委員會進行審議。
(5)參加預算會議,介紹預算的編制情況,對有關問題提出質詢,接受各單位的質詢,明確預算修改方向,跟蹤預算的修改,重新匯總。
(6)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監督、控制各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每期預算執行完畢,及時形成預算執行報告和預算差異調整分析報告,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
(7)遇有特殊情況時,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預算修正建議。
(8)協助預算管理委員會協調、處理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
2.2.4 各責任部門(指機關各職能部門、各項目部)
(1)根據預算管理委員會下達的預算目標,將公司整體預算編制要位的實際情況相結合,具體制定本單位年度的預算計劃。
(2)對預算依據、測算基礎和計劃控制措施進行詳細的說明。